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管理制度

时间:2025-06-04 07:05:46 制度

药品管理制度【优选15篇】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我们都跟制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药品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药品管理制度【优选15篇】

药品管理制度1

  为严格管理易燃、易爆、易腐蚀、有毒、可制毒等各类危险化学药品,确保管理到位,保证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平安,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危险化学药品必须落实专人管理。危险化学药品室必须符合“三铁”要求,实行双门双锁双人管理,管理人员必须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工作作风严谨,工作态度踏实,严于职守,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

  二、剧毒、易腐蚀和易制毒药品必须实行专柜存放,至少3人加锁保管。易燃、易爆药品要存放地下室或地窑,并要完善各项防范措施。存放室20米内不得持有明火、吸烟,不得在存放室50米范围内进行电焊、电割等有明火花、带电作业。

  三、剧毒、易腐蚀和易制毒药品的名称、数量,除学校主要领导和管理人员掌握外,对其它人员一律保密。

  四、管理人员必须将各类危险化学药品建立详细帐册,包括总帐、明细帐、领用审批单、领用记录册。

  五、管理人员必须将危险化学药品按规定分门别类存放,并在存放处贴上标签,注明“危险”字样。领用剧毒、易腐蚀和易制毒化学药品,必须持有分管领导签字的审批单,并办理登记手续。用剩要全部收回、入帐。

  六、管理人员必须做好危险化学药品的防尘、防潮、防腐蚀、防暴晒工作,避免因管理疏忽而产生不良后果。

  七、学校要做好危险化学药品存放室的`防火、防盗工作,要按照规定配备防火、防盗设施,照明线路应定期检查,保证安全,消除隐患。

  八、购买危险化学药品,实验室必须提交单独书面申请报告学校,由学校按有关程序审批后方可到有资质的教学仪器站购买。

  九、危险化学药品自然失效,需要报废,管理人员必须提出申请,经主管部门审核、查验、确认可以报废时,由学校主管领导签字,方可作报废处理。

  十、实验产生的有毒或腐蚀性废物、污水,要按环保部门的规定处理,严禁随地倒放。

  十一、学校领导对校内各类危险化学药品要定期检查、清点,如有可疑情况,要及时调查处理。学校发生危险化学药品被盗、丢失事件应迅速上报,并通知公安部门查处。

  十二、对玩忽职守,不严格手续,造成事故者,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药品管理制度2

  一、本中心易制毒化学品只供检验室检测样品时使用。

  二、易制毒化学品的管理:由分管的'中心副主任全面负责,中心办公室和检测中心负责人监督实施。

  三、易制毒化学品由中心药品库房负责购买、管理,单独建帐。

  四、易制毒化学品购买时卖方应持合法证照,在确认证照合法时才予购买。

  五、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应有二人管理,二人同时到场后才能领取药品,严禁借用和赠送。

  六、药品库房管理人员每年的6月和12月向市缉毒队以书面形式报告当年购买、使用、储存等情况。每年的1―3月到市缉毒队进行年审。

  七、领取易制毒化学品时,检验室持检测中心负责人审批手续,二人以上到中心药品库房登记领取。

  八、检验室在使用易制毒化学品做实验时必须建立台帐,注明使用量、存余量、使用人,每年6月和12月初向中心药品库房报领用量、使用量、存余量。

  九、检验室的易制毒化学品需专人管理,帐日清晰、准确。严禁流失他人之手。

  十、需销毁的易制毒化学品,经领导批准后由检验科二人以上会同中心办公室人员共同处理。

  十一、严格遵守本管理制度,严格操作程序,造成易制毒化学品外流的,将查找责任人,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药品管理制度3

  1、财务室是单位的安全重点部位,财务人员应认真执行《会计法》和财务管理制度,各类帐目都必须做到帐册齐全、手续完备,安全保卫责任落实。

  2、现金管理必须专人负责,财务室存放现金必须执行银行方面的统一规定,超规定存放现金要报经院领导批准,同时落实防护措施。否则发生事故,由当事人承担责任。

  3、财务室门窗、墙壁要坚固、防盗,报警设施经常检查,确保有效,使用经公安、技监部门检测合格的保险柜,保险柜不得存放过夜现金,保险柜应及时关锁,钥匙由专人随身携带和管理,不准放在办公桌内或转交他人。

  4、财务人员应按现金管理制度使用现金,去银行取现金数额较大时,必须由专人护送,不得单身去银行取款。

  5、财务室内注意来往人员,非本院财务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财务室。

  6、对药品实行科学、规范的管理,保证药品储存质量。

  7、药品与仓库之间地面、墙、顶应有相应的距离或隔离措施。药品与墙、屋顶(房梁)间距不小于30cm;药品与地而的'间距不小于10cm。

  8、药品应按贮藏要求,将药品分别存放于常温库,阴凉库,冷柜。对有温度要求的药品,应设定相应的库房温湿度条件,保证药品的储存质量。各库温湿度要求:冷柜温度为2—10℃;阴凉库温度不超过20℃;常温库温度为10—30℃:各库房相对湿度应保持在45%—75%之间。

  9、库存药品应按药品批号及效期远近依序存放不同批号药品不得混放。

  10、根据季节、气候变化,做好温湿度调控工作,坚持每日上、下午各一次观测并记录《温湿度记录表》,并根据具体情况和药品的性质及时调节温湿度,确保药品储存质量。

  11、药品存放实行色标管理。待验品、退货约品区一一黄色;合格品区、待发药品区一一绿色;不合格品区一一红色。

  12、药品实行分区、分类管理,特殊药品按规定存放。

  13、易燃、易爆、易腐蚀等危险性药品,要注意安全,单独存放。

  14、保管人员必须熟悉所贮危险品的性质,在贮存中采取适当措施,单独贮存,不得与其他药品混合贮存,预防事故发生。

  15、搬运危险品要避免碰撞、冲击,并注意轻拿轻放,防止摩擦、倾倒。

  16、危险品库内严禁烟火和引火物质、禁止明火照明、安装火炉和吸烟;氧气瓶阀门冻结时严禁用火烘烤,氧气瓶嘴严禁沾污任何油脂。

  17、加强入库验收和定期检查制度,对性质不稳定、易分解、变质、易燃、易爆的危险性药品,应定期进行测温、检验。

  18、氧气瓶在高温状态下不得运输,不得受日光爆晒。

  19、应保持室内通风,专用消防设备应保持良好状态。

药品管理制度4

  应急救援与管理制度是企业安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应对,减少损失,保障人员安全和企业运营的连续性。

