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废物管理制度

时间:2023-05-12 10:50:55 春宁 制度 我要投稿

危险废物管理制度(精选23篇)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制度,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危险废物管理制度(精选23篇)

  危险废物管理制度 1

  第一条 为加强危险废物的管理,防止危险废物的污染,保护和改善环境,保障员工身体健康,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公司范围内从事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运输、贮存、利用和处置活动的,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按照本办法管理的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废物。

  第四条 生产技术安全科负责全厂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

  各处室负责本单位内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 生产技术安全科按照国家和本市污染源申报登记的有关规定向上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申报登记。

  第六条 供应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对全厂危险废物的对外处置,生产技术安全科负责监督。供应科审查从事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单位,应当具备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申请处置我厂危险废物时应出事下列材料:

  (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二)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禁止无经营许可证或者不按照经营许可证的规定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经营活动。

  第七条 供应科督促对购买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将按照从产生、运输和接受危险废物的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以下简称联单),并由供应科存档,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帐。

  第八条 禁止任何部门和个人私自将危险废物卖给无危险废物处置的单位,生产技术安全科如发现违规行为,将按照厂有关规定处罚。

  第九条 直接从管理、生产危险废物的人员,由本部门及生产技术安全科组织进行专业培训,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从事该项工作。

  第十条 我厂应建立危险废物环境预案,发生污染事故或其他突发性污染事件时,必须立即采取措施,消除或减轻污染危害,向所在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接受调查处理。

  第十一条 收集、贮存、利用和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和场所,必须按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置统一的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危险废物运输识别标志的申领和放置,按照危险货物和化学危险品运输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运输危险废物时,委托、运输和装卸的单位或个人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危险货物和化学危险品的管理规定执行。

  运输过程中应有防泄漏、防散落、防破损的措施。

  禁止使用载客的交通工具装运危险废物或者客货混装。

  第十三条 危险废物的贮存设施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有防渗漏、防雨淋、防流失措施,并必须设置识别危险废物的明显标志。

  第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生产技术安全科对相关管理单位处罚1000元。

  (一)将危险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的;

  (二)转移危险废物,不按照有关规定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的;

  (三)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或者场所不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的;

  (八)擅自关闭、闲置或拆除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场所、设施的。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危险废物管理制度 2

  1、目的

  为贯彻国家《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加强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治理,防止污染环境,危害人体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公司所有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储存、转移、利用和处理活动。

  3、职责

  3.3.1、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发生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的收集、分类、标志和数量的统计,以及危险废物台帐的`确立。

  3.3.2、生产部和安全环保部负责监督和指导各厂房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各环节的管理,不定期检查。

  3.3.3、安全环保部负责外包处理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的外包工作。确保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公司办理,并按照国家规定有相关资质的运输方法依法保证运输。

  3.3.4、安全环保部负责公司提出的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运输、外包办理申请批准。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相关资料也负责当地环保局的申报和相关处理核准。

  3.3.5、厂长负责审查安全环保部批准的工作。

  4、管理内容和要求

  4.1、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生产管理

  4.1.1、生产工艺部要积极改进生产工艺和生产管理,最大限度地减少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的产生。

  4.1.2、发生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的工序班长和单位工作人员负责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的初始收集和日常管理,发现异常及时处理,及时报告。

  4.1.3、各车间主任对本车间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负责,坚决消除滴、泄漏现象。

  4.1.4、生产区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收集装置应有醒目的警示标志。

  4.2、危险废物运输

  4.2.2.1、各车间应立即向安全环保部提出一般固废和处理危险废物的申请,以达到厂房存放的临界值。

  4.2.2.2、安全环保部和厂长批准后方可运输。

  4.2.2.3、负责人、专车运输,现场负责统计一般固废和运输危险废物。

  4.2.2.4、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储存场所应符合国家标准,有醒目的警示标志。

  4.3、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处理

  4.3.3.1、现场提出的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处理申请,如果安全环保部认为需要外协处理,可以经厂长批准进行下一步处理。

  4.3.3.2、厂长导批准后,由安全环保部对有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运输、处置资质的机构进行运输、处置。

  4.3.3.2、现场统计登记。

  4.4、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应急处理

  4.4.4.1、生产车间、生产技术部、安全环保部联合制定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突发情况应急预案,到保单地环保局备案,组织培训。

  4.4.4.2、发现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发生、收集、储存、转移、和处理异常,及时报告,第一时间处理,必要时由厂长启动应急预案。

  4.5、其他

  4.5.5.1、一般固废和危险废弃物状况(生产工艺、处理方法、处理计划)变化前,安全环保部应向当地环保局申请办理,批准后方可办理。

  4.5.5.2、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搬迁首先要经当地环保局批准。

  4.5.5.3.禁止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与一般废物混合、混合、混合。

  危险废物管理制度 3

  1生产部负责编制危险废物岗位劳防用品和保健品发放标准,并按生产实际及时做出调整。

  2各责任单位按规定拟订归口劳防用品和保健品的采购计划,并报采购部门采购。

  3采购部门负责按各责任单位制订的采购计划及时采购劳防用品和保健品,负责所采购的劳防用品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负责供应商具有劳防用品生产资格,选用“三证”(生产许可证、安全鉴定证、产品合格证)齐全的劳动防护用品。

  4仓库负责按《劳防用品发放标准》准确核发归口劳防用品,并建立各类劳动保护用品和保健品的发放台账。

  5根据作业性质、条件(空气中的'氧含量、毒物种类、浓度等)、劳动强度及有关技术标准,正确选择和采用合适的防护用品器具发放到各操作岗位。

  6生产管理、人员、保卫、安全检查以及实习、外来参观者等有关人员,应根据其经常进入的生产区域,配备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

  7仓库负责按责任单位核批的劳防用品和保健品种类、数量发放劳防用品和保健品并妥善保管库存的劳动防护用品和保健品。

  8各种防护器具都应定点存放在安全、方便的地方,并有专人负责保管,定期校验和维护,每次校验后应记录或铅封,主管人应经常检查。

  9各单位负责按核批的劳防用品和保健品种类、数量正确领取、发放劳防用品和保健品,并建立本单位劳动防护用品和保健品的发放台账。

  10各部门负责保管本部门未发放的劳防用品和保健品。

  危险废物管理制度 4

  危废管理小组应制定检查方案(包括拟检查的问题类型及检查频率),由安环部主导,定期对生产经营过程中针对以下情况进行排查:

  1、危险废物易发生泄漏的区域是否存在泄漏;

  2、危废利用设施及附属设备(如泵、阀门、传送设施、管道)是否存在泄漏和无组织排放;

  3、防火通道是否畅通;

  4、污染防治设施是否正常运行;

  5、危险废物贮存场所是否存在分类不规范现象。

  危险废物管理制度 5

  一、总则

  1 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危险废物的管理,防止危险废物污染环境,保障人身健康,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2 编制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

