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卫生管理制度

时间:2025-05-03 07:26:38 制度

幼儿园卫生管理制度(优秀15篇)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我们每个人都可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拟定制度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幼儿园卫生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幼儿园卫生管理制度(优秀15篇)

幼儿园卫生管理制度1

  为加强和促进幼儿园食堂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后勤服务质量,确保食堂卫生和食品安全,保障供应更好的满足广大师生的就餐要求,特制定宜生阳光教育机构幼儿园食堂管理制度。

  一、成立领导小组

  幼儿园成立食品卫生安全领导小组,加强食品卫生的监查,及时查处卫生管理和食品质量管理存在的漏洞,确保幼儿园食品卫生与饮食安全,将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1.食品安全卫生领导小组:

  组长:(各园园长)副组长:(各园后勤主管)

  组员:(各园保健医生、园长助理、厨师、厨工)

  2.领导小组采取定期检查和定期抽查的`方式对幼儿园食堂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检查结果将作为考核食堂工作业绩的主要依据。

  3.食品安全卫生检查由副组长和组员组织实施。

  二、落实责任

  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和完善幼儿园内部食品质量和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层层落实,责任到人。

  1.建立健全幼儿园食堂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2.食堂环境卫生做到四定(定人、定物、定时间、定质量)

幼儿园卫生管理制度2

  1、晨检要求:

  (1)保健人员要比幼儿早入园,做好晨检的准备工作,晨检器具盘里放体温计、75%酒精、听诊器、压舌板、酒精棉球、记录本、笔等。

  (2)保健人员要衣着大方整洁、态度和蔼、笑容可掬地迎接幼儿入园。

  (3)有专门的晨检室,晨检地一般设在大门口。(4)遇有保健人员出差、请假,应有接替老师负责晨检。

  2、晨检方法:

  一问:仔细询问家长昨晚幼儿在家的'情况,有无不舒服、患病等异常情况,如有则记录在晨检草本上。

  二看:仔细观察幼儿的精神、面色、皮肤、嘴唇,有无精神状态不好,身上有无出疹等。

  三摸:摸摸幼儿有否发热、淋巴结肿大现象。

  四查:检查一下幼儿手指甲和双手是否卫生,检查一下幼儿有否带危险品入园,检查一下幼儿衣着是否整洁。

  3、晨检特殊情况处理:

  (1)遇有可疑发热幼儿安抚其坐在门口的小椅子上测量体温。(2)遇有入园路上产生外伤的幼儿,给其进行简单的处理。(3)对带药来的家长向其索要病历或请家长签字,并检查药名、标签是否清楚,药物有否过期,如有,则退给家长带回。(4)对不该带入幼儿园的物品由家长带回,如有幼儿带有贵重物品,一定在二人见证情况下退给家长。

  (5)对班级全日观察幼儿和保健室全日观察幼儿给予安置。

幼儿园卫生管理制度3

  1.厨房内外环境整洁,上、下水道通畅,地面无积水。废弃物盛放容器必须密闭,外观清洁;设置能盛装一个餐次垃圾的.密闭容器,并做到班产班清;地面、排水沟、墙壁、天花板、门窗等应保持清洁和良好状况;排烟、排气设施无油垢沉积、不滴油。

  2.应定期进行除虫灭害工作,防止害虫孳生。除虫灭害工作不能在食品加工操作时进行,实施时对各种食品(包括原料)应有保护措施。

  3.使用杀虫剂进行除虫灭害工作,应由专人按照规定的使用方法进行;使用时不得污染食品、食品接触面及包装材料,使用后应将所有设备、工具及容器彻底清洗。

  4.发现老鼠、蟑螂及其他有害害虫应及时灭杀。发现鼠洞、蟑螂滋生穴应及时

  投药、清理,并用硬质材料进行封堵。操作间及库房门应设立高50cm、表面光滑、门框及底部严密的防鼠板。

  5.三防设施有效:纱门、纱窗或门帘、金属防鼠板、防鼠隔栅等设施能有效祈祷防蝇、防鼠、防尘作用。

幼儿园卫生管理制度4

  一、食品处理区应按照原料进入、原料处理、半成品加工、成品供应的流程合理布局设备、设施,防止在操作中产生交叉污染。

  二、配备与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消毒、更易、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和设施。主要设施应易于维修和清洁。

  三、有效清楚老鼠、蟑螂、苍蝇及其他有害昆虫及孳生条件。加工与用餐场所(所有出入口),设置纱门、纱窗、门帘或空气幕,如木门下设金属防鼠板,排水沟、排气、排油烟出入口应有网眼孔径小雨6mm的'防鼠金属隔栅或网罩;距地面2m高度可设置灭蝇设施。

  四、配置方便使用的从业人员洗手设施,附近设有相应清洗、消毒用品、干手设施和洗手消毒方法标示。

  五、食品处理区应采用机械排风、空调等设施,保持良好通风及时排除潮湿和

  污浊空气。

  六、用于加工、贮存食品的工用具、容器或包装材料和设备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无异味、耐腐蚀、不易发霉。食品接触面原则上不得使用木质材料(工艺要求必须使用除外),必须使用木质材料的工具,应保证不会对食品产生污染。

  七、各功能区和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操作台、道具、砧板等工具,应分开定位存放使用,并有明显标识。

  八、贮存、运输食品,应具有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要求的设备、设施,配备专用车辆和密闭容器,远程运输食品必须使用符合要求的专用封闭式冷藏(保温)车。每次使用前应进行有效的清洗消毒,不得将食品和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

  九、应当定期维护食品加工、贮存、陈列、消毒、保洁、保温、冷藏、冷冻等设备与设施,校验计量器具,及时清理清洗,必要时消毒,确保正常运转和使用。

  十、用于食品加工操作的设备、设施不得用作与食品加工无关的用途。

幼儿园卫生管理制度5

  1. 遵循“以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实施卫生部行政指导、教育局监管及园方执行的原则,确保食堂及幼儿用餐卫生安全。

