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费管理制度

时间:2025-07-28 10:17:46 制度

经费管理制度(汇总15篇)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制度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制度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经费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经费管理制度(汇总15篇)

经费管理制度1

  技术学院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

  为规范和加强基层工会经费的收支管理,充分发挥基层工会为职工服务、为发展工运事业服务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工会会计制度》、《工会预算管理办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原则

  1、遵纪守法原则。各项经费收支,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所在地方政府和中华全国总工会的有关规定,认真执行工会财务会计制度,遵守财务纪律。

  2、经费独立原则。依法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的基层工会,应单独开设银行账户,实行工会经费独立核算。

  3、预算管理原则。工会经费收支应全部纳入预算管理,按照《工会预算管理办法》执行。

  4、依法收缴原则。基层工会应依法收缴工会经费,并按规定留成上缴。

  5、服务职工原则。工会经费使用要突出重点,保证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开展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

  6、勤俭节约原则。工会经费使用要精打细算,少花钱多办事,节约开支,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7、民主管理原则。要依靠职工管好、用好经费,定期公布账目,实行民主管理,接受会员监督和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

  二、工会经费收入范围

  工会经费收入包括:

  1、会费收入。指工会会员依照规定向工会组织缴纳的会费。

  2、拨缴经费收入。指建立工会组织的单位依照规定向基层工会拨缴的经费,或上级工会委托税务代收后按规定比例转拔基层工会的经费。

  3、上级补助收入。指基层工会收到上级工会补助的款项。

  4、行政补助收入。指所在单位行政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和国家的有关规定给予工会的补助款项。

  5、事业收入。指工会附属独立核算的企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非独立核算的附属事业单位的各项事业收入。

  6、投资收益。指基层工会对外投资发生的损益,如购买国债或企业债券取得的收益。

  7、其他收入。指基层工会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如银行存款利息、接受捐赠收入等。

  三、工会经费支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规定,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工会委员会的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奖励、补贴,由所在单位支付。社会保险和其他福利待遇等,享受本单位职工同等待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其他有关文件精神,应当由各级财政和企业、事业、机关等单位行政方面承担的费用,不得由工会经费开支。

  工会经费主要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基层工会要按照所在省级工会确定的经费分成比例,及时足额上解经费。留成经费支出包括:

  1、职工活动支出。

  指工会为会员及其他职工开展教育、文体、宣传等活动发生的支出。基层工会应将会员缴纳的会费全部用于会员活动支出。

  职工教育方面。

  用于工会开展职工教育、业余文化、技术、技能教育所需的教材、教学、消耗用品;职工教育所需资料、教师酬金;优秀学员(包括自学)奖励;工会为职工举办政治、科技、业务、再就业等各种知识培训等。

  文体活动方面。

  用于工会开展职工业余文艺活动、节日联欢、文艺创作、美术、书法、摄影等各类活动;文体活动所需设备、器材、用品购置费与维修;文艺汇演、体育比赛及奖励;各类活动中按规定开支的伙食补助费、夜餐费等;用会费组织会员开展集体活动等。

  宣传活动方面。

  用于工会开展政治、时事、政策、科技讲座、报告会等宣传活动;工会组织技术交流、职工读书活动、网络宣传以及举办展览、板报等所消耗的用品;工会组织的重大节日宣传费;工会举办的图书馆、阅览室所需图书、工会报刊以及资料费等。

  其他活动方面。

  除上述支出以外,用于工会开展的技能竞赛等其他活动的各项支出。

  2、维权支出。

  指工会直接用于维护职工权益的支出。

  包括工会协调劳动关系和调解劳动争议、开展职工劳动保护、向职工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服务等、对困难职工帮扶、向职工送温暖等发生的支出及参与立法和本单位民主管理等其他维权支出。

  3、业务支出。

  指工会培训工会干部、加强自身建设及开展业务工作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开展工会干部和积极分子的学习和培训所需教材资料和讲课酬金等;评选表彰优秀工会干部和积极分子的奖励;组织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和协作活动;召开工会代表大会、委员会、经审会以及工会专业工作会议;开展外事活动、工会组织建设、建家活动、大型专题调研;经审专用经费、基层工会办公、差旅等其他专项业务的支出。

  4、资本性支出。

  指工会从事建设工程、设备工具购置、大型修缮和信息网络购建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房屋建筑物购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交通工具购置、大型修缮、信息网络购建等资本性支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和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应当为工会办公和开展活动,提供必要的设施和活动场所等物质条件。

  在行政方面承担资本性支出的经费不足,并且基层工会有经费结余的情况下,工会经费可以用于必要的资本性支出。

  5、事业支出。

  指对工会管理的为职工服务的文化、体育、教育、生活服务等独立核算的附属事业单位的补助和非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的各项支出。

  6、其他支出。

  指工会以上支出项目以外的各项开支:

  如用会费对会员的特殊困难补助、由工会组织的职工集体福利等方面的支出。

  工会经费必须及时、足额收缴。不得截留、挪用,不得用于非职工服务和工会以外的开支;不得支付社会摊派或变相摊派的费用;不得为单位和个人提供资金拆借、经济担保和抵押。工会经费开支实行工会委员会集体领导下的主席负责制,重大开支集体研究决定。

经费管理制度2

  一、目的:

  此规定旨在对公司员工出差时的各种手续及有关出差费用给以明确,使其更加规范化。

  二、适用范围:

  此规定适用于公司员工的国内与国外出差。

  三、出差分类:

  (一)国内出差

  规定中所指的国内出差是指按照公司指示,外出到国内指定地点进行相关工作、培训、会议、讲座、学习等。

  1、国内出差的申请

  员工出差前,应及时填写《出差申请单》(附件1),经相关领导审批后交行政人事部。员工出差三天以内(含)由部门经理审批,三天以上由行政人事分管副总审批。经理级员工出差由行政人事分管副总审批。副总经理出差须向总经理进行汇报。员工出差完毕后,应及时到行政人事部确认考勤。

  2、交通标准

  根据职级不同,员工出差时选择不同的.交通工具。

  3、住宿标准

  住宿费用的支付标准原则上应按《员工国内出差费用标准明细》(附件2)报销住宿费,但以下情况可以例外:与客户或较高级别标准的人员同行,或特殊情况下超出规定住宿标准时,写明理由并经分管领导签批后可以报销。

  具体标准如下:

  (1)副总经理及以上职级人员住宿标准:实报实销

  (2)总经理助理及以下职级人员住宿标准:四星宾馆双人标准间

  4、餐费标准

  员工出差期间用餐自理,出差完毕后,行政人事部按照标准计发出差餐费。

  具体标准如下:

  (1)副总经理助理及以上职级人员餐费标准:实报实销

  (2)总经理助理及以下职级人员餐费标准:100元/天

  注:总经理助理以下职级员工的餐费补贴由行政人事部根据《出差申请单》在工资中直接进行计发。

  5、特别说明:不同职级人员一同出差时,以职级较高人员标准为准。

  (二)国外出差:国外出差标准另行规定。

  四、附则:

  此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此前相关规定相应废止。

经费管理制度3

  安全生产经费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

  一、安全经费提取标准:

  按照客运业务1.5%提取。

  二、安全经费的使用范围

  1、完善、改造和维护运输工具安全状况检测维护系统、运输工具附属安全设备等。

  2、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的支出。

  3、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支出。

  4、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评估、整改、监控支出。

  5、安全技能培训及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

  6、事故调查和处理,专家咨询费的.开支。

  7、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和安全生产竞赛活动必要的支出。

  8、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兑现的奖励支出。

  9、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三、安全经费的管理

  1、安全经费由财务科负责按规定标准逐月提取,立项独立集中管理,统筹使用。

  2、安全经费应当专户核算,按规定范围使用,年度结余结转下年度使用。

  3、加强对安全经费的管理监督,应把安全经费的收支情况纳入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中。

经费管理制度4

  一、总则

  1、为了规范和完善我所的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财务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更好地为离退休人员服务,在所原有财务管理制度的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要求,制定本财务管理制度。

  2、财务管理工作应认真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及其它有关单位的检查和监督。 .

