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保卫管理制度(精选21篇)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各种制度频频出现,制度对社会经济、科学技术、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对社会公共秩序的维护,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制度到底怎么拟定才合适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安全保卫管理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1
安全保卫工作科在政教处领导之下开展工作。在分管校长领导下,政教处主任、副主任有权决定工作人员的聘任和解聘,有权决定工作人员的校内职级评定、优劣等级评价,工作人员应无条件接受并努力做好主任、副主任安排的一切工作。
一、安全保卫工作科主要职责
1、安全保卫工作科科长全面负责本科工作的安排、协调、督促、检查和落实,做好工作人员的思想教育工作,培养自身及工作人员的职业素养和道德情操,指导工作人员的工作方法,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2、认真学习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保卫制度,并坚决贯彻执行。
3、负责检查记录学生出入校门情况。进校门必须佩带校徽或《自律手册》,出校门必须持规范的请假条,对于迟到者应查验身份并做好记录,凡无任何证明者一律不予放行,有特殊情况者应通过电话向班主任询问并做记录后方可放行。
4、负责管理检查记录校园纪律。凡课间 、上学、放学期间,门口留1人值班,另2人到校园巡逻,发现违纪情况(如:追逐打闹、玩球、骑车、破坏公物等)应立即予以纠正并作好记录,严重者叫到保卫科处理并与班主任或级部主任取得联系。发现的问题应于当天报政教处公布。
5、负责违纪事件的调查并有初步处理意见,形成书面材料后报政教处审批。
6、负责校园安全保障。夜间保证有3人值班,每两小时巡逻一次,发现不关灯、不关门窗及其他违纪事件,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作好记录,第二天予以公布或通知班主任;严重情况应立即报政教处或分管校长处理。对于校内货物出门,需查验货物品类、验明出门证明并做好记录。
7、负责外来人员的盘查登记工作。无特殊情况一律不允许外来人员进入校园,凡有公事、参观或找人的,应首先通过电话询问接待部门或接待人,征得同意后,先办理登记手续,并让外来人员持出入凭条进入,出门时应收回由责任部门或责任人签字后的`出入凭条。
8、负责来访家长的接待工作。除学校放假领导同意外,一律不允许家长进入校园,凡家长给学生送东西者,应一律安排在家长接待室等候或将物品放在接待室但一定作好登记,学生领物品时应让学生签字;属于来找班主任座谈的家长,应电话通知班主任到接待室接待。
9、负责外来车辆的盘查登记工作。无特殊情况一律不允许外来车辆进入校园,允许进入校园的车辆出校门时应予以检查或由接待部门同意后放行。下列情况应区别对待:①上级领导来校视察工作,应在第一时间电话通知办公室或接待部门;②紧急用车应有用车部门事先通知方可放行;③校内食堂、门市部进货车辆应办理出入证,证上应贴照片、写清车型、车号、有效期、接受单位等,并要求一律熄火后进入;④外单位车辆一律不允许进入校园。
10、负责自行车管理工作。自行车区域划分,车牌发放,每天三次检查有无违规摆放的自行车,对未上锁和违规摆放的自行车进行扣留或扣分。
11、严格执行门前“三包”规定,保持校门内外整洁、畅通,严禁在校门两侧设摊,及时清理校门内外的违规停车。
12、负责学校的消防工作,及时检查和维护消防设备,积极开展消防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经常性地开展消防演练;确实做到防火、防盗、防爆,经常和上级有关部门联系,防止一切安全事故的发生。
13、负责教学楼、办公楼的开门、关门,锁门前要细致检查各楼层各教室,保证门关、窗关、电关、人空,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并做好登记和汇报工作。
14、安排专人负责学校教职工及家属、子女的户籍工作。
15、健全工作台帐,记录工作情况,定时向政教处汇报。
16、做好政教处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安全保卫工作科工作纪律
1、全体人员要遵守“合作、公正、友善、诚信”的工作信条,树立“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求实务实”的工作精神和“奉献敬业”的工作态度。
2、全体人员要以服务为宗旨,尊重服务对象,既要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又要热情和蔼、耐心周到,做到不徇私、不发火、不违规操作,树立良好的值班形象。
3、当班期间,严守岗位,着装整齐(着制服),站姿坐姿端正,语言文明,服务规范到位,严格执行保卫管理制度,严格履行岗位职责,认真填写值班记录,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4、全体人员要树立大局意识,尊重领导,遵守校规,服从安排,勤恳工作。
5、全体人员要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班,严格履行上下班交接手续。
6、有病有事要做到请假并填写请假单,半天之内要经科长批准,一天之内要经主任批准,三天之内要经分管校长批准,三天以上要经校长批准。
7、实行24小时轮班制,科长按学校规定的时间正常上班,其他人员分三组轮班,每组设一名组长,因病因事需换班者必须经科长批准。
8、值班期间严禁出现空岗、睡岗现象,凡出现空岗、睡岗及其他管理责任事故的,应追究值班人员责任并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罚。
9、值班期间严禁值班人员或其他人员在保卫科酗酒、打牌、打麻将等,否则将追究值班人员责任并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罚。
三、安全保卫工作科考核办法
1、坚持过程考核与终结考核相结合、部门考核与服务对象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2、考核内容:
(1)个人修养:(10分)包括政治思想、精神境界、品德素质等。
(2)工作态度:(30分)包括敬业精神、服务与服从意识等。
(3)工作水平:(30分)包括方式方法、有无工作事故等。
(4)考勤:(30分)迟到、早退一次扣2分,旷工一个值班日(24小时)扣10分(不足12小时扣5分,超过12小时扣10分);旷会及缺席学校或部门组织的其他集体活动一次扣5分;请事假一天扣5分;请病假者需出示医院或卫生室证明,否则按事假对待每天扣5分;30分扣完为止。
