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舍管理制度

时间:2023-12-23 17:16:37 制度 我要投稿

【经典】宿舍管理制度12篇

  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制度对人们来说越来越重要,制度是国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体化,是人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你所接触过的制度都是什么样子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宿舍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经典】宿舍管理制度12篇

  宿舍管理制度 篇1

  1、严格执行市劳动部门、公安部门的有关规定雇请民工,受雇民工务必持有本人身份证,严格遵守和执行项目部制度的纪律和规章制度,服从安排;

  2、受雇民工在上岗前务必由雇请单位对民工进行一次上岗前的法制、安全保卫教育,未经教育者一律不准上岗,严禁在宿舍内聚众赌博,打架斗殴和其他违法乱纪活动;

  3、雇请民工的单位务必将每个民工的姓名、姓别、年龄、籍贯、身份证号码等登记造册,受雇民工务必按登记房号、床号就位,未经同意,不得更改,要爱护公共财物,如有意损坏者,除照价赔偿损失,并视情节给予罚款;

  4、严格执行民工出入验证制度,每个民工务必由工作单位发放出入证(出入证上要有单位、相片、姓名、性别等),以备进出时门卫验证;

  5、民工务必在群众饭堂就餐,生活垃圾、剩饭、剩菜,务必扔到指定地点。不准民工私自在民工宿舍内开小灶,民工宿舍内严禁使用电炉、电饭煲、电炒锅等电热器具和煤气炉具;

  6、民工宿舍内严禁乱拉乱接电源线路、照明灯具、插座等,不准使用≥60w的照明灯泡;

  7、民工宿舍内务必持续清洁卫生,不准躺在床上吸烟,严禁乱丢烟头;

  8、民工要听从雇请单位管理人员的指挥,统一集中住宿,不准私自带亲友到宿舍内住宿,如有特殊需要,须经领导或管理人员批准办理手续方能住宿;

  9、建筑施工现场内不准携带家属和小孩居住,合法夫妻(有结婚证)在同一个现场工作的,要有专门宿舍居住,不准在群众民工宿舍男女混住;

  10、民工宿舍务必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放置位置要适当,要培训每个民工会正确使用灭火器材;

  11、民工宿舍的搭建要贴合防火规定。每幢宿舍居住人数不宜超过25人,为了便于疏散,要有一个可直接出入的门,门宽不小于1.2m。民工宿舍的门应向外开,宿舍内顶高度不低于2.5m;

  12、民工宿舍通道必须要畅通,不能堆放杂物或其他物品;

  13、民工宿舍建立完善卫生值班制度,个人用品叠放整齐,地下无杂物烟头并设置吸烟灰桶收集烟头。

  宿舍管理制度 篇2

  一、总则

  为规范公司宿舍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二、入住

  入住公司宿舍时,均应到人事行政部办理入住登记手续和相关物品使用手续。

  三、日常管理

  1.未经公司许可,不得擅自入住外人。

  2.公司员工不得擅自调换房间内公共财产物品。员工离开住所必须关好门窗,锁好房门或大门。

  3.宿舍内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加装电器,禁止使用电炉、私接电路。

  4.入住人员必须按时就寝,休息时间不得大声喧闹或发出大的噪声。

  5.入住人员不得损坏宿舍财产及公共设施,如造成损坏,应照价赔偿。

  6.入住人员不得在公共走廊、楼梯及其他公共场所堆放物品,不得随地吐痰、乱倒垃圾,不得在室内饲养牲畜,严禁将杂物剩饭等倒入厕所及排水管道,严禁向窗外泼水、乱倒杂物。

  7.集体宿舍建立值日制度,值班者负责责任区公共卫生、水、电设备状况。注意宿舍安全,严禁携入易燃易爆物品,及时排除事故隐患。

  8.宿舍区不能成为犯罪窝点,严禁打架、赌博、吸毒、色情等不良活动。对违反管理规定的'人员,进行批评教育、提出警告或停止入住。

  9.入住人员应根据公司规定缴纳水、电等费用。

  四、退房

  1.入住人员在劳动合同期满后离开公司、辞职、解聘时,须交回其住房,不得无理占用。

  2.入住人员退房时须办理移接手续,清点财物。凡居住期间,财物有损坏的,须作价赔偿。

  宿舍管理制度 篇3

  员工宿舍诗司根据工作需要为员工配备的, 公司视需要安排员工统一入住,为保证良好的宿舍秩序,使员工拥有一个安全、详和、舒适、宁静的生活、休息环境,根据我处的实际情况及宿舍所处的特殊周边环境,制定本规定,各部门及入住员工必须遵守。

  一、员工入住相关规定

  宿舍的调配由管理处统一负责,员工入住需先到办公室办理物品领用及入住手续。入住具体规定如下:

  1. 宿舍内床位位置不可随意搬动。

  2. 每间房每月的水、电费、煤气费由员工自付,房租、管理费由管理处负责。

  3. 实行宿舍长负责制,由宿舍长安排房间内卫生的清理,房间设施的检查,日常维修的申报,入职人员床位安排,离职人员物品清点等。原则上,宿舍长由安保领班兼任。

  4. 宿舍长有变动时,部门需与管理处办理交接及继任宿舍长的确认手续。

  5. 公司配备的设施,由宿舍长进行监管。入住后由管理处进行清点后与宿舍长进行确认,并一式两份,管理处存档一份,宿舍张贴一份。

  6. 公司配备的设施设备,属于公司财产,未经管理处主任批准,不准私自搬离宿舍,否则以偷窃论处。

  7. 宿舍内的所有设施设备,故意破坏的按照《奖惩规定ˇ理,肥意损坏的责任人照价赔偿,自然损坏及时报工程部维修。

  二、宿舍规定及要求

  为树立公司形象,规范全体员工之行为,全体员工须互相尊重、互相爱护、遵守社会公德,严禁检点自己的行为,树立主人翁精神,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活秩序及环境。对全体员工在宿舍内的行为作出以下规定:

