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工人考勤的管理制度

时间:2023-03-30 09:07:29 羡仪 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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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工人考勤的管理制度(精选13篇)

  在现实社会中,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制度是要求成员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到底应如何拟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工地工人考勤的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工地工人考勤的管理制度(精选13篇)

  工地工人考勤的管理制度 篇1

  一、现场电工必须取得劳动局和建委颁发的双证人员担任,无取得双证人员不得上岗和操作。

  二、施工现场电工每天上班前检查一遍线路和电器设备的使用情况,发现隐患和问题及时处理。

  三、定期和不定期经常对电器内的熔丝、漏电保护器、移动及手持电动工具绝缘电阻测验,并将检查和维修的情况作好记录。

  四、施工现场每星期由施工员、安全员、技术员等参与的对工地用电设备、用电状况进行全面检查,并将检查和整改阶情况入档备查。

  五、对现场的`临时用电、电气设备等查出的隐患问题定人、定时、定措施进行整改,对整改实施等情况进行复查。

  工地工人考勤的管理制度 篇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推进我市智慧工地建设,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信息采集及考勤管理,根据《国务院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务院令第72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以及省、市有关规定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杭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含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智慧工地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考勤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施工现场人员即智慧工地实名制考勤对象为现场管理人员(包括进入施工现场的建设单位、承包单位、监理单位的项目管理人员)以及作业人员(包括特种作业人员、技术工人和普通工人)。

  本办法所称智慧工地实名制考勤是指通过手机扫“杭州工地码”二维码采集每天施工现场人员考勤信息,自动录入“杭州市智慧工地实名制管理应用系统”平台(以下简称为实名制应用系统)。采用二代身份证、人脸、指纹、虹膜等其他识别技术进行考勤信息采集的,由施工总承包企业负责将采集信息录入实名制应用系统。

  第四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全市智慧工地实名制考勤管理、监督和指导工作。

  杭州市建筑业管理站负责实施全市智慧工地实名制考勤管理具体工作,做好实名制应用系统日常管理,及时通报信息、统计分析数据、改进优化应用。督促市本级工程项目落实作业人员考勤日常管理,做好使用培训。

  杭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负责做好实名制应用系统中市本级工程项目的信息比对入库和每月更新维护工作。

  杭州市城建信息和消防中心负责实名制应用系统开发建设、数据交换管理、安全监测、云平台运维等工作。督促系统开发单位保障平台系统全时段正常运行,及时开展维护、升级等工作,配合做好使用培训。

  第五条各区、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做好监管范围内工程项目的信息比对入库和每月更新维护工作;做好施工现场人员“杭州工地码”考勤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二章实名制考勤信息和准备

  第六条智慧工地实名制考勤信息内容主要包括人员基本信息、日常考勤信息。

  第七条施工现场人员基本信息为住建部全国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数据标准所要求的相关信息。日常考勤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考勤记录等。

  第八条施工总承包企业应在项目办理施工许可(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一个月内完成实名制应用系统项目报备和开通数据对接,在施工现场人员进场时同步录入基本信息,核实作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情况,建立项目实名制人员库。后续发生施工现场人员进退场的,应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相关信息更新。

  第九条施工现场原则上实行封闭式管理。项目报备完成后,施工总承包企业负责将实名制应用系统生成的建设工程“杭州工地码”二维码张贴于项目部入口处及施工现场进、出通道口,对施工现场人员实行每天扫码考勤的管理。不具备封闭式管理条件的`工程项目,应采用扫码、移动定位、电子围栏等技术实施考勤管理。

  第三章施工现场考勤管理

  第十条建筑施工现场实名制考勤实行总承包管理制度。施工总承包企业应当对专业承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实施统一管理,督促施工现场人员通过与项目实名制人员库比对开展考勤管理。工程监理、专业承包、劳务分包及其他有关单位,应积极配合做好进场人员信息采集入库以及考勤工作。

