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殖场管理制度

时间:2025-03-08 10:17:13 制度 我要投稿

(热门)养殖场管理制度15篇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需要使用制度的场合越来越多,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这些规则蕴含着社会的价值,其运行表彰着一个社会的秩序。拟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养殖场管理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热门)养殖场管理制度15篇

养殖场管理制度1

  长有养殖场档案管理制度

  为规范养殖场档案管理,增强养殖场档案的实用性、有效性和可追溯性,特制定本制度。

  一、归档范围

  养殖场的规划、年度计划;生产统计资料;财务审计、会计档案;人事档案;会议记录、决定、通知;协议合同、项目方案等具有参考价值的文件资料。

  二、档案管理员的职责:

  保证养殖场的原始资料及单据齐全完整、安全保密和使用方便。

  三、资料的收集与整理

  1.养殖场的归档资料实行“日清月结”、“季度归档”及“年度归档”制度。

  2.在档案资料归档期,由档案管理员分别向各主管部门收集应该归档的原始资料。各主管部门经理应积极配合与支持。

  3.专用的收、发文件资料,按文件的密级确定是否归档。凡机密以上级的文件必须把原件放入档案室。

  四、资料的分类与归档

  1.档案资料的分类依据计划类、生产统计类、财务类、人事类、决定通知类、协议合同类等进行分类。

  2.档案资料的归档每嫉妒一次,每年度进行系统整理。属于平时立卷归档的不在此规定范围内。

  五、档案的借阅

  1.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监、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借阅非密级档案可直接通过档案管理员办理借阅手续。

  2.因工作需要,公司的其他人员需借阅非密级档案时,由部门经理办理《借阅档案申请表》送总经理办公室主任核批。

  3.档案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个级别,绝密级档案禁止调阅,机密级档案只能在档案室阅览,不准外借;秘密级档案经审批可以借阅,但借阅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秘密级档案的'借阅必须由总经理或分管副总经理批准。总经理因公外出时可委托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审批,具体按委托书的内容执行。

  4.档案借阅者必须做到:

  ①爱护档案,保持整洁,严禁涂改。

  ②注意安全保密,严禁擅自翻印、抄录、转借、遗失。

  八、档案的销毁

  1.养殖场任何个人或部门非经允许不得销毁档案资料。

  2.当某些档案到了销毁期时,由档案管理员填写《公司档案资料销毁审批表》交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审核经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3.凡属于密级的档案资料必须由总经理批准方可销毁;一般的档案资料,由总经理办公室主任批准后方可销毁。

  4.经批准销毁的档案,档案管理员须认真核对,将批准的《档案资料销毁审批表》和将要销毁的档案资料做好登记并归档。登记表永久保存。

  5.在销毁档案资料时,必须由总经理或分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办公室主任指定专人监督销毁。

养殖场管理制度2

  一、规模养殖场(小区)的建设和生产管理应严格遵守动物防疫法律法规等,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防止动物疫病发生,提高养殖效益。

  二、新建、扩建、改建规模养殖场(小区)的工程布局设计图纸,应经当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进行动物防疫条件审核同意后,办理有关建设审批手续,项目竣工后,报经原批准的动物防疫监督机构验收合格,颁发《动物防疫合格证》后,方可投产使用。

  三、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的动物防疫条件要求

  (一)场址应选择地势高燥、平坦、背风、向阳,水源充足、水质良好,排水方便、无污染,用电方便的`地方,距铁路,公路交通干线不少于1千米;距一般道路不少于500米;距其他动物饲养场(小区)、屠宰场(厂、点)、牲畜交易市场、垃圾和污水处理场所等不少于2千米以上;距居民区,工厂、学校和其他公共场所不少于3千米,并应位于居民区及公共建筑群常年主导风向的下风处。

  (二)场(小区)内生活管理区,生产区(饲养区),隔离区应用围墙、林带、栅栏或弱电网等相互隔离分开,布局合理,生活管理区应位于场区全年主导风向的上风处或侧风处,且应在紧邻场区大门内侧集中布置.隔离区主要布置兽医室,隔离舍和养殖场废弃物的处理设施,应位于场区全年主导风向的下风处和场区地势最低处,且与生产区有专有通道相通,与场外有专用大门相通。场(小区)内道路、运动场应平坦、坚硬,无积水,便于清洗,消毒。

  (三)生产区内根据功能不同,将生产区划分为若干个单元或小区,单元之间应有防疫隔离设施。

  (四)生产区内的饲养房(舍)应选择坐北朝南方向,坚固耐用,宽敞明亮,采光、通风、排气良好,供水,排水畅通,每栋饲养房(舍)间距10米以上。

  (五)场区、生产区大门口均要设置供出入车辆消毒的宽同大门、长6米、深0.5米的水泥结构消毒池,同时要设置供出入人员更衣淋浴,消毒的更衣消毒室和值班室,每个单元门口、每栋饲养房(舍)门口、兽医室及病畜(禽)隔离区门口、挤奶站门口等均要设置宽同门口、长1.5米的消毒池或设置消毒盆。

  (六)生产区内道路应分污道、净道,并不重叠和交叉。

  (七)兽医室应设置小型化验室,配备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专职兽医人员、必须的检验消毒仪嚣设备和防治、化验、消毒等药品。

  四、规模养殖场(小区)动物防疫要求

  规模养殖场(小区)应以规模养殖场(小区)法人为动物防疫工作主要责任人,认真组织做好各项动物防疫制度的落实工作。

  (一)隔离制度

  1、商品畜(禽)实行全进全出或实行分单元全进全出制饲养管理。每批畜(禽)出栏后.圈舍应空置2周以上,并进行彻底清洗、消毒,杀灭病原,防止连续感染和交叉感染。

  2、谢绝无关人员进入生产区。本场工作人员,确因工作需要必须进入的人员、车辆,应进行严格的消毒。

  3、饲养人员不得随意窜舍,不得相互使用其他圈舍的用具及设备。

  4、生产区内禁养其他动物.严禁携带与饲养畜(禽)有关的动物、动物产品进入生产区。严禁从与饲养的畜(禽)有关的疫区购买草料。

  5、坚持自繁自养,必须引进时,应从非疫区,取得《动物防疫合格证》的种畜(禽)场或繁育场引进经检疫合格的畜(禽)。畜(禽)引进后,应在隔离舍隔离观察2周以上,健康者方可进入健康舍饲养。

  6、患病畜(禽)应及时送隔离舍,进行隔离诊治或处理。

  7、严禁场内兽医人员在场外兼职,严禁场外兽医进入生产区诊治疾病:确因需要必须从场外请进兽医的,进入生产区前应更换服装鞋帽,进行严格消毒后,方可进入生产区。

养殖场管理制度3

  动物养殖场消毒制度

  一、要严格按照消毒规程进行定期消毒。

  二、要至少备有两种以上消毒药物,不同品种的消毒药物应交替使用。

  三、养殖场(小区)正门要设有消毒池或铺垫浸有消毒药的草垫。进出车辆、人员等要进行消毒。消毒池每周至少更换两次池水、池药,以保持有效浓度。

  四、生活区(办公室、宿舍、食堂及其周围环境等)每天清扫一次,每月用消毒药喷洒消毒一次。

  五、更衣室每天消毒一次,采用紫外线照射法;工作服每周消毒一次,采用药物浸泡法。

  六、生产区:圈舍每天至少消毒一次,每周用消毒药喷洒消毒一次;运动场地每周清理一次,每两周用消毒药喷洒消毒一次;清理的垫料、粪便进行堆积发酵处理。

  七、售畜(禽)周转区:周转圈舍、出售畜(禽)台、磅秤及其周围环境,每售一批畜禽后清扫消毒一次。

  八、进入生产区的'人员必须穿经消毒过的工作服、戴工作帽,脚踏消毒池消毒,手洗消毒盆消毒。

  动物养殖场无害化处理制度

  一、规模养殖场(小区)应具备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对养殖过程中病死动物及其排泄物、污染物进行无害化处理。