  内容概述:

  1、应急预案制定:依据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涵盖各类可能发生的灾害、事故的'应急预案,明确响应级别、职责分配、处置流程和资源调配。

  2、应急队伍组建:设立专门的应急救援团队,进行定期培训和演练,提升成员的应急反应能力和协作能力。

  3、设施设备配置:配备必要的应急设施和设备,如消防器材、急救包、疏散指示标识等,并确保其完好可用。

  4、信息沟通机制:建立有效的信息传递系统,确保在紧急情况下,信息能快速准确地传达给相关人员。

  5、定期评估与修订:定期对应急预案进行评估和修订,以适应企业环境和业务的变化。

  6、员工教育与培训:定期开展应急知识培训,提高全体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药品管理制度5

  (一)验收人员必须由经过专业培训,熟悉药品知识、理化性能,了解各项验收标准内容的人员担任。

  (二)药品验收应在专门的场所进行,验收完毕后应尽量恢复原状。特殊、贵重药品验收,必须两人同时进行。验收销后退回药品应按进货验收的规定验收,必要时应抽样送药检部门检验。

  (三)验收药品时,应严格按照法定标准和合同规定的质量条款对购进药品、销后退回药品的质量进行逐批验收,并做好验收记录。验收时应同时对药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以及有关要求的证明或文件逐一检查。验收药品包装的标签和所附说明书上应有生产企业的名称、地址,有药品的`品名、规格、批准文号、产品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等;标签或说明书上还应有药品的成分、适应症或功能主治、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注意事项以及贮藏条件等。

  (四)收整件包装应有产品合格证。

  (五)验收特殊管理药品、外用药品,其包装的标签或说明书上有规定的标识和警示说明;处方药和非处方药按分类管理要求,标签、说明书有相应的警示语或忠告语;非处方药的包装有国家规定的专有标识。

  (六)验收进口药品,其包装的标签应以中文注明药品的名称、主要成分以及注册证号,并有中文说明书。

  (七)验收进口药品应有符合规定的《进口药品注册证》和《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进口药材应有《进口药材批件》复印件。以上批准文件应加盖供货单位质量管理机构原印章。

  (八)验收中药材和中药饮片应有包装,并附有质量合格的标志。每件包装上,中药材标明品名、产地、供货单位;中药饮片上标明品名、生产企业、生产日期等。实施文号管理的中药材和中药饮片,在包装上还应标明批准文号。

  (九)验收药品应做好验收记录。验收记录应记载供货单位、数量、到货日期、品名、剂型、规格、批准文号、批号、生产厂商、有效期、质量状况、验收结论和验收人等项内容。验收记录应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三年。

药品管理制度6

  一、剧毒化学药品、有毒有害物品购入后,验收必须有三人参加,查验数量、查看封口、有无残损破漏水湿,合格后方能办理入库手续。

  二、剧毒化学药品、有毒有害物品,要设置专库、专柜、专人管理。严格按“五双”(双门、双锁、双人保管、双人发放、双人领料)规定办理。

  三、氰化物、砷及砷化物、金属铊、巨毒农药,鼠药及其他剧毒化学物品,领料单除领料人、课题组长、室主任签字外,还须经保卫处及主管所长同意后,才能领用。

  四、各室、组及所内各部门,不得以任何理由存放剧毒、有害化学物品。领用单位需用剧毒化学药品时,用多少,领多少,如确有剩余须立即退回库房,并办理退库手续。

  五、领用剧毒有害物品,确有剩余不退回库房者,如遇失盗而引起的一切后果应有领用人及部门责任人负责。严重者、应追究部门领导责任。

  六、严格库房管理制度,加强安全意识,把防火、防盗工作落实到实处,经常检查水、电、门窗,杜绝跑、冒、滴漏现象,消除一切不安全隐患。

药品管理制度7

  高危险药品是指药理作用显著且迅速、易危害人体的.药品。为促进该药品的合理使用,减少不良反应,制订如下管理制度。

  一、高危险药品包裹高浓度电解质制剂、肌肉松弛剂及细胞毒化药品等,具体品种见附录。

  二、高危险药品应设置专门的存放药架,不得与其他药品混合存放。

  三、高危险药品存放药架应标识醒目,设置黑色警示牌提示牌提醒药学人员注意。

  四、高危险药品使用前要进行充分安全性论证,有确切适应症时才能使用。

  五、高危险药品调配发放、注射剂稀释和护士临床使用实行双人复核,确保准确无误。

  六、加强高危险药品的效期管理,保持先进先出,保持安全有效。

  七、定期和临床医护人员沟通,加强高危险药品的不良反应监测,并定期总结汇总,及时反馈给临床医护人员。

  八、新引进高危险药品要经过充分论证,引进后要及时将药品信息告知临床,促进临床合理应用。

药品管理制度8

  高危险药品是指药理作用显著且迅速、易危害人体的药品。为促进该药品的.合理使用,减少不良反应,制订如下管理制度:

