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间卫生管理规章制度

时间:2023-04-04 18:10:39 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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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间卫生管理规章制度

  在现实社会中,制度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制度对社会经济、科学技术、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对社会公共秩序的维护,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你所接触过的制度都是什么样子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车间卫生管理规章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车间卫生管理规章制度

车间卫生管理规章制度1

  一年的工作结束了,回顾一年的工作,我们的工作有很大的复杂性。在我看来,这些复杂的工作才能突出我们的员工的实用性。我们每个人在我们的公司工作,在这一年里,每个人都尽了自己的`的努力,这也是我们每个人必须做的,因为作为员工,我们就是要为我们公司创造财富,无论多难得任务都要完成。

  1、x月x日利用车间到期的灭火器材进行灭火演习,使员工对灭火器材的使用和扑救初起火灾的知识有了学习和提高。

  2、x月x日召开车间安全例会,传达公司安环委会议精神,同时对工作过程中存在的新的问题进行通报,要求各班组针对存在的问题举一反三进行整改。

  3、x月x日到x月x日利用7天时间对全体员工进行安全考试,通过考试使员工对岗位操作标准的相关技能、内容、危险辩识和风险评价及安全生产常识得到了进一步的学习和巩固,提高安全防范意识。

  4、针对x月份大雾天气多,雪天作业场所较滑,气压普遍较低,点检和清理检修易发生事故的特点,车间及时合理按排检修计划,控制检修项目,并制定出台《大雪大雾天气及气压低时的点检、清理检修规定》下发到各岗位进行学习和执行,确保了恶劣天气各种作业的安全进行。

  5、严格按三同时对9#机组进行验收,坚持安全条件不具备不试车,先后三次对9#机组系统进行全面排查,并及时督促施工单位对安全设施进行完善,确保人员在试车时不发生事故。

  6、开展全员查找身边隐患活动,以班组为单位将生产现场的隐患整理统计后上交车间,并按三定四不推的原则逐级把关,最终有13项隐患由车间按排相关人员按计划进行整改,为员工操作创造一个相对安全的工作环境。

  7、加强设备的维护,对其进行集中处理,保证效率。

  8、对石灰乳泵送料管法兰盘防护罩进行统一检查和维护,对部分防护罩进行换新。

  9、节日前进行了综合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给予处理,同时制定《节日期间确保安全生产措施》并下发到各岗位进行学习。

  1)员工对危险辩识,风险评价掌握的不熟练,有待进一步加强培训和指导。

  2)员工的操作技能和处理突发事故的应变能力需要进一步提高。

  3)对外来施工人员的安全管理需进一步加大监控力度。

车间卫生管理规章制度2

  为了创造干净、整洁、舒适的工作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车间主任负责对车间所辖区域划分成若干片区分配给各班组承包负责,班长负责指挥、协调、监督、带领本班员工随时对自己负责区域进行日常清洁、整治;车间组织对各责任片区进行检查、评比和考核。

  第二条、整理清洁标准可按本规定和其他专项规定要求执行。

  第三条、车间工作人员应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工作服工作鞋必须保持整洁干净,要防止交叉污染,发现或怀疑有传染性疾病时,应及时就医。

  第四条、要保持操作区地面和墙壁无垃圾、无污迹,门窗无积灰、无污迹,工作凳放置在制定位置并摆放整齐,电缆沟要保持清洁。

  第五条、控制台无积灰,台面干净,台面上只能放置与工作有关的记录本、当班分析单和传达文件等物品,不能堆放其他物品。

  第六条、通讯设备、饭盒、水杯等个人工作生活用品要收拾整齐,放在规定的位置上。

  第七条、各班工具箱要保持整齐干净,公用工具要定位摆放,报废工具要及时处理,无关物品不允许放在工具箱内。

  第八条、污水沟要保持清洁、通畅。

  第九条、车间油桶要在专属的区域内摆放整齐,好油桶、废油桶、空桶要区分放置。

  第十条、操作时产生的垃圾和洒落的.物料当班人员交班时要清理干净,禁止推至下一班。

  第十一条、各槽罐、机泵、管线等设备表面干净无油污,操作中造成设备污染的要及时清理干净。

  第十二条、各种操作工具、运送工具、辅助材料等均按指定地点整齐摆放,并保持其清洁。

  第十三条、未使用的工具、材料要堆放整齐,并且要与回收材料区分开。报废的材料要送到指定地点整齐存放。

车间卫生管理规章制度3

  第一章总则

  1、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职工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安全生产,走可持续发展道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规定。

  2、职业卫生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分类管理,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总部监督、企业负责、分级管理,定期考核”的管理体制。企业内部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相互协作,做好职业卫生工作。

