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公司管理制度(精选17篇)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这些规则蕴含着社会的价值,其运行表彰着一个社会的秩序。那么拟定制度真的很难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私人公司管理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私人公司管理制度 1
一、目的
根据国家有关劳动政策法规,为了规范员工行为,激发员工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提高工作绩效,促进本公司的经营发展,特制定本手册。
二、适用范围
本手册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三、职责
3.1总经理室/总经办
负责建立健全公司内部的控制机制,确保本手册产生、修改、取消和管理的基本要求能够有效地执行。
3.2行政中心
负责审核本手册,对全公司员工负有教育和监督管理责任,确保本手册的各项要求和规定在全公司能够有效地执行。
3.3人力资源部
1)负责制定、解释、修订此手册,协助行政中心对员工进行教育和监督管理。
2)负责所有奖惩的资料备案管理。
3.4各部门主管
1)熟悉和执行本手册,确保本部门员工执行本手册;
2)对本部门的员工负有教育和监督管理责任,对发生在本部门的'异常事件应立即上报,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劝阻和制止,不得玩忽职守,放任不管。
3.5全体员工
了解、熟悉本手册,讲究职业道德,在工作中遵循和执行本手册的各项要求和规定。
四、管理内容
4.1日常考勤
4.1.1工作时间
1)各中心/事业部/子公司可根据客户或业务的情况做适当调整。
2)公司因工作需要安排员工加班时,应提前做好准备,员工也应积极配合。
4.1.2打卡
1)员工应按规定时间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上下班必须亲自到指定地点打卡,要求每天打四次。不得代同事打卡或委托同事打卡。
2)员工如因私因公未能打卡的,经分管领导批示后向人力资源部报备。
4.2行为准则
4.2.1仪表仪容
管理人员原则上要求穿职业装(深色无条纹西服或CI职业装),车间人员按岗位要求着工作服和劳保服,着装总体原则为庄重、整洁、干净、文雅、大方,保持清雅之仪容和安全性。
1)男性员工不得着无袖、无领汗衫,不得着短裤。纽扣须扣整齐,发型应齐整、干练,不留长发和胡须,不剃光头。
2)女性员工须清雅淡妆,禁止穿短裙、超短迷你裙、无袖衣裙,衣着及饰物不得夸张。
3)所有员工上班期间不得穿拖鞋、凉拖(孕妇及特殊岗位要求例外),不得赤脚。
4)参加集团和公司重大活动和会议要求着职业装。
5)本公司员工办公期间必须佩带胸卡或工作牌。
4.2.2工作纪律
1)保持办公区安静、禁止喧哗。
2)办公区域、生产区域及禁烟区域严禁吸烟。
3)节约公司能源,确保安全,员工下班离开前,要关闭个人电脑、并对办公桌进行清理,保持整洁;并做到人离机关(用电设备:如计算机、打印机、空调等)、人离灯关、人离窗关、人离门锁。
4)保持个人台面的整洁,办公设施摆放整齐,办公台面不宜摆放、张贴与办公内容无关的字画或装饰物,保持办公室清洁卫生,不得随地吐痰,乱扔杂物。
5)工作时间内,员工不得接待私人探访,如确有必要须报部门负责人同意后到指定地点接待。接待公务来访也应在指定的洽谈区进行。
6)禁止携带小孩进入厂区、车间,严禁擅自带外人进入生产厂区参观、拍照。
7)严禁利用公司电话办私事,特别是拨打国内及国际长途电话。
8)工作时间内因公因私外出须向部门负责人报备并办理出门手续,如部门负责人不在可在部门考勤处留言。
9)工作时间禁止串岗、睡觉、干私活、看书报杂志(非专业书籍)、玩电脑游戏、上网聊天、吃零食等行为。
10)员工应爱护公司设施,设备,工具,如有破坏或挪用者视其情节轻重,损坏大小赔偿并罚款,情节严重的除受到纪律处分外还有可能会受到民事或刑事检控。
11)员工不得利用职权营私舞弊,假公济私,打击报复。
12)员工不得在公司工作时间内买卖私人物品。
13)员工不得擅自标贴及涂改公司各类通告。
14)员工不得在任何时间内在公司范围内从事非法活动。
15)员工不得有损害公司财产,商誉,或贪污受贿等行为,知情员工应立即上报,维护隐瞒或知情不报者,将受到严重的纪律处分。
16)员工不得煽动其他员工偷工怠懈,干扰日常工作。
17)员工不得擅自伪造涂改公司纪录或文件,提供虚假商业情报。
18)员工不得违反公司保密规定,未经上司许可或授权,严禁对外评论公司各项政策及经营状况或将公司情报泄露给任何宣传媒介或给商业竞争者以任何形式之协助。
19)员工不得在工作时间内擅自进入其他员工工作区域逗留,窥视,翻看。
20)员工不得在公司电脑上随意拷贝,删除,篡改公司电脑资料,或将公司电脑软件带回家,更不得泄露公司电脑资料信息。
21)员工不得将公司文件遗留或存放在不恰当的地方,下班之前必须将所有文件资料归档。
22)办公室内不得存放贵重物品,如有遗失公司概不负责。
23)员工应严格按公司制定的加班,调班,请假等规定,如有违反将按公司奖惩条例处理。
24)员工须处处维护公司形象,将公司利益放在第一位,不得做有损于公司形象的事,未经上司授权不得向公司内、外人员描述、评论公司的各项政策及经营手段。公司的各类文件、资料均属公司的商业秘密,员工应妥善保管及严守秘密。
25)除使用公司的名义办理公务外,任何员工不得使用公司的名义作任何用途,滥用公司名义者将被视为欺诈行为,有关员工除受到纪律处分外,还有可能会受到民事或刑事检控。
26)工作时间内,员工应该绝对服从上司的工作分配,不得作出不服从上级合理的工作指示或不尊敬上司的行为,员工应按时完成上司下达的任务,不得无故拖延,拒绝或终止工作。
27)员工在确认上级指令违法违纪时,员工有权拒绝执行,并向更高层上级报备。
28)员工之间应互相配合,共同努力,发扬团队精神,员工应积极参加由公司或员工自行组织的各项活动,以增进员工之间的友爱及信任并提高公司员工的整体团队精神。
29)不得因失职造成商品丢失或损毁,如有发生除将按照损失进行赔偿之外还要进行必要的降职或罚款。
私人公司管理制度 2
一、工作场所内不得嬉戏打闹、闲聊、玩手机、网络游戏、网络聊天、利用公司电话打私人电话、吃食物、听音乐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二、公司员工上下班必须严格按照作息时间执行,不得无故缺勤、旷工、迟到、早退;
三、员工必须服从上级管理人员领导,不得怠慢工作;
四、工作期间遇到顾客访问时,须面带微笑并主动问好;
五、上班要统一着工装,佩带工作卡,必须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度和风貌;
六、当日的'工作必须在下班前结束,不得拖到第二个工作日;
七、上下班前按《卫生轮流值日表》打扫办公区域内卫生,保持整洁、干净的工作环境;
八、下班时必须关好门窗及设备电源,防止安全事故发生,值班人员做好监督检查;
九、热爱本职工作,积极学习业务知识。
十、同事间要团结互助、相互协作,相互支持。
私人公司管理制度 3
为加强公司财务管理,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财务制度,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财会人员应严格遵守财经纪律,贯彻“勤俭办企业”的方针,以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壮大公司经济实力为宗旨,制止铺张浪费,降低消耗,增加积累,把财务工作做好。
第二条财会人员要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各司其责,互相配合,如实反映和严格监督公司各项经济活动。
第三条记帐、算帐、报帐必须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按期报帐。
第四条财会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中,必须坚持原则,照章办事。对违反财经纪律和公司财务制度的款项,应拒绝支付、并及时上报分管领导、总经理。
第五条建立稳定的`财会人员队伍。财会人员调动或因故辞职,应与接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未办完交接手续的,不得离职,不得中断会计工作。
第六条一切现金往来,须凭据收付。
第七条正常的办公费用开支报销,必须用正式发票,印章齐全,经办人签名,经分管领导、总经理、董事长签字后方能报销付款。
第八条严禁将公款存入私人帐户,违者将视情节轻重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第九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私人公司管理制度 4
为了加强闭路电视监控系统操作室的管理,确保监控系统的正常使用和安全运作,充分发挥其作用,保障园区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电视监控室必须昼夜24小时由经过专业培训的人员值班。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规定和安全操作规程,确保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
第二条监控人员必须具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认真负责安全监控任务,及时掌握各种监控信息,对监控过程中发现的情况及时进行处理和上报。
第三条监控人员每天对监控录像进行查看,发现有异常现象或员工乱收费现象,及时保存录像片段,并作好标记,以备查用。
第四条值班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准随意离岗离位,个人需处理事务时,应征得保卫科长的同意并在有人顶岗时方可离开。
第五条监控人员须爱护和管理好监控室的各项装配和设施,严格操作流程,确保监控系统的`正常运作。
第六条无关人员未经许可不准进入监控室,外来人员需到监控室查询情况和及观访者参观,必须经保卫科长上报分管副总,同意后方可进入监控室。
第七条不准在监控室聊天、会友、玩耍,不准随意摆弄机器设备,严禁在监控值班期间打盹睡觉,一经发现,按公司规章制度严厉处分。
第八条公司领导定期到监控室查询情况,值班人员应及时汇报监控情况。
第九条保持监控室设备的清洁卫生,坚持每月进行系统维护,确保机器设备的正常运作。
第十条监控设备系统发生故障时,应及时联系维修人员进行维修,并做好登记。
第十一条监控人员必须保守公司监控秘密,不得在监控室以外的场所议论有关监控录像的内容。
第十二条未经公司总经理批准,不得擅自关闭电视监控系统、停止系统运行。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颁发之日起执行。
私人公司管理制度 5
1.为加强公司劳动管理,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规定。
2.日常考勤规定
2.1员工正常工作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时至12时,下午2时至6时。(如果周末加班,那么就是上午九时30分至12时,下午2时至5时30分。)
2.2员工必须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勤。
迟到:超过规定上班时间未到岗位为迟到。
早退:未到规定下班时间离开工作岗位为早退。
2.3员工日常考勤实行打卡制。
2.3.1公司员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制度,所有出勤员工每天(包括加班)须保证至少两个考勤记录;
2.3.2员工上下班需打卡,违反此规定者,给予双方各书面警告一次并处以100元罚款;
2.3.3员工因公外出不能按时打卡,应最晚于下一工作日内填写《未按时打卡说明书》,注明因公外出时间及原因,由授权领导签字,报公司考勤员留存;
2.3.4公司考勤员:人事专干、文员;
2.3.5迟到早退的处罚:
考虑公司办公地点比较偏远,目前公交车不太方便,员工在上班途中因不可抗拒原因(如电梯故障、交通堵塞等)而延迟到岗十五分钟以内,不处罚,但必须对考勤员说明迟到原因,但每月累计5次以上(含)9:00以后到岗的,给予口头指导一次;每月累计10次以上(含)9:00以后到岗的,给予书面警告一次;单次迟到超过15分钟不足1小时或早退一次按以下标准扣罚。
总经理级:200元/次
部门经理级:150元/次
部门主管级:100元/次
部门专员级:50元/次
部门文员级:40元/次
员工级:30元/次
2.4所有人员上班须先到公司报到后,方能外出办理各项业务。特殊情况需经部门主管批准,不办理批准手续者,按迟到或旷工论处。员工外出办理业务前,须向部门主管说明外出理由,得到批准后,方可外出,否则按外出办私事处理。上班时间未办请假手续外出办私事者,一经发现,扣除当天工资的70%,并给予警告一次。
2.5缺勤:下列情形按旷工处理:
2.5.1不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擅自不上班者。
2.5.2请假期限已满,未续假或续假未获批准而逾期不归者。
2.5.3不服从调动和工作分配,未按时到工作岗位报到者。