  3、会计核算管理要做好预算指标的控制、核算、分析工作,依法合理地使用资金,保证各项工作正常运行。

  4、做好财务管理的各项基础工作,资金流动,资产管理,都应有完整的原始记录,手续齐备,核算准确,并定期进行资金和资产的盘点清查工作。

  二、会计管理与会计核算

  1、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保证会计工作依法有序进行,单位领导人(所长)对会计工作负有领导责任。

  2、在银行设立基本账户、代发工资账户和国库集中支付零余额账户,不得另设银行账户或“小金库”。

  3、所财务设会计、出纳各一人,负责会计管理与核算工作,财务人员隶属所办公室管理。本着相关业务不得容岗的原则,出纳不得兼任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往来账款的登记工作,会计亦不得兼任现金收支及保管工作。银行所备印鉴不得由一个人保管。

  4、按规定建立账册,做到设置合理,记载及时,反映准确,日清月结,每月至少对现金、银行存款余额核对一次以上。每季度应就预算执行等财务状况向所长做书面报告,按规定时间和要求报送预、决算及其它报表、报告。

  5、加强会计基础工作,强化原始单据审核、凭证填制工作,做到科目使用准确,数字无误,内容清晰,印章完备。会计凭证传递应合理、快速,不得积压。对因特殊原因未处理完的`业务在落实原因的情况下做出说明并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

  6、加强库存现金的保管工作,不得超额存放大笔现金,不得用白条抵库。会计凭证、账册、报表等会计资料由会计按规定方式、年限妥善保管,会计凭证等不得外借,因特殊原因其它单位需要使用的,经所长批准后可提供复印件并应进行登记。

  三、费用支出及报销

  1、各项费用应按省局下达的预算计划和项目执行,不得任意改变或扩大使用方向,财务人员应配合全所工作科学合理地使用资金,做到收支平衡。

  2、经办、审核及资金支付不得由一人兼任,费用支出由经办人提出计划(申请),经办科室审核并报所长批准后执行,凡涉及一万元以上的项目由所务会议研究审定。

  3、采购及出差应在业务完成后七日内核实报销,结清借款,对长时间借款不结清又不偿还的应限期归还。

  4、工作人员出差按照省财政厅下发的省内外差旅费办法及有关规定报销,超标准部分不予报销。

  四、专项资金管理

  1、每年下达的专项资金应严格按照项目要求执行,项目执行时应确定负责人、执行人及验收(审核)人,明确各自岗位的任务、要求和责任,以上岗位不得由一人兼任。

  2、设备采购要明确产品名称、产地、型号、规格、价格;维修工程要明确项目、工期、质量、施工材料、付款方式等内容。

  3、五万元以上的项目应实行招标方式,对专业性较强的项目,如工程建筑、水电暖改造、专用设备采购等如因需要还应聘请或咨询专业监理或相关技术人员,以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避免因工作失误而带来损失。

  4、项目的合同、技术资料、预决算、验收报告、支付凭证、会议记录等文字资料应收集建档、妥善保存。

  5、涉及专业维修方面的工程,金额在二万元以上的项目,在竣工结算时应保留10%以上金额作为质量保证金,在双方约定期满并无质量问题后支付,所有项目应在保修、维修、服务等方面应有协议约定。

  6、专项支出项目在完成后或年内以书面形式连同有关资料向省局主管部门报告。

  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省局的有关规定执行。

经费管理制度5

  一、引言

  幼儿园教育经费管理制度在整个幼儿园教育体系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有效的经费管理能够确保幼儿园教育资源的合理配置及财务健康,为幼儿提供良好的教育环境和资源。本文将深入探讨幼儿园教育经费管理制度的多个方面,包括经费来源、使用与审批流程、质量保障机制等,并分享个人的观点和理解。

  二、经费来源

  1. 幼儿园教育经费的来源多种多样,主要包括政府拨款、家长缴费、社会捐赠等。其中政府拨款通常占据主导地位,政府在财政预算中应充分重视幼儿园教育经费的保障,为其提供稳定且可持续的资金来源。

  2. 家长缴费在一定程度上是幼儿园教育经费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应根据不同家庭的经济状况合理确定缴费标准,并确保资金使用透明化。应建立完善的家长参与制度,让家长对经费使用有更多的了解与参与。 3. 社会捐赠对幼儿园教育经费的补充也十分重要。社会各界的捐赠可以帮助提升教育资源,改善教学条件,为幼儿提供更好的学习环境。需要建立起捐赠的规范机制,确保捐赠资金使用的`透明、合理和廉洁。

  三、经费使用与审批流程

  1. 幼儿园应建立健全的经费预算制度,明确各项经费的用途和预算额度,并根据幼儿园实际情况进行合理分配。预算制度应充分考虑教育质量和资源配置的需求,确保各项经费能够得到合理利用。

  2. 幼儿园应配备专门的财务管理人员,负责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核查。应建立严格的审批流程,确保经费使用符合相关规定与政策,并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3. 经费使用应以课程开展、教学资源采购、教师薪酬、设施维护等方面为主,着重提升教育品质和教学环境。应避免过分注重硬件设施,注重提升教师素质和教育教学实效。

  四、质量保障机制

  1. 幼儿园应建立教育质量评估制度,定期对教育教学效果进行评估与反馈。通过评估结果,及时调整经费使用方向,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提升教育质量。

  2. 幼儿园应鼓励教师参加专业培训和学习,提高教育教学水平。适时安排经费用于教师培训及专业发展,提供学习交流的机会与平台,使教师不断提升专业素养和教学能力。

  3. 幼儿园应建立良好的家校合作机制,加强与家长的沟通与合作。通过家长会议、家长参观日等形式,向家长展示经费使用情况,接受家长的监督和建议,共同促进教育质量的提升。

  五、个人观点与理解

  在幼儿园教育经费管理制度中,我认为经费使用的透明化和合理利用是至关重要的。要实现这一目标,需要政府、家长和幼儿园形成合力,共同推动经费管理的改善和完善。我们也应重视教育质量的提升,注重教师培训与教育教学实效,以确保幼儿能够在优质的教育环境中成长。

  六、总结与回顾

  通过对幼儿园教育经费管理制度的探讨,我们了解到经费的来源、使用与审批流程以及质量保障机制等方面的重要性。只有在一个健全的经费管理制度下,才能够保障幼儿园的教育资源合理配置、教育质量的提升,以及幼儿的健康成长。政府、幼儿园和家长都需要共同努力,为幼儿园教育经费管理制度的完善与改进贡献力量。

  我希望通过本文的探讨和分析,能够让读者对幼儿园教育经费管理制度有更全面、深刻和灵活的理解。在不断完善经费管理制度的我们也应关注教育质量的提升,为每个孩子的未来奠定坚实的基础。教育质量的提升是幼儿园教育经费管理制度中不可忽视的一个重要环节。在我看来,提升教育质量需要从多个方面入手。

  1. 增加教师培训和教育专业发展的投入。教师是教育质量的关键,他们需要具备专业知识和教学技能。政府应加大对教师培训的经费投入,提供更多的培训机会和资源,帮助教师不断提升教学能力和专业素养。学校和幼儿园也应该积极组织教师参与教学活动和研讨,促进教师之间的交流与合作。

  2. 加强家园合作,共同关注幼儿的学习与发展。家长是孩子教育的第一责任人,他们与教师的密切合作对于孩子的成长至关重要。政府、学校和幼儿园应积极推进家园合作,定期开展家长教育和亲子活动,提供与家长的沟通渠道,共同关注幼儿的发展需求和问题,共同促进孩子的全面发展。

  3. 加大教育资源的配置。优质的教育资源能够提供更好的教学环境和学习条件,对幼儿的学习效果和兴趣培养有着重要影响。政府应重视教育资源的均衡分配,保障每个幼儿园都能够享受到优质的教育资源。

  学校和幼儿园也可以通过与社会力量的合作,引入更多的先进教育技术和资源,提供多样化、个性化的教育服务。

  4. 实施综合评价和考核机制。建立完善的综合评价和考核机制,能够客观、全面地评估幼儿园的教育质量,促进幼儿园的不断提高和发展。政府可以制定统一的评估标准和指标体系,对幼儿园进行定期评估和考核,并将评估结果公开,以激励幼儿园改进和创新。

