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时间:2024-01-06 15:10:53 制度 我要投稿

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优选20篇)

  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人们运用到制度的场合不断增多,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到底应如何拟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优选20篇)

  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1

  第一条为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检测、监控管理,建立重大危险源早期预控机制,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实现公司安全生产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安全生产法》、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管协调字[2004156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安全生产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重大危险源分为国家规定的重大危险源和公司规定的安全管理重点。

  国家规定的重大危险源指:长期或者临时生产、搬运、使用、或者储存危险品,且危险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场所和设施,以及其它存在危险数量或超过临界量的场所和设施。按照《重大危险源辫识》 CB18218—20xx的规定,以及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监管协调字[20xx] 56号文件规定,属于申报登记范围内的特神设备、设施、场所、危险品等。

  公司规定的安全管理重点指:除国家规定的危险源以外,可能造成重大人身伤亡和公司财产损失的其他特种设备、设施、场所、危险品等。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xxx公司。

  第四条各单位必须加强对重大危险源实施监管,对本部门业务管理范围的'重大危险源负有业务倮安监管责任:

  (一)安全管理部门是公司重大危险源的综合监管机构,对公司的重大危险源负有建档、检测、评估、监控的综合监督管理工作。

  (二)机电管理部门是公司机电设备、锅炉、压力管道、压力容器及提升坠落等重大危险源的专门监管机构,对其范围内的重大危险源负责建档、检测、评估、监控的业务管理工作。

  (三)保卫消防部门是公司火灾、爆炸、危险化学品、有毒物品及放射性物品等重大危险源的专门监管机构,对其范围内的重大危险源负责建档、检测、评估、监控的业务管理工作。

  (四)物资供应部门是公司油脂储库及其它易燃物资储库、危险化学品等重大危险源的

  专门监管机构,对其范围内的重大危险源负责建档、检测、评估、监控的业务管理工作。

  (五)各基层管理单位具体负责本单位所辖区域内重大危险源的建档、检测、评估、监控管理工作。

  第五条重大危险源检测、评估

  (一)各单位每年初要按照《重大危险源辩识》 GB182182000标准和《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管协调字[20xx] 56号)规定,如实填报登记《重大危险源申报表》,若于每年元月底前将有关材料报送公司安全监察部,由安全监察部及有关部门负责审查、汇总报送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各单位在确定重大危险源时,方法要正确、合适,设备、设施要符合标准要求,此外,虽不符合国家规定的重大危险源标准,但是确属重大危险源的,由主管专业部门按有关规定进行确认。

  (二)对符合《重大危险源辫识》 CB18218—20xx标准的重大危险源,公司组织有资质的专业机构,按照规定进行鉴定、评估。

  第六条重大危险源建档

  (一)安全监察部负责建立公司重大危险源档案;各专业部室负责建立本专业范围内的重大危险源档案;各基层管理单位负责建立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档案。

  1.基层管理单位的重大危险源档案包括:①

  2.专业部室的重大危险源档案包括:①

  3.安全监察部的重大危险源档案包括:①《重大危险源登记台帐》;②重大危险源基本情况登记表;③鉴定部门出具的鉴定结果或主管部门的确认文件的原件或复印件;④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等资料。

  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2

  1 目的

  为了保障在危险化学品的生产、使用、储存、运输和处置过程中的健康和安全,防止环境污染,特制定本制度。

  2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危险化学品的生产、使用、储存、运输和处置。

  3 职责

  3.1办公室是本制度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危险化学品的监督、检查和回收处理。

  3.2仓库负责保管。

  3.3实验室、生产部负责对危险化学品的技术指导。

  3.4各生产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保管、贮存和使用管理过程中的危害与环境因素识别,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杜绝或降低危险化学品在保管、贮存和使用管理过程中对员工健康的威胁及对环境的污染。

  4 工作程序

  4.1 危险化学品管理的基本要求

  4.1.1 危险品指《危险货物分类与品名编号》(gb6944 – 86)中规定的物品,对其实施分类管理。

  4.1.2 对危险品要按其性质危险程度、储存数量、工艺条件特殊性及一旦发生事故可能造成的后果等,按有关规定划定危险等级,分类登记造册,上级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后,实施管理。

  4.1.3 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控制和管理危险物品生产、储存、经营和运输的地点、区域和线路,以及危险品的使用范围。

  4.1.4 对危险品的管理和操作人员要严格考核,配备技术等级高、有实际经验、责任心强的人,经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后上岗,同时要登记造册、建立安全档案。

  4.2 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和使用

  4.2.1 使用危险化学品的部门,应当根据危险物品的种类、性能、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火、防爆、防毒、监测、报警、降温、防潮、避雷、防静电、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

  4.2.2 盛装危险化学品的压力容器,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压力容器的规定,并定期进行维护和检验,使用前后,必须检查,防止火灾、爆炸、中毒等事故发生。

  4.2.3 使用危险化学品,必须有安全防护措施和用具。

  4.2.4 使用危险化学品的部门和个人,必须遵守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4.2.5 使用危险化学品的部门,必须按照环保的有关规定,妥善处理废水、废气和废渣。

  4.2.6 销毁处理有易燃、爆炸、中毒和其他危险的废弃化学物品,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并经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审批。

  4.3 危险化学品的储存

  4.3.1入库的危险化学品应符合产品标准,收货保管员应严格按gb190的规定验收内外标志、包装、容器等,并做到账、货、卡相符。

  4.3.2 危险化学品必须储存在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专用储存室(柜)内,并设专人管理。

  4.3.3库存危险化学品应根据其化学性质分区、分类、分库储存,禁忌物料不能混存如:氧化剂物质不能与还原剂、有机物同存一库。灭火方法相抵触的物质,应严格按规定分类储存。

  4.3.4 库存危险化学品应保持相应的垛距、墙距、柱距。垛与垛间距不小于0.8m,垛与墙、柱的间距不小0.3m。主要通道的宽度不于小1.8m。

  4.3.5 危险物品露天堆场,应符合防火、防爆的要求。爆炸物质、一般易燃物质、遇水燃烧物质、剧毒物质和浓酸不得露天堆放。

  4.3.6 库房应具有良好的通风、排风装置及必要的避雷设施。

  4.3.7 库房内电气设施应符合防火、防爆要求,一般不准架设临时线。

  4.3.8 库区的.安全、消防、卫生设施,应根据危险性设置相应的防火、防爆、泄压、通风、温度调节、防潮、防雨等安全措施和器材。

  4.3.9 进入库区的机动车辆必须对可能发生的火花、静电等,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禁止带有铁轮的车辆进入库区。

  4.3.10 危险化学品仓库应设有专职或兼职安全员,负责危险化学品管理和监督工作;危险化学品仓库保管员应经过岗前和定期培训,持证上岗。

  4.3.11 仓库保管员和安全员应做到一日两检,并做好检查记录。检查中发现危险化学品存在质量变质、包装破损、渗漏等问题应及时通知安全环保科和相关部门,采取应急措施解决。

  4.3.12 库房必须建立、健全各种安全管理制度。如来人登记,危险化学品验收、保管、领用,库房、库区的禁火、动火管理制度和记录。特别是爆炸物质、剧毒物质和放射物质,应采取双人收发、双人记账、双人双锁、双人运输和双人使用的“五双制”。

  4.4 危险化学品的运输和装卸

  4.4.1运输危险化学品,必须执行国家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对不符合规定的,发货人不得托运,运输部门不得承运。

  4.4.2 运输装卸危险品,应遵守下列规定:

  4.4.2.1轻拿轻放、防止撞击、拖拉和倾倒。

  4.4.2.2 碰撞互相接触容易引起燃烧、爆炸或造成其它危险的危险物品,以及化学性质或防护、灭火方法互相抵触的危险物品,不得混装。

  4.4.2.3 不得客货混载,禁止无关人员搭车。

  4.4.2.4 遇热、遇潮容易引起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危险品,在装运时应当采取隔热、防潮措施。

  4.5 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处置

  4.5.1各部门处置产生的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包括危险化学品、贮存容器等,应上报安全环保科备案。

  4.5.2安全环保科根据危险废弃物的特性,进行鉴别、分析,确定安全的处置措施。

  4.5.3处置危险废弃物时,车间、安全环保科以及接收处置废弃的车间必须做好危险废弃物处置登记表。

  4.5.4本公司不能处理或暂时不处理的危险废弃物,应暂存在指定的场所,暂存场所应有防雨淋、防泄漏、防火措施,由安全环保科负责监督指导。

  4.5.5堆存的危险废弃物应有醒目的“危险废物”标示,并注明危险废物的特性,危害性。

  4.6危险化学品的监督检查

  4.6.1各使用易燃易爆和化学品的部门,对其贮存、运输和使用情况,应结合月度安全检查时一并进行检查并做好相应记录。

  4.6.2办公室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运输、储存、使用及废弃物处理情况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并做好检查的记录。

  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管理,预防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办法,

  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办法引用标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和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

  第三条: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或临时生产、加工、搬运、使用或贮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

  第四条:各工程公司(项目部)、承包单位、各职能部室要认真履行职责,分工合作,用心配合,加强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督检查和管理,消除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第二章:重大危险源管理规定

  第五条:务必根据国家标准定期对本单位的危险源进行危险(安全)评价,即工程公司(项目部)所有构筑物、承建的施工现场、锅炉、压力容器(管道)、库区(库)、贮罐区(贮罐)、危险化学品使用、储运等危险性作业的工业设施和作业以及其他具有危险性、可能发生或以前发生过重大事故的生产场所予以危险危害辨识与风险评价。

