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区管理制度汇总(15篇)
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大家逐渐认识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是要求成员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制定制度而烦恼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园区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园区管理制度1
㈠物业概况
z工业园区前期物业管理分为碧湖和南山两个区块。
碧湖区块的道路卫生清扫和市政设施维护等。
南山区块的道路卫生清扫,绿化养护、市政设施维护及路灯维护管理等。
㈡物业管理服务方案与服务标准:
1、基本要求:
⑴园区实行全面保洁,垃圾清扫、清运及时,整体环境舒适,绿化效果佳,环境卫生、绿化维护良好。道路统扫后必须做到车行道净、人行道净、绿化带净,无砂、石、土,无杂草杂物,无跳扫漏扫、漏畚,无烟头纸屑,明沟等畅通无沉积物。
每天收集清运垃圾一次,按时擦洗垃圾箱、垃圾桶等;做到垃圾箱、垃圾桶等整洁无污渍,清扫产生的沙石、土不得扫入下水道或倒入绿化带及沿路边。
⑵物业公司有完善的物管方案,质量管理、维修管理、财务管理、档案管理等制度健全,服务管理人员行为规范,业务素质高,服务主动热情。
⑶园区的配套设施及水、电、消防等共用设施设备运行维护及时。
⑷园区垃圾箱摆设整齐,外观整洁;道路护栏及其它附属设施清洁;道路标志等清洁完美。
⑸实行物业管理服务明码标价,按规定在园区的公示栏或显著位置公示物业管理服务的内容和收费标准以及所提供的特约服务和代办服务的项目和收费价目。
(6)设有服务接待中心,公示服务电话,白天专人值班接待,及时受理业主咨询、投诉,处理有关物业服务事务,并建立完整的投诉、维护和回访记录。
2、市政设施维修养护
⑴维修养护制度健全并在工作场所明示,工作标准及岗位责任制明确,执行良好。
⑵园区设施按照项目配套建设管理责任分工运转正常,维护良好,保养检修制度完备,有设施运行记录;对设施故障及重大事件或突发性事件有应急方案和现场处理措施、处理记录。
⑶急修报修半小时内到达现场,预约维修报修按双方约定时间到达现场,回访率100%。
⑷水、电、消防等设施维护人员技能熟练,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及保养规范。
⑸道路平整通畅,停车泊位划定整齐。
⑹道路公共照明设施完好率100%。
⑺市政设施整洁,主要设施标识清楚齐全,危及人身安全隐患处有明显标志和防范措施。
⑻雨水井、窨井每月检查1次,根据需要定期清理疏通、保持通畅,无堵塞外溢。
⑼在接到相关部门停水、停电通知后,按规定时间提前通知用户。
⑽对共用设施定期组织巡查,做好巡查记录,需要维修及时组织修复;道路设施的'看护,发现有损坏和被违规占用的,在5小时内报告园区管委会。
3、保洁服务
(1)园区内公共区域(硬化地面、主次干道、人行道)每天清扫1次,干净整洁;室外标识、宣传栏、信报箱、垃圾箱等每周擦拭1次。
(2)生活垃圾日产日清,无垃圾桶、果皮箱满溢现象。
(3)对区内主干道路的积水、积雪、烟花炮屑及时进行清扫。
(4)建立消杀工作管理制度,根据实际情况开展消杀工作,适时投放消杀药物,有效控制鼠、蟑、蚊、蝇等害虫孳生。垃圾设施每天清洁1次,无异味。
(5)饲养宠物符合有关规定,对违反者进行劝告,并报告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4、绿化养护管理
(1)绿化管理养护措施,保证无破坏,践踏随意占用绿地现象。
(2)做好日常绿化养护、定期进行浇水、施肥、整形、修剪、锄草松土、防治病虫害,确保花草树木生长良好,整齐美观。
(3)绿化地内清洁卫生,无纸屑、烟头等杂物。
(4)加大宣传力度,是人人关心爱护花、草、树木。
(5)接受园林绿化管理部门的 技术业务指导、监督、检查。
(6)设有提示人们爱护绿化的宣传牌。
5、公共秩序维护
(1)配合公安部门作好园区的安全防范工作,消除隐患。
(2)按照规定路线和时间巡逻,对园区重点部位每1小时巡查一次,并做好巡查记录。巡逻过程中对可疑人员进行询问,发现火警或治安隐患、事故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3)制定火灾、浸水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预案。
(4)园区箱变等部位,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5)做好园区的安全宣传工作,增强业主的防范意识。
6、综合管理服务
⑴建立物业管理制度和服务质量管理体系,制定较完善的物业管理方案并组织实施。
⑵按规范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协议,并按照合同约定公布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内容及物业管理服务费标准。
⑶管理人员应持有物业管理上岗证书,特种作业员工应100%持有政府或专业部门颁发的有效证书上岗。
⑷运用计算机对业主资料、收费管理、日常办公等进行管理。
⑸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包括物业竣工验收资料、设备管理档案、业主资料、日常管理档案等),各种基础资料、台帐报表、图册健全,保存完好。
⑹提供有偿特约服务和代办服务,公示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
⑺采取入户走访、业主座谈会、电话沟通、问卷调查等形式开展回访工作,回访率100%,对薄弱环节进行改进。
⑻建立市政设施维修台帐,帐目清楚、准确,按规定报销市政设施设备维修材料费用,定期汇总报批使用情况。
7、如有需要(遇上级部门考察视察等原因),中标人必须无条件实行突击保洁,保洁人应达到招标人的要求。
8、碧湖区块和南山区块企业内部垃圾清运由中标人负责,费用由企业直接支付给中标人,具体事宜由招标人牵头,中标人与企业另行协商。
㈢其他注意事项
1、评标委员会及招标代理机构不向落标的投标人解释落标原因,不退还投标文件。
2、本次招标设标底价,如果投标报价高于标底价,则此项报价无效。
3、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他人。
4、投标报价包含:
①承包人对物业管理工作所安排的所有管理人员、保洁、维护、养护人员等相关人员的工资、劳保福利、保险及税收等一切费用。
②承包人对物业管理工作所配备工具、材料、运输车辆等的费用以及垃圾清运至垃圾填埋场运输费和垃圾处置费。
③包含中标人另需解决的办公及管理用房,临时垃圾转运点。
5、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业主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各投标人不需将招标服务费考虑进投标报价。
园区管理制度2
1、全面承担工业园区的建设工作和工业园区管理工作。
2、在工业园区建设期间完成项目立项手续、建设的前期手续办理、施工力量、材料的考察和招投标的手续办理等工作。
3、按要求完成工业园区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图纸的方案修改与协调。
4、按建设工程《施工规范》,做好工业园区建设工程“四控制”的监督、管理工作。即:工程进度控制、工程质量控制、工程造价控制和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等工作。
5、做好工业园区与外部关系的协调、沟通;协调施工方与监理方的关系,保证园区建设工程顺利进行。
6、从服务大局出发,完善本部门职责,有计划的`做好工业园区的综合管理。即:做好工业园区的绿化、环卫以及道路、公用设施的维护管理,保证建设道路畅通。
7、做好工业园区建设工程档案存档、管理工作。
8、加强工业园区的安全保卫工作,为集团公司和园区单位、部门创造有序的生产秩序和良好的生活环境。
9、积极宣传、教育、引导员工,遵守各项管理
园区管理制度3
1.目的
规范绿化工作的管理,确保绿化物长势良好。
2.范围
适用于各管理处绿化工作的管理。
3.内容
(1)绿化管理范围.
