考勤管理制度

时间:2025-10-20 11:16:52 制度

考勤管理制度【通用15篇】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制度,制度是指在特定社会范围内统一的、调节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一系列习惯、道德、法律(包括宪法和各种具体法规)、戒律、规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条例)等的总和它由社会认可的非正式约束、国家规定的正式约束和实施机制三个部分构成。那么拟定制度真的很难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考勤管理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考勤管理制度【通用15篇】

考勤管理制度1

  ◆职责

  1.集团人力资源总部

  (1)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修改并解释《考勤管理制度》;

  (2 )审核各子公司根据《考勤管理制度》制定的关于考勤的补充规定;

  (3)负责集团公司考勤数据、资料的收集、整理;

  (4)负责对集团公司员工日常考勤管理的监督、核查、管理。

  2.子公司人力资源部(相关部门)

  (1 )在集团公司《考勤管理制度》的指导下,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所在公司考勤的有关补充规定,并报集团人力资源总部审核后执行;

  (2 )负责对所在公司考勤数据、资料的收集、整理;

  (3)负责对所在公司员工日常考勤管理的监督、核查、管理。

  3.部门负责人

  (1)负责对本部门人员考勤、休假的监督;

  (2 )负责对本部门考勤异常情况的审核、确认;

  (3 )负责本部门员工的加班、轮休的审批与确认;

  (4)负责本制度规定权限内相关假期的审批。

  4.考勤员

  (1)负责各种考勤表格的领取、部门员工出勤情况的检查、登记;

  (2)负责所在部门员工月度考勤的统计、汇总。

  ◆出勤管理

  1.月标准出勤员工周一至周五须按规定出勤;各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统一安排员工周六或周日至少休息一天,员工每月实际出勤天数大于月制度出勤天数时间计为加班。

  2.日标准出勤

  (1)员工日标准工作时间为7.5小时,其起止时间由各公司人力资源部(相关部门)按照所在公司的当地情况及公司的实际需要自行安排,但不得少于7.5小时。

  (2)如有特殊岗位存在不适应所在公司规定的工作起止时间,部门负责人应根据岗位要求制定特殊作息方案,报所在公司人力资源部批准后执行。

  3.迟到

  (1)时间计算自公司规定上班时间起至员工实际到岗时间止,30分钟以内的计为员工迟到时间,超过30分钟的时间按旷工处理。

  (2)处罚规定

  a.员工迟到,每次从当月薪资中扣除5元。

  b.各公司可结合实际情况,参照制订本公司处罚规定。

  4.早退

  (1)时间计算以员工提前下班的时间开始计算,至规定的下班时间为止,以上时间均计为早退时间,但早退时间超过15分钟的按旷工处理。

  (2)处罚规定

  a.员工早退,每次从当月薪资中扣除10元。

  b.各公司可结合实际情况,参照制订本公司处罚规定。

  5.旷工

  (1)时间计算

  a.以公司规定的上班时间起,员工未到岗时间超过30分钟以上的计为旷工时间;以公司规定的下班时间为准,员工提前离岗时间超过15分钟以上的计为旷工时间。

  b.员工旷工时间在4小时以内(含4小时)按旷工半天计算;旷工时间在4小时至一个工作日以内的,按旷工1天计算。

  (2)处罚规定

  a.员工旷工,实行双倍处罚,即根据员工旷工时间按员工月基本收入标准的两倍计算扣罚,扣罚员工旷工当天与出勤挂钩的补贴;

  b.员工旷工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公司将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调整其工作岗位,直至辞退;

  c.员工当月旷工达3个工作日及以上的,取消当月绩效奖;全年累计旷工达15个工作日以上的,取消年终绩效奖金;员工连续旷工15个工作日以上或一年内累计旷工30个工作日,按《员工奖惩制度》给予开除。

  (3)员工未经批准休假的,休假期间视为旷工;员工以不正当手段骗取、涂改、伪造休假证明,按旷工处理。

  6.加班

  (1)时间计算员工在公休日、法定节假日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出勤的,其出勤时间为加班时间,但员工每月实际出勤天数小于月制度出勤天数的,公休日出勤视为正常出勤。

  (2)审批程序员工在公休日、法定节假日确实需要加班的,由员工填写《加班申请表》后,交所在部门负责人和相关领导进行审批。

  (3)薪资待遇

  a.公休日加班的,由部门负责人安排员工在当期考勤周期内予以补休,不予发放加班工资;如不能补休的,则发放加班工资及与考勤挂钩的补贴,加班工资按日固定工资的2倍发放,与考勤挂钩的补贴按加班天数发放。

  b.法定节假日加班的,按日固定工资的3倍补发加班工资。与考勤挂钩的补贴按加班天数发放。

  (4)相关规定

  a.员工未经加班申请程序,在公休日、法定节假日出勤的,不计为加班;

  b.员工出差期间遇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的,必须由部门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提供其加班出勤证明,否则不按加班计。

  c.加班申请被批准后,被批准加班员工无加班当日出勤记录的,不按加班计。

  7.出差

  (1)时间计算以员工接受出差任务离开公司时开始起算,至员工返回所在公司出勤时为止,以上均计为出差时间。

  (2)薪资待遇员工出差按正常出勤处理,享受所在岗位的规定薪资待遇。

  (3)相关规定

  a.驻外办事处工作的员工驻外期间不属于出差;

  b.员工出差期间的出勤证明由员工所在部门负责人或出差期间项目负责人提供,经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

  c.出差期间如遇公休假日或节假日加班按加班有关规定执行;

  d.出差须填写《出差申请单》,申请审批具体参照事假请假程序办理。

  8.公司安排的会议员工迟到或早退的,按《员工六项基本行为规范》执行;员工缺席的按员工月基本收入标准扣罚半天工资。

  ◆日常假期管理

  1.公休假日

  公休日一般为周六或周日,由各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休息一天,其他时间为标准出勤时间,须按规定时间出勤,非特殊情况不得休息。部门负责人安排轮休时,应根据部门工作需要及员工数量合理分配,保持均衡。

  2.节假日

  (1)元旦1天;春节10天,从农历腊月二十八至正月初七,放假10天,其中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为国家法定假日,其它时间为公司规定福利休假;清明1天;五一国际劳动节1天;端午1天;中秋1天;国庆节3天;三八妇女节半天;3月8日女性员工放假半天,原则上当日休完;生日休假半天,员工生日当天休假半天,原则上当日休完。

  (2)节假日均按正常出勤享受公司规定的薪资待遇。

  3.事假

  (1)员工申请事假,应提前填写《请假申请单》,经相关领导审批后方可休假,审批程序具体如下:

  a.一般员工(部长级以下员工)请假三日以内(含三日)的,由部门负责人批准;三日以上、七日(含七日)以内的,由主管副总批准;七日以上的均由总经理批准。

  b.部门负责人请假三日以内(含三日)由主管副总经理批准;三日以上由总经理批准。

  c.副总经理请假一律由总经理批准。

  (2)员工必须办完书面请假手续后再休假。如遇特殊情况,未能事先请假,要于事假当日告知部门负责人,并于返岗之日出具证明,经部门负责人查明属实后2个工作内办理补假手续;

