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培训管理制度(集合15篇)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制度对人们来说越来越重要,制度具有使我们知道,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惩恶扬善、维护公平的作用。你所接触过的制度都是什么样子的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教育培训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教育培训管理制度1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的规定,经学校董事会同意,本学校制定资产管理制度如下:
一、上海育林培训学校资产是指学校所有或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利,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
1、流动资产是可在一年以内变现耗用的资产,如现金及各种存款、应收或暂付款、库存(为开展教学和其他活动中耗用而储存的材料、消耗品、低值易耗品)。
2、固定资产指一般设备单位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的物质形态的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专用设备,一般设备,图书,其他固定资产。单位价值量未达到规定价值,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批量同类物资,也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3、资产指不具有实物形态而能为学校提供某种权利的'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土地使用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权、声誉及其他财产权利。
二、建立和健全财产总帐以及各分类帐,由会计统管。对购入、调入、报废的财产要及时登记入帐。
三、设专职财产管理员,负责财产保管工作。对流动资产要登记入库,建立帐目,定期盘点,做到总帐和分类帐相符,帐物相符。
四、财产要经常清理,编排记码,每年清仓查库,核实一次,核查后汇总情况,如实上报。
五、凡是教学设备、办公设施等学校固定资产,应记入固定资产的明细帐,其它低值易耗物品,应记日常收发登记帐。
六、固定资产的报废和转让要经校长批准后核销。固定资产的变价收入应记入账内。对固定资产也要进行定期不定期的清查盘点,做到账、卡、物相符。盘盈、盘亏应按规定的程序及时处理。
七、财产管理员要保管好学校财产,不得丢失或损坏。如发现丢失或非正常损坏,要追究责任,并酌情赔偿。
八、师生员工都有责任爱护公共财产,制止破坏学校公共财产的行为,损坏公物的要赔偿。
九、领用或借用公物,要按制度要求,需经主管领导同意,并办理领用、借用登记手续。不经主管同意,未办理登记手续,一概不得随意动用。
十、学校一切财物只能用于办学。私人、私事不得动用学校财物,如有特殊情况,须经主管领导批准。
十一、对财产正常的自然损坏或调出,应按规定报废或注销。报废和注销也需由财产管理员写明物品名称、数量、损坏情况、原因、报损的意见,并经主管领导批准。
十二、认真贯彻治安、消防管理规定,配备安全防范设施,强化严格管理,预防失火和失盗。
教育培训管理制度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公司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全员安全素质,增强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能力,减轻职业危害,防止各类事故发生,根据集团公司《安全教育管理规定》等有关法规和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单位。
第三条公司各单位必须加强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普及安全知识,倡导安全文化,建立健全安全培训工作各项规章制度,切实落实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第四条安全教育培训实行分级管理,各级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包括安全生产主管领导、专兼职安全员)、特种I;作业人员的取证和复审培训各类人员“井控操作证''和"硫化氢防护技术证书''的取证和复审按照集团公司培训计划,由集团公司指定的具有相应培训资质的培训机构进行;其他岗位人员的安全培训及日常安全教育由公司相关部门和各单位组织实施。
第五条全公司所有员工均应当接受安全教育培训,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掌握本岗位安全操作技能,增强预防事故、控制职业危害和应急处理的能力。
第六条未经安全教育培训合格的员工,不得上岗作业。
第二章职责
第七条相关职能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负责相应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一)安全环保监督科职责:
1、制(修)定公司安全教育培训管理规章制度,制定公司中长期安全培训规划;
2、监督检查各部门、各单位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制度建立情况和教育培训计划执行情况;
3、按照国家、行业和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及时掌握各类人员安全持证范围和取证及复审情况;
4、负责监督、检查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HSE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取证(复审)及备案工作;
5、及时向公司安全生产监督委员会汇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出改进意见。
(二)人力资源科职责:
1、及时掌握新入公司工人(包括学徒工、劳务合同工、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复转军人、外单位调入员工、合同工、聘用人员、季节性临时工等)和转岗工人情况,并协调职工培训站组织公司级安全教育;
2、负责监督、检查各单位新入公司工人(包括学徒工、劳务合同工、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复转军人、外单位调入员工、合同工、聘用人员、季节性临时工等)三级安全教育情况。
(三)职工培训站职责:
1、及时下达公司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
2、负责全公司安全教育培训的组织实施和日常管理工作,制定相关的管理制度;
3、负责全公司安全教育培训教材开发、师资队伍和培训基地建设等工作;
4、严格按照国家、行业及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安全教育培训项目,努力提高培训质量,及时上报安全培训情况;
5、HSE、负责做好全公司持证培训工作,组织开展新员工的公司级安全教育,督促基层单位做好日常安全教育。
第八条公司各单位安全教育培训职责:
1、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及集团公司的有关制度,制定符合单位实际的安全教育培训规定;
2、制定切合实际的年度、季度、月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并做好教育培训工作;
3、及时准确地上报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包括井控和硫化氢防护)的年度取证(复审)培训计划,并按要求及时组织人员参加相关培训;
4、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档案、台帐,及时掌握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包括井控和硫化氢防护)及员工岗位变动和持证情况;
5、负责新员工的车间(队)级安全教育培训,督促做好基层班组新员工的班组岗位安全教育;
6、做好日常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落实各类人员及时参加取证和复审培训;
7、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和各项安全活动的台帐、记录,详细、准确地记录各类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8、确保应取证人员全部持证上岗。
第三章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
第九条主要负责人是指公司各单位和基层单位行政主要领导。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各单位及基层单位从事安全生产管理的各级工作人员,包括安全主管领导、专(兼)职安全监督管理人员等。
第十条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与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经过省级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可任职。
第十一条主要负责人安全培训主要内容:
(一)国家和集团有关职业安全卫生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度及有关规章、规程和标准;
(二)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知识、方法与安全生产技术,行业有关安全生产管理专业知识;
(三)危险化学品基本知识及专业技术知识;
(四)职业健康及工伤保险知识;
(五)重大危险源管理、重大事故防范、应急管理和救援组织以及事故调查处理、责任追究的有关规定;
(六)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七)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八)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知识。
第十二条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培训主要内容:
(一)国家和集团有关职业安全卫生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度及有关规章、规程和标准;
(二)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职业卫生和安全文化等知识;
(三)本部门、本岗位职业安全卫生职责;
(四)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及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方法;
(五)应急管理、应急预案编制以及应急处置的内容和要求;
(六)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七)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八)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知识。
第十三条公司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资格培训按照集团公司要求进行;每年需接受再培训,时16间不得少于学时。
再培训的主要内容:
(一)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政策;
(二)安全生产的新技术、新知识;
(三)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四)典型事故案例;
(五)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知识。
第四章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
第十四条特种作业是指直接从事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特种作业包括:
(一)电工作业(高压电工、低压电工);
(二)焊接与热切割作业(熔化焊接与热切割、压力焊、钎焊作业);
(三)企业内机动车辆作业(叉车、工程机械、公司内机动车作业等);
(四)起重机械作业(起重机械安装维修、指挥、司索、操作作业);
(五)锅炉作业(锅炉运行操作、锅炉水处理作业);
