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设施管理制度

时间:2025-03-30 10:19:23 制度 我要投稿

安全设施管理制度[集合]

  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人们运用到制度的场合不断增多,制度是指在特定社会范围内统一的、调节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一系列习惯、道德、法律(包括宪法和各种具体法规)、戒律、规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条例)等的总和它由社会认可的非正式约束、国家规定的正式约束和实施机制三个部分构成。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制定制度而烦恼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安全设施管理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安全设施管理制度[集合]

安全设施管理制度1

  一、幼儿园安全设施的种类

  幼儿园安全设施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消防设施:消防设施是幼儿园应当配备的基本设施。包括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手动报警按钮、喷淋系统、灭火器、疏散指示灯、安全通道和紧急出口等。消防设施的安装位置和数量应当符合国家消防规定。

  2、防盗设施:防盗设施主要包括门禁系统、电子巡更系统、监控系统等。特别是监控系统,可以帮助幼儿园实现对教室、走廊、食堂、操场等场所的全方位监控,有效地保护孩子们的人身财产安全。

  3、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可以帮助幼儿园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在幼儿园的走廊、教室、食堂等场所,应当设置相应的安全标志,如紧急出口标志、高温烫伤标志、触电危险标志等。

  4、安全隔离网:安全隔离网是针对幼儿园操场等场所的一种安全设施,可以有效地防止孩子们因为外界原因跑出幼儿园,确保孩子们的安全。

  二、幼儿园安全设施的购置管理制度

  幼儿园安全设施的购置管理制度是指幼儿园为了保障孩子们的安全,从安全设施的.采购、验收到安装、维护等方面所制定的具体管理规定。

  1、采购制度

  幼儿园安全设施的采购应当按照以下流程进行:

  (1)明确需求:幼儿园应当明确自己的需求,了解自己的安全设施状况,以及根据孩子们的年龄特点进行相应的数量和类型的选购。

  (2)招标采购:幼儿园应当通过招标、比价等方式进行安全设施的采购。

  (3)验收:幼儿园在收到货物之后应当进行验收,对于货物的数量、质量等进行检查。

  2、安装制度

  幼儿园安全设施的安装应当按照以下规定进行:

  (1)安装人员:幼儿园应当聘请专业的安装人员进行设施的安装,避免出现不合理安装导致安全隐患。

  (2)安装位置:幼儿园应当根据设备的性质进行合理布局,符合相关安全规定的安装位置,同时注意设备与设备之间的安全距离。

  (3)清洁维护:幼儿园应当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清洗、维护工作,确保设施长期保持良好安全状态,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3、维护制度

  幼儿园安全设施的维护既包括日常的保养,也包括安全隐患的排查和解决。幼儿园应当按照以下规定进行维护:

  (1)制定维护计划:幼儿园应当制定完善的安全设施维护计划,每个设施都应当有相应的规定维护周期和维护内容。

  (2)定期检查:幼儿园应当定期对设施进行检查,发现设施存在安全隐患及时解决。

  (3)教育培训:幼儿园应当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保障工作人员的安全维护专业素质。

  三、如何开展幼儿园安全设施购置管理工作

  要做好幼儿园安全设施的购置管理工作,需要以下几个方面的配合:

  1、幼儿园领导:幼儿园领导应当重视安全设施购置管理工作,进行必要的安全设施风险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合理安排预算,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确保幼儿园安全设施的规范化和科学化。

  2、保安人员:保安人员应当认真履行保卫幼儿园的职责,认真执行安全设施的管理制度,下大力气对幼儿园的安全设施进行保护与维护。

  3、教职员工:教职员工应当认真履行教育、监督和照料幼儿的职责,同时严格要求幼儿园安全设施的使用规范,定期对孩子进行安全教育,培养孩子安全的意识。

  4、家长:幼儿园应当加强家长之间的沟通,引导家长合理利用幼儿园设施。同时,家长也应当具备一定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知识,增强安全防范意识,配合幼儿园共同关注孩子的安全问题。

  总之,幼儿园安全设施的购置管理工作非常重要。只有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在幼儿园的每一个环节中落实到位,才能保证孩子们在幼儿园中的身心安全,将幼儿园打造成为一个优良的教育环境。

安全设施管理制度2

  为进一步完善学校校园安全安全技防设施,保障广大师生人身、财产安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校园,针对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学校根据安全管理需要,在上级调拨的基础上在校园内得以安装和配备必要的技防设备和用具。

  目前主要配备的技防设备:

  1、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在学校大门、综合楼、食教学楼后等出入口安装录像监控设备。

  2、防盗报警系统:在档案室、专用教室、校长室、财务室等都在安装入侵探测器的监控下。

  3.110紧急报警装置:门卫室、校长室安装与区域报警中心联网的报警按钮。

  4.消防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

  第二条对安装的技防监控系统严格进行管理,确保其发挥有效防范作用。

  1、已经建成安装的技防系统,应当保证系统正常运行,不得随意中断。

  2、技防系统所记录的.图像信息资料及其他相关记录资料,留存时间不得少于15日;治安重点单位、要害部位的图像信息资料及其他相关记录资料,留存时间不得少于30日。

  3、不得擅自删除、修改技防产品、系统的运行程序和记录;

  4、不得擅自改变技防系统的用途和范围;

  5、不得泄露技防系统的秘密;

  6、不得干扰、妨碍技防系统的正常使用;

  7、不得利用技防产品或技防系统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使用技防系统,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1、建立专人管理制度,机柜应上锁,钥匙由专人保管,不得随意让无关人员接触、使用、改装该设备和图像信息;

  2、建立图像信息使用登记制度,对图像信息的录制时间、录制人员、用途和去向等事项进行登记,并妥善保管;