  (三)《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四)《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xx版)

  (五)《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防治办法》(国家环保部总局令第27号)

  (六)《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xx)

  (七)《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国家环保总局令 第5号)

  (八)《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所》(GB15562.2-19xx)

  (九)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3.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xx版)的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贮存、转运、转移、综合利用等活动。

  二、危险废物管理责任制度

  1.管理部

  组长:总经理

  公司总经理是危险废物管理的第一负责人,对全公司危险废物管理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并引导危废管理稳步向前发展。

  ①对公司危险废物管理部工作负全面的领导责任,指导和监督公司危险废物管理工作。

  ②审查和批准公司危险废物经营和污染防治计划,并监督其实施;

  ③审查、批准公司危险废物管理制度、文件和各类报表。

  ④主持公司危险废物污染管理部工作,对公司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作出决策,确保公司生产建设与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同步协调发展,做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

  2.危险废物管理部

  设立以总经理为组长领导各部门的危险废物管理,对公司的各项危废管理工作进行决策、监督和协调。

  ①在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负责主持危险废物管理职能机构的日常工作。

  ②全面了解公司危险废物综合利用、处理和污染现状及其变化规律。

  ③审批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并监督、检查、协调其实施。

  ④参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会审、工程设计审查,监督、检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的实施;参加工程竣工验收,防止二次污染。

  ⑤组织危险废物污染事故调查,按“事故四不放过”原则,向公司提出调查报告和处理建议。

  ⑥组织开展公司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宣传教育和保护业务培训,提高公司员工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素质。

  3.管理成员职责:

  具体负责公司危险废物的收集、分类整理、贮存、转运、转移、综合利用,落实危险废物污染管理各项工作的实施情况。负责与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联络转移工作。组织企业员工学习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增强环境保护意识,提高公司员工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素质。组织开展公司日常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落实危险废物按国家相关规定进行收集、贮存、转移和综合利用具体情况,建立建全档案、台帐。组织编制和修定公司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监督、检查、协调其实施。定期组织危险废物污染事故应急演练工作。参与编制和修订公司危险废物相关管理制度、管理计划、应急演练方案、操作规程等文件。参加业务技术培训和环境保护管理经验和技术交流,努力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和管理能力。

  现场专职人员职责 :

  1.负责将外来危险废物送至危险废物专用储存、利用场所,并登记管理危险废物的入、出库登记档案。

  2.落实危险废物接收、利用、贮存的种类、数量,协助运输单位装卸事宜。

  3.危险废物储存点的日常检查,不得放置其它物品,应配备相关的消防器材及危险废物标识。保持储存点场地的清洁,危险废物堆放整洁,不得有泄漏和流失,发现问题,按照技术要求及时处置。

  4.负责公司危险废物利用设施的日常运行及处理台账的记录。

  5.落实管理部门分配的'其他相关危险废物管理工作。

  4、其他相关部门

  1、后勤部

  负责环保设备,仪器、药品和备件等物资的供应工作,做好有毒有害物料的管理,防止在运输、贮存和发放时逸散泄漏污染环境。

  负责按各责任单位制订的采购计划及时采购劳防用品,核实所采购的劳防用品符合国家有关标准。配合危险废物贮存、利用设备、设施的维护、维修工作。

  2、保安部

  负责运输危险废弃物车辆进出入管理与登记工作,防止无关人员进入厂区。通过全厂监控系统实时对进出危险废物贮存、处置设施进行不间断监控,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

  在事故救援过程中,负责现场保护、车辆管理和人员的疏散工作。

  三、标识管理制度

  1.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必须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2.收集、贮存、运输、综合利用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必须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危险废弃物的容器不能有破损、盖子损坏或其它可能导致废弃物泄漏的隐患。废弃物收集容器应粘贴危险废弃物标签,明显标示其中的废弃物名称、主要成分与性质,并保持清晰可见。

  3.危险废物的标识必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xx)及《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所》(GB15562.2-19xx)要求。

  附1:危险废弃物贮存场所警示牌样式:

  附2:危险废弃物包装、容器标识样式:

  四、管理计划制度

  1. 每年1月之前由公司部门负责人根据危险废物收集、产生、贮存、转移台账汇总年度的公司的危险废物情况,总结上年度危险管理工作进展及存在的问题,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下一年度的整改措施。按照省固废中心的要求填写《危险废物管理计划》。

  2. 《危险废物管理计划》经公司危废管理部门签字盖章,交区环保局备案。

  五、申报登记制度

  1. 公司接收、库存,以及危废利用过程产生的次生危险废物种类、性质、数量、转移(或综合利用)去向、危险废物的贮存场所,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内容和程序,如实进行申报登记。

  2. 每年年底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统计整年接收量,如实填写年度固废申报登记表并交至区环保局。

  六、分类管理制度

  1.收集、贮存、转移危险废物时,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特性结合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xx版)对危险废物进行识别并分类,防止混合收集、贮存、运输、转移性质不相容而未经安全性处置的危险废物。

  2.贮存危险废物时严格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防护措施,禁止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

  危险废物管理制度 6

  1 目的

  为加强危险废物管理,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维护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2 范围

  2.1 本办法所称的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以及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毒性、易燃性、爆炸性、腐蚀性、化学反应性、传染性的固态、半固态和液态废物。

  2.2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贮存、运送、转移、处置以及其他经营活动和监督管理活动。

  3 危废管理

  3.1 公司安环部对本公司的危险废物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3.2 危险废物实行分类管理,集中处置的原则,实现危险废物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

  3.3 公司应当将危险废物的污染防治工作纳入公司发展计划,组织建设符合环保要求的处置场所和专用设施。

  3.4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擅自转移、处置危险废物和污染环境的行为投诉和举报。环保部门应当对举报有功人员予以奖励。

  3.5 公司环保管理部门应对危险废物的相关情况及时应向市环保局已申报登记。

  3.6 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在变化前15日内向原登记部门重新申报登记。

  3.7 公司安环部门应做好每年一次的危险废物处置设施的运行维护工作。

  3.8 禁止将危险废物和其它废物混合收集、贮存。已经混合的,应当全部按照危险废物处置。

  3.9 禁止向未经许可的区域内倾倒、堆放、填埋和排放危险废物。

  3.10 公司不得将危险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收集、贮存、运送和处置。

  3.11 产废单位在转移危险废物前,须向环保部门报送危险废物转移计划,填写并领取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在转移前3日内报告移出地环保部门,同时将到达时间报告移入地环保部门。

  3.12 危险废物接受场所的边界应当用墙体或者其它安全遮蔽物封闭,并在进出口设置明显的危险废物标志。

  3.13 产废单位、处置单位应当采取有效的职业防护措施,并制定发生事故时的应急方案。

  3.14 从事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经营、运送、接收和处置的工作人员和管理人员,应当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3.15 从事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经营、运送、接收和处置的工作人员和管理人员,应当接受相关法律、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

