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炉房管理制度

时间:2025-02-16 09:05:14 制度

锅炉房管理制度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很多情况下我们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了维护正常的工作、劳动、学习、生活的秩序,保证国家各项政策的顺利执行和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订的具有法规性或指导性与约束力的应用文。拟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锅炉房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锅炉房管理制度

锅炉房管理制度1

  一、岗位责任制

  (一)锅炉房管理人员的职责

  1、对司炉工人、水质化验人员组织技术培训和进行安全教育。

  2、编制或参与编制锅炉房各项规章制度,并随时检查其执行情况。

  3、传达贯彻主管部门和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下达的锅炉安全指令。

  4、监督检查锅炉及附属设备的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查计划的实施。随时掌握锅炉及其附属设备的运行状况,并检查督促其维护保养工作。

  5、解决锅炉房有关人员提出的问题。如不能解决,应及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

  6、向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报告本单位锅炉使用管理情。

  (二)司炉工人的职责

  1、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精心操作,确保锅炉的安全经济运行。

  2、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岗位,服从调度,不做与岗位无关的事。

  3、发现锅炉有异常现象危及安全时,应采取紧急停炉措施,并及时报告单位负责人。

  4、认真做好锅炉、辅机及安全附件的维护保养工作,以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

  5、拒绝执行有害锅炉安全运行的违章指挥。

  6、保持锅炉房整洁,做到文明生产。

  7、努力学习技术业务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二、交接班制度

  (一)司炉工人交接班制度

  1、交班的司炉人员,应在交班前对锅炉运行情况作一次认真全面的检查和调整,必须具备下列条件方能交班:

  2、锅炉燃烧良好,气压和水位都在正常范围。

  3、各安全附件、仪表动作灵敏可靠。

  4、辅机运转正常(声音、温度、转速等无异常)。

  5、清炉除渣,打扫工作场所,保持整洁。工具和配件齐全并存放在指定地点。

  6、各项记录填写正确、清楚、无涂改、无遗漏。

  7、交班人员在运行记录和交接班日志上签名后交班。

  8、交班人员应口头向接班人员详细介绍本班运行情况,以及发现的问题和注意事项。

  9、接班人员应按规定时间到达锅炉房,做好接班准备工作。接班人员须认真查阅交班记录和听取交班情况介绍。

  10交、接班双方应共同检查下列情况:

  a、锅炉运行情况。

  b、水位表、压力表、安全阀、给水设备、高低水位报警器、排c、污阀等设备、附件是否灵敏可靠。

  d、锅炉受热面的可见部位是否有鼓泡、变形、渗漏等损坏现象。

  e、炉墙、炉拱、炉排等有无裂纹、塌陷、卡死现象。

  f、必要的备用材料,如盘根、水位表玻璃管(板)、润滑油是否齐全。

  g、交、接班时,如遇事故,应待事故处理完毕后,再办理交接班手续。接班人员应积极协助交班人员处理事故。

  h、交班人员在接班前不准喝酒。交班人员如发现接班人员喝酒或有病时,应向锅炉主管负责人报告。由负责人采取措施,另行指派合格人员代班。

  i、接班人员未按时接班,交班人员应报告锅炉主管负责人,但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三、巡回检查制度

  1、当班司炉工人,应对锅炉及附属设备的工作情况进行认真的巡回检查,其主要内容如下表所示。

  司炉工人巡回检查内容

  序号内容时间

  1、压力、温度、水位是否正常不间断监视

  2 、燃烧工况是否正常1~2h监视一次

  3 、燃烧输送系统是否正常1~2h监视一次

  4 、鼓引风机运转是否正常

  挡板位置是否合适1~2h监视一次

  给水系统中水箱水位

  5、水泵运转情况和给水调节1~2h监视一次

  逆止阀的.工作状态是否正常

  6、排污阀和管道有无异常情况1~2h监视一次

  7、各类仪表工作是否正常1~2h监视一次

  8、本体受压部件有无渗漏

  变形等异常情况1~2h监视一次

  9、检查各转动机械润滑系统是否应补给润滑油每班一次

  四、安全操作制度

  (一)严格遵守锅炉房安全操作规程,密切监视水位、压力和燃烧情况,正确调整各种参数。

  (二)按规定做好锅炉运行的日常工作,定期冲洗水位表、压力表、排污和试验安全阀等。

  (三)进行巡回检查,检查锅炉人孔、手孔、受压部件以及省煤器、

  过热器等是否有泄露、变形等异常现象;检查气水管道、烟道、风道、给水泵、鼓风机和引风机等工作状态是否正常。

  (四)对锅炉发生的一切事故应及时处理并保护现场,积极参加事故分析,吸取事故教训。

  (五)闲人免进锅炉房,如需进入锅炉房必须履行登记手续,并由单位主管部门领入。

  五、设备日常维护保养制度

  (一)操作人员应对锅炉、安全附件和辅助设备进行经常的或定期的维护保养,及时检修。

  (二)每班应对规定的设备油位定期加油一次,防止遗漏。

  对仪表设备应每天进行维护保养,并定期校验,保证其灵敏、可靠。

  (三)锅炉未经采取措施,不得超负荷运行,锅炉必须按规定进行检修。

  (四)每班司炉工应对锅炉、辅助设备和场地进行一次清洁工作,做到文明生产。

锅炉房管理制度2

  1、锅炉房实行班长负责制,其成员必须服从其指挥。

  2、锅炉工要坚持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不断提高操作技能,在搞好供应保障的前提下,厉行节约(水、煤、电等),降低消耗。

  3、自觉遵守校内的'各项规章制度,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离职守,有事外出要请假,按时到岗,勤恳工作。