3、考核形式:
(1)考评小组由政教处主任、副主任、主任助理、保卫科负责人、级部代表和学生代表组成。
(2)考核成绩:主要考核个人修养、工作态度、工作水平三项,满分70分,占总成绩的70%。
(2)出勤考核:由科室负责人记录考勤,每月向主任汇报一次,满分30分。
(3)政教处每周至少应对保卫科全方位不定期抽查一次,抽查结果作为奖惩和考核依据。
(5)考核成绩=考评小组考核成绩+考勤成绩
(6)工作考核每月进行一次,安排在下一个月的1—3号进行。
4、职级工资发放办法:
(1)每月考核成绩和工作责任事故为发放工资的主要依据。
①月考核成绩在95分以上,并且无责任失误,职级工资全额发放,可由处室负责人向学校建议增加一级浮动职级;
②月考核成绩在90分以上(含90分)的,工资全额发放;
③月考核成绩在90分以下的,每缺10分(不足10分的按10分计)扣机动工资10元;
④出现工作责任事故从结构工资中另行扣除。
(4)出现下列工作责任事故,从结构工资中直接扣除:
出勤:迟到、早退: 扣5元
迟到、早退半小时以上:按旷工论处,扣20元
会议:迟到、早退: 扣5元
旷会: 扣10元
工作失职:
①迟到学生未登记入校: 1元/每人/每值班人员
②上学期间学生离校不查假条、不登记:1元/每人/每值班人员
③经允许入校的外来人员未登记: 1元/每人/每值班人员
④未经允许入校的外来人员: 5元/每人/每值班人员
⑤仪容不整、语言不文明: 5元/每人次
⑥门前“三包”落实不到位的: 扣10元/每人次
⑦值班室杂乱不洁、校门内外地面不洁 扣10元/每人次
⑧社会车辆、推销商、小商贩、收购杂物者,未经主管部门批准进入校园的,发现一次扣值班人员10元,
⑨外来人员造成不良影响或发生事故的,视情况分别扣值班人员和科长50—100元
⑩空岗、睡岗、酗酒、打牌、打麻将等违规事件的,每次扣科长工资20元,扣值班人员40元
11、对职责范围内的校园违纪现象视而不见(如校内骑车、乱放自行车、学校内外周边打架斗殴等)或管理失当者,每次扣值班人员10元
12、凡属学校财产未经主管部门开具出门证明而私自放行的,每次扣值班人员10元,造成学校损失的视情况分别扣值班人员和科长50—100元
13、工作记录、台帐不健全的,扣科长工资20元
14、不能按时开关楼门、自行车棚者,扣值班人员10元/每人
15、不能按标准检查自行车排放、及时上报者,扣值班人员5元/次
16、校内发现乱放车辆,扣1元/车/每人
17、在车棚丢失自行车,扣值班人员20元/人
18、出现其他工作失误,将视情节扣款;对学校造成严重影响者,加重处罚
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2
1、严禁私自动用各种电器设备及乱拉、乱接电线,电源插座;
2、不准在办公室、病房、集体宿舍和非生产场所使用电炉;
3、配电房、空调机房、电梯机房等重地,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非专业管理人员,不得随意进入;
4、下班前要认真检查各种设备,如发现事故苗头或嗅到有异味必须立即查找原因,并通知相关部门处理。
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3
第一条 安全保卫工作特指公司办公区域内的防盗、防火及其他保护公司利益的工作。
第二条 行政管理部负责公司办公区域的安全保卫工作,办公时间(上午8:30—17:30)由前台秘书负责来宾的接待引见工作,非办公时间(17:30—次日8:30及节假日)由行政管理部指定专人负责办公区域的安全保卫工作。
第三条 公司实施门进管理系统,非办公时间职员应使用门进卡进人办公区域,职员应妥善保管门进卡,如门进卡丢失要照价赔偿。
第四条 公司实施节假日值班制度,由行政管理部负责每月的值班安排和监督工作,值班人员必须按时到岗,并认真履行值班职责。各部门对各项安全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是否落实。
第五条 行政管理部夜间值班人员负责每日的开门和锁门,每日晚上值班人员在锁门前必须认真检查办公区域内的门窗是否锁好,电源是否切断,保证无任何安全隐患。
第六条 办公区域内的.门锁钥匙由行政管理部专人负责保管,并每日早晚按时将办公室的门打开、锁好。一般职员不得随意配置门锁钥匙;计划财务中心的钥匙由本部门保管。
第七条 公司职员应将印章、钱款、贵重物品、重要文件等妥善保管,下班前将抽地及文件柜锁好,切断电源后方可离开。
第八条 公司行政管理部负责组织有关人员不定期地对公司办公环境的安全实施监督检查。如有安全隐患,相应部门要及时整改。
第九条 公司所属办公区域的门锁钥匙起用前应在信息管理中心行政管理部备份一套,行政管理部须妥善保管,以备急需时使用。
第十条 公司物品运出办公区域需填写《出门证》,经有关领导批准后方可搬离。
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全省文物保护单位及博物馆纪念馆安全技术防范工程建设,规范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调试与维护工作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湖北省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管理规定〉的决定》(湖北省人民政府令第312号)、国家文物局《关于加强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文物博发[20xx]044号)、《安全技术防范工程技术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348-20xx)等有关法规,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湖北省内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博物馆纪念馆,以及属于文物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和石刻、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等安全技术防范工程均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依据公安部20xx年3月25日发布的《文物系统博物馆风险等级和安全防护级别的规定》(GA27-20xx):
