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学生管理制度

时间:2025-01-02 14:22:54 制度

学校学生管理制度15篇(经典)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制度,制度是国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体化,是人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拟定制度很是头疼的,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学校学生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学校学生管理制度15篇(经典)

学校学生管理制度1

  为了促进学风建设,培养广大学生健康的学习生活习惯和良好的`精神风貌,根据《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和学校工作要求,决定在全体在校生中推行早操制度,为确保早操效果,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早操要求

  (一)每周一至周五,早晨7:00——7:20为出操时间(国

  家法定节假日、学校假期、规定休息日、恶劣天气除外)。

  (二)出操地点为学校操场。在规定时间内,以班级为单位、系部为方阵整队,出操的学生要按时集合,严守纪律,保证出操质量。

  (三)出操内容为第八套广播体操,检查组进行早操到操率、迟到早退率、做操质量等检查,每周通报一次。

  (四)做操要求

  1、仪容、仪表大方得体,不许穿大衣、拖鞋,外衣要拉上或扣

  上,不戴手套,不戴帽子,不围围巾;

  2、早操音乐响起前各班应在操场指定地点集中站好,做到快、静、齐,纵队、横队均在一条线;

  3、学生应做到听口令执行相应动作,动作协调一致,标准有力;

  4、队形队列散开要求“整齐”、“迅速”,间隔合理;

  5、要求全体同学始终参与,以饱满的热情积极做操。

  第二条考勤检查

  (一)早操检查组由校行政总值班、值班辅导员、体育教研室、学生会、学生自律委员会及各班班长、体育委员组成;校领导、学生处、基础部随机抽查。

  (二)每日早晨6:55,检查组成员准时开始考勤。7:00后到的学生记迟到一次,7:20后到的同学记旷操一次,7:20之前离开的同学记旷操一次。

  (三)学生出早操时不得托人或代人虚报出勤,一经发现按旷操处理并予以批评教育。

  第四条请假制度

  (一)学生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早操时,应事先办理请假

  手续,因急病或紧急情况来不及事先请假的,应在当天内补办请假手续。病假必须有医院证明,事假必须有充分理由。

  (二)学生请假一次,需经辅导员批准签字,否则无效;学生请假二至三天需经系部批准,请假超过三天的需系部证明,学生处审批。

  第五条奖惩办法

  (一)学生个人早操出勤情况纳入体育课成绩和综合素质测评。三次无故不出早操者、累计五次迟到者、十次请假者,取消本学年参加各类各项评优、评奖活动资格。

  (二)各班级学生早操出勤情况作为评选“优秀班集体”、“先进团支部”等先进集体的条件之一。

  (三)系部学生早操出勤率作为系部学生工作考核依据之一。

  第六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严格执行。

学校学生管理制度2

  为保证中小学生享有充足睡眠时间,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加强科学睡眠宣传教育 睡眠是机体复原整合和巩固记忆的重要环节,对促进中小学生大脑发育、骨骼生长、视力保护、身心健康和提高学习能力与效率至关重要。各学校要把科学睡眠宣传教育纳入课程教学体系、教师培训内容和家校协同育人机制,通过体育与健康课程、心理健康教育、班团队活动、科普讲座以及家长学校、家长会等多种途径,大力普及科学睡眠知识,广泛宣传充足睡眠对于中小学生健康成长的极端重要性,提高教师思想认识,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睡眠卫生习惯,引导家长重视做好孩子睡眠管理。

  二、明确学生睡眠时间要求 根据不同年龄段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小学生每天睡眠时间应达到10小时。学校、家庭及有关方面应共同努力,确保中小学生充足睡眠时间。

  三、统筹安排学校作息时间 各学校要从保证学生充足睡眠需要出发,结合实际情况合理确定作息时间。小学上午上课时间一般不早于8:20,学校不得要求学生提前到校参加统一的`教育教学活动,对于个别因家庭特殊情况提前到校学生,学校应提前开门、妥善安置;各学校要合理安排课间休息和下午上课时间,有条件的地方和学校应保障学生必要的午休时间;寄宿制学校要合理安排作息时间,确保学生达到规定睡眠时间要求。

  四、防止学业过重挤占睡眠时间 各学校要提升课堂教学实效,加强作业统筹管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合理调控学生书面作业总量,指导学生充分利用自习课或课后服务时间,使学生在校内基本完成书面作业,避免学生回家后作业时间过长,挤占正常睡眠时间。

  五、合理安排学生就寝时间 各学校要指导家长和学生,制订学生作息时间表,在保证学生睡眠时间要求前提下,结合学生个体睡眠状况、午休时间等实际,合理确定学生晚上就寝时间,促进学生自主管理、规律作息、按时就寝。小学生就寝时间一般不晚于21:20;个别学生到就寝时间仍未完成作业的,家长应督促按时就寝不熬夜,确保充足睡眠;教师应有针对性帮助学生分析原因,加强学业辅导,提出改进策略,如有必要可调整作业内容和作业量。

  六、指导提高学生睡眠质量 教师要关注学生,上课精神状态,对睡眠不足的,要及时提醒学生并与家长沟通。指导学生统筹用好回家后时间,坚持劳逸结合、适度锻炼。指导家长营造温馨舒适的生活就寝环境,确保学生身心放松、按时安静就寝。

  七、加强学生睡眠监测督导 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做好学生睡眠管理与指导工作,将学生睡眠状况纳入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和教育质量评价监测体系,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提高学生睡眠管理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切实保障学生良好睡眠,促进学生身心健康。

学校学生管理制度3

  一、教师不得打骂学生,要尊重、爱护学生,为学生的身心健康成长尽心尽责。

  二、所有教师必须认真负责,对学生负责,对家长负责,对辅导中心负责。认真熟悉教材,认真做好学生的辅导工作。

  三、上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课,有事要离开向主管人员请假。

  四、教师在工作中要积极配合,发挥整个团体的集体力量,更好地搞好辅导班的管理工作,提高教学效果。

  五、保证正常的秩序,及时处理突发事件。

  六、教师在任何时候都要把学生的安全放在第一位,在整个辅导班期间任何教师都要随时注意学生的安全。

  七、各辅导教师要积极主动地与学生和学生家长沟通交流,全面了解学生,以便更好地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八、每班教师定期与家长反应学生的学习情况,定期展示学生的作业。

  九、每天清点学生人数,了解学生旷课的原因,随时与家长联系。 十、所有教师要在工作和生活中相互帮助,相互体谅,为共建和谐高效的教师团队而努力。

  十一、了解学生的基本情况,对个别学生针对性训练,确保每一个学生成绩都有进步,让家长满意。

  十二、全面了解学生掌握知识的程度,进行针对性的补习,弥补孩子在校学习漏洞,以全面提高孩子的学习成绩。

  十三、维持班级秩序,拥有安静和谐学习环境,杜绝班级一团糟现象,给窗外经过家长展现良好学校形象。

  辅导内容:

  1、了解学生当天作业情况,督促其保质保量完成,不允许出现作业没有完成放学回家情况。

  2、对作业中的重点、难点予以辅导、解答。不允许出现作业中有错误未检查出来情况,对于检查出来的问题要耐心解答使其明白。

  3、检查各科作业完成的准确率,对于学生白天课堂上没有搞明白的`问题予以及时解决,做好复习与预习工作。

  4、负责考前要点复习。定期测评检验阶段学习效果。 5、传授良好的学习方法,让学生爱学习、善于学习。 奖惩制度:

  1、 家长反映作业仅仅是对答案或者直接告诉学生答案,而没有解决疑难问题的,从该教师当月工资中扣除50元/次、

  2、 经过老师检查,没有发现和纠正学生作业中的错误,从该教师当月工资中扣除50元/次、

  3、 非特殊原因请假造成学科辅导教师空缺,从该教师当月工资中扣除50元/天。

  4、 辅导的学生家长多次反映某科老师优秀负责,学生成绩进步明显,给招生形成良好影响的,该教师当月工资中给予奖励200元。

  5、 学生每月学科测评,成绩进步明显的学科给予教师适当奖励,辅导效果不明显,成绩不进反退的给予所任学科老师罚款。 培训学校学生管理制度8

  一、校规

  1、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不迟到、早退,不旷课。 2、衣装整洁、朴素、美观大方,不允许穿奇装异服。 3、严禁在学校内吸烟、喝酒,禁止随地吐痰。 4、在教学楼内不大声喧哗、追逐打闹。

  5、爱护学校内一切公共设施和物品,凡损坏丢失学校公物一律照价赔偿。

  6、对违反国家法令、校规校纪或者有不良行为的学生,视其情节严重,又屡教不改者,分别给予警告、记过、开除的处分。

  7、对品学兼优、学以致用的学员,或为学校争得荣誉的学员,学校给予表扬或奖励。

  8、对学生的奖励、处分由继续教务处记入本人学习档案。 9、学员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经考核成绩合格,发给其相应的证书。