  5. 引导幼儿园按需发展。不同地区和不同幼儿园的教育需求和特点是不同的,政府应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引导和支持幼儿园的发展。也要为家长提供多样化的幼儿园选择,鼓励幼儿园之间的竞争和合作,推动整个幼儿园教育体系的全面提升。

  提升教育质量需要政府、学校、幼儿园和家长的共同努力。通过加强师资培养、家园合作、教育资源配置、评价机制和引导发展,我们可以建立更加科学、健全的幼儿园教育经费管理制度,为每个孩子提供

  更好的教育环境和教育机会,为社会培养更多的优秀人才。

经费管理制度6

  第四条 因公临时出国经费应当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并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一)各级财政部门应当加强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的预算管理,严格控制因公临时出国经费总额,科学合理地安排因公临时出国经费预算。

  (二)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应当加强预算硬约束,认真贯彻落实厉行节约的要求,在核定的年度因公临时出国经费预算内,务实高效、精简节约地安排因公临时出国活动,不得超预算或无预算安排出访团组。确有特殊需要的,按规定程序报批。

  第五条 出访团组实行计划审批管理,并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一)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应当认真贯彻中央有关外事管理规定,科学制订年度因公临时出国计划,认真履行因公临时出国计划报批制度,严格控制因公临时出国团组人数、国家数和在外停留天数,正确执行限量管理规定。组团单位和派出单位要明确责任,谁派出、谁负责。

  (二)因公临时出国应当坚持因事定人的原则,不得因人找事,不得安排照顾性和无实质内容的一般性出访,不得安排考察性出访。

  (三)各级外事部门应当加强因公临时出国计划的审核审批管理,严格把关,对违反规定、不适合成行的团组予以调整或者取消。驻外使馆答复国内因公临时出国征求意见时,应当严格履行把关职责。

  第六条 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出国经费的支付,应当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公务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各项经费开支标准,不得擅自突破,严禁接受或变相接受企事业单位资助,严禁向同级机关、下级机关、下属单位、企业、驻外机构等摊派或转嫁出访费用。

  第七条 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应当建立因公临时出国计划与财务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出访团组应当事先填报《因公临时出国任务和预算审批意见表》(见附1),由单位外事和财务部门分别出具审签意见,明确审核责任。出国任务、出国经费预算未通过审核的,不得安排出访团组。

经费管理制度7

  一、经费管理原则

  1、遵守学校的各项财务管理制度,严肃财经纪律,本着"少花钱、多办事"的节约原则,加强我院各项经费使用和报销的管理工作。

  2、本规定所指经费包括行政公用经费、新上专业开办费、第二课堂活动经费、院创收经费和其他属于学院统管的经费。

  3、全院经费使用管理由院长负责,院长会同书记审批报销。

  4、各项经费使用实行"先申请、后使用"的管理办法,未经预先申请批准的费用开支,一律不予报销。

  二、行政公用经费管理办法

  1、行政公用经费来源于学校拨款,各项经费使用必须符合学校财务规定。

  2、行政公用经费主要用于院系日常运转所发生的费用(包括办公用品费、邮电通讯费、用车费、打印复印费、清洁卫生费、接待费等)。

  3、行政经费的使用必须与院其他管理制度相衔接。特别是采购、用车和接待,要按有关制度履行审批管理手续。

  三、采购管理办法

  坚持购前审批,购后验收制度。要求:

  1、日常办公用品由办公室主任负责购买,验收后由院长核批报销;

  2、超过500元以上的采购,尤其是单件价值在200元以上的物件购买,由院办公会议定后方可购买,验收后由院长核批报销入帐;

  3、为了加强采购过程中的监督,大件物品采购应由2人(或2人以上)同时参加;

  4、院长批准报销时应指明列支经费的`来源。

  四、新上专业开办费管理办法

  1、新上专业开办费由院统一管理,严格按学校有关规定使用;

  2、用于采购的费用按有关采购管理制度执行;

  3、用于学术会议的费用按有关学术会议经费使用管理制度执行;

  4、其他需从开办费中开支的费用,由院长提出建议,院务会议做出决定。

  五、学术会议经费管理办法

  1、学术会议经费来源包括学校下拨的出差费、新上专业开办费中用于学术会议的部分、院创收增拨部分;

  2、参加学术会议必须经系主任推荐,由分管科研的院领导同意并报请院长批准,没有经过批准的学术会议,费用一律自理;

  3、学术会议经费实行额度管理,分管院领导在批准参会时应同时规定经费额度,一般不允许超过经费额度,特殊情况超过额度时,必须说明理由,并经院长批准,否则不予报销;

  4、严格执行学校有关差旅报销的标准,不能超标。

  5、会议期的旅游娱乐项目开支一律不予报销,资料费、会务费除非在会议通知中有明确说明,否则不予报销。

  六、创收经费管理办法

  1、创收经费由院长统一管理,分项目具体实施。凡项目本身发生的费用在项目收入中预先开支,待项目完成结算后,将净收益转入学院统一使用与管理。

  2、对联系有偿项目人员给予信息费奖励。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3、创收项目的费用开支由项目负责人安排计划,报分管院领导审批。数额较大的费用开支,由院长直接审批;创收项目总支出预算及项目支出标准,由院务会议审批。

  4、院里使用未结算项目的经费(即不是直接因项目本身而需开支的费用),要在财务上予以区分,以便项目核算。

  5、院创收净收入主要用于院里发展事业(包括教学、科研、职工福利、改善办学条件等),在使用上应与公用经费分开,由院长核批。如需增补公用经费,应经过院务委员会批准。

  6、院创收收入和支出情况定期向全院教工报告,增强透明度。

  七、第二课堂经费管理办法

  1、第二课堂经费包括学校按学生人数下拨的经费和院根据财力增拨的经费及专项捐助经费。

  2、第二课堂经费的开支由学生办公室列出计划,报院长核批。

  3、用于采购的经费按有关采购管理制度执行。

  4、结算报销由院长签批。

经费管理制度8

  为加强我校公用经费管理,规范公用经费支出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支出管理暂行办法》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中小学公用经费是指保证中小学正常运转、在教学活动和后勤服务等方面开支的费用。

  公用经费开支范围包括:教学业务与管理、教师培训、实验实习、文体活动、水电、交通差旅、邮电、日常专用材料等购置,房屋、建筑物及仪器设备的日常维修维护等。

  根据财政部制定的中小学公用经费的支出范围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30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级科目下的:

  1、办公费

  2、印刷费

  3、咨询费

  4、手续费

  5、水费

  6、电费

  7、邮电费

  8、物业管理费

  9、交通费

  10、差旅费

  11、出国费

  12、维修(护)费

  13、租赁费

  14、会议费

  15、培训费

  16、招待费

  17、专用材料费

  18、劳务费

  19、工会经费

  20、福利费

  21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21个款级支出科目。

  二、教师培训费在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中按10%安排,用于教师按照学校年度培训计划参加培训所需的差旅费、伙食补助费、资料费和住宿费等开支。

  三、学校要按规定在公用经费中足额安排信息技术费,用于教学资源和软件的购置以及网络信道费用支出。

  四、学校要按规定严格控制招待费支出。

  五、公用经费不得用于人员经费、基本建设投资、偿还基建债务等方面的开支。

  六、中小学公用经费是学校经费综合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应按生均标准列入年度预算,实现收支平衡。

  七、加强实物消耗核算,建立规范的'经费、实物等管理程序,厉行节约,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八、建立物品采购登记台账,建立健全物品验收、进出库、保管、领用制度,明确责任,严格管理。

  九、中小学校购置列入公用经费管理的仪器设备、教学办公用品及图书资料等应当编制政府采购预算,统一纳入中小学预算,并按照《政府采购法》的规定,由县级以上(含县级)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政府采购。

  十、公用经费使用情况每学期在校内外公布,接受师生和群众的监督。

经费管理制度9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的要求,加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报账程序,加强财务监督,提高工作效率,依据国家有关财经法规、会计制度,以及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财政部等最新下发的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会议费、国内差旅费和公务接待、培训费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一、支出管理