(六)压力容器作业(固定式压力容器运行操作、氧舱维护作业);
(七)压力管道运行操作作业;
(八)危险化学品装卸、押运作业(燃爆危险化学品、毒性危险化学品装卸、押运作业);
(九)高处作业(登高架设、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
(十)制冷与空调作业(制冷与空调设备运行操作、设备安装修理作业);
(十一)电梯作业(电梯安装维修、操作作业);
(十二)司钻作业(作业司钻、钻井司钻作业);
(十三)民用爆破器材生产涉药、押运作业;
(十四)经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确定的其他作业。
第十五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接受专门的培训,具备相应特种作业的安全技术知识,经安全技术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第十六条特种作业人员的操作证取证和复审需在每年末报第二年培训计划。
第十七条特种作业人员不得随意调换岗位,确需转岗的人员HSE要按照实施程序办理人员变更手续,同时报公司人力资源科和安全环保监督科审查。
第十八条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每年复审一次,复审培训内容和学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离开本岗位一年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从事原岗位特种作业,应重新对其进行实际操作考核。
第二十条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逾期未审的,按作废处理。
第五章生产岗位员工安全教育培训
第二十一条班组长和兼职安全员的安全教育培训由职工培训站会同安全环保监督科组织实施,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安24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学时。安全培训的主要内容是:
(一)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制度和标准;
(二)安全技术、职业卫生和安全文化等知识;
(三)本班组和有关岗位的危险危害因素、安全注意事项、本岗位安全生产职责;
(四)典型事故案例及事故抢救与应急处理措施等。
第二十二条所有新员工(包括学徒工、劳务合同工、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复转军人、外单位调入员工、合同工、聘用人员、季节性临时工等)上岗前应接受公司级、车间(队)级、班组级三级安全教育。单位对其必须进行强制性安全培训,保证其具备本岗位安全操作、自救互救以及应急处置等所需的知识和技能,HSE考试合格取得《上岗证》,方能安排上岗作业。
公司级、车间(队)级、班组级三级安全教育培训时间不得7220少于学时,每年接受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学时。
第二十三条公司级安全教育由公司职工培训站会同公司安全环保监督科、人力资源科组织实施。
公司级安全教育内容应包括:
(一)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制度;
(二)通用安全技术、职业卫生和安全文化的基本知识,包括一般机械、电气安全、消防和气体防护等常识;
(三)公司安全生产的一般状况、性质、特点和特殊危险部位的介绍;
(四)集团公司和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五项纪律(劳动、操作、工艺、施工和工作纪律);
(五)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相关知识;
(六)有关事故案例等。
第二十四条车间(队)级安全教育培训由各单位负责人组织实施。
车间(队)级安全教育内容应包括:
(一)本单位(区、队、车间、站、库)的劳动安全卫生状况和规章制度;
(二)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
(三)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
(四)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
(五)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
(六)安全设备实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
(七)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八)有关事故案例;
(九)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知识。
第二十五条班组级安全教育由班组长负责组织实施。班组级安全教育内容应包括:
(一)岗位生产工艺流程、工作特点和安全注意事项;
(二)岗位职责范围,应知应会;
(三)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
(四)岗位事故预防措施,安全防护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性能、作用和使用操作方法。
第二十六条员工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必须进行相应的车间(队)级和班组级安全教育。
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或使用新设备、新材料的,必须对有关人员进行相应的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即“四新”教育),未经安全教育培训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HSE第六章培训
第二十七条培训是针对全体员工进行的普及安全生产、HSE环境保护、职业卫生知识的全面培训,培训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人员类别分类进行,由职工培训站会同安全环保监督科、人HSE力资源科组织实施。全体员工都应进行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第二十八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学时,培训的主要内容是:
(一)《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二)中国石化集团管理体系标准;
(三)环境管理体系
(四)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第二十九条安全环保监督科负责对各单位培训考核实HSE施监督,对考核合格者进行备案,并办理《上岗证》。
第三十条对新员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并考核合格后,应HSE及时办理《上岗证》。
第三十一条《上岗证》有效期为三年,各单位须按照集团公司和公司要求组织实施换证工作。
第七章员工日常安全教育
第三十二条各单位应建立班组安全教育制度,并督促开展以班组为单位的安全教育活动。安全活动应有针对性,做到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防止流于形式。单位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基层单位负责人和安全员应对班组安全活动的形式、内容、要求作出明确规定,做到有领导、有计划、有内容、有记录,对安全活动记录进行定期检查、签字,并写出评语。
第三十三条公司各单位领导,每月必须参加两次班组安全活动;各单位安全管理人员,每周参加一次班组安全活动;
第三十四条班组安全活动每月不少于次,每次不少于学时;
第三十五条日常安全教育内容:
(一)学习国家和政府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和法规;
(二)学习有关安全生产文件、安全通报、安全技术规程、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技术知识;
(三)结合集团及集团公司的事故汇编和安全信息,讨论分析典型事故,总结和吸取事故教训;
(四)开展防火、防爆、防中毒及自我保护能力训练,以及异常情况紧急处理和应急预案演练;
(五)开展岗位安全技术练兵、比武活动;
(六)开展查隐患、纠违章活动;
(七)开展安全技术座谈,观看安全教育电影和录像;其他安全活动。
第八章其他人员的安全教育
第三十六条非技术岗位且风险性较小的季节性临时工安全8教育时间不应少于学时,安全教育的内容为:入公司须知、所从事工作的性质、生产工艺特点、安全注意事项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等。
第三十七条外来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按公司实施程序《承包商安全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执行。
第三十八条外来参观人员的安全教育,由接待部门负责,内容为本单位有关安全规定及安全注意事项等。
第九章奖惩
第三十九条对于认真开展安全教育并在防止伤亡事故、减少职业危害方面做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公司予以表彰和奖励。
第四十条对未按本管理办法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的单位,由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督促进行整改和完善,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因未按本管理办法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而发生伤亡事故或造成职业病的,按照相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四十一条各单位未及时安排应取证(复审)人员培训,或者培训部门未能及时组织应取证(复审)人员培训,造成证书过期、作废的,分别纳入公司基础工作考核;由此造成事故的,按有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第十章附则
第四十二条本管理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由安全环保监督科负责解释。
教育培训管理制度3
为了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基础管理工作,提高全员消防安全素质和应急救援知识,有效应对和处理各类突发安全生产事故,特制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一、教育培训的对象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要求,应对企业从业人员进行消防安全及应急救援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消防和应急救援知识,熟悉有关消防安全的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消防安全和应急救援基本方法及技能。
二、教育培训内容
主要包括有关消防安全法律法规、消防安全知识、消防安全基本技能、应急响应及预案、应急救援、逃生避险等方面的内容。
1、消防安全法律法规教育
经常性地开展全员消防安全法律法规教育,提高从业人员遵法、懂法、守法的自觉性,从而保证安全。
2、消防安全知识教育
全体从业人员都必须学习和掌握消防安全基本知识,培训内容应包括:
①本岗位的工作性质、消防安全基本概况及特点,重大危险辨识及安全防护的基本知识;
②消防安全注意事项,消防设施、消防器村、特殊防护用品的性能和正确使用方法等。
3、消防安全基本技能教育
结合本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基本技能的强化训练,以满足在本岗位突发威胁人身安全、设备安全的初起险情时,能够熟练和正确操作使用消防设施、器材进行险情扑救和控制,减少和避免人身及公共财产损失,并且为专业消防救援争取有效时间。
基本技能培训包括:
①各种灭火器的正确使用方法;
②室内外消火栓的正确使用方法;
③防毒面具、空气呼吸器等特殊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方法;
④消防报警系统的正确使用操作方法;
⑤专用消防工具、器材的使用方法。
4、应急响应及预案
加强从业人员对本单位综合应急预案、各专项应急预案的学习,熟悉掌握应急救援防护知识,提高员工在突发安全事故时能够“冷静对待、快速反应,果断处置”。
应急抢险技能、紧急避险和逃生教育、疏散逃生和自救互救等内容是较为重要的消防安全知识,也是员工所应必备的基本常识和技能,员工应熟悉本岗位逃生路线、避险场所、现场施救等常识,减少或杜绝人身伤亡事故的发生。
