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新管理制度

时间:2022-12-01 11:38:43 制度 我要投稿

医院新管理制度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各种制度频频出现,制度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了维护正常的工作、劳动、学习、生活的秩序,保证国家各项政策的顺利执行和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订的具有法规性或指导性与约束力的应用文。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制定制度而烦恼吧,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医院新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医院新管理制度

医院新管理制度1

  1、新药是指我院未使用过的药品。我院已使用过的药品改变给药途径、剂型、规格,或因其它原因停用一年以上的药品亦按新药管理。

  2、新药的采用必须经过申请,并经批准方可在临床使用。

  3、新药审批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二次。

  4、各临床、医技科室可以根据下列因素的变化情况,经过缜密调查、认真研究,综合考虑各项因素,提出新药的采用申请:

  (1)相关政策法规的调整;

  (2)医药科技新的发展;

  (3)瑞安市第五人民医院在用药品的情况;

  (4)药品市场的变动。

  5、药剂科受理申请后,应及时收集该新药的资料,并予以审查,药剂科主任签署初审意见。

  6、药剂科主任将收集到的所有资料和初审意见,交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查,形成审查结论。

  7、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将新药审查的结论在院务公开栏上公示10个工作日,如无异议,交由药剂科组织采购。

  8、因特殊原因须临时或紧急采购的新药,经院长或分管院长批准,可采用简化程序进行审批。

医院新管理制度2

  1、为了做好赣州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工作,成立医院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小组及核查小组,负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相关工作。

  管理小组

  组长:x

  副组长:x

  成员:x

  核查小组

  组长:x

  副组长:x

  成员:x

  2、在出入院处设立新农合接待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结算窗口,具体负责参合农民入院接待及出院结算工作。

  3、全体职工必须掌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各项政策及规定,并向就医农民宣传。

  4、新入院的病人在办理住院手续时,门诊医师、收费处人员、住院部各科室医务人员一定要认真询问患者是属医保参保人员,还是属新农合人员,还是属自费人员,要告知患者或家属及时(最迟在一周内)将本人农保相关手续交出入院处,同时门诊医师、收费处人员、住院部各科室医务人员应认真核对农保证上的相片与其本人是否相符,避免冒名顶替住院现象的发生。违反告知义务所产生的后果由相关责任人承担并扣罚金100元。

  5、在未确认新入院的病人是属哪一类人员的情况下,医师用药时就应该选择既是医保药品目录范围内的,又是新农合药品目录范围内的药品。今后对待新入院的农保参保人员,在其办理农保住院手续之前,如果医师使用了非农保的药品或医用材料,该药品或医用材料的费用由责任医师承担100%;在其办理农保住院手续之后,医师在未填好《农保自费项目告知签字记录单》的条件下使用了非农保的药品或医用材料,由责任医师承担100%相关费用。

  6、合理检查合理用药:

  ①严格按病情需要进行检查,单项检查、治疗或医用材料≥260元的项目;超过两次反复做大型检查(ct、彩超、结核菌培养药敏、纤支镜、胃镜等)项目应经科主任同意,医务科审核,报院领导批准,由病人或家属同意并签字后方可执行。

  ②严格控制病人住院期间的院外检查及购药,如病情需要,应经科主任同意,医务科审核,并书面申请报院领导批准后执行,紧急情况下可电话请示执行,之后补办手续。

  ③病情所需新、贵、特药品的使用,必须经科主任签字同意,医务科审核,报院领导批准后执行。

  ④大型检查(ct、彩超、结核菌培养药敏、纤支镜、胃镜等)和单药或治疗费用日均超过150元项目,需经科主任批准,由病人或家属同意并签字后执行。

  ⑤认真遵守《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合理使用抗菌药物。

  ⑥使用多种抗生素、多种生物制品的',多次、反复做大型检查(ct、彩超、结核菌培养药敏、纤支镜、胃镜等)的,都必须在病程记录上写明理由。严禁'开搭车药品'、'开搭车检查',严禁无医嘱用药或检查,做到医嘱单、检查报告单、费用清单(简称:'三单')相符,违者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7、不断提高医务人员医疗技术水平,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为参合农民就医提供优质服务。

  8、在对参合农民提供医疗服务过程中,严格执行《赣州市市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院基本用药目录》及《赣州市市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筹基金不予支付和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与医疗服务设施范围》。

  9、如因病情需要使用超出《目录》的药品,或拟选用自费的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应征得患者或家属同意并签署知情同意书后方可施行。自费药品的比例必须控制在15%以内,未征得患者或家属同意施行的自费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及自费药品的比例超过15%以上部分费用由科主任和经管医生按3:7比例承担。

  10、出院病人带药规定:综合病种不得超过病情所需药品3天用量,慢性病不超过病情所需药品7天用量,超过部分由经管医生承担。

  11、直补窗口为参合农民办理信息登记时应认真核对其身份和相关证件,出院时应其提供详实的医疗费用清单,经管医生应为病人提供真实的出院小结、疾病证明书、患者或家属签名的自费药品及诊疗项目的知情同意书。直补窗口在报帐时要收集整理好相关资料,核对无误后方可报帐。

  12、直补窗口为参合农民报帐时必须按规定进补偿,并及时准确填写在《合作医疗证》上。如因直补窗口审核错误,给予患者多补,该费用由直补窗口人员自负。

  13、患者出院时,必须先结清住院所有费用,然后凭借住院发票、费用清单和出院小结到新农合结算窗口进行审核补偿,结算窗口由专人按规定补给患者报销款。

  14、收费室专职人员应在次月5日前对上月新农合病人已补偿的费用进行汇总,寄送有关的资料和报表到各县(市、区)农医局(管理中心)。并对各县(市、区)农医局(管理中心)上个月的新农合患者住院补偿款到帐情况进行核查,如未到帐应及时催款。

  15、医院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核查小组将于每季度对农村合作医疗相关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核查,并将核查结果进行全院通报及按相关制度进行奖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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