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化管理制度

时间:2023-03-31 10:08:44 制度 我要投稿

理化管理制度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制度,制度是指一定的规格或法令礼俗。想学习拟定制度却不知道该请教谁?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理化管理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理化管理制度

理化管理制度1

  第一条 技术改进与合理化建议(以下简称技术建议)和推行公司现代化管理,是企业革新挖潜、降低成本、提高产品质量、提高劳动生产率、增加经济效益的重要途径。

  第二条 创造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结构、新配方,提高产品质量,改善产品性能及开发新产品,节约原材料等。

  第三条 对设备、工艺过程、操作技术、工、夹、量具、试验方法、计算技术、安全技术、环境保护、劳动保护、运输及储藏等方面的改进或建议。

  第四条 对医疗卫生技术、教育、保育以及利用自然条件等方面的改进或建议。

  第五条 推广应用科技成果、引进技术、进口设备的消化吸收和革新以及长期未解决的技术关键和质量关键等。

  第六条 对企业现代化管理方法、手段的创新和应用,促进企业素质全面提高等方面的建议或改进。

  □ 组织领导和职责范围

  第七条 技术建议与现代管理优秀成果评定小组成员由:总工程师、技术部部长,生产部部长等负责人和其他有关人员组成。

  第八条 技术建议是在总工程师领导下进行工作,由公司归口统一管理,技术建议管理员具体负责。基层单位设技术建议联络员。

  第九条 技术建议管理员职责:

  1.汇编全公司技术改进措施计划,掌握并督促其实施情况,收集资料,在适当的时候提请评定小组进行评定,总结上报重大技术成果。

  2.负责全公司技术建议资料处理,收集并推广内外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配方、新结构的应用与交流。

  3.负责接待外单位有关技术改进方面的参观学习,并建立咨询业务关系。

  4.协助领导组织对公司内重要的非标设备设计方案的论证及会审,并办理下达设计任务书。

  5.负责公司内技术攻关或招标的具体组织工作。

  6.定期召开基层技术建议联络员工作会议,安排与检查该方面的工作。

  第十条 基层技术建议联络员职责:

  1.编制上报本单位年度、季度技术建议计划项目,经批准后协助实施。

  2.对本单位实施的技术建议项目验证、考核、分析和预鉴定,组织整理有关资料上报总师办。

  3.总结推广技术建议成果,协助实施人员解决有关问题。

  第十一条 经营管理与合理化建议(以下简称管理建议)由总工程师统一归口管理,全公司各管理系统(不含全面质量管理办公室)在企业管理工作中实现的现代管理优秀成果均需报总经理,由总工程师审查并定期提请公司评定小组进行评定(具体组织工作参照第九条,第十条进行)。

  第十二条公司科协组织实施的.管理建议由科协归口提请公司评定小组评定,并报总工程师备案,具体工作参照第九条,第十条。

  第十三条 属全面质量管理的tqc成果,由全质办归口管理,并报总工程师备案。

  □ 审查和处理

  第十四条 技术建议项目必须做到:

  1.经过试验和应用,并有完整的原始记录、图纸资料和技术总结。

  2.按照技术建议(现代化优秀管理)成果报表逐项填写,并经单位主管和受益单位签证。

  3.凡属于提高工效、提高产品质量、节约原材料、改进设备(备件)、新的非标设计等必须要有相应的工时定额员、质量管理部门、材料定额员、设备部门和使用单位等签署的效果证明。

  4.一般项目经所在单位考察后签署意见,报总师办。较大项目须经3个月的生产试用验证,连同有关资料上报总师办。重大项目须经6个月的生产验证,整理全套资料上报,由总工程师组织,总工程师主持经公司评定小组评定后,报上级主管机关。

  第十五条 凡经鉴定的技术建议和现代化管理优秀成果,其鉴定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

  1.能否纳入正式技术文件用于生产或经营管理工作。

  2.能否进行推广应用与交流。

  3.详细分析与核算经济效果,对无法计算出经济效果的应提出结论性意见,并由有关领导签字。

  第十六条 凡纳入正式工艺规范的技术建议项目,由有关部门与车间进行工时或材料定额的修改,并考核实施情况。对改变产品结构、提高产品性能的项目,根据产品图纸审批程序办理更改手续,并考核其批量生产情况。

