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管理制度(精选26篇)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对社会经济、科学技术、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对社会公共秩序的维护,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想学习拟定制度却不知道该请教谁?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财务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财务管理制度 1
一、有事写请假条,请假1天由股长批准,请假2天报主管局长审批,请假3天以上者报局长审批后,方可离开。
二、请假期满后,应当日销假,否则按旷工论处。
三、不能无故旷工。旷工1天扣3天的'基本工资,旷工2天扣十天的基本工资,旷工3天扣当月的全部工资,旷工4天以上者按下岗论处。
财务管理制度 2
一、财务工作坚持厉行节约、精打细算、合理开支、保证运转的管理原则,实行集体领导、分工负责的财务管理办法。
二、严格执行办公室财务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各类账务,及时准确地做好会计核算工作,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账物相符。
三、经费开支实行“分级审批”办法。
1、经费开支范围:
(1)经常性开支,每月发生的日常开支。
(2)临时性开支,包括办公耗材、差旅费、公务接待费、会务费、固定电话费、办公设备维修、办公用房小维修、车辆燃油等。
(3)办公设备购置及基建维修项目,包括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办公家具等设备购置及大型基建维修项目。
(4)其他开支。
2、审批原则:5000元以下的,由办公室主任审批;5000元以上的,报请主任办公会研究同意后,由办公室主任审批。
四、严格履行财务票据报销程序,报销单据必须由经办人列清事由并签字,经财务组审查后,报请办公室主任审批。
接待费支出,按《文博会接待管理制度》相关规定,提供相应票据及资料,经财务组审查后,报请办公室主任审批。
五、办公室日常办公用品实行统一购置配备,统一发放,统一审批。使用办公用品一律先申报后办理,并履行登记审批等手续。严格配备标准,尽量选择能耗小、环保、质优、价廉的`办公设备,不购买高档办公用品。
六、规范报销程序和标准,严格按照财政集中支付管理办法,对超过现金结算起点(1000元)的开支,原则上以转账方式结算,不得使用现金结算;对接待费、差旅住宿、燃油等《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规定范围内的公务支出,一律使用银行卡刷卡结算。
七、及时报销各项开支费用,接待费、差旅费等费用自发生之日起7日内报财务组审查,车辆燃料费用按月结算报销。
八、办公室财产实行统一造册登记管理,按造册登记的财产名称、数量分别进行使用和管理。实行人员调入调出财产移交管理制度,如有财产缺失的,由有关责任人照价赔偿,工作人员办理调动等手续时,须先结清财务及财产移交手续,否则不予办理其相关手续。办公室财产不得借出,如须借出,需经主任批准,办理借用手续后方能借出,损毁、遗失财产一律照价赔偿。
九、财务组及财务会计要合理使用各项资金,严格审核报批程序,每月对财务运行状况进行分析,并向负责人及分管领导报送财务报表。
十、加强财会档案资料管理,财会人员应按要求记账,及时做好立卷归档,并妥善保管。
十一、按照“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职责、分工,出现问题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财务管理制度 3
一、医院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内部控制制度不完善
医院的内部控制制度十分重要,很多医院的内部控制制度都是不完善的,存在很大的缺陷和漏洞:第一点,重大财务事项的审批和集体商议(决策)制度没有得到很好地建立,随意地进行投资决策;第二点,没有人管理项目实施后的效果,更没有建立相关的追究责任的制度;第三点,设备、药材、材料付款审核审批制度不够完善,容易出现纰漏;第四点;医院的各项财产也没有得到有效的管理,药品、试剂、耗材的采购不规范、使用混乱,造成财务的亏空;第五点,医疗程序不够规范严格,耗费了医院过多的人力物力。
(二)成本核算不全面
医院引入成本核算制度,是深化医院财务管理改革的关键。医院也是市场活动中的一部分,不仅要参与医疗服务市场的竞争,而且要降低成本,获得更多的社会和经济效益。目前,在成本核算上,多数医院成本核算制度不够全面,比较单一化,现代化网络的应用不够成熟,成本考核指标不够明确。
(三)没有行之有效的财务监管措施
内审机构是医院的财务监管部门,内审机构的职能有审计财务账目的合法性、合规性,参与单位的投资和筹资活动,决策重大项目、签订经济合同,建立和评价内部分配制度,审计项目实施的效果,制定和监督内部控制制度等。内审机构的作用可谓是至关重要的,可是有些医院却没有设立内审机构,有些医院虽然有内审机构,但内审制度不健全。没有内审机构的医院,往往不能很好的进行医院财务的监管,从而造成财务上有很多不明确的财务亏空,账目混乱不清。有些医院的财务管理,有章不循、有法不依、不明责任等问题,都是由于内审机构监管不力造成的。
(四)财务体制与岗位设置不合理
同时在财务管理岗位设置上也存在很多漏洞,某些医院不相容岗位未分离,导致发送一些错误甚至舞弊行为,内部牵制制度也形同虚设,缺乏机制上的约束,极易造成财务管理工作的混乱,在一些中小型医院尤为严重。在体制上,一些医院内部存在两个同级财务部门经改办与财务部,随医院改革的而产生的经改办往往是独立于财务部之外,甚至某医院经改办与财务部门平行,出现机构重复、责权不明的情况,造成一所医院两个财务中心,导致医院经济管理工作的不便。
(五)医院财会队伍素质不高
医院的财务人员整体素质偏低,管理观念保守传统,理论基础薄弱,对于工作能力不强,工作质量和效率不高的人员没有进行裁剪。医院的财会队伍缺乏创新意识强、知识经验丰富、专业能力强的人才,人才流失比较严重,财会队伍资源不足。雇佣的临时工和退休人员,增加了财务支出,并在交接工作中也带来了很多问题和麻烦。
二、加强医院财务管理的对策措施
(一)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分工明确
财务管理制度是财务管理各项措施执行的最根本的依据。只有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才能使会计组织工作更加科学合理,会计核算和监督有效的进行,会计机构的建立、各种计划的制定有章可循,还可以有效地考核财务管理中各项工作的执行。会计人员应该充分明确自己的责任和分工,做好自己的工作,根据财务管理的制度来办事,不能单凭自己的主观判断来办事。
(二)强化预算管理
强化预算是通过量化数字编制预算,严格按照制度安排,排除了人为因素,增强了预算的操作性和可控性;预算管理的各项工作的执行,都要严格按照预算安排来操作,不得随意更改预算,超出预算范围;各部门之间、部门与部门之间、各部门与财务部门之间应该相互合作,共同协作,以推动预算的有效执行;预算使管理工作、工作绩效有了明确的量化标准,节省了资源,避免了不必要的开支;通过强化预算管理,有效的保障了医院的财务安全,使医院的各项工作有条不紊的开展起来。正确编制预算和财务预算管理是医院进行各项财务活动的前提和依据,是医院在年度内所要完成的事业计划工作任务的货币表现,是医院组织收入和控制支出的依据。通过全面预算,充分考虑货币资金的时间价值,实现对资金流量的`严格控制。
(三)强化资金管理
医院在经济活动中,存在收入和支出,强化资金管理,就是要协调好收入与支出的平衡问题。只有收入大于支出的情况下,医院才能更好地发展下去。对于医院里的收入资金,要进行系统的进账、核查,以便用于今后药品、设施、重大投资活动。对于需求量大、周期长的重大的投资、筹资等活动中,医院的资金管理的重要性显得尤为突出。医院的财务部门对于医院参与的重大项目,必须严格管理资金支出,对于项目的各个环节都要进行预算和审核。
(四)合理设置财务岗位,完善财务体制
严格遵循不相容岗位相分离的原则,合理设计会计与相关工作岗位,明确职责与权限,形成相互制衡机制。并可采用会计岗位轮换制度,让财务会计人员轮换担任不同的财务工作,严格杜绝舞弊等行为。理顺经改办与财务部门之间的关系,对其工作内容、业务范围与管理权限进行明确界定,避免出现一个医院两个财务中心的现象。
(五)加强队伍建设
加强队伍的素质建设,首先应加强财务人员的思想建设,从业人员应该有良好的道德素养,爱岗敬业,勤勤恳恳,廉洁奉公,把工作放在首要位置。其次,财务管理工作者应该具备扎实的知识基础,丰富的工作经验,严格执行持证上岗制度。医院对于没有会计证和新人,必须进行相关的考试和培训,只有合格者才能有资格上岗;对于已经工作的人员要进行定期考核和培训,强化知识,拓展创新性的思维,以便在今后的工作中,更好地、有效地工作,保障财务管理工作的实施和执行。对财务人员采用激励机制,对工作表现好的员工进行提拔、加薪,授予荣誉称号等,对于工作马虎、不尽职尽责的员工采取批评教育。激励机制有助于调动员工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不断增强其自身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六)加强财务监管,防范财务风险
对于医院的各项财务工作,都需要财务监管。虽然医院已经制定了一定的财务管理制度,但是如果没有监管机构对医院的各项计划的实施、收入和开支等进行监督和检查,很多财务管理措施就难以执行或者出现执行不到位等现象。在财务管理的运作中,还会出现各种各样的财务风险,财务监管可以有效地、及时地发现实际与计划的偏差,并纠正偏差和存在的风险。对待医院里的财务要增加透明度,让医院人员了解医院的财务收入和支出情况,让大家来共同监督医院的财务,在实现业务顺利开展的同时,避免财务风险,降低财务损失。
(七)正确预测各项收入及时了解医疗市场动态,正确预测各项收入
收入是支出的保证“,量入为出”是预算的基本原则。要想把预算作得科学、准确、切合实际,就要对医疗市场行情、动态进行充分的了解分析和预测。特别是对国家的方针、政策精神要弄清、吃透。正确估计市场形势,除国家方针政策对医院的影响外,市场动态、行情、过去的经验、医院开展的新项目、新技术、设备增加带来的效益等,都要列入财务预测中。只有可靠稳定的收入来源,才能保证支出的有效落实,否则,所谓的预算将成为一纸空文,毫无价值。因此科学合理的做好预算,准确预测资金收入,对合理运用、安排有效资金的实施、运用,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全面了解医院工作,尽可能把预算做到项目上,按照医院年度工作计划对一些大项支出做精心安排,确实无法得到落实的要向领导说明情况。确保预算的制定者要对医院需办的事情做到心中有数。编制预算的目的是控制支出,随着预算指标的下达,各部门必须严格执行预算,改变不顾资金供给情况,随意向财务部门伸手要钱的局面。
三、结束语
医院的财务管理不仅需要引起国家、政府、企业单位的高度重视,也需要社会大众的广泛参与、进行有效监督。总之,医院的财务管理需要大家齐心协力,共同维护,才能长久、健康的发展。
财务管理制度 4
1.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会计制度和有关财经纪律,按《会计法》办事,遵章守法,做好财务会计工作。
2.财务部负责全公司的经济总核算,并要综合公司资金运作的情况、管理费收入和费用开支的数据定期向总经理报告。
3.负责组织各部门编制收支预算草案,根据总经理的指令,结合公司的情况进行综合平衡。编制公司年度的'财务预算草案,定期对执行情况进行分析,并作出书面报告送总经理。
4.管理和控制各部门编制收支计划,平衡工作,严格检查备用金的使用,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制度,负责全公司资金运作的组织和调动,定期把资金变化情况向总经理汇报。
5.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及时完成收支核算,做好财务记载,正确核算,按时准确编报会计报表。
6.每月按时向各商铺收取租金及管理费,做好收支结算表、欠缴管理费情况表,编制月、季、年度损益表和资产负债表。
7.每年x月、x月向商户公开本步行街管理费的财务收支状况,并按规定程序审核后张贴于本步行街管理处的告示板上。
8.负责公司的各项财产登记、核对工作,保证资产更新的资金来源,保障资产的更新换代。
9.对公司的各项开支力求做到严格审核、合理开支,对违反规定,未经审批的开支一律不得报销。
财务管理制度 5
为了规范和加强会议工作,保证合作社财务工作正常有序的进行,为了加强经济管理,提高合作社的经济效益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规定,处理合作社各项经济业务。
二、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有关会计制度设置会计科目,登记会计账簿、编制报送会计报表,合作社的全部财务工作、会计核算过程都在国家有关财会工作的政策法律严密指导下进行。
三、会计核算
1、每项经济业务的处理,必须取得原始凭证,会计人员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无误后,根据经过审核的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
2、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设置会计科目和会计账薄,并根据经过审核的`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关于记账规则的规定记账。
3、根据账簿记录编制会计报表,并报送财政部门和有关部门。
4、合作社在财务核算中,要做到数字真实、准确、完整、做到账证相符、账表相符。
5、在财务报销过程中,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没有“法人代表”的签字,一律不予办理。
6、对于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档案,妥善保管。
四、会计监督
1、会计人员对本合作社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
2、会计人员对于违法的收支,不予办理,并进行制止和纠正。
五、财务会计人员岗位主管责任制
1、会计主管岗位
(1)对各项财务会计人员工作要定期研究、布置、检查、总结。要积极遵守财经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要把专业核算与群众核算紧密结合起来,不断地改进财务会计工作。
(2)组织编制财务成本计划,银行借款计划,筹措资金计划、并组织实现。
(3)定期开展财务成本计划完成情况的分析,找出管理中的漏洞,提出改善经营管理的建议或措施,进一步挖掘增收节支的潜力,不断提高合作社的经济效益。
(4)参加合作社的生产经营管理会议,参与经营决策。充分运用会计资料,分析经济效果、提供可靠信息、预测经济前景,为领导决策当好参谋助手。
(5)审查并参与拟定经济合同、合作社及其他经济文件。
(6)负责向本合作社领导和全体股东报告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审查对外提供的会计资料。
(7)稽核,编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报会计报表。
2、出纳岗位
(1)办理现金收付和银行结算业务
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现金管理和银行结算制度的规定,根据稽核人员审核签章的收款证,进行复核,办理款项收付,收付款后,要在收付款凭证上签章。
(2)不得以白条抵充库存现金,更不得任意挪用现金。
(3)根据已经办理完毕的收款凭证,逐笔顺序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并结出余额。现金的账面余额要同实际库存现金核对相符。银行存款的账面余款要及时与银行对账单核对、月末要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使账面余额与对账单上余额调节相符。对于未达账款,要及时查询。要随时掌握银行存款余额、不准签发空白支票。不准将银行账户出租、出借给任何单位和个人办理结算。
(4)对于现金和各种有价证券、要确保其安全和完整无缺。如有短缺,要负赔偿责任。
(5)保管有关印章、空白收据和空白支票。
财务管理制度 6
班费用于班级得公共活动、公益活动,它就是由班级每位学生平均负担,用于班级学生得公共支出,来自于学生,服务于学生。班费得收取原则上按照学校得安排,随用随收、一事一结。为了规范各班班费得收支、管理,提高班费使用得效率与使用过程中得透明度,杜绝班费使用过程中得不正常现象,减轻学生负担,现决定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各班成立班费管理小组,两名生活委员组成,一名负责班级帐目,另一名负责现金得管理。班主任负责指导与监督班级班费管理小组得工作。
第二条班费管理小组负责班费得收取、支出、记账,班主任负责督查班费管理情况,但不管钱、帐。每学期班费收取得标准由学工部统一规定,不得多收,各班因特殊情况需要超标准收取班费得,必须要经分管学生工作得学校领导同意,并报学生工作部备案。
第三条班费管理要做到钱、帐分离。各班生活委员负责记账、报销,统一按时间先后流水记账,做到收支账目清楚,经费余额准确;班长负责班费得收支,学生代表负责监督。
第四条班费支出发票须有经手人、证明人、班长与班主任签字方可有效,否则不予报销,所用经费由经手人自负;如报销了未经以上四人签字得无效发票,所用经费由生活委员承担。
第五条班上购买小宗日常支出,经办人须事先报告班长与班主任;购买文体用品等较大支出项目,经办人在征求同学意见得基础上报告班主任,由班主任召开班委会集体商议决定。
财务管理制度 7
1、资金审批制度
县委办公室有关财务上的一切收入和支出,包括不同渠道不同名义的各种经费,均由主任一支笔签批。
正常办公经费数额较少,由分管主任确定支付后,要按期报主任签字,数额较大的.支出由分管主任请示主任同意后方可支付。
职工子女入托费由分管财务副科长直接确定支付。
工作人员差旅费由主任签字支付。
2、主管会计和现金会计之间的业务责任
主管会计负责管理总帐,分类明细帐,记帐凭证和各种报表。
现金会计负责记好现金日记帐,银行存款帐,负责管好各种支票和现金。
两个岗位要做到钱帐两分开,钱物两分开,票印两分开。
3、医疗费报销制度
享受公费医疗人员,必须到县医院就诊,凭医疗费收据和处方笺到财务报帐。
4、车辆费用报销制度
车辆维修及更换易耗材料,如数额较小,由分管主任确定支付并按时报主任签字支付;数额较大,须由分管主任请示主任同意后支付。道桥费由队长统计后由分管主任签字并报主任签字报销,一次一结。
5、办公用品管理制度
办公用品实行统一采购、保管、发放,实行定点采购,享受最低价,严把质量关。
具体实施由行政科长统计,报主管主任确定,并与分管财务副科长一同购买,现金会计保管。如数额较大,须由分管主任报主任同意后实施。
出、入库要严格履行登记手续,做到帐物相符;办公用品不重复购置。
6、监督和审计制度
要认真执行各项财经纪律,及时纠正和制止各种违纪现象。要自觉接受审计部门和本单位领导的监督和审计,反映情况要实,提供资料要准。
对弄虚作假和严重失职者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问题严重的要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财务管理制度 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财务管理和会计监督,规范财务行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公司法》,以及有关法规、政策、制度,结合本集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各全资子公司(含事
业性质、企业化管理单位)和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所属企业)。
第三条集团公司和所属企业是独立法人,依法享有民
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集团公司各职能部门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不得自立银行帐号。
第四条集团公司对国家授权经营的国有资产负有保
值增值责任,集团公司对各所属企业所占用的国有资产实行占有责任制。各所属企业必须设立会计机构,根据内部牵制制度合理配备会计人员,及时、准确、真实地核算企业所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并实行有效的会计监督。
第五条各所属企业应加强经营管理,努力降低成本、
费用,确保企业财产的安全完整,提高资源的使用效率。
第六条各所属企业的财务部门和财务人员必须自觉
地接受集团公司财务监督管理,除法定的会计帐册外,不得另立会计帐册,对会计帐册应妥善保管,未经集团批准不得销毁;对企业的资金,不得以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存储,严禁资金体外循环。
第七条集团公司对各所属企业的管理以产权为纽带,享有投资收益权。
第八条各所属企业不得以其资产对非控股子公司或
集团以外的法人提供担保,因特殊原因需提供担保的.,必须经集团公司批准。
第二章集团公司财务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九条集团公司设计划财务部,对所属各企业及参股
公司占有的集团资产实行统一管理。
一、制订和完善集团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及其他财会规章制度,并负责实施。
二、负责集团总部会计核算、报表合并和财务分析,对所属企业财会业务进行指导、检查、考核。对发现违反财务会计制度有关规定的应予以纠正。