2.5.4超过1小时未到(或离开)岗位,且无充分理由办理补假手续者。
2.5.5请假原因不属实者。
2.5.6旷工的处罚:按照月薪资标准÷28÷8×旷工时数×300%扣罚。年累计旷工达五天及其以上或连续旷工五天以上,解除劳动合同。
3.员工请假的规定
员工因各种原因需要离开工作岗位时,应办理请假手续,员工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达一小时以上者,按旷工处理。
3.1员工因事、病、婚、丧、生育以及其他特殊原因需要离开工作岗位者,应事先办理请假手续,并经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3.2因突发事件或急病来不及事先请假的,可用电话、书信或带口信等方式及时向部门主管报告,部门主管应向公司领导报告,并应于返回工作岗位的当天补办请假手续。
3.3请假报批程序:
3.3.1请假二天以内(含二天),填制请假单,说明请假事由报部门主管签字批准;
3.3.2请假二天以上者,须经公司领导签字批准。
4.假期计算及待遇:
4.1事假
4.1.1事假须提前一天办妥请假手续,部门主管凭本人在请假单上说明的详细事由准假,如请假理由不充分或足以妨碍公司业务者,公司有权不准假或缩短、暂缓准假。
4.1.2公司员工事假天数原则上年累计不得超过15天,月累计不得超过3天。
4.1.3公司员工因特殊原因需超出上述假期时限的,须经总经理签字批准,否则按旷工论处。
4.1.4员工请事假期间按事假时间扣除薪资。
4.2病假
4.2.1员工因病必须治疗及休养时,凭市级以上医院诊断书办理请假手续,一天以内的病休可以免附诊断证明;
4.2.2员工连续病休超过三天,但不超过三个月时,按本人日工资的70%计发病假工资,福利照发,奖金按实际休假天数扣除。
4.2.4病休连续三个月以上为长期病休,长期病休须凭医院住院证明或医师病假建议请假,并须经总经理签字批准。
4.2.5长期病休人员按政府规定的最低生活标准,发给基本生活费。
4.3年假
4.3.1公司员工自入职之日起,工作满一年后具备享受年假的资格,年假期间薪资照发。年假遇节假及公休顺延。
4.3.2年假标准:员工自入职之日起工作满一年享受5天年假,1-10年可享受5天年假,10(含)-20年可享受10天年假,20(含)年以上可享受15天年假。
4.3.3每年元月一日为核定基准日,核定下年度年假天数。在当年度3月31日前(含)入职的员工下一年度可有4天年假;4月1日至9月30日入职的员工下一年度可有2天年假,10月1日后(含)入职的员工下一年度无年假。
4.4公伤假
4.4.1员工因执行公务受伤需休息时,须持省级医院的休息证明,经公司领导同意,办理请假手续,才能休假。否则,病休一律无效;
4.4.2公伤假待遇,参照国家及地方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4.5婚假
4.5.1员工请婚假必须凭本人的`结婚证明办理请假手续,进入公司前已领取结婚证的员工不可申请婚假,婚假需在结婚证书登记之日起12个月内申请;
4.5.2员工婚假为七天,遇节假日顺延,超过时间按事假处理;
4.5.3员工请婚假需连续一次申请完;
4.5.4婚假期间不扣除薪资。
4.6产假
4.6.1员工本人分娩凭医院证明,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准假。
4.6.2员工配偶分娩凭医院证明,准假3天;
4.6.3妊娠三个月以上的流产或死产,凭医院证明,按国家有关规定准假;
4.6.4产假在规定时间内不扣除薪资。
4.7丧假
4.7.1员工直系亲属丧亡包括:父母(养、继)、祖父母、外祖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可以休假三天。
4.7.2员工旁系亲属丧亡经公司领导同意,可以休假一天。
4.7.3员工丧假在规定时间内,不扣除薪资。
4.7.4丧假需凭相关死亡证明。
5.加班的规定:
5.1加班申请——由公司安排加班的,需由拟加班部门经理(主管)提前填写《加班申请表》,交人力资源部经理签字确认后,方可安排加班,加班申请表须交考勤员汇总;
5.2加班时数——原则上每月每人加班不允许超过16小时。
5.3申请调休——对于加班的员工,可以视情况安排员工调休。(调休限三个月内有效,倒休申请单上需注明冲抵加班日期)
5.4加班工资:
凡员工加班不能安排调休的,可以按以下标准核发加班工资:
5.4.1员工正常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两小时以内不计加班,延长工作时间两小时以上的,加班工资=实际加班时数小时工资150%;员工小时工资=基本工资/20.92/8。
5.4.2周六、日和节假日的加班工资按以下标准计发:
周六、日加班工资=基本工资/20.92200%
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基本工资/20.92300%
5.4.3加班工资月核发天数:全月累计不得超过2天,并需以“加班申请单”和考勤卡为依据,没有打考勤卡,一律不得计为加班。
6.附则:本规定由人资部制订并负责解释,报总经理核准后施行,修改或终止时亦同。
私人公司管理制度 6
办公室是公司对外联络的中心枢纽,是展现公司形象的一个重要窗口,全体员工均须遵守办公室的有关规定。
第一条按时上下班,上班期间必须穿工作服、佩戴工作牌;
第二条办公室内须保持肃静,办公时要端正坐姿,不得大声喧哗,不得在楼梯处停留会话,办公时间不准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第三条严禁上班期间在办公室打牌、下棋、赌博,未经他人允许,不准随意翻阅他人办公资料,更换台、凳、电话等,违者视情节轻重作出处理;
第四条文明接听电话,不得借办公电话谈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做好电话记录,及时做好请示汇报,如私自打国内国际长途或用电话打与工作无关的.信息台等,一经查实,个人除需承担相关电话费用外,并加罚20元/次;
第五条严禁串岗或群聚聊天,影响他人工作;
第六条注意保持办公室的环境卫生,保持办公室墙面及隔板玻璃的清洁,不得随地吐痰、乱丢杂物;办公用品、文件资料、器具等须摆放整齐,衣物、箱架、雨衣(伞)、头盔等私人物品必须放到更衣室,下班后应整理好桌面物品,严禁乱摆乱放;
第七条办公室内严禁吸烟,严禁将烟头扔进纸篓,违者罚款10元/次;
第八条办公室内的各种设施(包括空调、排气扇、水龙头、灯管、电话、电脑等)未经同意不准随意拆装,如出现故障须及时通知维修人员维修,凡擅自拆装或者人为损坏的,须照价赔偿;
第九条热情接待来访客户等外来人员,言行大方,注意维护公司形象;
第十条下班后要关好门窗,关闭空调、灯管、电脑等电源,最后离开办公室的人员,要检查电源关闭情况等;
第十一条严格按照夜班值班表值班,如需调换,应提前一天向分管副总、总经理申请,同意后,方可调换,不得无故不值夜班;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颁发之日起执行。
私人公司管理制度 7
1.各部门、区域要认真保管维护好对讲机及其设备,培训员工正确使用对讲系统,以确保小区内通信信息的畅通。
2.对讲机由管理处及保安部领用保管,遵守“谁领用,谁保管,谁损坏,谁负责”的原则,层层落实。
3.对讲机由管理处统一编号管理,定期对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4.各部门必须设立对讲机使用登记薄,由部门每天统一发放、验收,并做好对讲机交接工作。
5.验收对讲机发现有损坏或故障,必须立即向使用人了解清楚情况,要求使用人提供书面报告,查明原因,根据实际情况处理,属于人力损坏或遗失须负赔偿责任,对蓄意损坏对讲机者,视作严重违纪处分。
6.领用对讲机后必须保持对讲机处于开机状态,并注意及时更换电池,更换电池时,必须先关机后再更换电池,以保护和延长对讲机使用寿命。
7.对讲机仅供工作上的联系,不准用对讲机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得用对讲机讲影响管理处形象的说话或泄漏管理处秘密。
8.在公众场合注意控制对讲机音量,避免对客人或业主造成滋扰。
9.对讲机按区域分频道使用,各部门需与其它部门联系工作,可调到被呼叫部门的频道(工程部)。
10.必须严格按对讲机的操作规范使用,发话时,按信发话按钮,发话完毕后松开发话按钮接听,严禁长时间按住发话按钮或发出干扰声,影响正常通话,如被发现视作违纪处分。
11.使用对讲机时应先报岗位,然后讲要找岗位,再说具体事情;使用对讲机时应礼貌用语,要求别人办事时应多用“请”字;接收人收到后应回复“收到”或不清楚时说“请重复”,检查后回复所查情况,呼叫人回复:“谢谢”。严禁用对讲机讲粗言。
12.对讲机须随身携带,小心爱护,使用时应小心轻放,严禁手提对讲机天线,严禁用对讲机敲击硬物,因使用不当造成损坏需赔偿。
13.对讲机由值班人员使用,严禁转借他人,严禁个人携带外出,如确有需要,须报主管领导批准。
14.对讲机使用过程因接收信号不好,接收双方听不清楚时,呼叫三次无反应,其他同事立即转呼并及时代为转告。
15.员工在交接班时应做好对讲机交接验收工作,以免出现问题时相互推脱责任。发现问题应做好记录并及时上报主管领导加以处理。
私人公司管理制度 8
一、企业理念
服务理念:真诚专业创新
经营理念:规范管理注重实效锐意进取铸就辉煌
质量方针:科学规范的管理 竭诚高效的服务 安全文明的环境 持续发展的追求
目标远景:实现企业规模化发展 树立行业领先形象
二、公司质量目标
1、管理区域内重大安全、消防责任事故率为0。
2、物业服务业主满意率90%。
3、消防设施设备完好率100%。
4、业主投诉处理及时率100%。
5、零修急修及时率100%,返修率不高于1%。
6、员工岗前培训率100%。
7、物业管理服务费季度收缴率90%。
8、保洁绿化合格率95%。
三、公司员工行为规范
一)、仪容、仪表
1、员工上班时,必须时刻保持衣冠、头发的整洁。不能涂抹气味浓重的护发用品及香水。男员工须经常理发,发长不盖耳、遮领,不准留大鬓角、烫发,不准蓄小胡须,且应做到每日剃胡须。
2、女员工应打扮适度,可淡妆上岗,不准浓妆艳抹。不得佩戴太多、太大、太醒目的饰物。
3、注意个人卫生,做到无汗味异味。上岗前及上岗时不得饮酒、不得吃葱蒜、韭菜等带异味的食品以保持口腔卫生。
4、上班时必须精神饱满,和颜悦色,不得带有不耐烦、面孔冷默的表情。
二)、着装规定
1、员工试用期满后,由公司统一配发工服(特殊岗位除外)。
2、员工上班时间必须穿着工服,佩带工牌。遗失工牌者将交纳违约金处理。
3、服装必须时刻保持清洁、整齐、平整。不得带有污迹、灰尘和褶皱,且无开衩、脱线脱扣等现象,衬衣亦须保持干净并做到经常换洗。如无故损坏、遗失将予以赔偿。
4、皮鞋应保持光亮、无污迹,不得加钉响钉。任何时间均不得在物业公共区域穿拖鞋、短裤、背心等。
三)行为举止
1、坐姿:入座要轻,两肩放松,胸部挺起,不侧靠斜倚,前趴后仰。
2、站姿:不驼背、不弓腰。女士双腿并拢、男士双腿自然齐肩而立,左手搭在右手背上自然下随置于身前,或自然下垂置于大腿外侧,或双手交叉放在背后。不许双手抱于胸前。
3、走姿:脚步要轻,姿态稳健,不跑不颠,不勾肩搭背。
4、手势:介绍、指示方向时,身体稍前倾,手臂伸直,手指自然并拢,手掌掌心向上,以肘关节为轴,指向目标。切忌用一个手指指向目标。
5、递物、接物:双手恭敬地奉上或接受。切忌漫不经心地一扔或单手取接物件。
6、与业主、上级相遇时,要点头问好。与业主、上级同行到门前时,应主动开门让业主、上级先行。过道上遇业主、上级应侧站于右侧,让业主先行。
7、与人交谈,眼望对方,要有反映,不左顾右盼,不做小动作。
8、在办公区域及公共场合不得聚众聊天,大声呼叫,不得吸烟。
9、进入业主或公司领导办公室,应轻叩门征得同意后进入。
10、工作期间应保持室内安静,不大声喧哗、干私活、吃东西、上网聊天、打游戏等。做到说话轻、操作动作轻,保持良好的工作气氛。
11、保持工作台面清洁,物品摆放整齐,除工作用品外,不得有杂物。
12、开会时,手机应调于振动或静音。非紧急情况不得接听电话。
四)电话礼仪
1、电话应在三响内接起,语气温和,声音适中,首先要自报家门:
1)接电话:
您好!伟丰物业xxx部门(外线)
您好!xxx部门(内线)请问有什么可以帮您的吗?请问您贵姓?
对不起,先生,我把您刚才说的再复述一遍,看妥不妥当?您还有别的事吗?当对方要找的人不在时——
对不起,他不在,有什么事情需要我转告他吗?
2)打电话:
您好!我是伟丰物业xx部门,请问……。当要找的人不在时——
您能替我转告他吗?谢谢您,再见
3)用户电话投诉时先生,您好!伟丰物业。
先生,请问您的房号是/是哪家单位?请问您贵姓?请告诉我详情,好吗?
对不起,我立即处理这个问题,大约在xx时间给您答复。请问怎样与您联系?
您放心,我们会立即采取措施,使您满意。很抱歉,给您添麻烦了。谢谢您的意见。
养成电话内容记录的习惯,并及时向相关人员传达,通话完后让业主先挂电话。
五)乘电梯礼仪
1、上、下班高峰时,公司员工只能乘坐指定电梯,任何时间均不得与业主、客户争抢电梯。
2、上、下电梯时,应主动控制住按钮,让业主先行。
3、两层楼之内不得乘座电梯上下。
4、电梯内不得大声说话,遇业主点头示意,注意电梯礼仪。
六)语言规范
1、基本礼貌用语
1)常用礼貌用语:请、您、谢谢、对不起、请原谅、没关系、不要紧、别客气、劳驾、麻烦您、能否代劳、效劳、请稍侯、请问、请讲、请慢走。
2)称呼语:xx经理、先生、小姐、夫人、阿姨、大姐、大妈、师傅、小朋友。
3)问侯语:您好!早上好!早安!晚安!下午好!晚上好!
4)祝贺语:节日快乐!新年快乐!圣诞快乐!生日快乐!
5)应答语:是的、好的、我明白了、谢谢您的好意、这是我应该做的。我理解您的心情、我们帮您办、这种情况有关规定是这样的。
6)征询语:我能为您做什么?请您重复一遍好吗?请把您的需求告诉我!您看这样好不好?
