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管理制度

时间:2024-10-16 16:57:38 制度 我要投稿

实验室管理制度[常用15篇]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制度,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也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或一定的规格。你所接触过的制度都是什么样子的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实验室管理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实验室管理制度[常用15篇]

实验室管理制度1

  1、除实验工作人员和经领导批准的人员外,他人不得进入。

  2、实验室内一切供水、供电线路管道的固定装置均由水、电工装修,任何人不得擅自拆卸移动。

  3、要求控温、控湿的`实验室内,应注意观察情况,发现不合要求,应立即采取措施。

  4、严禁不了解仪器性能、使用方法者接触精密仪器。

  5、实验室内严禁吸烟,对室内有易燃品、易爆品、腐蚀性物品等的实验室更应加强管理,严格按实验规程操作。

  6、实验人员应该注意安全,在工作期间不能擅离岗位。

  7、实验工作中仪器设备发生故障立即采取措施停止使用,填写使用记录,待故障排除后再使用。

  8、实验完毕后和下班离室时应切断电源(必需通电的除外),水源、气源、清理实验场所,并关熄照明电、电风扇等,关好门窗。

  9、样品保管人、资料保管人应妥善保管样品和资料,谨防虫蛀、霉变和遗失。

  10、工作人员对发给的实验钥匙要妥善保管,不得遗失,不得转借,更不得私自配制。

  11、工作人员应养成良好的工作习惯,及时处理实验过程中使用过的器皿、废液、废物等。

  12、实验室卫生采取包干制,责任和范围明确到人,定期清扫。

实验室管理制度2

  一、分子生物实验室主要进行与分子生物学密切相关的实验,其它实验应在预防医学实验教学中心的相关实验室进行。

  二、实验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仪器设备运行记录制度,记录仪器运行状况、使用时间及使用人员等。发现仪器有故障,须立即向管理教师报告,严禁擅自处理、拆卸、调整仪器主要部件,凡自行拆卸者一经发现将给予严重处罚。仪器用后切断电源,各种按钮回到原位,并做好清洁工作。

  三、实验区域按实验内容相对固定,严禁随意更换实验区域。实验室公用物品用完之后按原样放回,不得擅自借出或带出到其它实验室。不得私自配制实验室各房门、抽屉、柜子钥匙,不得私自在实验室内安装其它设备。

  四、实验人员在整个实验过程中必须穿着实验服,无特殊原因不允许穿着凉鞋,短裤或短裙。

  五、如无特殊实验要求,除接触有毒、有害的试剂、样品以外,勿佩带实验手套,以防交叉污染。禁止用接触过有毒有害试剂或样品的手套触摸实验室内公共区域的一切物品。

  六、分子生物学实验中使用的.试剂有些对人体有较大危害的,应特别注意实验人员自身安全和避免污染环境。所有物品再利用或丢弃前均须确保其对人体和环境的无毒害性。

  七、实验后请自觉整理好实验物品,清洁台面,随时保持实验区域的整洁卫生,离开实验室前,必须洗手,并脱下实验服。离室前检查电源、水源是否关好,严防差错事故。

  八、实验室内严禁吸烟,进食,听音乐等可能对实验研究及仪器性能造成影响或与实验无关的一切活动。

  九、所有实验人员须遵守实验室卫生值日的安排,定期值日,保证实验室卫生,发现任何安全隐患请及时联系管理教师。

  十、实验室、仪器及药品的其他使用规定请参照相关规定。

实验室管理制度3

  —、实验室工作档案

  包括实验室行政管理档案、实验教学档案和教学研究档案、仪器设备档案三大类,为保证实验教学和科研的,正常开展,应做好档案的管理工作。

  二、实验室行政管理档案的归档

  1、实验室每学期所制定的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实验室建设项日、人员安排等基本情况,除整理上报外应及时复制留底。

  2、实验室专职人员的岗位日志、实验室会议记录、实验室安全检查记录、实验室卫生检查记录等工作记录每学期收集整理—次,作为实验室工作档案保存。

  3、实验室工作人员的考核、评比材料在考核结束后应及时存档。

  三、实验教学和教学研究档案的归档:

  1、实验室应备齐开设实验课所需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实验教材、授课计划表和根据学校统一安排的实验教学课表。实验室根据学校课表安排各分室的实验教学,每学期结束后,将课表整理存档。

  2、实验时,实验指导教师应认真填写实验开出记录。对要记录实验数据的实验,应让学生在原始数据记录纸上记录原始数据,实验结束后,交给指导教师,作为批改实验报告的依据。学期结束时,实验指导教师负责将实验开出记录和原始实验数据交实验室存档。

  3、实验指导教师可根据需要索取某门实验课的实验资料卡,实验结束后应对实验资料卡进行充实,并交实验室以充实教学档案。

  4、实验教学的项目管理采用北京化工大学实验室综合管理软件进行,根据学校管理部门的要求统一实验项目,实验室对上报材料复制留档。

  5、教师利用实验室进行的.教学研究工作结项后,应向实验室提交有关资料,作为实验教研工作档案内容。所提供的资料应真实、全面,反映该项目的先进性。对应用性成果,实验室将协助进行推广。

  四、实验室仪器设备档案的归档:

  1、实验室仪器设备档案包括原始档案和使用档案,原始档案如装箱单、仪器说明书等,大型仪器还包括设备购置论证报告、订货合同、验收记录等;使用档案如没备卡片、仪器使用记录等。

  2、仪器设备的原始档案由实验室统—保存,仪器使用人如要查阅仪器的原始档案,可以向实验临时借用,但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个月。借用仪器设备原始档案时应对所借资料妥善保管,不得损坏、丢失、涂改或转借他人,以保证其有效性。

