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价格管理制度

时间:2022-04-23 10:09:43 制度 我要投稿

公司价格管理制度(通用12篇)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人们运用到制度的场合不断增多,制度就是在人类社会当中人们行为的准则。那么拟定制度真的很难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公司价格管理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公司价格管理制度(通用12篇)

  公司价格管理制度 篇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物资价格管理,建立公开透明、科学合理、监督制约的物资价格管理体系,确保集团公司物资采购价格真实反映市场动态,供应价格合理稳定,内部物流有序高效。根据《关于成立XX集团公司价格管理委员会的通知》及《集团公司价格管理办法》精神,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范围包括集团公司所属分公司、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用于生产经营和专项工程的物资采购与供应价格;内部多经企业采购与供应价格。

  第三条集团公司价格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价委会办公室”)是集团公司价格管理的常设机构,负责集团公司物资价格的政策研究和监督考核,定期发布物资价格信息。

  第二章采购价格管理

  第四条采购价格遵循以下原则:

  (一)凡是招标采购的物资,原则上以招标价格作为采购的最高限价;

  (二)公开比价采购的物资,以比价结果作为采购的最高限价;

  (三)没有招标比价的物资,由采购部门公开询价,以询价结果作为采购价。

  第五条建立健全物资价格信息平台,实现信息共享,积极构建公开透明、监督制衡的物资价格管理体系。

  第六条在物资价格信息平台没有开发之前,物资公司每月定期向集团公司价委会办公室上报物资采购计划。价委会办公室定期或不定期抽查其采购价格。

  第七条物资公司必须建立内部价格管理制度,完善价格内控体系,每季定期把物资采购情况,包括采购物资品种规格、采购形式、采购价格、供应商等,报价委会办公室,接受价委会办公室的监督检查。

  第八条未实行集中采购供应的单位,市场自购物资要实行公开比价采购,价委会办公室将定期对其采购物资发票进行检查审核,对发票单价高于当时市场平均价格的,经落实没有特殊原因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九条实行供应商定期报价制度,集团公司逐步实行供应商准入制。供应商把供应XX集团公司的物资,每月定期一次性进行网上报价,作为采购价格的重要参考依据。此项作为对准入商考核的一个重要指标。

  第十条价委会办公室通过对供应厂商走访、市场调研、网络查询、供应商报价等方式搜集市场价格信息,建立健全物资价格信息资源库,不断加强对供应部门采购价格的全过程监督管理。

  第十一条价委会办公室根据市场行情,定期发布有关物资价格信息,接受集团公司各级管理部门和使用单位的监督。

  第三章供应价格管理

  第十二条物资公司对集团公司内部供应的物资,包括代理的内部多经产品,统一实行计划价供应。

  第十三条计划价制定的原则

  (一)通过招标比价的物资,以定价基准日的招标比价结果作为计划价;

  (二)没有通过招标比价采购的物资,以定价基准日前3个月到站的平均采购价格作为计划价;

  第十四条物资价格专业组根据计划价制定的原则,每年10月底前把供应物资建议计划价报价委会办公室。

  第十五条价委会办公室结合当时的市场行情,参考近一年的采购价格、招标价格、比价结果,根据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在对市场认真分析预测的基础上,对物资专业组提供的供应物资建议计划价进行核实。

  第十六条价委会办公室通过集团公司内部网站,在集团公司范围内对建议计划价进行公示,并组织企管、财务、内部结算中心、生产、审计部门及供应部门、使用单位,在12月底前召开供应物资计划价格听证会。

  第十七条听证后的供应物资建议计划价,经价委会审核批准后,以文件形式下发,于次年1月1日执行。

  第十八条计划价一经发布,原则上一年不做调整。材料成本差异额随对各单位供应价款一并结算,

  第十九条因市场波动较大,个别品种规格物资的市场价与计划价相比悬殊较大时,由物资公司提出调整申请,或由价委会办公室直接提出调整建议,在集团公司内部公示听证后,报价委会批准执行。

  第四章内部多经产品价格管理

  第二十条遵循市场经济规则,集团公司内部多经产品价格逐步与市场接轨。

  第二十一条内部多经产品计划价制定的程序

  (一)集团公司内部多经产品生产企业,按产品成本构成,实事求是的测算其产品单位成本,报多经主管部门;

