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间设备的日常保养制度

时间:2022-05-08 08:33:12 制度 我要投稿

车间设备的日常保养制度(通用5篇)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我们可以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是国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体化,是人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那么拟定制度真的很难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车间设备的日常保养制度(通用5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车间设备的日常保养制度(通用5篇)

  车间设备的日常保养制度1

  为加强设备的维护与保养、贯彻预防为主和维护与计划检修相结合的原则,做到正确使用、精心维护,使设备经常处于良好状态,以保证设备的长周期、安全稳定运转,特制定本制度。

  1.公司应大力开展完好设备及无泄漏等活动,实行专机专责制或包机制,做到台台设备、条条管线、个个阀门、块块仪表有人负责。

  2.操作人员必须用严肃的态度和科学的方法正确使用和维护好设备。

  3.操作人员通过岗位练兵和培训,对所使用的设备,做到四懂、三会,经过考试合格,发给证书才能持证单独操作设备。

  4.操作人员,必须做好下列主要工作:

  (1)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设备的启动运行与停车。

  (2)必须坚守岗位,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度,认真填写运行记录。

  (3)认真做好设备润滑工作。

  (4)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5)保持设备整洁,及时消除跑冒滴漏。

  5.操作人员发现设备有不正常情况,应立即检查原因,及时反映。在紧急情况下,应采取果断措施或立即停车,并上报和通知值班长及有关岗位,不弄清原因、不排除故障不得盲目开车。未处理的缺陷须记于运行记录上,并向下一班交待清楚。

  6.维修工人(机、电、仪)要明确分工,对分工负责包干的设备,负有维修好的责任,并做到:

  (1)定时定点检查,并主动向操作工了解设备运行情况。

  (2)发现缺陷及时消除,不能立即消除的缺陷,要详细记录,及时上报,并结合设备检修予以消除。

  (3)按质按量完成维修任务。

  7.所有备用设备应有专人负责定期检查维护,注意防尘、防潮、防冻、防腐蚀,对于传动设备还应定期进行盘车和切换,使所有备用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8.车间设备管理人员应对设备维护保养制度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认真总结操作和维修工人的维护保养经验,改进设备管理工作。

  9.未经设备动力处批准,不得将配套设备拆件使用。

  车间设备的日常保养制度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为加强本公司生产、运输设备的管理,正确、安全地使用和维护设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本制度可用来指导生产部、技术部、财务部以及设备管理科的工作人员开展设备操作、使用、检查、维修、保养、转让、报废等工作。

  第二章 设备使用规定

  第三条 设备使用前,其操作人员应在人力资源部的安排下接受培训,培训由设备部门安排专业的技术人员现场操作讲解。

  第四条 操作人员应熟练操作设备,清楚设备日常保养知识和安全操作知识;设备部签发设备操作证,操作人员持证上岗。

  第五条 机器设备发生故障时,操作人员应报告班组长及有关负责人员解决处理。

  第六条 所有动力设备,未经车间、设备部、电工或机修工人允许,不准乱修、乱拆,不得在电气设备上搭湿物和放置金属类、棉纱类物品。

  第七条 设备使用人员要严格按操作规程工作,认真遵守交接班制度,准确填写规定的各项运行记录。

  第八条 未经领导批准,不准拆卸或配用其他人员的机器零件和工具。

  第九条 对不遵守操作规程或玩忽职守,使工具、机器设备、原材料、产品受到损失者,应酌情给予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

  第十条 设备管理科要指派人员与各部门负责人,经常性地检查设备运行情况,并将其列为工作考核内容。

  第三章 设备检修和技术改造

  第十一条 设备管理科每年12月份编制下一年度的《设备检修计划》,在使用部门的协助下按计划进行检修。在日常工作中,使用部门无法排除的故障,可以填写《设备检修单》申请设备管理科检修。

  第十二条 检修后的设备使用前,需要有使用部门负责人的签名认可,由设备管理科将设备检修的情况,记录于《设备检修单》及相应的《设备管理卡》上。

  第十三条 设备的技术改造可纳入检修计划一并执行。

  第四章 设备日常维护管理

  第十四条 设备的维护保养由设备管理科在《设备维护保养项目表》中规定保养项目、内容及频率,并发放至设备使用部门执行,设备管理科负责配合并监督检查其执行情况。

  第十五条 设备操作人员要严格遵守设备的操作规程和日常维护制度。

  第十六条 相关部门要定期进行部位检测、性能检测,保证设备经常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第十七条 对库存、备用或因任务不足需要封存一段时间的设备要定期清洁、查点,进行防尘、防锈、防潮等方面的维护。

