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网站建设管理制度

时间:2022-08-11 08:39:45 制度 我要投稿

校园网站建设管理制度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大家逐渐认识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是指在特定社会范围内统一的、调节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一系列习惯、道德、法律(包括宪法和各种具体法规)、戒律、规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条例)等的总和它由社会认可的非正式约束、国家规定的正式约束和实施机制三个部分构成。制度到底怎么拟定才合适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校园网站建设管理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校园网站建设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学校门户网站、职能部门及院系二级网站、专题网站(以下统称学校各类网站)的建设以及上网信息的管理,确保网上信息传递和发布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安全性,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各类网站都应树立为学生、教职工和教学科研一线服务的宗旨,真实、全面反映学校教学、科研、管理等各项工作状况,树立和宣传学校良好形象。

  第三条学校各类网站信息的组织与发布坚持分级审批、谁主管谁负责制。

  第二章网站建设规范

  第四条学校各类网站须经学校批准方可建设,并采用学校统一要求的技术规范。

  第五条学校各类网站须建在校园网上,在建设网站时,统一接受党委宣传部和网络管理中心监督指导,以保证与校园网主站点的正常链接。

  第六条职能部门、院系原则上不得单独建立服务器用于网站建设,网站建设所需空间由网络管理中心负责统一规划和提供。

  第七条域名统一由网络管理中心分配,并提供主页空间和维护方式。

  第八条所有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校园网上建立商业网站或网页。

  第九条教师个人、学生班级、学生组织和社团开办网站或网页,必须向所属单位提出申请,由所属单位报党委宣传部及网络管理中心批准后方可开办,并链接在本单位的网站或网页上。

  第十条学校各类网站原则上不能开设论坛(BBS)、留言板,若因工作需要必须开设的,可向党委宣传部提出申请。院系自设研究机构、班级主页、同学录和其他实体,一律整合在二级网站上,校园网导航栏不单独提供链接。

  第三章网站管理规范

  第十一条网站主办单位必须对所开办的网站严格管理,并对该网站的形式、内容和运行负全责。

  第十二条网站管理实行领导分管负责制,指定1名负责人2 / 9

  对网站规划、建设、管理、运行负总责。网站管理责任人要切实重视网络信息安全,把这项工作纳入本部门领导的责任范围和管理目标。

  第十三条网站信息监控实行专人负责。发现问题要及时与制作人员联系,提出处理意见,并督促改正;发现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分管领导报告。

  第十四条系院、部门处室应及时将网络工作分管领导、网站信息监管人员、网络制作维护人员情况报党委宣传部备案。

  第十五条网络工作分管领导、网站信息监管人员、网络制作维护人员如果由于各种原因暂时不能行使职责的,单位要指派替代人员,做好交接工作,办理交接手续并将情况及时通报党委宣传部备案。

  第四章网页设计规范

  第十六条网页基本要素应包括:校名、网站名、网站主办单位、网站建设时间、网站管理员信箱和电话、学校网站首页的链接。

  第十七条应在首页上呈现学校全称,学校全称统一使用学校提供的标准字样,以保证学校名称的庄严、规范。网页正文字体大小统一、格式规范。

  第十八条院系主页应至少包括以下栏目:院系新闻、院系概况、机构设置、培养方案、专业设置等。所建栏目要有具体内容,保证相关链接正常打开。

  第十九条部门处室主页应至少包括以下栏目:信息公告、机构设置、部门简介、政策法规等。所建栏目要有具体内容,保证相关链接正常打开。

  第二十条使用学校校名、校徽及其它标志、图案、图片等作为版权信息或链接时必须规范。

  第二十一条同一网站的网页风格要协调统一,主页同下层页面设计上要有所差异,但每层页面的色彩、版面风格要尽量保持和谐。

  第二十二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语言文字法》的规定,网页名称、标题、正文均必须使用简体中文。需要开办外文网页或繁体中文网页的`,必须同时设简体中文网页,且外文、繁体中文、简体中文版本内容应一致。网页中的文章标题字体和大小应统一,数字和标点符号用法必须执行国家标准。

  第二十三条重要通知不能用弹出窗口发布,以免被具有过滤功能的Web浏览器或软件过滤。网页上不能发布商业广告。

  第五章网页内容的组织与管理

  第二十四条网页基本信息的要求:

  (一)学校各类网页内容的发布要遵守有关法律法规,不得侵犯他人版权、署名权、肖像权、隐私权等合法权益,上网信息必须是非涉密信息。

  (二)主页信息内容应及时更新,保证信息的时效性、准确性、实用性和服务性,文字简洁流畅,文字和图片内容要清晰、健康。

  (三)二级网站在引用学校基本情况方面的数据时,必须与学校网站保持一致。

  第二十五条学校门户网站网页信息的组织与管理:

  (一)学校门户网站网页信息是指学校主页及公共服务系统,其建设、维护和安全管理由网络管理中心负责,主页信息由校党委宣传部(新闻中心)负责编辑、上传和维护。

  (二)学校门户网站主页信息分为校园闻、通知公告和学术动态等。

  (三)凡需在学校门户网站主页上发布的校园新闻和学术动态,由校党委宣传部(新闻中心)受理、审核和发布。

  (四)凡需在学校门户网站主页上发布的通知公告,由有关部门提出申请,主管校领导签字,交由校党委宣传部(新闻中心)发布。

  (五)学校门户网站涉及全校层面的其他内容按照以下归属和要求组织、审定,审定完成后,经主管校领导审核批准后由网络管理中心发布。

  (1)有关学校概况的内容统一由党委宣传部组织和审定;

  (2)有关机构设置和领导信息由党委组织部组织和审定;

  (3)有关人才建设的内容由人事处组织和审定;

  (4)有关教学管理方面的内容由教务处组织和审定;

  (5)有关继续教育方面的内容由继续教育学院组织和审定;

  (6)有关招生及就业的内容由招生就业处组织和审定;

  (7)有关学生管理的内容由学生工作部组织和审定;

  (8)其他需在学校门户网站上发布的内容由各相关职能部门组织,报党委宣传部审定。

  (六)凡需在学校门户网站上发布的信息,应按照统一格式报送。所有信息必须一式两份:一份为电子稿,另一份为文字稿。电子稿应为WORD格式,图片应为JPEG或GIF格式。文字稿用A4纸打印、由报送单位负责人签字。

  第二十六条二级网站网页信息的组织与管理:

  (一)二级网站信息的组织与管理的责任主体为网站的主办单位,主办单位的党政领导对网页的信息负有直接责任。

  (二)二级网站主办单位须严格按照国家及学校的相关规定并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相应的信息组织与管理制度。

  (三)二级网站主办单位应坚持按照信息组织与管理制度发布、更换和修改网页信息,并做好相应的登记和备案,并定期向主管领导汇报。

  (四)二级网站网页的信息接受校党委宣传部和网络管理中心的监督和检查,校党委宣传部和网络管理中心有权要求二级网站删除、修改和撤销网页中的不当信息。

【校园网站建设管理制度】相关文章:

网站建设合同02-22

网站建设的总结09-09

网站建设技巧08-18

网站建设策划方案08-30

网站建设开题报告09-28

网站建设与维护合同10-16

网站建设维护合同10-19

个人网站的建设与推广11-10

浅谈学校网站的建设1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