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箱管理制度(通用15篇)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制度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制度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制度到底怎么拟定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意见箱管理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意见箱管理制度 1
一、范围及形式
1、凡对公司各方面建设有利的建议及意见均在可提之列。
2、意见采用记名或无记名方式投入意见箱。
二、意见箱的.开启程序
1、意见箱必须确保完好无损,必须上锁。
2、意见箱钥匙由厂长保管。
3、取完意见内物件后,必须及时关闭意见箱并上锁。
4、意见箱内物件由厂长负责保管,并转交有关部门,人员处理,并对处理情况进行跟踪,记录。
5、厂长在收到不愿意署名的意见后,应立即作有关调查,并按照署名意见程序及时处理,处理结果以适当方式公布。
三、处理时间
1、每天上午10点前对意见箱开启,当日下班前整理登记后递交总经理。
2、总经理对意见誉3个工作日内审批完毕,厂长于2个工作日内审阅完毕。
意见箱管理制度 2
一、意见箱的设置
意见箱设立在公司公告栏旁。
二、意见的管理原则
1、意见的受理应遵循公正的原则。依据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根据客观实际分析问题、合理处理。
2、反映问题或投诉时,应真实地反映事实。不得利用意见箱进行辱骂、恐吓、造谣等人身攻击的不文明行为,一经发现给予严肃处理。
3、保密原则:意见处理人员遵守保密纪律,不扩散员工反映的情况和问题,不将待定的处理情况泄露,不宜公开的材料不得随意泄露、公开。
4、及时原则:解决问题和投诉一般不超过7个工作日。
三、范围及形式
1、对公司各方面发展和管理有利的建议及意见均在可提之列。
2、采用记名或无记名方式投入意见箱。我们提倡员工提意见时使用真实姓名,以便尽快调查、解决问题。
四、意见箱的`开启程序
1、员工意见箱每周五由人力行政部开启一次,由专人保管钥匙。
2、每次开启意见箱必须由至少一名专人进行见证,开启后对箱内进行检查,记录情况,由开启人及见证人签字。
3、取完意见箱内物件后,必须及时关闭意见箱并上锁,钥匙及时交专人保存。
4、人力行政部将公司员工意见箱中的建议和意见进行分类、汇总,并将结果整理好上报至总经理,并跟踪问题的及时应答。
5、公司对于能立刻解决的问题要立即解决;近期能解决的问题要拿出方案,限期整改;不能解决的问题要以书面或口头的形式做出合理的解释。
五、对有效意见的奖励
1、对有效意见由人力行政部提请总经理在处理函中批示奖励意见。
2、所有有效意见都作为评比的参考及提升晋级的依据。
意见箱管理制度 3
为强化管理,挖掘人才,使上下沟通顺畅。方便各级员工与总经理反馈意见及提出合理化建议。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1、各级员工可通过店面意见箱以及企业网站总经理信箱针对店面管理问题、食宿问题、对管理人员意见建议、对企业管理合理化建议均可以文字性方式投递。
2、意见箱、网站、总经理信箱不接受匿名投诉和恶意人身语言攻击。如经核实将对恶意者处罚50元并做检讨,严重者做开除处理。
3、意见箱、网站、总经理信箱均采取保密制度。对提出意见者无论对错均采取保密状态。针对泄密人员一经查实将处罚100元,严重者处罚外将停职停薪降职处理。
4、对提出合理化意见及建议,经讨论采用者奖励100元。
5、经采用建议对企业运营有明显效果者视成效奖励200—1000元。基层员工并可获得晋级加薪待遇。
6、各店面负责人必须密切关注意见箱动态。有员工意见必须当日内上报行政办。违期不报者经核实将处罚店面负责人100元。
7、员工意见箱由行政办负责收取,并第一时间内上报总经理批示,安排相关部门领导于三天内与提意见或建议的员工进行了解并给与答复落实。如有违反者将处罚相关责任领导200元。
意见箱管理制度 4
一、方便。员工意见箱是征示员工意见的,要想真诚地征求意见,意见箱应放在方便员工的地方,要考虑有的`员工提书面意见时,有的人并不想让其他人知道,所以位置的选择要即方便,又不要放在人员太多的地方。
二、专人管理,设锁,定期收回箱中的意见。
三、反馈和公开。对其中可以采用的意见,要有反馈。对意见的处理视其内容,可以考虑将落实的结果进行公示。表明单位真诚地对待员工意见,和广开言路的态度。
四、要保持意见箱的整洁。有的单位意见箱落了很厚的一层灰,效果不好。
意见箱管理制度 5
一、目的
为完善公司建设管理体系,规范意见管理工作,以营造开放式的管理氛围,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给员工以正确的疏导,促进工作效率和工作品质的提高,增强企业凝聚力,特制订本办法。
二、管理原则
1、意见的受理应遵循公正的原则,依据规章制度和政策,根据客观实际分析问题、合理处理。
2、反应问题或受诉时,应真实地反应事实,不得利用意见箱进行辱骂、恐吓、造谣等进行人身攻击的'不文明行为,一经发现给予严肃处理。
3、问题反应、投诉涉及的人员,应客观对待投诉和反应,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4、处理员工意见要遵循解决问题与思想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5、意见处理遵循分级负责,归口处理的原则。