  第五章 新增设备管理

  第十八条 生产部根据工作的要求及公司发展需要,需购置生产设备时应填写《生产设备购置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注明设备的名称、规格、用途及要求设备达到的性能、数量等,并提交设备管理科审查,报生产部经理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

  第十九条 需要自制或自行改造的生产设备的申请由生产车间提出,由生产部经理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后,由生产部和技术部共同制造或改造。

  第二十条 新生产设备的验收。

  1.采购或自制的生产设备,由生产部组织使用部门进行安装调试,确认符合要求后,由技术部、生产部和使用部门在《生产设备验收单》上签字确认。

  2.验收不合格的生产设备,相关部门把情况反映到设备采购人员,由其与供应商协商解决,最后由验收人员把处理结果记录在《生产设备验收单》上。

  3.生产部对验收合格的生产设备进行编号,建立《设备管理卡》,并在《生产设备台账》上登记。

  第二十一条 为保证设备的'安全、合理使用,各部门应设一名兼职设备管理员,协助设备管理科对设备进行管理,指导本部门设备使用者正确使用操作规程。

  第二十二条 设备项目确定或设备购进后,设备管理科负责组织施工安装,并负责施工安装的质量。

  第二十三条 安装的设备,由设备管理科及使用部门负责人验收合格后,填写《设备验收登记单》方可使用。

  第二十四条 对新置设备的随机配件要按图纸进行验收,未经验收不得入库。

  第六章 设备运行动态管理

  第二十五条 设备运行动态管理,是指为了使各级设备管理人员能准确掌握其运行状况,制定相应管理措施进行管理的活动。

  第二十六条 制定健全的设备巡检措施。

  各作业部门要对每台设备,依据其结构和运行方式,定出巡检点、内容、正常运行的参数标准,并针对设备的具体运行特点,对设备的每一个巡检点,确定出明确的检查周期,检查周期一般可分为时、班、日、周、旬、月。

  第二十七条 巡检任务的承担。

  生产岗位操作人员负责对本岗位使用的设备进行巡检,设备的专业维修人员要承包对重点设备的巡检任务。

  第二十八条 信息传递与反馈。

  1.生产岗位操作人员进行设备巡检时,发现设备不能继续运转等需紧急处理的问题,要立即通知当班调度,由值班负责人组织处理。一般隐患或缺陷,检查后登入检查表,并按时传递给专职巡检工。