  4、对机器、办公设施、各类工具,要加强爱护和保管,一切物具不得私自外借,丢失要照价赔偿。严禁在锅炉房内及其附近堆放易燃、易爆品,不允许在锅炉房内洗晒衣物。

  5、认真负责,积极工作,按作息时间做好供水、供暖工作,并负责锅炉房内外、煤场、浴池等场所的清扫工作。

  6、锅炉房内应保持整洁卫生,每班列行打扫。煤场、渣场做到堆放清洁,场地每次取煤、倒渣打扫干净。锅炉房顶、四周保持整洁,无杂物堆放,每周大扫除一次。配合学校定期进行卫生检查,检查不合格及时改正。

  7、上班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不许喝酒上岗。严格面对面交班制度,交班时要交待前班工作的详细情况,并作好记录。

  8、严禁在锅炉房打麻将、喝酒,不留外人在锅炉房住宿,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摆弄锅炉电机等设备,否则,造成后果和损失一概自负。

锅炉房管理制度3

  锅炉属于特种设备,国家对其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验、修理等环节实行严格的监督与管理。我公司现有燃气锅炉、常压锅炉,为了避免安全事故,做到预防为主,确保锅炉安全运行,特制订以下安全规定:

  一、属特种设备管理范围的锅炉是指利用各种燃料、电或者其他能源,将所充装的液体加热到一定的参数,并承载一定压力的密闭设备,其范围规定为容积大于或者等于30L的承压蒸汽锅炉,出口水压大于或者等于0.1Mpa,且额定功率大于或者等于0.1MW的承压热水锅炉,有机热载体锅炉。

  二、生产运行部是本公司的主要部门负责本公司内部锅炉管理和对外联络工作。

  三、锅炉的安装必须由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锅炉,》资质的专业公司进行。

  1、安装单位安装前应具备的.资料和手续、安装单位的资质证、安装人员的资格证、安装方案、安全保证措施、安装合同协议书及各方安全责任、应急救援预案。

  2、安装单位在安装锅炉前,安装区域应设置警戒线、划出警戒区、有专人进行监护。安装单位应该在设备投入使用前将有关安装工程资料移交使用单位,生产运行部应将其存入设备档案中。

  3、锅炉安装结束后,安装单位应按照安全技术规范和技术说明书的有关要求对锅炉进行自检和调试,自检合格后应申请相关部门的检验所进行验收检验,未检验和检验不合格的锅炉不得投入使用。

  四、各锅炉使用单位要严格执行公司安全生产制度、规定,不得将未经安全认证和存在安全隐患的设备投入使用。落实专业管理人员、明确管理职责、做好本单位锅炉的各项管理工作、严禁设备带故障运行。

  五、各锅炉使用单位要遵守以下规定执行:

  1、锅炉司炉工水处理工特种作业人员要持证上岗,要经本市质量监督局特种设备科培训取得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两个方面考核并合格,严禁无证上岗。应熟练掌握锅炉的结构、工作原理、技术性能、安全操作规程、保养维修制度等相关知识,确保锅炉运行过程中处理好意想不到的隐患。

  2、锅炉必须由司炉工进行操作,锅炉运行期间,司炉工必须在现场值守巡视、严禁锅炉无人值守运行。非工作人员未经允许不得随意进入锅炉房。对参观来访人员,未经分站主管领导同意,操作人员有权制止其入内。

  3、燃气锅炉及附件,安全阀应在有限期内使用。在煤气锅炉房内应安装煤气泄漏报警器监测燃气浓度,每日上下班进行目测观察煤气泄漏报警器是否完好,指示灯灭立即报告相关部门修复或更换。

  4、锅炉房及可燃气调压站附近严禁烟火及堆放易燃易爆物品,若锅炉房内动用电焊、气焊时必须关闭供气阀、放空管内余气,方可工作。

  5、锅炉房内严禁吸烟,严禁使用电炉烧水做饭,不许再锅炉房内洗晒衣服。可燃气管上下班进行目测观察煤气泄漏报警器是否完好,指示灯灭立即报告相关部门修复或更换。

  4、锅炉房及可燃气调压站附近严禁烟火及堆放易燃易爆物品,若锅炉房内动用电焊、气焊时必须关闭供气阀、放空管内余气,方可工作。

  5、锅炉房内严禁吸烟,严禁使用电炉烧水做饭,不许再锅炉房内洗晒衣服。可燃气管道上严禁敲打,已防产生静电或火花。

  6、锅炉房需两班交接工作时应执行交接班制度

  (1)接班必须在锅炉正常运行或正常停炉规定时间前10分钟进行。锅炉出现事故正在处理当中,不能进行交接班,经交班人同意,接班人可以协助参与对事故进行分析处理,待事故处理完毕后再进行交接班。

  (2)司炉工交接班时应做到“五交”和“五不交”。五交:燃气压力正常,水系统压力、温度等符合要求,锅炉及附属设备运转正常,当班记录填写齐全、清楚、锅炉房卫生整洁,安全附件各类仪表指示正确、动作灵活。五不交:不交醉酒或患病不宜操作的司炉工,接班人未到,不交给其他无证的司炉工人员。当班内发生问题,尚未向负责人汇报或未予妥善处理时不交,设备发生故障或损坏,未查明责任前不交,燃烧不正常、未弄清原因不交。

  (3)交接班人员要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并签字。

  7、司炉工每日开班前必须做好以下各项检查,日检。

  (1)检查燃气压力是否正常,管道阀门是否有泄漏,利用煤气泄漏报警器监测,阀门是否到位。

  (2)试验燃气报警系统是否正常可靠,按下试验按钮风机能否启动。

  (3)检查软化水系统是否正常,保证软水器处于工作状态并符合GB1576标准,水箱水位正常,水泵运行无故障。

  (4)检查锅炉、进水阀门、排污器阀门分气缸开关是否打开。烟道上的截门必须全部开启挡风板或节流阀。否则吹风清洗受影响,造成事故隐患。

  (5)检查安全附件是否在正常的位置,检查水位计应在正常位置、水位计气、水节门需处在打开位置,杜绝假水位、若缺水可手动上水。检查压力表管道上截门,必须打开。各操作部位是否有照明设施。

