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应急管理制度

时间:2024-12-19 14:55:05 毅霖 制度

事故应急管理制度(通用15篇)

  在现实社会中,制度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制度具有使我们知道,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惩恶扬善、维护公平的作用。制度到底怎么拟定才合适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事故应急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事故应急管理制度(通用15篇)

  事故应急管理制度 1

  1.目的

  建立健全档案加工工作处置突发事件应急机制,达到快速反应,提高档案突发事件处置能力,确保档案和公众财产的有效抢救,最大限度地少损失,保障档案的绝对安全,促进客户单位档案加工工作顺利开展。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项目突发事故处理

  3.职责

  3.1项目负责人负责本制度的执行和培训

  4.工作原则

  4.1坚持档案优先原则

  档案是不可再生的文化资源,具有非常重要的凭证和参考作用;因此在确保人员安全的前提下,要把档案的安全作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件对档案的损失和影响。

  4.2快速反应、及时处置原则

  项目组应加强突发事件信息系统建设,提高工作人员对各类突发事件的识别和应急处置能力,做到早发现、早报告,及时正确处理,最大限度地避免或减少灾害对档案资料造成的损失。

  4.3坚持以人为本原则

  档案加工现场在发生突发事件时,首先要组织疏散档案加工人员,确保人员的'安全。加工场地应保持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的畅通并设明显标志,各类安全器材和安全设置处于良好状态并摆放在合理位置,方便利用。

  4.4谁主管、谁负责原则

  项目负责人作为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在项目组成立档案安全工作小组,建立安全工作管理网络,明确各岗位责任人,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5.应急响应和处理措施

  5.1火灾事故现场处理

  5.1.1迅速切断电源,以免事态大,切断电源时有条件应绝缘手套,使用有绝缘柄的工具。当火场离开关较远时需剪断电线时,火线和零线应分开错位剪断,以免在钳口处造成短路,并防止电源线掉在地上造成短路使人员触电。

  5.1.2当电源线因其他原因不能及时切断时,一方面派人去供电端拉,一方面迅速灭火,灭火时人体的各部位与带电体保持充分距离。

  5.1.3扑灭电气火灾时要用绝缘性能好的灭火剂如干粉灭火剂,严禁使用导电灭火剂扑救,甲方均各有相关的器材。

  5.1.4若火势较大,人工无法扑灭,现场指挥人员应立即组织组上员工撤离现场,找打119火警电话,通知消防部门配合灭火。

  5.1.5灭火完毕,第一时间清点档案损失情况,并向公司领导汇报火灾情况;启动补救方案,对于损毁档案采取修补、恢复、备份替代的挽救措施;如以上方法均无效,则应向甲方反映该情况,并配合甲方的善后工作;调查发生火灾的原因,对于责任人采取相应的惩罚措施,并对工作场地所有人员进行教育以及对场地物品进行全面的检查。

  5.2水灾事故现场处理

  5.2.1发现进水情况,应立即通知公司及甲方单位,同时迅速切断水源,立即启用工具、设备排水。

  5.2.2迅速组织人员查找原因,堵塞漏洞。

  5.2.3视进水情况,确定档案转移处置意见,立即组织实施。档案转移由专人负责

  5.2.4当遇强降雨时,项目负责人必须及时检查场地漏水情况。发现严重漏水,应立即向公司报告,派专人抢修维护,项目管理人员负责渗漏范围内的档案处置

  5.3项目组工作人员人身伤害问题处理

  因档案加工涉及到打码、穿线、踩缝纫机等工作,难免会发生工作入员受伤的情况,以及因为员工个人身体原因而突然出现晕倒等情况,特拟定以下应对措施。

  5.3.1触电事故现场处理

  一旦发生触电伤害事故,首先使触电者迅速脱离电源(方法是切断电源开关,用绝缘物体将电源线从触电者身上拨离或将触电者拨离电源),其次将触电者移至空气流通好的地方,情况严重者,就地采用人工呼吸法和心脏按压法抢救,同时拨打120送医抢救。

  5.3.2装订工具造成手部及突然晕倒等情形处理

  A.对于微小外伤,可以进行简单的止血、消炎、包扎;

  B.如果受伤部位造成严重失血,要在进行基本的伤口止血后,及时送到就近的医院进行处置和治疗。

  5.3.3大量员工集体生病事故现场处置

  一旦发生大量员工集体生病,且症状类似,立即将生病员工送医院检查,并隔离相关工作人员。

  5.4善后处理

  5.4.1突发事件处置结束后,应有专人进行相关的收尾善后工作,包括警戒解除、卫生清理、事件报告、后续跟进等。

  5.4.2突发事件结束后,要形成突发事件处置总结上报领导及有关部门。

  5.4.3根据突发事件暴露出的问题,进行整改,进一步修订完善有关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提出相关工作意见。

  事故应急管理制度 2

  1、生产安全事故

  生产安全事故是指在经营过程中发生的意外的突发事故,通常会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使正常经营活动中断的事件。

  2、事故报告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最先发现者应立即向部门负责人报告,而后迅速逐级报告到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和分管安全的副总经理,一般及以上等级事故应报告到总经理。对一般及以上等级事故,公司总经理接到报告后,在1小时内向上级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当地政府报告。

  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上级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当地政府报告。

  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及时补报。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起7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

  2.1事故报告内容

  2.1.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2.1.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2.1.3事故的简要经过;

  2.1.4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2.1.5已经采取的措施;

  2.1.6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3、事故的救援

  3.1接到事故报告的部门负责人,在进行事故逐级上报的同时,应采取有效措施,或立即启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抢险救援,防止事故扩大和财产损失。

  3.2发生人身伤害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杜绝继发事故,防止事故扩大,并立即将受伤人员用适当的`方法和器具搬运出危险地带,并根据具体情况施行急救措施。在医务人员未赶到现场前,现场人员不得停止对伤害人员的抢救和护理。

  3.3伤势较轻者,现场人员可采用妥善办法将伤害人员迅速进行救护。情况严重者,要立即送医院救治。

  3.4事故发生后,要妥善保护事故现场和相关证据,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散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事故现场物件的,要做出标志,绘制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

  4、事故调查处理

  4.1发生一般及以上等级事故,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由相应级别政府组织调查处理,公司有关领导、部门以及事故发生单位要做好积极配合工作。

