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卫生管理制度

时间:2023-10-16 13:56:12 制度 我要投稿

(实用)食堂卫生管理制度15篇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也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或一定的规格。那么拟定制度真的很难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食堂卫生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实用)食堂卫生管理制度15篇

食堂卫生管理制度1

  1、认真检查食品质量、数量,有无生产、经营单位卫生许可证和卫生质量检验证,食品标签是否符合有关要求。

  2、做好食品进、发货登记,做好先进先出,易坏先用。

  3、库房内按原料、半成品分类存放,食品与非食品不得混放。食品与消毒药品、有强烈气味的药品不得同库存放。

  4、定型包装食品按类型、品种上架堆放,挂牌注明食品名称、进货时间、数量(进出)、生产日期、保质期及产地。

  5、散装易霉食品勤翻勤晒,肉类、水产品、蛋类等易腐食品应冷冻或冷藏储存。

  6、经常检查食品质量和库房卫生状况,并经常清扫、消毒,开窗通风换气,保持库房干燥。

  7、发现过期食品、腐败变质、发霉、出虫等食品应及时清除。

  8、做好防鼠、虫、蝇及蟑螂工作。

食堂卫生管理制度2

  1、学校要建立校长负责制,配备专职或兼职的食品卫生管理人员,同时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强化安全防范措施,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学校食堂的食品加工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防止投毒事件的发生。

  2、食堂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培训合格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工作期间应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3、食堂应当保持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蟑螂、苍蝇等有害昆虫孳生的条件。

  4、严格把好食品采购关。严格进货渠道,建立进货索证登记制度,并设置档案;食品采购的场所应相对固定,以保证所采购食品的质量;禁止采购过期变质等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

  5、严把供餐卫生质量关。食堂炊事员必须采用新鲜洁净的原料制作食品,不得加工或使用腐败变质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及其原料;加工食品必须做到烧熟煮透,需要熟制加工的大块食品,其中心温度不低于70℃;加工后的熟制品应当与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

  6、食品在烹调后到出售前,若超过2小时的,应当置于高于60℃或低于10℃的条件下存放。

  7、公用餐饮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消毒后的餐饮具必须贮存在专用保洁柜内备用,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使用。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使用的餐饮具。

  8、食堂用餐场所应设置供用餐者洗手、洗餐具的自来水装置。

  9、加工食品用工具容器必须有明显的标志,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南海乡中心小学

  20xx年9月

食堂卫生管理制度3

  1、 从业人员应保持良好个人卫生,操作时应穿戴清洁的工作服、工作帽,头发不得外漏, 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佩戴饰物。专间人员需要佩带口罩。

  2、 从业人员操作前手部应该清洗,操作时应该保持清洁。接触直接入口食物时,手部还应 进行消毒。

  3、 直接接触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员在有以下情形时应洗手:

  (1)处理食物前;

  (2)上厕所后;

  (3) 处理生食物后;

  (4)处理弄污的设备或饮食用具后;

  (5)咳嗽、打喷嚏或擤鼻子后;

  (6)处理动物或废物后;

  (7)触摸耳朵、鼻子、头发、口腔或身体其他部位后;

  (8)从事任何可能会污染双手的活动(如处理货项、执行清洁任务)后。

  4、 非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员,在有以下情形时应洗手:

  (1)开始工作前;

  (2)上厕所后;

  ( 3)处理弄污的设备或饮食用具后;

  (4)咳嗽、打喷嚏或擤鼻子后;

  (5)处理动物或废物后;

  (6)从事任何(其他)可能会污染双手的活动后。

  5、 专间操作人员在进入专间时应再次更换专间内专用工作衣帽并佩戴口罩,操作前双手严 格进行清洗消毒,操作中应适时地消毒双手。不得穿戴专间工作衣帽从事于专间操作无关的`工作。

  6、 个人衣物及私人物品不得带入食品处理区。

  7、 不得在食品处理区内吸烟、饮食或从事其他可能污染食品的行为。

  8、 进入食品处理区的非加工操作人员,应符合现场操作人员卫生要求。

食堂卫生管理制度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食品卫生许可证的申请与发放,保障卫生行政部门有效实施食品卫生监督管理,维护正常的食品生产经营秩序,保护消费者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以下简称《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申报,并按照规定办理卫生许可证申请手续;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并承担食品生产经营的食品卫生责任。

  第三条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遵守本办法,对食品生产经营者发放卫生许可证。

  第四条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和新资源食品生产企业生产活动的卫生许可,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发放卫生许可证。

  其他食品生产经营者生产经营活动的卫生许可证由省级、设区的市级、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关于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若干规定》确定的职责范围发放。

  地方性法规或省级人民政府规章对发放卫生许可证的卫生行政部门级别做出明确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五条卫生行政部门发放卫生许可证,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权限、范围、条件与程序,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便民原则。

  第六条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卫生许可证信息管理制度,定期公告取得或者注销卫生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名录。

  第七条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发放卫生许可证的监督制度,加强对卫生行政部门内部发放卫生许可证的监督检查。

  第八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不得采取备案、登记、注册等方式重复或者变相重复设置食品卫生许可。

  第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卫生许可证发放和管理过程中的违法行为有权进行举报,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及时核实、处理。

  第十条卫生行政部门实施食品卫生许可所需经费,应当列入本行政机关预算。按照规定可以收费的,应当按照公布的法定项目和收费标准收取,所收缴的费用全部上缴国库。

  第二章卫生许可证申请

  第十一条任何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申请卫生许可证的,应当符合相应的食品卫生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具有与其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条件。

  第十二条申请从事食品生产加工的,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卫生管理制度、组织和经过专业培训的专兼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

  (二)具有与食品生产加工相适应的、符合卫生要求的厂房、设施、设备和环境;

  (三)具有在工艺流程和生产加工过程中控制污染的条件和措施;

  (四)具有符合卫生要求的生产用原、辅材料、工具、容器及包装物料;

  (五)具有能对食品进行检测的机构、人员以及必要的仪器设备;

  (六)从业人员经过上岗前培训、健康检查合格;

  (七)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三条申请从事食品经营的,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卫生管理制度、组织和经过专业培训的专兼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

  (二)具有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符合卫生要求的营业场所、设施、设备和环境;

  (三)具有在食品贮藏、运输和销售过程中控制污染的条件和措施;

  (四)从业人员经过上岗前培训、健康检查合格;

  (五)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四条申请从事餐饮业和食堂经营的,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卫生管理制度、组织和经过专业培训的专兼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

  (二)具有符合卫生条件和要求的加工经营场所、清洗、消毒等卫生设施、设备;

  (三)具有在食品采购、贮存、加工制作过程中控制污染的条件和措施;

  (四)从业人员经过上岗前培训、健康检查合格;

  (五)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五条申请卫生许可证所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完整,具体要求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统一规定。

  第三章卫生许可证发放审查

  第十六条卫生行政部门对食品生产经营者提出的卫生许可证申请,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按照法定的权限、范围、条件与程序,对其必须具备的生产经营条件进行量化评分和审查。必要时,可以要求其提供卫生检验检测报告。

