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活动室管理制度

时间:2023-12-17 10:09:17 制度 我要投稿

学校活动室管理制度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了维护正常的工作、劳动、学习、生活的秩序,保证国家各项政策的顺利执行和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订的具有法规性或指导性与约束力的应用文。你所接触过的制度都是什么样子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学校活动室管理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学校活动室管理制度

学校活动室管理制度1

  一、教职工活动室是我院教职工开展文体活动的场所,全体教职工有保持活动室各种设施的义务。

  二、活动室开放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下午4:30~6:30。

  三、活动室实行各单位轮流值班制度,院行政办公室负责每学期的值班排班工作:

  1、值班单位每周一上午到行政办公室领取活动室钥匙,周五下午值班结束后将钥匙送交办公室;

  2、值班单位应将活动室的.器械设施保管好,在户外活动使用的器械要及时收回;活动室器械一律不得借出;

  3、值班单位负责值班期间活动室的安全、卫生,值班结束后将卫生打扫干净,方能交给下一班;

  4、值班单位负责做好每日值班记录。

  四、教职工须文明活动,保持室内环境的整洁。不得在室内乱扔烟蒂等杂物。

  五、爱护活动器材。

  六、活动结束时,请自觉关好门窗。

学校活动室管理制度2

  1、任何文印工作都必须按“先登记后文印”的程序操作。

  2、外单位来校要求打印资料的,须经校长室批准。

  3、任何人不能送印与学校管理、教育、教学无关的资料,禁止文印派私人用场的.一切资料。

  4、纸张使用以节约为原则,双面印刷和打印。印刷讲义所产生的底纸和其它废弃物应分类整理并妥善处理。

  5、保持设备和文印室清洁卫生,设备空闲时关掉电源,以便节约用电,延长设备使用寿命。文印室电脑及设备仅限工作人员使用,其他人不得随意使用。

  6、文印申请采用网上申请和直接送达相结合的方式,具体要求如下:

  (1)复印:经签字同意后,直接送达文印室。

  (2)打印:经批准后,文件可用U盘拷贝到文印室打印,或通过网络传递。所有文档自行打印并排版。

  (3)材料印好后,由教师或部门自行领取。

  (4)速印材料需提前0.52天交文印室;打印、复印材料可临时交文印室。文印室按先后顺序予以印制,部门有特殊情况的除外。

学校活动室管理制度3

  学生活动室作为贵州师范学院三组织“学生联合会”“学生社团联合会”“学生艺术团”的办公地点,是学校三组织日常沟通、制定规章、组织管理的重要场所,也是同学们了解三组织的一个窗口,为了使各组织成员有一个良好的办公环境,同时给同学树立一个良好的印象,现制定《学生活动室管理条例》。

  条例具体内容如下:

  一、根据秘书部制定的部门值班表,由值班部门部长或部长助理安排本部人员进行值班工作。值班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中午12:40到1:40;下午17:00到19:00。

  二、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需要在值班记录册上做好相应记录。值班人员不得随意离开值班岗位,保证及时对前来咨询的'同学给予助。

  三、值班人员负责活动室的卫生工作,并清点相关物资,确保一切无误后方可离开。

  四、纪检部或主席团成员会不定时不定期对值班人员的值班情况进行检查。

  五、在值班期间如出现以下问题,将作出对应处罚

  1、如由于秘书部通知不到位而出现无人值班,秘书部通知人3分。

  2、由于部长或助理问题而出现无人值班情况,部长或助理3分。

  3、成员未经得允许,无故旷班,3分。

  4、无故早退迟到,擅离岗位者,2分。

  5、值班中不认真,在对有疑惑的同学做出解答时态度不端正,不积极者1分。

  6、不打扫卫生,不整理物资者1分。

  六、物资:

