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时间:2024-12-07 10:09:33 制度 我要投稿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汇编14篇】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制度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制度具有使我们知道,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惩恶扬善、维护公平的作用。你所接触过的制度都是什么样子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公司考勤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汇编14篇】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篇1

  1、员工因病不能正常上班者,应填写《员工请假单》根据请假流程提前呈批,并应于休假前一个工作日下班前交存综合部;连续请病假两个工作日以上(不含两日)者,必需取得区级以上公立医院开据的休假证明,如不能提交相关证明的,一律根据事假处理并扣除月度绩效工资的10%以示惩罚;

  2、员工因急发病情需请假的,应由本人或由直系亲属向其所在部门领导及公司总经理请假,经批准方可休假;员工必需在病愈上班后两日内向综合部报备补充的流程文件,连续请病假两个工作日以上(不含两日)的`,还需提交区级以上公立医院开据的休假证明,如不能提交相关证明的,一律根据事假处理并扣除月度绩效工资的10%以示惩罚;

  3、非需住院治疗的一般病假,病假期间每日/每小时工资将从应发工资中予以扣除;

  4、员工患病及非因公伤需要承受住院治疗的,凭病历及医院证明可申请病假,公司将依据员工病情严峻程度赐予肯定的医疗期,医疗期间公司根据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病假工资;超过医疗期仍未痊愈者,按事假处理,扣除相应的事假考勤款;

  5、无正值理由或虚构谎报病假者,一经查实,公司将视情形赐予通报批判、扣除绩效工资直至解除劳动关系等不同程度的惩罚措施。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篇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强化全体职工的纪律观念,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考勤制度是加强公司劳动纪律,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提高劳动生产效率,搞好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全体员工要提高认识,自觉地、认真地执行考勤制度。

  第三条公司的考勤管理由行政部负责实施。

  第四条各部门经理、主管对本部门人员的`考勤工作负有监督的义务。

  第五条公司考勤实行打卡制度,员工上、下班均需打卡(共计每日4次)。

  第六条考勤记录作为年度个人工作考评的参考依据。

  第二章具体规定

  第七条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08:15―12:00 13:15―17:30

  第八条迟到、早退

  1、上班5分钟以后到达,视为迟到,下班5分钟以前离开,视为早退。

  2、遇到恶劣天气、交通事故等特殊情况,属实的,经公司领导批准可不按迟到早退处理。

  第九条加班

  1、当月有事假记录的,须以加班时/天数抵除请假时/天数,再予以核算加班费用;

  2、休息日安排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3、法定休假日安排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第十条请假

  1、请假两天以下的由部门经理批准,三天以上的经部门经理签字确认后再交由总经理批准;

  2、员工工作时间内请(病、事)假或因公外出的,须持有经部门经理签字批准的《请假单》或《员工外出单》交由门卫方可放行外出;月底行政将根据请假单、外出单核对考勤及打卡记录,无打卡记录又无其他证明者,一律按旷工处理。

  第十一条病假

  1、员工本人确实因病,不能正常上班者,须经部门经理批准,必须取得区级以上医院开据的休假证明。

  2、患病员工请假须由本人或由直系亲属于当日九点前向所在部门领导或公司主管领导请假,经批准后方可休假,上班报到后补交病假证明及填写《请假单》,交行政部存档。

  第十二条病事假扣资标准

  1、事假:扣除事假当日的基本工资。

  2、病假:提供病假证明或相关医疗证明的仅扣除当日基本工资的20%,不能提供相关证明作事假处理。

  第十三条旷工

  1、未向部门和公司主管领导书面申请并经批准者,或未按规定时间请假,或违反病、事假规定,或违反公司制度中其它有关规定等行为,均视为旷工。

  2、旷工一日至二日(含累计)者,除扣除该员工的基本工资外另扣除罚金;旷工超过三日(含累计)者,公司视情况给予记过处理;累计旷工超过劳动法相关规定的,将作开除处理。第十四条以上制度适用公司体人员,试用期员工不能享受公司相关福利。

  第十五条本规定即日起试行至xx年xx月xx日,试行期间仍具约束效用。若在运行过程中发现各项管理业务、制度和办法有不完善的,将及时补充或修订,于**年*月*日正式发布。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篇3

  一、为了标准公司考勤治理

  严厉工作纪律,有效提升员工的工作效率,结合我公司实际状况,特制定本规定。

  二、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六上班。

  作息时间为:上午08:30 —— 12:00

  下午14:30 —— 18:30

  三、考勤规定

  1、公司办公室人员实行签到考勤,签到有效时间为上午8:30之前。

  2、因公外出不能按时报道签到的,应提前通知或打电话通知办公室,并在考勤表中注明事由。

  3、迟到/早退规定:凡超过公司规定上班时间均属迟到;凡未经批准,在规定下班时间之前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均属早退。无故迟到/早退半个小时以内扣10元,迟到/早退半个小时以上、一个小时以内者扣5元,迟到/早退一个小时以上者按旷工处理。

  4、旷工规定:凡在规定上班时间内没有到岗即为旷工。旷工一天从工资中扣20元。

  5、加班规定:凡因工作需要加班者,应在考勤表中注明,未注明不按加班处理。加班时间可以调休或按1:1的比例冲抵事假、病假等。

  6、员工如遇特别状况(如大雨、大雪等恶劣天气)未能按时到岗的”,应提前打电话通知办公室,得到许可前方视为正常出勤,否则按迟到、旷工处理。

  四、请假规定

  1、员工请假应按规定填写《请假条》,并经经理批准后,将请假条上报考勤备案方可休假。如遇特别状况未能即使办理请假手续,应向领导说明。

  2、员工请假在二天以内的',由经理批准;二天以上的应由经理审核,总经理签字批准。休假时间完毕后,无故未上班也未续假者,按旷工处理。

  五、节假日规定

  1、公司办公室人员每周日休息一天。

  2、法定节假日按国家规定进展调休。

  本规定自制定之日起实行。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篇4

  目的:

  为规范公司全体员工的考勤行为,保证公司正常运转及员工合法权益,制定此考勤制度管理制度。

  范围:

  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制度制定程序:

  该制度由公司管理部门负责起草,经公司法律顾问审核后,提交公司高层领导审批通过。

  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政策规定:

  1.《劳动合同法》:明确了劳动合同的内容、签订、解除、终止等方面的要求。2.《劳动法》:规定了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权利和义务,明确了劳动关系的建立、维护和解决劳动争议的方式,以及劳动工资等。

  制度名称:

  公司考勤制度管理制度

  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

  目的:

  旨在规范公司全体员工的考勤行为,保证公司正常运转及员工合法权益。

  内容:

  1.考勤制度:

  根据公司工作需要和员工自身情况,公司实行弹性工作制和固定工作制。员工需在规定时间内到岗上班,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工作时间或请假,应当尽早向所属部门领导汇报,经过批准方可进行调整或请假。

  2.考勤方式:

  公司使用电子考勤系统,员工需刷卡打卡进行考勤,系统记录员工的考勤时间和记录。若员工发现考勤记录存在错误,应及时与所属部门领导进行沟通,由部门领导协调处理。

  3.考勤迟到、早退、缺勤处理:

  员工迟到或早退累计达到3次以上,视为一次缺勤处理;员工缺勤累计达到5天以上,将进行适当的扣款或行政处罚。部门领导应及时跟进整改情况,提出有效的解决方案,确保员工能够准时到岗上班。

  责任主体:

  公司管理部门、部门领导、员工个人。执行程序:

  1.公司管理部门起草考勤制度管理制度,由公司法律顾问审核后,提交公司高层领导审批通过。2.公司管理部门负责对公司全员进行考勤系统的培训,指导员工正确使用考勤系统。3.部门领导应对员工考勤情况进行跟踪和监督,并及时发现并解决存在的问题。4.员工发现考勤记录有误,应及时与所属部门领导进行沟通,由部门领导协调处理。5.员工出现迟到、早退、缺勤等情况,应及时向所属部门领导汇报,由部门领导提出有效的解决方案。6.公司管理部门应及时进行考勤数据的'分析,改正存在的问题,维护员工合法权益。

  责任追究:

  对于不按规定参加考勤,迟到早退、缺勤不到岗等行为,公司将给予相应的警告、扣款或行政处罚,对于无故缺勤或严重影响公司正常运作的行为,公司将依法予以纪律处分。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篇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员工出勤行为,提高企业运营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第三条公司应当以公平、公正的原则管理员工考勤,遵守国家有关劳动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制度规定,确保员工合法权益。

  第四条在本制度下所称的“迟到”、“早退”、“旷工”指员工迟到、早退、旷工的行为。

  第五条违反本制度规定,对行为有利益得益的员工,一律追究责任。

  第二章出勤记录

  第六条公司应当建立员工出勤和加班的记录管理制度,记录员工迟到、早退、旷工以及加班等情况。

  第七条员工应当遵守公司考勤规定,在规定时间内打卡或签到记录自己的.出勤情况。员工因各种原因无法完成出勤记录,应当及时报告主管部门,主管部门负责记录其出勤情况。

  第八条员工迟到、早退、旷工的情况应当根据出勤记录进行记录,并报告主管部门。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反馈并处理。

  第九条加班应当经过上级主管的批准,员工应当严格按照加班批准制度进行加班申请和记录。

  第三章考勤处理

  第十条公司应当定期审核员工的出勤记录,发现问题应当及时处理并通知相关员工。

  第十一条迟到、早退、旷工的记录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一)一次性迟到20分钟以内的记录记为一次迟到;超过20分钟按照半天旷工处理,其中最多一次可以记为一次迟到;

  (二)一次性早退20分钟以内的记录记为一次早退;超过20分钟按照半天旷工处理,其中最多一次可以记为一次早退;

  (三)未经事先批准或迟到超过两小时、早退并拒绝批准一定时间内抵补的工作时间的记录记为一天旷工。

  第十二条违反公司考勤规定的员工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惩罚:

  (一)一次性迟到、早退超过10次的,应当在月终工资中扣除对应的工资;

  (二)一次性旷工超过两天的,应当按照无薪假期处理,同时扣除一定的工资;

  (三)累计迟到、早退、旷工超过5天的,应当进行纪律处分,视情况按照严重纪律处分处理。

  第四章纪律

  第十三条违反公司考勤规定的员工由其主管部门进行处理,追究其责任。

  第十四条对于任意人员或者相关部门有恶意伪造、篡改考勤记录的情况,将给予严重警告并追究其责任。

  第五章附则

  第十五条本制度的解释权最终归公司所有。第十六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如有需要适时修订。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篇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强化全体职工的纪律观念,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考勤制度是加强公司劳动纪律,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提高劳动生产效率,搞好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全体员工要提高认识,自觉地、认真地执行考勤制度。

  第三条公司的考勤管理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实施。

  第四条各部门经理、主管对本部门人员的考勤工作负有监督的义务。

  第五条公司考勤实行打卡制度,员工上、下班均需打卡(共计每日2次)。员工应亲自打卡,不得助他人打卡和接受他人助打卡。

  第六条考勤记录作为年度个人工作考评的参考依据。

  第二章具体规定

  第七条工作时间

  1、本企业全体员工每日工作时间一律以八小时为标准。

  2、上午上班时间为8时30分,下班时间为12时。下午上班时间为13时,下班时间为17时30分。

  第八条迟到、早退

  1、班15分钟以后到达,视为迟到,下班15分钟以前离开,视为早退。

  2、以月为计算单位,第一次迟到早退扣款10元,第二次迟到早退扣款20元。第三次迟到早退扣款30元,累计增加。

  3、迟到早退情节严重屡教不改者,将给予通报批评、扣除绩效工资、直至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4、遇到恶劣天气、交通事故等特殊情况,属实的,经公司领导批准可不按迟到早退处理。

  第九条请销假

  1、主管以下人员(含主管)请假一天的由部门经理批准,两天至三天的由分管领导批准,三天以上的由总裁批准。部门经理、总裁助理、副总裁请假由总裁批准。所有请假人员都须在人力资源部备案。

  2、员工因公外出不能按时打考勤卡,应及时在考勤卡上注明原因,并由部门经理签字确认。

  第十条病假

  1、员工本人确实因病,不能正常上班者,须经部门经理批准,报人力资源部备案,月累计超过两个工作日者,必须取得区级以上医院开据的.休假证明。

  2、患病员工请假须由本人或由直系亲属于当日九点前向所在部门领导或公司主管领导请假,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3、经公司领导批准,当月累计病假两日(含两日)以内的,每日扣绩效考核分值3分。

  4、患病员工如有区级以上医院开据病假条的,当月病假累计三日(含三日)以上者,每日扣绩效考核分值5分。。全月病假者,扣除全部绩效工资。连续病假超过三个月者试为自动辞职或按北京市相关政策执行。

  5、员工必须在病愈上班两日内将病假条主动交给人力资源部核查存档。

  第十一条事假

  1、员工因合理原因须要本人请假处理,并按规定时间申请,经公司领导批准的休假,称为事假。

  2、请事假的员工必须提前一天书面申请(如遇不可预测的紧急情况,必须由本人在早晨九点以前请示公司领导),如实说明原因,经部门领导报经公司领导同意后,方可休假,否则按旷工处理。

  3、事假按照日工资标准扣除。

  4、事假可以用加班加点时间调休,但必须经过公司领导的批准,经批准的调休事假可不扣发。

  5、员工在工作时间遇有紧急情况需要本人离开岗位处理的,也按上述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年假

  1、员工在公司工作满一年,享受每年7个日历日的年假。工作每增加一年假期增加一日,但最长假期不超过14个日历日。

  2、年假需一次休完,当年未休年假者不得累计到第二年。

  第十三条婚假

  1、员工请婚假时,必须本人持法定的结婚证填写婚假申请单,经部门经理批准,交人力资源部审核。

  2、婚假假期为三天,男方25周岁、女方23周岁为晚婚,晚婚假期共计10天。

  第十四条产假

  1、女员工正常生育时,给予90天(包括产前15天)产假,难产可增加15天。多胞胎多生一个婴儿增加15天,符合晚育年龄的增加30天产假。

  2、女员工怀孕三个月以内流产的给予20—30天妊娠假,怀孕三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的给予42天妊娠假,怀孕七个月以上流产的给予90天产假。

  3、女员工休假前需要有医院证明,经所在部门经理同意后,报人力资源部批准,方可休假。

  4、男员工产假的护理假为15天。

  第十五条丧假

  员工供养的直系亲属(祖父母、父母、公婆、岳父母、夫妻及满周岁的子女)死亡,可办理丧假,员工的父母或配偶去世,可休假5天。员工的子女以及在一起居住的祖父母、岳父母、公婆去世可休假2天。在外地的父母、配偶或子女去世,需员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可根据路程远近另给路程假。员工办理丧假需在假前写出申请,部门经理签字后,经人力资源部批准后,交考勤员考勤。

  第十六条旷工

  1、未向部门和公司主管领导书面申请并经批准者,或未按规定时间请假,或违病、事假规定,或违公司制度中其它有关规定等行为,均视为旷工。

  2、旷工一日(含累计)者,扣发当月全部薪金的20%。旷工二日(含累计)者,扣发当月全部薪金的50%。旷工三日(含累计)者,当月只发580元的工资。旷工超过三日(含累计)者,公司视情况给予处理。

  第三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制度解释权归人力资源部。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篇7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劳动纪律和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公司作息制度

  第二条 公司上班时间为9:00~17:

  第三章 工作制

  第三条 公司一般实行每天8小时标准工作日制度。实行每周5天标准工作周制度,周工作小时为40小时。

  第四条 其他工作时间制度:

  缩短工作时间。主要针对特别繁重和过度紧张劳动,夜班工作,哺乳期的女职工。

  计件工作时间。按计件定额工作。

  不定时工作时间。主要为公司领导、外勤、部分值班人员、推销员、司机、装卸工等,因工作性质需机动作业的工作岗位。

  综合计算工作时间。工作性质为连续作业和受季节影响的岗位。按标准工作日换算为以周、月、季、年等周期计算工作时间。

  第五条 遵照国家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制度。

  每周公休日2天。

  法定节假日:

  (1) 元旦,放假1日;

  (2) 春节,放假3日;

  (3) 国际劳动节,放假1日;

  (4) 国庆节,放假2日;