  4.2发生轻伤事故,由分管安全的副总经理负责组织调查。调查组由公司有关领导、安全生产管理部门、事故发生的部门人员组成。事故调查必须坚持“四不放过”原则。

  4.3事故调查的成员要求:应当具备有事故调查所需的知识和专长,并与所调查的事故没有直接利害关系;

  4.4调查组职责有:查明事故经过、原因、人员伤害情况、直接经济损失,认定事故性质和事故责任,提出对责任者的处理意见,总结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等。

  5、其它要求

  5.1发生一般及以上等级事故,无论何时,事故发生地的部门必须于10分钟内将事故报告给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和公司有关领导。轻伤事故要先口头报告,在15小时内将书面报告报安全生产管理部门。

  5.2事故报告要真实、及时,不得迟报、漏报、瞒报。

  5.3公司应建立事故档案,该项工作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对所有事故调查分析的资料,如现场检查记录、照片、技术鉴定、化验分析、会议记录、旁证材料、综合调查材料及登记表、报告书等应妥善保管。

  5.4对不积极组织参加事故抢救、瞒报、迟报事故、伪造或者故意破坏事故现场、事故调查中弄虚作假的责任人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事故应急管理制度 3

  第一条为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有效处置安全生产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根据《安全生产法》,结合本州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的应急预案,系指安全生产事故预案。应急预案管理应按照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原则,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监督、指导应急预案的制定、培训、演练和宣传教育等工作,协调相关应急预案的衔接关系,对应急预案所涉及的资源和保障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条应急预案必须经制定单位组织论证和审查,并经实施应急预案有关单位认可,由制定单位发布,印送与应急预案实施有关的单位。

  生产经营单位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应急预案的适用范围;

  (2)事故可能发生的地点和可能造成的后果;

  (3)事故应急救援的组织机构及其组成单位、组成人员、职责分工;

  (4)事故报告的程序、方式和内容;

  (5)发现事故征兆或事故发生后应当采取的行动和措施;

  (6)事故应急救援(包括事故伤员救治)资源信息,包括队伍、装备、物资、专家等有关信息的情况;

  (7)事故报告及应急救援有关的具体通信联系方式;

  (8)相关的保障措施;

  (9)与相关应急预案的衔接关系;

  (10)应急预案管理的措施和要求。

  第四条各级政府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报送上一级政府及其安监部门备案;政府各部门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报送同级政府及其安监部门备案。

  第五条生产经营单位所属各级单位都应当针对本单位可能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制定应急预案和有关作业岗位的应急措施。生产经营单位所属单位和部门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报经上一级管理单位审查。

  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民用爆破器材生产、经营、储运单位的应急预案,以及生产经营单位涉及重大危险源的应急预案,应当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报安全监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生产经营单位涉及辐射、城市公用事业、道路交通、火灾、铁路、民航、水上交通、渔业船舶水上安全以及特种设备、电网安全等事故的应急预案,依据有关规定报有关部门备案,并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抄报安全监管部门。

  第六条应急预案制定单位应当对与实施应急预案有关的人员进行上岗前培训,使其熟悉相关的职责、程序,对本单位其他人员和相关群众进行培训和宣传教育,使其掌握事故发生后应当采取的自救和救援行动;生产经营单位还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岗位应急措施的培训;应急预案所涉及的有关单位对应急预案中明确的与其相关的职责应当组织落实。

  第七条应急预案在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适用范围、条件,有关应急资源情况,以及与相关预案的衔接关系等发生变化时,或发现存在问题时,应当及时修订。

  第八条应急预案的演练与实施。州、县政府应根据辖区内安全生产工作重点领域的具体情况和需要,组织开展应急预案的演练;高危行业、人员密集场所等生产经营单位,每年应组织一次应急预案演练,其他生产经营单位要结合各自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开展针对性的应急预案演练工作。

  一旦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或其他突发事件,应按照“分级、属地”的原则,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规范、迅速、有效地开展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各种损失。

  事故应急管理制度 4

  一、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直属事业单位要建立事故应急救援制度,根据实际特点,制定科学、实用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适时进行演练。

  二、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按照“先控制,后处置,救人第一,减少损失”的原则,在稳妥可靠的前提下,果断处置。

  三、事故发生时,当事人要立即向学校安全工作负责人或安全办报告。校安全办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报告局领导,同时通知有关处室迅速赶赴现场。学校领导接报要立即赶赴事故现场,保护好事故现场,协调组织应急救护工作。

  四、发生火灾、危险物品、交通事故、工程建设、特种设备、大型集会活动、外来暴力侵害、食物中毒以及自然灾害等安全事故时,迅速疏散人员和贵重物资、有爆炸和有毒气泄漏的.场所应及时疏散周边人员,力争将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五、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

  六、做好遇难人员家属的抚慰工作。

  七、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事故应急管理制度 5

  第一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各县级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制定本辖区内建筑工程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专项预案。

  第二条各施工单位应制订本单位的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应急预案;并根据项目特点(特别是危险性较大工程的特点)制订项目部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第三条各县级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应定期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预案情况进行抽查;到施工现场监督检查时,应同时检查项目部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情况;检查的'重点是:救援组织及人员落实情况,通信联系方式情况,救援设备、器材准备情况,与工程项目特点结合的情况,救援时的安全通道和预演情况等。

  第四条发生死亡事故时,施工单位应以最快的速度报告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生死亡3人(含3人)以上事故、或情况不明的大规模的倒塌、坍塌事故时,工程所在地的县级市、区的建设局,应立即向当地政府和苏州市建设局报告,并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发生5人(含5人)以上死亡事故时,苏州市建设局接报后,立即启动苏州市建设局应急救援预案。

  第五条附件:

  1、苏州市建设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建筑工程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专项预案>〉的通知》(苏建质〔XX〕56号)的通知。

  2、苏州市建设局《关于制订建筑施工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通知》(苏建质〔XX〕61号)。

  事故应急管理制度 6

  第一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县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本辖区内建筑工程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应按《建宁县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试行)和《建宁县建设系统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规定执行。