各管理处辖区内所有装饰树、果树、乔木、灌木、绿篱、绿化地、爬藤、地面覆盖物、攀缘物、草皮和其他植物的养护。
(2)绿化工作管理规定
(3)绿化员承担辖区绿化的日常巡视、养护、监管重任,绿化员应服从管理处工作安排,遵守所有绿化管理规则,爱护公物,同时认真履行绿化养护服务。
a.严格执行绿化养护工作的技术规范要求,按规定标准作业,保质保量完成所负责的绿化区域和管理处安排的各项绿化工作,并由管理处定期检查和定量考核。
b.进行绿化养护前,应小心谨慎,确保辖区公共设施及建筑物等的完好,若发现任何破坏环境行为或故意损坏行为应及时制止,对不听劝告者,立即向保安员和主管报告。
c.爱护绿化工具和设备,确保工具和设备保持良好使用状态。
(4)绿化养护过程安全规定
a.在喷洒时要采取预防措施,不让烟雾飘进业户房屋,特别是喷洒药物时,应注意风向,选择合适的喷洒方向和控制喷洒范围,确保避免对业户或设施的损害,并将'危险'标志牌放在关键位置进行警言提醒。
b.在使用机器时应采取安全措施,避免业户或设施造成危险、损害、伤害,在使用水管喷淋时,应注意穿越道路、人行道时对行人和车辆造成的不便。
c.机器应安装钢制防护罩,防止碎片、飞出物造成损害;在机器使用前要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螺丝和螺帽固定在切削片上,避免切削片飞出;机器使用中,不得改变或改动机器的防护罩。
(5)绿化管理检查规程
(6)绿化员按规定每日进行巡视、养护,并将养护内容进行记录,对疑问或事故情况向主管或相关人员报告。
a.环境主管按《绿化服务质量检查规程》的要求对辖区绿化养护情况进行巡视检查,及时处理绿化员或相关人员提交的相关问题,重大事故及时提交管理处主任处理,环境主管每月应对辖区的.绿化养护管理工作进行总结,并向管理处主任汇报。
b.管理处主任按《绿化服务质量检查规程》的要求对辖区绿化养护情况进行巡视检查,及时处理环境主管提交的重大事情,对环境主管提交的月工作报告进行审查。
园区管理制度4
钳工安全管理制度
一、工作前必须将工具检查好,如有不完整时,应及时修好,方可使用。剔铲活时应有防护罩(挡扳),要注意铁屑飞出的方向,以免伤人。
二、锉刀、刮刀须安好木把,并要牢固,加工下来的`屑、沫不准用嘴去吹,工作台上的东西应安放整齐,妥善安排,防止附坠伤人。
三、使用的手锤必须检查木把有无松动及锤头有无裂纹,不准戴手套。虎钳卡工件时,不得用力过猛,钳把不许用锤打。
四、划线台上禁止乱放工具和敲打,禁止用锋钢子铲活,铲子末端禁止淬火。五、使用扳子松紧螺丝时,要逐渐用力,搬口一定要合乎螺丝规格,否则禁止使用。
六、推锉刀时要两手端平,不许用力过猛,要爱护工、量、检具、存放整齐,精心保管,合理使用,定期检查。
七、使用钻床,砂轮机及其他手持电动工具时,要遵守其安全操作规程。
园区管理制度5
1、制定安全操作和维修保养规程,确保电梯安全运行,做好电梯的维修保养记录。电梯外委维保时,要专人学习和监督检查验收。
2、制定电梯机房的值班制度和出入制度,保证机房设备的安全。
3、排除电梯的一般故障,保证电梯的正常运行。
4、执行电梯的'周期性保养,并按规定内容准确记录填写维护检查表。
5、负责电梯电源开关柜及机房照明设施的检查、维护和保养工作。
园区管理制度6
一、使用前要检查是否有漏电、损坏等故障。把手、卡头、电门是否可靠。
二、使用时,外壳要接地,要带绝缘手套、穿绝缘鞋或站在绝缘地方,站稳后,方可操作。
三、取用手持电动工具时,要轻拿轻放,不能用手提着电线,以免损坏工具。
四、不能不经插销直接把电插进插座。
五、电钻、手砂轮未能安全停止转动时,不能进行检修工作。
六、离开岗位、停电、休息时、要立即切断电源、拔掉插座。
七、在潮湿、有水的地方使用时,或长期使用,要装漏电保护器。
园区管理制度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园区管理,提高施工安全、工程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北欧湖南农业产业园园区管理委员会为本制度实施的主要部门,将履行对北欧湖南农业产业园(以下统称“园区”)的管理。凡在园区内的企业、施工单位以及监理单位均应遵循本制度,自觉履行责任和义务。
第二章安全监督管理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园区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促进其健康持续地发展,依据芬兰当地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以下条 款。
第二条 园区企业对园区各企业相关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应当予以配合,不得拒绝、阻挠。
第三条 园区企业或者个人对园区内存在事故隐患或者违规行为的企业及个人,均有权向北欧湖南农业产业园园区管理委员会报告。
第四条 园区企业在发生或发现安全事故后,应立即向北欧湖南农业产业园园区管理委员会报告。
第三章施工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推行现代管理方法,科学地组织施工,做好施工现场的综合管理,使施工现场保持良好的施工环境和最佳施工状态,根
据芬兰当地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园区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项目经理是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管理工作。要建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施工现场文明施工领导小组,领导现场文明施工的开展。
第三条 确定文明施工管理目标,并将目标管理责任明确分工,分解到人,各负其责,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确保文明施工管理目标的实现。
(1)、施工现场的各种建筑材料、构件、料具和建筑垃圾要按施工总平面图指定的区域分类,堆放整齐,并制作统一标牌进行标识。
(2)、项目部要建立消防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各级消防责任制,制定消防制度,配齐安全消防人员和灭火器材。
第四条 项目经理部要根据现场实际,结合上级规定和公司有关制度,制定本项目文明施工管理措施(制度),并组织落实,主要包括:
(1)、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措施。
(2)、施工现场治安防范措施(治安保卫制度)。
(3)、施工现场消防工作安全措施。
(4)、施工现场保健急救措施。
(5)、施工现场防粉尘、防噪声及施工不扰民措施。
(6)、施工现场消暑和防蚊叮咬措施。
(7)、食堂、厕所卫生责任制等项制度。
第五条 检查制度。北欧湖南农业产业园园区管理委员会在检查安全生产的同时检查文明施工管理工作,项目部也要按定期安全检查的规定检查文明施
工管理,平时要做好现场文明施工的经常性检查,通过发现不足,认真整改,使施工现场始终保持较高的文明施工状态。
第六条 持证上岗制度。施工现场实行持证上岗制度。进入施工现场应佩戴施工单位相关标识,物种作业人员及安全管理人员发表持证(或复印件)上岗。
第七条 会议制度。施工现场应坚持文明施工会议制度,定期分析文明施工情况,协调解决文明施工中出现的问题,保证文明施工在现场健康地开展。
第八条 施工现场围栏作业
(1)在一般路段的工地周围应用硬质材料连续设置不低于1.8m的围挡。围挡要坚固美观。
(2)为加强施工现场安全,夜晚要亮。
(3)项目进口处设置工程概况牌、安全生产纪律牌、三清六好牌、文明施工管理牌、十项安全技术措施牌、工地消防管理牌、佩戴安全帽牌。适当位置必须要设置安全标语等。
(4)非施工人员不得擅自进入施工现场。
(5)施工管理人员要佩戴相关标识进行标识。
第九条 施工现场管理
(1)工地主要道路、加工场所、机械基础等要做硬化处理。施工现场的道路要畅通,排水设施要完善,保证无浮土,不积水。
(2)进入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用品,必须选购符合国家、行业规定的产品。
(3)建筑物材料、构件、料具要按总平面图布局堆放整齐,并挂定型示牌。建筑废料,建筑垃圾要设固定存放点,分类堆放
并及时清理。易燃易爆物品要分类存放,严禁混放和露天存放。
(4)施工机械设备要按总平面布置图规定的位置设置,挂统一规定的安全操作规程牌。中小型机械要搭设符合标准的防护棚,棚内地面必须硬化,有排水措施。
(5)保持场容场貌的整洁,做到活完场地清。
(6)施工现场要建立消防组织,分清职责,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和义务安全消防人员。