2、服务忌语:喂,干什么?不知道,不清楚还没上班呢,上班后再说这么晚了明天来你问我,我问谁这事我管不了,你找我们领导去。
5我就这态度,怎么了墙上贴着呢,自己看。
四、人事管理制度
一)、试用
1、任职资格
1)管理人员:
a)大专以上学历。持有物业岗位资格证书或受过相关的职业培训。
b)熟悉本职业务,具备二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c)工程技术管理人员具备相关专业技术职称。
2)工程设备人员
a)高中或中技以上学历。
b)相关专业工作二年以上经历。
c)持有相应专业操作证。
3)保安人员
a)初中以上或复转军人。
b)身体健康,反应灵敏,履历清白,无不良陋习。
c)身高1.70米以上。
4)保洁人员
a)初中以上学历。
b)身体健康,吃苦耐劳。
2、面试:
1)一般员工必须通过管理处客服专员及用人部门两次面试。
2)管理人员必须通过管理处客服专员、用人部门及项目经理三次面试。
3)主管领导通知或试用通知单,对符合试用要求的人员办理试用手续。
3、试用手续留存文件
1)求职登记表、身份证复印件、照片。
2)学历证、资格证、职称证复印件。
3)其它证明文件。
4、试用办理
1)、办理服装领用事宜(按公司要求办理,到库房领用并签字)。
2)试用留存文件齐全,且已办理了服装手续时,由管理处客服专员统一通知入职,填写相关入职表,并签订《劳动合同》。
3)、进行岗前培训。管理处客服专员在员工上岗前进行培训,培训公司级管理文件相关内容。员工所在部门及班组负责在员工上岗后一周内培训,并将培训记录送管理处客服部存档。
二)、转正
1、新员工试用期为1-3个月。
2、试用期满由本人提出申请,由相关人员对该员工进行试用期转正的测试与考核,签署转正、延期转正、不予转正意见。由管理处客服专员统一办理手续。
3、转正员工,由管理处客服专员组织签订劳动合同,一般为1-3年期限。
三)、岗位异动
岗位异动指员工升迁、降职、岗位调整、自动离职、辞职、辞退等事项。
1、员工升迁、降职、岗位调整:由员工所在部门或公司提出,由管理处客服专员办理手续,并通知财务调整相应工资待遇。
2、自动离职:员工累计旷工三日以上者为自动离职,由客服专员通知办理离职手续。
3、辞职:
1)员工辞职由本人写出书面申请,正式员工提前30天、试用期员工提前7天。由所在部门主管签准,经管理处经理批准后,由管理处客服专员办理离职手续。
2)员工提出辞职申请,未得到批准前,应按正常要求上班,如无故缺勤,将按旷工对待。
3)员工提出辞职报告后,公司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给予答复(正式员工30天,试用期员工7天),若到期未做出答复,视为同意员工辞职,员工可要求办理离职手续。
4、辞退:
1)员工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可予以辞退。a)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情节严重者。b)年度考核不合格者。c)受到业主重大投诉,造成极坏影响者。d)劳动合同中规定的`其它条款。
2)辞退员工由部门提议,报总经理批准后办理离职手续。
5、离职手续:
1)部门交接工作完成,部门主管签字认可。
2)库房领用物品、工具、服装交接完成,客服专员签字认可。
3)向客服专员交接办公用具、工牌、考勤卡等,并落实服装交接事项。
4)财务清算欠款。
5)其它相关手续。
6)相关人员签字、总经理批准。
四)、考勤规定
1、工作时间规定:
1)行政办公时间为:每周一至每周五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至18:00时。
2)各管理处及各职能部门的特殊时间遵从公司的特别时间规定。
2、考勤
1)考勤实行指纹打卡制。所有员工必须按规定的工作时间打卡。并提前到岗,做好工作准备。
2)上班后30分钟为内为迟到,下班前30分钟内为早退。除此而外的无故缺勤为旷工。
3)因工作需要未及时打卡者,应于当日班前、班后到客服部客服专员处进行登记,并经部门主管及项目经理确认。
4)当班期间外出应在客服专员处填写《外出登记表》,部门主管外出由项目经理批准。
5)客服专员查阅考勤记录时,如有漏卡者,除事先有登记外,一律按漏卡计算。
6)每月2日前,统计上月考勤记录,经总经理签字后交财务部进行工资核算。
3、请假
1)员工请假需提前一天办理手续,1天以内,由部门主管批准。1天以上3天以内,由部门主管签署意见后,报项目经理批准。3天以上的请假报总经理批准。
2)因特殊情况不能请假者,应于当天上班前电话请假,待上班后补办书面请假手续,凡上班半小时内仍未请假者,一律按旷工对待。
4、带薪假
1)婚假:员工转正后达到法定结婚年龄,且在公司工作满1年的员工可休婚假7天。婚假只能在结婚当日前后1个月内使用。
2)产假: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女员工可休产假90天(包括国家法定假日在内)。休假期间只发本岗位的基本工资。
3)丧假:员工直系亲属去世,给予带薪假3天(不包括周六、周日)
4)婚丧假期间,遇节假日顺延。
5、罚则
1)迟到、早退,每次罚款30元。
2)每月漏刷卡超过3次,超出部分每次罚款30元。
3)无故旷工者,每旷工一天扣发一天工资(工资总额计),并罚款50元,旷工两天者除扣发工资外,并罚款100元,年度总计旷工三天者予辞退和除名。
4)凡恶意钻考勤漏洞、误报漏刷卡等虚假行为,处罚当事人及连带责任人各100元。
五、奖惩制度
一)奖惩目的:为严明纪律,奖励先进,处罚落后,调动员工积极性。
二)奖惩原则:以精神鼓励和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
三)奖励:
1、奖励方式:口头或书面表扬、奖励奖金、晋升提级
2、奖励细则:
1)积极为公司提供合理化建议,所提建议实施后效果显著。
2)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成为员工楷模者。
3)以公司利益为重,有奉献精神,主动承担额外工作者。
4)服务意识强,受到业主认可或口头等方式表扬者。
5)拾金不昧者。
6)节约能源,事迹突出者。
7)维护公司声誉,受委屈忍辱负重,不计较个人得失。
员工有上述行为之一者,根据情节可给予:口头或表扬(当月考核分加5分-10分)。奖励奖金(50元-200元)。晋升提级(提升一级工资或给予岗位晋升)。四)惩罚:
1、惩罚方式:警告、经济处罚、辞退处理
2、惩罚细则:
1)工作责任心不强,屡次出现工作差错者(第一次警告,屡次处罚30-50元)。
2)当班期间打游戏、聚众闲聊等做与工作无关之事(第一次警告,第二次处罚30-50元)。
3)酒后上班或上班期间喝酒(处罚50-100元)。
4)擅离职守或当班期间睡觉(处罚50-100元)。
5)未按规定交接班,或交接时不清楚,推卸责任(处罚30-50元)。
6)对公司或部门下达的工作任务,无故未完成(处罚30-50元)。
7)不服务领导管理及工作安排,随意顶撞领导者(处罚30-50元)。
8)不执行岗位工作程序要求,对公司造成影响者(处罚30-50元)。
9)违反《员工行为规范》情节轻微者(第一次警告,第二次经济处罚30-50元)。
10)违反《员工行为规范》造成一定影响者(在公司内部造成影响的处罚50-100元,在公司外部或业主中造成影响的处罚100-200元)。
11)思想不纯,监守自盗或私拿业主物品(辞退处理)。
12)违反《员工行为规范》造成恶劣影响者(辞退处理)。
13)在突发事件情况下,临阵脱逃或坐视不管者(辞退处理)。
14)见利忘义,以权谋私,拾遗不报(辞退处理)。
15)员工之间打架(无论何原因,给予辞退处理)。
16)与业主发生争吵(辞退处理)。
五)奖惩程序
员工所在部门及时发现并推荐上报给予奖励或处罚的事迹。凡辞退处理的,需公司行政办公室核实,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私人公司管理制度 9
1目的
对本公司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建立和实施中所涉及的确认和验证活动进行规范,以实现对食品安全危害的预期控制,对食品安全管理提供信任。
2范围
适用于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相关的管理要素和管理体系整体绩效的确认和验证活动的策划、执行和对结果的分析、利用。
3职责
3.1食品安全小组负责控制措施组合的确认、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验证及结果的分析利用。
3.2食品安全小组组长负责控制措施组合的确认、食品安全管理体系验证的组织及结果的审核,结果利用的批准。
3.3各部门参与和配合完成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涉及的确认和验证活动。
4程序
4.1对haccp计划相关文件的确认
4.1.1 haccp计划启用前,食品安全小组负责对新制订的haccp计划的各个组成部分,包括产品特性(包括原辅料、成品)、预期用途、工艺流程图、危害分析、ccp的确定,关键限值(cl)、监控程序、纠正措施程序、记录保持程序以及验证程序等进行首次确认,确认所依据的有关资料、文献、数据要整理归档并保存。确认内容包括:
a)确认产品特性、预期用途、工艺流程图等信息的充分性、有效性;
b)确认危害分析的充分性、有效性;
c)确认关键控制点确定的有效性、必要性及实际操作与文件要求的一致性,有效性;
d)确认有理由认为所选择的控制措施或控制措施的组合能够实现对其所针对的食品安全危害的预期控制;
e)确认haccp整体计划的充分性,有效性。
4.1.2在haccp计划执行过程中,当发生如下变化时,食品安全小组要对haccp计划的适宜性重新确认:
a)产品特性(包括原辅料、成品)发生变化;
b)预期用途发生变化;
c)加工工艺或加工设备、设施发生变化
d)验证数据出现相反的结果;
e)经常出现对关键限的偏离;
f)在对生产过程的观察中发现了新的问题;
g)销售方式和消费者发生变化;
h)当发生其它可能与食品安全相关的变化时
4.1.3食品安全小组每年要至少对haccp计划重新确认一次。确认后应由食品安全小组组长在haccp计划中签字作为确认记录。
4.2控制措施组合的确认
4.2.1实施包含在操作性前提方案和haccp计划中的食品安全危害控制措施组合之前,以及这些控制措施组合发生变更后,食品安全小组应对控制措施组合进行确认,并记录入《oprp确认记录表》和《控制措施组合确认记录表》中。确认内容包括:
a)属于oprp的操作规程是否明确了每个操作规程控制的食品安全危害
b)属于oprp的操作规程是否明确了控制参数要求,参数的制定是否合理、有依据
c)控制措施中明确了偏离时应采取的纠正和纠正措施,该措施符合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要求,并能保证终产品的食品安全。
d)控制措施实施后,并且在组合时,是否有效,是否能够确保对已识别的食品安全危害的控制,并获得满足规定的可接受水平的成品。
4.2.2当确认结果表明不能满足一个或多个上述要素时,应对控制措施和(或)其组合进行修改和重新评价。修改可能包括控制措施(即生产参数、严格度和(或)其组合)的变更,和(或)原料、生产技术、终产品特性、分销方式、终产品预期用途的变更。
4.3关键控制点(ccp)的设备设施及人员确认
4.3.1 ccp点监控仪器的校准
监控仪器的校准是为了保证监控结果的准确性。如果仪器未经校准或仪器失准,其测量结果都将被认为是不正确的。假如发生此种情况,就应认为自上次准确校准并记录后,ccp都是失控的。
a)对监控仪器校准的要求是在接近使用条件下与计量标准相比较确定仪器的准确度;
b)校准的频率要确保仪器测量的准确性。如在监控仪器校准时发现仪器失准,车间必须采取相应的纠偏措施。例如,杀菌设备上的温度计指示温度过高,就必须重新审查自上次校准以来的温度监控记录,对记录进行测量误差的校正,一旦发现cl值偏离,必须采取纠偏行动,以确保产品的安全性。
4.3.2校准记录的审核
除了对监控仪器按haccp计划内规定的频率校准外,还必须对校准记录进行审查,包括审查校准日期、校准所用的方法及其结果(如监控仪器合格/不合格)。
4.3.3 ccp工序设备能力的确认
为确定和保持设备、设施的过程能力,确保终产品的安全,在控制措施实施前,生产办负责通过审核设备能力参数,收集设备调试数据等方式对ccp工序设备的过程能力进行确认,以证明设备能力能够满足工艺及食品安全要求。
在控制措施实施以后,生产办及技术员、维修工、操作工应通过日常的点检确认设备的持续过程能力。当设备故障维修后,以及每次维护保养后,生产办及技术员、维修工、操作工应对故障的修复情况、设备的保养情况进行确认。
4.3.4 ccp工序操作工的确认
为保证食品安全,应按照规定选拔和任用ccp工序操作工。ccp工序操作工在上岗前均应经过该工序操作规程、操作性前提方案、haccp计划的培训,并经过书面和实际操作考核合格。ccp工序操作工应持证上岗。
4.3.5 ccp记录的审核
车间班长或车间主任负责定期复核ccp点的监控记录、纠偏记录,这些记录提供了ccp运作是否正常和纠偏是否落实的证据。审核内容包括:
a)监控活动是否在haccp计划中规定的位置执行;
b)监控活动是否按haccp计划中规定的频率执行;
c)当监控表明发生了与关键限值的偏差时,是否执行了纠偏行动。
4.4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验证
4.4.1单项验证
食品安全小组负责进行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单项验证。
4.4.1.1单项验证的频率
a)在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初次建立首次运行时
b)变更后重新运行时
c)不超过1年的时间间隔,结合内部审核进行。
4.4.1.2单项验证的内容包括
a)操作性前提方案得以实施;
b)危害分析的输入持续更新;
c)haccp计划中要素和操作性前提方案得以实施且有效;
d)危害水平在确定的可接受水平之内;
e)食品安全管理的其他程序和文件得以实施且有效。
4.4.1.3当验证是基于终产品的测试,且测试的样品不符合食品安全危害的可接受水平时,受影响批次的产品按照《潜在不安全产品控制程序》规定处置,并按照《纠正和预防措施程序》要求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
4.4、2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整体验证
食品安全小组负责对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进行整体验证,内容包括体系评审和终成品检测。
4.4.2.1验证频率
a)体系运行失灵时;
b)当产品、加工过程发生变化时;
c)内审;
d)外审。
4.4.2.2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评审可以采用现场检查和记录审查两种方式进行。
a)体系的现场检查评审:包括检查产品描述和流程图的准确性;检查食品安全危害是否按照规定的.控制措施组合的要求被监控;检查加工中是否按确定的关键限值操作;检查记录是否准确完成,时间间隔是否符合要求。
b)记录审查评审:包括监控是否按haccp计划规定的地点给予完成;监控是否按haccp计划规定的频率给予完成;当监控出现偏离,是否已经采取了纠偏行动;监控设备是否按haccp计划规定的频率给予校准。
4.4.2.2当结合内审进行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整体验证时,按照《内审管理程序》执行。
4.4.2.3对成品的检测
成品的微生物、理化等安全卫生项目检验是验证的重要部分。在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得到有效实施时,其最终产品是否具有最大限度的安全,体系是否真正有效,只有通过对最终产品进行微生物、理化等安全卫生项目的检测,才能加以证实。当测试的样品表明不满足食品安全危害的可接受水平时,受影响批次的产品应作为潜在不安全产品按《纠偏和潜在不安全产品控制程序》处理。
4.4.3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总体验证情况应记录在《食品安全管理体系验证记录表》中。
4.5验证活动结果的分析
4.5.1食品安全小组负责分析验证活动的结果,包括内部审核的结果。通过分析,以达到下述目的:
a)证实体系的整体运行满足策划的安排、标准的要求和管理体系的要求;
b)识别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改进或更新的需求;
c)识别潜在不安全产品高事故风险的趋势;
d)为策划与制定内部审核方案提供信息;
e)为证明已采取的纠正和纠正措施的有效性提供证据。
4.5.2验证活动结果的分析可在以下时间进行:
a)在体系的运行的初期,进行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初始确认。
b)周期性验证,结合每次内部审核时进行。
c)特殊情况下的验证,包括管理体系不明原因的失误(如大批量不合格品的产生),过程、产品或包装发生的重大变化,以及有确定的新危害时。
4.5.3在进行验证活动结果的分析时,可参照《统计技术管理程序》中的分析方法进行,并应保留相关记录。
4.6验证不符时的处理
4.6.1当验证证实不符合策划的安排时,食品安全小组应采取但不限于以下措施:
a)对现有的危害分析的预备信息、程序和沟通渠道进行评审;
b)对危害分析结论进行评审,必要时重新分析;
c)对已经建立的操作性前提方案和haccp计划进行评审,必要时对控制措施及其组合进行调整;
d)对已经建立的前提方案进行评价。
e)人力资源管理和培训活动的有效性进行评价。
4.6.2当验证表明对一些危害控制得不适当,且通过修改控制措施也是不可行时,应当考虑通过适当的信息或标签明示等方法将相关信息充分地提供给顾客。
4.6.2食品安全小组应保持采取任何措施的记录,这些记录应在食品安全小组中得到沟通。
4.7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确认、验证和验证结果的分析情况,以及由此产生的活动,应做好记录,向食品安全小组长报告,并提交管理评审,作为管理体系更新的输入。必要时,相关信息应与公共卫生主管部门和顾客进行沟通。
5相关文件
前提方案和操作性前提方案控制程序
内部审核管理程序
产品的监视和测量管理程序
潜在不安全产品控制程序
纠正和预防措施管理程序
统计技术管理程序
6记录
oprp确认记录表
控制措施组合确认记录表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验证记录表
产品检验记录
私人公司管理制度 10
1、目的
对生产产品的工作现场进行管理,保持生产设施处于清洁、整齐、有序的状态,并持续不绝地改进工作环境的条件,以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工作效率,为确保产品质量制造条件。
2、范围
适用于与公司产品质量有关的办公场所、生产现场、车间、仓储和厂房区域等工作环境的掌控管理。
3、职责
各单位、部门负责本单位相关生产现场、办公场地、厂房区域等的工作环境执行、维持和管理。
4、工作程序
4.1为确保公司的工作环境对人员的能动性、充足程度和绩效/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以提高公司生产、经营的业绩,各单位、部门应对产品生产现场的工作环境和员工生活的工作环境进行策划和规划。
4.2各单位、部门应识别和确定对产品质量及其实现过程有影响的工作环境,并依照工艺要求,对工作环境进行策划和规划。
4.3各单位、部门负责组织相关人员确定并管理为实现产品符合性所需的工作环境中人和物的因素,依据生产经营的需要,确定并供应必需的作业场所,制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应包含:
4.3.1制造性的'工作方法和更多的参加机会,以发挥公司内人员的潜力;
4.3.2设备设施的管理,并力求提高设备的效率和安全性;
4.3.3供应适合的劳保和防护用品;
4.3.4工作场所的位置;
4.3.5与社会的相互影响;
4.3.6热度、湿度、光线、空气流动;
4.3.7卫生、清洁度、噪声、振动、防静电和污染。
4.4工作环境区域划分:
各单位、部门依据各单位内部实际的工作区域使用情况划分内部各部门的工作环境责任区域,明确各部门工作环境责任区域的负责人员,并给与其职责和权限。
4.5工作环境的维护
各区域负责人负责对工作环境进行保持维护以达到生产经营的需要,可通过使用看板管理、目视管理、定置管理和7S管理等各种方法实现。
4.6工作环境的监督检查
各单位、部门依据各单位内部实际情况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对比前期策划的工作环境要求对其内部工作环境进行监督检查,对检查发觉的不符合事项按相关程序文件要求由缺失责任单位进行原因分析和提出矫正/防备措施,并对其执行的矫正/防备措施的效果进行确认、验证,直至其符合规定要求。
