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设备管理制度

时间:2022-11-29 09:55:33 制度 我要投稿

站设备管理制度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制度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制度一经制定颁布,就对某一岗位上的或从事某一项工作的人员有约束作用,是他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制定制度而烦恼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站设备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站设备管理制度

站设备管理制度1

  1. 本站的设备安全管理要按照国家的《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的要求进行管理。

  2.根据《规范》的标准要求,定期对站内电气设备、防雷、防静电设施等进行检测。对查出的问题要及时维修,符合标准要求。

  3.加强设备档案管理,对站内的设备技术资料(电气设备、加油机油罐、油管道等)及建筑设计、竣工的图纸和验收报告资料要完整存档,妥善保管。

  4.加强设备检查和定期保养,使之保持良好安全状态。

  建立健全设备检查、维修的技术档案,对设备检修的内容予以记录、存档。

  5.实行巡检制度,要经常巡检站内的设备发现故障立即查找原因,及时排除,以确保加油站设备安全运行。

站设备管理制度2

  1、负责设备技术改造和新技术、新材料的推广应用,编制设备大修和维修方案。

  2、对站内设备定期检查、保养、评定,落实措施,努力提高设备完好率。

  3、编制审定、修订并贯彻执行有关设备方面的维修、检修、检验及技术规程、管理制度、定额指标等。

  4、落实设备年、季检修计划,狠抓各项修理工作和维修材料的准备。

  5、验收主要设备的安装、试车、调试及检修质量,并对设备事故及时参与分析调查。

  6、及时准确的上报设备报表及考核指标,并按时书写上报设备管理情况总结。

  7、加强对技术、管理干部和工人的技术培训工作,坚持操作、维修、管理人员必须有培训合格证,持证操作制度。

  8、对引进设备、专用设备配件、备件加强管理,对专用的润滑油组织试验管理。

  9、负责贯彻执行上级部门对设备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条例,实行综合管理,保证生产任务顺利完成。

  10、完成领导交给的其它任务。

站设备管理制度3

  1、为加强设备仪器的购置、使用、维护保养、修理、检验等管理工作,使设备仪器保持完好状态,特指定设备仪器管理制度。

  2、设备仪器实行站级管理和岗位管理。设备技术人员负责全站设备仪器的更新、修理、检验和资料档案的管理,操作人员负责所使用设备仪器的日常管理和维护保养工作。

  3、 站内压缩机、烃泵、自动灌装秤、锅炉、储罐及其它压力容器应建立安全操作规程,其中压力容器在投入使用前,应按有关规定向安全监察机构申报并办理使用登记手续。

  4、操作人员对所操作的设备要做到“四懂、三会”(即懂结构、懂原理、懂性能、懂用途,会使用、会维护、会排除故障),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设备的启动使用和停车,并按时规定做好设备润滑加油、防锈工作,认真落实巡回检查制度,如实填写运行记录。

  5、操作人员对本岗位设备、管线、阀门、仪表等装置的操作管理实行责任制,要保持设备整洁,及时消除冒、滴、漏并购做好防尘、防潮、防冻、反腐蚀工作。维护人员要对设备的修理质量负责,保证检修后设备的完好使用。设备技术员会同安全员每周对设备按“完好、不完好、修理、停用”4个档次进行一次检查评定,每月将4次检查结果作为对设备的评定依据挂牌公示。

  6、全站生产设备每年进行一次大修,每月进行一次小修。设备技术员要预先提出设备仪器的检修内容和备品配件计划,指定合理的检修定额,严格控制修理费用。

  7、设备技术员要按规定做好对特种设备定期检验制度的安排和落实。压力容器安全状况等级为1-2级的每6年进行一次检验,3级的每3年进行一次检验。安全阀每年至少效验一次;压力表每半年要效验一次;接地装置每年在雷雨季节前检测一次。

  8、设备仪器应建立技术档案,其内容包括:

  (1)设备、仪器的随机技术文件、产品合格证、监制证书、装箱清单等资料

  (2)安装施工技术资料和安装检测验收资料文件

  (3)修理、改造记录及有关技术文件和资料

  (4)检验、检测报告,以及有关检验的技术文件和资料

  (5)压力表、安全阀、接地电阻等安全附件的效验、修理、更换记录和资料

  (6)有关事故的记录资料和处理报告以及报废报告资料

  9、外购设备、仪器(包括备品配件)先由需用班组提出申请,经设备技术员审核、分析,并提出购置的型号参数和数量等具体计划,报站长审批。购置计划经批准后,由有关专业人员按照质优、价廉的原则选购。所购进的设备、仪器必须是国家定点企业生产的相应产品并附有产品合格证和质量证明书,压力容器还需附监检证书。设备仪器到货后,由设备技术员、使用班组、购置经办人和财务人员共同开箱验收,对质量、数量和技术文件不符合要求的,由经办人负责落实。

  10、由于人为过失造成的设备仪器(包括零部件)丢失、报废,按有光规定给予责任者处罚。对需报废和淘汰的设备仪器,按固定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由站长批准后,在设备档案和财务固定资产台帐上注销。