  3、仪器设备的卡片由学校统—印制,由实验室统一保管。借用和归还仪器设备时,利用设备卡片对仪器情况进行核对。

  4、仪器设备使用记录由仪器使用人保管,使用仪器设备应认真填写使用记录。对仪器设备的维修、保养、计量标定也应作相应的记录。

实验室管理制度4

  一、执行学校有关实验室的工作计划,负责实验室的建设与管理工作。

  二、按照教材规定的实验(演示和分组)做好准备工作,积极配合有关教师保证实验教学的顺利进行,有效地提高实验效果。并积极创造条件,组织学生课外科技活动。

  三、不断总结经验,开展实验教学研究和教学仪器研制,改进管理方法,提高实验室工作水平。

  四、掌握实验仪器设备,熟悉器材药品的性能,负责做好仪器设备的验收,保管、使用、维修、更新工作和器材、药品的'使用、回收和处理工作。

  五、按《仪器室管理规则》做好仪器、设备、药品、标本、模型、挂图、教具等物资管理工作。保持实验室整齐、清洁,并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习惯。

  六、实验室要有"实验室规则"和管理制度(包括借、领、赔制度)。

  七、建立"实验室日志",记录每次实验的名称、日期、班级、分组,授课老师等基本情况。

八、采取措施确保人身安全和健康,保护国家财产。

  物理实验室仪器借用、赔偿、报损制度

  1、实行实验室仪器设备的"损坏赔偿制度",不仅是为了挽救和收回仪器设备的使用价值,更重要的是教育学生爱护仪器设备,按实验要求去使用仪器设备,培养严谨的科学实验习惯。

  2、教师因正常实验教学自然损坏仪器,一律作报废处理,不必赔偿。如有贵重仪器损坏。除填写仪器报损单外,同时由当事人送主管部门审批。

  3、学生因没有完全按照实验操作规范而造成仪器使用损坏,属过失损坏,应按仪器原价的30%到100%赔偿。

  4、对于学生严重违反操作规程、嬉耍、故意破坏等造成的损失,要求学生按仪器额的150%到200%进行赔偿。

实验室管理制度5

  计算机实验室管理制度旨在确保实验室的高效运行,保护设备安全,保障用户权益,并促进学术研究和教学活动的顺利进行。本制度涵盖了实验室的日常管理、设备维护、用户使用规范、安全措施、责任划分以及违规处理等多个方面。

  内容概述:

  1、实验室开放时间与预约制度:规定实验室的开放时间,以及用户如何预约使用实验室资源。

  2、设备管理:涵盖设备的登记、使用、保养、报修和报废流程。

  3、用户行为规范:包括用户应遵守的.网络道德、知识产权保护、数据安全和隐私保护等规定。

  4、安全管理:设立防火、防盗、防电击等安全措施,以及应对突发事件的预案。

  5、故障报告与处理:规定用户发现设备故障时的报告流程和处理机制。

  6、培训与指导:为新用户提供的操作培训和指导。

  7、违规处理:明确违反实验室规定的处罚措施。

实验室管理制度6

  一、实验室安全工作必须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凡在实验室工作、学习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切实做好防火、防盗、防爆、防水、防意外伤害等预防工作,确保人身及财产安全。

  二、除正常实验教学和科学研究以外,未经学校实验管理员许可,任何实验室不得挪作它用。

  三、实验室安全卫生管理要责任到人,铭牌标示。

  四、实验室仪器设备和器材的存放要规范、整洁、有序,符合安全规范要求;实验室严禁存放私人生活用品。

  五、学校对新上岗的实验室工作人员和入学新生要进行安全教育,使其了解实验室消防安全环境和注意事项。所有人员都要具备消防安全常识,并能正确使用灭火器。

  六、禁止在实验室内吸烟、进食、留宿;不得在实验室接待与实验教学或科研等事项无关的人员。

  七、实验室工作人员要经常检查、维护电器设备和电源线路,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禁止擅自扳动电闸、乱接滥扯电源线路、超负荷用电;使用电烘箱、电烤箱、马弗炉、电炉、电烙铁等电热器具时,要有专人现场管理,用完立即切断电源;严禁非正常工作用电。

  八、严格遵守公共网络信息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严禁利用网络实验室制造、传播有害或不良信息。不得随意拔、插网络线路及设施;不准私自拆卸、搬移任何设备。

  九、对易燃、易爆、有毒物品要妥善存放,专人保管;对剧毒物品要严格执行管理和领用制度。

  十、学生实验结束后要做好设备、器材、工具等的复原及实验场所的清洁整理,使之保持正常状态。工作人员要检查切断电源、水源和气源等,关窗锁门后方可离开实验室。

  十一、学校(或实验教学中心)对各实验室的'房门钥匙实行统一管理,每个实验室必须有一把钥匙交由学校集中保管,以备急用。各处室责任人或负责人要妥善保管实验室钥匙,不得私自配制或转借他人;若有遗失或损坏要及时报告,并采取补救措施。

  十二、寒、暑假前必须对实验室安全卫生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假期停用的实验室要加贴封条。

  十三、实验室管理员要对所制定的具体制度和措施,严格执行。

实验室管理制度7

  为了充分发挥实验室在高素质创新人才培养过程中的作用,有效利用和挖掘实验室资源,促进实验教学改革,逐步形成高素质创新人才培养的新机制,规范有序地做好实验室的开放工作,制定本办法。

  一、实验室开放的含义

  实验室开放是指学校正式建制的各级各类教学实验室,在完成计划内实验教学、科研任务的前提下,利用现有的师资、仪器设备、实施条件的资源,面向全日制在校生开放、为学生提供实践学习条件,充分调动和激发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使学生有独立思考、自由发挥、自主学习的时间和空间,做到因材施教,培养高素质人才。

  二、实验室向学生开放的原则和意义

  (一)实验室是高等学校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学生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的重要基地;实验室对学生开放、为学生提供实践学习条件是教育教学改革的重要内容。

  (二)全校教学管理各环节应重视实验室向学生开放工作,把实验室开放工作纳入教育教学改革的重要内容。学校统一组织实验室开放工作;各院(系)应充分利用现有实验室条件或创造必要的条件,统筹规划实验室开放工作,鼓励实验室采取多种形式对学生开放。

  (三)实验室向学生开放工作应坚持面向全体、因材施教、形式多样、讲究实效的原则,重点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动手实践能力。

  (四)坚持资源利用最大化的原则。实验室应充分挖掘现有师资、仪器设备、环境条件等资源,努力完善实验技术条件和工作环境,逐步加大实验室开放程度和开放范围。学校各有关部门应制订相应的政策,支持和鼓励实验室利用一切可以开放的时间和资源向学生开放。