  第二条各施工单位应制订本单位的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应急预案,并根据项目特点(特别是危险性较大工程的特点)制订项目部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第三条建宁县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应定期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预案情况进行抽查,到施工现场监督检查时,应同时检查项目部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情况。检查的重点是:救援组织及人员落实情况;通信联系方式情况;救援设备、器材准备情况;与工程项目特点结合的情况;救援时的'安全通道和预演情况等。

  第四条发生死亡事故时,施工单位应以最快的速度报告建宁县城乡规划建设局;发生死亡1人(含1人)以上事故、或情况不明的大规模的倒塌、坍塌事故时,建宁县城乡规划建设局应在接到报告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并立即向当地政府和三明市建设局报告,同时启动应急救援预案。

  事故应急管理制度 7

  为了更好地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进一步预防与控制本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本矿职工的人身安全和健康,改善生产作业环境,搞好职业卫生工作,促进本矿的安全健康发展,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特制订矿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一、指导思想

  为认真贯彻落实《劳动法》、《职业病防治法》的要求,防止突发性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并能在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后有效控制和处理,根据上级职业卫生主管部门的要求和本矿实际,本着“反应迅速、处理得当”的原则,制定本矿的应急救援预案。

  二、职业病危害的.目标分布

  根据本矿各岗位存在的煤尘、矽尘、水泥尘、噪声等可能引起职业病危害事故的特点,确定采煤一区、采煤二区、采煤三区、掘进一区、掘进二区、运输工区、皮带工区、巷修工区、通防工区、安装工区、运转工区、机厂等单位为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目标。

  职业病危害事故级别:

  1、一般职业病危害事故

  2、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

  三、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预案

  1、发生职业危害事故的单位或个人应立即向矿调度室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地点、人数、可能引起职业危害事故的原因,调度室在做好详细记录的同时,立即报告矿领导并通知矿医院进行救治处理。

  2、矿医院值班人员在接到矿调度室发出的有关职业危害事故的通知时,应认真做好电话记录,立即通知院长、值班医师,并做好急救药品、器械等准备。如矿紧急命令救护车出车时,值班人员有权直接调度值班司机在最短时间内赶到事故地点,值班司机接到命令后,应在3分钟内出车,值班医护人员应携带抢救物品随车出发。

  3、值班医师接诊事故患者后,应立即进行仔细全面而又重点的查体,迅速明确事故原因及病情,进行现场紧急救治。现场如不能确诊时,在时间许可的条件下可自行确定回矿医院或转人民医院或者兖矿总医院治疗,实施及时有效的救治,并将救治情况随时报告矿调度室和矿领导。

  4、职业危害事故发生后,安监站、调度室、医院有关人员要迅速到达事故现场,分析事故原因,明确引起事故根源,进行封存或采取防范措施进行消除,避免其他人员再次接触而造成事故的扩大。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及时向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所在的卫生行政部门进行报告,报告简要说明事故的单位、详细地址、发生事故的时间、事故人数、有无死亡等。

  5、安监站、调度室、通风工区、通防科、医院有关人员要深入现场进行事故调查,基本查明与本次事故的情况,确定事故原因,制定防范措施。造成本次职业危害事故的单位领导应组织有关人员认真总结经验教训,防止再次发生职业危害事故。

  事故应急管理制度 8

  1、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规范本企业的应急管理工作,提高应对风险和防范事故的能力,保障职工的`安全健康和生命安全,最大限度的减少财产损失、环境损害和社会影响。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2、应急管理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居安思危,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职责明确,快速反应”的原则。

  3、应急管理分“预防、准备、响应和恢复”四个过程。主要内容包括: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应急救援预案管理、应急培训、应急演练、应急物资保障等。

  4、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应急管理领导小组,由安全管理员负责日常应急管理。

  5、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写与修订由本企业应急管理领导小组负责。预案应符合《生产经营单位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并保持与上级部门预案的衔接。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实际演练情况,适时修订《预案》,做到科学、易操作。

  6、应急管理培训。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员应急管理培训,培训内容应当包括:事故预防、危险辩识、事故报告、应急响应、各类事故处置方案、基本救护常识、避灾避险、逃生自救等。

  7、应急演练。根据年度应急演练计划,每年安排一次桌面演练或综合演练,强化职工应急意识,提高应急队伍的反应速度和实战能力。安全管理员负责做好演练记录和总结。

  8、应急通讯设备保障。本企业要对电话、对讲机等通讯器材进行经常性维护或更新,确保通讯畅通。

  9、应急救援物资保障。根据应急预案要求,做好应急救援设备、器材、防护用品、工具、材料、药品等保障工作。确保经费、物资供应,切实加强应急保障能力,并对应急救援设备、设施要定期进行检测、维护、更新,确保性能完好。

  10、应急处置。事故发生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以营救遇险人员、切断危险化学品阀门为重点,开展应急救援工作;要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故,避免造成更大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污染;要及时组织受威胁群众疏散、转移,做好安置工作。

  11、应急管理费用由主要负责人审批,财务予以保障。

  事故应急管理制度 9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规范园区应急管理制度,提高应对风险和防范事故的能力,保障职工的安全健康和生命安全,最大限度的减少财产损失、环境损害和社会影响。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一、应急管理制度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响应,职责明确,快速反应”的.原则,

  二、应急管理分“预防、准备、响应和恢复”四个过程。主要内容包括: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应急救援预案管理、应急培训、应急演练、应急物资保障等。

  三、成立以园区管理处总经理为组长,副总经理为副组长,各企业负责人为成员的应急管理制度领导小组。应急管理办公室设在园区行政部,并负责日常管理。

  四、应急管理培训。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员应急管理培训,培训内容应当包括:事故预防、危险辩识、事故报告、应急响应、各类事故处置方案、基本救护常识、避灾避险、逃生自救等。

  五、应急演练。根据年度应急演练计划,每年至少分别安排一次桌面演练和综合演练,以及两次专项应急演练,强化职工应急意识,提高应急队伍的反应速度和实战能力。园区行政部负责做好演练记录和总结。

  六、应急通讯设备保障。园区应急管理办公室要对电话、对讲机、手机等通讯器材进行经常性维护或更新,确保通讯畅通。

  七、应急救援物资保障。根据园区预案做好应急救援设备、器材、防护用品、工具、材料、药品等保障工作。确保经费、物资供应,切实加强应急保障能力,并对应急救援设备、设施要定期进行检测、维护、更新,确保性能完好。