  第六条:重大危险源的风险评价和安全评价由公司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或聘请安全评价中介机构进行。根据评价结果制定有效的控制措施与应急救援预案,降低危险性,保障重大危险源安全运行。

  第七条:公司对有重大危险源的施工现场,务必开工前进行一次风险分析评估;剧作业每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根据重大危险源的危险特性、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及其严重性与后果做出定量或者定性的分析评价,并将评价报告按管理权限上报有关部门。

  第八条:重大危险源进行辨识和评价后,将根据安全评价结果和国家有关标准对危险源划分等级,确定不同的管理权限和职责,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与控制措施。

  第九条:重大危险源实行分级监控。按照“集团公司-铜城建设公司-各分公司”三级分工,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监控管理。

  第十条:建立危险源登记台帐制度,及时掌握重大危险源数量与等级变化以及运行控制、安全管理与维护、人员培训、安全职责落实等状况,有效控制引发事故的危险因素,消除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现象。

  第十一条:重大危险源所在工程公司(项目部)、承包单位务必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器材与工具,并组织应急救援演练,检验应急响应的有效性和时效性,并根据演练效果及时修改补充。

  第十二条:重大危险源所在工程公司(项目部)、承包单位务必制定书面的、科学清楚的.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保证其适用有效。

  第十三条:实行重大危险源动态管理,生产工艺条件、设备、材料、生产过程等因素发生变化后务必重新进行风险分析与安全评价,重新进行危险源分级登记,修订相关技术资料、文件与控制措施。

  第十四条:建立和实施重大危险源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建立安全培训档案,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

  第十五条:重大危险源所在区域务必设置安全标识。

  第十六条:各单位新建、扩建、改建有重大危险的设施或工程项目时,务必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在投运前进行安全评价,对具有重大危险的设施或设备应制定保障安全运行的控制措施和操作规程。

  第三章:管理职责

  第十七条:要重视重大危险源的管理、监控和隐患治理工作,掌握公司重大危险源分布及其动态变化状况,公司及所属各公司(项目部)、承包单位和有关部门领导对所辖区域内的重大危险源负有安全管理职责。建立和完善应急救援组织和应急救援预案,制定相应的治理计划和长远规划。

  第十八条:各公司(项目部)、承包单位和在安排与之有关的工作时,做好安全防范措施,严禁违章指挥、冒险作业。

  第十九条:对重大危险源负有实施监督管理的各有关部门,务必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标准,认真履行职责,做好分管工作。

  (一)安全管理部要把重大危险源的管理、监控、治理工作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资料,加强监督检查,根据国家有关标准、规定制定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监控实施方案和应急救援预案,明确职责部门和职责人,对重点监控部位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和不定期巡查,掌握动态变化状况,并严格记录备查,对相关单位、部门的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协调;

  (二)项目主管部门在新建、改建、扩建有重大危险的设施和项目时,要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应优先思考对重大危险源的改善;

  (三)计划、质量部门负责重大危险源安全生产工作中的技术管理,为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带给技术服务,制订本单位重大危险源技术操作规程;

  (四)保卫部门负责重大危险源部位的消防、保卫工作,参与安全评价工作;

  第二十条:重大危险源岗位人员务必认真履行岗位安全生产职责制,熟练掌握重大危险源控制措施及应急救援预案,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发现隐患及时汇报,严禁违章作业。

  第二十一条:当重大危险源发现新问题及时处理,不能自行解决的要及时上报,确保安全运行。

  第四章:罚则

  第二十二条:由于岗位人员不负职责、玩忽职守、忽视安全、违反本办法造成事故的,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所在单位经济处罚;给予职责人经济处罚、行政处分;触犯刑法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职责。

  第二十三条:由于单位领导或有关部门不认真履行职责、忽视安全、玩忽职守或者渎职,造成管理混乱,发生事故的,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所在单位经济处罚;给予有关职责人经济处罚、行政处分;触犯刑法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职责。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本制度与上级有关规定相抵触时,按上级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4

  1目的:为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消除事故隐患,规范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使用范围:公司生产区

  3职责:

  3.1总经理负责领导重大危险源管理工作,负责领导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3.2分管副总协助总经理进行重大危险源管理,在总经理不在时履行总经理对重大危险源管理职责。

  3.3综合管理部负责组织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工作,并组织重大危险源的识别、评价、监督、档案管理等。

  3.4各生产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实施管理,并对管理结果负责。

  4重大危险源的识别和评价:

  综合管理部组织相关人员组成评价小组,依据《重大危险源辩识》(GB18218-20xx)对公司生产现场和储存设施进行评价,确定重大危险源。

  4.2重大危险源管理:

  4.2.1配备灭火器等必须的`消防器材和设施,所有器材和设施要完好。

  4.2.2配备监视设备,实施全天候监视。

  4.2.3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每半年不少于一次演练,并不断完善。

  4.2.4公司、所在厂每月一次进行专项综合检查,检查要有记录。

  4.2.5生产班组必须按规定进行巡检,检查要有记录。

  4.2.6所在厂安全员进行每周不少于一次的检查,检查要有记录。

  4.2.7在重大危险源区域作业必须严格按照《工艺(操作)规程》、《安全技术规程》、《设备安全操作规程》、《消防安全制度》、《化学危险物品管理制度》、《作业许可证管理制度》进行,实施谁签字谁负责,谁作业谁负责。

  4.2.8发现隐患,必须立即向厂和综合管理部报告,并及时进行整改。

  4.2.9由综合管理部建立重大危险源档案,挡案类容包括:危险物质名称、数量、特性、管理人员、管理制度、评价报告、检测报告等。

  5综合管理部要将重大危险源在市安监局备案。

  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5

  1、安全监理工作会议制度

  (1)首次安全监理工作会议

  1)在工程开工前(可与第一次工地会议合并召开)由总监召集总包单位的项目经理、技术员、安全员等管理人员,并邀请建设单位有关人员参加,召开首次安全工作交底会议,分析并列出施工过程中各个阶段及分部、分项存在的重大危险源情况,并研究对危险源的控制要求和对策。

  2)要求施工单位针对本工程建设特点,对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重大危险源进行罗列,除要求施工单位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外,还应制定应急预案。

  (2)安全生产管理例会

  1)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由总监理工程师定期主持召开安全生产管理例会(可与每周工程例会合并召开),检查施工中的安全隐患及落实重大危险源监控措施情况。

  2)会上应检查上次会议执行情况,施工单位人员、施工机械及现场施工安全状况,安全生产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和必要的新议程,对所发现和提出的安全施工隐患,应在会上明确整改措施和责任人员。

  3)会议中提出的要求和决议应形成书面的会议纪要,并得到与会各方的确认。

  (3)安全生产现场会议主要针对现场安全管理工作好的和差的典型情况,适时组织安全生产现场会,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对典型常见的安全隐患进行点评,提出改进措施,总结经验教训,明确各项安全生产管理要求。并由监理项目部将会议情况专项编制“安全监理现场会议纪要”。

  2、安全施工方案报审制度

  (1)要求施工承包单位对所确定的本工程重大危险源书面制定专项施工方案并进行报审,重点审查施工单位内部有关职能部门是否汇签,总工是否审批和有无企业盖章。

  (2)对重大危险源专项安全技术方案的审批,应组织安全监理人员和专项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会审,重点审查专项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总监的审批意见应有针对性,审批资料应收集备案。

  (3)重大危险源工程内容结合工程施工实际情况而确定。

  (4)凡是涉及到施工工艺变更,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审批手续应参照第2条要求重新审批。

  3、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监控制度

  (1)监理项目部应根据重大危险源工程监理控制程序对重大危险源工程实施过程进行监控。

  (2)对重大危险源工程,事先识别策划的危险源,是否列入“重大危险源工程策划表”(参照安全监理工作作业中“安全监理工作计划表”)并制定相应的安全监理工作实施细则。

  (3)督促检查施工承包单位对施工技术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并提供相应交底记录。

  (4)重大危险源工程施工方案编制后,应监督施工承包单位检查实施前的落实情况并对检查验收情况和结论留有书面的记录。

  (5)对重大危险源工程在实施过程中安全监理应按制度的规定进行巡视、旁站和检查工作,对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应按照施工方案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执行,一旦在搭设过程中发现有违规情况应立即阻止,开具安全监理工作通知单,纠正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检查情况应反映在安全监理日记中。

  4、重大危险源交底与验收制度

  (1)总监理工程师、专职安全监理员必须了解熟悉本工程的重大危险源,以及新编制的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实施和安全监理细则的内容和要求,向全体监理人员进行交底,必要时应向施工承包单位作安全监理工作交底,以使全体监理人员明确安全监理工作要求,严格监督施工单位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和安全技术措施规定开展施工作业活动。

  (2)重大危险源工程施工前,督促施工单位编制方案的技术人员应参与首次交底工作(交底后内容要有记录),交底与被交底双方履行签字手续,交底后资料收集备案。

  (3)重大危险源工程施工安全措施实施后,应督促施工单位及时进行验收,符合验收要求后,由施工单位技术员,项目负责人、安全员履行签字手续,安全监理应对有关资料收集备案。

  (4)施工过程中如施工措施有所变更或属重新恢复使用时,应按上述第3条规定,重新要求施工单位组织验收工作。

  5、安全工作检查制度

  (1)监理项目部应制定书面安全生产定期检查制度,并获得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共同确认。