  □ 奖励与审批程序

  第十七条 凡申请技术建议成果或现代化管理优秀成果奖励的集体(个人),应由实施者提出申请,填报项目成果申报表,并附第十四条所规定具备的材料(管理优秀成果须附论文或文字总结)报归口单位立案,交财务部门审核签署意见,最后由归口单位组织公司评定小组进行评定审查,总经理签字,需要上报的则逐级办理报批手续。

  第十八条 凡成功且投产(或用于管理)的项目,以修改技术文件的日期作为该项目的投产日期,以连续12个月为计算经济效益的有效期。实际年节约额计算公式为;年节约价值=(改进前成本 改进后成本)×年产量 (一次性投资费用+报废损失费用+时间费用)

  第十九条 凡被采用的技术建议和现代管理优秀成果,根据其贡献大小,给予荣誉和适当的物质奖励。

  第二十条 技术建议项目和现代化管理优秀成果原则上每年5月、1月各评定一次。

  第二十一条 对借鉴已经应用的科技(或管理)成果,应降低一个等级奖励。

  第二十二条 奖金的分配应按参与实施工作人员贡献的大小合理分配,落实到人,各单位不得留成克扣。

  第二十三条 获奖项目不得重复得奖,如项目在如下名目下均可获奖(技术建议成果奖、现代化管理优秀成果奖、tqc成果奖、节约奖等),则以获其中金额最高的一种奖励。

  第二十四条 获奖项目如果经再次评审提高了奖励等级时,可补发差额部分的奖金。

  第二十五条 对弄虚作假骗取荣誉与奖金者,一经查出,应撤销其荣誉,收回全部所得奖金,并视情节给予行政处分。

  □ 附 则

  第二十六条 本管理办法如与上级文件精神有抵触时,以上级精神为准。

理化管理制度2

  1、目的

  为了进一步调动广大职工参与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升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国家经济委员会发布的《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励条例实施细则》以及《治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实施指南》,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2、合理化建议内容

  本办法所称合理化建议,是专指有关改进和完善公司安全管理,提升公司安全管理水平等方面的办法和措施,应同时具有进步性、可行性。具体内容包括:

  2.1 有关安全工作质量的提高方面;

  2.2 有关现场安全管理措施的改进方面;

  2.3 有关安全管理创新方面;

  2.5 有关现场安全管理隐患整改方面;

  2.6 有关强化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环境保护等方面;

  2.7 有关提高职工素质培训方面;

  2.8 其他有利于安全建设方面等。

  3、合理化建议申报

  3.1在突出每年五月“合理化建议月”活动的同时,常年不懈地坚持开展合理化建议活动。

  3.2合理化建议采取逐级申报评审的办法,每年组织一次合理化建议评审。

  3.3合理化建议分五个级别评审(见后款)。通过二级单位评审达到三、四、五级水平的合理化建议,在公司内部进行奖励并报公司备案; 达到一、二级奖励等级的合理化建议,每两年向集团总公司申报一次。

  4、合理化建议评审

  4.1公司安全生产小组每年对申报的建议进行整理分类,提出初审意见。

  4.2公司评审组根据初审意见进行考察评审,提出评审意见。

  4.3公司安全生产小组进行审定并授权奖励。

  5、合理化建议的奖励原则和标准

  5.1每项合理化建议必须经过考察、评审、鉴定,一般经半年以上实践应用并取得成效的方能获得奖励。

  5.2合理化建议奖励标准

  5.2.1可计算出直接经济效益(管理类可计算间接经济效益)的项目,奖励分为五个等级:

  等级

  年创价值

  奖励金额

  荣誉奖

  一

  100万元以上

  3000元~5000元

  证书

  二

  50万元以上

  100万元以下

  20xx元~3000元

  证书

  三

  10万元以上

  50万元以下

  1000元~20xx元

  证书

  四

  1万元以上

  10万元以下

  500元~1000元

  表扬

  五

  1万元以下

  500元以下

  表扬

  5.2.2对于难以计算经济效益的项目,可以打分评出五个等级:

  a、解决问题的重要性

  解决重大问题 35分

  解决重要问题 25分

  解决较重要问题 15分

  解决一般问题5分

  b、应用范围

  应用于全公司20分

  应用于公司同类型单位15分

  应用于某一单位10分

  应用于个别岗位5分

  c、进步水平

  全国范围内先进水平40分

  全省范围内先进水平30分

  本企业内先进水平20分

  个别单位内先进水平10分

  算出上述三个单项分数的总和后,按如下对应标准确定奖励等级,对应颁奖:

  奖励等级 总分数

  一 85~100

  二 70~84

  三 55~69

  四 40~54

  五 25~39

  5.3对合理化建议奖励等级的确定由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审查批准。

  5.4合理化建议奖励资金由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主任审批后,经生产部和财务部核定,进入本单位生产成本。

  6、合理化建议的实施

  6.1评审组织对经过初审的合理化建议进行全面论证,并在合理化建议表上明确签署是否采纳、实施的意见。

  6.2对确定采纳并能及时组织实施的合理化建议,提出落实合理化建议的途径,提交安全部门和有关单位组织实施。合理化建议的实施提倡“自提建议自实施”的原则,凡是在职权范围内有能力组织实施的'建议,可自行组织实施,超出职权范围内的合理化建议可报上级评审组织审议和实施。

  6.3对有采纳价值,但需要进一步补充完善的合理化建议,交建议提出人进一步完善,或组织有关人员研究完善。

  6.4对有采纳价值,但暂不具备实施条件的合理化建议,建立储备档案,待条件成熟后提交实施。

  6.5对没有实施价值的合理化建议,签署意见后归档。

  6.6员工所提合理化建议无论是否采纳,都要给予明确的答复。答复时间一般不超过建议提出后的二个月,重大建议一般不超过三个月。

  6.7建议实施完成后,评审组织应及时组织有关专家对该建议的实施效果进行验收鉴定,并形成结论性意见。重大合理化建议项目可召开成果鉴定会。

  7、组织领导和相关部门职责

  7.1公司合理化建议工作在公司安全生产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下设评审组。评审组由公司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任组长,成员由相关专业人员组成,负责建议的考察评审。人力资源部负责日常管理,包括宣传征集主题、建议整理、分类考察、组织评审、筹备奖励及资料归档等工作。

  7.2安全生产小组、生产部、技术部等相关部门负责提供合理化建议的主攻方向,组织或督促合理化建议的采纳实施,参与合理化建议实施后的效果考察与鉴定。

  7.3财务部负责对合理化建议成果的年节约或创造价值进行审核,并签署认定意见。办理奖励资金进入成本的手续。

  7.4公司参与合理化建议的考察与鉴定,负责对合理化建议奖励资金的审批。

  7.5公司合理化建议小组负责本单位达到三、四、五级及储备合理化建议的征集、考察、评审、实施、奖励和一、二级合理化建议的申报工作。

  8、其他规定

  8.1不重复申报奖励。一条合理化建议如申报专利或已获公司其他奖项后,原则上不再进行评审,对于价值很高且经评审组一致同意评审的建议奖励,只补发差额部分的奖金。

  8.2合理化建议评审奖励应向一线职工和管理技术人员倾斜。

  8.3凡属本职工作内应尽职责,不应视为合理化建议。但虽与本职工作相关联,创新内容多的,采用见效后可按本办法奖励。

  8.4集体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应明确主提议人、附议人,关系不大的人员不应列入。建议奖金按各人在其中的贡献大小合理分配。

  8.5作为储备建议,在第五等级的限额内酌情予以奖励,储备建议项目投入应用后,评定相应奖励等级增发奖金时,剔除已发奖金。

  9、附则

  9.1本办法适用于福建盛达机械股份公司所属各单位。

  9.2本办法的解释权属公司安全生产小组。

理化管理制度3

  一、目的

  1.为贯彻公司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文化理念,有效地推行企业全员参与企业管理机制,充分发挥广大员工的聪明才智,调动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2.鼓励员工提出合理化建议及各项能给公司带来更大经济效益的提案。