  八、应急处置。事故发生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救援工作;要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故,避免造成更大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污染;要及时组织相关人员疏散、转移,做好安置工作。

  九、成立义务救火队,人员以园区保安部人员为主,企业医疗救护人员组成,每月至少进行一次消防业务学习或灭火技能训练,并有文字和照片记录。

  事故应急管理制度 10

  为了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切实保护公司员工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所属各部门应当为员工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

  二、公司综合管理部与已进、新进公司的员工签订职业病危害劳动告知合同(含聘用合同,下同)时,应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员工,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

  三、未与在岗员工签订职业病危害劳动告知合同(含聘用合同,下同)的,应按国家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与员工进行补签。

  四、公司员工在已订立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变更,从事与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时,公司综合管理部、健康安全科应向员工如实告知现从事的.工作岗位、工作内容所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并签定职业病危害因素劳动变更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补充合同。

  五、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应当在其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对作业人员进行告知。警示说明应当载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

  六、公司健康安全科应定期或不定期的对各部门职业病危害告知制度的实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确保告知制度的落实。

  七、公司健康安全科每年对员工进行职业病危害预防控制的培训、考核,使每位员工掌握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预防和控制技能。

  事故应急管理制度 11

  一、为保证危险化学品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过程中的安全,防止其对人身和环境造成危害,促保企业不断发展,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及相关标准规定,结合本厂生产、储存,使用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二、加强危化品安全管理工作,使全厂干部员工真正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三、各车间、科室要采取一切可行的措施,贯彻落实危化品的安全管理制度,搞好安全技术和安全教育工作,防止事故发生。

  四、为了防止突发性化学事故发生,并能在事故发生后迅速有效控制处理。

  五、本制度适用于金鸿饲料有限公司各车间、科室、班组。

  第一条危险化学品进出库管理

  1、危险化学药品进出库必须由计划使用单位专职人员和保管共同进行检查,验收并认真登记,验收包括:数量、包装、危险标志。

  2、验收合格后进入库内,应严格按照“五双”管理执行。

  3、当硫酸、磷酸、盐酸、液碱进入库区时,保管员应现场指挥,严禁运酸驾驶员及其他非工作人员单独卸酸。

  4、保管员或驾驶员放酸时,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戴好耐酸手套,严禁赤手放酸等违章作业行为。

  5、放酸现场应配置合适的防护用品,如石灰、清水、水池等。

  6、酸库液位需留一定的空间,不准装满库。

  7、搬运、装卸氧、乙炔瓶时要轻装、轻卸,防止摩擦和撞击。

  第二条危险化学品的贮存管理

  1、危化品的贮存符合防火,防爆的安全要求,爆炸物品,一级易燃物品,遇湿燃烧物品,剧毒物品不得露天堆放。

  2、贮存的危化品应有明显的标志,同一区域贮存两种以上不同级别的危化品时,应按最高等级危化物品的性能标志。

  3、贮存方式:(分为三种)

  a、隔离贮存

  b、隔开贮存

  c、分离贮存

  4、贮存场所的要求:

  ①、贮存场所输配电、线路、灯具、火灾事故报警和疏散指示,标志,都应符合安全要求。

  ②、贮存场所通风设备和排风系统,应设有导除静电的接地装置等安全防护设施。第三条检验化学危险药品的贮存

  1、化验室只适宜存放少量期内需用的.化学药品(一个月),贮放时需按其化学性质分类进行,严禁混堆存放,以免发生危险。

  2、易燃、易爆药品应与热源隔绝,严禁在化验室存放,大于20L的瓶装易燃液体,易燃、易爆药品不得放于冰箱内。

  3、相互混合或接触后可能产生激烈反应,燃烧、爆炸放出有毒气的两种或两种以上的药品不得混放,如酸或碱,强氧化剂与强还原剂。

  4、腐蚀性试剂应直放于塑料或搪瓷的盘或捅中,以防因瓶子破裂造成事故。

  事故应急管理制度 12

  为加强公司的事故应急救援管理工作,促进应急管理规范化,保证应急救援的及时和可靠,使应急救援工作始终保持良好状态,真正做到“有事必应、行动迅速、保障有力”,特制定本制度。

  一、加强领导、建全机构

  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事故应急救援管理工作,始终把它作为一项长期的重要工作来抓,要经常检查、督促,不断改进和完善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各单位必须成立“事故应急救援组织机构”,明确机构内部各成员的分工、职责、工作范围,以及在应急救援中的其它事项。

  二、应急预案编制和培训

  1、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方位防止事故发生,落实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在发生事故时能有效防止事故扩和迅速抢救遇险人员,消除或降低事故的影响。

  2、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内容主要包括:企业概况、组织机构、预警预防机制、应急响应、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恢复及后期处置等。

  3、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必须由单位经理审核批准,并以文件形式下发实施。

  4、事故应急培训由各单位组织自培,每年要对职工进行一次培训。

  三、应急准备

  1、各单位要成立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和现场处置工作组,负责事故的决策和指挥以及现场救护,其它组成员按分工各负其职,一切行动听从指挥部的指挥。

  2、各职能科室人员要根据预案要求,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3、应急救灾物资和设备要按预案要求配备,并进行经常性的'维护,确保应急救灾物资和设备齐全、完好。

  4、各单位要做好值班工作,保证人员、车辆和电话畅通,发生事故要及时上报。

  5、所有应急人员要全天保持通信畅通(电话、手机),接到通知要在最短的时间内到岗。

  四、应急响应与救援

  1、事故发生后,发现单位或人就近及时上报。现场人员要采取安全措施,进行力所能及的救护,不能盲目或在无安全措施的情况下进行救护人员。

  2、单位领导在接到事故报告后,要根据事故情况来确定是否启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若需上级单位助救援的,要向上级单位报告事故并请求支援。

  3、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要根据事故现场情况的变化,及时调整应急措施,现场处置人员要严格按照应急处置措施进行现场救护。