三、建立和完善集团预算管理体系,组织集团所属企业年度预算的编制,并编制合并预算,负责预算执行情况的跟踪、分析并提出建议。
四、参与投资项目效益论证,实施过程的财务监督;负责集团公司投资权益的管理,并向集团提供投资收益分析报告,参与各所属企业投资收益分配工作,并对投资方面重大决策(如投资、融资、利润分配等)向集团决策层提供建议;建立健全投资档案,对集团股权性投资项目参与股权管理。
五、负责集团授权经营考核及奖励方案的实施与跟踪,分解下达各所属单位占用的国有资产增值指标并按期考核;对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进行清产核资、产权登记、产权界定。
六、对所属企业财务管理实行财务主管委派制,制定管理规定并负责实施。
七、根据集团经营战略,协调各所属企业之间的资金分配和资金调拨,根据集团发展需要,策划集团融资方案并实施。
八、了解各所属企业重大经营决策,提出财务风险防范措施,向集团提出建议。
九、制定集团公司内部结算价格。按照市场价格制订集团公司内部之间的结算价格,调解因价格而引起的集团公司内部经济纠纷。
十、如实反映集团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按照有关规定,编制集团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和集团公司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
第三章所属企业财务机构职责
第十条贯彻执行国家的财务会计政策法规,执行集团
公司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的具体实施办法并负责实施。并报送集团公司计划财务部备案,接受集团公司的财务监督。
一、做好各项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健全内部会计管理制度。各企业应不断完善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内部牵制制度、稽核制度以及原始记录、定额管理、计量验收、财产清查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健全内部经济责任制,建立科学规范的内部经营考核体系。
二、集团所属各企业实行预算管理。
(1)每年1月中旬,根据集团预算管理制度,向集团书面报告下一年度的财务预算草案。
(2)2月中旬上报正式预算案。
(3)各企业财务预算的主要指标应由集团公司董事会讨论通过。
(4)上报集团的预算案应由企业总经理或单位负责人签字同意。
三、所属企业应真实地记录和反映本公司的经济活动
和财务状况,准确核算本公司经营成果,及时向集团公司上报月(季)度、中期、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每个会计年度终了,应根据集团要求聘请具高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年报进行审计。
四、对外的长期投资项目,资产转让、兼并、破产、拍卖,必须经集团公司批准方可处置。
五、拥有被投资企业20%以上权益的所属企业,对其长期投资必须采用权益法核算并编制合并会计报表。
六、固定资产增加、报废、调出或处置必须报集团公司批准。
七、坏帐损失单户在5万元以上的,必须报集团公司批准,企业不得随意核销。各企业坏帐准备金可选择按应收帐款总额比例提取和按帐龄分析法计提。按应收帐款总额比例提取的,坏帐准备金比例统一按0.5%计提。应收帐款的考核办法按照集团颁布的《关于应收帐款的管理规定》办理。
八、每年进行一次财产清查盘点,对各项资产的盘盈盘
亏,必须查明原因,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必须报集团批准后方可入帐。
九、各企业在年度终了进行利润分配时,须统一按照税
后利润总额的15%提取法定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一般不得少提或多提,法定公积金超过注册资本的企业,在征得董事会同意后可以不再计提。
十、各企业应严格执行集团颁布的财务指令、通知等文件,对文件精神有异议的,应在接到有关文件之日起5天内向集团有关部门递交书面意见,集团有关部门应在收到文件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第四章附则
第十一条本制度由集团计划财务部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通过之日起执行。
财务管理制度 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物业管理企业财务行为,有利于企业公平竞争,加强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结合物业管理企业的特点及其管理要求,制定本规定。除本规定另有规定外,物业管理企业执行《施工、房地产开发企业财务制度》。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物业管理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等各类经济性质的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各类组织形式的企业。其他行业独立核算的物业管理企业也适用本规定。
第二章代管基金
第三条代管基金是指企业接受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委托代管的房屋共用部位维修基金和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房屋共用部位维修基金是指专项用于房屋共用部位大修理的资金。房屋的共用部位,是指承重结构部位(包括楼盖、屋顶、梁、柱、内外墙体和基础等)、外墙面、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楼内存车库等。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是指专项用于共用设施和共用设备大修理的资金。共用设施设备是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公用水箱、加压水泵、电梯、公用天线、供电干线、共用照明、暖气干线、消防设施、住宅区的道路、路灯、沟渠、池、井、室外停车场、游泳池、各类球场等。
第四条代管基金作为企业长期负债管理。代管基金应当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并定期接受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的检查与监督。代管基金利息净收入应当经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认可后转作代管基金滚存使用和管理。
第五条企业有偿使用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提供的管理用房、商业用房和共用设施设备,应当设立备查帐簿单独进行实物管理,并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双方签订的合同、协议支付有关费用(如租赁费、承包费等)。管理用房是指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向企业提供的办公用房。商业用房是指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向企业提供的经营用房。
第六条企业支付的管理用房和商业用房有偿使用费,经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认可后转作企业代管的房屋共用部位维修基金;企业支付的共用设施设备有偿使用费,经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认可后转作企业代管的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
第三章成本和费用
第七条企业在从事物业管理活动中,为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提供维修、管理和服务等过程中发生的各项支出,按照国家规定计入成本、费用。
第八条企业在从事物业管理活动中发生的各项直接支出,计入营业成本。营业成本包括直接人工费、直接材料费和间接费用等。实行一级成本核算的企业,可不设间接费用,有关支出直接计入管理费用。直接人工费包括企业直接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等人员的工资、奖金及职工福利费等。直接材料费包括企业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直接消耗的各种材料、辅助材料、燃料和动力、构配件、零件、低值易耗品、包装物等。间接费用包括企业所属物业管理单位管理人员的工资、奖金及职工福利费、固定资产折旧费及修理费、水电费、取暖费、办公费、差旅费、邮电通讯费、交通运输费、租赁费、财产保险费、劳动保护费、保安费、绿化维护费、低值易耗品摊销及其他费用等。
第九条企业经营共用设施设备,支付的有偿使用费,计入营业成本。
第十条企业支付的管理用房有偿使用费,计入营业成本或者管理费用。
第十一条企业对管理用房进行装饰装修发生的支出,计入递延资产,在有效使用期限内,分期摊入营业成本或者管理费用。
第十二条企业可以于年度终了,按照年末应收帐款余额的0.3%…0.5%计提坏帐准备金,计入管理费用。企业发生的坏帐损失,冲减坏帐准备金。收回已核销的坏帐,增加坏帐准备金。不计提坏帐准备金的企业,发生的坏帐损失,计入管理费用。收回已核销的坏帐,冲减管理费用。
第四章营业收入及利润
第十三条营业收人是指企业从事物业管理和其他经营活动所取得的各项收入,包括主营业务收人和其他业务收人。
第十四条主营业务收人是指企业在从事物业管理活动中,为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提供维修、管理和服务所取得的收人,包括物业管理收入、物业经营收人和物业大修收人。物业管理收入是指企业向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收取的公共性服务费收入、公众代办性服务费收人和特约服务收人。物业经营收人是指企业经营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提供的房屋建筑物和共用设施取得的收人,如房屋出租收人和经营停车场、游泳池、各类球场等共用设施收人。物业大修收人是指企业接受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的.委托,对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大修取得的收人。
第十五条企业应当在劳务已经提供,同时收讫价款或取得收取价款的凭证时确认为营业收入的实现。物业大修收入应当经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签证认可后,确认为营业收人的实现。企业与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双方签订付款合同或协议的,应当根据合同或者协议所规定的付款日期确认为营业收入的实现。
第十六条企业利润总额包括营业利润、投资净收益、营业外收支净额以及补贴收入。
第十七条补贴收入是指国家拨给企业的政策性亏损补贴和其他补贴。
第十八条营业利润包括主营业务利润和其他业务利润。主营业务利润是指主营业务收入减去营业税金及附加,再减去营业成本、管理费用及财务费用后的净额。营业税金及附加包括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其他业务利润是指其他业务收入减去其他业务支出和其他业务缴纳的税金及附加后的净额。
第十九条其他业务收入是指企业从事主营业务以外的其他业务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包括房屋中介代销手续费收入、材料物资销售收入、废品回收收入、商业用房经营收入及无形资产转让收入等。商业用房经营收入是指企业利用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提供的商业用房,从事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开办健身房、歌舞厅、美容美发屋、商店、饮食店等经营收人。
第二十条其他业务支出是指企业从事其他业务活动所发生的有关成本和费用支出。企业支付的商业用房有偿使用费,计入其他业务支出。企业对商业用房进行装饰装修发生的支出,计入递延资产,在有效使用期限内,分期摊入其他业务支出。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规定自xx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二十二条本规定由财政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财务管理制度 1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单位货币资金的内部控制和管理,保证货币资金的安全,根据《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和《内部会计控制规范──货币资金》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规范所称货币资金是指单位所拥有的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货币资金具有流动性大、变现能力强的特点,应重点加强货币资金业务执行的过程控制。
第三条、为了加强货币资金的管理、保证货币资金的安全,降低货币资金的使用成本,有效地控制企业财务风险。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制度,各企业要制定适合本单位业务特点和管理要求的货币资金内部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第四条、企业负责人对本单位货币资金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以及货币资金的安全完整负责。
第二章、岗位分工及授权批准
第五条、各企业要建立货币资金业务的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配备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忠于职守,廉洁奉公,遵纪守法,客观公正的人员办理货币资金业务。不断提高会计人员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并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岗位轮换。
第六条、确保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即:授权审批与执行货币资金业务的岗位分离;执行与审核货币资金业务的岗位分离;执行和记录货币资金业务的岗位分离:记录与保管货币资金的岗位分离。
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不得由一人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全过程。
第七条、对货币资金业务要建立严格的授权批准制度,明确审批人对货币资金业务的授权批准方式、权限、程序、责任和相关控制措施,规定经办人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职责范围和工作要求。
第八条、审批人应当根据货币资金授权批准制度的规定,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审批,不得超越审批权限。经办人应当在职责范围内,按照审批人的批准意见办理货币资金业务。对于审批人超越授权范围审批的货币资金业务,经办人员有权拒绝办理,并及时向审批人的上级授权部门报告。
第九条、为保证货币资金支付业务的正确无误,企业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货币资金支付业务。
(一)支付申请。有关部门或个人用款时,应当提前向审批人提交货币资金支付申请,注明款项的用途、金额、预算、支付方式等内容,并附有效经济合同或相关证明。
(二)支付审批。审批人根据其职责、权限和相应程序对支付申请进行审批。对不符合规定的货币资金支付申请,审批人应当拒绝批准。、
(三)支付复核。复核人应当对批准后的货币资金支付申请进行复核,复核货币资金支付申请的批准范围、权限、程序是否正确,手续及相关单证是否齐备,金额计算是否准确,支付方式、支付单位是否妥当等。复核无误后,交由出纳人员办理支付手续。
(四)办理支付。出纳人员应当根据复核无误的支付申请,按规定办理货币资金支付手续,及时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
第十条、对于重要货币资金支付业务,应当实行集体决策并上报审批。建立责任追究制度,防范贪污、侵占、挪用货币资金等行为。
第十一条、严禁未经授权的机构或人员办理货币资金业务或直接接触货币资金。、
第三章、现金和银行存款的管理
第十二条、要加强现金库存限额的`管理,超过库存限额的现金应及时存入银行。
第十三条、必须根据《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确定本单位现金的开支范围。不属于现金开支范围的业务应当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
第十四条、现金收入应当及时存入银行,不得坐支。现金出纳员对库存现金的安全负有直接责任。
第十五条、借出款项必须执行严格的授权批准程序,严禁擅自挪用、借出货币资金。严禁白条抵库,公款私存。
第十六条、对取得的货币资金收入必须及时入账,不得私设“小金库”,不得账外设账,严禁收款不入账。
第十七条、严格按照《支付结算办法》等国家有关规定,加强银行账户的管理,严格按照规定开立账户,办理存款、取款和结算。定期检查、清理银行账户的开立及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加强对银行结算凭证的填制、传递及保管等环节的管理与控制。、
第十八条、严格遵守银行结算纪律,不准签发没有资金保证的票据或远期支票,套取银行信用;不准签发、取得和转让没有真实交易和债权债务的票据,套取银行和他人资金;不准违反规定开立和使用(出租出借)银行账户。
第十九条、财务部门要设立银行存款日记账,逐日登记银行存款业务。并指定专人定期核对银行账户,每月至少核对一次,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使银行存款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调节相符。如调节不符,应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第二十条、定期和不定期地进行现金盘点,确保现金账面余额与实际库存相符。发现不符,及时查明原因,作出处理。
第四章、票据及有关印章的管理
第二十一条、要加强与货币资金相关的票据的管理,明确各种票据的购买、保管、领用、背书转让、注销等环节的职责权限和程序,并专设登记簿进行记录,防止空白票据的遗失和被盗用。、
第二十二条、加强对银行预留印鉴的管理。财务专用章由专人保管,个人名章必须由本人或其授权人员保管。严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
第二十三条、按照规定需要有关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的经济业务,必须严格履行签字或盖章手续。银行出纳人员不得擅自支付手续不完备的任何款项,对银行凭单和其他结算单据要妥善保管和正确有序的传递,并按银行结算的规定办理各项存贷业务。
第五章、监督检查
第二十四条、各企业要建立对货币资金业务的监督检查制度,明确监督检查机构或人员的职责权限,定期和不定期地进行检查。
第二十五条、货币资金监督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货币资金业务相关岗位及人员的设置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货币资金业务不相容职务混岗的现象。
(二)货币资金授权批准制度的执行情况。重点检查货币资金支出的授权批准手续是否健全,是否存在越权审批行为。
(三)支付款项印章的保管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存在办理付款业务所需的全部印章交由一人保管的现象。
(四)票据的保管情况。重点检查票据的购买、领用、保管手续是否健全,票据保管是否存在漏洞。
第二十六条、对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货币资金内部控制中的薄弱环节,应当及时采取措施,加以纠正和完善。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本规范由财务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财务管理制度 11
为了加强学校的财务管理,根据上级有关财经纪律及规定,制定本财务管理制度。
一、正常人员经费,按上级统一规定支出。学校的福利奖励,根据本单位福利、奖励经费的收入情况预算计划,由学校研究决定。
二、设备购置及日常采购
购物要凭领导审批同意的“申购单”购物,总额不得超过预算指标,申购手续由处室主任提出,总务处核准,贵重物品还须经校长室审批后,一般由后勤人员统一购买。发票报销由财务负责人审批。
批量在5000元以上,或单价在3000元以上的大宗物品的采购要实行公开招标或数家商家报价择优采购的制度。上级所拨的专款设备经费,要专款专用,凡需购买国家专控物资,一定要先经有关部门审批获准后方可购置。
三、差旅费报销