  3.推动公司提案改善和技术革新、技术开发、质量管理工作的开展,借以改善管理体制,优化流程,提高效率,节约成本,增强企业活力。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提案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员工合理化建议、提案的管理。本公司各级员工对本公司的经营,不论在技术上、质量上或管理上,如有改进意见,均可向公司管理层提出合理化建议或提案。

  三、管理职责

  综合管理部负责公司员工合理化建议/提案的统一管理。

  1.综合管理部负责合理化建议/提案的收集及初步审查。

  2.与合理化建议/提案内容有直接关系的主管副总经理负责合理化建议的审核,并提出奖励建议。必要时召集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集体会审。

  3.公司合理化建议/提案管理委员会负责实施效果的评价、鉴定。

  4.经理负责合理化建议的最终评定及奖励措施的批准。

  四、相关定义:

  合理化建议:主要是经营管理方面,提出改进和完善财务管理、行政管理和安全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方面的建议和措施。

  提案:主要是生产进步、技术创新等方面,提出对生产改进、质量提升、业务的开发和对生产设备、工具、工艺技术等方面的改善意见和建议。

  五、审查委员会

  为组织实施本制度,公司专门成立员合理化建议/提案审查委员会(以下简称“审委会”)。

  1.审委会的人员组成。审委会成员由各部门经理、主管组成,综合部部长为执行组长,由公司董事长指定一名副总经理以上人员任审委会主任。

  2.审委会职责如下:

  1)关于员工建议案件的审议事项。

  2)关于员工建议案件评审标准的研讨事项。

  3)关于建议案件奖金金额的研讨事项。

  4)关于建议案件实施成果的研讨事项。

  5)其他有关建议制度的研究改进事项。

  六、合理化建议/提案项目范围

  (一)重点建设性提案项目:

  1.技术工艺和生产流程的改进,机器设备保养的重大改善等。

  2.控制成本费用和不良品率,简化作业、提高产品质量和工作效率的新方法。

  3.对公司生产、物流、降低工程造价、人事管理等方面的创新建议。

  4.对公司未来经营、发展规划的调研、可行性研究分析报告等。公司急需解决的难题。

  5.促进工业安全、预防灾害发生的新举措。

  6.其他能给公司带来较大经济效益的建议和提案。

  (二)一般性意见、改善措施项目:

  1.各种操作方法、制造方法、工艺、作业程序、提高工作效率的改善等。

  2.设备保养方法、废料利用、能源节约、作业安全等的改善。

  3.对不良行为的举报及有利于公司发展的各项建议。

  (三)《员工合理化建议/提案建议书》内应列的主要项目如下:

  1.提案事由:简要说明提案拟改进的具体事项。

  2.原有缺失:详细说明在提案为提出前,原有情形之未尽妥善之处以及改进意见。

  3.改进意见或办法:详细说明提案改善的具体办法,包括方法、程序及步骤等。

  4.预期效果:应详尽说明该提案经采纳后,可能获致的成效,包括提高效率、简化作业、增加销售、创造利润或节省开支等项目。

  七、合理化建议/提案申报、审核程序

  (一)申报程序:

  1.合理化建议/提案人员填写《提案建议书》,将拟建议事项内容详细填写,并附实施方案后交综合管理部部长,由综合管理部部长进行初步审查,上报主管副总经理。口头申报无效。

  2.提案内容如偏于批评,或无具体的改进实施办法,或不具真实姓名者,综合管理部部长认为内容不全,不予交付审议,其有真实姓名者,应由综合管理部经理据实委婉签注理由,将原件密退还提案人。

  (二)审核程序:

  1.综合管理部部长将《合理化建议书》存档,交提案人所在部门部长进行初步审核,由主管副总经理审核并决定是否提交经理办公会进行讨论,并作出最终审核结论。

  2.《员工合理化建议/提案建议书》经经理例会讨论、认定可行后上报总经理,经总经理批准后,方予实施;任何个人及部门负责人不得擅自实施提案,由此引发的一切损失均由当事人承担,情况严重者,予以开除。提案的实施如需经费开支,报经理例会讨论决定。

