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管理制度15篇【荐】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人们运用到制度的场合不断增多,制度具有使我们知道,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惩恶扬善、维护公平的作用。到底应如何拟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特种设备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特种设备管理制度1
为了加强特种设备和人员的安全管理,保障特种设备安全.高效.稳定运行,防止和减少特种设备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减少能耗,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程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一.特种设备安全管理
1.术语
特种设备:本制度中特种设备系指对人身和财产安全有较大危险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下同).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并包括其附属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
2.应采购具有相应制造资质的单位所制造的特种设备,并查验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和产品安全性能监督检验合格证书等文件。
3.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应当向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登记机关)登记。登记证存入特种设备技术档案,登记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4.特种设备在登记机关行政区域内移装的,应当在移装完成后投入使用前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5.特种设备跨原登记机关行政区域移装的,应当向原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注销手续。移装完成后,向移装地登记机关申请注册登记,领取新的使用登记证。
6.特种设备产权发生变更时,应当办理注销手续,并将设备全部文件资料移交新使用企业,新使用企业应按注册登记的要求办理手续。
7.设备部门应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应持证上岗且持证范围应覆盖本单位的各种特种设备,应掌握相关的安全技术知识,熟悉有关特种设备的法规和标准,并履行以下职责:
(1)检查和纠正特种设备使用中的违章行为,发现问题应立即处理;情景紧急时,能够决定停止使用特种设备并及时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
(2)收集.管理特种设备技术档案;
(3)编制日常安全检查计划并组织落实;
(4)编制定期检验计划并落实定期检验的报检工作;
(5)提出应急救援演练计划,负责组织应急救援演练具体工作;
(6)组织实施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培训和教育工作。
8.使用的特种设备必须贴合有关法规及行业安全标准和要求。
9.特种设备必须做到定人.定机,定时维护保养。
10.做好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的使用,维护,校验,检修工作,并做好记录。
11.特种设备停用1年以上的,应当封存设备,在封存后30日内向登记机关申请报停,并张贴停用标志,将使用登记证交回登记机关保存;重新启用前,经检验合格后,到登记机关办理重新启用手续。
12.在特种设备停用期间应对设备进行必要的维护和保养。
13.应及时将存在严重事故隐患,且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者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使用年限的特种设备予以报废,并到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手续。
14.不得将报废后的特种设备再作为特种设备进行转让和使用。
15.设备部门应结合特种设备使用的实际情景制定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与现场应急处置方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16.一旦发生特种设备事故,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向设备部门负责人报告;设备部门负责人接到报告后立即通报HSE部门负责人,并立即启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最大限度地保护好事故现场。设备部门应按照《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质检总局令第115号)的要求于特种设备事故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以上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HSE部门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同时,应按照中国化工《HSE事故管理规定》,根据事故分级情景按规定逐级上报,并按规定进行事故处理。
二.操作人员安全管理
1.特种设备安装.操作.维护.保养等作业人员必须理解政府相关机构专业培训和考核,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方能从事相应工作。
2.持证人员须经过公司相关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独立上岗操作。
3.应当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特种设备安全.节能教育和培训,保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特种设备安全.节能知识。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和设备部门有关负责人报告。
4.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应当严格执行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不违章作业。
5.操作者要了解作业过程中可能引发的事故,以及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掌握其预防措施和应急措施。
6.服从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对于违章指挥有权拒绝。
7.正确使用和佩戴安全防护用具和用品。
特种设备管理制度2
1、按照检验周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提前一个月向检验机构申请对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平安阀举行定期检验,保证定检率100%。
2、检验机构受理后,按相关要求乐观做好检验前的预备工作。
3、在检验过程中,乐观协作检验人员的`检验工作。
4、对特种设备及其平安附件,非专业人员不得任意拆卸、更动。
5、平安员应定期、不定期地按照设备使用时光举行检查,发觉问题应准时妥当处理。
6、按设备的分类以挂牌保管人员为主举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维护修理。
7、各种设备不得带病运行,对管理维护不当而影响平安生产,经查出,由经理按有关规定赋予处罚,对已造成危害的,应报上级有关部门追究相应责任。
特种设备管理制度3
一、在设备科科长领导下,对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具体负责。
二、掌握相关特种设备安全知识,满足国家有关安全技术规范对其任职资格的要求;并经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三、具体组织制定、修改、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等,并检查执行情况。
四、传达、贯彻上级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的指示以及法律、法规、标准;
五、定期、不定期检查特种设备;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六、具体负责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统计、上报等工作。
七、明确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使用、维保、检验等)的各个环节及责任人员,操作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及管理。
八、具体负责特种设备应急预案的.制、修订,具体负责应急预案的演练;具体负责突发事件或事故的响应、处理、调查和报告等。
九、负责督促各相关部门做好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工作。
特种设备管理制度4