站设备管理制度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设备安全运行和氧气的连续稳定的供应,防止设备事故的发生,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设备事故管理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设备事故分析要坚持事故原因不明、责任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及群众未受到教育与处理不放过;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的“三不放过”原则。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三条生产车间负责组织一般设备事故的分析及抢修。

  第三章设备事故的定义、分级

  第四条凡正式投产的设备(包括建筑物、构筑物),在生产过程中造成设备的零件、构件损环,使生产突然中断或受严重影响,或由于本岗位设备原因直接造成氧气供应中断而使生产突然中断者,称为设备事故。

  第五条下列情况不列为设备事故

  (一)在生产过程中设备的安全保护装置正常动作,安全件损坏,使生产中断而未造成其他设备损坏者;

  (二)在生产过程中易损件及大宗消耗件损坏,使生产中断者;

  (三)生产工艺事故,使生产中断,而未造成设备、厂房、构筑物损坏者;

  (四)交通事故,而未造成设备损坏者;

  (五)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设备损坏使生产中断者。

  第六条设备事故分级

  (一)特大设备事故:设备事故的设备修复费在100万元及以上者,为特大设备事故。

  (二)重大设备事故:凡达到下列条件之一者即为重大设备事故。

  1、设备事故的设备修复费在10万元及以上,100万元以下者;

  2、主要生产设备发生设备事故使生产系统停机24小时及以上者;

  (三)一般设备事故:凡达到下列条件之一者即为一般设备事故。

  1、设备事故的设备修复费在1万元及以上,10万元以下者;

  2、主要生产设备发生设备事故使生产系统停机1小时及以上,二十四小时以下者。

  第四章设备事故的统计与上报

  第七条事故统计。事故次数、事故发生时间、影响生产时间、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是设备事故管理的基本数据,应如实记录,正确统计。

  (一)事故次数:

  设备发生事故使生产中断,一般按中断一次,计算一次。如果一台设备发生事故,修复开机还没有达到正常生产时,在同一部位又发生事故,后一事故应认为是前一事故的继续,只计算一次。事故时间和修复费则要累计计算。

  (二)事故时间:

  1、一般按设备停机到设备具备恢复生产条件之间的时间计算,玻璃纤维窑炉应加上影响生产的时间。

  2、有备用机组的设备,事故时间为事故设备停机到备用机组开机的时间。

  3、动力设备发生事故引起系统停机,其事故时间计算为涉及的生产设备中最长停机时间。

  4、设备发生事故使生产中断被迫提前检修,或临时安排计划检修者,其事故时间的计算统一规定为按事故设备停机到该设备具备开机状态时之间的时间计算。

  (三)设备事故损失费为事故设备修复费与减产损失费之和。

  1、设备事故修复费为修复损坏的设备发生的材料、备件、人工及管理费用等。备件、材料费用一律执行采购价格,人工费按发生事故单位设备系统人员平均日工资额乘以修复设备总工时计算。设备损坏严重无法修复的应为改换与设备规格、装备水平相应设备现行价格。

  2、减产损失费为因设备事故使生产突然中断减少的产品所带来的经济损失。一台设备发生事故影响几台(套)设备停产时,其减产损失为被涉及的设备减产损失之和。

  第八条设备事故发生后,车间要立即报告设管部,在事故设备修复后12小时内把事故分析报告书报设管部。

  第五章设备事故的抢修、分析、处理

  第九条设备事故抢修。设备发生事故后,要迅速组织抢修,尽快恢复生产。

  (一)特大、重大设备事故由设管部组织抢修。

  (二)一般设备事故由事故单位组织抢修。

  第十条设备事故分析。事故分析是对事故原因、事故责任进行分析,总结经验教训,制定防范措施,要坚持“三不放过”原则。

  (一)特大、重大设备事故由机械动力部及机动技术科组织分析。

  (二)一般设备事故由事故单位组织分析。

  第十一条设备事故处理。

  (一)特大、重大设备事故由设管部提出处理意见,由分管副总经理审批。

  (二)一般设备事故由车间提出处理意见,由设管部领导审批。

  第六章奖励和考核

  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将奖励有关人员:

  (一)能及时发现重大设备隐患,避免重大、特大设备事故发生者。

  (二)参加事故抢修的单位或个人,能做到迅速排除事故恢复生产者。

  第十三条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一)违章操作造成设备事故者。

  (二)玩忽职守,擅离工作岗位,违反劳动纪律造成设备事故者。

  第十四条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一)由于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不健全,职工无章可循造成设备事故者。

  (二)对职工不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或未经考试合格而上岗操作造成设备事故者。

  (三)设备严重失修,严重超负荷运行或使用已批准报废的设备造成设备事故者。

  (四)违章指挥,强令工人违章作业造成设备事故者。

  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对有关人员从重考核:

  (一)故意曲解事故定义,压低事故等级,隐瞒不报、虚报或故意拖延报告者。

  (二)在事故调查过程中,隐瞒事故真相,弄虚作假或嫁祸于人者。

  (三)事故发生后由于不负责任,不积极组织抢修;或没有采取措施而造成事故蔓延扩大,加大事故损失;或重复发生同类事故者。

站设备管理制度5

  1.配合站长贯彻实施相关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检查落实情况。

  2.负责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工作,包括按时加油、清洗、排污。

  3.定期检查压力及温度仪表工作状态,并观察其数据是否正常,有无死表等现象发生。

  4.定期检查设备卡套、法兰、管件连接处及高压容器是否泄漏。

  5.能判断气站压缩机、储气瓶组、加气机等设备运行声音是否异常;能通过听、看、闻检测设备停机时是否漏气。

  6.进行经常性的设备巡回检查,发现故障或异常情况应及时汇报并尽快处理,以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7.保证设备在无故障状态下运行,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8.负责检查设备外表、机房及工作场所的卫生。

  9.建立健全设备、设施台帐,掌握检修时间,做好检修记录。

  10.定期检查设备运行情况,做好设备安全检查记录。

  11.整理、保管设备的技术资料、使用说明等非存档的文本资料;

  1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站设备管理制度6

  1、防爆管理

  (1)加油站应当按照防爆安全要求划分爆炸危险场所,建立防爆电气设备检查、保养、检修制度,并在储存区、卸油区、加油区、桶装油料库房明显位置,设置“爆炸危险场所”标志牌。防爆电气设备的安装、接线、专业性检修必须由经过防爆技术培训档案(设备安装、试车、运行、检修、防爆降级、报废),统一分类编号,实行专人管理。

  (2)固定电气设备必须安装稳固,移动防爆灯等电气设备必须放置牢靠,防止外力碰撞、损伤。

  (3)加油站应当每月检查保养防爆电器设备,并符合下列要求:

  a.防爆电气设备整洁,部件齐全紧固,无松动、无损伤、无机械变形,场所清洁、无杂物和易燃物品;

  b.电缆进线装置密封可靠,空余接线孔封闭符合要求(密封钢板厚度不小于2毫米);

  c.设备保护、联锁、检测、报警、接地等装置齐全完整;

  d.防爆灯具的防爆结构、保护罩保持完整;

  e.接地端子接触良好,无松动、无折断、无腐蚀,铠装电缆的外绕钢带无断裂。

  (4)加油站每两年对防爆电气设备进行一次专业检修,检修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a.维护后者更换防爆灯具灯泡(管)、熔断器和本安型设备的电源电池;

  b.清除设备灰尘、污垢和其他杂物,并对锈蚀处进行反腐处理;

  c.更换或者修理易损零部件和紧固件;

  d.测试电机、电器和线路的绝缘电阻值,检查接地线并测试电阻值;

  e.补充或者更换设备润滑部位的润滑脂(油);

  f.检查设备进出线口,更换损伤变形或者老化变质的密封圈;

  g.更换不合格电机轴承;

  h.检查隔爆面,测量并调整隔爆间隙值;

  i.更换不合格的电缆和配线钢管;

  j.更换已失灵或者报废的开关、按钮等防爆器件。

  专业维护检查必须由防爆电气专职维护人员进行,难度较大的检修项目,可以请有关单位、生产企业或者有资质的维修单位检修。

  (5)加油站检查检修防爆电气设备应当注意下列事项:

  a.日常检查中严禁打开设备的密封盒、接线盒、进线装置、隔离密封盒和观察窗等;

  b.在爆炸危险场所,禁止带电检修电气设备、线路、拆装防爆灯具和更换防爆灯泡、灯管;

  c.应及时在断电处悬挂警告牌;

  d.在爆炸危险场所使用非防爆测试仪表和非防爆工具,必须采取通风措施,使可燃气体浓度低于爆炸下限的40%;

  e.禁止用水冲洗防爆电气设备;

  f.检修现场的电源电缆线头应当进行防爆处理;

  g.检修带有电容、电感、油气探测头等储能元件的防爆设备,必须按照规定放尽能量后方可作业;

  h.检修过程中不得损伤防爆设备的隔爆面;

  i.紧固螺栓不得任意调换或者缺少;

  j.细记录检修项目、内容、测试结果、零部件更换、缺陷处理等情况,并归档保存。

  2、防雷防静电管理

  (1)加油站的下列设施设备应当设置防静电接地:

  a.金属油罐及其通气管;

  b.加油站工艺设备;

  c.输油管道及阀门;

  前款所列设施设备设有防雷接地的可以不另做防静电接地。

  (2)加油站设施设备的防静电接地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a.防静电接地、防感应雷接地和电气设备接地可以共同设置,防静电接地装置单独设置的,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0欧姆,防静电接地与防雷接地共用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欧姆,防静电接地与电气设备保护接地共用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欧姆;

  b.设施设备和车辆的防静电接地,不得使用链条类导体连线;

  c.防静电接地不得使用防直接雷引下线和电气工作零线;

  d.防静电接地的测量点位置不宜设在爆炸危险区域内;

  e.设备、管道的法兰连接螺栓少于5根的,应当设置防静电跨接连线;

  f.检修设备、管道可能导致防静电接地系统断路时,应当预先设置临时性接地,检修完毕后及时恢复。

  (3)加油站移动设备的防静电接地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a.在爆炸危险场所作业的运油车辆,应当设置接地端板,作业前接好防静电接地,作业后待罐装油料达到规定的'静置时间,方可拆除静电接地线;