  (2)安全监理人员应按制度规定做好日常检查工作,重点督促对重大危险源工程施工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了解施工现场安全状况,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在监理日记中对重大危险源工程应不少于每天一次检查的记录,确保施工全过程处于受控状态。

  (3)安全监理人员可视情参加施工单位组织的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活动,了解和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4)对在日常巡视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及违反《工程建设施工安全标准强制性条文》规定的情况,安全监理人员应及时向施工承包单位开具“安全监理工程师通知单”,要求期限整改。“安全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必须经项目总监或其授权人员签字才能发出。在施工承包单位按通知单要求定时、定人、定措施整改完毕后,安全监理人员应及时组织验收,并签署整改验收意见。

  (5)在重大危险源工程施工过程中对出现可能直接影响工程质量和人员生命安全情况时,应由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工程暂停令,要求施工承包单位立即对指定部位停工整改。工程暂停令应及时抄送建设单位和项目经理部相关负责人,必要时应抄报负责本工程施工监督的受监安质监站,情况严重的应向公司主管领导报告。

  (6)如出现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将该情况以书面形式向建设单位工程主管领导、工程质量安全监督部门和公司主管领导报告。

  6、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旁站工作制度

  (1)监理项目部针对重大危险源工程编制的安全监理细则,应明确建立有针对性的安全旁站工作计划和要求。

  (2)在重大危险源工程实施过程中,监理项目部应安排监理人员开展旁站监理工作,对具体的分部分项工程作业面的监理检查应每天不少于一次,并按规定填写“安全监理工作旁站检查记录”表,旁站检查记录应经安全监理人员签字确认。

  (3)对重大危险源工程实施旁站监理工作的重点内容是:施工单位现场安保体系的落实情况(包括施工安全员到岗和开展安全检查和监督工作情况)特殊工种施工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施工操作人员劳动防护用品准确使用情况施工区域范围内安全防护和警戒标识设置情况等。

  (4)根据不同的专业工程施工特点按以下监理工作要点,对施工作业实施过程开展安全巡视旁站监理:

  1基坑施工监理巡视旁站监控要点

  ○1基坑施工方案必须按施组设计要求进行;

  ○2深度超过2米的基坑临边应设置防护;

  ○3坑壁支护按要求实施基坑环境监测,基坑变形最大值和日变形量不能超过规定的限值;

  ○4基坑施工应设置有效排水系统;

  ○5坑边荷载、堆土、机械设备距坑边距离符合方案规定要求;

  ○6上下基坑必须设置有登高措施。

  2施工用电监理巡视旁站监控要点

  ○1现场临时用电应按施组中用电平面图进行布置;

  ○2高压线防护架按方案搭设;

  ○3支线架设高度应确保电缆线高度大于25米、架空线高大于度4米;

  ○4现场照明线架设高度大于24米;危险场所应使用安全电压;

  ○5电箱应统一编号、放置高度下口应高于60cm;

  ○6动力开关电箱应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

  ○7用电设备、机械设备是否有可靠的.接地装置;

  ○8变配电装置符合规范要求;供电采用三相五线制;配电室设示警牌、灭火机、绝缘毯、绝缘手套等。

  3施工机具作业巡视监理旁站监控要点

  ◆打桩机施工监理巡视旁站监控要点

  打桩机械准用证齐全、有效;

  打桩机超高限位装置符合要求,作业区域5米以内无高压线;

  起吊钢丝绳润滑良好,无断线超标现象;

  桩机走车轨道铺设应符合出厂说明书规定。

  7、安全事故上报制度

  (1)施工现场一旦发生死亡事故(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人员),监理项目部总监或总监代表应在2小时以内向监理公司办公室电话报告,同时签发工程暂停令并督促施工单位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2)及时收集整理安全事故资料。

  (3)由总监理工程师填写《安全事故快报表》,在事故发生24小时内向公司报告。

  8、安全监理资料管理制度

  (1)监理项目部应由安全监理工程师负责日常资料登录和管理工作。项目总监应每月不少于一次对安全监理工作资料的及时性和有效性进行检查。

  (2)监理项目部对施工单位需提供的安全生产验收资料及相关要求应于工程开工前书面通知施工单位。安全监理工程师在日常监理工作中应做到外业和内业资料同步,必要时应要求施工承包单位停工补齐相关的安全工作资料。

  (3)监理项目部在日常工作中应对相关资料按实际情况及时进行调整,对所使用的各类规范和标准应注意检查其有效性。如有作废应明确标识,并回收作废文本予以销毁。

  (4)对已生成的工程项目安全监理工作资料应确保签字和盖章正确,不得出现无权和越级签字的现象,同时做好文件收发记录。各类资料应编号,并建立文件资料目录。

  (5)施工承包单位按相关要求须报请项目监理机构审核的相关资料应请施工承包单位履行必要的书面报验手续,相关资料应齐全并且责任人员签字盖章完备。

  (6)涉及安全监理工作的各项审批材料,按规定要求所需的各项证明材料,关键性的资料应有现场原始的检验记录,必要时按规定留存相关的影像资料。

  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6

  一、项目工程开工前以及在施工过程中,要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生产工艺和特点、周边环境、进度安排等,及时对各个施工阶段存在的重大危险源进行识别,尤其是基础施工阶段、主体施工与主体施工交叉阶段、主体施工与装修交叉阶段、工程收尾阶段都要特别做好重大危险源辨识,做好预防监控管理工作,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动态管理。

  二、对租赁的塔吊、电梯等特种设备作为重大危险源进行监控,做好大中型设备的定期检查工作。特种设备的安拆、改造、维修、检测必须选用具备相应资格的专业单位或机构承担,相关作业人员必须取得相应工种的操作资格证书,并经安全教育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三、米以上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米以上高空作业工程、城市房屋拆除爆破和其它土石方爆破工程必须做为重大危险源进行监控,并按有关规定做好重大危险源专项施工方案的论证工作。

  四、针对施工现场容易出现的“小部位、大隐患”“小工程、大事故”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加强监督管理。加强对于节假日、麦、秋收前后、冬(雨)期、复(开)工、交工期等事故多发期以及合作队伍、合作工程的监管力度,认真开展预防高处坠落、物体打击、坍塌、触电、机械伤害事故的.专项治理工作。

  五、制定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预警和专项管理措施,对识别出的重大危险源要逐级签订危险源控制责任状,并层层分解,落实到每一个班组、每一个人,做到“谁签字谁负责”,严禁代签。

  六、对各类重大危险源要分级建立详细的台账,及时掌握其数量和分布状况,制定相应的控制目标、措施,落实到部门和责任人,并作为重点进行监控,必要时采用旁站式监督方式,实现对危险源的动态监管。要经常性的在施工现场明显处公示。

  七、各工程项目对识别出来的重大危险源进行动态管理,每周由项目经理带队组织相关人员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八、项目部对重大危险源的识别、防治、监控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并每月把执行落实情况报公司安全管理处。

  九、公司安全管理处对项目部重大危险源辨识、控制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十、附则

  1、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项目和部门。

  2、本制度如与上级有关规定有矛盾时,以上级有关规定为准。

  3、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安全科。

  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7

  1为加强对分公司区域内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管理,保障员工生命和企业财产的安全及区域社会的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中的相关规定,结合分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沾化分公司区域内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及管理。

  3本制度中所称的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加工、搬运、使用或贮存危险化学品,且危险化学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

  4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规定对重大危险源进行辨识,登记,建档,定期开展检测、评估、监控。

  5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应在投产前完成重大危险源的登记建档工作。

  6指定专人负责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登记工作。

  7按相关国家标准、规定在重大危险源处设置自动检测、报警、通讯等装置,保障其稳定运行,并定期进行校验和维护。

  8按国家法律、标准规定或根据本单位安全生产的`需要,定期对安全设施、重要设备等进行维护、校验、检查、报检,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9在重大危险源岗位的作业人员和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安全、管理知识,取得安监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做到持证上岗。

  10向从业人员告知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

  11按照《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单位版)》制定、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并保证定期开展应急救援的演练。

  12根据危险源的化学特性,配备必要的应急防护用品、应急救援物资,并保障其完好备用。

  13剧毒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对本单位的生产储存装置每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其他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生产经营单位应对本单位的生产储存装置每两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安全评价报告应经专家审查通过。

  14对安全评价报告中提出的问题、隐患立即组织整改。对不具备整改条件的问题,应制定切实可行的预防控制措施。

  15重大危险源控制目标:

  15.1造气车间1#、2#半水煤气柜重大危险源。

  15.1.1控制目标:无煤气泄漏、无氧含量超过控制极限、无气柜抽空、无气柜顶翻。

  15.1.2需要控制的风险:火灾、爆炸、人身事故。

  15.1.3控制措施:见《1#、2#煤气柜运行控制措施》。

  15.1.4事故处理措施:见《造气气柜目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5.1.5方案有效期限:合成氨系统化工生产运行及带压停车期间。

