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护设施管理制度

时间:2022-09-27 15:11:01 制度 我要投稿

劳动保护设施管理制度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制度的使用频率逐渐增多,制度是一种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我们该怎么拟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劳动保护设施管理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劳动保护设施管理制度

劳动保护设施管理制度1

  一、公司尘、毒、噪声等环境治理设施,防暑降温设施属于劳动保护设施。

  二、公司对产生粉尘、有毒有害物质和气体以及噪声超过85分贝的场所和岗位进行治理,对高温工作场所和岗位配置排风扇等防暑降温设施。

  三、劳动保护设施的使用部门(车间)是使用管理的责任单位,该单位主要领导是使用管理的主要责任人。

  四、劳动保护设施的日常检查维护,由使用单位、设备部负责,生产部督促。

  五、劳动保护设施的使用单位应建立运行管理原始记录。

  六、使用单位、设备部、生产部均应作好劳动保护设施登记,加强管理。

  七、劳动保护设施的性能无法达到要求时,经使用单位申请,设备部、生产部鉴定报废,从新配置。

劳动保护设施管理制度2

  1目的和适用范围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各种安全装置、设施及个体劳动保护用品的管理,确保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本制度适用徐州市三环东路高架快速路建设工程二标项目在施工全过程中所需安全装置、设施及个体劳动保护用品的管理。

  2程序

  2.1项目部购置程序

  2.2施工队发放程序

  3职责

  3.1安保部根据人员作业及工种需求编制采购计划,

  3.2物资部负责向项目提供符合职业安全卫生管理要求的防护用品信息和负责采购。

  3.3物资部负责对安全设施进行质量检验,安保部负责发放、设施的检测和监督使用。

  3.4施工队负责人提供作业人员数量和作业人员工种,及相关危险区域和需求防护设施的信息。

  3.5安保部负责确认施工队提供的信息,并建立安全设施、劳动防护用品的购置计划。

  3.6施工队安排专用的安全设施和劳动防护用品的仓库,重要设施安排专人负责看管。

  3.7由财务部提供安全生产经费的费用,建立安全设施和劳动防护用品经费台帐。

  4规定和要求

  4.1安全安全装置、设施及个体劳动防护用品内容:工作服、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工作服、防护口罩、护目眼镜、耳塞、绝缘鞋、手套、袖套、安全绳、手套;钢管脚手扣件、挡脚板、避雷针、防静电柱、灭火器、护目镜及面罩、绝缘鞋、临边防护设施(高处作业临边、卸料平台临边、基坑周边)的材料;洞口、桩口安全防护设施的材料;为安全生产设置的安全通道、围栏、警示绳、彩条旗、企业安全文化彩旗;临近高压线隔离防护的材料;配电柜(箱)及其防护隔离设施、漏电保护器、临时供电电缆、电焊机二次侧保安器、临时供电用配电箱(柜)、低压变压器、断路器、低压配电线、低压灯泡;中小型机械设备防砸、防雨设施的材料;机械设备、设施的安全装置维护设施;消防设施、器材、消防水管、消防箱、灭火器、消防水带、沙池、消防铲;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检查所用的设施设备;施工现场安全标志、标语及安全操作规程牌等设施装置。

  4.2在生产过程中,因化学因素、物理因素、生物因素而产生的有害因素和劳动过程中及作业现场的安全卫生设施不良产生危害因素,均应对作业人员进行劳动防护用品配备。采用能增强防护能力的,物美价廉、新颖耐用的新产品。

  4.3安保部在施工前根据工程的需要编制安全防护设施、用品计划。安全总监和项目经理签字确定后可购置。

  4.4购买特种防护用品,要求到提供以下证件的单位购买:

  1.厂家的营业执照;

  2.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和合格证;

  3.有效的检测报告;

  4.5劳动防护用品采购符合标准要求的产品,按规定入库,发放给使用人员,填写《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登记台帐》,由安保部发放。

  4.6劳保防护用品和安全设施(可移动)在各施工队设立一个专门仓库,安排一个责任人进行管理,避免其丢失、损坏、被盗。

  4.7新职工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后才允许建卡。由项目部统一购置和配发统一的`工作服。配发岗位证、安全帽、其他的劳保用品。其他的非统一配发的劳动用品根据从业人员的岗位安全需要配发。

  4.8安保部根据领用人的工作性质、劳动条件及作业环境的标准进行发放。使用前要严格检查,发现破损、失效、影响安全时,应及时修理或停止使用。

  4.9员工进入施工作业现场,必须按照规定穿戴防护用品,否则,不允许进入现场。不听劝阻者,按有关规定予以罚款。

  4.10任何个人都必须爱护自己和他人的防护用品。属于从业个人备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均由个人负责保管。对各种防护装置需爱护使用,不得随意拆卸。