  (6)检查控制柜上的各个旋钮均应处在正常位置。

  8、

  (1)锅炉开机运行应注意的事项:先开启锅炉电源检查各部分是否正常、故障是否有信号,如无信号应采取相应措施或检查修理排查故障。在开启燃烧器旋钮监视锅炉正常点火运行。燃烧器进入自动清扫、点火、部分负荷、全负荷运行状态。常压燃气锅炉检查火焰状态,检查各部分运转声响有无异常。在小火燃至3kg/cm2压力时,应进行定期排污一次。目的为:是水中时水中的碱度降低,排水污垢炉水加热后,热水考上,冷水考下排污使下部冷水排出,热水下沉提高下部温度,同时上部水泵补充上水,使上部掺进温度低的水,降低上部温度,使锅炉受热均匀。蒸汽锅炉并冲洗水位表一次,并检查炉内水位。

  (2)巡视锅炉升温状况,大小火转换控制状况是否正常。暂停循环泵,检查燃烧器是否连锁保护停机,启动水泵。巡查锅炉压力表,温度显示发现异常,应立即停炉检查。巡视燃气压力是否正常稳定,流量是否在正常范围内,以判断过滤器是否堵塞。巡视水泵压力是否正常,有无异响。

  (3)操作人员不得擅自调节各种仪表温度控制值。

  9、锅炉停机后,应滞后半小时停泵,冬季运行必须保持一台循环泵工作,以防冻坏管道阀门。

  10、锅炉水质控制指标:炉水碱度6-26mmo1/L,给水硬度小于或等于0.03mmo1/L,炉水含氧量小于或等于0.1mg/L,炉水PH值10-12。

  11、做好锅炉日常维修保养工作,严禁锅炉及附属设备带故障操作,做好维护检查登记工作。锅炉设备巡回检查是应注意:

  (1)巡检时间为1小时一次,设备带病运行中,有可疑现象时增加巡回检查次数。

  (2)巡检人员要将检查情况逐项及时填入运行记录,发生事故隐患或其他不安全因素应立即向主管领导汇报,同时做好记录。发现影响人身和设备安全的紧急情况,应立即停机并汇报,妥善处理。

  (3)压力、温度、水位计是否处于正常工作状态,燃气供应情况是否正常。排污阀和管道有无异常情况。各类阀表工作是否正常,本体受压件有无渗透、变形等异常情况。检查各转动机械及水泵电机的润滑情况,及时补充润滑油。检查配电柜内接线有无松动,及时紧固。

  12、锅炉仪器仪表管理,锅炉仪表器仪表包括:电压表、电流表、压力表、温度计、水位计、流量计及锅炉控制系统的仪表等。定期对仪器仪表进行循回检查,及时发现故障及时解决,更换不合格的元器件,无法处理及时汇报,确保仪器表反应灵敏准确。按仪器仪表的检验周期进行报检,提出备品备件计划并储备。

  13、对司炉工基本要求:严格执行锅炉操作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违章操作,持证上岗,因违章操作造成的事故要承担责任。认真填写运行记录,做到记录准确、如实、不得假报,保持运行记录完好整洁。

  认真做好环境卫生,做到文明生产。定期排污,冲洗压力表,做好安全阀、超温超压报警连锁的人工试验,保持灵敏可靠。严格执行巡检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杜绝事故发生。

  14、对水处理的基本要求;认真遵守操作规程,执行《锅炉水处理监督管理规则》和GB1576-20xx《工业锅炉水质》标准,保证供给合格水质。熟练掌握水处理流程按规定没两个小时对水质进行一次检验,及时调节树脂、烟道浓度,保证足够的合格水量。发现异常及时报告,并与司炉工联系,及时采取措施调整。对责任内的设备管线仪表加强检查,维护保养,保证水处理设备安全运行。认真填报水质处理日志,字迹工整,保存完好,不得假报、伪造数据、不得减少化验次数。各类配置好的并经过核定后的分析用溶液,应标出配制日期,失效日期及溶液名称,严禁使用未经标定的过期失效的分析标准溶液。保持分析仪器清洁,按时检验、校正使其处于完好、准确和待用状态。不使用未经校正的仪器。认真做好操作台、仪表和仪器的环境卫生,做到文明生产。

  15、建立锅炉设备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出厂技术文件,(如图纸、质量证明书、安装使用说明书)。安装后的位置、启用时间。特种设备注册登记表,日常使用、保养、维修、变更和试验记录。设备、人身事故记录,设备存在的问题和评价。

  六、个锅炉使用单位对锅炉要定期检查、试验、维护保养、防患于未然,及时消除设备隐患,把可能形成的设备事故消灭在发生之前。

  1、按照公司制定的研读设备维护保养计划进行锅炉及其附属设备的维护保养。

  三大安全附件维护保养;安全阀、压力表、温度表应定期试验、记录送检。机械设备维护保养;润滑、排污应定期检查、实施记录。每月清理燃气过滤器内杂质。

  2、锅炉定期维修,每年年初制定年度锅炉维修计划,明确维修项目、方法时间及项目责任人,并报主管领导批准组织实施。

  3、锅炉的定期检修,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锅炉)》资质的专业公司进行,我公司同期签订托检修合同。检验周期为外部一年、内部为两年。

  七、各锅炉使用单位如发生安全隐患或安全事故,要及时向公司生产技术部和质量安全部上报。生产技术部要依本公司规定进行考核、处罚。

锅炉房管理制度4

  巡回检查

  1、使用锅炉的单位应对锅炉房安全工作行定期检查,单位主管领导应对锅炉房工作应每月作一次现场检查,锅炉房管理人员应每周作一次现场检查,当班司炉工每小时至少对锅炉设备进行一次巡回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填入运行记录。

