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

时间:2025-03-08 09:36:32 制度 我要投稿

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15篇(经典)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人们运用到制度的场合不断增多,制度就是在人类社会当中人们行为的准则。那么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15篇(经典)

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1

  一、为健全食品安全保障制度,明确食品安全责任,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保障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本条例。

  二、适用范围:食品加工、餐饮经营及其监督管理,均适用本条例。

  三、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店内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负总责,统一领导、协调本店内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协调机制和监督管理责任制。食品安全管理员负责食品安全日常工作。

  四、食品生产销售应当具备保障食品安全的设施设备和条件,远离污染源,并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标准。

  五、依法领取营业执照并按国家法规要求办理食品卫生许可证等相关证件,其食品经营范围与环境应当符合国家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六、生产食品所用的原材料、添加剂从合格供应厂商名录中挑选厂商采购,其质量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得使用非食用性原、辅材料加工食品。禁止使用无品名、产地、厂名、生产日期、批号、规格、配方、保质期和食用方法等标识的'预包装食品和食品添加剂加工食品。禁止使用不合格原物料生产产品。

  七、建立健全的食品采购索证和台帐制度。

  八、注重环境卫生管理,保持加工经营场所内外环境清洁。按照公司《设备、管道清洗、消毒规程》落实设备、工器具和容器等清洁消毒工作,防止交叉污染。按公司ssop《卫生标准操作规程》做好生产场地的清洁工作。

  九、做好食品初加工、贮藏和供应等食品加工过程的管理,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卫生要求进行操作,确保食品不受污染。

  十、严格做好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卫生知识培训工作,每年一次送员工到卫生防疫站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后才能从事本公司的生产操作,凡患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疾病者不得从事加工、服务工作。

  十一、明确内部卫生管理职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自查自纠。

  十二、工作人员必须按本店ssop《卫生标准操作规程》做到工作前洗手消毒,勤剪指甲、勤洗澡、洗衣服。

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2

  为进一步加强XX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督促餐饮服务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促进食品安全社会协同治理,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信用体系建设,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效能,强化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力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XX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结合全市实际,务求实效,特制定本制度,具体如下: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XX市辖区范围内从事餐饮服务活动的餐饮服务经营者、单位食堂的“红黑榜”评价、公布、撤销等事宜。

  二、评价规则

  (一)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登记证》,严格遵守和执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定和其他监督管理要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健全并落实到位,近一年内无违法违规行为及食品安全不良记录,已实施“互联网+明厨亮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列入食品安全“红榜”名单予以公开表扬,以资鼓励。

  1.诚信守法,在本行业内做出突出贡献,荣获县级及以上政府或部门表彰的;

  2.通过省级或市级示范单位创建评定;

  3.日常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和安全状况在本区域或同类型单位中处于领先水平,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

  4.开展“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和“一客一夹”工作要求落实到位或有特色的;

  5.媒体、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公众等推荐值得鼓励、推广的经验做法,经县区市场监管局审核后报送的;

  6.配备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严格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制度”工作机制;

  7.实施“互联网+明厨亮灶”工程,达到“后厨可看”,日常记录可查,食品安全可溯的监管机制。

  (二)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餐饮服务提供者,纳入“黑榜”名单:

  1.一年内累计两次及以上因食品安全问题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立案调查并受到行政处罚;

  2.因食品安全问题一年内受到消费者投诉举报两次及以上,且经查证属实的;

  3.因食品安全问题被新闻媒体或其他途径曝光,造成负面影响且经查证属实的;

  4.被省、市、县(创建办、平安办)在“平安检查”、“文明创建”或上级部门检查、督查通报,存在严重问题的;

  5.在日常监管中发现安全隐患较多,经教育提醒,限期整改,仍整改不到位;

  6.监督检查中存在以下一项重点项:

  (1)餐饮服务经营场所发现超过保质期或腐败变质的食品或原料;

  (2)发现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

  (3)生产经营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4)发现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食品的。

  7.监督检查中存在以下两项及以上一般项:

  (1)餐饮食品加工场所存在脏乱差现象;

  (2)未取得健康证明或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患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3)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清洗消毒保洁不符合规范要求,或者餐饮服务设施、设备未按规定定期维护、清洗、校验;

  (4)根据法定职责未履行进货查验职责,索证索票和相关凭证、记录落实不符合规范要求的;

  (5)未按要求进行食品贮存、运输和装卸的;

  (6)其他影响食品安全的`风险隐患和行为。

  8.未严格落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要求和措施的餐饮单位;

