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管理制度

时间:2025-07-03 14:26:38 诗琳 制度

质量管理制度(通用39篇)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制度对人们来说越来越重要,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也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或一定的规格。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质量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质量管理制度(通用39篇)

  质量管理制度 1

  一、施工现场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1、项目建设坚决贯彻执行国家颁布的各种质量管理文件、规程、规范和标准,牢固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思想,宗旨是优质、安全、高效至上。

  2、项目要保证工程质量,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和安检部组成的质量安全体系,专人负责施工质量、现场监督和检测及核验记录,并认真做好施工记录和隐蔽工程验收签证记录,整理完善各项施工技术资料,确保施工质量贴合国家规范要求。

  3、进行经常性的工程质量知识教育,提高操作人员技术水平。实行施工、检验、监管现场三同时制度,到关键部位时,公司相关领导和项目技术负责人、质量检查员以及职能部门到现场进行指挥和技术指导。

  4、施工现场工程质量管理,严格按照施工规范要求层层落实,保证每道工序的施工质量贴合验收标准。坚持做到每个分项、分部工程施工质量自检自查,严格执行“三检”制度;不贴合要求的不处理好决不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实行“质量一票否决”制。

  5、隐蔽工程施工前,经自检合格后报监理公司查验,经监理工程师查验合格后及时办理隐蔽工程验收签证,方可进入下道工序的施工。

  6、严格把好材料进出质量关,所有材料、配件、设施使用前必须获得职能部门检测同意或标定,不合格的材料不准使用,不合格的产品不准进入施工现场。工程施工前及时做好工程所需的材料复试,材料没有检验证明,不得进入隐蔽工程的施工。

  7、建立健全工程技术资料档案制度,专人负责整理工程技术资料,认真按照工程竣工验收资料要求,根据工程进度及时做好施工记录、自检记录和隐蔽工程验收签证记录。将自检资料和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分类整理保管好,随时理解上级部门的检查。

  8、对违反工程质量管理制度的人,将按不一样程度给予批评处理和罚款教育,并追究其职责。不达标不予签证、付款。对发生事故的当事人和职责人,将按上级有关规定程序追究其职责并做来源理。

  二、岗位培训制度

  1、培训工作力求做到“三化三实”即“多样化、规范化、科学化”和“实际、实用、实效”。做到需要和常态化。

  2、项目部应根据培训计划及职工的排班情景,有针对性的科学安排培训。职工应按时参加培训。

  3、每次课程结束后,项目部将安排考试。考试的形式为书面答卷结合口头回答及岗位抽查。岗位抽查指项目部就所讲授的培训资料是否被学员运用到实际工作中进行随机考核。

  4、凡每次考试不及格者,不得上岗。待重考合格后,重新上岗。考试优秀者将视情景予以奖励。

  三、工程技术复检制度

  技术复核是保障,根据单位工程具体情景,下列必须复核:

  1、放线、定位、基坑、标高、标深、消防间距、焊接、吹扫、探伤、回填、

  试压、堡坎护坡、指示灯、压力表。管沟的标高、开挖、回填,管道焊接、阴极保护、断面尺寸,全部要达标贴合设计规范。

  2、设备招标、合格证、安装、调试、说明、修正、使用规范、技术参数,都要贴合行业规范,有关附件必须齐全。

  3、预制构件、预埋件、预留孔、保护套、地埋管、砂垫、混凝土、砂浆配合比要贴合标准。

  4、关系到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项目。

  技术复核后,施工员应立即填写复核记录和自复意见,关键部位要拍照,报监理(建设)单位复核认可,要经分管技术负责人核实。

  四、技术交底制度

  1、坚持以技术提高来保证施工质量的原则,每个工况、每道工序、每个环节、每个结构施工前,项目部必须进行技术交底。

  2、项目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对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及施工管理有关人员进行技术交底,明确关键性的.施工问题,主要工种工程的施工方法和控制要点,采取技术文件,检测要求以及安全技术要点。

  3、施工员对班组长进行技术交底,明确图纸要求,采用作业指导书,施工方法要点。技术措施要点,质量标准要求,安全生产礼貌施工要点。

  4、班组长对作业班组进行技术交底,结合具体操作部位,明确各部位的操作要点、技术要点、质量要求、安全礼貌施工要求以及岗位职责。

  5、各级技术交底以口头进行,并有文字记录,参加交底人员履行签字手续,技术措施不当或交底不清而造成质量事故的要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职责。

  五、隐蔽工程验收制度

  1、工程完工后无法进行检查的那一部分工程,异常是重要结构部位及有关特殊要求的部位,工程部和技术负责人都要督促资料员现场管理进行隐蔽工程验收。

  2、分项工程施工完毕后,应由技术负责人和工程部及施工员会同质检员进行自检,并签发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在制定日期内,由监理(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签具验收意见。

  3、隐蔽工程在未进行验收前,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若有违反验收制度,造成返工损失时,应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职责。

  六、材料采购、检验、管理制度

  1、材料进出必须有材料员、质检员、工程部门负责人到场进行验收,做好进货检验记录。

  2、钢管、接头、表阀、材料等原材料进场应有出厂合格证和质量保证书,还应及时做材料标识和复试工作。不合格材料由材料员工程部门负责人与供货方交涉,办理退货、调货、索赔工作。

  3、各种材料的领用、发放必须持有工程部签发的材料领用单后,技术负责人批字,仓库保管员方可发放有关材料。

  4、各种材料进场后至使用前均要挂设过程标识,明确检验状态,证明该批材料是否为待检品、不合格品或合格品,以便使用。

  5、仓库保管员应根据不一样材料分类堆放,并根据不一样性质做好防水、防火、防潮、防热等保护工作,易燃、易爆物品应有专门仓库、专人保管、登记和领用。

  七、工程质量“三检”制度

  1、自检:

  操作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必须按相应的分项工程质量要求进行自检,并经班组长验收后,方可继续进行施工。

  施工员应督促班组长自检,为班组创造自检条件(如供给有关表格、协助解决检测工具等),要对班组操作质量进行中间检查。

  2、互检:

  工种间的互检,上道工序完成后下道工序施工前,班组长应进行交接检查,填写交接检查表,经双方签字,方准进入下道工序。

  上道工序出成品后应向下道工序办理成品保护手续,而后发生成品损坏、污染、丢失等问题时由下道工序的单位承担职责。

  3、专检:

  所有分项工程、隐检、预检项目,必须按程序,作为一道工序,邀请专检人员进行质量检验评定。

  八、分项、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评定制度

  1、施工过程中必须对分项工程进行质量验收评定,由项目技术负责人会同质检员、班组长参加验收评定,并做好记录签字。不合格者应予返工。

  2、分部工程完工由项目技术负责人会同施工员、质检员进行分部工程验收,检查分项工程验收资料,根据资料给予评定后报监理(建设)单位验收评定。

  3、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经项目部验收评定后,经公司质量科验收签章后,报监理(建设)单位验收评定。

  4、单位(子单位)工程到达竣工标准后,由项目部将全套工程技术文件上报公司质量科审核,核定工程质量自评等级,经公司总经理、总工程师审定并签章后报监理(建设)单位核查。

  质量管理制度 2

  一、目的

  防止产品检验状态标识或其存放区域发生混淆,以及必要时对产品实施追溯。

  二、适用范围

  最终产品包装标识和追溯活动的控制。

  三、职责

  1、质检部作为实施产品包装标识和追溯性活动的主要责任部门,负责对公司产品包装标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加工车间作为实施产品包装标识和追溯性活动的相关责任部门负责生产现场产品包装标识的管理。

  3、供销部作为实施产品包装标识和追溯性活动的相关责任部门,负责入库成品的标识、成品装运交付时的标识及包装材料的标识。

  四、产品包装管理:

  (1)严格遵守安全管理规定,穿戴好防护用品,配备安全设施。

  (2)包装时应按计量标准进行包装,误差不得超过规定范围。

  (3)保持包装场地的清洁,不得有杂物和其它化学危险品。

  (4)规范码放,标识明确,并附有产品合格证。

  六、产品包装标识管理

  1、包装物必须有明显的标识,内容包括:产品名称、生产日期、产品执行标准、生产许可证号、批号、净重、厂名、厂址、产品合格证等,需要时应标出防火、危险、剧毒等标志或字样。

  2、出厂产品均按生产日期顺序进行批号标识。

  3、产品标识应统一制定。按装置产品生产批号进行最终产品检验,做好记录,并在质量检验单中对最终产品的质量状态进行标记。

  4、最终产品入产品库后,产品库管理人员应按质检部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单,按产品的种类、等级等进行分区存放。

  5、产品出厂时,随产品开具产品质量检验单,作为出厂产品质量合格的证据。

  6、对不合格产品要做出特殊标记,隔离存放。

  质量管理制度 3

  1 质量保证体系

  为了本项目施工质量达到国家现行质量评定优良标准,必须对整个施工项目实行全面质量管理,建立行之有效的质量保证体系,按公司1997 年通过的德国tuvis09001 质量保证体系文件成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质量管理机构,通过全面、综合的质量管理以预控钢结构、制作、安装、防腐、玻璃幕墙等流水过程中各种不相同的'质量要求和工艺标准。

  2 质量管理体系

  成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质量组织机构,定期开展质量统计分析,掌握工程质量动态,全面控制各分部分项工程质量。项目上配备专职质检员,对质量实行全过程控制。

  树立全员质量意识,贯彻谁管生产,谁管理质量;谁施工,谁负责质量;谁操作,谁保证质量的原则,实行工程质量岗位责任制,并采用经济手段来辅助质量岗位责任制的落实。

  3 质量管理制度

  1.技术交底制度:坚持以技术进步来保证施工质量的原则。技术部门编制有针对性的施工组织设计。

  2.建立三检制度,实行并坚持自检、互检、交接检制度,自检在做好文字记录隐蔽工程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工长、质量检查员、班组长检查,并做出较详细的文字记录。

  3.质量否决制度:不合格的焊接、安装必须进行返工。

  4.实现目标管理,进行目标分解,把工程质量责任落实到各部门及人员,从项目的各部门到班组,层层落实,明确责任,制定措施,从上到下层层展开,使全体职工在生产的全过程中用从严求实的工作质量,精心操作工序,实现质量目标。

  5.开展质量管理qc 小组活动,攻关解决质量问题,同时做好qc 成果的总结工作,建立qc 小组与各工序小组的质量控制网络。

  制定工程的质量控制程序,建立住处反馈系统,定期开展质量统计分析,掌握质量动态,全面控制工程质量。

  7.采取各种不同的途径,用全面质量管理的思想,观点和方法,使全体职工树立起安全第一和为用户服务的观点,以员工的工作质量保证工程的产品质量。

  质量管理制度 4

  一、目的

  保证进口肉类产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进出境肉类产品检验检疫管理办法》以及其他相关规定的要求,有效控制进口肉类产品质量,防止出现不合格产品。

  二、适用范围

  用于我司运输、检验、贮存等环节的质量控制。

  三、部门职责

  业务部门负责运输、检验、贮存等各环节的产品质量检验,负责产品出入库管理,产品质量随时抽检、不合格品标识、隔离、退货。

  四、进口肉类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一)将进口肉类产品贮存在由各直属局依照《进出境肉类产品检验检疫管理办法》(26号令)和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存放冷库中。未经注册的存放冷库不得存放进口肉类产品。

  (二)进境肉类产品必须按《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指定的口岸入境,按规定报检。未经口岸或指定检验检疫机构依法施检并出具《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的,不得调出指定注册存放冷库。

  (三)进口产品外包装发布清洁、坚固、干燥、无毒、无霉、无异味,外包装上须有明显的'中英文标识,标明品名、规格、产地、生产日期、保质期、储存温度、工厂注册号和目的地等内容,目的地必须注明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封口处应当加施一次性检验检疫标识;使用的包装材料必须无毒、无害,符合食品用包装材料的卫生要求,纸箱不得使用铁钉和铁卡。内包装使用无毒无害的全新材料,并标明品名、注册厂号等。

  按规定随机抽取进口肉类产品数件,打开包装检查货物是否腐败变质,是否有毛污、血污、粪污。有无出现淤血、淤血面积大小及其所占抽样的比例。有无出血、炎症、脓肿、水疱结痂、结节性病灶等疾病的病变。有无硬杆毛,每10公斤产品中的硬杆毛数量是否超出规定要求。是否夹带有禁止进境物,是否有其他动物尸体、寄生虫、生活害虫、异物及其他异常情况。

  (四)检验品种规格是否与合同等单证或标准相符,包装外标记是否与内容物一致。须实验室检测的,按规定抽样送检。

  根据现场检验检疫的情况,对进境肉类产品分别作如下处理:

  1.货证不相符或不符合我国国家标准规定的,作退回或销毁处理;

  2.腐败变质或受有害杂质污染的,作退回或销毁处理;

  3.疑似受病原体污染的,应当立即采样送检,并作封存处理。

  (五)存储冷库管理

  1.确保冷库密封,防虫、防鼠、防霉设施良好。

  2.库房温度应当达到-18℃以下,昼夜温差不超过1℃。

  3.保持无污垢、无异味,环境卫生整洁,布局合理。

  (六)进库管理

  1.指定存储冷库对入库的进境肉类产品需要查验检验检疫机关出具的《入境货物通关单》第一联正本,并保留其复印件。

  2.凡有下列情况,一律不许进库,并及时通知有关检验检疫机构:

  (1)货证不符、散装、拼装或者中性包装,以及包装不符合检验检疫规定要求的;

  (2)腐败变质、有异味的。

  3.不同产品(包括不同品种、不同产地、不同进库时间、不同的货主)不得在库内的同一区域混合堆放,国内产品不能与进境产品存放于同一库内。保持过道整洁,不准放置障碍物品。

  4.指定存储冷库应当建立入库登记核查制度,指定专人负责管理进境肉类产品的入库登记(包括货物资料的登记、货主资料的登记) 、卫生与防疫工作,并配合检验检疫机构的检疫监督管理。

  5.指定存储冷库应当填写《进境肉类产品指定存储冷库质量监督管理手册》,以备检验检疫机构核查。

  6.指定存储冷库如发现有非法进境的肉类产品,应当及时向检验检疫机构报告。

  (七)出库管理

  1.指定存储冷库对出库的进境肉类产品需要查验检验检疫机关出具的《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第一联正本,并保留复印件。

  2.产品出库时,由专人负责做好出库登记。

  3.产品出库后及时清理残留物并进行有效的消毒处理。

  (八)出境冷冻肉类产品应在生产加工后6个月内、冰鲜肉类产品应在生产加工后72小时内出境。输入国家或地区政府另有要求的,按照其要求执行。

  (九)进口肉类运输工具必须清洁卫生、无异味,控温设备设施运作正常,温度记录无异常。

  质量管理制度 5

  只有实现高质量的系统建设,才能为安防系统的有效运行提供基础,保证系统发挥应有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因此,系统工程的质量控制是十分重要的,只有实施严格的质量控制,才能真正实现系统质量建设目标,保证系统建设的投资回报。

  为保证本公司质量管理制度的推行,并能提前发现异常,迅速处理和改善,借以确保及提高工程质量合管理及市场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一、质量控制原则