  二、对病死动物的处理要严格遵循“四不准一处理”的原则,既:不准宰杀,不准销售,不准食用,不准转运,全部进行无害化处理。

  三、病死或死因不明动物的无害化处理工作应当在当地动物防疫站的监督下进行。

  四、无害化处理应严格按照《病死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进行,以焚烧、掩埋、化制、消毒和发酵处理方式为主。

  五、建立无害化处理档案,对无害化处理情况做详细记载。

  六、无害化处理措施以尽量减少损失,保护环境,不污染空气、土壤和水源为原则。

  七、采取掩埋的方式进行无害化处理时,掩埋场应远离居民区、水源、泄洪区和交通要道。对污染的饲料、排泄物等物品,也应喷洒消毒药后与尸体共同深埋。

  八、采用焚烧的方式进行无害化处理时,应符合环境要求。

养殖场管理制度4

  养殖场生产管理制度

  1、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建设和布局,确保符合动物防疫要求。

  2、有与其饲养规模相适应的生产场所和配套的生产设施。

  3、设置专职防治人员或为其服务的畜牧兽医技术人员,其技术人员要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

  4、饲养人员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健康标准,按照防疫要求做好个人卫生和消毒工作,并接受专业知识的教育。患有人蓄共患传染病人员不得直接从事畜禽养殖场的畜禽饲养。

  5、种畜禽繁殖,要达到国家和省规定的健康合格标准。

  6、根据畜禽不同生长时期和生理阶段,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畜禽养殖技术规程的标准和要求进行饲养。

  7、建立涉及养殖全过程的养殖档案,确保畜禽产品质量的.可追溯性。畜禽养殖档案包括畜禽繁殖、饲料配方、畜禽免疫、疾病诊疗、兽药使用、粪便处理、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畜禽销售等档案和记录。畜禽养殖档案应当真实、完整、及时,不得伪造,并至少保留两年。

  8、按照国家强制免疫规定,配合实施强制免疫,并对免疫过的畜禽佩戴动物免疫标识。

  9、在专职兽医指导下真确使用兽药,实行用药安全记录。按规定实行宰前停药。不用假药、劣兽药和其他禁止使用的兽药。

  10、发生动物疫情或疑似疫情时,及时向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报告,不得瞒报、谎报或阻碍他人报告动物疫情。发生人畜共患传染病时,服从卫生部门实行的防治措施,配合卫生部门及时对有关密切触着进行医学观察。发生一类动物疫病时,属疫区或者受威胁区内的养殖场根据疫病种类及时做好隔离、消毒等工作,服从市政府依法采取的封锁、隔离、扑杀、销毁、消毒、紧急免疫接种等强制性控制、扑灭措施。

  11、按照国家规定的处理规程,对病、死畜禽进行无害化处理。

  12、排放污染物应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排放标准。设置符合环保要求的畜禽粪便的堆放场所,实行无害化处理,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畜禽粪便的散落、溢流,不得任意向水体或者其他环境直接排放畜禽粪便、沼液、沼渣或者污水等。积极实施畜禽粪便生态还田、生产沼气、有机肥料等工作。

  13、出售畜禽时要向市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或当地镇畜牧兽医站提前报检,取得有效的检疫证明后方可出售。禁止出售未经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畜禽。出售的畜禽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药物残留标准,禁止出售药物残留超过国家标准的畜禽。按照国家要求收购和出售鲜乳等动物产品,并认真做好记录。

  养殖场兽药和生物制品管理制度

  1、建立完整的兽苗(疫苗)购进记录。记录内容包括。药品的品名、剂量、规格、有效期、生产厂商、供货单位、购进数量、购货日期。

  2、兽苗(疫苗)的质量验收:包括药品外观性质检查、药品内外包装及标识的检查,主要内容有:品名、规格、主要成分、批准文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等。

  3、搬运、装卸兽苗(疫苗)时应轻放轻拿、严格按照兽苗(疫苗)外包装标志要求堆放和采取措施。

  4、兽苗(疫苗)仓库转仓专用,专人专管。在仓库内不得堆放其他杂物,特别是易燃易爆物品。地面保持整洁,非相关人员不得进入。

  5、兽苗(疫苗)出库应进行准确记录,详细填写品种。剂型、规格、数量、使用日期、使用人员、何处使用,需在技术人员指导下使用,严格遵守停药期。

  6、不向无兽苗(疫苗)经营许可证的销售单位购买动物用兽苗(疫苗),用药标签和说明书符合农业部规定。不得购进禁用兽苗(疫苗)、无批准文号、无成分的兽苗(疫苗)。不得购进原料药、无中文标识进口兽苗(疫苗)。

  7、疫苗存放要设有冰箱,其冷藏室内有温度计,并有每天的温度记录,按照要求保存和使用。

  养殖场动物防疫卫生制度

  1、生产区和生活区严格分离,净道和污道分离。

  2、建立符合动物防疫要求的隔离设施,并确保能正常使用。

  3、有符合环保要求的污水、粪便处理设施;内外环境卫生整洁。

  4、养殖场大门口及生产区入口处设有符合防疫要求的消毒池,并经常更滑消毒池内的消毒液,保持有效浓度。生产区入口处有更衣室,并配备足量有效的紫外线灯。

  5、外来人员及车辆必须经过严格消毒方可进入厂区。

  6、生产人员需要更换工作服、消毒后方可进舍工作,严谨串岗。工作服要定期清洗、消毒。

  7、养殖场不得饲养与本厂无关的其他动物,工作人员不得外购动物及其产品进入厂区,专职兽医不得对外诊疗。

  8、坚持自繁自养,引进畜种前按规定进行报批,确保引进畜种种合格。引入后隔离饲养30天,确认健康无病后,才能进入畜群混养。

  9、养殖商品畜禽的实行“全进全出”制,每批畜禽调出后要进行冲洗、消毒,至少每圈一周。

  10、养殖场环境及用具需用高效、低毒、广谱的药物定期消毒,畜舍要保持通风,坚持每日打扫舍内卫生,保持料槽、水槽干净。

  11、禁止饲喂发霉、变质及不清洁的饲料和动物副产品。

  12、根据畜禽发病情况,选择适当药物进行疫病防治。

  13、定期驱虫,搞好灭鼠、灭蚊蝇及吸血昆虫等工作。

  养殖场消毒制度

  1、根据生产实际,制度消毒计划和程序,确定消毒剂种类及其使用浓度、方法,明确消毒工作的管理者和执行人,落实消毒工作责任。

  2、做好日常消毒,定期对圈舍、道路,环境进行消毒,必要时带畜(禽)消毒,定期向消毒池内投放消毒剂,保持有效浓度,做好临产前房、产栏及临产畜的消毒,同时要严格诊疗器械的消毒器械的消毒工作。

  3、强化临时消毒,在出现个别畜(禽)发生一般性疫疾病或突然死亡时,应立即对所在圈舍进行局部强化消毒,包括对发病或死亡的畜(禽)的消毒剂无害化处理。

  4、加强终末消毒。全进全出制生产方式,在畜(禽)出栏后,应对全场或空舍得单元,饲养用具等进行进行全方位的彻底清洗和消毒,或在周围地区发生国家规定的一、二类疾病流行初期,或在本场发生国家规定的一、二类疾病流行平息后,解除封锁前均匀对全场进行彻底清洗和消毒。