  (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节假日,如妇女节、青年节、建军节、少数民族节日等。

  第四章 考勤范围

  第六条 公司除高级职员(总经理、副总经理)外,均需在考勤之列。

  第七条 特殊员工不考勤须经总经理批准。

  第五章 考勤办法

  第八条 在有条件的情况下,采用考勤机打卡制度。未采用考勤机的,可填写员工考勤表。

  第九条 任何员工不得委托或代理他人打卡或签到。

  第十条 员工忘记打卡或签到时,须说明情况,并留存说明记录。 第十一条 考勤设置种类:

  迟到。比预定上班时间晚到。

  早退。比预定下班时间早走。

  旷工。无故缺勤。

  请假。可细分为几种假。

  出差。

  外勤。全天在外办事。

  调休。

  第十二条 员工须出示各类与考勤有关的`证明材料。

  第六章 考勤统计及评价

  第十三条 行政主管负责每月填写月度考勤统计表。

  第十四条 公司通过打分法综合评价每个员工的出勤情况。

  第十五条 考勤计分办法。

  迟到。迟到10分钟扣2分,迟到10~30分钟扣5分,迟到30~60分钟扣10分,迟到60分钟以上扣20分。

  早退。早退10分钟扣2分,早退10~30分钟扣5分,早退30~60分钟扣10分,早退60分钟以上扣20分。

  旷工。旷工一次扣20分。

  请假超期。一天扣20分。

  以100分为基数扣除,考勤成绩分为五级:

  优: 90分以上;良: 80~90分;中: 70~79分;及格: 60~69分;差: 60分以下。

  第十六条 公司依据员工考勤成绩决定员工的考勤奖励、处罚。

  第七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本制度经公司总经理批准颁行。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篇8

  一、工作时间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网管中心值班人员为综合计算工时制。

  公司领导及部门正副职为不定时工时制。

  二、考勤管理

  各部门应于每月5日前将本部门员工上月员工出勒情况以《员工考勤表》的形式,加盖本单位公章后报送市分公司人力资源部综合人事岗。

  三、请假手续及审批权限

  (一)请假及销假手续

  a)员工请假应自行办理请假手续,请假应根据假期期限和审批权限得到批准后方可离岗,但因特殊原因确不能自行办理请假手续的,应委托他人及时办理请假手续或事后申明原因补办手续;

  b)员工请假在一个工作日以上的,不论何种假别,均需填写《员工请假单》,相关领导批准后交人力资源部。员工销假,须持员工请假单到人力资源部销假。

  (二)请假审批权限

  其他员工休假,休假不超过三天由所在部门正职批准;当月累计超过三天或连续超过三天,另需分管领导审批;

  四、假期期限、待遇及相关规定

  (一)公假及法定节假日

  a)公假期限根据劳动法规定和实际需要核给;

  b)岗位工资足额发放、绩效工资依绩效考核结果核算发放。

  (二)带薪年休假

  1、期限及待遇

  本单位实际工作年限满一年不满五年为七天;本单位实际工作年限满五年不满十年为十天;本单位实际工作年限满十年以上为十四天。考虑公司实际,员工的年休假可在一年内一次休完,也可分二次休。

  休假期内基本工资足额发放、绩效工资依绩效考核结果核算发放。

  2、不享受年休假的情况

  a)上一年度考核不称职(不合格)的,当年不休年休假;

  b)年度累计旷工5天以上的,当年不休年休假;本年度已休年休假后,累计旷工超过以上天数的,取消本人次年年休假;

  c)员工病、事假本年累计超过三个月、工伤休假超过半年,当年不享受带薪休假。如在休假后,取消本人次年年休假;

  d)脱产学习一年以上的,当年不享受带薪休假。如跨年度,则取消时间较长的当年的年休假权利;

  e)被公安机关拘留、受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以上(含记过)处分的;本年度己休完年休假的,取消本人次年年休假权利。

  (三)婚假

  a)婚假期限:正常为三天(不包括核给的路程时间)。超过法定结婚年龄三年(男25周岁、女23周岁)以上者,奖励始假十五天。配偶在异地工作,去对方工作地结婚的,持对方工作单位证明,可另按实际需要核给路程时间。再婚者不再享受奖励婚假,但可核给路程时间;

  b)工资及相关待遇:正常婚假基本工资足额发放,绩效工资依绩效考核结果核算发放;奖励婚假扣减绩效工资,扣减标准不论大小月,每天按月绩效的1/21.75计算,扣完当月绩效为止,下一月度如有休假以此类推。员工个人主动申请奖励婚假在五天以内的,公司不再扣减绩效工资;

  c)婚假应在登记结婚当年或次年6月30日前一次休完,逾期不休的假期自动取消;少休的,不再安排补休。

  (四)丧假

  a)丧假期限为三天(不包括核给的路程时间)。异地办理丧事,另按实际需要核给路程时间。员工在探亲假或婚假期间,直系亲属亡故时,按规定另给丧假;

  b)待遇:基本工资足额发放,绩效工资依绩效考核结果核算发放。

  (五)产假

  1产假期限

  a)正常生育给假九十天,含预产期前十五天的产前假和七十五天的产后假。难产的增加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十五天;

  b)己婚二十四周岁以上女员工生育第一胎时,另奖励产假四十五天,即135天;

  c)女职工怀孕流产的,根据县级以上医院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怀孕不满两个月给假二十天;满两个月不满四个月给假三十天;满四个月不满六个月给假四十五天;满六个月以上给假九十天;

  d)女员工在病假期间生育,病假六个月以上的不另给产假。病假六个月以内的核给产假,产后继续休病假的其产前产后合并计算。

  2产假期间待遇

  a)女职工产假期间由支付工资改为发放生育津贴。产假期间公司按照女职工生育前岗位工资金额预付生育津贴,待医保中心将生育津贴拨付到公司后,扣除预发的岗位工资,剩余部分由公司支付给本人;

  b)女职工生育期间的医疗费(含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药费及分娩并发症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按照当地社保相关办法实行定额补贴;生育医疗费先由个人现金垫付,生育后按规定领取定额生育医疗补贴。生育期间其他疾病发生的医疗费,按照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执行。

  (六)护理假

  a)配偶分娩期间,男员工可给予三天护理假;如果双方系晚婚晚育的,男员工可给予七天的护理假(不包括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

  b)男员工护理假期间基本工资足额发放、但扣减绩效工资,扣减标准不论大小月,每天按月绩效的1/21.75计算,扣完当月绩效为止,下一月度如有休假以此类推。员工个人主动申请护理假在五天以内的,公司不再扣减绩效工资。

  (七)哺乳假

  a)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公司在每天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三十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三十分钟。女职工每班劳动时间内的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

  b)哺乳时间基本工资足额发放、绩效工资依绩效考核结果核算发放。

  (八)病假

  1、医疗期期限

  员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进行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a)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在公司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b)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在公司工作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c)医疗期的计算。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2病假期间待遇

  a)因病休假六个月以内,月累计病假不超过20天的,基本工资足额发放,但扣减绩效工资。扣减标准不论大小月,每天按月绩效的1/21.75计算;

  b)月累计病假20天以上的.,在公司连续工龄不满五年者,病假工资为本人现行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六十;满五年不满十年者,为百分之七十;满十年不满十五年者,为百分之八十;满十五年不满二十年者,为百分之九十;满二十年以上者,为百分之百;

  c)病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百分之八十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核发病假工资。

  3复工规定

  医疗期结束后,须提出复工申请,经公司批准后,方可复工。员工连续病休三个月及以上,要求恢复工作时,必须有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并试岗三个月。试岗期间旧病复发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应继续休养,其试岗前后的病假连续计算。试岗期间的工资标准按照5.3.7.2条款所述工资标准执行。医疗期满仍无法工作,按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九)事假

  1事假待遇

  员工休事假扣减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绩效工资依绩效考核结果核算)。扣减标准不论大小月,每天按月岗位工资、绩效工资的1/21.75计算,扣完当月薪资为止,下一月度如有休假以此类推。

  2不扣发工资的事假

  a)员工本人参加劳动合同鉴证工作(0.5天);

  b)本人或配偶的祖父母、外祖父母亡故,员工请事假。或者经领导确认的与本人关系紧密的亲属、朋友亡故,员工本人请事假的(2天):

  c)员工参加婚检(1天);

  d)新入职员工办理相关档案转存手续(1天);

  e)员工参加与本职工作密切相关的职业技能考试(根据实际需要核给);

  f)经公司领导确认的其它情形。

  (十)工伤假

  1工伤假的管理

  员工因工受伤或被诊断为职业病,由本人并所在部门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诊断为职业病日起30天内,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向公司所在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经认定后,给予工伤假。

