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采购管理制度

时间:2023-09-21 18:55:14 制度 我要投稿

学校采购管理制度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我们都跟制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这些规则蕴含着社会的价值,其运行表彰着一个社会的秩序。你所接触过的制度都是什么样子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学校采购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学校采购管理制度

  学校采购管理制度1

  第一章原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学校的采购行为,加强学校的物资采购管理,根据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采购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着对学校负责、降低采购成本的目的,加强对物资采购的管理工作,使采购过程中的决策、价格监督、质量检验等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

  第三条采购原则

  1.采购过程实行“三比”(即比质比价比服务)的采购原则;

  2.采购实行“三审一检”(即购物用款初审、复审、审批,合同初审、复审、审批及质量检测)的控制原则;

  3.采购组集体询价采购原则;

  4.避免单一品牌、单一来源采购原则;

  5.采购过程监督原则。

  第四条属于政府采购的项目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省实施办法》、《省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采购的若干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办理。

  第五条物资采购按照“先考察,再比较,后确定”的程序进行,对所购物品至少要考察三个以上厂家的同类产品。从质量、价格、售后服务等方面进行认真比较,充分论证,确定所购物品。

  第六条工程基建类采购由学校统一管理,各校区、处室、中心提出方案,基建小组勘测工程并预审核方案,为校长会议决策提出合理建议。经校长会议通过后由采购组组织招标,采购组和各校区、处室、中心专项组完成采购。

  第二章采购组、采购员职责

  第七条采购组组成和职责

  采购组由组长、副组长、采购员4人(各校区1人)、政府采购员1人组成,受主管财务副校长和总务处主任领导,主要职责:

  (一)加强对本单位采购人员的监督和培训;

  (二)编报政府采购实施计划;

  (三)依法委托并协助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采购事宜或者自行采购;

  (四)选定代表参与政府采购评审工作;

  (五)对校区、处室、中心采购项目、采购品牌进行评审,对同等价位、相同性能、相同技术参数的`采购项目、采购品牌提出采购建议,为下一步审批决策作依据;

  (六)公开、公平、公正、严密组织校内所有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的工作;

  (七)严格审核、审慎修改招标文件、招标公告,发布经主管财务副校长签字的招标公告并组织实施招标,确认中标、成交供应商,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和办理采购合同备案;

  (八)参照政府采购协议供应商名单,建立诚信供应商名单和不诚信供应商名单,不诚信供应商原则三年内不得参与我校招投标;

  (九)负责对采购档案的管理工作;

  (十)答复供应商的询问、质疑;

  (十一)接受和配合监督组的监督检查;

  (十二)广泛收集所采购物资的质量、价格等市场信息,掌握主要采购物资的信息变化情况,进行比质、比价采购;

  (十三)工程基建类的采购与基建小组共同审核预算、设计图纸、施工图纸和措施,必要时现场勘测实际丈量并提出相应建议供校长和校长会议决策;

  (十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八条采购员职责

  (一)贯彻艰苦奋斗、勤俭办校的方针,遵守国家物资政策。在校领导和采购组长按照学校采购计划和需要,完成物资采购任务,切实为教学服务,为全校师生服务;

  (二)凡有购置计划和批准手续的物资,必须注意质量,及时采购,满足需要,在符合规定要求的前提下,尽量选购价廉物美、耐用的物品;

  (三)购回的物品必须及时交付保管员验收或财产管理员登记入册,购物的票据必须经经手人、监督人、保管员、财产管理员、主管领导分别签字后,及时向财会人员报销,完清财务手续;

  (四)严格执行采购制度,自觉接受监督组的监督;

  (五)保质保量完成领导分配的工作;

  (六)团结同志,模范遵守法纪;

  (七)努力学习财务知识、政府采购法规,不断提高办事效率和工作能力。

  第三章采购过程管理

  第九条一般采购过程包括

  ①各校区、处室、中心按年度预算提出采购计划;

  ②询价填报用款申请;

  ③实施采购,开具发票;

  ④验收入库、财产登记;

  ⑤签字报账。

  第十条其他采购过程管理及要求:

  (一)各校区、处室、中心按年度预算提出采购计划,属于工程基建类的每年集中申报不超过两次,属于政府采购的同类采购每季度不超过两次(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八条规定:采购人在一个预算年度内,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方式重复采购相同货物或者服务两次以上、资金总额超过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视为化整为零规避公开招标采购;省财政厅20xx年3月25日颁布粤财采购

  [20xx]4号关于印发《省政府采购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第三章中规定:编制政府采购计划应注重政府采购的规模效益,在同一年度内,对同一采购品目可以安排两次采购计划,但不得超过两次以上。属于协议供货范围的采购品目,同一品目的采购,每季度内不得超过两次,含两次。);

  (二)询价、编制预算,填报用款申请。工程基建类的必须对照湛江造价站参考价审核预算,审核后在用款申请空白处各校区由校长、总校由基建小组组长、副组长签写“已按造价站参考价审核”并签名,否则不予审批;用款审批按《财务审批制度》执行;

  (三)政府采购项目必须填写《湛江市政府采购申报书》,报教育局审核,按财政局审批意见执行;工程基建类的还要填写《湛江市财政投资项目评审申请表》,到预结算中心审核预算;

  (四)政府采购属于自行采购的,工程基建类必须采用公开招标。公开招标由申请校区、处室、中心编制招标公告,由招标组修改,财务管理中心主任审核,主管财务副校长审批后统一由招标组组织招标。开标地点一般定在总校教研楼13楼总务处会议室(基建小组办),相关校区、处室、中心派人参加;

  (五)政府采购属于协议供货、网上采购、电子反拍的统一由政府采购员按政府采购程序规定执行,相关校区、处室、中心派人参与。校内审批手续由相关校区、处室、中心经手人完成,政府采购程序部分由政府采购员完成(详见:省财政厅20xx年3月25日颁布粤财采购[20xx]4号关于印发《省政府采购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第十章电子订购反拍程序);