  b.移动设备的防静电接地线必须连接在作业场所的专用防静电接地点上,并不得采用缠绕等不可靠的连接方法;

  c.移动设备的防静电接地连线应当采用铜芯软绞线,横截面积不得小于10平方毫米;

  d.装卸油料的输油软管,应当使用耐油导静电软管,作业时软管两端的导静电钢(铜)丝必须与设备可靠连接并接地。

  (4)装卸易燃油品必须采取下列防静电措施:

  a.管口距罐底的高度不得大于0.2米;

  b.收油作业中,严禁人工检尺、测温和采样,或者将其他物体插入油罐内;

  c.罐内不得存有任何未接地的漂浮物;

  d.汽车油罐车装卸油应当符合移动设备防静电接地的规定。

  严禁使用无内部缓冲档板的油罐运送油料。

  (5)向油桶、便携式容器灌装易燃油品的防静电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a.必须使用导静电的装油容器;

  b.桶体、加油枪(嘴)计量设备必须静电接地;

  c. 200升油桶的灌装时间不得少于1分钟。

  (6)人工检测罐内油面高度、油品温度和油品采样的防静电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a.测量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着装并消除人体静电;

  b.测温盒和采样器的绳索必须导静电,绳索末端与罐体应当可靠接地;

  c.钢卷检尺、测温盒绳、采样器绳进入油罐必须紧贴护板,轻落轻提。

  严禁使用化纤布擦拭检尺、测温盒和采样器。

  (7)清洗设备、器具的防静电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a.严禁用汽油、苯等易燃品清洗设备、器具和地坪;

  b.严禁用压缩空气清扫储存易燃油品油罐;

  c.严禁使用化纤、塑料、丝绸等容易产生静电的制品擦拭物体及设备;

  d.严禁在一个油罐内同时采用人工和机械设备两种清洗方法作业;

  e.清洗易燃油品储罐时,作业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着装并消除人体静电。

  (8)爆炸危险场所人员着装和导静电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a.进入爆炸危险场所,应当穿着防静电服、棉布工作服和防静电鞋,不得穿着两件以上易产生静电的内衣和尼龙、腈纶袜子;

  b.进入爆炸危险场所必须预先触摸人体消静电装置;

  c.严禁在爆炸危险场所穿衣、脱衣、拍打服装以及梳头、打闹。

  爆炸危险场所的地坪不得涂刷绝缘油漆,或者铺设非导静电的橡胶板、塑料板和地毯等。

  (9)加油站防雷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a.储油罐应当设置房雷接地装置,防雷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欧姆,防雷接地与电气设备保护接地共用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欧姆;

  b.建筑物、构筑物应当根据需要安装独立的避雷针或者避雷带;

  c.进入变(配)电室的高压电路应当安装与设备耐压水平想适应的过电压(电涌)保护器;

  d.信息系统配电线路的首、末端与电子器件连接时,应当装设与电子器件耐压水平相适应的过电压(电涌)保护器;

  e.信息系统应当采用铠装电缆或者钢管配线,电缆金属外皮的两端或者保护钢管的两端均应当接地。

  (10)加油站每年春、秋季应当对防静电防雷接地装置进行维护保养,确保防静电防雷装置符合下列要求:

  a.接闪器完好,无熔化,无折断,避雷器瓷套无裂缝、碰伤;

  b.明装导体完好,无锈蚀、机械损伤和折断,锈蚀截面不得减少30%;

  c.引下线距地2米至0.3米无破坏;

  d.接地测试断接点接触良好;

  e.防雷装置保护范围无缩小;

  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符合规定值,埋设周围情况良好。

站设备管理制度7

  1目的

  为使设备的检修管理科学化、高效率,做到有组织、有计划、有准备的进行,达到发电公司对设备管理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2定义

  2.1定期检修:根据《光伏电站检修规程》、《变电站检修规程》的要求,定期对设备进行较全面(对已掌握规律的老光伏发电系统可以有重点的进行)的检查、清理、试验、测量、检验及更换需定期更换的部件等工作,以消除设备和系统缺陷。

  2.2临时检修:对临时发现的缺陷或发生的故障的排除。

  2.3缺陷:是指主、辅设备及其系统在发电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对安全、经济稳定运行有直接影响的异常,即在设备运行中发生的因其本身不良或外力影响,造成直观上或检测仪表(试验仪器)反映异常,但尚未发展成为故障的情况和影响安全运行的各种问题,如振动、位移、摩擦、卡涩、松动、断裂、变形、过热、泄露、声音异常、防洪设施损坏、照明短缺、标识牌不全等均称为设备缺陷。按其严重程度可分为三类:紧急缺陷、重大缺陷和一般缺陷。