  (3)员工事假期间不发放任何薪资及与考勤挂钩的补贴。

  (4)相关规定

  a.员工全年累计事假一般不得超过30天。若无特殊事由,事假累计超过30天的,公司将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调整其工作岗位,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b.员工当月的事假达15天以上的,取消当月年终绩效奖。

  c.员工休事假期间遇意外伤害等事故,责任由员工个人负担。

  d.事假连续超过一个月的,由所在公司人力资源部(相关部门)与员工确认是否继续办理社保。若继续办理,则由员工垫付事假期间的社保费用全额(含公司需支付部分);若自愿终止办理,则由所在公司人力资源部(相关部门)填写《社保异动月报表》(见《员工社会保险制度》),按停保手续办理。

  e.员工病假、婚假、丧假、产假、计划生育假、护理假、哺乳假、带薪年休假等假期未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的,视为事假处理。

  4.病假

  (1)请假程序。员工因病不能坚持工作经医生诊断需休息的,应持公司医院(医务室)出具的病假证明或提供经公司医院(医务室)审核确认的县、市级以上医院的病情诊断证明书,填写《请假申请单》,具体参照事假请假程序办理。

  (2)员工休病假需提前请假,如因突发疾病不能提前请假的需于病假当天通过电话或委托他人告知部门负责人,并于返岗后2个工作日内持医院的病休证明向部门负责人申请补假。

  (3)病假天数依据公司医院(医务室)出具的病假证明或经公司医院(医务室)审核确认的县、市级以上医院的病情诊断证明书建议病假天数,经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审核后报所在公司人力资源部(相关部门)审核确定。

  (4)薪资待遇

  a.病假1个月以内,根据员工病假天数按员工月基本收入标准的60%计发,扣发病假期间与考勤挂钩的补贴。但如发放薪资低于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80%的,按最低工资标准的80%发放。

  b.病假1个月满仍未痊愈者,公司将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结合本人实际情况再给予其2-23个月的医疗期,医疗期期间停发其固定工资、绩效工资及与考核挂钩的补贴,但根据实际情况可发放一定数额的疾病救济金,但当疾病救济金低于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80%的,按最低工资标准的80%发放。疾病救济金标准见下表:

  本单位工作年限(年)5年以下5-910-1415-1920以上

  医疗期时间(月)

  疾病救济金标准60%月基本收入50%月基本收入40%月基本收入当地最低月工资当地最低月工资80%

  c.员工月内病假达到20天及以上的,取消年终当月年终绩效奖。

  (5)相关规定

  a.公司员工非因工致残和经医生或医疗机构认定患有难以治疗的疾病,医疗期满,应当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退出劳动岗位,解除劳动关系。符合办理退休、退职条件的,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享受退休、退职待遇。试用期员工非因工致残和经医生或医疗机构认定患有难以治疗的疾病,或医疗期超过1个月,依照《劳动法》及国家有关规定,解除劳动关系。

  b.医疗期满尚未痊愈者,依照《劳动法》及国家有关规定解除劳动关系。

  c.病假时间在6个月以内的,连续计算企业工龄,超过6个月的时间不作工龄计算。

  d.员工上班期间需到公司医院(医务室)看病的,应征得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但一般不超过半日,此期间不按病假处理,视为出勤。

  5.婚假

  (1)达到国家法定婚龄(男22岁、女20岁)的员工结婚可享受3天的婚假;

  (2)达到国家晚婚年龄(男25岁,女23岁)的员工结婚可享受18天的晚婚假;

  (3)员工再婚不享受晚婚假,但可享受3天的婚假;

  (4)员工子女结婚可享受1天假期;

  (5)请假程序。员工须凭结婚证原件提前10个工作日向部门负责人和人力资源部(相关部门)提出休假申请,并填写《请假申请单》,具体参照事假请假程序办理。如有特殊情况,在请假前不能提供结婚证明的,可以事先说明,待休假返司后一个星期内提供其结婚证明,休假期间方可按婚假处理,如仍不能提供结婚证明的.,休假期间按事假处理。

  (6)薪资待遇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7)员工在公司受雇用期间,达到国家法定婚龄办理登记结婚的,可享受婚假,且只可享受一次婚假,并限结婚注册登记一年内有效;婚假应一次性连续休完,未经批准,不得分期休假;婚假期间公司要求员工上班的,所占用的休假时间,应安排员工在年度内另行补休。无法安排补休的,则提前上班时间按加班处理,年终按日固定工资的1倍补发加班工资。

  6.丧假

  (1)员工配偶、(养)父母、(养)子女,岳父母、公婆丧亡,可获3天丧假;

  (2)员工本人及配偶的祖父母与外祖父母、本人及配偶的兄弟姐妹丧亡,可获2天丧假。 (3)请假程序。员工应向部门负责人提出请假申请,并填写《请假申请单》,具体参照事假请假程序办理。如遇特殊情况,员工未能事先请假,要于请假当日告知部门负责人,并于返岗后2天内进行补假。

  (4 )丧假期间薪资按有关规定执行。

  (5)员工到外地办理丧事,应根据路程远近,另给路程假,往返路费不予报销。

  7.产假及计划生育假

  (1)产假。女性员工正常生育给予90天产假(产前15天,产后75天);难产的,增加15天的产假;符合计划生育晚育条件(女方年满二十四周岁初次生育的,或者年满二十三周岁结婚后怀孕的初次生育)的,增加30天的产假;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的产假。符合以上多项条件的,按单项最长假期计算,不予累加。

  (2)护理假。男性员工配偶正常分娩,给予3天护理假;配偶符合计划生育晚育条件的给予男方护理假10天。

  (3)计划生育假。根据医生出具休假证明及公司《计划生育管理规定》相关规定确定休假时间。

  (4)请假程序。员工请休产假或计划生育假应持医院提供的有效证明向部门负责人和人力资源部(相关部门)提出休假申请,并填写《请假申请单》,具体参照事假请假程序办理。如因特殊情况未能事前提供医院证明的,可于返岗后一周内予以补交。

  (5)产假、护理假、计划生育假期间薪资按有关规定执行。

  (6)产假、护理假、计划生育假期间公司要求员工上班的,所占用的休假时间,应安排员工在年度内另行补休。无法安排补休的,则提前上班时间按加班处理,年终按日固定工资的1倍补发加班工资。

  8.工伤假

  (1)请假程序。

  员工因工负伤或致残,员工应由本人或委托他人向所在公司人力资源部门(相关部门)提交县市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劳动鉴定委员会提供的《工伤鉴定》结果,经人力资源部(相关部门)确认不能出勤的,填写《请假申请表》,具体按事假请假程序办理。如因特殊情况未能事前提供医院证明的,可于返岗后一个月内予以补交。 (2)工伤员工停工接受工伤治疗期间,根据其月基本收入标准由所在公司按月支付,不计发与考勤挂钩的补贴。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工伤人员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国家《工伤保险条例》及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其它相关待遇参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9.带薪年休假

  (1)员工工龄满足一定年限后,从次年起给予不同天数的带薪年休假,员工有公司规定的相关情形之一的,取消其下一年度的年休假。具体按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2)国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3)符合享受年休假的员工填写《请假申请单》,经相关领导审核同意后,方可休假,具体参照事假请假程序办理。