  2待遇

  a)工伤医疗费用除按照规定由医疗保险基金承担的部分外,其余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 b)工伤员工因日常生活或就业需要,经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规定的标准和辅助器具项目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3复工规定

  工伤假结束后,须提出复工申请,经公司批准后,方可复工。员工连续休假三个月及以上,要求恢复工作时,必须有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并试岗三个月。试岗期间旧病复发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应继续休养,其试岗前后的工伤假连续计算。试岗期间的工资标准按照正常工资标准执行。继续修养后仍无法工作,按劳动合同相关规定执行。

  (十一)探亲假

  1探亲假期限

  a)未婚员工探望父母的,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二十天。两年休一次的,假期为四十五天;

  b)已婚员工探望父母的,每四年给假一次,假期为二十天;

  c)已婚员工探配偶的,每年给假一次(限一方),时间为三十天(下半年结婚的,从第二年开始享受);

  d)员工已离婚或配偶已死亡,尚未再婚的,视作未婚员工。员工配偶、父母均已死亡,又未再婚,而且身边无子女者,如有16岁以下的未成年子女寄养在外地的,按未婚员工待遇享受探亲假,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二十天。两年休一次的,假期为四十五天;

  e)员工探亲假期间患病,其病休天数仍作为享受探亲假计算,原规定的休假天数不能顺延。如果员工因患急病、重病,假期期满后不能按期返回的,其延期返回的天数可根据县以上医疗单位的证明,按病假处理;

  f)探亲假原则上不能分期使用,跨年度作废。

  2探亲假待遇

  基本工资足额发放,但扣减绩效工资。扣减标准不论大小月,每天按当月依考核成绩核发绩效工资的1/21.75计算,扣完当月绩效为止,下一月度如有休假以此类推。员工个人主动申请探亲假在十天以内的,公司不再扣减绩效工资,根据当月考核成绩核发。

  五、违纪处理

  1、迟到

  员工于正式上班时间至上班时间后半小时之内到岗工作,即为迟到。迟到一次扣减绩效工资20元。

  2、早退

  员工于下班时间半小时内,非为公司业务需要,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者,即为早退。早退一次扣罚20元。

  3、旷工

  (1)未请假、请假未获批准或准假期满未按时上班的。

  (2)用不正当手段,骗取、涂改、伪造休假证明。

  (3)不服从工作调动,经教育仍不到岗或无故拖延超过报到日期的。

  (4)迟到、早退超过半小时或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3次以上者视为旷工一天。

  (5)被公安机关拘留或因打架斗殴、违纪致伤等造成的休息。

  每旷工1天的,扣减标准不论大小月,每天按月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的1/21.75计算,另外对旷工员工进行如下惩罚:

  (1)当月累计旷工少于3个工作日(含3个工作日),扣减当月岗位工资、绩效工资的30%;

  (2)当月累计旷工4—7天,扣减当月岗位工资、绩效工资的50%;

  (3)当月累计旷工8—15天,扣减当月岗位工资、绩效工资的100%;

  (4)连续旷工15天或全年累计旷工30天以上者,公司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六、加班

  (一)加班的申请及审批

  a)员工加班应遵循“提前申请”的原则。凡因工作需要加班的,加班员工应提前向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请,填写《加班申请单》,部门领导签字同意后报人力资源部;

  申请加班应“一事一议”。当日需要加班的,应在当日下班一小时前向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请;双休日或法定节假日加班的,应在双休日或法定节假日前一天内向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请。在规定时间内因工作原因不能及时提出申请的,应在下一个工作日内补交申请。

  b)员工加班时间以小时为计算单位;

  c)员工每月加班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36小时。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篇9

  1、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考勤管理,严肃工作纪律,有效提升员工的敬业精神,并使员工的工资核算做到有法可依,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冷链物流项目所有员工。

  3、工作时间:

  ⑴夏 至:上 午:8:00—12:00,下 午:14:00—18:00;

  冬 至:上 午:8:00—12:00,下 午:13:30—17:30;

  ⑵ 每个月4天带薪休班,各部门根据工作情况合理安排人员休班,并填报休班申请表,部门负责人同意签字后报综合管理部备案。

  ⑶ 全勤奖励:因工作或岗位原因放弃个人休班而工作的,1个工作日奖励40元,2个工作日奖励100元,三个工作日奖励150元。

  4、考勤制度:

  ⑴ 公司实行每日签到制度,全体员工都必须自觉遵守工作时间.

  ⑵ 签到次数:员工每天上班、下班需签字(共计每日2次)。

  ⑶ 签到时间:签到时间为上班到岗时间和下班离岗时间;

  ⑷ 因公外出未签到:因公外出未能签到应填写《外勤登记表》,注明外出日期、事由、外勤起止时间,由部门负责人审批签字,外出前将登记表递交到综合管理部;如因特殊情况不能事先申请,应在事毕到岗当日完成申请、审批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5)因忘记签到者,应填写《未签到申请表》,由部门负责人证明其出勤情况,并审批,最后交由综合管理部。

  上述情况考勤由各部门负责人协助综合管理部进行管理。

  5、请假制度

  ⑴ 员工请假,均应提前提交《请假申请单》。

  ⑵ 员工休假必须提前申请。如因紧急情况或突发急病而无法提前请假时,应在休假当天上午8:00前通过电话向部门经理请假,并在上班后第一天完成请假审批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⑶ 请假必须由本人亲自办理有关手续,电话请假或委托他人代理手续的视为无效,将按旷工或自动离职处理。

  注:如因主管/经理外出,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审批签字,可在得到主管本人电话许可后,交由综合管理部代为处理,事后补齐书面审批签字。

  (5)员工请假、外出期满应在3日内销假。因未及时销假而造成员工本人的考勤记录异常,综合管理部有权不作任何修改。

  6、休假制度

  ⑴ 假期种类包括:病假、事假、婚假、丧假、产假等。应当提前5个工作日由部门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再送总经理审批;最后报综合管理部备案。

  ⑵ 请事假、病假、事假、婚假、丧假在紧急情况下不能提前申请的,可以在休班发生的当天以口头(或电话)形式向上级请假,上班后一周内补办请假手续,交综合管理部备案。

  ⑶ 病假

  ◎病假在三个工作日以内的,需开病假证明;

  ◎三个工作日以上的,应有医院的病历复印件,住院须有《住院通知单》和病历复印件,并将此证明附在请假单后;

  ◎请长假员工不能从事原工作者,公司将根据相关管理规定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病假前2日为带薪假期,超2日以上病假按事假处理,一天病假按1个工作日在当月工资中扣除。

  ⑷ 事假

  ◎1个工作日以内的事假,由部门负责人审批;1个工作日以上,3个工作日以内的事假,部门经理同意后由主管副总审批;3个工作日以上的事假由部门经理、主管副总同意后报公司总经理审批,审批后的请假申请交综合管理部备案(此条同样适用于婚假、产假、丧假的审批)。

  ◎若连续事假超过15个工作日,须报总经理审批同意后方可,否则公司

  将根据国家相关管理规定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事假为无薪假期,一天事假按1个工作日在当月工资中扣除。

  ◎连续事假超过15个工作日,公司可以根据国家相关管理规定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⑸ 婚假

  ◎符合法定结婚年龄并领取结婚证的员工(不含试用期员工及劳务工)可享受3天婚假,在岗两年以上的职工婚假增加到10个工作日。

  ◎婚假需提前两周提出书面申请,出具结婚证,按请假审批权限,逐级上报,最后报综合管理部备案,并一次性连续休完;

  ◎婚假只能在结婚日后3个月内休完,试用期及到岗1年以内的员工不享受婚假。

  ◎公司员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养父母、岳父母)死亡,可申请3个工作日丧假。家住市外或是省外适当给予路途时间。

