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信息管理制度

时间:2022-08-12 11:22:01 制度 我要投稿

网络信息管理制度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制度,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那么相关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网络信息管理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网络信息管理制度

网络信息管理制度1

  第1章总则

  第1条为保证公司内计算机软硬件的安全与正常运行,保证员工顺利进行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使用计算机的部门。

  第2章职责

  第3条网络中心是公司电脑软、硬件专责归口管理机构,其职责如下。

  (1)负责计算机软件的引进,硬件购置的申请立项,并负责引进、购置的全过程。

  (2)负责组织计算机软硬件的测试、鉴定工作。

  (3)负责全公司计算机网络、软件、硬件维护和管理。

  第4条使用部门职责。

  (1)负责本部门计算机设备的保管和日常表面清洁。

  (2)注意计算机程序、资料、数据的保密。

  (3)注意计算机设备在使用时的通风散热。

  第3章计算机的购置、维护与报废

  第5条凡购置的计算机,应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由使用部门提出书面申请,说明购置原因,经部门经理签字确认后方可报至网络中心。

  第6条网络中心负责统一制定公司计算机系统的各种软、硬件标准,只有符合这种标准的设备方可使用。

  第7条公司计算机软、硬件及相关服务的供应商由网络中心进行挑选。公司所有软、硬件及相关通讯线路的安装和连接由网络中心监督实施。

  第8条计算机设备到货后,由网络中心开箱检验,并进行全面测试,测试结果记录于计算机设备登记卡。如发现损坏或与原有性能不符的情况,应由网络中心与供货方交涉处理。

  第9条计算机设备验收后,交由使用部门保管使用,网络中心负责登记、移交,并履行签字手续。

  第10条网络中心根据档案保管要求保管计算机软、硬件设备的原始资料,包括光盘、说明书及保修卡、许可证协议等。使用者必需的操作手册由使用者长借、保管。

  第11条计算机设备发生故障时,应先由网络中心派员检查,必要时请供应商上门维修。网络中心应对每台设备的维修情况、零件更换等进行登记,记录在电脑设备登记卡上。

  第12条对损坏无法继续使用的电脑设备或技术性能无法满足使用部门要求的设备,由使用部门提出报废申请,填写《固定资产报废明细表》,交网络中心进行鉴定,并将鉴定结果记录在《固定资产报废明细表》中,报综合管理部经理批准。报废后的计算机设备应由设备负责人到财务备案,以注销固定资产。

  第4章计算机的软件管理

  第13条凡购买的软件和自编的软件,均应列入电脑软件清单,并做备份。通用的软件由网络中心负责保管,各部门自用软件由该部门负责保管。系统软件和通用软件的使用权限由网络中心统一管理。

