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食堂管理制度

时间:2024-12-14 11:37:51 制度 我要投稿

幼儿园食堂管理制度(优选15篇)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制度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制度是维护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们做事的底线要求。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幼儿园食堂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幼儿园食堂管理制度(优选15篇)

幼儿园食堂管理制度1

  为保证幼儿获得全面、合理、充足的营养,满足生长发育的要求,让幼儿健康成长,合理组织幼儿膳食,加强营养管理。为此,幼儿园应专门成立了由园长、副园长、营养师、炊事员及家长代表组成的伙委会。依据幼儿的膳食搭配原则共同制定了以下营养管理制度:

  一、根据幼儿的年龄特点和季节变化,依据膳食搭配原则,科学、合理的制定营养代量食谱,每餐至少有一荤一素一汤,主食要丰富多样。

  二、每周更换幼儿营养代量食谱,并及时向家长分布。

  三、幼儿膳食营养要全面、均衡、合理。

  四、切实按制定的`幼儿营养代量食谱实施,不得流于形式。

  五、每季度进行一次营养调查统计。根据统计分析情况调整幼儿代量食谱,保证幼儿的营养需求,将营养统计、分析等资料存档保留。

  六、准确掌握幼儿出勤人数,做到每天按人按量投放主、副食,保证幼儿的进食量和营养量,不吃隔日剩饭菜。

  七、合理的采购食品,科学、合理的烹调,制作色、香、味、形俱全、花色新颖、丰富多样的饭菜,确保营养膳食质量。

  严格执行饮食卫生制度,加强饮食卫生管理,确保幼儿营养膳食的卫生、安全。

幼儿园食堂管理制度2

  药库房管理制度是确保药品安全、有效管理的重要规范,涵盖了药品的接收、存储、发放及过期处理等多个环节。其主要内容包括:

  1. 药品采购与验收标准

  2. 药品分类与储存规定

  3. 库房环境与设备维护

  4. 库存管理与盘点制度

  5. 药品效期管理和报废流程

  6. 安全防护与应急处理措施

  7. 员工培训与职责分工

  8. 监控与审计机制

  内容概述:

  1. 质量控制:确保入库药品符合国家药品标准,对供应商资质进行严格审核。

  2. 存储条件:设定适宜的.温度、湿度等环境条件,防止药品变质。

  3. 库存管理:实行先进先出原则,定期进行库存盘点,避免药品积压和过期。

  4. 记录与报告:详实记录药品进出库情况,定期提交库存报告。

  5. 人员管理:对库房员工进行专业培训,明确各自职责,确保操作合规。

  6. 应急响应:制定应急预案,应对火灾、盗窃等突发事件。

幼儿园食堂管理制度3

  为了切实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确保学生就餐安全,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领导、教师陪餐制度。

  1.学校实行陪餐制,领导和班主任按值班表由值班教师轮流。每天按时到食堂或学生就餐地点陪餐。

  2.陪餐领导、教师要及时主动了解学生情况及时反馈学生意见,收集对食堂工作、生活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报告学校以便及时改进。

  3.领导、陪餐教师要熟悉每餐的菜谱,并为学校食堂、企业或托餐家庭献计献策,改善学生生活。

  4.领导、陪餐教师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登记,及时填写当天日志。

  5.领导、陪餐教师确有困难不能陪餐要向告知分管领导,以便调整。

  6.领导、陪餐教师当天要检查食堂是否严格执行原料购进验收登记、物品索证索票、饭菜留样等管理规定。

  7.每次就餐前,陪餐人员必须提前30分钟进入食堂或学生就餐地点,首先检查食品卫生,然后检查饭菜质量,检查时采取一看,二闻,三尝的工作流程,所尝饭菜必须与学生饭菜完全一样,确定无任何问题才向学生出售,同时做好记录,若有不良反应,迅速上报学校,同时阻止他人不得食用,不得将食品带出食堂或就餐地点。

  8.陪餐人员检查、食用10分钟后无不良反应,应在登记表中认真填写情况记载,并签好姓名和时间。若有不适情况反应,迅速上报学校主管领导或校长,同时抽食堂工作人员,迅速阻止其他人不得食用。

  9.未经学校安排其他人员不得进入食堂或学生就餐地点陪餐。

幼儿园食堂管理制度4

  一、托幼机构必须有儿童专用食堂,并配备要求规定的炊事人员。

  二、食堂人员要遵守劳动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保证按时供应幼儿豆浆、牛奶、开水、点心、饭菜。

  三、食堂人员要分工明确,建立岗位责任制,如库房管理、采购、生食加工、烹饪操作、配餐间管理、消毒管理等,并建立食堂一日工作安排表。

  四、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做到腐烂变质食物不进门,防止食物中毒。掌握科学合理的加工和烹饪方法,食品的色、香、味、形符合幼儿特点要求,做到食谱不单调、不重复。

  五、严格按保健老师制定的带量食谱采购食品,不随便改量或变更食物品种,如遇特殊原因,须征得保健老师同意后方可更换。严格按照伙食费的标准采购供应,计划开支,合理使用。

  六、搞好炊事员个人卫生和食堂卫生。严格掌握配餐间的.消毒隔离要求及消毒柜的使用方法。

  七、每日及时掌握就餐人数,按人数合理烹饪。师生伙食严格分开。食堂人员不得随便吃幼儿饭菜。

  八、炊事人员要经过保健营养岗位培训,取得上岗证后方可上岗。每年需要培训一次,掌握科学营养的烹饪理论,并运用到实际中去。

  九、注意食堂安全,离园前检查门窗、水电、煤气是否关好,防止失窃、失火、投毒等时故发生。非食堂人员不得随便进入。

幼儿园食堂管理制度5

  一、餐饮服务单位应每年对其从业人员进行不少于一次食品安全培训、考核。特定餐饮服务提供者应至少每半年对其从业人员进行一次食品安全培训、考核。

  二、培训考核内容为有关餐饮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知识、基础知识及本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工制作规程、食品安全管理技能、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知识等。