  第十七条卫生行政部门对卫生许可证申请的审查应当包括对申请材料的书面审查和现场实地审查。

  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受理的卫生许可证申请,可以委托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进行现场实地审查。

  第十八条卫生行政部门对食品生产加工者申请卫生许可证的审查内容包括:

  (一)卫生管理制度、组织和经过专业培训的.专兼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设置情况;

  (二)厂房、选址、布局设计、环境卫生状况及设施设备设置运行情况;

  (三)工艺流程和生产过程中的污染控制措施;

  (四)生产用原、辅材料、工具、容器及包装物料卫生状况;

  (五)产品检验设施与能力;

  (六)从业人员健康检查情况;

  (七)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内容。

  第十九条卫生行政部门对食品经营者申请卫生许可证的审查内容包括:

  (一)卫生管理制度、组织和经过专业培训的专兼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设置情况;

  (二)贮存、运输和营业场所选址、面积、布局、环境卫生状况及供水、防尘防鼠防虫害、专间等设施设备设置运行情况;

  (三)食品采购、贮藏、运输和销售过程中污染控制措施;

  (四)从业人员健康检查情况;

  (五)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条卫生行政部门对餐饮业、食堂经营者申请卫生许可证的审查内容:

  (一)卫生管理制度、组织和经过专业培训的专兼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设置情况;

  (二)食品加工经营场所的选址、环境、建筑结构、布局、分隔、面积等情况;

  (三)厕所、加工制作专间、更—衣室、库房、供水、通风、采光、防尘防鼠防虫害、废弃物存放、清洗、消毒、餐用具等卫生设施和设备设置情况;

  (四)食品采购、贮存、加工制作及供餐等操作过程中的污染控制措施;

  (五)从业人员健康检查情况;

  (六)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一条申请卫生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其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评分应达到总分60%以上。

  第二十二条卫生行政部门对符合发放条件的食品生产经营者颁发食品卫生许可证。不予发证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依法享有的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第二十三条卫生行政部门对未达到卫生许可证发放条件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提出整改意见;对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的整改意见,还应当及时通报教育、建设主管部门,提请有关主管部门督促整改。

食堂卫生管理制度5

  一、建筑与布局要求

  1、餐厅要有完好的防蝇防尘设施。

  2、餐厅要有良好的采光和通风设施。

  3、设有数量足够的洗手设施供就餐者餐前洗手。

  4、设有餐饮具存放柜。

  二、卫生管理

  1、餐厅要进行封闭管理,闲杂人员不得入内。

  2、要明确人员负责餐厅卫生,餐厅内经常保持清洁,餐桌、地面不得有积垢,不得设置其它设施或与外界其它项目混合经营。

  3、餐厅内苍蝇密度不得超标。

  4、餐厅离备餐间较远的应配备盛装、分送学生用餐的专用密闭容器,运送学生用餐的车辆应为专用封闭式,车内宜设置温度控制设备,车辆内部的结构应平整,以便于清洁。

  5、食品运输工具应当保持清洁,防止食品在运输过程中受到污染。

  6、餐厅和备餐间必要时可设置灭蝇设施。使用灭蝇灯的,应悬挂于距地面2m左右高度,且应与食品加工操作保持一定距离。

  7、要营造良好的.文化氛围,努力将食堂建成卫生安全宣传的阵地和进行德育的场所。

食堂卫生管理制度6

  1、餐具用具卫生消毒制度

  (一)餐具用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

  (二)洗刷餐饮用具必须使用专用水池,不准与清洗蔬菜、肉类等其他水池混用。

  (三)洗涤、消毒餐饮用具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必须符合食品用洗涤剂、消毒剂的卫生标准和要求。

  (四)消毒后的餐饮用具必须存放在餐具专用的保洁柜内备用。餐用保洁柜定期清洗消毒,避免污染。

  (五)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具应分开存放,存放柜上必须有明显标志。

  2、粗加工管理制度

  (一)粗加工间保持清洁卫生,并配有防蝇、防鼠设备,购回的原材料先进粗加工间,食品分类上架。

  (二)各种食品原料,在粗加工过程中,应首先检查食品质量,发现腐烂、变质、发霉、生虫、有毒有害原材料均不得加工。

  (三)洗肉、洗菜的水池要分开使用,并有明显标识,加工肉类操作台与蔬菜操作台分开使用。

  (四)加工完的食品要妥善保管,做好三防。

  (五)每日对洗肉池、菜板、操作台及用具进行消毒。

  3、食堂卫生检查制度

  (一)严格执行各项卫生制度,食堂人员认真履行。

  (二)食堂清洁卫生消毒做到:定人、定时、定区、定质量,每天消毒,并做好记录。

  (三)管理人员及保健医生每天对食堂卫生进行检查,每周组织全园大检查,并作好记录。

  (四)环境卫生要求:食堂清洁卫生,无垃圾,无积水,无污垢,墙脚、屋顶、屋脚无蜘蛛网,洗碗池无沉渣,下水道通畅无阻,抽油烟机无油垢。

  (五)餐具卫生要求:餐具、炊具做到一洗、二清、三消毒、四保洁。保洁柜每天消毒,餐具消毒后立即放入保洁柜,防止二次污染。菜墩清洁,生熟分开,并有明显标识。灶台、案板清洁无污垢,无油腻,毛巾分类专用,冰箱厨柜定期消毒。

  (六)库房检查:按库房管理制度执行。

  4、配餐制度

  (一)烹饪好的食品分放进明显标志的容器内(盆、桶),并作好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少将保持清洁。

  (二)幼儿食品煮熟后,其中心温度不低于70摄氏度,煮熟后的食品应当与食品原料或半成品食品分开存放。

  (三)在烹饪后,到食用前需要较长时间存放的食品,应当在高于60摄氏度或低于10摄氏度的条件下存放。

  (四)凡存放熟食品的容器要消毒后使用。

  5、食品卫生“五四制”

  (一)由原料到成品实行“四不”制度:

  1、采购员不买腐烂变质原料。

  2、保管员、验收员不收腐烂变质原料。

  3、加工人员、厨师不用腐烂变质原料。

  4、各班老师不给幼儿食用变质食品,不用手拿食品,不用不洁材料存放和包装食品。

  (二)成品食品存放实行“四隔离”:

  1、成品与半成品隔离。

  2、生熟食品隔离。

  3、食品与药物隔离。

  4、食品与天然水隔离。

  (三)用(食)具实行“四过关”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蒸汽或开水消毒)。

  (四)环境卫生实行“四定”定人、定物、定时间、定质量,划片分工包干负责。

  (五)个人卫生做到“四勤”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服。

  6、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1、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必须坚持“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实行卫生行政部门监督指导、教育行政部门管理督查、幼儿园具体实施的工作原则。

  2、幼儿园成立“食品卫生安全领导小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卫生管理人员。制定严格的检查、落实措施,建立岗位责任制,把责任逐级分解,落实到具体岗位和具体人员,一级抓一级,逐级负责,定期对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3、幼儿园食堂必须取得所在市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食品卫生许可证》,严格执行卫生部门制定的有关幼儿园食堂规定的设施、人员配置标准,并积极配合、主动接受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的卫生监督检查。