  5、严格消毒程序。一般应按下列顺序进行。清扫、高压水冲洗、喷洒消毒剂、清洗、熏蒸消毒或干燥(或火焰)消毒、喷洒消毒剂、转入畜(禽)。

  6、加强环境卫生整治,消灭老鼠,割除杂草、填干水坑,以防蚊、蝇孳生,消灭疾病传播媒介。

  养殖场疫情处理制度

  1、当发生疑似传染病,应及时隔离病动物,并立即向市动物防疫机构或当地镇畜牧兽医站报告。

  2、确诊为一般动物疫病时,应在市动物防疫机构或当地镇畜牧兽医站指导下,采取隔离,治疗、免疫防御、消毒、无害化处理等综合防治措施,及时控制和扑灭疫情。

  3、确诊为重大动物疫病,应配合市政府按国家有关规定,采取强制措施,迅速控制,扑灭疫情。

养殖场管理制度5

  为了规范养殖场的工作秩序,节约成本,提高效益,实施科学、规范、制度化管理,明确员工权力与职责,特制定本制度,请遵照执行。

  一、职责规范

  (一)场长

  1、负责养殖场全面工作,合理安排各岗位员工,有效地组织与管理生产。

  2 、负责监督执行养殖场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管理规范

  3、致力于增产节约,努力提高牧场经济效益。

  4 、安全生产、杜绝隐患。

  (二)技术员

  1 、参与牛场全面生产技术管理,熟知牛场管理各环节的技术规范。

  2 、负责各群牛的饲养管理,参考季节等变化,合理、及时地调整饲养方案、饲料配给。

  3、负责各种饲料的质量检测与控制。

  4、熟悉牛场所有设备操作规程,并指导和监督操作人员正确使用。

  5、熟悉各类疾病的`预防知识,根据情况进行疾病的预防。

  (三)兽医

  1 、负责牛群卫生保健、疾病监控与治疗、贯彻执行防疫制度。

  2 、认真细致地进行疾病诊治,做好病情及处方记录,特殊病例要单独建病历。

  3 、针对卫生防疫问题,要及时发现并提出合理化建议。配合畜牧技术人员,共同搞好饲养管理,贯彻“以防为主,防重于治”的方针。

  (四)饲料工

  1 、严格按照饲料配方配合精饲料。饲料原料、成品料要按照不同品种分别摆放整齐,便于搬运和清点。

  2、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各类饲料机械,确保安全生产。

  3、运送或加工饲料时,注意检出异物和发霉变质的饲料。

  4 、每月汇总各类饲料进出库情况,配合财务人员清点库存。

  (五)饲养员

  1、保证肉牛充足的饮水供应;经常刷试饮水槽,保持饮水清洁。

  2、保证喂足技术员安排的饲料给量,应先粗后精、以精带粗勤填少给、不堆槽、不空槽,不浪费饲料;饲喂时注意拣出饲料中的异物,不喂发霉变质、冰冻饲料。保证夜班饲草数量充足;饲料品种有改变时,应逐渐增加给量,一般在一周内达到正常给量。不可突然大量改变饲料品种。

  3、牛粪、杂物要及时清理干净。牛舍、运动场保持干燥、清洁卫生,夏不存水、冬不结冰。上下槽不急赶。根据季节定期刷试牛体。

  4、熟悉每头牛的基本情况,注意观察牛群采食、粪便等情况,发现异常及时向兽医反映。

  5、配合技术人员做好检疫、医疗、配种、消毒等工作。

  (六)核算员(兼保管员)

  1 、严格执行场内财务制度。

  2、进出物资要严格检查质量、数量,各项记录及时完整,各种报表要及时准确。

  3、妥善保管和调用物资,先进先出,避免霉坏、变质及非正常损耗。注意防火、防盗。

  4、如实记录各类饲料的进出库及饲喂情况,及时核算奶牛饲料成本。

  5、每月底根据物资消耗量适当库存,按实际需要做好下月的采购计划。

  (七)电工、维修工

  1 、严格按操作规程安全操作,不违章作业。

  2 、及时处理各种紧急故障,如停水、停电。

  3 、除工作时间外,因场内紧急工作需要应随叫随到。

  4 、定时检修维护各种机械设备,保持设备完好性,不能耽误正常生产,不能跑、冒、滴、漏。

养殖场管理制度6

  为了养殖场的工作秩序,节约和降低成本,提高效益,实施科学、规范、制度化管理,明确员工权力与职责,特制定本制度,请遵照执行。

  个人负责制

  养殖场在公司领导与管理指导下,负责具体工作的实施,实行个人负责制,赋予一定的权力,承担相应的责任,权责统一。

  1、养殖场人员实行个人负责制,赋予权力,承担责任。

  2、养殖场主管负责场部对全体员工和日常事务的管理,对公司负责,及时汇报养殖场情况。

  3、各岗位员工坚守岗位职责,做好本质工作,不得擅自离岗。

  4、做好养殖场的安全防盗措施和工作。

  5、晚上轮班,看护好场部的牲畜和其他物品。

  6、做好每日考勤登记,不得作假或叫同事帮填写。

  7、分工与协作统一,在一个合作团队下,开展各自的工作。

  8、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监督员的职责

  1、遵守检验检疫有关法律和规定,诚实守信,忠实履行职责。

  2、负责养殖场生产、卫生防疫、药物、饲料等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

  3、负责对养殖用药品、饲料的采购的审核以及技术员开具的处方单进行审核符合要求方可签字发药。

  4、监管养殖场药物的使用,确保不使用禁用药,并严格遵守停药期。

  5、应积极配合检验检疫人员和公司实施日常监管和抽样。

  6、如实填写各项记录,保证各项记录符合公司和其他管理和检验检疫机构的要求。

  7、监督员必须持证上岗。

  8、发现重要疫病和事项,及时报告公司和检验检疫部门。

  技术员的'职责

  1、技术员负责病虫防治、监督员负责药品发放和疫情汇报。

  2、依各个季节不同病害,采取本场实际情况采取主动积极的措施进行防护。

  3、技术员应根据病虫害发生情况开出当日处方用药,监督员根据当日处方用药与配药一起准备药品,监督员应准备好药品交付当日班长,并按当日处方使用方法和剂量全程监督施药。

  4、技术员应每日观察害虫发生情况,对病虫害应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治疗。对异常牲畜要进行镜检以确定病虫害,遇到无法确定的情况应当日汇报给公司,公司请权威部门予以确定,并把确定的情况及时告诉技术员。

  5、如发生重要疫病及重要事项时,应及时做好隔离措施。

  6、监督员应监督技术员的病虫害发现情况,同时应将重要疫病及重要事项报告公司及检验检疫局部门。

  采购员管理制度

  1、采购员采购药品物品,必须哟地方签字,采购单要上交一份到公司财务办公室存档备案。

  2、合理科学管理备用金,不能拿备用金做其他用途使用,更不能拿去做私人事情。

  3、采购药品、物品及时入库,办好相关手续。

  4、采购员的差旅费报销规定:(1)乘车费、业务洽谈费全额报销(皆不包括打的和马仔费);(2)餐费标准:县城及县辖区各乡镇为5元/餐(人);区、市等较发达城市10元/餐(人);(3)住宿标准:县城及县辖区各乡镇为20元/晚(人);区、市等较发达城市35元/晚(人)。