(7)现场动火要办理动火手续,动火时要设专人监护。
第十条 现场生活及办公设施
(1)施工现场的施工工作区与办公、生活区要有明显的划分界线。
(2)禁止在在建工程中安排职工住宿。
(3)宿舍要坚固、美观、通风,按季节设置消暑和防蚊虫叮咬措施。宿舍设置单人床或上下双层床,禁止职工睡通铺。生活用品要放置整齐,保持宿舍周围环境卫生和安全。
(4)宿舍内严禁使用电炉子或私自接电源线。
(5)现场会议室(办公室)要整齐悬挂镶于框内的岗位责任制度。
(6)施工现场应设厕所,严禁随地大小便,厕所要设门、纱窗,设专人负责管理,并符合卫生要求。
(7)建立食堂卫生管理制度,炊事人员要有健康证,穿戴白色工作服上岗。
(8)现场应设淋浴室,夏季能保证职工按时洗浴并符合卫生要求。
(9)现场生活区建立职工活动室,保证职工业余时间的学习和娱乐。
(10)现场设立饮水处,保证供应卫生饮水。
(11)工地应配备保健医药箱,并设置专用的急救器材料和经过培训的急救人员,小的外伤能够自行处理,大的伤情能够及时正确的处置。要经常开展卫生防病宣传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卫生防病意识。
第十一条 施工现场的治安综合治理
(1)加强对职工的政治思想教育和治保教育,在施工现场内严禁赌博、酗酒,传播淫秽物品和打架斗殴。
(2)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掌握人员底数。
(3)将现场治安保卫责任分解到人,措施落实到位,严防盗窃、破坏等治安案件的发生。
第四章为更好地发挥项目监理对工程建设实施过程中的监督、管理作用,深入细致地落实监理委托合同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责任及义务,确保本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等方面符合图纸设计、相关法律法规及业主的一些具体要求。北欧湖南农业产业园园区管理委员会根据工程建设需要对监理公司项目部的监理工作进行管理和要求,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条 监理合同执行情况
(1)根据监理合同内容的有关规定配备总监、土建监理工程师、土建监理员、资料员以及电气、水暖专业工程师、专业安全监理工程师等人员,必须保证所有监理人员按时到岗。严格控制人员的出勤
率,且必须参加周工程例会。
(2)在服务期内,监理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以保证服务工作的正常进行,监理人员的更换,必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监理项目部对于监理人员应进行工作绩效考核,对于不称职监理人员应立即撤换。并根据工程整体进程以及各期工程技术特点安排相应资质能力的监理人员任职。
(3)监理人员在责任期内如果有重大失职,造成经济损失的按有关规定应予以赔偿。
(4)监理人员应按时向建设单位提供监理规划、监理细则、监理月报及现场各种报告资料等,召开监理周例会,认真书写监理例会纪要并于监理周例会后的两日内下发例会纪要。
(5)监理人员不准向施工单位索取钱物,不准向施工单位报销任何消费票据,不得接受施工单位、供货商的宴请或接受回扣,一经发现,驱逐出场,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监理公司承担赔偿责任,根据损失大小金额,从监理款项中直接扣除,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
(6)监理人员不得故意刁难施工单位,现场验收不得拖延,工程资料应及时签认。
(7)不准泄露与本工程有关的技术和商务秘密,对建设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的按合同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条 监理人员工作纪律
(1)监理人员上下班、值班时间应严格遵守或配合甲方规定的考勤制度,工作期间不得无故离岗、迟到、早退、酗酒。
(2)监理人员应注意维护监理形象,遵守项目现场各项管理制度;不准相互推诿、无理拒绝或拖延本职工作;对现场存在的质量问题、安全隐患及影响进度的因素应及时发现和纠正并协助解决,对于情节严重者,必要时下发整改通知单。
(3)监理人员应熟悉工程图纸及设计变更的相关内容,了解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4)各项报表填写内容符合要求。监理日志、月报填写内容齐全、真实、清晰、可追溯,本人审核的资料及填写的表格要签字齐全,数字准确。
第三条 监理人员对安全质量控制
(1)积极审核各专业施工方案,使之符合规范及标准强制性条 文的规定,并监督施工单位按批准的.方案施工,发现问题应及时解决。出现严重审查错误,及发现未按照批准方案施工而不及时处理的,要承担相应责任。
(2)材料进场验收手续齐全,质量证明资料与实物核验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3)监理人员应清楚监理控制程序、工程质量控制标准,掌握工程现场情况及有关数据,满足工程施工中对各项工序、参数的理解和需求。
(4)施工中存在安全、质量问题,能够及时发现并进行处理的,及时安排处理并复查,重大安全、质量问题不得隐瞒并私自处理。
(5)严格执行安全、质量过程控制措施,在过程控制及工程验
收时,要按规定进行实测实量。经验收合格的工程,不得再出现质量问题。
(6)为了配合施工单位按计划完成施工任务,在施工过程中,监理人员应加强过程检查、主动发现问题并敢于指出,对施工过程中明显违反施工规范、与图纸不符、有严重错误的问题,应及时指出,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必要时对有关问题签发监理通知单,以减少工序验收时大量的返工。
(7)按职责做好见证取样、监理抽检工作;监理人员在施工阶段实施监理时,应在施工现场对关键部位和关键工序的施工质量实施全过程跟班旁站监督,旁站监理范围为:桩间土方等开挖、地下室外墙隐检及土方回填、后浇带、桩头加贴防水、抗渗混凝土浇筑、其它(底板、墙、顶板)混凝土浇筑、地下室结构质量缺陷处理、主体结构框架节点钢筋、屋面防水、特殊工艺等及其它有关工程建设需要的关键工序或部位。
(8)监理人员在没有收到书面验收通知的情况下,每天应根据施工现场的施工状态进行检查,检查下列情况但不限于以下情况:
1、检查施工单位现场安全及质检人员的到岗、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及施工机械、建筑材料的准备情况;
2、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是否执行了已获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以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3、核查进场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和商品砼的质量检验报告等,并可在现场监督施工单位进行检验;
4、施工操作人员的技术水平、操作条 件是否满足工艺操作要求;
5、正在施工的部位或工序是否存在质量缺陷或安全隐患。对较大安全、质量问题或隐患,监理人员宜采取录相、摄影等手段予以记录并标明具体部位尺寸等。
6、监理人员在巡视和旁站过程中要善于及时发现问题并对其予以纠正。一旦发现问题,应先口头通知施工单位要求其改正,必要时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并将所发现的问题及处理过程记入监理日记。
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监理人员应口头要求工程暂停施工:
①施工出现了安全隐患;
②工程安全、质量出现的缺陷可能引发工程安全、质量事故;监理人员在口头要求工程暂停后,应立即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相关指令。
(9)监理单位应严格工序报验制度,对施工单位报验的工序,监理员应协同监理工程师首先检查施工方自检资料,齐全后再进行工序验收。
第四条 监理人员对进度控制
(1)监理单位须配合甲方控制好施工进度,根据总进度计划,要求施工单位提出各分部、分项工程的季度、月度的具体计划安排,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其可行性并提出意见。
(2)监理工程师审核施工方按工程进度提交的形象进度和已完成
工程量月报,对工程量增减变化的设计变更及工地洽商等内容执行情况进行审查,同时检查是否满足安全、质量要求,如不合格不予签认并及时汇报甲方。