  4.11主管领导和安全员负责组织作业人员对安全防护设备、设施和安全标识进行安装,拆改、变动安全防护技术装置、设施,需经项目安全员批准验收。

  4.12已到使用期限或损坏的劳保用品应及时报废,安保部确认后重新购置配发。

  4.13安保部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劳动防护用品使用佩戴情况,不能满足随时配置。个人保管使用的物品由保管者个人拆洗修补。

  4.14现场的防护措施必须随时维护、检查,出现问题及时纠正,出现重大隐患下达隐患整改通知,督促整改。

  4.15按季节特点对防护装置、设施进行专门检查,查出问题随时纠正。

  4.16各部应做到在相关设施和劳保用品在其寿命周期内能够使用,对使用时间低于其2/3寿命周期的部门,安保部对施工队的使用情况进行调查,由故意造成的,安保部有权进行经济处罚。

  4.17相关安全装置、设施及个体劳动保护用品购买的费用,由安保部根据发放的相关台帐,交由财务部,财务部从各施工队工程款中扣除。

  5表式

  《劳动防护用品购置计划表》

  《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登记表》

  《安全防护设施装置购置计划表》

  《安全防护设施装置登记表》

  《安全设施及安全防护用具进场验收记录》

  《安全物品(劳动防护用品、安全防护设施装置)配置计划表》

  6附则

  本制度修订权、解释权归徐州市三环东路高架快速路建设工程二标项目安保部,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劳动保护设施管理制度3

  1购买制度

  1购买各种安全设施及防护用品,一律在正规的劳保商店购买。不准从小商贩手购置。

  2凡购买的各种防护设施,应符合质量要求。

  必须有:

  a产品生产许可证;

  b出厂合格证;

  c劳动部门监测证等,不得购买劣质品。

  2管理制度

  2.1建立安全防护设施购买、发放台帐,应有专人保管和发放。

  2.2安全带、安全绳应存放在干燥通风的仓库里,定期凉晒,以免受潮霉腐。

  2.3运输过程中,要防止日晒雨淋,搬运时不准使用带钩刺的工具。

  2.4使用单位要定期对安全防护设施进行检查、检测,凡有破损、裂缝、腐朽的安全帽,断丝、腐朽的安全网,破损、断丝的安全带等各种防护用品,已达不到规定承载要求,均作报废处理。

  3使用制度

  3.1安全网

  a、使用时,应该避免发生下列现象:

  把网在粗糙的表面或锐边拖拉;在网内或网下方堆积物品;人跳进网内或把物品投入网内;电焊焊渣或其它火星落入网里;网周围有严重的酸碱烟雾等。

  b、对使用中的网必须每星期至少检查一次,当受到较大冲击后最好更换网或及时进行检查,凡有严重的变形和磨损、断裂霉变,连接部位松脱,均必须停止使用,应进行修理或更换。

  c、经常清理网上的落物,保持网工作面的清洁。

  d、当受到化学品的污染,应进行冲洗,洗后自然干燥。

  e、旧网在使用前,应由专人负责进行全面的检查,并签发允许使用的证明。

  3.2安全帽

  a、安全帽应无裂纹,垫衬完整,帽衬完好扎紧,帽带不得腐蚀

  b、帽衬与帽壳之间必须保持有足够的缓冲间隙,即垂直间距需在:25-53mm之间,水平间距需在5-20mm之间。

  c、戴安全帽要系好帽带,防止脱落。

  3.3安全带、安全绳

  a、安全带、安全绳应由专人保管,使用前必须先做一次外观检查,使用中也应注意检查,如发现有部件破损、断丝、变质等情况应及时修理或更换。

  b、安全带应高挂低用,注意防止摆动碰撞,使用3m以上安全绳应加缓冲器。

  c、不准将绳打结使用,也不准将钩直接挂在安全绳上使用,应挂在连接环上使用。

  d、安全带上的各种部件不得随意拆掉,更换绳时要注意加套绳。

  e、安全带使用两年后,按批量购入情况抽检一次。围杆带做静负荷试验,以2206n(225kg)拉力拉3分钟,无破断可继续使用。悬挂安全带冲击试验时,以30 kg重量做自由附落试验,若不破断,该批安全带可继续使用。

劳动保护设施管理制度4

  1目的和适用范围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各种安全装置、设施及个体劳动保护用品的管理,确保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本制度适用徐州市三环东路高架快速路建设工程二标项目在施工全过程中所需安全装置、设施及个体劳动保护用品的管理。