  工程总承包单位及施工现场其他相关单位,参照管理协议或施工合同,明确现场管理责任,纳入施工总承包企业实名制考勤管理。

  第十一条施工总承包企业应当建立实名制管理机构,将实名制考勤作为重要管理内容,落实信息采集、登记、报送管理的各项要求。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发生变更的,完成相关批准程序后,由施工总承包企业在实名制应用系统办理变更。

  第十二条作业人员考勤信息作为工资结算、支付及纠纷处置的参考依据。

  第十三条工程项目因故中止施工,相关监督机构对工程项目中止施工安全监督的,由施工企业负责在实名制应用系统标注项目状态,上传相关凭证,施工现场人员暂停考勤;项目恢复施工,办理监督机构施工恢复安全监督手续后,由施工企业负责在实名制应用系统标注项目状态,上传相关凭证,施工现场人员恢复考勤。

  因天气原因或应急情况处置暂停施工、节假日、被责令停工等原因暂停考勤的,施工总承包企业应在实名制应用系统及时标注项目状态,施工现场人员暂停考勤。

  工程项目施工基本结束,办理监督机构终止施工安全监督手续后,由施工企业负责在实名制应用系统标注项目状态,上传相关凭证,施工现场人员终止考勤。

  第四章检查和奖惩管理

  第十四条实名制应用系统采集的相关信息,按项目、企业、辖区建设主管部门、市建设主管部门实现数据共享,分级管理。

  第十五条市、区两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管理机构应加强施工现场实名制考勤检查,及时纠正违规行为。发现存在下列行为的,应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并依照《杭州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记录记分标准》对责任单位进行扣分。

  1.未按规定落实实名制管理措施;

  2.未及时对接、传送实名制信息;

  3.考勤信息不真实;

  4.项目实名制人员库信息未及时维护;

  5.工程总承包、监理、专业承包、劳务分包及其他有关单位不配合做好项目实名制人员信息采集入库以及考勤工作。

  第十六条智慧工地实名制考勤管理实行工程项目实名制综合考勤率月度通报制度。综合考勤率指该项目纳入考勤的所有施工现场人员实际出勤到岗次数除以项目实名制库人员数。由实名制应用系统累计每日综合考勤率自动形成自然月综合考勤率。统计结果以项目为单位,按市本级、各区县(市)分别进行综合考勤率排名,第二个月月初通过杭州建设网通报上个月综合考勤率不足60%的项目名单。

  对连续十二个月内有三个月综合考勤率不足60%的项目,市、区两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管理机构应取消其参与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优良工地评选资格。

  第十七条智慧工地实名制考勤管理实行施工总承包企业实名制综合考勤率年度排行制度。汇总施工总承包企业各工程项目实名制综合考勤率年度情况,建立年度排行,开展信用奖惩。

  1.对综合考勤率年度排行前5%,且综合考勤率年度平均高于70%(含70%)以上的施工总承包企业予以全市通报,并依照《杭州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记录记分标准》予以信用加分。

  2.对综合考勤率年度排行末5%,且综合考勤率年度平均低于60%(不含60%)以下的施工总承包企业予以全市通报,并依照《杭州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记录记分标准》予以信用扣分。

  第十八条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管理机构应当公布投诉举报电话,接受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于违反实名制考勤相关行为的投诉、举报,并依法调查处理。

  第五章附则

  第十九条本办法由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办法自20xx年6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关于印发〈杭州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实名制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杭建市发〔20xx〕540号)同时废止。

  工地工人考勤的管理制度 篇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推进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主要管理人员到场履职,实现两场联动管理,保障工程项目的质量和安全,根据住建部《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南京市建筑市场管理若干规定》、《关于进一步强化南京市建筑市场监管的通知》和有关现行法律、法规等文件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南京市行政区域内建筑工程施工项目现场,监理单位和施工总承包单位主要管理人员到岗考勤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项目现场主要管理人员是指施工项目部中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市场管理员,项目监理机构中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第四条建设单位应当在项目现场建立完备的考勤管理制度,负责符合要求的人脸识别考勤设备配置到位和日常运行,能实现主要管理人员考勤信息实时传输至建筑市场管理部门。