(3)在施工过程中监理人员应经常深入工地,了解承包人的工、料、机的投入情况,对进度计划滞后的工程提出分析意见,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并督促施工单位按工程进度完成。
(4)对各种质量检验报告单、中间交工证书、中间计量表等各种资料符合要求的应给予及时准确的签证,杜绝漏签、错签;对承包人上报的资料的审核准确到位。
第五条 监理人员对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
(1)项目监理部应定期组织现场安全文明生产和消防管理的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应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并将整改结果上报建设单位。
(2)做好日常安全监护及督促工作,所有人员应自觉遵守并严格执行安全文明管理制度。加大巡视频率和管理力度。若施工现场出现下述情况,作为监理项目部监理人员必须提出整改并及时制止。 1工程标牌未设置,或设置在不醒目位置,或发生破损未及时修复。
2施工现场成品、半成品及原材料未按规定堆放。
3施工现场扬尘、撒土对周边居民区、公共场所造成环境严重污染的噪音。
4发现生活区、办公区、施工区有随意倾倒垃圾现象,办公区域场地不定期打
扫,损坏的设施不及时修复。
5发现施工现场高空抛物或从高处倾倒物体。
6外墙脚手架未保持整洁、美观,发生破损,钢管、扣件、栏杆颜色标识不清楚发生破损未及时修复。
7忽视现场人员进场安全管理。
8施工单位未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未落实安全生产的组织保证体系,安全员缺岗或不到位;施工单位安全管理台帐未及时建立并完善,未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或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施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
9施工现场消防设施未按要求配置的,施工脚手架未按规范搭设、报验不及时及未能满足安全防护要求的,现场安全帽、安全网、安全带等未按要求佩带或配置的,拒不整改。
10现场出入口、通道口、楼梯口、井道口、预留洞口、临边洞口、基坑边缘等容易发生坠落的地方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临边防护未及时设置,现场塔吊、吊车及其他施工机具未按要求配备有效的保险、限位等安全设施和装置或超过质检期违规使用的。
11施工现场用电设备、配电箱、开关箱未采用T N -S接零保护系统,未实行三级配电、两级保护系统,施工电缆随意拖拉,未架空或埋地,接头未保护,绝缘层有破损,现场用电设备漏电保护装置未按要求配置或失灵的。
12发现生活区、职工集体宿舍、食堂违规使用电器,电线私拉乱接及未配设防火设备的。
第六条 监理单位的现场协调工作
(1)与建设单位之间的协调工作监理单位对企业委托对工程项目进行监理,因此要维护企业的法定权益,尽全力促使工程按期、安全、优质、以尽可能低的造价建成,尽早使企业受益。
(2)与设计单位之间的协调工作
监理单位与设计单位之间虽只是业务联系关系,双方在技术上、业务上有着密切的关系,因此设计工程师与监理工程师之间,总监理工程师与工程项目设计主持人之间,应互相理解与密切配合。监理工程师应主动向设计单位介绍工程进展情况,充分理解企业、设计单位对本工程的设计意图,并促其圆满地实现。
(3)与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之间的协调工作
监理单位与承包单位之间是监理与被监理的关系。监理项目部按照有关的法规及监理合同中规定的权利,监督承包单位认真履行施工委托合同中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促使施工合同中规定目标实现最佳状态,在涉及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之间的权益,尤其是施工中出现的交叉作业和工序衔接的问题时,应站在公正的立场上,维护承包单位的正当权益,在施工过程中总监理工程师应了解和协调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安全、工程造价的有关情况,使承包单位能顺利地完成施工任务。
(4)与政府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消防等监督部门之协调工作监理单位与政府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消防等监督部门之间是监督与配合的关系。工程质量、安全、消防等监督部门作为政府的机
构,对工程质量、安全、消防等进行宏观控制,并对监理单位行为进行监督与指导。监理单位应认真执行工程质量、安全、消防等监督部门发布的各项工程质量、安全、消防等管理的规定,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如实地向工程质量、安全、消防等监督管理人员汇报监理管理情况,双方密切配合,共同促进工程质量、安全、消防等方面的管理。
注:本管理要求有未叙述详尽之处,望监理项目部依照监理规范以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甲乙双方监理合同等规定严格要求自己,按照甲方赋予的权力与义务,本着对美国科技产业园园区管理委员会认真负责的态度,与甲方与施工单位加强沟通、联系,密切配合。发挥监理单位作为工程监控主体的作用。确保美国科技产业园区建设任务的顺利完成。
第五章附则
第一条 对违反以上安全监督、园容环境卫生、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的企业,园管会将协同相关执法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或者责令停业、关闭。
第二条 园区各企业、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自觉接受各相关部门监督管理。每月30日前向北欧湖南农业产业园园区管理委员会报送安全,质量,进度等方面相关报表。
第三条 制度解释权和修改权属北欧湖南农业产业园园区管理委员会。
园区管理制度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农业园区的经营与管理,保证农业生产的安全和质量,加强对农业园区的保护和利用,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农业园区是指按照国家农业产业发展规划,依法设立并管理的农业生产集聚区。
第三条农业园区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科学规划,优化布局,合理配置资源;
(二)分类管理,实行差别配置,因地制宜,注重特色;
(三)市场导向,促进农产品优质高效生产,提高竞争力;
(四)注重生态环境保护,提高农业可持续发展水平。
第四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全国范围内设立的农业园区。
第五条本管理制度由农业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章农业园区设置和管理
第六条农业园区的设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符合国家农业产业发展规划;
(二)具备良好的农田基础和水利条件;
(三)有明确的农业产业发展规划和发展目标。
第七条农业园区的管理机构应当依法设立,主要包括园区管理委员会和各类管理部门。
第八条农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是农业园区的最高管理机构,负责制定农业园区的发展规划、管理制度,协调各类管理部门的工作,并向农业部报告农业园区的运行情况和工作进展。
第九条各类管理部门负责农业园区的具体管理工作,包括农田规划、农产品生产技术指导、农业投融资、农业科技推广、农产品质量监测等。
第十条农业园区管理应当依照农业生产和经营的需要,科学合理配置资源,促进农产品的优质高效生产。
第三章农业园区土地管理
第十一条农业园区应当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合理规划用地,实施精耕细作,切实保障土地的质量和生产能力。