  2. 食堂内外环境需整洁,采取措施消除害虫,并定期检查。

  3. 合理布局设施设备,设立独立的原材料存储室、食品加工间和用餐区。

  4. 餐具在使用前要采用合格的洗涤剂和消毒剂洗净并消毒,符合国家卫生标准。

  5. 确保食材来源正规,由持有卫生许可证的`商家提供,保证质量。

  6. 分类存放食品,定期检查,及时处理过期或变质食品。

  7. 原料、炊具及其他用具容器应明确标识,分开放置并保持清洁。

  8. 不得制作冷荤凉菜。

  9. 食堂剩余食品需冷藏保存不超过24小时,经高温充分加热后再食用。

  10. 食堂工作人员须持健康证上岗,并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幼儿园卫生管理制度6

  一、卫生保洁制度

  一)环境卫生

  1.建立室内外环境清洁制度,分片包干,定人定点,每天一小扫,每周一扫,园内定期检查,奖优罚劣。

  2.教育幼儿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做好室内外保洁工作。

  一、室外环境卫生管理要求:

  1.室外环境做到整洁、美观、所有墙面按园统一规划布置不随意更改,教育幼儿不在墙上乱涂乱画。

  2.不随意乱扔垃圾果壳等杂物、不随地吐痰、保持走廊、前院、后院等场所的整洁。

  3.场地做到雨天无积水、下水道等有定期灭虫消毒措施。

  4.绿化有专人负责管理,做到绿地无杂草、花坛无杂物、定期修剪、教育幼儿不随意攀摘花草树木、加强爱护绿化教育。

  5.院内及过道上不随意停放自行车和堆放建筑垃圾等杂物,保证幼儿活动的安全和道路的.畅通。

  二、室内环境卫生管理要求:

  1.由教师、保育员负责教室房舍设备,环境的清洁卫生工作,做到墙面完好无损、布置美观、教育幼儿不抠墙,不弄脏墙面。

  2.不随意在墙上拉线、钉勾子、钉阁板等物、确保室内整洁。

  3.建立健全环境清扫制度与四定制度。每月一扫、每周一小扫、分室分片包工、定人、定点、定时、定期检查

  4.保育员要管理好室内的设备和自己的工作用具,如抹布、拖把、扫帚等物,要按固定地点安放、不随意乱放。

  5.每天擦洗便池和厕坑、保持厕所清洁无尿垢、无臭味、定期打扫走廊和擦玻璃窗,保持园内玻璃窗明亮、走廊清洁。

  6.保持各活动室无积灰、无垃圾,并做好灭蝇、灭鼠、灭蟑螂工作。

  7.园内做到无死角、库内存放物不宜过多,应离地、离墙、防虫害和霉变。物品要按类堆放、排列整齐。保健老师负责全面环境卫生检察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并妥善处理。

  2.经常保持室内开窗通风,桌椅、玩具保持清洁,定期消毒、清洗,适时绿化、美化。

  二)个人卫生

  1.幼儿每人一巾一杯,日常生活用品专人专用,做好消毒工作。

  2.饭前便后要组织幼儿洗手,饭后漱口,勤剪指甲,教育幼儿养成早晚刷牙的习惯。

  3.要求幼儿服装整洁,被褥勤晒,床单一月清洗一次。

  4.保护视力,室内要注重采光,灯具损坏及时修理,看电视不能离得太近,时间不宜过长。

  5.工作人员要讲究个人卫生,经常保持仪表整洁。

  二、厨房卫生责任制度

  一)食品烹调

  1.检查食品质量,变质食品不下锅、不蒸煮、不烘烤。

  2.食品充分加热,防止里生外熟。外购熟食加热后食用。

  3.炒菜、烧煮食品勤翻动,勤洗刷炒锅。烘烤食品受热均匀。

  4.抹布生熟分开,不用抹布揩碗盘,滴在盘边汤汁用消毒布揩。

  5.烹调工作结束,调料加盖,用具、灶上、灶下、地面清扫洗刷干净。

  二)餐具消毒

  1.及时收回餐具,及时清洗消毒,不隔夜。

  2.清洗消毒餐具按一刮二洗三冲四消毒的顺序操作。

  3.定期定时消毒,消毒柜、紫外线灯若有损坏,要及时报告、维修。

  4.餐具消毒后应放置于清洁橱内,防止再污染。

  5.洗消完毕将洗碗消毒池、消毒篮、洗碗池等冲洗干净。

  3、幼儿园卫生管理规章制度

  1、餐厅卫生管理由各校膳管组织负责实施。

  2、餐厅炊管人员要提高卫生意识,应知应会卫生常识。

  3、餐厅采购膳管会应作出明确规定,防止变质、过期食品和有毒食品进入,防止食物中毒。

  4、饭桶、碗筷等炊具容器定期消毒。

  5、食品卫生做到三防、四隔离。三防:防尘、防蝇、防;四隔离:生与熟隔离、成品与半成品隔离、食品与天然冰隔离、食品与药品隔离。

  6、炊事员个人卫生:上班穿工作服,有健康证并验讫,操作时不吸烟,做到四勤(勤洗澡、勤理发、勤剪指甲、勤换衣服)。

  7、厨房餐厅卫生要求:无积尘蛛网,无残渣、剩饭,物品用具整洁,放置整齐。有消毒器具和药品。

  8、餐厅四周卫生包干区,经常打扫,保持清洁。

  9、仓库管理卫生要求:室内清洁,物奇放整齐,离墙垫高,严防粮食、蔬菜和其他食物虫咬、鼠吃和烂变质等现象发生,做好灭鼠除虫工作。

  10、膳管会要随时抽查餐厅的卫生工作,学校每年为炊事员体检一次。

  11、逐步改善卫生设施,添置卫生设备。

  12、餐厅卫生管理与炊管人员的年度考核挂钩。

幼儿园卫生管理制度7

  为了全面落实爱国卫生运动的工作方针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争创卫生学校,营造良好的校园育人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一、成立爱国卫生工作领导小组