1、特种设备包括:起重设备、厂内机动车等。
2、新购特种设备使用前必须经相关部门检验合格并取得合格证后,才能投入使用。
3、特种设备使用前必须制定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
4、加强对特种设备的维护保养,各种安全附件必须齐全完好,发现问题要及时维修或更换,要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防止因违章操作不当发生事故。
5、定期接受相关部门组织的特种设备检验,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禁止继续使用。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要立即组织整改。
6、做好特种设备档案管理,责任到人,保证各种资料的完整。
特种设备管理制度5
为加强和规范特种设备使用环节的管理,防止和减少特种设备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1、本制度适用于锅炉、压风机、通风机、制氮机、起重机械、厂内机动车辆、门式起重机、天车、叉车等特种设备的使用管理。特种设备的安装、使用、维修保养、改造和检验等单位必须严格执行本制度。
2、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必须办理使用证,严禁无证运行。
3、特种设备在有效期满前一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的要求,接到定期检验的通知后,要做好迎检工作。特种设备必须实行定期检验制度,严禁超期运行。
4、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齐全,必须实行定期校验制度,严禁超期使用。
5、使用单位必须指定专人负责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安全管理人员应当掌握相关的安全技术知识,熟悉有关特种设备的法规和标准。
6、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完整、准确的特种设备技术档案,并长期保存。使用单位变更时,应随机移送技术档案。
7、特种设备的关键零件要保持一定的储备。
8、 特种设备安装、操作、维修保养等作业人员,必须接受专业的培训和考核,取得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后,方能从事相应的工作。
9、特种设备操作证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
10、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离岗满三个月,返岗必须进行复工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领证上岗
11、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应该严格执行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
12、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安全管理人员和单位负责人报告。
13、安全管理员或者单位负责人应经常对特种设备的使用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措施,或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14、对特种设备管理不严、违反安全管理制度的`、发生事故的,根据情节的轻重,必须要负有相应的责任。
15、使用单位必须严格执行特种设备的维修保养制度,明确维修保养者的责任,对特种设备定期进行维修保养。
1 6、 特种设备的维修保养必须由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的人员进行,本单位没有能力维修保养的,必须委托有资格的单位进行维修保养。
17、特种设备的使用部门负责按照特种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作业,负责对特种设备进行日常点检。
18、对于新进特种设备验收,应由机电科设备管理组会同机电工程公司同特种设备的供应厂商进行验收。特种设备的供应厂商应当提供附有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文件。机电科设备管理组应当仔细核对是否有上述文件。验收合格的特种设备,方能由机电科交付使用部门使用。验收完毕,由机电工程公司负责填写《设备验收单》。
19、对于新增的矿内机动车辆如叉车,机电科应当凭矿内机动车辆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去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办理矿内机动车辆的注册登记和矿内机动车辆牌照。矿内机动车辆安装牌照并粘贴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后,方可投入使用。
20、机电科应对在用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作好记录。
21、机电科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22、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使用部门必须切断电源,悬挂故障标志,同时通知机机电科处理(或委托处理),当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23、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者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及时予以报废,并应当向原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销。
24、特种设备使用部门应当制定特种设备的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 -
25、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应当严格执行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和矿有关负责人报告。操作特种设备时,作业人员应做好防护措施,操作要平稳、准确、注意力集中。特种设备的标牌均附有警告与操作方法说明,操作时请遵照设备的操作规程及设备标牌的要求开展作业。
26、特种设备一旦发生爆炸、着火、变形、鼓包等事故,使用单位必须采取紧急救援措施,防止灾害扩大,保护好事故现场,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向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及有关部门报告。
27、操作和使用特种设备时,应检查其本身的各种保护装置,无特殊情况,应在各种保护装置正常灵敏的情况下进行操作和使用。
28、对特殊部位的特种设备要按标准要求敷设缆线及接地(接零)保护装置。
29、在使用气割设备时,必须明确使用的安全距离,使用前必须详细检查其防回火装置正常、灵敏可靠。
特种设备管理制度6
1、为规范与特种设备维护保养、维修工作,保障特种设备安全运行,制定本制度。
2、特种设备的维护保养应符合国家法规、规范和技术要求。
3、特种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工作,由使用部门、操作人员负责,并做好记录。
4、特种设备维护、保养应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其中电梯应至少每15天进行一次清洁、润滑、调整和检查。
5、特种设备检查实行班组日检、车间周检、公司特种设备管理人员月检的三级检查制度,并做好检查记录。有关部门必须对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和附属仪表进行定期校验、检修。
6、对特种设备进行科学管理,合理保养,计划检修,巩固提高设备完好率,保证指标的实现。
7、发现故障及时消除,不能立即消除的故障,要详细记录,及时上报,并结合设备检修计划予以消除。
8、定期检查维护,并主动向操作工了解设备运行情况
9、设备执行“定人定机”的专人负责制,认真填写运行记录。
10、认真做好设备重点部位的维护保养工作。
11、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工作时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12、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其他不安全因素应立即整改,或报告主管领导处理。
特种设备管理制度7
一、各种相关人员的职责
(一)主管经理的职责
1.坚持“安全第一”方针,把安全生产工作做为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抓好,做到企业管理工作与安全工作同步进行。
2.协助组织搞好安全性评价工作,积极推广应用现代化安全管理方法。
3.企业发生安全责任事故要对事故负连带责任。
(二)工程机械部主管职责
1.贯彻执行(安全第一)的方针,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组织好生产,不违章指挥。
2.坚持安全生产“五同时”做到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应同时考虑安全生产工作。
3.发生死亡,重伤和多人事故(三人和三人以上)应立即报告主管经理并负责保护现场,参加事故调查。对轻伤事故坚持“三不放过”原则。
(三)操作者的职责