  9.在就餐服务中未主动提供公筷公夹或“一客一夹”以及提醒顾客使用公筷公夹的餐饮服务单位;

  10.存在可能危及公众安全的食品安全风险,需告知公众知晓而未告知的。

  三、评价程序及信息公布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红黑榜”的评价按照属地管辖原则,由各县区市场监管局按照“红黑榜”评价规则,对拟上榜的餐饮服务单位做好审核,报送市局食品安全经营监管科初审,提交局领导审批同意后,通过XX市级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平台等媒体向社会公示。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红榜”每半年至少向社会公示一期,“黑榜”每季度至少向社会公示一期。公示信息包括餐饮服务提供者的名称、地址等基础信息,以及在监督检查中能客观反映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安全状况的相关信息。

  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或者法律法规有规定不予公开的,不得对外公示。

  四、动态管理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红黑榜”实行动态管理:被列入“黑榜”的餐饮服务单位在规定期限内完成问题整改的,可以向辖区市场监管局申请撤销餐饮“黑榜”,经辖区市场监管局验收合格后,由市局食品安全经营监管科初审,提交局领导审批同意后统一发布撤销通告,并在原发布渠道公布。

  被列入“红榜”的餐饮服务单位因食品安全问题达不到“红榜”条件的,报经市局食品安全经营监管科初审,提交局领导审批同意后统一发布撤销通告,并在原发布渠道公布。

  对“红黑榜”公示有异议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可以向辖区市场监管局申请核实,并提供相关书面证明材料。辖区市场监管局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进行核实,向提出申请人作出答复,经审查认为内容有误的,应当及时在发布平台予以更正,核查期间,不影响“红黑榜”的公示和管理。

  五、公示有效期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红榜”公示的有效期不超过一年;“黑榜”公示的有效期为一年,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确定期限。有效期时长自公示之日起计算。

  六、奖惩措施

  (一)被列入“红榜”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在餐饮服务行业产业提升的各类资金奖补、评优评先等方面予以重点支持、优先推荐;

  (二)被列入“黑榜”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在依法予以查处的同时,应实施以下管理措施:

  1.对“黑榜”餐饮服务提供者主要负责人由县区市场监管局进行约谈,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增加监管频次,并随时追踪整改情况;

  2.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一年内不得参加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组织的评优、评先活动,不得作为示范创建的推荐对象;已经获得荣誉称号的按程序及时撤销;

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3

  一、凉菜间、裱花间、备餐间、分餐间、熟制品冷却和包装间等加工操作,应做到“五专”(专人操作、专室制作、工具专用、消毒设施设备专用和冷藏专用)。

  二、非操作人员不得擅自进入专间。未清洗消毒的瓜果、蔬菜、个人生活用品及杂物不得带入专间。食品应从能够开合的食品输送窗传递。不得放置煤气灶等污染性设施,地面不得设明沟。专间室内温度不得超过25℃,应设立独立的空调设施。

  三、专间工作人员应严格留意个人卫生,在预进间二次更衣,穿戴干净的衣、帽、口罩,严格执行规范操作。触摸未经清洗消毒的食品外包装袋等食用品、工用具后,必需严格洗手、消毒,或更换清洁手套后,方能接触成品,避开交叉污染。

  四、专间每餐(或每次)使用前应进行空气和操作台的消毒。使用紫外线灯消毒的',应在无人工作时开启30分钟以上,并做好记录。

  五、专间的各种刀具、砧板、切片机械等工用具、容器必需专用,定位存放。用前消毒,用后洗净。消毒应严格按要求使用煮沸、蒸汽、红外线消毒或用含氯制剂浸泡消毒等方法。

  六、仔细检查食品质量,发觉供应的食品可疑或者感官性状特别,应马上做出撤换等相应处理。

  七、瓜果蔬菜消毒应按要求清洁消毒,有果皮的,最好剥掉食用。盛放直接食饮品的容器必需经过严格消毒保洁。

  八、各种凉菜现配现用,尽量当餐用完。裱浆和新奇水果(经清洗消毒)应于当天加工、当天使用。应严格遵照不同食品贮存条件的要求,准时存放于专用冰箱内,半成品和成品应用保鲜膜或餐盒等密封保存,标签注明生产时间,留意在保存时效内使用。隔餐隔夜的改刀熟食及冷盘凉拌菜,冷藏时间不超过24小时,食用前须按规定进行充分加热。

  九、保持专间清洁,每天严格做好有关工用具和空气消毒工作,并按时记录。

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4

  为加强学校餐饮安全管理,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及相应的规定要求,制定本制度。

  1、学校校长是本单位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必须成立食品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食品安全日常管理工作。