  私有物资管理:活动室内各组织的私有物品由各组织的相关人员负责管理,各组织人员在使用自己的物资同时需取得负责人同意方可使用。遗失,损坏照价赔偿。

  公共物资管理:活动内共有物资在使用时需作出相关登记并及时归还。如出现遗失,损坏会根据记录表要求使用者照价赔偿。

学校活动室管理制度4

  一、实验教学管理制度

  (一)实验教学计划制度

  (1)各年级备课组对实验教学须制订教学计划。计划应于本学期初交实验室一份。计划应分年级列出实验课题、实验类型、实验时间等。

  (2) 实验室应根据教学纲、教材和备课组的实验教学计划,制订本学期实验室工作计划。计划应包括实验室使用安排,仪器和实验材料的购进、置备,仪器的检查和维护等。

  (二) 实验教学的组织与实施管理制度

  (1) 教师要按照实验要求填写《实验通知单》,在规定的时间交实验室并检查所用仪器和器材的准备情况,试作实验,做到“胸中有数”。

  (2) 教师要指导学生做好课前预习,明确实验目的,掌握实验原理,并划分实验小组,强调实验纪律,重视安全操作教育。

  (3) 实验室按照《实验通知单》积极准备实验,使需要的仪器处于完好状态,备足仪器和易耗材料,检查电源、水源及其它设施。

  (4) 任课教师和实验教师应巡回检查、耐心指导学生进行实验,发现问题应及时给予启发引导,并及时进行解决。

  二、仪器室管理制度

  (1)仪器要分类存放,定室、定橱、定位。经常检查防盗、防火、防毒等安全设施。做好通风、防尘和保洁工作。

  (2)做好仪器明细账、清册和报表,定期核对,做到帐、册、物相符,人事调动要办好交接手续。

  (3)仪器外借、报损要及时办理登记和审批手续。外借仪器要按时收回,并做好交接验收。

  (4)教师演示实验、学生分组实验,应提前填写《实验通知单》以便准备。实验后记录实验情况,以便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实验完毕及时将仪器完好的归还仪器室。如有损坏或失少应及时登记、查找并报告,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5)仪器用后应进行保养归位,并根据仪器特点定期进行保养和维修工作。

  (6)每学年清点一次仪器,核对帐物。统计演示实验、学生分组实验等教学活动的开出情况。

  三、实验室仪器出借制度

  (1)非教学用途的仪器借用,个人因私借用应严格限制。不允许个人占用教学用的仪器。

  (2)实验室原则上不外借,如有考试、竞赛辅导等特殊需要,须经教务处批准才可使用。借用者负责开关水电、门窗,打扫卫生等工作。

  (3)实验室所有仪器设备,原则上不外借。如课外兴趣小组活动,研究性学习等确有需要,须经教务处批准,并及时归还。

  (4)实验室、仪器室、准备室的钥匙一律不准对外借用。

  (5)学期结束,应清理借条,收回借出的仪器。

  四、实验室开放制度

  为便于开展实验教学,全面完成课程标准规定的教学任务,培养学生实验能力,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全面提高教学质量,使实验室发挥其应有的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1)实验室工作必须为实验教学服务,要充分发挥仪器设备在实验教学中的积极作用。

  (2)实验室的开放时间:每周研究性学习活动时间、兴趣小组活动时间及师生预约时间对师生开放。

  (3)学生进入实验室实验时,要严格遵守学生实验守则和实验室规则,听从老师的指挥。发生仪器故障,应及时报告实验教师,妥善处理,不得擅自处理。仪器设备丢失、损坏,按实验室的赔偿制度进行赔偿。

  (4) 进入实验室活动时,要有专人(组长)负责,不得在室内搞与本活动无关的.任何事。活动结束要整理和清洁仪器设备,经老师允许后才能离开实验室。

  五、实验室仪器赔偿报损制度

  (1) 本校学生在实验过程中,因违操作规程而致仪器、公物损失的,按实物的价格照价赔偿并予以批评。

  (2)在学生实验中,对于不遵守实验室规则,不听从教师指导,擅自动手损坏或有意动手损坏的,按损坏情况照价赔偿,并予以点名批评或通报。

  (3)在实验中,确因实验仪器质量较差或设备老化,在正确操作中,造成损坏的,可不予赔偿。

  (4)在分组实验中,因教师疏忽或其它原因致学生在实验操作过程中损坏的,酌情赔偿或免予赔偿。

  (5)在演示实验中,教师对仪器性能及使用方法缺乏了解,而造成损坏的,应由教师负责自检,总结经验教训,以利改进实验教学工作。

  (6)本校教师借用仪器造成损坏或遗失的,要照价赔偿。

  (7)仪器设备损坏应做好登记、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及时处理,并努力修复。

  (8)对于废旧、老化的仪器,经维修后不能使用的要进行报损。

  (9)报损仪器应填写“学校仪器减少凭证”做好销帐工作。

  (10)低值易损仪器由总务主任审批,其它仪器报损由学校领导审批。

  六、学生实验规则

  (1)学生在上实验课前须按教师要求进行预习。

  (2)进入实验室后保持安静,按排定座位就座,未得教师许可不得动用实验用品

  (3)认真听教师讲解实验目的、仪器性能、实验步骤、操作方法和注意事项。实验时严格按操作规范进行实验,注意安全,防止发生意外事故。如不按规定操作而损坏仪器,则应酌情赔偿。