6、保密原则:意见处理人员要遵守保密纪律,不扩散员工反应的情况和问题,不将待定的处理情况向投诉者或被反应人泄露。不宜公开的材料,不能随意泄露、扩散。
7、及时原则:解决问题和投诉一般不超过3个工作日并须及时给反映、投诉人员以回复(含通知形式)。
8、禁止对意见提报人有打击、报复、恐吓、威胁等不良行为,一经查实,严肃处分。
三、范围及形式
1.凡对公司各方面建设有利的建议及意见均在可提之列。
2.意见采用记名或无记名方式投入意见箱。
四、意见箱的开启程序
1.意见箱必须确保完好无损,必须上锁。
2.意见箱钥匙由行政部保管,须进行封存,封条由管理者代表签字。
3.每次开启意见箱必须由至少一名行政专员进行见证。开启后对箱内进行检查,记录情况,由开启人及见证人签字。
4.取完意见箱内物件后,必须及时关闭意见箱并上锁,钥匙及时封存、打封条。
5.意见箱内物件由行政办负责人妥善保管,并将其所反映情况根据其针对性转交相关部门、人员处理,并对处理情况进行跟踪、记录。
6.行政部收到不愿署名的意见后,应立即作有关调查并参照署名意见程序及时处理,处理结果以适当方式公布。
五、处理时间
1.行政部每天上午10:00前对意见箱进行开启,当日下班前整理登记后递交有关领导。
2.主管副总对意见于3个工作日之内审批完毕,部门经理于2个工作日之内审阅完毕。
3.行政部接到领导批示后应于当日内转交有关部门办理并跟踪办理情况。
4.行政部应在意见呈交10个工作日内将意见处理结果反馈给提议人。
六、对有效意见的奖励
1.对有效意见由行政部提请有关领导在处理函中批示奖励意见。
2.所有有效意见都作为评比的参考及提升晋级的依据。
意见箱管理制度 6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校办学行为,落实“减负增效”工作,根据《乐清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促进“减负增效”的通知(乐教普〔20xx〕32号)精神,特制订本制度。
一、征求对象
学生课业负担征求意见的对象为上级主管部门、街道(乡镇)政府相关单位,学生和学生家长代表以及全体教师。
二、征求方式
通过发放问卷调查表、召开征求意见会、设置征求意见箱、征求意见电话和电子邮箱等形式征求意见。
学校通过举行一学期一次的征求意见会,听取上级主管部门、街道(乡镇)政府相关单位、学生、家长和教师的'意见;通过每学年一次的无记名问卷调查,征求学生和家长的意见;通过家庭访问、家长来访接待日、家长会等形式,征求家长的意见。
三、征求内容
学校是否严格按课程计划开齐开足规定课程,不随意加深课程难度、加快新课进度;是否严格按要求控制作业量;是否利用节假日组织学生在校或异地进行集体补课;是否严格规范考试管理制度;是否确保学生的休息和锻炼时间;是否以分数为唯一标准给学生和班级排名次;是否严格执行规范招生制度。
学校也要尽可能了解家长是否给孩子额外征订学习辅导材料或习题集;是否为孩子请家教。
四、实施步骤
(一)明确任务。学校要把举行征求意见会、发放征求意见表、问卷调查等工作列入学校工作日程,认真组织,明确分工,确保该项工作有序有效进行。
(二)制定方案。在征求意见时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科学设立多种征求意见的形式,建立征求意见会议备查记录,有步骤、有计划地组织实施。
(三)梳理反馈。对征求到的意见要及时进行梳理汇总,形成书面材料并分层次向教师进行转达反馈。
(四)积极整改。对通过各种形式征求到的意见要制定整改措施,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布,保证学生课业负担符合学生实际。同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意见箱管理制度 7
一、镇级人大代表就全镇各方面的工作向镇人民代表大会提交的建议、意见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代表的权利,是代表依法行使职权,履行代表义务,执行代表职务的重要形式。
二、代表建议、意见可以在镇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提出,也可以在闭会期间提出;可以一人提出,也可以联名提出。
三、代表建议、意见,应当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事由明确、内容清楚、批评有据、意见具体。
四、代表建议、意见的收集、审理、登记,在镇人代会会议期间由议案组负责,闭会期间由镇人大主席负责。
五、镇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的代表建议,由镇人大会议主席团集中交办;闭会期间的代表建议、意见,由镇人大主席随时交办。
六、代表建议、意见由镇人民政府承办,镇人大主席督办,镇属各部门协办。
七、镇人民政府对镇人民代表大会闭会后集中交办的代表建议、意见应当自大会闭会之日起,对闭会期间随时交办的代表建议、意见应当自收到交办件之日起3个月内办理完毕,并答复代表;承办难度大,3个月内确实难以办结的,可适当延长,但最迟不得超过6个月,并在下次人民代表大会上报告办理结果。
八、对代表反映的涉及全镇的重大问题、热点问题,以及连续3年以上提出的'问题,镇人大要列入督办工作的重点,对不属于镇人民政府职权范围内的,应当说明理由,并积极主动向上级请示,争取上级和有关部门的支持,并将结果答复代表。
九、对属于2个以上部门办理的代表建议、意见,由镇人民政府指定主办部门和协办部门,并由主办部门负责答复,但协办部门要尽早将承办意见报送主办部门。
十、镇人大主席对办理代表建议、意见工作进行监督,对推诿不办、敷衍塞责、答非所问、答而不落实的情况,可以提出询问和批评,也可以向镇党委反映,要求认真重新办理。