  (五)实验室必须在保质保量完成教学计划安排的实验教学任务的前提下进行开放。

  三、实验室向学生开放的形式与内容

  (一)实验室向学生开放的具体形式分为学生参与科研型、学生科技活动型、自选实验课题型、计算机应有技术提高型、人文素质与能力培养型等,采用以学生为主体、教师加以启发指导的实验教学模式。

  1、学生参与科研型开放实验:实验室定期发布科研项目中的开放研究题目,吸收部分优秀学生早期进入实验室参与教师的科学研究活动。以学生参加科研活动的成果(实物、论文及总结报告等)和指导教师的考核评价作为成绩和学分的评定依据。

  2、学生科技活动型开放实验:学生自行拟定科技活动课题,经学生处批准并获得大学生创新基金支持后,结合实验室的条件,到相应实验室开展实验活动。实验室提供相应的实验条件。以学生科技活动的成果(实物、论文及总结报告等)和指导教师评价作为成绩和学分的评定依据。

  3、自选实验课题型开放实验:实验室定期发布实验教学计划以外的综合型、设计型自选实验课题,鼓励学生进行创新设计实验。学生在实验中必须独立完成课题的方案设计、实验装置安装与调试,完成实验并撰写实验报告。以实验成果(包括实物、论文或实验报告等)和指导教师评价作为学生成绩和学分的评定依据。

  4、计算机应用技术提高型开放实验:针对非计算机和教育技术学专业学生,利用计算机进行软件开发、可见制作、网页设计、网站建设等,提高计算机实际应用能力的实验活动。

  5、人文素质与能力培养型开放实验:结合学生社团或兴趣爱好者协会的活动内容,学生在校内各人文素质教育基地自主进行的素质与能力培养过程,如摄影基地、陶艺工作室、琴房等;其训练结果经两名指导教师确认并评定成绩后,可计算奖励学分。

  (二)实验室开放应符合以下条件:

  1、时间的业余性:实验室开放对学生应是业余的、课外的。

  2、内容的提高性:开放实验内容必须是教学计划内必做实验的延续或提高,包括综合性、计划性、障碍性实验和软件开发、课件制作、网站建设等。

  (三)参加自选实验课题型开放的实验项目学生数量的限制。

  1、每位学生每学期只能申报参加一个实验项目的实验。

  2、有未完成实验项目的学生不得申报。

  3、为鼓励协作精神,要求学生必须以3人以上的团队形式进行申报,并填写申请表,每个人必须有具体分工。

  (四)根据院(系)的.专业性质,学校每学期资助各院(系)开放实验项目2—6项。

  四、实验室开放的组织实施

  (一)实验室向学生开放工作在主管校领导的统一领导下,由实验室设备处、教务处和学生工作处协调组织,由实验与设备管理处负责具体实施。各院(系)分管教学与实验室工作负责人直接领导本院(系)的实验室开放工作,应充分利用本单位的仪器设备及实验条件,切实组织好实验室开放工作,提高实验室的利用率。

  (二)学校设立实验室开放专项基金

  1、学校设立实验室开放专项基金主要为了扶持开放实验室的运转,用于补贴学生参加开放实验所需材料消耗费和指导教师实验津贴等。

  2、实验室开放专项基金的申请:凡学校正式建制的实验室均可申请实验室开放专项基金;学校按照实验室实际开放实验的工作量和成果进行核定审批。

  3、实验室开放专项基金所支持的范围包括:自选实验课题型开放实验的材料消耗补贴与指导教师津贴、人文素质与能力培养型开放实验的材料消耗补贴与指导教师津贴等。

  4、实验室开放专项基金所支持的实验消耗材料,按实验消耗定额核定(原则上每个项目每生不超过200元)。

  (三)每学期结束前两周由各院(系)实验室向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提出新学期开放实验室及实验项目申请,填写《开放实验室及实验项目申报表》、《学生进入开放实验室申请表》各一式二份,由实验与设备管理处和教务处组织审定实验室及实验项目。各院(系)于新学期初公布开放实验项目,开学后第五周开始,组织本学期开放实验室及实验项目的实施。

  (四)每学期结束前一周,各院(系)将本学期内开放实验室及实验项目情况写出书面总结,报实验与设备管理处实验室管理科备案,并由实验与设备管理处和教务处组织对各实验室本学期内开放实验室及实验项目情况及学生的成绩进行考查核定,奖励学分、核发补贴。

  (五)为推动实验室开展开放实验工作,鼓励逐步实行实验室全面开放的组织形式。有条件实施全面开放的实验室,可试行早八点至晚十点的全天开放',值班运行的管理模式。不同类型实验室根据各自的不同特点,确定开放时间,可以采用'定时开放''预约开放''阶段开放'等形式。各级重点实验室应带头开展形式多样的开放实验,积极推进实验室的全面开放。

  (六)实验室应建立健全有关本实验室开放管理的规章制度和实施细则。特别要有安全保障措施及安全管理人员,保证实验室开放期间人员和设备的安全。各院、系应加强对实验室开放的管理和监督力度。

  (七)实验与设备管理处将定期对实验室开放的情况进行检查与考核

  ,组织交流实验室开放工作经验,确保实验室开放质量,结果将作为学校今后对实验室考核和审批实验室建设项目的重要依据之一。凡是被举报并核定或经检查存在问题的开放实验室,视情节将在全校通报并下达限期整改通知。

  五、鼓励与奖励办法

  (一)开放实验室纳入学生实践教学环节,鼓励学生利用课余时间积极参加实验室开放活动。学生参加开放实验的成绩经考核后按奖励学分计入总学分,该学分可替代等量学分的综合素质提高课,参照《关于学生奖励学分评定的有关规定》最多奖励2学分。

  (二)为支持和鼓励实验技术人员和教师开展开放实验工作,学校和各院(系)结合实际情况根据开放实验的工作量及效果,对实验技术人员和教师给予相应的工作量补贴。鼓励和支持实验技术人员和教师开展开放实验工作。参照实践教学指导教师工作量与酬金计算办法,按标准工作量,标准酬金80元/生、期。指导教师凡由此任务已享受开放实验津贴的。不再享受超工作量酬金,反之亦然。