1.认真执行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做好作业中三检检查,发现隐患及时组织排除,不能解决的须立即上报部门领导。
3.发生工伤事故迅速抢救受伤人员,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部门领导,按“三不放过”原则,认真分析事故原因,吸取教训提出防范措施。
二、操作人员守则
1.认真执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并劝阻他人的违章作业,自觉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排除或向领导报告。
2.爱护和正确使用设备工具及各种安全防护设施,做到设备保养及时,安全,工作现场符合文明生产。
3.积极参加班组安全活动,不断提高安全意识,主动为搞好安全生产献技献策。
4.发生和发现工伤事故,立即采取应急措施,防止事态扩大,紧急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并尽快报告领导。
三.安全操作规程
设备名称:正面吊、叉车
正面吊:
1.操作前的准备:
每班工作前司机需对正面吊进行车况检查,具体项目有:
(1)车体卫生状况。要保持车体内外的清洁,不许有油污、灰尘等杂物。
(2)检查柴油油位,需要时加柴油。
(3)检查空滤的堵塞情况,必要时用压缩空气吹净。
(4)检查冷却液的液位,必要时添加冷却液。
(5)检查轮胎的气压、轮胎的紧固状况。
(6)检查吊具的功能。
(7)检查各部位有无漏油、漏水、漏气现象,检查各仪表盘工作是否正常。
有异常立即报告工程机械部,车辆不能带病工作。
2.装卸箱操作
1在集装箱堆(车)上提取集装箱的步骤:提起吊具靠近集装箱,把吊具放在需要提起的集装箱上面,确认吊具与集装箱的中心线是吻合的;开始放低吊具,检查旋锁正确地进入集装箱的四个锁角,旋锁完全放好后黄灯亮,旋锁闭锁,若正确闭锁绿灯亮,否则开锁,慢慢提起吊具重复以上步骤。小心提升集装箱,慢慢倒退,降低集装箱,注意不要与其它物品相碰。
2把集装箱放在集装箱堆(车)上的`步骤:靠近集装箱需要堆放的位置,对中,使集装箱对整齐,把集装箱就位、等待黄灯亮,开锁,等红灯亮,慢慢提升吊具直到所有的锁角都已经完全从集装箱的锁角拔出来。慢慢后退,降低吊具,注意不要和其它物品相碰。
3停车步骤:卸下所有负载,把机器移至指定的地方,要远离车辆集中的区域。启用驻车刹车,并降低吊具,确认所有手柄都已经归零,所有电气附件都处于关闭位置,把钥匙打到“off”的位置。
4现场操作要求:司机按现场理箱员的计划安排,在仔细检查车辆周围环境,确认车下无人和障碍后,启动车辆小心驾驶,将车辆准时开至操作地点,根据现场理箱员的工作指令进行集装箱空重箱装车、卸车、落垛、归垛、摆箱等操作,操作中注意对作业周边环境的瞭望,并听从现场理箱员的绝对指挥。
5正面吊吊具底盘中心在距前轮前端1.90米垂直角度下,可进行集装箱负载45吨的装车、卸车、摆箱、归垛等操作,重箱归垛限制在4个箱体的垂直高度内,在进行提升箱、落箱操作时必须确认开锁、着床指示灯提示,确认无误后方可将箱体提升或脱离箱体,随时关注车内告警装置的提示。
6跨箱作业中,应采取起吊与伸臂联动动作,使箱体垂直提升或下落,以免箱体提升或下落时对相邻的箱体发生摩擦碰撞等现象,跨一个箱体提落箱时负载不得超过30吨,跨2个箱体提落箱时负载不得超过15吨(跨2个箱体提落箱原则上只限空箱操作)。
7为保证作业场区内的人员安全,车辆在行进时负载行驶速度不得超过10公里/小时,空载时行进速度不得超过15公里/小时。箱体处于静止悬空状态时不得熄火或司机离开驾驶室,行走搬移箱体作业时,必须收臂,将箱体提升至一定高度,避免因提升箱高度不够阻碍前行的视线,目视距离应不低于50米以上,便于采取紧急的制动措施。
8负载行驶时,集装箱箱体不准倾斜,需进行必要的侧移调整,使箱体平衡,重心居中,禁止在操作中出现急进、急停、急转弯等粗暴驾驶的现象,在转弯时要减速慢行,控制好负载箱体的惯性,如遇视线不良及复杂的作业状况时,需由地面现场理箱员给予瞭望引导,禁止在斜坡上横向行驶或转弯。
9集装箱空重箱、卸车、归垛、落垛、摆箱操作中,必须按现场理箱员的工作安排将集装箱单垛、单排箱门朝向一致,箱角对齐,按标志线或区域整齐排列,遇到有框架空箱,应在理箱员的安排下,将箱体侧板放倒后归垛,不准悬空码放。
10框架及开顶箱载货超高的卸箱与装车,应由理箱员安排司索工领取专用的索具,固定在正面吊吊具底盘四个孔洞内,在确认四角索具与箱体使用卡环旋紧连接牢固后,在地面理箱员的指挥下方可起吊操作,操作完毕后,应由理箱员安排司索工将索具全部拆除后,方可进行其它的正常作业。
11特殊货物需正面吊悬挂钢丝绳装卸货物作业时,由现场理货员根据货物的尺码、件重领取适宜的索具,固定在正面吊吊具底盘四角孔洞内,由现场理货员指挥司索工将货物固定牢固后,在理货员的指挥下起吊货物,起吊后需行走移动货物时,不准有急进、急停、急转弯操作动作,由此会引起货物摇摆不稳,易造成因惯性冲力引发货物脱落及车辆倾翻事故。
12停车步骤:卸下所有负载,把机器移至指定的地方,要远离车辆集中的区域。启用驻车刹车,并降低吊具,确认所有手柄都已经归零,所有电气附件都处于关闭位置,把钥匙打到“off”的位置。
3.处罚措施
凡不听从指挥未按机械操作要领及操作要求违章、违规操作所造成的车损、货损及人身伤害事故,由责任人承担直接经济损失。责任重大的将按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公司的相关规定给予处置。
叉车:
1、人员
1.1、驾驶叉车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通过安全生产监督部门的考核,取得特种操作证,并经公司同意后方能驾驶,严禁无证操作。
1.2、严禁酒后驾驶,行驶中不得饮食、闲谈、打手机和讲对讲机。
2、启动
2.1、车辆启动前,检查起动、音响信号、电瓶电路、运转、制动性能、货叉、轮胎,使之处于完好状态。
2.2、当有机械问题的时候, 不能自己进行修理。应关掉叉车并告知机械修理人员。
2.3、起步时要查看周围有无人员和障碍物,然后鸣号起步。
2.4、叉车在载物起步时,驾驶员应先确认所载货物平稳可靠。起步时须缓慢平稳起步。
特种设备管理制度8
为落实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加强对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确保特种设备安全运行,使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步入系统化、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的轨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范的要求,结合公司对特种设备的使用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特种设备岗位安全责任制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是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的核心,是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岗位操作工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安全生产应负责任的制度,充分体现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形成全员、全面、全过程的安全管理。
1、公司总经理的职责:
公司是特种设备安全的责任主体,总经理是特种设备安全的主要责任者,应当对公司特种设备的安全全面负责。其主要职责为:
(1)建立健全公司的特种设备安全责任制;
(2)组织制定公司特种设备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保证公司特种设备安全投入的有效实施;
(4)督促、检查公司的安全工作,及时消除特种设备事故隐患;
(5)组织制定并实施公司的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及时、如实报告特种设备伤亡事故。
2、公司其他班子成员的职责:
公司其他班子成员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分管范围的安全工作负有直接领导责任,协助主要负责人做好特种设备安全工作。
3、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应当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后,方可从事管理工作。参与和协助公司负责人制定特种设备管理制度、设备操作规程等,按照制度要求,对特种设备使用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问题应立即处理。在紧急情况时,可以决定停止使用特种设备,并及时报告有关负责人,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向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1)部室主要负责人的职责:
部室主要负责人是负责本部室特种设备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部室特种设备安全工作。
①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有关标准的要求。
②明确落实特种设备安全措施,负责制定和执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各项制度和操作规程。
③定期组织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④负责组织编制应急预案和实施应急演练。
⑤负责部室特种设备事故、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和报告。
(2)部室副经理的岗位职责:
①在部室经理领导下,对部室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具体负责。