  3、不得擅自复制、查询或者向公安机关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传播图像信息;

  4、不得擅自改变公共安全图像信息系统的用途和摄像设备的位置;

  5、图像资料应当按照规定期限留存备查;

  6、发现可疑情况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7、每日严格做好设备的设防、撤防工作,并及时记录情况。

  8、设备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应该自觉做好保密工作,技术防范设施的相关数据和图像资料,未经上级部门和公安部门批准不得提供给其他单位和个人。

  第四条加强对技防系统的维护,应当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系统安全运行:

  1、对管理人员、操作人员和维护人员进行岗位培训和操作培训;

  2、加强日常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整改措施,通知指定单位给予维修,及时排除故障,确保设施正常运行;

  3、确保图像信息画面质量清晰;

  4、建立应急处理制度。

  5、做好日常的清洁保养工作,定期除尘除灰,避免设备受潮、受撞击、受雷击等影响。

安全设施管理制度3

  (一)加强检修工作的组织领导,做到安全组织、安全任务、安全责任、安全措施“四落实”。

  (二)检修项目负责人对检修工作安全负全面责任,对检修工作实行统一指挥调度,确保检修过程的安全。

  (三)找出检修过程中可能存在和出现的不安全因素,提前采取预防措施。

  (四)从事动火作业,应先通过动火三级审批后方可实行。

  (五)一切检修应严格执行企业检修安全技术规程。

  (六)在易燃、易爆区域的生产车间临时检修时,要使用防爆器械,或采取其它防爆措施,严防产生火花。

  (七)焊接作业要注意防火、防爆工作。动火作业前,对动火点周围易燃、易爆物应清理干净。如附近沟池可能存在可燃气体、液体,应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

  (八)非公司指定人员禁止从事焊接作业。

  (九)进入设备内之前,必须将该设备与其它设备隔绝,并进行清洗、置换等有效处理。

  (十)严禁在作业设备内外投掷工具和器材。禁止用氧气或富氧空气吹风。

  (十一)在设备内动火作业,除执行本规定中有关动火的规定外,动焊人员离开时,不得将焊(割)具留在设备内。

  (十二)作业完工后,经检修人、安全员与生产部门负责人共同检查,确认无误,检修人员方可封闭设备。

安全设施管理制度4

  一、幼儿园园领导和各班级、各部门要运用各种方法,对师生及家长进行爱护公物的宣传教育,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破坏设施设备。

  二、建立健全设施、设备安全档案资料,对所有设施、设备必须登记造册,注明购买时间、设备名称、设备价格,由财务室专人保管,并做好维修记录。

  三、在园长领导下,每学期组织人员对设施、设备认真普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平时思想要重视,以防患于未然,确保使用时的安全。

  四、各种设施、设备属于固定财产,实行分班定人管护,落实责任制。如有变动,必然办理移交手续,如发现非正常损坏或丢失,照价赔偿。

  五、公共场所的设施、设备由幼儿园专人负责打扫与保养,有损坏及时通知办公室进行修理。

  六、建立治安组织,做好安全防护工作以防火灾、盗窃、意外事故的发生,每天下班后应由保安人员普查一遍门窗关闭情况,闲杂人员不能进园。夜间加强巡视制度。节假日要有专人值班护园。

  七、注重平时的`管理、维修、保养工作,以延长设施、设备的使用寿命。

安全设施管理制度5

  1、加强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和检修、维修、并有一名主要领导分管这项工作。

  2、机电设备要做到定期检查、维修,半年一大修、一季一中修、每月一小修、日常班班检查维修,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禁设备带病运转。

  3、各种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必须明确专人负责。

  4、设备管理和操作人员爱护设备,经常对设备进行擦洗和注油,接班时要严格检查设备各部位是否正常、开车后要注意运转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领导和有关人员进行处理。

  5、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杜绝事故的发生。

  6、加强设备管理和维修,建立设备检修、维护台账,按月进行存档。

安全设施管理制度6

  一、定期与不定期的检查各部门各部位的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设施、消防器材的安全状态。

  二、发现不合格的消防设施、器材须向有关部门提出整改意见,立即更换检修或更新,确保正常。

  三、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定期测试:

  1、消防设施维护管理

  (1)烟、温感报警系统的测试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每个烟、温感探头至少每年轮测一次。每半年检查一次,1-2年进行清洗维护一次。感烟/温探测器可燃气体探测器应至少每年标定一次,以确保检测精度。

  (2)消防水泵、喷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试开泵一次,检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压送风、防排烟系统每半年检测一次。

  (4)消火栓、消防井每季度检查试用一次,冬夏两季需作防冻防潮维护处理,室内消火栓、喷淋泄水测试每季度一次。

  (5)其它消防设备的测试,根据不同情况决定测试时间。

  2、消防器材管理:

  (1)灭火器每年应到国家指定的消防检修专业资质的单位进行年检。

  (2)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4)各部门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门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四、单位必须建立消防设施、器材专项管理档案,定期更新完善。

  五、下列行为必须限期整改或处罚,并向单位主管领导或主管单位上报。

  1)占用疏散通道经提示不改正的。

  2)在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3)在营业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将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遮挡、覆盖。

  4)故意破坏安全设施者。

安全设施管理制度7

  1、校园必须具备并完善下列安全疏散设施,包括建筑物内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以及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设施、防火门、防火卷帘,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

  2、学校成立“安全领导小组”,由校领导担任组长,由总务处领导牵头主抓安全疏散设施的`管理工作。以下建立安全疏散设施分管责任制,由使用或管理该建筑物的处室,对其进行日常检查和维护管理。

  3、安全疏散设施的日常检查管理和维护管理包括: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堆放障碍物;严禁在教学、工作等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严禁遮挡、覆盖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