  1、事前控制原则

  在系统建设过程中始终坚持质量的事前控制原则,准确了解用户需求,科学地进行信息系统设计。

  2、标准化原则

  在系统建设过程中,应根据安防系统的特点,遵循有关国内外的相关标准进行系统设计,施工,保证过程的科学性

  3、用户需求符合性原则

  建设的系统应该符合用户的业务功能要求,性能要求等,通过测试手段来判定用户需求的符合程度。

  二、质量控制流程

  工程师旁站检查

  技术方案执行

  小组自检

  工程部自检

  公司验收

  重要工序公司验收

  工程师验收

  上级主管部门市公安局技防办验收

  三、技术复核

  (1)技术复核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技术复核计划,明确复核内容,部位,复核人员使用复核方法。

  (2)技术复核结果必须填写《分部,分项工程技术复核记录》,作为施工技术资料归档。

  四、施工组织设计审批

  1、施工设计必须要有技术部经理,项目经理,项目工程师,安全员,材料员等有关人员的签字。

  2、施工组织设计必须在工程实施前15日报工程部质量管理工程师审批后上报公司总工程师。

  3、施工组织设计必须经各级审批后并按审批意见进行修改完善,经上报同意后方可进行施工。

  4、施工期间必须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如有具体问题,可按实际情况申报处理,但必须经过总工程师审批。

  5、施工组织设计流程:

  审查设计文件,进行调查研究

  计算工程量

  选择施工方案和施工方法

  工程师旁站检查

  技术方案执行

  小组自检

  工程部自检

  公司验收

  重要工序公司验收

  工程师验收

  市技防办审核备案

  五、材料质量管理

  1、严格控制采购材料的质量,必须由质量工程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抽样检查,并将采购材料的厂商、品名、规格、数量、验收单号码等,填入检验记录表内。

  2、如发现问题立即和供货商联系,协商解决。

  3、在进行检验时,抽样应随机化,不得以个人或私人感情认为合用为由,予以判定合格与否。

  4、做好材料进场的第二次检验,要求与用户进行共同检验,并记录检验结果。

  六、技术、质量交底

  技术、质量交底工作是施工过程基础管理中必不可少的重要工作内容,交底是必须采用书面签证确认方式。

  1、当技术部接到设计图纸后,必须组织技术部员工对图纸进行认真学习,并督促建设方组织设计交底会。

  2、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完毕并送审确认后,由技术部项目负责人组织全体员工认真学习施工方案,并进行技术、质量、安全书面交底,列出重点控制部位和控制要点。

  3、本着责任到人,安全工作,保证质量的原则,各负责人在安排施工任务的同时,必须对施工组进行书面技术质量安全交底。

  七、检验,检测设备管理

  1、工程部设有检验(测)设备管理员,负责公司内部检验、检测设备的`鉴定,督促及管理工作。

  2、现场检验、检测设备应有专人保管、专人使用,以免造成人为损坏。

  3、设备管理员应定期进行检验、检测设备的维护、保养作业并将结果记录于“仪器维护、保养卡”内,保证设备使用正常。

  八、工程技术资料管理

  1、公司工程技术资料分为以下几个类型:

  一类:技术管理类

  二类:施工技术资料类

  三类:施工组织设计类

  四类:施工管理类

  五类:质量管理类

  六类:维护类

  2、公司设有专职资料管理员,定期收集各部门、客户单位提供的各类资料、表格,按类型分类、汇总、审核、装订以备核查。

  3、工程部应每天记录好现场施工时所发生的工作量、人工、机械使用、施工部位、材料设备进出场、质量问题、产生问题、补救措施等内容,并定期上交资料管理员,由资料管理员汇总施工日记后归档备案。

  九、回访维护、维修管理

  1、工程部施工小组负责工程施工期间的产品保护,凡因施工中个人操作不当造成的产品破坏由个人承担责任,由工程部监督实施。

  2、工程交付使用后(若分阶段交付,分别以分阶段交付日算起),客户服务中,征询用户意见进行回访。

  3、工程质量回访后(在质量保修期内随叫随到),凡属于施工造成的质量问题,由客户服务中心负责解决,不留隐患,并进行维修登记,以备后查。凡不属于施工造成的问题,而客户方要求维修的,客户服务中心协助解决,费用由客户方承担。

  4、凡在质量保修期内进行维修的工程,客户方应签字确认。

  质量管理制度 6

  文件名称:中药饮片进、存、销管理制度

  编号:017

  起草部门:质量管理部

  起草人:***

  审阅人:***

  起草日期:XX.5.1

  批准日期:XX.5.1

  执行日期:XX.5.1

  (1)为加强中药饮片经营管理,确保科学、合理、安全、准确地经营中药饮片,杜绝销售假药、劣药,根据《药品管理法》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制定本制度。

  (2)中药饮片购进管理:

  ①所购中药饮片必须是合法的生产企业生产的合法药品;

  ②所购中药饮片应有包装,包装上应有品名、规格、生产企业、生产日期,实施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饮片还应有药品批准文号和生产批号;

  ③购进进口中药饮片应有加盖供货单位质量管理机构原印章的《进口药材批件》及《进口药材检验报告书》复印件;

  ④该炮制而未炮制的中药饮片不得购入。

  (3)中药饮片验收管理:

  ①验收员应按照法定标准和合同规定的质量条款对购进的中药饮片进行逐批验收;

  ②验收时应同时对中药饮片的包装、标签及有关要求的证明或文件进行逐一检查;

  ③验收应按照规定的的方法进行抽样检查;

  ④验收应按规定做好验收记录,记载供货单位、数量、到货日期、品名、规格、生产厂商、生产日期、质量状况、验收结论和验收人员等项内容;实施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饮片还应记载药品的批准文号和生产批号;

  ⑤验收记录应保存三年;

  (4)中药饮片储存与陈列管理

  ①应按照中药饮片储存条件的要求储存于相应库中,易串味药品应单独存放;

  ②中药饮片应按其特性采取干燥等方法养护,根据实际需要采取防尘、防潮、防污染以及防虫、防鼠、防霉变等措施;

  ③中药饮片应定期采取养护措施,按季度对饮片全部巡检一遍。

  ④中药饮片装斗前应进行装斗复核,不得错斗、串斗,并做好记录;

  ⑤中药饮片装斗前应进行净选、过筛,定期清理格斗,饮片斗前应写正名、正字,防止混药;

  ⑥饮片上柜应执行先产先出、先进先出,易变先出的装斗原则;

  ⑦每天工作完毕整理营业场所,保持柜橱内外清洁,无杂物;

  (5)中药饮片的销售管理

  严把饮片销售质量关,销售的中药饮片应符合炮制规范,并做到计量准确,配方使用的中药饮片,必须是经过加工炮制的中药品种;

  文件名称:员工培训教育管理制度

  编号:018

  起草部门:质量管理部

  起草人:***

  审阅人:***

  起草日期:XX.5.1

  批准日期:XX.5.1

  执行日期:XX.5.1

  (1)为不断提高员工整体素质及业务水平,规范全员质量培训教育工作,根据《药品管理法》及gsp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本店所有在职员工的'质量教育培训工作与考核工作的管理。

  (3)质量负责人负责制定年度质量培训计划,开展企业员工质量教育培训和考核工作。

  (4)企业质量管理部门根据企业制定的年度培训计划合理安排全年的质量教育、培训工作,建立职工质量教育培训档案。

  (5)质量知识培训方式以组织集中学习和自学方式为主,以外部培训为辅。

  (6)企业新录入人员上岗前须进行质量教育与培训,主要培训内容包括《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相关法规,岗位操作程序、记录的登记方法等。

  (7)企业质量管理人员、质量验收人员及其他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应接受继续教育,从事养护、保管、销售等工作的人员,每年应接受企业的继续教育。

  (8)参加外部培训及在职接受继续学历教育的人员,应将考核结果或相应的培训教育证书原件交企业管理部验证后,留复印件存档。

  (9)企业内部教训教育的考核,由质量负责人根据培训内容的不同可选择闭卷考试、笔记、口试及现场操作等考核方式,并将考核结果存档。

  (10)培训、教育考核结果,应作为企业有关岗位人员聘用的主要依据,并作为员工晋级、加薪或奖惩等工作的参考依据。

  文件名称:质量管理工作情况检查及考核制度

  编号:019

  起草部门:质量管理部

  起草人:***

  审阅人:***

  起草日期:XX.5.1

  批准日期:XX.5.1

  执行日期:XX.5.1

  (1)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进一步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和规定,保证企业在经营中创造一流的质量、一流的服务,以达到创建本企业知名品牌的目的,做到药品高质量,员工高素质,服务创一流,企业创名牌,特制定本制度。

  (2)员工培训教育管理制度的考核:

  ①药品购进、验收制度的检查考核:每月对药品购进及验收的进货单,验收单进行一次清理自查,查是否正规渠道进货,所购药品注册商标、批准文号、生产批号及品名、规格、说明书是否齐全;所签订的合同是否规范、合法,每年清查一次,发现问题对相关人员予以经济处罚。

  ②药品贮存、养护制度的检查考核:每季度对仓库药品贮存养护情况进行检查,查药品分类贮存和堆垛是否按要求存放,有无混垛现象;是否按色标(区)存放药品的要求;库房温度、湿度必须每日上下午是否实时测定检查并有记录;每年考核一次,对未按标准执行的督促整改并给当事人予以经济处罚。

  ③对《药品销售及处方调配管理制度》的检查考核:每年对驻店药师处方审核情况进行一次考核,查是否按规定销售处方药及对顾客的用药咨询能否做到耐心细致,对未按标准执行的督促整改并给当事人予以经济处罚。

  ④对拆零药品和药品陈列管理制度的检查考核:每年一次全面检查拆零药品是否按规定存放,陈列是否符合规定要求,对未按规定执行的督促整改并给当事人予以经济处罚。

  ⑤对效期药品管理制度的检查考核:每年对仓库和陈列药品的有效期药品进行一次检查,查是否做到不混垛,是否做到先进先出,近期先出,近效期药品是否催销。对未按标准执行造成损失的,追究责任人并要求当事人经济赔偿。

  ⑥对《质量事故管理制度》、《药品不良应反报告制度》和《不合格药品管理制度》的检查考核:每年考核一次,主要是查是否按规定记录、汇报,对不按时限报告或报告记录含糊、不准确的给予有关人员经济处罚。

  ⑦对质量信息管理制度、服务质量管理制度以及健康管理的检查考核:有无收集药品质量信息、对直接接触药品人员进行健康体检并建立档案,员工是否遵守职业道德,是否做到规范服务、热情服务、站立服务,有无与与顾客争吵。每年一次检查,对违反规定行为的有关人员给予经济处罚。

  ⑧对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审核制度的考核:是否按规定收集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所需的材料并按规定审批,对未按规定执行的督促整改并给当事人予以经济处罚。

  (4)检查考核办法

  质量管理制度 7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加强保安服装产品质量管理,保证保安服装产品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法》及《20xx式保安服装产品生产供应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保安服装产品是指保安人员统一配发穿着的20xx式制式服装、帽、服饰标志及服装面料。

  第二章 职责范围

  第六条中国保安协会是保安服装产品质量归口管理部门。

  第七条中国保安协会在保安服装产品质量管理工作中的主要职责。

  (一)组织保安服装产品的立项、研制、试用、审批以及技术标准的起草,并做好宣贯工作;

  (二)组织和采用质量统检、巡回检查及行业抽样检查等多种方式对保安服装产品进行质量监督检查,并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保安协会、保安服装产品授权生产供应企业等有关部门通报质量检查结果;

  (三)组织对保安服装产品管理人员及授权生产供应企业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质检业务培训,指导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保安协会对保安服装产品进行抽检和验收;

  第八条中国保安协会具有保安服装产品质量检验最终裁决权,对保安服装产品质量实行监督检查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保安服装产品的型式检验、委托检验、交收检验和仲裁检验等;

  (二)研究、研制保安服装产品检验方法和仪器设备,负责制、修订保安服装产品标准;

  (三)配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保安协会组织保安服装产品的质量监督抽查、招标和验收工作。

  第九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保安协会在保安服装产品质量管理工作中的主要职责。

  (一)按照《20xx式保安服装标准》及《20xx式保安服装产品生产供应管理办法》的要求,组织保安服装产品的生产供应;

  (二)对授权企业进行质量监督管理,组织产品验收,发现质量问题要及时处理解决,保留交收检验记录,并向中国保安协会反馈质量信息;

  (二)严格把好保安服装产品材料质量关,严禁不合格材料进入生产程序,建立质量监督体系,做到不合格产品不出厂;

  (三)配合中国保安协会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保安协会的'保安服装产品质量检查工作;

  (四)做好售后服务工作,出厂产品发现质量问题,应在三个月内包修、包换、包退。

  第三章 质量检验和监督

  第十一条保安服装产品实施质量监督检查的主要形式。

  (一)行业抽样检查。中国保安协会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标准,有组织、有计划地对保安服装产品进行质量监督抽查。

  (二)型式检验。首次生产、停产后恢复生产、生产设备或生产工艺进行了较大改造或改进时所进行的产品检验。

  (三)统检。中国保安协会组织对一定时期内的所有企业自检合格的保安服装产品进行抽样检验。

  (四)巡回检查。由中国保安协会对重点企业产品及生产流程进行全面监督检查,是对行业抽样检查和统检的补充。

  (五)产品交收检验。由订货方组织人员,对生产企业自检合格的一批产品中,按照相应标准中规定的抽样比例、数量抽取样品进行检验。

  第十二条抽查的样品分为工序产品、经检验合格准予出厂的成品及所用原材料。方法均为随机抽样,但原则上不在同一年度内重复抽查同一企业的同一产品。

  第四章 质量奖惩

  第十三条在保安服装产品行业抽样检查和统检中,授权生产供应企业凡单项产品质量不合格的,应予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或有两项以上(含两项)产品不合格的企业,中国保安协会将取消其授权生产供应企业资格。

  第十四条授权生产供应企业因违反标准造成批量性质量事故的产品,如无法返修应予以退货,并赔偿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五条保安服装产品授权生产供应企业,若采购非授权生产供应企业原材料、生产伪劣产品、违规生产销售及违反《20xx式保安服装产品生产供应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中国保安协会将在全行业内通报批评,并责令其在一个月内整改。对于经批评屡教不改,产品质量和生产管理业内反映强烈的,中国保安协会将其列入黑名单,取消其授权生产供应企业资格,该企业在三年内不得重新申报授权生产供应企业。

  第十六条本办法由中国保安协会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关于印发《保安员服装和保安服务标志管理暂行办法》和《保安员着装规范》的通知

  中保协【20xx】8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保安协会,各会员单位,各保安员服装和保安服务标志授权生产销售企业:

  20xx年7月5日,公安部公布了中国保安协会研发推荐的“20xx式保安员服装”和全国统一的保安服务标志。全国保安员换着20xx式保安员服装,并佩带统一的保安服务标志上岗服务,是贯彻落实《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的必然要求,对于加强保安队伍正规化、规范化和职业化建设,展示保安队伍良好形象,便于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识别、监督保安服务工作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为配合公安机关做好保安员服装监管工作,规范保安员服装的生产、销售、购买、穿着佩带等工作,确保正常的保安员服装市场秩序,保证保安员服装和保安服务标志质量,有效防止乱生产、乱销售、乱购买、乱穿着保安员服装等问题发生,中国保安协会研究制定了《保安员服装和保安服务标志管理暂行办法》和《保安员着装规范》。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工作中如遇问题,请及时报中国保安协会。