②掌握相关特种设备安全知识,满足国家有关安全技术规范对其任职资格的要求;并经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③具体组织制定、修改、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等,并检查执行情况。
④传达、贯彻上级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的指示以及法律、法规、标准;
⑤定期、不定期检查特种设备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⑥具体负责特种设备事故的处理、统计、上报等工作。
⑦明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使用、维保、检验等)的各个环节及操作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及管理。
⑧负责特种设备应急预案的制定、修订、演练,具体负责突发事件或事故的处理和报告等。
(3)安全员及班组长岗位职责:
①配合部室经理、副经理对本部室使用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具体负责,是负责本岗位特种设备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②掌握相关特种设备安全知识,满足国家有关安全技术规范对其任职资格的要求;并经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③落实有关安全管理制度,具体制定、修改、落实本部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等,并检查执行情况。
④传达、贯彻上级及安全管理部门的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的指示以及法律、法规、标准。
⑤负责本岗位特种设备的日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上报。
⑥具体做好操作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及管理。
⑦做好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以及安全附件、仪器仪表的检测、校验工作;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并配合检验机构做好检验工作。检验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整改。
⑧具体负责特种设备应急预案的制定、修订、演练;具体负责突发事件或事故的响应、处理和报告等。
(4)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岗位职责:
①遵守劳动纪律,严格执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本岗位的设备和安全设施齐全完好。
②持证上岗,严格按照特种设备操作规程操作有关设备,不违章作业,按时巡回检查,准确分析、判断和处理特种设备运行中的异常情况,出现紧急异常情况立即采取措施,启动应急预案,报告领导。
③听从指挥,保持本岗位设备的安全和清洁,不随意拆除安全保护装置,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④按时参加有关安全技术培训,提高水平,确保特种设备安全。
⑤按照部室和公司安排,认真参加应急演练,做好应急处置等工作。
(5)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严格执行公司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确保部室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齐全完好。特种设备技术档案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特种设备出厂时所附带的有关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特种设备运行管理文件包括:注册登记文件、安装监督检验报告、年度检验报告、日常运行记录、故障排除及维修保养记录等。
(二)特种设备使用管理制度
为保证部室使用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安全、正常、有效使用,特制定安全管理规定,内容如下:
1、特种设备的购置、安装制度。凡属特种设备均应由使用部门提出购置计划,经安全技术部审核并逐级报公司领导批准后,由物资供应部负责购买持有国家相应制造许可证的生产单位制造的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特种设备。
特种设备安装前,必须先确定具有国家相应安装许可的单位负责安装工作,开工前应按照规定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办理开工告知手续。任何部门不得擅自安装未经批准的.特种设备。安装完成后,使用部门(或者督促安装单位)应向有关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报验收检验。
2、特种设备注册登记制度。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由使用部门负责向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理注册登记。登记标志以及检验合格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并在有效期内安全使用。
管理人员应明确所有特种设备的安装位置、使用情况、操作人员及安全状况,并负责制定相关的设备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管理,是为特种设备安全运行提供技术保障的唯一可追溯的技术文件。各相关责任人均应给予高度重视和妥善保管。当需调阅特种设备技术档案资料时,档案管理责任人应严格照章办事,履行调用借阅手续并由相关领导审批后,方可交给资料借阅人。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的主要内容包括: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日常使用状况记录;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近、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其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等。特种设备档案是从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使用、检修全过程的文字记载,它向人们提供各个过程的具体情况,也是特种设备定期检验和更新报废的根据。通过建立特种设备档案,可以使特种设备的管理部门和操作人员全面掌握其技术状况,了解和掌握运行规律,防止盲目使用特种设备,从而能有效地控制特种设备事故。
4、特种设备使用制度
①特种设备使用部门的各级管理人员,应具有安全生产意识和特种设备使用管理相关知识,加强特种设备使用环节的安全管理工作。
②各设备使用地点、场所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严格进出人员的管理。凡进入危险场所的其他人员(包括领导检查、外来参观、设备检测人员),应由公司或部室负责人批准,并在安全管理人员、操作人员等陪同下进入,并严格遵守相关规定。设备使用地点严禁吸烟、使用明火、放置杂物等。
③依据《条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特种设备的作业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应经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相应特种设备的作业或管理工作。严禁安排无证人员操作特种设备,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现象。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设备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和部门安全负责人报告。
④各设备使用部门应当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条件审核,保证作业人员的文化程度、身体条件等符合有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特种设备安全作业知识。培训应做出记录。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书到期前三个月,应提出复审申请,复审不合格人员不得继续从事特种设备的作业。
⑤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严格执行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操作规程可根据法规、规范、标准要求,以及设备使用说明书、运行工作原理、安全操作要求、注意事项等内容制定)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
设备运行前,做好各项运行前的检查工作,包括:电源电压、温度、压力、安全防护装置以及现场操作环境等。发现异常应及时处理,严禁不经检查强行运行设备。
设备运行时,按规定进行现场监视或巡视,并认真填写运行记录;按要求检查设备运行状况以及进行必要的检测;根据经济实用的工作原则,调整设备处于最佳工况,降低设备的能源消耗。
