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课后服务管理制度

时间:2024-05-09 22:55:05 赛赛 制度 我要投稿

学校课后服务管理制度(通用26篇)

  在生活中,我们每个人都可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那么相关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学校课后服务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学校课后服务管理制度(通用26篇)

  学校课后服务管理制度 1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中办发〔20xx〕40号)文件精神,根据20xx年秋季学期雷州市义务教育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等有关规定,切实加强我校课后服务费收费管理和使用规范,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收费管理

  (一)服务收费

  校内课后服务坚持成本补偿和非营利原则,结合我市家长普遍经济承受能力,参考其它兄弟县市收费标准,本学期下午放学后校内托管服务收费,各校必须根据成本估算并与家委会商议标准,但是收费标准不超过4元/天/生(若发改部门或上级部门有新标准,按照新标准执行)。课后服务经费主要用于支付参与课后服务教师和相关人员的补助,学校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建立专项管理账目,专款专用,学期结束后及时公布收支情况,不得擅自增加课后服务项目或提高收费标准,不得挪用服务项目经费。

  (二)每学期开学前学校需科学合理制定课后服务实施方案,将学校课后服务项目、对象范围、服务内容、收费标准审核备案后实施。

  (三)认真落实课后服务由学生和家长自愿选择的要求,严禁强制或变相强制提供服务并收费。中小学课后服务费按学期收取,开学两周内学校向学生家长预先收取本学期的课后服务费,并签订课后服务自愿协议书。

  (四)课后服务费和课后培训费由学校财务部门统一收取,缴入所在学校基本户,纳入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和核算。

  (五)严格执行公示制度。学校要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在开学通知中注明课后服务的内容、时间、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等信息,并通过学校公示栏对上述信息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公示,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未经公示或公示内容与规定政策不符的,不得收取课后服务费。

  第二章支出管理

  (一)参与课后服务教师和相关人员的补助。课后服务经费主要用于参与课后服务教师和相关人员的补助。教职工在按质按量完成正常职责工作任务的`前提下,可参与校内课后服务工作并获得相应的劳务报酬,补助标准暂定为:30-40元/课时/人(如果上级有新规定,按照或参照规定执行)

  (二)开展课后服务产生的公用、耗材等支出。

  (三)学校水电费及保安人员工资的支出。

  第三章监督管理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学校要充分认识校内课后服务的重要性,把校内课后服务作为扎实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具体举措,作为解决家长急难愁盼问题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紧抓好。参与学校要成立校内课后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充分发挥学校主渠道作用,加强组织管理,确保校内课后服务高质量开展。

  (二)课后服务工作开展情况及收费项目、标准、收支情况、劳务费发放情况要在公示栏公开,确保教职工有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学校课后服务管理制度 2

  一、总体要求

  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课后服务工作,是帮助家长破解因工作等原因不能按时接送学生难题、保障学生安全、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重要举措;是回应社会关切,解决中小学“放学早、接送难”矛盾,综合施策破解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校外负担过重难题,进一步增强教育服务能力、使人民群众具有更多获得感和幸福感的关键小事、民生实事。要充分认识做好课后延时服务工作的重要性,不断增强责任意识、服务意识,结合实际,细化工作措施,完善工作机制,保障课后延时服务工作顺利开展。

  二、基本原则

  (一)自愿申报原则。校内实施课后服务必须坚持学生和家长自愿原则。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是否参加放学后学校组织的课后服务,由家长提出申请,自愿作出选择。

  (二)统筹安排原则。义务教育学校校内课后服务面向有需求的群体而非全体学生。学校课后服务对象审定坚持有条件准入、统筹安排,并优先保障留守儿童的原则。

  (三)公益服务原则。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校内课后服务坚持公益性原则,建立完善成本核算机制。服务性收费坚持成本补偿和非营利原则。对经济困难家庭学生参加校内课后服务的,可参照学生资助政策予以支持。

  (四)公开透明原则。校内课后服务项目、服务对象范围、服务时间、服务内容、收费标准等要全面公开,自觉接受监督。

  三、组织实施

  (一)服务对象。课后服务对象是有服务需求的义务教育阶段本校在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优先保障残疾儿童、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亟需服务群体。

  (二)服务时间。课后服务一般在上学日下午正常放学后进行,结束时间原则上冬季不晚于18:00,夏季不晚于18:30。具体服务时间由各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家长需求和季节弹性确定,报县教育局备案。有条件的学校可以适当扩大到中午课后。

  (三)服务内容。课后服务工作要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有利于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课后服务内容主要是安排学生做作业、自主阅读、体育、艺术、科普活动,以及娱乐游戏、拓展训练、开展社团及兴趣小组活动、观看适宜儿童的影片等,提倡对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学生给予免费辅导帮助。严禁将课后服务变相成为集体教学或“补课”。鼓励中小学与校外活动场所联合组织开展学生综合实践活动,或组织学生就近到社区、企事业单位开展社会实践活动。鼓励具备条件的学校开展学生午餐供应和课后延时免费托管,减轻学生家长负担。

  (四)服务要求。学校要建立健全“家长自愿申请、班级初审、学校核准、统筹安排”的课后服务工作制度,在充分征求学生、家长意见的'基础上,立足需求,科学合理确定课后服务的服务时间、服务内容、服务方式、收费事项、费用开支、安全措施等,并主动告知学生、家长。充分发挥家长委员会作用,组织家长代表全过程参与,定期收集学生、家长对课后服务的意见建议,推进各方面信息公开,规范和监督课后服务工作。

  (五)服务程序

  1.调查摸底。通过家长会、家委会、微信群等渠道向家长宣传上级有关课后延时服务工作通知的精神。各班主任对有课后延时服务意愿的学生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做好统计。

  2.家长申请。家长和学生有意愿参加课后延时服务的,由家长、学生书面向学校申请,学校向有需求的家长和学生发放《课后延时服务申请书》。

  3.学校审核。根据家长、学生的申请进行审核,认定属实后与家长签订《课后延时服务安全责任书》,明确服务的时间、形式、管理要求、双方权利和义务等。对无意愿参加课后延时服务的,要在规定时间按时放学。

  4.合理安排。根据家长申请情况,结合学校设立的课后延时服务特色课堂,合理安排每日服务师资力量,充分利用好学校图书馆、阅览室、体育馆、运动场、计算机室、功能教室等设施和人员、场地、资源等方面的优势,科学安排课后服务,提高课后延时服务的质量和效果。

  5.重新组班。将不同班级的参加课后延时服务的学生根据兴趣爱好组成“临时班”,设立“临时班主任”,到相应场所,进行延时服务。

  6.无缝衔接。延时服务结束后,由“临时班主任”负责组织学生安全离校。

  四、保障措施

  (一)成立领导组织。成立上蔡县义务教育学校课后延时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分管教育的副县长任副组长,相关单位为成员,定期研究延时服务工作。课后延时服务工作要建立“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学校管理、多方参与”的课后延时服务工作机制,加强课后延时服务工作的统筹规划和组织领导,明确部门职责,落实工作责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注重统筹联动、总结推广经验,县教育局、发改委、财政局、人社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部门要协同合作,加强对课后延时服务工作的调查研究,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和方法,强化对中小学课后延时服务工作的管理和指导,督促学校做好相关工作,推动课后延时服务工作提高质量、完善管理。

  (二)多方统筹师资。各学校要结合实际,以本校在职教师为主,遴选组建一支政治素质过硬、业务素质优良、思想稳定可靠、技艺学有专长、胜任课后延时服务工作的师资队伍。鼓励教师在完成正常的教育教学任务之外,发挥爱好特长、跨学科为学生服务。鼓励家长、社会志愿者为课后延时服务提供公益性指导。可引导退休教师、高校优秀学生、民间艺人、能工巧匠、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等社会各界热心人士提供形式多样的公益性服务。严禁有不良记录人员参与课后服务。

  (三)制定工作方案。各学校要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切实可行、操作性强的课后延时服务工作实施方案,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确定课后服务对象、课后服务时间、开设项目、服务形式、辅导老师、考勤考核等具体事宜,扎实推进课后延时服务工作,确保不流于形式,取得实效。

  (四)严格规范管理。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行为规范,严禁借机组织开展学科性集中教学,严禁以补差提优等名义组织或变相组织集体补课。坚决防止将课后延时服务变相成为集体教学、考试或简单窄化为“看护”“写作业”。

  (五)严格经费使用。采取收取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筹措经费。教师延时服务补贴核算方法:每班每天不超过2位教师参与课后服务,每校(校区)每天需要3位管理人员,每人每天服务费不超过80元,每月按20天、全年按9个月计算。每生每天收费不超过3元。建立完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课后延时服务经费保障制度。课后延时服务费必须纳入学校财务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严禁学校以“课后延时服务”名义乱收费。学校和单位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对参与课后延时服务的教师给予适当倾斜。

  (六)健全安全机制。学校要把安全放在课后延时服务工作的首要位置,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健全安全管理机制和应急处置机制,成立领导组织,明确责任主体,强化责任落实。坚持卫生防疫常态化,强化安全检查和门卫登记制度,落实考勤、监管、交接班制度,对参与人员的素质素养、资质资格、健康状况要严格把关。要切实消除场地场所、设施设备、消防安全、安全保卫、食品卫生等方面的安全隐患,确保参与课后延时服务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确保课后延时服务工作全面安全。