  2.专职维修人员进行设备点检,要做好记录,除安排本组处理外,要将信息向专职巡检工传递,以便统一汇总。

  3.专职巡检人员除完成承担的巡检点任务外,还要负责将各方面的巡检结果,按日汇总整理,列出当日重点问题并向有关部门反映。

  4.有关部门列出主要问题,除登记台账之外,还应及时输入电脑,便于公司有关部门的综合管理。

  第二十九条 动态资料的应用。

  1.巡检人员对巡检中发现的设备缺陷、隐患,提出应安排检修的项目,纳入检修计划。

  2.对于巡检中发现的设备缺陷,如情况紧急,为了不影响生产,能由修理班组处理的立即处理,如不能及时处理,应由多作业部门立即确定解决方案,并着手解决。

  3.对于重要设备的重大缺陷,由各作业部门主要领导组织研究,确定控制和处理方案。

  第三十条 薄弱环节的立项。

  下列情况均属设备薄弱环节。

  1.运行中经常发生故障停机而反复处理无效的部位。

  2.运行中影响产品质量和产量的设备、部位。

  3.运行达不到小修周期要求,经常要进行计划外检修的部位(或设备)。

  4.存在安全隐患,且日常维护和简单修理无法解决的部位或设备。

  第三十一条 薄弱环节的处理。

  1.有关部门要依据动态资料,列出设备薄弱环节,对薄弱环节按时组织审理,确定当前应解决的项目,提出改进方案。

  2.各作业部门要组织有关人员对改进方案进行审议,审定后列入检修计划。

  3.设备薄弱环节改进方案实施后,要进行效果考察,给出评价意见,经有关领导审阅后,存入设备档案。

  第七章 转让和报废设备管理

  第三十二条 设备陈旧老化,不适应工作需要或再无使用价值,使用部门申请报损,在报废之前要进行技术鉴定与评估。

  第三十三条 有关部门指派专人对设备使用年限、损坏情况、影响工作情况及残值情况等进行鉴定与评估,填写意见书交使用部门。

  第三十四条 使用部门将《报废、报损申请单》附意见书一并上报,按相关程序审批。

  第三十五条 申请批准后,将旧设备报损、报废。

  第三十六条 报废、报损旧设备由工程部按有关规定处置。

  车间设备的日常保养制度3

  1、目的

  对生产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加强对设备的保管,确保产品生产符合规定的要求。

  2、适用范围

  适用于生产过程中为实现产品符合性所需的各种生产设备。

  3、职责

  3.1 生产部对生产设备进行台帐登记、维修等控制。

  3.2 各车间负责对各自部门的生产设备使用和维护。

  3.3 总经理负责对新设备的购买。

  3.4 技检部参与对新设备的的改造、验收。

  4、程序

  4.3 生产设备提供和维护

  4.3.1 生产设备的提供

  A)生产部根据生产车间的要求及公司发展需要,需购置生产设备时应填写《生产设备购置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注明设备的名称、规格、用途、要求设备达到的性能、数量等,报总经理批准。除设备配件外其余设备一律由总经理负责购买;

  B)需要自制或自行改造的生产设备由生产车间提出,由生产部经理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后,由生产部和技检部共同制造或改造。

  4.3.2 新生产设备的验收

  A)采购或自制的生产设备,由生产部组织使用部门进行安装调试,确认符合要求后,由技检部、生产部和使用部门在《生产设备验收单》上签字确认,并在验收单上记下生产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技术参数、单价、数量、随机附件及资料等内容。《生产设备验收单》由生产部保管。

  B)验收不合格的生产设备,相关部门把情况反映到采购人员,由其与供应商协商解决。最后由验收人员把处理结果记录在《生产设备验收单》上;

  C)生产部对验收合格的生产设备进行编号,建立《设备管理卡》,并在《生产设备台帐》上登记;

  4.3.3 生产设备的使用、维护和保养

  A)生产设备验收合格后,由使用部门办理生产设备领用手续。

  B)生产部根据需要编写《生产设备操作规程》,发放给使用部门。对于精密、大型设备或关键、特殊工序所用的设备和检验和试验的仪器设备均要编制相应的操作规程,同时要求相关操作人员应接受适当培训,通过现场考核确认合格后方可让其操作。

  A)生产部根据设备的性能、使用频率等要求制定《生产设备年度维修保养计划》,并按计划严格执行。

  B)生产部要求设备操作人员做好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日常生产中出现机器故障,应及时修理,自行无法修理,应及时报告部门主管协助解决。修理结束后应填写《生产设备检修记录单》,检修好的设备使用者应在检修单上签字确认。生产部应将重大检修情况记录在相应《设备管理卡》上。

  C)现场使用的生产设备应有统一的编号,以便于维护保养。

  4.3.4生产设备的报废

  对无法检修或无修理价值的设备,使用部门应提出报废申请,填写《设施报废单》,经生产部经理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后报废,并在《设备管理卡》上及《生产设备台帐》上注明情况。

  车间设备的日常保养制度4

  设备是生产力三要素之一,是进行社会生产的物质手段。设备管理的好坏,对企业产品的数量、质量和成本等经济技术指标,都有着决定性的影响,因此要严格按照设备的运转规律,抓好设备的正确使用,精心维护,科学维护,努力提高设备完好率。为此,特建立以下设备维护保养制度:

  一、操作人员和维(检)修人员应以主人翁的态度,做到正确使用,精心维护,用严肃的态度和科学的方法维护好设备。坚持维护与检修并重,以维扩为主的原则。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设备包机制,确保在用设备台完好。