  料管理制度

  1、饲料需来自无农药全生态的农家生产的玉米、水稻、黄豆等

  2、饲料中不得添加国家禁止使用的药物或添加剂。

  3、饲料进仓应由采购人员与仓库管理员当面交接,并填写入库单,仓管员还必须清点进仓饲料数量及质量。

  4、仓管员应保持有仓库的卫生。库内禁止放置任何药品和有害物质,饲料必须隔墙离地分品种存放。

  5、建立饲料进出仓库记录,详细记录每天进出仓情况。

  6、饲料调配应由技术员根据实际情况配制和投量。

  7、调配间、搅拌机及用具应保持清洁,做到不定时的消毒,调配间禁止放置有害物品。养殖用具管理制度

  为保障养殖顺利进行,安全生产,特建立如下管理制度,希望全体养殖人员遵守执行。

  1、不准喝酒、不准打架斗殴、不准拉帮结派,一经发现,严肃处理,直至开除。

  2、吸烟应远离易燃物品,同时不影响工作,不影响环境卫生。

  3、服从领导指挥,认真完成本职工作。

  4、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及时解决。对每位员工提出的好建议进行鼓励并奖励。

  5、保持养殖场环境卫生,不许将生活垃圾乱扔,应采取措施,生活垃圾要选好地址统一堆放,定期销毁。

  6、保持水槽,食槽,牲畜舍清洁,工具摆放有序。

  7、养殖场物品实行个人负责制,注意保管、保养,丢失按价赔偿。如因丢失影响生产,另行处罚。

  8、实行请假销假制度。有事提前请假,以便调整安排,以不耽误生产为原则。

  全体员工应团结配合,扎实工作,以场为家,以场为荣。

  卫生防疫管理制度

  1、生活区的垃圾具备防护措施,及时清理,保持清洁。

  2、养殖用具每天清洗一次,保持干净。

  3、外来人员不得随时进入养殖区。

  4、发现局部发生疫病时,养殖用具食料槽,饮水槽专用,并进行消毒,做好发病食料槽,饮水槽的有效隔离。

  5、病、死牲畜当天烧毁或深埋,用过的药品外包装等统一放置并定期销毁。

  6、购进的种牲畜经过检疫,防止病原体传入。

  7、定期对养殖场进行消毒和疾病防疫药品投放。

  药物管理制度

  1、建立完整的药品购进记录。记录内容包括:药品的品名、剂量、规格、有效期、生产厂商、供货单位、购进数量、购货日期。

  2、药品的质量验收:包括药品外观性质检查、药品内外包装及标识的检查,主要内容有:品名、规格、主要成分、批准文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等。

  3、搬运、装卸药品时应轻拿轻放、严格按照药品外包装标志要求堆放和采取措施。

  4、药品仓库专仓专用、专人专管。在仓库内不得堆放其他杂物,特别是易燃易爆物品。药品按剂量或用途及储存要求分类存放,陈列药品的货柜或厨子应保持清洁和干燥。地面必须保持整洁,非相关人员不得进入。

  5、药品出库应开《药品领用记录》,详细填写品种、剂型、规格、数量、使用日期、使用人员、何处使用,需在技术员指导下使用,并做好记录,严格遵守停药期。

  6、不向无药品经营许可证的销售单位购牲畜用药物,用药标签和说明书符合农业部规定的要求,不购进禁用药、无批准文号、无成分的药品。

  7、用药施行处方管理制度,处方内容包括:用药名称、剂量、使用方法、使用频率、用药目的,处方需经过监督员签字审核,确保不使用禁用药和不明成分的药物,领药者凭用药处方领药使用。

  有毒有害物质防护措施

  1、日常重视四周卫生,及时把死、病清除到无害化处理场所深埋,及时隔离、防护清除生活垃圾。

  2、严格执行专人管理、专库存放制度,制定完整进仓和领用记录,记录需用相关人员签名。

  3、值班人员遵守相关守则、制度,防止外来人员投毒、投害。

  4、下列有毒有害物质禁止进入养殖场,汞、甲基汞、砷、无机砷、铅、镉、铜、硒、氟、组胺、甲醛、六六六、滴滴涕、麻痹性贝类毒素、腹泻性药物。

  奖惩制度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将得到一定的奖励

  1、对养殖场的疾病防治得力,挽救养殖场重大损失的;

  2、进行自主创新,节约成本,成效显著的;

  3、进行立体综合养殖,效益明显的;

  4、管理措施有力,使养殖场连续18个月没有发生事故的,等等。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受到一定的惩罚

  1、弄虚作假的,如考勤、采购作假的;

  2、经常迟到早退的(一个月累计≥3次);

  3、无故旷工的(一个月累计≥18小时);

  4、打架斗殴的,情节严重的交司法处理;

  5、监守自盗或与他人合伙,使公司养殖场经受损失的,严重的交司法处置;

  6、私自宰杀养殖场牲畜,照价赔偿,并追究法律责任;

  7、出现养殖场无人看管时间超过35分钟的情况的等等。

  上述具体奖惩规定另行订立。

养殖场管理制度7

  1、具体目标。水产品药物残留监测合格率提高2个百分点,杜绝在水产苗种繁育和养殖生产过程中违法使用硝基呋喃类、孔雀石绿等违禁药物行为,对监督抽查发现的阳性样品生产单位执法查处率达到100%。

  2、主要任务。一是开展水产苗种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规范苗种生产行为。二是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执法,加强水产品产地监管,严厉查处水产养殖过程中特别是苗种生产阶段违法使用禁用药物和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行为,未依法建立生产记录、用药记录和销售记录的.行为,使用限用药物未遵守休药期制度售卖产品的行为。三是开展水产品药残监督抽查,加强产地准出管理。四是对养殖基地的标准化生产情况进行检查。

  3、整治重点。重点产品:硝基呋喃类、孔雀石绿、氯霉素等重点违禁药物,鱼类、虾蟹类等重点出口和国内市场大宗水产品;重点单位:水产苗种生产企业,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无公害养殖基地、出口基地和标准化养殖示范区(场);重点区域:渔业主产区重点市县。

养殖场管理制度8

  一、自觉遵守《动物防疫法》、《畜牧法》、《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坚持“预防卫主,防治结合,防重于治”原则,预防动物疫病发生,提高养殖效益。

  二、养殖场(小区)配备与养殖场规模相适应的畜牧兽医技术人员,建设符合动物防疫条件并依法申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三、养殖场(小区)法人为动物防疫工作主要责任人,负责组织落实动物防疫各项制度,定期做好场内环境清洁、消毒、灭鼠、灭蝇等工作,履行动物疫病综合防控职责。

  四、提倡自繁自养,商品畜禽实行全进全出或分单元全进全出制饲养管理。

  五、实行封闭性管理,生产区内禁养其它动物。定期对生产区、栏舍、用具等进行严格消毒。禁止无关人员、动物、车辆随意进出,对进出人员、车辆要严格消毒。

  六、严格按规定做好强制免疫、消毒、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检疫、调运备案、隔离观察、疫情报告、疫苗使用管理、疫病监测等防控工作。

  七、严格按规定建立和规范填写防疫档案、免疫证(卡),加施畜禽标识。各类档案记录应真实、完整、整洁并有相关人员签名。养殖档案和防疫档案保存时间:商品猪、禽为2年,牛为20年,羊为,种畜禽长期保存。

  八、接受主管部门、动物卫生监督及动物疫控机构的依法监管和抽样监测。

  动物免疫制度

  一、严格执行政府强制免疫计划和实施方案,严格按规定做好强制免疫疫病及其它疫病的.免疫工作,确保免疫密度和质量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二、遵守国家关于生物安全管理规定,使用来自于合法渠道的合格疫苗产品。

  三、严格按规定和疫苗说明书分类保管、储藏、规范管理疫苗。失效、废弃或残余疫苗以及使用过的疫苗瓶一律按规定无害化处理,不乱丢弃疫苗及疫苗包装物。

  四、落实养殖场(小区)按程序自主实行免疫制度,按需领用国家免费强制免疫疫苗。领用前,应向当地乡镇(街道)畜牧兽医站报告畜禽种类、饲养规模、疫苗品种及用量等,经审核后方能领用疫苗。

  五、严格按免疫操作规程、免疫程序实施免疫,正确免疫途径、部位、剂量等,确保有效性。认真做好免疫各环节的消毒工作,防止带毒或交叉感染。

  六、按照国家关于畜禽标识管理的规定,在应当加施标识畜禽的指定部位加施标识。

  七、定期对主要病种进行免疫抗体监测,落实补免措施,确保防疫质量。

  八、按规定做好免疫记录,填写免疫证(卡)。

  九、接受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监管。

  消毒制度

  一、合理选择消毒方法、消毒剂,科学制定消毒计划和程序,严格按照消毒规程实施消毒,并做好人员防护。

  二、生产区出入口设与门同宽,长至少4米,深0.3米以上的消毒池,各养殖栋舍出入口设置消毒池或者消毒垫。适时更换池(垫)水、池(垫)药,保持有效药液容量和浓度。

  三、生产区入口处设置更衣消毒室。所有人员必须经更衣、对手消毒,经过消毒池和消毒室后才能进入生产区。工作服、胶鞋等要专人使用并定期清洗消毒,不得带出。

  四、进入生产区车辆必须彻底消毒,同时应对随车人员、物品进行严格消毒。

  五、定期或适时对圈舍、场地、用具及周围环境(包括污水池、排粪沟、下水道出口等)进行清扫、冲洗和消毒,必要时带畜禽消毒,保持清洁卫生。同时要做好饲用器具、诊疗器械等的消毒工作。