  2、巡回检查的内容

  1)水位汽压、汽温在规定范围内三大安全附件,保护装置和仪表灵敏可靠,无泄漏现象

  2)受压部件可见部们无鼓包、渗漏、炉内燃烧工况良好、无漏水漏汽声。

  3)管道、阀门无渗漏(包括内漏),阀门开关灵活。

  4)炉排及转动机械无磨擦和异常响声、油位正常、轴承转动正常、皮带不打滑、无断裂。

  5)除尘器无破损、鼓引风机运行正常。

  6)锅炉房照明良好、道路通畅。

  巡回检查路线

  三大安全附件-炉排和减速机构-锅炉本体-出渣机-省煤器-除尘器-引风机-鼓风机-管道阀门-分汽缸-给水泵。

  设备维护保养制度

  1、锅炉本体的维护保养

  1)当班司炉工应及时做好锅炉本体受热面的清焦、清灰、吹灰工作,做到勤检查、勤清理、不留到下一班。锅壳锅炉的烟火管一般每月清灰疏通一次。

  2)运行锅炉每年至少一次停炉清理,检查和检修。清除水垢、水渣、烟垢、积灰。检查各受压部件及焊缝。胀接部位有无渗漏、磨损、腐蚀、裂纹、变形等异常情况,并作出测量和记录。在停炉检修时,水管锅炉的锅筒内应尽可能涂刷汽包漆防腐。

  3)停用锅炉必须按《锅炉及辅面操作规程》要求做好维护保养工作,防止锅炉腐蚀。

  4)做好备品备件,建立设备台帐,同时应做好设备检修记录。

  5)安全附件、保护装置及管道、阀门的维护保养

  6)水位表每班应擦抹一次,及时修复各种缺陷,做到清洁明亮。连通管畅通。开关灵活、严密。

  7)压力表存水弯管一般每半月应冲洗一次,每星期至少对表盘进行一次吹灰或擦抹,保证表盘刻度清晰。严防受高温,冰冻和震动的影响,使用期满半年后,应及时校验,保证指示灵活、可靠。

  8)安全阀使用时必须作热态排汽试验并记录其始启压力和回座压力。使用后一般每月应进行一次自动或手动的排汽试验,防止阀芯与阀座粘住。

  9)温度、流量、风压、氧量等计量仪表及蒸汽超压报警装置,联锁保护装置使用时应调试准确,及时检查和修复各种缺陷、故障,并根据仪器仪表的使用性能定期校验、试验,保证动作灵敏可靠、计量准确。

  10) 5炉房内的汽水阀门、旋塞等。应每天擦抹一次,保持清洁。对丝杆处应及时加润滑油,务使开关灵活。定期更换或加装垫料,消除跑、冒、滴、漏现象。每年定期停炉检修时作一次全面检查。

  11) 6炉的汽水管道应有防腐、防震及保温等措施和色标。当保温层脱落,防震去撑装置等设施损坏,色标模糊时,应及时予以修复。

  附属设备的维护保养

  1)对转动机械应根据其性能和转动情况的不同。定期予以加油,调油,及时检查和消除异声、震动。风机、水泵、炉排、上煤机、出渣机变速箱等、一般每年应调油一次。炉排前后轴应每天检查其有否加油,及油孔堵塞现象。每年必须拆轴瓦检查一次。

  2)上煤机的电葫芦铅缆应经常松树其有否毛刺、断股、干燥、轧伤及绕线紊乱等。并定期予以更换。

  3)螺旋出渣机叶轮及刮板机刮板。每月应检查一次,检查是否腐蚀、磨损、断裂等现象。

  4)链条炉排至少每半年应检查一次,炉排片是否破裂、穿销有否磨损、变形。开口销是否断裂、脱落、前轴链轮是否完好。手烧炉也应定期对炉排进行检查,并及时更换损坏的炉排。锅炉使用时应随时检查各调风门及烟道通道板是否灵活,回定装置是否完好。

  5)锅炉炉墙及前后拱至少每半年应予全面检查一次。内外炉墙是否松动、裂纹、塌损等绝热部件的绝热情况是否良好。炉门炉门圈档风铁有无烧损,护闸板、煤闸、煤闸梁是否损坏。损坏程度严重的必须立即予以修补。

  司炉工交接班制度

  1、接班人员应按规定班次和规定的时间,提前到锅炉房做好接班的准备工作,并详细了解上班锅炉运行情况。

  2、交班者应提前做好交班准备工作,保持各部位运行正常为接班者做好准备工作。

  3、交接班时,如接班人员没有到达现场,交班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4、交班者,需做到“五交”、“五不交”。

  4、1“五交是”

  1)压力、水位、温度和燃烧正常;

  2)安全附件灵敏可靠;

  3)本体和附属设备无异常;

  4)运行记录齐全、正确、备件、工具、用具齐全。

  5)锅炉房整洁,达到文明生产。

  4、2“五不交是”

  1)不交给吃过酒的司炉人员;

  2)锅炉本体和附属设备出现异常现象时不交;

  3)在处理事故时不进行交班。

  4) 4接班人员不到时,不交给无证司炉人员;

  5)锅炉压力、水位、温度或燃烧不正常时不交;