1.公务出差不坐飞机和出租车,公务紧急确需坐飞机的,事前经校长同意,分管校长审批。
出差杭州市、金华的正、副校长可乘坐一等软座报销,中层干部及其它教职员工可乘二等软座及以下等级按实报销。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费,以住宿费票据为凭证,按自然天数计算,市内每人每天30元,市外每人每天50元。
2.教职工参加在函授(须是参加教育系列专业)集中面授和考试时,其往返车船费按标准给予报销,不发出差补贴。住宿费原则上自理。
教职工由组织委派参加六个月以下的培训班、进修班、训练班。路费按标准报两个单程,考务费、学费给予报销,报名费书籍资料费等原则上自理。伙食补助费每人每天市内15元,市外25元,休息天除外。(三个月以上减半发放)
3.省内差旅费由总务主任审批,省外及三千元以上省内差旅费按规定标准由分管财务校长审批。
四、公务通讯:
校级领导无绳电话话费报销,每月总额不得超过五百元,市话费报销,校级领导每月不得超过八十元,中层干部每月不得超过四十元。
五、加班费
学校需要教工加班,由各处室报学校办公室,学校办公室发加班通知书;确因工作需要,教工自己要求加班,事前提出申请填写加班申请表,经同意后可加班。加班后根据加班申请表,由人事室造册总务主任审批后支付加班费。详见加班管理制度。
六、招待费:
招待费从严掌握,业务招待费开支不得超过学校年度预算中“公务费”的'2%。招待费报销须经校长同意,分管校长审批。
七、严格执行财务报销制度。白条子原则上不得报销。教科书、作业簿、讲义纸等代管费及报刊杂志,预算内工资发放等经费由总务主任审批,基建修缮费支出由总务处审核,校长审批。
八、教职工因出差、购物及重大活动需预支暂付款,必须先由校长审批后领款,暂领空白支票要从严控制,暂付款要在规定时间内予以结算。
九、学生代管费一学期结算,多还少补,凡学生使用经费一律不准挪作他用。
十、学校财务人员要做到公正、无私,严肃财经纪律,协助校领导严把财务关,对一切不符合手续的有权拒付。对学校财务开支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主动向领导反映,做到学校财政使用合理,杜绝浪费,财尽其用。
十一、上述制度如同国家或上级规定不符,以国家或上级规定为准。
财务管理制度 12
第一章:财务收支管理制度
第一条:村级财务做到收有凭,付有据,各项收支必须要实事求是,不得避实求虚,要具有真实性、合理性、合法性。
第二条:各项收支凭据要及时记账,要素要齐全,手续健全,异常对开支的发票要注明资金去向,拒绝白条入账。
第三条:村内各项收支必须要参照《年初财政收支预算方案》执行,做到先算后用,压缩开支,年终结算时不得超预算开支,减少年内负债,确保资金正常运转。
第四条:村内年度结算为12月30日,在年终结算时确保当年应收未收、应付未付各种款项,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记入年终决算收益分配。
第五条:村干部出差办公事,预借差旅费及垫付各种费用,应及时与村报账员(出纳)结清账款,履行结账手续,不得拖欠。
第六条:市、区、乡拨给村级救灾资金的管理:救灾资金只得用于受灾村民衣、食、住、行等方面的支出,村委实行专账管理,严格做到专款专用,不得克扣截留,巧立明目、弄虚作假,挪作其他开支。受灾村民应由村两委摸底造册后,经过党员、组长会议认定后,并张榜公布,无异议后才能发放给受灾村民。
第七条:凡是上级拨给村内兴办公益事业项目建设资金,事先有预算,事后有结算,要实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并张榜公布,理解群众监督,不得挪作其他开支。
第八条:不得用团体公款发红包、赠送重金礼品,干部下村督查工作时,必须要到农户家或者村干部家就工作餐,一律不得报烟酒和进餐厅茶楼高消费。
第九条:村内争取项目资金,严格禁止村内为他人供给方便,开具收款收据,借用村内团体银行账户过渡,进行存入和支出现金,套取国家团体资金为个人所有。
第二章:财务审批制度
第十条:严格实行一支笔审批。村内各项财务开支发票经过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审核后,再由村主任审批报销。
第十一条:500元内(含500元)由村主任审批;501元至2000元(含2000元)由村主任、支部书记会签;2000元以上由村两委团体研究讨论审批。
第十二条:兴办公益事业及购置固定资产、重大开支应由村民代表大会或民主理财小组讨论同意,由村两委申报,蹲点领导审核,递交乡党委、政府审批同意后才能开支。
第十三条:村内支部书记及村主任由一人兼任职务的村,本人经手的各项开支发票应由村两委团体审核签名才能报销。
第十四条:对村内各项开支发票手续不健全、要素不齐全、字迹不清的,村主任应拒绝审批报销。
第三章:村账乡代管制度
第十五条:“村账乡代管”由乡农经管理站为主体,统一记账、统一制度、统一审核、统一供给财务,公开资料,统一建档,分村核算,搞好村级年终收益结算及报表工作。
第十六条:村团体资产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实行“三权”不变的原则,确保团体资产不平调、不挪用、不侵占。
第十七条:村级各项收入、支出凭据要有真实性、合理性、合法性,手续齐全,先由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审核,再由村主任审批签字后,每季度最终一个月月底由村报账员向主管部门交账,办理交账有关手续。
第十八条:村级报账员应每一季度与主管部门人员核对各科目账户余额,如有发生错误,并及时核查纠正。
第十九条:在村账乡代管的同时,要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做到规范有序的资金运行机制,将村内的全部收入纳入村账乡代管核算范围,规范资金收入的收缴程序,及时足额存入村账乡代管银行账户,强化管理,进行资金拨付制正常运转。
第四章:财务人员管理制度
第二十条:村级报账员兼任出纳工作,但有的村报账员和出纳进行分设,支部书记和村主任不得兼任出纳工作,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村团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有关法律法规认真贯彻落实,按章办事。
第二十一条:村级报账员负责村内财务收支、往来结算、各项统计报表、记好村内现金日记账,将村内各项收入、支出汇总,每季度月底向主管部门交账,办理交账手续,核对账户余额。
第二十二条:村级报账员理解上级主管部门管理、培训和考核,提高业务素质和财务管理水平。
第二十三条:财务人员严格遵守财政纪律,认真负责、廉洁奉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做好本职工作。
第二十四条:村级报账员严格执行核算、监督的职能,写好年度核算分析,参与拟定年度财务预算计划和监督财政计划执行情景。
第二十五条:财务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伪造、变造、涂改和故意毁灭会计原始凭据及有关财务资料,不得设立账外账,违者要进行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要追究法律职责。
第五章:现金管理制度
第二十六条:村报账员(出纳)管理村内现金(银行存款)、收入、支出,其他干部不得插手管理现金(银行存款)。
第二十七条:库存现金不得白条抵库,不准私设小金库和账外账,更不准坐支现金,不准公款私存,不准超过规定库存限额1000元。
第二十八条:不准将村内团体银行账户代其他单位和个人存入或支取现金。、
第二十九条:村报账员做到收入、支出一事一记,登好现金日记账,日清月结,做到账款相符,并与主管部门记账服务中心核对账款余额,双方签字。
第三十条:各项收据手续不健全、资料不清、字迹模糊、票据不规范、开支不合理的`,要坚持原则,出纳有权拒付。
第六章:民主理财制度
第三十一条:民主理财小组应由群众代表、党员代表3—5人组成,负责村级财务监督管理工作。
第三十二条:村级财务监督管理工作,应坚持民主理财的原则,民主理财小组有权监督村级财务实施,对财务收支有知情权、审核权、决策权。
第三十二条: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应定期召开理财会议,听取群众意见和提议,并将村级财务收支执行情景向群众代表大会公布。
第三十三条:民主理财小组在监督中,发现违反村内财务制度有关规定的应及时上报主管部门进行处理。
第七章:财务公开制度
第三十四条:村级财务公开由经营管理站记账服务中心供给财务公开资料,每年度进行两次财务收支公布(第二季度和第四季度),公开资料要真实全面。
第三十五条:公开的方式以公开栏为主,公开栏设在人口居住密集地带、主要交通路口等方便阅览的地方。
第三十六条:对群众所提出意见和提议,要向群众解释和纠正。
第八章:财务收支预算制度
第三十七条:村级财务收支预算应严格做到先算后用,以收定支,合理使用现金,勤俭节俭的原则,确保村内资金正常运转。
第三十八条:编制收支预算计划,经村两委研究决定,经过村民代表大会并报主管部门审核。
第三十九条:严格执行年度财务收支计划,量财而出,合理使用资金,做到增收节支,不得超年度财务收支预算计划和增加村内债负。
第四十条:团体兴办公益事业,年度预算筹资筹劳和募捐款要经过村民代表大会同意,并报主管部门审核,递交乡党委、政府批准后才能预算。必须专款专用,乡榜公布,理解群众监督,不得挪作他用。
第四十一条:对其他往来应收款预算收回计划不能列入收益分配,只能预算偿还债务。村干部工资及补助按照本财务收支管理制度进行预算。
第四十二条:村内预算争取资金的应酬费不得超过争取资金总额的30%,会议费开支预算不得超过村内补助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总合的25%,应逐年压缩非生产性开支,讲究经济实效。
第九章:票据管理制度
第四十三条:村内收款收据一律由经营管理站统一管理,禁止村内购买白条收款收据使用。
第四十四条:购买物资要开具发票,报账员(出纳)不得私自开白条证明报销,发票经审批签字才能报销。
第四十五条:村向各单位收款,收款方必须使用湖南省村级团体经济组织往来结算的收据,否则拒付。
第四十六条:村内上级拨款收入由村报账员和主管财务村委主任两人印章及村委会公章,到乡经管站开具收款收据。
第四十七条:村内各项收入、支出票据统一由经营管理站记账服务中心进行保管,并办理有关交接手续。、
第十章:财务审计制度
第四十八条:对村、组团体经济组织及涉农收费有关部门和乡镇企业单位都必须理解乡经营管理站财务监督管理,并按审计有关程序定期审计或不定期审计,不得找任何理由或借口进行拒绝。
第四十九条:在审计过程中,被审单位财务人员必须如实供给资料,如有隐瞒,除处以罚款外,并追究职责。
第五十条:经营管理站审计事务所对村团体经济组织及涉农收费单位审计后,审计事务所负责作出审计结论,被审单位在接到审计结论后,如有异议,在15天内向主审单位提出复议。否则,按审计结论执行。
第五十一条:在审计当中发现有关经济问题要及时处理整改,对较重的经济问题要移交乡党委、政府及有关司法部门进行处理。
财务管理制度 13
一、财务收支管理制度
1、村级财务做到收有凭,付有据,各项收支必须要实事求是,不得避实求虚,要具有真实性、合理性、合法性。
2、各项收支凭据要及时记账,要素要齐全,手续健全,异常对开支的发票要注明资金去向,拒绝白条入账。
3、村内各项收支必须要参照《年初财政收支预算方案》执行,做到先算后用,压缩开支,年终结算时不得超预算开支,减少年内负债,确保资金正常运转。
4、村内年度结算为12月30日,在年终结算时确保当年应收未收、应付未付各种款项,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记入年终决算收益分配。
5、村干部出差办公事,预借差旅费及垫付各种费用,应及时与村报账员(出纳)结清账款,履行结账手续,不得拖欠。
6、村干部年度工资经村两委团体评议,报主管部门审核,经党委、政府审批才能发放。但原则上村干部工资不得超过乡财政拨发年度的转移支付。但村内资金来源较好,年终收益分配有节余时,能够适当增加。但增加原则是:村干部年度工资人平不得突破12100元,确保转移支付不得挪作其他开支。
7、村干部补贴按照村级财务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发放,不得超规定发放。
(1)支部书记、村主任每人每月电话费为60元月。村副级干部电话费每人每月电话费为50元月,但一人兼任多职的不得重复发放,不得另报手机话费和固定电话座机话费。
(2)出市办理公事的车费据实报销,根据工作需要,但报销生活费、补助及住宿费按国家一般工作人员有关规定报销。
(3)到市、区、乡开会办事车费按规定报销:村支部书记、村主任:800元年,村两委副职干部600元年。
(4)村级年度目标管理奖:村干部要按年初分工完成任务而定,人平不得超过1000元年,不得按职别分摊。
(5)有重要项目工作的村,上级拨来的工作经费,严禁平分,应按村干部平时协调误工或者加班得出工时,取得加班费和误工费,并按上级有关文件执行,经蹲点领导批准才能发放。
(6)以上述各项补助要在确保当年村干部工资发放及村内资金正常运转、不增加新的债务的情景下能够发放,否则一律不得发放。
8、市、区、乡拨给村级救灾资金的管理:救灾资金只得用于受灾村民衣、食、住、行等方面的支出,村委实行专账管理,严格做到专款专用,不得克扣截留,巧立明目、弄虚作假,挪作其他开支。受灾村民应由村两委摸底造册后,经过党员、组长会议认定后,并张榜公布,无异议后才能发放给受灾村民。
9、凡是上级拨给村内兴办公益事业项目建设资金,事先有预算,事后有结算,要实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并张榜公布,理解群众监督,不得挪作其他开支。
10、不得用团体公款发红包、赠送重金礼品,干部下村督查工作时,必须要到农户家或者村干部家就工作餐,一律不得报烟酒和进餐厅茶楼高消费。
11、村内争取项目资金,严格禁止村内为他人供给方便,开具收款收据,借用村内团体银行账户过渡,进行存入和支出现金,套取国家团体资金为个人所有。
二、财务审批制度
1、严格实行一支笔审批。村内各项财务开支发票经过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审核后,再由村主任审批报销。
2、审批权限:
(1)500元内(含500元)由村主任审批;
(2)501元至2000元(含2000元)由村主任、支部书记会签;
(3)2000元以上由村两委团体研究讨论审批;
(4)兴办公益事业及购置固定资产、重大开支应由村民代表大会或民主理财小组讨论同意,由村两委申报,蹲点领导审核,递交乡党委、政府审批同意后才能开支。
3、村内支部书记及村主任由一人兼任职务的村,本人经手的各项开支发票应由村两委团体审核签名才能报销。
4、对村内各项开支发票手续不健全、要素不齐全、字迹不清的,村主任应拒绝审批报销。
三、村账乡代管制度
1、“村账乡代管”由乡经营管理站为主体,统一记账、统一制度、统一审核、统一供给财务,公开资料,统一建档,分村核算,搞好村级年终收益结算及报表工作。
2、村团体资产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实行“三权”不变的原则,确保团体资产不平调、不挪用、不侵占。
3、村级各项收入、支出凭据要有真实性、合理性、合法性,手续齐全,先由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审核,再由村主任审批签字后,每季度最终一个月月底由村报账员向主管部门交账,办理交账有关手续。
4、村级报账员应每一季度与主管部门人员核对各科目账户余额,如有发生错误,并及时核查纠正。
5、在村账乡代管的同时,要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做到规范有序的资金运行机制,将村内的全部收入纳入村账乡代管核算范围,规范资金收入的收缴程序,及时足额存入村账乡代管银行账户,强化管理,进行资金拨付制正常运转。
四、财务人员管理制度
1、村级报账员兼任出纳工作,但有的村报账员和出纳进行分设,支部书记和村主任不得兼任出纳工作,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村团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有关法律法规认真贯彻落实,按章办事。
2、村级报账员负责村内财务收支、往来结算、各项统计报表、记好村内现金日记账,将村内各项收入、支出汇总,每季度月底向主管部门交账,办理交账手续,核对账户余额。
3、村级报账员理解上级主管部门管理、培训和考核,提高业务素质和财务管理水平。
4、财务人员严格遵守财政纪律,认真负责、廉洁奉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做好本职工作。
5、村级报账员严格执行核算、监督的职能,写好年度核算分析,参与拟定年度财务预算计划和监督财政计划执行情景。
6、财务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伪造、变造、涂改和故意毁灭会计原始凭据及有关财务资料,不得设立账外账,违者要进行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要追究法律职责。
五、现金管理制度
1、村报账员(出纳)管理村内现金(银行存款)、收入、支出,其他干部不得插手管理现金(银行存款)。
2、库存现金不得白条抵库,不准私设小金库和账外账,更不准坐支现金,不准公款私存,不准超过规定库存限额1000元。
3、不准将村内团体银行账户代其他单位和个人存入或支取现金。
4、村报账员做到收入、支出一事一记,登好现金日记账,日清月结,做到账款相符,并与主管部门记账服务中心核对账款余额,双方签字。
5、各项收据手续不健全、资料不清、字迹模糊、票据不规范、开支不合理的,要坚持原则,出纳有权拒付。
六、民主理财制度
1、民主理财小组应由群众代表、党员代表3—5人组成,负责村级财务监督管理工作。
2、村级财务监督管理工作,应坚持民主理财的原则,民主理财小组有权监督村级财务实施,对财务收支有知情权、审核权、决策权。
3、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应定期召开理财会议,听取群众意见和提议,并将村级财务收支执行情景向群众代表大会公布。
4、民主理财小组在监督中,发现违反村内财务制度有关规定的应及时上报主管部门进行处理。
七、财务公开制度
1、村级财务公开由经营管理站记账服务中心供给财务公开资料,每年度进行两次财务收支公布(第二季度和第四季度),公开资料要真实全面。
2、公开的方式以公开栏为主,公开栏设在人口居住密集地带、主要交通路口等方便阅览的地方。
3、对群众所提出意见和提议,要向群众解释和纠正。
八、财务收支预算制度
1、村级财务收支预算应严格做到先算后用,以收定支,合理使用现金,勤俭节俭的原则,确保村内资金正常运转。
2、编制收支预算计划,经村两委研究决定,经过村民代表大会并报主管部门审核。
3、严格执行年度财务收支计划,量财而出,合理使用资金,做到增收节支,不得超年度财务收支预算计划和增加村内债负。
4、团体兴办公益事业,年度预算筹资筹劳和募捐款要经过村民代表大会同意,并报主管部门审核,递交乡党委、政府批准后才能预算。必须专款专用,乡榜公布,理解群众监督,不得挪作他用。
5、对其他往来应收款预算收回计划不能列入收益分配,只能预算偿还债务。村干部工资及补助按照本财务收支管理制度进行预算。
6、村内预算争取资金的应酬费不得超过争取资金总额的30%,会议费开支预算不得超过村内补助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总合的25%,应逐年压缩非生产性开支,讲究经济实效。
九、票据管理制度
1、村内收款收据一律由经营管理站统一管理,禁止村内购买白条收款收据使用。
2、购买物资要开具发票,报账员(出纳)不得私自开白条证明报销,发票经审批签字才能报销。
3、村向各单位收款,收款方必须使用湖南省村级团体经济组织往来结算的收据,否则拒付。
4、村内上级拨款收入由村报账员和主管财务村委主任两人印章及村委会公章,到乡经管站开具收款收据。
5、村内各项收入、支出票据统一由经营管理站记账服务中心进行保管,并办理有关交接手续。
十、财务审计制度
1、对村、组团体经济组织及涉农收费有关部门和乡镇企业单位都必须理解乡经营管理站财务监督管理,并按审计有关程序定期审计或不定期审计,不得找任何理由或借口进行拒绝。
2、在审计过程中,被审单位财务人员必须如实供给资料,如有隐瞒,除处以罚款外,并追究职责。
3、经营管理站审计事务所对村团体经济组织及涉农收费单位审计后,审计事务所负责作出审计结论,被审单位在接到审计结论后,如有异议,在15天内向主审单位提出复议。否则,按审计结论执行。
4、在审计当中发现有关经济问题要及时处理整改,对较重的经济问题要移交乡党委、政府及有关司法部门进行处理。
财务管理制度 14
一、明确岗位职责,实行财务集中管理
1、机构设置:全乡各机关、单位、村社财务实行分级管理、集中结算、分别核算,由乡财政所统一代理各机关、单位、村社的财务会计核算和资金收支结算。
2、岗位设置:财政所内要分别设立单位办公室和财政总预算会计、单位核算会计、资金结算会计、专项资金管理以及国有资产管理、农村财务管理、财务收支监督稽核等业务岗位,实行一人多岗和一岗多人。各财务单位均要分别确定单位财务审批、审核和报账员,并保持人员相对稳定,各村社均由村文书作为统一的报账员。
3、职能划分:财政所办公室主要负责单位的日常工作和档案管理,以及党政领导交办给财政所的临时性工作任务;财政总预算会计岗位主要负责财政预、决算编制业务,负责财政资金的调度、平衡,组织预算执行;单位核算会计岗位主要负责各代理单位的财务核算,协助代理单位内部财务管理;资金结算会计岗位主要负责财政预算内、外资金、专项资金、单位资金和村社集体资金的收支结算,保证资金安全;专项资金管理岗位主要负责办理各种专项资金的领拨、使用、报账和财务核算;国有资产管理岗位主要负责全乡国有资产的修购配置、调配使用和出入登记工作,确保资产的安全完整;农村财务管理岗位主要负责村社集体资金的收支核算和各种集体资产的监督管理;监督稽核岗位主要负责各种专用票据的管理,对财政所内各业务岗位经办的收支凭证进行复核审查,组织乡、村的财务检查和专项审计,负责查处财务违纪事项的牵头、协调工作。
4、集中结算:对统管的行政事业单位和村社集体,一律取消其所有的银行账户和出纳岗位,实行“零户统管”,由财政所资金会计统一办理各单位、各村社的资金收付结算。
5、集中核算:由乡财政所对统管的乡级行政事业单位和村社集体财务全面实行“代理记账、集中核算、无偿服务”,取消所有代理记账单位的所有会计岗位。每个财务主体单位只设一名报账员,由财政所按所统管的单位分别建账,对村社集体财务应以村、社分别核算,以分清财务主休、明确资金权属。对财务清理不彻底,分别建账确有困难的,可暂以村为单位建立过渡账,明细核算到社。各村社、各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在体外设立单位、集体收支账务。