  六、畜禽周转舍、台、磅称及周围环境每售一批畜禽后大消毒一次。圈舍空置1周后方可再饲养。

  七、畜禽发生一般性疫病或突然死亡时,应立即对所在圈舍进行局部强化消毒,规范死亡畜禽的消毒及无害化处理。

  八、所有生产资料进入生产区都必须严格执行消毒制度。

  九、按规定做好本场(小区)消毒记录。

养殖场管理制度9

  关键词:规模化养殖场;动物卫生;监督管理;策略

  当前社会经济发展形势下,养殖场的数量不断增加,规模也越来越大,为了真正实现规模化养殖的社会化管理水平,应当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动物卫生监督科学化管理,确保畜牧产品质量满足畜牧行业发展标准,促进畜牧经济的稳定持续发展。

  1 规模化养殖场动物卫生监督管理现状

  部分养殖场主要存在问题,一是因地制宜而建的,办公区、生活区和生产区混为一体,生产区未设动物疫病隔离观察治疗区,内部设施设备因陋就简,很容易导致动物疫病的传播、扩散;二是动物防疫制度不够健全,防疫措施落实较差,动物防疫效果也不够理想;三是养殖场出入口和各圈舍未设立消毒设施,达不到消毒防疫的目的;四是多数户主没有考虑隔离圈舍和粪便无害化处理等辅助设施的建设。

  就动物免疫注射情况来看,一是免疫程序较为混乱,有的使用单苗,有的使用联苗。二是动物免疫用疫(菌)苗来源复杂。多少规模养殖场防疫所用疫(菌)苗自己通过不同渠道购买,仅有少部分养殖业主向动物防疫主管部门申购。

  2 规模化养殖场动物卫生监督管理的有效策略

  2.1 强化规模化养殖场动物卫生监督管理水平

  2.1.1 建立科学的畜禽保健用药管理制度

  在规模化养殖场动物卫生监督管理过程中,为增强动物机体免疫能力,应当选取有益于畜禽健康的日常保健药物,调节畜禽的身体机能,并配备先进的'兽医诊疗设备及相配套的畜禽治疗及保健药品,结合养殖场规模化发展的疫病管理标准,积极制定合理用药规程,开展科学合理的畜禽治疗及保健操作,切实保证规模化养殖场畜禽用药管理的有效性。

  2.1.2 建立规范的消毒程序

  在规模化养殖场动物卫生监督管理过程中,为全面提高卫生管理水平,养殖场应当积极建立健全规模养殖场的消毒设施和设备,包括消毒间、消毒池等,规范养殖场消毒管理标准,并配备与养殖场畜禽生长需求相符合的消毒药物,严格按照相关管理标准实施消毒操作,控制好养殖场的动物卫生,促进规模化养殖场动物卫生监督管理目标的实现。

  2.1.3 选取科学合理的免疫程序和管理措施

  规模化养殖场动物卫生监督管理的顺利高效开展,应当依据国家对重大疫病的管理标准出发,结合养殖场自身发展实际以及动物疫病的疫源状况等,开展系统化分析,进而规范免疫程序,并选取科学合理的动物卫生监督管理措施,严格按照国家对动物重大疫病的墙纸管理标准,积极开展规模化养殖场的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工作,全面提高动物卫生监督管理效果,降低规模化养殖场疫病的发生几率,为规模化养殖场的稳定持续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2.2 建立健全规模化养殖场的生产监督管理制度

  2.2.1 建立动物卫生防疫监督机制

  为进一步提高规模化养殖场动物卫生监督管理效率,养殖场应当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积极建立动物卫生防疫监督机制,并制定与其相配套的管理措施,通过机制与措施的相辅相成,密切配合,切实提高规模化养殖场的动物卫生监督管理效果。与此同时,应当逐步建立健全动物卫生监督管理责任制和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并以目标考核的方式促进制度落实,提高动物卫生监督管理过程中各项职责的落实到位,最大程度上防范动物疫情的发生和扩散,一旦出现由于职责履行不到位或者监督措施不合适而导致动物疫情发生、蔓延或非法使用添加剂而影响动物健康的情况,应当严格依照规模化养殖场的动物卫生防疫监督管理机制追求其责任,以促进规模化养殖场生产监督管理水平的有效提升。

  2.2.2 维护规模化养殖场管理秩序

  为切实提高规模化养殖场动物卫生监督管理效率,应当在严格遵照动物卫生防疫监督机制的基础上,定期对养殖场进行消毒灭源、常年免疫和无害化处理等综合性的防控措施,为动物建立免疫档案,充分做好规模化养殖场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工作。在此基础上应当积极完善养殖场动物防疫条件,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积极落实养殖场动物调进调出行为,加强规模化养殖场的生产经营活动的规范性,促进规模化养殖场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饲料、兽药及添加剂的管理,依法查处违禁使用兽药、饲料和添加剂等违法行为。

  2.2.3 明确具体监管内容,完善养殖环节巡查记录和管理

  在规模化养殖场动物卫生监督管理过程中,应当积极规范养殖场的各项养殖行为,推进标准化生产,建立并完善免疫、用药、消毒、无害化处理、生产管理等环节的台账,完善养殖档案,促进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在此基础上应当严格控制好规范化养殖场的引种工作,规范引种审批制度,为获得审批的坚决不允许引进动物,最大程度上控制疫源。规范化养殖场应当建立并完善强制免疫制度,加强动物免疫的科学化管理,对重大动物疫情实施可追溯管理,以提高动物卫生监督管理效率。应当充分做好养殖场动物养殖各环节的巡查工作,明确具体监管内容,对养殖过程中的各项情况进行及时准确的巡查记录,在准确把握规模化养殖场养殖过程基本情况后,对动物卫生各项情况进行归档,以提高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及决策的可靠性和高效性,促进规模养殖场向标准化、专业化发展。

  2.3 加强规模养殖场的普法教育,落实责任

  2.3.1 做好法律和法规宣传,提升责任意识

  提高《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重大疫情应急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在规模养殖中的责任意识,特别是引种审批、强制免疫、消毒灭源、无害化处理、环境检测、疫情监测、疫情报告等方面的责任意识。

  2.3.2 建立和完善法律法规告知制度

  向全县畜禽规模养殖场发送《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相关内容的“畜禽异地引种审批”、“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措施及规定”、“禁止使用瘦肉精等危害添加物”等告知书。利用媒体做好普法教育,使养殖业主熟悉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及政策,明确自身权利、责任和义务。

  2.3.3 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承诺制度

  按照“放心肉”工程建设有关要求,与各规模养殖场签订“依法经营和管理”、“动物重大疫病防控处置”、严禁使用瘦肉精等危害添加物等承诺书,并对规模养殖场防疫条件进行备案登记,定期进行记录更新。

  结束语

  规模化养殖场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应当在明确养殖场管理标准的基础上,规范养殖行为,建立健全免疫和监督管理措施,加强规模化养殖场监管,充分做好动物卫生监督重点工作,控制重大动物疫病的发生,降低养殖风险,促进规模化养殖场的标准化发展,全面提高规模化养殖场的经济效益。

养殖场管理制度10

  第一、饲料、饮水必须清洁卫生,各种技术指标需符合规定要求。可根据具体情况,按需要添加相应的保健及预防性药物。

  第二、养殖场区内每日定时打扫干净,一般可间隔1-2周进行1次临时消毒,春秋两季各安排1次定期彻底消毒。特殊情况(疫情威胁,暴发疾病,使用新舍,鸟舍空闲,孔雀转移,种蛋储备及孵化等)下,应及时进行消毒。