三、教育培训形式及要求
1、培训形式
①外请专业消防人员授课或讲解,从理论讲座、实际操作演示、事故应急预案、典型事故案例等方面开展教育;
②各部门自行组织从岗位培训、应急演练等方面开展消防教育。
2、培训要求
开展消防安全及应急救援教育培训要求做到“四懂四会”,四懂是指:懂本岗位危险点、危险源,懂扑救火灾的方法,懂预防险情的措施和应急救援知识,懂避险逃生;四会是:会报警,会使用消防设施及器材,会扑救和控制初起险情,会现场施救方法;
②员工变换岗位必须接受新岗位消防安全教育;
③从事特种作业,必须结合工作岗位和性质有针对性的开展有关消防安全教育;
④消防安全及应急救援教育培训作为日常性工作时常开展。
③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及应急救援教育培训档案,认真做好培训、考核、记录的管理工作。
四、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考核
把全员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纳入单位安全基础管理考核工作,制定有关消防教育培训考核办法,编制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计划,并按计划统一组织完成对员工的培训考核工作。
1、要求全员参与消防教育培训工作,对不按时、按计划接受培训的员工,下发补训通知单,对未接受补训的员工处以扣减绩效工资的处罚,对拒不服从消防教育培训管理制度要求的员工,单位应作出严肃处理意见。
2、对初次参加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的员工经考核不合格者,处以扣减绩效工资的处罚并进行补考,经补考仍未合格者,按待岗处理。
3、消防培训考核分消防理论知识考试、消防设施、器材、特殊防护用品实际操作和使用、危险辨识、现场提问等方式开展,具体由负责组织教育培训的管理部门实施。
教育培训管理制度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健全公司价值分配体系,对员工的贡献给予回报,发挥薪酬的激励作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全体正式员工。
一、合法原则:建立薪酬制度应遵守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和公司基本管理制度。
二、公平原则:价值分配体现按劳分配,反映员工对公司的贡献,体现薪酬的内部和外部公平。
三、竞争原则:薪酬分配能够反应市场变化,具有市场竞争力和对人才的吸引力。
四、激励原则:通过建立具有激励作用的薪酬体系,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实现最佳绩效。
星**薪酬分配的依据是:职位价值、员工的业绩和能力以及公司效益,参照行业工资水平和人才市场供求状况。
第二章薪酬管理组织
第六条公司设置薪酬考核委员会,由总经办、总监级、校长级、人力资源经理和人力资源部分人员组成,其职能是:
一、提出公司薪酬调整策略,组织拟定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和薪酬调整方案。
五、计算员工工资,编制工资表,发财务执行(目前暂由财务部核算工资);
第三章薪酬总额
第九条薪酬总额控制的原则是,薪酬总额增长速度低于经济效益增长速度,平均薪酬增长速度低于劳动生产率增长速度。星**根据总经办审批的额度对薪酬总额进行控制。
第十条人力资源部根据本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薪酬总额以及下一年度的经营计划,预测下一年度各类职位和职级的.人数,以及相应的工资数额,做出下一年度的薪酬预算。
第四章薪酬体系
第十二条依据职位性质和工作特点,将公司的职位分成四个职系:
管理职系包括公司高层和中层管理人员,即: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监级、网校校长、各部门经理/负责人(包含网校教学经理、班主任经理、市场营销部经理等职位)。
4.各网校:除教学经理外所有教学管理岗位、教师岗位。
1.市场营销部:除销售类经理外所有销售性质岗位。
第十三条各个职位的任职资格标准参见《岗位说明书》。
岗位绩效工资制适用于管理职系、技术职系、销售职系和职能职系员工。
对于不适合采用岗位绩效工资制的特殊人才实行协议工资制。
第五章薪酬结构
第十五条员工的薪酬从年薪上总体体现职位价值、员工技能水平和行业工资水平。员工的薪酬具体有以下组成部分:
基本工资指保障员工基本生活需要的工资,于次月15日发放。
岗位工资根据岗位评价结果,考虑行业工资水平等因素综合确定,采取职位分级的方式设立工资等级,体现对同职位员工不同技能水平的价值分配差异。公司岗位工资等级形成8等级。岗位工资次月15日前发放。
主管/员工级别参与月度绩效考核,月度绩效工资是根据月度绩效考核结果发放的工资,随月度工资发放。月度绩效基准值:员工500元/月,主管级别600-1500元/月。
月度绩效工资=月度绩效工资基准值×月度绩效考核系数。
经理及以上级别参与季度绩效考核,季度绩效工资是根据季度绩效考核结果发放的工资,季度结束后发放工资,即1季度绩效随3月工资发放,2季度绩效随6月工资发放,以此类推。季度绩效工资基准值3000-6000元/季度。
季度绩效工资=季度绩效工资基准值×季度绩效考核系数。
公司年度奖金=(公司完成的税前利润-公司税前利润目标)×奖金系数A%
▅研发部年度绩效工资不参与以上考核,发放标准是月度标准工资。
入职满1年员工参与年度绩效考核。年度绩效工资是根据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发放的工资,随月度工资发放。年度绩效基准值:年度应发工资/12(或者本人基本工资+岗位工资)。
年度绩效工资=年度绩效工资基准值×年度绩效考核系数。
因工作涉及掌握公司核心资料(包括不限于学生信息、教研成果、财务数据等)的员工,需要签署保密协议,公司按协议支付保密工资,保密工资随月度工资发放。公司总监级别以上,网校校长,财务经理、班主任部所有岗位、课程顾问所有岗位、教研部和研发部所有岗位。
保密工资=(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月度绩效基数)*15%。
阳光网校老师课时费参考《阳光网校教师薪酬绩效奖金方案》。
堂堂行网校老师课时费参考《堂堂行网校教师薪酬绩效奖金方案》。
云修网校老师课时费参考《云修网校教师薪酬绩效奖金方案》。
班主任、课程顾问岗位、市场营销其他销售岗位:按照负责客户学费金额或其他方式按照相应比例计算提成。
营销事业部课程顾问业绩提成方案参照《营销事业部课程顾问酬绩效奖金方案》。
网校班主任业绩提成方案参照《班主任部薪酬绩效奖金方案》。
市场营销其他销售岗位业绩提成方案参照《市场营销部薪酬绩效奖金方案》
教研部经理及各项目组成员,研发部经理及产品组、研发组成员:按照项目总奖金,项目负责人按照贡献度分配。项目结束后即可申请,计入申请通过当月工资。
公司销售任务包含营销事业部、班主任部任务,这两项任务完成时,给与非业务部门奖励,以鼓励公司各部门通力合作、共同完成业绩目标。
核算发放:财务部出具月度任务完成率,人力资源部根据完成率核算相应奖励至员工
晚班教师级、晚班网络管理员岗位享有交通补贴,标准200元/月。
晚班教师、晚班网络管理员岗位享有住房补贴,标准400元/月。
单休岗位加班工资:按照(基本工资+岗位工资)/21.75*4天。
单双休岗位加班工资:按照(基本工资+岗位工资)/21.75*2天。
公司根据国家和**市关于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为公司正式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包括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费。
第十七条员工工资为税前工资,下列项目从工资中扣除:
第十八条员工中途录用、中途申请离职或被解雇时,按当月员工的实际出勤天数计算工资,即:
第十九条临时人员按约定报酬方式记薪,由人力资源部核算,财务发放。
第六章工资确定和调整
对于没有相关工作经验的新招聘人员,以所任职职位的起始工资等级起薪。
对于有相关工作经验的新招聘人员,根据对该员工的胜任能力评定结果确定起薪级别。
薪资标准以面试时双方约定为准,入职时填写《薪资确认单》
一、定期调薪以年为周期,调整岗位工资。在每个财年结束时进行。每年六月份(含)之后转正人员不再进行转正当年定期调薪。
二、定期调薪的依据是员工年度绩效考核结果,调薪标准为
◆年度考核结果为“A+”和“A”的员工,岗位工资上调1-3级;
◆年度考核结果为“B”的员工,部分调薪或不调薪,在每财年结束时由总经办根据公司目标完成情况确定调薪比例,向各部门分配调薪人数指标;
◆年度考核结果为“C”的员工,岗位工资下调1-2级;
◆年度考核结果为“D”或连续两年年度考核结果为“C”的员工,待岗、转岗培训或解除劳动合同。
三、在定期调薪中,对于3级(含)以上职位,由公司薪酬委员会确定和调整其工资水平;对于3级以下的职位,由部门提出其职位等级调整申请,人力资源部汇总提出调薪方案,报总经理审批。
四、定期调薪的工资调级时间是每财年的第一个月;员工职位变动时工资调整时间是职位变动的下一月。
新员工试用期结束前时,由直接上级进行转正考核,并提出职位等级调整的建议报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确定工资调整数额。
对于表现杰出的员工,部门负责人可提出对该员工的调薪申请,递交人力资源部,报总经办审批。
对触犯公司红线的员工,部门负责人可提出对该员工的调薪申请,递交人力资源部,报总经办审批。
公司遇重大经营、财务等方面问题,经总经理办公室通过,可紧急调薪,但调薪额度不超过50%,最终工资额不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二十七条调薪填写《异动审批单》,审批通过后次月开始执行新的工资标准。
第七章协议工资制
第二十八条协议工资制适用对象是不适合采用岗位绩效工资制的急需人才,包括市场稀缺,处于关键职位上业绩突出的少数员工,以及公司临时聘用或有长期合约的高级或特殊人才。
第二十九条协议工资以市场工资水平为基础,由双方商谈确定。
第三十条人力资源部提出适用协议工资的人选和工资额,报总经理审批。
第三十一条公司与适用协议工资的人员签订书面协议,规定工资额、发放方式和考核方法。
第八章工资发放
第三十三条工资计算周期为自然月,即1日至31日,发薪日为次月15日。支付日若为公休假日,则延迟至下一个工作日支付。
第三十四条工资由财务通过银行支付,人力资源部发放工资条。
第三十五条本公司实行密薪制度,员工应对自己的工资数额保密,不得相互谈论,一旦发现,100%扣发当月绩效并通报批评。
第三十六条基本工资和岗位工资结合考勤情况每月计算并发放,项目奖金在项目结项后两个月内发放,季度绩效工资在下一季度第一个月发放,年度绩效工资在下一年度1-4月发放。
第三十七条年度奖金在每个财年结束时计算,第二财年初一次性发放。
第三十八条新员工试用期工资为基本工资和岗位工资总额的80%,特殊情况须总经办审批同意。
第三十九条因不可抗拒原因而无法按期支付工资时,于发薪日前3天通知全体员工并公告变更后支付的时间。
第九章申述
第四十条员工如果对薪酬持有异议,可以向人力资源部或部门经理/主管询问,人力资源部或部门经理/主管应在2个工作日内向员工解答和处理。
第四十一条如果员工对部门经理/主管处理结果不满意,或者部门经理/主管不能解决员工所提出问题,员工可以向人力资源部询问;如果员工对人力资源部处理的结果不满意,或者人力资源部不能解决员工所提出问题,员工可以向总经理或副总经理提交书面申诉书,内容包括申诉人姓名、部门、申诉事项、申诉理由。
第四十二条总经理或副总经理在接到员工申诉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就申诉内容进行调查和处理,并将处理结果通知申诉人。
第十章附则
教育培训管理制度5
为了让全体职工正确掌握安全生产知识,提高生产技术水平,认识搞好安全生产的重要意义,能够自觉贯彻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和法令,认真地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保证实现安全生产。
一、充分利用工会职能,利用工会活动的机会,用标语、板报、图展、录象等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安全教育。
二、根据生产性质及技术设备,选用不同工种、工序的安全操作规程,作为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
三、对员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
(一)、入厂教育
新进员工需经过公司级、车间级和班组级三安全教育
公司级安全教育由安全技部门负责,教育内容包括:国家有关生产的.法律、法规、企业安全管理制度、一般安全技知识,企业安全生产特点、重大典型事故案例、安全注意事项、工业卫生和职业病的预防等知识,经考试合格,方可分配到车间。教学课时不少于40小时。
(二)、车间、岗位教育
车间级安全教育由车间负责人负责,教育内容包括:车间生产工艺特点及流程、主要设备的性能、案例技规程、车间案例管理制度、事故教训、防护用品、防护设施使用方法、安全注意事项等。经考试合格,方可分配到班组。教学课时不少于32小时。
(三)、岗位(现场)教育
