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科研工作管理制度

时间:2024-04-01 11:16:58 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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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科研工作管理制度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我们每个人都可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制定制度而烦恼吧,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医院科研工作管理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医院科研工作管理制度

医院科研工作管理制度1

  为贯彻“科技兴院”的办院方针,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我院科研管理水平,把医院科研纳入科学化、规范化管理轨道,创造良好的科研环境,促进多促成果,多出人才,提高医院医疗水平和科研学术水平,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结合我院实际,制订以下科研管理细则:

  第一章科研组织工作管理

  一、医院学术委员会,负责全院科研项目论证、大型科研设备购置、决策咨询及科研学术论文评审工作。

  二、科教科为医院科研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全院科研工作的计划、组织、实施、协调、成果管理等工作。

  三、医院附设的各专业研究室,是科研的重要阵地,是医院主要科研机构。在院长领导下通过科研协作完成各项科研任务。

  第二章科研计划、科研成果的管理

  一、立项课题申报“

  1、选题原则与要求:

  (1)重点攻克常见病与多发病,尤其是精神疾病的防治研究。解决我院技术建设规划中亟待解决的理论和技术关键问题。有较明显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2)瞄准国内外医学先进水平,从本院争创“三乙”实际出发,以临床应用研究为主,注重实际性,支持引进、推广先进技术,不搞低水平重复研究。

  (3)选题要体现创新性和先进性。预料成果达到省市先进水平,对推动我院医学科技进步起到显著作用。

  (4)每年6月为课题申报期。

  2、承担课题需具备的条件:

  (1)技术力量:申请立题必须具备一定数量和具有科研能力的技术人员,课题主研人员应是本专业的技术骨干。

  (2)经费落实:科研经费是实施课题研究的重要保证。其主要来源为医院科研基金和争取省市项目拨款。

  (3)设备设施:主要指是否具备仪器、试剂、实验动物等必要的科研设施。

  3、申报课题列项的程序与资料准备

  程序:

  (1)书面申请即课题负责人就开展该项目的先进性、可行性及社会经济效益作出书面说明,由科主任签署意见报科教处。

  (2)院科研学术委员会审议后,课题组负责人填写相应的科技计划项目申请表,可行性报告等。

  (3)由科教科上报相应的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立题。

  (4)按行政隶属关系逐级上报审批。

  资料准备

  (1)课题负责人填写科技计划项目申请表及立题的有关内容:

  ①、立项指导和国内外研究现状和发展趋势

  ②、研究开发内容和技术关键

  ③、预期目标

  ④、研究方案、技术路线、组织方式与课题分析

  ⑤、计划进度安排

  ⑥、现有工作基础和条件

  ⑦、查新报告

  ⑧、经费预算

  用a4纸打印连同申请表装订成册,一式五份。

  (2)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立项后,每半年,一年分别以书面形式向科教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课题进展情况。如遇特殊原因不能按期完成,则需向上级主管部门以书面形式说明延期理由,经审核同意方可结转。

  (二)申报课题成果评审的`程序及资料准备

  程序

  1、课题组项目负责人填写科技成果评审申请书。

  2、与上级主管评审部门核准评审日期并取得科技成果评审许可证。

  3、邀请有关评审专家7—11人(均为副高以上,本院除外)。

  4、评审结束后将科技成果评审证书一式五份,交主管行政评审部门签署核审意见。

  资料准备

  1、课题组负责人制作好评审幻灯或多媒体资料。

  2、课题组负责人填写科技成果评审申请书及评审技术文件:(用a4纸打印)

  ①、课题内容简介

  ②、工作总结

  ③、社会、经济效益评估

  ④、典型病例介绍

  ⑤、部分病案索引

  ⑥、相关研究论文

  ⑦、查新咨询报告。

  3、科技计划项目申请表。

  4、立项的文件批复。

  5、科技成果评审许可证。

  6、科技成果评审证书。

  7、整套资料装订成册一式23份。评审完毕整套资料原件留档案室。

  三、申报课题评奖的程序与资料准备

  程序

  1、课题组负责人填写科技奖项推荐书

  2、评奖项目推荐按行政隶属关系逐级上报。

  资料准备(用a4纸打印)