  三、培训可采用专题讲座、实际操作、现场演示等方式。考核可采用询问、观察实际操作、答题等方式。

  四、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在从事相关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前,应取得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培训合格证明。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完成培训后,应参加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考核。

  五、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原则上每年应接受不少于40小时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集中培训。

  六、其他从业人员原则上每年应接受不少于12小时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培训。使用卫生杀虫剂和杀鼠剂的人员应经过有害生物防制专业培训。

  七、其他从业人员应在食品安全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八、餐饮服务单位应对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考核情况等资料进行整理归档。

幼儿园食堂管理制度6

  度一、幼儿园必须切实做好幼儿生理和心理卫生保健工作。幼儿园严格执行卫生部颁发的《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制度》以及其他有关卫生保健的法规、规章和制度。

  二、幼儿园应制定合理的幼儿一日生活坐下制度、两餐间隔时间不得少于3小时半。幼儿户外活动时间在正常情况下每天不得少于2小时,寄宿制幼儿园不得少于3小时。高寒、高温地区可酌情增减。

  三、幼儿园应建立幼儿健康检查制度和幼儿健康卡或档案。每年体检一次,每半年测身高、视力一次,每季度量体重一次,并对幼儿身体健康发展状况定期进行分析、评价。应注意幼儿口腔卫生,保护视力。

  四、幼儿园应建立卫生消毒,病儿隔离制度,认真做好计划免疫和疾病防治工作。幼儿园内严禁吸烟。

  五、幼儿园应建立房屋设备、消防、交通等安全防护和检查制度;建立食品、药物等管理制度和幼儿接送制度,防止发生各种意外事故。应加强对幼儿的'安全教育。

  六、供给膳食的幼儿园应为幼儿提供合理膳食,编制营养平衡的幼儿食谱,定期计算和分析幼儿的进食量和营养摄取量。

  七、幼儿园应保证供给幼儿饮水,为幼儿饮水提供便利条件。要培养幼儿良好的大、小便习惯,不得限制幼儿便溺的次数,时间等。

  八、积极开展适合幼儿的体育活动,每日户外体育活动不得少于一小时。加强冬季锻炼。充分利用日光、空气、水等自然因素,以及本地自然环境,有计划地锻炼幼儿肌体,增强身体的适应和抵抗能力。对体弱或有残疾的幼儿予以特殊照顾。

  九、幼儿园夏季要做好防暑降温工作、冬季要做好防寒保暖工作、防止中暑和冻伤。

幼儿园食堂管理制度7

  为加强学校食堂财务管理,规范经营服务行为,保障广大师生权益,经研究,现提出以下意见,请各校认真执行。

  一、进一步明确食堂财务管理基本原则。食堂工作是学校后勤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食堂的饭菜质量、价格和服务直接影响到广大师生的切身利益和身心健康,影响到学校稳定,必须坚持“公益性”原则,按照“非营利性”要求,进行食堂成本单独核算。要以保证食堂日常运转经费收支平衡为目标,按成本补偿原则合理确定供餐价格。

  二、学校食堂的财务收支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为方便日常管理,食堂财务负责人也可以是校长指定的其他人(如总务主任)。重大开支和重要的经济事项决策,除经学校领导集体研究决定外,还应向学校膳食管理委员会通报有关情况,征求意见。

  三、学校食堂必须单独建账,不得以“流水帐”或出纳的“日记账”代替收支“明细账”。

  建立食堂财务审批和账目稽核制度。明确食堂财务审批人员审批的权限、程序、责任;建立内部稽核小组,明确稽核人员的职责、权限、组织形式。

  建立物资采购验收制度。物资采购回来后由食堂保管员验收过秤入库。采购人员、证明(复核)人员、保管人员和审批人员共同签字认可后据以登记入账。

  四、规范食堂收入核算。食堂收入系食堂为学校师生提供伙食活动中的各项收入,主要包括:伙食收入(包括:学生伙食费收入、教职工伙食费收入等)、财政补助收入、其他收入。

  1.食堂一般应以充值卡或饭菜票方式结算,凭充值卡或饭菜票结算时,以师生实际支出的伙食费作为食堂伙食收入。上级部门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爱心营养餐”等拨款,直接计入财政补助收入。

  2.实行包餐制供应的食堂,向学生收取伙食费,实行按月预收、月末结转确认伙食收入、期末结算,实行多退少补。每月末,食堂以当月供应就餐次数、就餐人数、伙食标准为依据,在预收款中结转确认当月伙食收入。预收伙食费时,学校须向学生和家长公布伙食费收取标准和计划就餐次数;学期末以学生实际就餐次数和学期初计划就餐次数的差额为依据,向学生结算伙食费。结算清单必须向学生和家长公布,找补的伙食费必须由家长或学生本人签名确认。不同年级学生的供餐数量、规格和伙食费收取标准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拉开差距。

  在食堂就餐的教职工的伙食费,应与学生同菜同价,按月收取,允许学校每人每月200元的标准下拨教职工伙食费,不足部分由教师个人付费。

  3.食堂收入以食堂自身的经营服务为依据。不得擅自转移食堂收入,以至挪用或私设“小金库”。

  五、规范食堂成本支出核算。食堂支出成本核算应坚持以食堂的日常经营服务活动所必需的'各项直接支出为准,不包括各项财政投入的固定资产折旧。食堂使用的房屋等固定资产所需投入(含维修)应纳入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范围,由财政性经费予以保障。