  内部多经产品有多个厂家生产的,价委会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在内部实行公开招标比价,把招标比价结果确定为建议计划价。

  (二)多经主管部门组织有关部门,对上报的内部多经产品单位成本进行认真分析与核实、分类汇编,提出内部多经产品建议计划价;

  (三)多经主管部门将内部多经产品建议计划价,于当年10月底前报价委会办公室,价委会办公室参照市场行情,一同与集中供应物资建议计划价在集团公司范围内进行公示、听证。

  第二十二条内部多经产品若因生产能力或质量问题不能满足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需要时,由多经主管部门确认,经价委会办公室批准,物资公司可从市场上比价采购,并以计划价供应使用单位。

  第五章监督考核与奖惩

  第二十三条价委会办公室利用各种价格信息渠道和手段,了解掌握各类物资的市场行情,每半年对物资公司的物资采购与供应价格和其它单位的物资采购价格进行一次检查。

  第二十四条充分发挥使用单位的监督作用,使用单位应及时了解市场情况,对物资公司采购与供应物资价格有异议的,及时向价委会办公室反映有关情况。

  第二十五条价委会办公室对使用单位反映的采购与供应物资价格问题,通过广泛调研,逐项调查核实,拿出处理意见,向价委会汇报后,在十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第二十六条对于采购同质、同规格、同厂家物资,价格高于同期市场平均价格的,对采购人员按价格差异金额全额处罚,对业务科室或供应站领导进行差异金额10%的罚款,并对责任人进行相关处理,情节严重者建议调离工作岗位。

  第二十七条经价委会办公室确认,采购价格高于市场平均价的物资,由审计、监察部门按违反财经纪律查处,对直接责任人处以付款金额1%的罚款。

  第二十八条对擅自调整计划价,不按集团公司统一计划价进行内部供应的,按差额的2倍对物资公司进行处罚。

  第二十九条对于真实反映价格问题的使用单位和个人,集团公司价委会给予表扬和物质奖励。

  第三十条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属集团公司。

  公司价格管理制度 篇2

  1.定价策略

  (1)企业的定价权限

  ①对实行国家指导价的商品和收费项目,按照有关规定制定商品价格和收费标准。

  ②制定实行市场调节的商品价格的收费标准。

  ②对经济部门鉴定确认,物价部门批准实行优质加价的商品,在规定的加价幅度内制定商品价格,按照规定权限确定残、损、废、次商品的处理价格。

  ④在国家规定期限内制定新产品的试销价格。在定价过程中,要考虑下列因素:

  A.国家的方针政策。

  B.商品价值大小。

  C.市场供求变化。

  D.货币价值变化等。

  (2)商品价格管理

  根据国家规定,企业在价格方面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①遵照执行国家的价格方针、政策和法规,执行国家定价、国家指导价。

  ②如实上报实行国家定价、国家指导价的商品和收费项目的有关定价资料。

  ③服从物价部门的价格管理,接受价格监督检查,如实提供价格检查所必需的成本、账簿等有关资料。

  ④执行物价部门规定的商品价格和收费标准的申报、备案制度。

  ⑤零售商业、饮食行业、服务行业等,必须按照规定明码标价。

  (3)物价管理的基本制度

  ①明码标价制度。

  实行明码标价制度,便于顾客挑选商品。明码标价,要做到有货有价,有价有签,标签美观,字迹清楚,一目了然。标签的内容要完整,标签的颜色要醒目有别。实行一物一签制,货签对位。对标签要加强管理,标签的填写、更换、销毁都应由专职或兼职物价员负责,标签上没有物价员名章无效。对于失落、错放、看不清的标签要及时纠正、更换。

  ②价格通知制度。

  价格通知是企业物价管理的重要环节,要认真抓好。

  价格通知制度就是将主管部门批准的价格用通知单的形式,通知各个执行价格的单位,包括新经营商品的价格通知、价格调整通知和错价更正通知。价格通知单是传达各种商品价格信息的工具,直接关系到价格的准确性,也关系到价格的机密性。

  ③物价工作联系制度。

  物价工作联系制度就是制定和调整商品价格时,同有关单位和地区互通情况、交流经验、加强协作、及时交换价格资料的制度。

  ④价格登记制度。

  价格登记就是把企业经营的全部商品的价格进行系统的记录,建立价格登记簿和物价卡片。价格登记,是检查物价的依据,所以要及时、准确、完整,便于长期保存。在登记簿和卡片上应写明下列内容:商品编号、商品名称、产地、规格、牌号、计价单位、进货价格、批发价格、批零差率、地区差率、定价和调价日期、批准单位等。