  二、学员道德规范

  1、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树立远大理想。

  2、刻苦学习,不畏困难,勤于思考,虚心请教,努力掌握科学文化专业知识和技能,争取成为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合格人才。

  3、尊重教师,上课认真听讲,按时完成作业,积极支持和配合教

学校学生管理制度4

  小学生实行学生家长接送制,锻炼学生的自我管理能力。学生家长早上送学生到校门口不超过接送线,车辆不停在校门口,要停在停车线内,服从门卫人员的指挥。不到放学时间不能进校门,接学生地点在校门口,如进入教学区,家长要遵守学校有关规定,不能影响师生的工作学习秩序。具体做到以下几点:

  一、家长必须按照学校规定的到校时间,将学生送到学校门口。如果提前送孩子,必须等校门开了以后,学生进入校门,家长方可离去。

  二、学生在校期间,不准私自离开学校。如有特殊情况,须经班主任与家长联系得知情况后,由家长或家长指定的亲属来接。

  三、学生在校期间,任课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让学生独自离开课堂或离开学校为自己办事。

  四、班主任或护导老师对来校接学生的人要严加询问,如果陌生,不准让学生离开校园。

  五、班主任要经常教育学生,在上下学的路上如果独自行走,不要与陌生人搭话或跟陌生人走。

  六、放学须家长接学生的,如果家长未按时接,学生必须等候家长的'到来,不能独自离校。

  七、如遇情况家长不能接送孩子的,须事先告诉孩子,并做好安排,并把安排的情况告诉班主任。

学校学生管理制度5

  第一章 权利

  一、学生的权利

  第1条 学生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各种权利。

  第2条 学生享有在学校学籍管理规定范围内的学习权利,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等。

  第3条 学生有权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正评价,学生思想品德合格,在规定时间内学完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准予毕业,获得相应的学历证书。

  第4条 学生有参加体育锻炼的权利。

  第5条 学生有权监督学生公寓、食堂、浴室、图书馆的服务质量,通过学生会等组织参与管理,有建议和批评权。

  第6条 学生有权对学校教学、管理和服务工作等进行民主评议。

  第7条 学生有权在国家政策允许范围内自主择业。

  第8条 学生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可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合法权益,可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

  第9条 学生有权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

  二、学校的权利

  第10条 学校有权按照国家教育方针和学校的人才培养目标,对学生进行全面的培养和教育。

  第11条 学校有权依据国家法律、法令,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和实施各种规章制度,对优秀学生进行表彰和奖励,对违纪学生进行处理。

  第12条 学校有权依据国家法律和有关规定,对学生社团和学生自治组织进行管理。

  第13条 学校有权依据国家规定收取学费等有关费用。

  第二章 义务

  一、学生的义务

  第14条 遵守法律法规,遵守校纪校规,自觉维护学校的教育和生活秩序。

  第15条 服从学校管理,接收老师教育。

  第16条 崇尚科学、勤奋学习,夯实专业,提高素质,增强体制,全面发展。

  第17条 遵守社会功德,诚信守信,尊敬师长,讲文明,讲礼貌,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

  第18条 团结互助,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

  第19条 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学费等有关费用。

  二、学校的义务

  第20条 学校依法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第21条 学校为学生的成长和成才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和校园文化气氛。

  第22条 学校做好学生的后勤保障和服务工作,对有困难的学生,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和服务。

  第23条 学校尽力为学生使用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等提供良好的服务。

  第24条 学校为毕业生提供就业指导和服务,并向用人单位推荐就业。

  第三章 有关责任

  第25条 因学校方面的原因造成学生人身或财产损失的,由学校根据国家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承担相应责任。

  第26条 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学校、教师已经告诫、纠正,但学生不听劝住、拒不改正遭受损害的,由本人承担责任。家长或者其监护人知道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患有特定疾病,但未告知学校,发生事故的,由学生本人和监护人负责。

  第27条 学生参加教学实习(含顶岗实习)及学校有关部门批准的集体活动,应遵守活动纪律,否则造成本人、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由该学生承担责任。

  第28条 根据教育部门有关规定,严禁非走读生学生在校外住宿。由于学生擅自在外住宿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害的,学校不承担责任。

  第29条 学生及家长申请为走读生的,在校外发生的安全事故,学校不承担责任。

  第30条 学生在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的事故,学校不承担责任。

  第31条 学生未履行请假手续,擅自离校外出,发生的一切事故,学校不承担责任。

  第32条 学生参加实验、实训,应遵守操作规则及有关纪律,否则发生事故造成本人、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由该学生承担责任。

  第33条 学生在校外就餐,引起食物中毒的;学生在校期间因病死亡的,学校不承担责任。

  第34条 凡学校明令禁止(如夜不归宿等)而学生违反规定,造成本人人身或财产损害的,学校不承担责任。

  第35条 根据本协议应由学生承担赔偿责任的,由学生及家长或监护人负责赔偿。

  第四章 附 则

  第36条 本协议使用于在校高职、中职学生。

  第37条 本协议自学生报名入学之日起开始生效,至学生办清毕业离校手续之日终止。

  第38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学校及学生本人各一份。

  第39条 本协议甲方由安徽科技贸易学校及校长签章,乙方由学生本人和其家长或监护人签章。

  甲方:安徽科技贸易学校(签章) 乙方(学生):____(签章)

  校长:____(签章) 家长(监护人):____(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学校学生管理制度6

  亲爱的学员,欢迎走入英杰教育的课堂: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为了能够使您顺利的完成学习课程,我们除聘请专业教师授课外,还要实行严格的管理,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制定学生纪律规章条例是维护良好的学风,维护英杰教育培训学校教学的正常进行,保证教学质量,维护决大多数同学利益的有效手段。请您学习期间严格遵守《学员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一、课堂要求及安全纪律须知

  1、学生进入教室内,禁止在教室吸烟,禁止携带任何危险物品进入教室,保持教室清洁。

  2、爱护教室设施设备,如故意损坏,则照价赔偿。

  3、上课期间,一切行动要听从指挥,听从老师安排,坚持做好课前准备和学习用品。积极完成教师

  布置的每一项学习、作业任务,教师上课时,要认真听教师的讲解及理解其深层意思,谦虚好学,虚心请教,相互学习,努力进取,不开小差,不大声喧哗、聊天、走动、不嬉戏打闹并做与学习无关的事如接电话、发手机短信、玩游戏等按一级违纪处理。如有学生在上课时间里被任课老师发现有对外使用手机影响学习者,老师有权暂时收缴手机一天。若在上课期间身体有不良反应,要及时报告教师,以得到急时的处理。上课时间不允许出教室。

  4、迟到1次罚做10道数学练习题,并在当日交于班主任检查;严重迟到一次罚10道数学练习题及抄写10个英语单词10遍。并在当日交于班主任检查。

  5、未完成作业者每次罚抄写20个英语单词10遍。并在当日交于班主任检查。

  6、每旷课1次罚抄写20个英语单词10遍,并在次日交于班主任检查;连续旷课3次者学校将通知其家长。

  7、对于违反课堂秩序,不听劝告的学员,经教育仍不改正,本校有权进行公开除名,并不予退还学费。

  8、家长作为监护人,应对学生在上课时间之外的路途安全或任何意外负责,一切责任与我校无关。若

  有特殊情况的须由家长提前电话联系,由学校安排教师将学生送回家。

  二、请假

  1、凡有事不能上课的学生都应该事先向班主任请假,经老师允许方可离开。

  2、请假三天以上,首先到班主任处领取请假单填好,经家长或与当事人有关人员证实后方可按事假办理。到负责老师处批准后方可离开。

  4、有事来不及请假的学生,请及时与班主任取得联系,说明情况。

  5、凡因特殊情况要回家或返校的同学都应提前向负责教师登记。

  二、其他

  1、学员在学习过程中对培训班的教学或者管理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可及时与班主任联系,我们全体教职员工愿意接受你们的监督和批评,并认真聆听你们的建议,尽快解决您的实际问题。

  2、未尽事宜,另作通知。

  学生纪律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

  制定学生纪律规章条例是维护良好的学风,维护英杰教育培训学校教学的正常进行,保证教学质量,维护决大多数同学利益的有效手段。

  一、迟到1次罚做10道数学练习题,并在当日交于班主任检查;严重迟到一次罚10道数学练习题及抄写10个英语单词10遍。并在当日交于班主任检查。

  二、未完成作业者每次罚抄写20个英语单词10遍。并在当日交于班主任检查。

  三、每旷课1次罚抄写20个英语单词10遍,并在次日交于班主任检查;连续旷课3次者学校将通知其家长。

  第二章细则

  上课纪律条例细则:

  1、迟到10分钟以内者,按迟到1次处理;迟到10分钟以上者,按严重迟到处理;迟到一小时以上

  者,按旷课一次处理。

  2、上课前没有及时备好绘画工具,并在大家已经动笔开始上课时影响画室安静者,按迟到一次处理。

  3、上课时大声喧哗、聊天、走动等并做与学习无关的事如接电话、发手机短信、玩游戏等按一级违纪处理。如有学生在上课时间里被任课老师发现有对外使用手机影响学习者,老师有权暂时收缴手机一天。

  4、在上课时间有外出上网吧,逛街,谈恋爱者按三级违纪处理,情节严重者将予以严重违纪处理。

  5、无故装病旷课一天以上者按二级违纪处理,情节严重者将予以三级违纪处理。

  6、没有任何请示无故离开画室一天以上或夜不归宿者按二级违纪处理;没有任何请示无故离开画室三天以上或夜不归宿多次者按三级违纪处理,情节严重者将予以严重违纪处理。

  7、不尊敬老师者按二级违纪处理,情节严重者将予以严重违纪处理。

  8、同学间打架、斗殴者按二级违纪处理,情节严重者将予以三级违纪处理。

  9、不允许学生在画室内吃饭、吃零食等(每发现一次罚10张速写练习),要保持画室卫生。

  10、坚决不允许学生在画室内吸烟(每发现一次罚10张速写练习)。

  11、每天放学后值日生必须按照画室要求按时值日,如值日不合格者,罚值日一周;

  12、学生必须爱惜画室公共财产,如有损坏,照价加倍赔偿;

  13、个人画具按规定摆放整齐,作业、习作当日取走,否则按垃圾处理;

  14、画室窗台上不得放置任何私人物品,一经发现,按垃圾处理;

  15、学生不准随便带走画室物品、范画,一经发现,按盗窃论处。

  ○京沪培训中心教师管理:

  第一章总则

  为人师表;尊重学生;耐心教学;严格管理;制订计划。

  第二章细则

  1、要认真解答每一位学生的每一次提问。

  2、要细心观察每一位学生的'学习进度和学习情绪。

  3、要针对不同学生的基础和程度进行有针对性的有效教学。

  4、要经常关心学生的课下生活和课下时间安排。

  5、要为学生制订适合于学生本身的课下学习计划。

  6、要根据学生的不同情况和不同风格来使学生在短时间内进步。

  7、保证每天为每一位学生都讲解到;保证每天为一半以上的学生修改画面。

  8、保证一周内能够做两次完整的现场绘画演示(指定主教教师)。

  9、保证画室内安静;保证画室内纪律(每月培训中心要组织纪律评比)。

  10、保证认真验收当日学生的课下作业。

  ○教师考勤制度:

  第一章总则

  教师必需保证上课时间、上课精力和上课质量。

  第二章细则

  第一条培训中心实行每周五天工作制,每周一休息,周二至周日上班。

  第二条教师在6月至次年3月实行每天10小时工作制;3月至6月实行每天9小时工作制。

  第三条教师每天出勤实行打卡制,每天打卡三次,分别为7:55;12:55;17:25。每次必须本人亲自打卡,不得找人代打,如有发现舞弊代替打卡者,将对双方做出每人罚款500元的处罚处理。

  第四条教师每天上课不得迟到、早退,应在上课前5分钟到教室组织学生上课,否则算迟到。教师上课迟到5分钟以上者扣工资50元,迟到10分钟以上者扣工资100元,迟到半小时以上者扣除当日工资的50%+100元。

  第五条教师旷课一天(上午、下午、晚上)扣除当日工资+200元。

  第六条1、请事假者必须报请上级批准,批准后方能给假。请事假者根据请假时间按小时工资进行扣除,每月的请事假时间累计不得超过2天即20个小时。

  2、请病假者按每日工资的50%进行扣除。

  ○教师奖惩制度:

  第一章总则

  对于工作成绩突出的教师将予以重奖;对于工作懈怠的教师将予以重罚。

  第二章细则

  奖励条例:

  第一条一周内主教教师除正常的做两次绘画演示之外,每多做一次完整绘画演示奖励100元(每周主教教师最多做三次绘画演示)。

  第二条月考中(每月10日月考)本班学生占培训中心总排名前15名中6位以上,奖励本班教师各

  200元,其中主教教师奖励100元;8位以上,奖励本班教师各300元,其中主教教师奖励150元;10位以上,奖励本班教师各500元,其中主教教师奖励200元。

  第三条每月的班级纪律评比中第一名的班级教师各奖励100元,其中主教教师奖励50元。(每月11日组织纪律评比)。

  第四条培训中心年终要评选3名优秀教师(主教、班主任、助教各一名)年度大奖。

  奖金为:主教教师—10000元人民币;班主任教师—7000元人民币;助教教师—5000元人民币。

  评选参考标准:

  1、年度本班专业考试过线成绩。

  2、每月本班学生的投票鉴定。

  3、平日教学成绩。

  4、培训中心负责人评定。

  5、考勤记录。

  6、奖惩记录。

  违纪条例:

  每月每位班主任和助教有15个积分,每次按违纪条例不同扣除相应的积分,当积分扣完后按20元/分扣除当月工资实施罚款。

  第一条画室中每不安静一次,本班教师各扣1分。

  第二条画室内卫生十分恶劣,本班教师各扣2分。

  第三条上课前教具没有备好,本班教师各扣2分。

  第四条教师在上课期间长时间发手机信息、打电话扣3分。

  教师业务档案管理

  教师业务档案是教师历年任课工作量,教学态度(总结、评语),教学水平(评估材料),教学效果(学生成绩),业务进修情况,学术科研成果(教材,论文)等基本情况的重要历史记录,是教学管理重要档案之一。1、教师业务档案,一式二份,一份由教师自己保管,一份由教务处存档。2、每学期结束后,教师按要求上交各种材料,填报教学科研成果、著作、论文,会同教务处的各种评价,检查结果等装入教师业务档案。3、教师业务档案由教务处专人归档管理,检阅和摘抄教师业务档案,须经主管校长批准,管理员不得泄露档案中的有关内容。4、凡经核签的教师业务档案中所记载的内容,任何人不得随意涂改。

  京沪培训教具管理

  教具是学校财产的重要组成部分,由总务处控制总数量。教务处进行统筹管理,具体办法是:

  1、教师所用教具必须填写教具借用记录,每学期开学时领取,本学期注明借用及归还日期。

  2、教具用完后应按时归还,以免影响其他教师使用。归还时管理人员应当检查教具完好程度,如

  有损坏应填写“教具损坏单”,说明损坏原因,酌情处理。

  3、按计划购置教具,分类编号上架,贵重教具应同相关教研组长或教师共同验收。

  4、新增添的教具及时通知有关教研组长或教师,以便得到充分利用。

  5、凡有电器线路的示教版,应定期通电检查,以保持示教版的完好程度。

  6、教具应分科陈列在专用柜内,做好防尘,防潮,防霉,防锈,防腐蚀工作。

  7、挂图应按学科,顺序编号。

  8、管理员应与各个教研组密切联系及对编制教具维修计划,并且报教务处审批实施。

  9、管理员应保管好教具说明书和合格证,便于配购备件和维修件。

  10、管理员每天打扫室内卫生,保持窗柜干净和教具光洁。

学校学生管理制度7

  为确保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及其他外出活动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全体领导和教职工均要以高度的责任心对每个学生的安全负责。对学生加强安全教育,抓好安全管理,确保外出活动万无一失。

  2.实行组织学生集体外出活动申报、审批制度,全校性的活动,应经校长会议或行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并将活动方案上报县教育局,班级或年级组组织的活动要将活动方案向学校申报,经审批后方可进行,并做好活动的组织和抓好师生的`安全。

  3.出发前要以班级为单位做好安全、文明教育并宣布活动安排,向学生全面进行纪律及行车安全、游玩安全等方面的安全知识教育,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同时将班主任和值班老师移动电话号码告知学生。活动前了解学生的健康状况,对身体差,有先天性疾病的学生,要酌情处理,并取得家长配合。严禁组织学生参加超越其年龄、生理和自我保护能力范围的活动。

  4.外出集体活动原则上要求统一穿着校服、带好纸笔以便做好记录。

  5.学生从校出发前各班清点人数上报德育处,中途不得离队,特殊情况必须及时向老师请假,老师联系家长后方可批假。

  6.租用的车辆必须要有正规的营运执照,并要求车队作出安全承诺。

  7.每辆车的负责老师组织学生有秩序地上、下车,教育学生不要争先恐后,要礼让。乘车时劝阻将头、手伸出窗外的同学。

  9.教育学生注意禁示、提示性标志,不要到危险的地方玩耍,特别是山水及偏僻的地方,不追逐打闹,不走路观景,不携带任何危险物品。未经同意不从事划船等危险性活动,尽量避免到人群拥挤的地方,参加大型活动时保持秩序’注意自我保护。