  2、学校食堂必须取得有效《餐饮服务许可证》方可营业,《餐饮服务许可证》应悬挂于醒目处。

  3、从业人员必须取得有效《健康证》并随身佩戴上岗。

  4、从业人员必须接受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食品制售工作。学校要建立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5、应建立统一规范的食品安全管理档案,落实监督整改意见,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6、专职(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经常督促并落实从业人员卫生规范、清洗消毒操作规范、食品采购索证、进货验收和台账记录、库房管理规范等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定期组织从业人员学习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和相关法律法规,并做好记录。

  7、工作人员上班时应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并保持个人卫生。

  8、做好食堂内外环境卫生,做到每餐一打扫,每天一清洗。

  9、餐饮用具每班用后应洗净,餐饮用具做到“一清”、“二洗”、“三消毒”。

  10、食品原辅料必须到持有有效证件的生产、经营单位采购,并向供货方索取本批次产品合格的`卫生检验(疫)报告书和供货票据。并建立食品原辅料采购索证登记台账,对所购进的食品及基原米进行详细登记,做到索证资料齐全,登记台账清晰。

  11、不购进、不加工、不出售腐败变质、有毒、有害超过保质期的食物。

  12、生、熟食品、成品、半成品的加工和存放要有明显标记、分类存放,不得混放。

  13、搞好操作间卫生,冷藏配餐所用工具必须专用,并有明显标志。

  14、保持库房整洁,食品应做到有分类、有标志、离地隔墙保管。

  15、及时处理好垃圾,垃圾桶应有盖和标记,搞好“三防”(防尘、防蝇、防鼠)工作。

  16、禁止用非食品原料加工或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有危害人体健康物质,或用回收食品为原料加工食品。

  17、废弃油脂必须按国家《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废弃信用油脂管理的规定》进行管理。

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5

  一、食堂从业人员包括新参与工作和暂时参与工作的食堂从业人员必需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小学食堂工作。

  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制订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教导和培训方案组织从业人员参与各种上岗前及在职培训

  三、食品安全教导和培训应针对每个食品加工操作岗位分离举行内容应包括食品安全法律、规矩、规范、标准和食品安全只是、各岗位加工操作规程等。

  四、培训方式以集中讲授与自学相结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待考试合格后再上岗。

  五、建立食堂服务从业人员食品安全只是培训档案将培训时光、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6

  1、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加强对食品经营食品质量监督管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制度。

  2、食品经营者必须遵守本制度。

  3、列入进货查验的食品,是指消费者经常食用的食品,包括肉、禽、畜,粮食及其制品,蔬菜、水果,奶制品,豆制品,饮料和酒类等食品。

  4、经营者购进食品时,应查验证明供货方主体资格合法的有效证件,并按批次向供货方索取证明食品质量符合标准或规定以及证明食品来源的票证,并保存原件或者复印件。

  需要查验和索取的具体票证,由《食品索证索票制度》作出规定。

  5、经营包装食品的,要对食品包装标识进行查验核对,内容包括:

  (一)中文标明的商品名称,生产厂名和厂址;

  (二)商标、性能、用途、生产批号、产品标准号、定量包装。

  (三)根据商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的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分和含量;

  (四)限期使用商品的生产日期、安全使用期(保质期、保存期)和失效日期;

  (五)对使用不当、容易造成商品损坏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食品的警示标志或中文警示语。

  6、食品经营者经营的农产品及其他散装食品,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检验或者检疫的,经营者必须查验其有效检验检疫证明,未经检验检疫的,不得上市销售。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应经有关产品质量检测机构检测合格才能上市销售。

  7、经营者应经常检查食品的外观质量,对包装不严实或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应及时予以处理,对过期、腐烂变质的食品,应立即停止销售,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8、经营者按照食品广告指引购进食品时,要注意查验是否有虚假和误导宣传的内容。

  9、市场开办者应配备相应的检测设施,对在市场内销售的食品进行自检,经检测合格才能上市销售,并登记检测结果存档备查。

  10、市场开办者要指导经营者做好食品进货查验工作,检查督促经营者进货查验工作的落实,对经营者索取的重要食品的相关票证,应统一保管,集中备案,随时接受工商部门的检查。

  11、经营者在进货时,对查验不合格和无合法来源的食品,应拒绝进货。发现有假冒伪劣食品时,应及时报告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7

申请人:

  1、进销台账制度:主要包括如实记录每种食品、进货时间、来源、名称、规格、数量等内容,还要记录销售的食品名称、流向、时间、规格、数量等内容,以及执行制度的具体负责人员、职责范围和责任方式,记录的各类台账的整理保管等内容。