  (4)为保证公司工作正常开展,根据个人申请和工作具体情况,由部门统筹安排员工年休假。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但不允许跨年度安排。

  (5)年休假期间视为正常出勤,薪资根据休假天数按月基本收入标准计发。员工在当年度内确因工作需要无法休假并经部门及相关领导审核同意的,公司在当年度末根据其未休完的天数按照月基本收入标准给予补发。员工离职前,未休或未休完的年休假,公司不再予以安排补休或补偿。

  10.路程假

  (1)员工因春节探亲或丧假,根据路程远近和选择的交通工具不同,还给予相应的路程假,路程假长短根据路途所需时间确定。距公司所在地300公里以上、600公里以内,给予1天往返路程假;距公司所在地600公里以上,给予2-4天往返路程假。

  (2)员工因春节探亲给予的路程假按正常出勤;因丧假给予的路程假,按丧假计发薪资。

  11.哺乳假

  (1)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员工,每工作日内给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三十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三十分钟。每工作日内的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

  (2)女员工请哺乳假应持医院提供的出生证明或户口薄等有效证明,向部门负责人和人力资源部(相关部门)提出哺乳假的申请,并填写《请假申请单》,经部门负责人和分管副总审核,并报人力资源部(相关部门)审核。

  (3)女员工哺乳时间视为正常出勤,享受公司规定的薪资待遇。

  12.病假、婚假、丧假、产假、计划生育假、护理假、工伤假等休假期间,公休日、法定节假日包括在内。

  ◆考勤管理

  1.考勤周期各公司应按月规定考勤周期,其起止时间可根据各公司实际情况,由各公司人力资源部(相关部门)自行确定。

  2.考勤记录各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考勤日常管理。考勤员每日须认真、及时、准确、完整地在《考勤异动情况登记表》上记载本部门员工考勤异常情况;考勤员须在每月的第3个工作日内将本部门上月《考勤异动情况登记表》、《考勤统计表》经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交至人力资源部(相关部门),并领取当月《考勤异动情况登记表》(公司统一印制并加盖人力资源部公章视为有效)。

  3.考勤监督检查

  (1)各公司劳动纪律检查列入员工六项基本行为规范检查范围,领导巡视小组负责对所在公司的劳动纪律进行监督检查,检查内容包括:上班工作纪律、员工出勤情况、员工上下班打卡情况等。检查结果经与违规员工所在部门负责人确认后,报所在公司人力资源部(相关部门)。

  (2)各部门负责人应加强对本部门考勤的管理,加强对员工出勤、上下班打卡的监督和检查。

  4.考勤管理考核

  (1)以下属于考勤违规行为:

  a.部门考勤员不按时报送考勤报表。

  b.考勤报表不准确。

  c.考勤报表缺表、缺项或签字不完整。考勤报表缺表、缺项指《考勤统计表》应填写项目未填写的;应与《考勤统计表》一并报送的《考勤异动情况登记表》、《加班申请表》、《请假申请单》、《出差申请单》、《病休证明》、有效病情诊断证明、结婚证复印件、工伤鉴定等未报送的。

  d.考勤报表信息虚假、瞒报。

  e.员工出勤不打卡、代打卡、外出办事未打卡又不办理异动手续的。

  (2)人力资源部(相关部门)每月末统计各部门考勤违规行为,将各部门考勤管理工作纳入部门月度考核和考勤员的月度考核。考核标准按所在公司绩效管理办法或考核细则规定执行。

  (3)有“考勤报表信息虚假、瞒报”违规行为的,由所在公司人力资源部(相关部门)扣除该考勤员和部门负责人一天薪资,两次以上的或造成严重影响的,经法务监察部门调查,视情况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直至开除等处分;有“员工出勤不打卡、代打卡、外出办事未打卡又不办理异动手续的”违规行为的员工按其月基本收入标准扣罚半天工资,两次以上的或造成严重影响的,经法务监察部门调查,视情况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直至开除等处分。

  ◆考勤记录存档每考勤周期末,各部门需以书面形式将以下资料交送所在公司人力资源部(相关部门)存档:

考勤管理制度2

  1.制定详细考勤政策:结合机关实际情况,制定全面、合理的考勤政策,明确各项规定。

  2.实施电子考勤:引入电子考勤系统,实时记录员工出勤,减少人为误差。

  3.定期审计:每月或每季度对考勤情况进行审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4.建立奖惩机制:对遵守考勤制度的员工给予表扬或奖励,对违规者进行适当处罚。

  5.培训与沟通:定期组织考勤制度培训,解答员工疑问,确保制度的.理解和执行。

  6.反馈与调整:收集员工反馈,适时调整考勤制度,使之更符合实际需求。

  以上措施旨在构建一个公平、透明的考勤管理体系,促进机关高效运作,提升员工满意度,实现双赢局面。

考勤管理制度3

  为了保证培训班正常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加强学员的纪律管理,依据国家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和学院及本班实际状况,特制定库尔勒市赴河北培训班考勤管理制度,并结合培训班制定的班级及学员评分标准执行。

  第一条考勤的有关规定

  1、学员必需按规定自开学第一天起实行考勤。

  2、学员考勤范围包括教学方案规定的课堂教学、岗位见习、外出考察、劳动、就寝以及学院、培训班带队领导统一组织的一切集体活动及其他需要列入考勤范围的.一切行为。

  3、学员考勤由班主任、辅导员指定纪律委员记录,结合带队领导检查和培训班委员检查,定期汇总上报。考勤结果作为学员综合素养测评及评优评先的依据。

  4、学员考勤作为培训结束时评定优秀学员的依据。

  其次条处理方法

  同学旷课、旷寝处理依据《河北培训班学员管理制度》相关规定执行。

  1、无故迟到、早退者,第一次批判教育、其次次扣分、累计三次通报批判并按旷课一次处理;

  2、无故旷课者,第一次批判教育、其次次通报批判并扣分、累计三次取消培训资格;

  3、无假外出者,被发觉第一次作检讨并扣考评分50分,其次次取消培训资格;

  4、未按时归队或归队未销假者,第一次批判教育并扣考评分5分,其次次作检讨并扣考评分50分,累计三次取消培训资格;

  5、其他未尽事宜参照培训班评分标准。

  考评方法

  一、综合考评组成员

  组长:带队领导

  副组长:辅导员

  下设考评小组成员:团支部干事,各班委

  二、考评方法

  1、培训班每月分别进行一次班级和个人的考核;

  2、班级考核由值班辅导员依据各班每日状况进行考评;个人考核由各班级依据学员详细表现进行考评;

  3、总考评分90分以上者,由带队领导和辅导员综合考虑,可优先参加评定优秀学员;

  4、结业前的总考评分,课堂教学占20%,日常管理占35%,外出考察占15%,实践熬炼占30%。

考勤管理制度4

  机关考勤管理制度是确保机关单位正常运行、提升工作效率和维护工作秩序的重要工具。它旨在规范员工的出勤行为,确保工作时间的有效利用,防止迟到、早退、旷工等现象,同时也能保障员工的权益,营造公正公平的工作环境。

  内容概述:

  机关考勤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考勤规则:明确工作日、休息日、节假日的'安排,规定上下班时间,以及迟到、早退、请假、出差等特殊情况的处理办法。

  2. 考勤记录:设立准确的考勤记录系统,如打卡、签到等,确保员工出勤情况有据可查。

  3. 考核机制:建立对考勤情况的定期检查和评估,与绩效考核挂钩,激励员工遵守考勤制度。

  4. 异常处理:设定对违反考勤规定的处理程序,如警告、罚款、记过等,以及申诉渠道。

  5. 教育培训:定期对员工进行考勤制度的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的认识和遵守度。

考勤管理制度5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考勤制度,严肃工作纪律,有效提升员工的工作效率,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考勤制度。

  第二条

  公司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六

  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8:00;

  第三条

  办公室考勤规定

  1、公司办公室人员实行签到考勤制度。

  2、因公外出不能按时签到的,必须以书面形式或本人电话通知办公室负责人员,并在考勤表中注明事由。

  3、迟到、早退规定

  上班签到时间在公司规定的.时间10分钟后的为迟到,下班提前5分钟无故擅自离岗的视为早退。

  4、旷工规定

  在规定的上班时间内未以书面形式或电话口头形式向上级领导请假者一律按旷工处理。

  第四条

  员工应当按照本考勤制度严格要求自己,按时上下班,如有违反,按以下规定处理:

  1、无故迟到30分钟以内者,每次罚款20元,迟到一小时以上者扣罚当月半天工资。一个月内迟到五次以上者除经济处罚外,取消各类嘉奖、先进资格评选。

  2、早退一次每次罚款10元,若当月早退三次者扣罚当月半天工资。

  3、旷工半天扣罚当月一天工资,旷工一天扣罚当月两天工资以此类推。旷工超过五天者按自动离职处理。

  4、员工如遇特殊情况,如大雨、大雪等恶劣天气,未能按时签到考勤时,需提前通知办公室考勤人员,否则按迟到处理。

  第五条

  本规定自制定之日起实施。

考勤管理制度6

  一、职工必须严格遵守工厂统一规定的工作时间,不迟到,不早退。

  工作时间:8:00~17:00,午休:11:30~12:30

  二、每日早8:00~8:20,所有职能人员及司机统一到办公室签到,不准代签、补签。8:20以后签到视为迟到。午后、下班前抽查不在岗者(厂长派出除外)视为早退。迟到早退6次,取消当月50%效益工资,迟到早退10次,取消当月效益工资。

  三、本厂生产一线职工符合以下条件者,每月颁发满勤奖,当月完成生产任务,服从领导分配,听从指挥,无迟到早退,无病事假,无产品质量事故及安全事故。

  四、职工请病假须旅行请假手续,递交区级以上医院诊断书(急诊除外),否则按旷工处理。

  五、职工请事假须经部门领导批准方有效。部门领导准假权限为一天,超过一天须经主管厂长批准。各部门领导请假须经厂长批准。每月事假三天取消当月效益工资50%,事假5天取消当月全部效益工资。

  六、职工未经请假,擅自不上班视为旷工。旷工一天除扣发当日工资外,取消午餐费、通勤费。旷工二日,当月效益工资和岗位补贴全部取消。旷工三日记以上,取消当月全部工资。全年累计旷工达7天,下浮一级工资,累计旷工15天,按自动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七、职工出现工伤,必须在24小时内由所在部门领导填写事故报告单报技术安全质检部备案,经指定医院鉴定后按工伤处理。工伤人员不享受效益工资。

  八、婚、丧、产、节育假期间内工资照发(效益及绩效管理工资除外)。

  九、职工以请假为由私下外包工,一经发现,工厂将严肃处理,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考勤管理制度7

  酒店监控管理制度旨在确保酒店的安全运营,保护宾客及员工的权益,预防和解决潜在的管理问题,提升服务质量。该制度涵盖了监控设备的安装、使用、维护,以及监控录像的存储、查阅和使用规定。

  内容概述:

  1. 监控设备的规划与设置:明确监控摄像头的分布位置,确保覆盖酒店关键区域,如入口、大堂、走廊、电梯、客房楼层、停车场等。

  2. 设备管理和维护:定期检查设备运行状况,及时维修故障,确保监控系统24小时正常运作。

  3. 录像存储与保护:设定录像保存期限,制定严格的访问权限,防止非法获取或篡改录像资料。

  4. 监控录像的'使用:规定只有在合法并有合理理由的情况下,才能查看录像,如调查犯罪、处理纠纷等。

  5. 员工培训:对员工进行监控系统操作培训,确保他们了解并遵守相关规定。

  6. 客户隐私保护:明确在何种情况下可以拍摄客户,如何处理可能侵犯隐私的情况,以及对客户知情权的保障措施。

  7. 法律合规性:确保监控管理制度符合当地法律法规,如数据保护法、隐私权法规等。

考勤管理制度8

  一、为加强考勤管理制度,严肃工作纪律,制定本制度。

  二、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分公司工作作息时间,在上午上、下班,下午上、下班时自觉打卡,以打卡记录作为考勤登记的依据。

  三、员工在双休日、节假日、工作时间以外自行加班的,不用打卡。

  四、员工每次打卡须得到考勤机确认有效。人力部统计以考勤机记录为准,出现以下几种情况的处理方式为:

  1、上班时打卡,下班时不打卡的,按照早退处理;

  2、上班时不打卡,下班时打卡的,按照迟到处理;

  3、上下班均不打卡的,按照旷工处理。

  五、经多次打卡考勤机不予确认者,须在本班次内及时通知人力部重新录入指纹,由此产生的迟到、早退或缺勤记录,本人应在班次内向人力部办理核销登记。工作人员不主动向办公室打招呼重新录入指纹或办理核销登记手续的,造成的责任由本人承担。

  六、员工因病假、事假、婚假、产假、丧假、公休假等原因不能打卡产生的迟到、早退或缺勤记录,由人力部根据本人的办理核销登记。工作人员事先未向人力部递交请假条的,造成的责任由本人承担。

  七、员工因下列情况之一,不能打卡产生的迟到、早退或缺勤记录,由员工本人于当天或次日持部门负责人签批的《因工缺勤记录核销登记表》向人力部办理核销登记。未及时办理核销登记的,造成的责任由本人承担:

  1、因公出差的;

  2、需连续在外工作,不能到单位打卡的;

  3、确因工作需要,上班前需直接外出开会、办事的;

  4、上班后外出办事、下班时不能按时返回的。

  各部门负责人有上述情况者,由分管领导签批《核销登记表》,并由本人负责向人力部办理核销登记。

  各部门负责人或员工在形成上述事实之前,应分别征得公司分管领导或部门领导同意,事后一概不认。

  八、员工个人考勤记录由人力部负责定期公布,干部职工有异议的,可以到人力部查询。

  九、本制度与《分公司员工考勤与休假管理制度》配套使用,考勤结果运用于员工当月绩效,并作为员工工作评价、人员进退的重要依据,具体考核如下:

  (1)每迟到、早退一次,扣除本人当月绩效工资的20元

  一月内累计迟到、早退4次以上的,按分公司待岗管理办法实行待岗;