  质量管理制度 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管理,保证建设工程质量,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有关活动以及实施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以及装修工程。

  第三条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质量负责。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分别对审查结论、检测或者鉴定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第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专业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

  建设、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所属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负责具体实施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从事建设工程活动,应当严格执行建设工程质量法律、法规以及工程建设标准、规范,保证建设工程质量。

  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不得违法干预建设工程活动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活动。

  第六条鼓励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和管理方法,提高建设工程质量,倡导创立优质工程、科技示范工程和用户满意工程。

  第二章建设单位的质量职责

  第七条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单位承担工程有关业务,并依法签订合同,明确质量标准和质量职责。

  第八条建设单位应当设立工程项目管理机构或者委托监理单位负责工程质量管理,建立工程质量管理制度,并明确有关管理人员的质量职责。

  依法实行强制监理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委托监理单位负责工程监理。

  第九条建设单位不得要求勘察、设计、施工单位违反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工程质量或者压缩勘察、设计和施工的合理周期。对重大和复杂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与勘察、设计单位签订现场服务合同。

  建设单位不得要求监理单位违反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工程质量标准进行工程监理。

  第十条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施工图设计文件送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以下称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

  建设单位能够自主选择施工图审查机构,可是施工图审查机构不得与所审查项目的建设、勘察、设计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合格的,不得使用。

  第十一条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涉及公共利益、公众安全或者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擅自修改。确需修改的,应当由原设计单位修改或者经原设计单位书面同意,由建设单位委托其他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修改,并经原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

  第十二条建设单位应当在领取施工许可证前,向所在地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供给有关材料,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自收到材料之日起5日内,签发工程质量监督通知书。

  建设工程造价在10万元以下的,能够不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建设单位在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时,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专项用于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第十三条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7日前将竣工验收方案和验收日期书面报告所在地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列入城建档案接收范围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在组织竣工验收前,应当提请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对工程档案进行预验收。预验收合格后,由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出具工程档案认可文件。建设单位在取得工程档案认可文件后,方可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于验收之日到场监督,发现有违反工程质量管理规定行为的,应当责令有关职责单位整改或者责令建设单位重新组织竣工验收。

  第十四条与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有关的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应当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竣工验收。确需单独验收的,应当在收到建设单位竣工验收申请之日起20日内出具书面竣工验收意见。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参加竣工验收的单位应当及时签署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竣工验收报告应当包括:工程概况,工程验收意见,验收单位签章,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意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验收的监督意见等。

  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

  第十五条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适当部位镶嵌标识牌,标明工程名称和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名称以及工程开工日期、竣工日期、竣工备案号等资料。

  第十六条建设单位应当自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等有关材料报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备案。

  建设单位应当自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3个月内,将建设项目档案移交给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

  第十七条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时发现存在难以弥补的质量缺陷,建设单位在建设工程交付使用时应当告知工程所有者或者管理者,获得其接收认可,并赔偿损失。建设工程交付使用后,发现有违反国家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影响工程使用或者导致安全隐患的,工程所有者或者管理者有权要求建设单位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返工、改建,并赔偿损失。

  第十八条建设工程交付使用时,建设单位应当向工程所有者或者管理者出具工程使用说明书和工程质量保证书,并供给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供其查阅、复制。

  第三章勘察、设计单位和施工图审查机构的质量职责

  第十九条勘察、设计单位应当依据项目批准文件、城市规划、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以及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深度要求等进行勘察、设计,并对勘察、设计的质量负责。

  第二十条勘察、设计文件应当贴合下列要求:

  (一)贴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二)贴合国家和省有关工程勘察、设计的技术标准、质量管理规定以及合同约定;

  (三)供给的地质、测量、水文等勘察资料真实、准确;

  (四)设计文件的编制深度贴合要求,施工图设计文件配套齐全。

  勘察、设计文件不贴合前款规定,需由勘察、设计单位修改勘察、设计文件的,勘察、设计单位不得另行收取勘察、设计费用;造成工程质量问题的,勘察、设计单位应当承担相应的职责。

  第二十一条设计单位在设计文件中不得选用国家和省禁止使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除有特殊要求的建筑材料、专用设备、工艺生产线等外,不得指定生产或者供应单位。

  第二十二条勘察、设计单位应当在建设工程开工前,向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说明勘察、设计意图,解释勘察、设计文件,并负责解决施工过程中与勘察、设计有关的技术问题,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参加各阶段的验收。

  第二十三条施工图审查机构依法对施工图设计文件中的下列资料进行审查:

  (一)是否贴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二)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的安全性;

  (三)勘察、设计单位及其注册执业人员是否按规定在施工图上加盖相应的图章和签字;

  (四)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应当审查的其他资料。

  第二十四条施工图审查机构按照国家规定的期限对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审查后,按照下列规定作来源理:

  (一)审查合格的,向建设单位出具审查合格书,并于审查合格书发放后5日内将审查情景报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备案。

  (二)审查不合格的,应当书面说明原因,并将审查中发现的建设单位和勘察、设计单位违反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等情景,报告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

  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不合格的,建设单位应当要求原勘察、设计单位进行修改,并将修改后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报原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

  第二十五条对不贴合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图审查机构予以审查合格,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相应的职责。

  第四章施工单位的质量职责

  第二十六条施工单位对建设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施工质量管理制度,落实施工质量职责。

  第二十七条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施工技术标准和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施工,并在施工前按照有关规定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者施工方案。

  施工单位不得擅自修改设计文件,不得偷工减料。

  第二十八条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建筑制品进行检验。

  施工单位能够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承担检验工作。

  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的见证取样检测,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由建设单位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测。

  第二十九条经检验不贴合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施工单位不得使用,并及时通知监理单位和报告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对建设单位要求使用不合格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施工单位应当拒绝。

  第三十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施工质量检验制度。隐蔽工程在隐蔽前,施工单位应当通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到场检查、验收,并报告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对建设单位或者其他有关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工程质量的要求,施工单位应当拒绝。

  第三十一条建设工程在施工中出现质量问题,施工单位应当负责返修,返修费用及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职责方承担。当事人有异议的,能够向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申请组织认定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建设工程发生质量事故的,施工单位应当立即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并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程序、时限向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报告。

  第三十二条建设工程竣工,应当贴合国家和省规定的竣工条件,到达工程设计文件以及承包合同的要求。

  建设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应当向建设单位提交竣工报告和完整的施工技术资料,并向建设单位出具质量保修书和使用说明书。

  第五章监理单位的质量职责

  第三十三条监理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标准、经审查合格的设计文件、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和监理合同,对施工质量实施监理,并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职责。

  第三十四条监理单位应当建立项目监理机构,选派具有相应资格的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进驻施工现场,按照工程监理规范的要求对建设工程实施监理。对建设工程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等重要的工程部位、重要工序和隐蔽工程,应当实行旁站监理。

  第三十五条工程监理人员对工程使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质量有异议的,有权进行抽查。对施工单位违反规定使用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应当予以制止;制止无效的,应当立即通知建设单位,并报告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施工单位不按照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或者有违反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合同约定行为的,工程监理人员应当予以制止;制止无效的,应当立即通知建设单位,并报告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第三十六条对建设单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要求,监理单位应当拒绝执行。建设单位直接向施工单位提出上述要求的,监理单位应当及时报告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第三十七条监理单位应当及时进行工程检查、验收,出具真实、完整的监理报告。

  建设工程竣工后,监理单位应当如实出具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第六章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的质量职责

  第三十八条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以下称检测机构)应当具有相应的资质,并依法从事工程质量检测活动。

  禁止检测机构以其他检测机构的名义承担工程质量检测业务。禁止检测机构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担工程质量检测业务。

  检测机构不得转让工程质量检测业务。

  第三十九条检测机构根据有关规定理解委托,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进行工程质量检测或者鉴定。

  委托检测机构检测的试样,应当在委托人和有关当事人的见证下,按照规定取样。

  第四十条检测机构在检测或者鉴定过程中,发现涉及结构安全检测或者鉴定结果不合格的情景,应当及时报告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第四十一条检测机构完成检测或者鉴定工作后,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出具检测或者鉴定报告。

  检测机构不得伪造检测或者鉴定数据,不得出具虚假的检测或者鉴定报告。

  第四十二条检测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检测或者鉴定合同、原始记录、检测或者鉴定报告等应当分别按照年度统一编号,不得涂改、抽撤。

  检测机构应当单独建立检测或者鉴定结果不合格项目台账,并定期报告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第七章建设工程质量保修和安全性鉴定

  第四十三条建设工程实行质量保修制度。工程保修期限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约定,可是最低不得少于2年。

  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第四十四条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依法向建设工程所有者或者管理者承担保修职责。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能够经过采用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工程质量保险或者按照规定与工程所在地其他施工单位签订保修合同等方式承担保修职责。

  建设工程在保修期限内因勘察、设计、施工等原因造成质量缺陷的,由施工单位负责保修,费用由职责方承担;监理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检测机构有过错的,依法承担连带职责。

  因发生超过设计标准的地震、洪水等不可抗力或者因使用不当造成建设工程损坏的,不属于质量保修范围。

  第四十五条建设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工程所有者或者管理者应当及时通知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保修单位(以下统称保修单位)。保修单位应当自接到通知之日起3日内到达现场查看,提出维修方案,经工程所有者或者管理者同意后进行维修;对有安全隐患或者严重影响使用功能的质量缺陷,保修单位接到保修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现场抢修。工程所有者或者管理者对维修方案有异议的,保修单位应当征得工程原设计单位或者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同意后,方可进行维修。

  保修单位自接到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不能完成维修或者同一质量缺陷经维修3次仍影响使用的,工程所有者或者管理者报告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同意后,能够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职责单位承担。

  建设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因维修给工程所有者或者管理者造成损失的,职责单位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职责。

  第四十六条因建设工程质量保修职责发生纠纷的,当事人能够向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申请组织认定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四十七条建设工程在使用中出现下列情形的,工程所有者或者管理者应当委托检测机构进行安全性鉴定:

  (一)因火灾、爆炸和自然灾害等影响工程安全的;

  (二)房屋改变功能用作公共活动场所的;

  (三)因装修拆改主体结构或者明显加大房屋荷载,造成房屋安全受损的;

  (四)建设工程结构严重损坏或者承重构件属危险构件,有可能丧失结构稳定和承载本事,不能保证使用安全的;

  (五)建设工程或者其涉及安全的某个部分超过设计规定的合理使用年限的。

  工程所有者或者管理者违反前款规定,拒不进行安全性鉴定,可能影响他人或者公众安全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委托检测机构鉴定,鉴定费用由工程所有者或者管理者承担。

  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建设工程,在鉴定结论作出前,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应当责令工程所有者或者管理者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第四十八条建设工程被鉴定为不能满足安全使用标准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应当区别情景,作出观察使用、处理使用、停止使用、整体拆除的处理决定。

  第四十九条对建设工程质量有异议,或者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或者鉴定报告有异议的,当事人能够委托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授权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或者鉴定;对其检测或者鉴定报告仍有异议的,能够向当地设区的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或者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申请组织认定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章监督管理

  第五十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依法履行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职责。

  第五十一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实施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工作人员应当理解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业务培训、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从事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十二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建设工程质量违法行为记录和查询系统,记载建设工程质量违法行为及处理结果,向社会供给查询服务。

  第五十三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应当建立举报制度,公开举报电话号码、通讯地址或者电子邮件地址,受理有关建设工程质量问题的举报。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建设工程的质量事故、质量缺陷和质量违法行为,均有权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举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受理,并在30日内依法处理。

  第九章法律职责

  第五十四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施工图审查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规定的审查资料进行审查的;

  (二)未按规定报告审查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行为的。

  第五十五条违反本办法规定,监理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对施工单位不按照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或者有违反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合同约定行为,未予以制止或者未报告的;

  (二)对建设单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未拒绝执行的;

  (三)未按照规定及时进行工程检查、验收的。

  第五十六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检测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改正,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取得相应资质承担工程质量检测业务的;

  (二)以其他检测机构的名义承担工程质量检测业务的;

  (三)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担工程质量检测业务的;

  (四)转让工程质量检测业务的;

  (五)未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进行工程质量检测或者鉴定的;

  (六)未按照规定报告检测或者鉴定不合格事项的;

  (七)伪造检测或者鉴定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或者鉴定报告的;

  (八)档案资料管理混乱,造成检测数据无法追溯的。

  第五十七条依照本办法第五十四条、第五十五条、第五十六条规定,给予单位罚款处罚的,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职责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八条本办法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依照法定职权决定。

  第五十九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建设、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工作人员,在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职责:

  (一)违法干预建设工程活动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活动的;

  (二)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过程中,发现有违反工程质量管理规定行为,未责令有关职责单位整改或者未责令建设单位重新组织竣工验收的;

  (三)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建设工程,未按照本办法规定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的;

  (四)对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的投诉和举报,未及时受理并依法处理的;

  (五)索取、收受贿赂的;

  (六)有其他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行为的。

  质量管理制度 9

  1、在车间主任领导下,负责本班的检修任务及行政管理工作,在业务上受车间技术员指导。

  2、带领全班人员学习并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严禁违章指挥,对本班成员的人身安全及管辖范围内的`设备安全负责。

  3、组织全班热工人员每日定期对热工设备进行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及时处理,确保机组运行安全,并做好记录。

  4、贯彻执行有关热工工艺标准和规范,建立正常的检修试验秩序,组织编制本班管理范围内设备检修试验计划,汇总并申报备品配件清单及委托加工项目。

  5、组织全班人员进行政治、业务学习,不断提高政治觉悟和业务技术水平,认真实施技术改进措施和技术组织措施计划,组织全班人员完成设备的大、小修和消除设备缺陷。

  6、有权对不符合工艺要求和安全规定的设备系统提出意见,并反映提请车间领导解决。

  7、有权安排全班人员的工作,并对全班人员的奖励及批评处理有权提出意见。

  8、加强班组管理,推行经济核算,降低原材料的消耗,加强工具保管和使用。

  9、完成车间交给的其他任务。

  质量管理制度 10

  1、钢筋表面严重生锈,有油渍、漆污每处罚款100元。钢筋安装不符合规范及设计要求,每一个(处)罚款300元。

  2、混凝土现场搅拌没有挂级配牌或无过磅及记录,罚款100元。混凝土施工缝不符合规范或设计要求留置,每处罚款200元。拆模试块不是同条件养护的每组罚款100元。混凝土试块有多余或空白,每组罚款200元。