班组级安全教育由班组长负责,教育内容包括:岗位生产、工作特点、主要设备结构原理、操作注意事项、岗位责任制、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事故案例及事故预防措施、个人防护用品、安全装置、安全监测、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和维护等。考试合格,方可分配安排工作。教学课时不少于24小时。
四、全员安全教育
公司必须对各级管理人员每年进行一次以上安全培训,累计时间不少于24小时。主要学习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标准、制度、安全管理、安全技知识和安全生产工作经验教训等内容,对公司、车间内部岗位调动及脱岗半年以上的员工,必须重新进行车间级和班组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五、新工艺、新技术的开始教育
在新工艺、新技、新设备、新材料、新产品投产前,要按新的安操作规程,对岗位作业人员和有关人员进行专门培训,经考试合格,方能进行独立操作。
六、特种作业人员教育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1999年,国家经贸委令第13号)《特种作业人员技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培训、考核,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工作。
七、事故教育
对违章、违纪作业造成事故或未遂事故的人员应停止工作进行安全培训学习,发生重大事故和恶性未遂事故后,企业主管部门要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现场培训学习,吸取事故,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预防事故的措施及发生事故后应采取的紧急措施。
八、建立安全活动日和班前班后会上检查安全生产情况等制度,对职工进行经常性教育。并根据不同的时期,进行各种各样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竞赛活动。主要包括以下各项内容:
总结近期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找出存在的问题,提出近期安全生产工作中应逐一解决的问题。
检查贯彻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措施的落实情况。
分析查找部门、班组安全事故的隐患,并制定整改措施。
表扬好人好事,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工作的先进经验。
九、安委会主任定期对安全教育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检查主要内容:会前有否安排,参加有否签到,发言有否记录,缺席有否补课,会后有否汇报。
教育培训管理制度6
一、目的
为了使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增强预防事故控制职业危害和应急处理的能力需要建立相应的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来约束从业人员熟悉掌握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的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
三、机构与职责
3.1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安全教育培训,确保操作人员的专业培训和持证上岗:
①收集操作人员上岗证;
②特种作业操作证应按期复审;
③资料及记录保存完好
3.2财务部定期识别安全教育培训需求,制定各类人员的培训计划负责对由安监局组织的培训或者非单位内的培训报名,主要有:对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报名
四工作程序
4.1培训需求识别
4.1.1管理人员的培训:包括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安全生产专业知识和安全生产工作经验,并经专门的安全培训机构培训考试考核取得资格证书;
企业负责培训的管理部门,对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持证情况进行登记主要包括姓名资格证书号培训时间,有效期限在资格证书到期之前3个月,向安监局批准的具备相应资质的培训机构开始报名培训,经考试合格,换取新的资格证书,以保证资格证书在有效期内更换主要负责人(如法人代表变更等)应先对新的主要负责人进行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后,方可变更
4.1.2其他人员的培训管理,主要包括:
4.1.2.1新入厂员工的三级安全培训教育(包括培训计划和内容);生产经营单位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岗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4.1.2.2从业人员在本生产经营单位内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应当重新接受车间(工段区队)和班组级的安全培训(包括培训计划和内容);从业人员在本生产经营单位内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三个月以上重新上岗时,应当重新接受车间(工段区队)和班组级的安全培训
厂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1)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
(2)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3)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
(4)有关事故案例等;
(5)事故应急救援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及防范措施等内容
车间(分厂)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1)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
(2)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
(3)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
(4)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
(5)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
(6)本车间(工段)安全生产状况及规章制度;
(7)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8)有关事故案例;
(9)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班组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1)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2)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
(3)有关事故案例;
(4)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4.1.2.3生产经营单位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者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当对有关从业人员重新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
4.1.2.4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包括培训计划和内容);
特种作业包括:
(1)电工作业(高压电工作业低压电工作业防爆电器作业);
(2)焊接与热切割作业(熔化焊接与热切割作业压力焊作业钎焊作业);
(3)高处作业(登高架设作业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
(4)制冷与空调作业;
(5)煤矿安全作业;
(6)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作业;
(7)石油天然气安全作业(煤气作业);
(8)冶金(有色)生产安全作业;
(9)危险化学品安全作业;
(10)烟花爆竹安全作业;
(11)安全监管总局认定的其他作业
特种作业发证由安监局发放,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书由质监局发放
4.1.3其他培训教育,主要包括:临时性安全教育,比如,对从事危险性较大的检修项目;从事临时性的`工作;外来单位人员到公司进行施工或承包检修作业等;
4.1.3.1在外来参观学习等人员进入现场之前,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当对其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告知主要内容包括:本单位存在的危险源危险部位以及注意事项和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情况现场需有专人陪同,陪同人员可根据参观检查人员多少配备,一般不少于两人
4.1.3.2对相关方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相关方进入现场要服从企业的有关安全规章制度每次相关方进入现场之前要对其进行培训,并签订安全协议对经常进入企业的相关方要定期进行培训,并在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中列出相关的培训要求和方案以及具体的培训组织单位和培训内容,4.1.3.3对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应经职业健康培训对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
员进行职业健康培训,让从事有害作业的人员了解本岗位的职业危害,让从业人员清楚自己从事的岗位对自己的危害,严格执行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安全教育培训计划
培训需求要考虑不同层次确定单位内部的培训的需求,可从管理人员和生产岗位上的员工两个方面考虑对于管理人员要从其所在管理岗位所必需的安全生产管理知识以及提高其安全管理水平来确定培训需求;对于生产岗位上的员工,要从其所必须掌握的安全技术技能确定培训需求,特别是对特种作业人员要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知识培训,进行资格考核培训需求识别完成后,建立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
培训形式
1、日常安全教育:
由公司财务部和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所有员工每年进行一次或多次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教育的主要内容包括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管理安全技术劳动卫生消防知识典型事故案例等;还应结合不同工种特点教育教育时间根据实际情况定
2、特殊工种的安全教育: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企业按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提供安全技术教育和培训的机会
3、重大安装检修项目施工前教育:
企业进行重大危险性较大的安装检修项目施工前,安全管理部门必须认真编制施工方案,制定安全措施,负责对参加施工人员进行施工技术方案交底和安全检修教育,使参加施工人员明确方案熟悉现场了解险情掌握安全措施,确保安全施工
4、内部换岗或离岗一年以上员工的安全教育:
员工换岗车间外调入的按三级安全教育办法,由新车间和班组负责教育;车间内部换岗,由新岗位班组负责三级安全教育
5、现场教育及事故案例教育:
现场教育是发生严重违章或严重事故后的教育培训,事故案例教育是针对别人发生的严重事故进行教育对照检查员工的安全思想和安全行为,吸取教训,找出差距,不断提高遵章守纪的自觉性,防止事故发生
6、经常性安全教育
(1)对安全技术培训,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每年安全教育时间不少于20小时
(2)可利用企业报黑板报宣传窗张贴画等形式不间断地组织稿件购买资料予以宣传教育