  监理单位和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在项目现场主要管理人员进场时,及时登录建筑市场管理部门的业务系统(以下简称“业务系统”)填报工程项目及相关人员信息,并实施现场考勤。

  第二章 考勤实施

  第五条项目现场主要管理人员在工程开工至工程竣工期间进行考勤,月考勤天数为实际工作日天数。

  第六条每日考勤时间应与施工作业时间相符,当天进退场时间间隔超过四小时计为有效考勤,无效考勤按当天缺勤计算。

  第七条项目现场停工的,在业务系统报备后,可暂停考勤。复工的,将监理单位签发复工令报备后恢复考勤。

  第八条项目现场主要管理人员应与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约定的人员一致,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按相关规定完善变更手续后,及时在业务系统中填报。

  第九条项目现场主要管理人员在正常施工时间内不得擅自离岗,确需离岗,应在符合相关法规文件基础上,履行请假手续,并在业务系统中报备。

  第十条项目现场主要管理人员考勤实行记分管理,积分周期为月,满分为12分。次月依据考勤对象上月出勤率,不扣分或进行1次扣分,1次扣分的分值为:1分、3分、6分、12分四种(详见附件)。

  第十一条根据项目现场主要管理人员月出勤情况,实行现场施工项目部月考勤星级标识管理,星级标识分为6个等级,从低到高分别为“0—5”星,星级标识依据施工项目部参与考勤人员个人分值进行考量,并实行公示制度。

  第十二条根据现场施工项目部月考勤星级,结合项目工期,形成项目部综合考勤星级,并定期向社会公布。

  第三章 监督管理

  第十三条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对全市项目现场主要管理人员考勤工作的指导和督查。其所属的`建筑工程市场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市场管理部门”)具体负责所辖项目现场主要管理人员的考勤日常监管工作。江北新区、江宁区、浦口区、六合区、溧水区、高淳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职责权限,负责辖区内项目现场主要管理人员的考勤日常监管工作。

  第十四条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督促监理单位和施工总承包单位建立工程项目市场信息,对项目现场主要管理人员到岗考勤情况进行督促落实。

  监理单位和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对项目管理机构建立工程项目市场信息情况和项目现场主要管理人员考勤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第十五条各级市场管理部门应对项目现场主要管理人员到岗考勤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抽查,发现问题的,采取督促整改、通报批评等方式处理。

  第十六条项目现场主要管理人员考勤分值和施工项目部考勤星级,纳入个人和企业信用评价,并作为差别化管理以及工程质量评优、标准化工地等评优评先的依据。

  第十七条本办法由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工地工人考勤的管理制度 篇4

  一、施工现场管理

  1、施工开始现场必须配备灭火器2个。(未配备罚200元)

  2、每日施工结束后清理地面,保持地面卫生,杜绝脏、乱、差现象。(现场不清洁处罚200元)

  3、施工现场禁止明火,严禁抽烟。(地面发现烟头罚50/个)

  4、施工现场严禁喝酒、做饭(根据实际情况定)。(发现一例罚200/次)

  5、现场做好物品(入户门,甲供材料,半成品,暖气,空调等)保护,加保护膜;公司提供材料保护;半成品保护。物品摆放条理分明。(以上每项欠缺罚100/次)

  6、现场标识及管理性单据必须到位,不达标准及损坏。(欠缺罚100元)

  7、施工现场必须配备简易洁具,杜绝卫生间异味(出现异味或未配备洁具处罚100元)

  二、施工工人管理

  1、现场施工人员必须穿着公司统一服装,严禁赤膊施工。(现场工人没穿着工服罚50/个)严禁闲杂人员无辜在施工工地逗留,如有发现罚100/次。

  2、施工人员严禁盲目施工,应严格按照公司规定施工工艺施工,工长必须将施工工艺及工序安排到个人,如因以上出现问题,无条件返工,二次进料,损失自负。

  3、严禁施工相关人员与客户发生冲突,如有发生视情节严重处以500――1000元罚款,并立即辞退。

  4、现场施工人员严禁抽烟,如发现罚100元/次。

  5、现场施工人员严禁喝酒,如发现罚100元/次。

  6、施工中严禁施工人员与客户私自商订工程价格及做私单。如有发现处以1000――3000元罚款。

  7、公司工服应定期清洗。保持着装整洁。

  8、施工工人对客户的疑问应耐心解答。对参观人员应热情礼貌,讲话注意分寸,如因施工工人言语及行为造成的客源丢失,处以200元罚款。

  三、施工工长管理

  1、施工工长直接对公司负责,对客户负责,听从公司安排及传达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协调公司、施工人员和客户的关系,做到尽力尽责。