  4、幼儿园食堂应当建立各种食品卫生安全及岗位职责,相关的卫生管理条款应在用餐场所公示,接受用餐者的监督。

  5、必须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以“卫生法”为准绳,定期组织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卫生安全各项法律法规与营养知识的学习和培训,并进行考核。

  6、落实“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定期开展各类检查评比活动及从业人员基本功大比武活动。

  7、食品卫生安全保卫制度

  1、食堂应建立严格的安全保卫措施,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幼儿园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防止投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师生用餐的卫生与安全。

  2、食堂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都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3、食堂从业人员应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必须做到:

  (1)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应洗手消毒;

  (2)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

  (3)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

  (4)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

  4、认真执行“食品验收、储存、加工制度”,蔬菜和伙食品按当天的需要量定购和烹调。

  5、严格执行“餐用、工用具清洗、消毒、保洁制度”、“食堂从业人员晨检制度”、“食堂环境卫生保洁、检查制度”等一系列卫生管理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幼儿园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落实食品卫生责任追究制度,严防集体性食物中毒。

  6、每天下班前,检查灶具、各电器开关是否关闭。

  7、冬夏季节供应点心、午餐,做到“五热”、“五凉”,出食堂的饭、菜、汤必须加盖。

  8、食品采购、验收、储存、加工制度

  1、食品采购原则上都做到定点配货中心送货到园。

  2、特殊情况下,由采购人员外出采购时,必须做到按照有关规定索证、验证,严格查验食品质量和定型包装食品标签及卫生许可证或检验合格证。

  3、每天有专人负责验收食品,并认真做好记录。

  4、验收时,一看货源是否新鲜,有无异味;二看有无正规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保质期限(物品是否在保质期内)。杜绝腐败、变质、超过保质期,无检验合格证明及卫生许可证厂商供应的食品进入食堂。

  5、食品经验收合格后,再过磅、收货。

  6、食品贮存应当分类分架、隔墙离地(至少15厘米)存放。储存食品场所禁止其它杂物存在,辅料缸必须加盖。

  7、储存的食品应标明进货日期,出库食品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冰箱内的温度应符合食品储存卫生要求。

  8、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加工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以及其他工具、容器必须标志明显,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9、蔬菜切配前应先冲洗,浸泡十分钟以上,再经充分冲洗。禽蛋类在使用前应当对外壳进行清洗,必要时进行消毒处理。肉类、水产品类与蔬菜类食品原料的清洗必须分别在专用清洗池内进行。

  10、烧煮或配料前应严格检查待烧煮食品原料的卫生质量;食品必需烧熟熟透,其中心温度不低于75℃。加工后的熟制品应当与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

  9、食品供应制度

  1、供应的食品必须符合食品卫生标准、符合幼儿每日摄入的`营养要求,并力求色、香、味俱全。

  2、不得供应生拌食品和改刀菜。

  3、食品供应场所具有良好的通风设施,由专人做好日常保洁工作。

  4、营养员要根据幼儿的特点做到切菜细致,每周菜不重复,注意花色品种及营养元素的调配,做到荤素搭配、米面搭配、粗细搭配、干湿搭配。

  5、为体弱儿童、哮喘及过敏性体质的患儿提供病号菜。

  6、应根据不同季节,随时调整幼儿食品温度。冬季做到五热:热饭、热菜、热汤、热点心、热开水;夏季做到五凉:凉饭、凉菜、凉汤、凉点心、凉开水。

  7、烹饪后食品及时放入备菜间,烹饪后至供应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

  10、食品留样制度

  1、当日供应的各种菜肴(包括含馅的面制品),应当分别在冰箱内留样48小时。

  2、每种菜肴留样量为250克以上,并做好留样记录,以便随时检查。

  3、留样容器为3套,留样超过48小时,及时处理并清洗、消毒容器。

  4、留样冰箱由专人负责,冰箱内不得放入其他食品。

  11、食堂餐具、工用具的清洗、消毒、保洁制度

  1、食堂餐具、工用具使用后必须清洗干净、按时消毒,并摆放在固定位置。

  2、食堂餐具、生熟容器应分开存放。熟食容器和餐具必须严格执行“一洗、二清、三消毒、四保洁”制度。

  3、清洗餐具、工用具必须在专用水池内进行。煮沸、蒸汽消毒应保持温度100度,作用10分钟,煮沸消毒时餐具、工用具必须全部浸没在沸水中;采用红外线消毒的,温度应控制在120度,作用15~20分钟;采用含氯制剂消毒的,一般使用有效氯浓度为250mg/L,作用5分钟以上,消毒时被消毒餐具、工用具必须全部浸没在消毒液中。

  4、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具、工用具应分开存放,并在贮存柜上有明显标记。

  5、清洗、消毒后的餐具、工用具必须贮存在专用的密闭保洁柜中备用。保洁柜应定期清洗,保持洁净。

  6、各类池按标签使用,使用后须及时清洗保洁。

  7、餐具、工用具所使用的洗涤、消毒剂必须符合卫生标准或要求。洗涤、消毒剂必须有固定的存放场所(橱柜),并有明显的标记。

食堂卫生管理制度7

  食堂餐厅卫生管理制度

  1、食堂安排专职人员维护餐厅的清洁、卫生,做到地面无垃圾、油污,墙面、屋顶无蛛网,餐桌椅整齐清洁卫生。

  2、餐厅清洁卫生在每餐前后都要进行打扫,确保师生有一个干净、整洁、卫生的就餐环境。

  3、完善灭蝇、灭鼠、灭蟑螂、灭蚊设施,做好防四害工作,夏季每晚要保证对餐厅进行三十分钟时间紫外线消毒。

  4、引导学生文明就餐,进餐厅时不争抢拥挤,不大声喧哗,不面对同学或桌上的食物咳嗽,定时开窗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清新,预防传播疾病。