(3)根据需要布置安全警句和安全标志牌,提醒员工注意安全生产
7、四新安全教育培训
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者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当对有关从业人员重新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后,方能进行独立作业
安全培训效果评估和改进效果不大或者起不到培训目的的要改进,以保证达到培训的目的同时对培训和检测过程要有相应的记录,建立档案,以备查询比如对操作规程的培训,可通过试卷考试,看看员工掌握情况,并根据考试结果不断改进培训方法,进一步使员工掌握本岗位的操作规程做好培训记录,主要是培训时间培训内容主讲人员以及参加人员(可以做成签到表),或者这些内容均已表格形式完成,有培训记录
建立培训档案和安全教育培训考核记录按一人一档的原则,为每个从业人员建立培训档案
教育培训管理制度7
第十九条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由生产经营单位组织实施。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坚持以考促学、以讲促学,确保全体从业人员熟练掌握岗位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差异网竹、金属冶炼等生产经营单位还应当完善和落实师傅带徒弟制度。
第二十条具备安全培训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以自主培训为主;可以委托具备安全培训条件的机构,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
不具备安全培训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委托具备安全培训条件的机构,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委托其他机构进行安全培训的,保证安全培训的责任仍由本单位负责。
第二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将安全培训工作纳入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保证本单位安全培训工作所需资金。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负责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培训计划。
第二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由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详细、准确记录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
第二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安排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期间,应当支付工资和必要的费用。
第十一条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新上岗的'临时工、合同工、劳务工、轮换工、协议工等进行强制性安全培训,保证其具备本岗位安全操作、自救互救以及应急处置所需的知识和技能后,方能安排上岗作业。
第十二条加工、制造业等生产单位的其他从业人员,在上岗前必须经过厂(矿)、车间(工段、区、队)、班组三级安全培训教育。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性质对其他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保证其具备本岗位安全操作、应急处置等知识和技能。
第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岗前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生产经营单位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每年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第十四条厂(矿)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一)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
(二)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三)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
(四)有关事故案例等。
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生产经营单位厂(矿)级安全培训除包括上述内容外,应当增加事故应急救援、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及防范措施等内容。
第十五条车间(工段、区、队)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一)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
(二)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
(三)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
(四)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
(五)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
(六)本车间(工段、区、队)安全生产状况及规章制度;
(七)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八)有关事故案例;
(九)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第十六条班组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一)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二)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
(三)有关事故案例;
(四)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第十七条从业人员在本生产经营单位内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应当重新接受车间(工段、区、队)和班组级的安全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时,应当对有关从业人员重新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
第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特种作业人员的范围和培训考核管理办法,另行规定。
教育培训管理制度8
一、为增强企业职工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提高安全素质,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工程项目所有从事建筑施工的人员。
三、公司劳资教育部门负责教育培训管理工作。
四、公司全体员工必须参加定期或不定期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1.企业法人代表、项目负责人每年参加建设部或省、市安全培训学习一次,学习时间不少于30学时。
2.安全专业管理人员每年参加省、市安全培训学习一次,时间不少于40学时。
3.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每年参加省、市安全培训学习一次,时间不少于20学时。
4.工人的安全知识、安全技能训练学习时间每人不少于20学时。
5.上述人员的学习成绩记录在安全教育培训卡上,成绩合格者方可上岗。
五、新工人入场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即公司一级、工程项目二级、班组三级安全教育:
1.公司一级的安全培训教育主要内容为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企业规章制度。
2.工程项目进行第二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其主要内容:工地制度、现场环境、工程特点及存在不安全因素等。学习时间不少于15学时。
3.班组进行第三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其主要内容:本工程安全操作规程、劳动纪律、事故教训、本班制度等,学习时间不少于20学时。
4.以上教育培训考核成绩作为录用先决条件。
六、变换工种的职工要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主要内容是拟到工种安全操作规程、作业环境、劳动纪律、技能训练,经考试合格者方可变换。
七、特种工程(电工、焊工、架子工、机操工、起重工、打桩和机动车司机、塔吊司机及指挥、人货两用电梯和起重司机,司炉工、爆破工及其他从事特殊作业的工人)取得特种作业证的,仍然要参加安全教育培训,每年一次,时间不少于15学时。
八、根据本制度,每年由劳资(教育)部门列出培训计划,进行培训教材和师资准备,并监督实施。
九、凡是经教育培训的人员考试不合格者应参加第二次学习(学习时间误工费和学费自理),如果二次不合格。
1.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公司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制度
3.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4.简单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5.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6.安全生产设备场地管理制度
7.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
8.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9.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范本
10.车间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教育培训管理制度9
1、严格遵照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有事需家长提早请假。
2、尊重老师,团结同学。
3、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
4、学生到班后必须依照老师的要求写作业,不得随便走动或外出,不准随便吃东西或做其它与学习无关的事情;更不得在班大声喧哗、追逐打闹。老师辅导家庭作业及其他额外课程时,要集中注意力,认真听讲,不得东张西望及做其他影响学习的'动作。
5、作业写完后交由辅导老师检查,并听从老师安排进行相应的预习和温习,到达相应的考核标准后方可离校。
本制度,所有学员必须严格遵照,若背纪3次以上,并与其家长沟通过仍不改正者,取消其辅导资历。
教育培训管理制度10
一、目的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养老机构员工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能力,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XX县XX养老服务中心各类安全生产培训教育。
三、职责
养老机构主要负责人职责:
1、负责养老机构安全培训教育的管理工作;
2、负责制定安全培训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
3、结合养老机构实际,组织编写安全培训教育学习材料;
4、负责新入养老机构员工的养老机构级安全培训教育管理工作;
5、指导、督促、检查各类各级安全培训教育工作;
6、利用事故,对职工进行现场特殊安全教育。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责:
1、开展多种形式日常安全教育;
2、负责外来施工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
3、负责特种作业人员的资质管理;