  4、对违反安全疏散设施管理的行为,将按上级消防法律法规和学校规定,追究其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及管理人的责任。

  5、定期对师生进行“安全疏散”演练,熟悉通道,熟认标志,熟悉操作,做到万无一失。

安全设施管理制度8

  一、消防安全职责

  1、有防火安全领导组织,有灭火疏散预案,层层签定有消防安全责任书、有宣传标语。

  2、制定有消防责任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3、单位职工达到“三知两熟悉”,即知火特点,知重点部位,知灭火器材位置和性能,熟悉岗位职责,熟悉灭火对策。

  4、有健全和防火档案,有防火检查记录,能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二、建筑防火

  1、幼儿园建筑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不应超过三层,200m以上建筑必须有两个疏散楼梯,楼梯间为防烟楼梯间。

  2、幼儿园与易燃易爆的防火间距不得小于30m,幼儿园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2个,门向外开启,出口处不得有踏步。

  3、幼儿园不应直接设在汽车库的上面,下面或毗邻处,幼儿园用房不宜设在地下人防工程内或用人防工程改建的地下或半地下建筑内。

  4、幼儿园的房间门至外部出口或至封闭楼梯间的最大允许距离为:

  (1)位于两个外部出口或楼梯之间和房间为25m;

  (2)位于袋形走道或尽端的房间为20m。

  5、安全疏散楼梯间内不能附设烧火间,可燃材料储藏2室,非封闭的电梯井,可燃气管道。

  6、幼儿园内不得装设蒸汽锅炉房。

  三、电器防火

  1、幼儿内电源开关、电闸、插座等距地面不小于1.3m,灯火距地面不小于2m。

  2、学校内营火灯和超过60W的白炽灯,不应直接安装在可燃材料上,白炽灯与可燃物的距离不应小于0.5m,不准使用落地灯和台灯照明,灯泡不能使用纸或其它可燃物遮光。

  3、幼儿园的.儿童寝室内不能随意乱拉电线,禁止使用电炉、电熨斗电器等。

  4、配置使用空调的幼儿园,空调应有接地线,周围不能堆放易燃物品,窗帘不能搭在空调上供电接线板和电表等应扩容,达到相应的负荷,消防设施。

  5、灭火器应完整好用,按照50m二具,一个放置点不多于5只,不少于2具,应急灯每10m一个,楼梯间和走道内必须安装室外消火栓完好。

  6、疏散指示标志设在通道两侧,及拐弯处的墙面上,标志牌上边缘距地面不大于1.0m,标志的间距不大于20m袋形走道的尽端离标志距离不大于10m。

安全设施管理制度9

  一、气体车间在充装前必须有专人对气瓶进行检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事先进行妥善处理,否则严禁充装气体:

  1、漆色、字样和所装气体不符合规定,漆色或字样脱落不易识别气瓶种类;

  2、安全附件不齐、损坏或不符合规定;

  3、未判明装进何种气体或瓶内没有余压;

  4、钢印标记不全或不能识别;

  5、超过检验期;

  6、瓶体外观检查有缺陷,不能保证安全使用;

  7、氧气瓶或强氧化剂气瓶的瓶体或瓶嘴沾有油脂。

  二、气瓶在充装压缩气体时,充装终了时的压力不得超过气瓶的设计压力。

  三、气瓶应尽量专用,若需将气瓶改装其他气体时,必须取得充气单位的同意。

  这种气瓶的设计压力,不得低于改装后的气体规定使用气瓶的设计压力。同时,充气单位对这种气瓶在充气以前,必须进行专门清洗,换装相应的附件和更改漆色。

  四、运输气瓶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1、旋紧瓶帽,轻装、轻卸,严禁抛、滑或碰击;

  2、气瓶装在车上应妥善加以固定,汽车装运气瓶一般应横向放置,头部朝向一方,装车高度不得超过车厢高度;

  3、夏季要有遮阳设施,防止曝晒;

  4、车上禁止烟火。运输可燃、有毒气体气瓶时,车上应备有灭火器材或防毒用具。在运输途中,车上不得带人;

  5、易燃品、油脂和带有油污的物品,不得与氧气瓶或强氧化剂气瓶同车运输;

  6、所装介质相互接触后,能引起燃烧、爆炸的气瓶不得同车运输。

  道路运输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3第一条为切实加强和规范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监督管理,预防危化品运输过程中因燃烧、泄漏、爆炸等造成人员伤亡和环境污染,根据《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道路运输条例》,以及《四川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武侯区危化品运输安全实际,特制订本制度。第二条“七不上路”的内容

  (一)车况不好不上路;

  (二)驾驶员、押运员的手续不齐、身体不适不上路;

  (三)缺员(缺押运员)不上路;

  (四)天气状况恶劣不上路;

  (五)危化品容器或包装存在问题不上路;

  (六)驾驶员、押运员对所运危化品货物性质不清、情况不明不上路;

  (七)对承运的危化品无《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不上路。

  第三条“七不上路”制度的执行

  (一)“七不上路”制度由危化品运输企业督促驾驶员、押运员共同负责落实;

  (二)危化品运输企业安排专人通过GPS监控车辆的运行动态,并记录车辆的运行线路,车速等情况,适时提示驾驶员、押运员安全行车。

  第四条危化品运输企业“七不上路”安全管理职责

  (一)危化品运输企业是危化品运输安全的责任主体,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二)企业应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设立安全管理科,有专职安全员和专门的安全工作经费、车辆等设施设备。