  4、事故区内的队长、班长要听从指挥命令,积极采取措施,有序地组织现场人员安全撤退。

  5、现场救护人员遇到遇险人员时要坚持“先活后死、先重伤后轻伤、先易后难”的救护原则进行。

  6、单位每年要组织一次事故应急救援演习,对演习中存在的问题,要及时进行修改。

  五、应急救援预案的评审

  1、各单位每年要结合实际情况组织进行一次应急救援预案评审,确保预案的有效性。

  2、在事故发生或演习后及时进行评审,对预案中的不符合部分加以修改和补充,使其不断完善。

  事故应急管理制度 13

  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防范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企业安全和员工人身安全,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公司范围内需要设置消防器材和进行消防管理的部门。

  消防安全职责

  1、公司的消防工作是安全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公司的安全生产体系中进行统筹管理。

  2、公司安全检察监督部负责全公司消防工作归口管理,其它部门负责各自分管范围内的消防日常管理工作。

  3、公司总经理为消防安全总负责人,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3.1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基本情况。

  3.2将消防工作与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管理等活动结合起来,统筹安排。

  3.3督促各部门筹建消防设施、购置和维护消防器材。

  3.4协调专业部门组织防火专项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隐患。

  3.5组织扑救火灾,调查处理火灾事故。

  4、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为消防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具体履行总经理的消防管理职责。

  5、各部门经理为本部门的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各部门可以根据需要视实际情况指定本部门消防安全管理员,消防安全管理员对本部门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消防安全管理员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5.1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5.2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5.3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保养,确保其完好,安全通道的畅道。

  5.4在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提高全员消防意识和技能。

  5.5确定本部门一旦发生火灾可能影响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以及对消防安全有重影响的部位为火灾重点部位,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5.6组织制订部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落实。

  5.7完成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托的其它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5.8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档案,包括:

  5.8.1建筑物或施工场所、使用或者开始使用前的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以及消防安全检查的文件、资料。

  5.8.2消防安全制度。

  5.8.3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情况。

  5.8.4义务消防队人员及消防装备情况。

  5.8.5有关燃气及燃气生产所使用电气设备的检测(防雷、防静电)等记录。

  5.8.6消防安全培训记录。

  5.9加强对部门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5.10消防安全管理员应定期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问题。

  第三条岗位防火责任

  1、各职能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防火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消防工作负责,主要职责:

  1.1严格遵守安全规程和各项防火制度,加强对火源、电源、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禁止在具有火灾、的危险因素的区域内使用明火,因特殊原因需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时,动火部门和人员应当严格按《动火管理办法》审批手续,落实现场责任人,在确认无火灾、危险,并落实相应消防措施后方可动火施工。工作完毕要及时切断临时电源,熄灭火源。

  1.2发现隐患及其它可能导致火险的不安全因素,要及时采取措施排除,并及时报告本部门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或当班调度指挥中心。

  1.3各班组负责对存放在本岗位的消防器材进行清洁打扫。

  1.4发生火灾(火警)立即进行正确扑救,并立即向调度指挥中心报警。

  2、建筑施工和设备安装现场的消防管理责任由施工承包单位负责,我公司安全检查监督部和规划建设管理部行使监督检查权。

  第四条防火安全检查

  1、安全检查监督部要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对消防工作进行检查,安排对消防关键时期和重点部位进行经常性的消防检查,发现隐患,及时督促整改。

  2、各部门、班组要把消防安全检查作为安全检查的重点内容之一,要将消防责任落实到人,发现火险隐患,立即处理,需要领导协调时,要及时上报。

  3、安检部、各部门、班组要将防火检查情况作好记录。

  4、防火检查的内容:

  4.1生产过程中有无违章情况。

  4.2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4.3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4.4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好。

  4.5消防重点部位安全管理情况。

  4.6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和员工掌握消防知识情况。

  4.7查阅有关安全制度、操作规程、应急预案是否具有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4.8各项防火安全管理规范

  第五条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范

  1、库内物资要分类,要标明物资名称,性质相互抵触或灭火方法相互抵触的物品分库存放。

  2、库房内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不准使用电炉子、电烙铁等电热器具和家用电器。

  3、照明灯垂直下方小于0.5M范围内,不得储存物品。

  4、每个仓库应在房门入口处单安装开关,保管人员离开后断电。

  5、库房内严禁烟火,并设有明显标识。

  6、筏作人员不经批准,不得进入。

  第六条易燃易爆物品消防管理规范

  1、生产和管理危险物品的人员,应熟悉物品特性,防火措施和灭火方法。

  2、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耐火等级不得低于二级,有良好的通风散热措施,储存的数量以能满足生产为准。

  3、储存的危险物品应按性质分类、专库专放,并设明显的标识,注明汽、性质、灭火方法等,化学性质相抵触的物品不得混存。

  4、生产施工区域、贮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厂房内严禁烟火,电器设备开关、灯具、线路要符合防火要求。工作人员不准穿钉子鞋和化纤衣服,筏作人员严禁入内。

  5、严禁用汽油等易燃物擦洗设备机件。

  6、对怕晒(如氧气瓶等)物资不得露天存放。

  7、搬运和操作危险物品应稳装稳卸,严禁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敲击和开封。

  第七条安全用电防火管理规范

  1、安装和维修电器设备、线路必须由专业电工按电工技术规范进行,非专业电工不准进行电工作业。

  2、仓库的电器和线路必须按国家《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进行安装。

  3、生产岗位、仓库、重点消防区域、严禁私设电热器具。

  4、严禁使用不符合规范的保险装置(如以铜丝代替保险丝等)。

  5、架空高压电力线不准通过建筑物和危险品上方空间。

  6、电器设备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得擅离职守,要定时巡检,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维修,工作结束后及时断电。

  7、燃气生产岗位、仓库的电器线路必须符合防爆要求。

  8、电器着火,应首先切断电源再组织灭火,严禁带电灭火。

  第八条消防培训教育

  1、新员工的教育:

  1.1新员工进入公司后进行三级安全教育,要把消防作为重点内容之一,学习消防法律法规和基本消防知识,经考核合格方可逐级向下分配工作。

  1.2公司消防教育要与安全教育结合进行,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安检部具体实施,主要讲解燃气的基本性质,消防要求和基本防范措施、消防器材的基本原理、使用方法、注意事项等。