一级风险单位为国家级或省级博物馆;有50000件藏品以上的单位;列入世界文化遗产的单位或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二级风险单位为藏品在10000件以上,50000件以下的`博物馆;省(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三级风险单位为藏品在10000件以下的博物馆;有藏品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第四条一级风险文物保护单位的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方案经省级文物行政主管机关审查后报国务院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审批;一级风险博物馆纪念馆的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方案经省级公安行政主管机关审查后报国务院公安部门审批。二、三级风险文物保护单位的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方案由省级文物行政主管机关审核;二、三级风险博物馆纪念馆的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方案由省级公安行政主管机关审批。
第五条文博单位系国家重要、要害部门,其安全技术防范工程属隐蔽性的保密工程,依据国家文物局《关于加强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文物博发[20xx]044号)和公安部《关于外商独资企业从事安防工程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公科[20xx]16号)规定,外商独资企业不得介入文物系统三级风险及以上的文物保护单位、博物馆纪念馆单位安全技术防范工程的设计、施工、调试、维护工作。
第二章资质资格条件
第六条承担安全技术防范工程建设的单位应具备下列资质和资格:
(一)具有省级及以上公安行政主管机关技防部门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维修登记备案书;
(二)具有省级及以上工业和信息化行政主管机关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及以上资质;
(三)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机关颁发的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四)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注册资金不得少于人民币500万元;
(五)具有高风险五大类(文物保护单位和博物馆、银行营业场所、重要物质储存库、民用机场、铁路车站)工程业绩;
(六)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机关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七)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承担二、三级风险单位安全技术防范工程的资质与资格条件由省级文物行政主管机关审核。
第三章工程实施
第七条安全技术防范工程建设由建设单位填报《湖北省文博单位安全技术防范工程立项申请表》,由县级以上文化(物)行政主管机关提出立项初审意见,报省级文物行政主管机关核准。
第八条建设单位根据省级文物行政主管机关的核准意见,编制设计任务书,委托三家及以上设计单位编制方案设计文本。设计方案评审工作的组织按管理权限分级负责。
第九条设计方案评审专家须在省级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三名及以上组成。建设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方案评审,同级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第十条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专家评审确定的设计方案,由建设单位按照本办法第四条规定履行申报审批程序。
第十一条建设单位根据设计方案或经费预算控制数的批复意见,向同级财政政府采购部门申报设计、施工、调试、维护一体化的政府采购计划。
第十二条各级政府采购中心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政府采购计划下达函》的批复意见组织招标,评标专家须在省级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三名及以上组成。建设单位依据招标结果和优化设计方案签订合同。
第十三条根据合同约定条款,建设单位向同级财政政府采购部门申请合同确认,支付工程资金。
第十四条承接一级风险单位安全技术防范工程的单位向省级公安行政主管机关报送项目建审材料,承接二、三级风险单位安全技术防范工程的单位向属地人民政府公安行政主管机关报送项目建审材料,凭《湖北省安全技术防范工程施工、安装批准书》进场施工。文物保护单位、博物馆纪念馆单位是直接涉及国家利益、安全的高风险类部门,根据《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湖北省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管理规定〉的决定》(湖北省人民政府令第312号)第十七条规定,承接安全技术防范工程的单位在施工前必须与建设单位签订保密合同。
第四章竣工及验收
第十五条安全技术防范工程竣工后,试运行30天期满,根据《湖北省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第十二条规定,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向公安行政主管机关技防部门提出验收申请,由公安行政主管机关技防部门委托国务院公安部门在省内授权的检测机构对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进行检测,检测合格后申报验收。
第十六条建设单位依据检测报告,提交验收材料。公安机关受理申请材料后,组织验收。
第十七条安全技术防范工程验收合格,由省级公安行政主管机关发放《湖北省安全技术防范工程合格证》,安全技术防范工程即可投入正式运行。
第五章附则
第十八条本办法由湖北省文物局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办法至发布之日起实施。
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5
一、库区值班警卫人员必须由政治可靠身体强壮的人员担任,要认真学习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等;努力提高自身的政治觉悟、思想品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和严谨的工作作风。
二、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明确职责、防患于未然。