  5、餐厅要安排管理人员和值周老师值班,维持餐厅正常秩序,教育学生不乱丢纸屑,不乱倒乱扔残留的食物和废弃物。

  6、食堂管理人员要随时检查餐厅的清洁卫生,分管领导或值班领导每天至少检查一次。

  7、严禁非餐厅工作人员或非学校就餐师生进入餐厅内部,防止投毒等事故的发生,确保师生用餐的卫生与安全。

  食品留样、试尝制度

  1、学校为就餐师生提供的中餐,每样食品都必须由专人负责留样、试尝。

  2、由管理人员指定楼层负责人在供餐前30分钟对所供食品进行试尝、留样。

  3、饭菜留样要足量(每样不少于150克),留样容器盒上要标明菜名、日期、时间,然后储存于专用冰箱。定期对留样冰箱进行清理消毒。

  4、按《食品留样情况登记表》对留样时间、品名、数量、留样人、餐次等进行逐项登记、留样食品应冷藏保存48小时。

  操作间管理制度

  1、认真学习《食品安全法》和相关卫生知识,增强食品卫生安全意识。

  2、加强业务学习,熟悉学生餐菜肴烹调技术,不断提高业务能力。

  3、根据不同原料菜的特性,采取合理的`烹调方式,尽量不破坏食物原有营养成分,对四季豆、土豆、肉类等食品一定要烧熟煮透。

  4、操作人员在加工学生餐时必须严格按卫生要求操作,养成良好卫生习惯。

  5、制作好的成品菜要直接用清洁、卫生消过毒的容器盛装,盛装好的成品菜不能放地上,防止异物带入容器对食品造成二次污染。

  6、操作台上的调味品要分类摆放,并及时加盖,每日打扫结束后多余调料要及时入库。

  炊事员岗位职责

  1、关心集体,热爱炊事工作,积极参加政治学习和各种活动;刻苦钻研烹饪技术,努力提高思想和业务素质。

  2、服从领导、遵守劳动纪律,工作时间不擅离岗位,不干私活,严禁打闹逗笑,讲究职业道德,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3、上班时穿戴好工作衣帽,搞好团结协作,不浪费原材料,操作时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爱护国家财物,防止事故发生。

  4、为就餐人员服务要主动热情,树立“服务至上”的思想,加强精神文明建设。

  5、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坚持搞好个人卫生,饮食操作卫生和分担包干区卫生。

  6、不带孩子和亲属上班,不携带个人物品上班,男同志不留胡须,不留长发,女同志不留披发,不涂口红,不留长指甲,不佩戴金银首饰。

食堂卫生管理制度8

  1:严格遵守公司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坚守岗位,服从安排,外出请假。

  2:树立服务意识,讲究职业道德。文明服务,态度和蔼,主动热情,礼貌待人,热爱本职,认真负责,做到饭熟菜香,味美可口,饭菜定量,平等待人

  3:爱护公物。食堂的一切设备,餐具有登记,有账目,不贪小便宜,对放置在公共场所内的.任何物件,不得随便搬动或拿做他用。对无故损坏设备,餐具的,要照价赔偿

  4:工作时严禁嬉笑玩打,食堂内严禁吸烟,午餐严禁喝酒。

  5:所有餐具每餐后必须消毒。

  6:熟食间紫外线消毒灯要有人专人管理,每天下班关门前打开。

  7:炊事人员做好个人卫生,做到勤洗手,剪指甲,勤换、勤洗工作服,工作时要穿戴工作衣帽。炊事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无健康证者,不准在食堂工作。

  8:计划采购,避免过量采购,严禁采购腐烂,变质食物,防止食物中毒。

  9:安排好员工就餐排队问题,缩短排队时间,按时开膳。每天制定一次食谱,早,午,晚餐品种要多式样,提高烹饪技术,改善员工伙食。对因工作需要不能按时就餐和临时客餐,可事前有预约和通知。

  10:做好安全工作,使用炊事械具或用具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防止事故发生,严禁随带无关人员进入厨房和保管室,易燃,易爆物品要严格按规定放置,杜绝意外事故发生,食堂工作人员下班前,要关好门窗,检查各类电源开关,设备等。管理员要经常督促,检查。做好防盗工作。

食堂卫生管理制度9

  一、学校从事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1、从事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包括纯净水生产加工人员)上岗前必须到市疾病预防控制部门进行健康检查,合格并取得健康证者方可上岗,工作时要佩戴或随身携带健康证。

  2、从业人员每年定期体检,合格者领取当年的健康证,健康证超过一年者,视为无证。

  3、本制度执行责任人每年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并掌握结果,发现“五病”人员,及时调离岗位。

  4、本制度执行责任人要定期检查从业人员持证情况,如有关部门检查时,发现无证上岗人员,除追究无证上岗人员责任外,还要追究本制度执行责任人责任。

  二、学校食堂卫生检查制度

  1、建立健全食堂卫生清扫制度,坚持环境卫生清扫“四定”(定人,定物,定时间,定质量,划片分工,包干负责)制度;

  2、主管领导定期检查(每周三下午);

  3、食堂负责人自查(每天上午);

  4、卫生领导组成员抽查(不定期);

  5、按标准严要求,不留死角;

  6、查出问题,立即解决,并追究责任人责任。

  三、学校食堂餐厅卫生管理制度

  1、建立健全餐厅卫生清扫制度,坚持四定(定人,定物,定时间,定质量,划清分工,包干负责)制度,并定期检查;

  2、餐厅设防蝇、防鼠、防尘设施,消灭“四害”;

  3、餐厅地面保持清洁(无水、无油迹、无尘土、无垃圾);

  4、餐厅服务人员要经常保持仪表整洁,勤洗头,洗澡,勤剪指甲,工作时间不得吸烟;

  5、餐厅服务人员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并用流水洗手后上岗;

  6、餐厅服务人员出外办事,前必须脱下工作服,帽等,回来后用流水洗手;

  7、餐厅服务人员上岗必须佩戴有效的健康证及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

  四、学校食堂库房管理制度

  1、食堂库房必须专人负责,为保证食品安全,库房随时上锁,除管理员外,任何人都不得擅自入库;

  2、客房内设置食品架。原料分类摆设,食品原料等应离地35,离墙45,离棚65放置;

  3、严格执行出入库制度,做好出入库记录;

  4、严禁“三无”食品及腐烂变质的食品、原料等入库存放;

  5、保持库房卫生清洁,物品规整,保证通风良好;

  6、设置防蝇、防鼠等设施,安全有效;

  7、库房管理人员必须穿戴工作衣、帽,佩戴有效的健康证及卫生知识培训证上岗工作;

  8、库房管理工作未按上述规定操作,造成纰漏将追究库房管理员,负责人责任。

  五、学校食堂粗加工管理制度

  (一)、食堂管理员根据每日食谱要求,通知库管员准备每餐所用食品原料;

  (二)、肉、禽类食品专用清洗池清洗,用菜板,专用刀进行切割,装入专用容器备用;

  (三)、蔬菜类根据不同品种进行粗加工

  1、叶菜类摘除不可食部分,用洗菜池清洗干净后,用专用案板、专用刀,根据食谱要求切割装入专用容器备用;

  2、根茎类:在洗菜池中清洗干净外皮,需打皮处理的,打皮后再次清洗,然后用专用菜板、专用刀,根据食谱要求切割装入专用容器备用;

  (四)、粗加工人员必须穿戴整齐工作衣、帽,佩戴有效的健康证及卫生知识培训证上岗工作。

  (五)、负责人随时监督检查各岗位工作人员操作情况。

  六、学校食堂原料采购索证制度

  1、食堂原料采购必须有专人负责并掌握食品卫生知识和采购常识;

  2、定点采购食品及食品原料,采购定型包装食品时要索取食品的卫生许可证,食品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等,采购肉禽类食品要索取检疫证明,采购非定型包装食品时,要检查食品的色、香、味、形等感官性状;

  3、建立索证档案,索取的证明要分类并按时间顺序存档管理;

  4、每次采购食物均要向货主索要收据,并保存收据至食品进行后无异常;