  ⑹ 年假

  ◎员工自与公司签定正式劳动合同之日起,在公司工作满一年的,每年享受3个工作日带薪假;满三年的(含第三年),每年可以享受5个工作日的带薪假。

  ◎休假前必须安排好个人工作,以保证工作的正常进行为前提。

  ◎员工带薪年假须在次年内休完,不得累计,且两年年假不能连休,年假和其他带薪假也不能连休。

  ◎员工所休事假、病假,自动冲抵年假。事、病假冲抵年假不作扣款处理,冲抵完后,再按所请事、病假天数扣款。

  ◎员工休事、病假累计超过10个工作日,当年不享受年假;当年已享受年假的`,应将已享受部分从第二年的年假中扣除。

  ⑺ 产假:

  ◎ 凡与公司签订了正式合同的已婚女员工可享受,其余按病假处理。 ◎ 女员工正常生育的产假为90天;其中包括产前休假15天;妊娠不满

  12周(含)流产的产假为15天;12周以上16周(含)以内的流产的

  产假为30天;16周以上28周(含)以内流产的产假为42天;怀孕

  28周以上终止妊娠的享受正常生育产假90天。

  ◎ 男员工凭医院证明可在配偶生产时享有连续2天陪产假。

  ◎ 产假期间发放基本工资;产前检查、哺乳假期间工资全额发放。

  ◎ 产假、陪产假均须将休假起止日期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⑻ 元旦、春节、国际劳动节、国庆节及国家和当地政府规定的其他公众假期,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休假,期间为带薪假日。

  7、迟到、旷工管理制度

  ⑴ 在规定上班时间之后一小时之内到岗为迟到;迟到或早退超过10分钟小于30分钟做警告处理;迟到或早退超过30分钟小于60分钟的扣款10元。

  ⑵ 未完成请假手续或休假期满未续假而擅自不上班者、伪造出勤记录者,一经查明对责任人予以旷工处理。

  ⑶ 旷工0.5工作日扣除当日工资;旷工1个工作日扣除2倍当日工资。 ⑷ 连续旷工3个工作日扣发15天工资或是根据情况强制辞退。

  ⑸ 未签到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说明,则视为未正常出勤,每次按实到时间以迟到、早退、旷工计算。

  8、其他

  各级主管对所属员工的考勤,应严格执行各项规定,若有不照规定或其他隐瞒事项,一经查明,应连带处分。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篇10

  一、 按公司规定时间为基准:早 8:00----- 中午 12:00 下午 13:30-----17:30

  二、 打卡规定

  1 、公司实行上、下班打卡制度。在职的全体员工都必须自觉遵守,按时亲自打卡,员工打卡时要求有保安监督。

  2 、打卡时间:打卡时间为上班到岗时间和下班离岗时间。

  ( 1 )早上 8:00----12:00 下午 13:30-----17;30 (2) 晚上加班时间: 18:30------21:30

  3 、因事不能打卡:原则上要求员工必须提前递交请假或相关申请,注明请假起止日期和事由,经主管签字批准后,交至考勤负责人员;如因特殊情况不能事先申请,应在事毕到岗当日完成申请、审批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4 、上、下班忘打卡者,一个月不得超过三次,超过次数对其进行相应的处罚( 20 元)。

  5 、在月末统计考勤时,既没有主管签字审批也没有打卡者,记为旷工。

  三、缺勤、全勤情况

  1 、迟到:上班时间已到因非工作原因而晚到岗者;

  ( 1:1 ) 3 分钟 ---8 分钟按 5 元扣款, 9 分钟 ------15 分钟扣款 10 元 。

  2 、不到下班时间而擅自离岗者按旷工处理罚款( 50 元)

  3 、迟到、早退超过 15 分钟以上,或请假未经批准而不到岗者,均为旷工半天(扣款 50 元)

  4 、每个月没有迟到、早退、事假的员工给予全勤奖金( 50 元),员工公休日补贴每天按 10 元补贴。

  5 、员工出差必须到部门主管办理登记手续,填写出差客户地址,不完善手续者,按旷工处理。

  6 、员工因公外出的`经部门主管批准补办签卡,部门主管保管好员工签卡资料在本月底 30 日上交财务保管。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篇11

  为了加强对本公司员工工资的管理,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特制定本制度。

  1、本公司员工的基本工资体系如下:底薪提成奖金―罚款=工资.

  2、新进员工(助理人员)的起始工资标准规定如下:

  2.1新进人员公司统一收取学习保证金300元(可先交100元,其余的从工资中扣除)。

  2.2没有洗发和染发经验的人员(即没有任何经验的人员):第一个月底薪为1000元,没有提成及奖金;同时扣除100元保证金。第二个月如会洗发及按摩了,底薪为700元加提成;同时扣除剩余的保证金。会染发(上大牌)了底薪一样为700加洗护提成和大发提成。

  2.3只会洗法,不会染法的新进人员:第一个月为底薪700元加提成,同时扣除200元保证金。第二个月会染发了为底薪700元加提成。

  2.4有经验的(会洗发又会染发)新入人员工资为本制度第1条所规定的`内容(其中底薪为700元加1500元保底)。

  2.5助理在本公司工作满两年底薪增长为800元,助理工作三年以上底薪为900元。

  3、助理人员提成规定如下:

  3.1外卖(向外销售产品):扣除产品成本后按30%提成。

  3.2小头(单剪、单洗、单吹):实习发型师按20%提成。有3年工作经验的按2.5提成。

  3.3大头(烫、染、营养、离子):(见员工薪资规定

  4、上岗制度:

  4.1没有经验和基础的新进人员,由各部门总监统一培训(不上牌)。

  4.2只会洗发不会染法的新进人员,前三天不上岗(下牌),由各部门总监统一培训。

  4.3有经验的(会洗发又会染发)新入人员,前三天大小牌都不上(只有底薪),天天由各部门总监统一培训一小时。

  4.4没有洗发和染发经验的人员(即没有任何经验的人员)如上岗后不合格,则不能上岗由各部门总监继续培训(下牌),工资底薪为300元。

  4.5只会洗发不会染法的新入人员如上岗后不合格,则不能上岗由各部门总监继续培训(下牌),工资底薪为700加洗护提成。

  4.6有经验的(会洗发又会染发)新进人员如上岗后不合格,则不准染发只能洗发(下大牌),工资为底薪700元加提成。

  5、本公司老员工(助理)按第1条执行,其中底薪为700元加提成加1500保底。

  6、助理人员不准预支下半月工资。

  7、新入人员在工作中不合格或自动辞职的保证金将不予返还。

  8、本公司员工工资发放日为每月15日。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篇12

  1.目的为加强企业管理,强化员工的纪律观念。

  2.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各部门的员工。

  3.考核方式及管理3.1各部门由考勤员专门负责考勤的原始记录及月汇总工作,每张考勤表上要注明部门、班组及有关详细说明材料。

  3.2考勤员要实事求是,做到每天考勤,填写正确、清楚,每月最后一天进行考勤,原始记录汇总及考勤汇总表填写后交部门经理审核签字,每月2日交总经办。

  3.3员工应按时上下班,工作时间开始后,十五分钟之内到班者为迟到,处以15元罚款,超过十五分钟以旷工半日论处。

  提前下班者为早退,处以十五元罚款,超过十五分钟以旷工半日论处。

  3.4若发现考勤员有弄虚作假行为,一次口头警告,二次开过失单,三次劝退。

  由于考勤员失职而造成的差错,一次口头警告,二次扣罚考勤员20元,达到三次者发过单。

  3.5员工因故请假,均应填写个人专用请假卡,按人事权限逐级审核,专用请假卡由考勤员保管,总经办定期检查。

  3.6未请假或假满未及时续假不到岗者以旷工论处。

  旷工均开具过失单,连续旷工三天作为自动离职处理。

  4.加班加点考勤管理

  4.1加班加点的条件

  4.1.1必须利用休息时间或节假日进行设备维修或公用设施等临时发生故障,必须进行抢修的;

  4.1.2为完成下达的紧急任务而在规定时间内无法完成的;

  4.1.3因工作需要在节假日内不能间断工作的;

  4.1.4其它特殊情况下,必须要求加班加点的;

  4.1.5管理人员因工作需要延长工作时间;

  属工作范围的事因没能完成需要加班;

  均不作加班。

  4.2加班加点的审批

  4.2.1加班报批的原则

  4.2.1.1加班需完成的工作量必须与加班工时相符;

  4.2.1.2严格遵守加班审批程序;