  3、企业职业卫生工作实行一把手负总责,企业对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承担责任。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对本企业职业卫生工作的监督管理与考核负责。

  4、职业卫生工作是企业安全、健康、环境(hse)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在执行hse管理体系过程中,必须按本规定做好职业卫生有关工作。

  5、各级工会组织应依法维护职工享有的职业卫生保护权利,组织实施对本单位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民主管理和群众监督。

  6、企业对在职业卫生工作中成绩突出的个人或单位给予奖励。

  第二章机构与管理

  1、安全生产监督委员会负责指导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分管职业卫生工作,各企业的安全(环保)部门是本企业职业卫生工作的主管机构。

  2、内部应建立职业卫生“管理网络”,负责各级职业卫生的监督管理工作。

  3、建立职业卫生工作例会制度。制定计划,研究工作,布置任务,通报企业有毒有害作业场所监测、职业健康监护、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及劳动防护检查考核、职业卫生隐患检查及治理等情况。

  4、企业应按国家有关规定,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确保职工能依法享受工伤社会保险的有关待遇。

  5、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所需经费(包括健康监护费、职业病诊疗康复伤残费、尘毒监测仪器设备购置费、监测费、职业卫生宣传教育费、培训费、管理费、职业病危害治理费、职业病危害调查费、职防科研费等)应列入企业年度资金计划,专款专用,其经费支出在生产成本中据实列支。

  6、企业工会、人事、劳资、生产、技术和设备等管理部门,在其岗位责任制中应列入相关的职业卫生责任条款,协助作好职业卫生工作。

  第三章职业病危害前期预防

  1、企业应加强新建及改、扩建工程建设项目的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工作。应建立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审批程序,企业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应参加建设项目的设计审查。

  2、按照国家有关法规的要求,建设项目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应开展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的有关工作,并按有关规定报批。建设项目在设计阶段,设计单位应充分考虑和落实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中提出的有关建议和措施,企业应同时建立相应的职业病危害评价等档案。

  3、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应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工作,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职业卫生验收手续,对不符合职业安全卫生标准和职业病防护要求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必须整改直至达标,否则不得投入生产。

  4、建立健全企业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应急救援模拟演练,同时进行讲评并持续改进。

  5、建立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制度。发生严重职业病危害情况和中毒事故时,应及时报告集团公司和地方主管部门,准确提供有关情况,并配合做好救援救护及调查工作。

  6、做好防尘、毒、射线、噪声以及防氮气窒息等防护设施的管理、使用、维护和检查,确保其处于完好状态,未经主管部门允许,不得擅自拆除或停止使用;企业应根据作业人员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具体情况,为职工提供有效的个体职业卫生防护用品。企业应建立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及个体防护用品管理台账。

  7、企业不得将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转移给不具备职业卫生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不具备职业卫生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亦不得接受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

  8、对可能造成职业病或职业中毒的作业环境、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或扩大的职业卫生隐患,应纳入企业安全隐患治理计划,并由各单位职业安全卫生管理部门牵头负责整改。

  第四章劳动用工及职业健康检查管理

  1、企业在与员工签定劳动合同时,应将工作过程中或工作内容变更时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后果、职业卫生防护条件等内容如实告知职工,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企业违反此规定,职工有权拒签劳动合同,企业不得解除终止原劳动合同。

  2、企业所有员工都有维护本单位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和个人职业卫生防护用品的责任和义务,发现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及可疑情况,应及时向有关单位和部门报告,对违反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以及危害身体健康的行为应提出批评、制止和检举,并有权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3、企业不得因员工依法行使职业卫生正当权利和职责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4、企业应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和退休职业健康检查,以及特殊作业体检。企业不得安排未进行职业性健康检查的人员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症者从事禁忌的工作。

  5、企业人事部门应根据新招聘及调换工种人员的职业健康检查结果,以及职防部门鉴定意见安排其相应工作。

  6、对职业健康检查中查出的职业病禁忌症以及疑似职业病者,患者所在企业应根据职防机构提出的处理意见,安排其调离原有害作业岗位、治疗、诊断等,并进行观察。

  7、企业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应按规定建立健全职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按照国家规定的保存期限妥善保存。档案内容应包括员工的职业史、既往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和职业病诊疗等个人健康资料、相应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8、对在生产作业过程中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职工应及时组织救治或医学观察,并记入个人健康监护档案。

  9、体检中若发现群体反应,并与接触有毒有害因素有关时,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应及时组织对生产作业场所进行劳动卫生学调查,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防治措施。

  10、所有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意见,均需如实记入职工健康监护档案,并由职防部门自体检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反馈给有关单位并通知体检者本人。