  2、公司安排工程给工长,严禁推脱,如无特殊原因推脱处以1000――20xx元处罚。

  3、施工材料有公司统一配送管理,施工材料每次进场应及时通知客户进行材料验收,严禁私自进料;严禁施工中偷工减料,使用假材料,或使用公司规定外材料(未经公司批准)如发现视情节轻重处以1000元以上罚款。

  4、对公司各项管理制度及公司施工工艺应熟记。对施工工序及工程工期安排合理。

  5、在工人使用安排上应慎重,杜绝盲目及野蛮施工,如因材料使用不当;伪劣工程所造成的停工、无条件返工,后果自负。因施工质量不达标更换工人两次以上罚500元。

  6、对公司标识、现场管理单、半成品保护及时到位。

  7、对公司制定的各项单据应及时填写,需要公司人员配合的.及时通知公司。对公司交给施工队的每项单据、图纸及报价保存完好,工程完工后一并交还公司备案。如有缺少处以200――1000元处罚。

  8、确保工程质量及工程进度,施工工期严禁无故延期。如因工长安排工序不当,客户投诉工地无工人及进度缓慢,造成工程延期罚1000元。

  注:以上条例如有违犯,损坏公司名誉(视情节严重),造成客户信任度降低,向公司及其他方投诉的,处以20xx―5000元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公司对其重罚并辞退处理。此条例自下发之日开始生效并实施。

  工地工人考勤的管理制度 篇5

  1.严格落实现场机械管理制度,落实机械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施工机械需要有使用、检测记录,要有定期检查方案。

  2.施工机械必须按各阶段的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确定的位置进行安装,安装完毕要组织检测验收,并经过试运转,检查各部件是否达到说明中的要求,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

  3.塔吊的基础设计要严格审批手续,塔基施工完成后经过验收合格后,方可安塔。结构施工时,对塔吊及吊装机械的操作手,作业前要相互协调,统一操作区域,明确吊装范围的划分,对塔吊应先收小车再旋转大臂,防止发生塔吊与周围树木、建筑干扰的现象。塔吊要定期进行检查、维修,保证各部位运转正常,安全可靠。遇大风、大雨后,均要进行检查,保证安全。

  4.塔吊的拆装必须由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拆装资质证书的专业队进行,并有技术和安全人员在场监护。应提前制定、审批拆装方案,并严格按方案实施。

  5.混凝土输送泵要经常维护、清洁,润滑部位良好,每次混凝土浇筑前,均要进行试运行,保证施工顺利进行,浇筑完毕后及时清理、保养。

  6.钢筋加工区要整洁,防护设备齐全。钢筋调直机、切断机、弯曲机要定人定机负责管理、维护,随机要有安全操作规程,加工完活下脚料要清理干净,机械部位要润滑良好、紧定、接地可靠。

  7.搅拌机要经常保持清洁,润滑部位必须保持良好,各部件连接无松动,防护罩及其它设备必须齐全,离合器、制动器有效。现场搅拌机要搭设防护棚,制定搅拌机操作规程,操作人员要带证上岗,机械接地良好,停用时挂好各种保险装置,并做好保养工作。