  15.2合成车间氨库罐区重大危险源。

  15.2.1控制目标:无超压、无超过贮罐安全贮量、无泄漏。

  15.2.2需要控制的风险:火灾、爆炸、中毒及人身事故。

  15.2.3控制措施:见《氨库罐区运行控制措施》。

  15.2.4事故处理措施:见《氨库液氨球罐应急救援预案》。

  15.2.5方案有效期限:合成车间、尿素车间生产期间,氨库贮罐贮有液氨期间。

  15.3合成车间甲醇贮罐区重大危险源。

  15.3.1控制目标:无甲醇贮罐及管道、无阀门泄漏、无充装过量甲醇溢满、无人为错开阀门。

  15.3.2需要控制的风险:火灾、爆炸、中毒及人身事故。

  15.3.3控制措施:见《甲醇库区安全运行控制措施》。

  15.3.4事故处理措施:见《精甲库区目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5.3.5方案有效期限:合成车间甲醇工序生产、销售期间及甲醇贮罐内有甲醇期间。

  15.4合成车间甲醇中间槽重大危险源

  15.4.1控制目标:无甲醇贮槽及管道、阀门泄漏。

  15.4.2需要控制的风险:火灾、爆炸、中毒及人身事故。

  15.4.3控制措施:见《粗甲醇中间槽安全运行控制措施》。

  15.4.4事故处理措施:见《甲醇中间槽目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5.4.5方案有效期限:合成车间甲醇工序生产期间。

  15.5尿素车间甲醛贮区重大危险源。

  15.5.1控制目标:无甲醛贮槽及管道、阀门泄漏。

  15.5.2需要控制的风险:火灾、爆炸、中毒及人身事故。

  15.5.3控制措施:见《甲醛贮槽运行控制措施》。

  15.5.4事故处理措施:见《甲醛贮槽目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5.5.5方案有效期限:大颗粒尿素运行、甲醛贮槽贮有甲醛期间。

  16重大危险源的管理

  16.1公司建立有完整有效的安全生产管理运行体系,安全环保部、生产管理部、按职责分工对重大危险源进行业务管理,重大危险源所在车间按安全管理制度负责其生产操作控制、检查、检修等日常管理。

  16.2重大危险源由车间识别、申报、编制救援预案,安全环保部组织评价,车间编制安全运行控制措施,生产管理部编制生产操作技术规程,报请公司领导审核批准后下发各有关单位执行。

  16.3对已经列入重大危险援的设施、设备、装置、岗位,定期进行工艺、设备及操作安全检查,检查出来的事故隐患,公司保证资金、技术的投入使其能够得到及时整改,确保重大危险源的安全控制,每年对重大危险源进行一次评价。

  16.4重大危险源岗位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技术、生产岗位操作技术规程的培训,取得安全作业证及相关资格才能上岗独立操作。安环部每年组织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

  16.5重大危险源管理方案、运行控制措施、应急救援预案下发各有关部门及相关单位执行。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报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云南煤化工集团公司备案。

  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8

  第一章管理职责

  第一条公司主管安全副总经理应当保证重大危险源监控及安全运行所必需的资金投入,对重大危险源管理工作全面负责。

  第二条安监部对全公司危险源的安全工作负监督管理责任:

  (1)负责组织对重大危险源辨识,并对辨识出的重大危险源进行检查、检测、评估、监控、登记、建立档案与备案;

  (2)负责组织公司级重大危险源应急预案的制定、修订,并组织演练;

  (3)审核各有关部门、项目部编制的重大危险源应急预案及应急措施,监督、协助各项目部进行项目级应急预案的演练;

  (4)督促、检查各项目部对员工进行重大危险源安全培训教育的情况。

  第四条工程部对重大危险源所在项目的生产操作负监督指导责任,遇到生产中的异常情况,有可能影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时及时安排处理。负责组织对重大危险源设备的计划检修、抢修工作;定期组织对重大危险源的设备、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及校验。

  第五条项目部对本项目重大危险源的安全工作负直接管理责任:

  (1)建立重大危险源台帐并根据本项目危险源特点健全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人及相应职责;

  (2)制定本项目重大危险源应急预案或应急措施,并组织职工培训和演练;

  (3)做好生产安全事故的预防措施和应急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

  第二章危险源的辨识

  第六条危险源的辨识应考虑以下因素:

  (1)常规和非常规的活动;

  (2)所有进入作业场所人员(包括合同方人员和访问者)的活动;

  (3)人员的行为、能力及其他人为因索;

  (4)来自工作场所外部会对工作场所内组织控制之下的人员造成不利于职业健康安全的危险源;

  (5)来自工作场所周边、由组织控制下的与工作有关的活动产生的危险源;

  (6)工作场所中的基础设施、设备和材料,不论由组织或其他部门提供;

  (6)组织的活动或材料的变化或已纳入计划的'变化;

  (7)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变更,包括临时的变化及其对运行、过程和活动的影响;

  (8)任何与风险评价和必要控制方法的实施有关的适用的法定义务;

  (9)工作场所、过程、装置、机械/设备、运行程序和工作组织的设计,包括其与人的能力相适应。

  第七条作业活动和场所的划分通常包括:

  (1)公共场所:如办公楼、会议室、员工餐厅等;

  (2)作业活动场所:如作业场所、运行场所、抢修现场、施工现场、仓库等;

  (3)各种设备设施:如运行设备、作业设备、特种设备、机械设备等;

  (4)危险作业活动:如高处作业、动火作业等;

  (5)特种作业活动:如厂内机动车驾驶,特种设备操作、起重作业等。

  第八条危险源的分类按以下两种方式进行分类辨识:

  1、按起因物、引起事故的先后的诱导性原因、致害物、伤害方式等,结合公司实际,将危险源分为十四大类:

  (1)物体打击;

  (2)车辆伤害;

  (3)机械伤害;

  (4)起重伤害

  (5)触电

  (6)淹溺;

  (7)灼烫;

  (8)火灾;

  (9)高处坠落;

  (10)坍塌;

  (11)化学性爆炸;

  (12)物理性爆炸;

  (13)中毒和窒息;

  (14)其它伤害等。

  2、按事故的直接原因分类时,将危险源分为六大类:

  (1)物理性危险和有害因素;

  (2)化学性危险和有害因素;

  (3)生物性危险和有害因素;

  (4)心理、生理性危险和有害因素;

  (5)行为性危险和有害因素;

  (6)其它危险和有害因素。

  第三章危险源辨识的信息收集

  第九条危险源的辨识应覆盖公司所有活动场所、活动过程、进入活动场所的所有人员以及运行、作业活动的所有设备设施。

  在进行危险源辨识时,充分考虑危险源的三种时态:

  (1)过去:作业活动及活动场所过去遗留的危险源;

  (2)现在:作业活动及活动场所在现有(或拟定)的控制措施下的危险源;

  (3)将来:作业活动及活动场所将来可能会出现的危险源。

  第十条考虑危险源的三种状态:

  (1)正常(常规):在进行正常的作业活动时存在的危险源,如电气设备、机械设备以及其它设备设施在正常工作状态下或人的不安全行为等;

  (2)异常(非常规):在作业活动中不能按正常的活动、经营、服务流程进行可能发生的危险源,如电气、机械设施设备的试运转、维修、停机及发生故障时的危险源、恶劣天气(风雾天、雨雪天﹑高温寒冷天)作业时等危险源;

  (3)紧急(事故):主要指在作业活动中不能预见因素可能发生重大事故或灾害,如地震、发生火灾爆炸、交通事故、高处坠物或滑坡掩埋窒息等危险源。

  第十一条危险源的辨识方法

  (1)询问和交流

  由安监部组和工会组织,通过召开职工代表座谈会、走访、调查等形式,收集各部门、各项目工作活动中存在的没有得到控制的危险源,再组织评价,确定控制措施。

  (2)现场观察

  由安全管理人员和工会职工代表对作业现场的观察或检查,发现存在的危险源,再评价风险的大小,确定控制措施。

  (3)工作分析法

  组成专业组,通过分析组织成员工作任务中所涉及的危害,识别有关的危险源,再进行评价,确定控制措施。

  (4)查阅有关资料和记录

  查组织内以往事故记录,从中发现的危险源。

  (5)获取外部的信息

  从有关类似组织、文献资料、专家咨询等方面获取有关危险源的信息,加以分析研究,确定控制措施。

  (6)安全检查表

  对于组织已识别的危险源,编写成检查表,列出问题清单,逐一调查填写,通过进行系统的安全检查,发现企业存在的危险源,再进行评价,确定控制措施。

  第十二条危险源的风险评价

  1、危险源风险评价的步骤:

  (1)确定各作业活动及场所的危险源;

  (2)对风险进行定性或定量评价;

  (3)确定风险的危险危害程度;

  (4)最终确定公司的重要危险源。

  2、危险源采用作业条件危害性评价法(LEC法)对危险源进行定量评价。

  计算公式:D=L×E×C

  公式中:D——危险等级评价标准分值,取值见表四;

  L——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大小,取值见表一;

  E——人员暴露于危险环境的频繁程度,取值见表二;

  C——一旦发生事故造成后果的严重程度,取值见表三。

  表一:发生事故可能性大小(L)

  表二:人员暴露于危险环境的频繁程度

  表三:发生事故造成后果的严重程度

  第十三条重要危险源的确定

  1、危险源风险等级的划分:按D值的大小,分为五个等级,见表四。

  表四危险等级评价标准(D=L×C×E)

  2、重要危险源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确定:

  (1)不符合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的;

  (2)曾经发生过事故,且没有采取有效整改措施的;

  (2)直接观察可能导致事故,但无适当控制措施的;

  (4)相关方有合理抱怨和要求的;

  (5)D值>70的。

  3、D值在160分以上的为不可接受风险,应立即组织整改,采取了适当措施后重新评价,直至达到可接受程度。

  第四章重大危险源的监控与管理

  第十四条各项目部对危险源的监控和管理:

  1、落实管理和监控责任,编制监控实施方案,如建立改造设备降低机械伤害事故率、设备设施完好率、劳动防护用品使用率等目标指标;

  2、保证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与监控所需资金的投入,加强在设施设计、建设、使用、维护各环节的技术保障措施;

  3、制定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落实应急救援预案的各项措施;

  4、对存在事故隐患和缺陷的重大危险源认真进行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采取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9

  1.目的

  为了加强对本公司重大、重要危险源的监督管理,预防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生产场所和储存区的重大、重要危险源的辨识和管理。

  3.相关术语定义

  3.1危险物质

  一种物质或若干种物质的混合物,由于它的化学、物理或毒性特性,使其具有易导致火灾、爆炸或中毒的危险。

  3.2单元

  指一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或同属一个公司的且边缘距离小于500m的几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

  3.3临界量

  指对于某种或某类危险物质规定的数量,若单元中的物质数量等于或超过该数量,则该单元为重大危险源。

  3.4重大危险源

  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加工、搬运、使用或储存危险物质,且危险物质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

  3.5生产场所

  指危险物质的生产、加工及使用等的场所,包括生产、加工及使用等过程中的中间储罐存放区及半成品、成品的周转库房。

  3.6储存区

  专门用于储存危险物质的储罐或仓库组成的相对独立的区域。

  4.职责

  4.1公司主要负责人

  全面负责公司重大、重要危险源的安全管理与监控工作,保证重大、重要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所需资金的投入。

  4.2安全环保部

  4.2.1负责组织各相关单位对重大、重要危险源及一般危险源进行辨识、传递和建档。

  4.2.2负责组织对重大、重要危险源及一般危险源进行定期评估,对重大、重要危险源进行定期检查、监控及监督管理,发现问题督促有关部门及时解决;重大问题应及时向公司报告。

  4.2.3负责制定重大、重要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并传递至各相关单位和员工。

  4.2.4协助人力资源部对重大、重要危险源相关从业人员进行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

  4.2.5负责组织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并对演练效果进行评价,构成演练和评价记录。

  4.2.6负责将重大危险源构成报告,报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4.3人力资源部

  4.3.1负责在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对危险危害因素进行告知;

  4.3.1负责组织对重大、重要危险源相关从业人员进行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

  4.4各部门

  4.4.1各部门负责人对重大、重要危险源负直接管理职责。负责对本部门的重大、重要危险源进行检查、监控,发现问题及时提出解决措施并组织落实,不能解决的问题应当及时报告公司及安全环保部。

  4.4.2组织对员工进行重大、重要危险源方面的安全教育,使员工能识别事故征兆并掌握应急处理的知识和技能。

  5.工作程序

  5.1重大、重要危险源的辨识

  5.1.1根据GB18218—20xx《重大危险源辨识》中危险物质的界定,本公司的苯、甲苯、汽油,铬酸酐,硫酸属于应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的危险物质。

  5.1.2安全环保部组织相应的生产单位,对存在危险物质的生产场所和储存区进行计算单元的划分,并对各单元进行最大储存量计算。

  5.1.3安全环保部根据各单元的计算结果,按危险物质临界量值对重大危险源或一般危险源进行辨识评估。最大储量超过临界量的单元为重大危险源;未到达临界量的单元为一般危险源,对于未到达临界量的单元,但是又具有重大风险,且一旦发生事故可能导致一次死亡1人以上或一次重伤2人以上或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或这些状况组合的危险源应列为重要危险源。

  5.1.4安全环保部应对重大、重要危险源构成评估报告。危险源的评估报告应包括:安全评估的主要依据、重大危险源的基本状况、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可能发生的事故种类及严重程度、重大危险源等级、防范事故的对策措施、应急救援预案的评价、评估结论与推荐等。

  5.2重大、重要危险源的管理

  5.2.1报告与告知

  重大危险源应按规定向有关部门上报,重要危险源应列入公司重点监控对象。

  5.2.1.1安全环保部根据危险源辨识及其风险评价的结果,对重要、重大危险源建立台帐(见附表1)。台帐中应注明重要、重大危险源的名称、所属单位、所在地点、潜在的危险危害因素、发生严重危害事故可能性、发生事故后果的严重程度、危险源级别、应采取的主要监控措施、单位职责人、管理人员等。重大重要危险源台帐应发到各部门(车间),并由部门(车间)负责人签字保存。

  5.2.1.2透过辨识确定的危险源(点),各部门(车间)要造册登记、绘制一览图上墙,告知员工。

  5.2.1.3安全环保部应将公司的重大危险源构成报告,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重大危险源报告应包括重大危险源的详细状况、可能产生的`事故类型、安全措施与预防措施、应急预案等。

  5.2.2重大、重要危险源的变更

  5.2.2.1凡进入台帐的重大、重要危险源,未经过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与风险控制的评审不得撤帐或降级。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擅自撤消已确定的危险源(点)或者放弃管理。

  5.2.2.2在对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与风险控制进行评审时,应同时评审重大、重要危险源。公司应当至少每3年对重大危险源组织进行一次安全评估。

  5.2.2.3重大、重要危险源出现下列情形时应当由安全环保部组织相关部门对风险控制进行评审并对重大、重要危险源报告进行修订并报告相关部门:

  (1)生产过程、材料、工艺、设备、防护措施和环境等因素发生重大变化;

  (2)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发生变化时。

  5.2.3重大、重要危险源实行挂牌管理

  5.2.3.1对所有危险源(点)务必悬挂警示牌并持续警示牌完整无损。

  5.2.3.2公示资料包括:

  设备(设施)名称、级别、公司级负责人、部门级负责人、现场负责人;潜在的主要危险、监控措施;公司级负责人、部门级负责人、现场负责人的检查周期等。

  5.2.3.3因工作需要调整危险源(点)负责人,应在警示牌上及时更正。

  5.2.4重大、重要危险源的`检查与整改

  5.2.4.1重大、重要危险源应列为各级安全检查的重点,各级负责人应当定期开展检查,及时填写检查记录(见表2),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暂时不能解决的应及时采取临时措施,并向上级管理部门反映状况。

  5.2.4.2各级人员对重大、重要危险源检查周期

  (1)公司级负责人每月检查1次,填写检查记录后交安全环保部;

  (2)部门级负责人每月检查2次,检查记录在月后2日内交安全环保部;

  (3)现场级负责人每周检查1次,检查记录在月后2日内交本部门负责人审阅并留部门安全员处保存。

  5.2.4.3重大、重要危险源的日常安全检查应贴合“三定”要求(即:定检查时间、定检查资料、定检查职责人)。

  “三定”的具体资料由部门负责人组织有关技术人员、班组制订并报安全环保部备案。

  5.2.4.4重大、重要危险源的事故隐患整改管理,要坚持实行闭环监控,做到:有书面通知,有整改期限,有跟踪反馈,有验收手续。

  5.2.4.5重大、重要危险源的监控及设备运行、维修等环节的工作,要做好书面记录,做到记录准确、完整、清晰、可追溯。设备动力部定期(根据国家对设备规定的检测周期)对重大危险源的主要设备、安全设施和强检仪表进行检测,并将检测报告复印件及时传递至安全环保部。

  5.2.5应急救援的演练

  5.2.5.1重要危险源所属单位应制定相应的重要危险源应急救援处置方案,并报安全环保部审核和备案。

  5.2.5.2安全环保部应制定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经公司领导批准后发至各单位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5.2.5.3安全环保部、各生产单位每年应制定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演练计划,计划应包括演练时间、地点、人员。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演练每年至少进行一次。

  5.2.5.4安全部门、各生产单位负责人在演练前应组织对参加演练的人员进行《重大危险源应急预案》培训。

  5.2.5.5安全环保部对演练过程进行记录,参加演练的人员和观摩人员对演练过程进行评估,安全环保部将演练及评估状况做好记录。

  5.2.5.6安全环保部根据演练的评估状况,及时对《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进行修订。

  5.2.6应急资源管理

  5.2.6.1各单位应成立应急救援队伍,并加强应急救援队伍的应急知识培训,做好培训记录

  5.2.6.2安全环保部根据应急措施计划,合理配置足够的应急器材,建立应急救援器材管理台帐。

  5.2.6.3各单位应急器材应定人保管并进行经常性的维护、保养,持续应急器材完好。发现应急器材不完好,应及时报告安全环保部。

  5.2.7档案管理

  5.2.7.1安全环保部和有重要、重大危险源的部门,应建立并定人保管危险源管理档案。

  5.2.7.2管理档案包括以下资料:

  (1)重要、重大危险源台帐:

  (2)重要、重大危险源管理方案;

  (3)事故应急预案的演练方案和记录;

  (4)公司级负责人、部门负责人检查记录(安全环保部保管);

  (5)现场负责人检查记录(部门保管);

  (6)培训教育记录;

  (7)评审资料

  (8)重大危险源的报表等。

  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1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全面贯彻《安全生产法》,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的,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控制能力和事故预防能力,实现中国建材集团安全生产工作从被动防范向源头管理转变,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或临时生产、搬运、使用或储存危险物

  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

  第三条企业根据工作需要建立相应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机构,建立

  健全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责任制度,明确所属各部门和有关人员对重大危险源日常安全管理与监控职责,制定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实施方案。