  第三、孔雀饲喂用具每次使用后及时清洗干净,晾干或利用阳光紫外线杀菌后使用,并间隔7-10天使用化学消毒药物集中定期消毒1次。

  第四、场内饲养管理人员和进入场区的车辆及各种器具应严格消毒。一般情况下,谢绝场外人员入场,对必须进场的非本场人员应进行全面的消毒(包括更换鞋、工作服和手、脚部的`消毒等),并禁止其和孔雀、饲料等直接接触。

  第五、根据场内外疫情情况、孔雀日龄大小及必要的血清学抗体检测结果,按时对孔雀进行疫苗免疫预防接种。经常观察鸟群的健康状态,对病鸟及时进行隔离治疗。

  第六、新引进的孔雀必须进行健康检查,隔离观察1个月以上无疾病者,方可进入养殖区。

  第七、购入种蛋、饲料及其他生产用品,应来源于非疫区,进场前要进行相应的处理和消毒。

  第八、杜绝野鸟、野犬等外来动物进场,积极消灭舍内外蝇、蚊,采取有效措施减少鼠害。

  第九、及时清除场内外粪便、垃圾和各种杂物,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第十、预防在病鸟转舍、死鸟剖检、鸟尸处理过程中污染环境。

  1、种蛋管理制度:包括种蛋采集、选择、贮存、记录、入孵的环境要求及孵化操作的规章制度等。

  2、育雏管理制度:包括育雏方式、育雏环境条件、育雏期日常饲养管理等制度。

  3、种鸟管理制度:包括种鸟日粮需要和饲养标准、给料时间、喂饲次数、投料的数量等饲养管理制度。

  4、生产管理制度:包括孔雀的选种、育种、按生产阶段的转(组)群,种鸟及产品的出售、淘汰处理计划等。

  第一、饲养管理人员的组织、分工、劳动定额及岗位教育和培训。

  第二、劳动人员生产职责及奖惩办法。

  第三、畜牧、兽医专业技术人员和其他人员的配置及管理责任。

  第四、养殖场年度计划的制定、执行和监督,本场发展远景规划的制定。

  第五、生产物资及设备的购入、日常管理及维修制度。

  其他制度还有科研、财务、内外交流等规定。

养殖场管理制度11

  动物养殖场养殖档案制度

  一、养殖场应当建立养殖档案,载明以下内容:

  1、生猪的品种、数量、繁殖记录、标识情况、来源和进出场日期;

  2、饲料、饲料添加剂等投入品和兽药的来源、名称、使用对象、时间和用量等有关情况;

  3、检疫、免疫、监测、消毒情况;

  4、生猪发病、诊疗、死亡和无害化处理情况;

  5、生猪养殖代码;

  二、饲养种猪应当建立个体养殖档案,注明标识编码、性别、出生日期、父系和母系品种类型,母本的标识编码等信息。

  三、生猪调运时应当在个体养殖档案上注明调出和调入地,个体养殖档案应当随同调运。

  四、养殖档案和防疫档案保存时间:商品猪2年,种猪长期保存。

  动物养殖场畜禽标识制度

  一、新出生仔猪,在出生后30天内加施畜禽标识;30天内离开饲养地的,在离开饲养地前加施畜禽标识。

  二、猪在左耳中部加施畜禽标识,从外地引进的生猪需要再次加施畜禽标识,在右耳中部加施。

  三、生猪的标识严重磨损、破损、脱落后,应当及时加施新的标识,并在养殖档案中记录新标识编码。

  四、没有加施畜禽标识的,不得运出养殖场。

  五、畜禽标识不得重复使用。

  动物养殖场物预防免疫接种制度

  一、准时准量免疫接种,做到头头免疫注射

  二、注射疫苗时,小猪一栏换一个针头,种猪一针筒疫苗换一个针头。病猪不能注射,病愈后及时补注。

  三、接种活菌苗前后1周停用各种抗菌素。

  四、发生过敏反应肌注肾上腺素;为预防过敏反应及加强免疫效果可在注射疫苗前饮水添加维力康等抗应激、免疫增效剂药物。

  五、各种疫苗要按要求进行保存,凡是过期、变质、失效的疫苗一律禁止使用。

  六、免疫接种必须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免疫程序》进行。

  七、免疫注射时,尽量不打飞针,严格按操作要求进行。

  八、做好免疫计划、免疫记录。

  动物养殖场产地检疫申报制度

  一、为有效防控动物疫病,维护公共卫生安全,动物养殖场的动物在离开养殖场前必须实行产地检疫申报。

  二、规模养殖场的动物在出场时应提前2天向当地镇农技服务中心申报检疫。

  三、申报检疫的.动物必须经强制免疫和佩戴动物标识后,方可申报。

  四、规模养殖场的动物经镇农技服务中心检疫人员检疫合格后方可出场。

  五、运输动物的车辆装载前和卸载后应清洗消毒,并取得动物运载工具消毒证明。

  六、未经检疫的动物禁止调离本场,检疫不合格的动物实行隔离观察、治疗。

  七、申报产地检疫数作为项目申报核定出栏数的重要依据。

  八、违反上述规定将按《动物防疫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动物无害化处理管理制度

  一、经营场所、养殖场(户)必须制定无害化处理制度。

  二、检疫中发现的病死畜禽及染疫畜禽产品,按照规定在检疫人员监督下进行无害化处理。

  三、各市县动物防疫监督管理机构对无害化处理制度的落实进行严格的监督管理和检查,对不执行制度及造成疫情传播者,按法规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四、必须建立无害化处理档案,对无害化处理的畜禽及畜禽产品必须作好记录,并列入档案管理。

  五、无害化处理措施和方式必须按照动物防疫法有关规定和GB16548—2006进行。

  六、无害化处理的场所建设必须科学合理,远离居民区、水源和交通要道等,并依法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动物用药管理制度

  一、采用环保型消毒剂,勿用毒性杀虫剂和毒性灭菌(毒)、防腐药物。

  二、药品、添加剂的购入,分发使用及监督指导,须从正规大型规范厂家购入,并严格执行国家《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和《兽药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药品购入、检测和使用需由国家授权和兽医药使用规范,并结合各进口国的要求实施,以防止滥用。尽量减少用药。药品的分发、使用须由兽医开具处方,并监督指导使用,以改善体内环境,增加抵抗力。

  三、兽用生物制品购入、分发、使用,必须符合国家《兽用生物制品管理办法》。

  四、场房建设有利于消毒隔离,统一生物安全措施与卫生防疫制度。

  养殖场动物疫情监测报告制度

  一、物疫情监测报告实行第一责任人制度。养殖场负责人为动物疫情监测报告第一责任人。

  二、养殖场须设专职人员(动物疫情测报员),负责动物疫情监测和上报工作。

  三、在发现有疫情发生时,必须在2小时内向镇农技服务中心报告。

  四、监测报告的内容包括动物疫病流行病发生地点,发生状况和蔓延趋势。

  五、实行零报告制,每月3日前,动物疫情报告员将上月动物疫病发生情况上报镇农技服务中心。

  六、镇农技服务中心在接到动物疫情员重大疫情发生报告时,应1小时内报至县兽医卫生监督所。

  七、养殖场应建立动物疫情测报员、报告员岗位职责以及工作考核及奖惩制

  养殖场动物消毒管理制度

  一、装卸动物、动物产品的车辆在装前、卸后要严格按照《动物防疫法》的要求开展消毒工作。

  二、动物及动物产品要严格按照GB16548—2006进行消毒。

  三、存放动物的圈舍、动物的屠宰车间,每天坚持清扫、消毒一次。

  四、对规模养殖场、散养户必须要按照固定消毒管理流程进行严格消毒。

  五、对经营畜禽及畜禽产品的场所必须定期消毒。

  六、对进行无害化处理的工作人员、服装、污染场所必须进行严格消毒。

  七、要规范使用消毒药品,领取、配置应有记录,手续齐全。

养殖场管理制度12

  为了加强规模养殖场的检疫监管,规范畜禽养殖场的养殖生产环节,实施规范化管理,全面提高畜产品质量和安全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动物防疫法》、《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管理办法》《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