  1、高危险药品包括高浓度电解质制剂、肌肉松弛剂及细胞毒化药品等,具体品种见附录。

  2、高危险药品应设置专门的存放药架,不得与其他药品混合存放。

  3、高危险药品存放药架应标识醒目,设置黑色警示牌提示牌提醒药学人员注意。

  4、高危险药品使用前要进行充分安全性论证,有确切适应症时才能使用。

  5、高危险药品调配发放要实行双人复核,确保发放准确无误。

  6、加强高危险药品的效期管理,保持先进先出,保持安全有效。

  7、定期和临床医护人员沟通,加强高危险药品的不良反应监测,并定期总结汇总,及时反馈给临床医护人员。

  8、新引进高危险药品要经过充分论证,引进后要及时将药品信息告知临床,促进临床合理应用。

药品管理制度9

  药品质量事故管理制度旨在确保药品生产、流通和使用的安全,预防和控制药品质量问题的发生,保障公众健康。该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1. 药品质量事故的定义与分类

  2. 事故报告与通报机制

  3. 事故调查与分析

  4. 质量事故处理程序

  5. 责任追究与处罚规定

  6. 预防措施与持续改进

  内容概述:

  1. 定义与分类:明确药品质量事故的范围,如药品质量问题、不良反应、召回事件等,并根据影响程度进行分类。

  2. 报告机制:设立及时、准确的事故上报流程,包括内部报告和向监管机构报告的规定。

  3. 调查分析:制定详细的'事故调查程序,包括现场勘查、证据收集、原因分析等。

  4. 处理程序:规定事故应对策略,如产品隔离、召回、销毁等,以及与受影响方的沟通与赔偿。

  5. 责任追究:确定在事故中涉及的个人和部门的责任,并设定相应的处罚标准。

  6. 预防措施:强调质量管理体系的完善,包括质量风险评估、员工培训、设备维护等。

药品管理制度10

  急救物资管理制度是指为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及时、有效地提供医疗救援,对急救物资的采购、存储、分配和使用进行规范化管理的制度。其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急救物资的分类与清单制定

  2、采购流程与标准

  3、存储条件与管理

  4、分配原则与应急响应机制

  5、使用培训与定期检查

  6、废弃物处理与更新替换

  内容概述:

  1、急救物资分类与清单制定:明确各类急救物资的种类,如药品、器械、个人防护装备等,制定详细的`清单,以便于管理和追踪。

  2、采购流程与标准:设定采购流程,包括供应商选择、质量验收、价格谈判等环节,同时制定采购标准,确保物资的质量和适用性。

  3、存储条件与管理:规定合适的存储环境,如温度、湿度控制,以及定期盘点和维护,防止物资过期或损坏。

  4、分配原则与应急响应机制:明确在紧急情况下的物资分配优先级,建立快速响应的调配流程。

  5、使用培训与定期检查:组织急救培训,确保相关人员掌握正确使用方法,同时定期检查物资状态,确保其可用性。

  6、废弃物处理与更新替换:规范废弃急救物资的处理方式,以及定期评估和更新物资,保持急救能力的持续有效性。

药品管理制度11

  【应急预案】

  一、患者发生输液反应时,应立即撤除所输液体,重新更换液体和输液器。

  二、报告医生并遵医嘱给药及氧气吸入。

  三、情况严重者,配合医生就地抢救。

  四、及时报告医院感染管理科、护理部。

  五、护理部及院感办指导科室进行就地原因查找。

  六、发生输液反应的液体就地无菌封存(碘伏消毒,无菌纱布包裹),送护理部。

  七、发生批量多发的输液反应时,由护理部、院感办立即组织相关部门共同进行原因查找。

  八、认真记录患者的生命体征、一般情况和抢救过程。

  【应急流程】

  发现患者输液反应时,立即更换液体及输液器,保留静脉通路,报告主管医生,并遵医嘱给药及氧气吸入情况严重,配合医生就地抢救,报告医院感染管理科、护理部、药剂科和供应室保留输液器和药液送药剂科,取相同批号的液体、输液器、注射器分别送检,记录患者生命体征及抢救过程,患者发生用药错误时的应急预案及应急流程

  【应急预案】

  一、发现用错药后,应立即继续用药。

  二、立即报告值班医生及护士长。

  三、密切监测病人的神志、体温、脉搏、呼吸、血压等生命体征的`变化。

  四、配合医生采取相应措施,如发生严重过敏反应,参照过敏性休克的处理程序;如反应较轻或暂时无反应,则遵医嘱给予相应处理。

  五、护士长应于24小时内上报护理部。

  六、作好护理记录。

药品管理制度12

  一、药品购进管理制度

  1、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把好药品购进质量关,确保依法购进并保证药品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2、进货人员应经专业知识及有关药品法律、法规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3、严格执行本单位“进货质量管理程序”的规定,坚持“按需进货,择优采购、质量第一”的原则,确保药品购进的合法性。

  ①在采购药品时应选择合格供货方,对供货方的法定资格、履约能力、质量信誉等进行调查和评价,并建立合格供货方档案;

  ②审核所购入药品的合法性和质量可靠性,并建立所经营药品的质量档案;

  ③对与本单位进行业务联系的供货单位销售人员,进行合法资格的验证、并留存复印件存档。

  4、制定的药品采购计划,应经分管领导(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会)审核。

  5、与供货单位应签订药品采购质量合同,明确质量条款。

  6、购进药品应开具合法票据,做到票、帐、物相符,票据和凭证应按规定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三年。

  7、购进药品应按规定建立完整的购进记录。购进记录注明药品名称(通用名称)剂型、规格、有效期、生产厂家、批号、供货单位、购进数量、购货日期等、项内容。购进记录应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三年。

  8、购进进口药品要有加盖供货单位质管部门原印章的《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和《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

  9、购进特殊管理药品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管理规定执行。

  xx、采购人员应及时了解药品的库存结构和使用情况,合理制定购进计划,在保证满足使用需求的前提下,避免药品因积压、过期失效等造成的损失。

  二、药品供货单位和购进药品合法资质审核

  为保证药品的购进质量,把好药品购进质量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1、单位应严格审核供货单位、购进药品销售人员的资质,确保供货单位和所经营药品的合法性。