三、库区应设立岗哨,实行24小时保卫巡回制度,夜间警卫人员实行双人双岗制度,严禁脱岗、睡岗、串岗,严格交接班制度。
四、每班对民爆器材仓库的门窗、通气孔、监控系统、红外线报警等设施进行一次巡查,对库区围墙、排洪沟进行检查,并认真记录。
五、仓库管理必须严格执行非工作人员不准入库;烟火、移动通讯装置不准入库;不准在库区动火及架设临时电线;确需动火时,需办理动火许可证。
六、夜间不准产品出入库。夜班应一小时在库区内巡逻检查一次,发现异常应及时报告、处理。
七、严格出入库登记手续、查验制度,对外来人员必须查验其身份无误登记后,方可进入库区。
八、在天气晴好打开门窗通风换气时,应有专人守卫。
九、仓库必须做到“四防”即:人防、物防、技防、犬防。
十、提高警惕,对活动在库外可疑人员及时盘查,发现重大问题及时向公司及公安机关汇报。
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6
为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学校安全保卫工作,明确管理责任,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学校安委会领导学校治安保卫和消防安全工作,学校保卫科具体负责和管理学校治安保卫和消防。
二、学校实行校、科室、年级组和各重点部位三级管理责任故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对全校师生员工经常进行防火、防盗、防毒、防事故的“四防”教育。
三、加强门卫管理,严格履行门卫制度,把好人员出入关。
四、校保卫科设消防安全员,负责全校消防安全检查和消防设备检查,随时保证消防设备完好无损;负责用火防火责任书的签订和落实。
五、学校成立义务消防队,由保卫科消防安全员任队长,定期组织消防队员训练,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干,并负责教会教职员工“五知二会”。
六、校综治会和保卫科人员,负责定期对全校治安和消防安全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给有关部门下达整改通知,限期整改。节假日放假前均应进行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七、安排校领导和科室干部行政值日,检查当日校规校纪,维护教育教学秩序;由校保卫科安排安全保卫值日,负责检查当日安全保卫工作,共同维护教育教学秩序,处理偶发事件。
八、节假日由保卫科安排人员值班,作好值班记录,及时做好上传下达工作,维护学校治安。
九、每年召开一次安全保卫工作总结会,对学校安全保卫和消防安全工作有突出贡献者,由学校给予表彰奖励。
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7
为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保护学生健康成长,确保国家(校产)不受损失,杜绝或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确保平安、”的原则,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成立校护卫队。
1、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安全工作由校长领导下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综合治理领导小组)负责。各处、室向领导小组负责,实行责任追究制。
2、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校内外学生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一小时以内报告街道办和区教育局;学生出走、失踪要及时报告;对事故的报告要形成书面报告,不得隐瞒责任事故。
3、建立健全领导值班、教师值日、门卫值班制度;加强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管理,保证学校的教学秩序正常;负责学校安全保卫的人员要经常和辖区的公安派出所保持密切联系,争取公安派出所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4、加强对教师的师德教育,树立敬业爱生思想,提高教学水平和质量,随时注意观察学生心理变化,防患于未然,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将学生赶出教室、学校。
5、外单位或部门借用学生上街宣传或参加庆典活动以及参加其他社会工作,未经区教育局局长批准、校长办公会同意,不得擅自组织参加。未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1
6、学校还要教育学生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按时到校、按时回家,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7、学校要定期对校舍食堂等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情况严重的,一时难以消除要立即封闭,并上报街道办和区教育局。
8、学校要经常检查校内围墙、挡土墙、池塘、栏杆、扶手、门窗、楼梯以及各种体育、课外活动、消防、基建等设施的安全情况,对有不安全因素的设施要立即予以维修和拆除,确保师生工作、学习、生活场所和相应设施既安全又可靠。
9、护卫队名单
总指挥:袁立
队长:李志飞
成员:章湘辉、王卫红、李彬林、邹志权、罗显雄、邹一贞
胡丁华、张宏度、肖石林、杨泽辉、邹日晖、曾松青
段正尧
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8
1、遵守国家颁布的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有关规定和条例,按照标准安装、使用操作与维护。
2、在射线源周围工作时,长期工作地点必须距离1米以外。
3、检测、调试、维护放射性装置时,工作人员必须穿戴放射防护劳动保护用品。
4、更换放射性装置时,必须关闭射线源,更换工作完毕方可打开射线源的'封闭块。
5、在放射源周围工作一般不要超过2小时。
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9
1、放射科常设安全小组,科主任为安全组长。
2、安全小组的职责包括防火安全、安全教育、安全事故分析、上报辐射等。
3、各种带电设备必须接地,议器设备不得随意拆卸。
4、医疗垃圾必须分类送报,显定废液不得倒入下不道。
5、每个工作人员必须了解安全通道,灭火器放置地、最近消防栓地点。
6、值班人员负责值班期间的安全防护。
