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大型活动安全制度

时间:2022-05-27 08:32:05 制度 我要投稿

幼儿园大型活动安全制度(通用5篇)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制度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制度一经制定颁布,就对某一岗位上的或从事某一项工作的人员有约束作用,是他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制度到底怎么拟定才合适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幼儿园大型活动安全制度(通用5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幼儿园大型活动安全制度(通用5篇)

  幼儿园大型活动安全制度1

  1、活动前,活动的组织者或主办者,需将活动的内容、形式、时间、地点、参加人员人数报主管领导审查批准。组织者要做好相关部门的协调工作。

  2、活动前,必须园部通过专项会议,明确各个部门的岗位职责。

  3、活动前,开展全园性的专项安全教育,并在班级中由班主任老师进行全班性的安全教育。

  4、活动前,对活动所用环境做好严密的安全检查。

  5、活动前,设计好一些处理各种突发事件的方案。

  6、活动时,幼儿园各个部门都要真正落实安全责任制,责任到人。

  7、活动时,老师必须对自己所带幼儿进行安全管理方面的指导、检查和督促。加强文明礼仪教育。

  8、如果在大型集体活动中出现事故,严格按照《幼儿园伤害事故处理》处理。

  9、活动的直接组织者需按要求覆行职责,如活动中出现问题,根据学校有关责任追究制度,追究其责任。如果造成事故,后果比较严重的将依法行事。

  10、活动完毕后,要整理干净场地。

  幼儿园大型活动安全制度2

  一、维护幼儿安全的原则

  1.防患于未然,加强预见性。

  2.组织有序,稳定幼儿情绪。

  3.提供充分与足够的活动时间与空间。

  4.教育与信任并重,处理好“处”与“放”的关系。

  二、安全管理与教育的内容和方法

  在班级保教管理中,应注意结合幼儿的年龄特点,进行适当的安全教育,增强其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1.玩具的安全

  (1)避免危害幼儿安全的玩具,如边缘锋利的玩具、容易破损或断裂的玩具、用有毒材料或涂料制成的玩具等。

  (2)教会幼儿玩玩具的.方法,尤其是户外大型玩具,应让幼儿掌握游戏常规。对于需成人指导才能玩的玩具,一定要在教师的指导下进行,如一些需插电的电动玩具。

  (3)注意玩具的维修和保管。如要定期给玩具消毒,对残旧的玩具要及时修理或丢弃,避免某些尖锐物体刺伤幼儿的手指。

  2.活动安全

  (1)在使用剪刀等危险性工具时,要注意教幼儿掌握操作技能、要领。如,将剪子交给别人时,要把剪刀的尖端握在手掌心,将剪刀柄递出去,以防刺伤别人。剪刀用毕要合好,放归原处。不能拿着剪刀乱跑。

  (2)除非特别规定,不准幼儿玩弄电源插座、插头、电线,不能玩火柴、打火机等。

  (3)不随便吞吃非食物的东西,不把钱币、玻璃球等小东西含在嘴里。

  (4)使用户外活动器械要遵循正确的运动技能和方法,遵守活动规则,不得做任何危险的动作。如,爬攀登架时要抓紧护栏,不相互推拉。

  (5)走路奔跑时要注意四周,不猛跑、猛停,要会躲闪,防止和同伴碰撞。

  (6)上下楼梯靠右边走,不能与同伴相互推拉、挤。

  (7)不到阳台、窗台、双层小床等高处玩耍。

  (8)不玩带刺或有尖角的物品,不把这些东西带在身上。

  (9)户外游戏时,不远离集体,不到水池、游泳池附近玩耍。

  (10)团体排队外出时,要确认并紧跟前面的小朋友,不掉队,不随便离队。教师应有二人随行,一前一后照顾幼儿,并随时清点人数。

  (11)外出活动,要整理好衣着,提好裤子,系好衣扣,不得拖拉着鞋,鞋带要系好,以免活动时绊倒发生危险。

  3.交通安全

  (1)引导幼儿学习认识交通标志,遵守交通规则。过马路走人行横道;不在街上乱跑;横穿马路不慌张,注意看清左右有无行车,才可以过马路。

  (2)乘车时,幼儿不可将头、手伸出车外。在车上不得大声喧哗,不在车上玩耍和跑动,要扶好车把,以免发生危险,不玩弄车门和车窗。按顺序上下车,不可相互推挤。

  (3)教师要加强安全意识,注意安全防范,及时发现并消除危险隐患。

  (4)教师应随时关注本班幼儿情况。幼儿园要把好门卫关,入园离园时,要有值班教师守候;户外活动时,应关好大门。不得让幼儿单独离园,不能让陌生人接走幼儿。

  4.着装安全

  (1)幼儿着装要舒适、安全,避免穿太长的裙子、太大的衣服,以免影响幼儿活动,且易绊倒,发生意外。

  (2)教师不能穿太短、太窄、太长的裙子,以及太高的高跟鞋,以免当幼儿发生意外时,影响教师及时采取保护措施。

  幼儿园大型活动安全制度3

  为了加强幼儿园大型集体活动安全管理,维护幼儿园教育教学的安全和稳定,保护师生的人身安全,根据国家教育部、省、市教育主管部门的要求,结合我园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本规定所指的大型集体活动包括:

  1、在园内举办的大型活动(升旗仪式、广播操、集会、文艺演出等);

  2、在园外举办的大型活动(运动会、文艺演出、看电影等);