  1. 严禁在宿舍内声喧哗、练习乐器、播放功率音响,影响他人休息。

  2. 严禁在宿舍公共场合坦胸露怀、穿短裤衩等有损公司形象之不雅行为。

  3. 严禁在宿舍内聚众赌博和从事一切违法行为。

  4. 严禁在宿舍酗酒、打架闹事和其他影响团结的行为。

  5. 未经批准,不得私自更换床位、房间。

  6. 严禁未经请示,私自留宿外来人员(尤其是异性)。

  三、宿舍值班制度

  一、宿舍长负责制

  管理处指定宿舍长,负责安排宿舍卫生值日,监督值日员的日常工作,按规定分类摆放物品,自觉打扫宿舍卫生,做好室内保洁,并得以保持。各班领班具体实施本班宿舍管理事宜。宿舍长具体工作如下:

  1. 将每周值日的工作情况及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向主管汇报。

  2. 将本宿舍成员的合理化建议及需报修的内容汇报主管(宿舍内报修所需费用,由宿舍成员支付或确定当事人承担)。

  3. 及时将留宿人员和离职人员上报。

  4. 检查安全隐患,防患于未然,做好预防工作。

  5. 负责各宿舍有关维修、协调处理事项的登记、上报;

  6. 负责监督各员工的日常行为规范,保障宿舍的清洁卫生。

  7. 负责公司宿舍的`安全,不定时地对宿舍进行检查,及时发现不假外出、超时不归等情况,采取及时有效的措施。

  8. 定期组织舍员进行卫生扫除,做好宿舍除“四害”(蚊子、苍蝇、老鼠、蟑螂)工作。

  二、宿舍值班员制度

  宿舍值班员由管理处、部门安排当日休息人员担任,一般由各班领班、副领班轮流担任,各班在休息日明确宿舍值班员,值班员当日值班时间为清晨6:30- 次日06:30,值班员不可以请假外出,如确需外出需安排好接替人,交接好相关工作。主要负责以下工作:

  1. 负责确认宿舍外出人员是否履行请假手续,凭经批准的《请假条》放行,宿舍值班员须在请假条上签名,无请假条不予放行,外出人员销假确认;

  2. 负责监督各员工的日常行为规范,保障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

  3. 负责公司宿舍的安全,不定时地对各房间进行检查,检查有无异常气味及声响、门锁是否有损,有无未经批准之留宿人员,及时发现情况,及时向上级汇报,根据上级指示,采取有效的措施。

  4. 如须紧急集合,由安保主管以上人员发出指令,宿舍值班员负责实施。

  5. 如发现宿舍内的不假外出、卫生较差、未办理留宿手续留宿等违机违规情况将追究当日宿舍值班员责任。

  三、卫生值日员

  全体队员轮流值日,当日休息的领班负责安排,卫生值日员负责当天的宿舍卫生打扫和保洁,按宿舍内统一标准摆放物品,及时清理,打扫室内卫生,提醒各员工按要求整理个人床铺、物品,力求达到整齐划一。

  四、宿舍物品的管理

  一、公司配发物品的管理

  公司配发的物品由宿舍长负责保管,员工不得私自拆换、占用、损坏,如有丢失、损坏,须照价赔偿,故意损坏物品的,根据情节的轻重,视其认识态度,给予相应处理。

  二、个人物品的管理

  个人物品须按规定摆设,不许乱挂、乱放,贵重物品和证件等(如现金、贵重饰品及其他物品)自己妥善保管,如有丢失,责任自负。

  关于物品的管理,关键要做到定人、定位、定物、分类管理体制,确保公私财物无损坏、无丢失。

  三、离职人员物品管理

  离职人员搬出宿舍时,全体人员必须在场,确认均系个人物品,给予放行,汇报主管,将情况馈办公室,予以结算工资。

  五、人员的管理

  公司内部员工须严格按照宿舍管理规定及要求执行,其他人员管理如下:

  一、来人员

  员工的亲朋好友来,需注意场合,把握好时间,不要影响他人正常休息。

  二、外来人员留宿

  宿舍内不允许留宿外来人员,如员工直系亲属来或其他特殊情况下,需提前书面申请,呈报主管,待批示后方可按要求时限留宿,此期间该宿舍的安全由该员工全权负责。

  三、请销假规定

  员工外出必须请假,不假外出、超时不归将视情况按照制度做相关处理,请假人数每班控制在40%以内,病假需出具正规医院病历及收费发票、医生建议休息单等凭证。

  四、离职人员的管理

  辞职或解聘人员在办理离职手续后,一日之内必须离开宿舍(辞职或解聘人员宣布后,应张贴于告示栏,知会全体员工)。

  宿舍管理制度 篇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员工宿舍的管理,保证宿舍的安全、文明、整洁,使员工有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以提高工作效率,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住宿员工。

  第三条 责任部门:公司员工宿舍管理由办公室负责;管理职责包括:负责员工宿舍公共设施的购买、维护及统计报修,监督检查员工宿舍的'各种安全、卫生情况。

  第二章 入住与退宿相关手续

  第四条 员工申请住宿条件及方式:

  4.1 公司员工于辖区内无适当住所或交通不便者,可至办公室申请住宿。

  4.2 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住宿:

  4.2.1患有传染病者。

  4.2.2有不良嗜好者。

  4.3 不得携眷住宿。

  4.4 需遵守本管理制度。

  第五条 退宿:员工离职 (包括自动辞职、解聘等)时,应于离职3日内到办公室办理移交手续,清点财物,迁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违者由公司强制迁出;员工因其他原因不需在员工宿舍住宿,应至办公室提出申请并立即办理宿舍相关物品移交手续,并于3日内在人将个人物品搬离员工宿舍。