  幼儿园园长任组长,分管工会工作的工会主席任副组长,后勤园长、年级组长为成员,加强校园爱国卫生工作的领导,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督导到位,工作卓有成效。

  二、校园卫生责任范围及卫生标准

  (一)、教室及走廊卫生

  由保育员负责打扫和保洁,教室内做到窗明几净,墙面无蛛网、无灰尘,地面无杂物、无垃圾,教学设施设备陈设有序,走廊墙面无污垢、无乱涂乱画、无蛛网、无灰尘,墙面保持洁净,拖把等清洁用具放置有序。

  (二)、办公室卫生

  办公室卫生由办公室教师轮流值日打扫,做到室内窗明几净,办公设施设备陈设有序,墙面无蛛网,无灰尘。地面无纸屑、无垃圾、无烟蒂。地面做到常拖洗。室外走廊墙面无灰尘、无蛛网,地面保持洁净。

  门卫室的环境卫生由门卫工作人员值日打扫,室内做到办公桌椅摆设整洁,值班寝室收拾整洁有序,室内无乱堆乱放。室内室外墙面做到无乱涂乱画、无灰尘、无蛛网,地面清洁卫生。

  (三)食堂卫生

  食堂范围内的清洁卫生由营养员完成。

  (1)、食堂建立严密的`、规范的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建立严格的器皿、用具用品消毒制度,餐厅定时消毒。建立严格的操作间和饭厅清扫、整理和保洁制度,每天对楼梯间冲刷和拖洗。

  (2)、操作间及餐厅内外无蛛网,墙面无灰尘,室内无蚊蝇,无蟑螂,无老鼠。

  (四)、校园卫生

  1、校园大小操场及主要通道,教学楼、会议室,各类活动教室由值班人员和保育员负责打扫。

  2、公共厕所由本区域内的保育员完成。

  3、公共活动场所(会议室)卫生在会议和活动的当天打扫、擦拭桌椅,确保活动当天整洁、卫生,会议室卫生每天打扫。

  4、责任范围内的清洁区,教师车棚由该区域的保育老师清扫。

  三、检查及考评

  (一)、检查

  保健老师和后勤园长每天至少一次环境检查,爱卫领导小组不定期进行抽查工作,如实记载。

  (二)、考评

  1、卫生情况与每月考核,年度考核挂钩,与相关津贴、奖金挂钩。

  2、校园环境卫生,一周一总结,一月一汇总,一月一考评,当月执行奖惩。半年汇总考核,与评定优秀保育老师挂钩。

幼儿园卫生管理制度8

  第一条为提高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水平,预防和减少疾病发生,保障儿童身心健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招收0~6岁儿童的各级各类托儿所、幼儿园(以下简称托幼机构)。

  第三条托幼机构应当贯彻保教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做好卫生保健工作。

  第四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将托幼机构的卫生保健工作作为公共卫生服务的重要内容,加强监督和指导。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协助卫生行政部门检查指导托幼机构的卫生保健工作。

  第五条县级以上妇幼保健机构负责对辖区内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进行业务指导。业务指导的内容包括:膳食营养、体格锻炼、健康检查、卫生消毒、疾病预防等。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定期为托幼机构提供疾病预防控制咨询服务和指导。

  卫生监督执法机构应当依法对托幼机构的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预防和控制等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第六条托幼机构设有食堂提供餐饮服务的,应当按照《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以及有关规章的要求,认真落实各项食品安全要求。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负责餐饮服务监督管理的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托幼机构食品安全的指导与监督检查。

  第七条托幼机构的建筑、设施、设备、环境及提供的食品、饮用水等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

  第八条新设立的托幼机构,招生前应当取得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符合《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的卫生评价报告。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将卫生保健工作质量纳入托幼机构的分级定类管理。

  第九条托幼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是本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第十条托幼机构应当根据规模、接收儿童数量等设立相应的卫生室或者保健室,具体负责卫生保健工作。

  卫生室应当符合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取得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保健室不得开展诊疗活动,其配置应当符合保健室设置基本要求。

  第十一条托幼机构应当聘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保健人员。卫生保健人员包括医师、护士和保健员。

  在卫生室工作的医师应当取得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医师执业证书》,护士应当取得《护士执业证书》。

  在保健室工作的保健员应当具有高中以上学历,经过卫生保健专业知识培训,具有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基础知识,掌握卫生消毒、传染病管理和营养膳食管理等技能。

  第十二条托幼机构聘用卫生保健人员应当按照收托150名儿童至少设1名专职卫生保健人员的比例配备卫生保健人员。收托150名以下儿童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卫生保健人员。

  第十三条托幼机构卫生保健人员应当定期接受当地妇幼保健机构组织的卫生保健专业知识培训。

  托幼机构卫生保健人员应当对机构内的'工作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宣传教育、疾病预防、卫生消毒、膳食营养、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等方面的具体指导。

  第十四条托幼机构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取得《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托幼机构应当组织在岗工作人员每年进行1次健康检查;在岗人员患有传染性疾病的,应当立即离岗治疗,治愈后方可上岗工作。

  精神病患者、有精神病史者不得在托幼机构工作。

  第十五条托幼机构应当严格按照《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开展卫生保健工作。

  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包括以下内容:

  (一)根据儿童不同年龄特点,建立科学、合理的一日生活制度,培养儿童良好的卫生习惯;

  (二)为儿童提供合理的营养膳食,科学制订食谱,保证膳食平衡;

  (三)制订与儿童生理特点相适应的体格锻炼计划,根据儿童年龄特点开展游戏及体育活动,并保证儿童户外活动时间,增进儿童身心健康;

  (四)建立健康检查制度,开展儿童定期健康检查工作,建立健康档案。坚持晨检及全日健康观察,做好常见病的预防,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五)严格执行卫生消毒制度,做好室内外环境及个人卫生。加强饮食卫生管理,保证食品安全;

  (六)协助落实国家免疫规划,在儿童入托时应当查验其预防接种证,未按规定接种的儿童要告知其监护人,督促监护人带儿童到当地规定的接种单位补种;