  5、食品原料采购负责人应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并佩戴有效的健康证及卫生知识培训证。

  七、学校食物中毒应急处理预案

  为了及时处理和控制食物中毒事故,保障本校学生的身体健康,特制定学校

  食物中毒预案。

  (一)、食物中毒抢救领导小组

  (二)、发生食物中毒后的报告

  当共同就餐人员在就餐后的一段时间内同时出现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

  症状时,应怀疑食物中毒。此时,第一发现人应立即向学校食物中毒领导小组组长报告,组长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通知领导小组成员立即到岗,部署各项救治及处理工作。

  (三)、具体措施及责任

  1、应立即联系医疗单位,及时向医院运送患者进行救治;

  2、由联系人向吉林市卫生行政部门报告,报告电话:20xx165;

  3、由联系人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说明事故的经过及严重程度,必要时请求支援;

  4、由联系人负责现场的封闭保护。发生中毒的食堂应立即封闭,任何人不得进入。剩余的食品及其原料,加工食品的容器用具必须保留,待卫生行政部门的调查人员调查事故原因;

  5、由查事维持现场秩序并接待有关来访人员。

  (四)、校食物中毒抢救领导小组组长负责校内抢救工作的组织协调。

  八、学校防投毒措施

  1、加强门卫管理,严格执行校门出入登记制度;

  2、严把采购、储存、加工、供应等各项环节的安全关;

  3、原料库专人专管,其他人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入内,库房随时上锁;

  4、厨房内除本单位工作人员外,任何人不能随便进入,工作人员离开时要锁门;

  5、定期对教职工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曾强员工防投毒意识;

  6、各环节由专人负责,学校卫生管理领导小组定期对投毒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隐患要及时纠正,出现安全事故要追究具体管理人及主管人员责任。

  九、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制度

  1、学校食堂的卫生管理人员应经常参加食品卫生知识及有关卫生法律、法规学习,掌握与食品卫生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卫生常识,关能对本单位的食品从也人员进行卫生知识教育和培训;

  2、卫生管理人员要定期组织本单位的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做到从掌握应知应会的.食品卫生知识,按要求操作,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3、每年组织一次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每年培训不少于20学时,并进行卫生知识考试,对卫生知识考试不合格者要重新进行培训,补考不合格者要调出食品生产经管证;

  十、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

  1、烹调食品时不得使用亚硝酸盐,学校食堂不得贮存亚硝酸盐;

  2、采购食品添加剂要到正规的食品添加剂商店购买,并索取产品检验合格证,化验单和使用,对产品标签没有卫生许可证编号,没有厂名、厂址,没有使用范围,使用量等说明内容的添加剂不能购买;

  3、加工烹调食品必须使用食品添加剂时要在使用前看清其产品标签和说明书,标签模糊不清的或来源不明的添加剂不得使用;

  4、调料罐必须有用量标记,标明罐内调料的品名,购入调料或向调料罐内重新填加调料,必须向下一班操作人员交接,操作人员在不明调料的来源时,不得使用。

  十一、餐具,用餐清洗消毒制度

  1、使用后的餐具必须在指定的餐具洗涤槽内将食物残渣和油污洗涤干净,再将餐具置于另一餐具洗涤槽内用洗涤剂冲洗干净;

  2、确认餐具已洗净后,将餐具置于待消毒的餐具存放架上;

  3、将待消毒后的餐具置于餐具消毒设施中消毒;

  4、将消毒后的餐具置于餐具保洁柜中待用;

  5、厨房内待使用的餐具及供客人使用的餐具必须使用餐具保洁柜中已消毒的餐具,否则不得使用;

  6、厨房内使用的食品容器,用具必须在指定的容器洗涮槽内洗刷,洗刷后置于指定的消毒器内进行消毒(或以75%的酒精擦拭消毒);

  十二、配餐卫生管理

  1、配餐间的工作人员必须穿戴工作衣、帽、携带健康证卫生知识培训上岗。

  2、每天配餐前后必须将紫外线灯开启30分钟,对配餐间进行空气消毒;

  3、配餐间内的一切食品容器、用具、餐具必须洗净、消毒;

  4、操作台使用前必须用75%的食用酒精擦拭消毒;

  5、杂物及水直接入口食品不得进入配餐间;

  6、出售食品的从业人员的手不得接触接触钱币等污物,操作人员必须经常洗手;

  7、操作完毕后关闭食品出售窗。

  十三、凉菜制作管理制度

  1、进入凉菜间的人员必须穿戴工作服、帽、携带健康证、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

  2、操作前必须洗手,并用75%的食用酒精擦手消毒。

  3、进入凉菜间的一切食品必须洗净、消毒,是直接按可食状态;

  4、进入凉菜间的容器,用具必须经过洗净、消毒、台案、刀、墩在每班操作前必须经75%的食用酒精擦拭(或烧灼)消毒;

  5、操作人员进入凉菜间前必须将紫外线灯开启30分钟;

  6、冷藏设施中不得放置水直接入口食品;

  7、凉菜间内不得有与本操作间无关的任何物品。

  十四、面食制作管理制度

  1、进入面食间的人员必须携带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必须穿戴工作服、帽、操作前必须洗手;

  2、加工面食的机械使用前应检查是否有污物,使用后必须清洗干净;面板使用后不得有残留物。

  3、直接入口的食品容器、用具必须专用;

  4、墙壁、地面应保持清洁;

  5、污物桶必须加盖;

  6、个人物品不得带入面食间。

  十五、烹调加工管理制度

  1、进入烹调间的人员必须携带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

  2、进入烹调间的人员必须穿戴工作服、帽;

  3、所有使用的容器、用具必须洗净、消毒。

  4、食品加工前应检查是否有感官异常;

  5、进入烹调间的食品必须洗净,盛装食品的容器必须放在指定台案上,不得放置地面;

  6、炸制食品的食用油不得反复使用二次以上;

  7、各岗位工作时必须随时清扫地面、案台;

  8、废弃物应置于污物桶内并将污物桶加盖;

  9、无防蝇窗纱的窗户不得打开;

  10、个人物品不得带入烹调间;

  11、负责人定期检查各岗位人员操作情况。

食堂卫生管理制度10

  第一章 总体要求

  第二条 建筑工地的施工作业区与生活区必须严格分离,生活区应设置统一的集体食堂、宿舍、男女简易浴室、男女厕所、茶水棚、晒衣区等。

  第三条 食堂选址应远离有毒有害场所,20米内不得有厕所、垃圾堆等污染源;宿舍与厕所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5米。

  第四条 在建工程内部不能兼作住宿使用。

  第五条 生活区应落实消灭蚊蝇孽生的措施,确保生活区的环境卫生。

  第六条 生活区垃圾应集中归堆、遮挡、及时处理;废水要及时排放,不得乱倒乱流,不得有积水,区内应做到卫生整洁、无污水、无污物。

  第二章 食堂卫生管理

  第七条 食堂设施:

  (一)食堂分就餐间和制作间,面积需与进餐人数相当,其地面和墙裙用水泥作抹面。有条件的食堂,制作间灶台及其周围要镶嵌白瓷砖,炉灶应有通风排烟设备;