  (4)实验时细心观察实验现象,认真记录,实事求是地完成实验报告。操作中如发现异常,应立即报告教师。

  (5)实验完毕,应整理仪器并清点实验用品,按要求排列整齐,做好仪器与环境的清洁工作,经同意后方可离开实验室。实验室物品不得携带出室外,丢失和损坏仪器应如实报告教师。

学校活动室管理制度5

  活动室是我校教职工休闲娱乐、陶冶情操、加深了解和增进友谊的公共场所。为充分发挥该场所的效能,保持安全卫生、舒适优雅,使全校教职工在工作闲暇之时能得到适当的心情调剂,获得一定的体力补充,更多地体现出和谐学校温馨家园的人本精神,特提出如下要求,敬请共同遵守。

  一、活动室是我校教职工课余时间的活动场所,正常开放时间只限于本校教职工开展活动,其他人员谢绝入内。

  二、凡来教工之家活动者必须自觉遵守各活动室管理制度,爱惜公共设施和活动器材,使用完毕不得随意乱丢乱放,不准摔拍、摇晃桌椅和器材,如有损坏,照价赔偿,不准将活动器材带出活动室。

  三、注意公共卫生,禁止吸烟,不得随地吐痰,乱扔垃圾、果皮、纸屑等杂物。

  四、严禁声喧哗、争吵和打闹,注意文明形象,拒绝管理员提醒要求的',管理员有权强行劝出活动室。

  五、个人携带的物品注意自行保管,如有丢失,概不负责。

  六、关爱他人,文明娱乐,讲友谊、赛风格,相互尊重,切忌丢牌扔棋,树立良好的道德风范。严禁在活动室赌博或变相赌博!

  七、凡在活动室活动的人员,按照自身体质状况自愿参加活动项目,对在活动期间发生的任何意外事故,院工会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参加活动人员必须积极配合活动室工作人员搞好管理工作,按规定时间进出活动室,活动结束后,配合管理员将器材放回原处,并协助管理人员关好门窗、电源。

学校活动室管理制度6

  1、财会室是学校的安全要害部位,财会人员应认真执行《会计法》和财会管理制度,各类帐目都必须做到帐册齐全、手续完备,安全保卫责任落实。财会室负责人为财会室安全第一责任人。

  2、现金管理必须专人负责,财会室存放现金必须执行银行方面的统一规定,超规定存放现金要报经校领导批准,同时落实防护措施。

  3、财会室门窗、墙壁要坚固,防盗、报警设施经常检查,确保有效,使用经、技监部门检测合格的保险柜,保险柜过夜现金不得超出机关或银行核定库存现金限额,保险柜应及时关锁,钥匙财会随身携带,不准放在办公桌内或转交他人。

  4、财会人员应按现金管理制度使用现金,一般超出现金支付数额的`,要使用银行支票支付方式进行结算,特殊情况外,去银行取现金数额较时,必须通知总务处派员护送,不得单身去银行取款。

  5、财会室内注意来往人员,陌生人不准进入财会室,非财会人员不准接触保险柜。

  6、财会室内不准吸烟或带入其它火种,注意做好防火安全。

学校活动室管理制度7

  总 则

  图书室是学校书刊资料中心,是学校教育、教学和教学研究服务的机构,是学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充分利用书刊资料对学生进行思想、文化科学知识等方面的教育,培养学生的读书兴趣,指导学生课外阅读,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积极为师生提供教学、科研及课外资料。

  第一章 图书室工作制度

  第一条 图书室管理人员职责

  1.图书室应配备具有定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的工作人员,做好采购、编目、借阅、阅览室及科技情报检索和供给工作。

  2.图书室应加强科学管理,树立为教学,科研服务的思想,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3.根据本校专业设置及读者的阅读要求,与专业科协商有计划,有重点地采购图书资料,逐步形成本校专业特色的`藏书体系。

  4.对新到的书刊资料要及时分类编目,及时投入流通,本馆采用《中国图书馆分类法》进行分类,并逐步实现文献著录标准化。

  5.合理组织藏书,加强书库管理,做好书刊资料的整理装订,切实注意防盗、防火、防潮、防虫蛀,防鼠咬等。

  6.合理安排图书借阅工作,提倡文明用语,全天开放阅览室,为学生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