  4.2.2加班审批程序

  4.2.2.1零星加班:指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以外需进行加班。

  领班填写加班申请单──部门经理签署意见──总经理核准──部门考勤员作为考勤依据;4.2.2.2集体加班:为完成公司下达的任务,需以部门或班组为单位组织加班,由部门经理起草加班报告(写明计划完成工作量及人员安排)──总经理核准。

  4.2.3加班单的管理每月2日由考勤员将部门上月加班单汇总报送总经办。

  4.3 各种假期的报请及核准审批

  4.3.1 病假

  4.3.1.1员工病假需出具医务室医生的病假证明,突发性病况允许就近医疗,过后出具急诊证明。

  4.3.1.2患重大疾病需长期治疗者,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本公司工作年限,给予三到十二个月的医疗期。

  a)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在公司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b)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在本公司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

  c)医疗期满后按劳动合同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4.3.2事假4.3.2.1请假审批权限范围a)请事假在3天之内,由部门经理批准;

  b)请事假在3天以上,5天以内,由分管副总经理批准;

  c)因特殊情况请事假5天以上,报总经理批准;

  d)部门副经理以上请事假报总经理批准。

  4.3.2.2请事假一般不得超过5天,原则上全年不得超过十四天。

  4.3.3婚假4.3.3.1员工婚假先要写申请和递交有关证明,总经办审核后再由部门经理批准,方可休假;4.3.3.2符合 规定婚假为三天,符合晚婚晚育规定婚假为十五天;4.3.3.3婚假一次性休完,不能分开使用。

  4.3.3.4非合同员工不享受婚假。

  4.3.4妊娠4.3.4.1女员工妊娠,从四个月起作产前检查到生产约8-10次。

  凭医生出具的证明适当增加;4.3.4.2每次检查根据医院出具的产前检查证明可享受2-4小时公假。

  4.3.4.3非合同员工不享受妊娠假.

  4.3.5产假4.3.5.1符合计划生育规定,可享受产假90天。

  晚婚晚育者可享受产假120天。

  难产者增加产假15天。

  多胞胎多生一人增加产假15天;4.3.5.2符合晚婚晚育者,男方可享受护理假7天,请护理假时,男方凭女方单位工会出具的护理证明,经批准后,在婴儿满月前一次性休完;4.3.5.3对避孕失败人流的员工,根据市级以上医院的证明及有关规定享受产假。

  4.3.5.4非合同员工不享受产假或护产假。

  4.3.6丧假4.3.6.1员工直系亲属(含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配偶及子女)死亡享受三天丧假。

  员工请丧假,填请假卡,交总经办审核后,再由部门经理批准后方可休假。

  4.3.6.2非合同员工不享受丧假。

  4.3.7工伤假凡在工作时间内,因意外事故,造成伤残的员工,经劳动部门有关医院签字确认为工伤的,按签订的用工及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待遇。

  4.3.8法定假日按国家规定执行法定假内,因工作需要,符合加班条件的按《劳动法》规定发放加班工资。

  4.3.9出差员工因公出差,应先填写申请报告,由部门经理核准,报分管副总经理批准方可。

  4.3.10公司实行奖励年休假制度,对于年度表现优秀的员工和各岗位骨干奖励休假作为带薪工作时间。

  4.4 考勤查询:员工如遇对考勤有疑问,可到部门考勤员处查询。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篇1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规范员工劳动纪律管理,加强全体员工的纪律意识,进一步优化公司的管理体系,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基本定义

  (一)迟到:上班时间已到仍未到岗;

  (二)早退:未到下班时间而提前离岗;

  (三)脱岗:工作时间未经领导批准离开工作岗位;

  (四)旷工:无任何手续无故不上班;

  (五)加班:经领导核定除法定或者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以外,正常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双休日以及国家法定假期期间延长工作时间;

  (六)请假:经领导同意因病或因事休假。

  第二章考勤规定

  第四条作息时间

  (一)每月考勤周期按自然月计算,即每月1日至每月最后一日。

  (二)公司正常工作日为星期一至星期五,星期六日休息。上班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13:30—18:00。

  (三)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原则上按国家规定执行,特殊情况以公司具体通知为准。

  第五条打卡规定

  (一)所有员工上下班均需脸部识别打卡,工作日内每天需打卡二次:上午上班一次、下午下班一次。

  (二)在规定上下班时间内,上班延后、下班提前15分钟外打卡,视为迟到、早退。

  (三)迟到或早退超过15分钟—30分钟,书面警告一次;

  迟到或早退31—60分钟按半天事假处理,迟到早退60—90分钟,按一天事假处理,超过90分钟按旷工半天处理;

  (四)员工忘记打卡可填写《补卡申请单》,提交部门负责人审批后,交行政人事部归档,审批未通过或未提交《补卡申请单》按缺勤处理;

  (五)员工因工外出或出差需提前填写《出差申请单》,交部门负责人审批后,交行政人事部归档,逾期不办理的,一律按缺勤处理。

  (六)遇恶劣天气或其它不可抗拒原因迟到,属实的,经领导批准,可不按迟到处理。

  第三章考勤管理

  第六条全勤奖

  (一)为鼓励员工遵守公司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特设立全勤奖200元/人/月。

  (二)有以下情况之一,取消当月全勤奖:

  1、当月迟到或早退累计时间超过60分钟的;

  2、当月迟到或早退累计次数超过5次的;

  3、当月有旷工行为的;

  4、考勤作弊的。

  第七条加班

  (一)公司提倡员工应在国家法定工作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

  工作任务;

  (二)加班是指员工在国家法定工作时间内已保质保量完成

  工作任务后,在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为完成公司安排的额外工作任务而照常工作的情况;

  (三)加班必需事先填写《加班申请表》且得到上级直属主管

  领导以上的审批同意,未事先审批通过的加班视为无效加班

  (四)员工加班可以按1:1的比例调休或冲抵事假。

  (五)以下情形不计加班:

  1、员工月薪工资中的补贴已包括延时工作补贴,延时工作在4小时(不含)以下的,不计加班;

  2、无打卡记录支撑的加班时间,不计加班;

  3、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种培训、集体活动的时间,不计加班。

  第八条调休

  (一)调休需坚持先加班后调休原则,员工调休需提前填写《请假申请表》,由部门负责人级别以上审批;

  (二)调休最小单位按0、5天计算,上午半天与下午半天各计0、5天。

  (三)无加班批准记录而批准员工调休的,公司按旷工处罚批准人,旷工天数为批准员工调休天数。

  (四)员工自行调休的按旷工处理,自行调休超过1天以上,按严重违纪处理且立即解除劳动。

  第九条旷工

  (一)凡属于以下情况,均属于旷工;

  1、用不正单手段,骗取、涂改、伪造休假证明者;

  2、未请假或请假未批准不出勤上班者;

  3、不服从工作调动,经教育仍不到岗者;

  4、被公安部门扣留者;

  5、打架斗殴、违纪致伤休息者;

  6、各种请假期满,无特殊原因逾期未归者;

  (二)旷工时间的'最小计算单位为1小时,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旷工一律按旷工时间工资的3倍扣除工资。

  (三)月内累计旷工2天,年内累计旷工5天的,为严重违纪,给予辞退处理;

  连续旷工3天的,视为单方面与公司解除合同,作自动离职处理。

  (四)自动离职的人员暂时不结算薪资,给公司带来损失的,将从薪资中直接扣除,薪资不够扣除的,公司将保留依法追究其经济责任的权利。

  第四章各类假期规定

  第十条病假

  (一)因病不能上班而病休者,须请病假。病休1天以上的必须提供医院证明。

  (二)请病假最小单位为0、5天,病假期间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

  第十一条事假

  (一)因私事不能正常出勤,须请事假,由直属主管及上级领导批准后方能离岗;

  (二)请事假最小单位为1小时,事假期间不计发工资;

  (三)半天以上的事假,如有年休假余额,应优先选择请年休假;

  第十二条婚假

  (一)员工本人在公司工作期间结婚,可休婚假;

  (二)婚假天数

  1、员工早婚(女20周岁,男22周岁)可享受3天婚假;

  2、员工晚婚(女23周岁,男25周岁)可享受15天婚假;

  3、员工再婚仅享受3天婚假;

  (三)婚假在结婚注册之日起一年内一次性休完,婚假期间包含

  公休日;