4.7工作区域环境要求
工作区域环境要求应符合《机械制造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通道线颜色:黄色;
2)通道线表示法:用黄色胶带粘贴或黄色油漆涂刷。
c)通道的其它要求:
1)尽量避开弯角,考搬运物品的方式实行最短距离;
2)通道的交叉处尽量使其直角;
3)左右视线不佳的道路交叉处尽量予以避开;
4)在通道上不可停留和存放任何物品;
5)要时常保持通道地面干净,有油污时应立刻清除;
6)安全出口必需畅通,不可堵塞,而且要有“安全出口”标示。
4.7.2工作场所的环境要求:
a)使用清扫工具定时清扫工作场所的地面、塑料板、工作台、机器设备、测量设备等;
b)工作场所内不可放置3日内不使用的物料;
c)易损零件、产品或材料应将其置于容器或存放设施内,不可直接将其置于地面上,而且对其要有确定的标识;
d)零件、外购/外协件、在制品不合格区:指专用来存放本制程检验员判定为不符合检验标准及规定要求之物品存放的区域,其区域大小可视场所需要而定;
3)可疑品区:指专用来存放因无标识或标识不完整而无法判别产品名称种类或无法明确产品状态暂存放区:指因需流入下一流程或等待电梯或等待出货等物品短时间存放的区域,暂放时间限为一周内,其区域大小可视场所需要而定;
6)×作业区:指某一流程正在或即将作业的区域,如进货检验区等,其区域大小可视场所需要而定;
7)×放置区:指用来定位某些非质量体系类物品的区域,为了现场的整体美观,其区域大小可视场所需要而定,如清洁用具放置区、文件柜放置区、报废产品放置区等。
4.7.4仓库、储存室的环境要求:
a)仓库、储存室须有管理责任者的标示,仓库、储存室管理员对所保管的物品应按“先进先出”原则进行领发作业,并确保其“帐、物、卡一致”;
b)光线的照光亮度应适适合,且仓库、储存的区域应通风、不积水、不潮湿、干净、整齐;
c)必需时,仓库、储存室需有贮存平面布置图标示,其内储存、存放的物料、材料等应以标签、标识牌等作明确的标识;
d)仓库、储存室存放的物品、材料如以纸箱储存,须有叠放高度的限制;
e)对仓库、储存室所存放的易燃易爆、有毒物品、不安全物品、化学药品等储存须以明显的标识牌进行标示,并对其予以隔离、防潮及实行各种安全防护措施;
f)贮存区或其料架上不允许有好几种材料、零件、配件等混淆放在一起;
g)按公司相关管理规定定期对仓库、储存室等内材料进行盘点和检查,清理呆料和已经生锈变质过期的材料;
h)贮存区料架上不准存放呆料、废料或其他非材料的物品;
i)已生锈或变质的材料或零件、配件不准放置于贮存区内或其料架上。
4.7.5图纸、合同资料及文件/资料等管理的环境要求:
a)图纸、合同资料及文件/资料等须有管理规定:如编号、目录、存放处定位;
b)图纸、合同资料及文件/资料等须有专用的文件柜,并有管理责任者之标示;
c)文件档案实行目视管理,让人能随时使用;
d)图纸、合同资料及文件/资料等保管须有目录、有次序、且整齐,让人很快能使用;
e)个人资料,并定期检查机器、设备润滑系统、油压系统、空压系统、电气系统等;每一台设备都要有保养记录,设备使用者及管理者均需作明确标示;
c)建立机器、设备的操作引导书,要求全部人员按规定对机器、设备进行操作,并扫除一切领导声明,以便公司进行工作调整,否则扣发当月工资及奖金。
二十九、努力学习,提高自身本领。对工作认真负责,保证定时完成各项任务。
三十、勤思考,善总结。为公司进展出谋划策,做事脚踏实地,提高工作质量。
三十一、保密制度:员工应保守公司隐秘,忠于职守,不私自将公司的文件资料带出公司,不向他人谈及公司业务往来实情,大力加强保密观念;谢绝推销或与工作无关的人员入内。
三十二、安全保卫制度,员工应有安全防范意识,下班时应检查门、窗、水、电等设施是否关闭;公司钥匙为专人管理,管理者做好保管工作。
为了培育健康向上的工作观、道德观、价值观,提高每位员工的综合素养,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此制度是您作为企业员工要遵守的最基本的规范。
私人公司管理制度 11
第一条考勤是企业管理的基础性工作,是计发工资奖金、劳保福利等待遇的重要依据,各级领导必须给予重视。
医院的考勤管理由人事部劳资处负责,各部(医院)的考勤管理由综合处或指派专人负责。各处(班组)应指派责任心强的人员担任考勤员,逐日认真记载考勤。
第二条考勤员职责
按规定认真、及时、准确地记载考勤。
如实反映本单位考勤中的问题。
妥善保管各种休假凭证。
及时汇总单位考勤结果上报。
第三条记载考勤符号:
出勤√、事假×、病假△、旷工○、婚假、丧假±、产假探亲假□、公伤假夜班计划生育假看病倒休∧。
第四条各部(医院)应在25日将当月考勤结果汇总报劳资财务部门核算工资奖金,季初4日前将当季考勤结果汇总报医院人事部劳资处。
第五条事假
职工遇事必须于工作日亲自办理的,应事先请假。不能事先请假的,可用电话、电报、书信、带口信等方式请假。假满也应提前办理续假。
基层管理人员、工人请假3天内,由部长审批,4天以上由部门主管总经理审批。部门副职人员请假,由部门主管总经理(主任)审批。医院副总经理(副主任)请假,由医院主管总经理审批。事假期间不发工资。
管理人员每季度累计事假不足3天照发工资,有薪事假可累计使用,但不得提前或跨年度使用。
享受有薪事假的管理人员,平日加班不发加班工资。零星加班不累计存休。
有薪事假的天数:2月底到医院工作的为12天;3月至5月底到医院工作的为9天;
6月至9月底到医院工作的为6天;9月至11月底到医院工作的为3天;12月到医院工作的不享受有薪事假。全年事假天数不足应享受有薪事假天数的按加班论。
第六条病假
因病或非因公受伤或凭合同医院病休证明准病假。非合同医院的病休证明经主管领导同意,也可确认病假。
年累计病假超过半年、工龄满8年的职工按75%计发工资;工龄满3年(含3年)的职工按70%计发工资;工龄不满3年的职工按65%计发工资。
到医院看病,给假半天,按“看病”考勤,不影响工资,超过半天者,其超过的时间按事假考勤。
第七条公伤
因公负伤因公致残者,持医院诊断证明经人事部确认,可按公伤假考勤,公伤假期间工资照发。
因公负伤,愈后复发者,经所在单位、人事部、办公室、联席会议鉴定,确认为旧伤复发的,可按公伤对待。
第八条婚假
职工结婚持结婚证书,享受婚假3天。男女双方都达到晚婚年龄(男26岁、女24岁)增加婚假7天。因对方在外地工作而需到外地结婚的酌情增计路程假。婚假期间工资照发,路费不予报销。婚假不能分段使用。
第九条丧假
职工配偶、父母、子女或养父母死亡,给丧假3天,祖父、祖母、外祖父、外祖母、岳父母、公婆死亡,给丧假2天,外地酌情计路程假,假期工资照发。
第十条产假、计划生育假
产假一般为56天,5个月内的早产产假30天,双胞胎产假72天,产假应产前产后连续计算,假期工资照发。
符合晚育年龄(女24岁)并领取独生子女证者产假为72天,女职工生育无人照顾,经女方单位出据证明,可酌情给男方15天以内的假期,按计划生育假考勤。男方使用的`天数应冲减女方产假天数。
女职工计划外生育,其休息时间以事假论。
各种节育、绝育手术按医务部门的休假证明准假。
配偶在本市工作,行绝育手术后需要护理,可持绝育手术证明享受二天的计划生育假。
一年内做两次人工流产,其中一次按事假。
第十一条探亲假
享受探亲假的范围条件:
(1)工作满1年的正式职工,不能利用公休假日与父母或配偶团聚又同父母或配偶不住在一地的,可享受探亲假待遇。
(2)职工丧偶已满1年又未重新结婚,有未成年(指18岁以下)的子女寄养在外省市的可享受探望子女的待遇。
(3)自幼由养父、养母或抚养人抚,养长大后仍保持经济关系的职工,经养父母、抚养人所在单位、街道办事处、乡政府开据证明证实的,可享受探望养父母或抚养人的待遇,但不得享受探望生父母的待遇。
(4)领取结婚证书的职工,领取证书的当年,可再享受最后一次探望父母的待遇。
(5)已婚职工父母均在外地居住者,每四年可享受一次探亲待遇。
具有以下情况的职工不能享受探亲假:
(1)各类学校毕业生,在见习期间不享受探亲待遇。见习期满,当年即可享受探亲待遇。不实行见习期的人员,凡上半年定级的,当年即可享受探亲待遇,凡下半年定级的,下年度享受探亲待遇。
(2)工人在学徒期、熟练期内不享受探亲待遇,学徒(熟练)期满,当年即可享受探亲待遇。
(3)丧偶的职工,当年不能享受每年一次探父母的待遇。
(4)家居远郊区县,已按规定领取了交通补助费的职工,不享受探亲待遇。
(5)职工与父或母任何一方能利用公休日团聚连续满30天,未婚职工当年与父母团聚连续满20天的,当年不享受探亲待遇。
职工探亲假期
(1)职工探望配偶,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30天。享受有薪事假的管理人员,平日加班不发加班工资。零星加班不累计存休。
(2)未婚职工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自愿两年探亲一次的可两年给假一次,假期为45天。
(3)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四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4年起始时间以结婚次年计算。
(4)探亲假期指与亲人团聚的实际时间,另外根据实际情况给予路程假。探亲假期包括公休日,不包括法定节日。
(5)探亲假期工资照发。
(6)探亲假原上则应一次使用,经同意可分二次使用,分期使用探亲假,只给一次路程假,报销一次往返路费。
探亲假的管理
(1)职工探亲,须事前填写探亲申请,经部门领导批准报人事部审核,财务部凭人事部批准的探亲申请予以报销往返路费。
(2)各部(医院)应根据工作的情况,有计划地安排职工探亲,职工本人应服从组织的安排。
(3)外单位调入医院职工,应呈上原单位当年或四年期内探亲情况的证明后再予安排探亲。
第十二条加班倒休
充分利用8小时工作,提高工作效率,严格控制加班加点,确因工作需要加班加点应经单位领导批准。
管理人员平日加班一次4小时以上按实际加班时间给同等时间存休,不足4小时的加班加点,不能累计加班存休。
工人平日加班按实际加班时间给予同等时间存休,确实不能倒休可按本人日平均工资的100计发加班工资。
管理人员、工人在法定节日加班(元旦、劳动节、国庆节、春节)按本人日工资的200计发加班工资。
职工遇事,可用存休倒休。存休不能跨年使用。各部(医院)应严格存休的记载管理。
第十三条旷工
凡下列情况均以旷工论:
(1)用不正当手段,骗取、涂改、伪造休假证明;
(2)未请假或请假未批准,不到单位上班;
(3)不服从工作调动,经教育仍不到岗;
(4)被公安部门拘留;
(5)打架斗殴、违纪致伤造成休息。
旷工扣发工资。
第十四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批准之日起执行。本制度解释权归人事部劳资处。
私人公司管理制度 12
为了加强项目安全生产管理,预防和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项目部消防检查标准
1、《建筑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
2、国家、地区、企业现行有关安全生产要求或规定。
二、施工现场消防管理制度
l、项目部成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消防管理小组,组建义务消防队。安全专职人员要定期进行教育训练,熟悉掌握防火、灭火知识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做到能防火检查和扑救火灾。
2、施工现场要有明显的防火宣传标志,项目经理部每半年对施工人员进行一次防火教育,定期组织防火检查,建立防火工作档案。
3、现场设置消防车道,特别是通往仓库、生活区的道路其宽度不得小于3.5m,消防车道不能环行的应在适当地点修建回转车辆场地。
4、现场要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并做到布局合理,经常维护、保养,采取足够防冻保温措施,保证消防器材灵敏有效。
5、现场进水管直径不小于100mm,消火检处要设有明显标志,配备足够的水龙带,周围3m内,不准存放任何物品。
6、电工、焊工从事电气设备安装和电、气焊切割作业,要有操作证和动火证。动火前要清除附近易燃物,配备看火人员和灭火用具。动火地点变换,要重新办理动火证手续。
7、因施工需要搭设临时建筑,应符合防火要求,不得使用易燃材料。
8、项目部物资员对施工材料的存放、保管,应符合防火安全要求,库房应用非燃材料支搭。物资员要熟悉库存材料的性质,因施工需要进入工程内的可燃材料,要根据工程计划限量进入并应采取可靠的防范措施。易燃易爆物品,应专库储存,分类单独存放,库内严禁吸烟。
9、施工现场和生活区,未经项目部批准不得使用电热器具。
10、氧气瓶、乙炔瓶工作间距不小于5m,两瓶同明火作业距离不小于10m。
三、坚持防火月检查制度,消除火灾隐患。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
1、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2、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3、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4、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
5、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6、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
7、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记录情况;
8、防火巡查情况;
9、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和完好、有效情况;
10、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四、建立消防安全灭火和应急预案制度,至少每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预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组织机构和职责分配,包括: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等;
2、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
3、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
4、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5、通讯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
6、后勤保障程序和措施,包括设施、各类物资、炊食的保障。
7、医疗救护保障程序和措施。
8、演练评审程序。定期检验人员、设施、措施的实施配合协调状况,并作出评审报告。
9、各人员集中和封闭场所有疏散图和导向标志。
五、建立动火须知制度,从源头上杜绝责任不清、职责不明的现象发生,确保“谁动火、谁负责”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
一、一级动火
1、禁止区域内:油罐、油箱、油槽车和储存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容器以及连接在一起的辅助设备;各种受压设备;比较密封的室内,容器内、地下室等场所。
2、一级动火作业由所在施工队主管消防工作的领导在作业一周前提出动火申请,并附上安全技术措施,报项目部主管消防的领导和当地消防部门审批后方可动火。
二、二级动火
1、在具有一定危险因素的非禁火区域内进行临时焊割等动火作业;小型油箱等容器、登高焊接等动火作业属于二级动火。
2、二级动火作业由所在施工队主管消防工作的领导在作业四天前提出动火申请,并附上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项目部主管消防的领导审批后方可动火。
三、三级动火
1、在非固定的,无明显危险因素的场所进行动火作业,属于三级动火。三级动火作业由所在班组在作业三天前提出动火申请,经施工队和项目部主管消防的领导审批后方可动火。
防火巡查记录表
工程名称
关山村熊家咀还建小区(八一花园)H8区
建设单位
武汉关山经贸集团有限公司
巡查时间
2012年12月26日
巡查部位
施工现场
巡查人员
防火巡查内容
巡查情况
正常
故障
处理情况
现场用火用电有无违章
常闭式防护门是否关闭严密
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及使用是否符合规定
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在岗情况
动火作业是否增设防火及灭火设施
消防设施、器材是否保持正常工作状态,消防安全标识是否在位、完整。
消防车、道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备注:
填写说明:如该项巡查内容正常则在正常栏内画“√”,如该项存在隐患则在故障栏画“√”
处理情况栏需注明该项内容的处理情况及整改完成情况,备注一栏则注明当日巡查时消防隐患的具体位置及部位。
私人公司管理制度 13
一、工作场所内不得嬉戏打闹、闲聊、玩手机、网络游戏、网络聊天、利用公司电话打私人电话、吃食物、听音乐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二、公司员工上下班必须严格按照作息时间执行,不得无故缺勤、旷工、迟到、早退;
三、员工必须服从上级管理人员领导,不得怠慢工作;
四、工作期间遇到顾客访问时,须面带微笑并主动问好;
五、上班要统一着工装,佩带工作卡,必须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度和风貌;
六、当日的工作必须在下班前结束,不得拖到第二个工作日;
七、上下班前按《卫生轮流值日表》打扫办公区域内卫生,保持整洁、干净的工作环境;
八、下班时必须关好门窗及设备电源,防止安全事故发生,值班人员做好监督检查;
九、热爱本职工作,积极学习业务知识。
十、同事间要团结互助、相互协作,相互支持。
私人公司管理制度 14
一、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一)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负责人岗位职责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负责人指使用单位及其下属机构经法人代表授权,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人员。
1、负责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
2、制定年度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经常分析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现状,研究并提出对策。
4、负责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贯彻落实,按岗位责任制要求,对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员履行职责情况实施考核。
5、传达贯彻党和政府方针、政策和有关精神,协调处理本单位内重大工作事项,定期向法人代表汇报工作。
6、负责向质监部门上报特种设备突发事故和重大事故隐患。
7、组织本单位特种设备突发事故进行应急救援和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
8、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员应履行的职责。
9、履行法律、法规和质监部门规定的其他职责,完成法人代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负责人岗位职责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负责人指使用单位及其下属机构内设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的负责人员。
1、协助负责人做好本单位内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起草本单位特种设备年度工作计划并提交负责人审定。负责人外出时,根据负责人安排独立处理有关工作。
2、检查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制定内部管理规范并组织实施。
3、协助负责人贯彻执行本单位特种设备年度安全管理计划的组织实施。