  2.3.1紧急缺陷:是指威胁人身、设备安全,随时可能酿成事故,严重影响设备继续运行而必须尽快进行处理的缺陷。

  2.3.2重大缺陷:是指对设备使用寿命或出力有一定影响或可能发展为紧急缺陷,但尚允许短期内继续运行或对其进行跟踪分析的缺陷。

  2.3.3一般缺陷:是指对设备运行安全影响较小,且一般不至于发展成为上述两类缺陷,并能按其铭牌额定值继续运行,允许列入月、季(年)度检修计划中安排处理的缺陷。

  2.4故障:设备在工作过程中,因某种原因丧失规定功能或出现危害安全的现象。

  3引用标准或参考文件

  3.1 dl/t 969-20xx变电站运行导则

  3.2 gj/t 264-20xx光伏建筑一体化系统运行与维护规

  4主要职责

  4.1发电公司生产技术部主要职责

  4.1.1负责批准年度定期检修计划。

  4.1.2负责审核变电站一、二次设备、线路检修外委单位。

  4.2光伏电站主要职责

  4.2.1负责年度定期检修计划的编制、执行。

  4.2.2负责组织对缺陷、故障的处理。

  4.2.3负责对缺陷、故障数据的统计分析。

  4.2.4负责对检修过程进行总结,不断提高检修管理水平。

  4.2.5负责监督与检查外委单位合同的执行情况。

  5管理内容与要求

  5.1光伏发电系统责任分包管理

  5.1.1光伏发电系统分配

  光伏电站工程移交生产后,站长组织运行人员对光伏发电系统按人进行分配,分配方法由光伏电站自行确定,填写附表61“光伏发电系统分配记录表”。

  5.1.2协议签订

  分配完成后,站长分别与各运行人员签订附录a“光伏发电系统责任分包协议书”,协议书一式三份,一份由公司放入运行人员人事档案,一份保存在光伏电站档案室,一份由运行人员保存。

  5.1.3光伏发电系统管理

  5.1.3.1光伏发电系统巡视

  协议书签订后,分包责任人是所分包光伏发电系统的日常巡视的主要负责人,巡视工作具体按《巡回检查管理制度》相关要求执行。在巡视过程中如发现光伏发电系统存在缺陷,检修班组组织人员对该设备进行检修。

  5.1.3.2光伏发电系统定期维护

  光伏发电系统到达定期维护时间时,分包责任人对光伏发电系统开展定期维护工作。

  5.1.4激励

  根据各光伏发电系统的日常运行情况及相关数据统计,按照签订的附录a“光伏发电系统责任分包协议书”,公司对相关人员兑现激励。

  5.2定期检修管理

  5.2.1定期检修计划的编制

  5.2.1.1每年12月份,光伏电站站长填写附表62“年度设备定期检修计划”,编制光伏电站下一年度定期检修计划,编制依据如下:

  a主、辅设备的检修周期。

  b设备的技术指标及健康情况。

  c设备生产厂家对其设备的定期检修要求。

  d 《光伏电站检修规程》、《变电站检修规程》对设备定期检修工作的要求。

  e光伏电站当地的光照情况规律。

  5.2.1.2编制完成后,送发电公司生产技术部批准。

  5.2.2定期检修的执行

  在定期检修开工前,必须按《工作票管理制度》、《危险点预控票管理制度》要求办理相应票据,之后按《光伏电站检修规程》、《变电站检修规程》相关要求开展具体定期检修工作。

  5.2.3定期检修记录

  定期检修工作完成后,分包责任人将该设备本次定期检修的具体情况登记在附表67“设备台账”的“设备定期检修情况”栏目内。

  5.2.4发现缺陷的处理

  定期检修过程中,如发现设备存在缺陷,按5.3条款进行处理。

  5.3临时检修管理

  5.3.1缺陷、故障的发现及录入

  5.3.1.1运检人员在日常巡视、检修等工作中,如发现存在缺陷或故障,应立即向主值汇报,运行人员将缺陷或故障情况记录在附表64“设备缺陷、故障记录本”中。

  5.3.1.2如认为是紧急缺陷,应同时向站长汇报,核实确属紧急缺陷后应根据当时系统运行情况及相关规程规定,决定缺陷设备是否需要立即退出运行。

  5.3.2缺陷、故障的处理

  在设备缺陷或故障处理开工前,必须按《工作票管理制度》、《危险点预控票管理制度》要求办理相应票据,才能进行缺陷或故障处理工作。

  5.1缺陷的处理

  a主值将缺陷情况通知检修班组,检修班组组织对缺陷情况进行消除,具体按《光伏电站检修规程》、《变电站检修规程》执行。

  b紧急缺陷的处理:检修班组需立即开展抢修工作,运行人员需加强对缺陷设备的监视,并随时报告站长,同时应迅速拟定事故应急措施,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一旦发现缺陷恶化,应立即采取措施对缺陷设备进行隔离。在处理紧急缺陷时,站长需在现场监督检查紧急缺陷的消除工作,并制定处理方案和质量验收,紧急缺陷必须连续处理。

  c重大缺陷的处理:处理时限一般不得超过一周,具体时限由检修班组根据缺陷情况确定并在附表64“设备缺陷、故障记录本”的“处理结果及日期”栏目中注明。

  d一般缺陷的处理:一般缺陷可结合定期检修计划安排处理,对于一些检修人员有能力可以很快处理的小缺陷,检修人员可自行处理。

  e对有紧急或重大缺陷的设备,若因特殊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限内停机处理,而需带缺陷继续运行时,光伏电站必须提供充分的依据并报发电公司生产技术部批准。