  (三)开放实验所产生的创新性成果,可以申报各种评奖和参加比赛。学生通过参赛获得国家级奖项的有关开放实验项目,指导教师可被认定为校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或校优秀实验教学、实验技术成果一等奖;获得省部级奖项的,指导教师可被认定为校优秀教学成果二等奖或校优秀实验教学、实验技术成果二等奖;以后在申报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是优先考虑。

  六、本办法适用于在建制的各级各类教学实验室面向各类全日制在校学生的开放工作。

  七、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实验室管理制度8

  港条初中化学实验室管理规章制度汇编

  一、实验室、仪器室必须有专人管理。未经许可,外人不得擅自动用仪器、设备。

  二、按配备标准和要求,及时申购仪器、设备及材料,保证实验正常进行。

  三、仪器、设备、材料入库,药品单据及时记帐,编号后分类存放,及时核销试验材料,做到帐物相符。

  四、实行计算机管理,每年年底调整一次,做到和财产册相符。

  五、经批准出借的仪器、设备按出借制度执行。

  六、按批准报废报损的仪器、设备,按报废报损制度执行。

  七、根据各类仪器、设备的特性,做好维修保养工作,保持常用仪器完好无损。

  八、按实验联系单要求,及时做好实验准备工作,实验完毕,做好实验记录和档案资料工作。

  九、保持实验室、仪器室整洁有序,不准存放其他无关物品。

  十、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定期检查漏电保护器、灭火器等安全设备,下班前关闭水、电、煤总开关和门窗。

  港条初中实验教学的组织与实施管理制度

  (1)教师要按照实验要求填写《实验通知单》,在规定的时间交实验室并检查所用仪器和器材的准备情况,试作实验,做到“胸中有数”。

  (2)教师要指导学生做好课前预习,明确实验目的,掌握实验原理,并划分实验小组,强调实验纪律,重视安全操作教育。

  (3)实验室按照《实验通知单》积极准备实验,使需要的仪器处于完好状态,备足仪器和易耗材料,检查电源、水源及其它设施。

  (4)任课教师和实验教师应巡回检查、耐心指导学生进行实验,发现问题应及时给予启发引导,并及时进行解决。

  港条初中化学仪器室管理制度

  (1)仪器要分类存放,定室、定橱、定位。经常检查防盗、防火、防毒等安全设施。做好通风、防尘和保洁工作。

  (2)做好仪器明细账、清册和报表,定期核对,做到帐、册、物相符,人事调动要办好交接手续。

  (3)仪器外借、报损要及时办理登记和审批手续。外借仪器要按时收回,并做好交接验收。

  (4)教师演示实验、学生分组实验,应提前填写《实验通知单》以便准备。实验后记录实验情况,以便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实验完毕及时将仪器完好的归还仪器室。如有损坏或失少应及时登记、查找并报告,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5)仪器用后应进行保养归位,并根据仪器特点定期进行保养和维修工作。

  (6)每学年清点一次仪器,核对帐物。统计演示实验、学生分组实验等教学活动的开出情况。

  港条初中化学实验室仪器出借制度

  (1)非教学用途的仪器借用,个人因私借用应严格限制。不允许个人占用教学用的仪器。

  (2)实验室原则上不外借,如有考试、竞赛辅导等特殊需要,须经教务处批准才可使用。借用者负责开关水电、门窗,打扫卫生等工作。

  (3)实验室所有仪器设备,原则上不外借。如课外兴趣小组活动,研究性学习等确有需要,须经教务处批准,并及时归还。

  (4)实验室、仪器室、准备室的钥匙一律不准对外借用。

  (5)学期结束,应清理借条,收回借出的仪器。

  港条初中化学实验室开放制度

  为便于开展实验教学,全面完成课程标准规定的教学任务,培养学生实验能力,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全面提高教学质量,使实验室发挥其应有的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

  (1)实验室工作必须为实验教学服务,要充分发挥仪器设备在实验教学中的积极作用。

  (2)实验室的.开放时间:每周研究性学习活动时间、兴趣小组活动时间及师生预约时间对师生开放。

  (3)学生进入实验室实验时,要严格遵守学生实验守则和实验室规则,听从老师的指挥。发生仪器故障,应及时报告实验教师,妥善处理,不得擅自处理。仪器设备丢失、损坏,按实验室的赔偿制度进行赔偿。

  (4)进入实验室活动时,要有专人(组长)负责,不得在室内搞与本活动无关的任何事。活动结束要整理和清洁仪器设备,经老师允许后才能离开实验室。

  港条初中化学实验室仪器赔偿报损制度

  (1)本校学生在实验过程中,因违反操作规程而致仪器、公物损失的,按实物的价格照价赔偿并予以批评。

  (2)在学生实验中,对于不遵守实验室规则,不听从教师指导,擅自动手损坏或有意动手损坏的,按损坏情况照价赔偿,并予以点名批评或通报。

  (3)在实验中,确因实验仪器质量较差或设备老化,在正确操作中,造成损坏的,可不予赔偿。

  (4)在分组实验中,因教师疏忽或其它原因致学生在实验操作过程中损坏的,酌情赔偿或免予赔偿。

  (5)在演示实验中,教师对仪器性能及使用方法缺乏了解,而造成损坏的,应由教师负责自检,总结经验教训,以利改进实验教学工作。

  (6)本校教师借用仪器造成损坏或遗失的,要照价赔偿。

  (7)仪器设备损坏应做好登记、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及时处理,并努力修复。

  (8)对于废旧、老化的仪器,经维修后不能使用的要进行报损。

  (9)报损仪器应填写“学校仪器减少凭证”做好销帐工作。

  (10)低值易损仪器由总务主任审批,其它仪器报损由学校领导审批。

  港条初中化学学生实验规则

  (1)学生在上实验课前须按教师要求进行预习。

  (2)进入实验室后保持安静,按排定座位就座,未得教师许可不得动用实验用品

  (3)认真听教师讲解实验目的、仪器性能、实验步骤、操作方法和注意事项。实验时严格按操作规范进行实验,注意安全,防止发生意外事故。如不按规定操作而损坏仪器,则应酌情赔偿。