当设备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停止运行,同时启动备用设备。若没有备用设备时,则应立即上报主管领导,并尽快排除故障或抢修,保证正常经营工作。严禁设备在故障状态下运行。
因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动作,造成设备停止运行时,应根据故障显示进行相应的故障处理。一时难以处理的,应在上报领导的同时,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故障进行排查,并根据排查结果,抢修故障设备。禁止在故障原因不清的情况下强行运行。
当设备发生紧急情况可能危及人身安全时,操作人员应在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后,立即撤离操作现场,防止发生人员伤亡。
5、特种设备的维护保养制度。特种设备的维护、保养必须由有资质的单位或有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进行。各使用部门应加强特种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对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相关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检修,填写检修记录,并按规定时间对安全附件进行校验,校验合格证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安全附件的显著位置,并送交安全技术部门备案。
6、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性能定期检验制度。
在用特种设备实行安全技术性能定期检验制度。对特种设备进行定期检验,是确保安全使用的必要手段。所有特种设备在运行中,因各种原因会产生一些缺陷,或原有允许的缺陷逐步扩大,产生事故隐患。通过定期检验可以及时发现缺陷,以便能够得到及时处理,消除事故隐患。设备使用部门应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满前30天,向公司、向相应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设备使用部门应予以积极地配合、协助检验检测机构做好检验工作。未经定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根据特种设备检验结论,各使用部门做好设备及安全附件的维修、维护工作,以保证特种设备的安全状况等级和使用要求。对设备进行的安全检验检测报告以及整改记录,应建立档案记录留存。
7、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制度。各责任部室根据设备使用情况,定期(至少每月进行一次)组织安全检查和巡视,发现问题或异常情况应立即处理;情况紧急时,可以决定停止使用特种设备并及时报告安全管理部门,并做出记录。公司安全技术部将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的方式,对各特种设备使用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以书面形式反馈给使用部门。
8、特种设备报废制度
标准或者技术规程有寿命期限要求的特种设备或者零部件,或者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应当按照相应要求予以报废处理。特种设备进行报废处理后,使用部室必须到负责该特种设备注册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管理部门办理注销手续。
9、其他
设备大修、改造、移动、报废、更新及拆除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按公司内部流程逐级审批,并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办理相应手续。严禁擅自大修、改造、移动、报废、更新及拆除未经批准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设备,一经发现除给予严肃处理外,责任人还应承担由此而造成的事故责任。
特种设备管理制度9
一、总则
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
安全负责人是特种设备管理的总负责人,应按本规定要求实行安全管理,并对其安全可靠性负责。设备管理机构和设备管理人员对本制度贯彻执行,各级安全人员对本制度实施监督检查。
二、机构和职责
按照上级部门有关规定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积极消除各类隐患,完善生产工艺流程,提高特种设备安全性能和管理水平,保证特种设备安全运行。
安全负责人对本单位特种设备的安全全面负责。
生产部是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的职责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负责贯彻国家、地方、行业及企业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的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并组织实施;
负责制定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规定和安全操作规程并监督实施;
负责特种设备的注册登记及台帐管理工作;
负责特种设备安装、维修、运行、检验各环节的监督检查;
负责制定特种设备检验及人员培训计划。
三、特种设备监督管理
特种设备使用要严格执行国务院373号令《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及国家、地方、行业及企业内部相关的'法规、标准及管理规定。
特种设备在安装完毕后,在投入使用前或投入使用后30日内,依法进行注册登记方能使用。
建立完整的特种设备台帐及技术档案。
配备专职或兼职的特种设备管理人员,制定安全检查制度,明确安全检查人员、检查内容和检查频次,安全检查不低于每月一次。对查出的隐患建立隐患台帐并及时处理,影响特种设备安全运行的隐患,在隐患处理前严禁设备运行。
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定期组织对人员的安全技能进行考核和培训。
制定和完善事故应急预案,要求预案要制定到每台设备,每个装置。要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预案演练,提高事故应急能力。
不得私自购进未取得生产许可的气瓶。必须保证各安全附件齐全。
特种设备必须经检验合格(含安全附件)方能投入使用,设备及附件必须有明显的检验合格标志。要保留设备检验报告或检验合格证复印件备查。
特种设备安全使用条件、检验要求及检验周期执行国家相关标准。特种设备检验(含安全附件)必须由取得相应资质并通过局安全质量环保部审核的检验单位进行。
特种设备(含安全附件)采购必须选择有资质生产厂家的合格产品,设备到货后由安全人员对设备进行安全验收。
特种设备的改造必须由具有相应设计资质的设计部门出具改造设计方案,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检验检测机构鉴定,方可实施。
特种设备安装、修理的项目承包方必须到局安全质量环保部进行资质审查:
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
局外施工单位的“跨地区施工批件”;
局资质认证管理部门核发的有关资质证书;
质量保证材料;
工程业绩资料;
经审查合格后,由管理局安全质量环保部核发《特种设备安装、修理分承包方资质审查证书》,在持有此证情况下,方可在我公司开展特种设备安装、修理工作。
特种设备安装修理前,施工单位应填写特种设备安装、修理申报表,并依据检验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公司安全质量部门、局安全质量环保部审批后方可施工。
施工单位对设备安装、修理的质量和安全技术性能负责,必须达到相关安全技术性能的标准要求。在施工过程中,我厂技术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要依据安全措施和标准进行检查,如达不到标准要求,有权责令整改和停工。
设备安装、修理完工后,施工单位应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必须将施工的有关安全技术文件和资料全部移交我公司。
发生特种设备事故,必须尊照国家有关规定要求进行事故调查,追究责任。
四、附则
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相关规定不一致时,按上级规定执行。
本制度由生产部负责解释。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特种设备管理制度10
一、设备责任制
1、为了加强设备的维护检修工作,提高检修工作的质量,使设备经常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保证生产安全,经济运行,根据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对设备管辖范围划分至车间,直至划分班组个人,建立巡检、点检、维护,检修岗位责任制。
3、车间煤气管道、维修管道划分高炉与烧结、竖炉煤气管道,以高炉煤气管道出口阀门为界,阀门前管道归高炉(包括阀门);阀门后至烧、竖炉管道及所辖附属设施归烧结。
4、电气部分设备及维护划分
⑴、动力车间负责高炉、烧结、铸造及园区其它(分厂)车间由高压进线开关至总高压配电室开关柜到高低压配电室分路开关以上;包括分路开关、变压器、电容补偿柜;分路开关以下归各车间。
⑵、动力车间监护各车间高压设备启动。
⑶、铸造变压器低压套管(包括低压套管)以上。
⑷、质检计量中心电气部分、机修车间电气部分、后勤所有电气照明、库房照明维护归动力车间负责;材料计划各部门自己负责申报。