  1.原材料成本。包括粮食、食油、蔬菜、肉(豆)制品、水产品、蛋奶、调料、燃料、水电气费及其他原料成本,不包括应在学校行政事业费列支的内容和其他与食堂经营无直接关系的支出。 学校要加强对食堂用电、用水的管理,食堂应该单独安装水表、电表,独立核算食堂的用水、用电。

  2.人员成本。包括食堂工作人员的工资及福利支出、各项按规定缴纳的社会保险等。学校教师等非食堂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等人员经费支出等不得在食堂人工成本中列支;其在维持学生用餐秩序等方面提供的劳务补贴,应纳入绩效工资考核内容,统筹安排。 幼儿园不得在食堂列支人员成本。

  3.设备折旧成本。非财政性资金购置的固定资产,包括食堂专用的各种燃具、炊具、餐具、冷藏设备、交通工具等,根据不同设备折旧年限,按月计提折旧。

  通用设备单价达到1000元或专用设备单价达到1500元的固定资产应由学校财政性资金开支,并列入学校固定资产管理。

  4.管理费用。核算食堂加工过程中耗用的生活用品、零星维修、安全卫生罚款等支出。

  5.副营支出:核算食堂开展其他经营活动而发生的支出,副营支出要与副营收入相对应。

  6.为均衡伙食费成本核算,对食堂大宗食品及耐用品的成本,可采用分期摊销的办法(一般可按一年分10月摊销),分期计入伙食成本。

  六、建立和完善食堂财务控制机制。实行食堂财务单独核算,学校须单独开设银行账户,单独设置食堂会计账簿,实行成本核算。

  1.按成本补偿原则建立餐饮定价机制。食堂一律实行明码标价,须以伙食支出的实际成本为依据,确定合理的饭菜价格。实行包餐制食堂的就餐价格要实行最高限价。在正常情况下,食堂财务状况应做到收支基本平衡。各校每月都要对食堂的结余进行核算,如收支差距较大,要及时调整价格,确保历年累计结余或亏损控制在年度营业额的4%以内。

  调整价格应以食堂会计核算为依据,并在征求学校膳管委员会意见的基础上,提请学校领导集体研究决定。

  2.严格成本和质量控制。食堂主要原材料要以公开招标方式确定定点供应商。要设立专门食品检验员严把食品质量关,对进入食堂的原材料进行检查和验收,要对采购的食品索取三证(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和质量检验报告,建立食品质量档案。

  3.规范使用食堂经营结余。食堂的结余款(含历年的结余款),要专项用于改善学生伙食,弥补上年亏损和增添食堂的设施、设备。

  不得用于或变相用于发放学校教职工福利奖金,或以其它方式转由学校用于非食堂经营服务方面的支出。

  4.学校食堂应对存货进行按月定期清查盘点,当期成本可按“以存计耗”方法结算,但对盘盈或盘亏的存货应按规定单独进行帐务调整。

  七、加强食堂对外承包经营管理。食堂经营服务原则上不对外承包,已经承包的,要尽量收回。对少数确需对外承包的食堂,要实行利润限额招标制,利润回报率控制在6%以内。

  八、加强食堂经营服务工作的领导。各校要高度重视食堂的财务工作。会计、出纳要具有会计上岗证书,要具有独立的会计核算能力,做到报账手续完备,账目清楚,日清月结,定期报表。要建立和完善膳管会工作机制,各校都要成立膳管会,可由学生代表、学生家长代表、教师代表、工会干部等组成,行使对食堂的监督、检查等职能。

  九、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江北区教育局直属中小学及幼儿园,其解释权和修改权在江北区教育局。

幼儿园食堂管理制度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我区学校食堂财务管理,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根据《中小学校会计制度》、《贵州省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黔财教〔20xx)8号》,结合我区学校食堂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校食堂管理实行校长负责制。学校要成立食堂管理领导小组,成员由校长、主管后勤副校长、工会干部、总务主任和食堂管理人员等组成,全面管理食堂的日常事务。

  第三条学校食堂是学校后勤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坚持为师生服务的宗旨,坚持“公益性”原则,按照“非营利性”要求,进行食堂成本单独核算。严格控制食堂成本开支范围,保障伙食质量,建立和完善管理监督机制,切实维护师生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本制度自20xx年3月1日起试行。

  第二章财务管理

  第五条规范学校食堂财务管理。学校食堂必须单独建账,独立核算,按相关会计制度要求,规范成本核算。不允许通过学校食堂搞“创收”、谋福利。

  第六条学校应建立食堂内部控制制度。学校食堂财务人员、物资采购员、验收员和保管员等,分工要明确、责任要清楚。

  第七条学校食堂财务审批人为校长、或授权主管后勤的副校长、或授权总务主任。审批人审批食堂收支、往来、采购等事宜。

  对于重大开支和重要的经济事项决策,由学校食堂管理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

  第八条按照规定设置总账、日记账、明细账等,实行独立核算。定期或不定期进行资产清查,但每年年底前必须进行资产清查。做到账实、账账、账证相符。

  第九条加强食堂经营管理,抓实饭菜的质量、数量、价格、财务监督检查工作,每月对食堂膳食和服务质量进行综合考评。

  第三章收入支出管理

  第十条学校食堂收入。学校食堂收入系食堂为学校师生提供伙食活动中的各项收入,主要包括:伙食收入(包括:学生伙食费收入、教职工伙食费收入、代办伙食收入等)、财政补助收入和其他收入。