4、负责向质监部门申报办理本单位特种设备及其工作人员各项行政审批手续。
5、负责、协调本单位特种设备日常检查和维护保养工作。
6、向负责人上报特种设备突发事故和重大事故隐患。
7、协调负责人做好本单位特种设备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和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
8、做好特种设备的其他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9、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管理员应履行的职责。
10、履行法律、法规和质监部门规定的其他职责,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员岗位职责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员指使用单位中,从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并经技术监督局考核合格依法取得《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员证》的人员,包括使用单位所有在岗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员。
1、积极宣传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特种设备有关的法规、规章、标准,督促有关单位贯彻执行。
2、对本单位的特种设备及其操作人员依法进行安全管理并做好各项安全生产管理规章记录。
3、对本单位的特种设备使用违章行为进行调查处理。
4、负责对本单位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工作。
5、接受并配合质监部门依法实施的安全监管和监督检验。
6、负责对本单位内列入重点监控范围的特种设备进行监控。
7、负责对本单位特种设备进行事故隐患自查并上报安全管理机构负责人。
8、参加对本单位突发特种设备事故进行应急救援并负责事故隐患的整改落实。
9、履行法律、法规和质监部门规定的其他职责,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特种设备现场作业人员岗位职责
特种设备现场作业人员指使用单位中,从事特种设备现场操作并经相应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考核合格依法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人员,包括使用单位所有在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
1、积极宣传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特种设备有关的法规、规章、标准,督促有关单位贯彻执行。
2、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和本单位的各项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3、严格按照安全技术规程的要求操作特种设备并做好各项记录。
4、按要求参加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
5、接受并配合质监部门依法实施的安全监管和监督检查。
6、负责对所操作的特种设备进行安全管理。
7、负责对所操作的特种设备进行事故隐患自查并上报本单位安全管理机构。
8、参加对本单位突发特种设备事故进行应急救援并负责事故隐患的整改落实。
9、履行法律法规和质监部门规定的其他职责,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一)特种设备开工告知申报办理制度
1、严格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申报办理特种设备开工告知审批手续。
2、应聘请取得质量监督部门许可的施工单位实施其特种设备的安装、改造和维修工程。
3、应督促负责本单位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的施工单位在开始施工前三个工作日,将拟进行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情况书面告知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4、应要求并配合施工单位如实向负责办理开工告知审批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供施工工程的所有相关信息,如实填写《河北省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单》(一式四份),并督促施工单位要求配齐施工设备和作业人员。
5、特种设备施工单位在书面告知后方可施工,施工过程中应接受并积极配合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实施的安全监察,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按要求落实整改。
6、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实施特种设备开工告知申报办理各项工作。
(二)特种设备监督检验申报办理制度
1、严格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所属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申报办理特种设备施工监督检验手续。
2、应督促施工单位在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开工审批后三个工作日内,到相应级别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机构申报办理特种设备施工监督检验手续。
3、应要求并配合施工单位如实向负责施工安全监督检验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机构提供施工工程的所有相关信息。
4、施工过程中应接受并积极配合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机构实施的监督检验,对检验中发现的问题按期按要求落实整改。
5、特种设备施工结束后,配合特种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机构上报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批准后进行联合验收。
6、及时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机构领取《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报告书》和《安全检验合格标志》。
7、对监督检验工作存在的争议及时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请仲裁。
8、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实施特种设备监督检验申报办理各项工作。
(三)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申报办理制度
1、严格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申报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手续。
2、使用登记包括新增设备注册登记、设备档案信息变更登记、设备移装等级、设备停用登记和设备报废注册。
3、新增特种设备,应在投用前或投用后30天到负责使用登记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申报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手续。
4、在设备档案信息变更、设备停用前向负责使用登记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5、设备移装、报废前应向负责使用登记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理申报手续,经批准后方可实施移装、报废。
6、在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时,应如实向负责使用登记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供有关资料和信息。
7、及时到负责使用登记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领取《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或《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
8、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实施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申报办理各项工作。
(四)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申报办理制度
1、严格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想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所属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机构申报办理特种设备定期检验手续。
2、在特种设备安全检验有效期满前一个月,到相应级别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机构申报办理特种设备定期检验手续。
3、积极配合负责定期检验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机构进行特种设备定期检验工作。
4、对定期检验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按要求进行整改。 5、对定期检验工作存在的争议及时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请仲裁。
6、及时到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机构领取《特种设备安全定期检验报告书》和《安全检验合格标志》。
7、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实施特种设备定期检验申报办理各项工作。
(五)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申报办理制度
1、严格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申报办理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手续。
2、在新增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上岗前,组织本单位新增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操作人员到负责考核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集中申报办理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取证手续。
3、在特种作业人员证有效期满前一个月,组织或督促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操作人员到负责考核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申报办理特种作业人员考核换证手续。
4、积极配合负责考核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进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工作。
5、组织督促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操作人员及时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机构领取《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6、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实施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申报办理各项工作。
(六)特种设备安全检查检验配合制度
1、严格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积极配合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特种设备安全执法检查。
2、严格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积极配合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机构依法实施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和安全定期检验。
3、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特种设备安全执法检查,安全管理负责人应陪同并积极协调解决安全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4、安全管理机构负责人是安全执法检查和安全检验工作的第一联络人,负责具体配合工作和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
5、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员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应的特种设备安全检查检验配合工作。
6、本单位任何人员不得无故阻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安全执法检查和安全检验工作。
(七)特种设备安全责任状制度
1、本单位实行特种设备安全责任状制度,严格按照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体系框架图层层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责任。
2、法人代表是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安全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机构负责人、各级安全管理员和现场操作人员按职责分别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
3、特种设备安全责任状每年年初签订一次,有效期为一年。
4、法人代表和安全管理负责人签订《特种设备年度安全管理责任状》,安全管理负责人和安全管理机构负责人、各下属单位安全管理负责人分别签订《特种设备年度安全管理责任状》。
5、安全管理机构和各下属单位内部,也应签订各自的《特种设备年度安全管理责任状》,进一步明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责任。
6、《特种设备年度安全管理责任状》中应明确本单位年度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目标、计划和考核办法,其年终考核结果将作为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年度奖惩的依据。
(八)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例会制度
1、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由安全管理负责人召集,并将例会内容、时间、地点提前通知与会人员。
2、与会人员一般有本单位安全管机构的负责人和本单位各下属机构安全管理负责人参加。根据会议内容,也可安排其他人员参加。
3、议事内容:传达贯彻上级指示和有关会议精神,分析、布置、督促、检查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宣传落实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政策和重要措施、方案,总结安全管理工作,布置有关专项活动,讨论商定本单位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各项制度等,研究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其他事项。
4、与会人员应当准备好相关材料,准时参加。因故不能参加者,应事先办好请假手续,并委托其他人员参加。
5、与会人员应根据会议议程汇报有关工作内容,并并积极参与讨论、研究,提出建议等。
6、与会人员会后应及时将例会会议精神传达到有关人员,并组织贯彻落实。并将落实情况及时向市局安全监察机构汇报。
7、除正常的例会外,安全管理负责人可视工作需要临时召集会议。
(九)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制度
1、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应定期组织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员、现场操作人员以及所有员工进行必要的安全知识教育和培训,一般每半年开展一次。
2、各下属机构也可根据需要对本机构内的特种设备管理和操作人员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和培训。
3、安全知识教育和培训的内容应至少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检验法律法规和单位的规章制度;
(2)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操作理论知识;
(3)特种设备安全操作技术技能;
(4)特种设备应急救援和紧急避险知识。
4、所有员工应严格按要求按时参加单位组织的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和培训,认真听讲和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操作水平。
5、积极参加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法组织的特种设备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培训。
(十)特种作业安全作业制度
1、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严格按照特种设备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特种设备现场操作,严格遵守本单位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挂牌上岗,不得违规违章作业。
2、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管理人员和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