  3.16危险废物焚烧处理的,其排放的'烟气应当达到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

  3.17 危险废物在收集、运送、贮存、利用和处置过程中发生污染事故或者其他突发性污染事故时,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立即采取防止或者减轻污染危害的措施,及时向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居民通报情况,同时向事故发生地环保部门报告。

  3.18 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设施、设备和场所应当保证其正常运行和使用,不得擅自关闭、拆除或者停用;确有必要关闭、拆除或者停用的,必须在实施关闭、拆除或者停用前20日内报所在地环保部门批准。环保部门自接到书面申请之日起15日内应当作出决定。

  4 危险废物运输管理

  4.1 运送危险废物应配专用车辆,没有专运车辆的应当在危险废物集中处置场所内及时进行消毒和清洁。

  4.2 污水站应与运输单位或个人签订防止车辆运输泄漏、遗撒协议书,对运输单位和运输车辆进行督促检查。

  4.3 设专人负责运输车辆的管理,制定责任制度并组织实施,严禁使用不符合条件的车辆运输。

  4.4 运输车辆不得超量装载。装载工程土石方最高点不得超过槽帮上缘50公分,两侧边缘低于槽帮10-20公分,其它散体物不得超过槽。

  危险废物管理制度 7

  1、收集、贮存、转移危险废物时,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特性分类进行,防止混合收集、贮存、运输、转移性质不相容而未经安全性处置的危险废物。

  2、贮存危险废物时严格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防护措施,禁止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

  3、不同的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必须设置明显的识别标识。

  4、产生的危险废物,必须送至危险废物专用储存点。并由专人管理危险废物的入库登记台账。

  19、应保持储存点场地的清洁,危险废物堆放整洁。

  6、专管人员每天必须对贮存的危险废物进行检查,贮存场所必须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撤危险废物。发现问题,按照技术要求及时处置。

  7、严格按照国家对危险废物的'相关要求和公司的相关规定办理危险废物转移工作。

  8、危险废物贮存库必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规定,同时符合消防安全的相关要求。

  危险废物管理制度 8

  一、危险废物专用场地管理制度

  1、目的:确保危险废物的合理、规范有效的管理。

  2、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生产过程中所排放的危险废物,必须送至危险废物专用储存点,并由专人管理危险废物的出、入库登记台账。

  危险废物管理人员:

  3、危险废物出入库时必须首先检查包装、重量、分类、标识是否清晰,对包装不完好,运输车辆不符合规定的,不得办理出入库及转移手续。

  4、禁止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收集、贮存、转移、处置。

  5、危险废物储存点不得放置其它物品,应配备相关的消防器材及危险废物标示。

  6、应保持储存点场地的清洁,危险废物堆放整洁。

  7、不定期对储存危险废物的仓库进行检查,门窗是否完好,地面是否有渗漏,包装容器是否完好无泄漏。

  二、建立危险废物台账管理制度

  1、建立危险废物台账的依据

  《固体法》第五十三条规定“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危险废物的种类、生产量、流向、储存、处置等有关资料。”

  2、建立台账的意义和目的

  建立危险废物台账,如实记载产生危险废物的.种类、数量、利用、贮存、处置、流向等信息,是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制定的基础性内容,是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制度的基础,是生产单位管理危险废物的重要依据。提高危险废物管理水平以及危险废物申报登记数据的准确性。

  3、建立危险废物台账的要求

  跟踪记录危险废物在生产单位内部运转的整个流程,与生产记录相结合,建立危险废物台账。

  三、发生危险废物事故报告制度

  1、为及时掌握环保事故,加强环境监督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环保事故分为速报和处理结果报告二类。速报从发现环保事故,一小时以内上报;处理结果报告在事故处理完后立即上报。

  3、速报可通过电话、传真、派人直接报告等形式报告市环保局。处理结果报告采用书面报告。

  4、速报的内容包括:环保事故发生时间、地点、污染源、主要污染物质、经济损失数额、人员受害情况等初步情况。

  5、处理结果报告在速报的基础上,报告有关确切数据、事故发生的原因、过程及采取的应急措施、处理事故的措施、过程和结果,事故潜在或间接的危害、社会影响、处理后的遗留问题、参加处理工作的有关部门和工作内容、出具有关危害与损失的证明文件等详细情况。

  四、环境保护岗位责任制

  1、贯彻执行国家、上级有关部门及公司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工作的方针、法律、法规、政策和制度,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环保)监督、管理工作。

  2、组织制定、修订并完善本企业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各项环境保护制度,编制安全(环保)技术措施计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3、参加本单位建设项目的安全(环保)“三同时”监督,使其符合职业安全卫生技术要求。

  4、深入现场对各种直接作业环节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并协助解决有关安全问题,纠正违章作业,检查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遇有危及安全生产的紧急情况,有权令其停止作业,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

  5、负责对环境保护方针、政策、规定和技术知识的宣传教育,检查监督执行情况,搞好环境保护,实现文明生产。

  危险废物管理制度 9

  第一条 为加强危险废物管理,防止危险废物污染,保护环境和公民身体健康,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危险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

  第三条 危险废物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废物。公司的危险废物名录由公司主管部门在每年年度危险废物管理计划中进行公布(附20xx年公司危险废物名录)。

  第四条 部门职责

  (一)安全环保部是公司危险废物的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职责为:制订公司危险废物管理计划;负责审查危险废物处置单位的资质并组织处理;负责向当地环保部门及时申报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资料并组织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订公司危险废物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并组织应急演练;负责监督检查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对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标识等情况;负责定期对危险废物处置设施的污染物排放进行环境监测;负责危险废物出门证的管理。

  (二)财务部负责核算处置危险废物发生的费用。

  (三)保卫部负责监管危险废物按规定程序出厂。

  (四)物流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对公司废油进行处置。

  (五)能源中心负责组织对公司含锌除尘灰进行处置。

  (六)销售部负责组织对公司废焦油(次品焦油)进行处置。

  第五条 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职责

  (一)对危险废物(容器和包装物)收集、贮存点、场所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二)建立危险废物贮存台帐,并如实记录危险废物贮存情况。

  (三)按月向公司主管部门报送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台帐。

  (四)负责危险废物出厂现场监装。

  第六条 危险废物利用单位职责

  (一)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必须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完成“三同时”验收。

  (二)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必须符合《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的有关要求。

  (三)建立危险废物处置台帐,并如实记录危险废物处置情况。

  第七条 危险废物处置流程

  (一)危险废物产生(回收)单位将危险废物种类、性质、数量、处置单位、处置方案等报安全环保部。

  (二)安全环保部会同监察审计部对危险废物回收处置单位进行资质认定,包括审查“四证”,即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排污许可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对其处置工艺进行审查后,签订回收处置合同。