十一、镇人大每年至少安排一次主席团成员或部分镇人大代表参加的会议,听取镇人民政府关于对代表建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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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的
为完善企业沟通渠道,拓宽员工参与企业管理通道,规范员工意见的收集、吸纳及奖励方面的管理工作,特制订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全体职工。
3.权责
3.1总经理负责重要意见或重大投诉(涉及部门级以上干部或涉及经济问题数额较大的问题)的处理。
3.2相关部门:接到反馈的相关意见后,应及时处理或回复,不可借故推 拖。
3.3总经理办公室
3.3.1总经理秘书负责开启意见箱,收集整理意见并向行政部长汇报结果,按其要求将相关意见反馈给各责任部门或责任人,督促其及时回复及解决,最后将处理结果向部门主管报备并做好登记。
3.3.2行政副总:根据意见内容要求助理及时反馈相关部门或相关人员,并跟踪处理。
4. 员工意见基本原则
4.1员工可以手写或打印稿形式将信件投入意见箱中。
4.2提倡员工提意见时使用真实姓名,以便尽快调查及解决;但为了个人隐 私,也可以不署名。凡是使用真实姓名署名的,公司不得公开其姓名,但 反映事项适合公开的一律给予公开公布答复意见。
4.3反映问题或投诉时,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利用意见箱进行辱骂、恐吓、造谣等进行人身攻击的不文明行为,否则一经查实公司将给当事人依《员工奖惩办法》严肃处理。
5. 员工意见内容
5.1滥用职权,处理事件过程中对员工进行精神及身体上的骚扰、歧视的;
5.2工作任务分配时,不遵守规章制度,存在越权、违规指挥或不作为的;
5.3 履行职务过程中,假公济私、侵占公司财产或败坏公司名誉的;
5.3工作投机取巧,任意变便作业标准,导致产品报废或设备损坏的;
4.4检举《员工奖惩办法》上列举的'违规事项的
5.5对生产作来或生产技术,提出合理化建议的;
5.6对规章制度,提出合理化建议的;
5.7针对员工生活条件或福利,反映事实或提出合理化建议的;
5.8针对企业发展、工作开展,提出合理化建议的;
5.9 其他的应当让公司知情的事实。
6. 员工意见处理原则
6.1解决问题与思想引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6.2保密原则:意见处理人员要遵守保密纪律,不扩散员工反映的情况和问 题,不将待定的处理情况向投诉者或被反映人泄露。不宜公开的材料, 不能随意泄露、扩散。否则,公司将追究泄露者的责任,按相关规定给 予处罚。
6.3及时原则:处理员工意见一般不超过一周,并须将意见处理进度及结果回复给员工,凡适合公开的,可以使用公告形式。
6.4意见反映所涉及到的人员,应客观对待意见,有则改之, 无则加勉。
6.5禁止对意见反映人打击、报复、恐吓、威胁等不良行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6.6 员工反映情况属实的或者所提意见被吸纳的,公司酌情给予奖励。
7. 员工意见处理流程
7.1意见箱每周一、三开启意见箱,并根据接收到的意见留言涉及面、重要 程度、所属业务范围等内容转给相关部门或相关责任人处理。
7.2对于涉及具体员工的投诉或意见反映,意见箱管理人员须将其交由被反映人的上级处理。
7.3各相关部门负责人收到意见后,须及时调查情况,并于一周之内给问题反映人答复。回复形式可采用面谈及公布结果的方式,必要时也可在公布栏公开回复。相关部门或指定的问题处理责任人要积极妥善处理意见,不得借故推诿。
7.4意见处理部门要将意见处理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保存并向意见箱管理人员反馈,意见箱管理人员将意见处理情况在《意见处理登记表》上加以登记以便存档备查,并按周汇总后报呈总经理。
7.5没有署名而难查证的意见,只做问题反映,根据具体实际情况可不给予具体处理。
7.6如果投诉人对有关部门的处理结果不满意或不能接受,可在一周之内向总经理申诉,投诉人可将投诉意见交于总经理秘书、行政副总经理或投放意见箱,并在投诉材料上注明“最高申诉”字样,内容应讲明申诉理由,即为什么不能授受公司有关部门的解决方案。
7.7总经理办公室将在一周内根据公司的相关制度对员工的最高申诉给予书面答复,张贴于公告栏,并采取措施解决员工提出的问题。
7.8特殊意见直接报总经理处理。
意见箱管理制度 9
为完善公司管理体系,规范意见管理工作,营造开放式管理氛围,调动员工的能动性和积极性,鼓励员工提意见,增强企业的凝聚力,特设制意见箱,具体管理方法如下:
一、范围及形式
1、凡对公司各方面建设有力的建议及意见均在可提之列。
2、意见采用记名和匿名两种方式投入意见箱。
3、适用于全体职员。
二、意见定义
所谓意见,就是意见和建议,包括关于企业内部的管理,工作环境,人员方面的合理化建议,问题反映,员工抱怨或投诉等。
三、意见箱的开启程序
1、意见箱必须确保完好无损,必须上锁。
2、意见箱钥匙有行政部人事保管。
3、每次开启前至少有一名行政专员见证,开启后对箱内进行检查,记录情况,并由开启人签字。
4、取完意见箱信件后,必须及时关闭意见箱并上锁。
5、意见箱内信件由行政人事部保管,并依据相关内容交付给各部门负责人处理,并对其进行跟踪、记录。
6、行政人事部收到匿名意见后,应立即作有关调查并参照意见程序作出相应的处理。处理结果以适当方式公布。
四、处理时间
1、行政人事部每周一对意见箱进行开启,并在整理等级后递交有关领导。
2、总经理、副总经理负责重要意见或重大投诉。
3、意见于3个工作日审批完毕,部门经理于2个工作日内审批完毕,并在3个工作日内交由总经理进行最后审批。