  2、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认真落实以采取索证索票的方式,审验食品生产者或者供货者的经营资格,验明食品合格证明和食品标识,以及执行该制度的具体负责人员、职责范围和责任方式,备案的'各类证、票的整理保管等内容,票据保存2年以上。

  3、质量承诺制度:对其经营的食品的质量保证的承诺,以及采取质量先行负责、质量“三包”等方式,落实质量承诺责任和违反质量的责任。

  4、食品下架退市制度:应当要严格食品退市制度,对自行检查出有质量问题的食品、超过保质期、保存期的食品和行政监管机关公布的不合格食品,及时采取停止销售,退回供货方、销毁等有效措施等内容。

  5、食品召回制度:食品经营者发生其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应当立即停止经营,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并对已经售出的食品,在能够覆盖销售范围内予以公告,或者在营业场所公示,通知购货人退货,负责将食品追回等内容。

  6、食品贮存清理制度:在经营食品中,食品经营者应当具备符合卫生和安全条件的食品贮存场所,使用法律、法规和其它规章制度要求的设备和工具,采取科学、卫生、安全的方法,对食品进行贮存和对贮存场所进行清理,定期检查经营场所的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食品内容,销售的食品应离污染源25米以上。

  7、散装食品管理制度:在经营过程中,对经营和贮存散装食品,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和贮存位置表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联系方式,散装食品的卫生措施、安全措施。

  8、从业人员管理及健康检查制度:对其从业人员在食品进、销、存、损、退等各个环节的工作职责、日常管理、责任范围及追究,以及对从业人员身体健康状况是否符合法宝的从业要求进行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更换岗位或者不得继续从事相关工作等内容。

  9、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及应急预案:在经营活动中发生或发现食品安全事故,及时向有关部门进行报告,以及事先制定预防方案,并按照预案采取有效应急措施,阻止事态的进一步发展,把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等内容。

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8

  1、人员:

  ①花名册(企业负责人(质量安全管理人员)、质量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采购、验收、养护、库管)

  ②健康证(有效期3个月)企业体检4人、单体门店体检2人

  ③红头文件、组织机构、人员无违规情况说明

  2、制度:

  ①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与保健食品)

  ②食品经营操作流程

  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

  ④上墙制度

  3、设施设备一览表:

  地垫、货架、挡鼠板、空调、灭火器、灭蝇灯、粘鼠板、换气扇、温湿度计、门帘、窗帘、窗纱、冷藏柜、运输工具、计算机、收银机、消毒液、洗手液、垃圾桶

  4、门店经营品种目录:(包括)

  ①食品安全台账记录(批发购销记录、零售企业采购记录)

  ②进货查验记录

  ③养护记录

  ④温湿度记录

  ⑤上游单位商品出库单

  5、供货商资质及产品资质,包括:

  ①上游供货商《食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②商品的生产企业的'《生产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③企业标准、省级检验报告、出厂检验报告、说明书、样盒等

  ④保健食品的应加《保健食品批准证书》

  ⑤购销协议

  ⑥其他:授权委托书、委托加工协议、商标注册证、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证书等备注:查新资源食品

  6、标识标志

  ①三色五区:合格区、不合格区、待验区、退货区、发货区

  ②保健食品销售专柜、食品、本品(保健食品)不能替代药物

  ③库房食品与保健食品分开两个牌子

  备注:按批号存放,离墙离地10cm,离暖气管道、消防通道30cm

  7、培训计划,培训内容、培训试题、个人培训记录

  8、广告批文

  9、租赁合同、房产证及无偿使用证明

  10、门店布局图(应标明单位名称、门窗位置、面积)、经营场所方位图、职能图

  11、店堂内悬挂《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等证照资质

  12、食品安全自查记录

  备注:所有资质准备完成,盖章。

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9

  一、餐桌椅整洁,地面清洁,玻璃光亮,有公共痰盂和洗手设施。

  二、要每天清扫两次,每周大扫除一次,达到无蝇、无蜘蛛。

  三、不销售变质、牛虫食品。

  四、小餐具用后洗净、消毒、保洁。

  五、服务人员穿戴清洁工作衣帽,工作前、便后洗手消毒。

  六、点心、熟食必须在防尘防蝇玻璃柜内销售,坚持使用清洁的售货工具。

  七、服务人员工作时禁止戴戒指、手链,涂指甲。

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10

  一、有餐具用具专用洗刷设备(水池),有充足、有效的餐具用具消毒设备(消毒柜、消毒池),有充足、完善的餐具用具保洁设施(碗柜、碗橱)。

  二、餐具用具严格执行一洗、二冲、三消毒、四保洁制度。热力消毒按除渣→洗涤→清洗→消毒程序进行;化学消毒按除渣→洗涤→消毒→清洗程序进行,并有三联池(一洗、二消、三冲)。