  第四条单位存在重大危险源的,其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本单位重大危

  险源的安全管理与监控工作。

  第二章重大危险源普查登记

  (GB18218- 第五条单位必须按照《安全生产法》、《重大危险源辨识》20)((见附件一)和申报登记范围见附件二)的要求对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进行登

  记建档,并填写《重大危险源申报表》(见附件三),报当地安全监管部门。

  第六条单位应根据工作需要,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管理数据库、档案库和定期报告制度,实现自身重大危险源的简易辨识与危险源的危险等级初次评估。

  第三章重大危险源监控评估

  第七条单位应对重要的设备、设施以及生产过程中的工艺参数、危险物质进行定期检测,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评估监控的日常管理体系。

  第八条单位应建立重大危险源档案,重大危险源档案应包括:

  (一)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报告;

  (二)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

  (三)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实施方案;

  第九条应该每两年至少对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进行一次安全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

  第十条安全评估工作应由注册安全评价人员或注册安全工程师主持进行,或者委托具备安全评价资格的评价机构进行。

  第十一条安全评估报告应包括

  (一)安全评估的主要依据;

  (二)重大危险源的基本情况;

  (三)危险、有害因素辨识;

  第十二条重大危险源的生产过程以及材料、工艺、设备、防护措施和环境等因素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国家有关法规、标准发生变化时,公司及所属企业应当对重大危险源重新进行安全评估,并将有关情况报当地安全监管部门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三条对新产生的重大危险源,应当及时报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对已不构成重大危险源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及时报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核销。

  第十四条按照重大危险源的种类和能量在意外状态下可能发生事故的最严重后果,重大危险源分为以下四级:

  (一)一级重大危险源:可能造成特别重大事故的;

  (二)二级重大危险源:可能造成特大事故的;

  (三)三级重大危险源:可能造成重大事故的;

  (四)四级重大危险源:可能造成一般事故的。

  第四章 重大危险源的管理

  第十五条公司及所属企业的决策机构或主要负责人应当保证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所需资金的投入。

  第十六条各单位应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使其全面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和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第十七条各单位应将重大危险源可能发生事故的应急措施,特别是避险方法书面告知相关单位和人员。

  第十八条各单位在重大危险源现场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和对有关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

  第五章重大危险源缺陷和隐患治理整顿

  第十九条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缺陷和隐患的立项、监控、整改、审核、销项工作制度。

  第二十条对构成重大事故隐患的重大危险源,必须根据实际情况责令其暂停经营、限期整改,经评定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二十一条公司及所属企业应当制定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并报当地安全监管部门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备案。应急救援预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重大危险源基本情况及周边环境概况;

  (二)应急机构人员及其职责;

  (四)应急设备与设施;

  第二十二条各单位应当根据应急救援预案制定演练方案和演练计划,每两年进行一次实战演练或模拟演练。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职能部门(企业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11

  第一章:总则

  1、为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重大危险源的管理,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公司安全生产局面的稳定,特制定本办法。

  2、本规定所指重大危险源分为国家规定的重大危险源、公司规定的重大危险源。

  国家规定的重大危险源指:长期或者临时生产、搬运、使用、或者储存危险品,且危险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场所和设施,以及其它存在危险数量或超过临界量的场所和设施。按照《重大危险源辩识》(gb18218-20xx)的规定,以及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监管协调字[20xx]56号文件规定,属于申报登记范围内的特种设备、设施、场所、危险品等。

  公司规定的重大危险源指:除国家规定的危险源以外,可能造成重大人身伤亡和公司财产损失的其他特种设备、设施、场所、危险品等。

  3、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生产单位和部门。

  第二章:管理机构职责

  4、公司的安全管理职责

  1)组织全系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重大危险源管理的法律、法规及国家标准;

  2)制定公司重大危险源管理规定;

  3)建立健全公司重大危险源管理系统,严格划分范围,不断完善预测、预警、预案工作;

  4)部署、组织制定重大事故应急预案及开展演练,组织重大事故的应急救援;

  5)组织或参加重大危险源造成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6)对直接监督管理的重大危险源做到可控备案。

  5、各生产单位的安全管理职责

  1)组织所属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重大危险源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公司的规章制度;

  2)根据公司规定,利用公司重大危险源管理系统,督促所属车间、科室做好预测、预警、预案工作,建立重大危险源的档案登记、检测评估、监控管理,对存在的问题落实技术方案和资金,并限期整改;

  3)完善本单位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定期开展演练,落实重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4)协助或参加重大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5)重大危险源管理务必职责到人,完善规章制度,规范日常管理,对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做到可控在控。

  第三章:登记、评估和备案

  6、公司、各生产单位按二级安全职责主体,分别建立重大危险源档案,各生产单位应定期或及时审核所属车间重大危险源台帐,并负责上报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

  7、各生产单位要按照国家、公司的要求,认真完成国家规定的重大危险源普查登记,按规定至少每两年进行一次重大危险源的安全评估工作。评估工作应由有资质的机构进行,《评估报告》按地方政府要求进行备案,并上报国投集团公司。

  8、每年由公司组织开展定期重大危险源的检查工作,各生产单位不定期自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公司将以《安全检查通报》形式及时通报,要求限期整改。重大危险源安全检查重点为:重大危险源基本状况、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重大危险源设备维修保养和检测状况、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和严重程度、重大危险源等级、安全对策措施、应急救援措施等资料。

  9、重大危险源在生产过程、材料、工艺、设备、防护和环境等因素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发生变化时,应对重大危险源重新进行安全评估,并及时上报国投集团公司。

  10、对新设立或者新构成的重大危险源,应及时按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到当地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上报国投集团公司。对已不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应及时报告注销。

  第四章:人员培训与应急救援

  11、对涉及重大危险源运行、检修、维护及监督管理的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国家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国家标准以及《安全操作规程》、防火防爆、机械和电气、紧急应急救援等安全知识的培训。

  12、健全和完善现场应急救援预案,主要包括以下资料:

  1)应急救援机构及其职责;

  2)危险辨识与评价;

  3)报警系统;

  4)应急设备与设施;

  5)应急潜力评价与资源;

  6)事故应急程序与行动方案;

  7)保护措施程序;

  8)事故后的恢复程序;

  9)培训与演练。

  13、各生产单位要定期开展现场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

  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12

  1、炸药爆炸是快速的化学反应,并产生大量的热量和气体,具有强烈的破坏作用,炸药库是炸药集中的`地方,因此对保管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要严格要求,特别是政治上应进行严格审查,应选用忠诚、老实、可靠人员,并随时掌握他们的思想动态,发现异常现象要及时做思想工作和调离,以防发生意外。

  2、严格管理制度,制订爆破物品管理人员、仓管人员、值班人员岗位责任制和管理规章制度,责任到人,相互监督,共同促进。

  3、炸药库要严格按规定配置各种消防器材:灭火器、消防水池、沙堆。炸药库应2 4小时值班制度。做至《把“三防、“四把关。即“人防、技防、犬防”及“储存关、审批关、使用关、退库关’’。进一步做好严格管理、严格发放、严格使用。

  4、炸药库周围用围墙加电网防护,设置警报系统和通讯设备,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警和报告。

  5、保持炸药库周圈环境的清洁干净,及时清扫周围的垃圾及清除四周的杂草,保持炸药库四周环境整洁卫生安全。

  6、严禁外人和无关人员进入炸药库禁区。对各工区领炸药人员进行严格审查、核实。严格按上级规定要求发放爆炸物品,确保炸药库安全。

  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13

  重大危险源监控和应急救援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加强我矿对重大隐患、重大危险源的监督管理,预防事故发生,保障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结合本矿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主要危险源,

  是指在我矿重大危险源辨识清单上所规定的危险源。

  第三条

  存在主要危险源的部门,

  其部门安全负责人全面负责本

  单位主要危险源的安全管理与监控工作。

  第四条

  对主要危险源存在的事故隐患以及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违法行为,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均有权向安全科及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相关部门举报。

  第五条

  主要危险源安全管理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主要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制度;

  (二)主要危险源一法三卡安全警示卡;

  (三)主要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和演练方案;

  第六条

  在施工前应填写《重大危险源登记表》,报送安全科备案。

  第七条

  对新产生的主要危险源,现场安全负责人应当及时报送

  安全科备案;

  第八条

  安全科应建立健全主要危险源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落实主要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责任制度,明确所属各部门和有关人员对主要危险源日常安全管理与监控职责,制定主要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制度。

  第九条

  安全科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现场安全员或现场负责人对从业人员应当技术培训,

  使其全面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和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可按照新员工培训方案进

  行实施)。

  第十条

  安全科或现场负责人应当将主要危险源可能发生事故的应急措施,特别是重大危险源预防措施告知全体从业人员。

  第十一条

  安全科对主要危险源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并加强对主要危险源的监控和对有关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

  第十二条

  安全科应当对主要危险源中的工艺参数、危险物质进

  行监控,对重要的设备、设施定期进行保养维护,并记录在案。

  第十三条

  各施工单位应当对主要危险源的安全状况和防护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并将检查情况报送安全科。

  第十四条

  对存在事故隐患的主要危险源,

  各施工单位必须立即

  整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必须采取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防止事故

  发生,并及时报告安全科或有相关监督安全职责的部门。

  第十五条

  安全科应当制定主要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

  应急救援预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主要危险源基本情况;

  (二)应急机构人员及其职责;

  (三)应急设备与设施;

  (四)应急报警、通讯联络方式;

  (五)事故应急程序与行动方案;

  (六)事故后的`恢复与程序;