  (2)旷工期间扣发工资。每旷工半天,扣除本人当月绩效工资的100元;当月连续旷工2天及以上,累计旷工4天,扣除本人全月绩效工资;旷工期间,同时按其日均工资标准扣除其基本工资;

  (3)员工无正当理由旷工,连续旷工时间超过三天(含三天),或者一个月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五天(含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十天的'(含十天),属于严重违反,企业有权解除劳动合同。采取恶意停工1天及以上或一年内累计恶意停工3天及以上的,解除劳动关系,并承担由此给企业造成的损失。

  十、为了维护分公司的整体形象,严肃工作纪律,员工要树立大局意识,自觉遵守考勤打卡管理制度,不得出现有损于团队的言论和行为。员工出现无理取闹,与考勤管理人员争执的,或各级管理人员营私舞弊的,给予通报批评,造成不良影响的,按照分公司有关规定处理。

  十一、分公司外包人员考勤登记,参照本制度执行。

  十二、本制度于20xx年3月1日起执行。

考勤管理制度9

  公司员工考勤制度是企业管理的基础,它涉及到员工的工作纪律、工作效率以及公司的运营秩序。一个完善的考勤制度应涵盖以下几个方面:

  1. 考勤规定:明确工作时间、休息日、请假流程等。

  2. 迟到早退处理:设定相应的.处罚措施。

  3. 休假管理:包括年假、病假、事假等各类假期的申请与审批。

  4. 加班政策:加班的申请、补偿与记录。

  5. 异常情况处理:如旷工、出差、远程工作等特殊情况的管理。

  6. 考勤记录与审核:确保考勤数据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7. 法定节假日安排:遵守国家法定节假日的规定。

  内容概述:

  1. 工作时间:明确每日工作小时数,以及开始和结束的时间。

  2. 休息与用餐时间:规定合理的休息和用餐间隔。

  3. 请假程序:详细说明请假申请的步骤、所需材料和审批权限。

  4. 加班政策:规定加班的条件、申请流程及补偿方式。

  5. 假期安排:包括年假、病假、产假、婚假等各类假期的天数、申请流程和审批要求。

  6. 考勤系统:采用何种考勤设备或软件,如何记录和统计考勤数据。

  7. 异常情况:对特殊状况的处理办法,如突发疾病、紧急情况等。

  8. 违规处理:迟到、早退、无故缺勤的处罚措施。

考勤管理制度10

  1.总则

  1.1、为促进公司规范化建设,维护办公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参照国家有关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1.2、本规定是对公司全体职工进行出勤检查与管理的基本依据。

  1.3、实事求是的考勤管理,是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的重要保证,是提高全体职工素质的必要条件。

  1.4、自觉维护正常的办公秩序,是公司全体职工的共同职责,各部门领导要加强检查和督促,严格管理,保证本规定的实施。

  2.考勤

  2.1工作时间

  (1)常白班,公司实行干五休二制度。作息时间:

  5月1日――9月30日: 上午8:30-11:45,下午13:30-17:30。

  10月1日――4月30日:上午8:30-11:45,下午13:00-17:00。

  (2)两班运转或三班运转,由部门主管安排工作时间,报综合管理部备查。

  (3)特殊岗位,由其主管安排工作时间,报综合管理部备查。

  2.2考勤

  (1)(公司考勤机)公司及各管理处考勤记录设备为指纹考勤机,员工应于上班前及下班后进行指纹考勤。

  (2)如员工因公外出无法签到、签退,应于前日或次日内将部门领导签字的《出

  勤异常情况确认单》(附件)通过oa系统送交综合管理部。

  (3)如果员工因公出差,应当于出差前一个工作日将《出勤异常情况确认单》送交综合管理部,如无法在出差前送交的应于出差回来后一个工作日内补办手续。

  (4)实际到岗但无故未签到、签退者,视为当日缺勤一天,漏签一项的视为缺勤半天,缺勤均按事假处理。

  2.3迟到、早退

  (1)于规定上班时间以后三十分钟内到职为迟到,下班时间前三十分钟内离去为早退;

  (2)员工因不可抗力导致无法准时到职,可呈请部门领导核准后,不列入缺勤记录。

  2.4事假

  (1)职工人员因私人事务必须亲自处理时,可以申请事假;

  (2)事假以半日为最小计算单位,不满半日以半日计;

  (3)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规定不扣工资的,不享受当年带薪休年假。

  2.5病假

  (1)职工因疾病或非因公负伤必须休养时,可以申请病假,病假需出示医院证明,否则按事假处理;

  (2)病假以半日为最小计算单位,不满半日以半日计;

  (3)员工因患病或工伤不能工作,其医疗期按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2.6旷工

  (1)未经准假或未办理请假手续而未到职者,以旷工论处;

  (2)迟到、早退超过三十分钟不到四小时者视为旷工半日;超过四小时者当日

  记旷工;

  (3)一年内连续旷工15日或累计旷工30日,公司将依法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2.7加班

  因工作原因休息日出勤视为加班,加班需经部长确认并提前上报《管理人员加班申请单 》(附件),原则上每人每月内加班不超2个工作日。

  3.假期

  3.1国家法定节假日

  包括元旦、春节、劳动节、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共十一天。

  3.2年假

  (1)职工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2)职工申请休年假应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妥善安排,需经审批同意后方可休假。

  (3)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4)年假优先用于抵扣事假。

  3.3婚假

  (1)员工晚婚休婚假为17天,非晚婚休婚假3天。

  (2)申请婚假须附结婚证明,婚假需在结婚1年内使用,不可分次申请。

  3.4产假

  申请产假需复医院证明或预产期证明;休假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3.5工伤假。

  工伤假依据医院诊断书核给,期限按国家的相关规定执行。

  3.6丧假

  (1)父母(含配偶的)、配偶、子女、兄弟姐妹逝世可请丧假3天;

  (2)(外)祖父母、配偶的(外)祖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逝世可请丧假1天;

  (3)请丧假须附医院死亡证明或讣告或户籍注销证明,需赴外地的员工可根据需要适当增加路程假。

  3.7公假

  (1)政府召集或公司安排与工作有关的集会、训练、技能鉴定或其他活动;

  (2)依法律规定应给予的公假或公司核定的其他公假日。

  4.请假、销假审批权限和程序

  4.1职工请假应由本人在oa上填写《出勤异常情况确认单》,逐级审批。3天以下(含3天)的假期由部门主管审批;3天以上七天以内(含7天)假期由部门主管审批后交分管副总经理审批;7天以上的假期需提前一周申请,并交由公司总经理审批。

  《出勤异常情况确认单》审批完毕后报综合管理部备查。

  4.2员工因特殊情况当天无法出勤且未事先请假的,须在上班后30分钟内电话报备上级领导,并在上班第1天补办请假手续。

  4.1需提供证明的假期,如果事先无法提供,需在上班后第1天到考勤人员处提交证明,方可销假。无法提供证明者,按旷工从严处理;