  2、购进药品时必须索取以下资料

  ①购进药品时,应索取加盖供货单位原印章的合法证照复印件、药品质量标准、药品生产批准证明件;购进国家规定实施批签发制度的药品还应索取《生物制品批签发合格证》。

  ②与本单位进行业务联系的供货单位销售人员,应提供药品销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委托医院原印章和医院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字的法人委托授权书复印件,并标明委托授权销售药品的品种、地域、期限、销售人员的身份证号码;

  ③索取供货单位开具的标明供货单位名称、药品名称、生产厂商、批号、数量、价格等内容的销售凭证。

  三、药品验收管理制度

  1、为确保购进药品的质量,把好药品的入库质量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2、药品质量验收应由专职质量验收人员负责。

  3、验收员应根据购货合同及随货同行单内容,对到货药品进行逐批验收。

  4、验收药品应在待验区内进行,在规定的时限内及时验收。一般药品应在到货后1个工作日内验收完毕,特殊管理药品及需冷藏药品应在到货后1小时内验收完毕。

  5、特殊管理药品和贵重药品应由双人进行验收。

  6、验收时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药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以及有关证明文件进行逐一检查

  ①药品包装的标签和所附说明书上应有生产医院的名称、地址,同时标有药品的通用名称、规格、批准文号、产品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等。标签或说明书上还应有药品的成份、适应症或功能主治、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注意事项以及贮藏条件等;

  ②验收整件药品包装中应有产品合格证;

  ③验收特殊管理药品、外用药品,其包装的标签或说明书上要有规定的标识和警示说明。处方药和非处方药按分类管理要求,标签、说明书有相应的警示语和忠告语;非处方药的包装有国家规定的专有标识;

  ④验收中药饮片应有包装,并附有质量合格的标志,每件包装上,中药饮片应标明品名、生产医院、生产日期等内容,实施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饮片还应注明药品批准文号;

  ⑤验收进口药品,其内外包装的标签应以中文注明药品的名称、主要成分以及注册证号,其最小销售单元应有中文说明书。进口药品、港、澳、台药品应凭加盖供货单位质管部门原印章的《进口药品注册证》《医药产品注册证》《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生物制品进口批件》《进口药材批件》复印件验收;

  ⑥验收首营品种,应有与首批到货药品同批号的药品出厂检验报告书。

  7、验收药品应按规定进行抽样检查,验收抽取的样品应具有代表性。对验收抽取的整件药品,验收完成后加贴明显的验收抽样标记,进行复原封箱。

  8、验收药品时应检查有效期,一般情况下有效期不足8个月的药品不得入库。

  9、对验收不合格的药品,应填写药品拒收报告单,按规定程序上报。

  xx、应做好“药品质量验收记录”记录内容包括,供货单位、数量、到货日期、品名、剂型、规格、批准文号、批号、生产厂商、有效期、质量状况、验收结论和验收人员等项目。并将验收记录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三年。

  11、验收合格的药品,验收员注明验收结论。

  12、验收完毕后,填写入库通知单,与仓库管理员交接,入库。

  四、药品储存管理制度

  为保证对药品仓库实行科学、规范的管理,正确、合理地储存,保证药品储存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特制定本制度。

  1、要按照安全、方便、节约、高效的原则,正确选择仓位,合理使用仓容,“五距”适当,堆码规范、合理。

  2、应按照仓储规模的需要,配备符合规定要求的底垫、货架等储存设施,配置必要的库房温湿度监测和调控设施。

  3、应设置温湿度条件适宜的仓库。常温库温度在0-30℃之间,阴凉库温度≤20℃,冷库温度在2-xx℃之间,各库房相对湿度应控制在45%-75%之间。根据药品储存条件要求,应将药品分别存放于常温库、阴凉库、冷库。对有特殊温湿度储存条件要求的药品,应设定相应的库房温湿度条件,保证药品的储存质量。

  4、按照药品性能,对药品应实行分区、分类和分库储存管理。具体要求:药品与医疗器械分库存放;药品与非药品、内服药与外用药应分区存放;人用药与兽用药、消杀品、性能相互影响、易串味的药品、中药饮片要分别存放;危险药品应专库存放并有安全消防设施。

  5、库存药品应按药品批号及效期远近依序集中码放,不同批号药品不得混垛。

  6、根据季节、气侯变化,做好库房温湿管理工作。每日上、下午定时各一次观测并记录“库房温湿记录”并根据库房条件及时调节温湿度,确保药品储存安全。

  7、药品存放应实行分区管理。分为待验品区;退货区;合格品区;发货区;不合格品区,并标志明显。

  8、医疗用毒性药品、麻醉性药和第一类精神性药品,按规定管理。

  9、对不合格药品进行控制性管理,发现不合格药品按规定的要求和程序上报。

  xx、实行药品的效期储存管理,对效期不足8个月的药品应按月进行催销,并作好催销记录。

  11、储存中发现有质量问题的药品,应立即将陈列和库存药品集中控制,报质量管理小组处理。

  12、做好库存药品的帐、货管理工作,确保帐、票、货相符。

  13、保持库内环境、货架的清洁卫生,定期进行清理和消毒,做好防盗、防火、防潮、防腐、防鼠、防污染等工作。

  五、药品养护管理制度

  为规范仓储药品养护管理,确保储存药品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特制定本制度。

  1、配备相应的专职(或兼职)养护人员,养护人员具备相应的养护知识。

  2、坚持以预防为主、消除隐患的原则,开展在库药品养护工作,防止药品变质失效,确保储存药品质量的安全、有效。

  3、质量管理小组负责对养护工作的技术指导和监督,包括审核药品养护工作计划、处理药品养护过程中的质量问题,监督考核药品养护的工作情况等。

  4、养护人员应配合仓管人员做好库房温湿度检测和调控工作,根据库房温湿度状况,采取相应的通风、降温、增温、除湿、加湿等调控措施,并做好记录。

  5、根据库存药品流转情况,药库按季度进行药品质量的养护,药房按月进行药品质量检查,并做好养护记录,养护记录应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三年。