  3、防水混凝土的变形缝、施工缝、后浇带、穿墙管道、埋设件处渗漏,每处罚款100元。

  4、现浇结构构件截面尺寸偏差不符合规范规定的,每处罚款100元。

  5、砌筑砂浆拌和时不挂牌或不按设计配合比,每发现一次(处)罚款50元;如以上两种情况同时发现,每发现一次(处)罚款100元。

  6、砌体工程的砂浆饱满度抽查三组,其中一组或一组以上不符合规范要求,罚款500元处理。

  7、砌体不按规定留拉结筋,或拉结筋不符合规范要求,每处罚款50元。

  9、承重墙体使用断裂小砌快,每处罚款100元;小砌快未底面朝上反砌于墙上的,每处罚款100元;施工时所用的小砌快产品龄期未到28天的,罚款100元。

  10、构造柱处砌体未按规定留马牙槎,每处罚款50元。

  11、砖墙上留置洞口宽度超过30cm未设过梁板或过梁搁置长度小于120MM,每处罚款50元。

  12、阳台砖墙和扶手与墙体的连接部位未按规定采取可靠的连接措施,每处罚款50元。

  13、除门洞口外,对厕所四周隔墙下口未按规定做砼翻口且高度小于120mm的,每处罚款100元。

  14、地坪严重起壳、起裂、起砂面积大于200cm2,每处罚款50元。

  15、凡踢脚线空鼓长度超过30cm,每处罚款30元。

  16、多空砖上安装门窗樘用射钉固定的,每樘罚款50元。

  18、管道后墙面未粉刷或严重不平,每发现一处(间)罚款50元。

  19、外墙面砖、室内瓷砖、地砖起壳空鼓面积超过1m2,每处罚款50元。

  20、屋面、卫生间等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渗漏不论范围大小,每处罚款200元。

  21、墙体表面留置水平沟槽或横向开槽不符合规范规定的,每处罚款100元。墙身开槽没有用机械切割,每处罚款200元。

  22、栏杆凡阳台、外廊、室内回廊、内天井、上人屋面及室外楼梯等临空处未做防护栏杆,每处罚款500元;防护栏杆高度小于1.05米,每处罚款200元;防护栏杆离地面或屋面0.10米高度内留空的,每处罚款100元。

  23、窗台高度低于0.80米未做防护措施的,每处罚款100元。楼梯梯段净宽小于1.10米的,每跑罚款100元;楼梯平台扶手处的最小宽度小于梯段净宽的,每处罚款100元;楼梯平台上部及下部过道处净高小于2.00米的,每处罚款200元;梯段净高小于2.20米的,每跑罚款100元。

  24、明装大、小便污水管滴漏水,每处罚款100元,地漏周边渗漏和穿接板套管处渗漏每处罚款100元。其他管道接楼滴漏水每处罚款50元。

  25、埋地管道未做护理处理,每处罚款200元。金属管道埋地未做防腐处理,每处罚款100元。水平沟槽或横向开槽,每处罚款100元。墙身每处罚款200元。

  26、管架和风管支架制作时,下料、钻孔有电焊气割,槽钢支架、门型支架制作时没有采用45°拼缝焊接,每处罚款50元。

  27、支架安装前没有按规范要求进行除锈刷漆的,每个(条)罚款50元。

  28、排水管道的'坡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出现无坡或倒坡,每处罚款100元。

  29、管道穿过墙壁和楼板没有规范要求设置套管,每个(处)罚款50元。

  30、卫生器具和地漏水封高度小于50㎜,每个罚款50元。

  31、管道穿过结构伸缩缝,抗震缝及沉降缝敷设时,没有按规范要求采用柔性连接,每处罚款200元。

  32、严禁对镀锌钢管进行焊接,每发现一处罚款100元。

  33、水泵安装时进出口的变经管没有使用偏心大小头,每个罚款100元。

  34、金属导管严禁对口熔焊连接,镀锌和厚度小于2MM的钢导管不得套管熔焊连接,每发现一处罚款50元。

  35、三相或单相的交流单芯电线电缆不得单独穿于金属导管内,每发现一处罚款500元。

  36、当灯具距地面高度小于2.4㎜时,灯具的可接近裸露导体必须接地(PE)或接另(PEN)可靠,并应有专用接地螺栓具有标识,每缺一盏罚款100元。

  37、扦座接线不符合规范规定连接,每只罚款50元。

  38、金属电缆桥架的接地(PE)或接零(PEN)不符合规范要求,每处罚款50元。

  39、配电箱、盒、桥架安装不使用机械开孔,每个(处)罚款100元。

  40、防排烟系统柔性短管的制作材料必须使用不燃材料,否则每处罚款200元。

  41、资料中的各责任人签名不符合规定要求的罚100元。

  42、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分部工程验收未经监理、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单位的技术、质量部门负责人参加并盖章的罚100元。

  43、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未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检测的罚款200元。

  44、检验批、分项工程、隐蔽工程验收、材料报验等要求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技术负责人)检查认可的项目,如未按规定实施的每项罚款100元。

  45、试块的取样留设未按规定执行的每项罚100元。试块的强度评定不合格的罚200元。试块的强度出现3次(含)以上的不符合要求的每次罚200元。

  46、钢筋原材料的质保单不符合要求的每项罚50元;抽样复试未按规定执行每项罚100元。

  48、水泥的质保书收集及复试报告未按规定执行的每项罚200元。

  49、结构承重的砌体材料未经规定复试而使用的每次罚200元。

  51、装饰工程(如幕墙工程)关于安全使用功能的复试未按规定执行的每项罚200元。用于室内的石材未做放射性试验,用于室内吊顶门窗等工程中的人造板材未做甲醛含量试验,用于幕墙石材未做弯曲强度试验,铝塑复合板未做剥离强度试验及幕墙各种材料的相容性试验的各罚200元。

  52、原材料、试件等造成先使用后复试既成事实的每项罚100元。

  53、混凝土浇捣无坍落度检查及记录或检查不符合要求,罚款200元。大体积混凝土施工无测温记录或记录不符合要求的,罚款200元。

  54、住宅采用的电度表、水表、热量表按规定应具有产品合格证书和计量检定证书。如无每项罚款200元。

  55、各种承压管道系统和设备应做水压测验,非承压管道系统和设备应做灌水测验,每缺一项罚款200元。

  57、给水管道竣工后,没有对管道进行冲洗和消毒,每项罚款100元。

  质量管理制度 11

  1、建立以厂长为工厂第一质量负责人,领导全厂的质量管理工作,各班组长为各班组的第一质量负责人的质量体系结构图,并确实的贯彻执行。

  2、班长负责公司各种相关质量管理制度在本班内的贯彻执行。每位操作者必须要做好产品的自检或送检工作,并做好相应的检验记录。下料班将检验结果记录在“开料工序检验记录单”中,组装班将机加的检验结果记录在“加工工序检验记录单”中,组装的检验结果记录在“组装工序检验记录单”中。

  3、专职检验员经过巡检对操作者的自检情景进行检查,并在相应的记录单中签字确认。专职检负责对成品进行检验,并做好成品入库检验记录。

  4、如果后序发现有产品不合格的现象,首先要检查前序的检验情景,以检验记录为依据,经检查没检验记录的,表示该产品没有经过检验,前序要承担更加严历的惩罚。

  5、如果工地发现工厂出厂的产品不贴合质量要求,首先要检查专职检的`成品入库检验记录,以检验记录为依据,经是检查没有检验记录的,表示该产品没有经过检验,专职检要承担相应的职责。

  6、生产管理人员必须要保证操作者的操作有章可循,在每个工程开工以前要求技术部对关键的质量控制点(比如:防水、连接方法、穿钢方式等)有明确的要求。对于工艺不清,又无以往经验能够借鉴的,操作者有权拒绝加工。

  7、专职检验员负责监督和贯彻“三检”制度的执行。监督和坚持实事求是的做好质量检验记录,针对工厂出现和工地反馈的质量问题,开好质量现场会,必要时请厂长一起参加。

  8、工厂要建立质量统计制度。每月由专职检验员按班组,上报质量事故次数、经济损失、和产品合格率。对各班组的质量水平进行排行。每月召开一次质量会议,由厂长、生产和设备管理人员、质量管理人员及班组长参加,对上月的质量水平进行通报。

  质量管理制度 12

  一、医院医疗质量委员会负责全院病案的技术指导、咨询和质量管理,组织检查评比及执行奖惩措施。医院病历质控小组负责组织检查评比及执行奖惩措施等具体的病历质控工作。

  二、病案室负责做好全院病案的收集、整理、存档、保管工作。

  三、病案上架前,由医院病历质控小组负责对病案书写质量进行评审,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病案提出修改意见。

  四、各临床科室设病案质量专管医生和专管护士,负责做好本科室的病案质控的管理工作。其工作职责:

  (一)做好本科室病案质量自查工作。仔细核对住院病案首页各项目的填写是否正确、完整,如发现项目不全或记录不完整、不符合规定要求,应及时通知有关医务人员填补或更正。对问题较多需部分或大部分重写的病历,应提出修改意见后退还给书写医生重写。

  (二)做好出院病案、卡片的检查与催办工作,防止病案积压,保证归档病案流程的及时性。

  (三)对病历质控小组抽查后反馈回来的不符合质量要求的病案,在两周内完成修改、订正,做到病案不缺项、书写规范、装订符合要求,检查评分达到90分以上。

  (四)做好本科室病案的收集、保管工作,确保住院病案不遗失、不缺损。

  五、病案质量检查与奖罚

  (一)病案质量检查分院、科两级。各科室病案质量专管员应对每份出院病历先进行自查,确认达标后,在五个工作日内送到病案室。

  (二)医院病历质控小组每月随机抽查各病区一定数量的归档病案和运行病案,检查评分结果与病案书写医生、上级医师和科主任的奖金挂钩,奖罚结果公开。

  (三)除医院病历质控小组每月对归档病案抽查外,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不定期对各病区的归档病案和运行病案组织抽查,抽查结果与病案书写医生、上级医师和科主任的奖金挂钩,奖罚结果公开。

  质量管理制度 13

  1.0目的

  检查、评价质量体系的有效性,保证质量体系的完善和改进。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管理公司对内部质量审核的组织和实施的控制。

  3.0职责

  3.1管理者代表负责审批有关内部质量审核的计划、报告等文件,并组织进行内部质量审核活动。

  3.2品质/拓展部在管理者代表领导下,具体组织开展内部质量审核活动。并对不合格采取的纠正措施的实施和效果进行跟踪检查验证。

  3.3审核组织负责编制有关审核文件进行现场审核。

  4.0程序要点

  4.1总则。

  内部质量审核应按计划、有组织、按程序并由具备资格的内部质量审核员(以下简称内审员)进行。

  4.2内审员的基本条件。

  4.2.1is09000文件的主要编写人。

  4.2.2认真负责,有较强的敬业精神。

  4.2.3有较强的组织及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4.3内审员的必备条件。

  4.3.1经有关单位培训,取得质量体系内部审核员培训合格证书或取得质量体系内部审核员注册资格。

  4.3.2经管理者代表认可后,由总经理任命。

  4.4内部质量审核(以下简称内审)的时机。

  4.4.1内审按计划进行时,一年的间隔期内,至少进行2次,公司定为每年的6月、12月中旬进行例行内审。

  4.4.2追加内审。

  (1)例行内审之外进行的内审,公司界定为追加内审。可预期时,追加内审亦应在年度审核计划中列出。

  (2)下列情况之一,应进行追加内审;

  ●文件化质量体系开始实施后的适当阶段;、

  ●认证机构监督审核前的适当时候;

  ●当发生服务质量不符合规定,引起业主严重投诉时;

  ●总经理认为必要时。

  4.5内审的组织工作。

  4.5.1品质/拓展部负责编者按制《年度内部质量审核计划》,经管理者代表批准后实施。实施前,品质品部应下达内审通知,内审通知应经管理者代表批准。

  4.5.2追加内审由品质/拓展部下达追加内审通知。追加内审通知需经管理者代表批准后实施。

  4.5.3内审通知应确定审核目的'、审核范围、审核依据、审核日期及审核组人员的组成。

  4.6审核组。

  4.6.1每次审核均需组成审核组,根据时间安排和审核工作量大小,在一次审核中审核组可分为几个审核小组。

  4.6.2审核组由具有资格的内审员组成,审核组需指定一名内审员为审核组长。

  4.6.3内审的具体实施由审核组长负责,审核组独立完成。

  4.6.4审核的实施。

  4.7.1内审应按规定的程序时间并完成。

  4.7.2内审应按规定的程序时行。

  4.7.3审核组成员应按分配的审核的审核范客观、公正地纠集客观证据,并对检查结果和评价的准桷性、可追溯性负责。

  4.7.4审核及实施中所形成的文件、记录应详细、清楚、完整、规范。

  4.8公司制定并实施《内部质量审核实施标准作业规程》,规范内审活动和内审员的资格确定及审核行为准则。

  4.9内审中发现不合格项的纠正措施和验证。

  4.9.1内审中发现的不合格项是审核报告内容的一部分,审核组应以不合格通知单的书面形式送达受审部门。

  4.9.2受审核部门负责人应该不合格通知单指出的不合格事实,举一反三,从根源上制定并实施纠正措施,以减少或消除不合格的发生。

  4.9.3纠正措施实结束后,受审核部门负责人应将实施情况和结果填入纠正措施相应栏内报品质/拓展部请予以验证。品质/拓展部应将验证结果报告管理者代表。

  4.9.4纠正措施经验证无效果或没有达到预期目标的,管理者代表应指示品质/拓展部再次下达不合格通知单直至验证达到要求为止。

  4.10内审全过程形成的文件和记录,由品质/拓展部负责收集、汇总、保存,各部门应保存除规定上报的相关文件和记录。内审文件和记录保存期3年。

  4.11本规程作为品质/拓展部员工绩效考评的依据之一。

  5.0记录

  6.0相关持文件

  6.1《内部质量审核实施标准作业规程》。

  6.2《不合格纠正、预防标准作业规程》。

  质量管理制度 14

  医院质量管理委员会(领导小组)在院长领导下进行工作,办事机构在院(分级)办公室。科室质量控制小组在科主任领导下进行工作。

  1、医院质量管理领导小组制度

  (1)根据医疗、护理、总务、财务等实际情况及上级要求,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制定质量标准。

  (2)研究提高质量的方法和控制手段。

  (3)对各科室、各部门的质量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4)随时对各种质量进行分析,定期向院长汇报。

  2、科室质量管理小组制度:

  (1)根据医院质量管理委员会制定的质量标准,每月统计本科室完成情况,上报医院分级管理办公室。

  (2)随时对本科室的质量进行分析,向科领导汇报。

  (3)收集对质量进行分析,向科领导汇报。

  (4)收集对质量控制手段以提高质量方法意见和建议,并与医院(分级管理)院办公室联系。

  三、医院(护理、医技)质量管理方案

  1、全院实行在院长、业务副院长领导下的质量管理体系,建立院科两级质量管理组织,建立医疗护理质量管理委员会,科室建立医疗护理质量小组,对医疗护理质量进行监督、检查指导。由业务职能科室、科主任、护士长具体负责质量管理工作。

  2、科室应根据医院分级管理的'要求,制订切实可行的质量管理方案,结合岗位职责,把质量目标落实到人,做到人人抓质量,讲质量,把质量挂面了落到实处。

  3、各级各类专业人员,尤其是各级干部,要把提高医疗质量作为管理工作的核心,作为医疗临床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切实抓好医疗全过程的质量保证措施和质量检查,达到质量管理的优化目标。