  10.分散自由活动时,要求学生按照行前分好的小组活动,严禁擅自个别行动,教育学生发现问题或发生事故时要及时报告,班主任和值班老师要加强巡视,对个别调皮学生多加注意。分管领导要做好监控,发生事故要采取应急措施。

  11.学生在外出社会实践活动过程中,要增强自我安全意识,一定要注意人身安全、饮食安全和财物安全。

  12.活动结束要在规定的地点按时集中,清点人数上报,有秩序上车,班主任及值班老师跟车回校,待学生离校后,才能离开。

学校学生管理制度8

  为了确保同学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增加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安全防范力量,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依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安全责任书。

  1、学校要求四华里以上的同学在校寄读,并对寄宿生实行封闭式管理,无特别缘由,未经班主任或学校领导同意,星期一至星期五放晚学期间(尤其是晚上)一律不准外出。通寄生在上课期间不准外出。禁止同学翻爬围墙进出校内。

  2、同学上学、放学路上,星期五放学后,同学必需准时回家,严禁乘坐农用车、拖拉机、漫漫游、无牌无证及其他担心全的交通工具,不准骑自行车。

  3、严禁私自下河、塘、水库玩耍、洗澡和上山摘果捕获野生动物。

  4、严禁以任何形式从事赌博活动。

  5、严禁到网吧、歌厅、嬉戏室、录像厅、溜冰场等营业性场所参加任何活动。

  6、禁止与社会闲散人员不正值来往,勾搭,更不允许参加他们的活动。

  7、严禁喝酒、抽烟、偷盗、损坏公物、出入、追打吵闹、打架斗殴、顶撞师长、在走廊的栏杆上休息,在校内燃放鞭炮。

  8、严禁携玩刀具、易燃易爆及对他人易造成损害的`物品,不准做其他具有危急或可能危及他人的事情。

  9、购买食品需到具备卫生健康证条件的商店和餐饮店,以防传染病。

  10、周末和假期,家长要加强监护,教育同学子女不准上网、溜冰等,出行留意安全。

  11、同学违反有关规定,不听告诫和制止,拒不改正,未到校或私自离校,学校又准时通知了同学的监护人,在此期间造成意外损害的,学校不负责任。

学校学生管理制度9

  州泰实验中学接送车的安全与组织程序

  1、接送老师每周五15:00点前到学生处副主任室(B302)领取小灵通和接送学生名单,周一15:00点前交到学生处副主任室(B302)。

  2、所有的接送老师须在周五下午16:05点到广场组织学生上车并签名,到达接送点后,接送老师先下车组织学生安全离开后,再上车检查学生是否遗漏行李在车上,一切检查完毕方可离开(否则出现意外事故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3、周日晚上必须在18:50分到达接车地点(否则按迟到处理,出现意外事故要承担相应的责任),组织学生上车并签名,如有学生未按时到达,打电话与家长联系,到了时间校车可以开出,接送老师随车护送学生安全到校后方可离开。

  4、为了保障学生的安全,车辆在中途不停车,学生须在指定地点下车。接送车的老师不能随便委托他人代替接送任务,如有事不能接送与学生处协商调换时间。

  5、学生签名的`名单和小灵通,请于周一交给学生处副主任(B302)。

  6、领用的小灵通是方便老师与乘车学生联系时使用,不能随便作私自使用。

  7、如与接车司机联系不上,可电话与汽车运输公司黄小姐直接联系(z)。

  8、突发事件可与朱校长(z)联系。

学校学生管理制度10

  1、宿舍的财产由宿管员全面负责保管,有损坏由宿管员追查责任人赔偿。

  2、学期开学初,宿管员对各寝室的公用财产进行一次检查登记,由寝室长过目签名。

  3、各寝室的公用财产,包括床板、床架、门窗、玻璃、上下水道设施、照明设施、四周墙壁等,由住入的学生使用、保管好,若有丢失或损坏,由该寝室集体负责赔偿。

  4、每日清房或查房时,检查各寝室的公用财产的使用、爱护情况,发现有丢失或损坏的,立即通知寝室长,责令该寝室集体负责修复或赔偿。

  5、每个月对各寝室的公用财产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确保账与物相符。对损坏和丢失的公用财产,列表报送宿管处,并责其赔偿。

  6、对故意损坏宿舍公用财产和宿舍走廊、楼道、卫生间、洗刷间的公物的.学生,报送有关系、部和宿管处从严处罚。

  7、学生毕业离校时,做好寝室财产的验收工作。

  8、学院组织学生住房调整时,宿管员要到各寝室巡回检查,发现有损坏公物的行为,立即查处。

  9、学生放假离舍时,督促检查各寝室的水、电、门、窗要关好,安全防范措施要落实到位,检查和办理学生离校行李的手续。

  10、宿管员每天都要检查宿舍四周、走廊,楼梯底下等地方是否有乱抛、乱丢、乱摆物品(包括拖把扫把),如有,要进行清理。

学校学生管理制度11

  为了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促进和保持同学们学习的积极性和自觉性,使同学们在身心两方面都得到健康成长,同时也为了班级能够更好的发展,以达到团结有序统一的班集体,11春护理1班班特定如下奖惩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一、班级日常管理制度

  1)学习:

  每个学生主要任务是学习,家必须充分重视,努力做到:

  1.按时上课,不迟到,不早退,不逃课。

  2.有事不能上课要按照有关程序请假,获得批准方可。

  3.积极配合老师与班干部的工作,认真完成作业,按时上交。

  4.遵守课堂纪律,尊重老师,体现出学生应有的素质。

  2)卫生:

  宿舍是学生活动的重要场所,宿舍卫生状况直接影响同学们的生活环境,因此,宿舍卫生必须保持:

  1.宿舍内部要制定相应的卫生制度(按训标准,必须保持整洁),实行责任到人制,室长及班干部负责监督。宿舍卫生每日打扫,值日生要尽职尽责,认真对待,为同学们创造整洁舒适的生活环境。

  2.切实执行宿舍管理中心的各项规定,做好卫生打扫工作,认真对待卫生检查。

  3.注重个人卫生。

  3)活动

  由于班级、学校开展各种各样的活动,故有以下规定:

  1.对于班级组织的各项活动,同学们要热心关注,积极参与,共建一个团结奋进的班级体。

  2.对于学校组织的活动,同学们也应认真对待,敢于挑战自我,为班级和个人的'荣誉拼搏。

  3.同学们要积极的`为班级发展献计献策,使本班的活动搞得有特色、有意义。

  班级奖惩制度:

  1、在校为班级争得荣誉或在集体活动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或团体,将推荐学校予以表彰,或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2、因个人原因使班级受到处级以上通报批评的个人或团队,取消其本学期评优、评先及参选资格。

  3、凡考试中有舞弊行为的,经查证属实,取消本学期评优、评选及参选资格。

  4、在自习及其他须到的班级活动中迟到、早退的同学将给予批评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惩罚。

  5、自习无故缺席三次以上的同学,将予以批评,并影响期末考核成绩。

  6、对有重错误,影响班级荣誉的同学可考虑取消其助学金等各项资格。

  7、每周由班长对课堂的出勤情况进行公布,纪律员对是否旷课迟到将做记录并作为期末评优参考。

  8、课堂、自习上应把自己的手机调成振动或关机。

  三、班管理制度

  1)班干部职责:

  班长:负责班级全面工作,及班级对外事宜;召集班会、班会的召开,制订工作计划草案;做好班会会议记录;协调各班之间工作;做好和团的交流工作;定期检查其他班记录。

  团支部书记:每月做好对班级各团员的考核工作。组织好团队活动,丰富同学的课余生活。组织后备团员的考核、审核工作。及时收齐团费并上交校团。

  劳动员:安排本班教室、公区卫生。组织各卫生评比工作。定期检查并做好记录。卫生评比、卫生检查、寝室设计赛等活动。

  纪律员:协助班长做好工作,做好课堂考勤工作和学校活动的考勤做好班级工作总结。

  生活员:负责班费的管理,食堂票据的领取,每学期或型活动后向同学公布班费收支情况,为同学做好日常生活服务,提醒家注意天气变化。了解班级的贫富总体情况,便于展开工作。负责财产清点。学习员:营造全班学习气氛,带动家共同进步,掌握学术前沿信息;负责沟通师生之间的信息交流,向班主任及时映学生对教学的意见,组织班级学生开展各类学习活动和基本技能训练;班务日记的登记;负责期末成绩登记、总分、平均分计算、排名等工作。

  体育员:负责开展经常性的体育活动及组织参加各种体育比赛,组织好两操,做好体育活动的后勤保障工作。

  宣传员:负责组织和指导同学们轮流出黑板报,按计划定期更换班级黑板报。

  组织(文娱)员:组织本班开展班会活动。策划对班级有意思的集体活动。组织班级文艺活动,参加学校文艺节目会演。

  课代表职责:按时收发作业,记载好每日作业上交及完成情况,并向学习员汇报,作好纪录。

  四、班级操行成绩奖惩积分明细:

  1、操行成绩是对学生觉悟、道德品质、法纪观念以及学习生活、集体劳动、公益活动各方面表现的全面考核、鉴定,操行成绩记入学生成绩册,放入学生档案。

  2、操行成绩评定实行100分制,设基本分80分,对照奖扣分细则上下浮动,90100分为优秀,8089分为良好,6079分为及格,低于60分为不及格。

  根据相应的奖惩制度给予个人加分减分。此分数最终将与期末考试成绩排名挂钩,德育成绩记一科成绩。如本学期表现恶劣,可能会出现0分,并取消各种评优。而得分高者,将视情况给予表彰和奖励。

  1)奖励规定

  1.全学期没有迟到、早退、缺课、旷课者视为全勤,+5分;(每月加1分)

  2.主动映情况,积极提供合理化建议者,+3分;

  3.劳动卫生积极肯干,表现突出者;受学校老师公开表扬及肯定者;宿舍卫生及时打扫并受到肯定者,+2分;

  4.关心班集体,维护班集体荣誉,坚持与不良现象和行为作斗争者,+3分;

  5.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的,在学校各项活动中表现出色,+1分,为班集体取得荣誉的,三等奖+2分/次,二等奖+3分/次,一等奖+4分/次。

  6.拾金不昧者(按德育手册执行)+28分。

  7.参与班级公共活动+0.52分。

  8.被评为优秀学生、优秀班干部、评为星级寝室每人每次+15分。

  9.主动助同学每人每次+23分。

  10.担任学生干部并能履行职责者,每学期+1.510分。

  11.学生干部要起到带头作用,学生干部带领班级取得成绩加分数*1.5分;所列条数有限,今后将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

  2)惩罚制度

  1.早晚自习不得迟到,无故迟到者给予相应减分,1分;

  2.早晚自习不得旷课,无故不到者给予相应减分,1~5分;不假外出者,一次3分;

  3.不准无假缺课、旷课(3)、迟到、早退,如出现上述情况者,视其影响给予相应减分,1~5分

  4.寝室纪律、卫生被学校扣分影响班级综合分者,值日者0.53分,其成员扣0.5分。

  5.上课被任课老师点名批评者,3分。

  6.乱倒脏物、剩饭剩菜者一次2分。自己座位现场发现垃圾一次1分,乱丢乱扔垃圾者,一次2分。

  7.校园穿戴不附合学生形象的一次3分。

  8.有能力参加的活动,班级和学校安排参加拒不参加者,一次3分。

  9.劳动值日卫生不积极主动;宿舍卫生未能及时打扫;周三打扫除所管范围未能按规定打扫干净者给予减分,2分/次;

  10.未按时返校的,每次扣两分。请假天数不宜过多,病假请假0.2分/节(病假需有医院证明),事假请假0.5分/节,以此类推。

  11.不骂人、吵架,起侮辱性绰号,欺侮年幼体弱同学,取笑、侮辱他人,不尊重或顶撞老师者,每次5分。

  12.预备铃响,必须迅速回到教室准备好上课用具,安静地等待老师来上课。上课(包括课堂与自习课)搞小动作、随便窜座、玩手机者、睡觉者,一次扣1分。

  13.按时交作业,不交作业者1分。

  14.两操、升旗要做到快静齐,不得拖拖拉拉,嘻哈打闹,如果当天班上出队慢到倒数第3的,每人扣德育分2分,如果出队在年硷有前3名的,每人加3分,做操必须认真,动作马虎的同学德育分扣5分。

  14.严格按照学校规定穿校服,衣着整齐,衣服纽扣要扣好,穿衬衣的要束衣。不得穿拖鞋回课室,违者每人每次扣1分。

  15.吸烟、喝酒、打架斗殴、盗窃、敲诈、赌博打牌、男女关系庸俗、擅自进入男生宿舍、作弊、一次20分;

  16.学生干部要起到带头作用,学生干部触犯纪律者扣分数1.5分;

  以上奖惩制度,作为各种奖励和评选优秀学生的重要依据。旨在提高同学们的积极性、自觉性和集体荣誉感,望家遵守。本制度从公布之日起实施。

学校学生管理制度12

  为了保护好学生资助档案的完整与安全,便于保管和利用,特制定本制度。

  1、档案管理工作人员要忠于职守,刻苦钻研业务,严格按照高校档案工作的相关规章制度办事。

  2、资助工作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资料,都必须及时归档保存。档案资料归档后要进行分类、编目和鉴定工作。

  3、按年度收集存档,包括困难生档案、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社会人士捐助、校友奖学金、勤工助学、绿色通道、临时困难补助、资助育人成果、年度工作总结及上级文件等相关材料。

  4、档案资料切实抓好“五防”(防火、防潮、防尘、防虫、防失)保护工作,依据《高校档案工作管理办法》妥善保管好各类档案,电子档案要对原始数据进行备份保管。

  5、所有纸质档案都要分类编号装盒存放,并建立档案总目录、资料盒目录,分类装订、分类编号、分类保管、以便查找。档案资料存放要排列有序,编制相关的文号,便于查找。定期对档案保管的状况定期进行检查、清理和核对。

  6、档案管理人员要严格执行档案保密制度,档案外借必须履行登记手续,所有档案一经存档,未经批准不得更改和外借。

  6、学校资助档案管理制度

  一、 总则

  1、 为了规范学生资助行为,加强学生资助管理,提高资助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学校工作健康发展,根据国家各项学生资助政策,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2、学生资助管理制度的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生资助规章制度;坚持教育公益性和普惠性,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的战略目标;正圈理事业发展需要和学生资助行为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3、学生资助管理的主要任务是:依法多渠道筹集资助资金;加强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加强管理,专款专用;对学校资助金的使用进行控制和监督。

  二、组织机构及组织管理

  学校成立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学生资助评审小组和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对象初步审核小组,实行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三级管理负责制。

  教育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制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对象认定的实施办法,负责公示并审批确认本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对象名单。

  教育资助评审小组承担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对象认定的组织与管理工作,由教师代表、学校领导组成。教育资助评审小组负责审核各班级推荐上报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提出拟确认为助学金对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

  三、认定标准

  认定工作坚持实事求是,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实行评议和学校评定相结合的原则。

  不得降低条件及标准,不得搞平均分配,不得随意扩资助范围,不得将财政供养家庭和非困难家庭子女列为照顾对象。

  四、资助申报审批程序

  1、每学年开学初向所有学生、家长宣传国家的学生资助政策,让所有的学生和家长了解政策、参与监督。

  2、公开资助信息。学校根据上级下达的'资助名额,通过在校内张贴公告等途径公开资助信息。

  3、教育资助对象每年核定一次。申请资助的学生于学年开学初,由本人向学校提出申请,并向学校提交由所在村会或监护人所在工作单位出具的家庭经济状况证明。

  4、学生提出申请后,班级认定评议小组,对申请学生的家庭经济情况进行认真审核,按学生家庭经济僻程度排序,提出僻生资助名单。

  5、学校学生资助评审小组认真审核班级认定评议小组申报的初步评议结果(如有异议,应在征得班级认定评议小组意见后予以更正),审核通过后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对象名单提交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

  6、学校学生资助领导小组经研究、审批,确认后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对象名单在学校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上报区资助管理中心审批。

  五、 资金管理

  1、 资助经费来源于财政预算安排。

  2、 学校要严格按照个资助项目的评审办法,开展申请、评审、公示、核定、发放工作,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3、 学校从有关部门取得的有制定资助项目和用途并且要求立核算的资助资金,应当按照要求向上级报送资金使用情况;资助项目完成后,应当做好资金发放表和使用效果的书面总结,并接受有关部门的检查、验收。

  4、 资助金的支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资助项目规定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

  5、 学校要加强对资助资金的管理,各项目支出应按照实际发生数列支,不得弄虚作假,不得以计划数和预算数代替。

  6、 学校必须严格 执行国家相关规定,对学生资助金实行分账核算,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同时应当接受财政、审计、纪检监察、主管机关等相关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六、 档案管理

  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要做好资助档案的管理工作,收集整理各级各部门相关的文件、通知、制度、方案等档案材料,包括:

  僻生建档:

  (一)困难学生情况调查表

  (二)困难学生汇总表

  (三)困难学生统计表

  僻生申请:

  (一)僻生申请表

  (二)受助学生明细表

  (三)汇计表

  (四)资助对象公示材料、学校认定公示材料。

  (五)银行回执单

  (六)学生签领凭证

  七、监督检查

  为加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金的管理,学生资助评审小组和班主任每学年应定期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对象进行一次资格复查,并不定期地随机抽选一定比例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对象,通过电话、实地走等方式进行核实。如发现弄虚作假现象,一经核实,取消助学金资格。