  (六)所有政府采购项目和招标都要签订合同,未签订合同不得实施采购、施工。合同由相关校区、处室、中心编制,财务管理中心主任初审,主管财务副校长复审,校长审批。招标后三个工作日内中标人必须签订合同,不能按时签订合同取消中标资格。网上采购、电子反拍按财政局要求签订电子合同,编制由政府采购员和相关校区、处室、中心完成;

  (七)合同签订后严格按合同要求执行采购,加强采购过程监督,有阶段验收的必须进行阶段验收。过程监督可采用拍照摄像方式等记录,发现质量问题及时向中标人(供应商)指出,并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不予验收;

  (八)验收由相关校区、处室、中心和采购组共同参加,按合同要求验收。初次验收不合格的限时改正,改正后再次组织验收,仍不合格再次限时改正。三次验收不合格的由采购组就存在质量问题部分组织再次采购,产生费用在支付给中标人(供应商)价款中扣除。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学校采购管理制度2

  1、采购食品时必须索取销售单位或市场出具的发票或收据等有效购货凭证。

  2、初次采购的`供货商必须提供其主体资格合法的有效证件(营业执照、餐饮服务许可证、生产许可证等)。每次采购时应索取该生产批次产品符合法定条件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复印件,并经供货商签字或盖章,采购冷、鲜、肉、禽时,应索取定点屠宰证明和检疫合格证明,证明食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或规定。从固定单位采购食品的,签订食品采购供货合同。

  3、入库前或使用前设专人验收、查验产品包装、标识、有效凭证及一般卫生状况是否符合索证规定和其他相关要求。

  4、设立食品原料采购台账,登记每次交易使用情况。登记内容:

  (1)进货时间;

  (2)供应商名称;

  (3)进货商品的名称、生产厂名、厂址、规格;

  (4)进货商品的生产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情况;

  (5)进货商品的生产批号、生产日期、安全使用期(保质期、保鲜期、保存期)和失效日期;

  (6)进货商品的数量;

  (7)登记人签名;

  (8)其他情况;

  (9)将有关复印件和凭证要设专用档案保管。

  5、食品采购台账和凭证档案盒按月装订,保存期不少于两年。

  学校采购管理制度3

  学校食堂的原料采购是保证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的重要环节。为了保证学校师生食品卫生安全,按照《食品卫生法》的规定,特制定食堂原料采购索证制度:

  一、食堂采购人员采购原材料时,为保证全校师生的食品卫生安全,必须定点采购食品。

  二、不采购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的食品和原料。

  三、不采购无卫生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供应的食品及原材料。

  四、采购农贸市场的`食品及原材料应当新鲜,价格合理,并按每天食谱所定数量合理采购,严禁购买病死畜禽等动物食品。

  五、采购食品,必须向食品经营者索取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和食品检验合格证复印件,有的食品要有QS标志(质量安全认证)。

  六、食品采购回来,要有二人以上的人验收,并有验收记载。

  七、凡无人验收或无验收记录,均视为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食堂不得加工、使用。

  学校采购管理制度4

  为了确保杨浦高级中学学生校服质量安全,保障广大学生的切身利益,现就加强本校学生校服管理制定如下制度:

  一、规范校服采购管理

  1、充分发挥家长委员会的作用,与家长委员会共同商定本校学生是否穿着校服;学校选择质量保障体系健全、产品质量优良、社会信誉好的企业采购校服。

  2、学校与校服生产企业签订本市统一的校服采购合同,及时将校服采购情况与家长委员会沟通,并在学校公示栏或者网站公示校服采购情况,自觉接受家长的监督。同时,将校服采购合同向区县教育部门备案。校服采购合同格式文本由市教委会同市工商局制定的版本。

  3、学校选择的校服生产企业凭校服采购合同,主动向各区县质量技监部门申报。质量技监部门应当加强对校服生产企业的质量监督。

  二、完善校服价格管理

  根据市教委会同市物价局、市财政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并公布学校校服的价格。具体价格由学校在充分听取家长委员会意见后与校服生产企业合同约定,并按照学生自愿和非营利原则据实收取,不得加收其他任何费用。

  三、建立校服双重送检制度

  1、校服生产企业应当在每批次校服出厂前,按照国家标准要求,将一定数量校服送法定检验机构进行检验。送达学校的校服,其质量标识应当完整齐全,并有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本批次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学校在接收校服时,认真进行检查验收,查看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和质量标识。

  2、学校应当主动将校服抽样送检,检验合格后,发放给学生使用。

  四、建立问题校服退赔和惩处机制

  1、一旦发现采购的校服有质量问题,学校应当立即与校服生产企业进行交涉,依照校服采购合同约定,要求校服生产企业办理退赔等事宜,并向上级教育部门汇报。同时,向质量技监部门举报。

  2、学校工作人员在校服采购过程中,存在违反采购程序、收取回扣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由学校行政处理。

  3、校服生产企业如使用劣质原料生产校服,或者销售质量不合格校服的,由质量技监部门或工商部门依法查处,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最新学校校服采购管理制度5

  优质、合体、美观、舒适的校服是培育校园文化的重要载体,是培养团队意识、传播平等精神的有益尝试。依据《教育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为指导,对我区中小学校服管理工作具体操作制定如下细则。

  学校层面

  1、订购校服是学生的自愿行为,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和任何方式要求学生必须订购,对没有订购校服的学生不得加以歧视和讽刺。

  2、学校应在深入论证和与家长委员会充分沟通的基础上确定是否采购校服,采购权在家委会,学校受家委会委托负责具体采购、采购工作。

  3、征订和采购等各环节相应材料要全部存档备查,各种信息披露必须公开透明,并及时作出公示,如家委会会议商讨记录、采购合同、生产企业相关资质文本、检测报告等等。

  4、“明标识”、“双送检”制度是校服管理的核心工作,学校必须以对每个学生高度负责的态度严把安全质量关,不得有丝毫懈怠。

  5、每批次校服进校,学校必须认真验收,只有在获取了厂家提供的由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本批次产品成衣(非布料)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和具备成衣合格标识后方可接收,并及时抽样送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完成学校第二次送检工作。在未获取检验合格报告之前,任何人都不得擅自下发校服于学生。此为校服管理工作的高压线,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不进行二次送检,也不得委托供应商代理送检。