  第三章 宿舍日常管理制度

  第六条 任何员工未经公司许可,不得擅自留宿外人。

  第七条 员工不得于宿舍内有酗酒、赌博、打架斗殴、骂架或有不良行为。

  第八条 注意宿舍内安全用电,室内禁止烧煮、烹饪或私自接配电线并装接额定功率于400W电器;人员离开务必检查并关掉所有电器电源。

  第九条 注意安全,防火防盗;员工离开宿舍必须关好门窗;室内严禁使用或存放危险及违禁物品;现金、财物等应妥善保管,贵重物品应避免携入,遗失由各自负责。

  第十条 住宿人员不得有意损坏宿舍公共财产及设施,如造成损坏,由办公室酌情处理,由责任人员负担该项修理费或赔偿费并视情节轻重予以其他处罚。

  第十一条 员工宿舍应保持良好的卫生状况并应遵守:

  11.1 个人物品摆放整齐;不得随手乱抛垃圾;垃圾应及时清理至垃圾池。 11.2安排卫生值日人员并应保持地面及门前清洁;每周应最少组织一次扫除以清洁卫生死角;保持:宿舍内整洁卫生,室内无杂物,地面、墙面无污迹,天花板无蛛网,空气清新、无异味。

  11.3 污秽、废物、垃圾等应集中于指定场所倾倒。

  11.4 不得于墙壁、橱柜上随意张贴字画或钉物品。

  11.5标准:

  地面:室内地面无垃圾、痰迹、积水、鞋子摆放整齐。

  墙面:墙面清洁,无印迹,不钉钉子,室内不准拉绳子、铁丝。墙面墙角无蜘蛛网。

  铺面:衣物、被子叠放整齐,床单平整;

  室内保持空气新鲜、无异味;门窗玻璃清洁,不私接电线,不违章用电. 卫生间无污物、污迹。

  窗台无灰尘。

  第十二条 办公室每月安排统一检查二次,其中突击检查至少一次,发现有违纪行为按5元/处处罚。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开始实行。

  宿舍管理制度 篇5

  为加强公司宿舍区的文明建设,使服务人员/员工有一个整洁、安静、安全、文明的居住环境,规范公司宿舍管理,“58月嫂”特制定办法如下:

  入住规范

  服务人员入住公司宿舍

  在月嫂入职处办理《住宿卡》,预交住宿押金100元。

  注:所有入住宿舍的服务人员必须办理《住宿卡》

  新学员入住公司宿舍

  在招生助理处办理《学员住宿卡》

  公司办公人员入住公司宿舍

  需报行政部知晓,到财务部预交住宿押金,由宿舍管理老师安排入住,费用从工资中扣除。

  温馨提示:

  1、有工作证没有住宿卡的按10元/天缴费。

  2、没有工作证没有住宿卡,需按正常收费标准的三倍交住宿费。

  3、公司团月嫂不收住宿费。

  1、宿舍只提供基本生活设施,床上用品。其他一应生活用品请自备。

  2、宿舍只提供给本公司员工及服务人员居住,未经公司批准不得留宿外来人员。

  收费标准

  1、一般情况下服务人员住宿按10元/天收取(公司根据各地宿舍租金及水电费成本计算床位月租。);

  2、工作人员300元/月收取。(各地根据实际发生成本,收费标准有适当浮动,属正常现象。)

  宿舍管理细则

  1

  不得私自更换床位;

  离开住所必须关好窗,锁好门

  处罚办法:对于违管理规定及不服从管理者,经批评警告不改者,公司可予以处罚乃至逐出宿舍。

  2

  宿舍内公司物品员工不得私自拆换、占用、损坏;

  宿舍内公用设施,非自然损坏。

  处罚办法:由责任人照价赔偿,不能明确责任归属的由事发当日住宿人员平摊赔偿费用。

  3

  自觉维护宿舍区域的.安静,严禁在宿舍内声喧哗,播放高音器材,做到不声吵闹,不进行有噪音活动,以免影响他人休息。

  处罚办法:若违本条规定,经他人或管理员提醒不改的,罚款10元/次,可从押金中扣除。

  4

  遵纪守法,严格遵守治安管理的有关规定,自觉维护宿舍区的秩序。严禁在宿舍区域做出有伤风化及其他违法乱纪行为。

  处罚办法:如有违本条规定,做出比如赌博,偷盗等行为一经发现,押金不退,并逐出宿舍。

  5

  早6:00之后起床,晚10:30之前休息,如有特殊原因需早起或晚归不要影响他人;

  宿舍全体人员按宿舍管理员要求自觉充当值日员或轮流打扫卫生,提醒各位住宿人员按要求整理个人床铺物品,自觉维护宿舍区域卫生。

  处罚办法:如有发现用完厨房不收拾,如厕不冲马桶等情况,罚款20元/次。

  6

  由于住宿人员流动性,宿舍内个人物品和证件等(如现金、贵重物品)自觉妥善保管;

  服务人员退宿或上户期间应把私人物品全部搬离宿舍,如遇紧急情况需将物品临时存放宿舍的,可向宿舍管理员说明情况,申请批准后可酌情允许存放一个中号行李箱(24寸左右,将个人物品全部收纳箱中),且丢失自负。

  注:如有丢失,责任自负。公司不提供免费看管服务。

  退宿舍

  01

  所有入住人员退宿时,须办理移接手续;

  02

  请管理员检查所使用的物品是否有破损脏污,人为损坏需作照价赔偿,脏污物品要清洗干净;

  03

  宿舍管理员方可签字确认住宿天数及物品归还情况;

  04

  最后持有宿舍管理员签字的凭条到公司财务部退押金及未发生的费用。

  注:若退宿时没有时间或不愿处理脏污物品,应视情况从押金/工资中扣除相应金额(10元-50元,具体金额由宿舍管理员界定)作为赔偿。

  本办法由人事行政部制定,20xx年10月23日正式实施,总经理已批准执行。

  宿舍管理制度 篇6

  第一章总则

  为加强员工住房管理,使员工集体宿舍保持良好、清洁、整齐的环境和安全和谐的秩序,并保证员工得到充分的休息,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对入住办理、住宿期间、退宿等方面进行规范,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为员工提供的各类居所。