二、加强收支管理,规范资金结算秩序
1、严格收入管理,实行村账乡管。改变资金分散管理、会计人员分散管理、财务核算分散管理为集中统一管理。对各种农户缴款,由财务人员分户、分次开票。
2、实行资金统管,杜绝体外循环。单位和村社资金在会计主体、资金权属和财务审批“三权不变”的前提下实行收支两线、定期报账。对所收资金实行直达国库、财政专户或财政统管的单位账户。对非现金往来结算由财政所直接实行内部划转。各村社、各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在体外开立单位、集体账户。
3、规范资金结算,实行封闭运行。对行政事业单位应缴预算和应缴专户的资金分别直达国库和财政专户,不得直接记入单位收入,更不得公款私存或以个人名义收取单位或集体的各种资金。对单位职工和村社干部的固定性人员经费实行财政直发;对各单位和村社日常开支,由乡财政所一次性核定预借备用金;开支发票统一由单位报账员定期报账,实行资金直达用款单位或个人账户,年终一次性归还备用金,彻底杜绝截留坐支现象。
三、规范资金渠道,健全财务管理体系
1、全乡财务实行专项预算和部门综合预算管理办法,建立严格的预算指标控制制度,彻底理顺村社和各单位的财权、事权关系。根据村社和各单位的职能职责,在上级统一的财力保障标准的基础上,确定财政补助比例或补助数额。整合各单位和村社的其他资金,实行部门综合预算和村社集体资金预算,重点专项资金实行财政直接管理。严格预算约束,强化预算钢性。
2、乡财政所要按照“两上两下”的单位预算编审程序“和“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从严审查各单位和村社预算,作出单位和村社综合预算批复。
3、建立财政资金保障机制,乡财政所要妥善调度资金,根据各单位和村社的用款计划和时间进度进行拨款,做到资金调拨进度和时间进度基本同步。
4、各单位、各村社要通过争取上级补助、开展单位创收活动等多渠道增加本单位收入,确保单位正常运转,实现收支平衡,略有节余。乡财政对各单位经费的自给能力实行激励约束机制。
5、财政所财务人员和单位报账员,要按指标控制账、财产物资账、资金核算账规范设立相应的各类总账,明细账和备查账,
6、各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只能与本单位报账员发生个人财务往来,纳入本单位财务核算,财政所不得与其它单位职工个人直接发生财务关系,不得办理任何超预算开支的资金结付。
7、乡财政所每半年要向乡人大主席团和乡政府分管领导提供一次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每季度向政府乡长提供一次各单位预算执行情况,按月向各统管的独立核算单位提供会计报表。
四、强化财务管理,严格费用报销审核
1、财务审批程序。各单位和村社费用开支,实行交叉审核、单位法人“一支笔”审批制度。各种开支发票严格坚持“一单三签”和财务复核制度。由经办人在发票上“背书”详细开支情况、经单位会计人员进行发票要素审核,涉及补助的费用报销,要由单位财务负责人确定报销标准和金额。未经财务负责人审核的发票,财务审批人不得审签,未经财政所长复核的发票,资金会计不得办理资金结算,核算会计不得受理做账。10人以上的单位开支,由单位财务负责人审核、单位法人(或委托人)独立审批,法人经办的支出不得自行审签;10人以下的行政事业单位开支,由政府分管领导审核,单位负责人审批。单位负责人经办的支出,由政府乡长审批;村社集体开支由村主任审核、乡长审批,村主任经办的支出由支部书记审核。财务审核人对报账人提交审核的开支发票,要明确签署审核意见,对不属实或需进一步调查核实的开支发票,要明确提出处理意见,原则上不得将原始票据退还经办人重新变通、完善。
2、费用报销办法。各单位费用开支要严格坚持开支范围和标准,实行“定期报账,逾期不报”的办法。对党政实职领导和单位负责人的非上交性职务消费实行“定额控制,凭票报销,超支不报,节约归公”。对其他人员实行实报实销。实行包干补助的人员,在补助范围内不得再报销费用。
3、报账结算程序。对供给内直发的乡、村、社固定性人员经费,由财政直接列支,直接顶抵各单位预算指标。各单位、各村社的其它费用、福利开支,由单位报账员凭“一单三签”后的原始发票,经复核后,到资金会计处办理资金结算和票据移交。
4、债务往来管理。各单位和村社都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增收节支和债务消化目标,及时清理往来,力所能及地搞好债务划转,防止新增债务。从严控制内部职工的借款规模,严格执行“前借未清,不得办理新借”的规定。
5、开支发票审核。各单位职工在外开支,要严格坚持“谁经办,谁报账,谁结付”的办法,严禁以单位名义在外,挂账。要重点加强对公务租车、接待用餐、物资采购和在外出差开支的管理。财务人员必须严把原始凭证审查和资金支付关,不得经办超标准、超范围、超预算等各类违规支出。
6、激励约束机制。各单位都要建立增收节支、勤俭办事的激励约束机制,对没有突破个人开支定额的节约部份,可由本单位在年度综合预算经费内,在节约额的50%以内发给个人节支奖励。
五、严格开支标准,从严控制支出规模
公用支出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优先保证水电、电话费和机关公务支出。以下是政府机关公用支出管理的相关规定,其他单位可参照执行。
1、水电费:公用办公的水电费由单位负担,个人用电实行定额补助,每人每月补助20元。
2、打印费:各办公室打印文件、报表及其他资料,统一交党政办室打印(党政办公室按打印数量收取适当费用),无特殊情况不得在营业性打印部打印,否则,打印费用由个人负责。
3、电话费:电话费实行包干使用,享受正科级待遇的党政实职领导每人每月300元,党政副职、享受正科级以上待遇的非实职领导每人每月150元,享受副科级待遇的非实职领导和办公室主任每人每月70元,其他干部每人每月40元,政府办公室每月80元包干使用。
4、差旅费:由书记出据出差通知单并核定生活、住宿补助金额:出差开支往返车、船、飞机费据实报销;其他差旅费开支包干使用(包括住宿费、生活补助、乘车补助、市内交通费),到县城出差50元/天/人(家住城区的按30元计算),到县外市内出差100元/天/人,在市外省内出差150元/天/人,到省外出差200元/天/人,到经济特区出差250元/天/人;特殊情况经乡主要领导同意接待的生活费外,超标准开支一律自理。外出学习、培训时间较长的(一个月以上),不适用该补助标准,根据情况适当补助,但县内不得超过15元/天,县外市内20元/天,市外省内30元/天,省外40元/天,经济特区50元/天。
5、租车费:一般情况不允许任何人租车,因工作需要急需租车的,在请示书记或乡长同意后,由办公室出据租车通知单,并经主要领导签字后方可租车。
6、业务招待费:来人来客一律在政府伙食团就餐,不准找包包烟。确需进营业性餐厅就餐和找包包烟的,在请示书记或乡长同意并确定标准后方可就餐和找包包烟。所有来人来客就餐均由办公室出据就餐通知单,月末凭通知单结算。烟、酒等由财政所派专人统一采购,烟、酒分别由政府办公室、财政所管理员管理,管理人员必须做好出库登记。
7、办公设备购置费:各办公室因开展工作需要购置办公用品的,由各办公室提出申请,经领导审批后,交财政所统一购置。
六、强化财务监督,严肃资金结算纪律
1、所有乡、村干部和其它人员,未经财政所审查和财务人员委托,不得从事财务收支活动。各单位、各村社有关财务收支的文件、合同、协议等相关资料要抄送交乡财政所存查、备案。
2、财务人员收款一律使用监管专用收据,单位和村社收款及结算资金由财政所审查后核发票据。实行数量控制、交旧领新,彻底杜绝白条收支和票据混开的现象。
3、建立国有资产管理责任制,实行资产修购、进出登记,确保资产安全、完整。充分明确各单位的资产使用、管理权限,落实每综资产的具体管理责任人,乡财政所要与每一个管理人员签订责任书。未经资产主管主管机关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擅自改变资产用途,或者调配、交换资产。
4、财政所要与税务、国库、银行、信用社和各代理单位、村社定期对账。做到随发生、随结算,随做账,不得出现临时性票外收款。单位和村社结报票款,必须检核所发票据,实行票款同行。彻底杜绝先交钱后交票和只交票不交钱的的现象,保证各项收入真实准确。
5、财务收支考核一律以单位核算会计账面数字为准。
6、乡财政所要定期审查村社财务,防止集体资产流失。
财务管理制度 15
为了加强会计核算与监督,严格财务审批制度,节约费用开支,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有关财务制度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各项支出必须遵循量入为出、勤俭办事、先批后支的原则,严格遵守财务管理制度和财经纪律。
二、财务管理人员要严格执行《会计法》、《审计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坚持原则,坚守制度,处理好每一笔财务账目,理好财、管好钱、做好账。
三、财务人员要做到月清月结,每月向局长汇报一次上月财务收支情况,当好领导参谋助手。
四、严格财经审批权限。凡是局里的财务支出,无论金额大小经办人均要写明支出事由,报经财务签批人签批,再由会审会签小组审核通过签批后方可报销。否则,财务人员有权拒付和不入账。
五、财务室应做到量入为出,勤俭节约,严各控制费用支出。
六、严格财经手续。费用发票一律使用正式发票,各项支出必须通过银行转账或公务卡结算。
七、因公出差、下乡按县财政部门有关规定如实填报,填写报销单要详细写明起止时间、地点、报销标准等。凡填报不实者,财务审批人可拒绝签字,会审会签小组可拒绝审核,财会人员拒绝报销。
八、办公用品采购。日常消耗性办公用品采购的方法和程序:
1、各单位根据业务工作需要,提出办公用品需求计划,报办公室汇总;
2、办公室将办公用品需求情况向局领导请示汇报,待批准后确定办公用品采计划;
3、由办公室和财务室按需求进度统一购买、保管,并填写《灵璧县招商局物品采购单》;
4、各单位根据实际使用情况登记领取,领取数量一般不得超过规定数额;
5、费用结算,凭有税发票和采购用品详单即办即结。
大宗办公用品和固定资产采购办法。本制度所指固定资是指使用年限在1年以上或单项价值超过1000元的国有资产。采购办法:
1、单项价值在1000元(不含)以内或批量采购预算在50000元(不含)以内的'大宗办公用品,各单位因工作需要购置的,须先提出采购申请,注明用品名称、规格、型号、用途等具体要求,报请局领导同意后由相关单位负责人、财务室按财政纪律规定办理采购手续,财务室负责统一采购结算。
2、单项或批量采购预算满50000元以上的重大采购项目由会审会签
小组集体研究确定,由相关单位负责人、财务室按财政纪律规定办理采购手续,委托政府采购中心集中采购统一结算。
九、固定资产管理。单位固定资产指定专人管理,并将固定资产进行分类分项登记、编号,建立财产管理卡片,会计账簿必须设置固定资产明细账,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年度末要进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盘点,做到账、卡、物相符。
固定资产一律不准私会侵占或带回家用,严禁以物易物或赠送、转让。工作人员调离原单位时,必须将借用或领用的设置、图书等归还,并由相关管理人员签章清账后方可办理调离手续,否则由管理人员负责追回或赔偿。
财务管理制度 16
一、什么是企业:以盈利为目的的经济组织。
正是因为企业是盈利为目的,所以企业从成立的那一天起,就面临着激烈的市场竞争,始终处于生存、倒闭、发展、萎缩的矛盾之中,企业管理的首要任务是生存,只有生存才能获利,企业管理的目标“生存、发展、获利”(过程和一个人一样)
企业生存的基础是市场,要占领市场就必须要有独特的经营方式,不断创新,以优质的服务占领市场,同时在合理的前提下不断降低成本,减少支出,提高企业竞争能力。
二、企业成立的过程(选型)
(1)筹资
(2)投资
(3)资金运作即经营活动
(4)资金分配
(一)筹资:筹措资金。
(二)投资:预测、法例、预算、控制、分析。
例:餐饮业:朝阳产生、品牌优势、成功的管理经验、本土化(入乡随俗)
(三)资金运作(生产经营,钱—物—钱)
(四)资金分配(利润分配)
三、财务在企业经营中的作用:
(1)财务的两大技能(核算、监督)
(一)核算:就是利用专业的,科学的,计算方法,为企业作好经营分析。
(二)通过核算,提供分析,监督财产完状况及作用状况。
四、成本管理
(1)为什么要加强企业成本管理,成本管理是企业竞争能力的表现,是增加利润的根本途径,其抵御内外压力,求得生存的保障,是企业发展的基础。
(2)成本的概念,成本一词被人们广泛使用,即使在同一领域中,同一个企业同一个人身上成本的概念,都是在不断变化的,例:后厨主管,厅面的主管,单店的经理,昆明公司经理(火、中)、整休,云贵公司,所以要定义成本,首先要定义收入,成本配比原则的情况下,成本的概念都正确。
(3)成本的特征:
(一)资源的耗费
(二)是以货币计算的耗费
(三)是特定对点的耗费
(四)是正常经营活动的耗费
(4)成本管理是企业管理者在满足客户需要的前提下,在控制成本与降低成本的过程中所系取的一切手段,目的是以最低的成本达到预先规定的质量、数量与其他要求。
(5)成本管理的目的可分为降低、控制两种。
(一)控制是指在核定指标下的管理
(二)降低、务析会因,系取措施,合理降低。
(6)控制系统的组成
(一)组织系统
(二)信息系统
(三)考核
(四)奖励
(7)成本控制原则
(一)经济原则:指推行成本控制而发生的成本,不应超过因缺少控制而丧失的经济利益。
(二)因地制宜:控制系统要适合企业自身的特点,不可照搬。
(三)会员参加:任何成本都是人的某种作出的结果,只能由参与或者有权干预治功的人来控制,不能指望局外人来控制,任何成本控制方法,其本质就是要设法影响执行作业的人,让他们自发地进行自我控制,所以每一位员工都负有成本责任成本控制是全体员工的.共同任务,只有通过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才能完成。
成本控制对员工的要求:具有控制成本的愿望和控制成本的意识,养成节约成本的习惯,关心成本控制的结果,理解成本控制的意义,有效控制成本的关键是调动员工的积极性,主观能动性。
每个人都不希望别人来控制自己,大家在领取奖金时总春风得意,笑容满面,似乎忘记了奖金的产生过程,这其中有多少辛酸苦辩,有多少矛盾产生,没有想起奖金是在监督下完成的,严格控制不是一件令人愉快的事,不论是主管经理、员工都是如此,但控制在任何时候都是必须的。
(8)成本控制要注意如下几个问题:
(一)有客观、准确、适用的控制标准。
(二)鼓励参与制定标准
(三)让员工了解企业的困难和实际情况
(四)建立适当的奖励措施
(五)冷静地处理成本超支和过失
(9)在分析成本不利差异时,应寻求解决为准,而不是找“罪犯”。
五、领导推动原则
成本控制对企业领导的要求是:
(1)重视并全力支持成本控制
(2)具有完成成本目标的决心、信心
(3)具有实事求是的精神
(4)以身作则
六、成本降低
(1)成本降低与成本控制的区别
(一)控制以完成限额为目标,降低则以最小化为目标
(二)控制仅限于有指标的项目,降低则指全部
(三)控制是在执行过程中努力实现目标,降低则包括,预处、决策、调整
(四)控制文称绝对控制,降低,称相对控制
(2)降低的原则
(一)以顾客为中心
(二)科学分析生产过程
(三)主要目标是降低单位成本
(四)靠自身力量、降低成本、不能从顾客
(五)要持续降低
(3)降低的主要途径
(一)开发新产品,改变成本结构
(二)采用新的设备、工艺、材料
(三)开展成本管理
(四)改进员工的思想意识,提高技术水平
七、成本分类
(一)按经济性质分为:材料、动力、工资、折旧、税金等
(二)按用途分:生产成本、销售成本、管理成本。
(三)按成本习性分为:固定成本、变动成本、半变动成本
注:固定成本:房租,要采取合理的措施,降低单位固定成本,可以降低。
变动成本:水、电、汽要尽量合理降低。
半变动成本:工资,要适量运用,以期达到最佳平衡。
财务管理制度 17
一、按照党的教育方针和勤检办学的.方针,管好、用好教育经费(包括号预算内、外资金),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充分发挥财产、物资的利用率,是学校财务、财产管理的根本任务。
二、第二条学校领导要以身作则,模范执行国家法令,教育教职员工遵守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发扬主主人翁态度,参与学校财务管理工作,财务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做好学校的财务,财产管理。
三、学校财务和财产管理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分工负责、权责结合,经校长批准,总务主任审核,财务人员办理收支业务。
四、学校的一切预算内、外资金都必须由学校统一怍、付、集中管理,及时入帐,任何人不得搞账外资金私设“小金库”。
五、加强财务的计划管理,通过调查研究,校内各部门先造预算,由校长办分会议根据收入预算情况平衡后,合理调配,作来正式预算。预算方案报财务后有计划地控制使用。一般情况下不得随意变更计划、盲目开支。每年终结算。公布收支情况。
六、健全财务指挥和监督系统:
校长办公室是决定学校财务计划的最高权力机构,资金分配指标就是计划。
工会是审议和监督机构。为实行民主财务管理,加强财务检查和监督,组织校领导、教职工代表和财务人员参加财务评议,向教职工报告财务情况,接受群众监督。总务处每学期公布财务收支情况。
七、报销手续要齐全。
财务管理制度 1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强化公司财务管理,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合理控制费用支出,规范公司的会计核算工作和财务报销行为,使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和可控性,发挥财务在公司生产经营管理中的作用,以保障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凡涉及公司日常物资(包括零星材料、辅助材料、设备配件、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办公用具、工具等)采购、税费支出、日常办公费用、招待费用、差旅费用支出项目的报销均按此制度要求执行。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基本制度及流程
第一条、借款及预付款管理规定
(一)借款是指公司员工因公务需要的临时性借款;预付款是指因公司业务需要,需预先支付的`购买材料、货物及各项需要预先支付的款项。
(二)借款管理规定
1、出差借款:出差人员经相关负责人同意后按借款审批流程和审批权限办理借款,出差返回后及时办理报销还款手续。
2、日常物资采购借款:凡涉及公司日常物资采购借款,业务经办人员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按借款审批流程和审批权限办理借款;公司日常零星物资采购单项业务超过500元以上的支出原则上需以银行转账支付,不得用现金支付。
3、其他临时借款:凡涉及公司费用性其他支出项目(如日常办公费用、招待费用、车辆费用等),业务经办人员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按借款审批流程和审批权限办理借款;业务经办人员在业务办理完毕后应及时报帐,除周转金外其他借款原则上在结清前帐后方可办理借款。
(三)预付款管理规定
各项工程预付款:凡涉及公司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工具等)建设、安装、维修等需要支付预付款,由业务经办人员依据合同规定的付款方式及金额按审批程序批准后办理付款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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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为了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工作,促进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根据国家的财务管理法规、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财务管理制度。
第二章财务机构和财务人员
第一条公司财务部门的职能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
2、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编制财务计划,加强经营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财务纪律。
3、积极其经营管理服务,促进公司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4、厉行节约,合理使用资金。
5、积极进行纳税筹画,按时足额交纳税款。
6、配合公司的财务审计。按时上报报表。
7、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时完成需要上交的税收。
8、完成公司交给的其他工作。
第二条财务工作岗位职责
1、财务负责人的主要工作职责
(1)负责组织本公司的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工作。
(2)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核算的组织、指导和数据管理体系,以及核算和财务管理的规章制度。
(3)组织公司有关部门开展经济活动分析,组织编制公司财务计划、成本计划,努力降低成本、增收节支、提高效益。
(4)参预预算审查、招标、评标、经济合同的拟定,及竣工验收等全过程的管理和决策。
(5)认真贯彻国家的财经方针政策,执行会计制度和财务管理方法,监督执行会议决议。
(6)负责全公司财务人员的业务指导和学习的工作,合理协调各岗位工作,并考核财会人员工作业绩,不断提高财务人员的业务素质。
(7)承办总经理布置的其他工作。
3、会计的岗位职责
(1)负责登记各项经管的明细帐、分类帐、总帐。