  (七)及时自查总结。各学校要定期收集学生、家长对课后延时服务工作的意见建议,及时进行自查,总结工作经验,不断创新工作机制、改进工作方法,努力推进服务工作持续健康发展,不断调整优化服务质量。

  学校课后服务管理制度 3

  为切实做好我校学生课后服务工作,促进学生健康、快乐、幸福成长,帮助家长解决无法按时接送孩子的难题,根据教育部在义务教育阶段全面实施“5+2”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经校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后,特制订如下制度:

  一、指导思想

  开展中小学生课后服务,是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帮助家长解决按时接送学生困难的重要举措,是进一步增强教育服务能力、使人民群众具有更多获得感和幸福感的民生工程,为满足小学生课后在校服务需求,缓解学生家长实际困难,完善社会服务体系,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结合本校实际,有效整合学校、家庭等方面资源,着力破解学校放学后、家长下班前我校学生无人看管的难题,以丰富校园生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指导,在放学后时间内组织学生参加丰富多彩的兴趣小组活动,激发学习兴趣,发展个性特长,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

  二、实施原则

  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遵循“家长自愿,校内实施,有效监管”的原则。

  1、坚持自愿选择,确保全面覆盖。确保向每一位学生及家长详细介绍本方案,学生是否参加课后服务,由学生家长自愿选择,严禁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

  2、公开服务事项,主动接受监督。学校通过微信公众号、告家长书公开服务时间、服务内容、服务方式、安全措施、收费事项等,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3、发展学生素质,创新服务模式。根据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开展丰富多样的课后服务,指导学生尽可能在学校完成书面作业,根据学生的意愿尽可能帮助其发展兴趣特长,促进学生综合素质提升。

  4、明确公益属性,加强有效监管。采用政府补助、家长合理分担运行成本的做法,对于已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收费用,坚持公益导向。服务班开班期间,规范作息时间,上下课及户外活动由学校统一调控,加强组织纪律,统一要求,严格管理,确保每一名学生在校期间的安全。

  三、收费标准

  课后服务采取财政补贴、服务性收费、代收费等多种方式筹措经费,主要用于支付参与课后服务教师和相关人员的补助。按照要求,课后服务性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坚持成本补偿和非盈利原则,我校具体收费标准按照市、区统一定价执行,每课时不超过3元。

  四、组织领导

  为确保课后服务工作能够扎实有效开展,成立课后服务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班主任和相关课后服务教师。

  五、课后服务活动形式与具体要求

  1、服务对象。小学在校学生(上午正常放学后有课后服务需要的学生)。优先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单亲家庭子女、留守儿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低年级学生等群体。

  2、时间安排:每周一至周五上午放学起至下午上学前午托服务(三课时),起止时间:11:50—13:50。

  午餐时间:11:10—11:45(可在学校统一用餐,餐费自付;也可家长接送回家用餐后在规定时间内返回学校参加课后服务。)

  3、服务场所。学原则上安排在忠门沁头小学本班级教室。

  4、在校午餐服务:由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学校、国有企业或社会力量建立便捷、质优、安全的集中配送午餐机制,或根据上级教育主管部门集中招投标确定服务机构。餐费由学生家长承担。

  5、课后托管服务:课后托管活动形式及内容由学校会同家长委员会协商确定。在不加重学生课业负担和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组织学生午间休息、自主阅读、完成作业,教师进行巡视指导,答疑解惑,不利用课后服务时间集体补课或讲新课。

  6、服务流程。调查摸底一一家长申请一一学校审核合理安排志愿教师一一无缝衔接。请自愿参加学校课后服务的学生家长,于9月3日中午12点前,向所在班级的'班主任提出申请,并填写参加课后服务申请表及课后服务知情同意书。

  (1)调查摸底。通过家长会、微信群等渠道向家长宣传上级有关课后服务工作通知的精神。各班主任对家长下班晩、无法及时接学生放学及其他需要的学生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做好统计。

  (2)家长申请。家长和学生有意愿参加课后服务的,要由家长书面向学校申请,学校向有需求的家长和学生发放《课后服务申请表》。

  (3)学校审核。根据家长的申请进行审核认为属实后与家长签订《课后服务安全责任书》、《课后服务知情同意书》,明确看护的时间、形式、管理要求双方权利和义务等。

  (4)合理安排志愿教师。根据家长申请情况,结合学校设立的课后服务特色课堂,合理安排每日志愿教师的人数以及不同学科的教师,提高课后服务的质量和效果。

  7、基本要求:

  ①课后服务遵循家长、学生自愿原则。

  ②学生参加课后服务,一旦报名,请全程参加。如遇特殊情况,需提前向班主任告知并履行请假手续。

  ③参加课后服务期间,学生不能擅自离校,因擅自离校发生安全事故的责任由学生及学生家长自负。

  ④未报名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按学校正常放学时间离校。

  六、课后服务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课后服务工作是一项民生、民心工程,全体教师要牢固树立服务家长、服务学生的思想,积极创造条件,为确实有困难的学生家庭排忧解难,把好事办好。

  2、规范操作,强化管理。要切实增强规范意识,要坚持“学校统筹、相对集中”的原则,规范开展课后服务工作;要落实好“不讲授新课、不加重学生课业负担”原则,促进学生健康成长;要严格规范学生交接程序,确保学生安全。

  3、集思广益,提高质量。全体教职工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开展各项适合学生的有益活动,激发学生的参与兴趣,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要加强研究和探索,使课后服务既满足家长的需求,又符合教育规律和学生健康成长规律。要与家长及学生多沟通,多听取各方合理化意见和建议,在实践中不断完善课后服务工作。

  七、课后服务防范措施

  1、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强化师生的安全意识及自我保护意识,增强面对突发事件的应变能力。

  2、完善门卫登记管理制度,严禁外来人员和不法分子进入学校。

  3、加强行政和教师值班制度,细化值班人员职责,以便学校及时发现了解课后服务期间发生的异常情况,并迅速作出反应。

  4、落实考勤制度,严格履行请假手续。每天服务教师都要对学生进行认真考勤,发现无故脱管的学生要严格执行报告及跟踪制度。托管学生有事必须履行请假手续。

  5、严格交接制度,班主任要和课后服务教师做好交接工作,帮助课后服务教师尽快了解每位托管生的具体情况,使课后服务工作做到有的放矢,每天课后服务结束后集体放学。

  6、沉着应对突发事件,托管期间若遇到突发事件(如:发生踩踏、暴力入侵、碰伤、疫情、自然灾害等),应立即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妥善处理突发事件,最大限度降低突发事件造成的伤害,确保托管期间师生的安全。

  7、严格执行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的安全管理原则,每位服务人员都要明确安全责任,增强安全意识,加大安全工作的落实力度。对由于工作失职、渎职、不作为,造成学生伤害事故、学校财产损失的,将追究其安全责任。

  八、课后服务防范措施

  1、高度重视。学校高度重视课后服务工作,成立专门服务工作机构,并将其作为重要的民生服务事项,纳入学校工作常规,加强领导,精心策划,认真实施。各班主任及值班教师要高度重视,认真负责,切实将放学后课后服务作为一项份内工作,组织好,服务好,真正让课后服务成为学校的实事工程。

  2、健全制度。建立健全放学后课后服务工作相关制度,包括学生课后服务自愿申报审批制度、学生管理制度、检查考核制度、安全管理制度,以及学生意外伤害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等,确保课后服务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

  3、规范管理。课后服务工作必须做到以下几条:坚持家长自愿、公益服务原则,严禁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严格规范办学行为,不得进行集体“上新课”,不得与社会机构合作进行有偿服务。课后服务教师要做好看管记录,详细记录每天看管情况。出现紧急情况时及时救助并通知学生监护人,确保学生安全。

  学校课后服务管理制度 4

  1、加强对学生进行安全意识方面教育,和家长签订安全协议。

  2、所有参加课后服务的老师必须通过安全管理制度的培训。

  3、所有辅导教师应与学生监护人密切联系,掌握家长的通讯联系方式。

  4、辅导老师必须在所有学生离开校园后,关闭所有用电设备、关好门窗后方能离开。

  5、辅导教师要严格执行“课后服务”规定的作息时间,不得擅自更改活动安排时间。如果确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时间的辅导员,应填写调整单,经领导同意后,提前用书面的方式通知家长,谨防小学员被误接和走失。

  6、辅导教师有义务负责班级的卫生检查和传染病的预防工作,如发现学生有任何患病迹象,应第一时间告知学校相关部门。

  7、门卫管理人员应管理门前停车和师生进出,保证“课后服务”无安全无事故。

  8、所有教职员工,如发现安全隐患或事故,必须第一时间报告,且不得随意离开事发现场。

  9、学校管理人员、巡逻教师加强校园内的巡逻,及时发现并处理应急情况,以保证学生在校期间的安全。

  10、与学校一起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职责,加强对参与“课后服务”的教师的'岗位职责、安全知识,应急处突能力等方面的培训,切实做好学生在“课后服务”期间的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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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总则

  第一条为巩固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工作成果,健全课后服务工作机制,强化制度保障和监管措施,实现有需求的学生都能享受高质量的课后服务,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所指义务教育学校,包括独立的小学、初中学校,九年一贯制学校,完全中学、十二年一贯制学校的小学部和初中部,以及实施义务教育的其他学校。