  6、对中药饮片按其特性,采取干燥、降氧、熏蒸等方法进行养护。

  7、对效期不足8个月的近效期药品,应按月填报“近效期药品催销表”。

  8、建立仓储设施设备的管理台帐及档案,对各类养护设施设备定期检查、维护、保养,做好记录,记录保存二年。

  9、对养护中发现有质量问题的药品,应暂停发货,悬挂明显标志,通知质量管理小组及时进行复查处理。

  xx、定期汇总、分析和养护工作信息,并上报质量管理机构。

  六、药房药品陈列管理制度

  为保证药房陈列药品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特制定本制度。

  1、药品陈列货架及柜台,陈列货架柜台应保持清洁卫生。

  2、陈列场所应配备监测和调节温湿度的设施设备。每日巡回检查药品陈列条件与保存环境,发现不符合药品正常陈列要求时,应及时调控。每天上、下午各一次在规定时间对陈列场所的温湿度进行观察记录。

  3、药品应按品种、用途或剂型分类摆放,标签放置正确、字迹清晰。

  4、药品与非药品分柜陈列,内用药与外用药、性质互相影响、易串味的药品应分柜存放,标志明显、清晰。

  5、需冷藏的药品应存放在符合规定的冷藏设施中。

  6、危险药品不得陈列,如需陈列,只能陈列空包装。

  7、毒性药品、麻醉及一类精神性药品应按规定管理。

  8、拆零药品存放于拆零专柜,并保留原包装的标签。并做好拆零药品记录。

  9、如需避光、密闭储存的药品不应陈列,如要陈列,陈列空包装。

  xx、凡上架陈列的药品,应按月进行检查,并做好陈列药品的质量检查记录,发现质量问题及时下架,并报质量管理小组。

  七、药品调配和处方审核管理制度

  为对处方药实行有效管理,确保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有效,特制定本制度。

  1、实行处方调配管理的药品主要的指国家正式公布的处方药、中药饮片处方调配,毒性中药和麻醉中药等药品。

  2、处方调配人员须经专业或岗位培训,考试合格核发的职业资格证书(岗位合格证书)后持证上岗,处方审核员应具有药师以上技术职称。

  3、处方药必须凭医师开具的处方,经处方审核员审核签字后方可调配和销售,调配员均应在处方上签字,处方保存两年备查。处方一次有效。

  4、毒性、麻醉中药饮片必限量销售,每次处方剂量不得超过2日极量,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不得调配。

  5、对处方未注明“生用”的毒性中药,应付炮制品。

  6、民间自配单、秘、验方需用毒性中药,购买时,开具本单位或城市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证明信,方可销售,每次用量不得超过2日极量。

  7、药房内处方审核人员应在岗在位,并佩带标明姓名、技术职称等内容的胸卡。

  8、对配伍禁忌或超剂量的处方,应拒绝调配,必要时,需经原处方医师更正重新签字后方可调配销售。药房人员严禁擅自更改处方内容。

  9、处方所列药品,不得擅自更改或代用。

  xx、调配处方应严格按以下规定的'程序进行。

  xx.1处方调配员收到的处方交与处方审核员进行审核;

  xx.2审核员收到处方后应认真审查处方的姓名、年龄、性别、药品剂量及医师签章、处方单位。如有药各书写不清、药味重复或有配伍禁忌、妊娠“禁忌”及超剂量情况,应向顾客说明情况,经处方医师更正签章后方可调配,否则拒绝调剂;

  xx.3处方经审核合格审核员签字后,交由调配人员进行处方调剂;

  xx.4调配处方时,应按处方逐方、依次操作,调配完成,经核对无误后调配人员在处方上签字,交由审核员审核;

  xx.5审核员依照处方对调配的药品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交由调配员发放;xx.6调配员发药时应认真核对姓名、药剂量,同时向顾客说明需要特殊处理药物及煎煮方法、服法、用量等注意事项。

  八、药品拆零管理制度

  为方便患者合理用药,规范药品拆零行为,保证药品使用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1、拆零药品是指所销售药品最小单元的包装上,不能明确注明药品名称、规格、服法、用量、有效期等内容的药品。

  2、药品质量管理组织应指定专人负责药品的拆零销售工作。拆零销售人员应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由地市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考试合格,发给岗位合格证书,且身体健康。

  3、药房和药库应设立专门的拆零柜台或货架,并配备必备的拆零工具,如药匙、瓷盘、拆零药袋、医用手套等,并保持拆零用工具清洁卫生。

  4、拆零后的药品,应相对集中存放于拆零专柜,不能与其他药品混放,并保留原包装及标签。

  5、拆零前,应检查拆零药品的包装及外观质量,凡发现质量可疑及外观性状不合格的药品,不得拆零销售。

  6、药品拆零销售时,应在符合卫生条件的拆零场所进行操作,将药品放入专用的拆零药品包装袋中,写明药品名称、规格、服法、用量、有效期及药店名称,核对无误后,方可交给顾客。

  7、拆零药品不得陈列在开架陈列柜台中。

  8、拆零后的药品不能保持原包装的,必须放入拆零药袋,加贴拆零标签,写明药品名称、规格、服法、用量、批号、有效期。

  9、应做好拆零药品销售记录,内容包括:药品通用名称、规格、批号、有效期、拆零数量、拆零销售起止期、操作人等。

  九、特殊药品管理制度

  为强化特殊管理药品的经营管理工作,有效地控制特殊管理药品的进、存、销行为,确保依法经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1、特殊管理药品,是指国家规定有特殊管理办法的医疗用诊断或治疗药品。

  2、使用特殊管理药品应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批准。

  3、特殊管理药品必须从具有相应合法资质的药品生产医院或经营医院购进。

  4、业务部门负责审核特殊管理药品供货单位的合法资质,并索取相关证明资料,建立档案。

  5、对购进的麻醉、一类精神性药品和毒性药品必须实行双人验收,第二类精神性药品应由专门的验收人员进行入库质量验收,并做好验收记录。

  6、购进的特殊管理药品包装的标签或说明书上必须印有规定的标识。

  7、麻醉、一类性精神性药品和毒性药品必须储存于专用仓库或专柜,双人双锁,专帐记录,专库应配备安全防盗措施。第二类精神性药品应存放在相对独立的专门区域,实行专人管理。