  3.提案审核结果,由综合管理部反馈给提案人;如提案未被采纳通过,综合管理部应注明原因。

  八、合理化建议/提案效果评估、鉴定

  (一)合理化建议/提案采纳实施后,由实施部长或车间主任填写《提案实施效果报告书》,并备齐下列资料上报审委会。

  1.提案研究报告

  2.提案测试和实验报告。

  3.技术设计方案(包括数据、图表、照片等)。

  4.质理标准、技术(管理)对比分析报告。

  5.效益分析报告。

  6.标准化分析报告。

  (二)一般性建议、改善措施由部长、主管评估鉴定,并将详细的鉴定报告交综合管理部复核。

  (三)综合管理部在收到提案报告15天内,根据该项目创造性大小、应用范围、投资回收周期长短、经济效益大小、职务相关性等,在经理办公会上进行综合评定,并将结果上报总经理;重点项目成果可由公司根据其应用价值上报政府机关进行评估、鉴定,并申请专利。

  九、合理化建议/提案奖励细则

  对于符合奖励条件的合理化建议及技术革新、技术改造项目,按其生产经济效益的大小参照下表规定,实行一次性奖励。

  合理化建议/提案奖励金额

  一览表

  年节约或创造经济效益奖金数额

  对于经济效益不容易估算的.项目,评审委员会可按其作用大小、技术难易、创新程度、推广价值,给予科学、客观、公正的评判,确定相应的奖励等级,具体如下表所示。

  员工合理化建议/提案奖励等级表

  特等十等九等八等七等六等五等四等三等二等一等

  提案或合理化建议如系由两人以上共同提出者,其所得奖金,按人数平均发给。

  团体特别奖,该奖每半年评选一次;对提出提案或合理化建议较多部门(车间)或班组,按采用的提案或合理化的贡献大小,颁发下列特别奖。

  第一名:锦旗及奖金5000元。

  第二名:锦旗及奖金3000元。

  第三名:锦旗及奖金20xx元。

  有下列各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请该奖。

  1.各级主管人员对其本身职掌范围内所作的建议。

  2.被指派或聘用为专门研究工作而提出与该工作有关的建议方案者。

  3.由主管指定为业务、技术改进或工作方法、程序、表报的改善或简化进行作业,而提出改进建议者。

  4.同一提议事项经他人提出并已获得奖金者。经核定给奖励的提案,应在公司提案公布栏内进行表彰。

  十、其它规定

  1.为避免评审人对提案人的主观看法或印象,影响评审结果的公平性和公正性,综合管理部应对提案人姓名进行保密,只提供提案文件资料。

  2.对于被公司采纳的提案,综合管理部应根据提案贡献大小给予相应奖励,具体奖励办法参照第九条的有关规定执行。

  3.任何提案人不得借用公司已定方案(包括未执行的方案),否则视为无效提案,并给予行政处分;对弄虚作假而骗取荣誉者,公司将撤销奖励,索回奖金,并记大过一次,情节严重者,予以开除并追究其刑事责任。

  4.所采纳提案所涉及的技术革新、技术开发费用及其他费用列入公司管理开支;财务部每年按自有收入的0.1%左右作出安排,由审委会掌握使用。

  十一、附则

  本制度由综合管理部制订,解释,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十二、附件鼓励

理化管理制度4

  1、为鼓励广大员工积极向公司献计献策,规范安全管理合理化建议工作,提升安全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2、安全管理合理化建议是一项长期的、经常性的活动,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设备技术、生产工艺、工具工装的改进;

  (2)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技术的`改进;

  (3)节约材料、能源的措施和办法;

  (4)提高产品质量,加强质量控制的建议;

  (5)科技成果与技术革新项目的推广应用;

  (6)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改进安全管理方法的建议;

  (7)安全文化建设、职业道德建设方面的建议。

  3、员工可通过填写“ci卡”或其它渠道提出自己的建议。

  4、每季或不定期以“ci卡”积分的形式给予物质奖励,公司也将对被采纳的优秀安全管理合理化建议通过月份安全管理考核进行奖励。

【理化管理制度】相关文章:

物理化的学习总结10-06

理化和理发绕口令12-03

理化组教研活动总结12-15

理化生组总结11-21

理化组教研活动总结12-04

如何学好理化生10-30

理化教研工作总结09-28

理化检验岗位职责03-03

理化教研工作总结0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