5、全公司仪表、液压部分由动力车间维护(由各车间配合)。
6、各车间设备维护与检修责任划分
⑴、各车间设备维护保养抢修由本车间负责,如需其他车间帮助要请示企业技术中心后,由企业技术中心开派工单(并下达工时定额)。
⑵、各车间技改工程由机修负责,工程项目办公室开工程项目单,由工程项目办公室负责主持并组织验收。
⑶、各加工备件机修可完成的交机修负责,由企业技术中心开加工单(并下达工时定额)。
⑷、设备的计划检修由机修和各车间共同负责,由企业技术中心负责主持并组织验收。
⑸、各车间的维修和抢修及计划检修后由设备主任填写设备检修卡72小时报企业技术中心,使企业技术中心能够建立较完善的设备技术台帐。
7、各车间设备专责人,应经常了解自己所辖设备,掌握技术情况,把设备管好、修好,努力提高设备的健康水平。
为此应做好以下工作:
⑴、每天上班后巡视所辖设备,了解设备情况,设备缺陷等,及时向工段长汇报检查情况,并做好巡检记录。
如有缺陷,提出处理意见,听候工段长安排。
⑵、设备专责人是消除缺陷的责任人,对检修质量负直接责任。
8、工段长应做好以下工作:
⑴、督促设备专责人和岗位工巡视检查设备,听取汇报检查情况,安排设备缺陷的消除情况。
⑵、凡是夜间事故抢修及现场安全的负责人,督促安排抢修工作后及时向车间汇报。
⑶、按设备保养计划督促岗位人员按时进行设备保养,维修工配合。
8、各车间主任应做好以下工作
⑴、每天上班后巡视车间所辖设备,了解运行情况,查看设备缺陷记录,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检修和保养。
⑵、负责所辖设备的《设备缺陷处理工作单》填写,制定施工措施,负责现场安全,并整理原始记录和工时消耗。
⑶、提出改进设备、提高设备健康水平的建议。
⑷、了解库存备品、配件的情况,每月23日把本车间月材料设备计划报企业技术中心,以便保证设备正常运转;能维修的可拆下后送机修由企业技术中心开据维修加工单,机修负责及时修好备用。
二、设备巡回检查
1、各车间维修人员必须有高度的责任感,严肃认真对待工作,不断提高对设备隐形缺陷的判别能力和巡回检查质量,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2、各车间应根据设备系统运行特点,制定各岗位巡回检查路线、重点检查项目、检查周期、并公布现场。
3、巡回检查时应随身携带必要的工具和用具,检查时应认真、细致,根据设备运行特点,看、听、摸、嗅、试。
但必须执行安全规程,关键部位必须两人以上,注意设备及人身安全。
4、检查重点应包括:
⑴、检查试运行中的安全措施;
⑵、班中设备缺陷消除后的运行情况;
⑶、运行异常的设备;
⑷、防火检查。
5、巡回检查中同时督导岗位工进行设备整洁工作及时加换润滑油,调整冷却水等设备维护工作。
6、巡回检查中发现设备缺陷时,立即汇报班长、工段长、值班调度;事态严重时,应由工段长汇报车间主任,岗位工加强监视;设备专责人设法消除,防止事态扩大;处理情况及措施应详细记入专责人记录本,并向人员交待清楚。
7、各车间主任,副主任应每天巡视,巡视内容包括:
⑴、有重点的`检查设备运行情况;
⑵、值班人员的劳动态度和劳动纪律;
⑶、纠正不合理的生产方式和调整操作;
⑷、防火检查。
三、设备检修管理制度1、检修管理
⑴、设备的检修是提高设备的完好率,保证安全,经济运行的重要措施;要掌握设备规律,坚持以防为主的计划检修,反对硬拼设备;坚持“质量第一”,使设备处于良好的状态。
⑵、检修工作要贯彻挖潜、革新、改造的方针,不断提高检修质量,改进设备,改进工艺,努力做到质量好、工效高、用料省、安全好。
⑶、设备检修按性质分大修、中修、小修,临时检修和维护五大类。
设备大修、中修、小修是计划检修。
临时检修是计划以外的检修,构成事故的叫事故抢修,应尽可能避免临时检修,但在运行中发现威胁设备安全的较大缺陷,必须及时处理时,应经车间同意后才能安排临时检修,以避免设备的严重损坏。
⑷、我公司设备大部分在高温,高压重负荷,金属粉尘恶劣条件下连续作业,在运行中不可避免地降低设备的原有性能,因此,坚持集中维修,区域负责,点检定修,操检并重的方针。
2、设备的维修与保养
⑴、由于生产设备环境差,各车间操作的人员要经常对所用的设备进行擦拭,及时合理的润滑,减少部分磨损,延长维修周期,增强设备的使用寿命,提高设备的作业率。
⑵、按照操作规程严格操作。
⑶、设备建立定期检查制度,根据设备特点定人、定点、定标准、定期、定方法来进行设备定期维修方法。
⑷、建立设备交记录,由生产工人填写,设备缺陷记录由巡检人员和点检人员填写。
⑸、根据设备分工加强设备考核,纳入经济责任制考核范围。
3、设备的检修准备和施工管理
⑴、大修前的准备工作是检修工作能否做到又快又好、又省的关键,在大修45天前项目工程办公室应制定大修准备工作进度。
⑵、大修项目应根据批准的维修计划、改进工程计划、设备缺陷记录、事故报告、最近一次小修记录、上次大修报告、设备运行试验结果、机件和零件使用情况,决定采用的合理化技术研究资料来确定。
⑶、大修前一个月左右,生产经理组织有关处室和车间参加的准备工作会议,检查和落实检修项目、检修进度、技术措施、劳动组织、材料和备品备件准备、交货缺件等情况,安排有关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工作。
⑷、中修、小修前15天应由生产经理全面检查工程准备情况,明确安全、质量、进度、节约等方面的要求;进行技术交底;安排协调检修工具设备,人员分配情况。检修车间负责生产人员的配合协调、负责质量标准,项目工程办公室主持并组织验收。
⑸、在施工期间应抓好以下工作
①、贯彻安全工作规程,保证人身和设备安全。
②、严格执行设备标准、工艺措施和岗位责任制,保证检修质量。
③、及时掌握进度,保证按期竣工,争取提前。
④、节约工料,防止浪费。
⑤、及时做好技术记录,包括设备技术状况,系统结构变化,有关数据修后及时整理归档。通过检修,还要进一步校核和补充备品、配件的图纸。
4、检修质量验收为了保证检修质量,必须做好质量检查和验收工作,质量检验需要检验人员严格把好五关:
⑴、把项目关:不漏项,修一台,保一台;
⑵、把工艺关:按规程办事,规规矩矩,干净利索;
⑶、把质量验收关:做到检修质量不合格不交工、不验收;零部件不全不交工、不验收;设备不清洁不交工、不验收;
⑷、做好检修验收单的填制,做好各项记录,建立台帐,能正确反映检修实际情况。
⑸、质量验收实行班组、车间、厂部三级验收制度。
5、更新改造工程管理制度
⑴、更新改造工程项目包括:①、提高设备效率,挖掘现有设备潜力;②、提高安全经济运行水平的技术措施和技术革新项目;③、治理废水、废气、扬尘,进行综合利用和环境保护的技术措施;④、提高设备能力,改善产品质量的技术措施;⑤、设备更新和房屋建筑物的更新;⑥、零星固定资产购置。
⑵、各车间和有关处室每年与检修计划同时提出下年度技改工程计划,交企业技术中心审核汇总报公司领导研究批准。
⑶、技改项目所需材料及零星固定资产采购计划由企业技术中心汇总申报。
⑷、项目工程办公室负责技改项目的管理,对技术设计和工程预算进行审核,并对工程进度、质量进行督促、检查。
四、设备管理制度
1、设备管理的规定:各单位设备必须加强科学管理,确保设备处于完好状态,并应达到以下五项要求:
⑴、安全可靠,设备可用率高;
⑵、消耗指标低,经济效益高;
⑶、不污染环境,排放符合环保要求;
⑷、维修费用低;
⑸、整洁美观,消除漏气、漏水、漏尘、漏油、漏风。
2、设备缺陷管理
⑴、各级生产管理人员都要关心设备缺陷消除工作,车间主任、设备主任和检修人员是具体抓好设备缺陷消除工作的负责人。
⑵、各车间生产岗位设立“岗位交记录”以便登记和记录消除情况。
⑶、岗位人员发现缺陷时应:
①、及时设法消除,若无法消除时,应通知维修人员处理,同时应记录在岗位交接班记录上。
②、发现对安全生产有威胁的设备缺陷时,除加强监视外,还应报告工段长并通知维修人员立即处理。
对生产影响不大时,除做好登记外,还要向领导汇报,以便安排检修。
③、岗位人员在维修人员消除缺陷时,要主动配合,创造条件,严禁扯皮。
④、消除缺陷时如需限制生产、停产、跨班时应向值班调度和车间主任汇报。
⑷、生产调度处理设备缺陷:应迅速命令工段长组织生产人员采取有效措施,严防扩大,并通知车间主任。
⑸、维修人员定期巡视设备,查看《岗位交记录》,了解情况,主动消除缺陷,对暂时不能消除的缺陷记入本班《岗位交记录》并向工段长汇报。
⑹、车间设备主任领导设备缺陷的消除工作,定期巡视现场,了解设备缺陷及消除情况,分析生产缺陷的原因,总结经验教训。
负责《岗位交记录》的收发和缺陷统计工作,并企业技术中心。
⑺、设备缺陷处理原则:①、基本做到小缺陷不过班,大缺陷不过天。
②、如牵扯到停产或降低生产产量时,应得到企业技术中心的批准(突发性设备故障除外)。
③、对暂时不能消除的重大缺陷及频发性缺陷,车间应及时以《设备缺陷处理工作单》的形式报企业技术中心并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企业技术中心要及时组织消除缺陷。
⑻、缺陷消除后应由岗位工或生产班长、工段长、设备主任进行检查、认可后签字
并注明“已消除”。
五、备品备件的管理
1、企业技术中心负责车间备件计划的审核汇总,物资处负责准时采购。
不需外购的备件组织相关部门制作。
备件的验收由使用单位设备主任组织。
2、各车间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合理贮备计划,既要满足生产和事故抢修的需要,又要防止库存积压。
3、物资处以保证质量、数量、时间的前提下,及时和企业技术中心联系到位情况,使备件及时就位,以免因备件问题影响生产。
4、备品备件原则上均应存放在库房保管,对于精密及电气备品备件入库后,做好防锈、防腐、防止弯曲等措施,同时要注意温度、湿度、防潮工作,以保证备品备件的质量。
六、各车间设备事故管理
1、设备事故的管理目的:是加强设备管理,减少设备故障,最大限度地提高设备开动率和生产作业率。
2、设备事故管理由企业技术中心归口管理,各生产车间的设备事故管理由设备主任管理。
3、设备事故管理的内容与要求:
⑴、不管任何原因造成设备的零件、构件损坏,使生产突然中断或工业建筑物突然倒塌、损坏,不经修理不能运转或达不到原有效能的,均按设备事故处理。
⑵设备事故分类及处理按《设备事故管理规定》执行
特种设备管理制度11
一、岗位责任制
该制度明确了各岗位人员的职责,在制定此制度时,要以电梯的安全运行管理为宗旨,将岗位人员在驾驶和维保电梯的当班期间应该做什么工作及达到的要求进行具体化、程序化。对电梯的日常检查、维保、定期检修以及紧急状态下应急处理的程序也作出了相应的规定,所以,电梯的完好状态和使用管理都比较好。
二、交接班制度