  (七)培训与演练。

  第十六条

  安全科应当根据应急救援预案制定演练方案进行一次实战演练或模拟演练。

  第十七条

  安全科应当建立主要危险源监控和管理系统,

  对主要危险源实施分级监控,并对各类信息实施动态管理。

  第十八条

  安全科应当定期对主要危险源进行专项监督检查。

  监督检查的内容包括: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情况;

  (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措施落实情况;

  (三)主要危险源的登记建档情况;

  (四)主要危险源的安全检测、监控情况;

  (五)主要危险源设备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情况;

  (六)主要危险源现场安全警示标志设置情况;

  (七)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情况;

  (八)应急救援组织建设和人员配备情况;

  (九)应急救援预案和演练工作情况;

  (十)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的配备及维护、保养情况;

  (十一)主要危险源日常管理情况;

  (十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九条

  安全科在监督检查中,

  发现主要危险源存在事故隐患的,应当责令相关单位立即排除。

  第二十条

  安全科及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相关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应当相互配合、互通情况,并帮助对主要危险源实施有效的管理与监控。

  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14

  xxxxxxxxxxx有限公司文件

  xxx[20xx]026号

  签发人:xxx

  各部门、车间:

  为加强安全管理,公司编制了《危险源管理制度》,现印发给各部门、下属单位,并于即日起执行,希严格履行。

  附:《危险源管理制度》

  xxxxxxxxxxx有限公司

  20xx年xx月xx日

  危险源管理制度

  一、目的

  1、为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危险源的管理,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公司安全生产局面的稳定,特制定本制度。

  2、危险有害因素应定期进行辨识和评估;危险源、重大危险源按《危险源辨识》(GB18218—20xx)进行辨识。

  3、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生产单位和部门。

  二、管理机构职责

  1、公司的安全管理职责

  (1)组织全系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危险源管理的法律、法规及国家标准;

  (2)制定公司危险源管理规定;

  (3)建立健全公司危险源管理系统,严格划分范围,不断完善预测、预警、预案工作;

  (4)组织或参加危险源、重大危险源造成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5)对直接监督管理的危险源、重大危险源做到可控备案。

  2、各生产单位的安全管理职责

  (1)组织所属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危险源、重大危险源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公司的规章制度;

  (2)根据公司规定,利用公司危险源、重大危险源管理系统,督促所属车间、科室做好预测、预警、预案工作,建立危险源、重大危险源的档案登记、检测评估、监控管理,对存在的问题落实技术方案和资金,并限期整改;

  (3)完善本单位危险源、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定期开展演练,落实重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4)协助或参加重大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三、登记、评估和备案

  1、公司、各生产单位按二级安全责任主体,分别建立危险源、重大危险源档案,各生产单位应定期或及时审核所属车间重大危险源台帐,并负责上报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

  2、各生产单位要按照国家、公司的要求,认真完成国家规定的危险源、重大危险源普查登记,按规定至少每两年进行一次危险源、重大危险源的`安全评估工作。

  3、每年由公司组织开展定期危险源、重大危险源的检查工作,各生产单位不定期自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公司将以《安全检查通报》形式及时通报,要求限期整改。

  4、对新设立或者新构成的危险源、重大危险源,应及时按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到当地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对已不构成危险源、重大危险源的,应及时报告注销。

  四、人员培训与应急救援。

  1、对涉及危险源、重大危险源运行、检修、维护及监督管理的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国家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国家标准以及《安全操作规程》、防火防爆、机械和电气、紧急应急救援等安全知识的培训。

  2、各生产单位要定期开展现场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

  五、监督管理

  1、公司对危险源、重大危险源实行二级管理。构成国家规定的重大危险源,公司直接监督或授权各生产单位监督;公司规定的危险源,由各生产单位直接监督;对每个危险源要采取专业管理与重点监督相结合的方法,责任到人,做到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2、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做到消防设施、器材齐全有效,消防通道畅通,安全警示标志齐全,与其它建筑物的防火距离符合规程规定。易燃、易爆场所要做到防雷、防静电设施齐全有效。

  3、加强对车床及其它特种设备的监督管理,做到安全保护装置齐全有效,认真开展定期检验,及时消除影响设备、系统存在的缺陷,操作、检修、维护人员必须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

  4、严格执行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生产单位要按照危险化学品的特性与易燃易爆等物品分开储存,生产中设置自然通风和机械通风装置,使用防爆电器,消防安全措施到位,并控制危险化学品的库存量。

  5、除生产和现场的危险源、重大危险源外,各生产单位所属生活后勤、其它产业等,如存在以下危险源,必须进行统一的监督管理,确保安全。

  上下班的通勤车、运输的货车等驾驶员,必须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培训,取得相应驾驶证、有一定驾驶经验的人员担任。车辆要定期检修保养,确保状况良好,灭火消防器材齐全有效。不得超员、超车、超载、酒后开车,

  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规定。

  6、其它有可能产生重大人身伤亡、火灾、爆炸及对社会产生重大影响的设备、设施、场所等,由各生产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补充完善,并落实监督管理责任,确保安全。

  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15

  1目的

  为了加强重大危险源的辨识与安全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发生,充分保障员工和企业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适用于公司内重大危险源的辨识、评估、登记建档、备案、核销及其监督管理。

  3职责

  3.1总经理

  负责领导重大危险源管理工作,负责领导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3.2辨识与评估小组

  对公司生产现场和储存设施进行评价,确定重大危险源。

  3.3安全科

  负责组织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工作,并组织重大危险源的识别、评价、监督、档案管理等。

  3.4设备科

  对重大危险源实施日常管理,并对管理结果负责。

  4工作内容及要求

  4.1重大危险源辨识工作流程

  4.1.1公司成立重大危险源辨识与评估小组

  组长:总经理

  副组长:副总经理

  组员:各科室负责人

  4.1.2重大危险源辨识与评估小组对公司危险源按照《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管协调字【20xx】56号)、《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辩识》(gb18218-20xx)和《重大危险源辩识》(gb18218-20xx)的`要求进行辨识;

  4.1.3依据辨识与评估小组的辨识,无重大危险源,由安全科出具书面评估报告。

  4.1.4如发现重大危险源,由设备科建立《重大危险源档案》;

  4.1.5设备科根据重大危险源特性,编制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制定防范工作计划;

  4.1.6安委会根据防范工作计划每周进行一次专项综合检查,并详细记录检查情况;

  4.1.7安全科负责开展应急演练,并详细记录演练情况;

  4.1.8设备科对重大危险源配备设施、监视设备,进行日常巡检,填写《日常巡检记录》;

  4.1.9设备科根据重大危险源管理情况,编制《日常管理工作汇报》;

  4.1.10重大危险源小组对日常管理工作汇报进行审议,并由安全科出具《书面评估报告》;

  4.1.11设备科根据评估报告,进行回顾总结,并制定《改进计划》;

  4.1.12重大危险源小组审定改进计划,进行持续改进。

  4.2重大危险源工作要求

  4.2.1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每半年不少于一次演练,并不断完善。

  4.2.2在重大危险源区域作业必须严格按照《工艺(操作)规程》、《安全技术规程》、《设备安全操作规程》、《消防安全制度》、《化学危险物品管理制度》、《作业许可证管理制度》进行,实施谁签字谁负责,谁作业谁负责。

  4.2.3重大危险源档案内容应包括:危险物质名称、数量、特性、管理人员、管理制度、评价报告、检测报告等。

  4.2.4公司重大危险源回顾、总结、持续改进工作每年组织一次。

  4.2.5设备科要将重大危险源在市安监局备案。

  5相关记录

  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16

  1、为全面及时掌握我公司重大危险源的数量、状况及分布,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管理,建立重大危险源早期预控机制,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实现安全生产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2、重大危险源监管、监控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合理设计、统筹规划、强化监控、科学治理。

  (1)要定期组织开展重大危险源的普查登记,摸清底数,掌握各分场、厂重大危险源的数量、状况和分部情况,建立重大危险源数据库和定期报告制度。如实填报登记《重大危险源申报表》。

  (2)要定期组织开展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对构成重大危险源的生产作业场所、设备、设施、系统以及生产过程中的工艺参数、危险物质进行实时检测或定期检测,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检测、评估、监控的日常管理体系。每年要落实安全治理整改对策措施。

  (3)要针对我公司存在的各类重大危险源情况,明确专门管理机构监管、配备专门人员检测监控、健全完善管理制度、开展动态检测监控、分析检测监控参数、及时处理存在的.安全隐患。

  (4)必须定期组织有关部门对各类重大危险源开展专项安全检查,对存在缺陷和事故隐患的重大危险源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治理整改,消除危险危害因素、确保安全生产。

  3、单位主要负责人必须组织制定重大危险源安全应急预案,并要根据重大危险源的变化情况及时修订完善;要对职工家属进行重大危险源安全应急预案宣传教育、定期组织开展应急预案演练,让职工了解、掌握重大危险源事故的应急救援程序、自救互救知识。

  4、要严格按照重大危险源的种类及其能量在意外状态下可能发生事故的最严重后果,实行分级管理与监控: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是可能造成特别重大、特大事故的危险源,必须作为安全管理和检测监控的重点对象;三级、四级重大危险源是可能造成重大、一般事故的危险源,也应加强管理和监控、不留死角。

  5、对各类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治理必须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重在治本”的原则,要采用先进科技检查监控手段和治理技术装备,提高监控、治理的本质安全水平。

  6、安全科在监督检查中发现存在的缺陷和安全隐患,必须下达书面治理整改通知单责令有关单位或部门立即整改;在整改前或整改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必须责令有关单位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停止生产作业或停止使用运行,制定切实有效的防范、监控、整改措施后要限期整改完成。

  7、安全科必需加大对重大危险源检测监控、治理整改质量的跟踪监督力度,对因重大危险源管理监控不到位、治理整改不及时、治理整改质量不好的,不论发生事故与否,均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整改不力、监管不力责任。

  8、安全科必须加强职工对重大危险源检测、监控、治理、防灾、避灾等知识的教育培训,提高职工对重大危险源事故的防控和管理能力。

  9、从事重大危险源检测、监控作业的特种作业人员均必须经过具有安全培训资质的机构进行专门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操作资格证后,方可从事重大危险源检测、监控作业。

  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17

  一、

  目的

  为了对本公司点火使用的油进行有效的控制,预防柴油发生着火爆炸对环境的污染,制定本程序。

  二、

  点火柴油的安全预防措施.