  (4)实验时细心观察实验现象,认真记录,实事求是地完成实验报告。操作中如发现异常,应立即报告教师。

  (5)实验完毕,应整理仪器并清点实验用品,按要求排列整齐,做好仪器与环境的清洁工作,经同意后方可离开实验室。实验室物品不得携带出室外,丢失和损坏仪器应如实报告教师。

实验室管理制度9

  一、适用范围:

  1、实验室含品管办公室,感官实验室。理化实验室,无菌室,保温室等。

  2、实验室内工作台、工器具、测量仪器、仪表、数据文件、办公文具等使用、清洁、维护及人员出入均依本规定管理。

  二、职责:

  1、实验室负责人为品管经理,有关实验室之一切管理事务由品管经理负责。

  2、实验室设备、人员增设、缩减应由品管经理决定,送质量负责人备案。

  三、实验室管理内容:

  1、实验室仪器、工具、设备的管理:

  (1)实验室内仪器工具应加标示,并建立清单;

  (2)实验室内仪器工具非经品管经理同意,不得携出实验室;

  (3)实验室内仪器,应由品管经理指定经培训人员负责操1作及使用;

  (4)实验室内测定仪器说明书等文件应放置在专用文件夹内或仪器附近以备参考。

  2、实验室出入管理:

  (1)除经理级以上主管、品管部人员及生产部车间主任以上人员外,其他人员进入实验室应经检验人员同意或陪同;

  (2)除品管经理外,实验室内所有物品(含仪器设备及文件及数据)携出,应经品管经理同意,登记后携出。

  3、检验数据管理:

  (1)实验室检验数据及文件如需查阅,应经品管经理同意,如需外借应先登记,并经品管经理签字后带出,归还时应经核对,注销登记;

  (2)当天检验文件应放置于指定地点,便于随时查阅;

  (3)检验数据应依需要,以每月或每一产期、每年等分别整理后,妥为装订。依规定保存年限保管;。

  (4)非属品管部的检验相关资料,应依规定统一交品管部登录后保管、备查。

  四、品管部应参考仪器生产厂商提供的说明书及相关文件操作、校正、维修、必要时订定标准,放置于实验室内参照使用。

  1、目的:通过对实验人员、设施和环境、所用试剂和器皿、样品、检验标准和方法等的有效管理,保证实验结果的准确性。

  2、范围:适用于公司实验室的内部管理。

  3、职责:化验员负责本规定的实施,品管部监督其实施。

  4、要求

  4.1人员管理

  4.1.1实验室配有专职的化验员,负责产品的微生物和理化检验。并经过有关部门的培训或经公司具有资格人员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独立上岗化验。另外根据职责的不同,对其他检验人员进行了相应分工,品管部的检验员组成为。

  4.1.2化验员应经常参加检验部门组织的各项检验技术会议或培训,以不断提高化验水平;同时,通过杂志、互联网、科学刊物等积极收集化验标准和最新的化验方法,并为HACCP计划的建立、评审、确认提供科学信息。

  4.1.3品管部应对化验员的各项工作规范性进行监督,必要时参加实验间的比对试验。

  4.2设施和环境

  4.2.1公司化验室平面面积为170M,建有感官室、培养室、无菌室等等,具备化验项目所用的主要仪器设备,并定期送计量部门检定。化验设备和设施的配置满足目前化验的需要。

  4.2.2化验室环境每天进行清洁,保持良好的卫生,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实验室。

  4.3无菌室的管理

  4.3.1要求:无菌室要求密封,并配置紫处线灭菌设施。

  4.3.2灭菌:开启紫处线灭菌灯,保持1小时。

  4.3.3无菌有效保持时间:灭菌后的无菌室,48小时内使用,超出有效时间,应重新灭菌。

  4.3.4人员入无菌室要求:化验员进入无菌室时,必须穿戴专用工作衣帽,操作过程中遵循无菌操作;非微生物检验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入内。

  4.4化学试剂的管理

  4.4.1采购:化验员根据化验工作的实际需要,填写采购清单,明确采购试剂和培养基的名称、规格或含量等要求,经品管部负责人审核后,报副总经理批准并指定人员进行采购。

  4.4.2采购试剂抵达公司后,化验员应根据采购清单进行验收,保证采购试剂与采购计划的一致性和符合性,验收合格后方可用于检验。

  4.4.3使用:化验化验员根据检验标准的需要量使作相应的调剂,使用过程中应防止使其受到污染。

  4.4.4保管和检查:试剂应根据其特性存放于合适的环境中,防止其变质。化验员每季度初定期检查试剂的包装、外观、保质期等情况。培养基要求不能结块,化学试剂要求不能受污染。对于检查不合格的试剂,应及时清理并4报废,以防误用。

  4.4.5药品的保质期:对于有保质期说明的药品,一般在有效期内使用,无说明的一般按三年计算,受污染或变质时应弃之不用(用于定性检测的药品,如无特殊情况,则允许在超出保质期90天内使用),配制好的试剂应标明保质期,到期则弃之不用。

  4.5玻璃器皿的管理

  4.5.1采购:化验员根据化验工作的实际需要,填写采购清单,明确玻璃器皿的名称、规格等要求,经品管部负责人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并指定人员进行采购。采购器皿抵达公司后,由化验员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4.5.2量值玻璃器皿的检定:带有量值的并用于定量化验结果的玻璃器皿在用于化验之前,应对其进行鉴定,合格后方能使用,并按照周期定期检查。

  4.5.3玻璃器皿的清洗:每次化验后,化验员应及时清洗器皿,清洗后自然晾干,必要进行烘干或高温灭菌处理。

  4.5.4玻璃器皿的`灭菌处理:用于无菌实验或用于微生物取样的玻璃器皿在使用前必须进行无菌处理,处理方法可以选择如下方式:

  a、干热灭菌处理:采用高温烘箱,保持160,高温灭菌2小时;

  b、湿热灭菌处理:采用高压蒸汽锅,保持121,30分钟。

  4.6培养基的配制、灭菌和保存。

  4.6.1化验员根据检验项目的需要,并根据各种粉末培养基的使用说明进行固体或液体培养基的配制。

  4.6.2培养基配制后,根据使用说明选择相应的灭菌条件进行高压蒸汽锅灭菌。

  4.6.3灭菌后培养基的保存:培养基灭菌后,应保存于合适的环境中,防止其受到细菌的污染或感染。对于保存过和中发生污染的增养基须及时报废处理。

  4.7化学试剂的配制和标定

  4.7.1化学试剂的配制按照检验标准或使用说明书要求进行,配制过程中应定量准确,并应防止配制过程中的污染。配制的试剂溶液应妥善保管,选择合适的容量,并进行名称、浓度、日期、配制人等的标识。