(2)全面了解、掌握国家有关财务工作制度、政策、公司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的各项规定,并正确执行。
(3)负责总帐、明细帐、分类帐的核对工作,银行存款的调节工作,汇总会计凭证,登记总帐。
(4)及时申报、上交各项税款,合理避税。
(5)对其他应收、应收帐款及时催收清理;按公司规定安排固定资产及库存材料等资产的盘点。
(6)每月编制会计报表,确保报表数字真实,计算正确,钩稽关系清晰。
(7)负责装订、管理会计档案。
(8)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4、出纳的岗位职责
(1)办理现金收支和银行结算业务,严格按照我国有关现金管理和银行结算制度的规定,管好货币资金,不坐支现金,不用白条抵压现金。
(2)顺序、及时地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帐,保证数字清晰、内容准确,做到日清月结,要及时核对库存现金,每周一填写货币资金周报表。
(3)保管好库存现金、有价证券,确保其安全无缺,如有短缺要赔偿损失。
(4)保管好印章,严格按规定用途使用印章,实行财务章与法人章分离原则。
(5)严格管理空白收据和空白发票,严格支票管理制度,按公司付款流程签发支票。
(6)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三条财务工作管理
1、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并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
2、财务工作人员在办理以下事项时,应当做到:
(1)办理会计事项必须填制或者取得原始凭证,并根据审核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会计、出纳员记帐,都必须在记帐凭证上签字。
(2)对本公司实行会计监督。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许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
(3)应根据帐簿记录编制会计报表上报总经理,并报送有关部门。会计报表每月由会计编制并上报一次,会计报表须会计签名或者盖章。
(4)会计档案应装订成册。会计档案保管需指定专人管理,未经总经理批准,他人不得带出、查阅和复印。
(5)发现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时,应及时向总经理书面报告,并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财务工作人员对上述事项无权自行作出处理。
3、财务工作应当建立内部稽核制度,并做好内部审计。
4、财务工作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时由财务负责人监交,财务负责人的交接,由总经理进行监交。
第三章劳动工资管理
贯彻执行国家用工制度和劳动工资政策,负责制订和监督执行劳动定额,改进劳动组织,提高劳动效率;加强对工资、津贴、资金的管理;管好、用好施工队工费结算,指导施工队考勤人员做好工时记录;建立、健全各施工队人工台账;提供编制成本计划和责任预算的工资资料及其成本分析资料,提供工资总额等劳动工资统计资料。
第四章财务资金预算管理制度
第一条目的。为合理有效的筹措、分配、使用资金,加强对公司内资金使用的监督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证资金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资金范围。本规定所称资金,系指库存现金及银行存款。
第三条公司实行小额资金总经理批复、重大资金事项集体决策制度。
1、现金支出:单笔支出5万元以下的由总经理批复,超过5万元的报经董事会允许后批复。
2、费用支出:单笔无正规发票的支出1万元以下(含1万)由总经理批复,超过1万元的报经董事会允许后批复。原始单据财务部要留存以备审计部审核。
3、固定资产购置:单件价值3万元(含3万元)以下的由总经理批复,超过3万元的报经董事会允许后批复。
4、融资或者接受外来投资及其他重大资金事项由董事会集体决策。
第五章库存现金管理制度
第一条库存现金限额原则上以满足公司3~5天的日常零星开支为标准。
第二条根据人民银行《现金结算管理办法》,开户银行对每日现金支取有限额要求。借支现金和现金报销超过10000元的,需提前一天和财务部预约。
第三条现金收支管理
1、收入的现金应及时送存银行;
2、支付现金可以从单位库存现金中支付或者从银行提取,不得从现金收入中直接支出(即坐支);
3、所有现金和银行存款的收付,都必须经过会计审核原始凭证无误后填制记账凭证,然后由出纳人员检查所附原始凭证是否完整后办理收付款,并在原始凭证上加盖“收讫”或者“付讫”戳记。
4、严禁公款私用。
第四条现金帐目应日清月结,定期盘点。不得保留账外公款(即小金库)。
第六章银行存款管理制度
第一条支票由出纳员或者总经理指定专人保管。支票使用时须有"付款申请单",按公司付款流程,经总经理批准签字,然后将支票按批准金额封头,加盖印鉴,填写日期、用途,登记号码,领用人在支票领用簿上签字备查。
第二条凡1000元以上的款项进入银行帐户两日内,会计或者出纳人员应文字性报告总经理。
第三条公司财务人员支付每一笔款项,不论金额大小均须总经理签字。总经理外出应由财务人员设法通知,允许后可先付款后补签。
第四条财务人员每周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表及收支报表,报送总经理。
第七章发票管理制度
第一条本公司所有发票由财务部统一管理,由会计对发票进行具体管理,负责本单位日常涉税事项与税务机关的业务衔接。
第二条由申请人填写开票通知单,详细填写申请日期、合同号(右上角填写)、企业全称、业务发生具体日期、开票金额、业务性质、申请人姓名,附工程结算单,交部门经理审批、会计审核后开具。
第三条若开票通知单中企业名称与合同中的企业名称不相符,经办人员需持有双方企业盖章认可的证明(特殊情况可由部门经理签字认可),财务方可开具发票。
第四条杜绝开无企业名称、企业名称不全发票。
第五条若业务实际发生与合同不符,业务员需持有企业的附加合同或者加盖公章的证明方可开票。
第六条丢失发票一切后果由经办人员自负,在对方企业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后,我公司可提供加盖公司发票专用章的发票存根联复印件。经办人员因丢失发票或者其他原因需要借出发票时,需有书面申请并由总经理签字,财务人员对于借出发票应进行登记,并及时取回。
第七条开辟票时遇到的其他特殊情况,财务人员均应取得公司领导的批准后,才干开具发票。
第八条为保证发票开具的正确性,客户税务资料应妥善保管并及时更新,年度末将客户档案装订成册存档。
第八章内部牵制管理制度
第一条财务部内部牵制制度应与岗位责任制、经济责任制相结合,遵循机构分离、职务分离、钱账分离、账物分离的'基本原则。
第二条记账人员应与经济业务事项和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物保管人员的职责权限相互分离,相互制约。
第三条财务专用章由财务部负责人保管,法人私章由出纳员保管。使用时由分管人员审核有关凭证后亲自盖章,严禁他人代盖。
第五条所有银行结算凭证由财务部统一购置,支票和支付密码要分人保管,使用人按规定领用并进行备查登记。
第六条按规定填写或者打印银行现金支票、转账支票。存根与票面内容彻底一致。由持章人审核后盖章,裁下存根,将支票交给出纳员办理。支票使用必须进行登记并由盖章人负全部责任。
第七条作废支票由出纳员交主管审核后进行备查登记,月末钉在最后一张记账凭证后面,归档保管。
第八条所有现金、银行存款收付款业务均由会计人员审核制单(输机)后,交由出纳员办理收付款业务。对于银行往来业务,在记账凭证上要注明原始凭证字号。
第九条出纳员应逐日逐笔登记现金日记账与银行存款日记账,并与计算机打印出的当日现金及银行存款余额表核对相符。
第十条出纳员无权编制或者更改记账凭证,无权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第十一条会计负责银行账的勾对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并于每月10日前将上月调节表交主管审阅;对于未达账项必须及时到银行查询并向主管报告。
第十二条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管理,超限额现金应于当日送存银行。
第十三条大额存单由财务负责人登记备查簿并负责保存,到期前应向上级领导报告,需要转存的应及时办理转存。
第十四条财务负责人要不定期抽查库存现金限额的执行、账款是否一致、对账是否及时等现金管理条例的落实情况。
第十五条对计算机上机操作密码要严格管理,机房维护人员定期更换密码,严禁未经授权人员操作会计软件。由专人保存上机操作记录。
第十六条财务部工作人员应避免接触与本人工作无关的资产。
第十七条会计应严格执行公司财务档案管理办法,及时整理、装订各类凭证、账簿、会计报表等资料,并检查有无缺损,然后交档案室保管。
第九章往来账款的管理制度
第一条应收账款管理
1、收款方针:业务人员或者项目负责人在公司为其客户提供了相应的服务或者劳务后,应及时把结算单由客户确认盖章,及时催收款项。
2、部门人员调动或者离职等,部门经理必须监督其业务款项的回收及移交,必须填写移交清单一式四份(一份交财务、一份部门留存、移交人接受人各执一接受人应核对账单金额及是否经过客户确认。
3、经营部应对工程款的回笼情况进行跟踪,对应收款项要及时追收,定期作出分析。欠款催收应由有关业务人员或者经办人负责跟踪,财务部门予以监督。一旦货款超过合同规定期限仍未能收回的,应追究经办人或者有关人员的责任。
4、企业应设置“坏账准备”科目,财务应定期或者每年年度终了对应收账款进行全面检查,估计可能发生的坏账。对于没有把握收回或者收回可能性极小的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
第二条对付账款管理
1、付款时间
(1)业务款项由部门申请,经过审批执行。
(2)上月各项费用普通在次月日摆布支付。
(3)购置固定资产款项于固定资产验收入库后支付。
2、付款方式
(1)转账支票,电汇等。
(2)现金。第三条其他非本公司人员领款时,必须由我公司相关人员带领。
第十章费用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费用管理,控制不合理费用开支,提高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对各项费用实行预算管理,各项费用开支均应编制计划。各部门要按要求编制本部门的预算方案,经财务部审核、总经理审批后,可在预算内开支,超过预算的,应履行特殊审批和程序。
第三条各项费用开支的审批程序及要求见:
细则1:《费用报销管理制度》;
细则2:《费用报销制度补充规定》;
细则3:《工地直接支出费用报销管理补充规定》
细则4:《费用报销补充规定》;
细则5:《工地用油管理办法》;
细则6:《物资管理账务处理程序》;
细则7:《款项支付管理办法》;
细则8:《备用金管理办法》;
第十一章附则
第一条本制度由财务部、总经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条本制度自2022年7月1日起开始试行,有关补充规定随时添加。
细则1:费用报销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费用管理,控制不合理的费用开支,提高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各项费用按内容分类管理。
一、因公出差期间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餐饮费、款待费
1、报销准备
1 )报销人按所赴工地分别填写“差旅报帐清单”,一地一单,要按时间顺序挨次填写,乘座的车票要和起止日期、起止地点相对应,要填写金额;“差旅报帐清单”上方要注明自己所在的部门、出差地点、用户单位、设备编号及报帐日期。
2 )将票据按“差旅报帐清单”的内容粘贴在空白的“报销单”上,要求分类清晰、粘贴整齐、票据金额和“差旅报帐清单”上的金额一致。
3 )填写“差旅费报销单” (绿色),附从工地返回经工地负责人签证的“休假条”及“客户对接表”等一并交上级负责人审核。
4)因公出差需发生餐饮费、款待费时,应提前请示部门负责人允许。餐饮费、款待费的票据要单独粘贴,要求注明事由。
2、审核程序
1 )普通员工和工地负责人的票据由本部门负责人审核;部门负责人的票据由总经理审核。
2 )将审签过的单据交财务部会计审验,会计按出差时间和补助标准计算津贴费并填制正式的差旅费报销凭证(按出差人员服务的工地分类记录,以便日后统计核算、汇总)。
3 )报销凭证经主管会计复审签章。
4 )单据交总经理签批。
5 )到财务部出纳处报销。
6 )出纳查阅报销人的借款记录,冲消其借款后,余额支付现金。如报销金额小于借款,则冲抵后重新按差额填借款单。
3、审核要求
1 )了解出差工作情况。
2 )问询返回原因。
3 )审核票据的合法性和真实性,并与人员调动台帐核对。
4 )注明应由“慷慨重科公司”或者“租赁公司”报销。
4、出差天数的计算
1 )出差天数以中午12:00为界限,以车、船票的时间为标准。
2 )出发时间≤12:00的,出差天数为1天,反之为半天。
3 )到达时间>12:00的,出差天数为1天,反之为半天。
5、公司只报销有发票的费用,无发票的需事先向财务部说明情况,以其他票据充抵,但需要在票据背面注明情况,否则不予报销;充抵票据与正式发票分别张贴,不能在一个报销单中报销。原始单据财务部要留存,以备审计。
二、米厂购物费用
1、米厂购物费用指:
1 )加工设备使用、保养维修所需的机物油料消耗费。
2 )加工工具购置维修费及材料费。
2、米厂所需物品必须按预算办理,特殊情况需事先经部门负责审核,报专人允许后购置。
3、报销需有发票或者收据,并填写购物清单,注明物品名称、型号、数量、单价、金额、用途等。
4、审批程序:
1 )将票据按要求分类汇总后交部门负责人审核。
2 )票据交总经理签批。
3 )到财务部成本会计处办理账务或者付款手续。
三、装卸、配送车辆燃油费、过路费、修理费
1、车辆燃油费、过路费、修理费(修理费必须经批准)的票据要分别粘贴。
2、过路费要填写“差旅报帐清单”,要按时间顺序挨次填写,注明起止日期、起止地点和金额。
3、修理费要附修理项目和更换件清单。
4、将票据按要求粘贴后需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交总经理签批后转财务部办理报销手续。
四、办公费及其他费用
1、该类费用指:
1 )日常办公所发生的印刷费、邮电费、通讯费、交通费、运杂费、培训费、操作人员办证费、广告宣传费、保险费、租赁费、业务款待费等。
2 )财务费用。
3 )经营费用。
4 )办公车辆的燃油费、过路费、维修费等。
2、该类费用发生前原则上经部门负责人或者总经理允许后方可实施。
3、该类费用的票据均需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交总经理签批后转财务部办理报销付款手续。
财务管理制度 20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为规范学校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学校教学业务的发展,根据国家和省市地方有关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2条 学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正确处理学校的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
第3条 学校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学校预算;依法多渠道筹集办学资金;加强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防止资产闲置、流失;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对学校经济活动进行财务控制和监督;定期进行财务分析,如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
第4条 根据教育局印发的《市民办学校财务会计管理规定》,结合学校章程,我校采用《小企业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
第5条 学校的财务活动在校董事会和校长的领导下,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学校设置财务部,财务部设主任一名,财务副主任一名,会计一名,出纳一名。
第6条 学校财会人员的岗位职责:在学校董事会及校长的领导下,严格遵守财经纪律等各项制度,随时检查各项财务制度在学校的执行情况,如发现违反国家财税法规及本制度的行为,应予抵制,并及时书面报校董事会及校领导。
第7条 预算是指学校根据教育教学发展计划和任务编制的学年度财务收支计划。学校预算的主要内容是支出预算。
第8条 预算编制方法支出预算,应根据学校开展教学及其他活动需要和财力可能测算编制。支出预算的编制,应在保证学校人员经费、行政办公经费支出的前提下,妥善安排其他各项支出。代支款项不纳入学校支出预算,代收代支款项应纳入“代管款项”科目进行明细分类核算。
第9条 预算编制的报审批程序学校预算由学校按照人员经费、行政办公经费这两大经费支出项目提出预算方案,该预算方案应根据“以收定支,适当结余”的原则编制。学年度预算应在每学年开始的暑期编制完成,并上报学校董事会。校董事会根据上学年度的经费支出预算执行情况,批准下学年度的预算。
第二章、 财务管理体制
1、审核学校的会计原始凭证是否符合会计工作规范的要求,是否符合国家的税务、会计的有关规定,对不合理、不合法、不合规的原始凭证应予拒绝受理,并且退回给经办人。
2、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向校长及董事会提供反映学校经营情况的`财务会计资料。负责学校年度预决算的编制工作,并就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差异分析,报学校领导和校董事会,按时做好月度财务核算,并就月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分析。
3、审核记账凭证,审核或编制内部管理财务报表,编写财务分析报告,按时上交校领导及校董事会。
4、严格审核学校的各项费用开支,审核学校收缴费是否符合物价管理规定,组织好学费的收缴、入库、上缴工作,亲自或督促班主任及时催缴学费。
5、协助总务处及组织财务人员对学校的资产(包括现金、固定资产、教学设备、图书资料、其它财产物资)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盘点,核对账是否相符。
6、在坚持各项规章制度的前提下,协调好与各个部门的关系,做好服务工作,积极配合好学校领导,当好家,理好财。
7、做好资金的安全保障工作,配合好总务处,做好学校资产的安全保障措施,确保分布在学校各部门的财产安全与完整。
8、协调与当地税务、物价部门、银行等学校外部的往来关系。
9、参与经济合同的评审工作,防范经营风险,做好学校对外签订合同的预审、备案、保管、整理工作。
10、安排指导财务人员各个岗位的工作,并组织学校财务部门每月的工作小结会,总结学校财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提高财务工作水平。根据招生收费工作需要,安排好节假日人员的值班工作。
11、按时完成校董事会及学校领导交付的其它临时性工作,同时以身作则组织并带好财务队伍,将财务工作做得更好。
第三章、财务主任的岗位职责
在学校董事会及校长的领导下,严格遵守财经纪律等各项制度,随时检查各项财务制度在学校的执行情况,如发现违反国家财税法规及本制度的行为,应予抵制,并及时书面报校董事会及校领导。
第四章、财务副主任岗位职责
1、财务副主任由集团公司指派,不驻校,不坐班;
2、每月15日前向财务主任收集上月的财务报表、财务分析及预算执行情况、税务申报资料、银行对账单等资料;
3、可不定期进行账务与报表等资料的对照复核,必要时向财务主任进行相关情况的咨询;
4、了解学校预算编制与执行情况,协助财务主任严格执行学校年度预算;
5、协助财务主任作好学校的财务经营建议;
6、做好学校董事会安排的其它工作事项。
第五章、财务会计岗位职责
1、按照国家财经法规、会计制度及学校有关规章制度的规定,编制记账凭证、会计账簿(不包括现金日记账和银行日记账)的登记与结账、对账,做到账务处理手续完备、数字准确、账目清楚。
2、银行划款缴交学费发票的开具,并做好学生缴费与发票相对应的备查工作。
3、按要求预编内部会计报表,编制对外财务会计报表,负责税务申报,完成教育、物价、税务等政府管理部门规定的具体工作。
4、做好收款收据、发票、统计资料、财务会计资料及其它财务资料的归档、整理、装订、保管、备份工作。
5、学校供应商货款结算的预审工作。
6、财务主任或学校领导安排的其它工作。
第六章、出纳岗位职责
1、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现金管理的制度,做好现金、支票收支存的日常工作,每日登记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并与会计账核对,以保证账账相符。
2、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管理规定,超过部分必须送存银行,不坐支学费,不白条抵现,坚持学费款与费用款分管的原则,坚持收支两条线。
3、对个人借款、个人费用、分期付款、先付货款(定金)做好备查登记工作,确保学校资金的安全。
4、每日编制现金流量表,月末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对未达账项要及时查询,并督促相关人员及时处理。
5、不得将出纳工作随意交他人代管,如确有必要离岗时,必须由财务主任指派他人代管,而且必须做好交接工作。
6、做好现金的日清月结工作,保证账实相符,遇有情况,必须及时上报财务主任。
7、做好员工膳食收费系统的日常工作。
8、招生收费的统计、复核、检查与对账工作,完成财务主任交付的其它工作。