  8、应加强特殊管理药品的帐货管理,做到帐、货、票相符,发现差错应认真查找原因,并按规定及时向药监、公安部门报告。

  9、销售特殊管理药品应按类别分别记录,并按规定将处方留存备查。

  xx、不合格品种应按规定的程序办理报告、确认、报损、销毁,需报告、销毁的特殊管理药品必须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后监督销毁,并做好销毁记录。

  十、不合格药品管理制度

  药品是用于防病治病的特殊商品,其质量与人体的健康密切相关。为严格不合格药品的控制管理,严防不合格药品发放,确保消费者用药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质量不合格药品不得采购、入库、销售和使用。凡与法定质量标准及有关规定不符的药品,均属不合格药品,包括:

  ①药品的内在质量不符合国家法定质量标准及有关规定的药品;

  ②药品的外观质量不符合国家法定质量标准及有关规定的药品;

  ③药品包装、标签及说明书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药品;

  ④法定药检所的检验报告中确定的为假药、劣药的药品;

  ⑤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下达的有关药品质量问题的文件、通知及质量通报等的药品。

  2、在药品验收、储存、养护、上柜、销售、使用过程中发现不合格药品,应放于不合格药品库(区)及时进行处理。

  3、在检查过程中发现不合格药品,应及时通知仓储、使用等岗位立即停止出库和使用,同时将不合格品集中存放于不合格药品库,及时处理。

  4、上级食品药监管部门监督检查、抽验发现不合格品,应立即停止销售、使用。同时,将不合格品移入不合格药品库(区)做好记录,等待处理。

  5、不合格药品应按规定进行报损和销毁

  ①不合格药品的报损、销毁由质量管理小组统一负责,其他各岗位不得擅自处理、销毁不合格药品;

  ②不合格药品的报损、销毁由仓库及药房有关人员提出申请,填报不合格药品报损有关单据;

  ③不合格药品销毁时,应填写“报损药品销毁记录”销毁特殊管理药品时,应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监督下进行。

  6、对质量不合格的药品,应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及时制定与采取纠正、预防措施。

  7、明确为不合格药品仍继续发货、使用的,应按经营责任制、质量责任制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予以处罚。

  8、应认真、及时、规范地做好不合格药品的处理、报损和销毁记录,记录应妥善保存至少五年。

  十一、药品效期管理制度

  为合理控制药品的经营过程管理,防止药品的过期失效,确保药品的储存、养护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1、药品应标明有效期,未标明有效期或更改有效期的按劣药处理,验收人员应拒绝收货。

  2、距失效期不到8个月的药品不得购进,不得验收入库。

  3、药品应按批号进行储存、养护,根据药品的有效期相对集中存放,按效期远近依次堆码,不同批号的药品不得混垛。

  4、距效期不到8个月的药品作为近效期药品,按月进行催销。并加强养护管理、陈列检查及销售控制

  5、近效期药品在货位上可设置近效期标志或标牌。

  6、及时处理过期失效品种,严格杜绝过期失效药品售出。

  十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报告制度

  为了加强经营药品的安全监管,严格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的管理,确保人体用药安全、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1、药品不良反应(英文缩写ADR),主要是指不合格药品在正常用法、用量情况下出现的与用药目的无关或意外的有害反应。

  2、药品不良反应主要包括药品已知和未知作用引起的副作用、毒性反应及过敏反应等。

  3、质量管理小组负责收集、分析、整理、上报本单位药品的不良反应信息。

  4、各部门应注意收集所经营、使用的药品不良反应信息,及时填报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表,上报质量管理小组。

  5、质量管理小组应及时收集、定期汇总、分析各部门填报的药品不良反应报表按规定向当地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报告。

  十三、质量事故处理与报告制度

  1、质量事故,是指药品经营过程中,因药品质量问题而导致的危及人体健康或造成单位经济损失的情况。质量事故按其性质和后果的严重程度分为重大事故和一般事故两大类。

  2、重大质量事故

  ①违规购销假劣药品,造成严重后果;

  ②未严格执行质量验收制度,造成不合格药品入库者;

  ③由于保管不善,造成药品整批虫蛀、霉烂变质、破损、污染等不能再供药用,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者;

  ④销售药品出现差错或其他质量问题,并严重威胁人身安全或已造成医疗事故者。

  3、一般质量事故

  ①违反进货程序购进药品,但未造成严重后果者;

  ②保管、养护不当,致使药品质量发生变异;

  4、质量事故的报告程序、时限

  ①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在一小时内上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②认真查清事故原因,并在一日内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作出书面汇报

  ③发生一般质量事故的,应在当天认真查清事故原因,及时处理。

  5、发生事故后,应及时采取必要的控制、补救措施。

  6、在处理事故时,应坚持“三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未制定整改防范措施不放过。

  十四、出库复核制度

  1、保证出库销售的药品质量合格,有效地杜绝不合格药品的流失。保管员在药品出库时,必须有出库凭证,保管员应对出库凭证与实物进行质量检查和数量核对,如有问题及时与开票员联系,对“白条”“借条”等手续不符合规定的,保管员应拒绝发货。发现有如下、问题应停止发货,并报质量管理小组处理

  ①药品包装内有异常响动和液体渗漏;

  ②外包装出现破损、封口不牢、衬垫不实、封条严重损坏等现象;

  ③包装标识模糊不清或脱落;

  ④药品已超出有效期。

  2、药品出库后,保管员发现差错时应立即追回并进行补救。

  3、因特殊原因退回的药品(包括向供货单位换货)及滞销报损的药品,做好记录,以保证每个批号药品进出相符。

  4、毒性中药材、罂栗壳、贵重中药材出库要双人复核。

  5、在救灾、抢险、急救等特殊情况下,可先发货后补办手续。

  6、按规定作好出库复核。核查无误后经复合人员签字方可出库。

  十五、药品质量档案管理制度

  为确保质量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建立高效畅通的质量信息渠道,充分发挥质量信息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1、质量信息是指单位内外环境对单位质量管理工作产生影响,并作用于质量控制过程及结果的所有相关因素。