3、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交接班时应对特种设备安全运行状况进行检查,确定不存在问题后方可进行交接班。
4、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进行现场操作时,应做好以下记录:
(1)特种设备运行记录;
(2)特种设备维护保养记录;
(3)特种设备故障记录;
(4)特种设备交接班记录;
5、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对特种设备使用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问题的应当立即处理;情况紧急时,可以决定停止使用特种设备并及时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
6、未经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相应《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人员,不得从事特种设备相关作业,其余无关人员不得进入特种设备使用现场。
(十一)特种设备检验合格挂牌明示制度
1、本单位实行特种设备检验合格挂牌明示制度,在所有特种设备显著位置悬挂《特种设备安全检验合格标志》。
2、《特种设备安全检验合格标志》有负责实施安全检验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机构核发,由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负责统一悬挂。
3、本单位特种设备维护保养工作,按照国家法规规定需要由取得资质的单位方可从事的,应严格执行国家法规规定。
4、本单位特种设备维护保养工作,按照国家法规规定应由使用单位自行实施的,我单位应严格按照安全技术规程的要求进行特种设备维护保养。
5、本单位内负责特种设备维护保养的人员经培训取证后具体承担特种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
6、特种设备维护保养分为日常维护保养和定期维护保养。
7、在安全执法检查和安全检验中有明确要求的,本单位应立即按要求实施维护保养。
(十二)特种设备重点监控工作制度
1、本单位严格遵守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重点监控工作要求》的规定,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列入重大危险源的特种设备,实行使用重点监控工作制度。
2、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具体负责此类特种设备的重点监控工作,确保按时按要求进行安全检验和维护保养,确保安全规范进行。
3、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应指派专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员分类逐台负责重点监控特种设备的日常管理工作。
4、重点监控特种设备每天进行一次安全检查、每月进行一次维护保养、每年进行一次事故隐患全面排查。
5、重点监控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人员和现场作业人员必须有两年以上从事该工作的经验。
6、每年组织一次重点监控特种设备突发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十三)特种设备档案资料管理制度
1、特种设备档案资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
(2)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和检验报告书;
(3)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
(4)特种设备的日常运行状况记录;
(5)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6)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2、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负责归口管理本单位所有特种设备档案资料,应指派专人负责特种设备档案资料的保管工作。
3、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应设立专门的档案室或档案柜用于保存特种设备档案资料,保存期限原则上为3年,重要的见证资料应永久保存。
4、根据需要本单位可以另外专门设立特种设备档案资料管理机构。
(十四)特种设备人员证件使用管理制度
1、本单位特种设备人员所持证件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2、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件平时由单位人事机构统一保管,不得在非工作场合使用。
3、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实施安全管理、现场操作时,应佩戴记录所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信息的工作牌,工作牌由本单位作业人员管理机构统一制作下发。
4、不得损毁、涂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或者转借他人使用。
5、本单位安全管理机构应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进行登记备案。
6、证件遗失或者损毁后,持证人应当及时报告本单位,由本单位报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经核实后,按规定履行补办手续。
7、持证人因调动、辞职或者退休等原因,不再从事安全作业工作的,由本单位人事机构集中将《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交回发证机构。
8、持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人员应按规定接受监督。
(十五)特种设备事故隐患自查制度
1、特种设备事故隐患自查是指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机构、现场作业人员自行对特种设备安全使用状况进行检查,以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的行为。
2、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负责人每季度应至少组织一次全单位所有在用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并亲自带队;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每月组织一次事故隐患集中排查;特种设备现场作业人员每天对所操作特种设备进行一次事故隐患排查。
3、本单位各级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在对特种设备进行安全检查时,发现重大违法行为或者严重事故隐患时,应当立即采取必要措施,同时及时向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报告。并通知质监部门。
4、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应建立本单位特种设备事故隐患整改情况档案,发现一处等级一处,整改一处注销一处,确保事故隐患能够得到全过程跟踪。
5、检查中,应严格按照特种设备法律法规以及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逐项进行事故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存在的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并如实填写《特种设备事故隐患自查表》。
(十六)特种设备事故上报制度
1、本位在用特种设备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特大事故、重大事故、严重事故,应按规定迅速逐级报告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不得瞒报、谎报或延报。
2、事故发生后,现场操作人员应立即逐级上报,直至法人代表。
3、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2)事故发生时间、地点;
(3)事故设备名称;
(4)事故类别;
(5)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及事故概况。
4、对发生特种设备事故后,瞒报、谎报、拖延报告的,经查实应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十七)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制度
1、本单位实行特种设备突发事故应急救援制度。
2、本单位法人代表是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负责人是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人;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具体承担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3、本单位制定《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颁布实施,《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每年修订一次。
4、本单位成立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安全管理负责人任组长、安全管理机构负责人任副组长、各内设和下属机构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应急救援办公室,安全管理机构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安全管理机构全体工作人员为成员,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5、本单位成立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队,安全管理机构负责人任队长、全体安全管理员和作业人员为队员,具体负责事故发生后的现场应急救援工作。
6、发生特种设备事故后,本单位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各有关人员务必在第一时间内赶赴现场,组织抢险救灾工作。
7、本单位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并形成记录。
(十八)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制度
1、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负责配合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事故调查组对特种设备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2、事故调查处理过程中,本单位法人代表、安全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机构负责人以及相关人员应严格按照事故调查组的要求到场并积极配合各项工作。
3、本单位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干扰、阻拦事故调查组依法开展的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4、本单位所有人员应如实向事故调查组提供事故有关信息,不得刻意隐瞒或故意歪曲事实。
5、对事故负有责任的本单位人员,除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外,还应依据本单位有关安全管理制度追究其特种设备安全责任,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
三、天车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天车工必须身体健康,经过专门训练,考试合格者,方能操作。
二、起重应该标明起重吨位,并且要有信号装置,桥式起重机应有卷扬限制器,行程限制器,缓冲器和自动连锁装置,天车工应保持这些部件的灵敏可靠。
三、每日工作前断电检查抱闸,电气卷扬机械,安全装置是否良好,然后接通电源,试开空车,确认各部正常方可开车。
四、天车工开车前,必须先按电铃,方可开车。
五、严格执行下列规定:
1、指挥信号不明或乱指挥来不吊:
2、超过起重设备和吊具的不吊:
3、吊具使用不合理或物件捆挂不牢不吊:
4、吊物上有人或其它常浮物不吊:
5、抱闸或其它制动安全装置失灵不吊:
6、埋在或凝结在地上的物件不吊:
7、光线黑暗看不清物件不吊:
8、物体偏离运行轨道歪挂斜吊不吊:
9、棱器的物件没有垫好不吊。
六、大车、小车和卷扬在近终点或靠行轨行车时,应慢速行驶,撞档和各限位必须灵敏好用,严禁用反转方法停止运转。
七、碰盘吊在装卸铁块时,重物不准从设备、人头上经过。
八、天车运行中遇紧急停电或发生故障时,应拉下开关,并在重物重直下方架设围具,显示悬挂警告标志,禁止通行,禁止用手盘齿轮的方法落下重物。
九、天车工在工作中要思想集中,学员工作时,师傅不准脱离工作岗位,非驾驶人员未经许可不准爬车或进入驾驶室,加油擦试时必须断电。
十、天车每班要清扫,易损件要经常检查保养,工具备件要放稳,以免物坠伤人。
十一、只准许从安全梯上下,不准从轨道上通行,上下车或离开驾驶室必须将吊钩升起,把小车开到驾驶室的一端拉下总闸,并将控制器所有把手和手轮搬回“停止”位置。
十二、交班时,必须等上班工作人员走下工作梯之后,下班方可开车。
十三、吊物时要与地面垂直,不能悬空加物,严禁在物品的下面站人。
十四、司机驾驶时双手需经常放在操作把上,以便随时刹闸。
私人公司管理制度 15
第一章:人事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的人事管理,明确人事管理权限及人事管理程序,使公司人事管理工作有所遵循,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公司全体职员,即公司聘用的全部从业人员
第三条:除遵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外,本公司的人事管理,均依本制度规定办理。
第二章:人事管理权限
第四条:总经理确定公司的部门设置和人员编制、一线经理的任免去留及晋级,决定全体职员的待遇。
第五条:人力资源部工作职责:
1、协助各部门办理人事招聘,聘用及解聘手续。
2、负责管理公司人事档案资料。
3、负责公司人事管理制度的建立、实施和修订。
4、负责薪资方案的制定、实施和修订。
5、负责公司日常劳动纪律及考勤管理。
6、组织公司平时考核及年终考核工作。
7、组织公司人事培训工作。
8、协助各部门办理公司职员的任免、晋升、调动、奖惩等人事手续。
9、负责公司各项保险、福利制度的办理。
10、组织各部门进行职务分析、职务说明书的编制。
11、根据公司的经营目标、岗位设置制定人力资源规划。
12、负责劳动合同的签定及劳工关系的处理。
第六条:部门主管提出部门人员需求计划;部门主管决定部门经理以下职员的任免、考核、去留及晋降;部门主管建议本部门职员待遇方案。
第三章:人员需求
第七条:在经营年度结束前,人力资源部将下一年度的《人员需求计划表》发放给各部门,部门主管须根据实际情况,认真填写后,上报总经理审批。
第八条:总经理根据部门所上报的人数,以及公司的投资、经营方案,来确定公司下一年度人员的规模和部门设置。
第九条:经总经理所确定的人力资源计划,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办理招聘事宜。
第四章:职员的选聘
第十条:各部门根据工作业务发展需要,经总经理核定的编制内增加人员,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1、进行内部调整,最大限度的发挥现有人员的潜力。
2、从公司其他部门吸收适合该岗位需要的人才。
3、到人力资源部领取《人员增补申请表》,报部门主管、人力资源部主管、总经理审批。
第十一条:各部门编制满后如需要增加人员,填好《人员增补申请表》后,报总经理审批。
第十二条:上述人员的申请获得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招聘所需人员。
第十三条:求职人员应聘本公司,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1、所有求职人员应先认真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由人力资源部门进行初试。
2、初试合格后,应聘人员详细填写《应聘人员工作履历表》和《应聘人员工作经历、社会关系情况表》,然后由人力资源部门安排与业务部门主管复试。
3、部门经理以上人员应聘要经总经理面试通过。
4、复试合格后,通知应聘人员一周内等结果。
5、用人部门和人力资源部门根据应聘人员填写表格所反映的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无误后,报总经理审批,由人力资源部门通知应聘人员到岗,并办理体检手续。
第十四条:体检合格后,人力资源部通知应聘者报到,所有应聘人员的材料由人力资源部统一存档备查。
第五章:职员报到
第十五条:所有招聘录用的新职员正式上班当日先向人力资源部报到,并以其向人力资源部报到的日期,即起薪日。
第十六条:报道当天所有新职员须携带:
1、两张一寸免冠照片;身份证、户口薄、原件和复印件;
2、学历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职称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服务自愿书、医院体检表;
第十七条:担保书
1、本公司的所有员工均需办理担保手续,并经人力资源审核后方可报到;
2、担保人须是具有正式职业、有固定住房、北京户口。
3、凡为本公司员工与担保的员工有配偶或直系亲属关系者,不能做担保。
4、被担保人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担保人应负赔偿责任:
(1)亏空公款或借用财物不还者
(2)偷窃、丢失本公司资料、器材、工具及物品者
(3)假冒本公司名义向外诈骗、招摇有确凿证据者
(4)故意毁坏本公司的设备或其它物品者;
(5)营私舞弊或其他不法行为导致本公司受损害者
(6)移交不清或弃职潜逃导致本公司受损害者
5、担保人因故退保,应以书面通知本公司,经同意后方能解除担保责任;
6、担保人应于员工离职半年后而无未了事项时方能解除担保责任,保证书自动失效;
7、公司每年定期对保,并在认为必要时,随时办理对保;
第十八条:
1、本市的员工要将档案转入本公司,由公司统一寄存在《中科院人才交流中心》;如果有特殊情况不能将档案调入的,经人力资源主管同意后,暂缓办理,并同时携带原单位出示的《离职证明》,下岗人员出示《下岗证》;
2、如果是外地职员须办理完《就业证》或《暂住证》方可上岗,《就业证》或《暂住证》、《毕业证书》的原件交由人力资源部存档,否则视为拒聘,员工离职时交换本人;
第十九条:
1、报到当日,人力资源部应向新职员介绍公司的简介以及有关人事管理规章制度,并由人力资源部主管与其签定《试聘协议》,一式两份,一份交由人力资源部存档,一份试用员工自留。
2、办理报到手续领取下列资料:
(1)员工手册
(2)员工资料卡(填写交行政中心)
(3)办公桌的钥匙
第二十条:新职员办理完报到手续后,人力资源部门领其到用人部门试用,由部门主管接受,并安排工作;
第二十一条:人力资源部根据试聘合同中的工作级别填写《工资通知单》,一式两份,一份交财务部门,一份由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六章:职员试用