  (一)费用支出坚持勤俭节约、从严从紧、从简必需的原则。

  (二)各项费用支出实行预算管理,支出预算一经下达,必须在其范围内掌握使用,不得突破。

  (三)各项费用支出要明确权责,严格执行审批制度。

  (四)严格实行公务卡支付制度,凡属于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的公务支出,必须使用公务卡结算。

  (五)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费用支出,须先将年度政府采购计划列入当年预算,经省局上报国家局、国家局上报财政部审批后,按照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属于“三公经费”开支范围的费用,年度支出不能突破省局下达的“三公经费”控制指标。

  (七)国家有关部门或系统内有定额标准的费用支出,实行标准定额管理,严格执行相关标准。

  二、审批权限

  (一)财务费用报销实行授权审批制度,审批人对责任范围内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理性和合法性负责。所有经济业务必须由局长签字审批;审批人经办的,由其他负责人签字;重大经费支出由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二)对于单笔支出超过1万元或同一经济业务累计支出超过2万元的支付业务,实行领导班子集体决策和审批,形成书面记录并签字;在报销大额资金业务时,需附大额资金支付审批单和领导班子集体研究会议记录复印件。

  (三)对于审批人超越权限范围审批的货币资金业务,财务人员有权拒绝办理,并及时向审批人的上级主管部门或领导报告。

  三、报销管理

  (一)费用管理

  1、会议费

  (1)严格执行相关规定,编制年度会议计划,从严控制会议类别、会议会期、会议规模,不得超标准、超范围召开会议。会议费开支实行综合定额控制,各项费用之间可以调剂使用,不得转嫁或摊派会议费用。

  (2)会议费报销时,要填写会议审批单、会议结算单、会议决算单、会议通知、签到表、饭店提供的消费流水单等。会议费支付时,须以银行转账或公务卡方式结算,禁止以现金方式结算。

  2、差旅费

  (1)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行2013531号)和省局差旅费管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严格差旅费预算管理,严格控制差旅费支出规模,建立健全公务出差审批制度。

  (2)出差人员应当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到出差目的地有多种交通工具可选择时,出差人员在不影响公务、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应当选乘经济便捷的交通工具。

  (3)出差人员应尽量选择经济、便捷、安全的政府采购定点宾馆住宿,在职务级别对应的住宿费标准限额内据实报销,超出规定部分,费用自理。

  (4)出差人员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按照差旅费管理实施细则规定执行,未按规定开支的,超支部分个人自理。

  (5)住宿费、机票支出等按规定应使用公务卡结算。因特殊原因发生退票、改签等费用,经审批人批准后予以报销;如遇原始票据丢失,还须提供相应情况说明,并经审批人批准。

  (6)差旅费报销时,填写差旅费用报销单,并附出差审批表、支出凭单、公务卡消费凭证等。因参加会议或培训赴外地出差的,报销时还应同时提供会议通知文件复印件。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说明的提供相关说明(附审批签字)。

  3、培训费

  (1)严格执行国家培训费管理的有关规定,认真编报

  培训年度计划,做好培训备案工作,严格控制培训规模和培训支出。培训费实行综合定额标准,分项核定,总额控制。

  讲课费应严格按照国家讲课费标准进行支付。国家公务人员按照以下标准(税后)执行:

  ①副高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每半天最高不超过1000元;

  ②正高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每半天最高不超过20xx元;

  ③院士、全国知名专家每半天一般不超过3000元。培训费(讲课费、小额零星开支除外)采用银行转账或公务卡方式结算,禁止以现金方式结算。

  (2)培训费报销。报销培训费时,应填制培训审批单、培训结算单、培训决算单、培训通知、参加培训人员签到表、培训费发票、原始明细单等凭证。

  4、公务接待费

  (1)严格执行国家公务接待管理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规定的接待范围,严格按照接待审批制度安排接待。

  (2)公务接待费应当采用银行转账或公务卡方式结算,不得以现金方式支付。年度支出不能突破省局下达的“三公经费”控制指标。

  (3)接待费报销时应填写费用报销单,并提供接待清单、派出单位公函、财务票据一起作为报销单附件。

  5、办公设备购置费

  (1)严格执行国家办公设备购置管理的'有关规定。办公家具及设备购置支出要在年初预算中予以列示,符合政府采购要求的申报政府采购预算,无预算或未申报政府采购预

  算的,不予购置。

  (2)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按照国有资产购置程序办理报批。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的资产购置,还要提供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集中采购电子验收单和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合同。

  6.咨询费、劳务费

  (1)咨询费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标准执行,并提供专家姓名及身份证号。

  (2)劳务费是指为工作实施而支付给个人的劳务费用,包括执法办案人员、临时聘用人员的工资或劳务报酬。劳务费要按照市政府的有关规定及我市用工成本状况确定支出标准,不高于同行业同类人员的工资或劳务报酬水平。

  (3)咨询费和劳务费报销时,应填写费用报销单,并提供劳务费(咨询费)发放表和相应的文件。

  7、医疗费

  按照卫生部、财政部颁布的公费医疗管理办法,结合我市规定参加公务员医疗保险,严格执行医疗保险的有关规定,不得超范围、超标准报销医疗费用。

  8.委托项目费

  (1)委托项目费用实行计划审批制度,已列入年初预算计划的项目根据合同内容分期支付,未列入年初预算计划的项目先履行审批手续,合同签订后方可支付。

  (2)办理项目经费支出时,应填写费用报销单,并附合同(原件)、合同审批表、发票、项目验收报告。

经费管理制度10

  1、高度重视。学校高度重视课后服务工作,成立专门服务工作机构,并将其作为重要的民生服务事项,纳入学校工作常规,加强领导,精心策划,认真实施。各班主任及值班教师要高度重视,认真负责,切实将放学后延时服务作为一项分内工作,组织好,服务好,真正让延时服务成为学校的实事工程。

  2、健全制度。建立健全放学后延时看管服务工作相关制度,包括学生看管申报审批制度、学生管理制度、檢査考核制度、安全管理制度,以及学生意外伤害等突发事件的应急理机制等,确保课后延时服务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

  3、规范管理。放学后延时服务工作必须做到以下几条:

  (1)坚持长自愿、公益服务原则,严禁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

  (2)严格规范办学行为,不得将看管服务工作作为学校教学的延伸,不得进行集体补课或举办各种学习兴趣班。

  (4)看管教师要做好看管记录,详细记录每天看管情况出现紧急情况时及时救助并通知学生监护人,确保学生安全。

  4、考评表彰

  为提高课后服务的管理成效,学校将制定有关课后服务工作考核办法,将管理人员、教师参与课后服务工作纳入绩效考核范围。

  学校课后服务经费管理制度8

  为确保师生在校课后服务的一切安全,保证师生身心健康发展和学校工作的有序进行,特制定以下课后服务安全管理制度。

  1、教职工要认真执行学校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

  2、教职工请假不事先办理手续的;请假期满未办理续假手续,而又无故超假的';无正当理由不接受组织和领导交给的工作任务的;不服从工作调动的;一律按旷工处理。

  3、教师严格执行课堂常规,规范课堂行为

  4、在看护期间值班人员必须加强课间巡视工作

  5、取暖期间加强学生消防意识,杜绝因取暖发生火灾

  6、学生在校期间遵守学校日常规定

  7、严禁学生与社会闲散人员接触,远离陌生人,以防受骗

  8、上课期间禁止学生外出走动,不得随意进其它班级

  9、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严禁学生乘坐“三无”车辆

  10、严禁学生在校进行危险性游戏

  11、严禁学生动用学校电器、开关等,防止人生事故发生

  12、如遇特殊情况,学生未能参加当天的课后看护,需提前向班主任或看护老师请假。在看护期间,学生不准私自离校,私自离校发生安全事故责任自负。

经费管理制度11

  一、费用管理细则

  (一)差旅费、交通费

  1、出差申请与批准

  员工因公出差必须按要求填写《出差申请单》(格式见附件2)和《借款单》,分别按要求注明出差目的、行程路线、预计时间、预借款额及预计还款日期,由部门经理和主管领导签字批准后,分别转交公司人资行政部及财务部作为员工出勤以及差旅费借款、报销的依据。