  5.2故障的处理

  运行人员填写附表60“设备故障检修通知单”,将故障情况通知检修班组,检修班组组织对故障情况进行消除,检修具体工作按《光伏电站检修规程》、《变电站检修规程》执行。

  5.3光伏电站不能自行消除的缺陷或故障的处理

  a质保期外光伏发电系统、箱变、生活设备发生重大缺陷或故障时,光伏电站填写附表66“设备维修申请单”,发电公司批准后,光伏电站寻找外委单位,对缺陷或故障予以处理。

  b变电站一、二次设备、线路所发生的重大缺陷或故障时,光伏电站填写附表66“设备维修申请单”,发电公司批准后,光伏电站联系外委单位进行处理。

  c外委单位处理的重大缺陷或故障消除后,光伏电站人员填写附表67“设备维修验收单”,对缺陷或故障消除情况进行验收。

  5.3.3缺陷或故障的登记

  缺陷或故障消除验收完成后,运行人员将该设备本次的临时检修情况记录在附表63“设备台账”的“设备缺陷、故障检修情况”栏目内。

  5.3.4 总结分析

  5.3.4.1光伏电站每月在月报中将本月的缺陷发生情况、消缺完成情况及消缺率上报发电公司生产技术部。

  注:消缺率=(本月消除缺陷数/本月发生缺陷数)×100%

  5.3.4.2光伏电站应重视对检修管理过程中的经验、教训的分析、总结,不断提高检修管理水平,提高设备的可靠性。

  5.3.4.3光伏电站需对设备缺陷、故障的数据进行统计分析,从中分析出设备运行规律,为备品备件定额提供可靠依据,预防设备缺陷、故障的发生,降低设备缺陷及故障发生率,提高设备健康水平,将设备管理从事后管理变为事前管理。

  5.4供应商检修时停送电的管理

  5.4.1供应商如需停电检修时,需填写附表65“停送电联系单”,经站长批准后予以停电。

  5.4.2供应商检修完成后,如需送电,需填写附表65“停送电联系单”,经站长批准后予以送电。

  6检查与考核

  6.1本制度由光伏电站贯彻执行。

  6.2本制度的实施由发电公司生产技术部检查与考核。

站设备管理制度8

  1运行中的变电设备及建筑物发生异常,虽能继续使用,但影响安全运行,均称设备缺陷。

  2设备缺陷的分类和处理期限:

  2.1危急缺陷(ⅰ):直接威胁安全运行,若不及时处理,随时会造成设备或建筑的损坏,发生人身事故及停电事故。危急缺陷处理不得超过24小时;

  2.1.1套管有严重破损和放电现象。

  2.1.2 sf6气室严重漏气发出操作闭锁信号。

  2.1.3真空断路器出现真空损坏的咝咝声。

  2.1.4注油设备漏油,从油位指示器中看不到油位。

  2.1.5断路器不能进行分、合闸操作。

  2.1.6隔离开关不能进行分、合闸操作以至于影响运行方式的。

  2.1.7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异常,开关不能正确动作跳、合闸。

  2.1.8变压器声响明显增大,很不正常,内部有爆裂声。

  2.1.9充油设备大量喷油,使油面下降到低于油位计的下限。

  2.1.10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失压,电流互感器二次回路开路。

  2.1.11设备接头灼热、变色。

  2.1.12设备外绝缘严重放电、爬弧。

  2.1.13设备外瓷质部分裂纹达总长20%。

  2.1.14直流电源接地。

  2.1.15房屋漏雨、雪,水滴在运行的电气设备上。

  2.1.16设备的主保护不能运行。

  2.1.17操作电源不可靠或能源不足以至于不能驱动操作设备。

  2.1.18与调度联系的通讯全部中断。

  2.1.19设备的绝缘、温升、强度等方面的运行参数超过极限值。

  2.1.20站用电全停。

  2.1.21其他严重影响设备运行、出力、安全的缺陷。

  2.2严重缺陷(ⅱ):严重威胁安全,不及时处理,暂时可以运行,但在一定时间内不消除,可能造成设备损坏和发展成危急缺陷。严重缺陷处理不得超过7天;

  2.2.1注油设备漏油,五分钟内有油珠垂滴。

  2.2.2中央信号装置不发信号或不正确发信号。

  2.2.3重要设备遥信、遥测量不准确,遥控、遥调失灵。

  2.2.4绝缘试验超标准。

  2.2.5不能按铭牌出力运行且无批准手续。

  2.2.6接地电阻不合格。

  2.2.7工作、保护接地失效。

  2.2.8瓷质部分有明显的破损者。

  2.2.9隔离刀闸不能进行正常分、合闸操作,但不影响运行方式的。

  2.2.10变电站事故照明不好用。

  2.2.11其他比较严重的设备缺陷。

  2.3一般缺陷(ⅲ):对运行虽有影响,但尚能较长时间坚持运行者。一般缺陷可列入检修计划处理,年度消除率应在85%以上。

  3设备缺陷的鉴定、登记及报告:

  3.1运行、检修、试验及各级管理人员发现缺陷,均由运行人员在“缺陷记录簿”内进行登记;

  3.2运行人员发现的危急和严重缺陷,要经运维部经理(值长)鉴定定性,由发现人进行登记;