  第二章职责

  一、人力行政中心行政部

  1、负责员工宿舍的统一管理工作。

  2、负责员工宿舍入住、分配、调整、退宿与统筹安排与办理。

  3、负责对宿舍卫生、安全、住宿纪律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与管理。

  4、负责安排宿舍物品的配备,做好宿舍公共设施维修、保养工作。

  5、负责对宿舍水、电的管制。

  6、负责宿舍长的确认指定。

  7、负责房屋租赁合同的谈判和签定。

  二、各部门

  1、负责部门内需入住人员(含临时性暂住人员)信息收集统计和入住申请工作。

  2、配合后勤管理部门做好本单位员工宿舍管理工作。

  三、宿舍管理员-宿舍长

  1、负责宿舍的具体管理工作,抓好各项宿舍管理要求的落实。

  2、负责督促入住员工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做好防火、防盗等工作的`检查。

  3、负责督促入住员工做好卫生环境工作和检查工作,每周至少进行一次清洁工作。

  4、负责维护就寝纪律,督促入住员工按规定时间作息。

  5、负责宿舍卫生值日表的制定并组织实施、严格执行。

  6、负责宿舍异常情况的处理及汇报工作。

  四、宿舍员-入住员工

  1、遵守公司宿舍管理制度,服从后勤部及宿舍长的安排和管理。

  2、负责做好个人安全、财产的防护工作,保持个人的清洁卫生状态。

  3、负责做好当值日的清洁卫生和安全检查工作。五、财务中心职责

  1、负责对违规员工处罚的扣款处理。

  2、负责房屋租赁合同费用的支付。

  第三章入住办理

  一、入住条件

  1、在职员工且需长期居住,至少3个月。

  2、临时入住人员(业务实习者、驻外业务人员等)由部门负责人批准。

  3、入住人员必须提交体检合格证明,并且保证未患有任何不适宜共同居住的传染性疾病或赌博、酗酒等不良嗜好。

  二、入住办理

  1、入住人员凭经批准的《住宿申请单》,交由行政部人员对床位进行统筹安排,并签订《宿舍入住协议书》。

  2、签订入住协议后,行政部根据员工工作岗位情况进行宿舍、床位安排;

  3、进住员工必须按指定的房间、床位住宿。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换与转让,确有特殊情况需调换者,应经部门负责人书面同意后,经管理人员安排调换。

  第四章宿舍守则

  一、员工进住宿舍后,要节约用水、用电和保证本人财产的安全,各位员工要养成“人走灯灭、关门、关水”的良好习惯,爱护供电和供排水设施,住在租住房的与房东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关系。

  二、宿舍晚间归宿时间,原则上不晚于23:30。

  三、按照值日表排程进行卫生值日。

  四、不得大声喧哗,使用电视机,手机等的时候,声音不得过大,以免妨碍他人休息。

  五、宿舍区域所有器具设备(如电视机、玻璃镜、门窗、床铺等),住宿员工有责任维护其完好。

  六、宿舍内应做到物品合理摆放,被子叠放整齐,保持室内通风。

  七、不得在公共走廊、楼道或其他公共场所堆放物品,不得在宿舍内饲养动物。

  八、养成和保持良好的文明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乱丢纸屑、果壳(皮)。

  九、保持室内清洁卫生,做到地面整洁,无污物、室内无异味,桌面、门窗、灯具等表面无积尘,屋顶、墙角、床架无蜘蛛网、挂絮。

  十、保持墙面干净整洁,不得在地面、墙壁、阳台上乱涂乱写,不得在墙壁或食物柜上随意张贴字画、挂钩、打铁钉、拉绳子或打洞等。

  十一、讲究个人卫生,勤洗澡、勤换洗衣物,保持被子、床单、枕头等卧具的干净,并适时进行晾晒;不串用个人生活用品。

  十二、所有垃圾装入垃圾袋并将口扎实后放在指定的垃圾回收桶内,严禁将杂物等倒入厕所及排水管道,禁止向窗外泼水、乱倒杂物。

  十三、个人财物妥善保管,现金要随身携带,贵重物品不得放在宿舍,违反规定发生遗失情况,责任自负。

  十四、严禁携带管制刀具、有毒物品、易燃易爆物品和其他违禁物品进入宿舍。

  十五、严禁在宿舍内进行打架斗殴、赌博、吸毒,或从事其它不健康活动。

  十六、禁止卧床吸烟和在宿舍内使用明火。

  十七、室内禁止私自接配电线及装接电器。

  十八、室内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险,违禁物品。

  第五章检查与管理

  一、宿舍的管理部门为行政部,员工所属部门负责人协助进行管理。

  二、行政部至少每月一次,对宿舍进行卫生与行为规范的检查,并将检查结果通报相关部门。

  三、异常汇报。异常情况,宿舍长和宿舍员有责任和义务及时向行政部及部门负责人汇报。异常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盗窃、不法行为、影响周边群众的事件。

  第六章违纪处罚

  一、存在打架斗殴、赌博、吸毒,或从事其它不健康活动,取消其住宿资格。

  二、蓄意破坏公用物品或设施者,除照常赔偿外,按公司规章制度处理。

  三、连续三十天未入住宿舍,取消其入住资格。

  四、在宿舍内接待异性客人或留宿他人者,取消其住宿资格。

  五、经常破坏宿舍安宁,给予书面通报批评,屡教不改者,取消其住宿资格。

  六、严重违反宿舍安全规定者,取消其住宿资格。

  七、有偷窃行为者,参照《员工奖励与处罚条例》处理,若涉案金额较大,交当地公安机关处理。

  八、不听从宿舍管理人员(宿舍长、管理负责人)的安排,视情节严重情况决定是否取消入住资格。

  第七章退宿办理

  一、退宿原因

  1、因辞职、辞退、开除等原因退宿。

  2、因违反宿舍管理规定被勒令退宿。

  3、其他原因需要退宿。

  二、退宿流程

  1、员工退宿一旦决定,应在七日内迁离宿舍。

  2、退宿人员退宿时应将使用的床位、物品等清理干净,退还借用的公用物品。

  3、退宿人员退宿前一天,应提前通知管理人员,退宿时由宿舍长和行政部人员核查公用物品状况,进行物品清点移交,签名确认。

  宿舍管理制度 篇7

  随着住校教师的增多,为规范管理,确保住校教师的安全,现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制度,望各位住校教师遵照执行。