  三、煮沸、蒸汽消毒保持100℃作用10分钟,电烤消毒温度保持120℃作用20分钟,红外线消毒控制120℃作用15~20分钟。

  四、已消毒和末消毒的餐具用具分开存放,并有明显标识。消毒过的餐具用具放在专用的保洁柜内或清洁橱内。做好防蝇防尘。

  五、餐具用具实行专人清洗消毒,并做好记录,使用洗涤剂和消毒剂符合食品用洗涤剂、消毒剂的卫生标准和要求,并专人负责保管。

  六、餐具用具清洗消毒完毕,废弃物及时清理,做好洗消间的清洗卫生。

  一、学校食堂

  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的卫生管理工作,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监督办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学校食堂必须在取得《食品卫生许可证》,100%食堂从业人员取得“健康合格证”后方可开业;食堂采购要有相对固定的食品采购单位,采购时要索证索票100%(“票”是指进货凭证,“证”是指供货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食品合格检验证),及相关的检验合格和化验单;蔬菜残留农药检测、记录率100%;饭堂食物留样率100%。

  二、学校小卖部

  小卖部主要是销售饮料、零食等直接入口的食品,是学校食品卫生安全隐患的一个重点部位。学校要加强对小卖部承包者的`资质审查和日常管理,确保校内小卖部依法经营,学校小卖部持证率100%(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并要建立食品进货台帐(台帐到工商分局购买)制度。证照不齐全或者发现违法经营或超范围经营的,要立即整顿,甚至停办。

  三、学校饮用水(包括自备水及二次供水设施)

  保障饮水安全,首先要从源头抓起,有二次供水设施的学校,要向供应商索证索票,建立定期的检测制度,发现水质有问题的,要立即停止向师生供水。购买饮用水的学校要建立台帐制度,向有资质的供应商购买饮用水,并且要100%索证索票。

  四、学校食品安全责任追究

  要明确校长作为学校主要负责人,是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其他领导、教师在自己负责的工作岗位上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若管理缺位,导致学校发生食物中毒事件的,要严格按照《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另外,在发生了食物中毒事故以后,要严格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有关规定及时上报,不得隐瞒、缓报、谎报。

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11

  1、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制度

  (1)制定本单位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和岗位卫生责任制管理措施。

  (2)制定本单位食品经营场所卫生设施改善的规划。

  (3)按有关发放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办理领取或换发食 品流通许可证,无食品流通许可证不得从事食品经营。做到亮证、亮 照经营。

  (4)组织本单位食品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有关法规和知识的 培训,培训合格者才允许从事食品流通经营。

  (5)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6)对本单位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总结、推广经验,批评和奖励,制止违法行为。

  (7)执行食品安全标准。

  (8)协助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实施食品安全监督、监测。

  2、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

  (1)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餐饮服务食品经营活

  动,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证食品安全,按照许可范围依法经营,并 在就餐场所醒目位置悬挂或者摆放食品经营许可证,接受社会监督, 承担主体责任。

  (2)建立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经 过培训合格的食品安全管理员,对餐饮服务全过程实施内部检查管理 并记录,落实责任到人,严格落实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和整改要求。

  (3)食品安全管理员须认真按照职责要求,组织落实管理人员 和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员工健康管理、索证索票、餐饮具清 洗消毒、综合检查、设备管理、环境卫生管理等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 度。

  (4)制订定期或不定期食品安全检查计划,采取全面检查、抽 查与自查相结合的形式,实行层层监管,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 实情况。

  (5)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天在操作加工时段至少进行一次食品安 全检查,检查各岗位是否有违反制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告知改 进,并做好食品安全检查记录备查。

  (6)各岗位负责人、主管人员要服从食品安全管理员检查指导, 每天开展岗位或部门自查,及时发现和纠正从业人员违反制度要求操 作的行为。

  (7)1-2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周次对各环节进行全面现场检查, 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限期改进意见,做好检查记录。

  (8)检查中发现的同一类问题经两次指出仍未改进的,按本单 位有关规定处理。

  (9)各种检查结果记录归档备查。

  3、食品采购管理制度

  (1)采购食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 件。应当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 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 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应当真实,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食品经营企业,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查 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进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