  学校设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对象认定工作举报投诉电话,广泛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并要加强学生思想教育,教育学生如实提供情况,及时告知家庭经济状况显著变化情况。如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发生显著变化,学校将及时做出调整。

学校学生管理制度13

  为保障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证学生的学习时间,规范学生的行为,让学生正确使用手机,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经学校研究,对学生使用手机作如下规定:

  一、学生原则上不准带手机进校。但经家长和班主任同意的、遵守手机使用规定的,在校园内可以使用手机。

  二、学生在校园内使用手机,必须遵守如下规定:

  1、学生带手机进校要经家长和班主任同意,并在班主任处登记好。

  2、学生手机需本人妥善保管,如有丢失,学校和班级不承担任何责任。

  3、学生在上课(含实验课、自习课、早晚自习、等)期间、午休和晚上就寝熄灯以后,必须关闭手机电源(关机),此期间禁止使用手机。手机铃响,拨打、接听电话;用手机发、看短信息;玩手机(如看视频、听音乐、看电子书籍、玩游戏等)均视为违纪。学校教职工对违规使用手机的学生,要立即当场制止,进行批评教育,给予口头警告并当场收缴手机。

  4、不允许因给手机电池充电而私自乱接电源,更不允许午休、晚熄灯后在教室或其他场所给手机充电,一经发现,没收手机、电池或充电器。如因充电引发火灾事故的,要追究责任。

  5、违规定被收缴手机的,其违规使用手机收缴后交班主任,期末由违规使用手机本人交书面保证书后由家长来校领回手机,并视其态度给予适当的纪律处分。(借别人手机违规使用的同等处理)

  6、对于收缴手机时采取不合作、粗野的态度,拒不接受教育或拒绝交出违规使用手机的,情节属一般的,给予相关同学警告或严重警告的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箭或以上处分。

  7、学生在任何考试中,必须将手机关机并主动交监考老师,凡发现使用手机都均认定为作弊并收缴手机。

  8、用手机浏览不健康内容或联系校内外人员组织打架斗殴或其他非法活动,除收缴手机外,情节严重的,可移交机关处理。

  9、因特殊情况学生急需与家长或特定的`部门(如等)联系的,可以报请班主任或任课教师同意后,临时使用手机。

  10、凡被收缴的充电器、数据线、手机,如家长在规定时间内不来校领取的,对其收藏、保管过程中出现的质量损坏、甚至遗失,老师和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学校学生管理制度14

  为了营造“文明、整洁、健康、温馨”的宿舍文化氛围,使住校学生有一个良好的生活和休息环境,保证学生的身体健康和正常的学习,促使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特制定学生宿舍管理条例。

  房舍管理

  第一条学生入学时,须按学校宿舍管理员安排的房号、床位住宿。各年级学生未经宿舍管理员同意,不得擅自调换房间和床位。

  第二条学生宿舍内的公共设施及配发物品由宿舍管理员与寝室长核准无误后,登记并签字,存档备查。学生应遵守宿舍管理规定,调整搬迁宿舍时,不得破坏或带走原房间的家具、设施。

  第三条学生毕业或中途休学、退学等,必须在离校前到宿舍管理员处办理退宿手续,经宿管核查宿舍家具财产完好后,方可办理离校手续并在二天内搬离学生宿舍。

  内务管理

  第四条宿舍管理员负责组织对本责任区的宿舍卫生进行检查,负责检查、监督学生宿舍内务卫生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每个宿舍应订出内务卫生公约和轮值表,推选出一位责任心强、威信较高的同学当寝室长并落实轮值制度。

  第五条每天早上上课前各宿舍值日生应将本房间及门前走廊清扫干净。当天如发现地面还有垃圾,值日生应再扫一次。全体住宿生应做好房内、门前、房后的保洁工作,将垃圾、杂物装入垃圾桶里。不得往地面、窗外、楼下扔东西、吐痰、泼水。宿舍门前走廊由该宿舍负责清扫、保洁。

  第六条定期进行扫除,冲洗房间地面、擦门窗、桌椅,并按宿管员的安排轮流冲洗楼梯、走廊和打扫窗檐。做到地面、窗檐干净,天花板与墙壁无脏物、无蜘蛛网,门窗、桌面干净整洁。

  第七条宿管员在定期检查或平时巡查时,如发现问题,将责成寝室长、值日生及该房间的同学按要求立即补做。

  第八条维护宿舍楼的环境卫生,严禁把杂物、剩饭菜等倒在走廊、厕所、冲凉房、水沟。小便后要冲水。

  第九条宿舍内物品摆设应规范、整齐,严格按照学校《学生宿舍内务管理规范》办理。

  生活秩序管理

  第十条学生在午休时间和晚上熄灯后必须保持宿舍安静。不许声喧哗、吹拉弹唱、音量开收录机或进行活动。

  第十一条晚上全校学生宿舍规定时间统一熄灯或由学生在规定的时间自行熄灯,关锁宿舍门。学生必须自觉遵守作息制度,按时就寝。对超时熄灯的.房间或熄灯后迟归者要进行批评、登记。对于屡犯或情节严重者,给予纪律处分。

  第十二条严禁在宿舍内起哄、酗酒、赌博、打麻将、打架斗殴、敲打盆桶、摔瓶子等。

  第十三条不得在宿舍及宿舍厅内打篮球、排球或踢足球等。

  第十四条学生宿舍不得留宿外人,严禁留宿异性。未经宿管员批准,男生不得进入女生宿舍。

  第十五条宿舍区内非指定地点严禁张贴各类广告、启事、海报等。

  安全管理

  第十六条学生和来者必须遵守学校宿舍的制度,服从值班人员的管理。外来人员来必须办理检查登记手续。上课时间,宿舍房间内不得逗留外来人员。

  第十七条注意防火安全,严禁在床上点蜡烛看书,严禁躺在床上抽烟,不得在宿舍区内生火煮食及焚烧废纸、木板杂物等。

  第十八条爱护消防设施,不准将消防设施用于非消防用途。

  第十九条宿舍区内严禁存放管制刀具(或铁棒器械),严禁存放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违者交学校保卫科按章处理。

  第二十条提高警惕,注意防盗。如发现宿舍区内有身份不明的可疑人员要立即查问或及时报告值班人员或保卫科;要妥善保管好个人和公共财物,不急用的现金应及时存入银行(柜员机);个人贵重物品要妥善保管;离开宿舍应锁好抽屉、关好门窗;发现门、窗损坏要及时报修。

  第二十一条学生应协助门岗做好治安防范工作,自觉接受门岗的查询。发现宿舍被盗失窃时,应保护现场,并及时向保卫等有关部门报告。

  第二十二条严禁学生在楼顶或露台活动;禁止在走廊、阳台栏基上站立、行走、坐卧、嬉闹等。勿在宿舍阳台、走廊护栏用重物压晒衣物,不得在无防盗网的阳台、走廊摆放花盆或容易下坠伤人的重物。

  水电设施管理

  第二十三条自觉遵守用水用电的规定,共同节约能源。做到人离关水关电,消灭长流水、常明灯等浪费现象。

  第二十四条严禁在宿舍内私接电源,使用违章电器(如电炉、热得快、取暖器、电炊具等电热器具、非安全器具或未经批准的其他功率电器设备)者,一经发现,除没收违章使用的电器外,并视情节给予相关纪律处分。

  第二十五条学生宿舍内的电器、设施、供水、供电、网管线、家具等,不得擅自拆除和搬离学生宿舍。如有丢失或损坏,责任人应照价赔偿,并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和纪律处分。

  第二十六条不得在宿舍墙壁、门窗上乱写、乱涂、乱画、乱钉,不得向沟渠、排污管道、便池乱扔杂物。

  第二十七条学生宿舍区内发生水电故障、家具及房舍设施损坏、下水道、排污管堵塞等,应由宿管员及时到后勤处报修。

  《学生宿舍内务管理规范》

  宿舍布置规范化是为了保证宿舍的文明、整洁、美观、舒适、有序。宿舍布置规范要求如下:

  1、整体布置:室内家具和生活用具定点摆放。宿舍布置力求美观方,格调健康高雅。

  床铺、书桌、脸盆、水桶、热水瓶、家具、卫生洁具等物品,本着美观、有序、方便生活的原则统一定点摆放。

  2、墙面:墙面布置要统一、美观、健康。所有张贴物均用透明胶固定,不要使用浆糊、胶水、图钉等。

  3、床面:

  白天床上蚊帐须统一摘下。

  起床后,须叠被并放置在面向门口方向的位置,枕头置于被子上面。床面不要堆放杂物。

  床下鞋子等物品须放置整齐。

  4、桌面:物品须摆放整齐,桌面不要堆放纸箱等件物品。

  5、地面:保持地面清洁干燥,果壳废纸等应放在垃圾桶里。地面上不乱堆放脸盆、酒瓶、衣物及其它杂物。

  6、其它:

  脏衣服不要长时间堆放。

  毛巾等生活用品要统一挂放。

  室内不得乱拉电线绳索晾晒衣服,衣服也不能挂在蚊帐杆及铁丝上。室内要经常通风,保持空气清新,预防疾病传播。

学校学生管理制度1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宿舍规范化、制度化、人文化、科学化管理,创造和谐文明、环境优雅舒适的学习生活环境,推动学院文明校风、优良学风和工匠精神建设,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宿管中心负责全院宿舍的统筹管理。系部根据该部门已住宿学生数量以及新生预计招生数量,按男、女分类统计上报宿管中心。宿管中心协调系部依据实际安排宿舍。

  第三条学生宿舍实行宿管中心与系部联合管理机制,系部学生科、宿管中心共同负责学生宿舍的安全、卫生、纪律、设施等日常管理。宿管中心具体负责各项检查、考核及问题发现馈,配合协助总务处、安保处、系部学生科、班主任及值班老师开展宿舍管理工作;总务处、系部学生科、班主任及值班老师负责问题的解决和处理。

  第四条住宿学生系已按有关规定缴纳住宿费的学生。

  第二章住宿管理

  第五条宿管中心按各系部所需床位如数分配给系部。系部根据各自实际,安排所属楼层宿舍、床位等。入学新生按新生报道入学相关流程,办理住宿。

  第六条学生宿舍的使用、调整,由宿管中心本着相对集中、便于管理、周到服务的原则合理调配。

  第七条住宿学生不得自行调换宿舍或床位,确有特殊情况需要调换,需经系部学生科同意并通知宿管员安排调换。

  第八条非本宿舍楼学生或外来人员(包括亲属)未经宿管中心同意,不准进入宿舍楼,严禁在宿舍内留宿。

  第九条各系部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学生住宿,在新学期开学两周后,将学生住宿情况报宿管中心备案。

  第十条周末或节假日,留宿学生以班级、系部为单位认真、清楚填写周末、节假日回家、留宿名单报与宿管员。名单中若有涂改需班主任在涂改处签字。因字迹潦草、模糊造成宿管员无法准确核对学生人数,一切后果由系部自行承担。周末留宿学生名单经班主任签字后于周五13:00前报送宿管员。小长假留宿名单由系部学生科汇总,学生科长签字后于放假前一天报送宿舍管理员。

  第十一条寒、暑假原则上不允许学生留校住宿,因学院统一组织的补课、培训和其他活动等特殊原因需留校住宿,需由系部请示分管院领导同意、批准后报与宿管中心,由宿管中心协调安排学生住宿。寒、暑假因车票等原因学生不能及时离校的,只允许留宿1至2天,按照周末留宿流踌理。

  第十二条学生宿舍实行舍长负责制,每间宿舍设舍长一人,负责本宿舍的管理和服务。主要职责是安排宿舍值日,组织宿舍内务卫生清理,开展宿舍文化和宿舍文明建设,负责督导检查内务、卫生、纪律等。

  第十三条宿舍内按规定在床挺设置床卡,登记住宿学生有关信息,便于宿舍管理。

  第十四条住宿学生要自觉遵守作息时间,按时起床、就寝、熄灯,遵守宿舍纪律,不得以任何形式影响他人休息。

  第十五条学生进入宿舍一律佩戴胸卡,未配带胸卡者需由班主任或学生科开据证明。否则不得进入。非正常时段需进入宿舍的学生,需由学生科或者班主任开具请假条,凭条进入,宿管中心严格登记出入信息。

  第十六条宿舍内应保持安静,不得声喧哗、吵闹、嬉戏、乱串宿舍等;禁止男女生进入对方宿舍,违者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第十七条宿舍内要风清气正,和谐温馨,不允许钉钉子,张贴海报,乱写乱涂乱画,共同保持宿舍文明整洁。

  第十八条建立学生住宿档案。学生住宿档案由系部建立并负责管理,新生入学后2个月内需将电子版档案报送宿管中心备案。学生住宿档案信息包括宿舍楼号、系别、班级、班主任(辅导员)及联系方式,学生姓名、性别、房间号、床位等信息。毕业班级(工学交替)宿舍数量、人数等信息由系部于学生离校前三个月报与宿管中心。

  第三章退宿管理

  第十九条住宿学生退学、转走读、开除等需退宿,由系部出具退宿证明,会同宿舍管理员查验宿舍内公物、设施、回收床位卡。公物、设施等若有损坏,待按价赔偿后,方能办理退宿手续离校。

  第二十条学生因毕业和实习离校,需在学院规定的时间内办理退宿手续,由系部学生科或班主任(辅导员)会同宿舍管理员清点、检查、验收宿舍内公物、设施、回收床卡等。公物和设施等如有损坏,当事人按价赔偿,统一到财务处缴费,凭财务处缴费收据,到宿舍管理员处签字办理退宿离校手续;因故不能按时退宿,需系部学生科出具证明,宿管中心给予延迟办理退宿相关手续。

  第二十一条走读、退学、毕业、开除的学生不得进入学生宿舍,特殊情况需本人申请,经系部学生科批准出具证明方能进入,不得在宿舍内长时间逗留。

  第二十二条学生工学交替期间需要在宿舍住宿,需由班主任(辅导员)或系部学生科出具证明,方能安排住宿。

  第四章卫生管理

  第二十三条学生宿舍卫生由宿管中心和系部共同负责管理。公共区域卫生由宿舍管理员组织协同值周学生打扫清理;宿舍内卫生由本室学生负责打扫清理;宿舍楼内公共区域由宿舍管理员负责进行定期消毒。宿管员负责对宿舍内务和卫生进行检查考核,建立卫生检查考核记录台账,作为系部年终绩效考核内容,考核结果在宿舍公告栏公示。宿管中心协助系部定期对学生宿舍进行危险违禁品检查,检查结果在学院OA进行通报,并作为系部年终绩效考核依据。

  第二十四条宿舍内务卫生标准

  1.宿舍走廊地面、楼梯干净无污迹、痰迹和杂物;楼梯扶手无灰尘;墙面无脚印、污迹;门窗玻璃洁净无破损;楼道灯具无灰尘;天棚无蛛网积尘;厕所洁净无异味;暖气片、水管及下方无灰尘、杂物。

  2.床铺平整无杂物,被子叠放标准规范;枕头整理摆放平整规范,枕下无杂物;床下鞋子摆放整齐,成一条直线,脸盆按上下床顺序一线摆放床头一侧;脸盆内洁净无杂物,盆内毛巾叠成方型紧贴脸盆外沿;牙缸放置脸盆内右侧,把手在外,牙刷垂放在牙缸内,毛刷向上;皂盒纯净,放置于牙缸左侧。

  3.暖瓶洁净无污渍,根据房间具体方位统一放置在指定位置,把手在外成一线摆放。

  4.行李箱按规定位置整齐摆放,无灰尘,美观整齐。

  5.拖把、笤帚、撮子等卫生工具,按拖把在里、笤帚在外、笤帚垂于撮子次序位置摆放。

  6.空床整洁无杂物,无乱堆、乱放、乱挂现象。

  7.宿舍内照明灯、开关、床、柜门、窗等公物用品无破损。

  第二十五条宿舍卫生检查考核由宿管中心和系部共同负责。宿管员发现问题、映问题,并协助系部及班主任、值班老师解决处理问题。

  宿舍卫生内务百分制考核细则

  1.地面(20分):地面、门口有污迹、烟头、垃圾杂物等,扣110分,鞋、脸盆不安规范摆放,扣1-10分。

  2.床铺(25分):床单、被褥、枕巾不整洁,床上堆放杂物,扣1-10分;被子叠放不规范(成方成块),扣1-10分:被子、枕头摆放不在床铺中轴线,扣1-5分。

  3.物品摆放(15分):行李箱不按规范摆放,扣1-3分;空床上放置杂物,扣1-3分;暖瓶等不净、摆放不规范,扣1-3分;卫生工具摆放不规范及阳台杂乱等,扣1-5分。

  4.门窗家具(10分):门不洁净有污渍,扣1-3分;窗不明净,窗帘不整洁,扣1-4分;家具不干净,摆放不整齐,扣1-3分。

  5.卫生间(10分):面盆、便池、水池、地面不整洁,扣1-3分;墙壁有蜘蛛网、污渍,扣1-3分;有异味,扣1-3分。

  6.垃圾(5分):宿舍内有垃圾,扣1-3分;门口堆存垃圾,扣1-2分。

  7.阳台(5分):地面墙壁不干净有污迹,扣1-3分;衣服晾晒不整齐,扣1-2分。

  8.宿舍文明(10分):墙壁乱写、乱涂、乱画、乱钉钉子,张贴不健康贴画,无积极向上文化氛围等,扣1-6分;有吸烟、喝酒、赌博、违章使用电器、不节约水电等现象,扣1-4分。