  二、服务时间

  第三条课后服务主要在上学日放学后进行,一般每天不少于2小时。

  具体服务时间由各地结合实际弹性确定,结束时间一般不早于当地正常下班时间。可根据需求提供不同时长的课后服务供学生和家长选择。

  三、服务内容

  第四条课后服务主要开展作业辅导和素质拓展活动。

  1.自主作业。组织学生自主做作业,引导小学生利用课后服务时间基本完成书面作业;引导初中学生利用课后服务时间完成大部分书面作业。

  2.课业辅导。对学有困难的学生,开展有针对性的课业辅导帮助,为学有余力的学生拓展学习空间。

  3.自主阅读。充分利用学校图书室、阅览室等资源,供学生开展自主阅读活动。

  4.文体活动。组织开展艺术类、体育类校本课程,学生结合兴趣爱好,采取自主选课的方式参加。重点关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类素养提升,充分利用本地文化、人才资源优势,设计开展体验式、互动式、情景式活动课程。

  5.社团活动。在学校的指导下,学生组建各类社团或兴趣小组,自主开展实践探究、素质拓展活动。

  6.研学实践。就近利用青少年宫、科技馆、博物馆、企事业单位等实践场所,组织学生开展公益性研学实践活动。

  7.其它活动。学校结合实际组织开展有利于学生身心健康及素质提升的'其它活动。

  第五条严禁利用课后服务时间违规办学或开展影响学生身心健康的活动,严禁开展商业推广性质的活动,不得组织开展危险性较高的活动,不得集体教学或“补课”。

  四、资源支撑

  第六条学校应充分利用校内师资、场所、设施设备等资源,开展课后服务。

  第七条学校要将课后服务活动(课程)研究开发作为教研活动的重要内容,与校本特色课程开发紧密结合,充分挖掘利用校内外资源,丰富课后服务活动内容形式。

  第八条课后服务应主要由本校教师组织实施,充分发挥教师专业特长,做好相关培训,提升课后服务能力。

  第九条学校师资不足的,可聘任退休教师、具备资质的社会专业人士或志愿者参与,也可以引入第三方服务。

  第三方服务引入须为非学科类并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明确入口审核、过程监管、效果评价等办法,建立退出机制。

  学校不得自行引入第三方服务机构。经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许可引入的免费或公益性质第三方服务,不得带有任何商业推广和商业隐含元素,不得向学生收取费用。

  第十条应积极协调宣传、文化和旅游、工业和信息化、自然资源等部门,科协、工会、团委、妇联、关工委等组织以及村(居)社区委员会等,充分利用各类教育资源,组织专业力量,参与和支持学校开展公益性课后服务活动。

  五、组织实施

  第十一条学校结合实际制定课后服务实施方案,明确服务时间、服务内容、服务组织、责任分工、制度要求、保障措施、教职工激励办法等内容。

  第十二条学校以学期为单位编制课后服务计划,提前告知家长活动内容、费用来源、监督渠道及家校责任,引导学生积极参与,但不得强迫学生参加。

  第十三条学校根据学生需求及所具备的活动(课程)资源,可按照小学低年级、小学高年级、初中年级统筹进行编组,具备条件的也可以按照年级进行组织,按计划实施。

  学校应允许学生中途参与或退出课后服务,并根据情况及时调整活动(课程)计划。

  第十四条学校要建立意见征集反馈机制,及时听取家长关于课后服务的意见建议。家长委员会要积极参与学校课后服务工作,组织热心家长到校内开展志愿活动,对学校课后服务开展情况进行监督。

  第十五条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对学校课后服务覆盖保障、质量内容、学生及家长满意度等情况进行评价,评价结果作为学校评先树优和校长职级评价的重要依据。

  六、工作保障

  第十六条各地可采取财政补贴、服务性收费等方式多渠道筹措课后服务经费。采取服务性收费方式的,应由发展改革部门会同教育行政部门在坚持公益性、非营利性原则的基础上,依法依规制定收费标准,学校严格按照标准向参与课后服务学生收取服务费。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对课后服务工作予以财政支持。

  鼓励社会各界捐助课后服务工作,按有关规定落实激励政策。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参加课后服务的,免收服务费。

  第十七条课后服务费用主要用于参与课后服务教师绩效工资分配和相关人员补助,可用于聘请校外人员、社会志愿者补助、第三方服务购买等课后服务合理性、必要性支出,不得挪作他用。费用使用情况要接受社会和家长的监督。

  第十八条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根据学校开展课后服务的情况,相应核增绩效工资,在当年度学校绩效工资总量内单列,不作为次年正常核定绩效工资总量的基数,专项用于参与课后服务教师的绩效工资分配。

  第十九条各地可根据实际,对参与课后服务教职工完善有关激励措施,在工作量计算、评先树优、职称评聘中予以倾斜。学校可统筹安排参与课后服务教师“弹性上下班”,加强对参与课后服务女职工、家庭负担较重职工及上班距离较远职工的关心关爱。

  第二十条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应指导学校健全完善课后服务安全管理制度,强化人防、技防、物防措施,定期开展安全排查,防范安全风险。

  参与课后服务工作人员应购买人身意外保险,参与人员保险费用从学校课后服务经费中支出或由第三方单位按规定支出;鼓励家长为参与课后服务学生购买人身意外保险。

  第二十一条各级政府教育督导部门定期组织开展课后服务工作督导评估,相关评价结果纳入各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中。

  七、其他

  第二十二条对课后服务结束后仍有特殊需要的学生,学校应提供延时托管服务。

  初中学校上学日晚上可开设自习班,但不得讲授新课,不得分配到学科,原则上结束时间不晚于21:00;鼓励各中小学校在周末和节假日向学生开放自习室及功能室。

  第二十三条各地应统筹利用校内外资源力量开展寒暑假托管服务,逐步覆盖所有有需求的学生。

  第二十四条上学日延时托管服务、寒暑假托管服务经费保障及参与人员激励补助措施参照日常课后服务工作,由各地结合实际确定。

  第二十五条本规范自20xx年9月1日起实施。

  第二十六条本规范由省教育厅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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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做好小学生放学后延时看管服务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推进中小学生放学后延时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系列文件精神,以服务好家长、学生为宗旨,把开展好放学后延时服务作为一项重要工程来抓,切实增强教育服务能力。有效整合学校、家庭等方面资源,着力破解学校放学后、家长下班前我校学生无人看管的社会性难题。

  二、总体目标

  1.让每位家长放心。满足家长合理需求,提供高质量的服务,不断提升我校公信力。

  2.对每位学生负责。以“放学后延时服务”为平台,组织学生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让学生在校园学习生活中享受幸福、健康成长。

  三、组织机构

  为确保放学后延时服务工作能够扎实有效开展,成立放学后延时服务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放学后延时服务工作,高灿兼任办公室主任,各级班主任成员。

  四、放学后延时服务具体要求

  1.服务对象。放学后延时看管服务工作主要针对放学后家长接送困难、在家无人照料的学生。

  2.服务主体。校内延时看管服务工作,有学校安排教师值日直接看管,也可由学校家长委员会组织家长义工进行看管

  3.服务时间。放学后延时看管服务时间原则上为学校工作日下午放学后,一般情况下冬季到17:00,其它季节到17:30。

  4.服务场所。学校教室、活动室、运动场等地

  5.服务内容。遵循教育规律,组织开展有利于学生全面发展、个性成长的形式灵活、内容丰富的活动,包括做作业、自主阅读、体育、艺术、科普活动,以及娱乐游戏拓展训练、开展社团及兴趣小组活动等教育娱乐活动。

  (1)快乐游戏课程。鉴于放学后学生刚从课堂出来,需要放松,缓解疲劳,因此要设计针对不同年级学生的游戏课程。如三年级段可以“跳房子”“捉小鸡”“击鼓传花”“足球操”等,四、五、年级段可以“猜字谜”“成语接龙”“病句诊所”“足球操”等游戏。

  (2)自主学习课程。组织学生自主完成课后作业;对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学生给予免费辅导帮助;或充分利用学校的图书资源组织学生进行自主阅读等。

  (3)社团拓展课程。组织学生参加体育、艺术、科技等形式多样、学校特色的社团活动、兴趣小组和课外拓展训练。社困课程共分三大类,即艺术类:唱歌、绘画、书法、手工制作;语言类:演讲、辩论、朗诵等;体育类:围棋、象棋、足球、乒乓球、田径等。

  6.服务流程。调查摸底一一家长申请一一学校审核合理安排志愿教师一一重新组班一一无缝衔接

  (1)调査摸底。通过家长会、微信群等渠道向家长宣传上级有关放学后延时服务工作通知的精神。各班主任对家长下班晩、无法及时接学生放学的学生情况进行调査摸底.做好统计。

  (2)家长申请。家长和学生有意愿参加延时看管服务的,要由家长书面向学校申请,学校向有需求的家长和学生发放《延时看管服务申请书》。

  (3)学校审核。根据家长的申请进行审核认为属实后与家长签订《延时看管服务安全责任书》,明确看护的时间、形式管理要求双方权利和义务等。对具备条件按时离校的,要在规定时间放学。

  (4)合理安排志愿教师。根据家长申请情况,结合学校设立的放学后延时服务特色课堂,合理安排每日志愿教师的人数以及不同学科的`教师,提高放学后延时服务的质量和效果。

  (5)重新组班。将不同班级的参加延时服务的学生根据兴趣爱好组成规模不超过40人的“临时班”,设立“临时班主任”。放学后;临时班主任”将学生带领到相应场所,进行延时服务。