  2、质量信息包括以下内容①国家有关药品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及行政规章等;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监督公告及药品监督抽查公告;③市场情况的相关动态及发展导向;④药品供应单位经营行为的合法性及质量保证能力;⑤单位内部各环节围绕药品质量、环境质量、服务质量、工作质量各个方面形成的数据、资料、记录、报表、文件;⑥客户及患者的质量查询、质量反馈和质量投诉等。

  3、对质量信息进行及时的收集、汇总、分析、传递、处理,并负责对质量管理信息的处理进行归类存档。

  4、质量信息的收集必须做到准确、及时、高效、经济。

  5、对异常、突发的重大质量信息要以书面形式,及时向负责人反馈,确保质量信息的及时畅通传递和准确有效利用。

  十六、制度考核制度

  为使各项质量管理制度能严格得以贯彻执行,确保本单位药品质量管理工作有效开展,不断提高本单位药品质量,依据《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办法。

  1、根据本院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a)分管院长、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负责本单位的检查与考核,质管小组监督整改落实情况;b)制度执行情况检查与质量考核每半年进行一次,半年初进行;c)管理工作自查每年进行一次(一般12月份进行),可结合第4季度质量考核进行,并按制度实施(管理职责、人员与培训、设施和设备、进货与验收、陈列与储存、服务等六大方面)进行。自查后应写出自查报告、上报分管院长(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

  考核办法:一般结合规章制度,按岗位查档案、质量记录、查现场、访谈的方式进行,并详细记录,记录保存三年备查。根据考核情况,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实施质量奖惩。奖惩方式多样化,包括:奖金或扣发奖金;上浮工资或下浮工资甚至罚款,物质奖励及下岗、培训甚至除名等。质量奖惩,由本院领导层(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根据具体情况集体研究决定。

  对检查与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应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时间,责任到人,并由质管员跟踪验证,写出报告,上报本院领导(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

  违反考核规定的,必须按规定严肃处理。

药品管理制度13

  一、制定本单位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和岗位卫生责任制管理措施。

  二、制定本单位食品经营场所卫生设施改善的规划。

  三、按有关发放,办理领取或换发食品流通许可证,无食品流通许可证不得从事食品经营。

  做到亮证、亮照经营。

  四、组织本单位食品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有关法规和知识的培训,培训合格者才允许从事食品流通经营。

  五、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六、对本单位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总结、推广经验,批评和奖励,制止违法行为。

  七、执行食品安全标准。

  八、协助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实施食品安全监督、监测。

  食品安全检查制度

  一、配备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日常食品安全监督检查。

  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坚持落实每天检查各部门、各岗位的'卫生状况和岗位责任制的执行情况,并作好登记。

  三、每日组织一次卫生检查,单位负责人每月组织考核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工作。

  四、每次检查,都必须有记录。

  五、发现问题,应有人跟踪改正。

  六、检查内容应包括食品储存、销售过程;

  陈列的各种防护设施设备,冷藏、冷冻设施卫生和周围环境卫生。

  七、对损坏的卫生设施、设备、工具应有维修记录,确保正常运转。

  八、各类检查记录必须完整、齐全,并存档。

  食品从业人员卫生制度

  一、从业人员每年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二、勤洗澡、勤洗手、勤剪指甲。

  三、勤洗衣服、被,勤换工作服,进入操作间须戴发帽,头发必须全部戴入帽内。

  四、定期理发,不留长胡须。

  五、平日不染红指甲,上班不戴戒指,手表,手镯。

  六、不准穿工作服上厕所,大小便后坚持洗手消毒。

  七、工作时严禁吸烟。

  八、工作时不要随地吐痰。

  九、不准用工作服擦汗,擦餐具或擦鼻涕。

  十、不准用手抓直接入口食品。

  十一、不准对着食品咳嗽或大喷嚏。

  十二、自觉遵守卫生制度。

  十三、抹布专用,经常搓洗,消毒。

  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

  一、配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本单位餐饮食品安全进行监督检查,并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二、定期协助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三、制定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四、检查餐饮服务环节中的食品安全状况并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要求的行为及时制止并提出处理意见;

  五、对食品安全检验工作进行管理;

  六、对本餐饮服务单位从业人员进行健康管理,督促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和病症的人员调离相关岗位;

  七、建立健全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档案,保存各种检查记录;

  八、所在餐饮服务单位发生疑似食物中毒和食品污染事故时,协助单位及时报告卫生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采取措施防止事态扩大,配合监管部门调查处理;

  九、协助所在餐饮服务单位定期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上交本单位的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综合自查报告;

  十、与保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有关的其他管理工作。

药品管理制度14

  第一条各科室、部门所需的各类财产物资(除药品、图书、有价证券、医疗设备、器材外),均由后勤科统一负责采购、印制、调拨、供应、管理和维修。

  第二条后勤科所管理的财产,物资应建立健全账目,由专(兼)职物资管理员、采购员、保管员负责管理、采购、保管,定期或不定期清点实物,核对账目,做到账物相符,既保证临床所需,又不积压、损坏、变质、霉烂。后勤科应指定专人经常深入临床科室了解所需,并指导和协助科室管好、用好各类物资。

  第三条各科室所需的.物资,于每月将物资计划报库房,经物资保管员、后勤科长审核,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按计划供回。

  第四条凡属以旧换新的物品,必须严格按规定交旧领新,尽可能做到修旧利废、物尽其用。

  第五条无旧品交纳的到期更换物品按原价30%收费。未到期物品按使用年限折价处理。

  第六条各类物品的报废,要及时按程序办理报废手续。后勤科对报废物资应妥善处理。各科室的贵重财产(500元以上)物资的报废、报损变价、转让或优价调拨,应经相关科室评估,报领导审核批准后执行。