4、行政人事部接到领导批示后应在当日转交给有关部门办理并跟踪办理情况。
5、针对记名信,行政人事部在意见成交10个工作日内将意见处理结果反馈给提议人。
五、有效意见的.奖励
1、对于重大意见或建议的,由行政人事部提请总经理在处理函中批示奖励意见。
2、所有有效意见都有参加年末“突出贡献者”的评比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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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使学校师生财产免受破坏和损失,切实保障师生员工人身安全。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如下门卫制度:
一、学校门卫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二、值班期间不准擅离职守,不准找人顶替,有事请假。不准做与值班无关的事情,不准私自放行人和车辆。
三、做好来访人员登记和验证。来访人员进校园必须先征询被访者的'同意,经验证登记后方可入内。未经允许外来人员不得随意进出学校,更不准以任何借口无理取闹,影响教学,对那些不听劝告、寻衅滋事者,应主动报警,破坏学校教学法秩序分子要依法严惩。
四、外来机动车辆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学校,应到规定位置停放。
五、本校学生出入校门须凭学生证和请假条,否则不得随意出入校门。
六、值班人员要根据作息时间的安排,按时开、关校门。不到进校时间,学生不准进校。学生进校后,无特殊情况不准出校。必须出校的学生,应由班主任开具证明,其他情况一律不准学生外出。另外,迟到的学生也须登记班级姓名后方准许入校。
七、严格执行门禁制度,坚持出入登记制度。师生在校期间,外来人员严禁入内,来访者门卫须问清事由、联系接访者、经校领导许可、出示健康码、测温、登记、接访者陪同方可入校。
八、节假日和每天静校后,学生不得进入学校。闲杂人员无论何时一律不准进入学校。
九、家长到校与教师联系,或来宾因公到校,须经传达室值班人员同意,并登记。
十、门卫值班人员要保证值班室及校门内外卫生区域整洁卫生。
十一、门卫人员要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并做好值班记录,确保校园安全。
十二、负责校内及周边安全防范工作,发现各种不安全隐患,采取处理措施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及时上报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十三、若因门卫工作失职,造成的学校安全事故,视情节轻重予以相应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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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完善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切实发扬校内民主,密切联系家长,加强校外人士监督,充分发挥教师的工作积极性,经学校研究决定制定学生课业负担征求意见制度:
一、征求意见的事项
凡是涉及学生课业负担的工作在研究决定之前,要广泛征求全体师生以及家长、社会人员的意见。具体征求意见的事项主要包括:
1、作业量的`布置;
2、作业形式的规定;
3、作业内容的布置;
4、其他需要征求意见的问题。
二、征求意见的形式
坚持鼓励家长、全体师生参与教育教学工作中,参与决策,实现由被动接受管理向主动参与管理的转化。沟通信息渠道主要有:
1、设立信箱
家长、全体师生都可以通过邮箱来发送自己的看法、意见,信箱
2、个别谈心
学校班子成员定期开展全体师生、家长的个别谈心工作,通过心与心的沟通来了解各个层面人员的心理。
3、召开征求意见会等形式获取信息。学校尽量以一学期召开一次全体师生及家长参加的学生课业负担意见征求会。听取全体师生、家长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充分采纳合理化建议,使决策更具有科学性。
三、对广大师生及家长等人的意见的处理
1、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收集到的各个层面的意见,对其中合理合法的意见要积极采纳,对其中不合法、不合理或暂时不能实现的意见和建议,要落实专人向有关人员做好解释工作,以求得理解和支持。
2、问题研究决策后,要进行公示,在公示期间再次征求意见;如果有不同意见,则还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如果没有不同意见,待公示期满后才能实施。
3、在实施过程中,自觉接受各个层面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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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内容如下: 《意见》强调,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必须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要坚持正确方向。
