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财产管理制度

时间:2022-11-30 20:13:18 制度 我要投稿

公司财产管理制度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各种制度频频出现,制度是维护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们做事的底线要求。到底应如何拟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公司财产管理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公司财产管理制度

公司财产管理制度1

  一、 概述

  (一)、为加强公司财产的购置、保管、使用和维修的管理,规范相应程序,制订本制度。

  (二)、本制度所规定的财产指公司办公事务所必需且具有耐用性的物品,交通车辆的管理另行规定。

  二、 公司财产的范围和管理

  (一)、财产的范围

  家具类——办公用桌椅、文件柜、沙发、茶几及相应附属物等。

  仪器用品类——U盘、电话机、MP3、计算器、移动式硬盘、台灯、软盘以及工程测绘、制图用具等。

  机器类——电脑及配套部件、打印机、传真机、影视器材及其他办公用机器等。

  其他类——饮水机、书画、装饰陈列物、花卉盆景及其他办公用管理品。

  (二)、财产管理的原则:惜财节用,使用人负责保管维护,申购有计划,领用有登记,管理有程序,维护有记录,报废有依据。

  (三)、公司财产应当办理登记并编号,登记由总裁办负责,财产使用部门予以配合。总裁办与财务部应于每年十二月份对财产进行一次盘点清查。

  三、物品购置

  (一)、各部门因工作需要购置有关物品,应当出具物品申购计划,详细说明所需物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用途、预估价额,由本部门负责人签署,经总裁办审核,报公司总裁审批后方能采购。

  (二)、物品采购由总裁办负责组织进行,通过综合比价确定供应商,择优采购。总裁办制订供应商目录作为综合比价的依据。

  (三)、采购应自总裁办收到经批准的申购计划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完成。大宗物品不能在规定时间内采购到位的,向申购部门作出解释,及时订购并跟进落实。

  (四)、采购回的物品须办理入库验收手续,并做好财产登记。申购计划应作为附件,在报销时一并提交财务部。

  (五)、凡未按照申购审核程序擅自采购的,有关费用由责任人自理。

  四、保管与领用

  (一)、购置回来的物品在验收入库后由总裁办指定专人保管,领用时应办理领用手续并填写财产保管记录表。

  (二)、保管员应按照物品类别制作台帐,详细填写物品的品名、规格型号、数量、入库单编号及日期、领料单编号及领用部门和领用人。

  (三)、物品分部门领用和个人领用,部门领用是指本部门共同使用的物品,如电脑、打印机等;个人领用是指个人使用和保管的物品,如U盘、桌椅等。部门领用的物品由本部门负责人负责管理,个人领用的物品由个人负责保管,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四)、领用应经过审批,申领人填写领料单(属部门领用的,由部门负责人填写),交由本部门负责人核准,然后交总裁办审核决定是否同意领用。

  (五)、使用保管人应当爱惜并妥善保管公司财产,若因工作调动或离职时应当办理交接手续,将所用物品交还总裁办,登记于财产保管记录表。个人领用的物品随个人调入其他部门的,登记时应注明接用部门,在其调出部门的财产登记表上予以减少,在调入部门的财产登记表上予以增加。移交时由总裁办派人监督,应查看移交物品的品名、数量是否与领用登记相符,发现物品损坏、遗失的,使用保管人应当赔偿。

  (六)、使用保管人领用物品时,以前曾领用同类物品的,应当以旧换新,没有移交旧物品的,不予领用。

  五、维修和报废

  (一)、本制度规定范围内的财产损坏需维修时,由使用部门负责人填写财产请修单报总裁办审核,总裁审批后由总裁办安排专人维修。

  (二)、财产请修单的预估金额超过20xx元时,应在总裁审批后报董事长批准。

  (三)、财产的损坏如属自然磨损等自身原因造成的,维修费用由公司承担。属人为原因损坏的,维修费用的责任划分是:故意损坏的,承担全部维修费用,损坏无法修复的,由当事人赔偿,并根据公司有关制度追究其相应责任。使用不当造成损坏的,相关费用由公司和当事人各自承担50%。

  (四)、总裁办每月制作一份当月财产维修情况汇总表存档,并提交一份给财务部备案。同时建立财产维修记录档案。财产请修单应作为附件,在报销时一并提交财务部。

  (五)、财产因损坏、自然磨损无法使用的,由使用部门填写报废申请单,总裁办会同财务部进行审核,情况属实的`,报总裁审批。

  (六)、报废申请被批准的,使用部门应持该申请到总裁办办理核销登记,核销报废财产的编号,并在财产登记表、财产保管记录表上注销,登记后,由总裁办相关负责人在报废申请上注明已办理核销登记。

  (七)、总裁办核销登记后,报废申请单应提交财务部作为会计凭证。

  六、其他规定

  (一)、办公用一次性消耗品,如笔、信笺、笔记本等的采购、申领按本制度规定的程序执行。

  (二)、总裁办制作办公用一次性消耗品明细帐,以便盘点核算。

  (三)、需领用时,由本人在总裁办填写出库单,交由总裁办主任审批,审核批准后方可领用。

  七、附则

  (一)、本制度由总裁办负责解释,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修订。

  (二)、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三)、本制度附件为:

  1、财产登记表(样表);

  2、财产保管记录表(样表);

  3、财产请修单(样单);

  4、报废申请单(样单);

  5、财产领用流程图。

公司财产管理制度2

  为了保证公司的正常运行及财产的安全,特制订以下财产管理办法

  一、出入库管理办法

  第一条 物资的领用、发放,须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出库时间定为每天下午2点至6点(特殊情况除外)。

  第二条 办理出库必须凭填写出库单由部门经理报总经理确认签字后方可出库。

  第三条 原材料、物料用品、低值易耗品需要办理入库手续填写入库单,并且要有入库经手人的签名。原材料中的菜品要直拨入厨房,只需要办理验收手续即可。

  第四条 固定资产购入验收后直拨入使用部门,直接填制固定资产管理卡片,不需要填写入库单。

  第五条 保管员要对入库物品保质期、外观质量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应不于办理入库手续。

  二、保管员工作规范

  第一条 负责记好公司所有物资、商品的收发存保管帐目,将仓库前一天的物资入库单和出库单,整理归类后入帐。

  第二条 定期做好物资、商品的盘点工作,做到帐、货、卡三相符。

  第三条 货物入库时,一定要真实、准确的按照入库单上所列项目认真填写,确保准确无误。

  第四条 出库物品,必须要由总经理签字方可出库。

  第五条 入库物资必须按照类别,按固定位置整齐摆放。

  第六条 及时报告物资存储情况,除特殊情况外不得先出库后补手续。

  三、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第一条 公司全部固定资产,包括水上餐厅、麒麟阁、厨房、仓库、客房木屋、其他园林建筑、机械设备、汽车的帐务管理和计提折旧等,由财务部负责。实物管理按"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进行分工。

  第二条 建立固定资产卡片,详细记录固定资产名称、规格、数量、单价、总值金额、购建日期、使用年限、产地及存放地点。

  第三条 折旧年限:房屋20xx年、汽车20xx年、机械设备、电话系统折旧期为8年、空调、音响折旧年限为6年、电脑和其他为5年。

  四、报损、报废管理规定

  第一条 各业务部门的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的报废、毁损要由主管会计提出处理意见,然后送交总经理批示并由财务部备案。

  第二条 报损、报废的金额走营业外支出科目。

公司财产管理制度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财产管理,结合公司具体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 财产划分标准

  第二条 固定资产是指:单价在20xx元以上(包括20xx元),使用年限在二年以上的办公设备等物资均列为固定资产。

  第三条 低值易耗品是指:不符合固定财产标准的设备、工具、用具、物品每件单价在100元以上,20xx元以下都为低值易耗品。

  第四条 凡列为上述财产范围的,不论现有在用或是新建、购置、外来赠送的,都应按此规定加强管理。

  第三章 财产的使用和管理

  第五条 财产管理采用"谁使用、谁保管、谁养护"的原则。

  第六条 公司所有财产、家具由办公室统一管理,部门领用(含在用)由公司指定专人兼管。

  第七条 车辆实行专项管理,由办公室负责管理,交付驾驶员专人负责保管与养护。

  第八条 会议室、公共场所设施,由办公室指定专人管理。

  第九条 固定资产,家具用具,财务部应设置财产分类明细帐,记载以品名、数量、金额(原值、净值)分户帐;低值易耗品只设数量帐。

  第十条 办公室应有专人负责财产管理,按财产(家具)设立品名、规格、数量明细保管帐,定期进行核对,保持帐务相符。

  第十一条 年终由财务部、办公室共同组织进行全面盘点一次。

  第十二条 各部门领用财产如有余缺,不得相互调节,必须通过办公室安排,办理转移手续。

  第十三条 盘点中发现丢失或损坏的,领用部门(或个人)应查明原因,报由办公室核实。属于自然损耗可根据核实情况予以核销。属于责任事故,应追究责任人的责任,视情节轻重予以赔罚处理。

  第四章 财产购置与审批

  第十四条 固定资产、家具用具及办公设施、设备由办公室负责购置,使用部门应事先填报《资产购置申请单》由办公室审核后,上报公司领导审批。未经审批程序批准的,一律不得预先购置。

  第十五条 财产及家具购置,使用部门应说明用途、数量和要求。

  第十六条 新增财产,费用报销前应先登记财产帐,办公室发放给部门或个人领用的财产,要建全领用手续,防止流失,加强管理。

  第五章 其它方面

  第十七条 固定资产未经公司领导批准,一律不得外借和转移。

  第十八条 重要的固定资产应在购入验收后及时办理财产保险。

  第十九条 办公用低值易耗品由公司指定专人管理,并对其作数量上的收发登记,每年抽查一次,做到帐实相符。

  第二十条 公司购买资料、书籍由指定的专人负责保管,编制资料档案,归档管理,重要资料、书籍借出、归还均应逐一登记。

  第二十一条 经管财产的人员工作调动时,必须交代清楚帐目,办好移交手续后方可调离。聘用人员到期离职前,应将所使用物品交回,否则将从工资或保证金中扣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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