  (四)员工本人在公司工作期间结婚,可休1天婚检假;

  (五)婚假、婚检假期间按正常工资发放;

  第十三条丧假

  (一)员工亲属(限于父母、配偶、子女、配偶父母)丧亡,可休丧假。

  (二)丧假一般为3天,另给适当路程假,但累计不超过6天,丧假

  在亲属丧亡一个月内一次性使用完;

  (三)丧假期间按正常工资发放;

  (四)丧假期间包含公休日。

  第十五条计划生育假

  (一)孕期产检假

  1、怀孕期间每月给予1天孕期产检假;

  2、孕期产检假按正常工资发放。

  (二)产假

  1、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2、难产,增加产假30天;

  3、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4、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

  5、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6、怀孕满7个月流产的,享受72天产假;

  7、产假期间按基本工资100%发放;

  (三)陪护假

  1、男员工在配偶产假期间可以享受15天陪护假;

  2、陪护假期间按正常工资发放;

  第十六条年休假

  (一)根据员工在公司连续服务年限来配给相应年休假天数,公司每

  年1有1日配给当年休假天数。

  1、员工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年休假为5天;

  2、员工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年休假为10天;

  3、员工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年休假为15天;

  4、员工不满1年,报到日期为7月1日之前,下一年年休假

  为5天,报到日期为7月1日之后,下一年年休假为3天;

  (二)员工有下列情形的,不再享有当年年休假;

  1、员工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上年度累计请病假超2个月的;

  2、员工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上年度累计请病假超3个月的;

  3、员工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上年度累计请病假超4个月的

  (三)年休假最小单位0、5天,年休假按正常工资计发;

  (四)年休假按原则要求在配给年度休完,如因工作原因不能在配给年度休完,可累计跨年度补休,仍未休完的,不再累计;

  第十七条工伤按

  按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

  第十八条法定节假日

  1、春节3天

  2、清明节1天

  3、元旦1天

  4、国庆节3天

  5、劳动节1天

  6、端午节1天

  7、中秋节1天

  第五章请假制度

  第十九条请假制度

  (一)员工请假、调休需提交纸质的请假申请单;

  (二)员工请假、调休,如困不可预见因素未能及时提交纸质请假申请单,应采取电话请假,通知部门负责人说明情况,且上班第一天补齐请假手续,否则按缺勤处理;

  第二十条请假审批权限

  (一)员工请假1天(含)以内,部门负责人核准;

  (二)员工请假1天以上3天(含)以内,部门负责人审核,总经理复核准;

  (三)员工请假3天以上,部门负责人初审、总经理复核、董事长核准;

  第六章弹性上班时间

  第二十一条如因工作需要,周一至周四晚上加班超过20:30,则第二天上班可以推迟9:30

  第二十二条弹性上班时间必须有前一天晚上20:30打卡记录,否则不满足弹性上班时间要求,按迟到处理。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自签发之日起生效,之前发布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二十四条本制度的废止与修改权在公司,解释权在行政人事部。

  附件一:补卡申请单

  附件二:出差申请单

  附件三:请假申请单

  附件四:加班申请单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篇14

  一、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考勤管理,严肃工作纪律,有效提升员工的敬业精神,并使员工的工资核算做到有法可依,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员工。

  三、管理规定

  1、工作制度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

  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员工,在保证完成甲方工作任务情况下,经公司同意,可自行安排工作和休息时间。

  2、打卡制度

  2.1公司实行上、下班指纹考勤机录入打卡制度。全体员工都必须自觉遵守工作时间,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员工不必打卡。

  2.2打卡次数:一日两次,即早上上班打卡一次,下午下班打卡一次。

  2.3打卡时间:打卡时间为上班到岗时间和下班离岗时间;

  2.4因公外出不能打卡:因公外出不能打卡应填写《外勤登记表》,注明外出日期、事由、外勤起止时间。因公外出需事先申请,如因特殊情况不能事先申请,应在事毕到岗当日完成申请、审批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因停电、卡钟(工卡)故障未打卡的员工,上班前、下班后要及时到部门考勤员处填写《未打卡补签申请表》,由直接主管签字证明当日的出勤状况,报部门经理、人力资源部批准后,月底由部门考勤员据此上报考勤。上述情况考勤由各部门或分公司和项目文员协助人力资源部进行管理。

  3、手工考勤制度

  3.1手工考勤制申请:由于工作性质,员工无法正常打卡(如外围人员、出差),可由各部门提出人员名单,经主管副总批准后,报人力资源部审批备案。

  3.2.参与手工考勤的员工,需由其主管部门的部门考勤员(文员)或部门指定人员进行考勤管理,并于每月26日前向人力资源部递交考勤报表。

  3.3.参与手工考勤的员工如有请假情况发生,应遵守相关请、休假制度,如实填报相关表单。

  3.4外派员工在外派工作期间的考勤,需在外派公司打卡记录;如遇中途出差,持出差证明,出差期间的考勤在出差地所在公司打卡记录;

  4、加班管理

  4.1定义

  加班是指员工在节假日或公司规定的休息日仍照常工作的情况。

  加点是指员工在正常班次内已保质保量完成额定工作之后,为完成领导安排的额外工作或超前性工作而延长工作时间的情况。

  本规定中所指的“加班”,包括以上加班、加点两种情况。员工在完成计划工作目标过程中,因个人原因而产生的加班加点不作为加班,因增加非计划内工作且必须在限定时间内完成时,可申请加班,加班的最终审批权为公司总经理,否则为无效加班。

  4.2加班申报及补偿规定

  4.3.公司提倡员工提高工作效率,不允许因低效及能力原因完不成本岗位工作。

  a.现场管理人员和劳务人员的加班应严格控制,各部门应按月工时标准,合理安排工作班次。部门经理要严格审批员工排班表,保证员工有效工时达到要求。凡是达到月工时标准的,应扣减员工本人的存休或工资;对超出月工时标准的,应说明理由,报主管副总和人力资源部审批。

  b.因员工月薪工资中的补贴已包括延时工作补贴,所以延时工作在4小时(不含)以下的,不再另计加班工资。因工作需要,一般员工延时工作4小时至8小时可申报加班半天,超过8小时可申报加班1天。对主管(含)以上管理人员,一般情况下延时工作不计加班,因特殊情况经总经理以上领导批准的延时工作,可按以上标准计加班。

  4.4员工加班应提前申请,事先填写《加班申请表》,因无法确定加班工时的,应在本次加班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补填《加班申请表》。《加班申请表》经部门经理同意,主管副总经理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后有效。《加班申请表》必须事前当月内上报有效,如遇特殊情况,也必须在一周内上报至总经理批准。如未履行上述程序,视为乙方自愿加班。

  4.5员工加班,也应按规定打卡,没有打卡记录的加班,公司不予承认;有打卡记录但无公司总经理批准的加班,公司不予承认加班。

  4.6原则上,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种培训、集体活动不计加班。

  4.7加班工资的补偿:员工在排班休息日的加班,可以以倒休形式安排补休。原则上,员工加班以倒休形式补休的,公司将根据工作需要统一安排在春节前后补休。加班可按1:1的比例冲抵病、事假。

  5、加班的申请、审批、确认流程

  5.1《加班申请表》在各部门文员处领取,加班统计周期为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

  5.2员工加班也要按规定打卡,没有打卡记录的加班,公司不予承认。各部门的考勤员(文员)负责《加班申请表》的保管及加班申报。员工加班应提前申请,事先填写《加班申请表》加班前到部门考勤员(文员)处领取《加班申请表》,《加班申请表》经项目管理中心或部门经理同意,主管副总审核,总经理签字批准后有效。填写并履行完审批手续后交由部门考勤员(文员)保管。

  5.3部门考勤员(文员)负责检查、复核确认考勤记录的真实有效性并在每月27日汇总交人力资源部,逾期未交的加班记录公司不予承认。

  5.4如项目管理中心或部门未设文员,以上职能由项目管理中心或部门经理指定的人员履行。

  6、倒休

  6.1员工倒休需提前申请,并以不影响项目管理中心或部门工作为前提下当月完成,跨月作废且以往年度的不再做继续累计。倒休需填写《倒休申请表》,由部门考勤员确认当月的加班实际天数签字后,交主管/经理、主管副总签批。