  4、开展全员性质量教育,推行全面质量管理。

  5、医院根据分级管理要求,制订医疗质量主要标准与指标及考核评价办法,下发科室执行。

  6、质量管理的重点是医疗、护理、医技、教学、科研、病案、控制院内感染等项的质量。

  7、每季度召开一次全院医疗护理质量委员会会议,按照标准与指标,对各科室医疗质量情况进行检查、评价并研究改进措施。

  8、每季度由办公室、医务科、护理部组织一次全院医疗质量检查评比,并将主要结果向院领导汇报。

  9、每季度由院长或业务副院长将全院医疗情况通过院周会等方式反馈科室,通报全院。对医疗质量好的科室和个人予以表扬鼓励,差者进行批评教育,必要时提出改进和强化质量管理要求。

  四、医疗质量主要标准与指标

  1、医疗质量主要标准

  (1)诊断质量标准

  正确性:确诊要符合诊断要点,病史、体征、实验室及特殊检查具有的特性,拟诊要基本符合诊断要点。诊断性治疗有效。

  全面性:主病,并发症,伴发症应依次列出;诊断疾病名称以国际疾病分类法为准。

  及时性:对急、危、重病应力争在24小时内确诊;疑难复杂病症应及时组织科内会诊,需其他科室会诊要及时和书面记录,必要时可组织全院会诊或及时转入上级医院。

  (2)疗效评判标准

  治愈:病人症状消失,器官功能恢复正常,外伤创口愈合。

  好转:病人症状减轻,器官功能较首认明显好转。

  (3)护理质量标准

  按照四川省印发的《医院护理质量标准与常用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四川省及县级以上医院护理管理规范》和《四川省预防院内感染的规定》的标准评定。

  (4)技术操作规程

  按照国家卫生部,四川省卫生厅颁发的有关技术操作常规与规程,以及高等医学院校教科书和我院编印的技术操作规程执行。

  (5)病历书写标准

  按照四川省卫生厅印发的《病历书写规范》及我院病历书写制度执行。

  (6)工作质量标准

  各项工作制度和各级各类人员岗位职责健全,并能认真执行。患者、本院职工对医疗服务的满意程度在要求的指标以上。

  2、全院医疗质量主要指标

  (1)诊断质量指标

  五、医疗质量教育方案

  1、坚持质量第一的指导思想。

  2、院、科二级质量管理组织要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和自身医疗工作的实际,健

  全切实可行的质量管理方案。

  3、质量管理方案的主要内容:建立质量管理目标、指标、计划、措施、效果评价及信息反馈等。

  4、医院要加强对全体人员进行质量管理教育,组织参加质量管理活动,对新进人员上岗前教育要包括质量教育。

  5、质量管理工作应有文字记录,并由质量管理组织形成报告,定期、逐级上报。

  6、医院质量管理的重点是医疗、护理、医技病历及控制院内感染。各级管理人员要把提高医疗质量作为管理工作的核心。后勤部门要为医疗第一线服务。

  7、质量的检查结果与评价、奖惩相结合,并纳入医院评审。

  六、医疗质量监督、检查、评价方案

  1、院科两级质量管理小组对院科医护、医技质量进行监督、检查、评价、由院办、医务科组织具体实施。

  2、院质量管理委员会,每季度一次;科室、医疗护理质量管理小组每月一次,由科主任和护士长监督实施。

  3、医疗护理、医技质量监督、检查、治疗、评价按医疗质量标准与指标执行。

  4、医疗质量检查每月一次,由院长及业务副院长在院周会上向科主任反馈。

  5、认真评价医疗质量

  (1)评价标准:按医疗质量标准,包括诊断质量标准、疗效评判标准、护理标准、技术操作规程、病历书写标准。

  (2)评价方法:采用病例评价与统计指标评价相结合的方法。病例评价主要由科室进行,由科主任、护士长掌握。

  A、病例评价要按病历质控标准进行,主要评价内容包括:诊断是否正确、全面、及时;治疗是否正确、及时、彻底;疗效是治愈、好转、未愈等。有无并发症,院内感染,医疗缺陷等。

  B、医技科评价内容包括:整体工作质量和每个病人报告是否及时、准确。

  C、统计指标评价包括:诊断质量指标、治疗质量指标、工作效率与质量指标、医院感染控制等医疗质量指标。

  D、药剂科要对制剂生产进行严格的质量监督、评价,保证制剂产品符合质量要求,特别是灭菌制剂料,要严格把关,不允许有霉变、污染、破损、无标签制剂发出,对所购进药品也应认真进行质检,不购进“无三证”霉变、污染、过期等物品。

  E、临床检验科要开展室内质控与空间质控,有条件者争取参加市区质控评价活动。

  质量管理制度 15

  一、科室人员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熟悉应急情况处理。

  二、严格遵守防火、防水、防鼠、防盗措施,病案室内工作区要和病案库分离,病案库内严禁使用明火,严禁在室内吸烟。

  三、电器设备和供电线路必须经常检查,破损设备和电线应及时报请维修和更换。

  四、病案室内安装通风、防潮装置,库房每日必须查看、通风,做好防尘、防虫、防辐射、防水、防火等工作。

  五、保持室内环境清洁,不得将可燃、易燃物品与病案资料混合存放。

  六、科室人员下班前须关闭所有电源,关好门窗后方可离开。

  七、病案归档上架前各岗位要多次核对姓名、住院号,以防出现不应有的差错,确保出院病历回收到病案室后无遗失。

  八、负责归档的.人员要经常检查归档病案是否放置错误,发现错误及时纠正。

  九、病案出入库要有详细登记,借出的病案要及时催还。

  十、涉及医疗纠纷或事案,在未做出鉴定处理之前,应有医患办妥善保管,任何人未经医疗管理部门领导批准,不得转借、转抄或复制。

  十一、病案借阅、复印专人专管,繁忙时同组人员可以协助,其他人员不能借阅、复印病案,以保障病案安全。

  质量管理制度 16

  第一条为强化和规范项目部所建工程质量管理工作,不断提高工程质量管理水平,确保实现指挥部的.质量目标,根据国家及上级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促进质量管理的程序化、标准化、科学化。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本项目部各业务部门及所有施工人员。

  第四条工程质量总方针:精心策划,积极创新,严格管理,文明施工。

  第五条工程质量总目标:工程验收一次合格率达100%。

  第六条各级专职质量管理人员,应由工作责任心强、专业技术水平高、有一定施工经验、经过培训取得合格证的人员担任。

  第七条项目部要建立层层负责制,明确分工,责任到人。

  第八条组织学习总结和推广质量管理方面的先进经验,根据质量优劣进行奖罚。

  第九条定期组织质量检查和质量评定工作,研究质量改进措施。

  质量管理制度 17

  1.0目的

  规范对记录进行设计、编号标识、收集、编目、查阅、申购、领用、归档、贮存、保管和处理的职责和方法,以证明各项服务活动符合规定的要求,并为公司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提供可追溯性的证据。

  2.0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所有与质量管理工作有关的记录的控制。

  3.0职责

  3.1物业品质部职责

  3.1.1质量管理记录控制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制定本制度。

  3.1.2负责记录的编号标识、编目、申购、发放、归档、登记和处理;

  3.1.3负责监督、指导各部门有关记录的设计、填写和管理;

  3.1.4负责归口管理项目记录的设计、收集、归档、借阅管理。

  3.2各单位职责

  3.2.1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归口管理的记录的设计、收集、归档、借阅、管理。

  3.2.2负责按要求填写各种记录。

  3.2.3负责按要求及时提供本部门的有关记录以供查询。

  4.0控制程序

  4.1记录的设计、编号、编目管理

  4.1.1设计:

  (1)各部门按照管理制度和自身的工作要求确定需记录的工作项目,需要增加表格的由使用部门制定,填写《质量记录增减申请表》经项目负责人审核,品质部审批和统一编号后递公司领导审批,经公司批准后使用。

  (2)质量记录是执行有关要求、规定或制度的个体体现,在提出增加质量记录表格申请时,必须附上有关规定或制度。

  (3)当已发布的表格不能在某项工作中通用、兼容或空缺时,使用部门可提出申请增减质量记录表格,经品质部审核,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使用。

  4.1.2修改:已发布的.表格不能适应工作需要,使用部门可填写《质量记录更改申请表》提出更改申请,并在申请表后附上更改后记录表格格式样式。

  4.1.2编号:记录表格由品质部按《文件控制程序》对各种记录表格进行编号。

  4.1.3编目

  (1)品质部负责对记录进行编目,制定公司《质量记录一览表》。

  (2)各部门负责编制本部门的《质量记录一览表》。

  4.2记录的发放、收集、归档保管、借阅管理

  4.2.1发放、收集

  (1)空白表格由物业品质部统一管理,各部门根据需要填写《质量记录领用申请表》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报品质部。

  (2)每月20日前,各单位递交《质量记录领用申请表》,品质部在本月结束前将记录发放到位,申请单位在《质量记录发放记录》上签收后返回发放记录。

  (3)品质部要及时掌握存记录情况,根据库存情况组织印刷并填写《质量记录印刷申请表》报公司领导审批后组织印刷。

  4.2.2归档保管

  (1)各部门须于每年8月前将上半年使用的记录按规定归档,下半年使用的记录于次年2月前按规定归档。

  (2)各部门应按记录的分类制定记录归档清单,并将归档清单报品质部,归档记录由各部门保管存放。

  4.2.3借阅

  (1)归档记录借阅,由借阅人提出申请,经品质部负责人批准后,品质部办理借阅手续。

  (2)在工作现场借阅记录应经使用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借阅,一般情况下严禁将工作记录带出使用场所。

  (3)特殊情况下要将工作记录带出使用场所(如外部检查、内外部审核等),经记录保管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借阅。该申请表由记录保管部门负责人保存,并负责按期收回被借记录。

  (4)文件管理部门每月对文件借阅归还情况进行检查,及时追回借出文件,防止文件丢失情况发生。

  (5)行政人事部在有员工离职或调离工作岗位的,要及时知会相关部门查阅是否有借出文件,以便及时收回借出文件。

  4.3记录的填写、更改、使用保管

  4.3.1填写、更改

  (1)记录应填写及时、清晰、准确,不能随意涂改,除备注栏外其他栏目不能出现空格,如有不需填写的栏目则以自左至右的一条斜线代替填写内容。

  (2)发现有随意更改的记录,应追究当事人责任。

  4.3.2使用保管

  (1)工作现场的记录应用按月进行装订,保持文件记录的完整、清洁。

  (2)各岗位人员不得随意将记录表格带出工作现场,如要带出按规定4.2.3规定行。

  (3)记录按《质量记录一览表》上规定的年限进行保管。

  5.0支持文件

  5.1《文件控制程序》

  6.0质量记录

  6.1《质量记录领用申请表》wy/qr-wy-017

  6.2《质量记录印刷申请表》wy/qr-wy-018

  6.3《质量记录一览表》wy/qr-wy-001

  6.4《文件借阅登记表》wy/qr-wy-019

  6.5《质量记录更改申请表》wy/qr-wy-020

  6.6《质量记录增减申请表》wy/qr-wy-021

  6.7《质量记录发放记录》wy/qr-wy-022

  质量管理制度 18

  只有实现高质量的系统建设,才能为安防系统的有效运行提供基础,保证系统发挥应有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因此,系统工程的质量控制是十分重要的,只有实施严格的质量控制,才能真正实现系统质量建设目标,保证系统建设的投资回报。

  为保证本公司质量管理制度的推行,并能提前发现异常,迅速处理和改善,借以确保及提高工程质量合管理及市场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一、质量控制原则

  1、事前控制原则

  在系统建设过程中始终坚持质量的事前控制原则,准确了解用户需求,科学地进行信息系统设计。

  2、标准化原则

  在系统建设过程中,应根据安防系统的特点,遵循有关国内外的相关标准进行系统设计,施工,保证过程的科学性

  3、用户需求符合性原则

  建设的系统应该符合用户的业务功能要求,性能要求等,通过测试手段来判定用户需求的符合程度。

  二、质量控制流程

  工程师旁站检查

  技术方案执行

  小组自检

  工程部自检

  公司验收

  重要工序公司验收

  工程师验收

  上级主管部门市公安局技防办验收

  三、技术复核

  (1)技术复核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技术复核计划,明确复核内容,部位,复核人员使用复核方法。

  (2)技术复核结果必须填写《分部,分项工程技术复核记录》,作为施工技术资料归档。

  四、施工组织设计审批

  1、施工设计必须要有技术部经理,项目经理,项目工程师,安全员,材料员等有关人员的签字。

  2、施工组织设计必须在工程实施前15日报工程部质量管理工程师审批后上报公司总工程师。

  3、施工组织设计必须经各级审批后并按审批意见进行修改完善,经上报同意后方可进行施工。

  4、施工期间必须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如有具体问题,可按实际情况申报处理,但必须经过总工程师审批。

  5、施工组织设计流程:

  审查设计文件,进行调查研究

  计算工程量

  选择施工方案和施工方法

  工程师旁站检查

  技术方案执行

  小组自检

  工程部自检

  公司验收

  重要工序公司验收

  工程师验收

  市技防办审核备案

  五、材料质量管理

  1、严格控制采购材料的质量,必须由质量工程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抽样检查,并将采购材料的厂商、品名、规格、数量、验收单号码等,填入检验记录表内。

  2、如发现问题立即和供货商联系,协商解决。

  3、在进行检验时,抽样应随机化,不得以个人或私人感情认为合用为由,予以判定合格与否。

  4、做好材料进场的第二次检验,要求与用户进行共同检验,并记录检验结果。

  六、技术、质量交底

  技术、质量交底工作是施工过程基础管理中必不可少的重要工作内容,交底是必须采用书面签证确认方式。

  1、当技术部接到设计图纸后,必须组织技术部员工对图纸进行认真学习,并督促建设方组织设计交底会。

  2、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完毕并送审确认后,由技术部项目负责人组织全体员工认真学习施工方案,并进行技术、质量、安全书面交底,列出重点控制部位和控制要点。

  3、本着责任到人,安全工作,保证质量的原则,各负责人在安排施工任务的'同时,必须对施工组进行书面技术质量安全交底。

  七、检验,检测设备管理

  1、工程部设有检验(测)设备管理员,负责公司内部检验、检测设备的鉴定,督促及管理工作。

  2、现场检验、检测设备应有专人保管、专人使用,以免造成人为损坏。

  3、设备管理员应定期进行检验、检测设备的维护、保养作业并将结果记录于“仪器维护、保养卡”内,保证设备使用正常。

  八、工程技术资料管理

  1、公司工程技术资料分为以下几个类型:

  一类:技术管理类

  二类:施工技术资料类

  三类:施工组织设计类

  四类:施工管理类

  五类:质量管理类

  六类:维护类

  2、公司设有专职资料管理员,定期收集各部门、客户单位提供的各类资料、表格,按类型分类、汇总、审核、装订以备核查。

  3、工程部应每天记录好现场施工时所发生的工作量、人工、机械使用、施工部位、材料设备进出场、质量问题、产生问题、补救措施等内容,并定期上交资料管理员,由资料管理员汇总施工日记后归档备案。