  (七)加强日常保育护理工作,对体弱儿进行专案管理。配合妇幼保健机构定期开展儿童眼、耳、口腔保健,开展儿童心理卫生保健;

  (八)建立卫生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各项卫生安全防护工作,预防伤害事故的发生;

  (九)制订健康教育计划,对儿童及其家长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

  (十)做好各项卫生保健工作信息的收集、汇总和报告工作。

  第十六条托幼机构应当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指导下,做好传染病预防和控制管理工作。

  托幼机构发现传染病患儿应当及时按照法律、法规和卫生部的规定进行报告,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对环境进行严格消毒处理。

  在传染病流行期间,托幼机构应当加强预防控制措施。

  第十七条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收集、分析、调查、核实托幼机构的传染病疫情,发现问题及时通报托幼机构,并向卫生行政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第十八条儿童入托幼机构前应当经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合格后方可进入托幼机构。

  托幼机构发现在园(所)的儿童患疑似传染病时应当及时通知其监护人离园(所)诊治。患传染病的患儿治愈后,凭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健康证明方可入园(所)。

  儿童离开托幼机构3个月以上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后方可再次入托幼机构。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按照规定的体检项目开展健康检查,不得违反规定擅自改变。

  第十九条托幼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通报批评;逾期不改的,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由教育行政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一)未按要求设立保健室、卫生室或者配备卫生保健人员的;

  (二)聘用未进行健康检查或者健康检查不合格的工作人员的;

  (三)未定期组织工作人员健康检查的;

  (四)招收未经健康检查或健康检查不合格的儿童入托幼机构的;

  (五)未严格按照《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开展卫生保健工作的。

  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及时将处理结果通报教育行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将其作为托幼机构分级定类管理和质量评估的依据。

  第二十条托幼机构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设立卫生室,进行诊疗活动的,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二十一条托幼机构未按照规定履行卫生保健工作职责,造成传染病流行、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卫生行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履行职责,导致托幼机构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卫生行政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第二十二条小学附设学前班、单独设立的学前班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三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结合当地实际,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十四条对认真执行本办法,在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五条《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由卫生部负责制定。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自2010年11月1日起施行。1994年12月1日由卫生部、原国家教委联合发布的《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幼儿园卫生管理制度9

  1、教师要做好班级幼儿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

  2、教师要重视在日常生活中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防止火灾、交通、中毒和其他安全意外事故的安全。

  3、教师要经常检查班内玩具、物品是否摆放合理,电源开关、电线、门窗、照明灯具是否安全、牢固,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有关部门维修,并告之幼儿注意安全。

  4、教师要组织好班级各项活动,对安全隐患要有预见性,并采取积极、有效的预防措施,要教育幼儿注意安全。

  5、坚持正面教育,严禁态度粗暴、动作生硬、体罚、变相体罚,杜绝因上述情况造成事故。

  6、教师要每天登记幼儿的出勤情况,及时与无故未到园的幼儿家长取得联系。

  7、教师要做好第二次晨检,严禁幼儿携带不安全物品进入幼儿园。

  8、建立健全接送卡制度,未持幼儿接送卡的人员及中小学生一律不准接幼儿。

  9、发现幼儿身体不适,及时联系家长并采取有效措施安置病儿,发现幼儿有传染病及时报告,并配合保健护士做好消毒隔离工作。

  10、如果发生事故必须马上采取相应的急救措施并及时上报。

  长春中心幼儿园寝室安全管理制度

  1、每天开窗通风和清洁寝室内的卫生,以保持室内空气的新鲜和环境的舒适干净。

  2、每个孩子一床一被一枕,要求交叉而卧,避免飞沫传染疾病。

  3、值班老师应提醒幼儿睡前入厕,以免尿床现象的出现,提醒幼儿进入寝室后将自己的.物品摆放整齐。

  4、寝室每天用紫外线灯消毒一小时,在流行病高发的季节里,一定要加强消毒工作,可选醋熏、消毒水、紫外线灯等办法来每天消毒,以确保幼儿身体健康。

  5、值班老师不准睡觉,不准凑堆闲聊,不做与午睡管理无关的事,注意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

  6、值班老师要做到勤巡视,勤观察,如摸摸幼儿的头,有没有发烧现象,检查幼儿口袋里有没有带些小玩具之类的东西,帮助幼儿盖好被子,纠正幼儿不正确的睡姿等。

  7、教师要培养幼儿与睡眠有关的自我服务能力,如按顺序穿脱—衣物、鞋袜、折叠衣服、被子等,对年龄小能力差的幼儿,老师要给予帮助。

  8、席子、枕头每半月洗晒一次,床铺每星期用消毒水抹二次,地板每天用消毒水拖一次,被褥每月必须在太阳下暴晒1—2次,以达到消毒杀菌的效果。

  幼儿园就寝安全管理制度

  为有效指导、规范教师和保育员的工作,保障幼儿午睡时的安全,特拟定此就寝安全管理制度,要求保教人员共同遵守。

  1、午餐后,由一位老师组织幼儿散步、入厕,以保持幼儿安静情绪,要求不能高声讲话或者嬉戏喧闹,脚步放轻。保育老师负责幼儿就寝前半小时开窗通风,铺好幼儿被褥(在冬季,幼儿入睡后应关闭窗户),同时保教人员还要做好幼儿就寝的安全管理工作,保证幼儿有安全、舒适的就寝环境。

  2、教师在幼儿午睡期间要高度负责,并及时恰当地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严禁幼儿大声喧哗、嬉戏、打闹、在床上乱蹦乱跳等,培养幼儿安静入睡的好习惯。同时要锻炼幼儿脱鞋、脱外衣、穿外衣、穿鞋等基本生活技能。

  3、值班老师要检查幼儿衣物,预防幼儿玩别针、扣子等各种小物品,以免误吞进入呼吸道造成危险。要不断巡视,发现幼儿神色异常要及时报告处理。

  4、中午午睡值班期间不得擅离工作岗位,不串岗聊家常、看书报,精心护理幼儿。随时巡视幼儿睡眠情况,提醒幼儿大小便,为幼儿盖好被子,纠正幼儿的不良行为和睡姿,注意幼儿踢被子或者蒙头睡觉。