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10
1、同学在校内进行活动前,老师要事先检查活动场地和所用器具是否完好安全,并在危急处设立明显标志,教育同学对活动现场一些电闸、开关、按钮等,不随便触摸、拨弄,以免发生危急。
2、活动中和活动结束前,同学要在老师视线范围内有序活动,防止同学碰撞、拥挤、踩踏。
3、大型室内活动打开消防通道,留意通风透气。
4、活动结束安放好活动器具,关好水、电、门窗。
5、师生远足外出活动要考虑天气,同学承受力量。
6、师生外出需用车辆时,租用交通部门认可的合格车辆和驾乘人员,按车辆额定人数乘车。
7、参与社会实践活动,要保证安全,最重要的是遵守活动纪律,听从老师或有关管理人员的指挥,统一行动,不各行其是。
8、参与社会实践活动,要仔细听取有关活动的留意事项,什么是必需做的,什么是可以做的,什么是不允许做的,不懂的.地方要询问、了解清晰。
9、在指定的区域内活动,不随便四处走动、巡游、防止意外发生。
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11
一、管理人员职责:
1、由行政人事部后勤主管负责公司厂区及重要部位的安全保卫治安工作,保证公司各项工作正常运转,建立切实有效的保障和管理体系。
2、负责制定安全保卫的各项管理制度。
3、对全厂安全保卫实行监督与检查,对厂区安全保卫工作负责。
二、保安员工作职责:
1、负责公司安全保卫工作,保证厂房、设备、宿舍及重要部位的安全,对厂区治安负责。
2、负责公司门卫值班,实行24小时上岗,按时交接班,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做好报刊、信件的收发登记工作,不出差错。
3、热情接待来访人员,对来公司办事的人员、车辆要认真登记。对出入车辆要认真检查。
4、负责公司的夜间安全巡逻工作,提高警惕,防火、防盗、防毒。发现可疑情况,立即采取必要的措施,并及时向领导汇报。
5、协助做好公司的'消防安全工作,定期对公司的消防设施进行检查,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及早发现并消除一切隐患。
6、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对所负责的以上工作承担直接责任。
三、保安员日常行为规范:
1、对工作尽职尽责,一切以公司利益为重,保障公司和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和正常的工作秩序。
2、互相配合,真诚合作,不得互相扯皮,同心协力把工作做好。文明值勤,礼貌待人,遵纪守法。
3、上岗必须着装,做到整齐清洁,仪表庄重,精神饱满。站立值勤时要做到始终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
4、不准留长发、小胡子,值勤时不哼歌唱曲、吹口哨、听耳机、吃东西,严禁抽烟,不准聚在一起谈笑。
5、所有保安人员必须按照公司编定的时间表值班,不许脱岗,未经同意不得自行调班。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
6、保安人员要有高度的警惕性和责任感,忠于职守。认真学习有关法规和各项政策,增强法制观念和政策纪律观念。
四、保安员执勤要求:
1、注意观察判断各种往来人员的动向,机动灵活,细心观察,发现意外情况及时解决。
2、有礼貌地查询来往陌生人的证件及进出公司的物品,若发现可疑人等,要注意监视并作出处理,必要时报告主管领导。物品出入公司,凭相关部门领导签发的《放行条》放行,要坚持原则,遵守制度,不得徇以私情。
3、维护公司周围通道秩序,不准机动车、自行车乱停放,外单位车辆未经允许不得进入公司。保持公司出入口、公共通道及消防通道的畅通。不准社会闲散人员进入公司内。
4、夜间巡逻必须有警惕性,注意各重点部位,水、电、门窗关闭情况。上夜班开小差、打瞌睡或睡觉属违反工作纪律行为。
5、值班人员实行就餐轮换制,就餐时间不得超过三十分钟。
6、发现情况,抓住疑犯,应立即报警,并封锁公司所有进出口;拘捕疑犯后,应交公安机关处理,严禁及殴打捕获的疑犯。
7、详细记录有关政府部门的电话,以便需要时寻求协助。
8、做好交接工作,认真填写工作日记,值班时所发生的事情和各种案件,应做好详细的书面记录,将未尽事宜记录并交待接班人员。
9、注意防火、防毒,发现事故苗头或闻到异味,须及时查找并报告主管领导,切实消除隐患。
10、每个保安人员必须熟悉火警电话,熟悉消防通道及出口位置,熟悉灭火器具的使用方法,一旦发生火警,应立即报告主管领导及消防部门,并立即处理。
11、在紧急情况下,所有保安人员,均应服从公司主管领导的指挥,通力合作,发扬见义勇为、奋不顾身的精神,全力保护公司财产和员工生命的安全,保证公司正常运转。
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12
第一条 为了加强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内部的安全保卫工作,预防违法犯罪和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保障国家、集体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内的所有国家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
第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加强对内部安全保卫工作的领导。各级主管部门、当地公安机关负责对管辖范围内各单位安全保卫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检查,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
第四条 各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应当贯彻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并纳入目标管理责任制、经济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与生产、工作同布置、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
第五条 各单位主要领导是本单位安全保卫工作的责任人。其主要责任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定;
二、制定和组织实施本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计划和制度;
三、建立健全保卫机构,加强对专职消防队、经济民警队的管理,提高保卫工作人员的素质;
四、对本单位职工进行安全防范教育;
五、定期检查安全保卫工作,发现隐患漏洞,及时采取措施。