  1、学校食堂。住校教师就餐时,请王良发师傅如实登记,工作日每餐按3元计,按月统计缴费。如不就餐,必须提前跟食堂说明,以免造成食物浪费,否则按就餐计算费用。非工作日不计,学校予以补贴柴米油盐等。就餐结束后,应将食堂收拾干净,餐具有序放置,出门及时落锁,做到谁开锁,谁负责。这里特别强调:住校教师要自觉爱护公物,食堂内水电设施以及大型电器的非正常损坏,由操作人承担全部责任。非食堂工作人员请勿使用大型电器。

  2、遵守学校制定的一切规章制度,上班时间不得滞留在宿舍内。

  3、宿舍内必须做到安全用电,严禁私自拉设电源线路,使用不合格的电器产品和大功率电器。对严重违反安全用电规定,经劝告不改者,学校将取消用电资格。同时控制每人每月每房用电量不得超出学校规定的范围,且超出部分有个人缴纳。

  4、宿舍内不准烧、烤食物,不准将液化气罐移到宿舍内使用,违者将取消住宿资格。

  5、对亲属、朋友来校探望,需在校住宿的必须到总务处登记,未经准许不得在校住宿,且不得在校内组织或从事打牌赌博活动。

  6、节约用水、用电,不准在无人看管下用水。学校卫生间除在特殊情况下,必须在9点前洗浴完毕,随手关闭电源电灯。

  7、注意公共卫生,禁止乱掷食物、垃圾和将食物、垃圾倒入下水道。

  8、文明住宿,不影响他人工作、学习、休息,同事之间互助、互让、互谅。

  9、自觉维护学校正常秩序,保护校园内师生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服从学校管理,遵守规章制度,不以在校居住为由放松对自己的'要求,确有需要配备学校校门钥匙的,需向学校申请领取,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相应责任:谁领用,谁负责,开门及时落锁,由于没有及时锁门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责任均由开门者负责!调离学校前要及时归还所有公共物品,各类钥匙,不准私自交接。对违反上述守则并造成事故者,除取消在校内住宿资格外,本人将承担所有责任。

  宿舍管理制度 篇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护住宿学生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创建秩序良好、安全卫生、文明健康的学生住宿环境,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教学〔20xx〕5号)及《山东学章程》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学校成立学生公寓管理员会,对学生住宿教育、管理、服务工作进行指导,由学校分管领导任主任,党学生工作部、党研究生工作部、处、兴隆山校区管理办公室、齐鲁医学院学生处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任副主任,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学生公寓管理员会办公室设在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

  第三条学校建立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分管学生工作的负责同志辅导员班长、团支书宿舍长组成的五级教育管理责任体系,负责住宿学生的教育和安全管理工作,定期对所辖住宿学生的行为进行检查和整改,逐级落实岗位责任制。

  第四条学校向住宿学生统一提供学习和生活的基本设施,并配备管理服务人员,做好公寓门卫值班、公共区域的日常保洁、设施维护等工作。按照以学生为本的原则,为学生提供必要的、合理的个性化服务。

  第五条学生公寓是学生日常生活与学习的重要场所,相关部门、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学生公寓工作,切实加强对住宿学生的思想教育、素质教育、安全教育工作。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负责学生校内住宿的安排调整、日常管理及部分后勤服务保障等工作。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负责做好本单位校内住宿学生在宿舍内的教育管理、卫生保持及安全管理等工作。

  第六条学校成立学生自律组织学生社区自我管理员会,协助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完成公寓内住宿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工作。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相应成立本单位的学生公寓自律组织协助开展本单位公寓内住宿学生的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和自我教育工作。

  第七条开展公寓文化建设,提升公寓文化品位,形成积极、健康、文明的公寓文化对学生成长、成才有着重要作用。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学生公寓文化建设,以学生公寓为平台开展相关系列校园文化活动,深入开展全员育人、全方位育人、全过程育人活动,不断提升学生公寓的育人功能。

  第八条在山东学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并在学生公寓住宿的本科生、研究生须了解并遵守本管理规定,同时有权利对学校的管理和服务进行监督,并提出批评及改进意见。

  第二章学生的权利与义务

  第九条学生在学生公寓住宿期间依法享有下列权利:

  (一)住宿学生以适当方式参与学生公寓的管理与服务工作,对公寓工作与学生权益相关事务享有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二)对学校给予的与宿舍有关的处理或者处分有异议的,或因学生公寓管理部门有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行为的,学生有向山东学学生工作员会提出申诉或依法提起诉讼的权利。

  (三)法律、法规及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条学生在学生公寓住宿期间依法履行下列义务:

  (一)自觉遵守学校制定的规章制度。

  (二)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尊敬师长,尊重他人劳动成果,创造和维护文明、整洁、优美、安全的学习和生活环境,树立安全风险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保障自身合法权益,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

  (三)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三章安全管理

  第十一条学生公寓安全管理事关学生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学生公寓安全状况关系到学校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关系到学校和社会的稳定。住宿学生须严格遵守《山东学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有关条款,学习消防知识,增强防火意识,主动举报违消防法规的行为。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作为学生在宿舍内的教育管理主体,其相关负责人是本单位学生在宿舍内教育管理、安全管理的主要责任人,须定期组织检查本单位学生宿舍安全,查处违学生住宿管理规定的情况。

  第十二条公寓内严禁违规用电和使用明火。严禁使用或存有破坏学生公寓智能控电设备的插座、热得快、电饭煲等功率电器及公寓管理部门认为其他有可能影响学生宿舍安全的`电器;在公寓楼生活服务室(或公寓楼指定区域)严禁不按操作规程使用电吹风、洗衣机、微波炉、熨烫机等设施;不得在公寓内存放电动(瓶)车等容量电池,更不能在宿舍内为电动(瓶)车等容量电池充电;严禁使用或存放酒精炉、卡式炉、蜡烛等能产生明火的物品;严禁在公寓内自炊、吸烟、燃烧纸张杂物。