第十二条农业园区土地使用权的确权和登记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确保土地经营权的稳定和安全。
第十三条农业园区应当依法设立土地整治和土地改良项目,提高土地品质,增加耕地面积。
第十四条农业园区内的土地转让应当依法实行土地管理制度,严禁违法转让、抵押、拆分土地。
第四章农业园区农产品生产和加工
第十五条农业园区应当组织农民和农户合理利用土地,实行科学规划、种植技术指导和生产管理。
第十六条农业园区应当完善农产品生产标准,提高农产品的质量、安全和竞争力。
第十七条农业园区应当建立健全农产品加工体系,注重农产品的深加工和综合利用。
第五章农业园区资源保护与利用
第十八条农业园区应当加强水资源的保护和利用,推广节水灌溉技术,优化水资源配置。
第十九条农业园区应当加强土壤保护工作,推行有机肥料和绿色农药的使用,减少土壤的污染和侵蚀。
第二十条农业园区应当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和检验,确保农产品的质量达标。
第二十一条农业园区应当加强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保护和恢复农田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和完整性。
第六章农业园区信息化管理
第二十二条农业园区应当建立和完善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农业生产和管理的信息化。
第二十三条农业园区应当推广和应用先进的农业技术和装备,提高农业生产的'自动化水平。
第二十四条农业园区应当加强对农业生产和管理的数据统计和分析,为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第七章农业园区的监督和评估
第二十五条农业园区的监督和管理应当依法进行,对违法行为和不良现象要予以及时纠正和处理。
第二十六条农业园区应当定期进行绩效评估,评估结果作为改进农业园区管理和决策的重要依据。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对农业园区违法行为和失职行为的国家有关部门和农业部门有权进行查处和处理,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二十八条本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农业园区应当在一年内按照本管理制度的要求进行整改和落实。
第二十九条农业部有权对农业园区的管理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和审查,并根据需要提出整改建议和措施。
第三十条本管理制度的解释权归农业部所有。
园区管理制度9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农业科技发展纲要》及《内蒙古自治区农业科技发展纲要》,推进呼伦贝尔地区新的农业科技革命,加速全区农业由主要注重数量向更加注重质量效益的转变,加快农业现代化进程,促进全区生态农业科技园区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推动园区健康、快速和可持续发展,依据国家科技部《农业科技园区指南》、《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办法》,特制定呼伦贝尔生态产业科技示范园区(以下简称科技园区)管理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科技生态园区是以市场为导向、以科技为支撑的农业发展新型模式,是农业技术组装集成的载体,是市场与农户连接的纽带,是现代农业科技信息的辐射源,是人才培养和技术培训的基地,对周边地区农业产业升级和农村经济发展起示范与推动作用。通过科技园区的引导与示范,促进农业结构调整,提高农业整体效益,增加农民收入,推动传统农业的改造与升级。
第二条科技园区采用政府指导、企业运作、中介服务、农民参与的运行机制。政府为科技园区建设和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进行宏观指导和组织协调,并对科技园区内企业进行监督,保障农民利益;企业作为科技园区建设主体,接受政府指导,合理配置资源和进行产业化经营;中介组织开展咨询、评估与培训,并提供各类中介和科技服务;农民以土地、劳动力、资金等入股或通过与企业签订产品购销合同等形式参与科技园区建设,接受技术指导与培训。
二、组织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三条呼伦贝农垦集团科技发展公司成立科技园区协调指导小组,负责科技园区建设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落实国家有关政策和地方配套政策,指导科技园区的发展规划、实施方案、管理办法与规章制度的制定及实施监督等。组长由科技发展公司负责人担任,成员由科室负责人组成。协调指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要负责科技园区的评审、检查、考核等日常工作。
第四条成立科技园区专家指导组,负责技术指导与技术咨询,参与科技园区的论证、评审、考核等。
第五条各科技园区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按照有利于体制创新、科技创新和灵活高效的原则,成立相应的管理机构。
三、申报条件与程序
第六条申报对象包括现有农牧场特色农业产业基地、各种类型的农业科技示范大户或新建示范基地,并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完善的管理组织体系。有健全的`领导管理机构,规范的管理制度,合理高效的运行机制,科学的发展规划等。
(二)科技含量高。切实依靠科技进步,率先应用先进技术,园区建设具有鲜明的科技特色。重点引进国家、省级攻关成果、省内外优秀科技成果和国外引智成果。农业技术水平应明显高于当地水平,引导和示范作用显着。
(三)有稳固的技术依托、科研开发能力强,成果转化快。主动挂靠科研院所、大专院校,针对当地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实际,攻克技术难题,开展技术培训,加速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
(四)建有多渠道、多层次、市场化的投融资机制,具有一定的科技投资规模。
(五)科技园区必须具备良好的基础设施,具有较高的防灾、抗灾能力,功能设计合理,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对周边地区具有较强的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
(六)试验、示范成效明显,产业化前景广阔。根据年度计划与实施方案,积极组织项目实施,达到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对当地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起到显着的示范和辐射作用。科技与经济的有效结合和科技成果转化前景广阔。
四、考核与管理
第七条根据科技园区建设与运行情况,由市科技局组织专家考评和验收,通过验收的科技园区报协调指导小组审定。
第八条为加强园区管理,实行年度报告制度。每年1月底前由园区将上年度工作总结等材料报送负责部门。
五、政策措施
第九条科技园区可优先承担全市下达的各类农业科技实验、示范与推广项目,并优先推荐申报国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基金、星火产业化推广项目、省重大专项、科技攻关、重点农业科技项目等,并将获得相关科技计划的支持。
第十条按照科技园区建设的任务和总体目标,对科技园区发展急需的各类专业技术人才和懂管理、善经营的复合型人才要加快引进和培养。通过建立双向科技人才兼职制度,鼓励市内外农业科研、教学与推广单位的优秀人才,积极参与科技园区建设,加强智力和信息交流,通过加强农业高新技术和先进实用技术的培训,提高园区建设科技水平。
六、附则
第十一条本办法由呼伦贝尔农垦集团公司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园区管理制度10
近年来,县域经济发展以产业园区建设为重要载体,持续创新园区发展模式,不断规范管理机制,园区建设水平日益提升,在县域经济发展中作出了显著贡献。
但现行园区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应引起关注:
一、产业链不完整、缺乏xx产业。