  1.3各部门消防教育,由各部门具体负责,培训本部门的安全技术规程、各类消防器材的分布,熟悉其使用的对象和场所,学会正确的`操作。

  1.4班组的消防教育,由班组具体负责,根据工种特点,具体介绍所在岗位的安全生产特点、流程、设备材料性质、易燃易爆危险性、重点部位、本岗位消防器材的种类、名称、使用方法、使用范围。

  1.5经过三级安全教育的员工,考核合格后方可进入岗位试用。

  2、员工调岗后,要进行调岗消防安全教育。

  3、特殊工种防火教育制度。

  3.1结合年度安全教育,突出消防安全意识和防火安全技能的提高。

  3.2特殊工种防火教育要有针对性,要结合技能培训进行。

  第九条消防器材管理规范

  1、消防器材要放置在通风干燥,便于取用的地方。

  2、消防器材要加强日常保养和维护,不得暴晒、雨淋或放在潮湿的场所。蚀性强的场所要采取防护隔离等措施,易冻坏的器材冬季要有防冻措施。

  3、对消防器材要定期检查,外观锈蚀严重的要送消防维修站进行检修、检验。干粉灭火器(车)、1211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每月检查一次,将查出的问题作好记录。干粉结块、气压减少不能备用,要及时外送检修。

  4、公司办公区、仓库、站场等消防器材由各部门负责日常管理和保养,消防器材采购部门统一负责定期检验。

  5、对防火防爆重点要害部位,要根据实际需要配置防火设施和灭火器材。

  6、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坏或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消防栓,不得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第十条火灾事故报告调查处理

  1、首先发现火灾(火警)的人,应按照程序向上级领导和调度指挥中心及时报警,讲明着火物质、火警规模小,应急救援预案启动。必要时调度中心要向119报警,寻求消防队增援。报警人员要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做到边报警边扑救,将火扑灭在萌芽或起始状态。

  2、火灾造成损失规模较的事故,要保护好现场。经消防部门同意后,方能清理现场。

  3、调查处理火警、火灾事故,应按事故“四不放过”的原则,查明原因,落实责任,制定防范措施,处理事故责任人。

  4、发生火警、火灾事故,应将调查结果和处理意见、损失情况登记备案,重火灾事故要按有关规定上报主管部门。

  第十一条消防奖惩

  1、对下列情况应给予处罚。

  1.1对国家消防法规、指示不及时传达,违防火安全制度,对本部门存在的火险不及时整改,造成火警或火灾后果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1.2违动火、用火管理制度,在禁火区内动火作业,未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的按相关规定处罚。

  1.3因违操作规程或安全规程造成火灾,要根据火灾的性质及损失情况,按相关规定处罚。

  1.4其它违消防管理制度的情况。

  2、对以下情况要给予奖励。

  2.1及时发现、报告火险隐患,隐患得以及时控制,避免火灾事故发生的。

  2.2在火灾事故中救人、救物及处理事故过程中表现突出的。

  2.3对消防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的,得到实施并取得明显效果。

  3、检查与考核

  3.1本标准所规定的内容执行情况,由安全科负责检查。

  3.2本标准按照公司《绩效考核管理制度》、《违纪职工处罚条例》的规定进行考核。

  第十二条本制度从20xx年十月一日起执行。

  3、救援管理规章制度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规范公司应急管理工作,提高应对风险和防范事故的能力,保障职工的安全健康和生命安全,最限度的减少财产损失、环境损害和社会影响。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1.应急管理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居安思危,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职责明确,快速应”的原则,2.应急管理分“预防、准备、响应和恢复”四个过程。主要内容包括: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应急救援预案管理、应急培训、应急演练、应急物资保障等。

  3.成立以本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组长,主管安全生产负责人为副组长,安监科长、各采区负责人为成员的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应急管理办公室设在安监科,并负责日常管理。

  4.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写与修订。

  5.应急管理培训,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员应急管理培训。培训内容应当包括:事故预防、危险辩识、事故报告、应急响应、各类事故处置方案、基本救护常识、避灾避险、逃生自救等。

  6.应急演练。根据年度应急演练计划,每年至少分别安排一次桌面演练和综合演练,强化职工应急意识,提高应急队伍的应速度和实战能力。安监科负责做好演练记录和总结。

  7.应急通讯设备保障。公司要对电话、对讲机、手机等通讯器材进行经常性维护或更新,确保通讯畅通。

  8.应急救援物资保障。根据公司预案做好应急救援设备、器材、防护用品、工具、材料、药品等保障工作。确保经费、物资供应,切实加强应急保障能力,并对应急救援设备、设施要定期进行检测、维护、更新,确保性能完好。

  9.应急处置。事故发生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以营救遇险人员为重点,开展应急救援工作;要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故,避免造成更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污染;要及时组织受威胁群众疏散、转移,做好安置工作。

  10.成立兼职救护队,人员由各科室、采区主要负责人及业务骨干组成,并进行经常性训练,熟练掌握基本的救护常识和救援能力。

  11.应急救援协议。充分利用社会应急资源,与地方政府预案、上级主管单位及相关部门的预案和应急组织相衔接。

  12.应急管理费用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批,财务部门予以保障。

  4、救援管理规章制度

  1、为避免起重机械事故发生和扩,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本着预防为主的原则,制定本制度。

  2、公司发生起重机械安全事故时,应立即启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3、发生事故或人员伤亡,知情人必须以最快的速度通过电话或其他方式,将事故情况报告部门领导;部门领导应迅速报告公司领导和起重机械安全管理部门。

  4、公司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和各有关部门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赶赴现场,根据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或其它有效办法指挥救援工作,不论采取何种措施进行紧急救援,应首先采用减少人员伤亡和减轻伤员痛苦的各种措施。

  5、在救援过程中,事故应急救援人员必须听从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指挥,各就各位对事故进行必要的救援工作,并注意自我保护,正确佩戴防护用品和使用防护器具,避免自身伤害;

  6、当事故性质严重,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应及时向市、镇各有关应急救援部门和附近生产经营单位、社区求援。

  5、学校安全事故应急演练制度

  (1)为加强施工生产安全事故防范,达到安全事故发生后快速应并提升事故处理能力,最限度的减少损失,防止污染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办法》、《建设工巢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业安全生产公约》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有序的组织抢险工作,制定应急救援预案。