4、参与制订安全培训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
5、利用事故案例,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6总结、交流安全培训教育经验。
财务部职责:
1、财务部负责安全培训教育资金的管理。
四、管理程序
1、安全教育是养老机构安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养老机构员工安全素质,防止不安全行为的重要途径,是预防事故和职业病的安全重要措施,是养老机构安全管理的一项基础性工作。
2、培训教育原则:坚持“强制培训、岗位培训、经常教育、广泛宣传”的原则,对员工实行正规培训。
3、培训计划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应于每年年初制定本年度的安全培训计划,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按培训计划组织培训。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应监督检查培训情况,年底应做培训情况总结。
4、形式和内容
(1)、新员工入职岗前安全教育:实行新员工入职岗前安全教育。对新进养老机构的职工必须进行岗前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
(2)、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养老机构的特种作业人员主要有电工,这些人员都是需要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的。养老机构仍需不断地通过安全教育来增强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提高他们的安全技术水平。
(3)、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企业负责人是养老机构生产经营的决策者、组织者,也是养老机构安全生产的责任人。安全管理人员具体负责养老机构安全生产的各项管理工作。对此类人员每年至少要进行一次安全知识教育和考核工作,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
(4)、其它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根据“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部门负责人都是安全生产责任人,所以都应接受包括安全生产法规、养老机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本部门本岗位安全生产职责、安全管理和职业安全卫生知识、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及有关事故案例在内的安全教育。由养老机构负责实施,每年学习时间不得少于8学时。
5、其他安全教育:
(1)、养老机构定期组织各种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使员工掌握应急处理方法和技能;
(2)、养老机构通过墙报、标语、安全标志等方式宣传安全生产知识,起到感染和潜移默化的作用;
6、安全培训教育标准及要求
单位负责人:
(1)熟悉养老机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增强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杜绝违章指挥、违规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现象。
(2)掌握本岗位的安全工作职责和安全管理制度;
了解养老机构生产技术知识;提高自身安全生产管理能力。
(3)掌握工作场所灾害事故发生的'基本规律及防治措施,能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并采取应急处理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能及时组织员工避灾脱险。
(4)熟悉工作玚所避灾路线;
掌握自救、互救与创伤急救的基本知识和操作方法;能熟练地使用各种应急设施。
特种作业人员:
(1)了解养老机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增强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提高遵章守纪的自觉性,杜绝“三违”现象。
(2)掌握本岗位的安全工作职责,掌握《安全操作规程》等对本岗位在安全方面的规定。
(3)熟悉本岗位的操作、检测、安全技术,熟悉工作场所灾害事故发生的基本规律及防治措施,遇到险情能采取应急处理措施,避免事故发生;
掌握自救、互救与创伤急救的基本知识和操作方法。
工作人员:
(1)了解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增强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杜绝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
(2)掌握本养老机构的安全工作职责和安全管理制度;了解岗位生产技术知识。
(3)熟悉工作场所灾害事故发生的基本规律及防治措施,遇到险情能采取应急处理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4)熟悉工作场所避灾路线;掌握自救、互救与创伤急救的基本知识和操作方法。
7、处罚:养老机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和各部门负责人要认真督促和开展安全教育工作,对不落实安全教育工作、无故不参加安全教育学习的相关人员给予处罚。
教育培训管理制度1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目的:为了全面提高员工工作能力和综合素质,强化企业核心竞争力,促进企业持续、稳定和创新发展,根据公司人力资源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公司所有在岗员工。
第三条 人力资源部为公司培训教育和职业生涯规划的组织和管理部门。
第二章 培训方式
第四条 培训教育方式分内部培训和外部学习考察。
第五条 内部培训即依靠公司自有的人才和资源,由人力资源部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实施的内部培训;外出学习考察即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和各部门实际需要,组织公司的优秀干部、先进工作者、专业技术人员和特殊岗位进行外出学习、培训、参观、考察、交流等。
第三章 培训教育的职责划分
第六条 人力资源部的职责:
1、制定、修改、实施公司教育培训制度及年度教育培训计划;
2、收集整理各种培训教材、资料、资源;
3、联系、组织或协助完成公司各项培训课程,对培训会的参会情况和课堂纪律进行监督管理;
4、管理、控制培训费用;
5、负责各种培训资料的存档;
6、考核培训效果;
第七条 各部门职责:
1、向人力资源部报本部门在下一年度需要强化培训的内容及相关培训资料。
2、部门经理负责讲解本部门相关专业知识、操作技能及操作规程;
3、各部门经理应协助人力资源部搞好相关的培训教育及课堂纪律。
第四章 培训体系
第八条 培训包括新员工入职培训、再教育培训和外出考察学习。
第九条 新员工入职培训
1、培训对象:所有新进人员。
2、培训目的:协助新进人员尽快适应新的工作环境,掌握基本操作技能,顺利进入工作状态。
3、培训形式:入职教育、部门跟踪指导。
4、培训内容:分常规类和专业技术类两项科目。
第十条 入职教育:由人力资源部组织实施,主要是常规类学习教育,时间一般为1-3天,内容包括:
1、公司基本管理制度的学习(包括考勤管理制度、职工守则、部门职能、岗位职责、消防基本知识等)。
2、岗位技能要求及相关业务知识简介。
3、其他。
第十一条 部门跟踪指导:入职教育合格后,人力资源部办理新员工上岗手续,由部门经理根据新员工培训惯例,采取边跟班边学习边指导的方式,重点对专业技术类即岗位技能、专业知识、规范规程、消防安全及部门其它规章制度等进行学习灌输。
第十二条 公司每年根据年度培训计划组织职工再教育培训。
1、培训对象:公司所有员工。
2、培训目的:逐步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最大限度的提升员工的工作能力。
3、培训形式:以周期性的内部视频授课和专题讲座方式为主。
4、培训内容:分常规类和专业技术类两项科目。
第十三条 常规类科目:由人力资源部组织实施,主要包括:
1、公司的通用管理制度。
2、职业化培训,如:工作礼仪等。
3、管理知识培训,如:市场营销等。
4、安全知识培训,如:消防安全、燃气使用常识等。
5、企业文化、团队精神。
6、其他。
第十四条 专业技术类科目:由人力资源部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培训计划,报相关领导批准后,按计划组织实施。主要包括:
1、各部门涉及的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及标准;
2、岗位专业知识、技能、管理知识;
3、操作规程;
4、服务礼仪、标准、工作规范;
5、新技术、新标准、新产品推广应用;
6、部门认为需要强化培训的其它内容。
第十五条 根据年度培训计划和各部门实际需要,公司每年派出部分职工干部进行学习、参观、考察。
第十六条 外出学习培训、参观考察的人员应为公司的优秀干部、先进工作者、技术骨干及其它特殊岗位需要进行专业培训的`人员。
第五章 年度培训计划的拟订
第十七条 结合公司战略发展目标及培训教育整体规划,由人力资源部根据对员工培训需求的调查结果,于每年2月底前拟订年度培训计划,报总经理办公会审核。
第十八条 各部门应根据各自业务发展的需要,于每年12月底前把下一年度需要强化培训的内容报人力资源部。
第十九条 人力资源部根据实际情况分解年度培训计划,拟订季度计划,编制培训课程清单,报总经理办公会通过后组织实施。
第六章 培训管理
第二十条 费用管理。
1、人力资源部根据年度培训计划对培训经费做统一预算,经总经理审批后组织实施。
2、所有培训费用的报销均需提供完整的《职工培训审批表》,作为报销凭证的附件。
3、人力资源部负责对培训费用进行审核,统一控制公司所有的培训开支;《职工培训审批表》上需有人力资源部审核确认的签字并盖章,否则无效。
第二十一条 出勤管理。
1、所有培训人员应服从人力资源部统一安排,员工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培训,由部门经理提前向人力资源部请假。
2、业余时间参加培训,不计入加班,且必须按公司的规定时间参会。
3、培训人员实行签到制,培训完毕后存档备案。
第二十二条 人力资源部负责做好培训记录,包括:
1、建立《全员培训档案》。
2、做好其他需要记录的内容。
第七章 考 核
第二十三条 理论考核:培训完毕后,人力资源部根据培训内容,以口头或答卷的形式进行理论考核。
第二十四条 个人缺勤记录按《**职工处罚条例》进行处理,部门整体出勤率与绩效考核挂钩,其中:
全年培训出勤率:90%以上加5分,80%以上加2分,70%分以上0分,60%以下扣5分。
第二十五条 理论考核结果与出勤记录将作为公司组织外部培训学习、参观考察活动的一项重要依据。
第八章 职业生涯规划管理
第二十六条 职业生涯规划,是指公司和员工本人对职业发展、晋升目标进行设计、规划、执行、评估和反馈的一个综合性的过程。
第二十七条 职业生涯规划管理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员工职业发展自我管理,是职业发展成功的关键;另一方面是企业协助员工规划其职业生涯发展,并为员工提供必要的教育、培训、晋升等发展的机会,促进员工职业生涯目标的实现。
第二十八条 人力资源部负责建立每个职工的职业发展档案,指导员工填写《员工职业发展规划表》,包括员工学历、履历、专业知识、技能、执业(从业)资格及兴趣特长等内容。
第二十九条 部门经理为本部门员工职业发展辅导人,如果员工转换部门或工作岗位,则新部门的主管领导为辅导人,其主要职责:
1、充当员工职业生涯规划的顾问,为员工职业目标的设定和行动计划的制定提供指导和建议,帮助其制定实现可行的规划目标。
2、对员工的绩效和能力进行评价,并反馈给员工本人,帮助其制定进一步的行动计划。
第三十条 职工应进行自我特长及技能(能力)评估,包括:
1、进行自我评估。
2、设定个人职业生涯发展目标,通常包括理想的职务、工作岗位和技能获取等目标。
3、制定相应的行动计划,并在实践中不断修正。
4、具体执行行动计划。
第三十一条 人力资源部每半年对照《员工职业发展规划表》检查评估一次,根据评估情况提出员工下阶段发展建议。
第三十二条 人力资源部根据员工个人发展的不同阶段及岗位变更情况选定不同的发展策略,及时调整规划,以适应个人发展及公司用人的需要。
第三十三条 部门经理每年必须在本工作年度结束、考核结果确定后,与员工就个人工作表现与未来发展谈话,确定下一步目标与方向。
第三十四条 公司将根据人力资源部职业发展档案,结合实际需要进行人才选拔任用。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五条 本制度与国家、地方劳动法规政策不一致的,以国家和地方法规、政策为准。
第三十六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参照相关制度执行。