坚持党的领导,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按照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选拔培养社会主义法律职业人才。
二要坚持整体规划。
加强顶层设计,注重整体谋划,确保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各项改革措施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
三要坚持遵循规律。
遵循法治工作队伍形成规律,遵循法律职业人才特殊的职业素养、职业能力、职业操守要求,按照法治工作队伍建设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标准,科学设计和实施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提高法律职业人才选拔、培养的科学性和公信力。
四要坚持积极稳妥。
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只对新进法律职业岗位人员实行考试和职前培训,促进新旧制度妥善对接。
《意见》明确了法律职业的范围和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条件。在司法考试制度确定的法官、检察官、律师和公证员四类法律职业人员基础上,《意见》将部分涉及对公民、法人权利义务的保护和克减、具有准司法性质的法律从业人员纳入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范围。《意见》还分别从思想政治、专业学历条件和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等三个方面,明确了法律职业的`准入条件。
《意见》规定,建立健全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将现行司法考试制度调整为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改革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内容,加强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科学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
《意见》要求,建立法律职业人员任职前培训制度,统一职前培训的内容和方式,加强职前培训的组织保障。
健全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职前培训工作协调机制,同步推进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修订工作进程,落实各项保障措施。加强部门间的协同配合,配套推进与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紧密相关事项的改革,做好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改革方案和政策的宣传解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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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目的及制定依据
为规范合同行为,加强内部管理,维护学校权益,根据《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学校及所属各院系、学校下设各职能部门与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签订的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各类合同,除另有规定外均适用本《办法》。
“合同”包括各类合同书、协议(书)、备忘录以及以其他名称出现的设立、变更、终止双方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科研合同及劳动合同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合同的形式
除即时履行的合同外,合同的签订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四条合同的内容
合同的内容应当包括: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报酬;
(六)履约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争议解决的方法。
如有需要,可在上述合同条款之外增加其他内容。
第五条 合同承办部门及职责
承办部门包括各院系、各职能部门。
承办部门是具体对外谈判合同的单位,负责对下列内容进行审查:
(一) 合同对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包括:
1.主体资格:应具有经年检的营业执照;
2.拟签订的合同内容符合对方当事人的经营范围;涉及专营许可或资质的,应具备相应的许可、等级、资质证书;