对于多班运行的电梯岗位,应建立交接班制度,以明确交接双方的责任,交接的内容、方式和应履行的手续。应做到以下内容:
1、交接班时,双方应在现场共同查看电梯的运行状态,清点工具,备件和机房内配置的消防器材,当面交接清楚,而不能以见面打招呼的方式进行交换。
2、明确交接前后的责任。通常,在双方交班人签字后再出现的问题,由接班人负责处理。若正在交接事电梯出现故障,应由交班人员负责处理,但接班人员应积极配合。
---真理惟一可靠的标准就是永远自相符合
3、在电梯出现故障时,如人员不够,已下班人员应在街道通知后尽快赶到现场共同处理。
三、机房管理制度
1、非岗位人员未经管理责同意不得进入机房
2、机房内配置的消防器材要定期检查,放在明显部位,经常保持完好状态。
3、保证机房照明、通讯电话的完好,畅通。
4、经常保持机房地面、墙面的清洁及门窗的完好,门锁钥匙不允许转借他人,机房内不允许放易燃易爆物品。
5、保持室内温度5-40度范围内,可适当安装空调以满足。
6、注意防水,防鼠的检查。
7、注意电梯电源配电盘的.日常检查,保证完好。
8、保持通往机房的通道、楼梯间的畅通。
四、维修保养制度
为了加强电梯的日常运行检查和预防性检查,防止突发事件,使电梯能安全,可靠地提供服务,应制订详细的操作性强的维修保养制度。在制订时,应参照国家的相关规定,结合单位电梯使用的具体情况,将日常检查、周期
---真理惟一可靠的标准就是永远自相符合性保养和定期检修的具体内容、时间及要求,作出计划性安排,避开电梯使用的高峰期。
五、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电梯是建筑物中的大型重要设备之一,应对其技术资料建立专门的技术档案,进行分门别类的妥善管理,以便备用。
特种设备管理制度12
根据《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规定,使用压力容器单位的主要技术负责人.厂长或总工程师,必须对容器的安全技术管理负责,并指定具有压力容器专业知识的工程技术人员具体负责安全技术管理工作。
(一)压力容器的技术管理
1.建立健全容器技术档案容器技术档案是掌握容器用.管.修过程中的综合性记录,是容器管理的基础工作。
2.建立健全容器技术管理规程要根据生产工艺要求和容器技术特性,制订容器的'各项技术管理制度和技术安全操作规程,以保证安全运行。
(二)压力容器的使用维护和检修
1.正确使用
(1)容器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容器安全操作规程,履行岗位职责制。
(2)容器加载时,速度不宜过快,避免操作中频繁大幅度压力波动。
(3)严格控制工艺参数,严禁超压运行。
(4)容器操作人员应经培训,考试合格后上岗。
2.合理维护
(1)采取涂层.喷涂.电镀等有效措施,防止大气与介质对容器的腐蚀。
(2)坚持绝热.保温层良好。
(3)紧固件应坚持齐全.完整.紧固.可靠。
(4)安全装置.阀门等应坚持清洁.完好.灵敏。
(5)遇有振动.摩擦等情景,要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消除或减轻。
3.定期检查按周期有计划地进行检验与检修。并注意以下要求:
(1)容器运行时不得对任何受压元件进行修理与紧固。
(2)泄压.降温要按操作程序进行。
(3)进入容器检验或检修,要有专人监护并有联络信号。
(4)容器修理或改造时必须保证受压元件原有强度和制造质量,其技术方案经过有关主管审批。
(三)压力容器的使用登记
根据劳动部颁布的《压力容器使用登记管理规则》,在用压力容器投入使用前,使用单位必须向当地劳动部门和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申报办理使用登记手续,取得使用证后方能将设备投入运行。为此,压力容器必须逐台登记.领取《压力容器登记卡》。
特种设备管理制度13
采购特种设备(含安全附件、相关部件)应符合以下要求:
1.选型、技术参数、安全性能、能效指标等符合国家或者地方有关强制性规定、设计要求及使用条件;
2.采购新制特种设备由取得相应制造资质的单位制造并经检验合格;
3.采购闲置特种设备应符合以下要求:1具有原使用单位的`注销登记证明;2经定期检验合格。
4.所采购特种设备应附有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制造监督检验证书等出厂文件。
5.不应购买国家明令淘汰和已经报废的特种设备。6.特种设备采购到场后,应当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内容包括随机资料完整性、符合性及是否存在运输造成的损伤等。
7.特种设备的随机资料应当存入安全技术档案。
特种设备管理制度14
特种设备管理范围:
施工现场所使用的特种设备包括以下几部分:
1、大中型带人机械:主要是指施工现场的一些大型专人持证操作的机具,包括搅拌机和大型卷扬机、塔吊、施工升降机等。
2、特种作业设备:主要是指一些涉及到特殊工种的机械,包含电焊机、气焊设备、电气操作设备等。
特种设备的操作:
1、从事特种设备操作的人员必须持有福建省城乡建设厅发的特殊工种作业正式证书或临时操作证书,或者是持有其他省、直辖市以上资质单位核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
2、上岗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和考核,上岗之前必须经过施工单位组织的三级教育和特殊工种单独教育。
3、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熟悉本设备的性能和熟练掌握操作方法,懂得应急处理措施。
4、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体格检查合格,持有健康凭证。
5、从事与明火相关操作的人员必须向项目申请动火证,动火证一天一办,动火地点变更必须重新申请动火证。
6、大型机械操作人员必须作好交接班记录,详细记录当天发生的情况和机器有无问题,与下一班人员作好交接工作。
7、施工人员在从事特种设备操作时,必须随时接受管理人员的监督和管理,并接受其它施工人员的正确建议,不违章操作。
8、现场施工人员不随意接触与本工种无关的.特种设备,不随意进出特种作业场合。
9、施工人员在发现问题时必须及时向管理人员汇报,不得私自进行处理。
特种设备的维修保养:
1、所有特种设备在使用前必须进行检查,确认无任何安全问题后方可进行相关施工操作。
2、使用中正确操作机器,不生硬破坏机器,保持机器完好和完整性。
3、在操作完毕后对机器和设备进行相应的保养和维护,并进行作业环境的清理。
4、特种设备必须进行定期的检查和维修保养,保证机械的正常使用。
5、特种设备在暂时或长时间的不使用时,必须按照相应方法进行封存或保管
其它:
1、大、中、小型特种设备的使用必须是规范和要求允许使用范围之内的,严禁使用建委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或其他政府主管部门等明令禁止使用的设备。
2、大型机械设备的使用之前必须取得相应的检测合格证书和许可使用的证书等资质证明文件。
3、机械在进入施工现场后必须经项目验收合格后方可以使用,同时管理人员必须在生产中做好检查和使用记录。
特种设备管理制度15
1一般要求
(1)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使用单位应当向特种设备所在地的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申请办理使用登记,办理使用登记的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可以委托其下一级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以下简称登记机关)办理使用登记;对于整机出厂的特种设备,一般应当在投入使用前办理使用登记;
(2)流动作业的特种设备,向产权单位所在地的登记机关申请办理使用登记;
(3)移动式大型游乐设施每次重新安装后、投入使用前,使用单位应当向使用地的登记机关申请办理使用登记;
(4)车用气瓶应当在投入使用前,向产权单位所在地的登记机关申请办理使用登记;
(5)国家明令淘汰或者已经报废的特种设备,不符合安全性能或者能效指标要求的特种设备,不予办理使用登记。
2登记方式
2.1按台(套)办理使用登记的特种设备锅炉、压力容器(气瓶除外)、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应当按台(套)向登记机关办理使用登记,车用气瓶以车为单位进行使用登记。
2.2按单位办理使用登记的特种设备气瓶(车用气瓶除外)、工业管道应当以使用单位为对象向登记机关办理使用登记。
3不需要办理使用登记的特种设备
使用单位应当参照本规则及有关安全技术规范中使用管理的相应规定,对不需要办理使用登记的锅炉、压力容器实施安全管理。
3.1锅炉
D级锅炉。
3.2压力容器
(1)深冷装置中非独立的压力容器、直燃型吸收式制冷装置中的压力容器、铝制板翅式热交换器、过程装置中冷箱内的压力容器;
(2)盛装第二组介质的无壳体的套管热交换器;
(3)超高压管式反应器;
(4)移动式空气压缩机的储气罐;
(5)水力自动补气气压给水(无塔上水)装置中的气压罐,消防装置中的气体或者气压给水(泡沫)压力罐;
(6)水处理设备中的离子交换或者过滤用压力容器、热水锅炉用膨胀水箱;
(7)蓄能器承压壳体;
(8)简单压力容器;
(9)消防灭火用气瓶、呼吸器用气瓶、非重复充装气瓶。
4使用登记程序
使用登记程序,包括申请、受理、审查和颁发使用登记证。
4.1申请
4.1.1按台(套)办理使用单位申请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时,应当逐台(套)填写使用登记表,向登记机关提交以下相应资料,并且对其真实性负责:
(1)使用登记表(一式两份);
(2)含有使用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证明或者个人身份证明(适用于公民个人所有的特种设备);
(3)特种设备产品合格证(含产品数据表、车用气瓶安装合格证明);
(4)特种设备监督检验证明(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使用前首次检验的特种设备,应当提交使用前的首次检验报告);