  5、以《上海市校服采购合同》(20xx版))为范本,规范合同签署,对合同内容和条文原则上不得作随意删减和添加,未尽事宜可续签补充协议。同时也要求学校网上下载合同版本,把握签署主动权。

  6、学校应合理安排校服征订各环节启动时间,把控时间节点,对年度内所需订购的各类校服做到心中有数,统筹规划。每批次校服到校的确切时间必须在合同文本中有清晰表述以保障学生的.切身利益。

  7、校服采购合同一年一签,以利于学校对生产企业有较为全面审视,决定下年度是否继续合作。自此细则颁布之日起,必须杜绝一签多年现象的发生。

  8、学校应设立学生校服专管员,作为一项常规工作,各校应及时将采购合同与检验报告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9、积极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妥善处理学生家长的投诉信访和问题反映,主动联系,诚恳反馈,确保给家长满意答复,力求问题圆满解决。对于生产企业违约误时和产品存在质量问题的,学校应及时与其进行交涉,并做好退回、更换、赔偿等事宜。

  10、因违反操作规范而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将问责相关责任人并作通报。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主管部门层面

  1、教育局安全管理中心为校服管理工作主管部门,成立领导小组,设专人具体负责区内中小学校服监管工作。

  2、建立一校一档,完善校服管理工作备案制度,每月向市教委上报有关报表,及时完成上海市校服管理平台上的问题校服处置汇报,保持与上级主管部门良好的信息沟通。

  3、通过座谈、走访学校、联系家长、现场考察企业等方式,了解校服生产、销售、监管、使用等情况。

  4、处理学生家长信访投诉事件,解释相关文件和政策精神,督促学校制定具体解决方案,妥善处置,避免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5、建立回访制度,了解投诉事件处理结果和落实情况,帮助和指导学校进一步完善校服管理工作的操作流程和规范。

  6、建立与市场监管部门的沟通机制,加强对校服供货企业的日常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落实产品质量主体责任。

  7、牵头学校和质监部门做好每学年度末一次“守信用讲诚信重服务生产企业”评选工作,评选结果作网上公示,以供学校和学生家委会参考采购。

  8、会同学校和质监部门做好两学年度一次面向全社会的“美丽校服添风采”优秀校服展和评选工作,评选结果作网上发布,以供学校和学生家委会参考采购。(以上两次评选的具体办法和细则另行制定)

  供货企业层面

  1、供货企业应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要求组织生产。在与采购学校签订的合同“执行现行国家标准”一栏中必须写明:GB18401《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31701《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GB/T31888—20xx《中小学生校服》等国家标准。其中GB/T31888—20xx《中小学生校服》是第一个专门针对中小学生校服的综合性国家标准,所有校服生产企业都要遵守。

  2、与采购学校的合同一年一签,不得以几年之内不调价等理由误导学校一签多年。自此细则颁布之日起,一签多年的采购合同主管部门将不予认可。

  3、严格遵守合同约定,确保供货及时。因误时而造成的退回、赔偿等损失自负。

  4、确保每批次每套校服标识清晰完备,法定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每项指标合格通过。无标识、无检验报告的一律被视为问题校服学校将作拒收处理。

  5、配合学校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售后服务,对于学生试穿不合身等情况,尽力做好更换服务。

  6主动配合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做好学生家长投诉信访事件处置工作。因安全质量问题而造成较大社会反响的,主管部门将责令校方终止合同执行,必要时提起司法诉讼。

  学校采购管理制度5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校服采购及管理工作,确保校服品质,发挥校服育人和审美功能,保障我校中小学生健康成长,根据教育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见》(教基一〔20xx〕3号)及合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合肥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全市学生服“双送检”制度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合质发〔20xx〕79号)、区教体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小庙中学校服采购工作制度:

  一、采购校服前提

  1、按照自愿为主的原则,学校通过召开家长委员会会议,共同商定本校是否穿校服。

  2、在通过本校统一穿着校服决定后,成立由校方代表、家委会、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学生家长代表组成的校服采购工作组。

  二、采购校服程序

  1、遴选校服生产企业

  校服采购工作组应对校服生产企业资格进行审查,并选择产品质量高、信誉好的校服生产企业为我校学生提供校服。

  2、公开竞价,签订合同

  学校通过公开竞争(招投标或询价等)的'方式,向有生产资质、产品社会信誉高、质量优良、价格合理的厂家采购校服。选定校服生产厂家后要与他们签订供货合同,必须根据采购价格实支实收,不得加收校服价格以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3、公示采购情况

  校服采购过程中的相关信息(采购流程、校服款式、采购价格、质量标准、生产厂家等)要在学校公示栏或者网站进行公示,自觉接受学生、家长、社会的监督。

  4、交付验收

  学校要严格做好校服的接收与查验工作,认真落实校服“双送检”制度,确保接收的校服符合质量标准和合同要求,保障学生穿着安全。在接收校服时,要认真查验由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该批校服的质量检验合格证书、检验报告和校服标识等材料,并按规定从中抽样送到法定检验机构进行检验。校服“双送检”合格后,方可发放给学生使用。学校一旦发现采购的校服有质量问题,必须立即停止使用,及时与生产企业交涉,依照校服采购合同约定,办理退赔等事宜。对问题校服要及时向区教育体育局汇报,同时向质量监督部门举报。

  5、资料存档报备

  校服采购各环节相应资料要全部存档备查,同时要将会议纪要、征求意见情况及采购合同等向区教育体育局电教馆进行备案。在校服采购过程中,相关工作人员未履行职责,存在违反程序、收取回扣、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将依法依规处理。

  学校采购管理制度6

  一、食品添加剂的采购

  1、各分公司及采购部采购食品添加剂前必须向生产品控部进行申请备案,经备案批准后才可实施采购。

  2、采购食品添加剂时必须向供货商及经销商索取经营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生产许可证和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复印件和进货票据,留存备查。