  九、回访维护、维修管理

  1、工程部施工小组负责工程施工期间的产品保护,凡因施工中个人操作不当造成的产品破坏由个人承担责任,由工程部监督实施。

  2、工程交付使用后(若分阶段交付,分别以分阶段交付日算起),客户服务中,征询用户意见进行回访。

  3、工程质量回访后(在质量保修期内随叫随到),凡属于施工造成的质量问题,由客户服务中心负责解决,不留隐患,并进行维修登记,以备后查。凡不属于施工造成的问题,而客户方要求维修的,客户服务中心协助解决,费用由客户方承担。

  4、凡在质量保修期内进行维修的工程,客户方应签字确认。

  质量管理制度 19

  本气瓶运输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内部的气体容器(以下简称“气瓶”)的运输流程,确保安全、高效、合规的运作。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气瓶的.分类与标识

  2、运输前的检查与准备

  3、装卸与固定措施

  4、运输过程中的监控与应急处理

  5、运输人员的培训与职责

  6、记录与报告制度

  内容概述:

  1、气瓶分类与标识:明确各类气瓶的性质,规定相应的标识标准,以便识别气瓶内的气体类型和危险等级。

  2、运输前的检查:对气瓶的外观、阀门、压力表等进行细致检查,确认无泄漏、损伤等问题。

  3、装卸与固定:规定装卸方法和固定措施,防止气瓶在运输过程中滚动、碰撞,确保稳定性。

  4、运输监控:设立运输路线、速度限制,制定应急响应计划,应对可能的突发状况。

  5、培训与职责:对运输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明确其在运输过程中的安全责任。

  6、记录与报告:记录每次运输的详细信息,及时上报异常情况,便于追踪和改进。

  质量管理制度 20

  为了加强混凝土施工质量管理,强化混凝土施工过程控制力度,明确各责任人质量管理职责,认真记录混凝土施工过程中实际情况,特编制施工管理制度。

  一、混凝土浇筑准备、会签及调度

  1、混凝土浇筑准备

  每次混混凝土浇筑前24小时,由混凝土责任工长填写混凝土供货通知单,混凝土浇筑部位由质检员按照检验批部位提供给混凝土责任工长。混凝土责任工长按照检验批部位与施工图纸核对无误后,交技术负责人审核后方可报混凝土搅拌站。

  2、现场浇筑会签

  每次隐蔽验收完成后,由混凝土责任人填写混凝土浇筑会签表,并按照以下顺序会签:试验员→钢筋责任工长→模板责任工长→机电工长→安装责任工长→安全员→质检员→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各相关责任人在签字后履行相关职责。

  3、调度

  在完成会签后及时通知搅拌站供混凝土,同时安排和组织好现场劳动力及各项准备工作

  附表:混凝土浇筑会签表(详见第6页)

  二、各部门、责任人职责

  1、技术部

  项目技术部应该编制详尽的施工方案或作业指导书,以保证混凝土施工工艺的指导性及可操作性。混凝土施工前,技术负责人应对混凝土责任工长进行交底,混凝土责任工长对现场工人交底,并在现场管理过程中则依此为依据对本道工序进行检查、督促,从而使管理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加强了质量控制。

  2、试验员

  2.1混凝土配合比通知单混凝土强度等级要与图纸设计混凝土强度等级核对,原材料合格证、试验报告移交项目技术部留存,混凝土供货申请表要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

  2.2试验员记录混凝土进场时间至入泵车时间,并按规定对混凝土坍落度进行检查。

  2.3混凝土在施工过程中,试验员负责监督劳务队伍严禁向混凝土中加水。根据天气情况,由试验员与搅拌站联系,适当调整混凝土坍落度。

  2.4混凝土试块的取样制作与送检由试验员按方案进行,填写相关记录,同条件试块放置于所代表部位的结构实体处进行同条件养护。

  3、混凝土责任工长:

  3.1按照技术部门制定的施工方案、施工技术交底要求,做好各项准备工作(接泵管及泵管架子加固、铺设通道跳板)。

  3.2混凝土浇筑前,混凝土责任工长组织劳务队伍,根据工程特点对各部位浇筑方式、方法向工人进行详细交底。负责监督劳务队伍严禁向混凝土中加水。

  3.3混凝土施工时,负责记录混凝土进场时间、混凝土入模时间、如泵管堵塞,要控制好接、拆泵管时间。避免将堵管离析的混凝土浇筑入模等导致的质量问题出现。

  3.4上一班管理人员与下一班管理人员进行交接时,要对本班施工情况、振捣、收面、施工人员变化情况进行交待。

  3.5对各施工段剪力墙、梁、板振捣人员的姓名、振捣具体部位及施工时间进行详细记录,包括同一部位(吊模部位)分两次振捣的`人员姓名。

  3.6如需调整混凝土坍落度,必须由试验员决定,严禁私自调整混凝土坍落度。

  3.7加强旁站监督,不得脱岗,不得长时间离岗。

  3.8如出现严重漏振或混凝土养护不及时造成的质量事故,混凝土责任工长要承担相应质量管理责任。

  3.9模板拆除后跟踪检查混凝土构件是否有缺陷,如有缺陷不得擅自派人修补,必须通知技术部门协商解决。

  4、质检员:

  4.1混凝土浇筑过程中跟踪检查混凝土振捣情况、楼面混凝土面平整度,督促劳务队伍对混凝土覆盖、湿水养护。

  4.2检查过程中,发现模板出现变形、胀模,及时通知相关工长、劳务队伍进行处理。

  4.3对负责混凝土施工管理人员的交、接班时混凝土浇筑部位要作详细记录。

  4.4对重要工序施工做好质量交底、过程中检查,落实施工方案要求。

  4.5随时检查混凝土振捣方法是否正确,对各施工段剪力墙、梁、板振捣人员的姓名、振捣具体部位及施工时间进行详细记录。

  三、混凝土施工过程控制措施:

  1、混凝土浇筑前做好混凝土标高控制点,清理模板上的杂物,特别是铁钉、扎丝等金属物,并冲洗模板上的铁锈及灰土,但不得有积水。

  2、剪力墙混凝土在浇筑前,根部应保证与混凝土同配比的水泥砂浆厚度一般在5~10cm。

  3、浇筑混凝土时,浇筑顺序按照施工方案要求由混凝土责任工长负责安排,要求劳务队伍用标高尺杆控制垂直分层浇筑厚度及水平振捣的移动间距,并派专人用铁锤敲打模板检查混凝土密实情况。要防止冷缝、漏振及过振的`出现。

  4、控制剪力墙的混凝土的每次下料深度,严禁浇满后再进行振捣,要保证混凝土构件不能出现蜂窝、麻面,剪力墙烂根等现象。

  5、严格控制混凝土顶面标高,大面积板面标高控制点对角距离不大于4米,收面时纵横拉线,特别是剪力墙根部周边、吊模模板下口和楼梯踏步面。

  6、在浇筑楼面混凝土时,在板面混凝土表面有充分水分的时候进行找平并随即覆盖塑料薄膜,保证梁、板面混凝土水分不散失,收面不少于三遍平整度达到规定要求。

  7、混凝土养护应由混凝土责任工长督促劳务队伍派专人养护。梁、板混凝土养护不少于7昼夜,养护期间混凝土要保持湿润状态,剪力墙拆模后涂刷养护液。

  8、混凝土在浇筑过程中对剪力墙钢筋、模板和其他预埋、预留的物件造成的污染,应及时派人清理。

  9、浇筑混凝土时,板面处剪力墙钢筋内侧混凝土应高于周围板面30mm左右,并均匀撒上石子,并保证石子与混凝土粘结不小于粒径的一半

  质量管理制度 21

  目的:确保一次加工合格产品,提高产品质量、树立精品品牌意识,生产每件产品都是精品,提高公司的知名度:

  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包装车间和QC人员产品实施品质确认并按6S管理体制及管理制度执行。

  一、内容:

  1.1:包装是全厂最后一道工序,上道工序产品部件移交时,也是质量、检查、验收最后一道关键工序,并且核对数量、规格、部件名称、是否与《流程单》相符,对每一件板件、产品要进行认真检查,是否有碰坏、压坏、漏油、砂印、起泡、硬物划伤、油漆是否与订货单颜色相同等现象,确认后才能进行包装作业,否则每个板部件罚款5-10元。

  1.2:发现有碰坏、压坏、漏油、砂印、起泡、硬物划伤、与订货单颜色不相同等现象,立即返回上道工序返修,并查明质量事故原因,按不同程度每个板件罚款10-20元,整装产品按不同程度罚款20-50元/件。

  二、拆装产品试装:

  2.1:拆装产品包装前必须试装,{整装产品不试装但其他质量检验要求基本相同}经品质主管和包装主管确认后方可包装。

  2.2:试装前必须将板件分好,清理点数并对板件上的胶粒内外牙,或须安装的五金装饰等确认无误后方可试装。

  2.3:试装前检查产品表面颜色必须符合要求、不可有划伤、破损、压坏、漏油、砂印、起泡、与订货单颜色不相同等现象。

  2.4:产品的结构必须合理,装好后不可有松动,摇晃现象,尺寸必须符合样板客户要求。

  2.5:任何产品装好后不可有明显缝隙。

  2.6:拆装产品装好后所有的五金必须核对五金明细,对五金明细、错、漏或多的五金必须更改,保证五金包的五金符合安装的须求。

  三、包装:

  3.1:包装箱表面不能有污染和破损现象。

  3.2:包装箱标识须清楚所标识的`颜色、名称必须与箱内货物一致。

  3.3:包装箱内空缺的地方必须用泡沫垫好,包好的产品不可有松动现象。

  3.4:包装箱内有须打脚钉或须装装饰五金、玻璃,必须先装好后方可包装。

  3.5:包装前必须对所包的板件检查,不可有划伤、损坏或颜色不符等现象。

  3.6:包装箱内如有五金包、导轨等必须用珍珠棉或其他物包好,不可直接接触产品或板件表面。

  3.7:板件表面必须用珍珠棉隔开(特殊要求的板件除外),包装箱内产品部件不允许有灰尘杂物,保证包装箱内的清洁卫生,包装箱四周必须垫护角。

  3.8:包装箱内的板件必须按照包装明细,不能多、漏、错板部件。

  3.9:包装完后必须将货物摆放在指定位置放好,并盖上工号,将产品部件按产品的性能不影响产品变形、受潮而堆放好,木饰面板产品注意采取保护措施。

  以上各项质量要求、操作要求、管理检验、各工序、组长全力配合,交接流程单以签字确认为准,以此管理制度综合厂纪厂规责任到人并严格执行。

  质量管理制度 22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技术质量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在公司领导下全面负责公司的安全技术质量管理工作;

  二、制定和完善公司服务质量规章制度及考核管理办法,落实服务质量管理措施,与公司各科室配合协作,建立服务质量保障体系;

  三、负责驾乘人员的招聘、培训、考核、奖惩工作,负责对各岗位管理人员履行服务质量职责的监督工作;

  四、采取各种方式对整个运输过程中的服务质量进行有效监控,包括起仡站检查、不定期暗查、行管人员跟车调查、发放旅客义务监督表等;

  五、负责对旅客服务质量需求进行调查统计,为公司领导进行企业决策提供参考;

  六、健全质量信誉管理档案,做好旅客日常建议的`处理及公司好人好事等记录,妥善保管各种质量信誉管理资料,按照规定及时上报各种质量报表;

  七、处理公司服务质量事故。

  八、组织全司员工的服务质量培训,强化全司员工的服务质量意识;

  九、根据“强制保养、视情修理”的原则,督促驾驶员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车辆技术状况和安全性能良好,减少运行途中抛锚救急,保证车辆完好率,保证准班正点;

  十、负责对客车内服务设施的'使用管理工作,加强对车辆的保洁、卫生情况的监督管理。

  质量管理制度 23

  一、医疗质量管理制度

  1、医院必须把医疗质量放在首位,把质量管理纳入医院的各项工作中。

  2、医院要建立质量保证体系,即建立院、职能部门、科三级质量管理组织,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质量管理工作。

  (1)树立为病人服务的思想。医疗质量管理的内容及措施应力求为满足病人的需要,保证医疗工作以最佳和技术状态为病人服务。

  (2)质量管理以控制预防为主的思想。

  (3)系统管理的.思想。

  (4)标准化管理的思想。

  (5)科学性与实用性统一的思想。

  (6)对新招聘来院人员进行严格的岗位教育,学习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教育。

  3、开展全院性质教育。

  4、各科要定期组织学习规章、职责及各种操作规程和专业基础知识。

  5、对质量观念弱者要进行强化教育。

  二、医疗质量管理领导小组制度

  医院质量管理委员会在院长领导下进行工作。科室质量控制小组在科主任领导下进行工作。

  1、医院质量管理领导小组制度

  (1)根据医疗、护理、总务、财务等实际情况及上级要求,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制定质量标准。

  (2)研究提高质量的方法和控制手段。

  (3)对各科室、各部门的质量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4)随时对各种质量进行分析,定期向院长汇报。

  2、科室质量管理小组制度:

  (1)根据医院质量管理委员会制定的质量标准,每月统计本科室完成情况,上报医院分级管理办公室。

  (2)随时对本科室的`质量进行分析,向科领导汇报。

  (3)收集对质量进行分析,向科领导汇报。

  (4)收集对质量控制手段以提高质量方法意见和建议,并与医院院办公室联系。

  四、医疗质量主要标准与指标

  1、医疗质量主要标准

  (1)诊断质量标准

  正确性:确诊要符合诊断要点,病史、体征、实验室及特殊检查具有的特性,拟诊要基本符合诊断要点。诊断性治疗有效。

  全面性:主病,并发症,伴发症应依次列出;诊断疾病名称以国际疾病分类法为准。

  及时性:对急、危、重病应力争在24小时内确诊;疑难复杂病症应及时组织科内会诊,需其他科室会诊要及时和书面记录,必要时可组织全院会诊或及时转入上级医院。

  (2)疗效评判标准

  治愈:病人症状消失,器官功能恢复正常,外伤创口愈合。

  好转:病人症状减轻,器官功能较首认明显好转。

  (3)护理质量标准

  按照xx省省卫生厅印发的《xx省医疗机构护理质量评价标准与方法》标准评定。

  (4)技术操作规程

  按照国家卫生部,xx省卫生厅颁发的有关技术操作常规与规程,以及高等医学院校教科书编印的技术操作规程执行。

  (5)病历书写标准

  按照卫生部印发的《病历书写规范》执行。

  (6)工作质量标准

  各项工作制度和各级各类人员岗位职责健全,并能认真执行。患者、本院职工对医疗服务的满意程度在要求的指标以上。

  五、医疗质量教育方案

  1、坚持质量第一的指导思想。

  2、院、职能部门、科三级质量管理组织要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和自身医疗工作的实际,健全切实可行的质量管理方案。

  3、质量管理方案的主要内容:建立质量管理措施、效果评价及信息反馈等。

  4、医院加强对全体人员进行质量管理教育,组织参加质量管理活动,对新进人员上岗前教育要包括质量教育。

  5、质量管理工作应有文字记录,并由质量管理组织形成报告,定期、逐级上报。

  6、医院质量管理的重点是医疗、护理、医技病历及控制院内感染。各级管理人员要把提高医疗质量作为管理工作的核心。

  7、质量的检查结果与评价、奖惩相结合。

  六、医疗质量监督、检查、评价方案

  1、院、职能部门、科三级质量管理小组对院科医护、医技质量进行监督、检查、评价。

  2、医疗质量检查每月一次。

  3、认真评价医疗质量

  质量管理制度 24

  第一条、为不断提升班组的工作质量、改进工作方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班组质量管理的目标:实现班组质量管理最稳定化、最优化。