  第十三条严禁个人物品影响消防通道畅通。未出现火情火警时,严禁动用和损坏一切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发生火情时,学生应及时报警,并同时报告本楼值班室工作人员。

  第十四条严禁将易燃、易爆、剧毒、械、管制刀具等危险气入公寓,严禁在公寓楼内从事非法活动。

  第十五条为保证财产安全,学生须妥善保管贵重物品和现金,不得转借、私配房间和消防窗钥匙,不得私换门锁。

  第四章秩序管理

  第十六条学生交费后入住学生公寓,由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组织学生签订住宿公约或住宿承诺书。住宿房间和床位确定后,学生不得擅自调换,不得以任何借口出租、出借床位。住宿学生须服从公寓管理服务中心和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的统一管理,接受相关工作人员的巡视检查。学生因专业调整、学籍变化、交流学等原因需进行住宿调整的,须持学校相关部门、转出或转入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开具的证明(或通过线上申请)由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进行统一调整(跨校区住宿调整的,原住宿校区床位必须要办理退宿手续)。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如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对本单位的住宿学生进行房间内部调整的,须向学公寓管理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后才能进行调整;同时将调整后的学生住宿情况报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备案。

  第十七条住宿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学生公寓出入刷卡或“刷脸”制度、宗物品出入登记制度,有接受公寓管理人员检查询问的义务。外来人员不得进入公寓楼,如遇特殊情况,来者须持有效证件登记,由被者当面确认后方可进入公寓,且须在当日21:00前离开。

  第十八条住宿学生要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维护公共卫生,预防传染病发生。房间空气应畅通,物品摆放有序,地面干净,个人床铺洁净,桌面整洁。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学生自律组织配合学校学生社区自我管理员会定期检查学生宿舍卫生,公布检查结果。

  第十九条学生在公寓楼内不得有酗酒、打架斗殴、赌博、吸毒及传播、复制、贩卖非法书刊和音像制品等违治安管理规定的行为;不得进行活动;不得参与进行、封建迷信活动;不得从事经营性活动;不得留宿异性;不得从事或者参与有损学生形象、有损社会公德的活动。

  第二十条住宿学生要严格遵守公寓作息时间制度。因特殊原因晚归者须出示学生有效证件并登记后方可进入公寓;不归者须向所在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请假。

  第二十一条住宿学生离开房间时应关闭、切断室内所有灯光和电源,关好门窗,锁好房门。

  第二十二条毕业生应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按时离校、文明离校。

  第五章公共设施管理

  第二十三条住宿学生须爱护公共设施,节约水电,杜绝长明灯、长流水现象。

  第二十四条住宿学生不得丢失、破坏学校统一配备的公共设备。损坏公共设备要及时报修,丢失或破坏的由当事人赔偿。

  第二十五条学生公寓内的电路、灯具、插座、风扇、洗衣机、淋浴器、开水器、空调等设备的维修及故障处理均由专业人员负责,学生个人不得擅自处理。

  第六章退宿及校外住宿管理

  第二十六条住宿学生因疾病、结婚、实习等原因需要办理退宿或在校外住宿的,本人提出申请,本科生须家长知情同意,研究生须家长或配偶知情同意,经指导教师、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审核同意后方可办理。

  第二十七条学生在校外住宿期间,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校规校纪,加强个人人身和财产安全的自我保护。因校外住宿而发生的一切人身财产安全问题以及相关责任由学生本人承担。

  第七章奖惩

  第二十八条学校将学生在公寓内的表现纳入综合评价并将之作为学生参与各类评奖评优的重要依据;学校对在学生公寓教育、管理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

  第二十九条对于违以下有关规定的个人,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一)未经同意夜不归宿或经常晚归屡教不改者,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二)扰乱公寓管理秩序,对他人正常的学习和生活造成影响,经批评教育不改者,视其情节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三)影响学校住宿安排,擅自调换宿舍或在宿舍留宿他人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留宿异性者,视其情节和后果,给予箭以上处分;出租、出借宿舍床位的,给予箭处分;

  (四)违公寓消防、用电等相关规定,没收违规物品;宿舍内私拉乱接电线、使用明火、存放或使用违章电器,未酿成火情或者火灾者,给予警告处分;已酿成火情或者火灾者,视情节严重给予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

  (五)在宿舍内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蚀性及管制刀具、器械等危险品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六)在宿舍窗外违规放置物品或者向宿舍楼外抛掷物品,经批评教育不改的,给予警告处分;情节严重,造成损失的,给予严重警告、箭或者留校察看处分;

  (七)在宿舍楼内违规饲养动物,经批评教育不改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八)在宿舍楼内吸烟,经批评教育不改的,给予警告处分;

  (九)其他违学校学生住宿管理规定的行为,视其情节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第三十条学校将学生公寓内的卫生、安全、学生行为文明状况、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辅导员进宿舍走次数、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参与公寓管理及公寓文化建设活动等方面的工作情况纳入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学生工作评价和辅导员年终考评之中;对因疏于学生教育、管理而造成不良后果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和学校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山东学非全日制学生、来学生及其他需要在学生公寓住宿者,按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青岛校区和威海校区学生公寓管理可根据本校区实际情况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十三条本规定由山东学学生工作员会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山东学学生住宿管理规定》(山学字〔20xx〕16号)同时废止。

  宿舍管理制度 篇9

吧b

  1 目的:

  为规范保安员宿舍管理,确保员工良好、舒适的休息环境。

  2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云南奥宸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保安宿舍的管理。

  3 职责:

  3.1行政部负责保安员宿舍的监督管理工作。

  3.2管理处负责对宿舍的具体安排、日常管理。

  3.3公司保安部、管理处经理、保安主管做好员工宿舍的内务监督工作。

  4 管理规定:

  4.1入住

  4.1.1保安员入职后, 管理处保安主管根据宿舍的状况安排员工入住。

  4.2宿舍管理

  4.2.1入住保安员应服从公司的统一安排与管理,遵守《保安宿舍内务管理规定》及公司相关规定。

  4.2.2入住保安员不得擅自改变宿舍内设施设备的用途和增加新的设施设备,如需对宿舍内设施设备进行改动、增加,须向管理处提出申请,经管理处审核报公司行政部批准后实施。

  4.2.3保安主管编制每间宿舍的<<卫生值日表>>,每天安排入住队员负责宿舍的清洁卫生工作

  4.2.4宿舍原则上不得留宿外来人员。

  4.2.5入住员工要自觉遵守纪律,不得影响住户和他人的休息。

  4.2.6公司保安部经理、管理处经理及保安主管定期和不定期对宿舍进行检查,检查结果记录在《保安工作检查记录表》中,检查不合格的`按照《保安工作奖励处罚制度》规定流程处理。

  5 相关文件:

  5.1 附件:《保安宿舍内务管理规定》

  6 记录

  6.1《保安工作检查记录表》

  保安宿舍内务管理规定

  1、管理处保安部主管负责员工宿舍的日常统一管理,指定队员房间、床位及使用配发的家具,个人不得私自调换房间及擅自增加家具。

  2、宿舍的公物,必须经行政部登记造册,管理处经理、保安主管和使用人办理领用手续。

  3、宿舍人员不得留宿外来人员,若擅自留宿外来人员者,按《保安工作奖励处罚制度ˇ理。

  4、住宿人员必须按照规定标准搞好个人内务,私人物品要摆放整齐,宿舍卫生实行轮流值日打扫。值日人员要做到扫净、拖净、垃圾要倒净,地面、桌面不得有烟头、杂物,无明显污迹。

  5、要自觉遵守纪律,团结互助,互相尊重,不得在室内声喧哗、高声播放音乐影响他人休息。

  6、员工上、下楼、开、关门等要尽量小声,注意不要影响到他人。

  7、不准在宿舍内从事赌博和其他违法活动,一经发现,当事人按《保安工作奖励处罚制度ˇ理,严重者报司法机关处理。

  8、宿舍禁止私拉乱接电线或使用未经批准的功率的电器,违者给予处罚,造成严重后果者视情况追究责任。

  9、节约水电,人人自觉从我做起,杜绝长明灯、长流水。

  10、爱护宿舍内的公共财物,若有损坏由责任人照价赔偿;责任人不明的由宿舍成员共同赔偿。

  11、公司保安部经理和保安主管对辖区的宿舍进行定期的检查、监督,对员工宿舍内发现的违规行为将与员工考核挂钩,重违规事件将与部门领导考核挂钩。

  宿舍管理制度 篇10

  一、总则

  1、为了营造“文明、整洁、健康、温馨”的宿舍文化氛围,保证住校学生有一个良好的生活和休息环境,保证学生正常的学习和学生的身体健康,保证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中学生宿舍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2、管理方针: 定置管理 定期检查 严格考核 严格奖惩

  3、管理目标:干净整洁 井然有序 做到“日常状态就是最好状态”

  4、管理范围: 所有住校学生

  二、住宿生常规

  1、听到起床铃后,宿舍长负责催叫住宿学生起床,迅速整理内务工作。

  2、出早操时要静、快、齐,以本班为单位,由带队学生整队出操。其他学生不得以借口不起床、不出操。特殊情况报值班教师处理。

  3、按时打饭、就餐,打饭时要排队,严格按学校规定时间就餐。值日生打回饭后,做好汤、菜、馒头的发放,严禁乱抢乱夺,值日生发放汤菜时要注意卫生,不要撒在地板上。就餐期间出现问题及时报值班老师解决。要珍惜粮食,珍惜他人劳动,剩饭菜禁止乱洒、乱倒,要倒到指定位置。

  4、就餐时,只能在本宿舍,不能以任何借口到其它宿舍与同学一起就餐

  5、早上饭后学生离开宿舍,由本宿舍值日生打扫卫生

  6、按时到校上课,到上课前20分钟离开住宿区。各宿舍舍长要检查本宿舍学生离开情况,发现问题要报告值班教师,值日生要在离开宿舍前关好门窗。上课期间不准中途回宿舍,因有特殊事出入宿舍者,必须持有班主任分管主任准许的假条。

  7、午间有午睡时,要严格按照学校规定时间进行午休,禁止在室外活动,禁止在宿舍内喧哗,打闹等,不能影响他人休息,更不能乱串宿舍。

  8、按时上晚自习,不允许无故迟到,早退,旷课。晚自习时要认真学习,不准说话、打闹或做与学习无关的事。

  9、下晚自习后,立即回宿舍,准备就寝,做好洗漱等睡前准备工作,值班教师查床时,舍长及其他同学做好配合,准确无误后舍长签字。熄灯铃响后不准再说话、打闹等出现影响他人休息的行为。更不准外出宿舍楼。

  10、住宿生回到宿舍生活区,同学之间要讲文明,不说脏话,要讲团结,遇到困难要互相助,要讲究仪表。言行举止、仪表要符合学校的要求。

  11、晚间遇到停电时,要在教师的指导下,正确使用火烛,以确保师生安全。

  三、住宿生规则

  1、按统一指定的房间、床位就寝;

  2、遇到突发事件或病、事假及时报告值班人员;

  3、晚上必须在规定时间前返回宿舍;晚上点名后不得私自离开;

  4、严格遵守作息时间制度,按时起床、就寝、熄灯;

  5、爱护宿舍内的一切公共设施,未经允许不得私自搬动;

  6、节约水电,严禁私用电器,严禁乱动公用电源,严禁在宿舍内烧水;

  7、上课时间,不准出入宿舍楼,若有特殊情况,持班主任证明,方可进入;

  8、严禁带领外来人员进入宿舍私自逗留,严禁留宿外来人员或非本宿舍人员;

  9、严禁在宿舍内抽烟、喝酒、打牌、下棋、打架;