3.谈判代表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应出具本人的身份证,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谈判代表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以外的其他人的,还应出具加盖授权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有明确的委托权限和期限;
4.对重大合同,还应审查对方当事人的履约能力和履约信用,必要时应要求其出具资产负债表、由开户银行或会计(审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资信证明、验资报告等相关文件;
5.对重大合同,可要求对方当事人提供担保。
上述所列文件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其文本为复印件时,提交方需加盖公章,并须加注“与原件核对无误”的字样,承办部门经办人应签字确认。
(二) 签订合同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承办部门的经办人根据本条第一款进行审查后,将有关内容在承办部门意见中加以陈述,报本部门领导审批。
承办部门在将合同送审核部门审核时,应将本条第一款所涉及的材料作为附件一并提供。
第六条 合同审核部门及职责
重大合同应经审核。
法律事务处、财务处为合同的主要审核部门。法律事务处对合同内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进行审核并提供意见;重大合同还应咨询学校常年法律顾问律师,由顾问律师提供书面法律意见。财务处负责对合同的财务条款进行审核并提供意见。
国际合作与交流合同应经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审核并提供意见。 主管校领导可决定除前述部门以外的其他有关职能部门参与合同审核。
第七条 审核期限
承办部门向审核部门提供待审合同时,应预留5个完整工作日供其审核。
审核部门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审核时间的,应向承办部门书面申明理由。审核部门超过5个工作日但又未提供书面审核意见的,视为同意签署。
第八条 审核意见
审核部门在审核时可在合同文稿上加注修改意见,也可另行单独出具书面审核意见。在合同文稿上加注修改意见的.,应在修改后的合同文稿上加盖公章(超过两页的应加盖骑缝章)。承办部门应将前一审核部门的修改文稿(或单独出具的审核意见)作为附件呈递下一审核部门,直至送交主管领导审批。
审核部门对合同提出修改意见的,由承办部门对合同文本进行修改后再送审。承办部门认为不宜进行修改的,应向审核部门书面申明理由。
审核部门参考书面理由再次提交审核意见。
审核部门应对是否同意签署合同提出明确意见;意见不明确的,视为同意签署。审核部门同意签署合同的,除应在合同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外,还应在拟签的合同文本上加盖部门公章;合同文本超过两页的,应加盖骑缝章。承办部门与审核部门就再审后的合同仍然未能达成一致的,承办部门需将合同和审核部门意见一并提交主管领导,由主管领导裁定。
第九条合同文本
一般合同文本原件由承办部门保存,但应将复印件送法律事务处存档。
重大合同文本原件学校至少应持两份,承办部门、学校办公室各保管一份;学校办公室本身即为承办部门的,将原件一份送档案室存档。承办部门应将已签署的重大合同文本复印件分别送交审核部门存档。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学生校际交流项目合同应同时签订中外文版本,原件学校应至少持三份,承办部门、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学校办公室各保存一份。
第十条 合同的类型
合同分为重大合同与一般合同。
重大合同包括:
(一)学校或学院与国外教育机构在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学生校际交流项目方面进行合作的合同;
(二)合同标的超过50万元的经济合同(如果就同一标的签订系列合同的,合同标的是指系列合同金额的总和);
(三)对外投资、融资合同。
(四)学校校长办公会决定按重大合同程序处理的合同。
除重大合同外的其他合同为一般合同。
第十一条 重大合同的签订程序
重大合同的签订程序包括立项、谈判、审核、审批、签署。 重大合同的立项由承办部门提出、经主管校领导批准后方可正式立项。
重大合同的谈判原则上由承办部门进行,但主管校领导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除承办部门外的其他有关职能部门参与重大合同的谈判。 重大合同的文本 在签署前应报审核部门按照本《办法》第六条的规定进行审核。
审核部门同意签署的重大合同,报主管校领导审批后,由校长办公会讨论批准签署。校长办公会批准签署的重大合同,由校长或校长书面授权的人签署。
第十二条 一般合同的签订程序
一般合同的签订程序包括立项、谈判、审批、签署、备案。 各院系作为承办部门的一般合同由各院系立项、谈判,经主管校领导审批后,由各院系签署。各院系应在合同正式签署后5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复印件交法律事务处备案。
各职能部门作为承办部门的一般合同由职能部门立项、谈判,但应将拟签署的合同文本报审核部门审核,并经主管校领导审批后,授权职能部门签署。
各院系、职能部门以自己名义对外签署合同时,应由各院系的院长、职能部门的正职负责人签署。无院长或正职负责人的,由全面主持工作的副院长、负责人签署。
第十三条 合同经办人及职责