  2、出差借款

  2.1出差人员凭批准的《借款单》作为差旅费借款依据。

  2.2财务对个人出差借款的执行原则为:前款不清,后款不借。即借款人若有前期未清的出差借款事项,待结清后才允许再次借款。

  2.3个人借款金额原则上不超过本人月度工资;新员工(处于见习期的员工)借款金额原则上不超过1000元;如有特殊用途超支借款,须经总经理签字特批。

  3、费用报销

  3.1销时间:原则上每周一、周六报销(特殊费用随时报销)。市场人员因出差产生的相关费用要求一周一报。

  3.2报销标准:见附件1《差旅费报销标准》

  3.3票据的管理:

  3.3.1出差人员凭取得的车票(含船票、机票)、住宿或会务发票、其他票据(不含保险费单据)报销;取得的票据须为本次出差实际发生的,并且符合国家规定的正规发票。

  3.3.2出差人员在报销时,票据粘贴要规范整齐,粘贴顺序为:车(船、飞机)票、住宿发票或会务票据、其他票据(不含保险费单据)并注明单据张数;车票有日期、起始地点的可直接粘贴,无日期、起始地点的要注明。报销时须后附经公司人资行政部标注具体返回时间的《出差申请单》,以便计算相应出差补助。

  3.3.3公司驻外办事处人员往返总部,参照出差人员的报销规定外,需另在车票后注明往返是由。

  3.3.4下列单据不准报销:白条、收据、大小写不符、字迹不清、时间不符的、不合法的单据、涂改的单据、未盖章的发票等。

  3.3.5出差人员住宿费标准按《差旅费报销标准》规定执行,发生的住宿费在标准范围内据实报销,超标准部分原则上不予报销(特殊情况必须经公司总经理特批);如出差单据丢失,责任自负。

  3.3.6购买车票、飞机票、船票发生的订票费,凭合法有效票据据实报销;退票费原则上不予报销,特殊情况由公司总经理特批。

  3.3.7出差人员出差期间可乘坐的交通工具标准根据附件1《差旅费报销标准》执行。特殊情况需要升格使用交通工具的,应报公司总经理审批通过后执行,否则一律按可乘坐的交通工具最低费用标准报销。

  4、出差补助:根据出差天数,按照《差旅费报销标准》中的补助标准执行,超过部分原则上不予报销。

  4.1伙食补助:

  4.1.1出差(市区以内不按出差计算)来回时间不超过8小时的,只报车票,不享受伙食补助,但可以按公司规定的午餐标准(10元/日)领取补助。

  4.1.2出差人员外出参加各类会议(培训)时,如会议(培训)费中包含食宿费,则不再报销住宿费及会议(培训)期间的伙食补助。

  4.1.3差人员出差期间如有招待,每招待一次扣减半天的伙食补助,招待费用与差旅费同时报销。

  4.1.4无特殊原因不得单独报销异地招待费用。

  4.1.5未出差期间,相关人员凡是中午有招待需求的,一律不再享受午餐补助(10元/日)。

  4.1.6出差人员连续乘火车超过12小时或夜间(晚八时至次日凌晨七时)连续乘火车超过6小时且未坐卧铺者,补助20元,不再享受伙食补助。

  4.1.7员工10:00以后出差或16:00以前返回的按半日计算当日补助。

  4.1.8享受出差伙食补助的不再享受公司午餐补助。

  4.2交通补助

  4.2.1出差人员带车出差,报销时不计算市内交通费。

  4.2.2出差人员出差期间发生交通费,按照《差旅费报销标准》的交通补贴额在标准内据实报销,超标准的不予报销;若未发生交通费则不予享受交通补贴。

  4.2.3原则上不报销出租车费;特殊情况需要报销出租车费的,在单据后附由单位负责人批准的《出租车费报销审批单》。

  (二)业务招待费与外联费

  1、业务招待费是指各单位为满足经营或管理需要而发生的业务招待支出。

  2、招待费开支标准

  2.1渠道客户只提供工作餐,按20元/人标准控制;上游供应商一般按50元/人标准控制,重要客户按80元/人标准控制;

  2.2所有招待与外联费用,需事前以书面或短信形式向总经理申请同意,不得擅自决定;

  2.3招待前,自购烟、酒、茶叶,未经总经理批准不得在酒店消费烟、酒、茶叶。

  2.4招待金额超过200元的,需提供酒店菜单。

  3、单据审核

  3.1招待费报销须取得符合国家规定的正规发票(发票抬头需填制公司全称);如就餐地点无法提供有效发票,需提供收款收据,若合理合规,报销人需以其他合格的正规招待发票抵顶但同时附就餐说明。

  3.2报销时要后附公司总经理签批的《招待费用审批单》(见附件3)。

  3.3对丢失发票或取得假的发票的一律不予报销,责任自负。

  (三)手机电话费

  1、报销范围:手机费只报销正常的月租费、包月费、市内通话费、长途电话费、漫游费、短信费、功能费(含来电显示费)等,除此以外,如:SP信息费,互动视界费、滞纳金等其他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2、经批准报销手机费的人员,所报手机费发票显示的姓名应与本人一致;如不一致必须事先在财务部门备案,否则不予报销。报销手机人员因换号一个月发生两次交费时,除按规定在财务办理变更备案手续外,两号相加报销费用不得超出本人月度预算规定的标准。

  3、手机话费单据必须为正规的话费发票(采用预付费方式交纳话费的单据不作为报销的.凭据),手机费报销额度以话费发票显示的实际发生费用为准,缴费额度不作为报销额度。

  4、报销额度的管控:业务人员的手机费报销额度按“预算额度X上月度指标完成比例”进行管控;职能部门人员的手机费用以预算额度进行管控。

  5、报销人员使用的手机,不得与家庭电话和亲友电话捆绑消费,一经发现将其所有报销的话费全部收回,并处以20%的罚款。

  (四)车辆费用

  按《公司车辆使用管理规定》执行。

  二、费用报销流程

  经办人填写报销单――>部门负责人审批――>会计主管审核报销凭证――>财务负责人审批――>总经理审批――>出纳审核并付款――>经办人签字领款

  三、费用预警的管控

  公司财务部门对超预算费用的支出与报销实施预警服务,对于违反财务纪律以及相关制度的费用支出与报销,公司财务人员有权拒绝支付并向公司总经理汇报,由公司总经理安排调查核实,并依据调查核实结果做出相关处理。对有质疑的单据,财务可请示总经理后视情况处理。

  四、罚则

  1、对违反招待相关规定的,将由公司总经理视情况具体处理;情节严重者将给予消费金额20%的处罚。

  2、对违反报销时限规定的,按20元/单处罚;累计三单以上无特殊情况者将不予报销。

  3、市场岗位不提交市场周报者,将不予签字报销。

  4、报销人无视公司报销制度,弄虚作假,虚假报销,除不予报销外,另给予100元处罚;其业务上级受连带责任,给予50元处罚。

  五、本规定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其他与本规定相抵触的条款废止。

经费管理制度12

  第一条目的

  为了进一步加强公司研发部的建设,规范研发管理工作,加快高层次创新人才队伍的建设的进程,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以增加自主创新能力和促进企业高新技术产业生产的研发项目。

  第三条职责

  企业技术研发部负责公司产品的研发工作,新产品的研究,技术管理,以及公司的技术发展总体把握。管理公司产品整体技术的发展轨迹,以及产品的研发进度,同时对研发的成本进行控制。

  一、管理权限。行使对公司技术引进、新产品开发研究、新技术推广应用、技术指导与监督等全过程管理权限,并承担执行公司规章制度、管理规程及工作指令的义务。

  二、管理职能。负责对公司产品实行技术指导、规范工艺流程、制定技术标准、抓好技术管理、实施技术监督和协调的专职管理部门,对所承担的工作负责。

  第四条立项程序

  一、原则

  产品研发是企业在激烈的技术竞争中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命脉,是实现“生产一代、试制一代、研究一代和构思一代”的产品升级换代宗旨的重要阶段,它对企业产品发展方向,产品优势、开拓市场,提高经济效益等方面能否顺利实施起着决定性的作用。为了加强对公司新产品开发和产品改进工作的管理,加快公司技术积累、打好技术基础、加快产品研发速度、完善指导产品研发工作,既要讲求经济效益,又要讲求社会效益和资源环保效益。