  (6)无缝衔接“临时班主任”负责接待家长,指引家长到“临时班”接孩子,家长孩子互相确认后,才能离开校园。

  五、放学后延时服务保障措施

  1.高度重视。各班主任及值班教师要高度重视,认真负责,切实将放学后延时服务作为一项分内工作,组织好,服务好,真正让延时服务成为学校的实事工程。

  2.健全制度。建立健全放学后延时看管服务工作相关制度,包括学生看管申报审批制度、家校衔接制度、学生管理制度、志愿服务制度、檢査考核制度、安全管理制度、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以及学生意外伤害等突发事件的应急理机制等确保放学后延时服务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

  3.规范管理。放学后延时服务工作必须做到以下几条:

  (1)坚持“家长自愿、公益服务原则,严禁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

  (2)严格规范办学行为,不得将看管服务工作作为学校教学的延伸,不得进行集体补课或举办各种兴趣班。

  (3)不得与社会机构合作进行有偿服务。

  (4)看管教师要做好看管记录,详细记录每天看管情况出现紧急情况时及时救助并通知学生监护人,确保学生安全。

  学校课后服务管理制度 7

  为进一步贯彻《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义务教育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在本市小学试行“快乐30分”拓展活动的通知》等文件要求,适应家长对小学生放学后看护等方面的需求,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结合商榻小学实际,就进一步落实本区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制定本制度。

  一、成立安全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年级组长

  班主任

  二、主要职责

  1、组长全面负责校园安全工作(校园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召集领导小组会议、部署工作、检查落实学校安全重大事宜。

  2、副组长具体负责校园安全工作(安全副校长为校园安全直接责任人),负责学校安全应急预案的落实情况,处理突发交通安全事故,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副校长)协助校长负责校园安全工作。

  3、成员具体负责学校各年级、各部门突发安全事故的处理、监控、报告等事宜,并保证领导小组指令的畅通。做好安全工作的宣传、教育、落实、检查、处理等,把安全事故减少到最低限度。

  三、现场指挥系统

  日常安全工作由校长负总责,各主管领导各负其责,协调各部门统一行动。突发事件的临时指挥实行值班制度,即值班行政领导负责,再逐层报告。

  四、突发事件逐层报告制度

  值班人员—>行政值班人员—>校长—>教育局

  安全工作重于泰山。全体教职工要高度重视安全工作,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全面保证和促进学校各项工作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学校课后服务管理制度 8

  为切实做好“课后服务”工作,根据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苏教基发【20xx】24号)相关要求,特制订本制度。

  一、负责放学的老师与值班老师交接

  1、负责放学的.老师每天按时组织相关学生安静有序地排队送达指定教室。

  2、如有学生请假,负责放学的老师要告知值班老师,并送交书面请假条。

  3、值班老师做好点名工作,并按座位表安排学生在规定位置就坐。

  4、值班老师组织、督促全体学生安全、有序地学习、活动。

  二、值班老师与家长交接

  1、值班老师根据各年级放学时间(一二年级:17:15;三四年级:17:30;五六年级:17:45)准时整队,组织学生安静有序地排队,送达指定放学点。

  2、值班老师将每一个学生安全地送交家长。

  3、如有家长未能准时来接,必须联系到相关家长,确保学生安全。

  4、值班结束,值班老师需填写好值班日志。有特殊情况及时向当日的行政。

  学校课后服务管理制度 9

  为确保师生在校课后服务的一切安全,保证师生身心健康发展和学校工作的有序进行,特制定以下课后服务安全管理制度。

  1、参与课服教师要认真执行学校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

  2、参与课服教师如有事请假,一定要提前做好调课安排,办理请假手续的,无正当理由不接受组织和领导交给的'工作任务的,一律按旷工处理

  3、参与课服教师要严格执行课堂常规,规范课堂行为,课服期间有问题,及时与值班领导和学生班主任取得联系。

  4、课服管理员必须加强巡视工作,加强学生消防安全意识,严禁学生动用学校电器、开关等,防止人身事故发生。

  5、严禁参加课服学生与社会闲散人员接触,远离陌生人,以防受骗。严禁课服时间外出走动,不得随意进其它班级。

  6、如遇特殊情况,学生未能参加当天的课后服务,需提前向班主任或课服老师请假,私自离校发生安全事故责任自负。

  学校课后服务管理制度 10

  第一条加强课后服务政策宣传

  各校(园)要进一步加大对课后服务工作的政策宣传,大力宣传开展课后服务工作是一项惠民生、得民心的民生工程,在全社会形成关心支持开展课后服务工作的共识。各校(园)每学期要定期通过学生、家长座谈会等方式收集学生、家长对课后服务的意见建议,不断改进课后服务管理,创新服务模式,提高课后服务质量。

  第二条坚持自愿选择原则

  各校(园)要充分尊重学生和家长意愿,不得要求全校(园)学生都参加或规定参加课后服务学生的比例。不得诱导没有需求的学生参加课后服务,严禁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或不参加课后服务。

  第三条规范课后服务时间

  各校(园)要结合家长需求科学合理安排、规范课后服务时间,同时尽可能创造条件为早到学生开展晨练、晨读等活动提供服务。周一至周五下午课后服务时间每天不超过两课时(每课时40分钟);为确保学生安全,要根据季节、时令变化调整课后服务时间,夏秋季课后服务时间最晚不超过18时,冬春季课后服务时间最晚不超过17时30分。

  第四条丰富课后服务内容

  各校(园)要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发挥学校办学特色和优势,科学、合理的确定课后服务内容。在完成正常教学任务的基础上,对有课后服务需求的学生合理安排弹性上学、在校午餐、在校午休、课后托管(自主阅读、体育、艺术、科普活动、作业辅导、开展社团及兴趣小组活动以及拓展训练等);对有节假日兴趣特长培养需求的学生,充分发挥学校办学特色和优势,组织开展体育、艺术、科普、社团活动和拓展训练等。不得将课后服务变成单一的自主学习,坚决禁止将课后服务变相成为集体教学或补课。

  第五条规范课后服务收费

  各校(园)要严格执行收费标准,按照“家长自愿、成本补偿、非营利性”原则,适当收取费用。

  1、周一至周五:以辅导学生完成作业、自主阅读等为主要内容的“辅导类”课后服务,其收费标准不超过120元/生/月;以体育、艺术、科普活动、拓展训练等社团及兴趣小组为主要内容的“兴趣类”课后服务,其收费标准不超过140元/生/月。

  2、双休日、寒暑假:课后兴趣活动服务按每生每天不超过25元的标准收取。

  3、实行按月和按实际开展课后服务时间收取费用,严禁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搭车收费。对残疾儿童、建档立卡贫困户和低保户家庭子女予以减半收取。提倡对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学生给予免费学习辅导。

  第六条完善费用核算、管理制度

  1、各校(园)课后服务收费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所收费用缴入财政专项账户,专项用于课后服务成本开支,包括教师补贴和管理费用[(行政管理人员补贴、后勤人员服务补贴、购买活动资料和活动耗材(不得用于购买学生教辅资料)、水电费用等]。学校按财务支出管理规定,按月到市核算中心进行课后服务成本开支报账。

  2、对参与课后服务的教师补贴原则上辅导类不超过100元/课时、兴趣类不超过120元/课时,以实际服务时间(课时量)核算。每节课只能安排一位老师服务。

  3、对参与课后服务工作的行政管理人员给予适当补贴。行政管理人员每月补贴总额不得超过直接参与课后服务教师发放平均额的50%,在管理费用中列支。管理费用不超过该学期全部费用的15%。

  4、每学期末或服务结束时,各校(园)要按校务公开要求公示课后服务费用资金的拨付和使用情况。并向家长和社会公开课后服务开展情况、成本、收支等,课后服务费用节余部分全部清退给学生。学生中途停止接受课后服务的,根据接受课后服务的时长占比收取费用,剩余部分应予以退还。

  第七条强化课后服务安全管理

  各校(园)要将安全放在首位,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学校行政领导值班、考勤、考核、课后服务交接班制度和应急预案,明确课后服务人员责任,加强师生安全卫生意识教育。强化活动场所安全检查和门卫登记管理制度,严格落实行政领导值班、考勤、考核、交接班制度和应急预案措施。要加强与综治、公安、卫生、食药监等部门的配合,切实消除在交通、场地、消防、食品卫生、安全保卫等方面的隐患,确保学生人身安全。

  第八条严肃课后服务工作纪律

  各校(园)要充分认识开展课后服务工作的现实意义,树立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切实将好事办好。教体局将联合相关部门加强对中小学和公办幼儿园课后服务收费的管理和监督检查,督促学校建立健全收费管理制度,做好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公示。严厉查处学校课后服务开展过程中强制没有需求的学生参与、诱导或变相要求学生参与、利用课后服务组织补课或上新课、违规收费等问题,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各校(园)根据本管理办法,结合学校(园)实际制定本校(园)管理办法报教体局审核通过后执行。

  学校课后服务管理制度 11

  为贯彻落实凤城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凤城市中小学校课后服务和课后辅导工作的实施意见》的文件要求,我校根据学校实际情况与学校家长委员会商议确定,自20xx年3月11日起开展课后服务工作,为保证学生在校时间有效学习,特制订学生管理制度如下:

  1.学生参加课后看护需在家长自愿的原则上参加。参加学校组织的课后服务的'家长需同学校签订课后服务协议书,班主任考核同意后方可参加,因事退出课后辅导的学生也需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写清原因,经班主任同意后方可退出。

  2.参加课后辅导的学生要严格遵守时间,不迟到、不早退,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必须由家长提前请假,班主任在《班主任工作手册》上如实记录。如在辅导期间需提前离校的,须向班主任请假说明原因,经班主任开具请假条后,由监护人接离学校。

  3.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要遵守学校规定,听从老师安排,保持教室安静,遵守纪律,认真完成任务。

  4.辅导期间如有问题,应举手示意,不得随意走动或外出。

  5.学生应认真学习、独立作业,作业完成后,学生应该养成自我检查的习惯。

  6.爱护公务,讲究卫生,不讲话、不吃零食、维护好自己座位的卫生清洁。

  7.参加社团活动的学生,自行准备好相关材料用品。

  学校课后服务管理制度 12

  一、学校登记在册的需要课后服务的学生须在放学后三分钟内签到考勤。

  二、有事暂时不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须向服务教师请假说明情况,并写出书面请假条。

  三、服务教师必须保管好学生请假条,掌握好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数量及活动情况。

  四、每次课后服务结束后,服务教师须清点人数,逐一交送学生家长。

  五、每天负责学生课后服务的教师,放学时到教务处签到,服务结束后到教务处签退。

  六、负责学生课后服务的教师有事不能参加,须提前向教务处请假说明理由,教务处负责协调其他教师替代。

  学校课后服务管理制度 13

  一、学校成立课后延时服务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小组成员分工和责任。

  二、学校课后延时服务工作领导小组要采取多种形式,定期或不定期向学生开展各类安全教育,切实提高安全意识,确保学生平安。要定期对学校重点部位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发现隐患,采取措施,及时排除。

  三、学校课后延时服务工作领导小组要监督好辅导教师的.延时活动开展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责令整改。

  四、延时服务放学时辅导教师须组织学生整队,按指定的路线带出校门。

  五、对不遵守相关延时服务规定的学生,辅导老师须及时批评教育,对玩忽职守造成事故的教师要进行追责。

  六、加强门卫管理,家长如有来访,在联系上教师后,教师须到传达室外接待,家长不得进入校园。因特殊情况需提前离校的学生,辅导老师接到家长假条后,将学生送至传达室处教给家长来接。

  七、学校课后延时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实行定期、不定期对各项工作进行检查,发现回题及时通报。

  学校课后服务管理制度 14

  根据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区教育局的文件精神,从本学期起,我校将实行课后看护服务。为确保师生在课后服务期间的程序规范,保证学校工作的有序进行,提高实效性。特制定以下课后服务管理制度。

  一、服务教师的基本职责:

  ①、服务教师每天要清点人数。

  ②、服务教师按学校安排带领学生到规定地点进行活动。

  ③、服务教师必须提前做好计划,备好课,有充分的准备,避免放养式管理。

  ④、活动中,服务教师必须密切关注学生活动状态,确保学生安全。

  ⑤、课后服务时间,如遇突发状况,教师必须及时做出处置,必要时向学校领导汇报,由学校启动应急预案。

  ⑥、课后服务结束后,服务教师须亲自将学生送到校门口,学生全部走后才离开。

  二、服务教师考勤方面:

  1.凡是未请假擅自不参与课后辅导者。

  2.凡是一月内请假五次者。

  3.凡是一周内活动迟到三次者。

  4.凡是中途擅自离开者。

  在行政领导检查,发现服务教师违反以上条款,将定为不合格等级。

  三、服务教师记律方面:

  1、在辅导期间玩手机,在教室里接打电话。

  2、纠结校外人员,到校进行商业行为。

  3、不服从行政领导管理,教导处安排。

  4、在活动开展时体罚学生。

  在行政领导检查,发现服务教师违反以上条款,将定为不合格等级。

  四、校级领导检查人员、时间安排:

  星期一:

  星期二:

  星期三:

  星期四:

  星期五:

  五、课后服务安全方面:

  1.教职工要认真执行学校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

  2.教职工请假不事先办理手续的`;请假期满未办理续假手续,而又无故超假的.;无正当理由不接受组织和领导交给的工作任务的;不服从工作调动的;一律按旷工处理。

  3.教师严格执行课堂常规,规范课堂行为。

  4.在看护期间行政人员必须加强课间巡视工作。

  5.学生在校期间遵守学校日常规定。

  6.严禁学生与社会闲散人员接触,远离陌生人,以防受骗。

  7.上课期间禁止学生外出走动,不得随意进其它班级。

  8.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严禁学生乘坐“三无”车辆。

  9.严禁学生在校进行危险性游戏。

  10.严禁学生动用学校电器、开关等,防止人生事故发生。

  11.如遇特殊情况,学生未能参加当天的课后看护,需提前向班主任或看护老师请假。在看护期间,学生不准私自离校,私自离校发生安全事故责任自负。

  学校课后服务管理制度 15

  一、指导思想

  开展小学生课前、课后服务,是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帮助家长解决实际困难的重要举措,是进一步增强教育服务能力、使人民群众具有更多获得感和幸福感的民生工程。我们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做好课前、课后服务工作对解除群众后顾之忧、保障学生健康安全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强化担当意识和责任意识,回应群众关切,立足工作实际,积极创造条件做好学生课前、课后服务工作。

  为满足小学生课后在校服务需求,缓解学生家长实际困难,完善社会服务体系,根据教体局要求,结合本校实际,以丰富校园生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指导,在课前、课后时间内组织学生参加丰富多彩的课业辅导、兴趣社团活动,激发学习兴趣,发展个性特长,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

  二、实施原则

  1、主动性原则。充分利用学校在管理、人员、场地、资源等方面的优势积极作为,对监护人确有困难无法按时接送需要早到或晚走的学生,在早间课前、午间课前和下午放学后等时段,主动承担起学生课后服务责任。

  2、自愿性原则。课前、课后服务必须坚持“立足需求、积极服务、家长自愿、学校受托”的原则,要事先充分征求家长意见,主动向家长告知服务方式、服务内容、安全保障措施等,建立家长申请、班级审核、学校统一实施的工作机制。学生是否参加课后服务,由学生家长自愿选择。课前、课后服务要优先保障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等亟需服务群体。对于家长要求在校外另行实施的,学校要主动提醒家长选择有资质、有保障的课后服务机构。

  三、组织领导

  组长:杨东

  组员:

  领导工作小组主要做好以下工作内容:

  1、制订好活动方案,落实具体的活动小组,提出明确的活动要求;

  2、根据实施情况及时总结,及时调整有关课业辅导、兴趣社团(内容、指导教师、学生等等);

  3、每天查看各组活动是否开展,活动是否正常,存在什么问题,定期召开会议,进行交流、总结,努力使延时服务活动开展的富有成效。

  四、具体延时服务安排

  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和学生年龄特点,本着“充分发挥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课堂教学和课外活动互相配合,互相促进,照顾学生的兴趣和特长,因地、因校制宜”的原则,以切实减轻学生学习负担,在活动中学习,在活动中进步为目的。

  1、以班为单位,对有需求的学生,安排早晨和中午提前半小时到校的学生读书计划,下午放学进行课后作业辅导(培优补差)及自主阅读指导等。由各班级团队老师负责看班,具体安排见附件。

  2、为更好地延伸课堂学习知识,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更好地服务于教育教学,学校还将利用现有功能室,开展举行各种艺术活动,在放学后的两小时作为活动时间。比如:英语兴趣社团,体育运动社团,音乐美术活动等,通过这些活动培养学生广泛的兴趣爱好、扩大学生认知领域、激发学生创造能力,使他们在快乐中成长。

  3、为防止集中放学时校门口拥堵,我校实行错时错峰放学。一是不参加延时服务的下午4:30离校,二是参加延时服务的6:15离校。

  学校课后服务管理制度 16

  一、学校登记在册的需要课后服务的学生须在课后服务当天,班主任(第二节课上课教师)当面对课后服务学生考勤。

  二、有事暂时不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须向课后服务班主任请假说明情况,并写出书面请假条(向原班主任请假也可以,但必须做好交接)。

  三、课后服务班主任必须保管好学生请假条,掌握好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数量及活动情况。

  四、每次课后服务结束后,课后服务班主任须清点人数,逐一交送学生家长。

  五、每天负责学生课后服务的.教师,放学时到课后服务办公室签字,当天忘记签字的课后服务老师可写情况说明由值班领导签字后补签,教师课后服务签字表是计算课后服务工资的依据,任何人不得代签,谁签字谁负责,值班领导不履行职责,扣发值班领导及代签教师当天课后服务费。

  六、负责学生课后服务的教师有事不能参加,须提前向教务处请假说明理由,教务处负责协调其他教师替代。

  七、课后服务教师不得早退、迟到(2分钟未到教室或2分钟提前离开教室)。迟到、早退一次扣发当天课后服务工资的四分之一。

  八、本制度最终解释权由中心小学校委会负责。

  学校课后服务管理制度 17

  一、学员管理制度

  1、学员进入“课后服务学校”,须自觉遵守“课后服务学校”的一切规章管理制度。

  2、学员应以《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严格要求自已,不做有损于“课后服务”的事情。

  3、外来学员未经传达室人员和工作人员允许,不得进入“课后服务”学校。

  二、课后服务教师“八不准”