  5、交接班时,由双方共同按巡回检查路线逐点逐项检查,做到件件事情有交待,并将交接的内容和存在的问题认真的记入运行记录交接班中。

  6、交接班时,交接人员应将上级有关运行及供汽等方面的指令告知交接人员。

  7、交接班者在交接班记录薄中签字后,发现了设备的缺陷,原则上由接班者负责。

  清洁卫生制度

  1、班司炉工接班后,打扫操作室卫生,保持控制柜表盘干净清晰,汽包水位表清晰易见。

  2、严禁烧正压。保持炉前的清洁卫生,并做好锅炉设周围的环境卫生,保持地面整洁,无积灰积水。

  3、消除跑、冒、滴、漏。

  4、煤场、渣场堆放整齐。

  5、每周六进行一次清洁大扫除。

  安全保卫制度

  1、锅炉房系要富部位,为确全,防止发生事故,特制订本制度。

  2、非本岗位操作人员不得擅自入内;外为参观学习人员,凭单位介绍信经厂保卫部门和锅炉房管理人员同意后方可进入。

  3、当班人员应遵守运行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委不脱岗、睡岗或误操作。

  4、锅炉房内设施,非当班人员不得动用,无证司炉工,水质化验人员不得独立操作。

  5、发现重大隐患,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并及时有关人员。

  6、保持锅炉房照明充足,道路畅通,设施齐全完好。

  锅炉水质化验制度

  1、为认真贯彻GB1576-85《低压锅炉水质标准》,锅炉房应配备专职或兼职的经当地质监部门考核发证的水质化验员。

  2、锅炉结构,型号的`不同选用相适应的水处理方法。并及时进行化验和处理,以确保锅炉水质符合要求。一般情况下,要求化验时间和项目如下。

  1)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原水硬度,碱度,PH值,悬浮物的化验。有条件的单位应做水质全分析。

  2)当采用炉外化学处理时,每四小时至少进行一次给水,(软水)的硬度和PH值。炉水的总碱度和溶解固形物(或Cf)等数据的化验。对于额定蒸发量小于等于4T/H的锅炉,在水处理设备运行工况稳定的情况下,可适当延长化验时间,但每班不少于一次。

  3)采用炉内加药处理时,给水和炉水的有关指标每天至少化验一次。

  4)发量大于2T/H的锅炉,给水应进行除氧.对于供汽轮机用汽的锅炉,给水溶解氧应小于等于0.05mg/;若采用化学除氧,则应监测炉水的亚硫酸根含量。

  3、锅炉水质应符合GB1576-85《低压锅炉水质标准》的要求。各单位应根据各自的锅炉及水处理方法,把水质标准中的相应要求列出来。

  4、及时、正确、清晰、完整做好水质化验记录,并将记录数据保存一年以上。

锅炉房管理制度5

  一、锅炉房是医院供给能源的主要部门之一,要保证全院医疗、生活方面保温、高压蒸气、热水的供应。

  二、工作人员坚守岗位,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和操作规程,注意掌握水位、炉温、压力、阀门等情况,保证锅炉的'正常运转和安全。

三、锅炉房设昼夜值班,保证医疗工作的随时需要。

  四、认真做好锅炉的检修、保养、严防事故发生。

  五、不断总结烧油(气)技术,节约用油(气)。

锅炉房管理制度6

  一、锅炉房是医院供给能源的主要部门之一,要保证全院的供气、高压灭菌制剂等供应。

  二、工作人员要进行培训,取得合格证。坚守岗位,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和操作规程,主要掌握水位、炉温、压力、阀门情况等,保证锅炉正常运转和安全。

  三、根据各科用气要求,统一安排用气时间,保证供气。

  四、司炉工要认真执行岗位职责,严格交接班手续,并有记录。严禁非司炉工顶班,发现时要严肃处理。上班时间不能睡觉,不得离开工作岗位,不准无关人员进入工作重地、吹牛聊天。

  五、认真做好锅炉的'检修、保养,严防事故发生。

  六、摸索规律,总结经验,及时换气,防止浪费,节约用煤,及时清理煤渣,保持锅炉房清洁卫生。

  七、行政科长经常深入锅炉房检查工作,进行考评并将考评情况进行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锅炉房管理制度7

  一、蒸汽锅炉与热水锅炉都必须有水处理措施。运行锅炉的给水、炉水必须符合《低压锅炉水质标准》的规定。

  二、水处理人员必须由经过培训考试合格的人员担任。

  三、水质化验员,必须每2小时化验一次锅炉给水。

  四、原水的硬度、碱度、ph值每月最少测定一次,有条件的单位应做全分析。

  五、用离子交换器处理的.软水,水质硬度,氯根等每2小时化验一次,在交换剂接近失效时,应增加化验次数。

  六、炉水的碱度、ph值、氯根等每2小时化验一次。同时应定期对炉水的溶解固形物和相对碱度进行校验。

  七、水处理人员必须根据化验结果,制定并督促司炉人员执行定期排污制度。

  八、水处理人员必须根据化验结果调整水处理措施,使其符合水质标准,水处理措施达不到水质标准时,应及时报告锅炉房主管人员,加以解决。

  九、水质处理人员要认真负责的做好化验记录,不许弄虚作假、抄袭、涂改化验记录。

  十、水质化验人员必须爱惜一切化验设备,严禁非操作人员乱动,缺少的化验设备、化学药剂要及时补充。

锅炉房管理制度8

  为提高锅炉房安全管理水平,确保锅炉安全运行,根据《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特制定本制度。

  一、锅炉房的设计建造应符合《蒸气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和《热水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有关规定。锅炉房建造前使用单位须将锅炉房平面布置图送交当地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审察同意,否则不准施工。

  二、使用锅炉必须按《锅炉使用登记办法》的规定办理登记手续,未取得锅炉使用登记证的锅炉,不准投入运行。

  三、在用锅炉必须实行定期检验制度。未取得定期检验合格证的锅炉,不准投入运行。

  四、使用锅炉必须做好锅炉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保证锅炉本体和安全保护装置处于完好状态。锅炉设备运行中发现有严重隐患危及安全时,应立即停止运行。

  五、使用锅炉应设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负责锅炉房安全技术管理工作,并报当地主管部门备案。管理人员应具备锅炉安全技术知识和熟悉国家安全法规中的有关规定,其职责是:

  1、对司炉工人、水质化验人员组织技术培训和进行安全教育。

  2、参与制定锅炉房各项规章制度。

  3、对锅炉房各项规章制度的实施进行检查。

  4、传达并贯彻主管部门和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下达的锅炉安全指令。

  5、督促检查锅炉及其附属设备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检修计划的实施。

  6、解决锅炉房有关人员提出的`问题,如不能解决应及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

  7、向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报告本单位锅炉使用管理情况。

  六、司炉工是技术工作,使用锅炉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锅炉司炉工人安全技术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挑选、培训司炉工人。司炉工人须经考试合格取得司炉操作证才准独立操作锅炉。严禁将不符合司炉工人基本条件的人员调入锅炉房从事司炉工作。