一是各行业关联度不高,企业之间缺乏有效沟通,不能形成配套生产和联动发展,不利于园区产业链的拉长和壮大发展;
二是龙头带动效应不明显,传统行业较多,xx产业较少,不能和经济发展趋势密切接轨,发展后续无力,影响整体经济发展。
二、收支矛盾凸显、服务能力较弱。
一是园区财力增长的速度滞后于刚性支出(征地拆迁、土地成本、“九通一平”配套等)增速,财政支出和资金筹措压力较大;
二是园区经济管理职能不到位,招商引资、企业服务等职能还需加强。
三、土地供应紧张、高层次人才缺乏。
一是随着园区经济的`不断发展,以及土地政策的收紧,有效供地日趋紧张,土地瓶颈制约效应凸显,招引项目难以落地;
二是市场化管理人才模式效果不明显,园区急缺的高层次规划、投融资、资本运行人才招不进、留不住。
为此建议:
一、强化园区运行机制建设。由工信、财政、发改、自然资源等部门组建工业投资公司,多方筹资,成立工业发展基金,弥补工业发展不强短板,加快布局增值潜力大、市场前景好的项目,引导产业发展;依托现有园区及企业,通过项目嫁接和市场引入,引入同类别企业,建设若干企业产业园区,形成同类产业集聚的专业园区;持续推进企业闲置资源盘活,推进以商招商、中介机构招商、专业团队招商、互联网招商等模式,开展集群式、补链式精准招商,力求实现一批重大项目落地,逐步推进“腾笼换鸟”。
二、推进行政管理体制创新。按照权责利一致的原则,下放权力,实现园区有限“自治”,提高办事效率;根据园区建设发展的主职能,剥离社会管理职能,完善“一站式服务”的行政代理机制,将行政职能从管理微观经济活动转到宏观规划和服务上来,形成以政府领导、社会中介服务、行业管理为辅的管理机制;加大对园区的支持力度,实行积极灵活的财政政策,对重大产业项目、xx产业项目降低税收分成比例,加大对园区土地供应的支持力度。
三、创新园区社会管理机制。以园区金融、法律、评估、审计等企业专项配套服务为主体,以互联网信息服务平台的建设为依托,出台配套支持政策,引进发展专业化中介服务机构;建设先进制造业创新中心,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加快企业创新力度;建立园区企业担保资金、园区企业联保等机制,完善小企业基金贷款贴息政策资助方式,健全银企联席会议制度等长效融资机制;发展风险投资,形成多元化投资体系。
四、创新人才合理流动机制。通过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动态监管、目标考核,促进人员合理流动;建立园区人力资源信息系统、个人职业信用体系、高级人才信息库等,完善人才流动机制和人才服务体系;借助行业协会,架起企业和高校、科研院所之间人力资源交流的桥梁,制定人才培训规划,加强对园区专门人才的培养和培训。
园区管理制度11
园区电梯安全使用管理
1、每天,电梯管理人员在开启厅门进入轿厢前,应看清轿厢是否确实停在该层站,确认后才能进入。
2、有司机电梯必须由专职司机操纵,当司机需暂离轿厢时,应将轿厢电源开关关闭,并关闭厅门。
3、应保证电梯在额定载重范围内工作,切勿超载运行。
4、客梯不应作货梯使用;轿厢不允许装运易燃、易爆的危险物品。
5、轿厢的检修速度不能用作正常运行。
6、乘客不要在轿厢内打逗、蹦跳、互相拥挤、碰撞等;不要靠在门上。
7、当轿厢停靠在厅门时,任何人都不能停留在轿厢与厅门之间。
8、电梯每日运行完毕,管理人员应将电梯驶回基站,并在离开前断开轿厢电源,关闭厅门。
重庆xx物业设施管理有限公司
20xx年xx月
物业经理人:
园区管理制度12
动火作业:
1. 防火、灭火措施没落实的不动火作业。
2. 周围杂物和易燃品、危险品未清除的不动火作业。
3. 附近难以移动的易燃结构未采取安全措施的不动火作业。
4. 凡盛装过油类等易燃、可燃液体的容器、管道,用后未清洗、未干燥的'不动火作业。
5. 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场所未采取安全措施,危险性未排除的不动火作业。
6. 在进行高空焊割作业时,未清除地面的可燃物品和采取响应的防护措施的不动火作业。
7. 未配有灭火器材或器材不足时不动火作业。
8. 现场安全负责人不在场时不动火作业。
9. 现场安全负责人要坚守岗位,加强观察,发现不安全苗头立即停止动火作业。
10. 一旦发生火灾或爆炸事故时,要立即报警和组织扑救。
11. 动火作业人员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12. 完成动火作业后,动火人员和现场责任人要彻底清理动火作业现场后才能离开。
13. 严禁燃放烟花、炮竹和燃烧废料废品。
明火使用:
1. 工业楼宇内正常使用明火的设计及工艺必须符合消防法规定,必须配足有效的消防器材,要有足够的应变措施。
2. 正常使用明火燃料要严格按规定储存、发放和使用。对油管、煤气罐、仪表、接头、阀门等关键部位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对用火环境、用火装置及工艺设备要定期检查及时排除失火隐患。
报备审核:
1. 凡在工业园区内进行动火作业之前和承担作业的单位、个人,必须向管理人(物业部、保安部、工程部)申报审核。大型动火作业须经消防支队防火科同意。
2. 凡使用燃料能源进行机械设备驱动、加工、生产的企业单位必须经消防部门审核许可。
园区管理制度13
住宅园区车辆出入、停泊管理制度
一、进停车场的车辆必须遵守本制度,服从管理,及时交费。无证车辆不得入内。
二、车辆出入停车场,必须出示停车卡,并配合保安员履行登记手续。
三、车辆出入停车场后,必须按指定位置、方向停放,不得对其它车辆的出入及车位使用造成障碍。
四、车辆按指定位置停好后,请锁好门窗,车内不得留存贵重物品及现金,否则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车主负责。
五、严禁载有易燃、易爆物品的车辆进入停车场。
六、车辆出入停车场时,应注意周围车辆的安全,限速(5km/h)行驶,不得在停车场内练车、修车、洗车及非正常鸣笛等。
七、出租车不得驶入园区,如有特殊情况,须经门卫保安人员同意、登记后方可进入。
八、车辆装载大件物品离场时,业主本人应该先到保安部门登记签字证明后,方可放行。
九、货运车辆(2吨以上)进入园区,应预先向物业管理处有关部门申请,获准的方可驶入,但不能长期停放,如造成污染由司机及业主负责。
十、任何车辆和人员不行损坏停车场内公共设施,否则按价赔偿。
十一、违反上述管理规定者,物业管理处有权拒绝其进入园区或实施处罚后住逐出园区。
业主阅后请签字:
aa物业管理处
二o**年*月*日
园区管理制度14
为了规范天华电商物流产业园的经营生活秩序,美化工作环境,保证园区的水、电、网络畅通,安全高效运转有序,创造安全卫生通畅优美的办公经营环境,特制定以下管理规定:
一、总则
1.园区的安全保卫、房屋使用及维修、水电网络使用维修、园区内道路交通、环境卫生、绿化等综合管理工作由企业服务部统一主管,各入驻企业协助执行。
2.园区综合管理的目标是“环境美化、秩序规范、运转协调、安全通畅”。
3.为提高园区管理和服务水平,园区综合管理采取自管与委托管理相结合的方式,部分实现社会化。
4.园区综合管理的口号是“园区是我家,管理靠大家”。园区综合管理要坚持做到“三个及时”,即沟通及时、协调及时、解决及时。各入驻企业可对园区综合管理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
5.园区综合管理工作实行计划书、申请单、任务单制度。企业服务部根据需要制定园区综合管理计划,园区各入驻企业如有需解决的问题,可向企业服务部提交申请单,企业服务部按照计划、根据需要或园区各入驻企业申请要求,及时下达园区管理任务单,交由相应责任单位或负责人限时落实。
6.企业服务部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制定各岗位工作职责和工作流程,保证管理工作责任明确、程序清晰、落实有效。
二、入驻管理
1.入驻园区企业及个人,需持有XXX出具的证明文件(场地租赁合同、合作意向书等),向企业服务部提出办公场所落实,领取办公室房间钥匙、档口仓储自动卷帘门遥控器;否则不予以办理。
2.入驻园区企业及个人的日常经营活动受企业服务部约束管理,严格执行企业服务部下达的各项通知及园区管理制度。
3.入驻园区企业及个人如有合理化建议,需上报到企业服务部,经企业服务部同意后,方可执行。
4.入驻园区企业及个人在办理退场手续前一个月需向企业服务部提出申请,企业服务部在接到退场申请后办理清场手续,涉及到园区质押物损坏及无法恢复原貌的公共设施,企业服务部将按照即时市场行情执行赔偿手续,执行多退少补政策。
三、环境卫生
为创造一个舒适、优美、整洁的工作环境,树立园区良好形象,园区环境卫生执行以下规定:
1.园区环境卫生工作由企业服务部统一管理,具体工作委托第三方物业公司实施,实行统筹监管,分区负责。
2.环境卫生管理区域分公共区域、非公共区域。
公共区域包括仓储、档口、办公楼以外的公共走廊、楼梯、公共厕所、门窗等设施,以及园区道路、停车场、绿地、广场等外部公共区域。入驻企业的办公室、档口和仓储区域则不属于公共区域。