  8.电焊机、切割机、电锯等机电设备,开关灵敏,接地可靠,电源线必须绝缘良好无漏电。

  9.装修期间,使用的设备机械种类多,分布的.作业面也较广,队伍多,机械的使用由项目部负责对用电、安全管理作统一协调。

  10.所有机械必须由专职操作手操作和维修,操作手必须持证上岗,按操作规程操作,严禁非操作人员随意动用机械。

  11.机械管理人员必须对操作手做安全技术交底,并做好记录,各工种必须服从项目部的管理,各工种的进场机械,项目部进行总体把关,防止不合格的机械进场。

  12.所有机械做好使用及维修保养记录,必须每天检查,确保机械设备的安全使用,操作人员应做好交接班记录。

  13.使用现场机械应按照相应机械技术规程执行,本工程使用以下我公司制定的相关规程:

  工地工人考勤的管理制度 篇6

  一、总则

  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切实加强企业内部的安全生产管理,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达到规范化、标准化的要求,确保实现安全生产的管理目标并构建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不断提高施工安全生产的管理水平,特制定本规定。

  二、目标措施

  (一)目标

  杜绝重大因工责任安全事故和因公伤亡事故,降低安全负伤频率,确保职工年负伤频率控制在1‰以内,争创更多的.省、市级安全生产文明工地。

  (二)措施

  1、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网络体系,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员,采取行之有效的安全措施,标本兼治,扎扎实实抓好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

  2、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经常组织各级人员学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搞好新工人和日常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为杜绝违章作业打下良好的基础。

  加强队伍和特殊工种的教育和培训,不断提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和业务水平,杜绝违章作业和无证上岗。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强化职工安全生产意识,用多种手段普及安全生产的知识。

  3、项目部每周组织一次项目有关人员对工地的安全生产检查,公司坚持每月的安全生产月检制度。对检查出的隐患或不安全因素,以隐患通知单的形式下达到项目部进行限期整改,对拒绝整改或整改不及时者,按规章制度条例进行处罚,对安全生产管理好的单位和个人给予一定的经济奖励。

  4、加强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架体搭设机械设备、文明施工现场管理。对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严格按照公司的要求实行统一招标、采购,并严格执行收货验收制度。

  5、继续做好意外伤害保险工作,为从事危险作业的现场施工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减轻企业负担。

  6、加强安全资料管理。安全资料是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对工程安全生产全过程管理的真实记录,它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目标管理、施工组织设计、分部(分项)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教育、安全检查、班前安全活动、特种作业持证上岗、工伤事故处理、安全标志、安全防护用品管理、各类设备、临时设施验收检测记录及文明施工。

  工地工人考勤的管理制度 篇7

  1.建立现场临时用电检查制度,按市建委关于现场临时用电管理规定对现场的各种线路和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并将检查、抽查记录存档。

  2.临时配电线路必须按规范架设,架空线必须采用绝缘导线,不得采用塑胶软线,不得成束架空敷设,也不得沿地面明敷设。

  3.施工机具、车辆及人员,应与内、外电线路保持安全距离。达不到规范规定的最小距离时,必须采用可靠的防护措施。

  4.配电系统必须实行分级配电。现场内所有电闸箱的内部设置必须符合有关规定,箱内电器必须可靠、完好,其选型、定值要符合有关规定,开关电器应标明用途。电闸箱内电器系统须统一式样、统一配制,箱体统一刷涂桔黄色,并按规定设置围拦和防护棚,流动箱与上一级电闸箱的连接,采用外插连接方式。

  5.独立的配电系统必须按部颁标准采用三相五线制的接零保护系统,非独立系统可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接零或接地保护方式。各种电气设备和电力施工机械的金属外壳、金属支架和底座必须按规定采取可靠的`接零或接地保护。

  6.在采用接地和接零保护方式的同时,必须设两级漏电保护装置,实行分级保护,形成完整的保护系统。漏电保护装置的选择应符合规定。

  7.手持电动工具的使用应符合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工具的电源线、插头和插座应完好,电源线不得任意接长和调换,工具的外绝缘应完好无损,维修和保管应由专人负责。

  8.结构施工内部照明使用行灯照明的,其电源电压应不超过36伏,灯体与手柄应坚固,绝缘良好,电源线须使用橡套电缆线,不得使用塑胶线。行灯变压器应有防潮、防雨水设施。外围的强电照明,必须搭设灯架,灯架高度不得低于2米,并做好绝缘。