  (2)采购各类食品应注意生产日期或保存期等食品标识,不应 采购快到期或超期食品。

  (3)采购时应向销售方索取该批产品有效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 证明文件。

  (4)禁止采购腐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其他 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的食品。

  (5)禁止采购病死、毒死、死因不明或有明显致病寄生虫的禽、 畜、水产品及其制品、酸败油脂、变质乳及乳制品、包装严重污秽不 洁、严重破损或者运输工具不洁而造成污染的食品。

  (6)禁止采购掺假、掺杂、伪造、冒牌、超期或用非食原料加 工的食品。

  (7)采购人员应记录采购食品的来源及保管好相关的资料,注 意个人卫生并随时接受管理人员检查。

  (1)食品经营者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患有痢疾、 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 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 触直接入食品的工作。

  (2) 食品经营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参加工 作。

  (3) 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职工食 品安全知识的培训。

  (4) 从业人员体检合格证明应随身携带,以备检查。

  (5)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合格证不得涂改,过期、笔迹不清无效。

  5、食品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制度

  (1) 从业人员每年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 加工作。

  (2) 勤洗澡、勤洗手、勤剪指甲。

  (3) 勤洗衣服、被,勤换工作服,进入操作间须戴发帽,头发 必须全部戴入帽。

  (4) 定期理发,不留长胡须。

  (5) 平日不染红指甲,上班不戴戒指,手表,手。

  (6) ,不准穿工作服上厕所大小便后坚持洗手消毒。

  (7) 工作时严禁吸烟。

  (8) 工作时不要随地吐痰。

  (9) ,不准用工作服擦汗擦餐具或擦鼻涕。

  (10 )不准用手抓直接入食品。

  (11 )不准对着食品咳嗽或大喷嚏。

  (13 )抹布专用,经常搓洗,消毒。

  6、食品仓库卫生管理制度

  1 ()食品贮存方法:

  ① 低温贮存

  a. 0°C10C冷藏贮存:至- 条件下贮存

  b. 0C29C冷冻贮存:至- 条件下贮存

  ② 常温贮存

  a.b.c.贮存基本要求:清洁卫生;通风干燥;无鼠害

  (2) 食品贮存库的卫生要求:

  ① 门窗、四壁完整,不漏雨,地面用不渗水无毒材料铺石。

  ② 库内保持通风、干燥,避免阳光直射。

  ③ 要安装纱门、纱窗,挡鼠板,保证无蝇、无鼠、无昆虫。

  ④ 4C-0C-18C高温冷库温度控制在。低温冷库温度控制在以 下。

  (3) 食品贮存的卫生管理

  ① 建立入库、出库食品登记制度。按入库时间先后分类存放,先 进先出。

  ② 各类食品要分开存放、按品种种类,进库整齐存放日期分类。20CM-30CM

  ③ 存放的食品应与墙壁,地面保持一定的距离。离地离30CM,,墙货架之间有间距中间留有通道。

  ④ 建立库存食品定期检查制度掌握食品的保质期,防止发生霉烂,软化发臭,鼠咬。

  ⑤ 仓库要定期打扫。

  ⑥ 食品贮存库内不得存放农药等有毒有害物品。

  ⑦ 冷库内不得存放腐败变质和有异味的食品。

  7、销售卫生管理制度

  (1)食品销售工作人员必须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洗手消毒后 上岗,销售过程中禁止挠头、咳嗽,打喷嚏用纸巾捂。

  (2)销售直接入的食品必须有完整的包装或防尘容器盛放, 使用无毒、清洁的售货工具。

  (3)食品销售应有专柜,要有防尘、防蝇、防污染设施。

  (4)销售的预包装及散装食品应标明厂名、厂址、品名、生产 日期和保存期限(或保质期)等。

  8、食品展示卫生制度

  (1)展示食品的货架必须在展示食品前进行清洁消毒。

  (2),展示食品必须生、熟分离避免食品交叉感染。

  (3)展示直接入食品必须使用无毒、清洁的容器,保持食品 新鲜卫生,不得超出保质期。

  (4)展示柜的玻璃、销售用具、架子、灯罩、价格牌不得直接 接触食品,展示的食品不得直接散放在货架上。

  (5)展示食品的销售人员必须持有有效健康证明上岗,穿戴整 洁的工作衣帽。

  9、食品用具清洗消毒制度

  (1)食品用具、容器、包装材料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等特殊要求。

  (2)食品用具要定期清洗、消毒。

  (3)食品用具要有专人保管、不混用不乱用。

  (4)食品冷藏、冷冻工具应定期保洁、洗刷、消毒,专人负责、 专人管理。

  (5)食品用具清洗、消毒应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对不符合 食品安全标准要求的用具及时更换。