  4.7.2对于需要标定的标准溶液按照规定的标定方法进行标定和复核,关进行记录。标定后的标准溶液应标明配日期、标定浓度、标定人等内容。

  4.8化验样品的管理

  4.8.1取样:化验员抽取微生物检验样品时,必须使用无菌设备或设施,取样过程中应遵循无菌取样的原则,防止取样过程造成样品污染。理化或感观样品数量的抽职符合检验标准的的规定,并随机取样,以保证样品的代表性。

  4.8.2样品抽取后应及时进行化验,对于不能立即化验6的样品应存放于低温冰箱或合适的环境中,防止样品特性的变化。

  4.8.3化验留样:化验的余留样品,化验员应进行标识,并妥善保存。待该批检验得出结果后方可弃去。

  4.9检验标准和方法:

  4.9.1本实验室目前已经开展的检验的细菌总数大肠杆菌等微生物项目和净固重、糖度、盐度、、PH值等理化现目。上述项目的检验方法均执行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品管部予以收集并及时更新,并建立《外来文件一览表》。

  4.9.2对于一些特殊的检验项目,如无合适的标准,品管部可参照相关标准制定企标,经公司批准后可作为检验依据,但检测误差要在允许的范围之内。

  4.9.3限于公司实验室设备能力所限,一些项目不能检验时,经批准可送外部具有资质的委托实验室检测。

  4.10检验记录和报告:化验员应对化验过程和结果进行详细记录,并根据化验原始记录出具化验报告。记录和报告应包括化验产品的描述、抽样目期、检验日期、检验项目和方法、检验结果、检验员等必须内容。

实验室管理制度10

  一、仪器设备必须做到帐、卡、物相符,有专人管理,并每月清查一次。

  二、贵重精密仪器设备要由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使用,未经培训或未掌握操作技术者及未经允许者不得使用。

  三、贵重仪器设备要建立技术档案、使用日记。使用后由使用人和管理人检查、签字。

  四、仪器设备必须保持完整配套,不得肢解,配件不可移作他用。

  五、仪器设备要做到防潮、防尘、防震、防腐蚀,精心爱护,小心使用,发现故障及时检修。若因违章或大意造成损失者,将按学校“仪器损坏丢失赔偿处理办法”酌情处理。

  六、每学年度对贵重精密仪器进行一次校检,对存在问题及时解决,长期保持其可用状态。

  七、为避免积压、提高利用率和利用价值,仪器设备可以重新调配。在有专人管理的原则下,某些仪器设备可以实行公用或借用办法。

  八、仪器设备报废必须按学校规定办理申请、鉴定、审批手续,不得自行处理。

  九、根据岗位责任制要求,实验室人员要不断掌握和提高有关仪器的.操作技术,以减少操作合指导失误所造成的损失。此外,通过培训等方法,还要掌握一般检修技术。

实验室管理制度11

  一、实验室由实验员负责管理。

  二、实验中凳应编号,学生上课要排队进入室内按编号就座,保持室内肃静、整洁,不准打闹、喧哗,不准在台上、墙上乱刻乱画。

  三、上实验课前,教师必须预习实验内容,明确目的'要求,熟悉方法步骤,掌握基本原理。

  四、学生认真听教师讲解实验目的、步骤、仪器性能、操作方法和注意事项。

  五、学生要自己动手,亲自操作,仔细观察实验现象,认真记录,实事求是填写报告,不允许抄袭别人的实验结果。

  六、实验时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注意安全,防止意外事故发生,如发现迹象应立刻报告教师处理。

  七、仪器、药品和试剂不得滥用和损坏,因违章操作损坏仪器、设备,照价赔偿。

  八、室内物品一律不得私自带出室外,违者批评教育。不听劝告者,公开点名批评或罚款。

  九、实验完毕,必须清点仪器,在原处摆放整齐,做好清洁工作,有秩序离室。教室要关好窗,锁好门,失职造成损失,扣学期贡献奖或按损失程度,追究事故责任。

实验室管理制度12

  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实验室安全监督管理,防止发生安全事故,保障师生员工的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本着“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管理方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中的“实验室”是指学校开展教学科研工作的场所。

  第三条实验室安全工作是校园综合治理和平安校园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安全教育培训、实验室准入制度、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辐射安全管理、实验废弃物安全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水电安全管理、安全防护设施管理、实验室内务管理以及环境保护等多方面的工作。

  第四条实验室安全管理实行校、学院(系部、校直属实验室、研究院所)、院属实验室(课题组)三级管理。各级单位的行政××是实验室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实行“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分级负责制。

  第五条资产管理处(以下简称“资产处”)作为实验室安全工作的主要职能部门,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及学校的要求,在主管校长的领导下,组织开展并检查落实做好全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为:落实上级有关政策;负责制定、完善全校性实验室安全规章制度;指导、督查、协调各相关单位做好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实验室安全检查;组织实验室安全工作考核评比。

  第六条各学院(系部、校直属实验室、研究院所)行政××是本单位的实验室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的实验室安全工作。其职责为:组织成立本单位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实验室安全分管领导、实验室安全管理员等人员,建立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上级主管部门文件精神和学校相关规章制度,制定本单位的实验室安全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七条院属实验室(课题组)负责人是部门安全责任人。其职责为:负责本所(室)安全责任体系的建立和规章制度(包括操作规程、应急预案、实验室准入制度、值班制度等)的建设;组织、督促相关人员做好实验室安全工作;定期、不定期开展检查,并组织落实安全隐患的整改;根据上级管理部门的有关通知,做好安全信息的汇总、上报等工作。