  9.电焊机应单独设开关。电焊机外壳应做接零或接地保护。施工现场内使用的所有电焊机必须加装电焊机触电保护器。电焊机一次线长度应小于5米,二次线长度应小于30米。接线应压接牢固,并安装可靠防护罩。焊把线应双线到位,不得借用金属管道、金属脚手架、轨道及结构钢筋作回路地线。焊把线无破损,绝缘良好。电焊机设置地点应防潮、防雨、防砸。

  工地工人考勤的管理制度 篇8

  为了加强安全管理,消除生产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和安全管理中的薄弱环节,把安全工作落到实处根据我项目部的实际情况,制定安全生产值班制度。

  一、项目经理部安全值班制度:

  项目经理部成员,都必须轮流坚持安全值班,每人一周时间。在值班期间,尽职尽责作好安全管理工作详细检查各作业面的安全生产情况,发现事故隐患,立即采取果断措施整改。对进入现场不戴安全帽,高处悬空作业不系安全带,穿拖鞋等情况,按处罚规定给予处理。值班期间,上下清查人数,凡工地有加班加点的人作业,值班人不得离开现场。参加值班期内发生的工伤事故调查、分析、作好值班记录,按时交接班。

  二、工地看场人员安全责任:

  工地看场人员,除搞好安全保卫工作外,应对进现场的`外来人员进行登记,清查发现有新增人员要及时向工地负责人汇报。并在工地门口设安全监督岗,对进入现场不戴安全帽、穿拖鞋、带小孩者,有权制止,不得让其人进入施工现场。

  三、各级值班人员,必须尽职尽责,作好安全值班工作,在值班期间,擅离岗位,不负责任,导致发生事故,将追究值班人员的直接安全责任。

  安全十禁令

  1、严禁穿木屐、拖鞋、高跟鞋及不戴安全帽进入施工现场作业。

  2、严禁一切人员在提升架、吊蓝及提升架井口和吊物下操作、站立、行走。

  3、严禁非专业人员私自开动任何施工机械及驳接、拆除电线、电器。

  4、严禁在操作现场玩耍、吵闹和从高处抛郑材料、工具、砖石、砂泥及一切物体。

  5、严禁土方工程的偷岩取及不按规定放破或不加支撑深基坑开挖施工。

  6、严禁在没栏杆或其他安全措施的高处作业和在单行墙面上行走。

  7、严禁在未设安全措施的同一部位同时进行上下交叉作业。

  8、严禁带小孩进入施工现场作业。

  9、严禁在高压电源危险区域进行冒险作业及不穿绝缘水鞋进行机动水磨石操作;严禁用手直接拿灯头,电线移动操作照明。

  10、严禁危险品、易燃品、木工棚场的现场仓库吸烟、生火。

  工地工人考勤的管理制度 篇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工程的施工特点,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经济承包责任人即为消防承包责任人。

  二、项目部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公安部关于建筑工地防火的基本措施。按规定配置足够的消防器材,并建立健全使用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用电安全、动火审批、巡逻值班、安全检查等各项管理制度。

  三、项目部必须全面落实安全防火责任制,要求对施工幢号、各班组、各级管理人员层层签订安全防火责任书。项目经理是项目安全防火的第一责任人,建立和完善以第一责任人为核心,分级负责、层层把关的'安全防火责任制。成立义务消防队(消防队员按施工人数的10%配备),现场设消防值班人员,对进场职工进行消防知识教育。

  四、项目部在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区、易燃易爆材料区、生活区,按规定保持防火间距。在防火间距内严禁搭建其他建筑或堆放可燃材料。如果条件所限,防火间距达不到标准时,应采取相应的防火措施,适当减小防火距离。

  五、项目部在施工现场应设有车辆环形消防通道,通道宽度不小于3.5米。如果设置环形消防车道确有困难的,应设置回车道。严禁占用场内通道。

  六、项目部在施工现场必须设有专用消防用管网,并配置消防泵,其电线应专线敷设,配备消防栓,较大工程要分区设消防栓,24m以上的高层建筑要设置消防竖管,竖管每层应设置消防框口,并配置水带和水枪。