  1、尊重学生自愿原则,不准胁迫或变相胁迫学生参加“课后服务”。

  2、不准上新课。

  3、不准私下乱收费。

  4、不准收取学生任何有价值的物品。

  5、不准以任何形式体罚悔辱学生。

  6、不准为民办培训机构推荐学生。

  7、不准以课后服务为资源,从事有偿家教活动。

  8、不准向学生推销教辅读物或其他商品。

  三、考勤制度

  1、教职工必须严格遵守工作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

  2、工作时间内不得随便离开“课后服务学校”,如有特殊情况,经领导批准,安排好工作后,方可离开,否则按旷工处理;公假、事假、丧假、婚假、探亲假等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但均需先办理请假手续。

  3、教职工不影响工作和学员学习为原则,病假要有医生证明、病历和请假条,经领导批准后方可请假,学校领导统一协调与安排教师代课。

  4、值班人员如因特殊情况需要调班,必须经领导批准并安排好工作,否则不能擅自调动。

  5、值班室人员,有电话要作记录,如有紧急情况,应立即通知有关人员。

  四、教育活动管理制度

  1、坚持把德育放在首位,进行思想道德教育,教育活动内容具有科学性且注重个体差异,因材施教,着重培养和发展学生的兴趣及高尚的道德情操和良好的心理品质。

  2、教师热爱事业,热爱学生,全面关爱学生。

  3、教师根据“课后服务学校”的功能和建设基本原则,结合各自实际情况,认真制订学生活动计划。

  4、遵循有利于学生成长的原则,认真制订计划,并接受检查与指导。

  5、夯实教育活动基本功,组织各项教育活动要语言准确、生动、规范、精练,富有启发性和吸引力,使用普通话,努力提高讲解、示范、操作水平。

  6、活动内容的选择适合少年儿童的年特点和接受能力,活动内容有知识、有趣味、有技能技巧(排除有智力因素的数育内容)。

  7、遵守作息制度,不无故缺勤、不在服务期间使用通讯工具、不无故离开教室,不做与课后服务无关的其他事情。

  8、课后服务期间及时点名且和学生保持紧密沟通,并根据情况给予学生辅导。

  9、仪表大方,教态亲切自然,举止文明礼貌。

  五、档案管理制度

  1、组织建设“课后服务学校”档案工作的网络,指导和协助各部门做好各类档案的收集、征集、整理、立卷、分类鉴定、保管统计工作。

  2、制定“课后服务学校”档案工作规章制度,并负责监督、指导和检查执行情况

  3、“课后服务学校”档案工作按照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原则,建立专门的档案工作机构,形成分管领导负责专人管理的机制。对“课后服务学校”形成的管理、教学、科研、基建、设备、出版物、财会人事、业务、电子声像、实物等各类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

  4、接收档案并对室藏的全部档案进行科学管理,开发档案信息资源,做好服务工作。

  六、教室管理制度

  1、做好防范工作,定期检查电保护、灭火等安全设备,使计算机使用的安全。

  2、机房必须有专人管理,未经许可外人不得控自启用机房设备,保持机房、仪器整洁有序。

  3、按配备标准和数学要求及时购置仪器设备及材料,保证编号后分类存放。

  4、仪器、设备、材料入库要凭单据及时定期清点,做到账物符合经批准出借的仪器、设备按出借制度执行。

  5、根据教育活动安排,及时做好课前准备及调试工作,使用完毕,做好使用记录和楷案资料整理工作。

  6、做好计算机和相关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确保计算机和相关计算机设备正常运转。

  7、使用结末后关闭电源、关好门窗。

  七、书法艺术室管理制度

  1、绘画书法室是学生绘国书法专用室,未级管理人员批准请不要随便进入。

  2、进入绘画书法室后,请自觉进入各自的位置,并保持对的安静,不得追逐打闹和乱碰桌子,时刻保持室内整洁。

  3、绘画书法室内的'一切写生实物及作品,未经管理人员许可,请不要随意触摸,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4、下课离开教室前,请准备好自已物品,听从任课教师或管理人员的安排,门窗关好,桌摆放整齐,有序离开教师。

  5、绘画书法室的财物属于绘画书法室专用,如需借用,请先经学校批准,办好外借手续,并如期完好归还。

  6、管理人员要定期安排学生打扫好本室卫生,桌椅摆放整齐。

  7、管理人员要锁好门窗,配合学校,做好本室的防火、防盗等工作。如失职造成损失,按程度追究事故负责人的责任。

  八、舞蹈室管理制度

  1、学生进入教室不得高声喧哗、打闹、学生不得随意开关、触摸电器设备,学生应注意保持教室整洁,不准乱涂乱画、乱扔垃。

  2、室内的设施、器材由使用本教室的教师和辅导员负责保管,不许外借及随意移动。如有自然损坏,应及时报告,人为损坏照价偿。

  3、舞蹈室供排练舞蹈、训练形体之用,其它活动不得进入。校外人员借用,须经“课后服务学校”领导批准。

  4、每次使用完毕应收拾好有关器材,将舞蹈用具摆放整齐。

  九、运动场管理制度

  1、爱护场内各种设备、设施,进入场内请穿运动鞋,严禁穿硬底鞋、高跟鞋和带铁钉、铁掌的鞋进入场地。

  2、场内严禁吸烟,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和腐使性物品入内。

  3、请保持场内的清洁卫生,严禁吃口香糖及携带含糖类有色饮料或食品入内。请勿随地吐痰,乱扔果皮杂物。

  4、禁止挖、抓胶粒、石英砂,禁止拔、割草叶。如人为破坏人工草皮和胶场地等体育设施,一律以平方米为单位照价偿,并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5、除学校所需器械外,其它器械未经同意,一概不准带入场内。禁止铅球、标枪、铁饼等高坠落式运动在塑胶和草坪上进行。

  6、对于违反本规定的人员,将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对于劝图不所者,符进行必要的处罚。

  十、图书阅览室管理制度

  1、图书阅览室要为“课后服务学校”教学工作服务,培养学生的阅读和能力,及时为教师提供教育、教学信息资料。

  2、图书室阅览要建立财产登记、分类叠记和注销登记三种账册,藏书室、资料室、阅读室,应建立相应的帐册。

  3、图书分类按《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中小学使用书》的规定执行。

  4、认真制订书刊资料的选购标准,使之结构合理,不断提高藏书质量。对于内容陈旧和破损严重的图书要定期修补或注销。

  5、新购置图书,要及时验收、登记,在两周内完成分类、编目。

  6、为提高图书资料的利用率,工具书、大型成图书只供查阅出架等工作,以加速图书流通,不得出借。

  学校课后服务管理制度 18

  为切实做好“课后服务”工作,根据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苏教基发【20xx】24号)相关要求,特制订本制度。

  1、值班老师必须提前五分钟到达值班教室。

  2、值班老师必须按照名单做好点名和记录工作。

  3、值班老师必须全程关注每一位学生,确保学生安全有序地学习、活动,不得擅自离岗。

  4、值班老师必须根据放学时间,准时将学生排好队送达放学点,并交到家长手中。

  5、学校安排行政人员每天不定时巡查、记录、通报。

  6、值班老师为第一安全责任人,全权负责值班时间内的学生安全。

  7、值班老师负责值班教室的.环境卫生,保持教室桌椅整齐、地面干净。

  8、值班期间,如未能按上述要求完成值班工作,酌情扣发值班津贴。值班老师的履职情况将与学校年终考核、评优评先、职称及岗位评聘等相结合。

  学校课后服务管理制度 19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以下简称“双减”)工作部署,坚持学生为本、回应关切,坚持依法依规、标本兼治,坚持政府主导、多方联动,坚持统筹推进、稳步实施,推进校外培训机构综合治理,完善校内外协同育人格局,加强“五项管理”,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一厅[20xx]2号)和《xx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20xx)28号)关于xx市中小学课后服务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及xx市、xx市相关文件精神,为解决中小学校下午放学时间与家长下班时间不匹配的问题,进一步增强教育服务能力,同时也为了丰富学生的课后生活,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二、工作原则

  我校在课后服务工作中应坚持以“双减”为中心,“五项管理”为原则:

  1、主动性原则。充分利用学校在管理、人员、场地、资源等方面的优势积极作为,主动承担起学生课后服务责任。

  2、自愿性原则。我校课后服务坚持“立足需求、积极服务、家长自愿、学校受托”的原则,在校学生是否参加课后服务,由学生及家长自愿选择。通过召开家委会会议和致家长的一封信的方式,充分征求家长意见,主动向家长告知服务方式、服务内容、安全保障措施等,建立家长申请、班级审核、学校统一实施的'工作机制。

  3、安全原则。课后服务期间,规范作息时间,上下课及户外活动由学校统一调控,加强组织纪律管理,统一要求,严格管理,确保参加的每一名学生在校期间的安全。

  三、工作实施

  1、成立组织机构。我校成立学生课后服务工作领导小组与工作小组,同时邀请家长委员会代表参加,参与具体组织实施。

  (1)成立xx中心完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领导小组:

  指导:xxx

  组长:xxx

  副组长:中心校行政人员、学校家委会理事

  成员:各年级主任、各班班主任负责对学校的课后服务工作进行统筹组织,并对学生的安全管理负领导责任。

  (2)成立xx中心完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工作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1、为保障课后服务质量,工作小组具体工作分为课后服务管理部和课后服务研发部。