第六条 各单位保卫机构的设立或撤销,保卫人员的配备或调整,应征得当地公安机关同意,并向公安机关备案。
保卫工作必需的经费,应列入本单位的财务预算。
第七条 各单位应做好下列工作:
一、对本单位人员进行遵纪守法、职业道德和安全保密教育,增强法制观念,提高同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的'自觉性;
二、落实防特、防盗、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等防范措施;
三、协助公安等部门做好本单位职工、家属、常住(或暂住)人员的治安管理和刑满释放、解除劳动教养人员的帮教工作,及时调解处理各种纠纷;
四、协助公安机关监督、考察本单位被依法判处管制、剥夺政治权利、缓刑、假释、监外执行的罪犯和被监视居住、取保候审的被告人。
第八条 各单位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实际情况,建立下列安全保卫制度:
一、门卫、值班、巡逻制度;
二、现金、有价证券、文物及其他贵重物品管理制度;
三、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和其他危险物品管理制度;
四、要害部门(部位)安全保卫制度;
五、机密文件、资料管理制度;
六、重大治安情况报告制度;
七、安全保卫检查制度;
八、其他有关的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第九条 各单位保卫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负责实施安全保卫工作计划和各项安全保卫制度,完成公安机关下达的安全保卫工作任务,维护本单位的治安秩序。
第十条 各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本单位群众性的治保、消防、护厂、护校组织,搞好治安联防。
第十一条 具有下列事迹之一的单位或个人,由当地人民政府、上级主管部门或公安机关给予表彰或奖励:
一、执行安全保卫制度,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成绩显著的;
二、发现并制止违法犯罪行为,事迹突出的;
三、避免治安灾害事故发生或在抢险救灾中事迹突出的;
四、协助公安机关查破案件事迹突出的;
五、在安全保卫工作中认真负责,忠于职守,成绩显著的。
第十二条 违反本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或个人,由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整改,通报批评,建议上级主管部门或所在单位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忽视安全保卫工作,致使单位内部治安秩序混乱,经常发生违法犯罪活动的;
二、安全防范措施不落实,造成治安灾害事故的;
三、违反安全保卫制度,致使国家、集体和人民生命财产遭受损失的;
四、发现重大隐患不及时报告或能够消除的隐患不及时消除的;
五、对发生的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隐瞒不报的;
六、妨碍本单位保卫人员履行职责或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公务的。
第十三条 本规定由省公安厅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一九八一年四月十八日河南省人民政府批转省公安厅《关于厂矿、企事业、机关、学校安全防范工作的若干规定》同时废止。
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13
一、学校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分管校长任副组长,各处室主任为成员。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治安保卫工作的管理、教育、监督和执行。
二、全校师生员工必须严格执行学校党支部、校长室有关决定,以确保全校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确保学校财产的'安全,创建安全、文明、和谐的校园。
三、节假日及其它重要时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安排专人值班护校。值班人员应尽职尽责,确保学校公共财产免受损失,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
四、教师、学生进出校门须佩戴校牌(胸卡),值日教师、保卫室负责每天检查,政教处定期检查。教师、学生如有特殊情况出校门须有出门证,并在考勤机上刷卡登记。
五、在校学生家长来访须在保卫室办理登记手续,一般不准在校住宿,如有特殊情况需留宿者,必须事先向治保会或总务处报告并登记。
六、禁止校外人员随便进入校园,如发现陌生人在校活动,值日人员要进行查询,对形迹可疑者,应及时报告治保会或警务站处理。
七、财务、档案、图书、食堂、宿舍、实验室、办公室、各类专用教室和重要场所实行岗位责任制,有专人负责管理,按学校规定时间落锁,非工作人员不得随便进入。
八、严格禁止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进入校园。严格禁止宣传暴力、凶杀、色情、恐怖、迷信的书刊或音像制品进入校园。坚决抵制赌博、酗酒、斗殴、不健康歌曲和封建迷信活动。
九、严格禁止对学校的消防、电力、水暖、通讯、网络、教学、绿化及其他生活设施设备的人为破坏,工作人员必须按规定操作;非工作人员不准随便使用或触动。
十、教学区、学生宿舍区内禁止使用一切明火。校园禁止饲养各种宠物,禁止各种不安全行为。燃放烟花爆竹要事先报告治保会批准。
十一、违者将视情节轻重,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处罚。造成重大伤害事故或重大经济损失的,学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14
学校的安全保卫工作以预防为主,以保证学校的教育教学研究为中心为保障,学校的秩序井然,特定制度。
1、安全工作要有学校主管领导负责,必须重视这项工作,要有计划,有工作总结。
2、实行门卫登记制度,外来人员一律进行登记,门卫要热情接待、主动询问,未经同意不准进人校内。
3、公共财物出校,需持出门证,未经批准不得外出。
4、每月组织一次安全检查,值周教师和值周校务每天巡回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5、财会室要按规定存放现金,财会人员离岗位时要及时关闭好门窗并落锁。
6、各重要部位、科室有专人负责,做到自查和检查相结合,发现隐患及时汇报和处理。学习安全防火知识,教师必须人人懂灭火器,人人会使用,各部门要有专人负责,确保长年无火灾事故发生。