  七、司炉工人在值班时须履行职责,遵守劳动纪律,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锅炉。

  八、锅炉房应有水处理措施,锅炉水质应符合《低压锅炉水质标准》的要求。锅炉使用单位应设专职或兼职的锅炉水质化验人员。水质化验人员应经培训、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证后,才准独立操作。

  九、锅炉房应遵循下列制度:

  1、岗位责任制:锅炉房的人员配备中,分别规定班组长、司炉工、维修工、水质化验人员等职责范围内的任务和要求。

  2、锅炉及其辅机的操作规程,其内容应包括:

  (1)设备投运前的检查与准备工作;

  (2)启动与正常运行的操作方法;

  (3)正常停运和紧急停运的操作方法;

  (4)设备的维护保养。

  3、巡回检查制度:明确定时检查的内容、路线及记录项目。

  4、设备维修保养制度:规定锅炉本体、安全保护装置、仪表及辅机的维护保养周期、内容和要求。

  5、交接班制度:应明确交接班的要求、检查内容和交接手续。

  6、水质管理制度:应明确水质定时化验的项目和合格标准。

  7、清洁卫生制度:应明确锅炉房设备及内外卫生区域的划分和清扫要求。

  8、安全保卫制度。

  十、锅炉房应做好下列记录:

  1、锅炉及附属设备的运行记录。

  2、交接班记录。

  3、水处理设备运行及水质化验记录。

  4、设备检修保养记录。

  5、单位主管领导和锅炉房管理人员的检查记录。

  6、事故记录。

  以上各项记录应保存一年以上。

  十一、使用锅炉的单位应对锅炉房安全工作实行定期检查。单位主管领导对锅炉房工作应每月作一次现场检查。锅炉房管理人员应每周作一次现场检查,并作好记录,以备劳动部门检查。

  十二、对因违反规定造成损失的,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并严肃处理。

锅炉房管理制度9

  日常运行

  一、锅炉房平时应上锁,钥匙由锅炉工保管,未经许可,禁止非工作人员入内。

  二、锅炉运行时,值班人员应按时巡查,检查各项运行参数、状态是否正常,如有异常应及时调整处理,并做好记录。

  三、每周排一次柴油的油水分离器中水。

  四、每月排污一次,排污时至水质变清,无污垢即可。

  五、每周对锅炉和机房进行一次清洁,并做好设备房的.消杀灭鼠工作。

  六、每年对锅炉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保养,确保锅炉的良好运行。

  七、保持机房内良好的通风和照明,经常巡视机房内照明,如有问题报告部门主管。

  每年开机前保养

  一、清除锅炉面板、电控箱、燃烧器的油灰、污垢及水渍,保持锅炉整洁。

  二、检查电路、油路及管路连接,确保其正常投入运行。

  三、锅炉在长期停机后再投入使用时,必须进行煮炉,通过煮炉可起到侵蚀阻垢作用,提高换热效率,节约燃料,延长锅炉的使用寿命。煮炉工艺一般按照以下工序进行:

  1)将锅炉中的排空。

  2)NaOH用热水溶解后,倒入膨胀水箱,同时打开补水阀补水。

  3)媒水温度调到90℃后,开机运行,煮炉时间不少于48小时。

  5)煮炉完毕后,使媒水沉淀至少8小时后进行排污,同时补充软化水,从排污口排出污水变清时即可关闭排污阀,终止排污。

  6)最后用pH试纸测试水样,使pH值保持在10-12即可。

锅炉房管理制度10

  1、实行班长负责制,班长负责本区域人员管理、锅炉操作等项目的日常管理,督促落实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司炉工应持国家劳动部门签发的司炉操作证上岗,严禁无证人员司炉。

  2、司炉工操作中要监守岗位,服从班长管理,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积极探讨操作技术,确保锅炉安全运行。

  3、确保供暖效果,供暖区域室内温度不得低于16℃;足量供应洗澡热水;精心操作茶水炉,按时供应饮用开水。严格执行公司制定的时间表,未经物业公司领导同意,不得擅自改动供应时间,更不得自行停止供暖、供水。

  4、加强司炉工业务培训学习,熟悉锅炉运行系统及运行参数,安全经济操作运行,节约用电、用水,杜绝浪费。

  5、坚持巡回检查制度,发现故障立即修理,严格监视锅炉水位、压力,值班人员每隔一小时对锅炉水位、压力、给水系统等设备巡检一次,做好记录。

  6、司炉工应按锅炉使用规范定期检修、维护、保养锅炉及各种辅助设备,定期检验、冲洗压力表设备,定期排污。

  7、日常操作过程中应及时检修和排除各种设备的'一般故障。发现锅炉有异常现象危及安全时,应采取紧急停炉措施并及时报告物业公司有关领导。

  8、对任何有害锅炉安全运行的违章指挥,应拒绝执行。

  9、严格交接班制度,班长负责督促司炉工交接班,做好交接班记录。

  10、对因违规操作、操作不当或不执行规章制度等出现的责任事故,值班司炉人员负完全责任。

锅炉房管理制度11

  1、总则

  1.1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执行“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群众监督,劳动者遵章守纪”的安全生产管理体制,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企业必须坚持安全生产“三检”(自检、互检、专检)制度,严格安全生产考核制度,有奖有罚,以“预防为主”、“防微杜渐”和“防患于未然”的超前安全意识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实现企业安全管理工作零缺陷,共保一方平安。