  5.异常出勤期间工资的核发

  5.1迟到、早退:按照《员工工作纪律处罚条例》执行。

  5.2事假、旷工:扣发当日工资。

  5.3病假:在医疗期内的其病假期间工资按照其本人工资的70%发放。超过医疗期的按照相关法律及公司相关规定处理。

  5.4加班:原则在加班月内安排调休,若因工作原因无法调休,按相关规定发放加班工资。

  6.附则

  6.1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公司此前的相关规定执行。

  6.2本制度与国家相关法规相冲突的,按国家法令执行;与公司此前的相关规章相冲突的,以本制度为准。

  6.3本制度由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自20xx年7月15日起实施。

考勤管理制度11

  一、目的

  为加强公司考勤管理,整顿劳动纪律,提高员工遵规守纪的自觉性,制定本规定。

  二、考勤规定

  (一)公司所有员工必须实行指纹考勤;

  (二)外勤员工考勤:

  1、工程部员工考勤以施工日志为准;

  2、市场部考勤按《市场部出勤办法》执行。

  三、工作时间

  除特殊情况外,员工每周工作时间为六天,每天7.5个小时。

  工作日:星期一~星期六

  工作时间:上午

  8:30~12:00下午14:00~18:00公司可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作息时间,具体以通知为准。

  四、考勤管理

  (一)所有员工必须严格执行上下班指纹考勤。具体规定如下:

  1、公司自每位员工入职当天,即进行指纹考勤;

  2、指纹考勤是必须早晚上下班各刷一次,在所有打卡记录中取最早的打卡时间作为上班时间,最晚一次的打卡时间作为下班时间,所有考勤记录均是记录在考勤系统中。如遇上、下班忘记指纹考勤者,须在第二个工作日前填写《补打申请单》交部门经理签字后交综合部备案,否则按旷工论处;(除特殊情况外,每月补打卡情况累计不得超过三次,超过三次签字无效,自第四次开始,则每一次扣除当月工资10元。)

  (二)所有员工严格按时作息,无特殊原因不得无故迟到、早退,如发生迟到、早退者按以下处理:

  1、迟到或早退5分钟以内,每次扣除当日工资10元;

  2、迟到或早退5分钟以上10分钟以内,每次扣除当日工资20元;

  3、所有员工必须在休假完毕之后立即至综合部办理销假手续。

  4、请假以0.5天为基数,请假时间必须是0.5的.倍数。如0.5天、1天、1.5天、2天,以此类推。

  5、员工休假结束后续假的,应再次办理请假审批手续。办理审批手续不便,经领导批准后可以先休假,请假期满及时补办请假手续,未补办请假手续的,视为旷工。

  五、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考勤管理制度12

  第一条为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强化干部职工的纪律观念,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制定本考勤制度。

  第二条考勤制度是加强干部职工劳动纪律,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的一项重要工作。

  全体人员要提高认识,自觉地、认真地执行考勤制度。

  第三条工作人员要加强组织纪律性,自觉遵守机关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

  各干部职工对本部门人员的考勤工作负有监督的义务。

  第四条考勤记录作为年度个人工作考评的参考依据。

  第五条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第六条干部职工请销假必须严格履行请销假手续,请假由本人写请假条,级部门领导同意,分管主任批准,然后交综合部备案。

  干部职工请假期满必须按期返回,未经批准不准超假。

  确因不可抗拒的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应当在返回的当天或第二天补办续假手续。

  请假权限:所有干部职工需请假一天的由部门领导批准,两天至三天的由分管领导批准,三天以上的由主要领导批准。

  经批准后,方可离岗。

  第七条干部职工请假必须事先履行请假手续,病假:1.干部职工本人确实因病,不能正常上班者,须经部门领导批准,报综合部备案,月累计超过三个工作日者,必须取得区级以上医院开据的诊断书。

  2、伤人员要有医疗和鉴定部门的手续,经领导班子研究认可,休假期间一切待遇不变。

  3、年累计请病假超过半年者,取消评优评奖资格。

  事假:

  1.干部职工因合理原因请假须要本人亲自履行手续,并按规定时间申请,并经部门领导批准休假。

  2、请事假的干部职工必须提前一天书面申请(如遇不可预测的紧急情况,必须由本人在早晨八点半以前请示主要领导),经部门领导同意后,方可休假,否则按旷工处理。

  3、干部职工在工作时间遇有紧急情况需要本人离开岗位处理的,也按上述有关规定执行。

  4、请事假年累计30天以上的、因直系亲属有病,请假半年以上的,取消本年度评优评奖资格。

  第八条年假、婚假、产假、丧假等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在规定的假期内,工资待遇不变,但超出的天数均按事假对待。

  或未按规定时间第九条未向部门和主管领导书面申请并经批准者,请假,或违反病、事假规定,或违反相关制度中其它有关规定等行为,均视为旷工。

  第十条1.2.3.4.5.6.7.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年终不予评优评奖:凡请假不备案的。

  未经批准无故不上班的。

  未经批准擅自离岗的。

  无请假条,不履行请假手续的。

  超假又不进行补假的。

  不按请假审批程序进行请假的。

  旷工超过2天的。

  以办公事为由不打招呼的。

考勤管理制度13

  公司员工假勤种别主要分为:年休假、事假、病假、探亲假、婚假、产假(护理假、计划生养假、长产假、保胎休息)、哺乳假、工伤治疗假、丧假等。

  员工休假必须在休假前填写休假申请单,经相关领导同意并报人力资源部核准后,方可安排休假。员工遇特殊或紧急情况不能及时办理手续的,必须在假后两日内书面说明理由并补办相关手续,否则作旷工处理。

  公司所属各单位和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的员工,均须遵守本制度。

  请假制度

  事假

  请假条件及时间:连续满一年以上的员工。请事假时间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

  假期待遇及相关规定:员工请事假按照其个人的日标准工资额(本人岗位薪级工资额除以21.75天)如实扣减请假日工资。误餐费、通讯交通费等与出勤挂钩考核的其他工资性收进也相应扣减。事假期间奖金扣减标准按照各单位的奖金分配考核办法执行。

  审批程序:个人申请,单位主管同意,报人力资源部核准。

  病假

  请假条件及时间: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出具医院证实或医生的休息建议书后可以休病假。

  病假的时间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1)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2)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病假待遇规定:

  病假在两个月以内的,工资照发。病假超过两个月不超过六个月的,从第三个月起按照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工资:

  (1)连续工龄不满十年的,发给本人工资(岗位薪点(级)工资,下同)的80%;

  (2)连续工龄满十年不满二十年的,发给本人工资的90%;

  员工病假超过六个月的,从第七个月起按照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工资:

  (1)连续工龄不满十年的,发给本人工资的60%;

  (2)连续工龄满十年以上的,发给本人工资的70%;

  (3)获得全国或省、部级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的员工,发给本人工资的100%。

  误餐费、通讯交通费等与出勤挂钩考核的其他工资性收进也相应扣减。病假期间的奖金扣减标准按照各单位的奖金分配考核办法执行。

  (1)本人申请、医疗卫生部分证实后由员工所在部分报人力资源部核准。

  (2)员工连续病假时间按一年内的时间累计。

  产假(护理假、计划生养假、长产假、保胎休息)

  假期规定及相关待遇:

  (1)女职工生养请产假,凭生养证到所在单位办理请假手续,报人力资源部核准。

  (2)女职工生养享受90天产假;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双胞胎生养的,每多生养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24周岁以上生养为晚育,晚育的初产妇,可延长产假30天,在产假期间,申请领取独生子女证,可延长产假30天,男方享受10天护理假,夫妻异地生活的,男方享受护理假20天。

  男女职工为了实行节育而实施的人工流产或节育手续后需要休息的,可请计划生养假,经公司工会计划生养治理职员核准后,报人力资源部。

  女职工怀孕三个月内流产的`,持本单位医疗、保健机构和县级医疗、保健机构证实,给予产假20~30天,三个月以上七个月以下流产的,给予产假42天,七个月以上按正常产假处理。

  产假、护理假、计划生养假期间享受在职在岗的工资、奖金、福利待遇

  婚假

  假期规定

  (1)职工结婚,可请婚假3天,如男女双方不在一地,按行程远近可另给路途假。

  (2)实行晚婚的初婚者,延长婚假20天。

  假期待遇及相关规定:在批准的假期内,享受在职在岗的工资、奖金、福利待遇。假期所发生的路途用度自理。

  审批程序:本人申请,单位主管同意(须经计生治理部分审核),报人力资源部核准。

  丧假

  假期规定:

  (1)职工的直系支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经所在单位领导批准并由人力资源部核实,给予丧假3天。如死亡的直系支属在外地,可按路程远近,酌情增加路程假。

  假期待遇:

  (1)在批准的假期内,员工工资照发,奖金等与出勤挂钩考核的其他工资性收进按各单位的奖金分配考核办法执行。

  (2)假期所发生路途用度自理。

  4、审批程序:本人申请,单位主管同意,报人力资源部核准。

  年休假

  休假条件:

  a、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员工新进用人单位且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b、员工当年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享受当年年休假:

  (1)员工依法享受冷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2)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3)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4)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3、假期规定:员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进年休假的假期

  假期待遇及相关规定:

  (1)在批准的假期内,享受在职在岗的工资、奖金、福利待遇。

  (2)用人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员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员工年休假。

  (3)用人单位经员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职工年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应当在本年度内对员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工资收进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员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进。

  (4)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是职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单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进。

  (5)计算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日工资收进按照职工本人的月工资除以月计薪天数(21.75天)进行折算。

  5、审批程序:本人申请,单位主管同意,报人力资源部核准。

  具体法定假期规定与待遇:

  1、法定节假日

  1、1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发出通知,全体员工每年享有以下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

  元旦,放假1天(1月1日);

  春节,放假3天(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

  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

  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

  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

  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1、2在上述法定节日中休假薪资福利照付,如法定节假日适逢周末,其补假参照国家相关规定并根据公司实际工作需要另行安排;

  1、3法定假日内因工作需要加班或值班的,按照员工本人日工资或8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加班薪资。

  加班薪资=日工资基数×法定休假日加班天数×3

  其中,日工资基数=月岗位工资基数/21.75

  1、4部分员工的法定假日

  国际妇女节属于部分人员的法定假日,女员工放假半天,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则不予补假。

  公司具体考勤制度

  1、所有员工上下班须亲自打卡(用门禁系统的出入证打卡,电脑自动记录)。若因故不能按时打卡者,须由本人填写《免打卡单》说明原因,由其所在部门负责人签字,两个工作日内上交给行政助理。每月行政人事部汇总各部门考勤表,并将考勤表交财务部作为工资发放的依据。

  2、除特殊情况,。过层开表彰,发放奖金,员工一律不得迟到、早退、旷工或中途擅离工作岗位。对代他人打卡或授意他人打卡,一经查实,违纪双方均罚款100元。

  3、忘记带卡或未打卡的员工须到前台行政助理处如实登记上下班时间。一个月内,按规定的正常时间上、下班的员工,公司允许忘带卡或忘打卡三次。从第四次开始,每发生一次罚款10元。

  4、员工一月内无故迟到的次数不得超过3次,并且累计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超过以上规定者,按旷工情况处理。

  5、员工一月内第一次早退,扣减当月工资10元;第二次早退,扣减当月工资20元,第三次早退,扣减当月工资30元。一个月早退超过三次者,或累计早退时间达到30分钟者,按旷工情况处理。

  员工旷工认定办法:

  1每天无故迟到、早退超过半小时的,或迟到、早退次数在3次以上的,按旷工半天处理;迟到或早退超过4小时的,按旷工1天处理;

  2各类假期期满后,未经批准不按时上班或既不销假也不上班的,按实际旷工天数计算;

  3拒不接受领导分配的工作或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按实际未上班的时间计算旷工时间。

  员工旷工处理办法

  1旷工半天扣除当日工资;

  2旷工1天扣除当月工资的5%;

  3连续旷工2天扣除当月工资的10%并通报批评。

  4连续旷工3天者,扣除当月工资的30%并通报批评。

  5连续旷工4天以上或一年累计旷工6天以上者,作除名处理。

  6凡属旷工情况,除以上处理方法外,还将按规定扣发其本人部分绩效工资、第13个月工资、奖金等。

  行政人事部负责每月公布一次员工考勤情况。

  凡员工违反公司规定时,罚款金额均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本规定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考勤管理制度14

  1.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考勤管理,严肃工作纪律,有效提升员工的敬业精神,并使员工的工资核算做到有法可依,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员工。

  3.管理规定

  3.1.工作制度

  3.1.1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3.1.2打卡制度

  3.1.2.1公司实行上、下班指纹录入打卡制度。全体员工都必须自觉遵守工作时间。

  3.1.2.2 打卡次数:一日两次,即早上上班打卡一次,下午下班打卡一次。 3.1.2.3 打卡时间:打卡时间为上班到岗时间和下班离岗时间。

  3.1.2.4 因公外出不能打卡:因公外出不能打卡应填写《外勤登记表》,注明外出日期、事由、外勤起止时间。因公外出需事先申请,如因特殊情况不能事先申请,应在事毕到岗当日完成申请、审批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因停电、卡钟(工卡)故障未打卡的员工,上班前、下班后要及时到部门考勤员处填写《未打卡补签申请表》,由直接主管签字证明当日的出勤状况,报部门主管、经理批准后,月底由部门考勤员据此上报考勤。上述情况考勤由各部门或分公司和项目文员协助人力资源部进行管理。

  3.1.3手工考勤制度

  3.1.3.1手工考勤制申请:由于工作性质,员工无法正常打卡(如外围人员、出差),可由各部门提出人员名单,经主管批准后,报人力资源部审批备案。

  3.1.3.2参与手工考勤的员工,需由其主管部门的部门考勤员(文员)或部门指定人员进行考勤管理,并于每月30日前向人力资源部递交考勤报表。

  3.1.3.3参与手工考勤的员工如有请假情况发生,应遵守相关请、休假制度,如实填报相关表单。

  3.1.3.4外派员工在外派工作期间的考勤,需在外派公司打卡记录;如遇中途出差,持出差证明,出差期间的考勤在出差地所在公司打卡记录; 3.2各类假期规定

  3.2.1病假

  3.2.1.1 员工休病假需提供一级以上医院或社区医疗服务机构(市医保定点开据的病假条或诊断证明);连续休病假三天以上的,须提供个人医保定点或三级医院开据的病假条或诊断证明,否则按事假处理。