  (二)食堂应有冷藏冰箱;

  (三)食品加工机械、用具、炊具、容器应有防蝇、防尘设备;

  (四)食堂应有相应的更衣、消毒、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蝇、防尘设备以及通畅的上下水管道;

  (五)餐厅应设有洗碗池、残渣桶和洗手设备;

  (六)公用餐具应有专用洗刷、消毒和存放设备。

  第八条 食堂管理:

  (一)食堂应当申领卫生许可证,具有健全的'卫生管理制度。项目经理要负责食堂管理工作,并将提高食品卫生质量、预防食物中毒,列入岗位责任制的考核条件中;

  (二)食堂要经常开展食品卫生检查工作,各施工企业要根据《食品卫生法》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检查。

  第九条 炊事人员卫生:

  (一)食堂炊事人员必须每年进行一次体检,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

  (二)炊事人员操作时必须穿戴好工作服、工作帽,并保持清洁整齐,做到文明操作,不赤背,不光脚,禁止随地吐痰;

  (三)炊事人员在工作期间必须做好个人卫生。

  第十条 食品卫生:

  (一)根据《食品卫生法》的规定,食品不得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二)贮存食品要隔墙、离地,注意做到通风、防潮、防虫、防鼠,生熟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要分开存放;

  (三)盛放酱油、盐等副食调料要做到用容器加盖存放,物见本色,确保清洁卫生;

  (四)制售过程及使用操作用具和设施如刀、墩、案板、盆、碗及其他盛器、筐、水池子、抹布和冰箱时要严格做到食品的生熟分开;

  (五)销售饭菜时要用餐具盛装直接入口的食品;

  (六)饭、菜一旦发现变质,不得销售与食用;

  (七)公用食具要每日洗净消毒,应有上、下水洗手和餐具洗涤设备;

  (八)盛放丢弃食物的桶必须有盖,并及时清运。

  (一)生活区应有合格的可供食用的自来水,不得用河水作为食用水;

  (二)茶水棚的茶水桶应做到加盖加锁,并配备茶具和消毒设备,保证茶水供应。严禁饮用生水;

  (三)夏季必须确保施工现场凉开水或清凉茶的供应,防止发生中暑脱水现象。

  第三章 宿舍卫生管理

  第十二条 宿舍应使用永久、半永久建筑房屋或活动板房,禁止使用易燃材料建造,檐口高度不得低于2.8米,门和主要通道宽不少于1.2米,应适当分区间隔为数间房间,且必须明亮通风,门窗应齐全、牢固,窗户面积不少宿舍面积的1/5。

  第十三条 宿舍室内地面要求浇筑厚度不小于10厘米厚,强度不低于C10的混凝土地面,四周应设置排水沟,排水沟坡度不少于0.5%,并严禁有积水。

  第十四条 宿舍的入住人数按人均居住面积不得小于2平方米,每房间不得超过25人。

  第十五条 工人入住宿舍,必须由班组长申请,经项目经理签字同意,按登记房号、床号就位,并做好登记,不得更改。退宿时,必须到登记处注销床号。非本工地作业人员,一律不准住在本生活区。

  第十六条 每间宿舍门口应挂牌标明入住班组、入住人姓名。

  第十七条 宿舍内若使用大于36V电压须做好漏电开关保护。电线拉设应符合防火要求和低压线路架设规范,严禁随意牵拉电线、接灯头、插座;严禁在电线上挂晒毛巾、衣服等违章行为。

  第十八条 宿舍必须建立卫生管理制度,实行室长负责制,规定一周内每天卫生值日名单并张贴上墙,做到宿舍内外天天有人打扫,室内窗明地净,通风良好。

  第十九条 宿舍必须按入住人数设置适当的男女淋浴间、厕所,每25人至少设置1个淋浴位和1个厕所蹲位。

  第二十条 宿舍内应设垃圾桶,保持环境清洁卫生,工人衣物、日常生活用品等摆放整齐,不到处乱放,做到整齐美观。

  第二十一条 未经许可,一律禁止使用电炉及其他用电加热器具。

  第四章 厕所卫生管理

  第二十二条 生活区应按规定设置厕所。厕所屋顶墙壁要严密,安装门窗,便槽内必须抹水泥,有条件可铺设瓷砖,并应有冲水或加盖措施。厕所应安排专人管理,并按规定建造化粪池。严禁将粪便直接排入下水道或河流沟渠中。

  第二十三条 生活区厕所应建立定期清扫制度,设专人每日冲洗打扫,做到无积垢、垃圾及无明显臭味,并应有洗手水源。

  第二十四条 生活区厕所应定期进行打药或撒消毒粉,消灭蝇蛆。

食堂卫生管理制度11

  1、建立学校食堂管理小组,由后勤负责人任组长,做好食堂用餐卫生,环境卫生、设备维修,食堂帐目等工作。

  2、学校食堂工作人员定期向学校报告基本情景,每日在食堂验收购进货物,并不定期地对食堂进行卫生检查监督。

  3、食堂管理具体要求:

  ①环境必须坚持清洁,食具、日用品摆设合理,要经常清洗、清毒;

  ②不购买腐败变质或不贴合卫生要求的、蔬菜食品,控制好库存,做到必需食品不脱销,一般食品不积压,做好防霉防腐工作,消灭鼠患;

  ③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持健康证上岗,炊事员工作时必须穿戴工作衣帽,严格执行饮食卫生法,学校要经常检查其卫生习惯。禁止工作人员赤膊、赤脚,穿拖鞋及酒后工作,工作时不准开玩笑和嘻闹,防刀伤、烫伤和意外事故发生。

  ④定期对食堂内外的环境进行大扫除,减少或杜绝蚊、蝇的`孽生。

  ⑤生熟菜不混放,生熟墩头要分开,隔餐菜必须回锅热透才能出售;

  ⑥食堂人员做到工作认真,服务热情、主动,行动迅速,开饭及时,团结互助,勤俭节俭,且要时刻注意防火;

  ⑦正确使用锅炉,按学校规定烧好茶水、饭,做到准时、烧开、熟透。防火、防盗、防意外事故,注意用电、用煤气安全。

  ⑧菜肴花色品种要不断翻新,力争色、香、味俱全,且搭配合理,价格公道,冬季保证饭热菜香。

  4、建立并实行食堂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报告制度,发生食物中毒或轻微食堂中毒事故应及时报告当地教育行政门部和卫生行政部门。

食堂卫生管理制度12

  为了进一步完善学生食堂文化建设,充分发挥食堂文化教育功能,对学生食堂布置,食堂四壁悬挂

  “珍惜粮食就是热爱生命。”

  “饮食是文化,请从窗口文明做起。”

  “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

  “饮水要思源,吃饭当节俭。粒粒盘中餐,皆是辛苦换。”

  “自觉排队,文明就餐”“自觉排队,礼让待人”

  让学生就餐时时刻想到“珍惜粮食,,文明就餐”

  “自觉排队、礼让待人”。

食堂卫生管理制度13

  一、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是食品卫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食品卫生安全负全面责任。