  3、产品标签上应有卫生许可证编号、品名、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内容。没有使用范围、使用剂量等说明内容的添加剂不能购买和使用。

  4、严禁采购、存放、使用亚硝酸盐。

  二、食品添加剂的使用

  1、入库检验

  1)每次进货时库管应按照《原辅料验收标准》实施检验,并应注意所进食品添加剂必须有包装标识,标识内容包括:品名、产地、厂名、卫生许可证号、规格、配方或者主要成分、生产日期、批号或者代号、保质期限、使用范围与使用量、使用方法等,标识上应明确标示“食品添加剂”字样,检验合格后填写进货检验记录,不合格者退回。

  2)添加剂感官应具有添加剂本身应有的颜色、形状等。

  3)要求提供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和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做到证书齐全,标注规范,帐物相符。

  4)添加剂应密封,置于通风、阴凉、干燥处,严防光照、受热,禁止与有毒物品混合存放。

  2、称量使用

  1)食品添加剂必须使用国家批准中允许使用的品种和在标准的.范围内使用,使用人员要严格按照GB2760《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要求进行使用。

  2)使用人员每次称量添加剂时,应注意添加剂的包装标示,保质期限、严格按照标识规定的使用范围与使用量、使用方法进行使用,称完之后应填写《食品添加剂使用记录表》。

  3)使用时应严格按照配方称量,严防多称或混入其他杂物,称量完后应放在专用容器内,并标示清楚,以防误用。食品添加剂要做到专人负责使用、保管、储存,称完之后应填写《食品添加剂使用记录表》。

  学校采购管理制度7

  为仔细贯彻上级物资选购有关文件的精神,使学校物资选购规范化、程序化和制度化,经学校行政会议讨论,结合我校详细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物资选购工作坚持五原则:

  1、坚持公开、公正、公正的原则。

  2、坚持自觉接受上级有关部门及群众监督的原则。

  3、坚持节省有用的原则。

  4、坚持量入为出、方案预算、统筹支配的原则。

  5、坚持申报、审批、入库登记的'规范化原则。

  二、物资选购工作程序:

  1、由需要购买人提出申请,填写《物资选购申请清单》应写清项目、数量、单价、大约金额、使用单位、用途和申购人签名等。

  2、申购清单由申购人送所属各处室,由各处室主任依据需要仔细审核后送总务处审批。

  3、申购物资金额在100元以下由总务处主任审批,100元-200元送分管后勤的领导审批,200元以上送校长审批。1万元以上的大宗物资选购上报教育局并采纳招投标方式。

  4、选购人员依据完整的审批手续签字后的申购清单进行选购。

  5、教学试验用品、各处室办公用品、生活用品由相关人员提前三天填好申请清单,并送有关领导批准,如因迟报导致来不及选购,影响教育教学工作的开展及造成生活不便由申购人负责。

  6、专项大宗物品的选购或工程造价项目要列入财务预算并上报市教育局、市财政局,由政府选购部门选购办理。

  三、物资选购留意事项:

  1、物资选购工作由学校分管后勤的领导把关,总务处负责落实。

  2、选购人员及保管人员应严格把好质量关、验收关。

  3、200元以下的物资由选购人员在市场供应货比三家的前提下,依据质优价廉的原则直接购买;200元-1000元由需方派人与选购人员进行选购1000元以上须由总务主任或副主任、需方派人和选购人员三人以上进行选购;1000元以上须学校校级领导参加选购。

  学校采购管理制度8

  1、食品采购定人、定责、定岗,必须有两人采购,每天采购的食品都要有登记记录,注明名称、数量、价格、金额等事项。

  2、必须到持有卫生许可证和有营业执照及质检合格的经营单位采购食物,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索证。

  3、应相对固定食品采购的场所,同时也要掌握定点与不定点的原则,关注市场行情。

  4、采购的食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与规定,必须新鲜、卫生、清洁。

  5、严禁采购以下食物:

  一、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被有毒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

  二、未经生猪产品卫生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制品。

  三、超过保质期或不符合食品标签的.定型包装食品。

  四、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包括半成品。

  6、验收时由综合管理部参与验收,有验收记录,注明名称、数量、价格、金额等事项,并签明意见和验收人的名字及日期。

  7、认真做好蔬菜农药检测工作,对蔬菜、豆制品、肉类每次有记录。

  8、对达不到食品卫生标准和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要坚决清退。

  学校采购管理制度9

  一、设立招标采购小组

  组长:校长

  联络员:总务科长

  成员:纪委书记分管后勤校长总务科专项负责人采购员使用单位负责人一名

  二、工作职责

  1。负责制定采购政策。执行政策法规,组织市场调研,按照经济适用原则提交购买或招标方案。

  2。负责招标组织工作。每次招标活动都要依法公开公正公平的进行,认真完成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整个过程。

  3。负责业务咨询。要充分发挥招标采购智囊团作用,负责采购政策法规和业务技术等方面的宣传、解释、参谋和咨询工作。

  4。负责招标项目的落实。对每次招标活动要检查监督,确保落实,并负责听取使用单位的意见和建议。

  三、前期准备

  1。要加强计划性,尽量形成批量规模,吸引厂商,促进竞争,产生效益。

  2。要加强市场调研,做好前期准备。要首先做好选型工作,满足教学科研需要;充分了解市场行情,做到胸中有数;公开招商并审核资质和业绩。每项招商不得少于3家。

  3。要根据采购需求制定标书,标书内容应详细具体,以免引发争议。

  4。要根据招标内容组织招标人员。招标开始时负责介绍招标投标概况。

  四、议事规则

  (一)基本宗旨

  招标小组成员代表学校和各使用单位的根本利益,必须公平公正,客观全面,不倾向或排斥某一确定的指标,并对个人的评标意见负责。

  (二)组织纪律

  招标小组成员不得以招标名义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接受投标人的'宴请,不得收受投标人的礼物,不得透露对中标文件的评审、比较以及评标有关情节。凡是国家规定集团购买与招标项目,不得变相交易方式,更不得变成个人行为,必须坚持集体决策。凡是擅自违规操作,以个人身份所签协议和合同视为无效,并追究有关人员的纪律责任。材料出现问题,组长是第一责任者,工作组集体负责。招标采购领导小组成员的亲属不能参与招标。