  七、项目部在临建设施、仓库、易燃料场和用火处必须设有足够的灭火工具和设备,对消防器材要有专人管理并定期检查。

  八、项目部安装使用电气设备和使用明火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九、项目部在施工现场出现火险或火灾时,要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扑救,当即不能救的要及时报警,请消防部门协助灭火。灭火以后要保护现场,并设专人巡视,以防死灰复燃。

  十、项目部违反消防管理规定的公司将按照制度予以处罚。

  十一、对建筑工地消防管理不善而引起重大事故的,视情节严重给予经济处罚外,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十二、本责任书未涉及之处请参照公司《消防管理细则》执行。

  工地工人考勤的管理制度 篇10

  一、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是指按照国家现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购置和更新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所需要的费用。包括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和临时设施费。

  二、根据现行标准规范,结合工程特点、工期进度和作业环境要求,在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中制定相应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结合自身的施工技术水平、管理水平对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单独报价。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的报价,不得低于依据《河北省建筑工程安装工程费用定额》规定的计取标准计算所需费用总额的90%。

  三、在施工合同中应当与建设单位明确约定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的总费用,并约定该费用的使用要求、调整方式等内容。

  四、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阶段验收时,施工单位要会同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再通知建筑安全监督机构进行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阶段监督评定。评定不合格的,应按建筑安全监督机构的整改意见进行整改,并重新要求监督评定。

  五、依法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应当在分包合同中明确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由总承包单位统一管理。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由分包单位实施的.,由分包单位提出专项安全防护措施及施工方案,经总承包单位批准后,由总承包单位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向分包单位支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

  六、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要切实用于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上,确保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专款专用,在财务管理中单独列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费用清单备查。

  七、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的组织实施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并有权向建设主管部门反映情况。

  八、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和省、市有关文明施工、施工现场管理的有关规定,保证对安全文明施工的投入,确保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专项使用,不得弄虚作假、挪作它用。

  工地工人考勤的管理制度 篇11

  1、乙方应在开工日期前的7天内,向甲方提交三份格式和内容符合甲方规定的工程进度计划、产值计划表、关键工程及分项工程的详细工程进度、材料使用情况表,以及为完成该计划而采用的实施性的施工安排和施工方案的说明。工程进度计划应当内容全面详实,针对工程的'全部或分项施工作业和特点提出施工方法、安排、顺序和时间表,并在各节点位置标注有相应的工程量及材料消耗量。工程进度计划经甲方、监理审定后实施。

  2、乙方必须按甲方、监理审定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监理的检查、监督。乙方向甲方、监理提交上述工程进度计划、施工计划和说明,并取得甲方、监理的同意。

  3、更新:每月15日前向甲方、监理书面报送《下月施工计划》、《三个月滚动计划》和《本月完成工程月报》,并在此基础上更新工程进度计划、资金计划和其它工作计划。《下月施工计划》必须具体、详细并且符合阶段性工期要求和总进度计划要求,包括人力安排、增加人力的来源、工程量、施工机械安排、材料安排、管理人员安排等,经甲方、监理例会审定后实施。

  4、修订: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甲方、监理审定的进度计划或者更新的进度计划不符时,甲方、监理认为本工程或其中任何部分工程进度滞后而不能按预定工期完工,有权向乙方发出修订工程进度计划的书面指令。乙方应在接到甲方指令后的5天内将修订后的进度计划提交给甲方。修改后的工程进度计划,仍应保证本合同工程在合同规定的工期内完成。如乙方未能在此时限内提交修订后的进度计划或未采取有效措施,甲方有权将未完工程另行安排给其他有能力的承包商,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

  5、处罚

  (1)如实际进度滞后总进度计划要求,则阶段工程款不予支付,待进度赶上后再重新申报支付(除执行施工合同、附协议有关进度条款的规定外)。

  (2)施工后期,施工单位应积极配合室外工程及配套安装施工的开展,服从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的统一要求和安排,如对施工进度造成影响的处罚1000元/天。