财务管理制度 2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高等学校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事业发展,根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国家有关法规,结合高等学校特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成人中等专业学校依照执行。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举办的上述学校参照执行。
第三条高等学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第四条高等学校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依法多渠道筹集事业资金;合理编制学校预算,并对预算执行过程进行控制和管理;科学配置学校资源,努力节约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规范校内经济秩序;如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对学校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监督。
第二章财务管理体制
第五条高等学校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规模较大的学校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
第六条高等学校财务工作实行校(院)长负责制。
符合条件的高等学校,应设置总会计师,协助校(院)长全面领导学校的财务工作。
凡设置总会计师的高等学校,不设与总会计师职权重叠的副校(院)长。
规模较小的高等学校,由主管财务工作的校(院)长代行总会计师职权。
第七条高等学校必须单独设置财务处(室),作为学校的一级财务机构,在校(院)长和总会计师的领导下,统一管理学校的各项财务工作,不得在财务处(室)之外设置同级财务机构。
第八条高等学校校内后勤、科技开发、校办产业及基本建设等部门因工作需要设置的财务机构,只能作为学校的二级财务机构,其财会业务接受财务处(室)的统一领导。高等学校二级财务机构必须遵守和执行学校统一制定的财务规章制度,并接受财务处(室)的监督和检查。
第九条高等学校校内设置财务会计机构,必须相应配备专职财会人员。校内各级财会主管人员的任免应当经过上一级财务主管部门同意,不得任意调动或者撤换。财会人员的调入、调出、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须由财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办理。
第三章单位预算管理
第十条高等学校预算是指高等学校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任务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
高等学校必须在预算年度开始前编制预算。预算的内容包括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预算由校级预算和所属各级预算组成。
第十一条预算编制原则
高等学校编制预算必须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总原则。收入预算坚持积极稳妥原则;支出预算坚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勤俭节约等原则。
第十二条预算编制方法
高等学校预算参考以前年度预算执行情况,根据预算年度事业发展计划和任务与财力可能,以及年度收支增减因素进行编制。校级预算和所属各级预算必须各自平衡,不得编制赤字预算。
第十三条预算编制和审批程序
高等学校预算由学校财务处(室)根据各单位收支计划,提出预算建议方案,经学校最高财务决策机构审议通过后,按照国家预算支出分类和管理权限分别上报各有关主管部门,审核汇总报财政部门核定预算控制数(一级预算单位直接报财政部门,下同)。高等学校根据预算控制数编制预算,由各有关主管部门汇总报财政部门审核批复后执行。
第十四条预算调整
高等学校预算在执行过程中,对财政补助收入和从财政专户核拨的预算外资金收入一般不予调整;如果国家有关政策或事业计划有较大调整,对收支预算影响较大,确需调整时,可以报请主管部门或者财政部门调整预算。其余收入项目需要调增、调减的,由学校自行调整并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备案。
收入预算调整后,相应调增或者调减支出预算。
第四章收入管理
第十五条收入是指高等学校开展教学、科研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
第十六条高等学校收入包括:
(一)财政补助收入,即高等学校从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事业经费。具体包括:1.教育经费拨款,即高等学校从中央和地方财政取得的教育经费,包括教育事业费等。
2.科研经费拨款,即高等学校从有关主管部门取得的科学研究经费,包括科学事业费和科技三项费用等。
3.其他经费拨款,即高等学校取得的上述拨款以外的事业经费,包括公费医疗经费、住房改革经费等。
上述财政补助收入,应当按照国家预算支出分类和不同的管理规定,进行管理和安排使用。
(二)上级补助收入,即高等学校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即高等学校开展教学、科研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包括:
1.教学收入,指高等学校开展教学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包括:通过学历和非学历教育向单位或学生个人收取的学费、培养费、住宿费和其他教学收入。
2.科研收入,指高等学校开展科研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包括:通过承接科技项目、开展科研协作、转作科技成果、进行科技咨询所取得的收入和其他科研收入。
上述事业收入中,按照国家规定应当上缴财政纳入预算的资金和应当缴入财政专户的预算外资金,应及时足额上缴,不计入事业收入;从财政专户核拨的预算外资金和部分经核准不上缴财政专户的预算外资金,计入事业收入。
(四)经营收入,即高等学校在教学、科研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即高等学校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即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捐赠收入、利息收入等。
第十七条高等学校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依法组织收入;各项收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范围和标准,并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法票据;各项收入必须全部纳入学校预算,统一管理,统一核算。
第五章支出管理
第十八条支出是指高等学校开展教学、科研及其他活动发生的各项资金耗费和损失。
第十九条高等学校支出包括:
(一)事业支出,即高等学校开展教学、科研及其辅助活动发生的支出。事业支出的内容包括基本工资、补助工资、其他工资、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障费、助学金、公务费、业务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和其他费用。
事业支出按其用途划分为教学支出、科研支出、业务辅助支出、行政管理支出、后勤支出、学生事务支出和福利保障支出。
教学支出是指高等学校各教学单位为培养各类学生发生在教学过程中的支出。
科研支出是指高等学校为完成所承担的科研任务,以及所属科研机构发生在科学研究过程中的支出。
业务辅助支出是指高等学校图书馆、计算中心、电教中心、测试中心等教学、科研辅助部门为支持教学、科研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行政管理支出是指高等学校行政管理部门为完成学校的行政管理任务所发生的支出。
后勤支出是指高等学校的后勤部门为完成所承担的后勤保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
学生事务支出是指高等学校在教学业务以外,直接用于学生事务性的各类费用开支,包括学生奖贷基金、助学金、勤工助学基金、学生物价补贴、学生医疗费和学生活动费等。
福利保障支出是指高等学校用于教职工社会保障和福利待遇以及离退休人员社会保障和福利待遇方面的各类费用开支。
(二)经营支出,即高等学校在教学、科研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三)自筹基本建设支出,即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以外的资金安排自筹基本建设发生的支出。事业单位应在保证事业支出需要,保持预算收支平衡的基础上,统筹安排自筹基本建设支出,随年度预算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核批,并按审批权限,报经有关部门列入基本建设计划。核定的自筹基本建设资金纳入基本建设财务管理。
(四)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即高等学校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第二十条高等学校在开展教学、科研和非独立核算的经营活动中,应当正确归集实际发生的各项费用;不能直接归集的,应当按照规定的比例合理分摊。
经营支出应当与经营收入配比。
第二十一条高等学校从有关部门取得的有指定项目和用途并且要求单独核算的专项资金,应当按照要求定期报送资金的使用情况;项目完成后,应当报送资金支出决算和使用效果的书面报告,并接受有关部门的检查、验收。
第二十二条高等学校要加强对支出的管理,各项支出应按实际发生数列支,不得虚列虚报,不得以计划数和预算数代替。对校内各单位包干使用的经费和核定定额的费用,其包干基数和定额标准要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科学合理地制定。
第二十三条高等学校的支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没有统一规定的,由学校结合本校情况规定,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备案。学校规定违反法律和国家政策的,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应当责令改正。
第六章结余及其分配
第二十四条结余是指高等学校年度收入与支出相抵后的余额。
经营收支结余应当单独反映。经营收支结余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弥补以前年度经营亏损,其余部分并入学校结余。
第二十五条高等学校的结余(不含实行预算外资金结余上缴办法的预算外资金结余),除专项资金按照国家规定结转下一年度继续使用外,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职工福利基金,剩余部分作为事业基金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七章专用基金管理
第二十六条专用基金是指高等学校按照规定提取和设置的有专门用途的资金。
第二十七条专用基金包括修购基金、职工福利基金、学生奖贷基金、勤工助学基金等。
修购基金是按照事业收入和经营收入的一定比例提取,在修缮费和设备购置费中列支,以及按照其他规定转入,用于固定资产维修和购置的资金。
职工福利基金是按照结余的一定比例提取以及按照其他规定提取转入,用于职工集体福利设施,集体福利待遇等的资金。
学生奖贷基金是按照规定提取用于发放学生奖学金和贷款的资金。
勤工助学基金是按照规定从教育事业费和事业收入中提取的,用于支付学生开展勤工助学活动报酬以及困难学生补助的资金。
高等学校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根据事业发展需要提取或者设置其他专用基金。
第二十八条各项基金的提取比例和管理办法,国家有统一规定的,按照统一规定执行;没有统一规定的,由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确定。
第八章资产管理
第二十九条资产是指高等学校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各种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利。
第三十条高等学校的资产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等。
第三十一条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一年以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现金、各种存款、应收及暂付款项、借出款、存货等。
存货是指高等学校在开展教学、科研及其他活动过程中为耗用而储存的资产,包括各类材料、燃料、消耗物资、低值易耗品等。
高等学校应当建立、健全现金及各种存款的内部管理制度。对应收及暂付款项应当及时清理结算,不得长期挂帐;对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及暂付款项,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按规定程序批准后核销。对存货应当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清查盘点,保证帐实相符,存货的盘盈、盘亏应及时进行调整。
第三十二条固定资产是指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高等学校的固定资产一般分为六类:房屋和建筑物;专用设备;一般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其他固定资产。高等学校应根据规定的固定资产标准,结合本校的具体情况,制定各类固定资产的明细目录。
第三十三条高等学校固定资产的报废和转让,一般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后核销。大型、精密、贵重的设备、仪器报废和转让,应当经过有关部门鉴定,报主管部门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财政部门批准。
固定资产的变价收入应当转入修购基金;但是,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十四条高等学校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地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年度终了前,应当进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盘点,做到帐、卡、物相符。对固定资产的盘盈、盘亏应当按规定程序及时处理。
高等学校应结合本校的实际情况,制定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第三十五条无形资产是指不具有实物形态而能为使用者提供某种权利的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商誉以及其他财产权利。
高等学校转让无形资产,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资产评估,取得的收入除国家另有规定外计入事业收入。高等学校取得无形资产而发生的支出,计入事业支出。
第三十六条对外投资是指高等学校利用货币资金、实物、无形资产等向校办产业和其他单位的投资。
高等学校对外投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主管部门、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和财政部门批准或备案。
高等学校以实物、无形资产对外投资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资产评估。
对校办产业投资取得的收益,计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对其他单位投资取得的收益,计入其他收入;国家另有规定者除外。
第九章负债管理
第三十七条负债是指高等学校所承担的能以货币计量,需要以资产或劳务偿还的债务。
第三十八条高等学校的负债包括借入款、应付及暂存款、应缴款项、代管款项等。
应缴款项包括高等学校收取的应当上缴财政纳入预算的资金和应当上缴财政专户的预算外资金、应缴税金以及其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上缴的款项。
代管款项是指高等学校接受委托代为管理的各类款项。
第三十九条高等学校应当对不同性质的负债分别管理,及时清理并按照规定办理结算,保证各项负债在规定期限内归还。
第十章财务清算
第四十条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高等学校发生划转撤并时,应当进行财务清算。
第四十一条高等学校财务清算,应当成立财务清算机构,在主管部门和财务部门、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监督指导下,对学校的财产、债权、债务等进行全面清理,编制财产目录和债权、债务清单,提出财产作价依据和债权、债务处理办法,做好国有资产的移交、接收、划转和管理工作,并妥善处理各项遗留问题。
第四十二条划转撤并的高等学校财务清算结束后,经主管部门审核并报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和财政部门批准,分别按照下列办法处理:
(一)因隶属关系改变,成建制划转的高等学校,其全部资产、债权、债务等无偿移交,并相应划转事业经费指标。
(二)撤销的高等学校,全部资产、债权、债务等由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核准处理。
(三)合并的高等学校,全部资产、债权、债务等移交接收单位或新组建单位。合并后多余的国有资产由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核准处理。
第十一章财务报告和财务分析
第四十三条财务报告是反映高等学校一定时期财务状况和事业发展成果的总结性书面文件。高等学校应当按照国家预算支出分类和管理权限定期向各有关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以及其他有关的报表使用者提供财务报告。
第四十四条高等学校报送的年度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收支情况表、专用基金变动情况表、有关附表及财务情况说明书。
第四十五条财务情况说明书,主要说明高等学校收入及其支出、结余及其分配、资产负债变动、专用基金变动的情况,对本期或者下期财务状况发生重大影响的事项,以及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第四十六条高等学校的财务分析是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高等学校应当按照主管部门的规定和要求,根据学校财务管理的需要,定期编制财务分析报告。财务分析的内容包括高等学校事业发展和预算执行、资产使用管理、收入、支出和专用基金变动以及财务管理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
财务分析指标包括经费自给率、预算收支完成率、人员支出与公用支出分别占事业支出的比率、资产负债率、生均支出增减率等。
高等学校可以根据本校特点增加财务分析指标。
第十二章财务监督
第四十七条财务监督是贯彻国家财经法规以及学校财务规章制度,维护财经纪律的保证。高等学校必须接受国家有关部门的财务监督,并建立严密的内部监督制度。
第四十八条高等学校的财务监督包括事前监督、事中监督和事后监督三种形式。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对不同的经济活动实行不同的监督方式。
建立和健全各级经济责任制和建立健全财务主管人员离任审计制度是实施财务监督的主要内容。
第四十九条高等学校的财会人员有权按《会计法》及其他有关规定行使财务监督权。对违反国家财经法规的行为,有权提出意见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反映。
第十三章附则
第五十条国家对高等学校的基本建设投资的财务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五十一条独立核算的高等学校校办产业的财务管理执行《企业财务通则》和同行业或者相近行业企业的财务制度,不执行本制度。
第五十二条各高等学校应根据本制度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财务管理办法,报主管部门备案。