第三十七条 年度培训计划对本制度的细化和修改内容审核通过后,按年度计划执行。
第三十八条 本规定自二O一一年九月一日起实施。
教育培训管理制度12
1、教科室对参与的培训人员,应严格审查,非培训对象不得参与培训。
2、校长办公室管辖的旅馆部,应严格根据公安部的要求接待住客。住宿人员要证件齐全,严格登记手续,无合法有效身份证件者不得留宿。
3、效劳员应随时把握住宿人员进出状况,对形迹可疑的人员要做好掌握工作,并准时和学校有关部门或当地派出所取得联系。
4、参与培训、临时住宿人员的`珍贵物品、机密文件,效劳台应供应代为保存效劳。客人不得任凭将以上物品自行存放在客房内,预防发生失窃案件或泄密事故。
5、效劳人员进入客房清扫应随时关窗锁门,非工作人员不准带入客房。房间内接待来访客人,晚上12时前必需离开。
6、培训的讲师和学员名册、来客登记、每天住客状况,必需承受学校有关部门和公安机关的检查,突击检查时工作人员应主动供应资料赐予便利。
7、培训活动内发生案件、事故,学校应主动组织人员爱护好现场,准时报警,积极协作保卫、公安部门做好对案件、事故的调查工作。
8、校长办公室有责任对旅(宾)馆加强安全治理,催促其做好防火、防盗、防事故工作。
教育培训管理制度13
一、目的与要求
为加强职工安全技术教育、考核和管理,使本公司职工牢同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指导思想,掌握安全生产知识,做到安全教育经常化、制度化,确保企业经营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原国家安监总局令第3号,原国家安监总局令第63、80号修订),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的安全教育培训管理
三、职责
1、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本制度的修订工作、主要负责人免费本制度的审定交签发。
2、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制定并实施安全培训教育计划,计划变更时、应记录。
3、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公司级、车间级、应组级全教育的组织、实施。
4、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建立和落实常态化警示教育机制,定期、适时组织对全体从业人员的警示教育。
5、主要负责人负责提供安全培训教育费用。
四、要求
1、管理人员培训教育
本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
主要负责人安全培训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改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二)安全生产管理基本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专业知识;
(三)重大事故防范、应急管理和救援组织以及事故调查处理的有关规定:
(四)职业危害及其预防措施:
(五)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六)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七)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培训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二)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职业卫生等知识;
(三)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及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方法;
(四)应急管理、应急预案编制以及应急处置的内容和要求;
(五)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六)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报案创分析;
(七)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2、新入职职工三级安全培训教育
1、安全培训教育
新从业人员必须进行三级安全培训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公司级教育、车间教育、班组安全培训教育:教育对象、人数、时间统一由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并组织,并按规定内容进行教育。
2、教育内容
公司安全培训教育
(1)本公司安全生产情况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
(2)本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3)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
(4)有关事故案例等。
车间级安全培训教育
(1)本公司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
(2)所从事工种可能遣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
(3)所从事工种的文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
(4)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
(5)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本公司;
(6)本公司安全生产状况及规章制度:
(7)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8)有关事故案例
(9)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班组级安全培训教育
(1)岗位操作规程
(2)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
(3)有关事故案例
(4)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3、学时规定
1、新上岗的从业人员三级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每年接受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2、转岗或离岗6个月以上重新上岗人员及“四新”的安全教育。
3、员工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6个月以上重新上岗时,必须进行车间级、班组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经合格后、方可从事新岗位工作。
4、采用新工艺、新枝术、新材科或使用新设备,必须了解、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对员工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外来参观、学习人员的安全教育
本公司接收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学生实习时,应当对实习学生进行的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学校应当协助公司对实习学生进行安生产教育和培训。
对来本公司进行参观人员,由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共进行安全教育,教育内容主要为:本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现场的风险管理情况等内容,经培训后方可进行参观学习。
4、承包商安全教育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外来施工单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并对其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能够进入现场作业、保存教育记录,培训教育内容包括有关的法律法规、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风险管理、安全注意事项、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等。
5、日常教育
确立终身安全教育培训和全员安全教育培训的目标,对员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培训的内容:安全生产的新技术、新知识: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作业场所和巩固走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事故案例等。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形式和方法
安全教育培训方法可采用授课法、实际操作演练法、案例分析法、读书指导法、宣传娱乐法等。
安全教育培训的形式有:每天的班前班后会上说明安全注意事项:安全生产会议;各类安全生产业务培训班;事故现场会;张贴安全生产贴画、宣传标证、标志、安全文化知识竞赛等。
6、其他事宜
公司内设备进行检维修时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配合检修单位,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确保安全检修顺利进行。
职工违章以及事故责任者,由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根据情节提出处理意见,同时进行离岗教育,事故责任者要进行复工安全教育。
对事故或事故未遂责任者、冒险作业者,必须进行安全教育,找出原因吸取教训后,方能重新上岗工作,因伤势较重不能参加事故分析会或安全教育活动的职工在复工前必须再次进行安全教有方可复工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定期开展形式多样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应当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由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详细准确记录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
教育培训管理制度14
1 目的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和规范公司安全培训工作,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技能,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依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北京市工业制造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评审通用标准》等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北京三元种业饲料分公司所有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
主管部门
综合部为安全教育与培训的主管部门,负责管理公司各部门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4 基本要求
4.1安全教育培训的人员包括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过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后方可担任相应职务。
4.2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教育培训,熟悉公司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增强预防事故、控制职业危害和应急处理的能力。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5 教育内容、教育对象及培训时间
5.1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主要内容