园区内的环境卫生由保洁员分区负责管理,定时清扫和随时巡扫相结合,保证环境卫生时时清洁。非公共区域的环境卫生则由各入驻企业自行承担。
公共区域的卫生清洁标准包括门窗上无浮尘,四周墙壁及其附属物无蜘蛛网、浮尘,厕所墙面、地面、便池清洁干净,无杂物、无异味,地面无果皮、纸屑、烟头、痰迹等污物、污水,楼内公共通道等公共场所无堆放垃圾、摆放物品等,各会议室桌椅摆放整齐,卫生清洁,符合会议服务要求。企业服务部应对园区内环境卫生采取定期检查与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监督检查,对不达标的公共区域立即执行现行标准,对不达标的非公共区域督促入驻企业及时清扫。
园区绿化养护工作由企业服务部统一管理,由专业园艺人员负责日常培植、养护、修剪、浇水等工作。园区内的入驻企业和全体人员应该爱护绿化,不得踩踏、损坏、擅自占用绿地,不得往绿地排放污水污物或扔垃圾杂物,不得砍伐攀折花木、涂划树皮或在树上扎铁丝、打钉等,不得用树木晾晒衣物、被褥等东西,行人和车辆不得跨越和通过有警告牌的绿化带,不得损坏栅栏,不得在绿化范围内堆放任何物品,不得在树木上及绿化带内设置广告牌和其他招牌。绿化养护负责人应加强常规巡视,对违反规定的行为及时制止,责令其改正,情节严重者要求赔偿损失。对于违反园区绿化规定不听劝阻或难、辱骂、殴打管理人员的情况,应送交有关部门处理。
园区安保工作由物管公司管理,并成立保安队伍具体负责。园区大门、停车场及办公楼出入口均安排保安24小时值班,凡进出园区的人员都应自觉接受门卫人员查询。入驻企业所属车辆应悬挂企业服务部签发的《园区出入证》。
1.来访车辆和人员需在门卫处登记后方可进入园区。门卫人员有权拒绝社会闲杂人员进入园区。各类车辆进入园区必须减速慢行,限速5公里/小时。进出各出入口的人员应自觉接受门卫管理,不得妨碍门卫工作。值班人员应接受管理和监督。门卫执勤人员玩忽职守、难他人、态度粗暴者,经查实,立即予以辞退。门卫执勤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仔细查询,做好登记,认真负责、耐心细致,热情服务。应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不得私自调班或由其他人员顶班。并做到热情周到,礼貌待人。值班期间,接待来人、来访,接听电话或接待有关事项,必须做好记录,重大事件及时汇报。
2.为保证电商大楼各入驻企业的公司财物安全,电商大楼执勤保安对大件物品进出严格实行凭证出入制度。搬出企业需持有企业服务部出具的出入凭证方可作业。如在审查出入物品时发现有违法现象或强行冲卡着,情节严重者移交公安部门处理。不得携带易燃、易爆、剧毒或污染的物品进入园区。一经发现,企业服务部视情况做相应处罚,直至清理出园区,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3.为了加强闭路电视监控系统操作室的管理,确保监控系统的正常使用和安全运作,充分发挥其作用,特制定本规定,由企业服务部监督执行。监控人员必须具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认真负责完成安全监控任务,及时掌握各种监控信息,对监控过程中发现的情况及时进行处理和上报。监控人员执行值班制度,严格遵守工作守则。值班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准随意离岗,个人需要处理事务时,应征得值班领导的同意并在有人定岗时方可离开。值班人员要每天对监控的情况进行登记,做好当班的资料记录,发现异常情况必须及时上报。值班登记本要保留存档。对监控到的不明身份人员,通知巡逻保安进行跟踪,并及时盘查,确保天华电商物流产业园的治安稳定。监控人员要爱护和管理好监控室的各项装配和设施,严格操作规范,确保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无关人员未经许可不准进入监控室。监控人员不准在监控室聊天、玩耍、上网、玩游戏,不准随意摆弄机器设备。
值班监控人员需要熟悉设备应用情况并保守秘密。他们不得向被监控人员介绍监控范围和效果,不得在监控室以外的`场所议论有关录像的内容,不得随意对监控设备摇放、追踪。
针对园区内发生的打架斗殴、盗窃、交通事故、火灾、破坏公共设施及领导要求保留的录像,需要进行存档。这些录像需要另存入U盘并做好标记。
在监控设备系统发生故障时,值班人员需要及时联系企业服务部并做好登记、事情检修。企业服务部安排专人保持监控室设备日常卫生清洁,由园区信息部门安排专人对监控设备定期系统清洁维护,确保机器设备的正常运作。同时,监控室的设备也需要定期检查。
园区保安需要遵守严格的仪表规定。他们需要统一着制服,衣帽整齐,制服上统一佩戴标准,服装整齐、干净、笔挺。制服上不得佩戴其他饰物,口袋内不宜装过多物品。禁止披衣、敞怀、挽袖、卷裤腿、歪戴帽、穿拖鞋或赤脚。保安还需要举止文明、大方、端庄、仪表整洁,不准留长发、蓄胡子、留长指甲。他们需要精神振作、姿态良好、抬头挺胸,不等弯腰驼背、东倒西歪、前倾后仰,不得伸懒腰、背手、插腰,不准边执勤边吸烟、吃零食,不搭肩挽臂,做到站如松、坐如钟、行如风。保安还需要注意不得哼歌曲、吹口哨、听收音机、看书报,不得随地吐痰,乱丢杂物。他们需要做到“微笑服务”,对待园区工作人员、来访客人友善、热诚上岗前,必须对照整容镜整容,检查衣、帽、领带、鞋带及装备是否穿戴整齐、规范。
对讲机是保安工作中的重要工具。仅值班人员和巡逻管理员可以配备对讲机。保安不得用对讲机谈论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必须认真做好对讲机交接工作,以防出问题时互相推卸责任。同时,保安需要遵守“谁使用,谁保管;谁损坏,谁负责”的原则。
园区交通管理由企业服务部统一管理,安排专人进行巡查管理。为保证园区安全,园区内各入驻企业所属车辆需要统一办理车辆出入证,一律凭证出入,车证相符,严禁私自将车辆出入证转借他人。园区各入驻企业所属车辆进入园区原则上一律停放停车场,外来车辆一律从大门保安室领取临时出入证,待车辆离开时,执勤门卫负责收回。为合理分散车流,原则上各单位车辆就近从园区四个大门进出。车辆进入园区,必须按照园区内交通指示减速慢行(园区内限行5公里/小时),禁止鸣笛,不得逆行、随意调头,未经许可,所有车辆禁止在道路上长时间停放(10分钟以上)。
进入园区的车辆必须服从保安人员的管理。如果违反了园区道路交通管理规定,在园区内随意停放车辆、占道、堵塞消防通道和停车场通道,交通管理员有权采取一定的处理措施。对园区内车辆,首次发现,将粘贴违规停车告知书;再次发现,将通知所属企业进行批评教育;第三次发现,将开处罚单。对外来车辆予以劝阻,责令改正。停车场有专职保安人员管理。消防栓和灭火器按照消防要求设置,由安全负责人检查,由保安人员管理使用。所有车辆进场时应服从管理人员指挥,有序停放。大型车辆进出停放,要不影响其他车辆通行。工程车、拖拉机等以及运载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的车辆不准进入园区,特殊需要须报经批准。禁止损坏停车场消防、通讯、电器、供水等场地设施。要保持场内清洁,不得将车上的杂物和垃圾丢在地上,有漏油、漏水时,车主应立即处理。在园区内禁止洗车(固定洗车处除外)、修车、试车、练车。摩托车、电动车及自行车要按照规定停放在各指定区域。园区消防管理由企业服务部负责。应加强对园区的消防监督、指导,并负责公共区域消防管理工作。园区各入驻企业是消防责任主体。应认真做好本单位的消防安全防范工作,要保证消防通道畅通,消防器材和装置处于良好状态。楼梯走道和出口必须保持畅通无阻,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或封堵,严禁在设定禁令的通道上停放车辆。不得损坏消防设备和器材,妥善维护楼梯、走道和出口的安全疏散标志和事故照明设施。办公园区内严禁经营和贮存烟花爆竹、炸药、汽油、香蕉水等易燃易爆物品及各类剧毒物品,不得在办公园区内乱燃乱放烟花爆竹。遵守安全用电管理规定,严禁超负荷使用电器,以免发生事故。入驻企业内部装修,需向企业服务部进行备案,经审核同意后,方可对供电线路改造等施工,必须符合安全规定,严禁乱拉、乱拉临时用电线路。值班保安人员接到火灾报警后,在向消防机关准确报警的同时,要迅速奔赴现场,启用消防设施进行扑救,并协助消防部门查清火灾原因。为加强园区用水、用电、用网的管理,保证日常办公、生活等的正常用水、用电需要,制定了本规定。
企业服务部是园区水电网的管理部门,负责制表核实、质量检查和监督园区用水、用电、用网工作的实施,同时负责维护园区供水、供电、供网的正常运转。此外,企业服务部还负责检查园区内用水、用电、用网的情况,以及收缴、托收水电网费用等工作。
为了确保园区水电网的正常运转,企业服务部聘用了专业的水电网操作人员,负责配电房、水泵等日常管理工作。他们全面掌握园区供水、供电、网络等各类管线的分部和走向,定期进行全面检查和每日巡查,以确保水电网运转正常。此外,企业服务部还实行了应急处理限时办结制度,承诺在原则上20分钟内安排人员到达现场进行处理,并与供电、供水、供网等部门联系抢修,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故障处理。