  课后服务管理部:联合教学、政教相关人员及年级主任组成。主体负责岗位安排、课时管理、安全巡视、放学管理、家校沟通、常规检查、每日巡查、每日反馈、每课监控及每月交流。

  课后服务研发部:由教研及体艺组相关人员组成。主体负责课程管理、课堂管理、教学指导、老师培训、课程设定、课程巡视、课程反馈、课程展示、课程评价、课程培训、课题研究。

  2、课后服务研发部围绕学生培养兴趣、发展特长、开拓视野、增强实践,提供丰富多样的校内课后服务,主要是安排学生做作业、自主阅读、体育、艺术、科普活动,以及娱乐游戏、拓展训练、兴趣小组活动、观看适宜儿童的影片等。学校根据现有的场地、设施和师资等,确定能够提供的课后服务项目,并根据学生的年龄特点分年级制定服务项目清单。主要分为四大类:

  (1)文化类:文化课的课后辅导、作业辅导、自主阅读。

  (2)艺术类:电子乐器、舞蹈、美术、书画。

  (3)体育类:篮球、足球、乒乓球、武术操、健美操。

  (4)科技类:科技创新、科技实践、科学实验。

  3、学生自愿申请。有需求的学生在家长指导下,填写《xx中心完小课后服务申请表》和《xx中心完小课后服务服务项目意向表》,由家长签字认可后,提交班主任审核,由学校统一组织实施服务。

  4、课后服务管理部,依据学生申请情况,结合学校服务项目情况,统筹安排成立多个“兴趣组”,确定各组负责人,具体负责该组的工作,并对学校的服务安排进行公示。

  各组以班为基本单位,参与课后服务的学生除了文化类外还可以报名参加一项体艺类的其他项目。作业辅导活动场地设在各班教室,体艺类项目活动场地设在各专用教室或操场。

  5、落实人员、场地安排。学校是课后服务的主渠道,学校全体教职员工全部参与到课后服务中来。结合规划教学场地、设施,统筹安排师资,如因学校师资力量不足、但学生有需求的课后服务项目,可以以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入具有专业资质和良好社会声誉的社会机构参与校内课后服务工作。学校与社会机构按双方协议组织实施。

  6、签订服务协议。学校与申请提供服务的家长签订课后服务协议,厘清服务边界,明确家长、校方职责,明晰双方权利和义务;服务协议每学期签订一次,学校收集好相关资料并做好备案。

  7、收费标准:严格规范收费行为,严格按xx省(x治教费办通[20xx]1号、xx市(x发改价费[20xx]28号)文件及xx市相关文件执行。坚持“自主自愿、公益属性、全面育人、主动公开”的原则。每生本学期暂定收取600元,收取的课后服务费及时上交灶市中心校账户,专款专用,收支两条线,用于课后服务人工费用(授课费、管理费、考核奖)以及因开展课后服务所产生的水电费、卫生保健、安全保卫、教学设施设备添置和维护费。建立合理的课后服务的取酬机制。学期末学校及时组织教师代表、家委会代表对经费进行核算,对节余部分及时清退给学生并进行公示,接受家长、社会监督。

  8、经费的管理:坚持成本补偿和非营利原则,收取的费用必须建立专账,收入中的三分之一用于添置课后服务所必需的设备设施,收入的三分之二进行统筹,用于教师补助、师资调配等。做到专款专用,专项用于课后服务工作方面的开支。每学期末学校要向学生家长公示校内课后服务费的收支情况,校内课后服务费节余不接转,放假前全部清退给学生。中途退出的学生按公办学校退费规定执行。

  四、服务时间

  冬季:法定工作日放学后至17:30前结束。每天下午两节课。

  夏季:法定工作日放学后至18:00前结束。每天下午两节课。

  五、工作要求

  课后服务是教育部统一部署的民生工程,根据上级部门的要求,凡是参与此项课后服务的老师必须提高“四个意识”,切实做到真正为广大群众排忧解难,真正做到办人民满意的教育,所有参加老师要按学校的安排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加这项工作。所有参与服务的教师上课前都要认真备好课,并做好服务记录。

  学校课后服务管理制度 20

  为切实做好“课后服务”工作,根据XX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相关要求,特制订本制度。

  1、值班老师必须提前五分钟到达值班教室,与前一节课老师做到无缝对接。不得迟到、早退,中途擅自离岗,不得旷课。

  2、周一~周四,由最后一节课值班教师负责整好路队,清点学生数,护送出学校。周五由班主任负责护送路队。不参加课后延时服务的学生,应由各办公室轮值派专人统一护送到校外,以确保安全。

  3、周五下午课后延时服务为社团课。要求每个社团在学期初制定好一学期课程活动安排表,每周四前根据活动安排表中本周教学内容撰写好教案交蹲点行政检查,检查通过后方可上课。

  4、值班老师必须全程关注每一位学生,确保学生安全有序地学习、活动,做到学生不带书面作业回家。并对完成的作业进行批改,至少批改完三分之一以上的学生作业。

  5、值班教师在服务过程中不得坐着上课(若有特殊情况需先报备蹲点行政),不得做与教学无关的事,不得玩手机,不得接打电话。

  6、不得将课后服务变相成为集体教学或补课(提倡利用后5~10分钟对学生作业中普遍出现的问题进行点评)。

  7、值班教师在服务过程中应注意因材施教,可根据学生学习情况分层布置适量作业。一、二年级应布置20分钟以上作业量,三年级应布置25分钟以上作业量。

  8、值班教师需耐心、细致地对学生进行作业辅导,不得辱骂、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9、值班老师为第一安全责任人,全权负责值班时间内的.学生安全。对发生的突发事件及时做出处置,必要时立即向蹲点领导汇报,由学校决定是否启动应急处置预案。

  10、值班老师负责值班教室的环境卫生,保持教室桌椅整齐、地面干净。第二节课值班教师负责组织学生打扫好教室卫生,整理课桌凳。

  11、学校安排检查人员每天不定时巡查、记录、通报,并作为“课后延时服务”考核的依据。

  学校课后服务管理制度 21

  1、本校所用校车须为按照国家校车标准制造的中小学专用校车。

  2、本校校车必须取得公安机关颁发的校车接送牌,并注明行驶路线和编号,在进出校门时必须挂好。未载学生上路行驶时不得使用校车标牌、标志和停车指示标志。

  3、严禁酒后驾车,在接送学生时不准无校车驾驶资质的驾驶员代驾。

  4、不开违章车、斗气车、故障车、英雄车。

  5、驾驶校车时需中、低速行驶,注意避让,避免急刹,车门车厢未关闭不准启动校车。

  6、按规定定期检测校车,检查、保养车辆,保持车况良好内部整洁不出脏车。

  7、驾驶员在行车过程中应保持注意力集中,不得有抽烟、进食、接听手机、聊天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8、校车上路前必须对车辆的制动、转向、照明、轮胎,安全门、座椅、安全带等零部件是否存在安全问题进行排查,不得驾驶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上路行驶。

  9、校车驾驶员行车途中要注意车载各类仪表的`工作情况,发动机、底盘是否存在异响、制动转向系统是否正常。

  10、接送学生时需开启gPS卫星车辆定位导航系统和3g实时监控系统。

  11、必须办理50万/座的'校车座位险及第三者责任保险。

  12、车辆未停稳时,禁止开门上下学生,并注意行人和其他车辆动向。

  13、校车接送学生遇雨、雾、冰、雪等恶劣天气时应应加大车辆横向及纵向距离。

  14、校车应在公安部门核准的线路上行驶,尽量避开急弯、陡坡、临崖、临水的危险路段。

  15、在核准线路上确有无法避开的危险路段,应提请道路或交通管理部门按照标准对上述路段设置安全防护装置、限速标志、警告牌等。

  16、校车行驶速度不超过60公里,在急弯、陡坡、窄路窄桥、或遇雨、雪、雾、等低能见度气象条件时,时速不超过20公里;在校内行车不超过5公里。

  17、校车随车需带好有效灭火器、安全锤、停车警告标志、急救箱、车内通道禁止堆放杂物保持畅通。

  18、校车禁止在接送学生途中进入加油站加油,应在空车时加足油料。

  19、校车上有学生、发动机引擎熄灭前,驾驶员不准离开车辆。

  20、副驾驶座位上不得安排学生乘坐。

  21、校内禁止鸣笛,禁止在校内设置禁行标志的路段行驶和停靠。

  学校课后服务管理制度 22

  一、加强安全教育。体育教师在体育课、课间操、课外活动和运动竞赛中,对学生进行思想、运动常识、生理卫生和运动安全教育,使学生了解造成运动伤害的原因、后果和预防措施,要求学生在体育活动时遵守纪律、思想集中、严肃认真、掌握科学锻炼方法。

  二、加强运动技术指导和安全保护工作。要使学生知道每一项运动动作的技术要领,懂得锻炼和保护的方法以及可能发生的.意外事故和应该注意的事项。教师应耐心地指导学生练习,并多做示范动作。要加强运动安全保护,并逐步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和互相保护的能力。