  第14条当需要引进软件时,由申请部门填写申请报告,并经申请部门经理签署意见后送交网络中心,经网络主管签署意见,再由综合管理部经理审批后方可购买。

  第15条各使用部门需使用的软件必须经网络中心核准后,由网络中心安装并记录在各部门软件使用清单,不允许相关使用人员私自安装、使用其他软件。

  第16条需更换软件时,由使用者直接向网络中心提出,由网络专员更换。网络专员应遵循以下操作,同时记录新程序的功能、更换日期、旧版软件备份位置和经手人。

  (1)把旧版软件备份。

  (2)在备份服务器上更换新软件进行试用。

  (3)试用正确后在主服务器上更换使用。

  第17条需要修改软件时,应由使用相关部门、网络中心协商同意后,由网络中心通知软件供应方,并记录需修改的内容。

  第18条需要新增软件时,使用部门应先向网络中心咨询,然后提出书面申请,部门经理签名同意后送交网络中心,由网络中心通知软件供应方,并记录需增加的内容。

  第5章计算机的日常管理

  第19条计算机使用者在使用前应先接受培训。

  第20条计算机使用人员严格按使用规定进行操作,应保持设备及其所在环境的清洁。下班时,务必按规程关机切断电源。

  第21条使用者不得使用未经网络中心核准的软件,不得随意更改电脑设置。

  第22条使用部门在使用计算机过程中出现故障,可直接打电话通知网络中心,由网络中心进行相应处理。

  第23条所有在公司内使用的计算机,如发现有病毒或怀疑有病毒,应立即停止使用,并通知网络中心进行处理。

  第24条服务器及各使用部门的病毒防范工作由网络中心统一安排,服务器防杀毒工作由网络中心负责,其他使用部门的防杀毒工作由使用者按病毒防范管理的具体规定进行。

  第25条网路中心负责主要数据的备份工作,相关使用部门在网络中心指导下进行本部门的数据备份工作。

  第26条使用者不得利用公司计算机设备和网络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活动。

  (1)利用公司互联网进行侵害国家安全以及谋取私利的一切行为。

  (2)浏览娱乐网页、带有色情和反动倾向的网页以及进行网上游戏。

  (3)使用第三方软件工具监控公司网络使用或盗用公司网络资源。

  第6章计算机安全管理

  第27条计算机系统以用户密码和用户功能列表作为保密手段,每位计算机使用者都有独立的密码和功能列表。

  第28条每位计算机使用者的密码和功能列表由该使用者所在部门的经理确定,各部门经理的密码和功能列表由总经理确定。

  第29条网络中心必须按第28条为使用者设置密码和增减功能,及时打印出最新的密码和功能列表清单,报各使用部门经理和总经理签字认可并存档。

  第30条所有使用者均应认真保管自己的密码,凡因密码泄漏或让他人使用自己的密码而造成的任何后果,均由该密码的所有者负责。

  第31条任何电脑使用者不得擅自拷贝系统软件和应用软件,不得外借给其他单位人员使用。

  第32条未经许可,任何私人的光盘、U盘不得在公司的计算机设备上使用。

  第33条经许可后,外来光盘、U盘或在公司外使用过的光盘、U盘,使用者应对其进行检测是否带有病毒并进行杀毒操作后,方能在本公司的计算机设备上使用。

  第34条公司及各部门的业务数据,由网络中心至少每周备份一次;重要数据由使用者者向网络中心申请做立即备份。

  第35条公司计算机系统的数据资料列入保密范围。未经许可,严禁非相关人员私自复制。

  第36条网络中心员工必须严格管理机房中的所有资料、报表、文件及计算机中存储的所有公司营业数据,禁止非网络中心人员进入机房。备份的信息属公司机密,未经批准不准向任何人提供、泄露。违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

  第37条外部维修公司人员来公司测试或修理计算机系统时,网络中心人员必须在场陪同,如发现其有查看公司营业数据的`操作时,应予以劝阻。

  第7章附则

  第38条本制度由综合管理部制定,经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第39条本制度自xxxx年xx月xx日起执行。

网络信息管理制度2

  第1章总则

  第1条为了加强网络维护工作的管理,保证公司网络的正常运行,特制定本办法。

  第2条本办法适用于网络中心及各使用部门。

  第2章网络的使用

  第3条不允许任何人在网络上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项,亦不允许任何与工作无关的信息出现在网络上。

  第4条公司网络结构由网络中心统一规划建设并负责管理维护,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私自更改网络结构,各职能部门的办公室如需安装集线器等必须事先与网络中心取得联系。

  第5条个人电脑及实验环境设备等所用IP地址必须按所在地点网络专员指定的方式设置,不可擅自改动。

  第6条严禁任何人以任何手段,蓄意破坏公司网络的正常运行,或窃取公司网上的保护信息。

  第7条公司网上服务如DNS、DHCP、WINS等由网络中心统一规定,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在网上擅自设置该类服务。

  第8条为确保局域网的正常运行,禁止通过各种方式,包括利用邮件、FTP、Wins系统共享等在局域网中传送超大文件。

  第9条严禁任何部门和个人在网上私自设立BBS、NEWS、个人主页、WWW站点、FTP站点及各种文件服务器,严禁在公司网络上玩任何形式的网络游戏、浏览图片、欣赏音乐等各种与工作无关的内容。

  第10条任何部门和个人应高度重视保护公司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对于需要上网的各类保密信息,必须保证有严格的授权控制。

  第11条禁止任何个人私自订阅电子杂志,因工作需要的电子杂志,经审批后由档案室集中订阅和管理。

  第12条电子邮件只能用于与公司有关的方面。禁止用于传播任何不合适的笑话,信件或攻击性言论。

  第13条每个电子邮件不得超过100M,单封电子邮件不得超过xxM。

  第3章网络维护计划

  第14条网络主管根据公司计算机网络使用情况制定网络维护计划,并报综合管理部经理审批。

  第15条网络维护计划获批准后应认真执行,所列项目和周期未经批准不得删减变动。

  第16条维护计划完成后,网络中心必须详细记录完成情况和测试前后的数据,并将发现的问题摘要记录,测试记录由使用者妥善保管。

  第17条网络主管应对维护人员执行作业计划情况、作业质量和记录进行现场检查。

  第18条综合管理部应对维护作业计划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并汇总上报。

  第4章网络维护作业

  第19条网络主管根据各使用部门网络的现实状况,合理分片、任务到人、责任到人,确保网络安全运行。

  第20条网络的维护工作分为日常维护和定期维护,由网络专员负责。

  (1)日常维护应在业务空闲时进行,发现不正常情况应及时处理并详细记录,处理不了的问题,应立即向网络主管报告。

  (2)定期维护一般分为半年检查和年度检查等。网络设备定期维护后,应有详细记录,并由网络主管签字。

  第21条网络运行发生故障时,一般故障要求24小时内排除,较大故障要求48小时内排除,因特殊原因造成的重大故障要求72小时内排除。

  第22条网络专员应根据网路的使用情况,进行网络升级和软件修改工作。

  (1)在网络升级、软件修改前应做充分的准备,提出详细的升级(修改)目标、内容、方式、步骤和应急操作方案,报网络主管审批核准。

  (2)一经批准,要坚持双人操作,并在升级或修改前后作好网络中心数据、使用者数据和软件备份工作。

  第23条网络专员应定期查看运行系统的安全管理软件和网络日志,在发现网络遭到非法攻击和非法攻击尝试时,应利用系统提供的功能进行自我保护,并对非法攻击进行定位、跟踪、发出警告,同时向网络主管汇报。

  第5章附则

  第24条本办法由综合管理部制定,经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第25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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