  5、随时保持室内空气新鲜,天气无风时,可打开窗户,拉上窗帘,应避免对流风吹在幼儿身上;要定时晾晒被褥,并定时通知家长清洗被套、床单、枕套,能够及时根据季节更换厚、薄被。

  6、做好幼儿宿舍的消防安全工作,做好防火、防盗、防爆、防意外事故的应急处准备,定期检查电线、电路及设施是否良好,发现问题应及时向幼儿园有关人员报告,消除各种不安全隐患。

  7、严禁私自在幼儿宿舍教室等地方乱接、乱拉电线、电源、插座、开关及安装使用电器。提醒幼儿不能擅自动教室里的电源设备。

  8、严禁在幼儿寝室教室存放易燃、易爆、有害有毒危险品违禁物品。对寝室及教室进行消毒时要做好监护火源、电源工作,严禁幼儿在场。消毒完后要仔细检查电器、门窗是否关闭好,严禁使用明火。

  9、值班人员要保持环境卫生,维护午睡秩序,负责幼儿午睡的安全,关好门窗,保管好房间的幼儿用具和设施。

  10、保教人员要严格执行幼儿园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幼儿园卫生管理制度10

  1.食品(儿童食品)卫生应有专人负责,成立食品(儿童食品)卫生管理委员会,定期检查食品(儿童食品)卫生情况,总结经验,及时解决问题,不断提高儿童食品(儿童食品)卫生的质量。

  2.膳食费应专用,计划开支,合理使用,收支平衡,每人每月膳费中水、电、煤费不超过膳费5%,每月超支或结余不超过2%。

  3.根据季节供应情况,制定适合各年龄组儿童的食谱。

  4.食品(儿童食品)由专人按实际需要采购,采购的食品(儿童食品)应新鲜优质,每天由专人验收生、熟食品(儿童食品),并建立验收簿。

  5.生食品(儿童食品)经验收后入库,库存不宜过多,各类食品(儿童食品)应按需要量领取,每月底盘存。库房由专人保管,建立出入库帐目。库房保持整洁干燥,各种盛器须加盖。过保质期的'食品(儿童食品)不得食用。

  6.准确掌握儿童出勤人数,作到每天按人按量供应主副食品(儿童食品)。

  7.各种膳食烹调后,由专人检查质量,合格后根据各班用膳人数发出,营养员应到各班了解儿童用膳情况,听取对膳食的意见。

  8.保健人员(或营养员)应定期进行食品(儿童食品)卫生检查,对食品(儿童食品)的保质期严格把关。做到过期不用,生熟分开。

  9.建立严格的消毒卫生制度。规范操作。定期检查。

幼儿园卫生管理制度11

  1.操作人员进入专间前应更换洁净的工作衣帽,并将手洗净、消毒,工作时宜戴口罩。

  2.专间每餐(或每次)使用前应进行空气和操作台的消毒。使用紫外线灯消毒的,应在工作前无人时开始30分钟以上。

  3.操作人员应认真检查待供应食品,发现有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供应。

  4.操作时要便面食品受到污染。

  5.菜肴分配、造型整理的用具应经消毒。

  6.用于菜肴装饰的原料是用前应洗净消毒,不得反复使用。

  7.在烹饪后至食用前需要较长时间(超过2小时)存放的.食品,应当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条件下存放。

幼儿园卫生管理制度12

  一、食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卫生知识培训制度

  (一)每年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培训和健康检查。

  (二)新参加或临时参加的工作人员,必须持有健康合格证并经卫生知识培训后方可上岗工作。

  (三)严格执行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申报制度,对从业人员卫生状况做好动态了解,凡发生腹泻或相关传染病症状及患有有碍食品卫生疾病者应立即调离。

  (四)培养从业人员良好的个人卫生意识,坚持做到“四勤”。

  (五)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卫生知识培训、健康情况台帐。

  二、原料采购索证制度

  (一)通过正规渠道采购食物及原料,原则上定点采购。

  (二)所采购的食品及原料必须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卫生标准,并向供货商索取食品及原料的卫生质量保证书。

  (三)肉类原料必须索取兽医卫生检验合格证,并符合国家标准一级鲜度。

  (四)水产类原料必须是新鲜的或冷冻的、组织有弹性、肉骨紧密连接的水产品。

  (五)果蔬类原料必须是新鲜、风味正常、无病虫害、无农药净化、无腐烂、并对所采购的蔬菜使用“残留农药速测卡”检验并记实。

  (六)采购各类定型包装食物,需向供方索取生产商的食物卫生许可证及检验合格证明。

  (七)采购食品添加剂,需向供方索取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卫生许可证。

  (八)采购食物用消毒剂,需向供方索取省级卫生行政部分颁发的卫生许可证及卫生部颁发的食物批件;采购食物用洗濯剂,需向供方索取卫生行政部分认可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证明。

  (九)有专人负责食品验收,并做好食品验收记录。

  三、食品运输卫生制度

  (一)使用清洁、无毒、无害的盛放食品及食品原料,食品定期清洗消毒。

  (二)食物运输车辆必须食物专用,并按期清洗消毒,保持干净,防尘、防晒、防蝇。生熟食物分车运输,易腐食物应冷藏运输。

  (三)装卸时食品不得直接落地,不得踩踏食品及用手直接接触直接入口的食品。

  四、食物库房管理制度

  (一)食物库房专人管理。

  (二)食物入库前必须举行验收、索证、登记、并做好台帐。

  (三)凡不符合要求者不得入库,库内不得存放变质、有异味、污秽不洁、超保质期限食品,不得在食品库房内存放私人物品、有毒有害物品和杂物。

  (四)食物保藏存放应分类分架、隔墙离地。易腐烂食物需冷藏。仓库要保持干净、干燥、做到防潮、防霉、防蝇、防鼠、库内食物要挂牌,标明进货日期,做到先进先出。

  (五)储藏库(冰箱)有温度表现装置、冻肉、禽、水产类原料应储藏在—18℃以下,同一库内不得储藏相互影响风味的原料。冷藏库应实时除霜,按期消毒。

  五、粗加工及切配卫生制度

  (一)粗加工必须在粗加工间举行;切配必须专用(专案)或专室。加工前要检查食物原料的卫生质量,剔除不可食局部。

  (二)食品粗加工蔬菜、肉禽制品、水产品分池清洗,水池上要标有“蔬菜清洗池”、“肉禽制品清洗池”、“水产品清洗池”标志。

  (三)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刀、墩、板、盆、筐、抹布以及其他工具、标志明显,并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清洗,保持清洁。荤、蔬食品盛器应分开使用,应设立水产品专用墩板及相应的用具、,且有明显标志。