  一、规模养殖场(小区)的建设和生产管理应严格遵守

  动物防疫法律法规等规定,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防重于治”的原则,防止动物疫病发生,提高养殖效益。

  二、规模养殖场(小区)应经当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进

  行动物防疫条件审核合格后,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并在当地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取得畜禽标识代码。

  三、从事畜禽养殖,不得有下列行为:

  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使用饲料、饲料添加剂、兽药;

  ㈡使用未经高温处理的餐馆、食堂的泔水饲喂家畜;

  ㈢在垃圾场或者使用垃圾场的物质饲养畜禽;

养殖场管理制度13

  一、场长职责规范:

  1.负责牧场全面工作,在公司规定的用人指数内,合理安排各岗位员工,在权限范围内科学有效地组织与管理生产。

  2.负责管理监督继续执行牧场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管理规范。

  3.制订并实施牧场内各岗位的考核管理目标和奖惩办法。

  4.定期对所有技术人员和各岗位员工展开考核,根据考核成绩对员工不予适度的经济奖惩、教育或解雇。

  5.及时圆满地执行公司下达的各项任务,定期向公司有关领导汇报工作情况。

  6.努力学习,不断提升自身管理水平和业务能力。定期对职工非政府业务技术培训,提升牧场整体生产技术水平。

  7.历行增产节约,努力提高牧场经济效益。

  8.安全生产、杜绝隐患。

  二、技术员职责规范:

  1.参予牛场全面生产技术管理,津津乐道牛场管理各环节的技术规范。

  2.负责各群牛的饲养管理,根据后备牛的生长发育状况及成母牛的产奶情况,依照营养标准,参考季节、胎次、泌乳月的变化,合理、及时地调整饲养方案。

  3.负责管理各群牛的饲料口粮,派发饲料供应单,随时掌控每群牛的捕猎情况并记录在案。

  4.负责牛群周转工作。记录牛场所有生产及技术资料。

  5.负责管理各种饲料的质量检测与掌控。

  6.掌握牛只的体况评定方法,负责组织选种选配工作。

  7.熟识牛场所存有设备操作规程,并指导和监督操作方式人员恰当采用。

  8.熟悉各类疾病的预防知识,根据情况进行疾病的.预防。

  三、兽医职责规范:

  1.负责牛群卫生保健、疾病监控与治疗、贯彻执行防疫制度、制订药械购置计划、填写病例和有关报表。

  2.合理安排相同季节、时期的工作重点,及时搞好总结工作。

  3.每次上槽仔细巡视牛群,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认真细致地展开疾病外科,充分利用化验室提供更多的科学数据。碰到疑难病例,非政府诊治,特定病例必须单独建好病历。深入细致搞好发作,处方记录。

  5.及时向领导反馈场内存在的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配合畜牧技术人员,共同搞好饲养管理。贯彻“以防为主,防重于治”的方针。

  6.努力学习、钻研技术科学知识,不断提升技术水平。普及奶牛卫生保健科学知识,提升职工素质。掌控科技信息,积极开展科研工作,推广应用明朗的一流技术。

  四、配种员职责规范:

  1.年底负责管理制定下年奶牛种马产卵计划,参予制定选装计划。

  2.认真观察牛群,做好发情鉴定,适时配种,按规定时间做妊娠诊断。拟好停奶通知单,及时通知班组。

  3.搞好奶牛产后监护工作,负责管理奶牛产卵疾病的防治及用药。

  4.及时记录奶牛发情、配种、妊检、流产、产犊、治疗等技术数据,填写繁殖卡片。

  5.搞好精液、药品的出入库记录和汇总,月底呈报财务室。

  6.按时整理、分析各种繁殖技术资料,及时上报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对场内的各项工作有何想法,要及时与领导沟通。

  7.向职工普及奶牛产卵科学知识,努力学习,掌控科技信息,推广先进技术和经验。

  五、资料员(兼统计员)职责规范:

  1.恰当核对奶牛谱系,依照谱系的有关内容和规定,定期测量后备牛的体重、体尺,测量和记录成母牛泌乳月产奶量、乳脂率为,并及时核对。

  2.负责奶牛各项育种指标分析、日粮营养分析和泌乳月分析。

  3.负责管理出席dhi报告牛只的取样工作,及时把数据输出电脑并搞数据分析。

  4.负责牛群异动、产奶及销售、人员任用等各项数据的整理,于每月初4日前填写生产报表,上报公司。

  5.每月月底顺利完成计件工资所需的数据统计数据。

  6.妥善保存各类原始资料。

  7.不懈努力钻研业务,爱好本职工作,实事求是,保证数据真实可信。

  六、核算员(兼保管员)职责规范:

  1.严格执行公司主管部门的操作方式规范,严格执行财务制度。

  2.进出物资要严格检查质量、数量,各项记录及时完整,各种报表要及时准确

  3.得当看管和调用物资,先进先出,防止霉坏、变质及非正常损耗。特别注意防雷、防盗。每月资质审查,努力做到帐实吻合,实事求是。

  4.如实记录各类饲料的进出库及奶牛饲喂情况,及时核算奶牛饲料成本。

  5.每月底根据物资周转周期及适度库存,按实际须要搞好下月的采购计划,及时呈报公司主管部门。

  6.做好食堂伙食调整、管理饭票。把握伙食价格,做好非赢利性服务工作。

  七、饲养员职责规范

  总则:

  1.确保奶牛充裕的饮水供应;经常刷试饮水槽,维持饮水洁净。

  2.熟悉本岗位奶牛饲养规范。饲喂保证喂足技术员安排的饲料给量,应先粗后精、以精带粗。勤填少给、不堆槽、不空槽,不浪费饲料。正常班次之外补饲粗饲料。饲喂时注意拣出饲料中的异物。不喂发霉变质、冰冻饲料。

  3.牛粪、杂物必须及时清扫整洁。牛舍、运动场维持潮湿、清洁卫生,夏不储水、冬不结冰。上下槽不不能转让。秉持每天刷试牛体。

  4.熟悉每头牛的基本情况,注意观察牛群采食、粪便、乳房等情况,发现异常及时向技术人员报告。

  5.协调技术人员搞好检疫、医疗、种马、测量、消毒等工作。

  a:犊牛岗位职责规范:

  1.特别注意观测犊牛的发作情况,辨认出病牛及时打听兽医化疗,并且搞好记录。

  2.喂奶犊牛在犊牛岛内应挂牌饲养,牌上记明犊牛出生日期、母亲编号等信息,避免造成混乱。

  3.新生犊牛在1小时内必须喝上初乳。

  4.犊牛喂奶要做到定时、定量、定温。

  5.及时清扫犊牛岛和牛棚内粪便,犊牛岛内犊牛存栏后及时打扫整洁并利沙生石灰消毒。舍内维持卫生,定期消毒。

  6.喂奶桶每班刷洗,饮水桶每天清洗,保证各种容器干净、卫生。

  7.帮助资料员顺利完成每月的犊牛照相、称量工作。

  b:育成牛、青年牛岗位职责规范:

  1.特别注意观测发情牛并及时与种马员联系。

  2.严格按照饲养规范进行饲养。

  3.确保夜班饲草数量充裕。

  c:成母牛岗位职责规范:

  1.根据牛只的相同阶段特点,按照圈养规范展开圈养。同时必须有效率掌控,避免个别牛只过肥或矮小。

  2.爱护牛只,熟悉所管理牛群的具体情况。

  3.按照紧固的饲料次序喂食。饲料品种存有发生改变时,应当逐渐减少给量,通常在一周内达至正常给量。不容忽然大量发生改变饲料品种。

  4.产房要遵守专门的管理制度,协助技术人员进行奶牛产后监控。

  d:产房岗位职责规范:

  1.产房24小时有专人值班。根据预产期,做好产房、产间及所有器具清洗消毒等产前准备工作。保证产圈干净、干燥、舒适。

  2.张涤生前期奶牛临产前1~6小时步入产间,后躯消毒。维持安静的哺乳环境,尽量使母牛自然哺乳。飞泻后必须检查胎位情况,须要接产等特定处置时,应当掌控适度时机且在兽医指导下展开。

  3.母牛产后喂温麸皮盐水,清理产间,更换褥草,请兽医检查,老弱病牛单独护理。

  4.母牛产后0.5~1小时内展开第一次犁地,抽走全部奶量的三分之一左右,速度不必太快。第二次可以适度减少抽走量,24小时后正常犁地。

  5.观察母牛产后胎衣脱落情况,如不完整或24小时胎衣不下,请配种员处理。

  6.母牛出来产房应当测量体重,并经人工授精员和兽医检查盖章。

  7.犊牛出生后立即清除口、鼻、耳等部位内的粘液,距腹部5cm处断脐、挤出脐带内污物并用5%碘酒浸泡消毒,擦干牛体,称重、填写出生记录,放入犊牛栏。如犊牛呼吸微弱,应立即采取抢救措施。

  八、饲料工岗位职责规范:

  1.严格按照饲料配方配合精饲料。饲料原料、成品料要按照不同品种分别摆放整齐,便于搬运和清点。

  2.严苛按照操作规程操作方式各类饲料机械,确保安全生产。

  3.每天按照技术员的发料单,给各个班组运送饲料。要有完整的领料、发料记录,并有当事人签字。

  4.载运或加工饲料时,特别注意验出异物和腐烂变质的饲料。

  5.每月汇总各类饲料进出库情况,配合财务人员清点库存。

  九、犁地工岗位职责规范:

  1.服从班组长的工作安排,认真完成本职工作。

  2.按照犁地操作规程展开犁地。严格执行牛奶卫生制度。

  3.注意观察上挤奶机的奶牛,发现患乳房炎牛只,不得上机挤奶,应及时通知班组进行特别护理和治疗。开始挤出的第一、二把乳汁、应用抗生素及停药后5天内的乳汁、血乳、病牛乳、初乳、末乳及变质乳要按规定单独挤,单独存放,严禁混进大罐。

  4.爱惜犁地设备,特别注意观测采用设备的运转情况,发现异常及时汇报。

  十、乳室工岗位职责规范:

  1.坚守岗位,严禁擅离职守。

  2.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对挤奶设备、制冷奶罐进行操作。爱护设备,定期检查维护保养。注意观察设备的运行情况,发现异常及时处理,确保正常运转。

  3.维持设备和环境的清洁卫生。按规定拆装挤奶机、冲洗空调奶罐。运送牛乳的管道、奶泵、奶桶、奶车用前要消毒,用后必须冲洗。冲洗水排出地下,不得混进奶中。

  4.按规定计量每班次的产奶量和鲜奶出库情况,及时上报生产技术办公室。

  十一、电工、维修工职责规范:

  1.严格遵守上下班时间,不迟到,不早退。

  2.严苛按操作规程安全操作方式,不违章作业。

  3.及时处理各种紧急故障,如停水、停电。

  4.除工作时间外,因场内应急工作须要应当随叫随到。

  5.定时检修维护各种机械设备,保持设备完好性,不能耽误正常生产,不能跑、冒、滴、漏。

  6.顺利完成场方交予的各项临时性工作。

  十二、司机岗位职责规范:

  1.爱惜车辆,按时维修保养。维持车内清洁卫生。

  2.安全行驶,遵守交通规则。严禁酒后驾驶,严禁飞车。

  3.经常检查车辆,保证运转较好,不耽搁生产须要。

  4.按时完成领导交给的各项任务。工作时间不干私活。

  5.合理安排空车计划,提升工作效率,减少高速行驶成本。

  十三、保安员职责规范:

  1.看淡大门,监督、检查人员、车辆入、出场消毒操作方式。

  2.对持物进出场人员要询问清楚,检验相关手续,做好记录。

  3.负责管理全场的治安、防雷、防盗等安全工作。

  4.上班时间要坚守岗位,不准私自脱岗、不准串岗聊天、睡觉、做游戏等有碍工作的事情。

  5.认真执行上班的交接班制度。

  6.认真完成其它各自分管的工作。

  十四、炊事员岗位职责规范:

  1.保证食堂环境和饭菜的卫生。按时开饭。

  2.非赢利性操作方式:发布菜价,每月底发布食堂帐目。

  3.接受职工监督,不断改善炊事水平。

  4.火烧不好茶炉。

  5.适当满足职工合理要求。

养殖场管理制度14

  一、养殖场谢绝参观,严禁闲杂人员及车辆进入畜禽养殖场。

  二、养殖场所有职工必须严格遵守养殖场各项工作制度,认真执行消毒制度。定期对养殖场及其周围环境进行消毒;动物饲养舍要保持通风,坚持每日打扫舍内卫生,保持料槽、水槽干净,消毒程序和消毒药物的使用等按规定执行。

  三、养殖场职工在自己家中不得饲养与所在养殖场同类的动物,不应到市场购买与所在养殖场同类的动物产品。养殖场内不得饲养与本场不相关的'动物。不得承接场外其他养殖场动物诊疗和现场指导。

  四、坚持自繁自养,引进畜种前调查产地是否为非疫区并有产地检疫证明,新引进的畜禽必须隔离饲养一个月以上,确认无传染病后,方可混群饲养。

  五、畜禽养殖场内发生重大疫情,要及时上报当地兽医防疫部门,经确诊后,应配合有关部门采取紧急有效的防制措施。

  六、对病死畜禽应采取妥善办法在场内进行无害化处理,禁止出售和食用或流入它处,防止疫病扩散。

  七、严格执行本场动物免疫程序,所用疫苗均来自正当渠道,每次免疫都应详细记录,且通过免疫识读器上传本场动物免疫情况,初免动物加施二维码耳标。

  八、认真填写养殖档案,其内容包括:动物来源,饲料消耗情况,发病率、死亡率及发病死亡原因,无害化处理情况,实验室检查及检疫结果,用药及免疫接种情况。所有记录应在清群后保存两年以上。

  九、禁止饲喂发霉、变质等不清洁的饲料和动物副产品。定期对所饲动物驱虫,搞好灭鼠、灭蚊蝇及吸血昆虫等工作。患病动物选择适当药物进行疫病防治,严格执行休药期。

  十、积极配合上级动物防疫监督部门的检疫监督和病源检测、免疫抗体水平检测。

养殖场管理制度15

  为了加强规模养殖场的检疫监管,规范畜禽养殖场的养殖生产环节,实施规范化管理,全面提高畜产品质量和安全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动物防疫法》、《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管理办法》、《湖北省动物防疫条件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定,特制定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管理制度。

  一、规模养殖场(小区)的建设和生产管理应严格遵守

  动物防疫法律法规等规定,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防重于治”的'原则,防止动物疫病发生,提高养殖效益。

  二、规模养殖场(小区)应经当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进

  行动物防疫条件审核合格后,办理《动物防疫合格证》,并在当地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取得畜禽标识代码。

  三、从事畜禽养殖,不得有下列行为:

  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使用饲料、饲料添加剂、兽药;

  ㈡使用未经高温处理的餐馆、食堂的泔水饲喂家畜;

  ㈢在垃圾场或者使用垃圾场的物质饲养畜禽;

  ㈣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危害人和畜禽健康的其他行为。

  四、畜禽养殖场应当建立养殖档案,有专门的档案盒,并载明以下内容:

  ㈠畜禽的品种、数量、繁殖记录、标识情况、来源和进出场日期;㈡饲料、饲料添加剂、兽药等投入品的来源、名称、使用对象、时间和用量;

  ㈢检疫、免疫、消毒情况;

  ㈣畜禽发病、死亡和无害化处理情况;

  ㈤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内容。

  畜禽档案保存2年以上;种畜禽场应依法经营,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种畜禽合格证和系谱证“三证”齐全,归档并长期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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