  二、主管食堂负责人及厨师长,对食品卫生负全面管理责任,并承担卫生管理职能、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卫生法律法规和卫生知识培训。

  1.制订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检查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状况并记录,对检查中发生的不符合卫生要求的行为及时制止并提出处理意见。

  3.对食品卫生检验工作进行管理。

  4.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督促患有有碍食品卫生疾病和病症的人员调离相关岗位。

  5.接受和配合卫生监督机构对本单位的食品卫生进行监督检查,并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员工餐厅卫生管理方法

  一、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切实把好原料的质量关,操作卫生关,储藏保洁关,确保食品安全。

  二、重点做好厨房卫生工作,定期对厨房设备设施和卫生责任区进行清洁。墙壁、窗户每月擦拭一次,地沟和排烟罩每季度清理一次,烟道每半年清理一次。做到地沟壁上无油垢、墙壁洁白无污垢的卫生标准。

  三、注意个人卫生,做到衣帽整洁,勤理发、勤洗澡、勤剪指甲、勤换衣服、亲晒被褥。

  四、认真执行厨房卫生责任制,每日清洁刀具,灶具、水池、台面和菜墩,地面无油污、菜墩不长霉、台面不落尘,物见原色。

  五、严格按操作规程工作,坚持“五专”和隔夜加热制度,杜绝食物中毒事件。坚持每月对工作岗位进行清理保洁,不留卫生死角,不存放私人物品。除餐厅操作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准进入操作间。

  六、餐厅地面光洁、门窗干净、玻璃明亮、无油迹污物、不准放杂物。

  七、灶台清洁无污物,碗柜整洁,无杂物,无私人物品,各种设备设施运转正常。

  八、发现餐厅内有苍蝇或其他虫物出现,立即报告,并做彻底扑灭和消毒工作。

  员工食堂卫生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制度制定的目的'是保证食堂的食品卫生安全,以确保公司员工的身体健康。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员工食堂食品卫生管理工作。

  第二章食堂卫生管理细则

  第三条餐具卫生。

  (1)每日使用过的菜墩、菜刀必须放在适量的消毒液中浸泡,浸泡时间为15~ 30分钟。不能浸泡的不锈钢桌、不锈钢架等用具,必须定期用适量浓度的消毒液擦拭。

  (2)清洗餐具、用具时.应做到“四池分开”,并在水池的明显位置标明不同。

  (3)餐具、用具在清洗消毒过程中必须做到“一洗、二清、三消毒、四冲洗”,任何环节缺一不可。

  (4)清洗时,须在水池里放入5‰~ 10‰的洗涤剂,注入热水,将洗洁剂搅拌均匀水温以40℃为宜;然后将餐具、用具内的杂物刮掉,放入水池浸泡5~10分钟后清洗.

  (5)洗净后,凡能用蒸汽消毒的餐具、用具、器皿等,均应放入蒸车内消毒,蒸汽温度不低于95℃,蒸煮时间为15 ~30分钟;凡不能用蒸煮的塑料餐具、用具等,应用药物浸泡消毒(浓度参照说明书),浸泡时间为15—30分钟。

  (6)每餐未使用的餐具,必须收回洗碗间冲洗、消毒后,方可再用。

  (7)消毒后的餐具、用具、器皿干燥后,放入指定位置并加盖封闭,以防细菌侵入。

  (8)洗碗间及消毒间必须保持整洁卫生,严禁存放有毒物品、气体、污物和易燃易爆鞠品等。

  (9)下班时,专职管理人员应锁好餐具间及洗碗间的门窗。

  第四条人员卫生。

  (1)食堂工作人员应参加基础卫生培训,持合法有效的《健康证》,否则不予上岗。

  (2)食堂工作人员必须在指定地点进行体检,统一办理《健康证》,《健康证》有效期为一年。

  (3)食堂工作人员须本人办理《健康证》,严禁代检代查;严格遵守体检注意事项。

  (4)《健康证》到期后再次体检人员,检查未合格的应立即停岗停岗期间禁止进入加工间,禁止接触原材料。经复查仍不合格的将予以解聘,复查合格者恢复原岗位工作。

  (5)食堂工作人员在岗期间,个人保管《健康证》原件,复印件由食堂统一存档备查。

  (6)《健康证》到期未办理的工作人员,应立即办理,领取新的《健康证》后方能上岗工作。

  (7)后勤主管及食堂管理员负责经常检查食堂工作人员的个人健康、卫生情况,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向上级汇报并进行处理。

  (8)新员工须经岗前纪律、安全、卫生培训后方可上岗。因特殊情况未能参加岗前培训的,单位应另行安排时间为其进行“补课”。

  (9)每年对食堂工作人员进行不低于两次的系统的卫生知识培训,每年至少有一次由卫生监督部门指导的培训。

  (10)行政部应结合季节特点,每年组织开展突发xx、肠道疾病及其他季节性多发疾病的专题知识培训。

  (11)待聘人员参加岗前培训后,经考核未合格的,不能上岗,直至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工作;在职人员参加卫生知识培训,考核成绩将与年终考核挂钩。

  第五条卫生检查。

  (1)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每天不定时地抽查食堂及餐厅的大厅、外厅、后堂、用具、设施、设备等,记录存在的问题,并及时向食堂和餐厅负责人提出改进意见。

  (2)抽调相关卫生管理人员组成专项卫生检查考评小组,每周五全面检查食堂、餐厅的卫生状况,做好卫生检查记录。

  (3)食堂、餐厅卫生状况经多次通报仍未完善的,卫生管理人员有权对相关负责人予以批评等相应的处罚;卫生执行情况将与年终考核挂钩。

  (4)所有检查资料须在后勤主管签字确认后交与行政部存档备查。

  第六条餐厅卫生。

  (1)餐厅卫生由专人负责,定岗、定人、定区域。

  (2)餐厅必须每天清洁1—3次,每周定期大扫除,并用杀虫剂、消毒剂进行全面的杀虫消毒。杀虫剂与消毒剂分开摆放,并指派专人管理。

  (3)员工在工作时,应穿戴整洁,不留长发、长指甲;不得用手接触或沾染盛装食物的容器内部及食物成品,尽量使用夹子等用具取用。

  (4)餐厅工作人员在上班前和如厕后,要彻底清洁消毒双手,保持双手卫生清洁。

  (5)摆放在餐厅的保洁设施应清洁卫生,非食品用具不得与食品用具混放。

食堂卫生管理制度14

  一、食堂(餐厅)是满足师生生活需要、事关师生饮食卫生和身体健康的重要场所,必须依照国家《食品卫生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严格规范管理,努力提高服务质量,确保食品清洁卫生,杜绝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园内食堂管理制度。

  二、食堂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无健康许可证者不准上岗。从业人员出现各种传染性病症和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必须立即离开工作岗位。从业人员应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要经常洗澡、理发、剪指甲,工作服、工作帽要保持清洁。

  三、食堂要有布局合理、相对独立的更衣室、操作间、售菜间、储藏室、清洗池和餐厅,并保持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