  (三)评标原则

  坚持最大限度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评价标准;坚持满足招标文件所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后,同质比价;坚持质量第一,以防止中标价格低于成本价格带来后患;价格最低,不一定是最好的标;争取最大回报率。

  (四)评标方法

  在各投标厂商开标后,招标小组成员要进行充分地讨论评标,要求各抒己见,畅所欲言,充分发表自己的见解。在充分讨论基础上,以无记名投标方式或其它方式产生中标者,少数服从多数,如果两家以上出现同等票数要进行重新投票。每次中标活动结束,要现场做出《招标记录》,招标小组成员要当场签字,每次招标要建立招标档案一套,以备查考。

  (五)大型采购项目,联络员不参与投票。

  五、工作程序

  1。集团购买与招标项目确定(组长负责);

  2。项目公示(联络员负责);

  3。应标单位材料送达(联络员负责);

  4。相关市场调研(申请单位及联络员)

  5。项目说明会(应标单位参加、联络员负责通知);

  6。工作组和议,敲定购买对象与应标单位;

  7。履行法律手续,公示结果。

  六、几项原则

  1。符合政府采购条件的原则上交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

  2。一次采购1000元(含1000元)以下的,由总务科长、采购员参与招标;

  一次采购1000~3000元的,由分管校长、总务科长、采购员参与招标;

  一次采购3000~5000元的,由纪委书记、分管校长、总务科长、采购员参与招标;

  一次采购5000元以上物资或1万元以上的基建维修项目的,由招标小组全体成员招标。

  学校采购管理制度10

  一、学校成立物资采购领导小组,全面协调管理学校的物资采购工作。

  二、学校各部门需添置日常办公用品、消耗性小额物资、低值易耗品(即采购金额低于人民币500元的采购项目),到总务处填写物资采购申请单,由总务主任把关,负责采购,500元以上的由校长批准。

  三、凡列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规定的设备、物品,进行政府集中采购由总务处提出申请报告,经镇分管领导批准,报教育局采购中心进行采购。

  四、凡通过招标定点供应的校服、簿本、教学实验操作材料、学生床上用品,以及学校食堂米、面、油、酱油、醋等按规定进行定点采购。

  五、购回的所有物资都必须由部门管理人(或使用人)按发票上的数目清点验收物资、签名负责,关于性能、质量较专业的.物品无法检验的,可会同有关部门参与检验。

  六、所有物资的发票必须由部门负责人、经办人(验货人)签字,然后经学校主管领导审批后方可报销入帐。

  学校采购管理制度11

  一、基本原则

  1、严格遵守和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

  2、开源节流,提高效益,服务教育教学,服务广大师生;

  3、落实岗位职责,确保财务和资金安全。

  二、主要任务

  4、科学编制预算,及时进行决算;

  5、依法筹措教育经费,确保国拨经费、事业性收费及专项资金及时、足额地到帐入库;

  6、做好学校各项支出的审核把关,及时办理结算、报批、付款等;

  7、做好教职工的人事管理和工资管理,确保教职工工资和校内津贴及时足额发放;

  8、做好学生代收费项目管理和学生食堂帐目管理;

  9、加强学校固定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10、加强会计核算,定期进行财务分析,如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

  11、建立健全财务档案,各类会计资料完整、规范、准确,记帐及时,日清月结;

  12、依法做好财务公开。

  三、收入管理

  13、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依法组织收入,各项收费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

  14、收费使用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财政票据,全额上缴市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防止和杜绝“小金库”问题的发生;

  15、及时组织进行各项收费,认真填写《学生收费记录卡》,对于学生缴费中的拖缴、欠缴现象,必须摸清底数,如实上报,限期缴足;

  16、学校取得的专项资金,应按要求专款专用。

  四、支出管理

  17、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

  18、各项支出应按实际发生数列支,严禁虚列虚报,严禁以白条及其他不规范票据作为报销凭证;

  19、各种支出实行严格的`审批制度,要有经办人签字,知情人初审,主管副校长核实,最后校长审批签字后后方可报销;

  20、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的,必须实行政府集中采购,并按规定的程序和方式办理;

  21、会议费、招待费、公用通讯费、交通差旅费的支出,按规定的标准由财务人员严格审核,各种附票、附件必须齐全,经校长批准后报销;

  22、各类支出业务发生后,应及时办理报帐手续,一般当月结清,无故延期不予报销,由经办人自行负责。

  五、资产管理

  23、学校确定专人负责资产日常管理,并设立固定资产明细分类账和台账;

  24、建立健全实物资产购置、保管、使用、发放、交接、维修等管理制度,及时清理债权,定期(每学期末)组织清查盘点各类资产;

  25、国有资产的出租、出售、对外捐赠、报废、报损等,必须经过学校领导集体研究,有三人以上小组负责并签字登记,按国有资产处置管理的有关规定,及时记帐。

  六、食堂管理

  26、食堂的财务核算和管理,按有关规定独立建帐,专款专用,由膳食处和财务处互相配合,共同负责;

  27、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按照非营利原则,及时核算盈亏。

  七、民主监督

  28、建立健全开支报批和民主理财制度,3000元以内的开支由主管副校长和校长研究批准,3000元以上的开支由校长办公会集体决定,3000元以上的购置或基建由三人以上小组集体负责,5000元以上的项目经校务会或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

  29、大力推行财务公开制度,及时如实地进行财务公开和公示;

  30、定期编制财务报告,并按要求及时上报教育、财税、审计等有关部门,自觉接受监督。

  八、财务人员要求

  31、财务人员要自觉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制度和行业管理制度,加强自身学习和提高,努力提高理财能力和水平;