  3、幼儿园组织的参观活动等活动。

  二、大型集体活动的组织实施,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由举办者对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三、园内大型集体活动的安全管理

  1、必须有活动方案和应急预案,活动有记录、有总结。

  2、要有专人负责统一指挥,保证活动的纪律和安全。

  3、幼儿集合、解散时,上下楼梯不要拥挤,不催促,有序进出会场,严防挤压事故的发生。

  4、以班级为单位,按指定位置站队或就座,由班主任负责,防止学生乱跑乱窜,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

  1、各班教师在组织幼儿进行大型户外活动时一定要跟孩子讲好相关的注意事项,在活动中时刻关注幼儿的一举一动,发现有危险迹象立即制止,把危险尽量消灭在萌芽之中。

  2、在带领幼儿进行大型户外活动时一定要有相应的保护措施,如在运动会中,不要设置危险系数高的运动项目,各项运动要确保幼儿的安全。

  3、如果幼儿在大型活动中受伤,轻伤立即请校医包扎,伤势稍重的立即送往医院处置,不能延误。

  4、幼儿园领导要时刻关注大型活动进展情况,时刻提醒教师注意安全,以确保大型活动在无任何人员受伤的情况下有序地进行。

  5、大型活动结束时一定要带领幼儿有顺序地回到班级,保证幼儿安全。

  幼儿园大型活动安全制度4

  为了规范幼儿外出活动的组织与管理,确保幼儿人身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幼儿园各部门、教师组织幼儿外出参加活动,必须履行安全审批手续,逐级报分管领导、园长室审批;组织幼儿集体外出活动,活动组织者要提前制订活动方案,并提出书面申请,要写清活动内容、时间、地点、人员、经费、车辆、安全措施和安全负责人等,审批人必须明确签署意见并签名,同时上报教育局相关科室审批、备查。

  二、组织幼儿外出参加活动要本着自愿的原则,以《告家长书》的形式通知家长,告知家长活动的时间、地点、意义、目的和收费项目等,并请家长填写好回执送交学校。

  三、活动组织者对活动的路线、地点,事前应进行实地勘查。每次活动都要有安全、保卫、意外事故的应急预案。特别要注意交通安全,防食物中毒,防幼儿走失,防拥堵踩踏等。

  四、活动来往的交通工具必须向有营运资格证的专业运输部门租用,要求车况良好,具有客运证照、驾驶证和行驶证,不得超载超速行驶,学校与车方签定租用书面合同、保险事宜等。

  五、学校联系旅行社外出参加活动,要选择具有资质和信誉良好的旅行社出行。要与旅行社签定书面合同,动员幼儿自愿参加保险,对旅行社使用的车辆和安排的线路要认真检查,确保安全后方可出行。

  六、外出活动要由校级领导带队,相关部门要负责活动的组织、安全、后勤服务等工作,职责明确,责任到人,并对带班教师和相关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声明活动纪律和有关安全防范规定,落实安全责任人。

  七、出发前活动组织者和带班教师要提前对幼儿加强安全教育,明确活动安排,对活动中的相关注意事项和准备工作进行指导教育,并做好人员的清点、上报工作。

  八、全体参与活动的领导和教职工均要以高度的责任心对每个幼儿的安全负责,密切关注幼儿情况,加强安全教育,抓好安全管理,确保外出活动万无一失。组织幼儿有秩序地上车,教育幼儿不要争先恐后,要礼让,乘车时不要将头、手伸出窗外等;到达目的地后要认真组织和开展活动,不要随意“放羊”;教育幼儿不要到危险的地方玩耍,特别是山水及偏僻的地方;带班老师要加强巡视,分管领导要做好监控,发生事故要及时采取应急措施。

  九、活动结束要在规定的地点按时集中,带班教师清点人数上报,并组织幼儿有秩序上车,跟车回园,待幼儿全部到班或离校后方可离开。

  十、活动结束后,活动组织者要对活动情况进行小结,并在规定时间向上级部门汇报活动情况,有事报事,无事报平安。

  十一、未经安全审批而组织幼儿外出参加集体活动,或虽经审批但因未能遵守本制度或未落实安全措施而发生的安全事故,将严肃追究活动组织者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幼儿园以前制定的相关制度同时废止。

  幼儿园大型活动安全制度5

  外出和大型活动制度是学校、幼儿园在教育教学活动中举行全校性的集会以及组织师生参加校内外大型活动时的安全管理制度。

  一、幼儿园举行全园性的集会应遵循安全第一的原则,做到有序和有组织地集会,严禁一味地强调集会速度,避免学生在集会过程中发生挤压和冲撞。

  二、幼儿园举行大型活动必须进行备案和申报制度。幼儿园举行的各种校内常规性教育教学活动所需要的大型活动(如运动会)实行备案制度,活动报告连同安全预案报镇中心校备案;幼儿园以班级、年级或全校为单位组织各种师生校外大型集体活动(如春游、参观、野炊等)实行申报制度,活动请示连同安全预案提前报镇中心校,批准后方可组织实施。

  三、经批准举行的各种校外活动需乘坐的交通工具应具有正式营运资质,必须同承运的有关部门或单位签订安全责任书。

  四、大型集会活动要事先对行车路线、交通工具、场地、设施、设备、消防、疏散通道等进行详细勘察,认真排查各种安全隐患。

  五、校外大型集体活动在外就餐需同供餐单位签订食品卫生安全责任书。

  六、严禁组织幼儿园参加各种商业性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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