  3.3严重、危急性缺陷,应用电话立即通知部门经理及公司主管领导鉴定后,组织人员检修。一般缺陷可在缺陷月报中填报。缺陷月报应在每月2日前报到公司;

  3.4对修试单位在试验中发现的缺陷,也应由当值人员根据设备缺陷的分类和处理期限,进行登记和处理。

  4设备缺陷处理后的验收及注销:

  4.1处理后的缺陷,应经当值值长验收,确认缺陷消除后,在“设备缺陷记录簿”验收栏内签注意见并签名。

  4.2变电站缺陷应进行闭环管理:

  略

站设备管理制度9

  (1)加油站的下列设施设备应当设置防静电接地:

  a.金属油罐及其通气管;

  b.加油站工艺设备;

  c.输油管道及阀门;

  前款所列设施设备设有防雷接地的可以不另做防静电接地。

  (2)加油站设施设备的防静电接地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a.防静电接地、防感应雷接地和电气设备接地可以共同设置,防静电接地装置单独设置的,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0欧姆,防静电接地与防雷接地共用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欧姆,防静电接地与电气设备保护接地共用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欧姆;

  b.设施设备和车辆的防静电接地,不得使用链条类导体连线;

  c.防静电接地不得使用防直接雷引下线和电气工作零线;

  d.防静电接地的测量点位置不宜设在爆炸危险区域内;

  e.设备、管道的法兰连接螺栓少于5根的,应当设置防静电跨接连线;

  f.检修设备、管道可能导致防静电接地系统断路时,应当预先设置临时性接地,检修完毕后及时恢复。

  (3)加油站移动设备的防静电接地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a.在爆炸危险场所作业的运油车辆,应当设置接地端板,作业前接好防静电接地,作业后待罐装油料达到规定的静置时间,方可拆除静电接地线;

  b.移动设备的防静电接地线必须连接在作业场所的专用防静电接地点上,并不得采用缠绕等不可靠的连接方法;

  c.移动设备的防静电接地连线应当采用铜芯软绞线,横截面积不得小于10平方毫米;

  d.装卸油料的输油软管,应当使用耐油导静电软管,作业时软管两端的导静电钢(铜)丝必须与设备可靠连接并接地。

站设备管理制度10

  1.加气站设备安全责任人为站长。

  2.认真学习和执行国家相关部门制定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消防政策,严格遵守企业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3.操作人员须熟悉和了解各设备及外露、隐蔽工程管线的结构、性能及工艺流程。

  4.操作人员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合理维护设备,坚持清洁、润滑、调整、紧固、反腐的“十字”作业方针,严禁设备超温、超压、超负荷和带病运行。

  5.操作人员须严格执行设备润滑管理制度,搞好润滑“四定”,即:定质、定量、定时、定人。

  6.设备的使用、维护保养必须贯彻“管用结合、人机固定”的原则,实行定人、定机、定保养。

  7.台台设备、条条管线、个个阀门、块块仪表要有专人管理,做到:正确操作,及时维护保养。

  8.设备与管线必须严格按照额定规程工作,绝不允许超负荷运行。

  9.操作人员须不断提高技术水平,对所使用的设备必须做到“四懂”、“三会”、“三好”,即:懂设备结构、性能、原理、用途;做到会使用、会保养、会排除故障;管好、用好、维护好设备。

  10.操作人员须每周对场站及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清洁,确保设备、管道、阀门、地面的整洁,做到文明生产。

  11.操作人员须每隔一小时对低压脱水装置进行巡检,观察各压力表和温度计显示是否正常,压缩机工作是否正常,各阀门是否泄漏等。

  12.每班在停机状况下,对气站压缩机进行一次排污;每周在停机状态下对加气机进行一次排污。

  13.操作人员必须在交接班时对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用听、看、

  摸、闻等方法检查设备运行的声音、压力、温度、润滑情况、仪表情况及设备是否有异味和泄漏。如发现异常现象,应及时报告,及时停车,并查明原因做好记录,在未处理之前不得盲目开车。

  14.维修人员要和岗位操作人员密切配合,定期上岗检查,主动了解设备运行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以保证加气设备、阀门开启、关闭灵敏有效,无泄漏,无故障运行。

  15.在设备的使用中应做到“日常保养为主,专业修理为辅”。

  16.专用设备必须按照国家、地方、本公司制定的“设备检查维修计划”严格进行定期检验和维护;设备临时出现的故障,需要提前进行检验和维修的可按原计划提前进行。

  17.新购入的专业设备必须经有关专业部门验收,不符合标准的设备禁止投入使用,并责令购置部门从速退货。

  18.每台设备均须有齐全、准确、保管良好的技术档案,维修记录,运行记录。

  19.加强巡回检查,做好各项记录,及时消除不安全因素,本人不能处理的问题要及时上报。

  20.积极提出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合理化建议,消除隐患,做到安全、文明生产。

  21.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认真填写本班设备运行和操作记录,如发生事故,要及时、如实地向上级汇报,并保护好现场,做好记录。

站设备管理制度11

  1、建立完整、准确的设备技术档案,加强设备、设施的管理工作。

  2、设备、设施由专业维修人员负责维保。管理实行“四定三包一挂”。加气站负责管理,不准擅自拆卸。

  3、 站内电器设施要按规定配置,液位仪要由专人管理使用,及时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有关部门予以解决,