  (三)财务部会同安全环保部及其他有关部门核定危险废物回收处置费用,核定有回收利用价值危险废物外销价格。

  (四)有回收利用价值危险废物的出厂按《不可回收固体废弃物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二款有回收利用价值的一般废物出厂管理规定执行。

  (五)无回收利用价值危险废物的出厂按《不可回收固体废弃物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二款无利用价值的一般废物出厂管理规定执行。

  (六)安全环保部在地方环保部门的.指导下对危险废物的回收处置过程进行监督管理。

  (七)产生(回收)单位核对危险废物出厂数量,及时统计、汇总,按月报送安全环保部。

  (八)固体废弃物处置(理)后,由产生单位填写《固体废弃物处置台帐》。

  第八条 公司暂不能处置的危险废物,由安全环保部报上级环保主管部门,按上级环保主管部门要求进行处置。

  第九条 严禁将危险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个体经营户收集、贮存和处置。

  第十条 严禁将危险废物乱存乱放、倒入河流、池塘、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严禁将危险废物倒放公共场所、生活垃圾填埋场地。

  第十一条 运输危险废物,必须采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并遵守国家有关危险废物运输管理的规定。禁止危险废物与旅客在同一运输工具上载运。

  第十二条 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废物的场所、设施、设备和容器(包括该类废钢铁容器)、包装物及其他物品,必须通过消除污染的处理方可使用。

  第十三条 直接从事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人员,应当接受公司相关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方可从事该项工作。

  第十四条 各二级单位必须制订危险废物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因事故或者其他突发性事件,造成危险废物严重污染环境的单位,必须立即采取措施消除或者减轻对环境的污染危害,并立即报告安全环保部,接受调查处理。

  第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单位或个人,由安全环保部责令其限期进行整改,并酌情扣责任单位20xx-10000元/次。

  (一)单位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利用、处置无台帐,现场收集和贮存无标识,不按规定申报登记危险废物,或者在申报登记时弄虚作假的。

  (二)擅自处理危险废物的。

  (三)将危险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个体经营户收集、贮存、处置的。

  (四)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处置的。

  (五)擅自停运或者闲置危险废物处理装置、设备的。

  (六)在运输、处置过程中造成二次污染的。

  第十六条 因管理不善、操作不当造成危险废物严重污染环境的单位和责任者,扣责任单位5000-20000元/次,扣直接责任者500-1000元/次,触犯法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由安全环保部负责解释。

  危险废物管理制度 10

  根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第九条规定及自治区、盟(市)、旗环保部门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为申报登记、环境统计、三同时验收等制度实行过程中的危险废物相关数据提供确实可靠的依据,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危险废物管理台帐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1、建立管理台帐前期准备工作

  危险废物台帐的基础建立,确定所利用的'危险废物并在企业内部给危险废物确定唯一的编号。建立相关记录表格,相关表格一般应分别留存于危险废物利用部门、贮存部门和台账汇总部门。

  2、管理台帐建立的步骤

  (1)记录与计量

  在贮存、利用、处置等环节建立有关危险废物的台帐记录表,危险废物转移出时或在单位内部利用时,必须要求称重。

  (2)定期资料收集与汇总

  定期汇总危险废物台帐记录表,相应记录表或凭证以及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包括内部转移联单)要随报表封装汇总。

  (3)形成完整台帐

  您

  汇总危险废物台帐报表,以及危险废物利用工序调查表及工序图、危险废物特性表、危险废物利用情况一览表,形成完整的危险废物台帐。

  3、管理台帐制度的实施与保障

  (1)危险废物管理台帐制度的实施涉及单位内部危险废物的贮存、利用处置、实验分析和安全环保等相关部门。

  (2)充分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与利用记录相衔接,建立内部危险废物管理机制和流程,明确各部门职责,真实记录危险废物的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保证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帐制度的良好运行,特别是要确保所有原始单据或凭证应当交由专人(如台帐管理员)汇总。

  (3)危险废物管理台帐应当分类装订成册,由专人管理,防止遗失,并采用信息软件辅助管理危险废物台账。

  危险废物管理制度 11

  按照国家危险废物目录的规定,我公司生产系统各环节在检修和使用过程中更换下来的各类废机油属危险废物(规属目录中的废矿物油)。为了加强废机油的回收利用的管理,特制订如下管理制度:

  1、公司安环部对公司范围内产生的危险废物作统一监督管理。

  2、公司建立符合相关要求的废机油贮存库,按要求标注危险废物标识。

  3、回收的废机油如需外销,由公司销售部统一售予有资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接受单位及时转移。

  4、各厂在检修、使用等过程中产生和到期或变质而更换下来的废机油要全部分类回收,报公司仓库办理相关入库手续,本厂如需利用废机油再到仓库办理相关出库手续(数量按吨计)。

  5、公司仓库要分类建立废机油回收台帐,注明入出库的厂名、日期、油的类别、数量。

  6、本厂回收的'废机油如不够本厂使用,仓库可做相应的调配,办理相关手续。

  7、各厂临时存放废机油的地点必须保证远离火源、电器及要害岗位,存放地不得影响交通和行人,地面硬化不得有泄漏的油污,保持干净整洁,盛放废机油的容器要有盖并盖好,雨水及杂物不能进入容器内。

  8、废机油包括各类废汽轮机油、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及各类废油脂等。

  危险废物管理制度 12

  一、目的

  为加强危险废物管理,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维护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该制度。

  二、范围

  1、本制度所称的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以及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毒性、易燃性、爆炸性、腐蚀性、化学反应性、传染性的固态、半固态和液态废物。

  2、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行政区域内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贮存、运送、转移、处置以及其他经营活动和监督管理活动。

  三、危险废物管理

  1、总经理作为危险废物管理的主要责任人,公司的安环部对本公司的危险废物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的监督管理,公司安环部危险废物管理人员:姜志军、戴元海。

  2、危险废物管理遵循“统一收集、分类处置、集中焚烧、消除隐患”的原则,实现危险废物“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的目标。

  3、公司应当将危险废物的污染防治工作纳入公司发展计划,组织建设符合环保要求的收集、贮存场所和专用设施。

  4、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公司擅自转移、处置危险废物和污染环境的行为进行投诉和举报。

  5、公司环保管理职员应对危险废物的相关情况及时应向当地环保局申报登记,并于每月及时登入湖州市危险废物动态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危险废物申报登记。

  6、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在变化前15日内向申报登记管理部门提出修改或重新申报申请,得到允许后重新申报登记。