  二、操作人员对所使用的设备,通过岗位练兵和学习技术,做到四懂、三会(懂结构、懂性能、懂用途;全使用、会维护保养、会排除故障),并享有三项权利,即:有权制止他人私自动用自已操作的设备;未采取防范措施或未经主客部门审批超负荷使用设备,有权停止使用,发现设备运转不正常,超期不检修,安全装置不符合规定应立即上报,如不立即处理和采取相应措施,有权停止使用。

  三、操作人员,必须做好下列各项主要工作:

  (1)正确使用设备,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启动前认真准备,启动中反复检查,停车后妥善处理,运行中搞好调整,认真执行操作指标,不准超温、超压、超速、超负荷运行。

  (2)精心维护、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运用五字操作法(听、擦、闻、看、比),手持三件宝(板手、听诊器、抹布)。定时按巡回检查路线,对设备进行仔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排除隐患。搞好设备清洁、润滑、紧固、调整和防腐(即十字作业法)。保持零件、附件及工具完整无缺。

  (3)掌握设备故障的预防、判断和紧急处理措施,保持安全防护装置完整好用。

  (4)设备计划运行,定期切换,配合检修人员搞好备设备的检修工作,使其经常保持完好状态,保证随时可以启动运行,对备用设备要定时盘车,搞好防冻、防凝等工作。

  (5)认真填写设备运行记录、缺陷记录,以及操作日记。

  (6)经常保持设备和环境清洁卫生,做到沟见底、轴见光、设备见本色、门窗玻璃净。

  四、搞好设备润滑。

  严格执行石油化工设备润滑管理制度,坚持五定、三级过滤(五定:定点、定时、定质、定量、定人;三级过滤:从领油大桶到岗位储油桶,岗位储油桶到油壶,油壶到加油点)。同时对润滑部位和油箱等定期进行清洗换油。

  五、操作人员必须认真执行交接班制。

  六、设备检修人员对所包修的设备,应按时进行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配合操作人员搞好安全生产。

  七、车间所有设备、管道等维护工作,必须有明确分工,并及时做好防冻、防凝、保温、保冷、防腐、堵漏等工作。

  车间设备的日常保养制度5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使公司设备经常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充分发挥现有设备的潜力,满足经营需求,确保生产安全,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搞好设备维护保养工作是公司设备管理相关领导、相关部门、相关人员的共同责任,必须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紧密配合,狠抓落实,以良好的设备技术状态为生产经营的持续发展提供适宜的基础设施。

  第三条 设备维护保养必须贯彻计划修理、质量第一、养修并重、预防为主的原则,不许只用不修、以修代养或降低修理标准。

  第四条 设备管理部门对设备从购入到报废的管、用、修、养等过程进行归口管理,指导督促设备管理人员、操作人员学习、掌握相关设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组织制定设备修理、保养计划、操作规程,并予实施。

  第五条 本制度所称设备,是指容易发生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机械设备,包括起重设备,企业内运输车辆等。

  第二章 设备使用

  第六条 设备使用实行定人、定设备、定岗位责任的三定制度,确保职责、权限和责任的统一。

  第七条 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的上岗资格,取得上岗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第八条 操作人员使用设备时不准超越规定性能,不准任意超负荷运行,不得违反操作规程,禁止切违反安全的操作。

  第九条 设备使用的燃油、水须符合设备使用说明书的规定要求,使用电压等级应与设备铭牌所注电压相一致。磨合期内机械一律不准拆除限速器,负荷应减少20~30%,汽车行使速度不得超过最高时速的50%。

  第十条 设备使用前后及交接班时,操作人员均须按规定途径(路线)对设备的各个部位进行一次全面、认真的巡回检查,作业中须加强监视,并利用停机休息间隙检查,发现问题应立即排除或报告,并记录于运行记录中。

  第三章 设备修理

  第十一条 设备修理指对各类机械设备正常磨损或事故损坏的修理,包括大修、零修和特修。

  第十二条 设备保障部必须针对设备的实际情况编制修理计划,安排修理力量,进行修理前技术鉴定,明确工艺质量、验收要求,充分考虑修理成本、修理费用,及时组织零配件供应。

  第十三条 零修:设备—般零星修理,通常无预定计划,依据机况监测的结果及临时发生的故障,确定某一部分更换或修理,也可结合定期保养进行。由操作者或保管者提出要求,经车间负责人会同设备管理人员审核后,经批准后予以实施。