  (三)对承运的不同种类的危化品分别有专项应急救援处置预案,有人员稳定的应急救援队伍。

  (四)企业每年应组织驾驶员、押运员脱产培训3-5天,每月至少组织一次由驾驶员、押运员签到参加的安全学习会,广泛开展“安全优质服务明星驾驶员(押运员)”竞赛活动,教育驾驶员、押运员依法运输,做到无正规生产厂家的危化品不运、无合法经销手续的危化品不运、不知道其化学特性及应急处置措施的危化品不运。

  (五)按照“七不上路”的要求合理调度车辆和驾驶员、押运员,由企业安全管理干部对其进行趟次安全教育。

  (六)对严重违法违章,私拉乱承运危化品,或通过GPS监控到驾驶员、押运员有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企业要严肃处理。

  第五条监督管理

  (一)运政执法重点监管危化品运输,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密切配合,按照各自的法定职责和权限,依法查处危化品车辆驾驶员、押运员和违法行为。

  (二)道理运输管理机构要严格危化品运输企业,及其驾驶员、押运员的培训、考核、发证工作,加强对危化品运输企业的行业监管。

  第六条本制度由成都市武侯区交通局负责修订和解释,从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道路运输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4 1目的

  为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进入企业的安全管理,减少车辆在行驶、停放和装卸等环节的安全风险,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安全部门、保卫部门、成员企业储运部门、物料管理部门、危险化学品运输单位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管理

  3主要内容

  3.1保卫部在王家湾门卫设置记录本,对所有进入园区的危险化学品车辆进行登记;

  3.2保卫部负责对危险化学品货场、磅房附近的危险化学品车辆进行调度,引导车辆在危险化学品货场停放,根据装卸情况有序放行车辆进入生产区域。 4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进入作业流程

  4.1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到王家湾大门时,门卫保安人员应要求司机对车辆及货物相关信息进行登记,并向司机告知园区禁烟、禁火的安全管理规定,要求司机将携带的打火机交给门卫保管(卸货完毕出厂时在门卫取走打火机)然后方可放行;司机不配合门卫进行登记、上交火机的,门卫保安人员有权拒绝放行,并将情况向归口管理单位和安环部通报;

  4.2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进入王家湾大门后,门卫保安人员安排车辆正确停放在危险化学品货场的划定区域(易燃易爆和非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分开停放),或者在不与装卸发生冲突的情况下由归口管理单位派人直接引领过磅进入使用单位;

  4.3所有进入生产区域卸货的液态、气态危险化学品车辆必须由归口管理单位派人引领才能过磅、进入使用单位,无人引领的车辆只能暂时停在危险化学品货场;4.4液态、气态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过磅后,进入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门卫前,车辆必须安装阻火器,相关管理人员必须按要求查验车辆及运输人员资质、随车携带灭火器等应急器材情况(型号、数量是否符合要求,器材是否在有效期内);

  4.5液态、气态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必须有序进行卸装作业,禁止同一库区两辆或两辆以上(载同一类物质)车辆同时进行装卸,液氨和环氧乙烷车辆不能同时装卸;待装卸的车辆只能在危化品货场等待前一车辆装卸完毕离开企业或停在危化品货场,后一辆车才能开向库区,卸货结束前管理人员、车辆司机、押运员不能离开卸货现场,卸装作业现场不能打手机;

  4.6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卸货完毕,到磅房过磅后,司机须向门卫出示过磅单,经门卫登记后方可驶出厂区。道路运输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5为科学调度公司车辆,确保客运车辆符合运行线路、道路状况要求,防止因调度不当造成驾驶人疲劳驾驶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等相关要求,结合公司经营范围,制定本制度:

  一、我公司到道路运输经营范围:

  县际班车客运(四类);县内班车客运(四类)(农村客运);县际包车客运;县内包车客运。运距都在100公里以内。

  二、公司经营科在安排运输任务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一)班线车辆按照核定的线路,班次运行;

  (二)车辆类型等级为普通级以上,车辆技术等级为三级以上;

  (三)车辆座位必须11座以上;

  (四)经验收合格符合开行班线车辆的村道(5米以下)座位不超过14座;

  (五)临时包车必须符合以上规定三、发班时间及运行规定:

  (一)区域化经营的线路车辆实行的滚动发班,途径三级以下路面的车辆发班时间不得在夜间22:00时-6:00时;

  (二)所有班线车辆,包车客运车辆严格要求驾驶人在24小时内累计驾驶不得超过8小时(特殊情况下可延长2小时,但每月延长总时间不超过36小时),连续驾驶不得超过4小时,每次停车休息时间不少于20分钟。

  (三)包车客运车辆有途径三级以下路面不得在夜间22:00时-6:00时行驶。

  (四)调度人员安排加班车辆必须保证驾驶人运行时间未超过第(二)项规定。

  道路运输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6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加强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监督管理,杜绝各类事故特别是道路运输安全事故的发生,使我所各项工作走向规范化管理的'轨道,结合交通部门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领导小组成员每月第一个星期的星期一上午十点为安全工作例会,特殊情况或节假日顺延到下个星期的星期一。

  二、各成员必须准时参加安全会议,会议实行签到制,特殊情况不能到会的必须写请假条,经领导小组组长同意,并在请假条上签字确认方可请假。参会人员不得无故缺席例会,不得迟到、早退。

  三、例会由安全领导小组组长主持、由副组长总结上阶段工作,分析各方面存在的问题,通过各成员讨论,布置下阶段工作。

  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在年初组织由道路运输企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的安全生产大会,总结过去一年的安全工作,表彰先进,部署当年工作。

  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每季度至少召集一次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分析会,明确安全监督管理工作重点,督促整改安全隐患。

  春运、“五一”、“十一”黄金周前,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组织交通运输企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召开会议,专题布置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