合同签订后,承办部门应指定经办人负责随时了解、掌握合同履行情况,并将经办人员名单报法律事务处备案。如原经办人因故无法继续跟进合同履行情况的,承办部门应另行指定他人,并将情况及时告知法律事务处。
第十四条 合同履行异议及处理
合同经办人发现合同对方当事人不履行或不全面、不适当履行合同,或收到对方对学校履行合同提出的异议时,应立即书面报告承办部门负责人并将有关材料转交法律事务处。
承办部门就合同履行问题提出的异议或答复应经法律事务处审核、并经主管校领导签字后方能发出。
第十五条 合同的变更、终止、解除
对合同的任何变更、终止、解除均应以书面方式做出。
变更、终止、解除合同的书面协议签订程序适用本《办法》第二章的规定。
学校与对方当事人就合同的变更、终止、解除不能达成一致的,承办部门应及时告知法律事务处,以便做好仲裁或诉讼准备。
第十六条 不可抗力的处理
学校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或履行已无任何意义的,应立即通知对方、通报法律事务处。需要变更、终止或解除合同的,适用本《办法》第二章的规定。
对方因不可抗力提出书面变更、终止或解除合同要求时,学校有关部门应及时通报法律事务处及承办部门,同时中止合同的履行。
第十七条 合同资料
合同资料是指合同或与合同有关的附件、意向书、信件、数据电文(包括电报、传真、图表、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示所载内容归档的所有文字材料,包括:
(一)有关合同的项目计划书、可行性报告、上级有关批复文件;
(二)合同谈判会议纪要;
(三)有关合同招标、投标及中标通知书等文件资料;
(四)对方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签约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其他有关对方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明材料;
(五)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往来函件;
(六)合同纠纷处理的协议书、调解书、仲裁书、判决书等法律文书;
(七)合同的变更、解除协议书;
(八)与合同立项、审核、批准程序有关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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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学校冬季取暖工作,做到管理规范,责任到人,确保学校财产不受损失,确保师生的生命安全,保证师生有一个安全的学习环境,坚决杜绝冬季取暖工作的'安全隐患,特制定学校冬季取暖工作规定。
一、建立组织
学校成立冬季取暖工作小组,负责学校冬季取暖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各班级要成立冬季取暖工作监督员,并设立专人负责班级里暖气片及管道管理工作。
二、落实责任
校长是学校冬季取暖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学校的冬季取暖工作负全责,班主任是班级里冬季取暖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如果发生重大的安全事故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学校和班主任要加强对学生冬季取暖安全工作的宣传教育,利用板报和墙报宣传防火、防燃气中毒工作的重要性,树立预防为主,防措结合的思想,确保广大师生,安全度过取暖期。
四、学校要组织有关人员每天对各班级供暖设施进行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解决,对因管理不利,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人要追究责任。
意见箱管理制度 15
方式方法
1.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设置征求意见箱、公开征求意见电话和电子邮箱、问卷调查、信函等形式广泛征求群众意见;
2.通过开展谈心活动、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专题组织生活会和不同层次、不同类型座谈会等形式积极征求群众意见;
3.通过走访群众、上门访谈、建立群众来访接待日等形式,主动征求群众意见。
范围对象
1.党员领导干部征求单位班子成员、下级班子成员和党内外群众的意见;
2.党组织征求服务对象和党内外群众对党组织和党员的意见;
3.主要面向基层、面向群众、面向服务对象征求意见,同时还要征求上级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的意见,征求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本单位离退休老同志的意见。
时间安排
1.集中征求意见,每年至少进行一次,一般安排在7月份进行,时间为一周左右。
2.各单位可结合实际建立定期征求群众意见和重大事项专题征求群众意见的制度。
3.凡是与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相关的重大政策措施,都要随时专门听取群众意见。
4.集中征求意见一般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
主要内容