  (四)冷冻的水产品、禽类肉类应解冻彻底。蔬菜应充分浸泡清洗干净。

  (五)清洗后的食品应保持清洁,盛放清洗后原料的不能着地堆放。易腐食品及时冷藏。

  (六)冰箱专人管理,定期化霜消毒,保持清洁。经常检查食品质量,半成品与原料分开存放,冰箱内食品不得重叠。食品应存放在清洁的内,不得直接接触冰箱,每天检查。

  六、烹调加工卫生制度

  (一)烧煮前检查食物格量,不得烧煮腐败变质食物。

  (二)烹调食品应当烧熟煮透,中心温度不得低于70℃,防止里生外熟,尤其应注意易引起食物中毒的海水产品、四季豆、大块肉禽食品等。

  (三)熟制品应尽可能现烧现吃,在烹饪后至食用前超过2小时存放的食品,应放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条件下存放。烹调后的食品要保洁存放,并应与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开放置。

  (四)若有少量剩饭菜应废弃。需要冷藏的熟制品,必须凉透后放入熟食专用冰箱,加盖冷藏保存,不得存放在常温下。再次使用剩饭菜前,必须彻底加热,不可掺入新的熟食物中。

  (五)烧煮、出菜流程合理,无交叉污染。生熟菜分层或分台放置。生熟食品有明显标记,不得混用,用后清洗消毒,定位保洁存放。

  (六)盛装调料的要保持清洁卫生,定期清洗消毒,无油垢。调料内无异物。

  (七)不得用炒菜的勺子尝味。

  七、面点制作卫生管理制度

  (一)面点制作原料现用现领,酵母等添加剂按请求保管,并留意保质期。

  (二)制作蛋糕时,鸡蛋应在粗加工间去壳后方能进入面点制作房加工。

  (三)面点制作时,工作人员戴口罩并将手清洗、消毒。

  (四)成品储存注意卫生操作,做好防蝇、防鼠工作。

  (五)面点制作后及时清洁,保持制作房及用具的清洁和卫生。

  八、餐饮具清洗消毒制度

  (一)清刷餐饮具应在专设间内。

  (二)餐饮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消毒后的餐饮具应贮存在专用保洁柜内备用,不得与其他物品混放。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具应分开存放,并在餐饮具保洁柜上有明显的标志。

  (三)餐饮具采用煮沸或蒸汽消毒。煮沸消毒温度必须达到100℃,消毒工夫应在1分钟以上。蒸汽消毒温度达95℃以上,工夫不少于15分钟。

  (四)不宜使用热气消毒的餐饮具可用化学药物消毒。消毒前应洗刷干净,有效氯配制浓度为4.5%~5.5%的施康消毒液,稀释100倍后浸泡20分钟,再用清水冲净。

  九、环境卫生制度

  (一)加工场所内外环境整洁,加工场地清洁无积水,下水道通畅,无垃圾积存,无异味、无蝇、无蟑螂。各加工专间均有专用污物箱(桶),及时加盖,随时清除,不积压、不暴露、不外溢。做到墙壁、顶棚无脱落、无霉斑、无油垢。排油烟罩不滴油。

  (二)每次加工完毕,必须对加工场地、灶台、操作台、水池、食品、公共用具等进行彻底洗刷、消毒。食品、公共用具定位存放。加工场所每周五彻底清扫一次。

  (三)防蝇、防鼠、防尘设施齐全,做好防蝇、防鼠和防止各种昆虫孽生等工作,定期或在必要时进行除害灭虫。

  (四)为防止有毒物质净化食物,必须由颠末培训的专业人员负责有毒化学物质(如施康消毒液、杀虫剂、灭鼠药等)的保管和使用,并应储藏在远离加工厂所的加锁、密闭的专用橱柜内。

  (五)每周对各岗位包干区卫生举行检查,并做好记实。

   十、食物留样记实

  (一)严格执行留样操作规程。

  (二)留样食物放入专用留样冷藏柜。

  (三)对当餐供应的所有菜肴,必须做好留样,每份留样不少于100克,置于消毒有盖的内,在摄氏~6℃条件下保留48小时,并做好记实。

幼儿园卫生管理制度13

  一、餐具用具卫生消毒制度

  1、餐具用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

  2、洗刷餐饮用具必须使用专用水池,不准与清洗蔬菜、肉类等其他水池混用。

  3、洗涤、消毒餐饮用具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必须符合食品用洗涤剂、消毒剂的卫生标准和要求。

  4、消毒后的餐饮用具必须存放在餐具专用的保洁柜内备用。餐用保洁柜定期清洗消毒,避免污染。

  5、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具应分开存放,存放柜上必须有明显标志。

  二、粗加工管理制度

  1、粗加工间保持清洁卫生,并配有防蝇、防鼠设备,购回的原材料先进粗加工间,食品分类上架。

  2、各种食品原料,在粗加工过程中,应首先检查食品质量,发现腐烂、变质、发霉、生虫、有毒有害原材料均不得加工。

  3、洗肉、洗菜的水池要分开使用,并有明显标识,加工肉类操作台与蔬菜操作台分开使用。

  4、加工完的食品要妥善保管,做好三防。

  5、每日对洗肉池、菜板、操作台及用具进行消毒。

  三、食堂卫生检查制度

  1、严格执行各项卫生制度,食堂人员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2、食堂清洁卫生消毒做到:定人、定时、定区、定质量,每天消毒,并做好记录。