  第十一条学生伙食费收取标准的确定。伙食费收费标准要根据当地学生家长的承受能力和市场物价水平,经学校食堂管理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制定。具体标准由各校根据本校食堂伙食供应办法合理确定。

  1、食堂以充值卡或饭菜票方式结算。食堂一律实行明码标价,须以伙食支出的实际成本为依据,确定合理的饭菜价格。

  2、实行包餐制供应的食堂。可以在学期初(或月初)向学生预收伙食费,期末结算,多退少补。预收伙食费时,学校须向学生和家长公布伙食费收取标准和计划就餐次数。不同年级学生的供餐数量、规格和伙食费收取标准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拉开差距,具体标准各校应根据食堂伙食成本合理确定。

  第十二条在食堂就餐的教职工的伙食费,应与学生同菜同价,按实结算。

  第十三条收取伙食费时由学校食堂财务人员出具由财政监制的.正式票据,正式票据上必须盖有财务专用章和开票人签字,并填写收费情况登记表,以便核查。收取的伙食费原则上必须当天存入学校食堂在银行帐户。

  第十四条食堂收入以食堂自身的经营服务为依据,不得将学校的小店承包收入、房租收入、其他非食堂经营服务收入记入食堂收入。不得擅自转移食堂收入,以至挪用或私设“小金库”。

  第十五条食堂的支出成本核算。食堂支出成本核算应坚持以食堂的日常经营服务活动所必需的各项直接支出为依据,不包括各项财政投入的固定资产折旧。食堂使用的房屋和大型设备等固定资产所需投入(含维修),由财政性经费予以保障。与食堂无关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一律不得在学校伙食账中列支。

  1、原材料成本。包括粮食、食油、蔬菜、肉(豆)制品、水产品、蛋奶、调料、燃料、水电费及其他原材料成本,不包括应在学校行政事业费列支的内容和其他与食堂经营无直接关系的支出。

  2、人工成本。包括食堂工作人员(不含纳入财政预算的人员)的工资及福利支出、各项按规定缴纳的社会保险等。

  3、设备折旧成本。非财政投入形成的固定资产,包括食堂专用的各种燃具、炊具、餐具、冷藏设备、交通工具等,根据不同设备折旧年限,按月计提折旧。

  第十六条所有支出的发票等原始凭证必须由经办人、证明人共同签字后报食堂财务审批人签批,食堂会计据此进行账务处理。严禁白条入账。

  第十七条学校每月都要对食堂的收支进行分析。

  实行充值卡或饭菜票方式结算的食堂,应根据收支情况,及时调整伙食价格,确保学生伙食质量,并确保全年结余或亏损控制在年度营业额的4%以内。

  第十八条食堂的结余款(含历年的结余款),要专项用于改善学生伙食和食堂的设施、设备。不得直接或变相用于发放学校教职工福利奖金,或以其它方式转由学校用于非食堂经营服务方面的支出。

  第四章票据管理

  第十九条食堂票据统一使用财政部门监制的正式票据,并由学校报账会计进行保管、登记。

  食堂需用票据时,由学校食堂会计到学校报账会计处领用,再由食堂会计进行保管、登记。

  第二十条建立票据领用制度。出纳使用票据时,到食堂会计处领用登记,票据使用结束交还食堂会计,并进行注销登记。

  学校食堂收费票据不得转借、转让、代办、买卖,更不得利用收费票据从事其他经营等违法活动。

  第二十一条会计对出纳的票据使用进行监管,指导。票据的存根统一由食堂会计整理、归档。

  第二十二条采购物资的票据报销。购菜清单上必需有经办人、证明人(或验收人、或保管人)等人共同签字方有效。

  购物票据必须是税务部门或财政部门监制的正式票据。购物票据报销必须有经办人、证明人(或验收人、或保管人)和食堂财务审批人等人共同签字方有效。

  第五章岗位设置

  第二十三条学校食堂按照不相容岗位分设的要求,设置会计、出纳、采购、验收、保管等工作岗位。建立食堂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明确责任,各司其职,相互监督。人员因故调离本岗位,按有关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第二十四条会计

  1、食堂会计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人员资格证书。

  2、会计必须依据相关要求,设置账簿进行会计核算。

  3、会计依法履行会计制度,对会计资料的真实性进行监督。

  4、应妥善保管会计资料。须根据财政部和国家档案局颁发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要求,将食堂的会计档案资料,视同学校行政会计档案进行管理。

  5、每月5日前向食堂主管、校长等报送上月“学校食堂资产负债表”、“学校食堂收支明细表”。期末应对食堂主要经济指标进行分析。

  6、领用和保管学校食堂票据等。

  7、保管食堂财务专用章、银行预留印鉴中的财务专用章和食堂法人专用章。

  8、对所有原始凭证实施审核。对原始凭证的真实性、合法性、合理性、完整性、正确性、及时性进行审核。对于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会计人员有权不予接受,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

  第二十五条出纳

  1、出纳人员必须具备一定的相关业务知识,并不得兼任食堂采购员。

  2、出纳按要求设置“现金日记账”,按日按序逐笔记录并核对库存现金。

  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按日按序逐笔登记。做到账款、账证、账账相符。月末,按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并由会计签字或盖章。