  四、遇有特殊情况或必须讨论解决的事务,安全领导小组可不定期召开小组会议。

  五、发生重特大责任事故,由安全领导小组召开安全事故现场告诫会,应到人员必须到会。

  六、每次会议必须有记录,并由专人负责。重要安全会议应形成会议纪要或简报。

  安全领导小组定期对各种会议记录及决议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指导、考核。

  七、鼓励和提倡安全领导小组成员提出合理化建议和对安全领导小组及安全管理人员工作上的意见。讨论会议上提出的各种建议和意见。

  八、会议决定的执行,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实施决议。会议上决定的情况各部门和责任人,必须不折不扣地认真执行,及时完成。

  九、本制度从公布之日起执行。道路运输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7 1、各类车辆驾驶人员和其他职工都要严格遵守国家各级政府指定颁布的交通规则和法规;各类车辆的技术状况都应符合安全运输的要求,严禁“病”车上路。 2、严禁在公路堆放物件。

  3、职工进出厂区道路要遵守交通规则,不准在公路中心行走、玩耍、打闹。严禁拦车、爬车、追车。行走时要走人行道或路边,横跨公路要注意左右来往车辆和听清各种车辆发出的信号。

  4、行人和机动车辆通过公路平交道口、交叉路口时要对各种车辆进行确认,做到“一站、二看、三通过”和“宁停三分,不抢一秒”,严禁钻杆抢过。

  5、职工在汽车未停稳时,不得抢上抢下,更不准钻车、爬车、跳车。严禁在车辆底下休息乘凉。非随车工作人员不准搭乘作业机车、车辆和汽车吊车。

  6、载人车辆要按“准载”限额载人;载货车辆除允许的装卸人员外,不得人货混装。载货不得超宽、超长、超重。载运特殊设备、工件(长、宽、高超过规定)时,应在明显处插红旗标志(夜间挂红灯),装载物不安全时驾驶员不得动车;行车过程中一旦发现货物有滑动、滚动等情况必须立即停车进行加固处理,确保行车安全。

  7、各种交通车辆驾驶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十不准”,做到安全行车。

  (1)严格执行交通安全规则,不准开快车;

  (2)不准病车上路

  (3)不准酒后开车和疲劳驾车;

  (4)不准违章超车和占道;

  (5)不准自流供油与脱档滑行;

  (6)不准无证驾车;

  (7)不准超员超载行车;

  (8)不准将车交非驾驶员开车;

  (9)厂内机动车辆不准到厂外公路上行驶;

  (10)运载各种物件不准超高超宽,必须将物件捆绑牢固。

  8、在厂区行驶的各种车辆都要遵守公司和主管部门有关“限速”的规定。厂区行驶速度不超过15公里/小时,检修现场、检修通道路段行驶速度不超过5公里/小时。 9、汽车进入厂房的管理规定

  9.1驾驶员必须按照用车单位带车人员(简称带车人)指定地点停靠车辆。

  9.2装卸货物时,驾驶员必须下车到带车人指定地点待命;待命地点属生产现场的,驾驶员必须戴好安全帽。 9.3带车人要在确定装卸作业完毕,而且有关作业人员撤离汽车后方可通知驾驶员动车;驾驶员二次确认无误后方可上车,鸣笛启动汽车。

  9.4用汽车拖拉物品时,由带车人负责物品运输途中的安全,确保被拖物品不伤行人。

  10、万能机、内燃翻斗车、电瓶车等生产工具车不准开出本厂区外从事作业,特殊情况必须经领导同意。

安全设施管理制度10

  水电是影响人们生活最重要一次性能源,同时对自护能力较差的学生也能构成危害,为培养学生节约能源的意识,提高在使用水电时的.安全意识,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经常检查线路、插座、开关及电器设备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维修,确保用电安全。

  二、加强用电管理,注意节约用电,每天下班前将空调、计算机、饮水机、照明灯关闭,杜绝长明灯。

  三、检查维修电路时,必须注意按照操作规程执行,确保操作安全。

  四、加强教师、学生用电安全知识教育,使之掌握正确使用电器的方法。发现用电故障,及时报告,不得擅自处理。

  五、加强用水管理,经常检查、维修水管、接头、水龙头等,杜绝跑、滴、渗等浪费现象。

  六、对全体教师、学生加强节约用水教育,使之提高节水观念,增强环保意识。

  七、对经常用的水、电材料,应有适量储存,以备随时维修使用,保障学校正常用电、用水。

  八、发现浪费水、电的班级和学生,学校进行批评教育。浪费严重的班级取消期末评选文明班级的资格

  九、学校职工使用的石油化气瓶必须安全可靠,要经常检查开关以及气管是否有漏气的情况。

  十、违反上述规定,根据情节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严重的停止供电;违反规定造成人身伤亡和设备、财产损失的,将根据情节和损失程度给予罚款、赔偿、行政处罚的处分,直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安全设施管理制度11

  1、目的

  为了选择合格的承包商,确保施工、生产、质量的安全,尽可能的避免和减少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合本企业承包商的管理。

  3、职责

  3.1总工办负责承包商的资格审查、教育、施工监督检查验收;

  3.2行政部负责后勤物资的供给;

  3.3各车间、部门和分管领导按职责归口管理。

  4、控制程序

  4.1资格预审

  4.1.1承包商需提供相应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目录、企业的经营能力和范围、以往的业绩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范围等内容;

  4.1.2总工办组织其它科室、车间针对承包商提供的内容进行审核,确定承包商的安全生产作业能力,根据审核结果选出适合的承包商,将审核结果报总经理,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正式选用承包商;

  4.1.3总工办汇总各科室意见,针对承包商的施工内容提出安全生产要求,签订《安全责任协议书》;