  二、程序

  1、研发部根据公司长期发展规划,调查国内外市场和重要用户的技术现状和改进要求。为满足市场需求研发的不同于公司现已生产的产品和在公司已批量生产的某种产品基础上,在每一季度初发布提出研究方向和重点任务。

  2、各相关部门根据提出的任务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再通过市场评估、设备评估、生产力评估、产品检验能力评估、产品的技术发展方向、市场动态及发展产品具备的技术优势,向研发部提出立项报告。

  3、研发部根据公司当年生产情况技术人员对项目进行评议和筛选,根据其重要性和创新性分等级:

  a类。在公司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再创新的项目,其实施难度大,开发创新内容较多的项目,总体技术水平达到部分国际领先水平以上。

  b类。在引进消化吸收的基础上进行自主创新,总体技术水平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c类:

  为公司改进创新项目,创新技术在公司内部具有良好的推广价值,在技术上有一定的创新和技术难度,总体技术水平达到公司领先水平。

  4、项目产品经技术人员评议和筛选后,研发部编制公司科技研究开发计划书并呈报主管领导审批后开发。

  第五条项目管理

  一、计划管理

  1、年度计划的编报和审批。编报年度计划的依据是经批准的项目立项报告或实施方案。

  2、年度计划的实施和检查。研发部和相关部门,按批准的年度计划实施,并经常进行监督、管理,帮助解决存在的问题。

  二、经费管理

  1、按项目按进度拨款。公司要按项目进度计划及时将研发款项拨付到位,确保研制工作的资金流保持畅通。

  2、研发经费包括。研发人员的工资、研发设备折旧、研发领料、差旅费等。产品试验经费由技术副总经理,报总经理批准。

  3、产品研发经费按单项预算拨给,单列账户,实行专款专用,由研发部门掌握,财务部门监督,不准挪作他用。

  4、为鼓励产品研发人员的研发热情,项目完成后,公司规定的项目奖励必须全额发放到项目小组,每个成员的得奖比例由产品研发部门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确定。

  三、物资管理

  对于每一项目所需要的物资,要列入企业物资供应计划,并保证科技研发项目所需物资的充足。

  四、成立小组

  每一个立项的项目都要成立项目小组,并设定一名组长,由主要领导担任,相关部门人员参加。

  第六条项目实施

  1、新产品开发和改进产品都必须要有技术副总经理审核批准,由检测部门进行检测,产品检测并经过会签、核审、批准后才能进行样式。

  2、每一项新产品和改进产品都必须经过样品试制和小批试制后方可成批生产,样试和小批试制的产品必须经过严格的检测,具有完整的试制和检测报告。

  3、新产品移交生产线由公司技术副总经理主持各有关部门参加鉴定会,多方听取意见,对新产品从技术、经济上作出评价,确认项目产品没有问题后,提出是否可以移交生产的意见,报总经理批准。

  4、批准移交生产线的新产品,必须有产品技术标准、工艺规范、产品流程图以

  及其他有关的技术资料。

  第七条项目检查

  1、科研项目立项后,立项小组确认项目承担人和参与人,对项目的执行情况和经费使用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2、项目跟踪检查内容。

  (1)项目进展情况

  (2 )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是否按规定领导和参加研究工作;

  (3)经费使用是否符合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和其他规定。

  3、项目负责人应保存项目资料特别是原始资料,记载从项目申请、立项、研究到结项全过程重要情况,收藏有关文字、配方和经费开支等材料。

  4、在项目执行情况的同时,项目小组要经常检查落实科技计划实施情况,加强项目管理,建立项目档案。在切实做好日常管理工作的同时,尽可能为研究工作提供必要的咨询和条件。

  第八条科技成果鉴定、评审和结题

  1、项目研究应在完成后对其成果进行鉴定和验收。根据项目立项报告内项目完成时间的协议,项目负责人在规定时间内把项目最终成果上报总经理办公室。

  2、科技开发项目按计划完成后,由项目小组向研发部提出申请鉴定或评审验收申请。符合鉴定或评审验收条件的,由研发部相关专家进行鉴定或评审。

  第九条附则

  1、本制度由本公司研发部负责解释;

  2、本制度自批准发布之日起执行。

经费管理制度13

  为规范我院教研、科研经费管理,推动各类立项课题的顺利开展,力争多出成果、出好成果,确保教研、科研经费的有效使用,按照“专款专用、规范管理、合理开支、提高效益”的原则,特制订本暂行规定。

  一、资助与管理原则

  1、凡学院批准立项的院级教研、科研课题,根据课题的实际需要和学院的财力,适当拨给一定的研究经费加以资助,保证其研究。

  2、凡上级行政或业务主管部门、学术单位批准立项的纵向教研、科研课题,学院根据实际需要和学院的财力决定是否资助;自选课题的项目,学院原则上不资助,但也可视其成果获奖情况给以适当资助。

  3、凡企业批准立项的横向技术或管理项目(如为企业进行产品开发、技术攻关、技改、管理创新、软件开发等),学院原则上不资助。

  4、凡要求学院给予经费资助的项目,由课题组长提出申请,说明需要经费资助的理由、经费资助额并列出经费开支项目,报教务处初审后送院领导审批(附批准立项课题复印件)。

  5、科研项目经费的使用应按项目计划或有关合同执行,项目经费使用应符合上级有关规定。

  二、经费开支范围

  1、管理费:凡上级部门批准立项的纵向课题,学院收取10%的管理费;凡企业批准立项的横向课题,学院收取20%的管理费。

  2、科研业务费

  (1)国内调研费:指为完成研究工作而必须进行国内社会调研活动开支的差旅费。其标准依照学院出差补助有关规定执行。调研差旅费不得用于课题组以外的人员。非本院课题组成员的调研费不能从学院配套经费中支付。参加学术会议须有正式会议通知。

  (2)小型会议费:指为完成研究工作而举行的小型会议所开支的费用。会议参加者一般应为课题组成员。若必须吸收课题组以外人员参加会议时,事先应向主管副院长提出申请,待批准后,方能让其参加会议,否则不能支付其会务费。小型会议费尽量节俭,根据会议需要事先作初步预算并报主管副院长审批,根据批复意见执行。

  (3)图书资料费:指研究工作所需要的报刊、档案、文献等的征订、打印、复印、翻译以及购买必要的图书等费用。

  3、协作费:指外单位协作承担项目研究工作且需开支的科研经费。若项目确需要外单位协作完成的',事先应报主管副院长审批,经同意方能作此项开支。

  4、成果鉴定费:指由课题主管部门直接组织或委托我院组织的成果鉴定活动所需的费用,包括会务费和鉴定专家的劳务费。鉴定会各项费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鉴定工作的组织和会务人员不得领取劳务费。

  5、印刷出版费:用于课题研究成果的印刷出版费用。

  6、业务接待费:严格控制接待费的使用。纵向课题:经费总额在2万元以内的(含2万元),控制在12%以内,经费总额在2万元以上的,控制在10%以内。横向课题的接待费用比例可适当放宽。

  7、结余经费:

  (1)纵向项目:结余经费的60%作为课题组酬金,40%用于相关后备研究或留作科研基金作为项目的资助经费。

  (2)横向项目:结余经费的60%用于课题组酬金,20%作为学院的科研基金,20%作为学院创收收入。

  8、理、工类课题除以上开支外,根据课题进展的需要,允许列支以下开支项目:

  (1)实验、材料费:指原材料等消耗性物品购置费;样品的采集加工费和包装运输费。

  (2)仪器设备费:专用仪器设备购置、运输、安装费;自制专用仪器设备的材料、配件购置费和加工费。但声像录放设备、复制打印设备、冷藏空调设备及行政办公设备等费用不得列入开支。个别项目确需声像录放设备、冷藏空调设备作研究专用设备的,申请项目可列入经费预算内,根据项目评审批准结果,经受资助单位领导批准,按专控商品规定报批购买。