(一)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
(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岗位安全操作技能;
(四)设备、设施、工具、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使用、维护和保管知识;
(五)生产安全事故的防范意识和应急措施、自救互救知识;
(六)生产安全事故案例。
5.2 教育对象和培训时间
(一)新进公司的从业人员(包括实习人员、外来人员)上岗前必须接受公司、部门、场级的三级安全生产教育,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
(二)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取得岗位操作证后,每年仍须接受有针对性的`岗位安全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5学时;
(三)待岗、转岗、换岗的从业人员,在重新上岗前,必须接受一次安全生产教育,时间不得少于4学时;
(四)在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前,作业人员要接受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时间均不得少于4学时;
(五)公司主要负责人每年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6学时;
(六)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除必须持证上岗外,每年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培训和继续再教育,时间不得少于6学时;
(七)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每年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5学时;
(八)其他从业人员每年进行与其所从事岗位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5学时。
5.2 三级安全教育
5.2.1 三级安全教育内容
新进公司从业人员的教育,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公司综合部组织实施;部门安全教育由部门负责人组织实施;班组级安全教育由各班组长负责组织实施。三级安全教育的具体内容分别为:
(一)公司级安全教育:
1、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2、本单位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及本单位安全生产状况;
2、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4、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力和义务;
5、事故应急救援、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及防范措施等内容;
6、有关事故案例等。
(二)部门级安全教育:
1、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
2、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
2、所从事工种的安全生产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
4、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
5、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
6、本部门安全生产状况及规章制度;
7、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8、有关事故案例;
9、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三)班组级级安全教育:
1、本岗位(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
2、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
2、本工种容易发生事故的部位及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要求;
4、作业过程中所从事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5、有关事故案例;
6、新工人个人从事生产工作的性质,必要的安全知识,各种机具设备及其安全防护设施的性能和作用;
7、其它需要培训的内容。
7.1新进公司的从业人员应按规定通过三级安全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公司级安全考试80分以上为合格,部门级安全考试85分以上为合格,场级安全考试90分以上为合格。
7.2新进公司的从业人员,应建立三级安全教育卡,并填写安全教育台账。无上一级安全教育成绩者,下一级单位不得进行本级安全教育。
实习人员、外来人员的安全教育只填写安全教育台帐,不建三级安全教育卡片。
7.3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由公司每年组织一次特种作业安全教育培训,培训内容应为与本工种有关的安全技术知识、安全操作规程、事故案例等内容。
7.4职工休假1个月以上不满6个月者,返岗时必须经过场级复工安全教育不少于2学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职工休假6个月以上,返岗时必须经过部门级、场级复工安全教育分别不得少于4学时,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8 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对公司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9 本制度由综合部负责解释,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教育培训管理制度15
第一条 为使公司员工特别是涉密工作人员,能够增强保密意识和国家意识,知悉什么是国家秘密,如何保守国家秘密,自觉遵守保密规章制度和保密纪律,履行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确保国家秘密安全,特制定保密教育培训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级员工和临时加入公司工作的临时工作人员的保密教育培训。
第三条 职责
3.1保密工作领导小组
负责审批公司保密教育和涉密人员年度培训计划。对本公司保密教育培训实施指导、监督,确保全公司保密教育培训计划得以实施。
3.2 保密管理办公室
负责拟制和实施本公司保密教育和涉密人员培训计划,并将保密教育和涉密人员培训内容纳入年度保密工作计划中。负责保密培训的教学管理和对学员的考核工作,并负责组织岗前、在岗、离岗和出境涉密人员的保密教育工作。协同主办部门做好重大涉密项目活动前的保密教育,督促检查各部门做好日常保密教育工作,并将保密宣传纳入日常工作管理。负责报送专职人员接受上级保密工作部门组织的培训和考核,专职保密工作人员必须接受上级保密工作部门组织的培训和考核,获得保密资格证书后上岗。
3.3公司各部门
负责提出年度本部门涉密人员接受保密培训的计划。负责对本部门员工进行经常性保密教育和保密提醒,包括日常检查。
第四条 教育培训内容
教育培训内容主要基于以下三个方面:
1.党和国家关于保守国家秘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上级有关保密工作的指示和文件精神及本公司保密规章制度。
2.保密与窃密的斗争形势及保密知识、保密技能。
3.涉密案例分析、教育和应该吸取的教训,防止类似事件的发生。
第五条 培训形式和方法
5.1教育形式
★ 上岗前保密教育:由保密管理办公室对新加入公司员工进行保密常识、保密法规、公司保密管理规章制度的教育。
★ 在岗保密教育:由保密办公室对在岗涉密人员有针对性地进行保密与窃密斗争形势、保密管理制度、保密知识技能等教育。
★ 离岗保密教育:由保密办公室对离开涉密岗位人员进行保密法律法规、公司保密管理规章制度的教育,使其明确继续承担保守国家秘密的责任和义务。
★ 出国人员保密教育:由保密办公室对出国人员教育、宣传,在其离开公司前进行外事纪律、保密事项、国家安全等方面的教育。
★ 重大涉密项目前保密教育:对参与组织、服务的涉密活动工作人员由项目主办部门和保密办公室对其进行保密纪律、责任义务、注意事项等教育。
★ 日常保密教育: 平时利用各种媒体方式,进行保密宣传教育。
★ 专职保密人员教育:保密办公室每年组织对专职保密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学习考核。
5.2 培训方法
保密教育培训方式方法主要采用以下几种方法:
1. 举办保密学习班,集中学习。
2 利用公司内部局域网网站及FTP站点,发放保密教育读本等方式。
3.开展保密知识问卷调查。
4. 举办保密工作座谈会、交流会等。
第六条 本制度由公司保密工作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涉密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涉密人员的保密管理,确保国家秘密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秘密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对重要涉密人员、一般涉密人员及处在脱密期间涉密人员的管理办法。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涉密人员。
涉密人员是指在生产经营中产生、管理、掌握或经常接触国家秘密的`人员,公司涉密人 员根据涉密程度和密级不同,分为重要涉密人员\和一般涉密人员。重要涉密人员是指生产、管理、掌握或经常接触机密级事项的人员,其所掌握的秘密一旦泄露,将对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造成重大损失;一般涉密人员是指:除重要涉密人员外生产、管理、掌握或经常接触国家秘密级事项的人员,其所掌握的国家秘密一旦泄露,将给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造成一定损害。
★ 涉密人员界定的具体范围
1、重要涉密人员
(1)公司党政领导;
(2)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项目组长及骨干;
(3)涉及机密级计划、设计、销售、采购、实施、投资发展、财务、企管、保密等管理部门、科室负责人及业务骨干;
(4)其他掌握和经常接触机密级国家秘密的人员。
2、一般涉密人员
(1)生产和管理工作中经常涉及秘密级国家秘密的人员;
(2)经常接触和借阅公司秘密级资料人员;
(3)经常接触秘密级国家秘密的其他工作人员。
第四条 管理内容与方法
第五条 涉密人员的主要职责
(1)保守国家秘密,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
(2)涉密人员在制作、传递、使用、携带、保存、销毁密品密件时,必须严格遵
守公司保密制度规定,履行保密义务;
(3)涉密人员在组织参加涉密会议、社会交往活动、离休、退休、离职时,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规定;
(4)涉密人员自己发生泄密事故或发现他人泄露国家秘密时,必须及时报告并立即采取补救措施;
(5)涉密人员必须自觉接受保密教育和保密监督检查;
(6)涉密人员违反保密规定,必须承担法律责任。
第六条 重要涉密人员、一般涉密人员由各单位部门上报涉密人员名单并填写涉密人员申请表\(附件的,报办公室审核,保密办审批。经保密办审批后,由涉密人员填写涉密人员登记表\,保密办会同办公室复核确定后,报保密办备案。
第七条 各级领导除保守自己掌握、知悉的国家秘密外,对主管范围内的保密工作负有领导责任。
第八条 对涉密人员实行保密津贴制度和签订保密责任书的制度。 责任书有以下几种:
(1)涉密人员在岗保密责任; (见附件2)
(2)涉密人员调离涉密岗位后的保密责任。(见附件3)
第九条 涉密人员必须经过保密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者,发给《保密教育培训合格证书》,未取得《保密教育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不得在涉密岗位上工作。 第十条 涉密人员调离前,由公司保密办公室负责与其签订保密承诺书,明确其所应承担的保密义务。
第十一条 涉密人员要求调到外单位工作或因公司内部工作调动,离开涉密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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