  4.1.4承包商要根据企业提出的安全生产要求编制必要的生产计划,配备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检查与作业有关的安全设施、配备,接受企业安全培训教育。

  4.2作业监督

  4.2.1总工办对承包商的作业落实安全责任人,作业过程中,承包商有职责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施工作业的实际情况,落实安全措施;

  4.2.2承包商人员涉及到动火、临时用电、登高、吊装、动土、断路、抽堵盲板、进入受限空间等作业时应到安全环保部,办理相应的安全作业许可证,采取必要的措施,确保安全下才能作业;

  4.2.3总工办针对作业内容不定时的检查监督承包商的施工作业和安全生产状况,填写《承包商作业安全检查表》。

  4.3施工中的安全措施

  4.3.1承包商主必须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规和本企业的安全管理规定。

  4.3.2承包商要爱护厂内公物及设备、管道和消防设施(器材),未经总工办批准办理许可证,严禁动用公司设备,但紧急情况可先使用我公司消防栓和其他消防器材,但事后必须及时报告和照价补偿。禁止无端爬越厂区内的各种机械装置、建筑物或在其上面做与本施工工作无关的事情。

  4.3.3承包商所带(开)施工车辆必须接受保安检查和登记,按照规定戴好阻火器,在厂区内限速行驶。未经总工办批准,严禁将非作业车辆驶入装置区内以及将车辆停放装置区内和消防通道上。

  4.3.4承包商要按照所承担的工作任务和允许的作业范围,在指定的'区域内从事施工作业。严禁在装置区内随意开启机泵、动用、触摸机器、仪表、阀门、电器设备等,更不准未经同意随意拖用厂内、他人或外单位施工材料和建筑等物品。在施工现场的设备、物资材料要有专人看管,发生窃盗案件时要及时向行政部保卫科报告,以便及时处理。

  4.3.5承包商在施工作业过程中,要与相关部门和车间做好联系工作,相互交代安全施工注意事项,防止因施工作业情况的变化和不注意安全而造成各类事故。在易燃、易爆场所作业,严禁使用撞击易产生火花的工具和穿着能产生静电火花的服装,以及穿带铁钉的鞋。

  4.3.6承包商应遵守企业的安全管理制度,在厂区内未经总工办批准,严禁使用电炉、电锅、电壶等大负荷电器。

  4.3.7承包商应安排具有资质和相应能力的专业人员对特殊作业和危险作业进行专业监护。

  4.3.8在企业启动安全应急程序时,承包商必须无条件服从总指挥的统一调度,不得自行其事。

  4.3.9如施工项目有多个承包商的,执行以上规定外,由分管负责人对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

  4.4表现评价和续用

  4.4.1项目完工后,企业相关科室应对承包商的安全生产表现做出评价,填写《承包商表现评价表》,汇入承包商档案;

  4.4.2企业将为合格的承包商造册,建立《合格承包商名单》;

  4.4.3对于承包商名单中优秀的承包商,企业以后在选择时可以优先考虑。

安全设施管理制度12

  有关特种设备的事故基本都发生在使用过程中,因此,使用过程的安全管理是特种设备的管理重点。特种设备使用部门(工段)必须对特种设备使用和运营的安全负责。按照相关要求,做好使用过程的管理工作。严格遵守《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

  一、特种设备的选购

  特种设备的选购,除满足生产要求外,根据有关规定,必须保证安全要求,选购必须进行严格审查,保证产品质量符合出厂标准,同时达到使用和安全要求。必须使用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特种设备。购置的特种设备必须附有以下相关文件:

  (1)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

  (2)产品质量合格证明。

  (3)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

  (4)监督检验证明等文件。

  二、特种设备的安装

  1、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单位必须经省、直辖市、自治区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许可,并具备下列条件,方可从事安装,改造、维修等工作。

  (1)有与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

  (2)有与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相适应的生产条件和检测手段。

  (3)有健全的质量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

  2、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的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将拟进行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情况书面告知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告知后方可施工。

  3、安装、改造、维修竣工后,施工单位应当在验收后30日内将有关技术资料移交设备维护部。设备维护部应当将其存入该特种设备的安全技术档案。

  4、特种设备的安装、改造、重大维修过程,必须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检验检测机构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监督检验;未经监督检验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三、特种设备的使用

  1、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或投入使用后30日内,应向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登记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2、设备维护部应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安全技术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1)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书、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

  (2)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

  (3)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4)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5)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3、特种设备使用部门(工段)应对特种设备进行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并定期自行检查。

  4、设备维护部应组织维修人员对在用特种设备每月进行一次自行检查。并作好检查记录。

  5、在对特种设备进行自行检查和日常维护保养时,发现异常情况的,应当及时处理。

  6、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

  7、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8、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使用部门(工段)应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9、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者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使用年限,应及时予以报废,并应当向原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销。

  为加强施工机械、工器具及特种设备(以下统称“设备”)安全管理,确保设备安全运行,制定本制度。

  1、进场检测验收

  设备进场时要进行检测验收,设备验收时要有产品合证书,并有监理在场,通过验收后必须向监理部门报验,获批后方可投人使用。

  2、设备安全管理“三定”

  各种设备的使用应定人、定设备、定岗位,由专业技术人员专人操作,并遵守相关安全操作规程。设备操作人员,必须履行自己的责任和权利。未经许可,不得操作他人设备,也不得将设备交给他人操作。

  3、设备的安装、拆除

  3.1、大型设备在安装、拆卸施工过程中,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实施安装、拆卸工作。施工队负责人必须严把安装、拆卸工作质量安全关。

  3.2、大型设备安装、拆卸前必须有安装、拆卸施工方案,并报监理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实施安装、拆卸工作。