  32、财务室是学校进行财务管理的职能部门,财会人员要在财务政策、财务管理、收支把关等方面为校长当好参谋和助手,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33、财务人员必须坚持原则,正直无私,廉洁奉公,认真贯彻国家财务政策,严格落实本制度的各项规定。

  九、强调事项

  34、校内各种购物、购书、维修、制作等,要按规定先行申请审批,再按规定的办法和程序操作,未经报批或不按制度办理的项目,学校不予承认,不予报销;

  35、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签字消费,否则不予报销;

  36、学校公款一律不得借予个人私用,也不得以任何理由为个人垫付。

  学校采购管理制度12

  一、为严格把好食品的采购关,确保食品原材料安全,根据《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高危食品是指大米、面粉、食用油、酒、酱油、饮料、肉、禽、皮蛋、蔬菜、海鲜、凉菜等对人的身体健康关系重大,易发食源性疾患的食品。

  三、学校食堂采购高危食品,必须实行定点采购,并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索证,以保证其质量。

  四、蔬菜容易残留有机磷农药,加工前应用清水漂浸两小时以上。花菜的残留农药难以清除,四季豆未烧熟容易引起中毒;螃蟹、蛏子、泥螺等海产品大肠菌容易超标,学校食堂不得采购和加工。

  五、冷菜凉菜容易感染细菌,引发肠道传染病,中小学校的食堂不得采购和加工冷荤凉菜。

  六、学校食堂要将定点采购单位(摊位)名单,报学校总务处备案,同类食品的.定点采购单位(摊位)原则上为1-2家,蔬菜等食品的定点采购单位(摊位)可适当放宽。定点采购单位(摊位)调整时,须及时报学校后勤处备案。

  七、学校要建立食堂食品定点采购责任制,加强对食品采购的管理。如发现食堂未按要求定点采购,要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因未定点采购而发生食源性疾患的,追究采购人员和管理人员的责任,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因定点采购点原因引起不安全后果的,依法追究其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学校采购管理制度13

  为加强对学校采购大宗物品的内部控制和管理,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1、采购小组成员应当廉洁自律,严守工作纪律,严禁利用职权和工作之便接受供应商礼金、礼品及宴请。

  2、采购部门所有采购必须按预算计划、组织进行采购,确定采购方式、询价议价、拟定采购合同,按照采购流程、规范采购活动和验收程序。

  3、对大宗采购项目或维修工程要成立验收小组,特殊性、临时性急需购买的`物资需申报调整预算,并完善相关手续,再上报上级有关部门审批。

  4、对大宗设备、物资进行采购必须由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成立学校相关人员组成的采购工作小组,形成各部门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的机制,加强对各个环节的控制。

  5、对小额的零星采购,按照“比质比价、货比三家”询价原则确保公开透明,降低采购成本。

  6、分管领导负责审核采购合同、采购价格,监督验收入库和完善采购计划。

  7、财务室负责审核采购方式、发票真伪和付款结算。

  8、采购完毕必须做好采购资料的存档、备份工作。

  学校采购管理制度14

  为了提高学校经费的使用效率,更好地服务于教育教学,按照有关财政、采购、审计、法规及政策,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物资采购计划制度

  1、学校采购工作在学校党总部、行政的领导下,由总务处具体实施。努力完成学校下达的物资采购任务,保证学校教育教学需求。

  2、如需采购物资需提前两周填写《物资购置申请单》,送交总务处汇总、做出预算报校长审批,校长签署后执行。

  3、由于特殊情况(如设施突然损坏,有急需修复等)必须及时采购的物资要提出应急采购计划。

  4、凡采购物资需科室负责人批准,主管领导审核,校长审批方能执行。

  5、总务处负责人及时组织相关人员严格按计划要求进行物资采购。

  二、物资采购制度

  1、各类物资原则上由总务处统一组织采购,需入库登记后方可领发。

  2、专业性较强的仪器设备和材料需请示上级有关部门派专业人员协同学校进行采购。

  3、总务处必须严格按已审批计划的'各项要求采购物资。

  4、财务室严格按照程序办理采购报账手续。

  三、物资采购要求

  1、采购前应对供应商的物品质量、价格进行综合评定,根据采购清单要求选择供应商。

  2、所有采购均需二人或二人以上进行。

  3、建立采购物品入库、出库登记制度。

  四、物资采购票据要求,所有发票必须是正规票据。

  1、非定点物资,可以现金支付。

  2、定点物资,实行转账或统一支付。

  学校采购管理制度15

  一、 超市所供商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法》及《食品卫生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必须从正规渠道购进各种商品、食品等,并索取“三证”,杜绝三无食品和假冒伪劣、腐烂变质及过期商品进入超市,严禁在超市内经营过期、变质以及不合格商品。

  二、 严禁销售、出租、淫秽书刊和音像制品,禁止各种不文明、不健康和欺诈性的经营行为和经营活动,如有发现有此类情况将交由相关执法部门处理。

  三、 超市经营范围要符合合同要求,不得经营无包装或自行加工的`食品、饮料,不得经营白酒,不得经营药品及其他需要特别许可证的商品。

  四、 杜绝强卖现象,所有商品实行明码标价,超市所售商品价格不得高于市场其他同类型超市价格,

  五、 超市员工患病期间不得上岗,在工作时间要仪表端庄、着装整齐、干净、禁止在店内喝酒、吸烟,保持良好的形象。

  六、 禁止在承租范围外经营、严禁乱堆乱放,并保持店内及周边3米范围内的环境卫生,保持店内商品的摆放整齐。盛放垃圾的容器保持清洁卫生,并及时清运,积极采取防鼠、防蝇措施。

  七、 不准超负荷用电和乱拉乱接电线、电源开关等。因工作需要接电时必须经学院有关部门同意。

  八、 超市在营业期间内禁止电、气焊等明火作业。设备维修等特殊情况确需动火作业的,应由学院负责消防安全管理的责任部门批准,并采取严密的防范措施,确保用火安全。

  九、 超市内柜台、货架应合理布置,不得遮挡消防设施,并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安全出口应按规定设置灯光指示标志。