1.党组织和领导班子征求意见的主要内容:一是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方面,能否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是否树立了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二是在宗旨意识方面,能否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是否树立了群众观和正确的权力观;三是在认真履行职责方面,能否促进改革发展稳定,是否不断解决关系群众工作、生产、生活切身利益问题;四是在领导班子、党员队伍和思想作风建设等方面,能否做到八个坚持、八个反对,是否存在一些突出问题。
2.党员个人征求意见的主要内容包括理想信念、宗旨意识、思想观念、工作作风、联系群众、服务质量、工作业绩、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
3.其他认为应征求群众意见的事项。
组织实施
1.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征求群众意见关系改革发展稳定,责任重大,一定要加强领导,深化思想认识,强化领导责任,精心组织实施。各单位党组织要把征求群众意见列入党组织工作日程和工作目标,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明确分工,成立组织,认真实施,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征求意见在党组织的统一领导下有序进行。同时各单位要发挥纪检监察部门的作用,强化对征求群众意见过程的监督。
2.制定方案,周密安排。在征求意见时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做好宣传发动,明确征求意见的时间、范围、内容,科学设立多种征求意见的形式,有步骤、有计划地组织实施。在行业系统内征求意见,由各部门各单位党组织牵头,广泛征求基层、服务对象和党内外群众对党员及党组织的意见。在单位内、支部内互相征求意见,可以支部为单位,征求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对于单位主要领导的意见,须由上级组织部门牵头,征求单位党员群众的意见。
3.梳理反馈,建立档案。征求意见结束后,党组织要指派专人对征求到的意见进行梳理汇总,分别整理出对党员个人、党组织和领导班子的意见,并分层次进行转达反馈。对党员个人的意见,由党支部负责人反馈;对领导班子成员的意见,由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反馈;对领导班子和主要负责同志的意见,由上级主管领导反馈。对征求意见中反映的违纪违法问题,由各单位报上级有关部门按规定处理。除对造谣穿伤、诬告陷害、人身攻击等意见一般都要如实反馈。意见最后形成后,党支部为每位党员建立党员档案,将反馈的'意见放进档案,并做好跟踪管理工作。
4.找准问题,积极整改。对通过各种形式、各种渠道征求到的单位党组织和党员个人的意见,要进行严格把关,梳理归纳,积极整改。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能解决的要立即解决;对群众反映强烈、通过努力可以解决的要制定整改措施加以解决;对一时解决不了的,要向群众 说明情况,采取措施逐步加以解决。征求意见和解决问题情况要向党员群众通报。
基本要求
1.坚持群众路线、不搞运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一定要充分相信群众,紧紧依靠群众,坚持走群众路线,认真听取群众的意见。但不搞群众运动,征求意见要有组织、有秩序进行,要在统一领导下开展。
2.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每个党组织和党员,都要树立高度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摒弃私心杂念,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深刻查找存在的问题;
3.坚持领导带头、做好表率。领导干部要带头开展谈心活动,带头征求意见,带头边查边改,以实际行动为党员做出样子、做出表率。
4.坚持发扬民主、群众参与。密切联系群众是我们党的三大作风之一,各单位党组织以及广大党员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发动群众,倡导群众讲真话、讲实话,诚心诚意地听取群众的意见,真正把问题找准。
5.坚持真心听取、真诚纳谏。各单位党组织和党员个人要从事业的高度来认识,真心听取他人提出的问题、意见和建议,真诚接纳他人提出的问题、意见和建议,绝不能因为他人对你提出了尖锐的意见,而对他人产生想法,搞无原则的纠纷。
6.坚持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在征求意见中,很可能提出的问题有多有少,有真有假,各单位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从团结的愿望出发,正确对待提出的问题,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要通过征求意见、找准问题,达到增进团结、解决问题和促进共同进步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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