  3.3、在大型设备安装、拆卸时要组织专职安全员、技术管理人员进行监控工作,查看现场四周环境,禁止非工作人员进人安装、拆卸施工现场,确保安装、拆卸工作的安全顺利进行。

  3.4、大型设备安装完工后,必须经有相应资质的安全检测管理部门进行检测,经检测合格后方可进行使用。

  3.5、设备使用完后要及时切断电源,熄灭发动机,移动大型设备要停放在安全位置,不可临边及在有可能塌方的位置停放。

  4、设备维修保养

  4.1、设备维修保养分为日常维修保养、定期维修保养和故障维修保养,操作人员负责日常维修保养、定期维修保养,施工队负责人负责故障维修保养。对维修保养情况要记录存档。

  4.2、操作人员应根据设备出厂技术资料说明书及行业规范对设备进行日常维修保养和定期维修保养。

  4.3、设备操作人员要加强对设备的日常维修保养,认真贯彻执行设备维修保养“十字”作业法,即:清洁、润滑、紧固、调整、防腐。

  5、设备的检查

  5.1操作人员应经常检查所操作的设备,使用前对设备进行检查并试运转,检查内容包括:

  (1)设备是否过热、松旷、连接是否牢固、震动是否超标,噪音是否正常;

  (2)工作介质、温度、容量、压力和温升是否正常,根据情况应及时调节;

  (3)监视仪表是否灵活,读数是否正常;

  (4)自控系统及安全防护装置是否有效,根据情况及时校验;

  (5)检查设备零部件有无过度磨损、蚀耗等事故隐患。

  5.2在检查或使用时,发现问题应及时妥善处理,操作人员处理不了的应及时采取措施,及早停止使用,不得带病运转,并上报施工队负责人。

  5.3操作者处理不了的故障应认真填写记录,真实反映设备故障情况,施工队负责人应查证设备故障情况,分析原因,制定解决方案。

  6、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6.1设备投入使用前,应根据设备使用说明书、设备性能、结构特点和施工现场工况制定具体的安全操作规程。

  6.2安全操作规程应由项目部安全环保部引用或制定,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核,项目经理签发。

  6.3安全操作规程在安全技术交底时发放到施工队负责人,由施工队负责人转发给相关操作人员并监督执行。

  6.4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掌握设备使用说明书、设备性能、结构特点、施工现场工况和相关安全操作规程,并在具体操作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6.5、国家及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管理局规定的特种设备和专业技术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将特制设备操作证书的复印件或照片交安全环保部存档备查。

  7、严禁设备操作人员违章操作,严禁施工管理人员违章指挥,任何人发现违章行为都有权通过安全监督电话进行举报。

安全设施管理制度13

  一、体育场地(场馆)、器材的安全与保护

  (1)学校的运动场地(场馆)、器材是学校的财产,要合理分配和使用;做到人人爱护、人人保护公有财产和设施。

  (2)增强对体育场馆、器材的保护意识,消除各种不安全因素;在各运动场馆、器材室配置足够的消防设施。

  (3)切实做好用电、用水的`合理性和规范性,本着安全、节约、合理的原则使用。

  (4)定期检查体育场地、器材、器械是否符合安全卫生要求,对出现的问题及时向上级反映,并及时解决。

  (5)做到体育场地专人专管,保证场地、场馆器械的安全,保证器材的合理使用

  二、体育运动安全

  (1)体育教学必须以学生“健康第一”为原则,必须做到安全第一

  (2)教师要有强烈的责任心,要重视安全教育,加强防范措施。教师要科学安排教学全过程,对教学过程中的安全隐患要有前瞻性,防止伤害事故的发生。(上锻炼课时年级组长、班主任应到场监督)

  (3)教学中必须严格执行教学常规,加强安全教育,严禁学生违规上课。

  (4)教育学生重视自我保护,教会学生自我保护的方法。

  (5)体育教学活动,必须在教师的指导、帮助和保护下进行,要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努力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采取积极的安全保护措施。

  (6)对待伤病的学生和例假期间的女学生,教师应遵循量力而行的原则,要求其适度参加体育锻炼,对确实不能参加体育活动的学生,要认真履行有关规定。

  (7)上课前,教师必须认真检查上课所使用的场地、器材,排除安全隐患。

  (8)加强课堂组织纪律性教育,维持好课堂秩序,制止危险行为。

  (9)课后对课间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上报。

安全设施管理制度14

  1 、目的

  为使各类生产设施(含安全附属设施)按照安全标准化的要求运行,实现安全生产,保证公司正常运营,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生产设施(含安全附属设施)建设、使用、维护、报废和拆除全过程的安全管理。

  3 、职责与分工

  主管部门:生产部。负责监督检查生产设施从建设到报废拆除全过程中本制度的执行。

  相关部门:公司各部门、车间。保障对生产设施的管理中执行本制度。

  4、内容与要求

  4.1、生产设施建设

  4.1.1、生产设施建设中的安全、卫生及消防设施符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并与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三同时”)生产和使用。

  4.1.2 、公司根据危化品的种类、特性,在车间、库房等作业场所设置相应的`安全设施、设备,并按照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进行维护、保养,保证符合安全运行要求。

  4.1.3 、各部门需增置的设施经批准购买后,须报生技科备案。

  4.1.4 、生产设施项目确定或购进后,各相应项目组或生技科负责组织安装,并负责监督检查安装的质量。

  4.1.5 、对新置设备的随机配件要按图纸进行验收,未经验收不得入库。

  4.2 、生产设施使用

  4.2.1、各类生产设施使用前,设备管理人员要组织使用人员接受操作培训,由生技科的技术人员讲解。

  4.2.2 、使用人员应达到四懂三会(懂原理、懂性能、懂构造、懂用途、会操作、会维修保养、会排除故障),方可上岗操作。

  4.2.3 、按设备安全操作规程要求进行机器开动和停车,在设备使用过程中,发现有异常现象,应立即停车,并通知有关人员检修。

  4.2.4 、机器设备发生故障,或严重事故时,按照操作规程要求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并报告班组长或有关人员。事故处理坚持“四不放过”。