  10、餐厨废弃物处置制度

  (1)餐厨废弃物的处置应交给经相关部门许可或备案的餐厨废 弃物收运、处置单位或个人,并签订处置协议;

  (2)安排专人负责餐厨废弃物的处置、收运、台账管理工作;

  (3)将餐厨废弃物分类放置,做到日产日清;

  (4)严禁乱倒乱堆餐厨废弃物,禁止将餐厨废弃物直接排入公 共水域或倒入公共厕所和生活垃圾收集设施;

  (5)餐厨废弃物的容器应当密闭整洁完好,并有明显标识

  (6)不得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餐厨废弃物喂养畜禽

  (7)建立餐厨废弃物产生、收运、处置台账详细记录餐厨废 弃物的种类、数量、去向、用途等情况,并定期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 及环保部部门报告;

  (8)企业负责人应适时监测单位餐厨废弃物的处置管理,并对 置行为负责。

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12

  一、保持餐厅环境整洁。纱窗、纱门、纱罩、门帘、风幕、

  灭蝇灯等设施运转正常,鼠、蝇、蟑螂、蚊子密度不得超过国家有关要求。保证供用餐者使用的洗手设施运转正常。

  二、必须使用消毒后的餐饮具,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摆台

  上桌。做好台面调料、牙签、台布、餐巾、餐具等清洁卫生工作,及时更换破损的调料盒、台布、餐巾、餐饮具等。

  三、供顾客自取的调料,应当符合相应的食品卫生标准和要

  求。并做到及时更换,防止过期、霉变。

  四、摆台后或有顾客就餐时不得清扫地面,餐具摆台超过当

  次就餐时间尚未使用的应收回保洁。

  五、端菜时手指不得接触食品,分菜工具不接触客人餐具。

  六、客人用的小毛巾,必须及时回收清洗消毒,最好使用一

  次性消毒毛巾。

  七、食品上桌距开餐时间不超过2小时。

  八、当发现或被顾客告知所提供的`食品确有感官性状异常或可疑变质时,应立即撤换该食品,并同时告知有关备餐人员,备餐人员要立即检查被撤换的食品和同类食品,做出相应处理,确保供餐安全。

  九、茶杯、酒杯等不得用台布或抹布擦拭。

  十、备餐柜内不得放置与开餐无关的物品及个人用品。工作结束后及时做好台面、地面等的清扫整理工作。

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13

  第一条为保证食品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管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企业(超市)采购食品,应当审验供货商的经营资格,验明供货商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需要查验和索取供货方的票证如下:

  1.营业执照;

  2.食品质量合格证明;

  3.检验(检疫)证明;

  4.销售票据;

  5.有关质量认证标志、商标和专利等证明;

  6.强制性认证证书(国家强制认证的食品);

  7.进口食品报关单;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证明文件。

  第三条本企业(超市)从事食品经营,应当运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商局商品(食品)安全监管系统》,根据查验票证,及时、准确录入食品准入备案信息。内容包括:食品条形码、食品名称、生产企业名称、生产企业地址;食品生产者工商营业执照注册号、营业执照复印件、营业执照有效期、生产许可证号、生产许可证复印件、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以及质量合格证明信息。如果购进食品为有机食品、保健食品、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食品),或者荣获中国名牌认证、驰名商标等,还须录入有机食品认证号、保健食品认证号、中国名牌认证号、绿色食品认证号、无公害农产品(食品)认证号、驰名商标认证号和QS标志号。并妥善保存相关资格认证文件和各类证照原件或复印件,以备查验。

  第四条对需要经营的农产品及其他散装食品,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检验或者检疫的,本企业(超市)必须查验其有效检验检疫证,未经检验检疫的,不得上市销售。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应经有关产品质量检测机构或市场设立的检测点检测合格才能上市销售。

  第五条下列食品进货时必须按批次索取证明票证:

  1.活禽类:检疫合格证明;

  2.牲畜肉类: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或畜产品检验合格证明;

  3.粮油及其制品、奶制品、豆制品、饮料、酒类:检验合格证明、进货票据。

  第六条经营预包装食品的,由食品安全管理员对食品包装标签进行查验核对,内容包括:

  (一)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

  (二)成分或者配料表;

  (三)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四)保质期及限期使用商品的生产日期、安全使用期(保质期、保鲜期、保存期)和失效日期;

  (五)产品标准代号、生产许可证编号;

  (六)贮存条件;