  7、公司安环部应认真做好每年一次的危险废物收集、储存场所的检修工作,发现破损,应及时采取措施清理更换。

  8、贮存场所应按规范设置环境保护警示标志,有专人负责管理。场所只可堆放各种危险废物,不得有其他药剂、器材等。危险废物不得混入生活垃圾等非危险废物中。

  9、危险废物贮存前应进行必要的检验、称重,确保同预定接收的'危险废物一致,危险废物包装容器必须粘贴符合规定的标签,并登记注册。

  10、不同性质的危废必须存放在相间隔的空间内,且必须留有足够的搬运通道。不得将不相容的危险废物混合或合并存放。

  11、建立危险废物出入库制度。危险废物产生部门和危险废物贮存部门须作好危险废物情况的记录,记录上须注明危险废物的名称、来源、数量、特性和包装容器的类别、入库日期等;危险废物转移时应当将废物出库日期、种类、数量及接收单位名称登记好,并做好台帐记录。

  12、危险废物的记录和货单在危险废物取回后应继续保留3年,转移联单保留不少于5年。

  13、禁止将危险废物和其它废物混合收集、贮存。已经混合的,应当全部按照危险废物处置。

  14、禁止向未经许可的区域内倾倒、堆放、填埋和排放危险废物。

  15、公司不得将危险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收集、贮存、运送和处置。

  16、公司产生的危险废物在转移危险废物前,须登录湖州市危险废物动态管理信息系统向环保局和危险废物处置公司报送危险废物转移计划,填写并拟定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得到转移确认后,实施危险废物转移。并及时在动态管理系统确认现场转移信息。

  17、危险废物接受场所的边界应当用墙体或者其它安全遮蔽物封闭,并在进出口设置明显的危险废物标志。

  18、公司安环部应当采取有效的职业防护措施,并制定发生事故时的应急方案,并积极实施演练。

  19、从事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运送的工作人员和管理人员,应当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并且应当接受相关法律、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

  20、危险废物在收集、贮存、运送过程中发生污染事故或者其他突发性污染事故时,公司安环部门应当立即采取防止或者减轻污染危害的措施,及时向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居民通报情况,同时向事故发生地环保部门报告。

  四、危险废物运输管理

  1、运送危险废物的单位应当由当地环保部门或处置单位指定专业资质的运输公司。

  2、公司安环部应与运输单位或个人签订防止车辆运输泄漏、遗撒协议书,对运输单位和运输车辆进行督促检查。

  3、设专人负责运输车辆的管理,制定责任制度并组织实施,严禁使用不符合条件的车辆运输。

  4、运输车辆不得超量装载。运输车辆必须按计划的运输线路和时间运输。

  5、运输车辆在运输过程中,必须密封、包扎、苫盖,并将车厢槽帮、车轮清洗干净,保证在运输线路中不泄漏、遗撒、带泥上路。下雨、雪后、道路泥泞时,禁止车辆进出污染道路。

  危险废物管理制度 13

  1.目的

  为了本企业的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正常有效运行,以实现本企业的管理目标,防治危险废物污染环境,以保障人体身心健康,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管理规定。

  2.范围

  本规定适用公司所有项目在生活、生产施工过程中所产生的危险废弃物的控制。

  3.相关文件及引用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环境保护法》

  《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4.内容及相关要求

  4.1综合办公室负责对公司危险废物的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对生产、生活危险废物集中放到指定场所进行统一处理,综合办负责联系并办理相关手续进行监督组织实施,无害化处理。

  4.2公司属各单位及部门对工作中产生的危险废弃物制定相应监督保障措施,确保废物可控。

  4.3各有关职能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的有关管理工作。按所产生危险废物的`种类、数量、去向处置方式做好记录,及时清除和处理危险废弃物。

  4.4程序

  4.4.1对危险废弃物的控制

  (1)废弃物分为危险废弃物和一般废弃物,一般废弃物参照综合办公室《废弃物管理规定》执行。

  (2)固液危险废弃物:包括油棉纱、油布头、油漆桶、空化学试剂瓶、废旧硒鼓、色带、墨盒、电池、日光灯,化验室废油液、过期试剂液等,交由综合办公室统一处理。在委托处理前,应与承包方签订工作合同,明确处理要求,取得五联单,综合办留存备查。

  (3)在运输废弃物的过程中,不遗洒、不乱放、不外溢。

  4.4.2及时清理施工现场的废物、废料,由安全监察部要求施工单位统一清理,防止污染环境。

  4.4.3工程项目交工后,施工单位须按合同规定从施工现场清除剩余材料、设备、垃圾,保持现场整洁。对各种临建设施等进行处理。

  4.4.4机械设备维修、保养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应由维修人员及时回收,禁止随处乱扔。

  4.5危险废弃物排放的监督与检查

  (1)公司组织对办公区、油库、码头环境管理监督管理,同时检查危险废弃物的排放的运行情况。相关部门每月对危险废弃物管理方案的落实和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检查记录应予保存。

  (2)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项,执行《不符合、事故和险情的处理程序》。

  4.6时间

  上述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危险废物管理制度 14

  医院在诊断、治疗、卫生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和患者生活中产生的排泄物及垃圾,这些废弃物均有病源微生物污染的可能,我院对这此危险废物制定以下安全管理制度:

  一、分类:医疗垃圾和生活垃圾分开放置,不能混淆。医疗垃圾包括:

  ⑴破损的体温表、废针头、压舌板和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卫生用品;

  ⑵污染的沙布、绷带、脱脂棉等废敷料;

  ⑶血、尿、粪、痰、呕吐物等检验标本,化验用器材、试剂、培养基等废弃物;

  ⑷病理标本;

  ⑸病区卫生清洁用擦布、拖布等。

  生活垃圾包括:剩余饭菜、果皮、果核、罐头盒、饮料瓶、手纸、各种包装纸、粪、尿等排泄物等。

  二、回收与销毁

  1、专人回收,专人销毁。由专职人员负责各病区及门诊回收医用垃圾,集中到一起,然后统一焚烧,并有回收销毁记录。

  2、传染病员的污物经消毒处理后,才能送出集中处理。

  3、传染病员剩余饭菜和排泄物、呕吐物加1/5量漂白粉搅匀后2小时,然后再运出。

  4、各种废弃标本、敷料及手术切除的组织器官等必须焚烧。

  5、一次性医疗器械必须毁形,然后浸泡在消毒液里,专人回收统一焚烧。

  三、责任到人

  病区的一次性医疗物品管理由每科的护士长专人负责,如发现流失、不毁形、不浸泡的按目标管理的要求,一律扣分,并且与科室奖金挂钩。

  危险废物管理制度 15

  1、为加强危险废物管理,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维护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2、危险废物类别

  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以及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毒性、易燃性、爆炸性、腐蚀性、化学反应性、传染性的固态、半固态和液态废物。

  本企业危险废物类别为hw31含铅污染物,主要包括以下其他几方面:

  ①生产车间废弃铅板、铅渣

  ②废气处理装置收集铅尘、厂区内地面清扫铅尘

  ③含铅废水预处理站污泥

  ④沾铅员工口罩、衣物

  ⑤其他沾铅废物

  3、职责

  公司环保组负责危险废物的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对生产的危废物集中指定处置场所进行统一规划,并负责监督组织实施。公司对危险固体废弃物制定管理措施,并进行运行监控。做好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的有关管理工作。按所产生危险废物的种类、数量、去向及处置方式做好记录,及时有效无害的清除和处理危险固体废弃物。