  ⑤物价监督和检查制度。

  物价监督包括国家监督、社会监督和单位监督三种基本形式。

  国家监督就是通过各级物价机构、银行、财政、工商行政和税务部门从各个侧面对物价进行监督。社会监督就是群众团体、人民代表、消费者以及社会舆论对物价进行监督。单位内部监督就是企业内部在价格联系中互相监督。物价检查,一般是指物价检查部门或物价专业人员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审价和调价工作。

  2.物价管理权限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物价的方针、政策,负责组织学习培训、加强物价纪律教育,不断提高企业员工的政策观念、业务水平和依法经商的自觉性。

  (2)正确执行商品价格,按照物价管理权限,制定审批商品或服务收费的价格,检查、监督基层物价管理工作的执行情况,发现价格差错,及时纠正,情节严重的予以经济处罚。

  (3)认真做好物价统计工作,搞好重点商品价格信息的积累,建立商品价格信息资料,分析市场价格变化情况,开展调查研究,为企业经营服务。

  (4)对重点商品和招商商品的价格,实行宏观控制,限定综合差率,审批价格。

  (5)凡新上岗的物价员,审批价格由中心经营部负责。半年后视工作情况,下放审批价格权。

  (6)按照权限审批处理价格

  凡处理残损商品,损失金额不超过500元的(一种商品),由各专业部门主管经理审批,交市场经营部备案。

  凡处理残损商品,损失金额在500元—3000元之间的(一种商品),由中心经营部主管部长审批。

  凡处理残损商品,损失金额超过3000元的(一种商品),由公司主管副总经理审批。

  处理超利商品。对超过保本期、保利期,确属需要削价处理的商品每月月底,由物价员会同有关人员提出处理价格,处理价格不低于商品进价的,由公司主管业务经理负责审批,交公司经营部备案;处理价格低于商品进价的,上报公司经营部,由公司经营部主管部长视全公司经营情况酌情审批;对一种商品损失金额超过5000元的必须上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3.物价管理的基本要求

  (1)企业所经营的商品(包括代销、展销商品)都要使用商品编号,按企业计算机管理要求,根据商品种类进行统一编号,并逐步实施商品条形码。企业所有业务环节凡涉及商品编号的(商品购进、定价、调价、削价处理、标价签、出人库、盘点等)所用票据,均使用统一编号。

  (2)凡商品定价要按有关规定执行。商品定价原则:根据市场行情、价格信息、企业经营情况,坚持勤进快销的原则,合理制定商品价格。凡特殊商品定价(化妆品、家用电器、食品、黄金、皮鞋等)需要持有质量检测证件的,物价员必须验证定价,证件不全,不予定价。

  (3)制作物价台账。物价台账是企业审查价格,实行经济核算的重要依据,其范围包括:经营、兼营、批发、展销、试销、加工。必须做到有货有账,以账审价。根据专业公司新价通知单,自采商品定价单,进货票和进货合同,物价台账登载内容:包括产地、编号、品名、规格、等级、单位、进价、单价税额。企业专职物价员要全面、完整、连贯、准确登记,同时存人计算机对应管理。

  (4)商品的价格调整,必须以上级供货单位下达的调价通知单为依据。严格按照规定的编号、品名、规格、等级、价格和调整时间执行。商品需要调整价格时,由各专业物价员会同有关业务人员根据市场行情、调价依据、库存情况、资金周转率等,提出调价意见,填制《商品价格调整计划表》,由市场经营部审批。调整价格前,专职物价员按调价内容更改物价台账,须在执行前一天,通知营业部兼职物价员,填制新价签,并盖章。调价商品在执行前一天业务终了后盘点,填制《商品变价报告单》,报物价员审核盖章,部门做进销存日报表转财会做账。调价通知单建立存档制度,由物价员统一保管。