  3、每笔资金的收取,出纳必须开具相应的有效票据,对开具的票据不得涂改、变更。现金收入应在当日送存银行,不得坐支现金,杜绝白条抵库。

  4、应定期对现金进行盘点,接受会计或食堂领导小组的定期或不定期抽查。所有现金清查的长款归公,记作其他收入;短款由出纳个人赔偿,并根据情节作出相应的处理。

  5、认真核对收支原始凭证,对不符合规定予以拒付,发现问题及时汇报领导。所有支出票据必须经由税务部门或财政监制的正式票据。

  付现时,出纳根据签批手续齐备的原始凭证付款,并在票据上加盖“现金付讫”章。不符合现金管理条例中规定支付现金的,一律进行转帐支付。

  6、出纳开具支票支付的,支票收款人必须与供货方及发票出票人相一致。

  7、严格执行银行支票管理制度,不得签发逾期支票、空头支票,定期检查和核对支票的使用情况。

  8、妥善保管支票、其他票据和银行预留印鉴中的出纳印章,不得丢失。

  9、出纳不得兼任会计、采购、验收、仓库保管和会计档案保管等不相容工作。

  第六章监督机制

  第二十六条各学校要成立膳管会,由工会主席、学生家长代表、学生代表、教师代表等组成,行使对食堂的监督、检查等职能。每学期末,学校食堂必须向膳管会汇报本学期的收支及找还等情况,并抄报总务处、校长室各一份,要定期向师生公布食堂的收支情况。

  第二十七条建立信息反馈渠道。设立校长信箱,食堂工作人员、就餐师生,可以对原材料采购、伙食质量等问题进行举报或投诉。校长、食堂管理小组要经常了解市场供求信息。

  第二十八条建立公示制度。学校食堂应对教师、学生和家长关心的事项,以及对食堂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和信息予以公示。采购人员将采购的品种、数量、价格、采购人、被采购人及联系电话等予以张贴公示。食堂对每餐菜的种类、价格进行张贴。第二十九条学校履行管理、督查的职责。学校组织就餐教职工代表、学生代表、学生家长代表等,定期召开座谈会,主动征求他们对学校食堂管理的意见,对食堂工作积极开展民主评议活动。并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指导。

幼儿园食堂管理制度9

  库房材料管理制度是企业运营中不可或缺的一环,它旨在确保库存材料的有效管理,优化库存周转,防止物资浪费,保障生产活动的顺利进行。通过规范化的流程,该制度能够提高仓库作业效率,降低库存成本,提升企业的经济效益。

  内容概述:

  库房材料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关键方面:

  1. 材料入库管理:详细规定了材料验收、登记、存储的程序,确保入库材料的质量和数量准确无误。

  2. 库存控制:设定合理的'库存水平,通过定期盘点,监控库存动态,防止积压或短缺。

  3. 材料出库管理:明确领料、发货的审批流程,保证材料的合理分配和使用。

  4. 库存保养与维护:制定定期检查和保养措施,减少材料损失和损坏。

  5. 库房安全:规定防火、防盗、防潮等安全措施,保障库房环境的安全。

  6. 库房人员职责:明确库管员和其他相关人员的工作职责和权限,提升团队协作效率。

幼儿园食堂管理制度10

  食堂库房是储存食品原料的重要场所,规范的食堂仓库管理也是保证食品卫生安全的'重要环节。为保障全园师生食品安全卫生,请工作人员严格遵守以下条例:

  1、仓库保管员必须做实事求是,服从安排,不得弄虚作假,不玩忽职守。

  2、食堂仓库所有物品必须登记,注明物品名称、购买日期、数量、生产日期、保质时间。

  3、除领料人和食堂仓库管理员外食堂员工不得随意进出仓库。

  4、食品原材料进出库必须有完整的记录。

  5、领料程序遵循谁使用谁领取的原则,领料人必须登记签名后才可领取,并即时通知库管员核对签字,领出的物品只能公用,一律不能私用。

  6、领料人要对自己所领的物品进行监督与负责,原料使用完需留存包装袋以便盘点。

  7、食堂仓库管理员要对领料人进行监督,对于不该领的物品一律不领并对领料人所领的物品进行认真审核登记。

  8、食堂仓库管理员必须定期盘点,如发现物品短缺,要立即通知食堂管理人员购买和查找原因,即使解决问题。

  9、仓库管理人员应对入库的食品应严格进行检查,重点检查食品质量,发现食品变质或超过保质期,不能接收入库,对三无产品拒绝接收。

  10、仓库经常打扫保持清洁,不准堆放其他物品。

  11、仓库入库的大米、面粉等易霉变食品要离墙20cm、离地35cm,并扎紧袋口。并要落实措施灭杀或防止老鼠进入仓库。

  12、坚持食品与杂物、生食与熟食、半成品与成品分开存放。无包装的食品与调料必须用无毒无害、清洁干净的容器盛装加盖,并标注品名。

  13、仓库放物资要勤检查,经常通风,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作妥善处理。

  14、仓库必须保处干净、整洁、整齐,食堂仓库管理人员要提高“四防”意识,即“防盗、防霉、防火、防投毒”。

幼儿园食堂管理制度11

  第一章

  第一条幼儿园食堂、生活服务部购置食品时,应向有关供应商索取有关证、单,包括: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卫生许可证等复印件。

  第二条在索取有关证件时,应注意查验证件有效期限,防止供应商提供过期、伪造、涂改、借用的证件。

  第二章

  食品采购制度第三条食品采购必须弄清供货方的名称和地址,查明供货方是否持有有效证件,不得贪便宜、图省事,随便购进"三无食品"。

  第四条不得采购冒牌、伪造、掺杂、变质、超过保质期限或非食品原料加工的食品;不得采购《食品卫生法》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第五条采购定型包装食品时,必须仔细查看包装标识或产品说明书是否符合卫生标准。