  4、危废分类收集

  4.1严禁危险废物收集中混入其他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及生活垃圾。同时严禁危废混入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及生活垃圾。确保全部收集。

  4.2车间废铅板、铅渣统一采用设置有危险标志的编织袋收集。

  4.3含铅废水处理污泥定期清理,采用塑料桶装转运干化池,风干后采用密闭袋装。

  4.4建立(工作服、手套、口罩)发放、回收管理制度,

  ①劳保用品的发放

  仓库发放劳保用品的时间为每周一13:00――15:00,其余时间不发放劳保用品(新员工到岗除外)。领取劳保用品需填写领料单,本人凭部门负责人核准签字后的领料单交仓库管理员,之后办理劳保用品领用手续。员工的工作服、工作帽、口罩、手套、等按使用时间计算,以便替换。领用劳保用品,必须以旧换新。试用期满后,能继续使用的,不能用的、凭部门负责人核准签字后的领料单及旧劳保用一起交仓库管理员办理领用手续。

  ②员工劳保配制

  员工工作服分冬夏两季各一套,更换时间为每一年一次。员工佩带的口罩、手套于每月更换一次,更换方式以以旧换新。

  ③使用规定

  所有劳保用品,在使用过程中,不许丢失、遗弃,在下发时间以旧换新。所有生产第一线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必须佩带口罩、需要的工序必须佩带手套。所有员工在搬运物料过程中必须佩带手套。就以上几点规定,违规者每次每人10元考核。

  ④劳保用品的回收、处置

  所有劳保用品,在使用过程中,不许丢失、遗弃,在每月下发时间以旧换新。生产管理部每月统一回收后,用编织袋打包整理好,贴上危废标签,交至库房统一管理。

  4.5每日填报危险废物产生环节记录表、危险废物贮存环节记录表。

  4.6禁止向环境倾倒、堆置危险废物。

  4.7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以及收集、贮存、转移、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必须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5、危废储存、危废申报、转移处置

  5.1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以及收集、贮存、转移、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必须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5.2.根据《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15562.2-1995)所示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识,贮存场所地面须作硬化处理,场所应有雨棚、围堰或围墙;设置废水导排管道或渠道,将冲洗废水纳入企业废水处理设施处理;贮存液态或半固态废物的,还设置泄露液体收集装置;装载危险废物的容器完好无损。

  5.3.根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xx)对危险废物包装物设置识别标识。

  5.4.危险废物按照种类分别存放,且不同类废物间有明显间隔。

  5.5危险废物的贮存时间不得超过一年;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5.6危险废物产生场所、贮存场所、利用处置设施应有详细台帐记录(如出入库记录、利用处置记录),并配有计重设施。

  5.7公司环保管理部门应对危险废物的相关情况及时应向市环保局申报登记。

  5.8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在变化前15日内向原登记部门重新申报登

  5.9公司不得将危险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收集、贮存、运送和处置。

  5.9产废单位在转移危险废物前,须向环保部门报送危险废物转移计划,填写并领取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在转移前3日内报告移出地环保部门,同时将到达时间报告移入地环保部门。

  5.10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处置;不按照规定处置的,应当进行限期改正;限期结束后仍然不按照规定处置,由质量安全部按照公司规定负责处罚。

  5.11在搬迁、转产、终止之前,必须对已经产生尚没有处置的危险废物和危险废物贮存、处置设施场所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安全处置;对产生的危险废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进行综合评估并消除可能产生的污染,将评估报告报环保组备案。

  5.12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单位应当制定危险废物污染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如果发生危险废物污染事故或者其他突发性事件,应当按照应急预案消除或者减轻对环境的污染危害,及时通知可能受到危害的单位和个人,并及时向事故发生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接受调查处理。

  危险废物管理制度 16

  1.目的

  加强危险品及废品的监督管理,保证危险品及废品得到适当和安全管理,避免因管理不善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对人体造成伤害。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固、液体危险品及废品的管理。

  3.定义

  3.1危险品

  指列入国家危险品名录或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品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物品及废弃物。

  3.1.1可燃性闪点低于60℃的液态,在常温常压下(即25℃,101.3kpa)因摩擦、吸湿或自发性化学反应而起火,当点燃时能剧烈并持续燃烧的固态。

  3.1.2腐蚀性ph值≥l2.5,或≤2.0的液态废物和固态、

  半固态废物浸出液;或55℃条件下,一年之内腐蚀钢材(sael020#)6.35mm的非水溶剂的液态废物。

  3.1.3反应性通常不稳定、无需引燃极易发生强烈反应、遇水反应激烈、或与水混合生成易爆物质、或遇水后生成有害浓度的有毒气体/烟气、或含氰化物或硫化物,在ph值为2.0-12.5的环境中会产生危险浓度的毒性气体、蒸汽、烟气的物质:或在封闭环境下受热易引起爆炸,或在常温常压下易分解引起爆炸列为易爆物的物质。

  3.1.4毒性国家危险毒品名录列出的任何一种污染物的废物,或含这些污染物的废物。

  3.1.5感染性指携带病原微生物具有引发感染性疾病传播险的废物。

  4.库房管理员职责

  4.1负责现场服务点危险品的`收集、分类、包装、标识:对客户暂存库进行日常运行管理。

  4.2负责危险品的搬运、装卸、运输、贮存。

  4.3负责贮存设施管理。

  4.4对所有的危险品进行计量和记录,并贯彻“五联单”管理程序。

  4.5负责危险品与非危险品的隔离存放。

  4.6标签和标识的保管工作。

  4.7负责检查和维护危险废物仓库相应的通风、防火、监测、报警、降温、避雷、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完好并投运。

  4.8建立特种设备台帐和档案,定期检测,证件齐全。

  4.9计量设备定期进行校准,并保存校准记录。

  5.存放要求

  5.1易燃、易爆、有毒害物品必须单设库房各种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必须分类存放,保持安全距离防止产生化学反映应,库房与其他建筑物必须保持安全距离,周围1.0m以不准有火种,门口没有警告标志。

  5.2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在运输时,严禁人员与货物混装,装卸时注意轻装、轻放、入库时必须有专人验收,存放时要有货架、分类码垛、物品之间的档距不能少于1.5m并设通从设施,严禁露天存放。

  5.3现场临时存放使用的少量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要放入容器妥善保管,并分类带入指定安全地点。

  5.4领料时严格各种手续,控制数量,剩余物品及时退回。

  5.5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的仓库,必须设置足够的消防器材。

  5.6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出现明火。

  6.使用要求

  (一)农药

  1、物业主管在农药喷洒中监管事项:

  2、操作人员应身穿工作服,戴好防护用品如口罩、手套等。

  3.、操作人员应位于上风口,喷洒时尽量避开人群、动物等敏感的群体。

  4、均匀喷洒农药,防止虫多处出现药害,药少处病虫未除。

  5、喷洒结结束后,物业主管督促操作人员清洗药桶、机器后再用清水冲洗机内部喷管几分钟,清洗容器用水应洒向绿地,用后空农药盛器,应投放入有毒有害垃圾箱内。。

  6、物业主管每月定期检查存放情况,检查施药器具,使其完好,防止渗漏。

  (二)油漆、稀料等的保管

  1、油漆、稀料的领用要严格按照实际用量发放使用。

  2、油漆、稀料在桶后,要及时使用,剩余油漆与稀料不准随地发洒,要倒回厚油漆桶,并封闭好。

  3、油漆、稀料要单独存放,远离火源,防潮隔热。

  4、油漆喷刷作业场所不准有明火源。

  (三)汽油、柴油保管

  汽油、柴油均属不能再生能源,具有较高的可燃性与易爆性,汽油、柴油的滴漏会污染土地,燃爆可排放污染气体。

  1、汽油、柴油的使用严格按照领料制定执行,并做好统计。

  2、做为清洗剂的柴油、汽油与污染的汽油要集中存放,妥善处理。

  3、汽油、柴油存放要密封,容器下垫沙土,防止渗漏。

  4、存放汽油、柴油的场所要远离火源防热。

  7.检查与监督

  7.1各部门人员要经常检查仓库保管条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达不到要求的仓库不准存放危险品。

  7.2材料人员要监督使用部门在领用搬运时应符合要求,指出后不改正的停止供应,并报领导处理。

  危险废物管理制度 17

  1、公司负责人为公司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部门负责人为部门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危险废物管理人员为危险废物贮存库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危险废物贮存库消防安全负责;

  2、危险废物贮存库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相关规定,同时符合消防安全的相关要求;

  3、在贮存库显目位置必须设置危险废物标识,同时设置危险废物危险告知牌和相关管理制度;

  4、按照安全消防巡查制度进行每日巡查,发现隐患问题,应及时处理,不能及时处理的要立即报告相关领导;

  5、按照规定定期对安全消防设施和器材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查工作,保证安全消防设施在位有效,确保安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6、制定符合贮存库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7、发生火灾(火警)立即进行正确扑救,并立即向公安消防部门正确报警;

  8、处置好消防安全事故后,应保护好事故现场,并配合调查部门做好事故调查。

  危险废物管理制度 18

  由公司安环科负责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的领用、填写、报送、归档、保存等工作,危险废物转移严格遵守《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

  (1)危险废物在转移前,应当提前向吉安市环保局申请领取联单。

  (2)危险废物产生每转移一车同类危险废物,填写一份转移联单,特殊情况如同时向同一家接收单位转移不同种类的危废且每种危废数量较少,可考虑合并在一份转移联单上,但每种危废名称、类别、数量等信息必须填写清楚。

  (3)针对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且不能自行利用的危险废物,公司作为危废产生单位在危废转移管理中需注意以下事项:

  根据转移备案表及实际转移情况如实填写联单中产生单位项目,并加盖公章,经交付危险废物运输单位核实验收签字后,将联单第一联副联自留存档,将联单第二联交移出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联单第一联正联及其余各联交付运输单位随危险废物转移运行。

  (4)针对公司作为危废接收单位,对外来危险废物进行综合利用的,在危废转移管理中需注意以下事项:

  ①危险废物的运输

  目前公司危废运输时委托有危废运输资质的运输单位,在转移时应督促危险废物运输单位如实填写联单的运输单位栏目,按照国家有关危险物品运输的规定,将危险废物安全运抵联单填写的接受地点,并将联单第一联、第二联副联、第三联、第四联、第五联随转移的`危险废物交付危险废物接收单位。

  ②危险废物的接收

  按照联单填写的内容对危险废物核实验收,如实填写联单中接受单位栏目并加盖公章,接受单位应当将联单第一联、第二联副联自接受危险废物之日起十日内交付产生单位,联单第一联由产生单位自留存档,联单第二联副联由产生单位在二日内报送移出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接受单位将联单第三联交付运输单位存档,将联单第四联自留存档,交联单第五联自接受危险废物之日起二日内报送接受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5)在完成一次危险废物转移复核无误后,自留联原件交行政部存档。联单保存期限为五年,贮存危险废物的,其联单保存期限与危险废物贮存期限相同,环保部门认为有必要延长联单保存期限的,应当按照要求延期保存联单。

  危险废物管理制度 19

  1、产生危险废物的部门(污水处理工段、泥磷回收站)按相关管理制度负责岗位危险废物堆场的管理,及时联系危险废物暂存场管理部门(生产车辆部门)做好厂内倒运(产生岗位至危险废物暂存场)工作。同时做好危险废物产生、倒运、堆场库存台帐,台帐每月报安全环保科备案。

  2、生产管理部门按相关管理制度对危险废物暂存场进行规范管理,并做好堆场危险废物入库台帐,台帐每月报安全环保科备案。

  3、暂存场专管人员每天必须对贮存的危险废物进行检查,不得有泄漏和流失,发现问题,按照技术要求及时处置。

  4、当库房内危险废物贮存一定量时,专管员要及时上报,通知供销科及时联系综合利用企业办理危险废物转移相关手续。

  5、供销科负责危险废物的转移、综合利用管理工作,严格按照国家对危险废物的相关要求和公司的相关规定办理危险废物转移工作。

  6、同综合利用危险废物企业填写好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报相关职能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装车。

  7、在由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装车之前,必须对车辆所运输的危废类别及其数量进行核实。

  8、保卫科负责对出厂的'各种车辆按规定进行检查,未按照规定办理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的危险废物不得放行出厂。

  危险废物管理制度 20

  根据《固体法》第59条、国家环保总局《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及自治区、盟(市)、旗环保部门单位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本单位危险废物的管理,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1、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工作的落实

  由专人负责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计划和依法运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并通过“自治区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登记转移计划和电子转移联单。

  2、危险废物转移规定和要求

  ⑴、在转移危险废物前,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批危险废物转移计划;经批准后,向移出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联单,在危险废物转移前三日内报告移出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并同时将预期到达时间报告接受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⑵、每转移一车、船(次)同类危险废物,应当填写一份联单。每车、船(次)有多类危险废物的,应当按每一类危险废物填写一份联单。

  ⑶、如实填写联单中利用单位栏目,并加盖公章,经交付危险废物运输单位核实验收签字后,将联单第一联副联自留存档,将联单第二联交移出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联单第一联正联及其余各联交付运输单位随危险废物转移运行。