7、保卫人员要监督执行安全保卫制度,并负责夜间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
7、自行车不准随意停放,要按规定的.地点存放整齐。
8、严禁经商人员进校园。
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15
为了进一步加强全局安全工作,维护全局办公秩序,确保局内各项工作正常进行,特制定本制度,安全保卫制度。
一、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和安全保卫工作的规定。加强“四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成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设专职保卫干事,负责全局综合治理和安全保卫工作。
三、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经常开展“四防”教育,认真落实有关制度和措施,经常进行治安、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堵塞漏洞,消除隐患,维护良好的内部秩序。
四、定期不定期召开综合治理安全保卫工作会议,传达落实上级的工作部署。
五、加强与所在地的公安、消防、街道办事处等部门的联系,接受公安、消防、街道办事处等部门的检查指导和监督。
六、值班、值宿人员要按值班、值宿规定做好工作,不得失职,因失职造成后果,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管理制度《安全保卫制度》。
七、机关内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办公楼防火制度”。
八、全局工作人员都必须严格执行《保密法》,遵守保密制度。
九、财务部门对现金、票证、有价证券的保管,都必须按银行和公安部门的`规定执行。
十、下班前要做到电器断电,闭灯、关窗、锁门、对精密仪器,贵重物品和印信、文件 、资料等要指定专人保管,明确责任以防被盗。发现不安全因素要及时进行整改,落实防范措施。
十一、非工作时间确因工作需要加班的工作人员,需经主管领导同意,未经批准的人员不准在机关逗留、住宿。
十二、办公楼内如发现可疑情况或被盗案件,值班、值宿人员要做好保护现场工作并及时向有关领导和有关部门报告。
十三、大风、暴雨(雪)天,领导上岗值班,对重点部位落实责任,死看死守。
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16
1.学校重点保卫部门指学校各科室、存放物资的库房和配备多媒体设备的教室。
2.学校“创安”领导小组领导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小组和各责任人开展重点部位保卫工作。
3.学校实行校、保卫小组、责任教师三级管理责任制,层层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和各种安全管理制度。
4.每个重点部门均设一名责任人,签定责任书,落实责任制。
5.重点部门负责人按照《各部门安全管理制度》开展保卫工作,同时负责本部门的日常维护工作,协助维持教育教学秩序,处理突发事件。
6.未经责任人同意,任何人不得随意开启本部门和使用本部门的任何设备设施。
7.保卫小组负责夜间和节假日的`保卫和巡视工作,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与部门责任人取得联系,及时处理,并报告学校领导小组。
8.各重点部门必须按统一规定时间落锁,防止盗窃现象。一些重要场所,由保卫小组设专人开启安全报警系统,切实保护好学校财产免受损失。发生盗窃等突发事件时,责任人和保卫小组为第一报警责任人。
9.严禁一切不安全行为,坚决做到不准在本部门生火,不准非法操作各种电器设备,不准将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带进重点部门。对突发自然灾害或人为灾害,按《浦南小学安全应急预案》处置。
10.对学校安全保卫工作有突出贡献者,学校给予表彰和奖励;对玩忽职守者,除赔偿损失外,还应给予严厉的处分。
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17
为加强机关内部安全保卫工作,根据《青岛市单位内部保卫工作条例》要求,结合机关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机关内部安全保卫工作的基本任务是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机关各处室要根据工作性质将安全保卫工作落实到人,明确职责,预防为主,从严管理,确保安全。办公室统一负责机关内部的.安全保卫和日常管理工作。
二、严格出入登记制度。机关下班后、节假日期间非加班和值班人员不准在机关逗留;不得将无关人员带入机关。如有急事或需加班应向办公室说明情景,值班人员应进行登记。
三、坚持值班制度。市社机关实行节假日值班制度,办公室负责安排值班人员并检查当天值班情景。
四、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迟到早退,如遇有出差或其他事情不能值班时应提前由值班人员所在处室进行调整,不得空岗,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对来文来电,要认真登记,按规定要求及时处理。如发生重大问题或紧急事件,要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并迅速向领导报告。
五、健全消防安全制度。机关重点防火部位(档案室、财务处)要严格落实防火措施,配足配齐防火器材设施,有关人员要熟悉掌握使用消防器材的技能。消防器材应定期检查、更换。机关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六、机关全体人员都要增强安全保卫观念,坚持警惕,自觉遵守安全保卫制度。发现可疑情景和事故隐患,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进取与危害机关安全的行为作斗争。
七、若发现空岗1次者,向处室或分管领导通报,若空岗2次者,取消年度评优资格。
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18
1、各室机房设置位置要合理,应考虑到周围环境的安全。要有足够的面积和高度,周围墙壁、门窗均应达到防护标准。
2、各类X线机透视及照片的最高照射条件应在安全使用范围之内,对转让或修复的旧机器,必须要求达到防护标准才能使用。
3、在每次检修时,更换与防护有关的零部件后,应请有关防护监测机构再次进行测试,合格后方可使用。
4、应尽量减少受检者的X线照射,避免重复检查,对非受检部位应加强防护。儿童、孕妇及妇女月经期间尤应重视,必须接受检查时,应尽量减少下腹部接受不必要的照射剂量。除重危患者外,检查室内应减少陪人或尽量缩短陪伴时间。