  第十四条 大修:指设备运转到大修间隔后,为全面恢复机况进行的修理。设备大修由设备管理人员编制计划,批准、实施与验收。委外大修时,必须与具有《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保养资格证》的承修单位签订书面合同/协议,受委托单位必须对修理的质量和安全技术性能负责,并出具自检报告,设备管理部门据以向有关监督检验机构申请检验,检验合格取得《安全检验合格证》标志后,方可投入使用。企业内部自行修理时,必须建立主修责任制,主修人员应具有相应资格,并对其主修设备的质量及安全技术性能负责。无论内部或委外大修,车间机修人员必须随机进行监修。设备大修后的性能参数、技术指标、使用功能应与原设备规定要求相符。

  第十五条 特修:正常大修范围以外的事故修理,修理内容根据实际机况确定,由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后施行。

  第四章 设备保养

  第十六条 所有设备不论机况如何,都必须按保养规程和间隔周期的规定进行保养。设备保养计划由车间机修人员提出,经设备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并做好《修理保养记录》。

  第十七条 设备保养具体内容

  设备保养包括一保、二保、三保,其中:一保指以设备操作员为主进行的设备保养。二保指以机修人员为主、设备操作者为辅进行的设备保养、检修。三保指设备的大修。

  一、设备的一保

  (一)PVC、PP生产线的一保

  1、保持设备及其环境的整洁。

  2、设备各部位松动螺丝的紧固。

  3、检查、调整水路,保持水路畅通、无漏水(含油路、气路)。

  4、对螺杆、分配箱、变速箱、三辊等到部位进行适时的加油(所有设备需要加黄油的部位,主机、辅机、混料机、提升机等)。

  5、更换辅机锯片、真空泵、水泵、链条、道轨。

  6、运输车辆的充气及维护。

  7、车间内油水分离器放水。

  8、局部设备清洗。

  (二)回收车间的一保

  1、设备各部位松动螺丝的紧固。

  2、破碎机的磨刀工作。

  3、调整跑道。

  4、箩底小面积修补。

  5、定刀间隙调整。

  6、给设备加油。

  7、保持引风设备畅通。

  8、运输工具的润滑。

  二、设备的二保

  (一)设备二保的时间间隔视设备性能、使用时间等情况而定,原则上设备二保的时间间隔如下:

  1、混合机组、PP生产线、PVC生产线、磨粉机:1个月。

  2、粉碎机:2个月。

  3、焊条机:3个月。

  (二)机修车间以季度为单位编制设备检修计划,由部门主管批准,机修车间负责计划的组织实施。

  (三)设备二保的内容

  1、根据设备情况,进行设备部件的拆卸、检查和清洗。

  2、检查并调整螺杆、分配箱、变速箱、三辊等各部位的润滑及油路,保持油路畅通,无漏油。

  3、给气泵加油及维护。

  4、检查电器开关箱,检查电路。

  5、对设备部分配合间隙进行适当调整。

  6、检查、调整保养设备的安装水平及精度。

  7、修复部分设备报废零部件与磨损件。

  三、设备的三保

  (一)设备的三保即为设备的大修,设备大修以机修车间为主、设备操作员为辅,特殊情况需总经理或副总经理批准后,可由外单位负责完成。

  (二)机修车间第年12月份制定出下年度的设备大修计划,由总经理或副总经理批准,由机修车间负责组织实施。

  四、设备完好标准

  (一)挤出机完好标准

  1、能满足生产工艺要求,设备主要技术性能指标能达到设计要求。

  2、主要零部件的腐蚀、磨损不超过有关技术规定。

  3、各传动系统装置齐全,运转正常。

  4、润滑系统装备齐全,管道完整畅通,油质合格,油量适当,油标醒目。

  5、滑动部位运动正常,各滑动工作面及零件配合适当,无严得拉、碰、研、磨等现象。

  6、加热冷却系统装置齐全、工作可靠。

  7、电器及控制系统装置齐全,清洁,管线完整,不漏电,性能灵敏,安全可靠。

  8、设备操作系统及检测仪表,仪器动作灵敏可靠,指标准确。

  9、 安全防护装置完整、齐备、灵敏、可靠。

  10 、设备基本无漏油、漏水、漏料等现象。

  11、漏油擦干后,渗油处3分钟内不准有新的油渍出现,渗油处不得超过2处。

  12、 不准漏水。

  13、5分钟以内不准有新的料漏出。

  14、设备外观清洁,无黄袍、无油垢、无锈蚀、铭牌清除。

  (二)高速搅拌机完好标准

  1、设备运转平稳,无异常噪音,无异味,搅拌桨不磨锅体。

  2、锅体及管道系统阀门不漏水,不漏气。

  3、润滑系统的油嘴,油孔齐全,油路畅通,润滑良好。

  4、电动机运转正常,无异常噪音,电器元件齐全灵敏、可靠。

  5、锅体内壁光滑搅拌桨与锅底保持间隙0.16mm—1.5mm,桨叶磨损在长度上测量不大于10mm,上盖密封良好。

  6、主轴密封良好,不漏油,轴承无损坏,轴向无窜动。

  7、排料阀门启闭动作灵活、可靠。

  8、电动机与主轴皮带轮配合紧密,无松动。

  9、基础及机座稳固,地脚螺栓及连接螺栓整齐坚固。

  10、机体整洁,零件齐全,无油垢,无料粉。

  11、压缩空气管路整齐,阀门仪表灵敏可靠。

  12、三角皮带足数满槽,松紧一致。

  13、基础及机座无油垢,无积料,机头周围整洁。

  (三)低速搅拌机完好标准

  1、设备运转平稳,无异常震动,无异声,搅拌机不刮研锅体。

  2、锅体及管道系统阀门不漏水,不漏气。

  3、润滑系统的油嘴、油孔齐全,油路畅通,润滑良好。

  4、锅体内表面基本光滑。

  5、搅拌桨工作部分回转表面跳动≤1mm,注油部位不漏料,轴颈与轴套间隙<1mm。

  6、各部位运转正常。

  7、基础及机座稳固,地脚螺栓及连接栓整齐坚固。

  8、机体整洁,无油垢,无料粉。

  9、管道线路安装横平竖直,标志分明,控制阀门,压力表等灵敏可靠。

  10、电器开关完善可靠。

  (四)空气压缩机完好标准

  1、能满足生产工艺要求,能达到主要技术性能指标。

  2、各转动系统运转正常,各滑动面无严重锈蚀,磨损不超过有关技术规定。

  3、工作时空压机响场均匀,无不规则的冲击声及明显的振动。

  4、操作及电脑控制系统、安全阀、压力表、水位计等装置齐全,灵敏可靠。

  5、无超温超压现象,无漏水、漏气、漏油现象。

  6、润滑系统装置齐全,管路完整油路畅通,油质符合要求,油标醒目。

  7、安全防护齐全,灵敏可靠,机身外不应有锈蚀积垢,铭牌清除,副机齐全。

  第五章 故障诊断和状态监测

  第十八条 运转状态监视:由本机操作人员执行。随时注意机械的温度、振动、噪音、气味、工作压力等的变动,随时注视仪表数值和警报指示的变化。发现不正常现象应立即停车检查,予以排除,并记载在值班记录上,同时向设备管理人员报告。

  第十九条 状态监测:由操作者和专保全人员共同执行,以专业人员或保修人员为主。依据操作人员在运转状态监视中发现的不正常现象,逐项进行检查或利用仪器、仪表等进行测试做出正确判断(继续使用或修理后使用)。

  第二十条 故障诊断:在调整、紧固等方法不能排除故障隐患或通过状态监测必须修理后才能使用的机械,以不拆卸或局部解体的手段,经仪器测定,找出故障原因以及准确部位。一般由专业人员进行,操作者参加。

  第二十一条 故障处理:诊断出的故障,一般应结合各类保养进行修理,若故障的部位与损坏的程度已超出就近一级保养规定的范围,可针对故障部位进行修理,使修理的部位恢复原来的性能。故障的部位、原因及修理后的状况,均应记录在履历簿内。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设备管理部门、设备管理人员、设备保管/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本制度。

  第二十三条 因未严格执行本制度,造成人身、设备或其它财产事故损失者,须按三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具体规定执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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