  十、 在经营服务过程中,必须要杜绝消防安全事故和意外事故的发生,如果出现安全责任事故,校园超市相关人员必须承担全部责任。

  十一、 超市经营活动接受全院师生的监督。

  学校采购管理制度16

  一、办公用品实行集中定购,有总务主任负责,经分管校长审核,报校长批准。

  二、日常办公用品、学校生活用品、各部门活动用品和奖品等购置,要经相关领导核算后,填写购物申请单,经校长批准、签字后,安排专人购置。大宗物品购置(500元以上)要经相关会议研究,报经教育办批准,再安排专人购置。

  四、日常招待用品购置要经校长批准并安排专人购买。

  五、教师外出学习等差旅费要经相关领导审核签字后,报校长签字,交报帐员报销。干部、教师公务外出租车要报经校长批准,并在第一时间填写差旅费单子,由校长签字后报报帐员报销。谁租车谁垫付款,一律不记帐。

  六、总务处是学校负责采购物资的'职能部门,学校各种办公用品和劳保用品一般由总务处统一购买。一般安排两人,贵重物品安排3人以上。

  七、总务处采购人员应按照学校批准的采购计划进行采购,未经批准,不得采购。

  八、采购人员应认真把好物品质量关,尽量做到所购物品物美价廉。重要物品要索要质量保证书等相关证件。

  九、用品采购后,采购人员须在第一时间凭正规发票或教育超市发货单,将物品交财产保管员(刘仲坤主任)验收。并在购货申请单上签字,购货申请单、发票、教育超市发货单一并交校长签字再及时交报帐员。

  十、遇特殊情况,各部门确需要自行采购物品的,须事先向校长申请,经同意后方可购买;否则所购物品,一律不予验收入账,不予报销。

  十一、办公用品等实行两人管理,一人(总务主任)管账,建立实物入库清单(包括物品名称、数量、价格、采购日期等),一人(总务副主任)管物。建立办公用品领用记录。分管校长不定期检查,期中、期末集中清查。

  十二、一般办公用品发放经总务主任批准,生活用品发放经分管校长批准,贵重物品发放或外借经校长批准。实行同意签字或批条制。

  学校采购管理制度17

  为加强学校办公用品管理,规范办公用品的采购、领取及保管行为,既节约开支、减少浪费,又保证学校事务正常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学校所有办公用品(含日用杂品、劳动保护用品等)的采购、发放、管理工作实行归口管理原则,由办公室统一负责,指定专人管理。

  第二条办公用品的分类。本制度所规定的办公用品分为一般办公用品和特殊办公用品两类。一般办公用品指学校价格100元以下的日常办公消耗性用品,如笔、本、纸、订书机等。特殊办公用品指单位价格在100元以上但不超过500元的一次性办公用品或办公专用的非消耗性用品。

  第三条办公用品的`采购:

  1、一般办公用品的采购在每月末由办公室依据库存及办公用量情况提出采购计划,报办公室主任批准后,集中购置;特殊办公用品的采购,由各部门或教研组提出申请,经分管办公室领导批准后,专门购买。

  2、指派专人负责保管办公用品。办公用品的采购与保管人员采购实行双人双岗制,各负其责,不得一人兼任。

  3、采购人员必须严格按照采购审批计划进行采购,不得随意增加采购品种和数量,凡未列入采购计划或未经领导审批的物品,任何人不得擅自购买,否则财务不予报销。

  3、办公用品采购要严把采购物品质量,做到秉公办事,货比三家,择优选买,不从中谋取私利。

  4、认真办理出入库登记手续,未办理入库手续的用品,不准直接使用。

  第四条办公用品的领取:

  1、一般办公用品可根据工作需要,由部门或教研组填写《办公用品领取申请单》,经本部门领导签字后,直接到办公室领取。

  2、特殊办公用品需由使用科室填写《办公用品领取申请单》,经学校办公室主任批准后,直接办理领用手续。

  3、学校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办公用品的管理工作,要做到分类存放,码放整齐,清洁有序。

  4、要认真做好新购物品入库前的检查、验收工作,建立办公用品管理台帐,做到入库有手续、发放有登记。

  第五条 领取的优盘、鼠标、硒鼓、订书机、计算器等物品应列入移交,如重复申领,应说明原因或凭损毁原物以旧换新制。

  第六条 加强学校办公用品日常公开监督。每季度通报一次办公用品出入库数额和各使用业务处室领取情况。

  第七条 加强对旧办公用品管理。阶段性使用和暂时闲置的物品要妥善保管,随时待用;替换下的各类办公设备交资产管理员保管,登记造册,修旧利废,充分利用。

  第八条 加强资源循环利用工作。推行无纸化办公,推广再生纸使用,提倡办公耗材再利用。禁止将办公用品随意丢弃废置,开展办公垃圾分类处理,建立废旧灯管,电子产品和办公设备的回收处理机制。

  第九条 充分发挥办公用品最大使用效率。减少一次性办公用品使用,纸张双面利用,复印纸不得用做草稿纸、包装纸,大头针、曲别针、长尾夹等反复使用。

  第十条 印制文件材料要有科学性和计划性。根据文件材料印制要求及数量选择合适的印制方式,既要方便快捷,又要使成本最低,力求使印制数与需用数基本相符,避免不必要的浪费。