  第七条医院的各类物资、财产任何人不得占为已有,违者按医院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八条各科的物资、财产必须建立物资财产帐,并指定专人负责清领、保管及注销工作。

药品管理制度15

  1、目的:规范购进药品和销后退回药品验收作业,保证购进药品的数量准确、质量完好,防止不合格药品和假劣药品进入本企业

  4、适用范围:本制度规定了药品验收管理的内容和要求,适用于本企业购进和销后退回药品的验收工作。

  6.1.1、验收人员从待验区商品移至验收区,按照验收规定,对每次到货药品进行逐批抽样验收,药品验收抽样按一定的比例,每批在50件以下(50件),抽3件,整件数量在50件以上的,每增加50件,至少增加抽样检查1件,不足50件的,按50件计;

  6.1.2、同一品规药品的批号,5件以内不能超过1个批号,20件以内不能超2个批号,供货单批号必须与现场验收批号一致,批号不一致全部拒收;

  6.1.3、同一批号的药品开箱至少检查一个最小包装,破损、污染、渗液、封条损坏等包装异常以及零装、拼箱药品应逐个查验,贵细药品每箱查验:

  6.1.3.1、但生产企业有特殊质量控制要求或者打开最小包装可能影响药品质量的,可不打开最小包装;

  6.1.3.2、外包装及封签完整的原料药、实施批签发管理的生物制品,可不开箱检查。

  6.1.4、整件药品箱内应附“合格证”或装箱单,确无发现合格证或装箱单,则按“拆零”验收,抽样需加倍,液体药品必须抽样5-10盒,看是否有沉淀、混浊、渗漏等情况,但生产企业有特殊质量控制要求或则打开最小包装可能影响药品质量的,可不打开最小包装。

  6.1.5、验收员抽取的样品应当具有代表性,开箱后每件包装从上、中、下不同部位抽3个以上小包装进行检查,如有异样需复检时应加倍抽样复查, 重点抽查首营品种、进货验收和在库养护检查中发现过有问题的药品、质量易变的品种,对生产厂检验报告产生疑问的品种、接近效期品种、外包装有异样的药品;

  6.1.6、验收人员应当对抽样药品的外观、包装、标签、说明书以及相关的证明文件等逐一进行检查、核对;

  6.1.7、外用药品,其包装的标签或说明书上有规定的标识和警示说明,处方药和非处方药按分类管理要求,标签、说明书上有相应的警示语或忠告语,进口药品包装的标签应以中文注明药品的名称、主要成分以及注册证号,并有中文说明书;

  6.1.8、验收人员取实物与系统中的通用名称、剂型、规格、批准文号、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生产厂商、供货单位、图片核对无误后,录入验收结论;

  6.1.9、验收结束后,应当将抽取的完好样品放回原包装箱,加封“已抽样”标示;

  6.1.10、对未按照规定加印或者加贴条形码的应当在箱外加贴条形码,或条形码信息与药品包装信息不符的,应当及时向采购部查询,未得到确认之前不得入库。

  6.1.11、验收员系统确认提交验收记录,内容包括药品的通用名称、剂型、规格、批准文号、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生产厂商、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供货单位、到货数量、到货日期、验收合格数量、验收结果;中药饮片验收记录应当包括品名、规格、批号、产地、生产日期、生产厂商、供货单位、到货数量、验收合格数量等内容,实施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饮片还应当记录批准文号;

  6.1.12、验收记录要内容真实、准确无误、完整规范,结论明确,记录至少保存5年,在验收记录上系统自动签署验收人员姓名和验收日期;

  6.1.13、商品验收完毕放至验收区后紧挨着的合格品区绿色地标托盘中,通知保管员此商品可以入库、上架;

  6.1.14、药品效期需达到如下标准:1-1.5年的不低于10个月,1.5-3年的不低于14个月,3年以上,不低于21个月,特殊情况报采购部、质量管理部按效期管理原则处理;

  6.1.15、验收不合格的`不得入库,并注明不合格事项,验收员要及时在系统填写《验收拒收记录》,3天内报告项目采购、采控人员通知供应商处理,质量可疑商品填写《商品质量复检单》报质管部复核;

  6.1.15.2、质量异常等情况:如包装碎裂、包装箱或包装盒破损、外包装变形、脱色、包装凹凸不平、渗漏、沉淀、混浊、液剂或注射剂中有异物、结晶析出、瓶口松动、气雾剂或喷雾剂等特殊剂型装置不能正常使用,变质、片剂破碎、裂片、受潮膨胀、粘连、发霉、变色、软胶囊熔化、装量不足、空胶囊未装药、空泡眼未装填药物等等;

  6.1.15.4、生产厂家用印有新内容的粘贴纸将旧内容部分覆盖的;

  6.1.15.5、内外包装批号、效期不一致或包装上无生产日期、无批号、无效期或数字打印错位、印刷错误;

  6.16.1、通过人的视觉、触觉、听觉、嗅觉等感官试验,依据药品质量标准、药剂学、药物分析及药品说明书的相关知识与内容,检查时打开包装容器,对其剂型、颜色、味道、气味、形态、重量、粒度等情况进行重点检查;

  6.16.3、验收人员无法判断,以质量部判断为准,质量部无法判断送药检所检验结果为准;

  6.17、验收员在药品到货后(单、货齐全)做到随到随验,验收后发现少货的由供应商负责。

  6.2.1、验收销后退回的药品,凭客户的退货凭证或随货同行单或客户在系统中的退货申请,按照进货验收的规定进行验收,所退回的药品必须每盒都需验收;

【药品管理制度】相关文章:

药品的管理制度12-31

药品的管理制度(优秀)12-31

药品养护管理制度09-14

药品储存管理制度09-25

药品管理制度09-18

药品冷藏管理制度07-07

药品冷藏管理制度12-17

药品采购管理制度01-14

药品的召回管理制度07-03

药品安全管理制度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