  1.

  车辆在打油时必须熄火,人员不得吸烟;岗位巡检人员在抽油时,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发生紧急情况时,执行《应急准备和响应程序》。

  2.应将油类保存在室内(非露天)指定地点,并明确标识,应防止渗漏、雨淋,油桶应盖好。

  3.

  油类物资应及时使用,使用时严禁烟火。

  4.油类物资使用时,要加强污染预防,取油和加油时应小心操作,严防油类外泄。

  5.

  检修时,应提前准备好,对有废油的设备应用废油收集装置将废油接好,并集中放置在指定地点统一处理。

  6.

  岗位工应加强对用油设备的巡检,预防设备漏油,若发现漏油应及时处理,并确保完全消除漏油现象。

  7.对设备或地面上的油污,应及时用棉纱吸取,废油棉丝应统一放在指定地点,以便集中处理。

  三、应急措施

  1.当储油罐发生着火或爆炸安全事故时,指挥人员应立即通知车间应急小组,应急小组应迅速做出反应赶赴事故现场,组长、副组长利用现场可能的条件采取应急措施,组织开展工作。控制事故的扩大蔓延,引导人员疏散,进行紧急救护,保护现场。

  3.领导小组组长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按应急联络方式与当地相关部门取得联系,寻求支援,在通报情况时必须讲清事故发生的地点、联系电话,并派人员到关键路口接引。

  4.当储油罐发生着火或爆炸安全事故时,疏散警戒人员立即分头引导人员由安全通道撤离现场,并确定安全警戒线,严格控制人员的`出入。.

  5.当储油罐发生着火或爆炸安全事故时,紧急抢险人员及救护人员立即赶往现场展开求援工作。在进窑前,必须对灾情进行初步的评估,准确掌握窑内的灾情后,再采取相应的求援措施,不能盲目采取求援工作。

  6.

  在事故的抢险、救护、疏散过程中,所有应急人员应服从统一指挥,分工明确,各行动小组各施其职,行动有序。

  7.当抢险、救护、疏散工作告一段落,组长组织应急小组组成事故调查组对事故发生原因进行分析,分清责任,提出处理意见,制订防范措施。

  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18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安全生产的科学管理,有效地控制潜在的危险因素,确保职工的安全、健康和生产建设的顺利进行,企业必须对其存在的重大危险源进行监控,对重大隐患及时进行整改。

  一、危险源监控的目的'不仅是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而且要做到一旦发生事故,能将事故危害控制到最低程度。

  二、矿山的危险源主要有:有坍塌、倾覆、压埋的场所;有发生爆炸、火灾危险的场所;有发生透水、涌水等水害的场所;有高空坠落的危险场所;有提升、调运系统危险的场所;有被车辆伤害的场所;有触电危险的场所;有灼、烫伤危险的场所;有被电器绞、碾、碰、挤和撞击的场所;有中毒、窒息、腐蚀、放射危险的场所。

  三、对危险源进行分析评价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辨识各类危险因素及其原因和机制;依次评价已辨识的危险事件发生的概率;评价危险条件的后果;进行风险评价,即评价危险事件发生概率和发生后果的联合作用。风险控制,将上述评价结果与安全目标值进行比较,检查风险是否达到可接受的水平,否则需进一步采取措施,降低危险水平。

  四、通过对危险源的分析评价,根据危险程度、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和事故后果的严重程度,对危险源分三级管理与控制:

  a级:重大危险源,由企业、矿部、班组三级管理与控制;

  b级:较大危险源:由矿部、班组二级控制管理;

  c级:一般危险源,由班组控制管理。

  五、对每一个重大危险源都要制定出一套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通过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对重大危险源进行严格控制和管理。

  六、三极危险源在各级组织的各类安全检查活动中均应列为重点检查目标,层层把关堵口,共同严格管理和控制。对于重大危险源每月至少检查一次,并做好检查记录。

  七、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下发《隐患通知书》督促整改并进行复查验收。对重大安全隐患,由矿长指定专人会同生产、技术、安全、设备等有关部门指定整改方案限期整改,并组织整改验收。

  八、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是重大危险源控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经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定期检验和评估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程序的有效程度,并进行演练,必要时加以修订。

  1、成立有关部门组成的预案编制小组,指定负责人。

  2、参阅现有的应急预案。

  3、危险分析、包括危险识别、脆弱性分析和粉尘分析。

  4、应急准备和应急能力的评估。确认现有的预防措施和应急处理能力,并对其充分进行评估。

  5、完成应急预案编制。提出应急所需的人员、设备和程序。

  6、提出预案的落实、更新、培训和演练计划。

  九、成立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由矿长任组长,生产、技术、安全、设备、运输、消防、医疗等有关部门参加。

  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19

  安全评估报告应包括:安全评估的主要依据;重大危险源的基本情况;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可能发生的事故种类及严重程度;重大危险源等级;防范事故的对策措施;应急救援预案的评价;评估结论与建议等。

  重大危险源的生产过程以及材料、工艺、设备、防护措施和环境等因素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国家有关法规、标准发生变化时,酒店应当对重大危险源重新进行安全评估,并将有关情况报当地安全监管部门和酒店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备案。对新产生的重大危险源,应当及时报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对已不构成重大危险源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及时报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核销。

  按照重大危险源的种类和能量在意外状态下可能发生事故的最严重后果,重大危险源分为以下四级:一级重大危险源:可能造成特别重大事故的;二级重大危险源:可能造成特大事故的; 三级重大危险源:可能造成重大事故的;四级重大危险源:可能造成一般事故的。

   第四章 重大危险源的管理

  酒店的决策机构或主要负责人应当保证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所需资金的'投入。酒店各部门应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使其全面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和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酒店应将重大危险源可能发生事故的应急措施,特别是避险方法书面告知相关部门和人员。

  酒店在重大危险源现场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和对有关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 第五章 重大危险源缺陷和隐患治理整顿 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缺陷和隐患的立项、监控、整改、审核、销项工作制度。

  对构成重大事故隐患的重大危险源,必须根据实际情况责令其暂停经营、限期整改,经评定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酒店应当制定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并报当地安全监管部门和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备案。应急救援预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重大危险源基本情况及周边环境概况;应急机构人员及其职责;危险辩识与评价;应急设备与设施;应急能力评价与资源;应急响应、报警、通讯联络方式;事故应急程序与行动方案;事故后的恢复与程序;培训与演练。

  酒店应当根据应急救援预案制定演练方案和演练计划,每年进行一次实战演练或模拟演练。

   附则

  本制度由酒店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解释。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20

  1、目的

  为指导重大危险源的辨识,规范本公司的危险源管理,保证公司的安全生产,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内的重大危险源管理。

  3 、职责与分工

  主管部门:安全部。负责指导本公司重大危险源辨识和对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工作。

  相关部门:公司各部门、各车间。负责本部门重大危险源的辨识和管理工作。

  4 、内容与要求

  4.1 、重大危险源辩识

  重大危险源:指长期或临时地生产、加工、搬运、使用或贮存危险物质,且危险物质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

  临界量:指对于某种或某类危险物质规定的数量,若单元中的物质数量等于或超过该数量,则该单元定为重大危险源。

  4.2、重大危险源的管理

  4.2.1、公司聘请具有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评估,并根据评估结论、意见进行改进,保证重大危险源单元处于良好的'安全状态。

  4.2.2、现场配有事故喷淋水源、消防水源、灭火机防毒面具、空气呼吸器、防毒衣等消防防护用品,做为处理事故之用,所属单位要加强管理,使之处于良好的备用状态。

  4.2.3 、加强重大危险源的检查。所属区域操作工要做好当班的巡回检查,严格交接班制度;管理人员至少每天巡检一次;安全环保咳嗽敝辽倜恐苎布煲淮危每月进行一次综合检查。查静电跨接,查避雷设施,查安全附件等。查出问题立即整改,不能整改的,立即上报?/p>

  4.2.4 、严格外来人员登记制度

  无关人员严禁进入库区,非本工序、本车间人员确需进入的,必须经领导批准,并由公司人员陪同,进入重大危险源单元必须严格登记,库区操作工交待清注意事项并监护。

  4.2.5 、重大危险源应急预案编制及演练

  公司按应急预案的编写导则,编制了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公司员工发现险情必须迅速启动事故应急预案进行处理并上报。

  4.2.6、重大危险源登记

  公司对所有重大危险源进行了登记建档,并严格进行检查,监控,使危害辩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成为一个持续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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