  第六条采购人员必须熟悉本单位所用的各种食品与原料的品种及其相关的卫生标准、卫生管理办法和其他相关法规。

  第七条采购人员应掌握必要的感官检查方法,对采购食品进行检查。

  第三章

  运输卫生制度第八条使用清洁、无毒、无害的容器盛放食品原料及食品。用大容器盛装食品,要特别注意容器的洗刷、消毒和保洁,运输时不忘加盖。

  第九条食品运输车辆必须专用,保持清洁、卫生、防尘、防蝇。生熟食品分车运输,易腐食品(肉类及其制品、水产品以及奶制品)应冷藏运输。

  第十条装卸食品时不得落地,不得脚踏食品及用手直接接触入口食品。

  第十一条尽量缩短食品运输时间。

  第十二条运输车辆定期清洗、消毒。

  第四章

  贮藏卫生制度第十三条食品仓库设专人管理。

  第十四条食品入库前必须进行验收、登记、检查感官性状是否正常,是否符合卫生要求。凡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入库。

  第十五条不得存放变质、有异味、污秽不洁、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有毒有害物品(特别是外观与食品相似的有毒有害物品)。

  第十六条食品库房内不得存放私人物品,不得存放其它杂物。

  第十七条食品贮存须分类、分架、隔墙离地。易腐食品须冷藏。

  第十八条仓库要经常通风,保持清洁、干燥,采取防潮、防霉、防蛀、防蝇、防鼠措施。

  第十九条库房食品要挂牌,登记内容包括品名、供货单位、数量、进货日期、保质期限。出库时必须查验其感官性状和保质期。

  第二十条应经常检查仓库内食品是否变质、包装损坏、保质到期等,发现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应及时处理。

  第五章

  切配卫生制度第二十一条配菜在专用区内进行。

  第二十二条检查食品卫生质量,不切配腐败变质和有毒有害食品,原料要新鲜,随用随配,不积压。

  第二十三条刀、砧、盘等用具必须专用,配菜结束,应对地面、台面、工作用具清洗干净、定位存放,保持室内清洁卫生。

  第二十四条冰箱专人管理,定期化霜清洗消毒,经常检查食品质量,未成品与原料分开存放。冰箱内食品不得重叠,开罐的食品应倒入盛器加盖冷藏备用。

  第六章

  烧煮烹调卫生制度第二十五条烧煮前检查卫生食品质量,不得烧煮腐败变质的食品。

  第二十六条食品必须充分加热,烧熟煮透,防止里生外熟,中心温度不得低于75℃。

  第二十七条烹饪后熟制品必须盛放于专用容器内,并在相应的操作台或货架上临时放置。

  第二十八条烹饪后的食品应在备餐间存放,食品在烹饪后至出售前一般不超过2小时,若超过2小时存放的,应当在高于65℃或低于10℃的条件下存放。

  第二十九条烧煮、出菜流程合理,无主交叉污染;生熟容器有明显标记,不得混用,用后洗净消毒,定位保洁存放。

  第三十条外购熟食品须回烧后方能供应;剩饭菜不得再次供食用,剩余食品必须冷藏,冷藏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隔夜、隔餐的食品在确认没有变质的情况下,必须经高温彻底加热后方可供应食用。

  第三十一条禁止供应下列食品:(1)毛蚶、泥蚶、魁蚶等水产品;(2)炝虾、醉虾、醉蟹、醉螃蜞等生食水产品;(3)超过保质期的食品;(4)变质、霉变、腐败、虫蛀及有毒有害食品;(5)改刀菜和生拌食品;(6)卫生法律法规规定禁止供应的其他食品。

  第三十二条盛装调料的容器要保持清洁卫生,调料内无异物、无油垢,调料容器定期消毒。

  第三十三条不得直接用炒菜勺尝味。

  第三十四条工作结束后,调料加罩加盖,对加工场所、工用具等进行全面的清洗。做到墙壁、顶棚无脱落、无霉斑、无油垢、排烟罩不滴油;灶台、操作台、水池、地面、水沟及沟盖等保持清洁,无蝇、无蟑螂、无老鼠。

  第七章

  菜肴留样制度第三十五条菜肴留样由专人负责。

  第三十六条留样容器必须洗净消毒,定期保洁存放。

  第三十七条当日供应的'各种菜肴(包括有馅的面制品)应当分别在冰箱内留样48小时,每种菜肴留样量为100—200克,并做好留样记录。

  第八章

  食品保质期限第三十八条验收入库的食品应进行登记,写明进货日期,货名、规格、数量、生产日期等。

  第三十九条食品存放应隔墙离地、分类分架,挂上标牌;第四十条根据保质期限,掌握先进先出,尽量缩短贮存时间。

  第四十一条注意防鼠、防虫、防潮、防霉,通风、干燥。

  第九章

  食品卫生管理员制度第四十二条幼儿园实行由主管园长负责的食品卫生管理员制度。

  第四十三条幼儿园配备一名由卫生保健教师兼职担任园方食品卫生管理员;餐饮公司聘请一名熟悉食品卫生管理的同志担任专职食品卫生管理员。

  第四十四条食品卫生管理员必须为全体师生负责,认真履行职责,按照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对食堂食品卫生进行管理,依法进行食品卫生监督检查。

  第四十五条食堂或承包经营者应自觉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有关法律法规,诚恳接受食品卫生管理提出意见和建议,认真进行整改,不断提高卫生管理水平。