  (5)凡柜台出售的商品和服务收费标准都必须实行明码标价制度,并使用统一商品标价签。在商品同部位设置商品标价签,要做到“一货一签”、“货签对位”。商品标价签应注明商品编号、品名、规格、单位、产地、等级、零售价,标价签由物价员审核盖章后方能使用。属于试销商品和处理商品应注明“试销”或“处理”字样。填写商品标价签应做到整齐、美观、准确、清楚,所用文字一律采用国家颁布的简化汉字,零售价格要盖阿拉伯数字戳。

  (6)价格检查:商品的零售价格,以及服务收费标准(包括生产配件、加工费率、毛利率、产品质量等)是否正确。有无违反有关规定越权定价、调价和处理商品现象。是否正确执行明码标价和使用统一商品标价签。商品质价是否相符,有无以次充好、以假充真、掺杂使假、改头换面、变相涨价的问题。

  (7)价格信息:为使价格触角更加灵敏,为企业经营决策服务,必须加强价格信息工作,价格信息来源于各方经营信息和国家有关行业信息反馈,其基础工作是采价。企业经营部每周要组织各部门专职物价员进行一次半日采价,主要对某类商品或一段时间内价格波动大的商品、季节性商品、销售畅旺的商品等,进行类比分析,并做较详细的记录。记录内容包括:采价商品的名称、零售价、所到单位名称。采价后物价员需对价格动态进行分析,计算出与本中心的价格差,提出参考变价意见,报各部门经理室和中心经营部(专职物价员留存一份),建立价格信息数据库。

  (8)物价纪律:

  ①企业员工都必须遵守物价纪律,不准泄露物价机密,不准越权擅自定价、调价,不准早调、迟调、漏调商品价格。由物价员按照分工管理权限定价,其他人员无权定价。

  ②切实执行明码标价制度,杜绝以次顶好、掺杂使假、少斤短尺等变相涨价的做法。

  ③削价处理商品,一律公开出售,不准私留私分。

  公司价格管理制度 篇3

  一、总则

  为保证我公司各种产品按照统一、稳定、有序的销售价格对外报价和销售,规范价格管理,维护价格秩序,特制订本制度。

  《价格管理制度》涉及各种产品的销售价格制定和执行。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公司成立价格领导小组,其成员组成:

  公司经理、书记、副经理、总工程师、综合办公室主任、生产动力科科长、技术开发科科长、生产车间主任、市场营销科科长、财务科科长、仓储计量中心主任、生产科计划统计员、财务科成本核算会计、职工代表组成。由经营副经理任组长。

  (二)职责

  1、每周定期参加公司价格例会。

  2、生产、销售、成本等信息的传递。

  3、公司所有销售产品(包括副产品、残次品)的销售定价。

  三、价格释义

  产品成本价格―指各种产品的综合成本,由公司财务科确定。

  产品基础价格---指公司价格领导小组确定的各种产品批量销售价格以及对经销商执行的优惠价格,由经营副经理审批后执行。

  对外产品报价---公司在销售大厅和各种媒体的对外报价,由销售科业务员以及公司专业销售员执行。

  产品浮动价格---是指产品对外报价+(对外报价-产品基本价格)X(±50%)上下浮动的价格,由营销科科长负责审核执行

  四、报价原则

  (一)产品基础价格

  (二)对外产品报价

  1、固体产品的对外报价为:

  最新确定的基础价格X106%

  注:数字精确到10位数。其它数字四舍五入。

  2、液体产品对外报价为

  最新确定的基础价格X105%

  注:数字精确到10位数,其它数字四舍五入

  五、管理规定

  (一)副产品、残次品、废品的销售管理

  1、副产品、残次品、废品系指因内在质量不合格并有质检科出具不合格报告的产品,按正常检验程序检测出的不合格产品;正常生产过程中排放品(如污油、废渣等);因存放时间过久变质产品。

  2、如出现不合格产品需要处理的,应由营销科仓储计量组提出书面申请,注明货物名称、规格、数量、不合格项目并附注质检科出具的检测报告上报主管领导审批;生产车间存有的废料需处理的,由所在车间提出书面申请。注明货物名称、数量交由分管领导审批。