5、必须配备受检防护用品,如腰系防护巾、防护三角等。
6、放射科候诊处应达到防护要求。患者一般不得在机房内候诊。
7、在摄片时,必须要有封顶的防护铅垒,不宜用铅屏风代替。
8、对刚开始从事辐射工作的`人员,上岗前必须到有关防护机构进行体格检查及防护知识培训,合格后领取辐射安全证书,方能参加放射专业工作。凡从事X线工作的人员必须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9、医护人员接触X线时,必须戴铅眼镜、铅手套、铅帽及铅围裙等防护用品,并佩带个人辐射线剂量计。
10、医、技、护人员按国家规定享受保健假和营养津贴。休假期间严格避免再接受X线照射。
11、女性辐射工作人员在妊娠的前4个月,应避免直接接触射线工作。
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19
为加强机关内部管理,确保县委、县政府机关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和内部安全,制定本制度。
一、县委、县政府机关安全保卫工作包括县委办公楼、县政府办公楼、车库、新老宿舍区及公私财物的安全防范。
二、机关安全管理本着分级管理、逐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防范,严格管理,方便工作,主动服务。
三、县机关事务管理局为安全保卫工作日常管理职能部门,负有对机关安全保卫工作的检查、监督、指导职责,机关各单位均须予以配合和支持。
四、机关保卫工作由物业管理公司负责,保安人员由物业管理公司实行聘任制,签订聘任合同,明确工作职责;机关内部各单位要明确分管安全保卫工作的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
五、实行机关安全保卫工作责任制。因工作失职引发事故,要严肃追究保安人员、具体工作人员、科室负责人、单位分管领导的责任。
六、门卫管理。门卫工作人员必须坚持24小时值班,就餐或临时离岗要实行倒班,严禁断岗、脱岗;来人来访必须进行登记,经电话联系准许后方可让其入内;下班后大门要及时关闭,闲杂人员一律禁止入内。
七、车辆管理。机关驾驶员要为公务用车提供安全、高效、优质服务,做到车辆净洁、车况完好、行车安全,严禁酒后驾车,严禁车内存放钥匙和贵重物品,外出执行公务要确保停车安全,车辆返回后要及时入库。机关院内车辆要凭证出入,非机关大院单位和乡镇局委的车辆一律不准停在机关院内,出租车不准进入机关和新老宿舍区。公务车辆要购置完备的保险手续,有存放的车库,暂时没有车库的车辆要在机关办公院内停放并加防盗锁。
八、值班工作。实行轮流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严格履行职责,严禁擅自离岗,值班过程中发生的重要、紧急情况要及时妥善处理,及时报告。
九、各单位要经常加强安全、保卫、保密的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全体机关工作人员的'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自觉遵守有关规定和安全保卫制度。
十、切实落实防火、防盗、防破坏、防其它治安灾害事故的安全防范措施,消除不安全因素。对重点部门、要害部位要严格管理,落实责任,完善人防、技防、设施防措施,确保安全。
十一、严禁乱拉乱接电源,严禁将易爆品、剧毒品和弹药带入机关大院。如有发现,及时报告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人妥善处置。
十二、各单位应建立财务室安全管理制度,落实财会工作人员安全保卫责任制,完善财务室安全防范措施,按照有关规定存放现金、各类票证和印鉴。
十三、加强机密文件资料和贵重物品的保管和管理,以防泄密和失窃。
十四、加强消防管理,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材,经常维护保养,教育机关工作人员正确使用。
十五、增加安全保卫经费的投入,重要部门要配备防盗门和必要的防盗器具和设备。
十六、各单位临时借用人员、聘用的临时工、农民工、外来施工人员名单要报机关安全保卫科登记备案,领取临时出入证。
十七、单位内部如发生刑事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须保护现场,及时向机关安全保卫科报案,并积极协助公安、保卫部门依法查处。
十八、各单位对安全保卫工作要做到月自查、季汇报、年总结,发现不安全因素和隐患要及时整改。
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20
一、安全保卫人员要严格遵守学校各类安全管理制度,要按时到岗,不得随意脱岗,校外人员进校要严格登记。
二、教导处、班主任要加强对学生进行各类安全教育,努力提高学生安全意识。
三、学校安全保卫人员及班主任均为安全责任人,校长是一责任人。
四、学校对发生安全事故中的.师生员工务必在半天之内通知其亲属或激。
五、对较大的安全事故,值班人员务必在半小时内上报分管领导或校长,需报案的务必及时报案。
六、重大安全事故必须及时上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七、学校教职员工人人有义务捍卫学校财产及师生生命免受不法侵害。
八、学校总务处每学期定期检查各种安全设施。
九、学校安全职责部门为总务处。
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21
1、树立全员护校的思想,保证学校师生、财产的安全。建立学校安全保卫领导小组,负责具体组织和实施学校的安全保卫工作。
2、强化群防意识。定期向广大师生员工进行安全防火、防盗、防毒、等教育,使他们掌握有关方面的知识,做到有备无患,并教育职工从我做起,自觉消除隐患。
3、定期进行安全自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发现重大隐患要及时报教育局和镇政府有关科室,请求协助解决。
4、学校的大型活动要严密组织,职责明确,安全措施得当。要确保活动场地的`出入口通畅,设施安全可靠,杜绝意外事故的发生。
5、值日行政和值日教师应提前到校,加强课间午间巡视;班主任应组织值日生加强对本班学生的安全监督,防止意外事故发生。节假日,由学校行政安排值班教师,经常巡视,认真负责做好保卫工作。
6、加强食品安全教育,注意食品卫生,严格食堂操作规程,严防食物中毒情况发生。
7、防盗措施得力,安装报警器、铁门、铁护栏、铁保险柜,财务室不超存现金过夜。消防设施要做到齐全完备,定期检查、更换,确保有效使用。
8、加强值班,加强对门卫人员的教育管理。严格学生出校制度,来宾登记制度和财产管理制度,确保学校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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