  (3)实验室改装费:为改善项目研究的实验条件,对实验室进行简易改装所开支的费用。

  科研业务费一律不得用于采购与课题研究无关的通讯设备、交通运输工具、行政办公设备、计算机等。确需购买的设备,必须列入经费使用计划,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增加购买设备,须经主管副院长批准后方可购买。用科研经费购买的仪器设备必须办理验收登记手续,列入学院固定资产进行管理。

  三、经费管理与报销

  1、没有与立项单位签订合同的项目,项目组长接到立项通知后,按批准的实际资助经费和配套经费总额,在原申报开支计划的基础上,重新修改经费使用计划,于两周内交教务处,逾期学院将取消配套经费。

  2、科研经费由教务处负责在财务科单独建账,严格按财务制度管理,单独核算、专款专用、超支不补。财务科为每个项目建立项目经费帐卡,课题组成员持卡办理报销手续。

  3、经费报销。课题经费实行课题组长负责制,课题组长经手的开支报教务处长签字,课题组成员的开支报课题组长签字,经院领导审签后送院财务部门按学院财务制度报销。

  4、项目进行中,经检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学院将视情况追回部分或全部配套经费。

  (1)无故不完成研究任务或自行中止研究工作的课题;

  (2)经费使用不符合本规定及有关规定的;

  (3)未通过中期检查的课题;

  (4)未按要求及时结题的项目;

  (5)经课题主管部门批准中止、撤销的项目。

  5、课题结束后1个月内,应及时办理结题手续,清理账目,核实拨款与支出数额,填写决算表,连同结题报告,课题研究成果一式三份报教务处。逾期不办理者,结余经费划入学院科研基金。

  四、本办法的解释权在教务处,从发文之日起实施。

经费管理制度1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和加强对我中心科研经费的管理,合理有效地使用科研经费,保证研究工作的顺利开展,促进我中心科研水平的提高,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我中心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财务部是中心科研经费的管理部门,负责对中心科研经费的使用进行管理。

  第三条 科研经费的使用应遵循科学安排、合理配置的原则,各类项目经费按有关规定比例实行专款专用,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截留挪用。

  第四条 各级各类科研项目经费应统一进入中心财务部的科研专户,按项目核算,并接受审计部门的监督。科研项目经费具体包括:

  1、国家、省(部)和市级有关部门下达的科研项目资助经费;

  2、我中心作为合作(协作)单位承担国家、省(部)和市级有关部门下达的科研项目,由项目主持单位转拨到我中心的经费;

  3、列入国家、部、省、市计划,由相关企事业单位转拨的科研经费; 4、横向科研项目经费;

  5、项目转让或成果推广获得的项目经费;

  6、其它经费。

  第五条 本制度适用于科研经费及有关科研项目的管理。

  第六条 科研经费实行预算、决算管理。

  第二章 科研经费的使用

  第七条 科研经费由财务部统一管理,监督使用。各项目负责人必须在科研项目给定的计划限额内,合理使用,实行专项管理,单独核算的制度。

  第八条 科研经费记入中心财务部科研经费专项账户后,负责项目执行的研发部按项目经费计划使用,并承担相应责任。

  第九条 科研经费使用范围包括设计费、专用费、材料费、外协费、燃料动力费、固定资产使用费、工资及劳务费、差旅费、会议费、事务费、专家咨询费、管理费、不可预见费。

  第十条 设计费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因直接从事科研活动需要而发生的计算费、论证费、分析费等。

  第十一条 专用费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购买、自制或租赁专用仪器设备、专用工艺装备、样品样机和专用软件等发生的费用。

  第十二条 材料费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必须消耗的各种原材料、辅助材料、外购成品和其他低值易耗品的采购、运输、装卸、整理、筛选等费用。

  第十三条 外协费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由于研制单位自身的技术、工艺和设备等条件的限制,必须支付给项目以外单位的检测、加工、设计、试验费用。

  第十四条 燃料动力费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直接消耗的水、电、气、燃料等费用。

  第十五条 固定资产使用费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直接使用固定资产而发生的费用。

  第十六条 工资及劳务费是指项目承担部门从项目经费中支付的工资性支出,包括项目参与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和职工福利费等工资性费用,以及支付给项目参与成员中没有工资性收入的`相关人员(临时聘用人员)等的劳务费用。

  第十七条 差旅费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需要开展科学实验、科学考察、业务调研、学术交流等而发生的国内外差旅费。差旅费的开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会议费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为组织开展学术研讨、咨询、评审以及项目协调等活动而发生的会议费用。

  第十九条 事务费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需要支付的资料购置费、计量费、标准费、文献检索费、专业通信费、专利申请费、取证申请费和其他知识产权事务费。

  第二十条 专家咨询费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支付给临时聘请的咨询专家的费用。专家咨询费不得支付给参与本项目及与项目管理相关的工作人员。

  第二十一条 管理费是指负责科研项目的有关部门的管理费用,包括日常水、电、气、暖消耗费、科研及办公用房建筑物修缮费、专用设备仪器维修费、科技培训费、保险费、审计费、业务招待费等。

  第二十二条 不可预见费是指对技术复杂、研制周期长、难度大的科研项目,在核定经费时针对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不可预见因素而预先考虑的预备费用。

  第二十三条 在国家和中心有关政策规定的范围内,项目负责人对经费的使用拥有自主权。即项目负责人签字、领导审批、财务处复核即可使用。

  第三章 预算

  第二十四条 科研经费实行预算管理制度。管理部门按照科研经费性质和科研经费管理渠道编报科研经费年度预算。

  第二十五条 科研项目预算编制包括项目研制时间、承担部门、总经费预算及其资金来源、年度预算安排及其资金来源。

  项目建议书、项目实施方案或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经批复后,方可列编年度预算。

  第二十六条 财务部和负责项目执行的研发部位应当严格按照下达的项目经费预算和年度投资计划执行,原则上不得调整。确有必要调整时,需由项目组负责人申请、领导审批、财务部复核后方可调整。

  第四章 决算

  第二十七条 科研经费实行决算报告制度。科研经费决算分为年度决算和项目决算。

  第二十八条 科研经费的年度决算按财务部部门决算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项目组上报年度部门决算时,投入超过500万元的科研项目,应说明科研经费的使用、结余等情况。

  第二十九条 财务部对项目组上报的年度决算进行审核,并在总决算后一周内内,将项目组决算批复有关部门。

  第三十条 科研项目完成后,项目研制单位应当及时编制项目决算,报告研制计划和项目经费预算执行情况。

  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三十一条 财务部委托中介机构对科研经费的使用和管理进行定期或不定期评估或检查。评估或检查结果将作为调整项目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

  第三十二条 负责项目执行研发部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法律制度,严禁任何形式的截留、挪用、抵拨和收受回扣。照本办法的规定,制定内部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对科研经费的使用管理。

  第三十三条 对使用科研经费形成的固定资产和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的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四条 科研项目完成后,相关中介机构门应当依据项目委托单位相关制度,对项目进行财务审计和验收,并做出财务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是项目验收的重要依据。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五条 上述规定若与任务下达(委托)单位管理办法不相符的,按任务下达(委托)单位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由财务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七条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经费管理制度15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院教育科研经费的管理,结合我院财务管理制度和科研经费的实际需要情况,制订《淮海技师学院教育科研经费管理制度》。

  第二条教育科研经费是开展教育科学研究的一项基本保证。加强科研经费管理,其目的在于用教育科研经费最小的消耗,获得最大的办学效益。

  第三条教育科研经费是指通过各种渠道获得的,用于开展教育科研活动的经费。它包括科研事业费(含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和专项经费等)和科研基本建设费(包括设备购置)等。

  第四条教育科研经费按课题的级别和规模确定。教育科研经费管理采用分期拨款,单独建账,专款专用,节余留用,超支不补的办法。第五条学院教研室在实施经费管理的时候,要认真做好决算和各项开支的分析工作,保证教育科研经费的专款专用,提高教育科研经费的使用价值和教育效益。