第二十二条:新职员一般有三个月的试用期。
1、新员工试聘期间按公司《职员考勤及休假、请假管理制度》可以请事假和病假,但试聘期按请假天数顺延。试用期上班不足三天的职员要求辞职,没有工资。
2、新职员在试用期间旷工一次或迟到早退累计三次(含三次)以上,即随时解聘。
第二十三条:试用期的考核
1、新职员在试用期满后,人力资源部将《职员转正考核表》发给试用的新员工,新职员根据自身情况,实施求是填写表中的“评核内容”和考核内容中的“自评部分”。
2、部门主管根据新职员在试用期的表现,公正地评分并写出初核评语。
3、人力资源部门根据新职员在试用期间的出勤情况,如实地填写考勤状况。
4、考核结果将根据初核评分和考勤状况来确定。
第二十四条:转正
用人部门根据考核结果,在新职员试用期满之后一周内,做出同意转正,延长试用或不拟录用的决定,并将该《职员转正考核表》报请部门主管、人力资源部主管审批。
第二十五条:提前结束试用期:
1、在试用期间,对业务素质、技能、工作适应能力及工作成效特别出色的新职员,试用部门主管可以提前结束试用期,并将《职员转正考核表》报请人力资源主管、总经理批准。
2、在试用期内,对明显不适合某岗位或不适合录用的职员,试用部门可以提前向人力资源部门提交《职员转正考核表》,经部门主管或人力资源部主管批准后,安排在其他岗位试用或提前辞退试用职员。
第二十六条:考核结果的评定
1、考核办法采用项目评分发进行,考核内容分成优秀、良好、一般、差四个标准,每个标准限定一个最低分数,下一个标准的最低分数到该标准的最低区域为分数选择区间。
2、考核结果的评定标准:
(1)考核结果95分以上提前转正晋升工资;
(2)考核结果85—94分按期转正晋升工资;
(3)考核结果75—84分按期转正不予晋升工资;
(4)考核结果60—74分延长试用期;
(5)考核结果低于60分试用不合格,不拟聘用;
第七章:职员录用
第二十七条:被正式聘用的新职员,由人力资源部发给《职工聘用合同》,由人力资源部与其签定《职员聘用合同》,一式两份,一份交由人力资源部存档,一份交新职员自留,聘用日期及正式工资的起算日期自试用期满之日计算。
第二十八条:《职员聘用合同》按公司经营年度一年签定一次。聘用期满,如不发生解聘和离职情况,将继续聘用。职员如不续聘,须在聘用期满前十五天书面通知人力资源部。年中新进职员,转正后聘用合同签到公司经营年度终了。
第二十九条:人力资源部根据《职员聘用合同》填写《工资通知单》,一式两份,一份交给新职员本人,一份由人力资源部存档。
第八章:职员培训
第三十条:为提高员工的自身素质和工作技能,公司举办各种培训并根据业务的需要和员工的表现选派优秀的员工参加ibm、ca、lotus、微软、培训机构等举行的各种培训。
第三十一条:员工的培训分为职前培训、在职培训、专业培训三种。
1、职前培训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内容为:
(1)公司简介、人事管理规章的讲解;
(2)企业文化知识的培训;
(3)工作要求、工作程序、工作职责的说明;
(4)请业务部门进行业务技能培训;
2、在职培训:员工不断的研究学习本职技能,各级主管应随时施教,提高员工的能力;
3、视业务的需要,挑选优秀的员工参加培训机构的专业培训,回公司后将学习的内容传授给其他同事;或邀请专家学者来公司做专题培训。
第三十二条:为加强培训管理,使接受培训的员工更好地为公司创效益,公司制定培训协议书,凡参加ibm举办的一些重要项目培训的员工,在接受培训前应与公司签订协议;并遵守下列条款:
1、保密条款:
对在培训过程中所获得和积累的技术,资料等相关信息(包括软、硬件),乙方在培训后立即叫技术中心统一保管;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私自拷贝、传授或转交给其它公司或个人。
2、服务期条款
具体服务期的规定如下:员工每完成1个项目培训,其服务期为二年,培训前公司服务的年限按一半折算为培训后的服务期。
3、赔偿标准条款:
乙方接受培训后如未按照甲方服务期要求执行的,乙方应按服务逐月等份递减的原则向甲方培训补偿费。培训补偿费缴纳公式为:
培训前服务年限为m1,培训所花费用y。
培训后服务年限为m2,培训补偿费为x。
应服务期限为m3,年限以月份为单位。
x=y(m3—1/2m1—m2)/m3
第九章:工作守则和行为准则
第三十三条:员工工作守则包括
1、每位员工都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和事业心,处处以公司的利益为重,为公司的发展努力工作。
2、树立服务意识,始终面向市场,面向用户,提供具有“国际品质、名牌服务、物超所值”的信息产品。
3、牢记“用户第一”的原则,主动、热情、周到的为顾客服务,努力让顾客满意。
4、员工要具备创新能力,通过培养学习新知识使个人素质与公司发展保持同步。
5、讲究工作方法和效率,明确效率是企业的生命,实行四小时答复制(即所有上级安排的任务,均须在四小时内答复工作进度)。
6、要有敬业和奉献精神,满负荷、快节奏、高效率是对所有员工提出的敬业要求。
7、具有坚韧不拔的毅力,要有信心有勇气战胜困难、挫折。
8、要善于协调,融入集体,有团队合作精神和强烈的集体荣誉感,分工不分家。
9、要注意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正直无私的个人品质。
10、明确公司的奋斗目标和个人工作目标。
第三十四条:职员遵守的行为准则包括:
1、职员应遵守公司一切规章制度;
2、职员应服从公司的组织领导与管理,对未经明示事项的处理,应请示上级,遵照指示办理;
3、职员应尽职尽责、精诚合作、敬业爱岗、积极进取;
4、职员应严格保守公司的经营、财务、人事、技术等机密;
5、遵守四小时复命制,把1%做到100%。
6、职员不得利用工作时间从事第二职业或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7、职员不得损毁或非法侵占公司财务;
8、职员必须服从上级命令,有令即行。如有正当意见,应在事前陈述如遇同事工作繁忙,必须协同办理,应遵从上级指挥,予以协助;
9、在公众面前做到仪表整洁,举止端庄,行为检点,谈吐得体。切记每位员工的言行是公司形象和风貌的体现;
10、公司内员工之间要团结合作,互相信任,互相学习,沟通思想,交流感情;
11、遵纪守法,遵守公共道德,对外交往要有理、有利、有节;
12、执行员工手册;
第三十五条:工作时间八不准:
1、不准聊天、吵闹;
2、不准无故离岗、串岗;
3、不准打私人电话闲聊天;
4、不准唱歌、听音乐;
5、不准看闲书、玩游戏;
6、不准上班时间接待亲友或办私事;
7、不准迟到、早退、旷工;
8、不准渎职、失职,贻误公务;
第十章:员工的考勤、休假、请假制度
第三十六条:职员考勤、休假和请假应严格按照公司《职员考勤即休假、请假管理制度》执行。
第三十七条:工作时间
实行每周五个半天工作日,每天工作7小时(周六除外)
周一及周五:9:00———17:30工作11:45———13:00为午餐休息时间周六:9:00———12:00
第三十八条:迟到、早退或旷工
员工应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不迟到、早退、旷工。从每月月初开始累计迟到(早退)按分钟计算扣除当月工资,1分钟扣除1元,第一次迟到(早退)提醒注意,第二次迟到(早退)口头警告,第三次迟到(早退)写出书面检查,并再加罚款50元。当月累计7次迟到(早退)的,给予警告处分,当月连续三次警告的,公司有权予以劝退。
每次迟到(早退)30分钟以上的,按旷工(半天)处理。旷工一天扣除2倍的当日基本工资。当月累计旷工5.5天,连续旷工3天者,公司有权予以劝退。
第三十九条:
1、上班时间不允许做与工作无关的事,禁止读报,读与工作无关的书籍,不允许聊天,不允许打私人电话,因公外出应请示主管
2、不允许员工从事第二职业或对外兼职活动,但鼓励员工利用业余时间参加升学考试、学习培训,提高业务素质。
第四十条:加班:如因工作需要,需在非工作时间工作的,经部门主管同意,可加班。加班者,需填写加班申请单,并交行政中心备案。但公司不提倡不必要的加班,如因个人的原因,拖延工作时间,不算加班。公司规定经理级以下人员为计酬加班,为5元/小时。经理级以上人员为不计酬加班
第四十一条:假期管理:为严格劳动制度,加强公司对员工假期的管理,对各种假期的申请和审批程序做如下规定。
1、节假日:
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包括元旦(1天)、五一(1天)、国庆(2天)、春节(3天)等法定休假日,参照政府机关规定执行。
2、工作年假:工龄满一年以上、业绩突出的员工,经主管报请总经理批准,可享受5天年假。工龄满二年以上、可享受7天年假。主管安排职工休年假时,需提前15日向总经理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休假。确因工作需要无法安排休假的,由公司给予相应补助。
第四十二条:事假:员工在工作期间,确有私事要处理,必须请假。员工请事假须先填写“事假申请单”,半天以上(不超过1天)的由部门主管批准,1天以上的由部门主管核准,报总经理批准。事假期间扣除当日基本工资,事假超过10天以上的,公司有权予以解聘,(特殊情况除外)。经过批准的申请单交行政中心备案。因急事,如不能及时提前请假的,应于当日打电话通知本部门,回来后及时补填请假单。未经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而擅自离开的,按旷工处理,扣发当日工资;旷工连续超过3日,累计当月5.5天者,公司无条件解聘。
第四十三条:病假:员工确实因病不能上班时,应填写“病假申请单”,并出具医院证明,半天以上(不超过1天)的由单位主管批准,1天以上的由总经理批准,全年累计病假不超过3天的不扣除工资,超过3天的,超出部分计发50%的工资(特殊情况除外)。经过批准的申请单交行政中心备案。
员工因急病,不能及时提前请假的应于3小时内打电话通知本部门,并于上班后补填请假单。
第十一章:工资待遇
第四十四条:职员待遇按照《仪科惠光公司薪资方案》执行。
1、职员的工资由基本工资、职务工资、工龄工资、住房补助、呼机补助、午餐补助、销售提成、奖金、福利等部分组成。
2、基本工资统一定为xxx元。
3、职务工资依照职员所在职务的素质要求、工作量与责任的轻重而定,每季度考核一次。
4、职员转正后,福利补助包括呼机补助xxx元/月、午餐补助xxx元/月、住房补助xxx元/月。
5、工龄补助:在公司工作年满一年的职员,每年增加xxx元的工龄补助。
6、奖金:
(1)销售提成:根据各业务部门的业务指标,确定提成标准。
(2)每月奖金和年终奖金按照《职员考核办法(试行)》中的“奖金核发”部分执行。
7、全勤奖励:全年出满勤,未请假、无迟到、早退、旷工者,在年终一次性发放全勤奖。
第四十五条:
1、职员工资发放日期:职员工资,采用月工资制,于每月9日发给(如遇节假日提前或顺延)。
2、公司工资实行保密制度,员工个人的工资对其他员工保密,如员工对其工资有异议,请与人力资源部主管联系;
3、新进员工自报到日起薪,离职人员自离职之日停薪,按日计算。
具体计算公式为:
(员工基础工资+岗位工资)/本月的工作日总天数х实际工作天数
第十二章:考核
第四十六条:职员的考核分为转正考核、每月考核、季度考核、年终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员工晋升、晋级(降级)、提职(降职)、奖金、罚款的依据。其中职员转正考核按照本规定中第五章规定的办法执行,每月考核和季度考核则按照《仪科惠光公司人事考核办法》执行。
第十三章:人员调动与晋升
第四十七条:公司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职员的工作岗位,职员也可以根据本人意愿申请在公司各部门之间流动。职员的调动分为部门内部调动和部门之间调动两种情况:
1、部门内部调动:是指职员在本部门内的岗位变动,由各部门经理根据实际情况,经考核后,具体安排,并交人力资源部存档。
2、职员部门之间调动:是指职员在公司内部各部门之间的流动,需经考核后拟调入部门须填写《职员调动、晋升申报表》,由所涉及部门的主管批准并报总经理批准后,交由人力资源部存档。
第四十八条:晋升制度:
1、为提高员工的业务知识及技能,选拔优秀的人才,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制定此办法。
2、晋升分四种:
(1)职等职务同时升迁;
(2)职等上升、职务不变
(3)职务上升、职等不变
(4)与职务无关的资格晋升
3、每季度人事考核成绩一直在优秀者,再考察该职员以下因素:
(1)具备较高的职位技能
(2)有关工作经验和资历
(3)在职工作表现及品德
(4)完成职位所需要的有关训练课程5具有较好的的适应性和潜力。
作为后备干部储备库。
4、职位空缺或需要设立时,考虑后备干部储备库。
5、晋升:分定期不定期
(1)定期:每年4月1日,根据人事考核办法(另行规定)和组织经营情况,统一实施。
(2)不定期:
a、破格提升:职员在平时人事考核中,对组织有特殊贡献、表现优异者,随时得以提升,每年破格提升的名额控制在10%左右,体现向业务人员倾斜。
b、工龄工资:每在公司服务满一年,工龄工资增加xxx元,五年后不再增加。
7、晋升操作规程:
凡部门呈报晋升者,部门准备下列资料:
(1)《职员调动、晋升申报表》
(2)员工的人事考核表
(3)主管鉴定
(4)具有说服力的事例
(5)其他相关材料
人力资源部则根据该表中调整的内容填写《工资通知单》,一式两份,一份交由本人,一份由人力资源部存档。
第十四章:奖惩
第四十九条:公司对以下情形之一者,予以记功受奖:
1、保护公司财产物资安全方面作出突出贡献者;
2、业绩突出,为公司带来明显效益者;
3、对公司发展规划或业务管理规范提出合理化建议,并给公司带来明显效率或效益者;
4、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足为公司楷模者;
5、其他制度规定应予记功授奖行为。
记功授奖方式有:大功、小功、嘉奖、通报表扬、一次性奖金等。
第五十条:
公司对以下情况之一者,予以记过处罚:
1、利用工作之便图取私利、贪污、盗窃、殴斗、诈骗、索贿、受贿、私吃回扣、经手钱财不清、拖欠钱财不偿、违反公司财务制度者;
2、公司遭遇任何灾难或发生紧急事件时,责任人或在场职员未能及时全力加以挽救者;
3、在公司外的行为足以妨碍其应执行的工作及公司声誉或利益者;
4、恣意制造内部矛盾,影响公司团结和工作配合者;
5、怠慢、欺辱、谩骂、殴打顾客,给公司形象带来损害者;
6、玩忽职守、责任丧失、行动迟缓、违反规范、给公司业务或效益带来损害者;
7、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及各项规章制度者;
8、窃取、泄露、盗卖公司经营、财务、人事、技术等机密者;
9、触犯公司其他制度记过处罚规定或国家法律行为;
记过处罚方式有:开除、记大过、记小过、警告、通报批评、一次性罚款等;
若职员行为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或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将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公司有权起诉;
奖惩记录,纳入公司考核内容。
第十五章:离职与解聘
第五十一条:职员要求调离本公司,应提前十五天向该部门主管提出书面离职申请,在未得到批准前,应继续工作,不得先行离职,否则扣发该月工资。
第五十二条:公司根据职员的表现或经营策略,需要解聘员工,应提前十五天通知被解职的职员。
第五十三条:职员因违反了公司规章制度或试用不合格而被解聘的,应由所在部门主管填写《解聘职员申请表》,报人力资源部批准,一线经理以上人员的解聘,须上报总经理批准。由人力资源部存档,并通知被解聘人员办理离职交接手续。
第五十四条:上述各种原因结束聘用或试用关系的职员,在接到正式通知后,均应向人力资源部领取《移交工作清单》,按该清单要求,在离开公司之前办完有关工作移交手续,其应领取的工资,应于上述手续办妥后再予发给。
第五十五条:将人事关系调入公司的职员,应于一个月之内,将人事关系调出。超过一个月的,公司将按月收取存档费(收费标准:中科院人才交流中心,xxx元/月)如超过三个月仍未将人事关系调出的,公司将与有关单位联系,办理退档手续。
第五十六条:由公司统一管理的《就业证》、《暂住证》、《毕业证书》的离职职员,在办理完有关手续后,人事部将其归还职员。
第十六章:福利
第五十七条:
1、保险:按公司现行的保险规定,公司的骨干人员和经理级以上人员可享受公司投保的个人医疗保险。
2、困难补助:职员个人或家庭有特殊困难,可申请特殊困难补助,补助金额视具体情况而定。
3、过节费:根据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元旦、春节、妇女节、劳动节、端午节、儿童节、国庆节等),公司将发放适当的过节费或物品。
4、外出郊游:每年的春季或秋季,组织员工外出郊游。
5、工作休假:工龄满一年,业绩突出的员工,经申请报总经理批准,可享受每年五天的休假;工龄满两年,业绩突出的员工可享受每年七天的休假。
6、住院慰问:员工住院期间,视具体情况行政中心组织人员慰问。
第五十七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可以随时做出合理的调整。
私人公司管理制度 1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深圳七十二健康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总公司)及其分公司、子公司(以下简称分公司)的组织行为,保护总公司和各投资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各分公司规范、有序、健康发展,根据《公司法》和总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总公司所属分公司。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的分公司包括由总公司与其他投资人共同投资、且由总公司或分公司持有其50%以上的股份,或者虽然持有其股份比例不足50%、但能够实际控制的公司(包括直接控股和间接控股)。
第四条:总公司作为分公司的股东,按公司投入分公司的资本额享有对分公司的资产收益权、重大事项的决策权、高级管理人员的选取权和财务审计监督权等。分公司作为总公司的下属机构,总公司对其具有全面的管理权。
第五条:总公司分公司实行集权和分权相结合的管理原则。对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免、重大投资决策(包括股权投资、债权投资、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重大项目投资等)、年度经营预算及考核等将充分行使管理和表决权利,同时将对各分公司经营者日常经营管理工作进行授权,确保各分公司有序、规范、健康发展。
第六条:加强总公司对分公司资本投入、运营和收益的监管,监控财务风险,提高总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资本运营效益。各子公司要依法自主经营,在总公司的统一调控、协调下,按市场需求自主组织生产和经营活动,努力提高资产运营效率和经济效益,提高员工的劳动效率。
第二章:经营管理
第七条:总公司将根据发展需要,对各分公司的经营、筹资、投资、费用开支等实行年度预算管理,由总公司根据市场及企业自身状况核定并下发各分公司的年度经营、投资、筹资及财务预算,并将年度预算按月、季分解下达实施。各分公司应确保各项预算指标的实施和完成。
第八条:各分公司不具有独立的股权处置权、资产处置权、对外筹资权、管理制度权和各种形式的对外投资权。分公司处置资产须事先向总公司作出详细的书面报告,经总公司批准后按有关规定处理。
如为经营活动需要,确需增加筹资、对外投资和自身经营项目开发投资及重大固定资产投资的,务必在事先完成投资可行性分析论证后,由总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查后提请总公司董事会批准方可实施。
需增加筹资,实施时事先向总公司财务部提出申请,并明确说明所需资金数量、用途、投向、用款进度,经总公司董事长批准后由财务部协调解决。
第九条:各分公司务必依法经营,规范日常经营行为,不得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总公司规定从事经营工作。
第十条:各分公司要按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明确企业内部各管理和经营部门的职责,根据总公司的相关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健全和完善内部管理工作,制定系统而全面的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并上报总公司审查备案。