第五十三条本制度由财政部、国家教育委员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五十四条本制度自1997年1月1日起施行。凡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财务管理制度 2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小学食堂管理,规范中小学食堂会计核算,根据《中小学校会计制度》、教育部《关于加强农村中小学食堂管理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中小学食堂管理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校食堂应坚持为师生服务的宗旨,按照保本经营的原则,规范伙食费的收支行为,不得以赢利为目的。要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食堂成本核算,严格控制食堂成本开支范围,保证伙食质量。
第三条学校食堂必须配备具有会计从业资格的专(兼)职会计人员,按照规定设置总帐,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日清月结。学校和主管部门履行管理、督查的职责。学校法人代表为食堂管理第一责任人。
第二章收入管理
第四条伙食费按成本确定收取标准。按每人每天15元收取。伙食标准要根据食堂的.盈亏情况和市场物价等因素进行适时调整。伙食费标准需提高时,应在一定范围内举行有学生、家长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
第五条收取伙食费由班主任负责收取后交膳食科,并填写收费情况统计表。收费后按班级汇总造册,以便核查。
第七条收取的伙食费必须当天存入学校食堂帐户。
第三章支出管理
第八条伙食费支出分为“伙食支出”和“其他支出”。“伙食支出”含米、面、油、荤菜类、素菜类、电费、水费、燃料、配料、物价风险准备金等。“其他支出”含为食堂服务人员劳保用品支出、餐具及小型设施的维修、添置等。
第九条与食堂无关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一律不得在学校伙食账中列支。
第十条所有支出的发票凭证必须由经办人、验收人、主任签字后报学校分管领导签报,由食堂会计进行账务处理。
第十一条伙食支出均须提供正规的发票。
第四章物资采购及管理
第十二条大宗物品采购要实行招标,肉、米、面、油等要选择证件齐全、诚信经营、质优价廉的供应厂商,从而保证质量,降低成本。
第十三条购进的物资要有验收手续。非当日耗用的物品要办理入库手续,领取当日耗用库存物品要办理出库手续。
第十四条物资保管员要建好物资管理台账,每天结出余额。学校要定期对库存物资组织盘点,如实反映盈余情况。
第五章检查监督
第十五条建立信息反馈渠道。定期召开就餐师生代表座谈会,主动征求他们对学校食堂管理的意见。每月至少向就餐师生进行一次问卷调查,调查结果及时公布和反馈,对调查满意度较低的必须责令整改。
第十六条发现下列情况的,必须立即查清事实、落实整改措施,并追究当事人责任:
1.原料质量明显不符合卫生要求仍采用的。
2.价格明显高于批发市场,甚至高于零售市场批发价的;与供货商暗中勾结,牟取非法利益的。
3.伙食账目不清,严重违反财经纪律,收支及物资管理存在明显漏洞的。
4.伙食质量差,管理混乱,师生反映强烈的。
财务管理制度 23
流动资金管理制度
1、酒店的流动资金既要保证需要又要节约使用,在保证按批准计划供应营业活动正常需要的前提下,以较少的占用资金,取得较大的经济效益。
2、要求各业务部门在编制流动资金计划时,严格控制库存物品,物料原材料的占用资金不得超过比例规定。
3、除经批准为特殊储备者外,超储物资商品原则上不得使用流动资金,只能压缩超储的商品、物料,以减少占用流动资金。
4、严格遵守不得挪用流动进行基建工程的规定,严格遵守有关财务法规和制度。
5、使用的基本要求
(1)在符合国家政策和酒店总经理室、总经理要求的前提下,加速资金周转,扩大经营,以减少流动资金的占用。
(2)加速委托银行收款和应收款项的结算,减少对流动资金的占用;
(3)各业务部门应办理流动资金存货的报批手续,并在每月上报经济业务报表的同时,上报流动资金使用效率的实绩,即流动资金周次数和流动资金周转一次所需的天数。
(4)对商品资金的占用,应本着勤俭节约的精神,尽量压缩;
(5)尽量减少家具、用具的购置。
外汇管理制度
1、酒店营业收入中的外汇,收款员必须详细记录在营业收入日报表中,连同收费单据一起缴出纳入库。夜班的外汇收入存入会计部特殊保险柜中,于第二天上午缴总出纳入库。
2、营业收入中的外汇转账凭证,从收到凭证的第二天即委托银行转账。
3、必须在双方协商下以签订合同或协议的形式加以肯定和约束才能进行外汇结算办理。订立业务合同时,除摸清信誉和偿付能力外,还必须事先预存一次业务往来所需费用,在酒店银行账户内作为每次(项)业务的结算资金。
4、负责外汇结算工作的人员必须及时把对外结算单证按合同或协议办理结算,并在委托银行结算后的第六天核对是否要收,凡在上述的时期内未接获银行收款通知单的,应即通知销售部工餐饮部协协助办理催收,同时向财务务部经理汇报。
5、必须将当天的外汇现金送存银行,一切营业收入的外汇现金不得坐支。外汇的收支必须通过银行办理。
6、使用外汇必须编制使用外汇计划,除商品、食品、原材料外,要使用外汇购置的一切物料、包装、备用品、设备、工具、零配件、燃料、能源等必须经财务部审查,报总经理审批后方可购 置。
7、用外汇购进的商品、原材料、备用品、工具等,在出售、调拨调剂时,必须收回外汇。用外汇购进的上述物品不得以本币出售或调拨,特殊情况需收取本币的,须经总经理批准。
8 、严格执行外币兑换制度,客人交外汇付账单者,一律按当天的汇率折算本币,严禁擅自变更汇率的比值,也不得取整舍零作汇率折算外汇。
9、客人付外币者,一律按当天兑换现钞的汇率减贴息折算本币。
10 、使用信用卡签付账单者,一律按账单实际金额填列“认购单”,并让客人签付,不另收手续费。
11、以记账 或转账方式结付业务款项者,本币与外币的折算率按结账当天的银行汇总牌价的买卖中间价为结账的折算率。
12、不准外单位或人个借用酒店及所属部门在银行开立的外汇账户来进行结算。
外币结算管理制度
1、酒店在收到外币时,应折合成记账本位币全额入账,公司全年外汇的记账汇率是每年年初下发的通知中指明的汇率。
2、凡因经营需要调入和调出外汇及确定调剂汇率,均需经酒店总经理审定,发生的汇兑损益计入当期财务费用。
3、购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发生的汇兑损益在购置期间计入资产的价值;提供各项服务、销售商品与经营业务发生的汇兑损益计入或冲减财务费用;清算期间发生的汇兑损益计入清算损益。
4、酒店收到投资者用外币付出的投资,按投资当日的外汇牌价折合成记账本位币。
5、酒店经评估后有关资产账户与实收资本账户因采用折合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折合记账本位币差额,作为资本公积。
6、酒店应严格遵守国家外汇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并按时报送外汇收支情况申报表。
前台稽查操作制度
1、酒店各营业点的报表与收入要一致,报表左右要平衡,账单齐全并盖上会计处收款章,账单要付款方式,如果客人要底单,底单要盖上结算章。
2、收取外汇要按当天牌价折算,收旅行支票要扣除贴息。
3、房租折扣要由部门经理签字认可,免费住房必须由总经理或副总经理批准并签名。
4、做报表要按订单所指房间两种类、天数,包括加床和餐费,报账单位的报表一定要资料齐全(订单、底单)。
5、数额减少要经主管签名,而客人拒付则要有大堂副经理签名认可。
6、输单必须单据齐全,缺少单据要说明具体原因。
7、退款要按财务部的有关规定进行操作,一定要有主管签名和客人签名。
8、团体的房租一定要当天输入电脑,如发现有团体未输房租,要立刻通知收款处采取补救措施。
利润管理制度
1、年初时总经理室下达各部门的利润指标和经营指标,各部门必须按计划完成。遇特殊情况影响任务完成时,必须说明原因,取得总经理批准后,才能核减指标。
2、经酒店平衡下达的各部门费用开支额或费用水平,各部门务必用于扩大营业额,争取资金周转次数的增加来降低费用水平,不得突破酒店下达的费用额。
3、各部门使用的原材料和出售商品的购进,必须事前做出计划,确定合理的库存和购进适销对路的商品,防止资金积压。
4、各部门应缴酒店财务部的利润,不得迟于月后十天。
5、各部门应负责利润的明细核算,根据有关凭证,正确计算销售收入、成本、费用、税金及利润。
营业收入、利润及分配管理制度
1、确认营业收入,必须以酒店各项服务已经提供,同时已经收回相应的足额价款或取得收取价款的合法证据为标志。
2、营业收入按实际价款计算,发生的各种折扣、回扣冲减当期营业收入。各级领导应严格按规定的折扣权限签单。需对外付出佣金的,应由经办部门以书面报告的形式向主管领导请示,经同意再报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支付,如需代领,代领人应由主管领导认定。
3、酒店的一切营业性收入均需经财务部收入账核算,各收银点当日收到现金、支票、信用卡消费单等票据经夜间核算员核准后,于次日上午应全部上交财务部;各营业部门预收的包餐、包房定金在及时如数上交财务部。
4、营业收 入应按照配比的原则记账,与同期发生的营业成本、营业费用、营业税金及管理费用、财务费用一起反映,预收的房租等应按预付期分期计入当期营业收入中。
5、严格按照国家法令计提各项税金、基金,并按时纳税 。
6、酒店的利润总额计算公为:
利润=营业收入+投资净收益+营业外收入-营业税金-营业成本-营业费用-管理费用-营业外支出-汇总损失
(1)营业外收入包括:固定资产盘盈和出售净收益、罚款净收入、礼品折价收入、因债权人原因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及其他收入;
(2)营业外支出包括:固定资产盘亏和毁损、报废、出售净损失、赔偿金、违约金、罚款、捐赠以及其他支出。
7、按照公司规定,全年应上交的利润按年计划数分四个季度预交,到年终结算时经年审后,再多抵少补,保证全年计划数。
8、酒店每年交纳所得税后的利润,按照旅游财务制度的规定,依下列顺序分配:
(1)支付各项税金的滞纳金、罚金和被没收的财物损失;
(2)弥补上一年的亏损;
(3)按公司和酒店总经理室规定的比例,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和公益金;
(4)按公司规定的金额,上交 未分配利润。
9、酒店的公益金只能用于职工住房的购建、集体福利设施支出等项开支,且预先应通过总经理批准。
收银机使用制度
1、酒店商品柜台设置收银机付款,记录商品销售金额,汇总商品销售总金额,监督核对商品销售情况;
2、出售的商品都必须将金额输入收银机,按日销售汇总,总金额必须和“商品销售日报表”的汇总金额相符;
3、每日缴款时,必须把日销售总额打出,然后将记录纸撕下连日报表统一交给缴款员。由专人负责核对“销售日报表”明细账是否和记录纸上的相符,如果有差错,要立即查清楚;
4、在使用收银机时,不能将收银机作为计算器使用,随便其他数字输入或做其他计算,如果由此造成记录、汇总金额和日报表、明细账不符,由当班营业员负责。
收银处早班操作制度
1、主要处理酒店客人退房手续;
2、接到客人的房间钥匙,认清房号,准确、清楚地电话通知管家部的楼层服务员该房退房,管家部员工接到电话后尽快检查房间;
3、准备好客帐单,给客人查核是否正确,该步骤完成时,楼层服务员必须知会房间检查结果,如有无客房酒吧消费、短缺物品等,为互相监督,收银员应记下楼层服务员的工号记在客人登记表上,楼层服务员也记录下收银员的'工号;
4、客人核对帐单无误并在帐单上签名确认后,收银处方可收款,收款时做到认真、迅速、不错收、不漏收;
5、付款、帐单附在登记表后面,以备日后查帐核对;
6、为避免走数,应核对当班单据是正确,以及时发现错单、漏单;
7、下班前打印出客人押金余额报表,检查客人押金余额是否足够,对押金不足的要列出名单以便中班追收押金。
收银处中班操作制度
1、负责收取新入住客人的押金,注意客人登记表上的人住天数,保证收足押金;
2、追收早班列出欠款客人的押金,晚上10时仍未交押金的交大堂副经理协助追收;
3、检查信用卡止付黑名单,发现黑名单或者信用卡账户上无款的客人,应及时通知客人改以其他方式付款,如不能解决则交给大堂副经理处理;
4、下班前打印出客人押金额,以备核查。
收银处晚班操作制度
1、负责核对当天的所有单据是否正确,如有错误应立即改正。
2、应与接待处核对所有出租房间数、房号、房租。
3、制作报表:
(1)会计科目活动简表
(2)会计科目明细报表
(3)房间出租报表
(4)夜间核数报表
4、制作缴款单,按单缴款,不得长款、短款。
5、夜间核对过房租、清洗电脑后,做好夜间核数。
6、每次交接班应该交接清楚款账等事项,并在交接簿上作简明的工作情况记录,交办本班未完之事。
收银处结账管理制度
1、应辨别收取现金的真伪,唱付唱收,防止出现不必要的争执。
2、信用卡必须核对卡主签名,签名应与卡上原有的签名相同,信用卡上的名字应与卡上原有的签名相同;信用卡上的名字应与身份证明的名字相同;身份证的相片应与持卡人相同。
3、收取支票应注意以下两点:
(1)对好印鉴,印鉴不模糊,不过底线,并且有开户行名称;
(2)限额、签发日期等。
收银处员工管理制度
1、热情有礼,吐字清晰,唱收唱付,将找款递给顾客,不允许扔、摔、甩、丢等;
2、严禁套取外汇、外币;
3、严禁向收银处借款和未经财务部经理签批将钱款外借他人;
4、严禁收半日租或全日租而不计入营业收入;
5、严禁打非工作电话,不准长时间接私人电话;
6、长、短款项要向上级反映、汇报及解释原因;
7、不得以白条冲款账;
8、由于工作失误造成的损失由当事人全额赔偿;
9、下班时做好交接班工作。
信用卡使用管理制度
1、接收信用卡时,核对清楚信用卡是否是本商场可以使用的信用卡;
2、核查接受使用的信用卡日期是否在有效期内。如果信用卡过期或未到期,应委婉告诉客人此卡不能接受使用;
3、核查接受的信用卡编号、发卡银行通告的“止付名单”号码,如查出此码在“止付名单”上,就要扣留此信用卡。并将该卡交回发卡银行;
4、注意金额的限制。每种信用卡都有最高使用限额。如果购买商品金额超过此信用卡的最高金额时必须联系发卡中心,取回授权号码;
5、核查完毕,按照各种信用卡的签购单上的各个项目要求,填写信用卡票据。填写时一定要仔细看清各项目的要求,认真填写,字迹清楚,做到准确无误;
6、票据填写完后,请持卡人签名,认真核对持卡人签名是否和信用卡上签名一致如发果笔迹不一样,可以请顾客出示护照(身份证明)核实。如果是冒充签名使用信用卡,应扣留信用卡;
7、票据填写完毕,将“持卡人留存”联撕下交回顾客;
8、未按信用卡使用原则去做,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经手人负责。
旅行支票使用管理制度
1、客人到商场购买商品,可以使用旅行支票,但不接受私人支票。
2、检查旅行支票:
(1)旅行支票具有一定面额;
(2)支票正同上方签名处已留持票人的签名;
(3)支票在灯光下有折光反映,票面有凹凸花纹。
3、接受前,请持票人当面在支票下方签名,否则,支票无效,并与上方已留签名核对是否相符。
4、如对签名有疑义,可请持票人在支票背面再次签名核对。
5、请客人出示护照,核对护照姓名与支票上签名是否相符,并把护照国籍、号码抄录在支票北面。同时婉请客人留下地址。
6、对旅行支票真伪有怀疑,应请银行兑换 处鉴定。
7、对于外币旅行支票,银行要收取贴息。
8、当支票实际价值不于所购商品价值时,应以现钞退回差额。
9、请在“转账支票报表”上汇总旅行支票的缴款数,并注明何种货币和买入价。
核数操作制度
1、整理归档上一天的单据、报表等,落实上一天稽查出来的问题;
2、将经理核准的考核通知书送到有关部门签收;
3、核对各收款点的营业报表,包括餐厅收款处、商务中心、电传室、娱乐、洗衣、客房酒水等;
4、稽核人员应抽查餐单,核对点菜单与账单是否相符;
5、检查当天到达的客人房租情况,检查房租折扣是否符合规定,检查前台接待处交来的批条是否齐全;
6、检查客人住宿登记卡是否齐全;
7、将各收款点营业额输入电脑;
8、将输入电脑的各收款点的现金总数以及信用卡数与营业日报表进行平衡后,应与营业报表总合计数一致;
9、检查无误后,将上列报表装订在一起,分送到各部门。
办公用品财务处理制度
1、酒店各部门用于办公所需的笔、纸张、笔墨、计算器具、账册、凭证以及其他办公用品,每季度编报领用计划,统一由财务部购进,交仓库保管,各部门按月领用;
2、酒店的办公用品除个别零星急需外,各部门不得自行采购和复印;
3、各部门领用办公用品,必须填写领用单一式二联,并经领导批准;
4、领用人领取物品后,由仓管员签名,领用部门取回一联作为部门财务或文员记录之用,另一联由仓库按月装订,作为便查簿,以备检查;
5、仓库保管员在收到办公用品并经验收无误后,在进仓办公用品的发票上签收,并立即登记商品货卡和便查簿,不必填进仓验收单;
6、财务部对办公用品的账力结算,可凭采购员进货交仓库验收后的原始发货票,经审查票面品名、规格、数量、金额,以及仓管员验收和经手人签名,即准予办理报账;
7、办公用品财务核算处理,直接摊入费用列支,即应以“管理费-办公用品”科目列支,不必通过库存物料科目的重复核算;
8、在各部门逐步确立为独立核算后,办公用品同财务部在管理费科目列支,但应分部门设立明细账户,以便按部门实际领用分摊费用。
将售品、赠品、样品管理制度
1、将售品、赠品、样品的范围:
(1)奖售品:外单位推销某项商品及物料,由该单位按其规定拨出所售商品、物料的一部分或小部分将给职工;
(2)赠品:外单位对酒店某部门或人个的酬谢物品;
(3)样品:外单位推销他们的商品、产品,免费送一些给酒店有关部门作为样品。
2、奖售品、样品、赠品经批准作出处理后的收入,由酒店管理部门统一分配。
3、任何部门或人个均不得私自占有奖售品、样品和赠品,否则按所价值价格加倍罚款,并建议人事部作出扣发浮动工资的处理。
成本损耗、控制管理制度
1、原材物料、商品及备用品,属供货方因包装不符合规定而造成破损或数量不足而产生的损耗,应由运输部门作出鉴定意见,酒店储运部门协同业务部门填制“商品、原材物料损耗查询报告书”,发往供货方追索损失。在供货方未偿付损失金额前,所损耗数量、金额,列入“待处理损失”科目,收到供货方赔偿款项后,冲销该科目的余额;
2、原材物料、商品等在运输中所发生的损耗,由有关部门报财务部加具意见呈总经理审批,经批准报损的金额在“坏账损失”科目列支;
3、原材物料、商品等在运输过程中,由于储运部门装卸不负责任造成破损或丢失所产生的损耗,应查明原因,根据当时的实际情况,由经办人员担负经济责任或担负部分经济责任,再由有关部门经理审查,会同财务部审批,报总经理审阅批示;
4、营业部门结合国家对旅游部门规定的毛利率控制标准及当前实际情况,制定各部门、各营业项目的毛率指标,并按旬、按月逐期予以追踪反映和分析考核;
5、对各职能部门可控的变动费用,按年计划分解,建立费用责任中心,采用控制费用或其他有效形式,进行有效地控制。
财务管理制度 2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xx慈善基金会(以下简称“本会”)发展的要求,规范财务行为,完善财务管理工作,改善经营管理水平,结合本会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在符合所在地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管理部门的政策要求下执行。如有不符,以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管理部门的政策要求为准。
第二章财务人员岗位职责
第三条为规范财务会计工作,促进建立健全内部控制机制,有效防范经营风险,应加强财务负责人工作职责管理。
第四条基金会财务负责人是指在理事会中负责会计基础管理、财务管理和监督、重大财务事项监管等工作的管理人员,即财务部部长。
职位设置
第五条本会可根据具体情况在财务部长下设置会计主管、会计和出纳等职位,分别负责会计管理、会计核算及资金收付款等事项,并对财务部部长负责。财务部部长原则上应具备以下条件:
1、坚持原则、廉洁奉公、诚信至上、遵纪守法;
2、具备会计、金融、审计或税务等专业的大学本科或以上程度,或注册会计师、注册审计师、注册税务师或特许财务分析师等专业资格,并需从事财务、会计、审计、资产管理等管理工作5年以上,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工作业绩;
3、熟悉财经法规、财务会计制度,以及管理知识,熟悉所属行业基本业务,具备组织领导能力,及财务管理能力、资本运作能力和风险防范能力。
职责权限
第六条财务部部长按照本会《章程》、《理事会、监事会职责权限》履行职责。
第七条会计主管/会计/出纳等人员应分工协作、相互监督、有效制衡。
第八条会计主管主要职责包括:
1、根据财政部颁布的《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制定本会财务相关制度和流程;
2、复核会计凭证和纳税申报数据,复核并上报财务报表;
3、保管本会财务专用章并复核盖章资料。
第九条会计主要职责包括:
1、负责维护会计账目,按时完成银行收支核算工作,每月按时编制财务报表;
2、按时进行纳税申报,每月完成本会发放给各项目组人员工资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申报。个人所得税申报资料按月排放整齐,按年度装订成册,与会计档案资料一起保管。
3、配合年度审计工作,根据审计结果调整财务系统,维持会计账目与审计账目一致,并完成财务系统年结。
第十条出纳主要职责包括:
1、跟进慈善项目实施及收付款进度,及时办理银行收付款业务;
2、依据《善款收入通知书》,开具捐赠收据,并定期到财政局核销已开收据;
3、根据留存资金和预计资金计划办理银行短期理财。
第十一条会计人员应如实反映和严格监督各项业务活动。记账、复核、收、付款必须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账目清晰。
第十二条本会理事长对本会提供和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领导责任;本会财务部部长/会计主管/会计/出纳对所提供的财务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直接责任。
第三章预算管理
第十三条为保障本会行动方案的执行,合理配置资源,加强整体计划、协调和沟通,本会实行预算管理。
第十四条预算管理是在对计划执行及以前年度预算进行回顾检讨的基础上,围绕本会战略目标、阶段性目标,依托行动计划而进行的资源配置,以及对一定时期内资金的投放和获取、各项收入和支出、经营成果及其分配等方面所作出的具体安排。
第十五条本会秘书长在理事会指导下负责预算管理,项目部负责组织实施。
第十六条预算管理主要包括业务收支预算。业务收支预算用于支持行动计划,由项目部负责编制和执行,财务部负责业务收支活动的具体资金安排。
第四章财务报告编制
第十七条本会财务报告是以会计报表为依据,以财务及业务数据为基础,反映本会业务收支情况的日常管理监控工具。