  3、管理人员及保健医生每天对食堂卫生进行检查,每周组织全园大检查,并做好记录。

  4、环境卫生要求:食堂清洁卫生,无垃圾,无积水,无污垢,墙脚、屋顶、屋脚无蜘蛛网,洗碗池无沉渣,下水道通畅无阻,抽油烟机无油垢。

  5、餐具卫生要求:餐具、炊具做到一洗、二清、三消毒、四保洁。保洁柜每天消毒,餐具消毒后立即放入保洁柜,防止二次污染。菜墩清洁,生熟分开,并有明显标识。灶台、案板清洁无污垢,无油腻,毛巾分类专用,冰箱橱柜定期消毒。

  6、库房检查:按库房管理制度执行。

  四、配餐制度

  1、烹饪好的食品分放进明显标志的容器内(盆、桶),并做好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少将保持清洁。

  2、幼儿食品煮熟后,其中心温度不低于70摄氏度,煮熟后的食品应当与食品原料或半成品食品分开存放。

  3、在烹饪后,到食用前需要较长时间存放的食品,应当在高于60摄氏度或低于10摄氏度的条件下存放。

  4、凡存放熟食品的容器要消毒后使用。

  五、食品卫生“五四制”

  1、由原料到成品实行“四不”制度:

  (1)采购员不买腐烂变质原料。

  (2)保管员、验收员不收腐烂变质原料。

  (3)加工人员、厨师不用腐烂变质原料。

  (4)各班老师不给幼儿食用变质食品,不用手拿食品,不用不洁材料存放和包装食品。

  2、成品食品存放实行“四隔离”:

  (1)成品与半成品隔离。

  (2)生熟食品隔离。

  (3)食品与药物隔离。

  (4)食品与天然水隔离。

  3、用(食)具实行“四过关”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蒸汽或开水消毒)。

  4、环境卫生实行“四定”定人、定物、定时间、定质量,划片分工包干负责。

  5、个人卫生做到“四勤”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服。

  六、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1、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必须坚持“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实行卫生行政部门监督指导、教育行政部门管理督查、幼儿园具体实施的工作原则。

  2、幼儿园成立“食品卫生安全领导小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卫生管理人员。制定严格的检查、落实措施,建立岗位责任制,把责任逐级分解,落实到具体岗位和具体人员,一级抓一级,逐级负责,定期对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3、幼儿园食堂必须取得所在市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食品卫生许可证》,严格执行卫生部门制定的有关幼儿园食堂规定的设施、人员配置标准,并积极配合、主动接受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的卫生监督检查。

  4、幼儿园食堂应当建立各种食品卫生安全规章制度及岗位职责,相关的卫生管理条款应在用餐场所公示,接受用餐者的监督。

  5、必须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以“卫生法”为准绳,定期组织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卫生安全各项法律法规与营养知识的学习和培训,并进行考核。

  6、落实“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定期开展各类检查评比活动及从业人员基本功大比武活动。

  七、食品卫生安全保卫制度

  1、食堂应建立严格的安全保卫措施,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幼儿园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防止投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师生用餐的卫生与安全。

  2、食堂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都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3、食堂从业人员应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必须做到:

  (1)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应洗手消毒;

  (2)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

  (3)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

  (4)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

  4、认真执行“食品验收、储存、加工制度”,蔬菜和食品按当天的需要量订购和烹调。

  5、严格执行“餐用、工用具清洗、消毒、保洁制度”“食堂从业人员晨检制度”“食堂环境卫生保洁、检查制度”等一系列卫生管理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幼儿园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落实食品卫生责任追究制度,严防集体性食物中毒。

  6、每天下班前,检查灶具、各电器开关是否关闭。

  7、冬夏季节供应点心、午餐,做到“五热”“五凉”,出食堂的饭、菜、汤必须加盖。

  八、食品采购、验收、储存、加工制度

  1、食品采购原则上都做到定点配货中心送货到园。

  2、特殊情况下,由采购人员外出采购时,必须做到按照有关规定索证、验证,严格查验食品质量和定型包装食品标签及卫生许可证或检验合格证。

  3、每天有专人负责验收食品,并认真做好记录。

  4、验收时,一看货源是否新鲜,有无异味;二看有无正规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保质期限(物品是否在保质期内)。杜绝腐败、变质、超过保质期,无检验合格证明及卫生许可证厂商供应的食品进入食堂。

  5、食品经验收合格后,再过磅、收货。

  6、食品贮存应当分类分架、隔墙离地(至少15厘米)存放。储存食品场所禁止其他杂物存在,辅料缸必须加盖。

  7、储存的食品应标明进货日期,出库食品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冰箱内的温度应符合食品储存卫生要求。

  8、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加工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以及其他工具、容器必须标志明显,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9、蔬菜切配前应先冲洗,浸泡十分钟以上,再经充分冲洗。禽蛋类在使用前应当对外壳进行清洗,必要时进行消毒处理。肉类、水产品类与蔬菜类食品原料的清洗必须分别在专用清洗池内进行。

  10、烧煮或配料前应严格检查待烧煮食品原料的卫生质量;食品必须烧熟熟透,其中心温度不低于75℃。加工后的'熟制品应当与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