  三、加强教学组织。严格活动纪律,严格规定运动程序,克服体育活动中打闹、涣散的现象。

  四、体育教师要与班主任密切合作,建立学生体格检查制度。对于有病与体弱的学生,指导他们进行适当的体育活动。

  五、体育场地和器木才等设施应符合体育活动安全和体育卫生标准要求,与学生年龄、特点相适应。体育教师和体育设备管理人员必须合理划分运动场地和设置警戒标志,并根据具体情况规定运动秩序和规则。场地、设备应注意经常检查,及时修理,消除隐患。

  六、进行铅球、垒球等投掷运动时,特别要加强组织、严格纪律、认真保护。

  七、学生参加体育活动的`衣着应符合安全要求,一般要求穿运动服和无跟软底鞋。衣服要宽松,不应穿带有口袋的制服,身上不要佩带金属徽章、别针、小刀和其他尖利或硬质物体等。

  八、课内外体育活动要严密组织,严格纪律。体育设施必须安装牢固。学生不得攀爬有关体育设施,如:蓝球架等。

  学校课后服务管理制度 23

  为确保全市中小学校在课后服务期间的程序规范,提高实效性,特制定以下课后服务管理制度。

  第一条课后服务实行教育局主管、学校主办。

  各实施学校可探索利用学校、社区、社会机构等资源,与社区、社会机构合作共同为学生服务,但不得将课后服务全盘委托给校外机构或个人,不得违反相关规定。

  第二条课后服务服务的对象为学校自愿接受校内托管服务的学生。

  第三条课后服务严格执行家长自愿、公益惠民、量力而行、安全第一的原则,由家长提出申请,学校审核公示后,组织实施校内课后服务。

  第四条课后服务采取“5+2”模式进行,即学校每周工作日5天开展课后服务,每天至少开展2个小时。于每周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寒暑假除外)开展,服务时间为下午课后至离校时间段,如确有特殊需要,经家长申请,可适当延长课后服务时间。

  第五条服务内容:课后服务服务内容以组织学生进行体育锻炼、开展自主阅读、开展文艺活动、劳动实践和科普活动、社团活动、辅导学生完成家庭作业等,对学习困难的学生进行补习辅导与答疑,但要注意适量和适度。学校要依托学校少年宫、留守儿童之家等校内场所,根据学校特色、教师特长、学生兴趣组织开展体育、艺术、科技、社会实践等社团活动,创新并丰富课后服务内容,不得将课后服务内容全部安排为教室自习或完成家庭作业,严禁将课后服务作为学校教学的延伸,严禁利用课后服务时间进行集体授课、补课、教学考试等集体教学行为。

  第六条管理形式:学校是开展课后服务主体,原则上以学校教师为主,服务人员按每班配1名教辅人员(教师),各校可根据课后服务学生人数按班级排班,也可以统筹排班。鼓励学校积极探索引进校外资源开展课后服务,打造学校课后服务特色,提升服务质量。课后服务课时安排应科学合理,原则上每天按照3个课时安排核算,中途安排合理休息时间,第七条服务程序:每学期由家长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同意并公示后,确定参加课后服务学生名单,组织实施。

  第八条课后服务经费收支按照《兴义市公办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课后服务收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第九条为保证课后服务顺利实施,保护学生健康成长,确保学校及全体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学校应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确保平安、减少损失”的原则,制定学校课后服务安全工作方案,落实安全责任,做好相关安全工作。

  1.校长是课后服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课后服务安全工作由校长领导下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体教职工参与,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2.学校每月要对师生进行安全方面的知识教育,教育形式应多样化;每班每周应有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要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要对学生进行紧急突发问题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的教育。要进行紧急电话(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识的教育。教育学生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按时到校、按时回家,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3.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校内外学生出现安全事故要按要求报送,不得隐瞒责任事故。

  4.建立健全领导值班、教师值日、护校队制度;加强课后服务教育教学活动的'管理,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负责安全的人员要经常和辖区公安部门保持密切联系,争取公安部门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5.学校要定期对校舍及学校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情况严重,一时难以消除的要立即封闭,并报相关部门予以处理。

  6.定期组织家长开展安全教育,明确学生接送制度及时间,家校合作保障课后服务顺利安全实施。

  7.学校为学生投保校方责任险,同时根据自愿原则引导家长为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投保意外伤害险。

  第十条参与课后服务教师必须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服从学校安排,执行学校计划和规章制度,为人师表,关心学生,全心全意开展好学生课后服务。学校要建立参与课后服务教师台账,记录教师参与情况及出勤情况,科学认定教师工作量。要加强对教师师德师风教育,树立敬业爱生思想,提高教学水平和质量,随时注意观察学生心理变化,防患于未然,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教师要遵守学校管理制度,有特殊情况,严格执行学校请销假制度,不影响学校总体工作安排,不影响学生课后服务工作。要加强个人自身修养,注重职业道德,讲究仪表礼仪,举止优雅大方,处处为人师表。尊重他人,团结同事,诚恳待人,礼貌相处,不议论、不传播别人隐私,不诽谤中伤同事,不互相拆台,团结协作,奋发向上。要使用文明语言,将普通话,使用职业语言,说话注意身份,注意场合,时刻表现教师风范。要注重学生思想品德教育和综合素质的培养,严禁将课后服务作为学校教学的延伸,严禁利用课后服务时间进行集体授课、补课、教学考试等集体教学行为。

  第十一条学校要建立参与课后服务学生台账,记录学生每天学习及参与活动情况,准确掌握学生信息,分析服务效果,确保学生安全。参与课后服务学生要遵守《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要服从学校管理,遵守学校作息时间,按照课程安排设置接受课后服务。家长要配合学校做好学生教育工作。

  第十二条学校要建立课后服务质量考核机制,对各班、社团实施课后服务质量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应包括课后服务助推教学质量提升情况、提升学生综合水平情况及家长对班级课后服务实施满意度测评等内容,方案须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

  第十三条强化家校合作,畅通家长沟通渠道,建立家长监督机制,可采取通过家长委员会监督等方式,定期组织家长会,向家长反馈学校开展课后服务情况,不定期邀请家长代表进行实地查看,接受家长监督。

  第十四条本管理制度自20xx年秋季学期开始执行。如上级有政策调整,按上级政策执行。

  学校课后服务管理制度 24

  为切实落实各级关于做好学生课后服务以及青岛市小学生课后校内托管工作的相关要求,保证课后服务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实效性,特要求校内课后服务指导教师遵循如下要求:

  一、热爱本职工作,认真遵守学校的各项管理制度,注重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言传身教,遵守师德,正确引导和教育学生。

  二、严格规范课后服务的内容和形式。做好托管基本服务,看管学生自习、组织开展适合的艺体社团活动等。坚决防止将课后服务变相成为集体教学或“补课”,不得组织存在较大安全风险的活动。做好商业广告、商业活动进校园排查工作。

  三、做好各项课后服务准备工作,做好学生管理和课堂、课间及课后纪律管理工作。

  四、每次校内课后服务都要对学生进行点名签到,发现学生未及时到课应及时了解情况,汇报给班主任并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了解情况并记录。

  五、课后服务结束后,蒋卓怡整理整齐,做好教室卫生,关好门窗,电灯和多媒体断电。

  六、课后服务结束后,应带领学生路队到校门口与家长签字进行交接,等家长接走学生后方可离开学校;家长未及时来接的学生应将其带回学校,并与家长及时联系,保证孩子在校安全。

  学校课后服务管理制度 25

  1.校长负责课后服务的总体安全工作,班主任为各班课后服务安全的第一责任人,随时掌握本班师生在课后活动期间的活动情况,遇到紧急情况及时处置。其他领导为全校课后服务期间所分管工作的安全第一责任人。

  2.各班班主任和课后服务的上课教师要分别做到对每一名学生的去向和来源心中有数,避免出现学生管理的真空状态,上课教师在每节课上课前必须要点名,发现学生不在要和班主任核实清楚缺勤原因,因管理不当造成的学生安全问题由相关教师承担相应责任。

  3.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辅导作业结束后由上课教师负责组织学生,跟班放学;若因上课教师未组织学生跟班放学引发的学生安全问题由上课教师承担相应责任。

  4.课后服务结束后由各班上课的教师负责所占教室的门窗、水电的关闭,锁门前要确保学生全部离开教室。

  学校课后服务管理制度 26

  为进一步回应家长对小学生放学后延时看护等需求,缓解部分家长接送和照看学生的困难,确保学生放学后看护安全,特制定以下管理措施。

  1、放学后看护服务的对象为家庭看护确有困难的学生。由家长提出申请,经过班主任审核,学校批准确定学生看护名单。

  2、看护值班人员由品德良好、责任心强的学校教职员工担任。管理人员应认真负责,不得迟到早退。值班管理人员前后交接班做到无缝衔接,直到后一时间段值班人员到岗方可下岗。看护工作与年终安全考核相挂钩。

  3、严禁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或不参加放学后看护。学校、个人不得向参加的学生及其家长收取任何费用,不得作为学校教学的延伸而增加学生的.课业负担。

  4、参加放学后看护的学生家长,放学后凭入校证进校接送学生,在看护本上签名方可带学生离开。

  5、看护时间最迟到下午6:00,家长要及时到校接送学生。

  6、处于传染病隔离期间的班级学生,隔离期内暂时不能参加放学后的看护,家长克服困难准时来接送孩子。

  7、看护期间,对于违反学校纪律屡教不改,影响他人的学生,学校和家长都要进行教育,知错能改的,该学生才能继续参加放学后看护。

  8、参加放学后延时看护的学生,如果当天有事,请家长提前和班主任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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