第十八条财务报告分为月度财务报告及年度财务报告,按月度或年度编制。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由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组成。
第十九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中的会计报表包括以下三张报表:
1、资产负债表;
2、业务活动表;
3、现金流量表。
第二十条会计报表附注应包括下列内容:
1、重要会计政策及其变更情况的说明;
2、理事会成员和员工的数量、变动情况以及获得的薪金等报酬情况的说明;
3、会计报表重要项目及其增减变动情况的说明;
4、资产提供者设置了时间或用途限制的相关资产情况的说明;
5、受托代理交易情况的说明,包括受托代理资产的构成、计价基础和依据、用途等;
6、重大资产减值情况的说明;
7、公允价值无法可靠取得的受赠资产和其他资产的名称、数量、来源和用途等情况的说明;
8、对外承诺和或有事项情况的说明;
9、接受劳务捐赠情况的说明;
10、资产负债表日后非调整事项的说明;
11、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一条财务情况说明书至少应对下列情况作出说明:
1、本会的宗旨、组织结构以及人员配备等情况;
2、本会业务活动基本情况,年度计划和预算完成情况,产生差异的原因分析,下一会计期间业务活动计划和预算等;
3、对本会活动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二条本会的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至少应当于年度终了后4个月内对外提供。如果本会被要求对外提供中期财务会计报告的,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外提供。会计报表的填列,以人民币“元”为金额单位,“元”以下填至“分”。
第五章资金管理
第二十三条总则
1、资金管理包括对银行存款、银行关系管理、银行户口、银行付款等的管理;
2、本会资金由财务部进行管理;
3、本会财务部协调本会整体的资金安排,负责本会整体资金管理政策的制定、监督、解释及修改;
4、本会实行匹配和相对稳健的资金政策;
5、本会通过编制业务收支预算,对筹款、付款等各项资金活动进行有序安排。
第二十四条库存现金
本会不设库存现金,所有资金一律通过银行办理结算。
第二十五条银行存款
1、银行存款是指存放于银行户口中的货币资金;
2、银行存款的存放应配合本会银行关系管理的要求。并应在兼顾银行存款安全性、流动性和收益性的基础上,确定存款的期限、利率和存款机构;
3、所有银行存款必须及时记账。本会应定期核对银行账目,编制银行余额调节表,做到账实相符。
第二十六条银行关系管理
1、银行关系管理是在与银行往来过程中,充分利用各银行在不同业务上的竞争优势,并有目的地选择合作银行,支持本会各项业务持续发展和计划实施;
2、在与银行往来的过程中,须恪守诚信,坚持平等互利原则,避免各类违约事件的发生。
第二十七条银行户口
1、银行户口是指为资金结算目的而在银行开立的各类户口;
2、银行户口的开立、变更、撤销应配合本会银行关系管理的要求。原则上应选择本会合作银行作为结算业务和存款的经办机构,培育核心银行关系;
3、银行户口以精简为宜,应控制开户银行和银行账户数目,定期检查并撤销已无业务需要的各类银行户口;
4、开立银行户口时预留的有效印鉴必须由理事长确定并进行授权;
5、银行户口只供本会使用,严禁出借银行户口供本会外或个人使用;
6、未经理事会批准,禁止以私人账户持有资金;
7、禁止开立账外户口。
第二十八条银行付款
1、银行付款是指通过银行进行的支付结算行为。银行付款的方式包括支票、汇票、本票、汇款、网上银行支付等;
2、应编制付款计划,做好资金支付的统筹安排;
3、任何付款的全部过程不能由一人完成;
4、付款前应核实付款申请经有效核批,并检查所附原始凭证的真实性;
5、所开出的支票或向银行开出的付款指示须与付款申请以及发票相符,并列明金额、收款人等详细资料。如不一致,需提供委托书。不得开出空白银行票据或付款指示;
6、应确定银行预留的授权签字人的付款权限。可按照金额等因素设定付款权限,授予不同级别的授权签字人。原则上所开出的支票或向银行开出的付款指示须经过两名授权签字人签署;
7、所有付款完成后须及时记录有关会计分录;
8、对于已开出的银行票据,收款方未能收到或遗失,须要求对方来函或登报挂失。经银行确认止付后,才可重新启动付款流程;
9、应建立严格的银行票据及财务印章的保管和使用办法。空白票据的领用、注销应制定有关审批手续;
10、网上银行付款的,除须遵守本节上述对一般付款的规定外,还须遵守:
(1)网上银行系统设置的授权级次应经过理事长批准;
(2)网上付款的操作流程及审批流程应严谨及合理,并经理事长批准;
(3)操作系统应进行身份的电子认证,以加强对操作人员使用权限的管理;
(4)应制定详细的网上银行软硬件系统的维护与管理办法。并采取防火墙、系统加密等安全保障措施,保证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第六章对外投资管理
第二十九条总则
1、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以现金出资进行的各种形式的投资活动;
2、本会的对外投资应符合国家关于对外投资的法律、法规,以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为目的;
3、对外投资按投资期限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
短期投资一般包括购买能随时变现的债券、股票、信托、金融理财产品等金融投资产品以及委托他人代为进行短期投资的行为;长期投资包括股权投资和期限长于一年的债权投资。
4、对于长期不再运作的投资项目应作必要的清理,核清债权、债务,撤销有关的`担保、抵押,并妥善保留所有账薄、传票、财务报表以及法律文件,如有必要,应注销。
第三十条对外投资的组织机构及职责
1、本会理事会为本会对外投资的决策机构,在其权限范围内,对本会的对外投资作出决策;
2、本会秘书长为对外投资实施的主要负责人,负责对新项目实施的人、财、物进行计划、组织、监控,并应及时向理事会汇报投资进展情况,提出调整建议,以利于理事会及时对投资作出修订;
3、本会项目部牵头编制对外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项目建议书,负责对外投资项目投资效益评估,并可根据项目需要,聘请外部专家对项目进行风险评估,出具风险评估报告;
4、本会财务部负责筹措资金,办理出资手续等。财务部要及时掌握各投资项目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投资收益应及时返回本会账户,做好本会对外投资的收益管理。
第三十一条对外投资的审批权限
1、本会的对外投资应按照如下审批权限进行审批:
(1)本会对外投资单项标的交易金额达到或超过人民币100万元的,须经本会理事会审批;
(2)本会对外投资单项标的交易金额低于人民币100万元的,须经本会理事长审批。
2、本会对外投资涉及关联交易的,应当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体审批权限如下:
(1)关联投资单项标的交易金额达到或超过人民币500万元的,由本会理事会审批;
(2)关联投资单项标的交易金额低于人民币500万元的,由本会理事长审批。
3、本会在12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相关项目分次投资的,以其累计数计算对外投资的数额;
4、在不影响基金会正常运作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可使用账面资金购买银行或信托理财产品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收益。财务部提出购买理财产品申请,填写理财产品认购审批表(附件1)通过负责部门对资金的预估及测算,经本会秘书长、理事长审批后购买。续期理财产品审批流程与购买理财产品一致。
第三十二条对外投资的审批程序
1、本会的对外投资项目,由秘书长组织项目负责部门编制对外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产品说明书/项目建议书等相关议案,并提交理事会或理事长审议。
2、相关议案应主要论述项目投资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对投资项目在技术和经济上是否合理和可行,进行分析、论证,作多方案比较和评价。其内容主要包括:投资项目的必要性和依据;项目方案的初步设想及投资环境的初步分析;投资金额的作价依据及合理性;投资估算和资金来源;经济效益和市场前景的测算。
3、本会理事会应严格按照本会章程规定的会议召开、表决等程序,对对外投资的议案进行审议。与会理事应认真考虑相关报告的可靠性、真实性、客观性,在对投资方案进行充分的技术、经济以及财务分析的基础上,作出决策。在审议涉及关联交易的对外投资项目时,应当根据客观标准判断该项对外投资是否对本会有利。
4、由理事长负责的审批项目,审批过程中,应认真考虑相关议案的可靠性、真实性、客观性,在对投资方案进行充分的技术、经济以及财务分析的基础上,作出决策。在审议涉及关联交易的对外投资项目时,应当根据客观标准判断该项对外投资是否对本会有利。
5、经授权批准进行金融市场投资活动的,流程应经过下单、复核、确认批准等程序,并至少由两人分工完成。
第七章固定资产
第三十三条固定资产是指预计使用年限超过1年,单位价值在人民币2000元或以上,并且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
第三十四条本会应按计划安排固定资产的购置、建设及改良。
第三十五条新增的固定资产由项目部验收并编码,由财务部按相应的会计账目入账并记录资产编码。
第三十六条固定资产应按月以直线法提取折旧,并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消耗方式,合理地确定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年限和预计净残值。
第三十七条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一经选定,原则上不得调整。
第三十八条本会应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确保实物记录与账面记录一致。
第三十九条发现溢缺固定资产须查明原因,按一般固定资产审批权限进行审批后,及时作出账务调整。
第四十条对于有确凿证据表明确已形成实际损失或失去使用价值的各类固定资产,由使用部门提交报废申请报告,并按固定资产审批权限进行审批后做报废处理。
第四十一条固定资产购建或出售(按出售前固定资产账面余值),须按以下规定提请审批:
第八章行政开支报销流程
第四十二条行政开支,是指本会开展业务活动所必要的成本费用开支,包括:公司注册成立费、商业登记证年费、人员工资支出、法定保险支出、福利费、会议费、差旅费、文具费、印刷费、银行手续费及审计费等。
第四十三条审批权限
单笔行政开支人民币3万元(含3万元)以下由秘书长审批;单笔行政开支人民币3万元以上由理事长审批。
第四十四条报销流程
1、一般行政开支由报销经办人填写xx慈善基金会《费用报销单》(附件2),清楚列明成本费用的内容及用途,附相关正本原始单据,由秘书长或理事长签批后交财务部。
2、本会人员工资支出以补助形式发放给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项目组人员,由经办人填写《xx项目组人员生活补助申请单》(附表3),清楚列明每名人员姓名、工作时间、工作天数及补助金额,由项目部长、秘书长及理事长依次签批,并加盖本会人事部公章后交财务部。
3、财务部支付款项后,各项目组人员在《xx项目组人员生活补助申请单》签名栏内确认收款;并将其单据交回财务部作为账务处理附件及税务档案备查;如遇项目组人员因地区偏远无法收款的情况,需由各项目组组长(理事会确认)统一收款并以现金或银行转账的方式发放至各组人员。
4、对于资金在同名账户之间的内部调拨业务,由经办人填写《资金内部划转通知》(附件4),列明转出银行账户、转入银行账户及金额等信息,由秘书长签批后交财务部。
5、财务部复核费用报销单,对符合规定的报销单办理支付手续。
6、有关银行汇款手续费及年审询证费,经财务部审核后可直接根据银行单据记录入账。
第九章公益项目支出流程
第四十五条公益项目支出是指使用本会的资产用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赈灾救难、扶助贫困、促进教育、保护环境等慈善公益项目的支出。
第四十六条审批权限
按照《慈善公益项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七条支付流程
1、由项目部填写《善款使用审批表》(附件5),按审批权限报批。
2、项目部凭签批后的《善款使用审批表》原件及相关协议复印件、签报复印件、收款人收款信息等向财务部申请付款。
3、款项付出后,项目部应向受赠方索取有效收据(社会团体/事业单位/政府机关)或发票(法人单位)或确认函(个人或无法开出正规发票的组织),交财务部作为收款确认依据。
4、因时间紧急且属于重大自然灾害、重大人身伤害事故,项目部可直接填写《善款使用审批表》,由理事长、秘书长双签后交财务部申请付款。事后再按本规定补齐相关手续。
5、对于指定用途的捐赠款,本会要与指定用途捐赠人签订捐赠协议,约定该笔捐赠款的目的、负责人、期限、金额、条件、受赠人等事宜。
第十章会计基础事项
第四十八条本会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及其有关规定,会计核算实行财务自收自支、独立核算的原则。
第四十九条本会以公历年度作为会计年度。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会计报表按本会统一的外币汇率折算至本会的记账本位币。
第五十条本会会计处理原则上按财会[2004]7号《民间非营利企业会计制度-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规定的标准科目和应用范围进行。标准科目不敷应用时,由本会财务部增加科目及相应代码。
第五十一条所有记账凭证应附有原始凭据,并以当地法律、本制度、审批权限、合同协议等为依据进行记录。
第五十二条月结应在月终后七天内完成。本会应定期核对账目,发现不符,应查明原因,及时调整,保证账目记录准确无误。
会计管理软件
第五十三条本会使用的会计管理软件由本会财务部根据业务需要选择确定。
法定报表
第五十四条本会应按月或年度及时编制法定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业务活动表以及其他相应的明细表等。
年度审计
第五十五条本会应重视审计工作,并应组织、协调、配合会计师事务所的工作,保证审计工作按照要求进行及按时完成。同时,不得干预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活动,以保证审计结论的独立、客观、公正。
第五十六条本会根据需要,应选择行业内具有一定规模和影响力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工作。
第五十七条本会与会计师事务所签订的审计业务约定书应列明:委托审计的范围、内容、双方的权利与责任、违约责任等项目。
第五十八条会计师事务所拟出具非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应在审计报告定稿前,及时向本会财务部提交详细报告,说明原因及对收支、净资产的影响。
第五十九条审计完成后,本会应及时根据审计调整作账务处理。如涉及资产拨备或核销调整,在进行财务处理前应根据本制度有关规定履行报批手续。
第六十条本会应认真分析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过程中提出的意见、问题及管理建议书,对存在的问题,应采取有效整改措施。
会计信息安全
第六十一条本会应针对不同岗位职责,设置相应的会计信息查阅、处理等权限。
第六十二条本会财务部应协同信息技术部门实施本会电算化会计信息系统的安全保密工作,跟踪了解有关最新保障技术,保证所有电算化会计信息的高效传输和安全运行。
第六十三条财务人员调离原有工作岗位时,财务部应及时做好会计信息资料的交接工作。调离人员应列明交接清单,由交接人、承接人及其主管三方共同确认,确保资料的完整安全。
第六十四条财务政策、数据、资料均属本会重大机密,未经授权,各级人员不得对外公布。
票据管理
第六十五条各种支票、委托付款书、收据由财务部负责管理,按有关规定办理领购、填制、保管、回收、缴销手续。
第六十六条财务部出纳购置各种支票、委托付款书、收据应妥善保管,并作好辅助连号登记。对填写错误的银行支票、委托收款书、收据,应加盖“作废”戳记与存根一并保存并按本制度规定缴销。
第六十七条向捐款人开具收款收据,应使用广东省财政厅印制的《广东省接受社会捐赠专用收据》,由经办人签字并加盖本会财务专用章。
会计信息档案
第六十八条会计信息档案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等财务会计信息和预算报告。会计信息的保存形式包括但不限于纸质和磁性介质。
第六十九条会计档案由财务部门负责管理,所有会计信息档案要及时装订,妥善保管,对于磁性介质的资料须及时进行备份,并异地保存。
第七十条机构变动或档案管理人员调动时,应办理交接手续,由原管理人员编制会计档案移交清册,将全部案卷逐一点交,接管人员逐一接收。
第七十一条磁性介质会计信息资料应长期保存,各种纸质会计信息档案应按下列时间保存:
1、账簿、年度报表(报告)、薪金表:长期保存;
2、传票(应收应付款因有未了事宜不能清销时,凭证应存至结案为止)、报税表、合同协议正本:十年;
3、季报表(报告)及月报表(报告)、收据存根、发票副本、信件、银行支票存根、银行月结单、现金日报表及其他辅助性会计资料:七年;
4、若当地法律规定的保管时间长于以上规定,按当地规定保存。
第七十二条各种会计档案超过规定保存时间的,本会应视具体情况自行决定销毁或继续保存,对已销毁资料应保留相关记录。
税务
第七十三条税务管理是指本会作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依照法律法规向税务机关和其他政府部门缴纳、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和费用等事项的管理。
第七十四条税务管理坚持诚信、法治、节约的原则。
第七十五条税务管理的目标是控制税务风险,降低税务成本。
第七十六条本会的重大经营活动,包括投资、资产处置、重要合同的签订等,应进行税收风险和税务成本评估。
第七十七条本会对可能发生的税务处罚,应充分行使申辩权、听证权和行政复议权等权力,甚至进行诉讼,以维护合法权益。
第十一章附则
第七十八条本制度解释权在xx慈善基金会。
第七十九条本制度自20xx年5月1日起执行。原《财务管理制度》不再执行。
财务管理制度 25
一、根据学校实际,坚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照顾一般”的原则,合理编制学校年度经费预算;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做好学校年度经费的决算编制工作。
二、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和财政纪律
1、严格遵守国家关于现金和银行存款有关管理规定,严肃财经纪律。
2、严格收费标准,一律按物价部门批准的项目收费。
3、各类帐册根据,收付凭证严禁挪用,做到帐帐相符,帐物相符,帐据相符,帐款相符。
4、严格把关,坚决杜绝违反财纪规定的结算报销,妥善保管好各种空白收据和结算凭证。
5、经费使用做到专款专用,不滥开支,不乱开支。
6、严格经费使用的`审批制度,实行分管领导“一支笔”审批。
7、学校公款一律不得给个人私用,因购物或公用需要借款者须经财务主管领导审批并及时办理报销手续。
三、建立和健全民主理财制度,接受群众监督
1、设立由教师代表组成的学校财务监理小组。
2、每一学期校财务监理小组对学校财务执行情况全面审核一次。
3、校长每学期向全体教师通报学校财务执行情况和校财务监理小组的审核结果。
4、定期公开学校财务收支执行情况,接受全体教师评议。
财务管理制度 26
第一条财务报告是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总结性文件,包括财务报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每年年终公司按期将年度财务报表及年审查账报告一起报董事会。
第二条按公司的规定,公司应上报的年度报表有下列几种:资产负债表、管理费用表、财务状况变动表、损益表、营业费用表、投资收益表、固定资产及累计折旧表、营业外收支情况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应交税金明细表、存货结存表、财务状况比率分析表等,各报表上报前财务部应认真逐级复核,减少差错,确保各类报表的正确性。
第三条综合反映评价本企业财务状况的指标体系包括:“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应收账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资产负债率”、“费用率”、“销售利润率”、“资本金利润表”、“营业收入利税表”、“利息偿还倍数”等。
第四条按照企业行业的特点,将所有的.会计档案按其重要性分为三类,分别存档、保管。
1.会计报表、财务程序软件、会计账簿、“物料、材料收发结存明细账”、“会计人员交接单”、财务计划、“会计师事务所年审、验资报告”、“账户余额表”等为第一类;
2.借款、装修、订货合同,经济合同分析资料,工资资料、成本报表、材料价目表以及下发文件,年度、月度财务数据备份等为第二类;
3.产品还原表、日报表、验收单、领用单、各类账单、转拨单、工作底稿等为第三类。
第五条企业财务部设两个兼职档案员分管本部门各类档案。各业务部门应归档的资料平时自行管理备查,到年终列出清单,统一交兼职档案员保管,其余属自行保管的资料应按月份整理,于次月初登记、造册。各档案应分类装订成册、存放有序、方便查找,并应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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