  10、严禁乱串宿舍。

  11、做好宿舍保卫工作,不准把蜡烛等火种带进宿舍,不私拿同学的物件。

  12、未经班主任批准,不准直接去亲戚、同学家过夜。

  13、不得向窗外、楼下及其他地方乱扔杂物,乱倒脏水。

  14、不能把收音机、录音机、随身听、cd等带入宿舍。

  15、不能在床、门、门窗玻璃、墙壁等处乱贴乱画。

  宿舍管理制度 篇11

  员工宿舍是宾馆为员工提供舒适、安全的休息和学习场所。为了保证有良好的住宿环境,特制定管理制度如下:

  1、室内注意保持清洁,不许乱扯绳、拉线、钉墙、贴画等。

  2、爱护公物,损坏照价赔偿。

  3、配给个人的.物品需完好无损。

  4、不许带外人进入宿舍,离职人员不得进入宿舍。

  5、禁止进入异性人员宿舍。

  6、严禁在宿舍内私接电源以及使用各种电器等。

  7、不许在宿舍烧煤炉、做饭、烧水、看黄色 书刊、聚赌等。

  8、不许在宿舍声喧哗和进行影响他人休息的活动。

  9、不许在宿舍饮酒。

  10、讲究个人卫生,保持室内外清洁,不得向窗外、走廊、楼下泼水、丢废弃物,更不得在走廊、平台上随地小便。

  11、住宿员工须在晚24时前归宿就寝,值班晚归人员除外,过点后寝室长或宿舍管理员有权拒绝开门。

  12、当晚有事不能回宿舍者,须向寝室长或宿舍管理员写出书面请假条,不得擅自夜不归宿,当月累计两次者,清出宿舍。

  13、个人物品要妥善保管,提高警惕,防火防盗。

  14、自觉维护宿舍卫生。

  15、节约用水、用电,做到人走灯熄,人离水关。

  16、每间宿舍设有寝室长1名,负责宿舍内务卫生及安全管理。

  17、宿舍门钥匙由寝室长掌握,不得交与他人。

  18、所有在住员工,应互相监督,对举报者,事实清楚,将给予奖励。

  19、在住员工每月交纳10元卫生费,从工资中扣除。

  注:对违以上制度的员工,宾馆将处以每次10元的罚款,情节严重者另行处理。

  宿舍管理制度 篇12

  为加强公司宿舍区的文明建设,使服务人员/员工有一个整洁、安静、安全、文明的居住环境,规范公司宿舍管理,“58月嫂”特制定办法如下:

  入住规范

  服务人员入住公司宿舍

  在月嫂入职处办理《住宿卡》,预交住宿押金100元。

  注:所有入住宿舍的服务人员必须办理《住宿卡》

  新学员入住公司宿舍

  在招生助理处办理《学员住宿卡》

  公司办公人员入住公司宿舍

  需报行政部知晓,到财务部预交住宿押金,由宿舍管理老师安排入住,费用从工资中扣除。

  温馨提示:

  1、有工作证没有住宿卡的.按10元/天缴费。

  2、没有工作证没有住宿卡,需按正常收费标准的三倍交住宿费。

  3、公司团月嫂不收住宿费。

  1、宿舍只提供基本生活设施,床上用品。其他一应生活用品请自备。

  2、宿舍只提供给本公司员工及服务人员居住,未经公司批准不得留宿外来人员。

  收费标准

  1、一般情况下服务人员住宿按10元/天收取(公司根据各地宿舍租金及水电费成本计算床位月租。);

  2、工作人员300元/月收取。(各地根据实际发生成本,收费标准有适当浮动,属正常现象。)

  宿舍管理细则

  1

  不得私自更换床位;

  离开住所必须关好窗,锁好门

  处罚办法:对于违管理规定及不服从管理者,经批评警告不改者,公司可予以处罚乃至逐出宿舍。

  2

  宿舍内公司物品员工不得私自拆换、占用、损坏;

  宿舍内公用设施,非自然损坏。

  处罚办法:由责任人照价赔偿,不能明确责任归属的由事发当日住宿人员平摊赔偿费用。

  3

  自觉维护宿舍区域的安静,严禁在宿舍内声喧哗,播放高音器材,做到不声吵闹,不进行有噪音活动,以免影响他人休息。

  处罚办法:若违本条规定,经他人或管理员提醒不改的,罚款10元/次,可从押金中扣除。

  4

  遵纪守法,严格遵守治安管理的有关规定,自觉维护宿舍区的秩序。严禁在宿舍区域做出有伤风化及其他违法乱纪行为。

  处罚办法:如有违本条规定,做出比如赌博,偷盗等行为一经发现,押金不退,并逐出宿舍。

  5

  早6:00之后起床,晚10:30之前休息,如有特殊原因需早起或晚归不要影响他人;

  宿舍全体人员按宿舍管理员要求自觉充当值日员或轮流打扫卫生,提醒各位住宿人员按要求整理个人床铺物品,自觉维护宿舍区域卫生。

  处罚办法:如有发现用完厨房不收拾,如厕不冲马桶等情况,罚款20元/次。

  6

  由于住宿人员流动性,宿舍内个人物品和证件等(如现金、贵重物品)自觉妥善保管;

  服务人员退宿或上户期间应把私人物品全部搬离宿舍,如遇紧急情况需将物品临时存放宿舍的,可向宿舍管理员说明情况,申请批准后可酌情允许存放一个中号行李箱(24寸左右,将个人物品全部收纳箱中),且丢失自负。

  注:如有丢失,责任自负。公司不提供免费看管服务。

  退宿舍

  01

  所有入住人员退宿时,须办理移接手续;

  02

  请管理员检查所使用的物品是否有破损脏污,人为损坏需作照价赔偿,脏污物品要清洗干净;

  03

  宿舍管理员方可签字确认住宿天数及物品归还情况;

  04

  最后持有宿舍管理员签字的凭条到公司财务部退押金及未发生的费用。

  注:若退宿时没有时间或不愿处理脏污物品,应视情况从押金/工资中扣除相应金额(10元-50元,具体金额由宿舍管理员界定)作为赔偿。

  本办法由人事行政部制定,20xx年10月23日正式实施,总经理已批准执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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