(5)机动车行驶证(适用于与机动车固定的移动式压力容器)、机动车登记证书(适用于与机动车固定的车用气瓶);
(6)锅炉能效证明文件。锅炉房内的分汽(水)缸随锅炉一同办理使用登记;锅炉与用热设备之间的连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管道总长小于或者等于1000米时,压力管道随锅炉一同办理使用登记;包含压力容器的撬装式承压设备系统或者机械设备系统中的.压力管道可以随其压力容器一同办理使用登记。登记时另提交分汽(水)缸、压力管道元件的产品合格证(含产品数据表),但是不需要单独领取使用登记证。
没有产品数据表的特种设备,登记机关可以参照已有特种设备产品数据表的格式,制定其特种设备产品数据表,由使用单位根据产品出厂的相应资料填写。
可以采用网上申报系统进行使用登记。
4.1.2按单位办理
使用单位申请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时,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以下相应资料,并且对其真实性负责:
(1)使用登记表(一式两份);
(2)含有使用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证明;
(3)监督检验、定期检验证明(注3-1);
(4)《压力管道基本信息汇总表——工业管道》(格式见附件C),《气瓶基本信息汇总表》(格式见附件D)
注3-1:新投入使用的气瓶应当提供制造监督检验证明,进行定期检验的气瓶应当同时提供定期检验证明。压力管道应当提供安装监督检验证明,达到定期检验周期的压力管道还应当提供定期检验证明;未进行安装监督检验的,应当提供定期检验证明。
4.2受理
登记机关收到使用单位提交的申请资料后,能够当场办理的,应当当场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书面决定;不能当场办理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书面决定。申请资料不齐或者不符合规定时,应当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4.3审查及发证
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登记机关应当完成审查、发证或者出具不予登记的决定,对于一次申请登记数量超过50台或者按单位办理使用登记的可以延长至20个工作日。不予登记的,出具不予登记的决定,并且书面告知不予登记的理由。
登记机关对申请资料有疑问的,可以对特种设备进行现场核查。进行现场核查的,办理使用登记日期可以延长至20个工作日。
准予登记的特种设备,登记机关应当按照《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编号编制方法》 (见附录a)编制使用登记证编号,签发使用登记证,并且在使用登记表最后一栏签署意见、盖章。
5资料及信息登记工作完成后,登记机关应当将特种设备基本信息录入特种设备管理信息系统,实施动态管理。
采用纸质申报方式进行使用登记的,登记机关应当将特种设备产品合格证及其产品数据表复印一份,与使用登记表一同存档,并且将使用单位申请登记时提交的资料交还使用单位。
6定期检验日期的确定
首次定期检验的日期和实施改造、拆卸移装后的定期检验日期,由使用单位根据安全技术规范、监督检验报告和使用情况确定。
7单位登记的设备信息报送
以单位登记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及时更新气瓶、压力管道技术档案及相应数据,每年一季度将上的气瓶、压力管道基本信息汇总表和安全状况报送登记机关。
8变更登记
按台(套)登记的特种设备改造、移装、变更使用单位或者使用单位更名、达到设计使用年限继续使用的,按单位登记的特种设备变更使用单位或者使用单位更名的,相关单位应当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登记机关按照本规则TSG08-20xx中3.8.1至3.8.5的规定办理变更登记。
办理特种设备变更登记时,如果特种设备产品数据表中的有关数据发生变化,使用单位应当重新填写产品数据表。变更登记后的特种设备,其设备代码保持不变。
8.1改造变更特种设备改造完成后,使用单位应当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向登记机关提交原使用登记证、重新填写的使用登记表(一式两份)、改造质量证明资料以及改造监督检验证书(需要监督检验的),申请变更登记,领取新的使用登记证。登记机关应当在原使用登记证和原使用登记表上作注销标记。
8.2移装变更
8.2.1在登记机关行政区域内移装在登记机关行政区域内移装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在投入使用前向登记机关提交原使用登记证、重新填写的使用登记表(一式两份)和移装后的检验报告(拆卸移装的),申请变更登记,领取新的使用登记证。登记机关应当在原使用登记证和原使用登记表上作注销标记。
8.2.2跨登记机关行政区域移装
(1)跨登记机关行政区域移装特种设备的,使用单位应当持原使用登记证和使用登记表向原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注销;原登记机关应当注销使用登记证,并且在原使用登记证和原使用登记表上作注销标记,向使用单位签发《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变更证明》(格式见附件E);
(2)移装完成后,使用单位应当在投入使用前,持《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变更证明》、标有注销标记的原使用登记表和移装后的检验报告(拆卸移装的),按照本规则3.4、3.5的规定向移装地登记机关重新申请使用登记。
8.3单位变更
(1)特种设备需要变更使用单位,原使用单位应当持原使用登记证、使用登记表和有效期内的定期检验报告到登记机关办理变更;或者产权单位凭产权证明文件,持原使用登记证、使用登记表和有效期内的定期检验报告到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机关应当在原使用登记证和原使用登记表上作注销标记,签发《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变更证明》;
(2)新使用单位应当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持《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变更证明》、标有注销标记的原使用登记表和有效期内的定期检验报告,按照本规则3.4、3.5要求重新办理使用登记。
8.4更名变更使用单位或者产权单位名称变更时,使用单位或者产权单位应当持原使用登记证、单位名称变更的证明资料,重新填写使用登记表(一式两份),到登记机关办理更名变更,换领新的使用登记证。2台以上批量变更的,可以简化处理。登记机关在原使用登记证和原使用登记表上作注销标记。
8.5达到设计使用年限继续使用的变更对达到设计使用年限继续使用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持原使用登记证、按照本规则2.14规定办理的相关证明材料,到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登记机关应当在原使用登记证右上方标注“超设计使用年限”字样。
8.6不得申请办理移装变更、单位变更的情况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特种设备,不得申请办理移装变更、单位变更:
(1)已经报废或者国家明令淘汰的;
(2)进行过非法改造、修理的;
(3)无本规则2.5中(3)、(4)规定的技术资料的;
(4)达到设计使用年限的;
(5)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或者能效测试结果不满足法规、标准要求的。
9停用
特种设备拟停用1年以上的,使用单位应当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并且设置停用标志,在停用后30日内填写《特种设备停用报废注销登记表》(格式见附件F),告知登记机关。重新启用时,使用单位应当进行自行检查,到使用登记机关办理启用手续;超过定期检验有效期的,应当按照定期检验的有关要求进行检验。
10报废
对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修理价值的特种设备,或者达到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报废期限的,应当及时予以报废,产权单位应当采取必要措施消除该特种设备的使用功能。特种设备报废时,按台(套)登记的特种设备应当办理报废手续,填写《特种设备停用报废注销登记表》,向登记机关办理报废手续,并且将使用登记证交回登记机关。
非产权所有者的使用单位经产权单位授权办理特种设备报废注销手续时,需提供产权单位的书面委托或者授权文件。使用单位和产权单位注销、倒闭、迁移或者失联,未办理特种设备注销手续的,登记机关可以采用公告的方式停用或者注销相关特种设备。
11使用标志
(1)特种设备(车用气瓶除外)使用登记标志与定期检验标志合二为一,统一为《特种设备使用标志》(格式见附件G式样一、式样二);
(2)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使用单位应当将车牌(格式见附件H)固定在车辆前后悬挂车牌的部位;
(3)移动式压力容器使用单位应当将该移动式压力容器的电子秘钥或者使用登记时发放的IC卡随车携带;
(4)车用气瓶的使用标志格式见附件G式样三。
12附则
12.1其他要求特种设备使用管理除满足本规则的要求外,还应当满足有关安全技术规范的专项要求。不涉及公共安全的个人(家庭)自用的特种设备不属于本规则管辖范围。
12.2长输管道、公用管道使用管理长输管道、公用管道使用管理的相关规定另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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