  第三条、质量管理实施的时间和频次。质量管理是一个持续改进的过程,需要全体班组成员日常工作中紧紧围绕班组标准化工作即流程规范化、产品标准化、管理标准化这个中心。

  第四条、班组质量管理的适用对象。班组质量管理适用班组全体成员,班组长(或班组长指定成员)要求全体成员日常工作中严格按照班组质量管理流程、制度执行,并对执行的情况进行打分,适当给予奖励。

  第五条、班组质量管理的主要内容

  (一)对班组成员进行质量管理方面的日常培训,树立班组成员的正确意识;

  (二)维护班组质量管理建设,保证班组日常工作的正常进行;

  (三)爱护公共卫生,营造一个舒适洁净的办公环境;

  (四)对外来人员的接待体现移动特色,不卑不亢,谦和大方。

  第六条、班组质量管理的要点

  (一)掌握质量要求。班组成员必须熟悉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按质量要求执行,特殊情况应上报领导决定处理办法。

  (二)质量流程记录填写和维护。班组应当对于本班组负责的流程环节所应填写的工作记录,班组应当制定专人完成记录填写工作,并做好记录的整理和维护。

  (三)质量指标统计、分析和评估。对于班组负责的工作质量指标,结合部门要求和工作实际需要,进行定期定量化统计、分析和评估。利用每月班会,由组长主持开展质量分析改进会,根据质量目标及报表、采用鱼骨等工具,分析各周期质量情况,有负责人制订改进方案,在班会上讨论确定并实施。

  (四)改善质量达标情况。对于流程执行中出现的'问题和工作质量不达标的情况,班组应当分析原因,提出改进方案。必须时填写纠正预防措施通知单。

  (五)充分运用qc小组等质量管理工具。班组可以成立qc小组进行攻关或创新以达成目标或提出解决方案。qc小组定期对难题进行集中攻关,逐渐形成“人人为事,能者为师”的班组氛围。qc小组定期与班组进行技术交流,共同发现、解决问题,不断改进质量。

  (六)工作质量总结。充分运用qc小组等质量管理工具班组可每半年开展一次立项对标挥动,对工作进行总结,对理想中班组的工作质量进行对比分析,研究差距与不足,并在工作计划中制定改进计划,并完成一篇pdca案例,促进自身工作质量的不断提高。

  第七条、根据公司《qc小组管理实施细则》的要求,围绕班组的kpi指标和短板,成立qc小组,开展多样的质量活动。

  质量管理制度 25

  医院护理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在于:

  1. 保障患者安全:通过规范化的流程和严格的质控,降低医疗风险,提高患者满意度。

  2. 提升服务质量:明确的.职责分工和持续的培训,促进护理服务质量的提升。

  3. 维持秩序:制度化管理使医院运行有序,减少混乱和冲突。

  4. 培养专业人才:为护士提供职业发展路径,激励其专业成长。

  5. 增强团队协作:良好的沟通协调机制有助于形成高效的工作团队。

  质量管理制度 26

  第一条为确保在全县范围内的水利工程,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明确各阶段的工作程序,明确各步骤的责任人,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依据《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并结合乌什县的实际情况制定。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水利工程质量是指在国家和水利行业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批准的设计文件及工程合同中对兴建的水利工程的安全、适用、经济、美观等特性的综合要求。

  第四条在全县范围内所有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均执行本制度。

  第五条在水利工程建设过程中,应当遵循“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

  第六条水利局质量监督检查分站负责全县水利工程质量管理工作。水利水电工程建设,贯彻“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建立质量监督体系,强化质量保证体系,加强质量检测工作,推行全面质量管理。

  第七条水利局质量监督检查分站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部、自治区和地区有关工程建设质量管理的方针、政策及规程、规范。

  二、负责监督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在其资质等级允许范围内从事水利工程建设的质量工作;负责检查、督促建设、监理、设计、施工单位健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

  三、在授权范围内的水利工程实施质量监督,协助阿克苏地区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的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工作;

  四、掌握本县水利工程质量动态,及时提出提高工程质量的.措施和要求;

  五、对受监水利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

  六、参加受监水利工程的单位工程验收、阶段验收以及竣工验收。

  第八条水利局质量监督检查分站对全县水利工程质量总负责,工程现场负责人对本单位在工程现场质量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业主代表为直接责任人。

  第九条项目建设中,驻工地甲方代表的职责:

  一、必须做好每天的现场记录;

  二、监督监理、施工单位在施工期的进度和质量工作;

  三、在施工中,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对在现场做出处理意见有困难的,要及时上报项目负责人;

  四、在施工期,需要进行工作量认证的,应及时上报项目负责人。

  第十条项目建设中,项目负责人的职责:

  一、认真执行地区和县有关工程建设质量管理的方针、政策及规程、规范。

  二、督检查监理、施工单位技术规程、规范和质量标准的执行情况;

  三、甲方代表上报需要处理的问题、认证工作,及时到现场进行处理和掌握,并上报分管领导;

  四、积极做好工程施工过程中“组织、管理、服务、协调”工作。

  第十一条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坚持以预防为主,把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按照招标承包制合同规定,在每一单项工程开工前,承包商均应向业主、监理工程师报送施工方案、措施和各种图纸、资料,经过审阅后,方可施工。审查时,必须严格认真,对正确的部分予以肯定,对不足之处或错误,则应提出具体修改意见,要求修改完善后再进行施工。

  第十二条坚持质量标准,加强现场控制。坚持制约。坚持对质量要求的高标准,绝不能降低技术规范的要求,对已出现的问题,应坚决纠正,凡是采用补救措施的,要及时进行补救,对于较为重大的质量问题,则应坚持制约,该返工的返工,该补救的补救,不怕推倒重来。

  第十三条在项目建设过程中,要积极协调各方面的关系。采用“控制”与“协助”相结合的工作方法,解决工程质量与工程进度可能出现的矛盾,对建设工程要时刻以实现高速、优质、低消耗视为己任,要时刻为工程建设想办法、出主意,积极做好工程施工过程中“组织、管理、服务、协调”工作。

  第十四条在工程建设中,要努力加强对质量管理人员质量意识和质量管理知识的教育。认真监督做好“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工作。

  投资控制在施工阶段,审查复核设计变更,核实工程量。工期控制在施工阶段,审查监理单位编制工程进度计划。根据工程进度计划进行工期控制。对不能按计划执行的,认真查明原因,并进行处罚。

  质量控制在施工阶段是一项主要的工作。检查建筑物所用材料、购配件、设备质量和审查施工组织设计等实施质量预控,在施工中,通过重要技术复核、工序操作、检查隐蔽工程验收和工序成果检查、认证和监督标准、规范的贯彻。前一道工序不符合要求,不允许进入下一道工序工作。通过阶段验收和竣工验收把好质量关。将安全生产作为质量监督的重要环节来抓。

  第十五条项目建设中,要严格把好材料和试验关,对拟在工程施工所需使用的各种材料,不论是业主负责供应,还是施工单位自行采购,都必须提交生产厂家材质证明及其资料进行认可。监督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按规范进行材料质量抽检工作,经常深入现场随时抽样检测,以确切地掌握每个时期材料的质量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通知有关单位进行处理。

  第十六条在工程建设中,两管理是实施三大目标控制的出发点和归宿。合同管理是进行投资控制、工期控制、质量控制的手段,以合同为主,进行全面的质量管理。信息管理以收集、整理、保存施工现场的各种资料,并准备各阶段的验收资料。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组织监理单位对施工期间图纸会审,审查不涉及变更初步设计原则的设计变更,审查承包商提出的施工技术措施,施工进度计划,努力协调施工过程中各方面之间的关系。经常组织技术人员对存在问题、技术方案进行讨论,所有技术方案必须经过编制、讨论、审定三道程序方可实施。在每月工程量审核过程中,必须完成对档案、技术资料的同步审查,审查人、负责人经鉴定认可,再由审查人、负责人具体负责。

  第十七条本制度具体由水利质量监督站负责执行,站长为第一责任人。

  质量管理制度 27

  1、院前急救医务人员认真作好院前急救的准备工作,急救箱及常急救器材(市、区综合医院需配备简易呼吸机、除颤仪、吸痰器、心电图机等设备),完好率必须保证达到100%,并经常保持救护车车厢内的卫生。

  2、值班人员接到呼救电话后立即通知出诊医生、护士和司机在5分钟内出诊,不得拒绝出车。

  3、出诊执勤时,对病人应有高度负责的精神,到达现场应立即检查病人,动作迅速,处理果断。

  4、根据病员情况可就地抢救,待病情好转后再送医院。若病情允许应尽快将病员护送回医院进行抢救。

  5、出诊医生到达现场后,如病人已死亡,应详细询问病人家属或在场人员,了解发病情况及既往病史,做好记录,并明确通知其家属和在场人员。出诊医师不能开具死亡证明。

  6、急救出诊途中不准擅自改变救护对象,若新出现的'`救护对象病情确实危急,须经科室同意后方可改变。遇有救护车辆损坏或交通事故不能行驶时,应及时向科室或120指挥中心汇报,请求另派救护车。

  7、转送过程中,出诊人员应在病人身旁密切观察生命体征变化。如遇危急情况时,可送就近医院抢救,任何医院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病人。

  8、详细填写院前急救病历及完成急救处理的措施,力求完整、清楚、准确、扼要,送转医院急诊室后应作详细交接。完成急救出车任务后及时向市急救指挥中心调度室或有关部门报告。返回后及时作好补充抢救药物、更换物品等工作。

  9、若遇突发性灾害事故(如集体食物中毒、重大交通事故、塌方、火灾等),科领导应组织足够力量亲临组织抢救,并及时将现场情况报告急救中心,通知有关医院做好接诊准备或要求现场增援。并与公安、消防等部门进行协调,尽力完成院前救护任务。

  质量管理制度 28

  生产过程中质量管理的任务是:建立能够稳定生产合格和优质产品的生产系统,抓好生产环节的'质量管理,保证产品质量,生产出合格或优质产品。

  1、加强原材料采购的质量验收,不购买无生产许可资质企业生产的材料,控制所有原材料,不经检验,一律不准入库结算。

  2、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和各项质量管理制度和各项操作规程及工作标准。

  3、质量技术负责人要加强工艺检查,各工序严格执行工艺纪律和操作规程。

  4、加强重点工序的`质量控制,使生产处于受控状态,确保产品质量。在配料、烘干处设立质量控制点,

  5、对各控制点要严格进行实验和检验。主要控制原料使用量的计量、添加剂用量(严格执行gb2760标准)、理化指标;制面控制点:主要控制投料比例;烘干制点:主要控制温度和时间。

  6、对生产中使用的面板、机器、定期定时清洗、杀菌,以满足技术规范要求、确保产品质量。

  7、加强设备的维修和保养,保证设备处于完好状态。

  8、对生产中存在的问题,迅速采取措施,确保产品质量。

  9、加强产品防护,防止物料与食品的交叉污染。

  10、原辅材料,成品、半成品要明确标识,单独存放;防止交叉污染。

  11、车间员工不经消毒或穿着不洁净工作衣,不得进入车间从事生产活动;

  12、生产场所要严格按车间卫生管理制度要求执行。

  13、对主要原材料的购进要求运输容器及工具严格消毒处理,密封运输,确认原材料的质量安全。

  考核办法

  各项指标考核由技术总工负责,

  具体考核内容:

  (1)各工序工艺执行情况。

  (2)产品防护情况。

  (3)车间卫生。

  考核办法:

  (1)岗位员工不按操作规程和技术要求操作者及时纠正,经济损失由岗位员工负责;

  (2)工作中质量事故由车间负责人及岗位员工负责并进行经济处罚;

  (3)每周组织一次卫生检查,两次不合格单位扣除部门负责人当月奖金。

  质量管理制度 29

  一、实行病案质量院科两级三层管理制:决策层:即院长办公会和医院病案质量管理委员会。控制层:各专业管理委员会和各业务职能部门。执行层:即各科室/病区主任、护士长及科室管理小组。

  二、明确院长为医院病案质量管理第一责任人,部门领导、科室主任为本部门和本科室的第一责任人。各级监管组织配备专(兼)职人员,共同参与病案管理督导、检查、评价,负责病案管理工作。

  三、质量管理组织要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和自身医疗工作的实际,建立切实可行的病案质量管理方案。病案的书写要按照《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进行书写。

  四、医院要加强对全体人员的病案质量管理教育,督导检查医院病案质量管理相关制度、措施、目标的落实执行情况,分析医院病案管理工作运行情况及指标控制情况,对存在问题提出持续改进建议。

  五、医院业务职能部门(包括医疗、护理、感控、药学、门诊等)根据业务职责范围制定相关质控方案和考评细则。严格落实深入临床一线查房制度,病案质量管理工作应有文字记录,定期逐级上报。

  六、严格执行医疗、护理、院感、药事等部门各项核心制度。严格执行各种诊疗指南和技术操作规范。

  七、科室质量管理小组负责对病历质量进行全程监控,指定质控医师和质控护士根据病历书写规范中的病历质量评定标准对全部出科病历进行评价,并将评价结果列为各级医务人员的业务考核内容,作为晋级、竞聘考核的`必备项目。

  八、病案质量监管应坚持运用PDCA工作方法和追踪检查法等科学管理工具开展工作,推进医疗质量、医疗服务、医疗安全的持续改进和提升。

  九、各职能部门的病历检查结果作为科室管理质量的考核内容按照综合考核标准扣分,向全院通报,并作为年终考核的必备项目。质量检查结果与评优、奖惩及职称评聘相结合,并纳入科室评审。

  十、通过督导、检查、分析、总结、反馈、通报、处理、整改,达到持续改进的目的。

  质量管理制度 30

  一、医院医疗质量委员会负责全院病案的技术指导、咨询和质量管理,组织检查评比及执行奖惩措施。医院病历质控小组负责组织检查评比及执行奖惩措施等具体的病历质控工作。

  二、病案室负责做好全院病案的收集、整理、存档、保管工作。

  三、病案上架前,由医院病历质控小组负责对病案书写质量进行评审,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病案提出修改意见。

  四、各临床科室设病案质量专管医生和专管护士,负责做好本科室的病案质控的管理工作。其工作职责:

  (一)做好本科室病案质量自查工作。仔细核对住院病案首页各项目的填写是否正确、完整,如发现项目不全或记录不完整、不符合规定要求,应及时通知有关医务人员填补或更正。对问题较多需部分或大部分重写的病历,应提出修改意见后退还给书写医生重写。