  第六条学术活动经费

  学术活动包括参加上级教育行政部门、上级教育科研部门会议和课题组工作会议;组织召开学术研讨会、专家讲学和座谈会;订阅和采购教育科研书刊、杂志和图书资料等。此项经费约占教育科研经费的30%。

  1、类别

  ①会务费;②旅差费;③资料费;④讲学费;

  2、条件

  ①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教育科研部门通过文本、电子邮件和电话通知召开的会议;

  ②学院教育科研领导小组研究通过的学院独立主持的课题和参与上级部门的子课题会议;

  ③学院组织召开的专家讲学、学术研讨、专题座谈等会议; ④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教育科研部门要求订阅的书刊、杂志等资料;

  ⑤学院组织召开本院教师学术报告会。

  3、规定

  ①参加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教育科研部门的会议,旅差费按宿迁市财政局出差规定标准执行。

  ②参加的课题组工作会议,旅差费按宿迁市财政局出差规定标准执行。会务费和资料费要在出差前请示主管副院长、院长批准,出差后回院报销。

  ③教育科研工作需要图书资料每年1000元。

  4、程序

  ①上级教育行政部门会议、教育科研部门会议和课题组会议由接到通知的部门或个人,将会议通知送交主管副院长审核;学院组织专家讲学、座谈会、研讨会由活动主办部门提交活动方案和经费预算给主管副院长审核;

  ②活动负责人将主管副院长签字、院长签字的会议通知、活动方案

  送交后勤副院长审批;

  ③后勤副院长审批签字后,到学院财务室借款。

  ④会议和活动结束后,填写票据到财务室报销。

  第七条课题研究经费

  课题研究包括学院独立主持的各级各类科研课题;学院参与上级部门的'子课题。经费约占科研经费的40%

  1、类别

  ①国家重点课题;②部重点课题;③国家规划重点课题;④国家规划一般课题;⑤省重点课题;⑥省规划重点课题;⑦省规划一般课题;

  ⑧市规划重点课题;⑨市规划一般课题

  2、条件

  ①必须是规定类别中的立项科研课题。

  ②课题主持人必须属学院工作在职在编人员。

  ③科研课题研究过程科学,管理规范。科研课题申请书、立项证书、开题报告、实施方案、年度工作计划、年度工作总结、阶段活动方案、阶段活动总结、研究成果、结题申请、结题证书等研究资料详实。

  3、规定

  ①国家重点课题:5000元

  ②部重点课题:4800元

  ③国家规划重点课题:4000元

  ④国家规划一般课题:3800元

  ⑤省重点课题:3000元

  ⑥省规划重点课题:2800元

  ⑦省规划一般课题;20xx元

  ⑧市规划重点课题:1800元

  ⑨市规划一般课题:1000元

  说明:①子课题等同于下一级别课题

  ②此项经费为整个课题经费

  4、程序

  ①课题结题后,课题主持人向教研室提交课题经费申请,并附《课题申请书》、《立项证书》、《开题报告》、《实施方案》、《年度工作计划》、《年度工作总结》、《阶段活动方案》、《阶段活动总结》、《研究成果》、《结题申请》、《结题证书》。

  ②由教研室召集学院学术委员会成员组成《教育科研奖励专家组》对所有申请项目进行评审;

  ③评审结果上报主管院长进行审核;

  ④审核意见上报院长审批

  ⑤审批通过后,在学期末召开全校大会,对教育科研成果进行表彰奖励。

  第八条教育科研培训经费

  教育科研培训主要包括:教育科研骨干教师培训、课题负责人培训、本校青年教师培训和名师培训。此项经费约占教育经费的10%。

  1、类别

  ①科研骨干培训:国家级科研骨干;省级科研骨干;市级科研骨干;

  ②课题负责人培训;

  ③教改专项培训;

  ④教师校本培训。

  2、条件

  ①学院在职在编教师;

  ②上级教育行政部门、上级教育科研部门组织的科研骨干培训;

  ③上级教育科研部门组织的课题负责人培训;

  ④本校组织的校本青年教师培训、校本名师培训。

  3、规定

  ①教师个人报名参加的市级教育科研骨干培训费用自理;

  ②经过有关部门考核通过参加省级教育科研骨干培训费用由学院实报实销;

  ③学院课题组召开的科研课题负责人培训会议费用由学院实报实销;个人申报的立项课题组培训费用自理;

  ④学院组织的青年教师培训、名师培训费用由学院负责。

  4、程序

  ①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科研部门和课题组培训由接到通知的部门或个人,将会议通知送交主管副院长审核;主管副院长审核后提交院长办公会,院长审批通过后执行;

  ②参加培训人员将主管副院长签字、院长签字的会议通知送交后勤副院长审批;

  ③后勤副院长审批签字后,到学院财务室借款;

  ④会议和活动结束后,填写票据到财务室报销。

  第九条科研成果奖励经费

  科研成果奖励旨在鼓励广大教师积极参与教育科研活动,提高教育科研水平,提高学院教育质量,促进学院发展。科研成果奖励经费约占教育科研经费的20%。

  1、类别

  ①发表论文;出版著作(音像作品)、发行教材(音像教材);③获奖论文;④获奖课件、教具和教案;⑤获奖优质课;⑥应用软件。

  2、条件

  ①发表论文、出版著作(音像作品)、发行教材(音像教材)必须由国家、省、市出版单位正式出版发行。

  ②获奖论文、获奖优质课、获奖课件、获奖教案必须由教育行政部门(教育部、教育厅、教育局)、教育科研部门(中央教科院、省教科院、岳阳市教科院)和其他教育部门(中央电教馆、省电教馆、岳阳市教育技术中心)组织的正式评选活动。

  ③应用软件必须有教育行政部门(教育部、教育厅、教育局、学院)推广使用文件。

  3、规定

  ①发表论文:

  国家级刊物:1000元;

  省级刊物:600元;

  市级刊物:200元;

  ②获奖论文:

  国家级:一等奖每篇1000元,二等奖每篇800元,三等奖每篇600元;省级:一等奖每篇600元,二等奖每篇400元,三等奖每篇200元;市级:一等奖每篇300元,二等奖每篇200元,三等奖每篇100元;校级:一等奖每篇200元,二等奖每篇100元,三等奖每篇50元。

  ③出版著作、教材

  国家级:1000元;

  省级:800元;

  市级:500元。

  ④课件、教具和教案

  国家级:一等奖每篇1000元,二等奖每篇800元,三等奖每篇600元;省级:一等奖每篇600元,二等奖每篇400元,三等奖每篇200元;市级:一等奖每篇300元,二等奖每篇200元,三等奖每篇100元;校级:一等奖每篇200元,二等奖每篇100元,三等奖每篇50元。

  ⑤优质课:

  国家级:一等奖每篇1000元,二等奖每篇800元,三等奖每篇600元;省级:一等奖每篇600元,二等奖每篇400元,三等奖每篇200元;市级:一等奖每篇300元,二等奖每篇200元,三等奖每篇100元;校级:一等奖每篇200元,二等奖每篇100元,三等奖每篇50元。

  ⑥应用软件

  国家级:5000元;

  省级:3000元;

  市级:20xx元;

  校级:1000元。

  4、程序

  ①由作者向教研室提交教育科研奖励申请,并附作品原件、证书原件;

  ②由教研室召集学院学术委员会成员组成《教育科研奖励专家组》对所有申请项目进行评审;

  ③评审结果上报主管院长进行审核;

  ④审核意见上报院长审批;

  ⑤审批通过后,在学期末召开全校大会,对教育科研成果进行表彰奖励。

  第十条每年年底,教研室根据本年度科研经费的实际开支情况做好年度总结,形成总结报告,报送院领导及有关部门,并按照政务公开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公开。

  第十一条经批准延期完成的项目,延长期内可继续使用课题研究经费。无故不参加项目年检或超过结题时间且未结题的项目,中止科研经费的使用。

  第十二条各级各类科研项目因故中止未能完成的,已经开支的研究经费由教研室依据相关项目的管理办法和项目承担部门、单位的意见提出处理意见,报送校领导研究处理。

  第十三条本暂行办法由教研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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