  (七)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在国家标准中的通用名称。

  (八)进口的预包装食品的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且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符合《食品安全法》的规定。

  第七条食品安全管理员应经常检查食品的外观质量,对包装不严实或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应及时予以处理,对过期、腐烂变质的食品,应立即停止销售,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第八条本企业(超市)按照食品广告的宣传购进食品时,采购人员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要注意查验是否有虚假和误导宣传的内容。

  第九条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应当真实,保存期限至少二年。

  第十条本企业(超市)在进货时,对查验不合格和无合法

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14

  一、认真学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和食品安全知识,明确食品安全责任,严格遵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

  二、从业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和食品安全培训,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健康证明应随身佩带(携带)或交主管部门统一保存,以备检查。

  三、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从业人员操作前、便后以及从事与食品无关的其他活动后应洗手。坚持科学的洗手习惯:先用消毒液消毒,后用流动水洗净。

  五、从业人员应保持良好个人卫生,操作时应穿戴清洁的工作服、工作帽,头发不得外露,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佩带饰物。不得在食品加工场所或销售场所内吸烟、吃东西、随地吐痰,不得穿工作服入厕或从事其它可能污染食品的行为。专间操作人员还应戴口罩。

  六、从业人员不得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及做其他影响食品卫生的行为,不得直接抓取直接入口食品或用勺直接尝味。操作用具用后不得随处乱放。个人衣物及私人物品不得带入食品处理区。

  七、进入食品处理区的'非加工操作人员,应符合现场操作人员卫生要求。

八、从业人员必须认真执行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15

  根据《食品安全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现就我单位食品经营管理工作制定如下制度:

  一、进货查验制度

  1、对采购的食品按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履行检查义务,检查食品感官质量和标签标示的生产者、生产日期、保质期、qs标志等内容,查验是否为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禁止销售的食品;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销售进口食品的,查验进口食品的合法证明。

  2、对进入商场、超市、食杂店悬挂“总经销”、“总代理”字样牌匾的必须查验是否持有合法有效的授权文书,并将文书复印件留存归档备查。

  3、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食品经营企业,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进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企业总部向所属经营者提供进货查验的证明。统一配送之外自行采购的食品,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二、索证索票制度

  1、索证,进货时索取供货商的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或卫生许可证以及食品的生产许可证、检验合格证明。经营的奶粉应批批索取检验报告。索取的证件复印件应使用专门的档案盒,保管两年。

  2、索票:进货时索取载有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的进货票据。根据工商部门的通知,在“一票通”下发后,索取“一票通”。

  三、进销货台账制度

  1、建立完善食品进货台账制度。

  2、逐步完善条件,推行电子进货台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在条件不成熟时,进货台账采用书面粘贴式,即指派专人将索取的进货票据(“一票通”使用后索取“一票通”)按供货商分类,依次粘贴在进货台账本上,保管在经营场所至少两年,供消费者查询和有关部门检查。

  四、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

  1、发现或知道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立即停止经营,下架单独存放,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将有关情况报告辖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接到有关监管部门关于不合格食品退市通知后,及时按上述规定立即处理,并协助食品生产者执行食品召回制度

  2、对贮存、销售的食品定期进行检查,查验食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许可证等标签内容,及时清理变质、超过保质期及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主动将其退出市场,并登记在不合格食品退市记录薄上备查。

  五、消费投诉处理制度

  1、在经营场所设立相应机构和人员,处理本经营场所发生的消费者食品投诉。提供食品时向消费者提供有关销售凭证(发票、信誉卡),作出特殊承诺的提供书面凭证。

  2、受理投诉时对消费者的具体投诉内容和要求进行登记、做好投诉人姓名、住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购买食品的日期、品名、牌号、规格、数量、计量、价格、受损害情况、消费者的要求等相关内容的登记记录,并由投诉人签字盖章,将投诉人提供的凭证和有关材料复印存档。

  3、受理消费者食品投诉后,指定具体的工作人员进行调查处理,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负责调查人员首先将企业自身情况调查清楚,结合投诉人意见,分清责任。属经营者责任的,按规定或者与消费者的约定应当给消费者退货、换货、赔偿的,及时给消费者解决;经营者没有责任,认真向消费者解释清楚。

  个体户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体检并建立健康档案,并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从事工作。

  二、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病(包括病毒携带者),活动性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它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疾,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三、当从业人员出现咳嗽、发热、呕吐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应立即查明病因、排除有碍食品安全隐患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四、处理食品前、便后,用肥皂、流动清水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先洗手消毒,不得留长指甲、男同志不得留长胡须,不得在食品经营场所内吸烟吐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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