在水电网各项费用托收后的一周内,企业服务部向各入驻企业下发交款通知书,以保证园区各单位水电网正常使用。企业服务部负有保证水电网账户按时托收的责任,同时,入园企业负有按时缴纳水电网络使用费用的义务。如果出现滞缴情况,企业服务部将根据情况作出处理。
配电房是园区的供电中心,属于要害部位,必须保持高度警惕,严防事故发生。为此,需要定期对变压器、开关柜进行维修清扫,防止灰尘造成短路。电器设备及线路也需要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在安装、检修电器维修设备线路时,电工必须按规程操作,严禁违章作业。同时,需要严格操作规程,时刻注意安全。保证配电房内气流通畅,室温适当,并做好防鼠工作。此外,无关人员严禁进入配电房,需要学会使用维护消防器材,不得挪用和损坏,并爱护公共财产,节约水电。
企业服务部统一管理园区内各仓房、电商大楼等房屋公共部位和公用设施的使用和维修,维修范围包括屋面、墙壁、门窗、梯道设施、地面、落水管、防雷系统、上下水、供电设施、制冷取暖设备等。企业服务部严格执行房屋维修申报制度,报修方需填写房屋维修申请,并交由企业服务部对维修项目进行初步勘察。对于属于房屋设施报修时间范围内的项目,报修方需协助企业服务部要求具体施工方案按时完成维修;对于超过保修时间范围内的项目,企业服务部需报出预算价格,经报修方签字同意后组织实施维修,并及时结算费用。
在维修方面,日常维修保养由企业服务部按照园区维修养护标准进行巡回检修养护。对于日常的损坏,入驻企业需报修,维修人员需现场勘查确定维修方案,并经报修单位同意后组织实施。
3、维修工程完成后,必须由企业服务部和报修方进行验收并签字确认施工验收单。
5、对于大面积的维修改造项目和维修工程,企业服务部将成立专项工程组来具体组织和实施。
四、会议室管理
1、园区会议室分为大型、中型、小型、楼层、培训和多功能报告厅等不同类型。
2、企业服务部负责统一管理园区会议室。大型、中型、小型会议室向入驻企业免费提供使用,而楼层会议室、培训教室和多功能报告厅则需向企业收费。入驻企业需要在使用前三天向企业服务部提出申请,由企业服务部确定具体使用时间和会议室。
3、具体要求包括:
会议标志必须准确填写在会议申报单上,并正确悬挂,不得出错。
席卡由办会人员提供和摆放。
使用会议室前,需要向企业服务部提交申请领用表,注明使用时间、人数和所需设备等。企业服务部将通知负责会议保障。
在使用会议室时,不得随意移动或改变设施,参与人员应爱护公共设备。如果造成损坏,应及时报告,分析原因并落实赔偿责任。
园区管理制度15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工业园区管理,维护园区公共秩序,创造园区良好环境,把园区建设成为整洁、优美、文明的现代化园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按照《工业园区管理暂行办法》,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江苏连云港新浦工业园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按照《工业园区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管委会为本制度实施的主要部门。凡在园区内的企业均应遵循本制度,自觉履行责任和义务。
第二章 安全监督管理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园区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促进其健康持续地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结合实际,制定以下条款。
第二条 园区企业对管委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应当予以配合,不得拒绝、阻挠。
第三条 园区企业或者个人对园区内存在事故隐患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企业,均有权向管委会报告或举报。
第四条 园区企业有保护防洪工程设施和依法参加防汛抗洪的义务。各企业要做好自身防汛抗洪的治理及防护,确定防护对象、治理目标和任务、防洪措施和实施方案。
第五条 园区企业在发生或发现安全事故后,应立即向管委会报告。
第三章 园容和环境卫生管理
第六条 为加强园区的园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维护园区容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连云港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结合园区实际,制定以下条款。
第七条 本制度所称园容,主要是指与园区环境密切相关的建筑物、构筑物、公用设施、公共场所、园区景观等的容貌。
本制度所称环境卫生,主要是指园区内道路、小广场、公共场所、水域等环境的清扫保洁;园区企业垃圾、粪便等生活废弃物的收集、清运、处置、综合利用。
本制度所称自身责任区,是指园区内企业使用和管理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它设施、场所的土地使用权限范围及管委会指定给企业管理的范围。
第八条 园区内任何企业和个人不得损坏、擅自移动、涂改公路附属设施。造成公路损坏的,责任者应当及时报告管委会,并接受管委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的现场调查。
第九条 园区内任何企业和个人都应当保持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的'完好、整洁;属企业自身责任区的要适时清洗。
第十条 园区内主要道路周边不得堆放、吊挂影响园容的物品。 第十一条 园区内企业设置的广告牌、标语牌、宣传栏等,应当内容健康、外形美观、用字规范。
设置企业应当加强管理,定期维修、清理,确保完好、整洁;损坏严重、影响园容的,应当及时拆除。
大型广告的设置必须经管委会及相关部门同意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第十二条 企业对自身责任区内的道路、交通、给排水、电力、照明、电讯、人防等公共设施,应规范建设,与周围环境相协调,并经常维护,保持完好、整洁、美观。
第十三条 企业要保持园区内树木、绿篱、花坛(池)、草坪等的整洁、美观;企业栽培、整修或其他作业留下的渣土、枝叶等,应自行及时清除。
第十四条 企业严禁擅自占用园区道路堆放物料、搭建临时建筑物、构筑物;生产和施工产生的垃圾,要按管委会要求,在指定位置倾倒。
第十五条 在园区行驶的交通运输车辆应当保持外形完好整洁,并遵守以下规定:
(一)不得向车外抛撒废弃物。
(二)进入园区的运载车辆不得超载;运送大型设施的车辆应当按照指定的时间、路线、时速行驶,并悬挂明显标志。
(三)运载工业产品、建筑材料、废土废渣和生活垃圾等散装物体以及液体货物应当装载适量,牢固捆扎,封盖严密,不得沿道撒落、泄漏。
(四)进入园区内的车辆必须按规定停放,不得占用园区道路。
(五)任何企业和个人不得损坏、移动、涂改公路附属设施。
第十六条 进入园区施工单位现场作业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施工现场材料、机具应当堆放整齐,渣土应当及时清运。
(二)临道工地应当打围作业。
(三)施工废水、泥浆应按规定处理,不得随地排放。
(四)工程竣工后应当及时清理和平整场地。
(五)停工场地应当进行整理和覆盖。
(六)施工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应当及时清运、处理,不得随意倾倒。
第十七条 经批准,占用或者挖掘园区内道路的企业,施工产生的垃圾应当及时清运,竣工后应当及时恢复路面原状。
第十八条 禁止在园区建筑物、公用设施及树木上涂写、刻画。 在园区内建筑物、公用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等,须经管委会批准,并保持完好、整洁,设置期满后必须立即清除。
第十九条 园区内任何企业和个人不得擅自拆除、损坏、占用或挪用环境卫生设施。
第二十条 园区内的环境卫生设施,应保持其整洁、完好和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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