  第八条每位实验用房使用者是本房间的直接安全责任人。其职责为:负责本实验用房安全日常管理工作;结合教学、科研实验项目的安全要求,负责健全实验用房相关安全规章制度,落实值班制度;建立本实验用房内的物品管理台账(包括设备、试剂药品、剧毒品、气体钢瓶、病原微生物台账等);根据实验危险等级情况,负责对本实验用房工作人员进行安全、环保教育和培训,对临时来访人员进行安全告知;定期、不定期搞好卫生和检查,并组织落实安全隐患整改;结合教学、科研实验项目的安全要求,做好本实验用房安全设施的建设和管理。

  第九条在研究所(实验室)学习、工作的.所有人员均对实验室安全工作和自身安全负有责任,须遵循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做好实验项目安全状况自我申报工作,严格按照实验操作规程或实验指导书开展实验,配合各级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做好实验室安全工作,排除安全隐患,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十条学校实验室安全三级管理部门都应负起安全教育责任,分级建立学校、学院、部门的安全教育制度,通过建立安全知识网站、安全知识手册、宣传板等多种形式定期对师生员工进行安全教育,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第十一条建立、落实实验室准入制度。各单位对新进入实验室学习与工作的教师、研究人员和学生,应进行系统全面的教育与培训,学习安全管理制度,学习学校有关实验室规章制度及本岗位的安全操作知识和安全应急程序,通过学校的实验室安全教育网上考试并获得单位负责人签字认可的人员,方可进入实验室学习与工作。

  第十二条从事特种作业(电线电缆铺架、电气焊、特种设备操作、危险品管理等)的人员,必须经专业培训,持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上岗操作。取得证书者,按要求年限进行复审。

  第十三条技术安全管理是实验室安全管理的核心任务,各有关单位和部门必须严格执行下列有关规定:《华北电力大学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华北电力大学辐射安全管理规定》、《华北电力大学实验室危险废物处置暂行规定》、《华北电力大学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暂行规定》;各学院(系部、校直属实验室、研究院所)、院属实验室(课题组)应根据以上规定制定相应的管理细则。

  第十四条实验室内应安装空气开关及漏电保护器。电气设备应配备足够的用电功率和电线,不得超负荷用电。电气设备和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须按安装要求接地线。

  不得擅自改装、拆修电气设施,不得乱接、乱拉电线,不得使用闸刀开关、木质配电板和花线,实验室内不得有裸露的电线头。

  除非工作需要并采取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空调、电热器、计算机、饮水机等不得在无人情况下开机过夜,化学类实验室内不得使用明火电炉。下班离开实验室之前,应先切断或关闭电源。

  实验室要杜绝自来水龙头打开而无人监管的现象,要定期检查上下水管路、化学冷却冷凝系统的橡胶管等,避免发生因管路老化、堵塞等情况所造成的安全事故。

  第十五条具有潜在安全隐患的实验室,须根据潜在危险因素配置消防器材(如灭火器、消防栓、防火门、防火闸等)、烟雾报警、监控系统、应急喷淋、洗眼装置、危险气体报警、通风系统(必要时需加装吸收系统)、防护罩、警戒隔离等安全设施,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并加强实验室安全设施的管理工作,切实做好更新、维护保养和检修工作,做好相关记录,确保其完好性。

  第十六条每个实验用房必须落实安全责任人,各单位必须将实验室名称、责任人、有效联系电话等信息统一制牌,并放置在明显位置,便于督查和联系。

  实验室应建立卫生值日制度,保持清洁整齐,仪器设备布局合理。要处理好实验材料、实验剩余物和废弃物,及时清除室内外垃圾,不得在实验室堆放杂物。

  实验室必须妥善管理安全设施、消防器材和防盗装置,并定期进行检查;消防器材不得移作它用,周围禁止堆放杂物,保持消防通道畅通。

  各单位必须安排专人负责实验室钥匙的配发和管理,不得私自配置钥匙或借给他人使用;使用电子门禁的大楼和实验室,必须对各类人员设置相应的权限,对门禁卡丢失、人员调动或离校等情况应及时采取措施,办理报失或移交手续;各单位或各实验大楼必须保留一套所有房间的备用钥匙,由单位办公室或大楼值班室保管,以备紧急之需。

  严禁在实验室区域吸烟、烹饪、用膳,不得让与工作无关的外来人员进入实验室,不得在实验室内留宿和进行娱乐活动等;

  按照学科性质的不同需要,要给实验人员配备必需的劳保、防护用品,以保证实验人员的安全和健康。

  实验结束或离开实验室时,必须按规定采取结束或暂离实验的措施,并查看仪器设备、水、电、气和门窗关闭等情况。

  第十七条对以上条款未涵盖的实验室安全工作按国家有关实验室安全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强管理。

  第十八条各学院(系部、校直属实验室、研究院所)要针对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及实验室意外事故紧急处置制度,防患于未然。

  第十九条各学院(部、中心)应设立实验室技术安全应急救援专项资金,用于本单位实验室技术安全应急救援物资的购置,以及实验室技术安全隐患的整改等。

  第二十条建立实验室技术安全事故的报告体系,一旦发生技术安全事故,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按照事故报告体系逐级上报。实验室技术安全事故第一发现人为首报人,首报人应立即向本单位技术安全第一责任人报告,事故单位技术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向保卫处及资产处报告,由主管单位向主管校领导报告。

  第二十一条学校、学院(系)、研究所(实验室)须建立实验室安全与卫生检查制度。资产处每学期组织一次全面的技术安全检查,此外还不定期组织专项抽查。对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和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实验室将予以网上通报或发出《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对于不整改或出现严重问题的实验室,将进行封门,直至整改完成。

  第二十二条各学院(系部、校直属实验室、研究院所)要定期组织本单位的安全检查。建立实验室安全与卫生管理检查台账,记录每次检查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进行梳理,分清责任并积极整改。

  第二十三条实验室的日常检查由实验室技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定期组织对各分室的检查。

  第二十四条发现实验室存在安全隐患,要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发现严重安全隐患或一时无法解决的安全隐患,须向所在学院(系)、保卫处、资产处报告,并采取措施积极进行整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隐瞒不报或拖延上报本部门存在的安全隐患。

  第二十五条实验室发生安全事故后,事故所在单位应写出事故报告,分别交保卫处和资产处备案,并配合学校调查和处理。

  第二十六条实验室安全工作是教师、实验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岗位评聘、晋职晋级、年度考核、评奖评优的重要指标之一,与学生评奖评优挂钩,实行“一票否决制”。