  (2)应急救援的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一切行动都要把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程度地减少安全生产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

  2、统一领导,各负其责。在项目部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下,项目部各部门和各协作队切实履行各自职责,负责有关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管理、救援、处置工作。

  3、预防为主,言行结合。切实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坚持安全生产事故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完善装备、预案演练等工作。

  (3)成立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落实责任,分工负责。现场应急救援在项目部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指挥下,负责指挥所有参与应急救援的队伍和人员,及时向上级领导部门报告安全生产事故事态发展及救援情况。发生影响特别重的事故,根据需要协调外协互助力量及当地救援力量进行应急救援。

  (4)项目部安全部负责指导、协调应急救援的建设工作,建立完善共享的特种救援装备数据库和调用制度,保证应急状态时调用。各专业应急救援机构要按规定配备必要的装备。

  (5)项目部安质部负责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力量的统一规划、布局。项目部相关部门应依法建立完善专业救援队伍。项目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要掌握应急救援力量,形成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体系。

  事故应急管理制度 14

  一、学生安全应急疏散路线:

  学生安全应急疏散按照就近、安全、快速的原则安排疏散线路,具体安排如下:

  到达南操场空地后,以最快的速度以班级为单位按周一出操升旗队形站好。班主任、科任教师、班长迅速组织好各班学生,整理好队伍、清点好人数,不允许学生擅自离开队伍;对没有到场的,要做好登记,并及时上报现场负责领导,学校教师、学生会干部协助维持秩序。

  二、紧急疏散信号:

  1、警报:当事故发生时第一目击者报告在校领导并针对现场情况做出应急处理(警报由门卫或政教处发出)

  2、预案启动:学校领导、教师、学生当听到学校电铃以三次二短一长哨音发出紧急疏散信号;无电源时,用哨音信号以三次一长二短哨音发出紧急疏散信号;紧急疏散信号从开始,应连续不断,直至全部人员撤出危险场所方可停止。

  三、疏散要求:

  1、接到紧急疏散信号后,班主任立即回到自己的班级听从统一指挥,任课教师就近组织身边的学生,坚决执行学生生命第一位的原则。

  2、教师得到疏散的命令后,把住门口,组织学生从前、后门各两行、接上一个班级的'排尾按顺序撤离班级,学生首尾相顾安全转移。

  3、紧急疏散是一件分秒必争,人命关天的事情。要做好学生的工作,要求学生要镇静,绝对不能慌张。

  4、在疏散过程中要求一切行动听指挥,严禁说话、拥挤,严禁动手推搡,严禁奔跑抢先。

  5、各班下撤到指定位置后,排队站好。

  6、学校领导到场后,应立即根据情况进行组织自救和呼救。

  四、报告顺序:

  1、各楼梯口负责教师负责安排学生撤离顺序,保证楼道畅通,教育学生注意安全。到达指定地点后检查清点人数,并向应急疏散小组老师报告,各班级学生全部到齐后,应急疏散小组老师向本组组长报告,应急疏散小组组长报告总指挥。

  2、各班班主任在学生疏散集结点迅速组织好本班学生,整理好队伍、清点好人数,不允许学生擅自离开队伍;对没有到场的,要做好登记,并及时上报现场应急疏散小组,疏散小组长上报现场指挥。

  事故应急管理制度 15

  一、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建筑施工企业(含分支机构)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管理工作,规范应急救援行为,根据《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建筑施工企业(含分支机构)生产安全事故及其他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二、职责与权限

  第三条主要负责人是企业应急预案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全面负责,其主要职责如下:

  1.负责组织编制和实施企业的应急预案,并对应急预案的真实性和可操作性负责。

  2.签署公布评审或论证通过后的应急预案。

  3.负责建立健全企业应急救援体系,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

  4.负责保证应急预案和组织应急演练支出的资金投入,专款专用。

  5.组织制定并实施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并将应急预案培训纳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计划。

  6.发生事故后,及时启动应急预案,采取相应的应急救援措施,组织有关力量进行救援,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第四条企业应急指挥部由主要负责人任总指挥。

  主要职责是:根据突发事件发生情况,决定应急响应启动和终止;统一指挥和协调公司发生的突发事件的相关应急处置工作;执行上级主管部门及公司下达的突发事件应急准备和处置任务。

  第五条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办公室主任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人担任。

  主要职责是:承担指挥部日常工作,保持与相关部门的联系;负责突发事件应急信息的收集、核实、传递、通报,执行和实施指挥部的决策;组织应急预案演练、人员培训和相关应急知识普及工作;指导和协助各单位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准备、应急处置工作。

  三、应急预案编制程序

  第六条编制应急预案包括成立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组、资料收集、风险评估、应急资源调查、应急预案编制、桌面推演、应急预案评审、批准实施、应急预案备案、应急预案评估、应急预案修订11个步骤。

  第七条企业结合部门职能和分工,成立以企业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相关部门人员参加的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组,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分工,制订工作计划,组织开展应急预案编制工作。

  第八条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组应收集下列相关资料:

  1.适用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技术标准及规范性文件;

  2.企业周边地质、地形、环境情况及气象、水文、交通资料;

  3.企业现场功能区划分、建(构)筑物平面布置及安全距离资料;

  4.企业工艺流程、工艺参数、作业条件、设备装置及风险评估资料;

  5.本企业历史事故与隐患、国内外同行业企业事故资料;

  6.属地政府及周边企业、单位应急预案。

  第九条企业开展生产安全事故风险评估,撰写评估报告,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4.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确定事故信息报告、响应分级与启动、指挥权移交、警戒疏散方面的.内容,落实与相关部门和单位应急预案的衔接。

  第十二条按照应急预案明确的职责分工和应急响应程序,结合有关经验教训,企业相关部门及其人员每年进行桌面演练,模拟生产安全事故应对过程,逐步分析讨论并形成记录,检验应急预案的可行性,并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

  第十三条应急预案编制完成后应组织评审,评审分为内部评审和外部评审。应急预案评审内容主要包括: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的全面性、应急预案体系设计的针对性、应急组织体系的合理性、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的针对性、应急保障措施的可行性、应急预案的衔接性等内容。