  第十一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学校采购管理制度18

  一、请购

  1、各科教师凡要采购教学用品、教学设备等,均应填写物品采购申请表。特殊情况应事先征得校长或总务主任同意后,并及时补填物品采购申请表。

  2、各班主任一般应在开学初制定采购计划,报总务主任统筹安排。

  二、审批

  凡请购学校办公用品者,均应由学校校长审批。

  三、采购

  1、购买仪器、设备、材料等各种物品,由总务处按计划统一购买,各使用科室不得自行购买。在特殊情况下,必须自已购买时,须经校长批准,由总务处验收入库。

  2、采购员必须凭领导审批的物品采购申请表采购,特殊情况,如:教学仪器设备可选派内行的同志协助采购,并办理交接验收手续。

  3、采购员必须认真负责,确保采购用品的质量,采购的用品必须交总务人员验收、登记、保管。

  4、采购员不得将未进库的物品交请购者使用。

  四、验收

  保管员必须严格审核物品采购申请表、发票与采购的物品是否相符,然后验收签名,并登记造册。

  五、报销

  采购员向出纳报销时,发票应有采购员的经办签名,保管员的验收签名及学校领导的签批,同时要把物品采购申请表一齐上缴,出纳员方可给予报销。

  六、领用

  1、所购物品,必须实行登记入帐制度,属固定资产类要填写固定资产增加凭证,属低值易耗品要由学校保管员登记入帐后再领用。所购物品要切实做到帐帐相符,帐物相符。

  2、凡属易耗物品,以不浪费为原则,根据工作需要,由使用者经总务处批准向保管室办理领用登记手续。

  七、借用

  凡属耐用性物品,都应填借条或借用物品登记表,期限一到应及时归还。

  1、校内教职工或科室借用,由校长审批出借。

  2、校外单位或个人借用,须经学校领导审批,保管室方可出借。

  3、若出现人为损坏或遗失,应照价赔偿。每学期结束时,教职工向保管室借用的'东西应全部归还,否则不得办理离校手续。

  八、维修

  1、各科室、年段(班级)应在期初和期末按时把财产损坏情况书面报送总务处(或保管员),以便及早统一安排维修。

  2、学校财产的大宗维修一般安排在假期进行,特殊情况另行安排。

  3、未经学校许可私自安排维修的,维修费用自付(特殊情况除外)。

  学校采购管理制度19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普陀区教育局制定的采购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我校政府采购行为,不断强化采购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坚持原则,依法办事。每项采购业务必须做到程序公开,用途公开,采购内容、数量公开,价格、质量公开,同时做到“三比”(即比质、比价、比服务)的采购原则。

  二、把握环节,注重询价。把握重点环节,严格规范询价、签订合同等环节。

  三、优质服务,维修及时。做好售后服务工作,对采购的物品在使用中所反映售后服务问题,及时与供应商联系,作出相应处理,并及时予以解决。

  四、严格规程,规范操作。

  学校在每年下半年根据资金来源及资产管理中心要求,由各使用部门根据需要提出预算项目,包括填制政府采购计划表、资金来源、采购时间等,报校长室审批。凡涉及“三重一大”的,由校党政会议讨论通过,审批通过后的'项目报结算中心会计,编入下一年预算。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后的项目由校长授权总务部门进行操作。

  总务部门在采购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的项目(即《各中小学、幼儿园及有关教育单位常规设备配置目录》之中的设备)时,应按照规定办理申报手续。同时,采购人员根据采购金额、采购预算及底价和

  其他实际情况,在政府采购网上选择相应的供应商进行采购活动。

  采购的货物必须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方能入账入库。财产保管员待发票、项目验收单、购货合同等资料齐全后入库;财务室待固定资产验收单及审批后的发票等资料齐全后付款入账。

  每项采购活动(特别是金额万元以上的采购活动)完成后的采购文件由采购部门按要求交学校档案室保存,不得伪造、变造、隐匿或销毁。采购文件主要包括谈价记录、校装备采购工作会议决议、唯一性说明、设备采购申请单、采购预算、合同文本、验收证明等内容。

  由于需要采购的设备个性化较强或不在政府目录中等原因,未经政府集中采购程序的,按以下流程进行采购:由采购工作小组对需采购的设备向不少于3家供应商进行询价或邀标,形成3名(含3名)以上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书面采购情况说明;采购完成后经设备验收合格后按规定入库入账,并将相关采购资料报教育资产管理中心备案。

  学校采购管理制度20

  1、采购人员必须熟悉食堂使用的各种食品和原料的品种及相关卫生标准、卫生管理措施等法律法规。掌握必要的食品感官检验方法。

  2、购买食物时应遵循确定食物用量的原则。

  3、购买食品原料和成品必须是颜色、香气、味道、正常形状,购买肉类、水产品应注意其新鲜度。

  4、采购人员不得采购腐败变质、霉变等不符合卫生标准要求的.产品,如死亡、中毒、死因不明、有异味的家禽、家畜、动物、水生动物等产品。不购买《食品卫生法》第九条规定的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不准购买无证食品摊贩或不明食品。

  5、采购人员在采购时应从供应商处获得发票等采购凭证,并做好采购记录,便于追溯;从食品生产单位批量购买食品、批发市场,食品卫生许可证、检验(检疫)证等。尤其是熟肉制品、豆制品、沙拉和其他直接进口食品。

  6、购买定型包装食品和食品添加剂。食品商标(或说明书)应具有名称、厂名、厂址、生产日期、批号或代码、规格、配方或主要成分、保质期(货架期)、食用或使用方法等中文标识内容。

  7、采购酒、罐头食品、饮料、乳制品、调味品和其他食品,要求供应商提供该批次的检验证书或检验单。

  8、蔬菜等大宗农副产品和鱼类等鲜活产品应保证通过正规渠道采购,最好是定点采购,确保无农药等有毒有害化学品污染,并进行检验或取得检验证书。

  9、购买的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和食品工具、设备必须符合卫生标准和卫生管理措施,并有检验证书。

  10、为清洁食品和食品工具购买的洗涤剂、设备、消毒剂必须符合相关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

  11、进口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容器、采购的包装材料和食品工具设备必须符合相应的国家卫生标准和卫生管理办法的规定。必须有口岸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证书,外文包装必须用中文标注。

  12、运输食品的工具,如车辆和容器,应专用并保持清洁。严禁与其他非食品混合、冷冻食品的运输应有必要的保温设备。运输过程中应防雨、防尘、防蝇、防晒等污染。

  13、采购的食品在入库前应进行检查和验收。入库时应进行登记。应做好记录并建立账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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