  (二)做好出院病案、卡片的检查与催办工作,防止病案积压,保证归档病案流程的及时性。

  (三)对病历质控小组抽查后反馈回来的不符合质量要求的病案,在两周内完成修改、订正,做到病案不缺项、书写规范、装订符合要求,检查评分达到90分以上。

  (四)做好本科室病案的收集、保管工作,确保住院病案不遗失、不缺损。

  五、病案质量检查与奖罚

  (一)病案质量检查分院、科两级。各科室病案质量专管员应对每份出院病历先进行自查,确认达标后,在五个工作日内送到病案室。

  (二)医院病历质控小组每月随机抽查各病区一定数量的归档病案和运行病案,检查评分结果与病案书写医生、上级医师和科主任的奖金挂钩,奖罚结果公开。

  (三)除医院病历质控小组每月对归档病案抽查外,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不定期对各病区的归档病案和运行病案组织抽查,抽查结果与病案书写医生、上级医师和科主任的奖金挂钩,奖罚结果公开。

  质量管理制度 31

  为加强农产品质量追溯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一、加强产地环境管理,推行产地编码

  指导建立产地编码,建立生产者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制度。以农业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为主体,分散种植户为补充,建立有机农产品产地编码和生产者基础信息,从源头做到农产品身份可识别、可追溯。

  二、推行良好农业规范及种植标准化,建立农产品质量保障体系

  按照标准化生产要求,大力推广良好农业规范及种植标准化,规范生产过程,建立健全各种生产档案,包括生产(经营)者编号、生产(经营)者名称,种植品种、肥料施用、农药施用、添加剂使用、收获和其他田间作业记录以及产品检测等相关信息,落实质量管理责任制,建立产品质量保障体系。

  三、加大产地产品监测力度,建立合格产品准出制度

  加强产品监测,并建立产品合格把关制度,完善不合格产品的处理措施。产品进入批发市场、储运各环节要有追溯记录。

  四、规范包装标识,建立相应的备案制度

  对公司的`产品,建立规范的包装标识。包装标识须标明产品名称、产地编码、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产品认证情况等信息,并建立详细的备案管理,确保产品流向可追踪。

  五、建立质量安全追溯与监管信息平台

  根据工作推进情况,建立相应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与监管管理系统,建立农产品生产档案数据库、农产品检测数据库、以及销售流向数据库,通过互联网,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可追溯管理。

  六、追溯程序的启动

  对发生问题组织以及个人,根据最初信息源立即启动追溯程序,包括查找生产日期、确定种植基地和批次号,通过查阅田间管理日志、台帐、检测报告等分析原因。对于违规事实,由相关部门经调查核实后,依法处置相关责任人,并及时进行整改修复。

  质量管理制度 32

  第1条为规范单位和员工的行为,维护单位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2条员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第3条单位招用员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自员工入职之日起30日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双方各执一份。

  第4条劳动合同统一使用劳动局印制的`劳动合同文本,劳动合同必须经员工本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的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方能生效。劳动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时成立并生效;劳动合同对合同生效时间或条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5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单位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被劳动教养的;

  (6)、单位依法制定的惩罚制度中规定可以辞退的;

  (9)、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6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单位提前30天书面通知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合同期满,双方不再续订的;

  (2)、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7条单位实行每日工作7小时、每周工作42小时的标准工时制度;

  第8条员工每天正常工作时间为:

  上午07:00-14:00,下午14:00-21:00

  第9条员工享受国家规定的休假制度。

  质量管理制度 33

  为提高车辆的维修质量,加强全场职工的质量意识,杜绝质量事故的发生,制定如下制度。

  一、质量管理机构

  本场成立质量管理领导小组,由分管场长黄银负责。具体质量管理工作由生产技术部门负责。

  二、质量机构职责

  全面负责全场质量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行业主管部门有关《汽车维护工艺规范》、《汽车维护出厂技术条件》、交通部《汽车维修质量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贯彻执行有关汽车维修质量的规章制度,确定质量方针,指定质量目标,对全厂维修车辆进行监督、检查、考核,对维修技术、质量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整改方案。

  1、建立健全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加强质量检验,进行质量分析。

  2、收集保管汽车维修技术资料及工艺文件,确保完整有效,及时更新。

  3、制定维修工艺和操作规程。

  4、负责车辆档案管理工作。

  5、负责标准计量工作。

  6、负责设备管理维修工作。

  7、负责汽车的检验工作。提高汽车维修质量。

  8、负责质量纠纷的质量分析工作。

  三、对维修车辆一律进行三级检验。

  格进行汽维护前检验、过程检验、竣工检验,严格执行竣工出厂技术标准,未达标准不准出厂。认真执行汽车维修质量的抽查监督制度。

  四、材料仓库应严把配件质量关。

  严格做好采购配件的入库验收工作。

  五、严禁偷漏作业项目。

  一经发现,即严肃查处。

  六、设备管理制度

  一、电气机械设备使用前,设备使用人员要接受操作培训,维修部负责安排技术人员讲解。

  二、使用人员达到会操作,清楚日常保养知识和安全操作知识,熟悉设备性能的'程度,维修部签发设备操作证,上岗操作。

  三、使用人员要严格操作规程工作,认真遵守制度,准确填写规定的`各项运作记录。

  四、维修部经常性地检查设备情况,并列入员工工作考核内容。

  五、公司电气使用部门的设备发生故障,须及时报维修部进行检修,防止事故的发生。

  质量管理制度 34

  为建立符合医疗器械质量投诉、事故调查和处理报告的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一、发现销售假劣医疗器械产品及过期失效等不合格商品,应及时填报”质量事故报告表”上报医疗器械监督管理部门,不报告为重大质量问题。

  二、因质量管理不善,被医疗器械监督管理部门处罚或通报批评为重大质量问题。

  三、销售假劣器械及不合格器械,造成医疗事故为重大质量事故。

  四、由于保管不善造成变质、虫蛀、霉烂、污染、破损单项各种报废1000元以上(含1000元)为重大质量事故。

  五、发生重大质量问题及质量事故,经营者必须先口头报告质量管理部负责人,待查清原因后,再以书面报告质量管理部及上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部门。

  六、发生质量事故,企业领导应及时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处理,应本着”三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人和职工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

  七、企业领导每月要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商品质量自查工作,查出的问题要及时整改。

  八、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应根据事故情节轻重、损失大小,及其本人态度,研究处理,视其情节,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批评,扣发奖金或纪律处分。

  九、企业在销售器械或新产品时,应注意产品质量跟踪,及时搜集顾客对该产品的`质量意见,如有客户的质量投诉,应及时形成并做好登记“质量投诉记录表”,综合业务部应及时将信息上报给质量管理部,质量管理部应衣时予以处理。

  十、企业定期(每季一次)到客户单位,或请客户单位到企业来咨询产品质量和使用情况,同时填表登记于“质量信息反馈处理表”。

  十一、纯属产品质量问题较小的`情况,应及时反馈给企业质量管理部及时处理。

  十二、质量问题较大或发现有不良事件的信息应及时填报”质量事故报告表”,报告相关部门(即上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部门),同时对该产品现场封存于不合格

  质量管理制度 35

  一、医院成立由分管院长、科护士长组成的护理质量管理委员会,负责全院护理质量管理目标及各项护理质量标准制定并对护理质量实施控制与管理。

  二、护理质量实行病区、科室、护理部三级控制和管理。

  1、病区护理质量控制组(1级):由2-3人组成,病区护士长参加并负责。按照质量标准对护理质量实施全面控制,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对出现的质量缺陷进行分析,制定改进措施。检查有登记、有记录并及时反馈,每月填写检查登记表及护理质量月报表,报上一级质控组。

  2、科护理质量控制组(2级):由3-5人组成,科护士长参加并负责。每月有计划地或根据科室护理质量的薄弱环节进行检查,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研究分析,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并落实。填写检查登记表及护理质量月报表,报上一级质控组。

  3、及时研究、分析、解决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每月在护士会议上反馈检查结果,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

  三、建立专职护理文书终末质量控制督查小组,由主管护师以上人员承担负责全院护理文书质量检查。每月对出院患者的'体温单、医嘱单、护理记录单、手术护理记录单等进行检查评价,不定期到临床科室抽查护理文书书写质量,填写检查登记表,上报护理部。

  四、对护理质量缺陷进行跟踪监控,实施护理质量的持续改进。

  五、各级质控组每月按时上报检查结果,科及病区于每月30日以前报护理部,护理部负责对全院检查结果进行综合评价,填写报表并在护士长例会上反馈检查评价结果。

  六、护理部随时向主管院长汇报全院护理质量控制与管理情况,每季度召开一次护理质量分析会,每年进行护理质量控制与管理总结并向全院护理人员通报。

  七、护理工作质量检查考评结果作为各级护理人员的考核内容。

  质量管理制度 36

  1、购进药品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依法购进。

  2、购进药品应以质量为前提,从具有合法资格的供货单位进货。

  3、购进药品时,必须严格审核供货单位、购进药品及销售人员的资质,建立供货单位档案。

  4、购进药品,必须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验收人员要逐批验明药品的包装、规格、标签、说明书、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不得购进。

  5、购进药品应有随货同行,并对照实物,依据随货同行填写购进记录,做到帐、货相符。购进记录应载明供货单位、购货数量、购货价格、购货日期、生产企业、药品通用名称、剂型、规格、批准文号、生产批号、有效期等内容,购进中药饮片,必须标明品名、规格、产地、生产企业、产品批号、购进数量、购进价格、购进日期等内容。票据和购进记录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三年。

  6、对验收过程中发现的`质量不合格或可疑药品,不得自行使用或作退、换货处理。对出现货单不符、质量异常、包装不牢或破损、标志模糊的药品,有权拒收。

  7、购进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等特殊管理的药品,应当从具有相应资格的药品生产或经营企业购进。并单设专用验收记录簿。必须做到货到即验收,不得拖延。清点验收到最小包装,并按有关规章制度与规范执行。

  8、购进需要保持冷链运输条件的疫苗等药品,应当检查运输条件是否符合要求并作好记录;对不符合运输条件要求的,应当拒绝接收。

  9、验收进口药品,其包装的标签应以中文注明药品的名称、主要成份和注册证号,并附有中文说明书。

  10、验收中药饮片应符合规定,并附有质量合格的标志。凡验收合格的药品,必须详细填写验收记录,验收人员应签字并注明验收日期。验收记录必须完整、准确并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三年。

  质量管理制度 37

  一、医疗器械应当由药剂科实行统一采购,临床科室不得自行采购。

  二、严格坚持“按需进货,择优采购,质量第一”的原则。在采购时应选择合格供货方,对供货方的法定资格,履约能力,质量信誉等应进行调查和评价,并建立合格供货方档案。

  三、采购应制定计划,并有质量管理机构人员参加,应签订书面采购合同。明确质量条款。采购合同如果不是以书面形式确立的`,购销双方应提前签订注明各自质量现任的质量保证协议书。协议书应明确有效期。医疗设备的`购进应当有检测、维修和保养条款。

  四、购进的医疗器械必须有产品注册号、产品包装和标志应符合有关规定。工商、购销合同及进口医疗器械合同上注明质量条款及标准。

  五、质量管理员应做好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审核工作,审核时应查明以下加盖供方公章的证件、材料,并建立档案:

  1、《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2、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书及附件;

  3、《营业执照》;

  4、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委托授权书原件,委托授权书应明确授权范围;

  5、销售人员身份证明;

  六、购进医疗器械产品应开据合法票据,并按规定建立购进记录,做到票、帐、货相符。票据和记录应按规定妥善保管。

  七、采购医疗器械时不得有下列行为:

  1、从无《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的企业购进医疗器械;

  2、购进小包装已破损、标识不清的无菌器械;

  3、购进未经注册、无合格证明、过期、失效或者淘汰的医疗器械;

  八、应及时了解医疗器械的库存结构情况,合理制定业务购进计划,在保证满足需求的前提下,避免医疗器械因积压过期失效或滞销造成的损失。

  质量管理制度 38

  为认真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产品质量法》、《合同法》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和企业各项质量管理制度,严格把好业务购进质量关,确保依法购进并保证药品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1、采购人员应经专业知识及有关药品法律、法规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2、严格执行本药店“进货质量管理程序”的规定,坚持“按需进货,择优采购、质量第一”的原则,确保药品购进的合法性。

  3、在采购药品时应选择合格供货方,对供货方的法定资格、履行能力、质量信誉等进行调查和评价,并建立合格供货方档案;

  4、审核所购入药品的合法和质量可靠性,并建立所经营药品的质量档案;

  5、对与本药店进行业务联系的供货单位销售人员,进行合法资格的验证,并做好记录。

  6、制定的药品采购计划,应经质量管理人员审核。

  7、采购药品应签订采购合同,明确质量条款。采购合同如果不是以书面形式确立的`,购销双方应提前签订明确质量责任的.质量保证协议。

  8、购进药品应开具合法票据、做到票、帐、物相符,票据和凭证应按规定保证至超过药品有效期五年。

  9、购进药品应按规定建立完整的购进记录,购进记录注明药品通用名称、剂型、规格、有效期、生产厂商、供货单位、购进数量、购货日期等项内容。

  10、对首营企业应确认其合法资格,并做好记录。购进首营品种应进行药品质量审核,审核合格后方可购进。

  11、购进进口药品要有加盖供货单位质管部门原印章的《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和《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或《进口药品通关单》、复印件。

  12、应及时了解药品的库存结构和营业销售情况,合理制定业务购进计划,在保证满足销售需求的前提下,避免药品因积压、过期失效或滞销造成的损失。

  13、质量管理部应会同业务部门按年度定期对进货情况进行质量评审,不断优化品种结构,提高药品经营质量。

  质量管理制度 39

  1.为确保输血安全有效,输血科(血库)工作人员应具备较强的法制意识和风险意识,遵守一切规章制度和标准操作规程。

  2.接收血液标本时,必须认真核对标本的姓名、性别、年龄、科室、床号、住院号,血型和临床诊断等。检查血液标本是否有溶血、污染、血量不够等,不符合配血试验要求的标本拒收。

  3.配血前必须对病人及献血者血型两次确认,必须作正反血型鉴定,无误后方可配血。

  4.《临床输血申请单》上所填血型与标本管标示血型不符时,病人或家属对血型有异议时,立即通知临床科室重抽标本,复查血型,还有疑问时,立即床旁复查血型,再有疑问时,立即请示科主任处理。

  5.配血中发现主、次侧有一侧凝集,一律不得发血,立即报告科主任,作进一步检查。

  6.领血人必须是经过培训的医护人员,发血前必须核对受血者姓名、年龄、血型、住院号,科别、床号、临床诊断等,以及献血者血袋条码号、采血日期、效期、血液品种、血量等,双方核对无误后,签字认可。

  7.如有群伤、需输血的病人太多,分轻重缓急配血,先配危重病人的血液,再配病情较轻病人的.血液,并立即报告科主任请求援助。

  8.输血科(血库)必须储备一定量的血液,保证应急用血。

  9.认真做好输血前检查工作。

  10.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防止职业暴露的发生。

  11.正确合理使用化学试剂(药品),有毒有害物品专人保管,防止事故发生。

  12.正确处理医疗生物垃圾,防止交叉污染发生。

  13.做好水、电、气防火防灾工作。下班前必须关闭所有不用的仪器、空调等用电器,关好水、气管开关,并作好交接班记录。

  14.定期检查通电线路,严防引发火灾,科室配备消防器材,强化消防意识,加强消防演练,人人警惕,消除隐患。一旦发现火源应立即进行消防处理,并立即报告医院保卫处(科)和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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