  ⑷、危险废物接受单位应当按照联单填写的内容对危险废物核实验收,如实填写联单中接受单位栏目并加盖公章;接受单位应当将联单第一联,第二联副联自接受危险废物之日起十日内交付利用单位,联单第一联由利用单位自留存档,联单保存期限为五年;联单第二联副联由利用单位在二日内报送移出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3、危险废物转移负责人的.职责

  1、统筹本单位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工作,负责制定、组织实施危险废物转移管理计划和实施方案。

  2、负责按规定申报危险废物转移计划和申领、保管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3、在每次危险废物转移时,按规定正确使用和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做好危险废物转移时的联单交接工作。

  4、负责每次危险废物转移现场环境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工作。

  5、负责在废物转移前三日内报告移出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并同时将预期到达时间报告接受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6、负责每次危险废物转移后,跟踪和督促危险废物接受单位按规定如期回交联单第一联,第二联副联,并负责按规定把联单第二联副联报送移出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危险废物管理制度 21

  一、目的:

  为对本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危险废物进行规范化管理,有效储存、处置,促进废弃物的再生利用,改善环境卫生;控制和消除危险废弃物引起的事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危险废物规章制度危险废物规章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公司在生产中所产生的危险废弃物(报废药品、实验室废液、甲醇空瓶)从产生至处置完毕为止的管理。

  三、职责:

  3.1各部门做好本部门废弃物的收集、分类工作,并送达指定的储存场所。

  3.2工程部、综合办负责危险废弃物处置监督管理。

  3.3凡我公司从事与危险物品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制度和国家有关规定。

  四、管理制度

  1.各部门应在各工序或场所设置必要数量的临时废物回收设施,将危险废物行分类收集,然后运到指定存放场所存放。

  2.接触危险废弃物人员,需穿戴规定劳保用品,做好自身防护。

  3.危险废物储存场所各分类标示应清楚,严禁将危险废物混存。

  4.危险废物存放区应设置危险识别标志,由指定人员负责存放管理,并建立台账,明确废弃物种类或名称、来源、进出量、管理者签名等

  5.危险废物存放区域应放置消防设施,以防止发生紧急事件危险废物规章制度百科。

  6.毒性危险废物废物储存设施应有防止地面水、地下水、渗透水流的'措施。

  7.危险废物储存场所应定期进行清扫、清洁。

  8.管理责任者要对危险废物存放场所进行经常性的整理、整顿,避免老鼠、蚊子、蟑螂和其他害虫滋生。

  9.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擅自转移,处置危险废物,特别是有害废弃物。

  10.危险废物仓库严禁闲人进入,如确需进入库区,须经批准后在了解仓库有关管理规定的前提下,由仓库工作人员带领进入,保管员离开必须锁好门。

  11.处置单位应具备废物回收、处置相应的资质,并有相关证明文件。本公司与之签订废物委托处理合同并将废物委托其处理。

  12.设立专用空间并由专人负责保管以防止被错误取用发生危险或造成污染,当危险废物达到一定存放量后,由工程部与综合办负责联络合同厂商处理。

  13.废弃物的清运处理应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由工程部与综合办保存。

  五、应急措施

  危险废物在收集、运送、贮存、和处置过程中发生污染事故或者其他突发性污染事故时,有关部门和个人应当立即采取防止或者减轻污染危害的措施,及时向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居民通报情况,同时向事故发生地环保部门报告。

  危险废物管理制度 22

  为贯彻落实《传染病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特制定管理制度如下:

  一、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处应设有明显的医疗废物警示标识和“禁止吸烟、饮食”的警示标识。

  二、要有严格的封闭措施,设专人管理,防止非工作人员接触医疗废物。

  三、认真执行各项安全措施,做到防鼠、防蚊蝇、防止渗漏和雨水冲刷。

  四、禁止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禁止转让和买卖医疗废物。

  五、医疗废物分类管理、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化学性废物不能混合收集。

  六、专职人员必须按制定时间、路线,并使用专用密闭运输工具,收集、运送医疗废物。

  七、从各医疗废物产生点收集回的医疗废物要分类放置于符合《医疗废物专用包装、容器标准和警示标识的'规定》的包装物或容器内。

  八、认真执行登记制度,收集医疗废物及时登记,登记内容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数量、交接时间、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并保存登记资料至少三年。

  九、收集的医疗废物不能外流、泄漏、扩散,只能交给指定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进行焚烧处理。

  十、将医疗废物交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处置时,依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填写和保存转移联单。

  十一、每次收集完毕,在暂存点及时对运送工具进行清洁和消毒,先用1000—2000mgL含氯消毒液刷洗,再用清水冲洗干净。

  十二、当医疗废物转交出去后,及时对贮存点、设施进行消毒和清洁处理,先用高压水冲洗,再用1000—2000mgL含氯消毒液喷洒或擦拭。

  十三、专职人员在收集或运送医疗废物时,要穿防护服、戴口罩、帽子、一次性手套、穿胶鞋。接触医疗废物后,脱去手套要按照六步洗手法认真的洗净双手。

  十四、在工作中要防止被锐器刺伤,一旦发生刺伤要及时向医院感染管理科报告,并采取应急处理措施。

  十五、一旦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时,即刻向医院感染管理科报告。

  十六、因管理失误,发生医疗废物丢失、泄漏、扩散,要承担相应责任,并根据情况给予罚款处理。

  十七、医疗垃圾、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分别运送。医疗垃圾暂时贮存不能超过48小时。

  危险废物管理制度 23

  手术室医疗废物分为三类:感染性医疗废物、损伤性医疗废物、病理性医疗废物。

  1、正确使用利器盒,盒内放安瓿、针头、刀片、线锯等锐利器具,3/4满时密封容器口,置于指定暂时贮存点由专人统一回收处理。

  2、手术室产生的医疗废物及患者排泄物按感染性医疗废物处理,装入黄色专用医疗垃圾袋中,3/4满时进行有效封口,置于科室暂时贮存地点,由专人统一回收处理。感染及急诊产生的医疗废物及排泄物按感染手术处理原则处理。要求双层防渗漏污物袋,外贴黄色“△”感染标识。少量药物性废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废物,并在标签上注明。

  3、病理性医疗废物:胎盘及切除的人体组织器官(不需做病理检查者),装入包装袋内有效封口置于暂时存放点,由工人统一回收处理。

  4、过期、淘汰、变质、毒麻、精神等等类药品,返回药房由其统一处理。

  5、医疗废物运送人员每日上、下午从科室暂时贮存点将分类包装的`医疗废物按固定路线送走并统一焚烧。

  6、科室设立医疗废物运送登记本,内容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数量(重量)、交接时间,最终去向以及经手人签名,登记本至少保存三年。

  7、医疗废物转交后,由工人对暂时贮存点、设施进行清洁消毒。

  8、包装物或容器外表面被感染性废物污染时,应当对被污染处进行消毒处理或者增加一层包装。

  9、医用物品包装箱由医院专人负责回收,统一处理,科室及个人不得私自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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