第十一条:总公司建立信息管理系统,各分公司的核算及管理系统都应纳入本系统管理,务必按照真实、准确、及时、全面的原则反馈经营、财务、人事、资产、投(融)资等信息,为总公司的经营决策带给科学的依据。
第三章:人事及薪酬管理
第十二条:各分公司应依法设立董事会,总公司安排人员协助管理。
第十三条:子公司的经理(包括经理、副经理)由总公司提名并提请分公司的董事会任命和解聘,分公司的经理由总公司直接聘任和解聘,分公司经理务必对任职公司高度负责,务必具备充分行使职责和正确行使权力的潜力,确保分公司经营管理工作规范有序进行。被聘用的子公司部门经理应与子公司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的分公司部门经理应与总公司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应明确聘用期限、职责、权利、义务及应享受的待遇和违约的处理等条款。
第十四条:各分公司、子公司的财务负责人实行总公司委派制,并由总公司财务部对其直接负责。
第十五条:在总公司定员范围内,各分公司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需报总公司审查备案,不得随意增加或减少人员、及设立新岗位等。
第十六条:各分公司录用员工一律实行公开招聘制度,应制定员工的招聘录用、辞退及人事管理办法并报总公司备案。
第十七条:建立各分公司经理向总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的定期报告制度。分公司管理制度分公司的经理务必每季度向总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进行一次全面详实的经营状况报告,每年向总公司董事会进行一次述职报告。
第十八条:分公司应制订薪酬管理和奖惩制度,报总公司批准。分公司、子公司总经理的薪酬由总公司确定。分公司副经理的薪酬由分公司、子公司总经理拟定报总公司审查确认。分公司部门员工的薪酬由分公司总经理确定。分公司全体员工的薪酬由总公司财务部统一发放确定并发放。
第四章:财务管理
第十九条:分公司应根据国家法律和法规及总公司规定制定本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报经总公司审查确认之后执行,制度的修改亦按此程序执行。
分公司经理在组织实施所在公司的财务活动中理解总公司的监督和业务指导,主要职责如下:
1、组织实施所在公司的财务预、决算方案;
2、组织实施所在公司的采购、销售计划;
3、组织制定所在公司的财务管理、采购、资产管理等方面的具体实施办法,报总公司审批、并由总公司统一购买分配;
4、支持并保障所在公司的财务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第二十条:各分公司制定的财务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1、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固定资产购买、建造、重大改造及装修和资产处置管理制度;
3、预算管理制度;
4、费用管理制度。
第二十一条:未经总公司批准,分公司不得向其他企业和个人借支资金以及带给任何形式的担保(包括抵押、质押、保证等)。
第二十二条:各分公司的财务会计核算务必依法、真实、准确、及时、规范,不得弄虚作假,不得虚列或少列收入,不得虚摊、不摊或少摊成本、费用。分公司企业所得税由总公司财务部统一申报缴纳。分公司除企业所得税外的其他各项税费、分公司的所有税费均由各单位财务自行申报缴纳。
分公司下述会计事项按照总公司的会计政策执行:
1、分公司、子公司日常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中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等应遵循总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及其有关规定。各项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所构成的损失计入资产减值损失。
2、分公司应当按照总公司编制合并会计报表和对外披露会计信息的要求,及时报送会计报表和带给会计资料。其会计报表同时理解总公司委托的注册会计师的审分公司及分公司管理制度计。
第二十三条:各分公司务必按月编报会计报表并在次月5日前上报、按季编报完整的财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及报表说明)并在季末次月10日前报送总公司。分公司、子公司向总公司报送的会计报表和财务报告务必经分公司财务负责人和总经理审查确认后上报。分公司的财务负责人和总经理要对本公司报送的会计报表和财务报告的真实性负责。
第五章:重大事项管理
第二十四条:各分公司应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审议程序,及时向总公司分管负责人报告重大业务事项、重大财务事项等重要文件,以及其他可能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并严格按照授权规定将重大事项报公司董事会审议或股东大会审议;分公司对以下重大事项应当在发生后一小时内报告总公司董事会:
1、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2、重要合同(借贷、委托经营、受托经营、委托理财、赠予、承包、租赁等)的订立、变更和终止;
3、重大经营性或非经营性亏损;
4、遭受重大损失(包括产品质量,生产安全事故);
5、重大行政处罚;
第二十五条:分公司、子公司的负责人是所在公司的信息报告第一职责人,同时各分公司、子公司应当指定专人作为指定联络人,负责向总公司报告信息。
第二十六条:内幕知情人员对总公司及分公司未公开信息负有保密职责,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单位或个人泄露尚未公开披露的信息。
第六章:审计监督
第二十七条:总公司设立审计部,对公司董事会负责。各分公司应理解总公司的.审计监督,积极配合总公司审计部门完成总公司指令的各项审计工作,任何单位分公司及分公司管理制度和个人不得拒绝、阻碍总公司审计人员依法执行审计任务,不得打击报复审计人员。
第二十八条:总公司审计部每年定期或不定期的对各分公司、子公司进行审计。以便于总公司对各分公司、子公司的经营状况及经营者的工作业绩做出全面评估,并及时了解分、分公司的重大事项。
第二十九条:各分公司、子公司的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离任,务必由总公司对离任的经理或财务负责人在任职期间的工作状况进行全面审计。
第三十条:各分公司、子公司对外签订的重大经济合同务必报备总公司审计后实施,未经审计确认的重大经济合同不得实施。重大经济合同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1、固定资产购买、建造和装修改造合同及预算和决算书;
2、对外投资(包括股权投资和债权投资)合同;
3、与其他投资人合作项目开发合同;
4、任何形式的对外承诺、担保、财产抵押和质押合同;
5、重大资产处置合同,包括股权转让、重大财产转让、租赁等合同。
第七章:个性审批事项
第三十一条:分公司发生下列事项,应事先征得总公司批准:
1、购买或出售资产;
2、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等);
3、带给财务资助;
4、租入或租出资产;
5、重大经济合同;
6、债券或债务重组;
7、研究和开发项目的转移;
8、总公司认定的其它事项。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二条:各分公司务必按本制度规定认真履行有关事项的申请和报告职能,切实完善经营管理工作,并理解总公司的监督检查。总公司制定的各项制度规定,分公司应当遵照执行。
第三十三条:本制度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相抵触时,以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三十四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五条:本制度由总公司董事会制订并修改;由总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公司制度管理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分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下称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分公司是指根据公司发展和规划,为提升公司竞争力的需要而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主体的公司,包括全资分公司。
第三条:公司与分公司之间是平等的法人关系。公司依法对公司享有资产受益,重大决策,选取管理者权利。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分公司及公司分公司。公司委派至各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就应严格执行本制度,并应依照本制度及时、有效地做好管理、指导、监督等工作。
第五条:遵守公司关于公司治理、信息披露、财务管理等方面的各项管理制度,做到诚信、公开、透明。
第二章:规范管理
第六条:公司通过股东决定股东大会行使股东权利。公司依据对公司规范化运作以及行使对分公司的重大事项监督管理权,对被投资企业依法享有投资收益、重大事项决策的权利。同时,负有对分公司指导、监督和相关服务的义务。
第七条:公司向分公司推荐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员由分公司董事会确定或提名。
第八条:份公司须及时向公司报告重大业务事项、重大财务事项以及其他可能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并严格按照授权规定将重大事项报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分公司须及时在董事会或股东大会会议结束后当日向公司董事会秘书报送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等重要文件,通报可能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
第九条:分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和任何分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谋取私利,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任职分公司的财产,未经公司同意,不得与任职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上述人员若违反本条规定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职责,涉嫌犯罪的,依法追求法律职责。
第十条:分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应于每年度结束后30日内,向公司总经理提交年度述职报告,在此基础上按公司考核制度进行年度考核,连续两年
考核部贴合公司要求者,公司将提请分公司董事会、股东会或股东大会按其章程规定予以更换。
第十一条:分公司应建立劳动人事管理制度。分公司管理层的人事变动应向公司汇报并备案。
第三章:财务风险管理
第十二条:分公司与公司实行统一的会计制度。分公司财务管理实行统一协调、分级管理,由公司财务部对分公司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等方面实施指导、监督。分公司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完善内部组织机构及管理制度,并参照公司的有关规定,建立和健全分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内控制度,并报公司财务部备案。
第十三条:分公司需每月向公司递交月度财务报告或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向他人带给资金及对外担保报表),每一季度向公司递交季度财务报表。分公司应在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之内向公司递交年度报告,年度报告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向他人带给资金及对外担保报表。
第十四条:未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分公司不得带给对外担保,也不得进行相互担保。
第十五条:因经营发展和资金统筹安排的需要,分公司需对外借款时,应充分思考对贷款利息的承受潜力和偿债潜力,在征得公司同意,并按照分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后方可实施。
第四章:内审管理
第十六条:公司可定期或不定期实施对分公司的审计监督。资料主要包括:经济效益审计,工程项目审计,重大经济合同审计,制度审计及单位负责人任期经济职责审计和离任经济职责审计等。分公司应当做好理解审计的准备,并在审计过程中应当给予主动配合。
第十七条:公司内部审计制度适用于分公司内部审计。
第五章:运营管理
第十八条:分公司的运营及发展规划须服务于公司的发展总体战略规划。
第十九条:分公司应完善投资项目的决策程序和管理制度,加强投资项目的管理和风险控制,分公司进行投资前,需经分公司股东会或股东大会批准,未经批准分公司不得从事此类投资活动。在报批投资项目之前,应当对项目进行前期考察调查、可行性研究、组织论证、进行项目评估,做到论证科学、决策规范、全程管理,实现投资效益最大化。
第二十条:在经营投资活动中由于越权行事给够公司和分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对主要职责人
员给予批评、警告、直至解除其职务的处分,并且能够要求其承担赔偿职责。
第六章:信息披露及档案管理
第二十一条:分公司应按照公司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带给真实、准确、完整信息汇报给公司。分公司应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明确审议程序,及时向分管负责人报告重大业务事项、重大财务事项以及其他可能对公司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并严格按照授权规定将重大事项报公司董事会审议或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十二条:分公司应及时向公司董事会秘书报备该公司的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等重要文件,通报可能对公司产生较大影响的事项。
第二十三条:分公司依照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规定的属于分公司的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公司董事会秘书。
第二十四条:分公司总经理或执行董事是其信息披露第一职责人,负责分公司信息披露汇报工作,对于依法应披露的信息应及时向公司董事会秘书汇报。分公司应当向公司有关部门报送其企业批准证书、营业执照、出资协议书、会计师事务所验资报告和公司章程(复印件)等内控制度的文件资料。分公司变更企业营业执照、修改章程或其他内部控制制度后,应及时向公司有关部门报送修改后的文件资料,保证其相关资料的及时更新。
第七章:考核管理
第二十五条:分公司根据自身状况,结合公司的考核奖惩及薪酬管理制度,建立适合分公司实际的考核奖惩及薪酬管理制度,经分公司总经理或执行董事核准后报备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第二十六条:分公司应于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根据年度经营指标及审计确认的经营成果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实施奖惩。
第二十七条:分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能履行其相应的职责和义务,给公司或分公司经营活动和经济利益造成不良影响或重大损失的,公司有权要求分公司董事会给当事人相应的处罚,同时当事人应当承担赔偿职责和法律职责。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本制度未作规定的,适用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制度与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相抵触时,以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为准。
第三十条:本制度由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
私人公司管理制度 17
为保证员工宿舍良好的清洁卫生和有序的生活环境,使员工获得充分的休息,以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一、员工申请住宿条件
1.在本市无适当住所或上班交通不便的公司员工可以申请住宿。宿舍原则上提供给员工本人居住,套房如果带家属同住的,需要征求同一套住房其他员工的同意方可居住。如果因费用或相互影响引发员工纠纷或投诉的,将劝离入住家属。
2.凡有以下情况者不得住宿:
①患有传染病者(急性肝炎、性病等)。
②有不良嗜好者(酗酒、赌博、同性恋等)。
③携眷者。
④与异性同居的。
⑤不能遵守本公约。
二、公司按照员工级别提供单人间、双人间或四人间供给相应的员工住宿。住宿员工离职(包括辞职、解聘、辞退、开除等)时,对房屋的使用权自动终止,届时该员工应于离职日起三日内,迁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补偿费。
三、由职位最高者担任舍长,负责宿舍及住宿员工的管理。
四、住宿员工应遵守下列规定:
1.服从舍长管理、派遣、与监督。室内不得使用和存放危险及违禁物品。
2.个人床铺须保持整齐干净。
3.烟灰、烟蒂不得随意丢弃。
4、洗晒衣物必须按指定位置晾晒。
5、电视、收音机、音响的声音不得过大,以免妨碍他人休息。
6、就寝后不得有影响他人睡眠的行为。
7、宿舍不得留宿外人或亲友。
8、室内禁止烧煮、烹饪或私自接配电线及装接电器。
9、夜间应于二十三点前返回宿舍,否则应向宿舍长报备。
10、贵重物品应避免携入,丢失各自负责。
11、不得于墙壁、橱柜上随意字画或钉挂物品。
12、废物、垃圾应集中于指定场所倾倒。
13、节约水电、煤气,用完即关闭。
14、不得在宿舍内聚餐、饮酒、赌博、打麻将或其它不良行为。
15、有关现有的器具设备(如电视、煤气瓶、玻璃窗、床铺等),本公司以完好的状态交于员工使用,如有疏于管理或恶意破坏,酌情由相关人员负担该项修理费或赔偿费,并视情节轻重论处。
五、住宿员工由舍长安排轮值人员,负责公共地区的卫生清洁、物品的`修理、水、电、煤气、门窗等的巡视、管理及其他联络事项。
六、住宿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除取消其住宿权利外,并呈报公司总务部:
1.不服从舍长的监督、指挥者;
2.在宿舍内赌博、斗殴、酗酒者;
3.在宿舍内留宿异性客人或外人者;
4.妨碍宿舍安宁,屡教不改者;
5.违反宿舍安全规定者;
6.无正当理由经常外宿者;
7.有偷窃行为者。
七、迁出员工应将使用过的床位、物品、抽屉清理干净,所携出的物品应先经舍长或主管人员检查。
八、住宿员工应向公安机关办理流动户口登记事宜。
九、凡住宿员工须分摊房租、水电费和管理费等,在工资中抵扣。
十、如入住员工有亲属或朋友来访需要留宿的,需向总务部申请,经同意并登记后方可住宿(留宿最多不得超过一周);未经总务部同意,任何人不得留宿外来人员,不得私自调换、出让床位。如有违反,每人一次罚款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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