  1、科学技术奖项目推荐书,省市连报19份。

  2、装订成册的材料2份:

  ①科学技术奖项目推荐书

  ②鉴定许可证或评审许可证

  ③鉴定证书或评审证书

  ④科研或技术总结报告

  ⑤经济效益证明(财务专用章)

  ⑥查新报告

  3、课题获奖后,课题组获奖证书留档案室,课题组成员荣誉证书交复印件留档案室。

  第三章科研工作条件管理

  一、科研经费:医院设立科研基金,以资助院级科研重点项目。科研基金每年按计划拨款到各项目承担单位。单独建帐,专款专用。科教科按规定审查项目经费预决算表,检查经费开支是否符合规定,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禁挪用或以各种借口截留。省市级项目拨款也照此管理。(具体办法另文制定)

  二、经费开支范围:项目调研考察费,实验消耗材料、试剂、实验动物、必须添置的专用的仪器、设备、工具费、技术资料、技术文件费、项目鉴定、验收费、外单位科研协作费等。

  三、科研设备管理:临床及科研共用的大型设备(如tcd、脑电图等),医院附设研究及其下层研究室的基础设施(房屋改造、实验台、水电设备、家俱等)由医院按技术发展规划专项购置。科研项目所购专项设备(冰箱、离心机、显微镜、各种测试仪器等)均有项目科研经费支出。各实验室外的大型精密仪器(如低温高速离心机、自动生化分析仪、细胞培养设施)使用要有严格的管理制度、操作规程、使用登记、设备专人负责等。

  四、在医院研究室、实验室日常工作由各专业科室管理,信息科研处指导下工作。下属研究要有科研工作制度、实验室工作制度、科研规划(3―5年)、年度科研计划及年终总结。科研规划、年度计划及总结按时上报科教科。

  五、动物实验室是医学科研常用的、重要的工作基地,必须尽快完善和健全。

医院科研工作管理制度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医院科技进步和学术发展,充分调动和鼓励医务人员的科研积极性,实现对科研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管理以保证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上级相关部门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院医药、护理、医技及其他专业的科研项目。

  第三条在院长的领导下,科教部具体负责组织课题、申报立项、计划实施、成果鉴定及成果推广等方面的工作。医院科学技术教育管理委员会负责审议科研课题,指导计划实施,初评科研成果等。各临床、医技科室由科主任管理科研工作,并根据各科的专业特长组织开展科学研究。

  第二章申报科研课题

  第四条申报条件:凡我院从事医药技护和其他专业人员,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并能认真执行科研课题计划者,均可申报科研课题或科研任务,积极鼓励学科带头人申报各类课题。

  科研课题要求:

  1、研究目的要明确具体:课题的研究内容要有一定专业特色和代表性。

  2、具有先进性:力求研究的内容新、起点高,有创新性,预计水平可达到市以上先进水平。

  3、具有科学性:课题有足够的信息资料和充分的理论依据,设计要严密,技术方法先进合理,实验手段符合标准,样本量要符合统计学要求,分析判断推理合乎逻辑。

  4、具有实用性:所选课题有较好的应用前景,推广应用后能产生较为显著的社会、技术、经济效益,对医学进步有一定推动作用。

  5、具有可行性:课题承担科室或个人技术力量能胜利研究工作,应具备基本的实验条件,研究所需经费预算合理。

  第五条申报时间

  申报者应在以下各类项目规定的申报时间截止7天前,向科教部递交项目申请书,以便院科学技术教育管理委员会评审和推荐上报。

  1、市级及以上科研项目按规定时间申报。

  2、院内科研,申报时间为每年年底前上报次年院内科研项目,特殊情况可直接向科教部申报。

  第六条申报审批程序

  申请者结合本专业特点,提出科研项目,做好查新工作和科研设计,按申请书要求,认真填写项目申请书,在规定时间内上报科教部,科教部对项目申请书进行形式审查合格后,提交院科学技术教育委员会对其科学性、先进性和可进行性进行评审,由业务院长审批后由科教部上报有关部门。