  1.内部评审由企业主要负责人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并形成书面评审纪要。

  2.外部评审由本单位组织外部有关专家和人员进行评审,参加应急预案评审的人员应当包括有关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方面的、有现场处置经验的专家(评审人员不得与公司有利害关系),并形成书面评审纪要。应急预案论证可通过推演的方式开展。

  3.应急预案评审程序包括以下步骤:

  3.1评审准备。落实参加评审的专家,将应急预案、编制说明、风险评估、应急资源调查报告及其他有关资料在评审前送达相关人员;

  3.2组织评审。评审采取会议审查形式,企业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由评审专家组长主持,按照议程组织评审;评审会议形成评审意见(经评审组组长签字),附参加评审会议的专家签字表。表决的投票情况应当以书面材料记录在案,并作为评审意见的附件。;

  3.3修订完善。各单位认真分析研究,按照评审意见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

  第十四条应急预案经评审或者论证通过后,由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发实施,向本单位从业人员公布,并及时发放到本单位有关部门、岗位和相关应急救援队伍。

  事故风险可能影响周边其他单位、人员的,应当将有关事故风险的性质、影响范围和应急防范措施告知周边的其他单位和人员。

  第十五条在应急预案公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照分级属地原则,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建设主管部门进行备案,并依法向社会公布。

  申报应急预案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应急预案备案申报表;

  2.应急预案评审意见;

  3.应急预案电子文档;

  4.风险评估结果和应急资源调查清单。

  第十六条企业应建立应急预案定期评估制度,每至少2年进行一次应急预案评估。对预案内容的针对性和实用性进行分析,并对应急预案是否需要修订作出结论。

  应急预案评估可以邀请相关专业机构或者有关专家、有实际应急救援工作经验的人员参加,必要时可以委托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实施。

  第十七条各级应急预案,应当根据演练结果和机构变化等情况适时修订。各单位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至少每三年修订一次,预案修订情况应有记录并归档。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急预案应当及时修订:

  1.企业因兼并、重组、转制等导致隶属关系、经营方式、法定代表人发生变化的;

  2.企业生产工艺和技术发生变化,形成新的重大危险源或产生新的危险因素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

  3.周围环境发生变化,形成新的重大危险源或面临风险发生重大变化的;

  4.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的;

  5.应急指挥机构或者职责已经调整的;

  6.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标准、上位预案等发生变化的;

  7.在应急演练和事故应急救援中发现需要修订预案的重大问题的;

  8.应急预案应当修订的其他情况。

  企业应当及时向建设主管部门报告应急预案的修订情况,并按照有关应急预案报备程序重新备案。

  四、应急预案的实施

  第十八条企业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应急预案的宣传教育,普及生产安全事故避险、自救和互救知识,提高从业人员和社会公众的安全意识与应急处置技能。

  第十九条企业组织开展应急预案、应急知识、自救互救和避险逃生技能的培训活动,使有关人员了解应急预案内容,熟悉应急职责、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应急培训的时间、地点、内容、参加人员和考核结果等情况应当如实记入企业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

  第二十条应急程序、措施的要点应当张贴在生产现场,并设有明显的标志。

  第二十一条企业应当制定本单位的应急预案演练年度计划,并根据企业事故预防的重点,每半年至少组织1次综合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2年对所有专项应急预案至少组织1次演练,每半年对所有现场处置方案至少组织1次演练。

  第二十二条应急预案演练结束后,应急预案演练组织单位应当对应急预案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撰写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分析存在的问题,并对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

  第二十三条应急预案演练组织单位应当在演练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将演练情况报企业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五、应急预案体系

  第二十四条企业应急预案体系主要由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构成。

  第二十五条综合应急预案是企业为应对各种生产安全事故而制定的综合性工作方案,是企业应对生产安全事故的总体工作程序、措施和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主要从总体上阐述事故的应急工作原则,包括适用范围、响应分级、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信息报告、预警、响应启动、应急处置、应急支援、响应终止、后期处置、应急保障、应急预案管理等内容。

  分支机构、项目部应按照上述要求建立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明确分支机构应急指挥系统、项目部应急救援小组的职责分工、联系方式。

  第二十六条专项应急预案是企业为应对某一种或多种类型生产安全事故,或者针对重要生产设施、重大危险源、重大活动防止生产安全事故而制定的专项工作方案。专项应急预案主要包括事故风险分析、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响应启动、处置措施、应急保障等内容。

  分支机构、项目部应按照上述要求建立各个专项应急预案,对施工现场的事故风险进行全面分析,根据分析出的事故风险编制各个专项的应急预案,明确分支机构应急指挥系统、项目部应急救援小组的职责分工、联系方式。

  第二十七条现场处置方案是公司根据不同生产安全事故事故类别,针对具体的场所、装置或设施所制定的应急处置措施。主要包括事故风险描述、应急工作职责、应急处置和注意事项等内容。单位应根据风险评估、岗位操作规程以及危险性控制措施,组织本单位现场作业人员及相关专业人员共同进行编制现场处置方案。

  分支机构、项目部应按照上述要求建立应急处置方案,根据不同生产安全事故事故类别,针对具体的场所、装置或设施所制定的应急处置措施,明确分支机构应急指挥系统、项目部应急救援小组的应急工作职责。

  第二十八条企业在编制应急预案的基础上,针对应急指挥系统、工作场所、岗位、事故的特点,编制简明、实用、有效的应急处置卡。应急处置卡规定重点岗位、人员的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以及相关联络人员和联系方式,便于从业人员携带。

  分支机构、项目部应按照企业应急指挥部应急处置卡内容编制分支机构应急指挥系统、项目部应急救援小组应急处置卡,并分发给各相关人员,每人一卡;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应急处置卡应发放给施工现场每一个管理人员,每人一卡;施工工种应急处置卡应按照工种分发给相关工种,每人一卡;事故类型应急处置卡应进行公示,可做成公示牌悬挂于施工现场显著位置。

  六、奖励与处罚

  第二十九条对于在应急预案编制和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人员,企业可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三十条分支机构、项目部应急预案未按照规定备案的,除接受主管部门处罚外,企业将按照《安全生产奖惩制度》有关条款给予处罚。

  第三十一条未制定应急预案或者未按照应急预案采取预防措施,导致事故救援不力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除接受主管部门处罚外,企业将按照《安全生产奖惩制度》有关条款给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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