  2程序

  2.1项目部购置程序

  2.2施工队发放程序

  3职责

  3.1安保部根据人员作业及工种需求编制采购计划,

  3.2物资部负责向项目提供符合职业安全卫生管理要求的防护用品信息和负责采购。

  3.3物资部负责对安全设施进行质量检验,安保部负责发放、设施的检测和监督使用。

  3.4施工队负责人提供作业人员数量和作业人员工种,及相关危险区域和需求防护设施的信息。

  3.5安保部负责确认施工队提供的信息,并建立安全设施、劳动防护用品的购置计划。

  3.6施工队安排专用的安全设施和劳动防护用品的仓库,重要设施安排专人负责看管。

  3.7由财务部提供安全生产经费的费用,建立安全设施和劳动防护用品经费台帐。

  4规定和要求

  4.1安全安全装置、设施及个体劳动防护用品内容:工作服、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工作服、防护口罩、护目眼镜、耳塞、绝缘鞋、手套、袖套、安全绳、手套;钢管脚手扣件、挡脚板、避雷针、防静电柱、灭火器、护目镜及面罩、绝缘鞋、临边防护设施(高处作业临边、卸料平台临边、基坑周边)的材料;洞口、桩口安全防护设施的材料;为安全生产设置的安全通道、围栏、警示绳、彩条旗、企业安全文化彩旗;临近高压线隔离防护的材料;配电柜(箱)及其防护隔离设施、漏电保护器、临时供电电缆、电焊机二次侧保安器、临时供电用配电箱(柜)、低压变压器、断路器、低压配电线、低压灯泡;中小型机械设备防砸、防雨设施的材料;机械设备、设施的安全装置维护设施;消防设施、器材、消防水管、消防箱、灭火器、消防水带、沙池、消防铲;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检查所用的设施设备;施工现场安全标志、标语及安全操作规程牌等设施装置。

  4.2在生产过程中,因化学因素、物理因素、生物因素而产生的有害因素和劳动过程中及作业现场的安全卫生设施不良产生危害因素,均应对作业人员进行劳动防护用品配备。采用能增强防护能力的,物美价廉、新颖耐用的新产品。

  4.3安保部在施工前根据工程的需要编制安全防护设施、用品计划。安全总监和项目经理签字确定后可购置。

  4.4购买特种防护用品,要求到提供以下证件的单位购买:

  1.厂家的营业执照;

  2.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和合格证;

  3.有效的检测报告;

  4.5劳动防护用品采购符合标准要求的产品,按规定入库,发放给使用人员,填写《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登记台帐》,由安保部发放。

  4.6劳保防护用品和安全设施(可移动)在各施工队设立一个专门仓库,安排一个责任人进行管理,避免其丢失、损坏、被盗。

  4.7新职工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后才允许建卡。由项目部统一购置和配发统一的工作服。配发岗位证、安全帽、其他的劳保用品。其他的非统一配发的劳动用品根据从业人员的岗位安全需要配发。

  4.8安保部根据领用人的工作性质、劳动条件及作业环境的标准进行发放。使用前要严格检查,发现破损、失效、影响安全时,应及时修理或停止使用。

  4.9员工进入施工作业现场,必须按照规定穿戴防护用品,否则,不允许进入现场。不听劝阻者,按有关规定予以罚款。

  4.10任何个人都必须爱护自己和他人的防护用品。属于从业个人备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均由个人负责保管。对各种防护装置需爱护使用,不得随意拆卸。

  4.11主管领导和安全员负责组织作业人员对安全防护设备、设施和安全标识进行安装,拆改、变动安全防护技术装置、设施,需经项目安全员批准验收。

  4.12已到使用期限或损坏的劳保用品应及时报废,安保部确认后重新购置配发。

  4.13安保部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劳动防护用品使用佩戴情况,不能满足随时配置。个人保管使用的物品由保管者个人拆洗修补。

  4.14现场的防护措施必须随时维护、检查,出现问题及时纠正,出现重大隐患下达隐患整改通知,督促整改。

  4.15按季节特点对防护装置、设施进行专门检查,查出问题随时纠正。

  4.16各部应做到在相关设施和劳保用品在其寿命周期内能够使用,对使用时间低于其2/3寿命周期的部门,安保部对施工队的使用情况进行调查,由故意造成的,安保部有权进行经济处罚。

  4.17相关安全装置、设施及个体劳动保护用品购买的费用,由安保部根据发放的相关台帐,交由财务部,财务部从各施工队工程款中扣除。

  5表式

  《劳动防护用品购置计划表》

  《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登记表》

  《安全防护设施装置购置计划表》

  《安全防护设施装置登记表》

  《安全设施及安全防护用具进场验收记录》

  《安全物品(劳动防护用品、安全防护设施装置)配置计划表》

  6附则

  本制度修订权、解释权归徐州市三环东路高架快速路建设工程二标项目安保部,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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