  四、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以及其他工具、容器必须标志明显,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消毒,保持清洁。厨房设置和设施做到“三分开、一方便”,即生熟分开、副食品与调味品分开储藏、烹饪间与烧火间分开,炊事员流水操作比较方便,园长之友《园内食堂管理制度》。

  五、食堂操作间要有足够的.照明、通风、排烟装置,有符合卫生要求的有效的防蝇、防尘、防鼠、污水排放和存放废弃物的设施和设备。

  六、食堂储藏间要做到防潮、防蛀、防霉,物品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并定期检查、及时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

  七、餐厅内要做到纱门、纱窗齐备,餐桌、餐凳摆放整齐,每天定时清洗打扫,确保通风透光,空气新鲜无异味。餐饮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使用的餐饮具。

  八、食堂要严把食品采购关,必须到持有卫生许可证的经营单位采购食品并索要证明,主副食品要有质量安全标志,严禁采购过期、变质食品。

  九、食堂必须采用新鲜洁净的原料制作食品,加工食品必须做到熟透,熟制品应当与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开存放,半成品应当与食品原料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食品不得接触有毒物、不洁物。严禁向学生出售污染、腐败变质、超过保质期和可能影响师生健康的食物。食品要24小时留样,以便查验。

  十、食堂要按周制定食谱、菜谱,力求做到营养搭配合理,饭菜品种齐全,确保饭菜质优价宜,味道鲜美可口。

  十一、食堂要严格财务管理,采购食品要验收登记,师生购买饭菜票要出具票据,要每天公布菜单和价格,每月公布一次伙食收支账目,自觉接受师生监督。

  十二、学生用餐要自觉遵守纪律,购买饭菜有序排队。爱惜粮食,爱护环境卫生。

  十三、学校应建立严格的安全保卫措施,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学校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防止投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学生用餐的卫生与安全。建立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一旦发生食物中毒事故,立即采取措施。

食堂卫生管理制度15

  库房管理制度

  1.主食、副食分库房存放,食品与非食品不能混放,食品仓库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不得存放个人物品和杂物。

  2.仓库内要定期清扫,保持仓库、货架清洁卫生,经常开窗或机械通风设备通风,保持干燥。

  3.做好食品数量、质量合格证明或检疫证明的检查验收工作。.腐烂变质、发霉生虫、有毒有害、掺杂掺假、质量不新鲜的食品,无卫生许可证的生产经营者提供的食品,未索证的食品不得验收入库。

  4.做好食品数量、质量入库登记,做好先进先出,易坏先用。

  5.食品按类别、品种分架,隔墙、离地整齐摆放,散装食品及原料储存容器加盖密封,同时经常检查,防止霉变。

  6.肉类、水产品、禽蛋等易腐食品应分别冷藏储存。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设备,必须贴有明显标识并有温度显示装置。肉类、水产品分柜存放,生食品、熟食品、半成品分柜存放,杜绝生熟混放。

  7.冷冻设备定期化霜,保持霜薄(不超过1cm)、气足。

  8.经常检查食品质量,及时发现和处理变质、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9.做好防鼠、防蝇、防蟑螂工作,安装符合要求的挡鼠板;不得在仓库内抽烟。

  粗加工管理制度

  1.分设肉类、水产类、蔬菜、原料加工洗涤区或池,并要有明显标志。食品原料的加工和存放要在相应场所进行,不得混放和交叉使用。

  2.加工肉类、水产类、蔬菜的操作台、用具和容器、要分开使用,并要有明显标志。盛装海水产品的容器要专用。

  3.各种食品原料不得就地堆放。清洗加工食品原料必须先检查质量,发现腐烂变质、有毒有害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不得加工。

  4.蔬菜类食品原料要按“一择二洗三切”的.顺序操作,彻底地清洗干净,做到无泥沙、无杂草、无烂叶。

  5.肉类、水产品类食品原料的加工要在专用加工区或池进行。肉类清洗后无血、毛、污,鱼类清洗后无鳞、鳃、内脏,活禽宰杀放血完全,去净羽毛、内脏。

  6.做到刀不锈、板不霉、整齐有序,保持室内清洁卫生。加工结束及时拖清地面,水池、加工台工具、用具容器清洗干净,定位存放;切菜机、绞肉机等机械设备用后拆开清洗干净。

  7.及时清除垃圾,垃圾桶每日清洗,保持内外清洁卫生。

  8.不得在加工、清洗食品原料的水池内清洗拖布。

  烹调加工管理制度

  1.加工前检查食品原料质量,变质食品不下锅、不蒸煮、不烘烤。

  2.熟制加工的食品要烧熟煮透,其中温度不低于70摄氏度。油炸食品要防止外焦内生,加工后的直接入口熟食品要盛放在已经过消毒的容器或餐具内,不得使用未经消毒的餐具或容器。

  3.烹调后至使用前需要较长时间(超过两小时)存放的食品应当在高于60摄氏度或低于10摄氏度的条件下存放,需要冷藏的熟制品应当在放凉后再冷藏。

  4.隔餐隔夜熟制品必须经充分再热后方可食用。

  5.灶台、抹布要随时清洗,保持清洁。不用抹布揩碗盘,滴在盘边的汤汁用消毒布揩擦。

  6.严格按照《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废气食用油脂管理规定》要求,收集处理废弃油脂,及时清洗抽油烟机罩。

  7.剩余食品及原料按照熟食、半成品、生食的卫生要求存放,不可混放和交叉叠放。

  8.工作结束后,调料加盖,工具、用具洗刷干净,定位存放;灶上、灶下地面清洗冲刷干净,不留残渣、油污,不留卫生死角,及时清除垃圾。

  面食制作管理制度

  1.加工前要检查各种食品原料,如米、面、黄油、果酱、果料、豆馅以及做馅用的肉、蛋、水产品、蔬菜等,如果发生虫、霉变、有异味、污秽不洁等不符合卫生要求的情况,不能使用。

  2.做馅用的肉、蛋、水产品、蔬菜等原料要按照粗加工卫生制度的要求加工。蔬菜要彻底浸泡清洗,易造成农药残留的蔬菜(如韭菜)浸泡时间应在30分钟以上,然后冲洗干净。

  3.各种工具、用具、容器需按照食品生熟不同分开使用,用后及时清洗,定位存放,菜板、菜墩洗净后立放。

  4.糕点存放在专库或专柜内,做到通风、干燥、防尘、防蝇、防鼠、防毒,含水分较多的带馅糕点存放在冰箱内,做到生熟分开保存。

  5.按规定要求正确使用食品添加剂。

  6.各种食品加工设备,如绞肉机、豆浆机、和面机、馒头机等用后要及时清洗干净,定期消毒。各种用品如盖布、笼布、抹布等要清洗、晾干备用。

  7.加工结束后及时清理面点加工场所,做到地面无污物、残渣,面板清洁;各种容器、用具、刀具等清洗后定位存放。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1.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

  2.食品卫生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本单位的健康查体工作,建立从业人员卫生档案,督促“五病”人员调离岗位,并对从业人员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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