  11、企业应严格执行女工劳动保护法规条例,及时安排女工健康体检。安排工作时应充分考虑和照顾女工生理特点,不得安排女工从事特别繁重或有害妇女生理机能的工作;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婴儿一周岁内)女工从事对本人、胎儿或婴儿有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生育期女工从事有可能引起不孕症或妇女生殖机能障碍的有毒作业。

  第五章作业场所管理

  1、车间应建立生产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与评价考核制度。定期对生产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检测与评价,检测评价结果存入单位职业卫生档案,定期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汇报,并向员工公布。

  2、应加强对工艺设备的管理,对易产生泄漏的设备、管线、阀门等应定期进行检修和维护,杜绝或减少跑、冒、滴、漏。企业在生产活动中,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或可能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设备和材料。

  3、对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作业场所应立即采取措施,加强现场作业防护,提出整改方案,积极进行治理。对严重超标且危害严重又不能及时整改的生产场所,必须停止生产运行,采取补救措施,控制和减少职业病危害。

  4、要在可能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作业岗位的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阐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及应急救治措施。

  5、要在可能发生急性职业危害的有毒有害作业场所按规定设置警示标识、报警设施、冲洗设施、防护急救器具专柜,设置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同时做好定期检查和记录。

  6、生产岗位职工从事有毒有害作业时,必须按规定正确使用防护用品,严禁使用不明性能的物料、试剂和仪器设备,严禁用有毒有害溶剂洗手和冲洗作业场所。

  7、加强对检维修场所的职业卫生管理。对存在严重职业危害的生产装置,在制定停车检修方案时,应有职防人员参与,提出对尘、毒、噪声、射线等的防护措施,确定检维修现场的职业卫生监护范围和要点。对存在严重职业危害的装置检维修现场应严格设置防护标志,应有相关人员做好现场的职业卫生监护工作。

  8、要加强检维修作业人员的职业卫生防护用品的配备和现场冲洗设施完好情况的检查。

  9、对承担检维修的特殊工种(放射、电焊、高空作业等)人员,必要时需组织检维修前体检,发现健康状况不适者,应立即通知不得从事该项工作,避免职业伤害。

  10、要加强检维修现场尘毒检测监控工作。企业应根据检维修现场情况与职防部门联系检测事宜,随时掌握现场尘毒浓度,及时做好防护工作。

  11、做好检维修后开工前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防护效果鉴定工作,重点对检维修后的放射源防护装置、防尘防毒防噪声卫生设施的整改等情况进行系统检查确认,减少开车运行时的意外职业伤害。

  12、企业应加强对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情况的检查监督,凡不按规定使用劳动防护用品者不得上岗作业。

  第六章职业病诊断与管理

  1、职业病的诊断与鉴定工作由企业统一管理。职业病诊断和鉴定由企业和当事人如实提供有关职业卫生情况,按法定程序取得职业病诊断、鉴定的有关资料。

  2、企业要加强对职业病病人的管理,实行职业病病人登记报告管理制度,发现职业病病人时,要按有关规定向地方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和集团公司安全环保局等报告。

  3、企业应安排职业病患者进行医疗和疗养。对在医疗后被确认为不宜继续在原岗位作业或工作的,由职防部门提出调整岗位意见后,由有关部门和单位按有关规定办理。

  4、职业病患者的诊疗、康复和复查等费用以及伤残后有关待遇和社会保障,应依照国家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5、对疑似职业病的职工应及时进行诊断,在其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费用按职业病待遇办理,同时在此期间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第七章职业健康教育与培训

  1、车间会应定期研究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各级领导和岗位职工都必须熟悉本岗位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职责,掌握本岗位及管理范围内职业病危害情况、治理情况和预防措施。

  2、企业主管部门要组织对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进行职业卫生专业知识与法律法规的教育培训工作。结合生产实际,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学习,举办专题培训班和学习讲座,提高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管理水平。

  3、企业要对全体职工进行职业病防治的法规教育和基础知识培训与考核。要组织职工认真学习和贯彻国家的职业病防治法规、条例及中国石化的规章制度,树立法制观念,提高遵纪守法意识。班组每季度在安全活动中安排一次职业卫生知识学习活动,并做好记录。

  4、生产岗位管理和作业人员必须掌握并能正确使用、维护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和个体职业卫生防护用品,掌握生产现场中毒自救互救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开展相应的演练活动。

  5、从事职业病危害作业岗位职工必须接受上岗前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法规教育、岗位劳动保护知识教育及防护用具使用方法的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6、企业要做好生产检维修前的职业卫生教育与培训,结合检维修过程中会产生和接触到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可能发生的急性中毒事故,重点掌握自我防护要点和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情况下的紧急处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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