  第五章财产管理

  第二十六条学生宿舍床、桌、柜等家具及公物用品由总务处统一配置,由宿管中心负责分类编号、设卡登记建账管理使用。

  第二十七条爱护公物,严禁人为损坏门窗、玻璃、床、桌、柜等公用物品和水、电、暖、消防等设施。如有损坏遗失由责任人按价赔偿,责任无法落实的交由系部学生科处理,落实赔偿。

  第二十八条未经宿管中心许可,任何人不得私自将宿舍内公物用气出或搬出宿舍,不允许私自增加或安装其他用具设备,一经发现,交由系部学生科严肃处理,造成一切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第二十九条宿舍内家具等公物用品及设施损坏或出现故障由宿管员负责向总务处报修。

  第六章水电管理

  第三十条学生要养成勤俭节约意识和文明生活习惯,自觉节约资源、能源;树立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节约风尚,厉行节约对浪费,做到人走灯灭,人走水关,杜绝长明灯、长流水现象。

  第三十一条光线充足时不得开灯。宿舍管理员负责管理和监督学生在宿舍内节水节电行为,对违、不听劝阻和屡教不改者,除开展批评和教育外,向系部学生科或班主任映,视情节严重程度,根据有关规定上报有关部门作相应处理。

  第三十二条宿舍内禁止使用电炉子、电热杯、电热器、电热毯、电饭锅、电饭煲等功率电器,一经发现立即没收违禁品;并通知系部学生科对使用者给予警告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三十三条宿舍内禁止增加照明设备、私接电线等,不得私自换用灯泡、灯管等功率照明设备,违者宿管员通知系部学生科,给予警告处分。

  第七章安全治安管理

  第三十四条住宿学生应严格服从宿舍管理员、值班老师和执勤学生干部的管理,积极支持配合宿舍管理工作,共同创造安全和谐的住宿环境。

  第三十五条严禁在宿舍内喝酒,抽烟;严禁在宿舍或阳台打闹、攀爬;严禁在楼道打篮球、羽毛球、踢足球、滑轮滑等行为;严禁音量播放各种音频、视频或做影响他人学习、休息的事情。违者交由系部学生科或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第三十六条严禁在宿舍内聚众闹事、打架斗殴,严禁私藏管制刀具,一经发现一律没收,违者交由系部学生科或学院安全保卫科处理,视情节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第三十七条文明上网,自觉抵御秽、色情、低俗朽等网上信息,养成科学、文明、健康上网习惯。严禁各种形式的赌博行为,严禁观看传播动、秽书刊、视频、软件等,违者视情节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第三十八条未经宿管中心批准,不得在宿舍内留宿他人,违者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第三十九条熄灯前宿舍管理员及宿管部执勤学生干部,联合对各宿舍进行人数清查和纪律检查,主要检查住宿学生的到位情况,有无外来人员及串住宿舍现象,对不按规定住宿和对夜不归宿者及时馈给值班老师或系部学生科,系部负责联系、查找。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第四十条严禁在宿舍楼内燃放鞭炮、焚烧物品、生火做饭,严禁使用酒精炉、蜡烛等易燃易爆物品,对违者从重、从严处罚,违国家治安管理条例者送国家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四十一条未经相关部门批准,严禁任何人员进入学生宿舍进行商品买卖或交易活动;违者没收物品,并馈给系部学生科或送学院安全保卫科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四十二条辱骂、侮辱或故意刁难宿舍管理人员,妨碍宿舍管理人员及学生会宿管干部正常工作的,从重、从严给予处理。

  第四十三条住宿学生夜间晚归、夜间外出管理规定。

  1.学生应严格遵守门卫管理制度。在宿舍关门之前返回宿舍,早晨开门之前不得外出。

  2.晚归学生返回宿舍时,必须持有效证件填写好晚归记录,宿舍管理员认真核实确认其身份后,方能进入宿舍。

  3.私自爬窗进入宿舍或为他人晚归进入宿舍提供方便者,学校按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4.因公外派等原因晚归的学生,由系部出具相关证明进入宿舍。

  5.夜间因生病等紧急情况需外出的学生,由宿管员与夜间值班老师联系,由值班老师负责处理。

  6.为本宿舍同学夜不归宿作假证者,给予警告处分。

  7.无正当理由(若不能提交有关证明)夜间晚归,视情节轻重按相关规定处理。

  第四十四条对条例中未列举的其它违背社会公德,破坏宿舍管理规定的行为,依照本规定相近条款处理。

  第八章住宿教工管理

  第四十五条需要在学生宿舍住宿的员工,以部门为单位提出申请,分管院领导签字同意后,由宿管中心统一安排。

  第四十六条住宿教工要服从宿管中心管理,不允许使用功率电器,私接电线,自觉遵守宿舍各项规章制度。

  第四十七条已搬离学校宿舍的教职工,应及时告知宿管中心并将宿舍钥匙亲自交还给宿管员,不得擅自交给他人,更不能擅自转给他人居住。

  第四十八条搬离宿舍的教职工,搬离前和宿管员共同查看该宿舍内的各项设施、公物。如有损坏、遗失按价赔偿。

  第四十九条对不遵守宿舍管理规定的教职工,视情节严重程度,宿管中心将勒令其搬出宿舍或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五十条在宿舍住宿的餐厅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可到宿管中心领取消防门钥匙一把,严格进出锁门,如不遵守,勒令其搬出学生宿舍。

  第九章寒、暑假住宿师生管理

  第五十一条为便于学院统一管理,原则上不允许师生假期留校住宿,对确需因公留校住宿的师生实行审批备案制度,按照集中住宿的原则安排住宿。

  第五十二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师生可申请寒、暑假期间留校住宿:

  1.参加学院有关部门、系部组织的社会实践的师生。

  2.参加教学计划内学习、工学交替和实习的学生。

  3.集中培训、备战赛的师生。

  4.协助学院相关职能部门或系部进行校园管理工作的学生。

  第五十三条寒、暑假留校住宿申请、审批程序:

  1.申请寒、暑假期间留校住宿的师生,在学生放假前3天,以系部为单位提供住宿时间、师生名单、联系方式、住宿期间值班老师姓名、联系方式,签署意见,逾期不予办理。

  2.所有假期留校住宿的师生以系部为单位进行汇总,宿管中心按照学院假期总体住宿计划进行统筹安排并安排宿管员值班管理。

  3.系部因开设专业培训班需安排外校人员住宿的,以系部名义向学院提出申请,院领导签署意见后,方可安排住宿。

  第五十四条寒、暑假留校住宿学生的收费管理

  1.寒、暑假留校住宿的本校学生原则上只收取实际使用的水电费,不另行收取住宿费和管理费。

  2.非本校学生借住的,需按学院有关规定缴纳住宿费。

  第五十五条假期住宿学生的安全管理

  1.假期住宿师生的管理以“谁申请,谁负责”为基本原则。相关部门要指派值班老师负责对假期住宿学生的教育和管理。

  2.非本校学生住宿的,所属部门必须派值班老师负责安全管理,并和宿管员保持联系。

  3.假期留校住宿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注意自身的人身和财产安全,防止各种事故发生。

  4.假期留校住宿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学院的请销假制度,与部门值班老师保持联系。如需延长或缩短住宿时间,或中途离校的,应提前向值班老师提出申请,申请需注明外出地点、时间及事由,并通知到宿管员方可离开学校。

  5.假期留校住宿师生必须严格遵守宿舍的作息制度。暑假期间须在22:00前返回宿舍,寒假期间在20:30前返回宿舍。

  6.假期留校住宿师生必须严格遵守宿舍管理制度,严禁私自留宿外来人员,严禁私自调换宿舍,严禁违章用电,严禁赌博酗酒等,并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

  7.师生在住宿期间,一旦发现有违纪现象,立即取消其在校住宿资格,并按照学院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8.假期借宿我院的外校学生必须严格遵守以上安全管理规定,借宿人员安全责任一律由申请住宿部门负责。

  第十章实行巡查和责任追究制

  第五十六条建立巡查考核制度。宿管中心、各系部定期对学生宿舍进行纪律秩序、消防安全、内务卫生、违禁物品、公物设施、记录台账等巡查,发现问题及时馈上报。系部需将在宿舍内违纪学生处理结果及时馈给宿管中心。宿管中心负责检查、落实整改情况并建立巡查考核台账,将巡查考核结果记录详实,作为年终绩效考核重要依据。

  第五十七条建立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对宿舍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责任事故,根据责任小依章依规分别追究系部、宿管中心和宿舍管理员的`责任,对责任人视问题性质和情节轻重按学院有关规章制度给予相应处理,构成刑事责任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十一章附则

  第五十八条本办法由学生处宿管中心负责解释。

  以上内容由烟台工贸技师学院友情提供,谨致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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