  工地工人考勤的管理制度 篇12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力度,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止伤亡事故的发生,进一步规范施工现场检查制度。结合本项目部实际情况,特制订以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高空作业未系安全带的罚500元/次,不扣好帽戴的罚200元/次。

  2、凡发现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现象的罚责任人500元以上。

  3、穿背心、短裤、拖鞋及赤膊、酒后上班的.罚200元。

  4、不走施工安全通道、斜道、楼梯,而攀登外脚手架的罚500元。

  5、各工种在施工期间向空中乱仍或随意向下坠落物件的罚1000元以上。

  6、晚上或午休睡在脚手架上的罚300元。

  7、未经施工负责人批准,随意拆除脚手架拉结、模板支撑的罚500元。

  8、未经施工负责人批准,随意拆除临边、洞口防护栏或盖板的罚500元。

  9、未经施工负责人批准,随意拆除安全网的罚500元。

  10、在脚手架上堆物超过200公斤/m2的,罚责任人100元。

  11、各工种职工随意拆除机械、电气、电焊设备安全防护装置的罚50元。

  12、在木工间、危险品仓库吸烟或乱扔烟蒂的罚50元。

  13、未用插头,随意挂钩电线配电及私拉乱接电源罚50元/次。

  14、在宿舍内使用煤油炉、电砂锅、液化气灶或电暖取暖的发现一次罚50元。

  15、偷窃工地建筑材料设备、生活用品,情节严重者送公安机关处理,并罚2000元以上。

  16、在工地打架,根据双方情节轻重罚500元,被打者不还手,罚款补偿被打者。先出手打人者除罚款外开除出工地。各承包班组长未能管好自己的职工,未能在现场制止打架事件的处1000元以上罚款。

  17、故意损坏或破坏施工现场安全设施、消防器材,造成安全隐患和事故的,除从重处罚外,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以上条列自20xx年5月20日起执行

  在日后工作中大家相互监督与督促,让安全伴随着我们工作。

  工地工人考勤的管理制度 篇13

  一、施工安全控制

  1、建筑施工队必须有工程部、现场监理认可的《安全施工措施方案》后,方可开工。

  2、现场施工人员要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即项目经理部、施工作业队、班组的安全教育。

  3、电工、架子工、等特殊工种必须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并严格按规定定期进行复查。

  4、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做到“五定”即定整改责任人、定整改措施、定整改完成时间、定整改完成人、定整改验收人。

  5、必须把好安全生产“六关”即措施关、交底关、教育关、防护关、检查关、改进关。

  6、施工现场安全设施必须齐全,符合国家及地方安全管理条例,施工设备经安全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二、安全检查

  1、日常性检查:主部门对施工队(班组)每周、每班次都应进行检查。工程部、监理定期检查、抽查。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现场,进入现场必须佩戴好安全帽,登高作业必须佩带安全带,施工人员工作服要穿着整齐,工作时间不得穿拖鞋,不准嬉闹、不准醺酒。

  2、专业性检查:针对特殊工种、特殊设备、特殊场所,如大风要着重检查防火、防爆,高温及下雨天气要防雷电、防暑、防洪、防触电,冬冷天要注意防寒、防冻。

  3、要定期进行安全生产综合检查和遵章守纪的检查。

  4、安全检查要查思想、查管理,主要查领导和职工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认识,安全管理是否执行、安全技术是否交底、安全教育、安全措施、安全标识、操作规程、违规行为和安全记录。

  5、查隐患、查整改,主要检查现场要符合安全生产,文明生产的要求,对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

  6、定期对安全生产进行评价和考核,落实奖罚制度。

  三、安全措施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全员教育,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程》。

  2、现场危险部位要有《安全标识》,夜间行人经过的坑、洞口旁边应设置围护栏及红灯示警。

  3、料库、油库严禁吸烟,变压器旁悬挂“高压危险,请勿靠近”的警示牌。

  4、每班施工作业前,要对施工现场安全隐患(脚手架、预留洞口等)进行排查清理,保证施工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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