  1.2本制度制订了企业事故管理考核制度、现场安全管理考核制度、其它安全管理考核制度、考核奖惩办法及说明。

  1.3本制度适用本企业范围内各车间、部门。

  2、事故管理考核制度

  2.1责任事故指经主观努力事前可以防止其发生而未能及时防止的事故。

  2.2设备事故:发生一次经济损失XX千元(含XX千元)以上,XX万元以下的事故扣责任车间、部门月奖金总额XX%;发生一次经济损失XX万元(含XX万元)以上,XX万元以下的事故扣责任车间、部门月奖金总额的XX%;发生一次经济损失XX万元(含XX万元)以上,XX万元以下的事故,扣责任车间、部门月奖金总额的XX%。

  2.3火灾事故:发生一次火灾事故扣车间、部门月奖金总额的XX%;当月连续发生两次火灾事故扣责任车间、部门月奖金总额的XX%;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在XX千元以上(含XX万元),XX万元以下的加扣月奖金总额的XX%,造成经济损失XX万元(含XX万元)以上,XX万元以下的加扣奖金总额的XX%,造成经济损失XX万元(含XX万元)以上,XX万元以下的加扣奖金总额XX%。

  2.4伤亡事故:发生轻伤事故每人次扣责任车间、部门月奖金总额的XX%;发生重伤事故每人次扣责任车间、部门月奖金总额的XX%。

  2.5盗窃事故:发生库存烟草制品或其它物品、车间(部门)财产一次被盗XX万元以上(含XX万元)的事故,扣责任车间、部门奖金总额的3%;被盗财产一次达XX万元(含XX万元)以上、不足XX万元的事故,扣车间、部门奖金总额的6%。

  2.6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参照XX烟办(XX)XX号《某某卷烟厂公用车辆管理制度》,由厂办负责考核。

  2.7凡发生一般的责任事故,根据情节轻重,扣事故责任者当月奖金XX%或取消当月奖金,并扣车间、部门主要负责人当月奖金的总额的(XX-XX)%。如发生较大责任事故,由厂部召开安委会主要成员会议研究处理,并追究部门主要负责人责任,根据情节轻重,分别对事故责任者、部门主要负责人、责任领导给予记过、记大过或降级处分。如发生特大、重大事故,由行业主管部门或地方政府处理。

  2.8事故发生后,责任车间、部门的领导必须在1小时以内报厂领导或职能部门,并在3天以内填写事故分析报告上交厂职能部门;无及时上交事故报告的车间、部门,除按事故考核处理外,另加扣车间、部门月奖金总额XX%;对隐瞒事故不报或隐瞒事故真相谎报的责任车间、部门,加扣其月奖金总额的(XX-XX)%。

  3、现场安全管理考核制度

  3.1进入作业现场,必须按规定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和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用具。不准赤脚或穿拖鞋;不准将凉鞋当拖鞋穿;不准穿高跟鞋和奇装异服。女同志从事现场工作必须戴好工作帽,长发不得外露,脖颈上不得系围巾;男女职工严禁系领带。严禁穿着化纤类工作服、带铁钉类的鞋子及携带火种、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油罐区。检查发现有违反规定的,每人次扣车间、部门当月安全奖的XX%,对违章个人予以罚款XX元。

  3.2车间、库区、油锅炉房、油罐区、档案室、文印室、计算机中心、总机房及其它非吸烟区内严禁吸烟(包括节假日维修加班时)。检查发现有违章吸烟的,对个人课以罚款XX元,并扣其所在车间、部门月奖金总额的(XX—XX)%;吸烟区烟头不按规定入缸的,每发现一次扣责任车间、部门当月安全奖XX%,当月连续发现两次则取消其当月安全奖。

  3.3严禁带手套在各种传动设备、设施、输送带和机床上操作。检查发现违反规定的,每人次扣车间、部门当月安全奖XX%。

  3.4使用砂轮时,人应站立在砂轮侧面,严禁两人同时共用一台砂轮机。检查发现违反规定的,每次扣车间、部门当月安全奖的XX%。

  3.5设备在运转中不准挂卸皮带,不准在近旁探取杂物,不准跨越运行中的设备,更不准将输送带当作载人工具;设备未停稳时严禁用手或脚及其它物品制止。检查发现违反规定的,每次每项扣车间、部门当月安全奖XX%,个人课以罚款XX元。

  3.6起重设备(含起重车辆)应按规定持证上岗。严禁将叉车改变功能另作其它用途、随意开出厂外或搭乘人员和配重,自制升降机不得载人上下。检查发现违反规定的,扣车间、部门当月安全奖50%或取消安全奖。

  3.7凡设备停机维护保养、检修或例保、周保时,必须切断本机总电源,并在电气开关或门把上悬挂“有人工作,严禁合闸”的警示标志,严格执行“谁挂牌,谁摘牌

锅炉房管理制度12

  随着我市燃料结构的变化,燃气锅炉的用量将逐年增加,同时还会有一部分燃煤锅炉要改造为燃气锅炉。为确保燃气锅炉的安全运行和燃煤锅炉改造燃气锅炉的顺利进行,特做如下规定:

  一、购置燃气锅炉的单位应在锅炉房初步设计前,到市劳动局办理立项审批手续,并填写《锅炉项目立项申请书》。

  二、本市辖区内各单位购置的燃气锅炉须是经市劳动局注册登记的燃气锅炉产品。

  三、燃气锅炉项目批准立项后,锅炉使用单位应按有关规定,到锅炉房所在地区(县)劳动局办理锅炉房设计审批和安装、检验、使用登记手续。

  四、需要将燃煤锅炉改造为燃气锅炉的单位,应到市劳动局办理立项审批手续,填写《锅炉改造立项申请书》。

  五、燃煤锅炉改造燃气锅炉项目批准立项后,锅炉使用单位应选择持有市劳动局核发的《北京市燃气锅炉改造安全许可证》的单位进行改造的方案设计、施工和调试,或者选择经市劳动局批准的通用改造方案,由持有《北京市燃气锅炉改造施工安全许可证》的单位进行施工和调试。