  第七条项目实施管理

  1、科研项目实行主研人负责制,项目组成人员采取自愿组合形式,主研人负责制定和完善项目研究设计、项目进度及完成周期、经费开支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2、科教部对项目实施进度督促检查,积极做好协调工作,为课题组创造条件,确保科研任务按计划顺利完成。 3、科研工作结束后,项目组应及时整理好研究资料报科教部申请评审和鉴定。

  第三章科研成果管理

  第八条按国家科技部有关规定,科技成果必须经同行专家确认在理论或实践上具备新颖性、先进性和实用价值三个特点的新理论、新发明、新技术、新药物、新产品等。

  第九条凡本院职工开展的纳入医院管理的科研项目,或利用医院设备、条件开展的科研项目,其知识产权(包括成果权、转让权)归医院所有,个人享有发表权和署名权。

  第十条鉴定申报程序

  1、课题组在课题鉴定前30天,将有关资料报送科教部审查合格后,由科教部向主持成果鉴定单位办理申请手续。

  2、我院与外单位合作完成的科研课题,我院为第一主研单位的,由我院负责办理成果鉴定工作,我院为协研单位的课题由对方办理,但需要在我院科教部备案。

  第十一条科研成果验收鉴定

  国家级、部委级、市计划内项目(包括科技局、市教委项目)等由其主管部门组织验收评价。

  成果验收的`必备条件:

  1、完成计划任务书规定或合同书约定的各项任务要求,取得可靠的数据和结果,达到规定的技术要求目标并经过实践验证的已推广应用或具备推广应用条件的项目。

  2、按照主管部门的要求提交完整的技术资料;提供由国家有关部门认定的科技信息机构出具的查新报告;同时要求提供的格式符合档案管理部门归挡要求。

  3、项目的主要完成单位及主要研究者须在名次排列上达成一致意见,无名序排列异议和权属争议,并由参加单位加盖公章。

  4、科技成果加密按有关国家《科学技术保密规定》办理并报有关主管部门审批备案。

  第十二条科研成果的登记

  凡通过鉴定的科技成果,必须在鉴定后一月内将鉴定成果登记材料上报科教部,未经登记的成果不得推荐申请各级各类科技奖励。

  第四章科研经费管理

  第十三条科研经费来源:

  1、医院按有关规定计提科研经费,专项用于科研工作。

  2、市级及以上科研项目配套资金。

  第十四条医院财务部统一管理各项科研经费,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的要求,及时、正确地反映和监督各项科研经费的收支情况。

  第十五条为了鼓励科研工作,在厉行节约的前提下,对上级部门下拨的专项科研经费结余部分按80%奖励课题组。

  第十六条科研经费必须用于专项研究工作,其主要开支范围包括:查新费、印刷费、观察费、申报费、评审费、鉴定费、邮寄费、实验费、材料费、检测费、出差费、仪器使用费、协作费等。

  第十七条科研项目开支,均由课题组的经办人按财务制度办理报销手续,由课题组负责人签字,经科教部审核后,报分管院长批准,院长签字方可报销。

  第十八条对无故终止课题的,医院有权追回已支付的科研经费,未在项目周期内完成科研项目者酌情扣减科研经费,并责令课题组限期完成。为了充分调动本院职工的科研积极性,表彰和鼓励科技人员,医院对结题并通过鉴定的成果实施奖励,每年评奖一次。

  第五章科研奖励

  第十九条参照《山东医专附属眼科医院科技奖励办法》执行。

  第二十条医院科学技术教育委员会负责制定和修改《科研工作管理制度》。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从制定之日起执行,原有规定与本制度不符者,以本办法为准。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解释权归山东医专附属眼科医院科学技术教育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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