  6.2当月倒休最小单位按0.5天计算。

  6.3无加班批准记录而批准员工倒休的,公司按旷工处罚批准人,旷工天数为批准员工倒休天数。

  6.4员工自行倒休的按旷工处理,情节严重、造成损失的,按严重违纪处理,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并没有任何补偿。

  7、各类假期规定

  7.1病假

  7.1.2员工休病假需提供一级以上医院或社区医疗服务机构(市医保定点)开据的病假条或诊断证明;连续休病假三天以上的,须提供个人医保定点或三级医院开据的病假条或诊断证明,否则按事假处理。

  7.1.3员工休病假必须提前申请。如因情况紧急或突发而无法提前请假,应在休假当天上午8:00前通过电话向项目管理中心或部门经理请假,并在上班后第一天完成请假审批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7.1.3员工休病假期间的工资,当月病假累计3日内的,扣发日工资的50%,超过3日以上,在7日以内的,扣发日工资的70%。超过7(含)日以上的,从第7天开始,执行医疗期工资,医疗期工资=所以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的80%;按国家规定的医疗期满后,能从事原工作的,可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可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和职业病标准进行劳动鉴定,被鉴定为一级至十级,公司按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给予一个月的经济补偿,最多不超6个月,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7.2事假

  7.2.1因私事而不能正常出勤的,须请事假,完成审批程序后方可休假。未办理请假手续擅自离开岗位、或请假期满未来上班也未续假者,3天(含)以内按旷工处理,3天以上按自动离职处理。

  7.2.3休事假需按公司规定提前填写《请假申请单》,员工休事假三天以上的,需提前三天申请。

  7.2.4休事假每天扣除日工资的100%

  7.3有薪节假日

  7.3.1每周六、周日为法定公休日。

  7.3.2法定假日按国家规定执行。

  7.3.3临时调休:临时调休指因节假日关系,为方便员工休息或公司办公方便,由公司统一临时调换休息时间与工作时间。

  7.3.4临时休假:临时休假指因特别情况,由公司统一临时通知休息或提前结束工作时间。

  7.4婚假

  7.4.1符合法定结婚年龄并领取结婚证的员工(不含试用期员工及劳务工)可享受3天婚假,公司对于晚婚(指:男25周岁,女23周岁,初婚)可享受晚婚假15天;

  7.4.2婚假需在领取结婚证后6个月内使用,并须一次休完,期间含休息日、法定休假日,过期不予保留;

  7.4.3婚假需提前两周提出书面申请,出具结婚证,部门经理、主管副总、总经理批准后交人力资源部备案并一次性连续休完;

  7.4.4再婚者不享受晚婚假。

  7.4.5婚假为有薪假别,休假期间工资全额发放。

  7.5丧假

  7.5.1凡与公司签定了正式合同的员工,其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岳父母或公婆)丧亡,可休丧假3天。

  7.5.2员工请丧假要求提供相关证明,应在亲属丧亡一个月内使用,申请丧假最迟应于休假当天提出申请。

  7.5.3丧假为有薪假别,休假期间工资全额发放。

  7.6产假与哺乳假

  7.6.1凡与公司签订了正式合同的已婚女员工可享受,其余按病假处理。

  7.6.2女员工正常生育的产假为90天;其中包括产前休假15天;妊娠不满12周(含)流产的产假为15天;12周以上16周(含)以内的流产的产假为30天;16周以上28周(含)以内流产的产假为42天;怀孕28周以上终止妊娠的享受正常生育产假90天。

  7.6.3女职工难产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晚育的增加奖励假30天。生育同时符合上述二项或三项增加产假条件的,增加的'产假累加计算。

  7.6.4男员工可享受晚育奖励假。

  7.6.5产假期间的工资按基本工资发放,产假期满,需增加假期的按事假办法执行。

  7.6.6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员工(从休产假日起计算),每天给予1小时哺乳时间(含路途时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天哺乳时间增加1小时。

  7.6.7男员工凭医院证明可在配偶生产时享有连续2天陪产假。

  7.6.8产假期间发放基本工资;产前检查、哺乳假期间工资全额发放。

  7.6.9产假、陪产假均须将休假起止日期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7.7计划生育假

  7.7.1计划生育假,人工流产或节育手术的员工,根据相关计生规定,提供证明文件,给予3至15天假期。

  放置宫内节育器3天,节育手术5天(男)、15天(女)

  7.7.2已接受节育手术的员工,接受计划生育部门的节育检查,经计划生育部门证明,可休假1天。

  7.7.3计划生育假,应填写《请假申请单》,附医院有关手术证明,由人力资源部审核,按规定批准。休假期间发放基本工资。

  7.8工伤假

  员工因工(公)造成病、伤、残等,必须填写《工伤报告表》。经人力资源部审核总经理批准后,休假按工伤假处理;工伤假期间待遇参照国家及地方有关政策执行。

  7.9公司年假

  公司为保障员工的休息权,特在法定年假的基础上,增设公司年假。年假为公司给予员工的福利。

  7.9.1员工累计工作(从入职公司之日起计算)已满1年不满5年者为每满1年年休假1天(满2年为2天……),5年及5年以上年休假为5天

  7.9.2年休假当年内有效,对员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不以其他方式补偿。

  7.9.3凡年休假者须提前提出书面申请,说明休假时间和工作交接情况,经部门经理、人力资源部审核后报主管副总经理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部门经理以上人员由主管副总经理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

  7.9.4病事假累计超过一个月或工伤假超过半年的员工,当年不再享受年休假;旷工1天或受各类警告以上处分的员工,取消当年的休假;受各类察看处分的员工,察看期间不享受年休假;对个别表现不好或完不成工作任务的员工,各部门领导有权取消其年休假待遇,并报人力资源部

  8、请假制度

  8.1员工请假,均应提前提交《请假申请单》。

  8.2员工休假必须提前申请。如因紧急情况或突发急病而无法提前请假时,应在休假当天上午8:00通过电话向部门经理请假,并在上班后第一天完成请假审批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8.3请假必须由本人亲自办理有关手续,电话请假或委托他人代理手续的视为无效,将按旷工或自动离职处理。

  8.4请假的核决权限

  天数

  人员1天(含)以下3天以内4天(含)以上

  一般员工(固定工)部门主管/经理主管副总经理总经理

  部门主管(含)以上主管副总经理总经理

  劳务工部门主管/经理主管副总经理

  注:如因主管/经理外出,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审批签字,可在得到主管本人电话许可后,交由部门考勤员(文员)代为处理,事后补齐书面审批签字。

  8.5对病假、产假、计划生育假、婚假、丧假等需提供相应有效证明的假别,请假时不能提供有效证明的,可先请事假,但必须在事后2天内补齐有效证明后再作相应处理。

  8.6《请假申请单》需副总经理以上领导审批的,由本部门考勤员(文员)呈递办理《请假申请单》经审批后,由部门考勤员(文员)保存并通知本人。当月27日前连同考勤表一起交人力资源部备案。

  8.7员工请假、外出期满应在3日内销假。因未及时销假而造成员工本人的考勤记录异常,人力资源部有权不作任何修改。

  8.8各类假期(除带薪休假、国家法定节假日调休外)在休假期间所跨的公休日均作相应假别的休假处理。

  9、缺勤规定

  9.1在规定上下班时间内,上班延后/下班提前打卡者,视为迟到/早退。迟到或早退10分钟以内扣款50元,10分钟以上扣款100元,30分钟以上按0.5天事假计.

  9.2旷工扣款规定:

  9.3未完成请假手续或休假期满未续假而擅自不上班者、伪造出勤记录者,一经查明对责任人予以旷工处理。

  9.4每旷工一天按个人日工资额三倍扣款。

  9.5凡旷工连续两天或全年累计三天者,一概予以违纪辞退,将被解除劳动合同并没有任何经济补偿。

  9.6其他

  各级主管对所属员工的考勤,应严格执行各项规定,若有不照规定或其他隐瞒事项,一经查明,应连带处分。

  10、附则

  本制度的解释、修改、废止权归人力资源部。

  本制度自董事长或总经理签发之日起生效。

  11 相关表样

  11.1《请假申请表》

  11.2《加班申请表》

  11.3《外勤登记表》

  11.4《倒休申请表》

  11.5《未打卡补签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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