  7.采用多种形式为读者服务,开展书刊资料检索方法的宣传,推著新版图书资料,组织报告会,助学生提高获取信息的能力。

  8.制定和健全各项业务的规章制度和工作制度,加强业务统计工作,积累有关资料,不断改进工作。

  第二章 借书证管理办法

  第二条 借书证的办理

  1、我校的教职工办理借书证,须凭工作证,方可办理。调出时图书清退手续办完后,交还借书证方可办理离校手续。

  2、在校学生凭学生证到图书馆办理借书证,每人需交40元(其中工本费10元,押金30元)。在离校时必须将所借图书等全部还清,如数交还借书证,退还押金方可办理离校手续。

  第三条 借书证的使用

  借书证系我校教职工和学生来馆借阅的专用证件。此证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代借或作为它用。如有违,图书馆工作人员有权予以没收。因转借、代借造成的书籍丢失等情况,应追究证件所有者责任。

  第四条 借书证补办

  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借书证丢失、损坏的,应立即到图书馆借阅处登家失。如需补办,应由本人交10元工本费后,方可补办新证。

  第五条 借书证的注销

  当持证人因调出、毕业等原因离校时,须将所借图书、资料全部归还,并交回借书证,才能办理离校手续。

  第三章 图书馆借阅制度

  第六条 借书制度

  1、本馆原则上采取闭架式借书,凡本院师生员工,凭本人借阅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均可到本馆借阅图书。非本院的师生员工一般不在本馆借书,特殊情况需借出,须经主管副院长同意,并交缴所借图书原价的2至3倍押金,方可办理借出手续。本院教职工可入库选书,但须经借书处工作人员许可,外来参观人员经馆长同意,并指定专人陪同方可入库。

  2、教职工及读者活动小组成员入库选书或离库,必须通报图书管理员办理借出手续。

  3、学生借书,一律不准入库。借书前先到外墙上的图书目录查找自己所需的图书,将所借图书的索书号、书名抄写在索书单上,然后将索书单和本人借阅证一并交给图书管理员办理借书手续。借书时必须遵守纪律,讲文明、讲礼貌,自觉在出纳台前排队按先后秩序借书。

  4、索书单实行无偿供应。

  5.挂失:读者一旦发现图书丢失,须持本人借书证立即到还书处对所丢失图书进行挂失。

  6、办借书手续之前,读者要仔细查看书中有无缺页和污损,如发现图书已有损坏,应及时告知图书管理人员。否则,还书时发现问题,由还书者承担一切责任。

  7、所借图书要按时归还。因外出等原因不能按期还书的提前办理续借手续或提前归还。否则,每册每天交违约金0.10元。

  8.为了避免图书破损,学生在寒暑假前应在规定时间内还清所借图书。

  9.办理借还书手续时,双方必须当面检查核对清楚,防止出现书与条形码不符的差错;借阅证只供本人使用,转借给他人使用,后果自负。

  10.读者须自觉爱护公共财物,不要在图书目录上乱写乱画,不要撕毁图书目录,不得拿走外借处提供索书单、笔。

  11.读者须爱护图书,不得在图书上划圈、批注、污损或撕页,如有上述情况,将按“丢失、污损、偷盗、超期还书刊的罚赔款制度”中的有关条款进行赔偿。

  第七条 借书数量及期限

  1、教职工每人可借3册图书,借阅期限为60天。

  2、学生每人限借2册图书,借阅期限为30天。

  第四章 图书(刊)遗失、损坏赔偿办法

  第八条 图书馆图书系国家财产,读者应对图书、报刊予以爱护,以便使其发挥更作用。若发生以下情况,应进行赔偿。

  1、读者在借书时应认真检查所借图书有无缺页、污损现象。若发生有上述情况,可交管理员加盖破损章。否则,在还书时发现有以上情况,除批评教育外,以原书价的1倍罚款。情况较为严重者,按原书价的2-5倍罚款。

  2、图书条形码的完好是保证图书正常流通的重要条件。如发现有丢失条形码或损坏条形码者,丢失、损坏一个条形码罚款1元。丢失、损坏一根磁条,罚款2元。

  3、图书超期每册每天罚款0.10元。

  4、遗失一般图书可按书原价的1倍罚款,若遗失珍贵图书或现已无法购买到的书籍,可处以3-5倍的罚款。

  第五章阅览室管理制度

  第九条 期刊阅览室制度

  1、读者凭学生证入室,禁止带包。

  2、本室期刊每人每次只限阅览一本,不得一次从架上拿下两本以上期刊。

  3、凡故意损坏(撕页、剜、画)或偷窃书刊者,除按规定赔偿外,并给予通报批评。

  4、本室期刊一律不外借,只限在室内阅览,阅毕的书刊请放回原处。擅自将期刊携出阅览室外者按窃书处理。

  5、为了给家创造一个幽雅宁静的阅览环境,凡到图书馆阅览室阅览者,严禁吃东西、吐痰、乱扔果皮。阅览者一律不准穿拖鞋、背心,严禁声喧哗。

  6、读者入室后要自觉遵守馆内各项规章制度,尊重工作人员的劳动,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