  第十章

  食品卫生监督制度第四十六条幼儿园实行由食品卫生管理员负责的食品卫生监督制度。

  第四十七条食品卫生监督包括:(1)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监督、检查;(2)食品进货渠道监督;(3)食品加工过程卫生监督;(4)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监督;(5)菜肴留样监督;(6)食品贮藏监督;(7)内外环境卫生监督;(8)从业人员卫生培训监督;(9)硬件设施设备监督;(10)安全监督;(11)师生伙食质量监督。

  第四十八条食品卫生监督应坚持经常性与突击性相结合。经常性检查由食品卫生管理员负责,每周两次,作好记载;突击性检查由校方负责,不定期检查。

  第四十九条食堂应加强自我监督检查,并虚心听取食品卫生管理员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不断加强食品卫生管理,提高食品卫生管理水平。

  第十一章

  食品卫生事故报告制度第五十条幼儿园一旦发生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应及时报告。

  第五十一条报告内容包括:发生时间、中毒人数、可疑食物、采取措施、控制方法等。

  第五十二条幼儿园接到事故报告后2小时内向有关部门报告。上报内容包括:发生食物中毒事故的单位、地址、时间、中毒人数、可疑食物、救治措施等。

  第五十三条对发生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事故隐瞒、谎报、拖延、阻挠报告的部门和个人,予以严肃批评,对直接责任人由卫生行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第十二章

  事故应急预案第五十四条立即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第五十五条协助卫生机构救治中毒病人。

  第五十六条保护好现场。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等。

  第五十七条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按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第五十八条做好中毒病人家属思想工作,稳定情绪。第五十九条落实卫生行政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各项措施。

  第十三章

  事故责任追究制度第六十条园内发生各种食品卫生事故,应追究责任,对责任人根据其责任大小、情节轻重给予不同处理。

  第六十一条对从事食品经营者,如违反《食品卫生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发生食物中毒事故或其他安全责任事故,经查实属于其责任的,立即终止经营协议,并由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卫生行政部门的处罚、中毒人员的医疗费用、赔偿费等一切费用。造成重大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二条从业人员擅自离岗、或玩忽职守、渎职,或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范造成事故的,视其责任大小、情节轻重,追究相关的责任或处罚。

幼儿园食堂管理制度12

  一、食品处理区应设置餐厨废弃物存放容器。餐厨废弃物存放容器与食品加工制作容器应有明显的区分标识。餐饮服务单位根据餐厨废弃物的量,必要时在餐饮服务场所外适宜地点,设置结构密闭的餐厨废弃物临时集中存放设施。

  二、餐厨废弃物容器应配有盖子,防止有害生物侵入、不良气味或污水溢出,防止污染食品、水源、地面、食品接触面(包括接触食品的工作台面、工具、容器、包装材料等)。废弃物存放容器的`内壁光滑,易于清洁。

  三、餐厨废弃物应分类放置、及时清理,不得溢出存放容器。每日或有需要时对餐厨废弃物存放容器进行清洗,必要时进行消毒。

  四、餐厨废弃物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或地方政府的规定进行处置。

  五、应建立餐厨废弃物处置台账,详细记录餐厨废弃物的处置时间、种类、数量、收运者等信息。

幼儿园食堂管理制度13

  华中幼儿园库房管理制度是确保园内教育资源有效管理与合理使用的基石。它旨在规范物品的入库、存储、出库流程,防止资源浪费,保障教育教学活动的顺利进行,同时为幼儿园财务审计提供准确的数据支持。

  内容概述:

  1. 入库管理:详细记录每批物资的.采购信息,包括供应商、数量、单价、日期等,确保所有物品都有清晰的来源。

  2. 存储管理:设定库房分类,合理摆放各类物资,定期进行盘点,确保库存准确无误。

  3. 出库管理:制定物品领用流程,明确审批权限,确保物品流向透明,避免滥用或丢失。

  4. 库房安全:设立安全规定,如防火、防盗、防潮措施,保证库房环境的安全。

  5. 废弃物处理:规定废弃物品的处理程序,避免环境污染,合理利用可回收资源。

幼儿园食堂管理制度14

  一、背景

  幼儿园是孩子接受教育的重要场所,为了做好幼儿园饮食管理工作,维护孩子们的健康成长,相应的管理制度建设是必要的。

  二、目标

  制定幼儿园食堂管理制度,确保食品安全卫生,保障孩子们的健康成长,提高家长满意度。

  三、具体方案

  1、制定幼儿园食堂管理规定

  为了确保饮食安全卫生,制定幼儿园食堂管理规定是非常必要的。规定中应包括:“食品从采购到在食堂进行加工制作过程中要注意的细节、食品的储存、检验、标记、提取和报废、食品残留物的处理、食品检验的方法和标准、临时断电、灭火、疏散的应急预案等内容。此外,还应规定每年至少进行一次食品安全检查,以确保幼儿园食堂工作符合相关规定。

  2、采购食材的规范

  幼儿园食堂的.食品安全从采购食材开始。为了让采购工作质量有保障,可执行以下规定:

  (1)选择有资质的食品供应商。

  (2)每当采购食品时,应与从事食品生产、提供的食品供应商签订合同。

  (3)要求食品供应商提供货品质量合格证和原料来源证明。

  (4)要求食品供应商在货品上标注生产日期和保质期限。

  (5)必须检查并验收使用的食材,对不合格的食材及时进行处理。

  3、食品贮藏规范

  组织规范的食品储存是保障食品安全和质量的重要措施。幼儿园的食品贮藏应做到以下事项:

  (1)冷藏、冷冻和保温设备要使用频率高的、符合国家标准的设备和设施。

  (2)食品储存之间要隔离明确,干净整洁不混杂。

  (3)食品相对来说最好采用一次性食品容器来盛装,以免重复使用而造成交叉污染。

  (4)要坚持“先进先出”的管理原则,先取用旧的食材,使得食材的新鲜度得以保证。

  4、对食品进行检验

  由专门的负责人对所采购和使用的食品进行检查,确保食品质量符合相关的标准和规定。检查中应素食,量化好问题不足,及时采取措施,修正历史遗留问题。

  5、食堂温度把控

  保障孩子们的健康成长,不仅要关注食品质量,也需要严格平衡食堂内外温度,供餐环境,饮食起居,生物钟等因素,以确保环境卫生和孩子的健康。

  6、安全防护

  因为孩子年龄较小,无法识别食品安全隐患,更容易出现事故。因此,需要针对食堂采取以下安全措施:

  (1)室外及室内环境要清洁卫生,保持干燥通风;

  (2)注意食堂人士的消防安全;

  (3)对食品残渣的处理要严格规范;

  (4)卫生设施要清洁、消毒;

  (5)停电、供电突然中断者,要急速组织跨时协作应对,确保生产安全;

  (6)实行无菜单的堂食模式,加强食品安全监督和管理。

  7、意见反馈

  对于为提高家长对幼儿园食堂的满意度,需要设立意见反馈处,收集意见反馈以及及时回复家长疑问反馈,在确保食品安全的同时,尽量满足家长的需求。

  四、总结与展望

  本方案通过规范幼儿园食堂管理制度,实行严格监管,并且实现对所有环节的掌控,能够更好的保障孩子的健康成长和家长的满意度。未来我们也将继续完善管理制度,在做好食品安全的同时,也努力确保幼儿园食堂的运营效率和管理水平,让孩子们能够在安全健康的环境

  下成长和学习。

幼儿园食堂管理制度15

  一、幼儿园从事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健康检查制度1、从事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包括纯净水生产加工人员)上岗前必须到市疾病预防控制部门进行健康检查,合格并取得健康证者方可上岗,工作时要佩戴或随身携带健康证。

  2、从业人员每年定期体检,合格者领取当年的健康证,健康证超过一年者,视为无证。

  3、本制度执行责任人每年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并掌握结果,发现"五病"人员,及时调离岗位。

  4、本制度执行责任人要定期检查从业人员持证情况,如有关部门检查时,发现无证上岗人员,除追究无证上岗人员责任外,还要追究本制度执行责任人责任。

  二、幼儿园食堂卫生检查制度1、建立健全食堂卫生清扫制度,坚持环境卫生清扫"四定"(定人,定物,定时间,定质量,划片分工,包干负责)制度;2、主管领导定期检查(每周三下午);3、食堂负责人自查(每天上午);4、卫生领导组成员抽查(不定期);5、按标准严要求,不留死角;6、查出问题,立即解决,并追究责任人责任。

  三、幼儿园食堂餐厅卫生管理制度1、建立健全餐厅卫生清扫制度,坚持四定(定人,定物,定时间,定质量,划清分工,包干负责)制度,并定期检查;2、餐厅设防蝇、防鼠、防尘设施,消灭"四害";3、餐厅地面保持清洁(无水、无油迹、无尘土、无垃圾);4、餐厅服务人员要经常保持仪表整洁,勤洗头,洗澡,勤剪指甲,工作时间不得吸烟;5、餐厅服务人员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并用流水洗手后上岗;6、餐厅服务人员出外办事,前必须脱下工作服,帽等,回来后用流水洗手;7、餐厅服务人员上岗必须佩戴有效的健康证及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

  四、幼儿园食堂粗加工管理制度(一)、食堂管理员根据每日食谱要求,通知库管员准备每餐所用食品原料;(二)、肉、禽类食品专用清洗池清洗,用菜板,专用刀进行切割,装入专用容器备用;(三)、蔬菜类根据不同品种进行粗加工1、叶菜类摘除不可食部分,用洗菜池清洗干净后,用专用案板、专用刀,根据食谱要求切割装入专用容器备用;2、根茎类:在洗菜池中清洗干净外皮,需打皮处理的,打皮后再次清洗,然后用专用菜板、专用刀,根据食谱要求切割装入专用容器备用;(四)、粗加工人员必须穿戴整齐工作衣、帽,佩戴有效的健康证及卫生知识培训证上岗工作。

  (五)、负责人随时监督检查各岗位工作人员操作情况。

  五、幼儿园食堂原料采购索证制度1、食堂原料采购必须有专人负责并掌握食品卫生知识和采购常识;2、定点采购食品及食品原料,采购定型包装食品时要索取食品的卫生许可证,食品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等,采购肉禽类食品要索取检疫证明,采购非定型包装食品时,要检查食品的色、香、味、形等感官性状;3、建立索证档案,索取的证明要分类并按时间顺序存档管理;4、每次采购食物均要向货主索要收据,并保存收据至食品进行后无异常;5、食品原料采购负责人应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并佩戴有效的健康证及卫生知识培训证。

  六、幼儿园食物中毒应急处理预案为了及时处理和控制食物中毒事故,保障本园幼儿的.身体健康,特制定幼儿园食物中毒预案。

  (一)、食物中毒抢救领导小组(二)、发生食物中毒后的报告当共同就餐人员在就餐后的一段时间内同时出现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症状时,应怀疑食物中毒。此时,第一发现人应立即向幼儿园食物中毒领导小组组长报告,组长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通知领导小组成员立即到岗,部署各项救治及处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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