  4、加气机要经常检查、维护、杜绝泻漏,保持清洁,防止锈蚀。

  5、要经常对储气罐及附件、卸气管线、排气阀等部位进行检查,防止泻漏,保持完好。

  6、定期检测,检查静电接地装置,确保连接可靠,导通完好,并做好记录。

  7、加气站要按规定配置消防器材,建立台帐并作好记录。

  8、消防器材要按时检查、保养、更新,确保消防器材有效性,并由专人负责管理。

站设备管理制度12

  (1)加油站应当按照防爆安全要求划分爆炸危险场所,建立防爆电气设备检查、保养、检修制度,并在储存区、卸油区、加油区、桶装油料库房明显位置,设置“爆炸危险场所”标志牌。防爆电气设备的安装、接线、专业性检修必须由经过防爆技术培训档案(设备安装、试车、运行、检修、防爆降级、报废),统一分类编号,实行专人管理。

  (2)固定电气设备必须安装稳固,移动防爆灯等电气设备必须放置牢靠,防止外力碰撞、损伤。

  (3)加油站应当每月检查保养防爆电器设备,并符合下列要求:

  a.防爆电气设备整洁,部件齐全紧固,无松动、无损伤、无机械变形,场所清洁、无杂物和易燃物品;

  b.电缆进线装置密封可靠,空余接线孔封闭符合要求(密封钢板厚度不小于2毫米);

  c.设备保护、联锁、检测、报警、接地等装置齐全完整;

  d.防爆灯具的防爆结构、保护罩保持完整;

  e.接地端子接触良好,无松动、无折断、无腐蚀,铠装电缆的外绕钢带无断裂。

  (4)加油站每两年对防爆电气设备进行一次专业检修,检修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a.维护后者更换防爆灯具灯泡(管)、熔断器和本安型设备的电源电池;

  b.清除设备灰尘、污垢和其他杂物,并对锈蚀处进行反腐处理;

  c.更换或者修理易损零部件和紧固件;

  d.测试电机、电器和线路的绝缘电阻值,检查接地线并测试电阻值;

  e.补充或者更换设备润滑部位的润滑脂(油);

  f.检查设备进出线口,更换损伤变形或者老化变质的密封圈;

  g.更换不合格电机轴承;

  h.检查隔爆面,测量并调整隔爆间隙值;

  i.更换不合格的电缆和配线钢管;

  j.更换已失灵或者报废的开关、按钮等防爆器件。

  专业维护检查必须由防爆电气专职维护人员进行,难度较大的检修项目,可以请有关单位、生产企业或者有资质的维修单位检修。

  (5)加油站检查检修防爆电气设备应当注意下列事项:

  a.日常检查中严禁打开设备的密封盒、接线盒、进线装置、隔离密封盒和观察窗等;

  b.在爆炸危险场所,禁止带电检修电气设备、线路、拆装防爆灯具和更换防爆灯泡、灯管;

  c.应及时在断电处悬挂警告牌;

  d.在爆炸危险场所使用非防爆测试仪表和非防爆工具,必须采取通风措施,使可燃气体浓度低于爆炸下限的40%;

  e.禁止用水冲洗防爆电气设备;

  f.检修现场的电源电缆线头应当进行防爆处理;

  g.检修带有电容、电感、油气探测头等储能元件的防爆设备,必须按照规定放尽能量后方可作业;

  h.检修过程中不得损伤防爆设备的隔爆面;

  i.紧固螺栓不得任意调换或者缺少;

  j.细记录检修项目、内容、测试结果、零部件更换、缺陷处理等情况,并归档保存。

站设备管理制度13

  为了提高设备运行可靠性,规范设备缺陷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一、缺陷分类

  1、紧急缺陷:性质严重,情况危急,必须立即处理,否则将发生人身伤亡、主设备损坏及大面积停电者。

  2、重要缺陷:性质重要,情况严重,尚能坚持运行,但已影响设备出力,不能满足系统正常运行之需要,或短期内将发生事故,威胁安全运行者。

  3、一般缺陷:性质一般,情况轻微,对安全运行影响不大,可列入计划进行处理者。

  二、缺陷的分析处理

  1、紧急缺陷:应立即处理。如停电处理困难时,则采取转移或限制负荷等措施,争取尽快处理。

  2、重要缺陷:在发现后一般24小时内应对其进行处理,如不能也要安排在近期内计划处理。

  3、一般缺陷:不论其是否影响安全均应积极处理,如有困难,可列入计划处理。

  4、所有缺陷在未处理好前,均应加强监视,采取有效措施,以防发生或扩大事故。

  5、每周由生产部门组织人员对设备缺陷进行一次分析并提出处理计划,然后向分管领导汇报。

  三、发现缺陷后的登记与汇报

  1、发现任何缺陷都应记入设备缺陷报告处理登记表。对当时已处理,如有重要参考价值的,也要作好记录。

  2、发现主设备的紧急、重要缺陷后,应立即向生产部门汇报。

  3、对于不能满足系统正常运行需要的缺陷,应及时向电网公司调度室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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