  3.2.1.2 员工休病假必须提前申请。如因情况紧急或突发而无法提前请假,应在休假当天上午9:00前通过电话向部门经理请假,并在上班后第一天完成请假审批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3.2.2事假

  3.2.2.1 因私事而不能正常出勤的,须请事假,完成审批程序后方可休假。未办理请假手续擅自离开岗位、或请假期满未来上班也未续假者,3天(含)以内按旷工处理,3天以上按自动离职处理。 3.2.2.2 休事假需按公司规定提前填写《请假申请单》,员工休事假三天以上的,需提前三天申请。

  3.2.2.3 休事假每天扣除日工资的100%。

  3.2.3婚假

  3.2.3.1 符合法定结婚年龄并领取结婚证的员工(不含试用期员工及劳务工)可享受3天婚假,公司对于晚婚(指:男25周岁,女23周岁,初婚)可享受晚婚假15天;

  3.2.3.2 婚假需在领取结婚证后6个月内使用,并须一次休完,期间含休息日、法定休假日,过期不予保留;

  3.2.3.3 婚假需提前两周提出书面申请,出具结婚证,部门经理、主管副总、总经理批准后交人力资源部备案并一次性连续休完; 3.2.3.4 再婚者不享受晚婚假;

  3.2.3.5 婚假为有薪假别,休假期间工资全额发放。

  3.2.4丧假

  3.2.4.1 凡与公司签定了正式合同的员工,其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岳父母或公婆)丧亡,可休丧假3天。 3.2.4.2 员工请丧假要求提供相关证明,应在亲属丧亡一个月内使用,申请丧假最迟应于休假当天提出申请。

  3.2.4.3 丧假为有薪假别,休假期间工资全额发放。

  3.2.5产假与哺乳假

  3.2.5.1 凡与公司签订了正式合同的已婚女员工可享受,其余按病假处理。

  3.2.5.2 女员工正常生育的产假为90天;其中包括产前休假15天;妊娠不满12周(含)流产的产假为15天;12周以上16周(含)以内的流产的产假为30天;16周以上28周(含)以内流产的产假为42天;怀孕28周以上终止妊娠的享受正常生育产假90天。

  3.2.5.3 女职工难产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晚育的增加奖励假30天。生育同时符合上述二项或三项增加产假条件的,增加的产假累加计算。

  3.2.5.4 男员工可享受晚育奖励假。

  3.2.5.5 产假期间的工资按基本工资发放,产假期满,需增加假期的.按事假办法执行。 3.2.5.6 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员工(从休产假日起计算),每天给予1小时哺乳时间(含路途时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天哺乳时间增加1小时。

  3.2.5.7 男员工凭医院证明可在配偶生产时享有连续2天陪产假。

  3.2.5.8 产假期间发放基本工资;产前检查、哺乳假期间工资全额发放。 3.2.5.9 产假、陪产假均须将休假起止日期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3.2.5.10 计划生育假,应填写《请假申请单》,附医院有关手术证明,由人力资源部审核,按规定批准。休假期间发放基本工资。

  3.2.6工伤假

  员工因工(公)造成病、伤、残等,必须填写《工伤报告表》。经人力资源部审核总经理批准后,休假按工伤假处理;工伤假期间待遇参照国家及地方有关政策执行。

  3.2.7公司年假

  公司为保障员工的休息权,特在法定年假的基础上,增设公司年假。年假为公司给予员工的福利。

  3.2.7.1 员工累计工作(从入职公司之日起计算)已满1年不满5年者为每满1年年休假1天(满2年为2天……),5年及5年以上年休假为5天 3.2.7.2 年休假当年内有效,对员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不以其他方式补偿。 3.2.7.3 凡年休假者须提前提出书面申请,说明休假时间和工作交接情况,经部门经理、人力资源部审核后报主管副总经理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部门经理以上人员由主管副总经理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

  3.2.7.4病事假累计超过一个月或工伤假超过半年的员工,当年不再享受年休假;旷工1天或受各类警告以上处分的员工,取消当年的休假;受各类察看处分的员工,察看期间不享受年休假;对个别表现不好或完不成工作任务的员工,各部门领导有权取消其年休假待遇,并报人力资源部。

  3.3请假制度

  3.3.1 员工请假,均应提前提交《请假申请单》。

  3.3.2 员工休假必须提前申请。如因紧急情况或突发急病而无法提前请假时,应在休假当天上午9:00通过电话向部门主管请假,并在上班后第一天完成请假审批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3.3.3 请假必须由本人亲自办理有关手续,电话请假或委托他人代理手续的视为无效,将按旷工或自动离职处理。

  3.3.4 请假的核决权限:天数1天(含)以下一般员工(固定工)由部门主管/经理批准;

  3天以内部门主管(含)以上由主管副总经理批准; 4天(含)以上由主管副总经理总经理批准。

  注:如因主管/经理外出,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审批签字,可在得到主管本人电话许可后,交由部门考勤员(文员)代为处理,事后补齐书面审批签字。

  3.3.5 病假、产假、计划生育假、婚假、丧假等需提供相应有效证明的假别,请假时不能提供有效证明的,可先请事假,但必须在事后2天内补齐有效证明后再作相应处理。 3.3.6 《请假申请单》需主管以上领导审批的,当月30日前连同考勤表一起交人力资源部备案。

  3.3.7 员工请假、外出期满应在3日内销假。因未及时销假而造成员工本人的考勤记录异常,人力资源部有权不作任何修改。

  3.3.8 各类假期(除带薪休假、国家法定节假日调休外)在休假期间所跨的公休日均作相应假别的休假处理。

考勤管理制度15

  为加强公司对员工的考勤工作,特做如下规定。

  一、实行打卡与未打卡时段、事由认定相结合的考勤制度。

  二、集团考勤工作由人力资源部总体负责,各公司办公室人事业务专干应根据人力资源部的`要求做好本公司员工未打卡时段、事由、认定和上报工作。员工上下班必须打卡,无故不打卡按旷工处理。

  三、大连本地直属各公司每月以《未打卡人员情况说明表》形式向公司人力资源部报考勤情况一次,将因事假、病假、婚产假等休假和出差、会议等工作原因未能打卡的日期填报于《未打卡人员情况说明表》内。

  四、病假、事假、婚假、产假、工伤假等须附相应的诊断书、请假单批准件等资料。

  五、大连本地直属各公司办公室人事专干须在每月5日前将由其办公室主任审核、签字的《未打卡人员情况说明表》报给集团人力资源部,外地公司报所在公司办公室主任处。

  六、人力资源部及各公司办公室依据打卡记录,对各公司上报的人员工资变动情况说明及工资发放表进行审核批准。

  七、集团人力资源部将长期保管《未打卡人员情况说明表》、打卡记录等资料,并对下属公司考勤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检。

  附:打卡须知

  1、员工本人自行打卡,不得委托他人或代他人打卡;

  2、员工考勤卡须妥善保管,如有遗失、损坏,需当日申报补卡;

  3、打卡机设在各公司接待处。

  4、各公司人事专干负责员工打卡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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