  4.2.5 、对不遵守操作规程或玩忽职守,使工具、机器设备、原材料、产品受到损失者,应酌情给予经济处罚和处分。

  4.2.6、使用人员要严格按操作规程工作,认真遵守交接班制度,准确填写规格的各项运行记录。

  4.2.7、为保证生产设施安全、合理的使用,各部门应设兼职设备员,协助生技科对各类设施进行管理。

  4.2.8 、实行操作者包机管理。做到各类生产设施有专人负责。

  4.3、生产设施维护

  4.3.1、所有动力设备不经车间、设备主管允许,不准私自拆卸,不准在电气设备上搭湿物和放置金属、棉纱类物品。

  4.3.2、严禁私拆或改用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发现设备安全防护装置损坏或失效立即报告设备维修人员进行维修。设备主管部门应建立设备安全防护装置维修保养档案。

  4.3.3、操作工负责生产设施的日常维护保养。对本岗位设备、管路要做到不潮、不冻、不腐蚀,及时消除跑、冒、滴、漏。认真做好交接记录。

  4.3.4、对封存、闲置的设备,不经生技科批准,不得随意启动、转移、拆卸。

  4.4、生产设施报废和拆除

  4.4.1、各类生产设施陈旧老化不适应工作需要或无再使用价值,使用部门申请报损、报废。

  4.4.2 、报废、报损旧设备由生技科安排人员按有关规定及时拆除或另行处置,在生产设施台帐中注销。

  4.4.3、生产设施拆除前,拆除负责人要组织人员做好拆除机具准备和周密检查,做到机具齐备,确保完全可靠。如需办理安全作业证时,按规定要求办理。

  4.4.4 、生产设施拆除前,其所属单位应对其进行彻底的清理和置换,确保无残留物质,不会对环境及人身安全造成伤害。

  4.4.5 、拆除作业过程中,负责人必须为作业人员配备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确保安全作业。

  4.5 、安全设施管理

  4.5.1 、各种设施设备要分类、编号、入帐,定期盘点,做到帐物相符。

  4.5.2、对各种设施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做好防尘、防潮、防热、防磁、防锈、反腐蚀、防霉变、防虫蛀等工作。

  4.5.3、对违反操作规程造成的损失,或因管理不善造成的损坏、丢失、积压、浪费,应按价赔偿,并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4.5.4 、设施设备报废必须经过严格鉴定,履行审批手续。

  4.5.5、对生产设施进行检维修时,对安全设施进行认真检查,并作力所能及的维护。

  5、相关制度

  《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安全作业管理制度》

  《安全检维修管理制度》

  6 、相关记录

  《生产设施验收单》

安全设施管理制度15

  为了强化安全生产,落实安全警示教育,提高工人注意安全生产的思想意识,正确悬挂安全标志,使用统一的安全色,真正实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各项目部必须按规定做好施工现场防护设施工作。

  第二条:根据施工现场情况和条件,按标准搭设临建用房,满足施工现场及项目部的需要,创造良好的'办公及工作环境。

  第三条:施工现场的四口'必须按标准进行防护,人行通道口搭设防护棚。

  第四条;搅拌机、卷扬机等大型机械设备必须搭设标准操作棚。

  第五条:钢盘下料制作,木工作业现场必须搭设标准作业棚。

  第六条:采用外脚架施工时,建筑物加周必须用密目网进行立体维护密闭,按建筑物高度设置水平安全网。

  第七条:施工现场出入口按标准搭建门楼,横楣为企业名称,两侧门柱书写标语口号,门口外设入场须知和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戴安全帽,'施工现场、谢绝参观'或'施工重地、闲人免进'等警句。

  第八条:施工现场周围用彩板瓦或砖墙进行密封,一定要牢固,预防坍塌。正立面设'两图一表'

  第九条:施工现场内设置橱窗,内容包括:项目部管理人员组成、工程概况表,安全知识挂图、安全须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等相关的内容。

  第十条:塔机超过30m高时项部和两端白天用红旗,认间用红色灯做为高度警告标志,塔机正面是悬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标语,白底红字。

  第十一条;架体上应悬挂'以人为本、注意安全','安全生产、预防为主'等相关警句。

  第十二条:下列部位必须设置安全标志:通道口设置'安全通道',高处作业处设置'当心落物伤人',总配电箱、分电箱、电闸箱门应设置'危险有电',机械防护棚处设置'小心机械伤人',木工操作棚处设置'小心扎脚',易燃易爆物品处应设置'当心中毒',基坑边缘处应设置'小心地坍塌',其它危险源部位根据危险应设置相应的安全标志。

  第十三条:安全标志应统一使用《安全标志》gb2894-1996《安全色》gb2893-20xx,《安全标志使用细则》gb16179-1996。

  第十四条:项目部根据不同工程特点及需要品种,数量提出作使用计划,报公司经理审批后,统一组织购买,供货单位;承德市三定商行,所需费用由安全防护措施费中列支。

  第十五条:项目部必须按规定和要求配备安全标志,正确悬挂,如不按规定和要求配备和悬挂时,经公司检查发现,扣罚项目经理,和现场专兼职安全员50-200元罚款。

  第十六条;项目部提出计划后,如公司不进行落实,扣罚公司有关责任人100-200元罚款。

  第十七条:施工现场由项目经理及安全员负责全面落实。

  第十八条:公司由安全部负责监督检查和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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