  7、阅览者在阅览时,应爱护期刊,不得撕页、涂改、影描。偷期刊一册,按书价2倍罚款,同时要写出书面检查,并通报学工处按学校相关规定处罚。

  第六章 书室开放时间

  第十条 书库开放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 8:30-----11:30

  星期一至星期五下午: 14:00-----17:00

学校活动室管理制度8

  图书室是学校教育教学体系中和个有机组成部分,在学校教育中占有重要的地位,为充分发挥它的作用,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以下须知:

  1、图书室的各种图书、教学杂志等供本校教职员工和学生借阅,凭借书证借阅。

  2、凡在本室借阅图书者,均需要本室办理借书证,借书证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否则不予借阅。

  3、经常性在本室措阅书者,需通过本室、教导处、后勤处办理借书证(学生需交近期免冠正面一寸照片两张),每人只办1张借书证,每张借书证每次只借一本图书。

  4、借书时,就先填写索书卡,查明所借图书的种类、名称、编号等,之后交给工作人员登记以后,由工作人员取书。

  5、借书时必须自觉维护秩序,严格按手续办事,手续齐备后方能带书出本室。

  6、借书时要检查原书,如有污损、缺页等情况应及时说明,否则由借书人负责。

  7、借阅图书者应爱护图书,不得撕页、折页、剪裁、折卷图书,不得在图书上画扛、批注或涂写,如有发现者,视其情节轻重罚款 1.00元至该书定价的`120%,情况严重者按图书赔偿制度执行。

  8、应执行按期归还图书,因特殊原因不能归还者,必须在最后之日补办续借手续,否则超期一天,每册罚款0.10元,以此类推。

  9、珍本和孤本等贵重图书不得借出。

  10、本室的各种精装工具书仅供在室内查阅,一概不得外借,特殊原因者可经校长批准,期限为一周。

  11、教职员工工作调动,学生转学或毕业,必须还清所借图书,上交借书证,图书室的签章是办理离校手续的必要依据。

  12、个人所带书籍、提包不得带入室内。

  13、务必珍惜各种工具书,不得私自取走,凡私自取走工具书或图书者,处以书价的1020倍罚款。

  14、借书证如有遗失,应及时挂失声明,并经一段时间寻找后已证明确实丢失,可以补办新证,因丢失造成后果由本人负责。

  15、每次只限借12本,借期为一周。

  16、自觉保持室内清洁,严禁在室内吸烟、喧哗。

学校活动室管理制度9

  学生活动室作为贵州师范学院三组织“学生联合会”“学生社团联合会”“学生艺术团”的办公地点,是学校三组织日常沟通、制定规章、组织管理的重要场所,也是同学们了解三组织的一个窗口,为了使各组织成员有一个良好的办公环境,同时给同学树立一个良好的印象,现制定《学生活动室管理条例》。

  条例具体内容如下:

  一、根据秘书部制定的部门值班表,由值班部门部长或部长助理安排本部人员进行值班工作。值班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中午12:40到1:40;下午17:00到19:00。

  二、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需要在值班记录册上做好相应记录。值班人员不得随意离开值班岗位,保证及时对前来咨询的同学给予助。

  三、值班人员负责活动室的卫生工作,并清点相关物资,确保一切无误后方可离开。

  四、纪检部或主席团成员会不定时不定期对值班人员的值班情况进行检查。

  五、在值班期间如出现以下问题,将作出对应处罚

  1、如由于秘书部通知不到位而出现无人值班,秘书部通知人3分。

  2、由于部长或助理问题而出现无人值班情况,部长或助理3分。

  3、成员未经得允许,无故旷班,3分。

  4、无故早退迟到,擅离岗位者,2分。

  5、值班中不认真,在对有疑惑的`同学做出解答时态度不端正,不积极者1分。

  6、不打扫卫生,不整理物资者1分。

  六、物资:

  私有物资管理:活动室内各组织的私有物品由各组织的相关人员负责管理,各组织人员在使用自己的物资同时需取得负责人同意方可使用。遗失,损坏照价赔偿。

  公共物资管理:活动内共有物资在使用时需作出相关登记并及时归还。如出现遗失,损坏会根据记录表要求使用者照价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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