  九、食品供应制度

  1、供应的食品必须符合食品卫生标准、符合幼儿每日摄入的营养要求,并力求色、香、味俱全。

  2、不得供应生拌食品和改刀菜。

  3、食品供应场所具有良好的通风设施,由专人做好日常保洁工作。

  4、营养员要根据幼儿的特点做到切菜细致,每周菜不重复,注意花色品种及营养元素的调配,做到荤素搭配、米面搭配、粗细搭配、干湿搭配。

  5、为体弱儿童、哮喘及过敏性体质的患儿提供病号菜。

  6、应根据不同季节,随时调整幼儿食品温度。冬季做到五热:热饭、热菜、热汤、热点心、热开水;夏季做到五凉:凉饭、凉菜、凉汤、凉点心、凉开水。

  7、烹饪后食品及时放入备菜间,烹饪后至供应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

  十、食品留样制度

  1、当日供应的各种菜肴(包括含馅的面制品),应当分别在冰箱内留样48小时。

  2、每种菜肴留样量为250克以上,并做好留样记录,以便随时检查。

  3、留样容器为3套,留样超过48小时,及时处理并清洗、消毒容器。

  4、留样冰箱由专人负责,冰箱内不得放入其他食品。

  十一、食堂餐具、工用具的清洗、消毒、保洁制度

  1、食堂餐具、工用具使用后必须清洗干净、按时消毒,并摆放在固定位置。

  2、食堂餐具、生熟容器应分开存放。熟食容器和餐具必须严格执行“一洗、二清、三消毒、四保洁”制度。

  3、清洗餐具、工用具必须在专用水池内进行。煮沸、蒸汽消毒应保持温度100度,作用10分钟,煮沸消毒时餐具、工用具必须全部浸没在沸水中;采用红外线消毒的,温度应控制在120度,作用15~20分钟;采用含氯制剂消毒的,一般使用有效氯浓度为250mg/L,作用5分钟以上,消毒时被消毒餐具、工用具必须全部浸没在消毒液中。

  4、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具、工用具应分开存放,并在贮存柜上有明显标记。

  5、清洗、消毒后的餐具、工用具必须贮存在专用的密闭保洁柜中备用。保洁柜应定期清洗,保持洁净。

  6、各类池按标签使用,使用后须及时清洗保洁。

  7、餐具、工用具所使用的洗涤、消毒剂必须符合卫生标准或要求。洗涤、消毒剂必须有固定的存放场所(橱柜),并有明显的标记。

幼儿园卫生管理制度14

  一、加强对幼儿园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管理。幼儿园要高度重视学生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工作,建立和完善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开展爱国卫生和卫生知识宣传教育活动,使广大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幼儿园必须保证开水的供应,严禁学生直接饮用自备生水。

  二、认真做好幼儿园的改水工作。自备水水质的好坏很大程度取决于自备水水源的选择和防护措施的`落实情况。根据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要求自备水水源尽可能选择深层地下水,凡选择地面水或浅层地下水的必须保证在水源周围30米以内无生活性或工业性污染源;加强水源卫生安全管理,设置警示标志,井水加盖封闭,并及时清洗淤泥;对于经卫生部门监测不合格的自备水,必须限期完成改造工作,并经监测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三、及时清洗消毒供水设施。配置高位蓄水池以满足供水需求的幼儿园,必须指定专人负责自备水管网及蓄水池的清洗消毒工作,坚持每学期开学之前和开学期间定期进行冲洗和消毒,在夏、秋季节台风或暴风雨过后要及时增加清洗消毒频次,并做好冲洗消毒登记工作。

  四、定期开展水质监测工作。幼儿园饮用水的水质监测,水质监测如不合格应及时告知幼儿园和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确保幼儿园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

  五、加强幼儿园生活饮用水监督检查。自备水水源、供水设施、清洗消毒、管理等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工作,在检查中发现的饮用水卫生安全隐患,必须及时落实整改措施,确保幼儿园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

幼儿园卫生管理制度15

  一、环境卫生

  1.要建立健全室内外环境清扫制度。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分片包干,定人、定点、定期检查。要消灭蚊、蝇、蟑螂等害虫。

  2.幼儿玩具要保持清洁,定期消毒、清洗。

  3.要经常保持室内空气流通、阳光充足,冬天也要定时开窗通风换气。室内要有防蚊、防蝇、防暑和取暖设备。

  4.厕所要清洁通风,定时打扫并消毒。

  二、个人卫生

  1.幼儿每人一巾一杯;日常生活用品专人专用,做好消毒工作。

  2.幼儿饭前便后洗手,早晚用流动水或净水洗手和脸,经常保持清洁。

  3.饭后要漱口,大、中班幼儿每日早晚要刷牙。

  4.定期洗头和洗澡。

  5.每周剪指甲一次,每周剪趾甲一次。

  6.保护幼儿视力,室内要注意采光。看电视一次时间不宜过长,看电视时不要离得太近,电视机安放高度要适中。

  7.工作人员个人卫生:经常保持仪表整洁,勤洗头洗澡,勤剪指甲,便后给幼儿用肥皂洗手。

  三、消毒隔离

  1.儿的水杯和毛巾坚持天天消毒,消毒液浓度配比为1:500,在夏季高温和有疫情时浓度配比为1:200。

  2.对消毒药品必须坚持所要许可证制度,保证使用的消毒药品科学安全。

  3.负责消毒的教师要按规定科学合理配置消毒用水。

  4.儿童及工作人员患传染病应立即隔离治疗,所在班要彻底消毒。患者待隔离期满痊愈后,经医生证明方可回园。

  5.对患儿要专人护理,仔细观察,按时服药和喂饭。

  6.对患传染病的幼儿所在班级和与传染病患者接触过的幼儿进行检疫、隔离、观察,检疫期满后无症状者方可解除隔离。

  7.幼儿离园一个月以上或外出返回时,应向家长询问有无传染病接触史。并要经过医务人员重新检查。未接触传染病的.要观察两周,有传染病接触史的待检疫期满后方可回班。

  8.工作人员家中及幼儿家中发现传染病人时应报告园领导,采取必要措施。

【幼儿园卫生管理制度】相关文章:

幼儿园卫生管理制度(经典)11-17

幼儿园卫生管理制度09-22

幼儿园卫生管理制度10-10

幼儿园的卫生安全管理制度10-05

幼儿园食堂卫生管理制度02-06

幼儿园食品卫生管理制度06-25

幼儿园环境卫生管理制度08-18

幼儿园卫生管理制度15篇[精选]11-17

【合集】幼儿园食堂卫生管理制度01-08

幼儿园环境卫生管理制度0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