  六、锅炉改造施工完成后,由市劳动局、当地区(县)劳动局、有关部门和使用单位共同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使用单位应携带有关资料到当地区(县)劳动局办理使用登记手续,由区(县)劳动局重新核发《锅炉使用登记证》。锅炉改造图纸资料存入锅炉技术档案。

  七、燃气锅炉的司炉工,应经培训并取得市劳动局核发的燃气锅炉操作证后方可独立上岗操作。

  八、凡在我市销售的燃气锅炉产品,须由制造单位到市劳动局办理注册登记手续。注册登记时制造单位应提供锅炉制造许可证(影印件)、在京销售的锅炉型号及锅炉图纸、计算书、测试报告及鉴定文件等资料。

  九、制定燃煤锅炉改造为燃气锅炉设计方案的单位(以下简称锅炉改造方案设计单位)应具备较强的.技术力量,有锅炉、自动控制等专业的高级工程师,有锅炉结构、控制系统的设计经验,并须经市劳动局注册登记;锅炉改造方案设计单位应对所做出的改造设计方案的安全可靠性及方案的实施负责。

  十、锅炉改造通用方案应符合《燃煤锅炉改造燃气锅炉安全技术条件》(另文下发)的要求,方案应包括改造后的锅炉设计总图、控制系统电气图,注明选用的燃烧器、自动安全切断装置、主要仪器仪表等元器件的型号、主要性能指标,并提供上述装置、元器件的测试证明;改造通用方案须经市劳动局批准后方可用于改造施工。

  十一、从事锅炉改造工作的单位,须按《北京市燃气锅炉改造单位安全管理办法》(另文下发)的规定,取得《北京市燃气锅炉改造安全许可证》或《北京市燃气锅炉改造施工许可证》。

  十二、锅炉改造施工前,具体改造施工方案应报市劳动局备案;施工单位应接受锅炉改造方案设计单位的技术指导。

  十三、锅炉改造施工须由市劳动局授权的特种设备检验单位进行安全性能监督检验。

  十四、对于违反本规定的单位,劳动行政部门将根据国家有关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十五、本规定于发布之日起施行。

锅炉房管理制度13

  1、锅炉房安全管理实行责任制。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认真学习、贯彻国家和地方政府关于锅炉安全、节能和环保等方面的政策法规,配合有关部门完成锅炉安全检验和相关检查、监测等工作。

  2、负责制定锅炉设备管理方面的各项规章制度,组织全体司炉人员和水质化验人员的业务学习,并对实施情况进行定期检查。

  3、负责对司炉工和水质化验人员的技术培训,进行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

  4、认真做好锅炉安全检验工作,经常检查锅炉及其附属设备的运行情况,制定锅炉的检修计划。

  5、随时解决锅炉运行中出现的.技术性问题,并及时向有关部门和有关领导报告,确保锅炉正常运行。

  6、坚决贯彻锅炉安全运行法规,制止违章操作和违章指挥。

  7、参加锅炉事故的调查处理,实事求是地反映情况、汇报事故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8、监督锅炉安装、修理和改造工程的施工质量,及时向有关部门和领导提出合理化建议或意见。

  9、及时向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查机构填报相关资料,接受锅炉安全部门的指导。

  10、做好锅炉房安全管理中的其他相关工作。

锅炉房管理制度14

  一、司炉工岗位责任制

  1、认真落实执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等有关规定,严格遵守锅炉安全操作规程等规章制度,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保证锅炉安全经济运行。

  2、司炉工应持有效证件上岗,并在作业时随身携带证件,无证人员及证件失效者不得上岗作业。

  3、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岗位,服从调度,不做与司炉岗位无关的事。

  4、负责本岗位照明、消防器材、工器具、门、窗、玻璃、操作台等的使用和保管。

  5、认真做好锅炉、辅机及安全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做好锅炉检修前的.处理和检修后的验收。

  6、负责本岗位锅炉、室内外的整洁,做到文明生产。

  7、锅炉在运行中发生有异常情况危及安全时,应采取紧急措施并立即报告锅炉主管负责人。

  发生重大事故或爆炸事故,应保护好现场。

  8、有权制止任何人违章操作,有权拒绝执行任何人的违章指挥。

  9、努力学习锅炉安全技术知识,不断提高操作技术水平。

  二、司炉工安全操作规程

  l、认真阅读锅炉使用说明书,熟悉锅炉及辅机性能,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各项制度。

  2、开炉前按操作要求做好各项检查和准备工作,当发现有安全隐患时,在没有排除或采取有效措施前,不得擅自启动。

  3、运行中应进行巡回检查,巡检每班不少于四次,即:启动后、升压后、保压时、下班时;

  巡检的主要内容是:设备运转部分是否正常,有无异常声音,各阀门是否正常,水位计、压力表示值是否正常,供水是否正常。

  4、运行中每班应冲洗一次水位计和进行一次排污,每周做一次安全阀手动或自动排放试验。

  5、严格执行紧急停炉操作程序,防止发生事故。

  6、锅炉运行中遇有下列情况应停炉查明原因:锅炉水位下降到规定水位下限以下或上升到上限以上时。

  三、锅炉事故报告制度

  1、锅炉发生事故后,司炉工应保持镇静,判断事故原因和现场处理要做到“稳、准、快”;

  同时应立即向锅炉主管负责人报告事故发生前后的经过。

  2、对重大以上事故除采取紧急措施外要保持好现场。

  3、司炉人员遇有事故发生时,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4、发生重大以上事故时,事故单位应按《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事故处理规定》的要求立即向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报告。

锅炉房管理制度15

  一、工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必须遵守防火规定和防火安全操作规程。

  二、排出的炉渣必须经熄火处理后,倾倒在炉渣场地。

  三、禁止存放易燃可燃物品和其它杂品,不准在锅炉本体和管道上烘烤物品。

  四、禁止在锅炉内焚烧废纸、废木材、废油毡纸等物品,以防造成烟囱飞火,引起火灾。

  五、坚持班中安全检查,及时处理问题,做好检查记录(包括消防设施的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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