  第二十七条按照“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各级责任人要认真履行实验室安全工作职责,凡违反本制度的有关规定,要根据情节轻重和所造成的后果,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和罚款,情节和后果特别严重者要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十八条各有关单位应根据本制度,并结合实际情况另行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或管理规定。本制度未尽事项,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二十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本制度由资产处负责解释。

实验室管理制度13

  1.物理实验室、仪器室、标本室由物理实验室教师专职管理,任课教师及其他科组教师需要使用实验室做实验或上课的',要提前一至两天通知实验室教师,并进行登记。

  2.每个实验室、仪器室、都要配一个灭火器,实验教师掌握其使用方法,并定期检查。

  3.实验教师每天下班前都要认真检查门、窗、水、电等是否关好。

  4.实验教师按时上、下班,若碰上第一节课或最后一节课有时,必须提前或推迟15分钟上班或下班,保证任课教师能拿取和放回仪器、教具等。

  5.实验教师必须掌握仪器设备的规格、性能、工作原理,熟悉材料、药品性能,负责做好仪器设备的保管、使用、维修,药品的使用、回收、处理工作。

  6.每学期开学初对学生进行一次实验安全教育,学生实验时,实验教师随堂辅导,督促学生严格遵守实验操作规程,注意安全,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7.管理员要配合实验教师管理好学生,共同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8.教师使用电教平台时进行登记,并严格遵守平台的使用操作规程。

实验室管理制度14

  1、实验室必须保证清洁、整齐、安静。进入实验室,必须按规定穿戴工作服。

  2、进行实验时,严禁戴隐形眼镜,(防止化学药剂溅入眼镜而腐蚀眼睛)需将长发及松散衣服妥善固定。

  3、操作高温实验,必须戴防高温手套。

  4、实验室内严禁吸烟、吃东西,禁止将与检测工作无关的物品带入实验室。

  2、领取药品时,该确认容器上标示中文名称是否为需要的实验用药品,并看清楚药品危害标示和图样是否有危害。

  5、使用挥发性有机溶剂、强酸强碱性、高腐蚀性、有毒性药品必须在通风橱内进行操作。

  6、农药样本应在冷冻状态下运送和保存,一般需在—20℃,样本提取浓缩液应在0—5℃下保存。通常植物样本需匀浆。样本检测前需混匀。

  7、废弃药液或过期药液或废弃物依照分类标示清楚,药品使用后的废(液)弃物严禁倒入水槽或水沟,应例入专用收集容器中回收。

  8、药品、试剂存放室要保持通风良好,按标准处理好三废物质。经批准报损的`仪器设备,按报废报损制度执行。

  9、做好安全防范工作,下班后应切断电源、水源、气源,关好门窗以保证实验室安全。(对需要系统恒温的仪器可不关闭电源)

  10、化学试剂必须分类存放,剧毒品必须安全存放,做到双人双锁保管,领用、回收均有记录。

实验室管理制度15

  一、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安全法规和公司有关制度,确保安全文明从事研发工作。

  二、实验室是本公司的研发重地。外来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所有实验室人员有责任做好安全保密工作。外单位要求参观实验室需经市场发展部或办公室同意,在有关人员陪同下,方可参观。

  三、实验室出口、走廊是安全通道,任何时候应保持畅通。实验室配置的灭火器、消防砂、消防水带等供消防使用,任何部门或个人不能随便移动或挪作它用。

  四、实验室要保持整洁、安静,物品摆设要整齐、规范、科学,做好四防、五关、一查(防火、防盗、防破坏、防灾害事故;关门、窗,水、电、气;查仪器设备)。

  五、凡新来公司工作的人员(包括研究生、客座人员及所有流动人员),必须由课题组长进行安全保密教育和上岗培训,使其掌握实验室安全基本知识,掌握危险化学品的理化性质及安全防范措施,熟悉各项操作技能,方能让其独立开展工作。

  六、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各项操作规程。进行可能发生危险的实验,在操作时要有防范措施;进行可能发生爆炸的实验必须在特殊设计的防爆实验设备内进行,并做好安全防范措施;进行有毒气或腐蚀性气体产生的实验,应在通风柜内进行,应用气体吸收装置进行吸收,实验残渣、废液不能乱丢、乱倒。

  七、领用剧毒化学品( 指由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公安、环境保护、卫生、质检、交通等部门确定公布的《剧毒化学品目录》中规定的范围)必须经过课题组长→研究室 /中心负责人→治安与技安岗位责任人→公司主管副总经理批准,才能领取。并实行“五双”制度(双帐、双锁、双人领用、双人使用、双人保管)。

  八、稀有金属,必须经课题组长、研究室 /中心负责人同意,方可领用,并指定专人负责,妥善保管。

  九、药品放置要安全有序,严格控制存放数量及时间。性质不同的化学危险品不能混合存放,剧毒化学品不能存放在实验室内,易燃易爆物品同一品种只能限制存放1~2瓶,过量应退器材库暂存。

  十、使用易燃易爆气体,特别是实验用的氢气,必须保持室内空气流通,严禁明火,并防止一切火星的.发生。禁止氢气等易燃易爆气体存放在实验室内,应固定存放在独立房间里。

  十一、严格执行安全用电制度,严禁乱拉乱接电线和开关,严禁使用不合格的保险丝。功率在 3千瓦以上的仪器设备,必须经物业部审核同意后,方可安装使用。要经常检查用电情况是否正常,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检修,以防电器事故发生。

  十二、离开实验室时应注意检查水、电、气、门窗等是否关好,注意检查是否有被遗忘的事项、隐患及异常情况。

  十三、实验室发生火情等异常情况,应及时报警并尽可能抢救和扑救,火警电话: 119;物业部电话xxxxxxxx;公司保安值班电话xxxxxxxx。

  十四、各部门要严格执行安全责任制,对待各种事故严格做到“四不放过 ” (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

  十五、本管理规定作为员工业绩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有关安全工作奖惩办法,参照《公司安全工作奖惩条例》执行。

  十六、本管理规定自至下发之日起执行,由物业部负责解释。原管理规定与本规定不符之处,按本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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