  3、审批后的拟代销“三品”由营销科统一联系客户,查验货物,拟定价格。数量超过50吨的“三品”定价由营销科组织采用招标方式集中销售。

  4、上述工作均按程序完成后,(完成标志是有分管领导或主管领导明确的批复意见,以及招标销售过程中与中标客户签定的协议书)转入正常销售程序。

  (二)产品销售价格的执行权限

  1、对外产品报价---执行人为销售大厅业务员,公司专业销售员,销售科客户开发人员。

  2、产品浮动价格---由营销科专职副科长负责同客户沟通,确定价格,由营销科长审核后执行。

  3、产品基础价格---对于战略性客户,区域经销商、产品直接用户以及大额产品(固体产品30吨以上,液体产品50吨以上)由营销科与客户沟通不能成交时,报请经营副经理审批后执行。

  4、公司原则上不能低于基础价格销售,对于以下特殊情况低于产品基础价格销售时,应由业务员或专职销售员提交申请,说明事由,由营销科科长审核签署意见,报经营副经理,由经营副经理组织价格领导小组确定,一个客户只能出现一次,无论任何情况不能低于成本价格销售。

  (1)开发市场,低价与同行竞争(限量10吨以内)。

  (2)战略性调整价格,提高市场份额。

  (3)阶段性对局域经销商让利。

  (4)其它特殊情况。

  5、销售价格的职责确认。

  (1)各级人员在本岗位价格执行权限内,在产品销售单上签字即可。

  (2)对于超出权限,需要向上级请示的,按照能级原则,逐级请示。即业务员向营销科科长请示;超权限时营销科科长向经营副经理请示,并在销售单上签字认可。

  (3)对于低于产品基础价格销售货物时,必需有书面的请示,说明事由,通过经营副经理,公司经理审核、审批后再执行。

  本规定解释权归公司价格领导小组。

  公司价格管理制度 篇4

  1 目的及适用范围

  1.1 为建立规范的价格管理体系,更好、更快地对市场和客户的需求做出反应,特制定本程序文件。

  1.2 本程序文件适用于公司所有销售客户和主要原材料采购的价格制定、执行及价格管理方面的各项工作。

  1.3 本程序文件由公司价格领导小组拟定,公司财务总监初步审定,公司总经理最终审定,其解释权及修改权属公司价格领导小组。

  1.4 本程序文件从20XX年4月20日起执行。

  2 职责

  2.1 价格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公司原料购进和产品外销的指导价格及调价幅度,并对采购部、销售部上报的客户订价申请报告和价格调整建议进行审查。

  2.2 采购部、销售部分别负责公司各类原材料和产成品的市场价格信息的搜集与汇报,负责制定各客户的市场价格分析报告、价格执行评估报告和价格调整建议。

  2.3 销售业务员负责在辖区内搜集市场价格信息并将信息及时汇报。

  2.4 公司总经理批准主要原村料和产品销售指导价,以及相应的调价幅度和例外执行价格。

  3 销售价格管理

  3.1 销售部负责对产品价格信息搜集整理,制定某一时段,某一区域的产

  品价格分析和价格调整建议。

  3.2价格领导小组据此分析,制定公司产品指导价和调价幅度规定,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3.3价格确定后,相应价格文件报财务部备案,财务部遵照价格表所定价格严格执行。

  3.4发货时,业务员开具提料单,由部长审核签字,低于最低定价的不得签字,财务部有权拒开发票。如有通过非正常程序对外发货的,公司将追查责任,进行处理。

  3.5凡新开客户、老客户供应新品种,都必须通过销售部拟定申请报告、价格领导小组会办协商订价、总经理批准执行的程序。

  3.6财务部每月末对销售开票的价格执行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对价格执行情况进行评估。

  4 采购价格管理

  4.1 采购部负责对主要原材料价格信息搜集整理,制定某一时段内的市场价格分析和价格调整建议。

  4.2价格领导小组据此分析,制定公司原材料指导价和调价幅度规定,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4.3价格确定后,相应价格文件报财务部备案,财务部遵照价格表所定价格严格执行。

  4.4月末发票进帐,部门负责人须签字确认,财务部根据价格执行文件进行审核,对未执行价格文件的发票有权拒绝入帐。

  4.5凡新开客户、老客户供应新品种,都必须通过采购部拟定申请报告、价格领导小组会办协商订价、总经理批准执行的程序。

  4.6零星材料的采购,由采购部向市场询价,采取比价采购的方法,择优选择实力较强、保障能力较好的供应商,财务部定期抽查采购价格,并通过市场询价的方法比对审核,并将比对审核结果在价格领导小组上通报。

  5 价格执行的职责确认

  5.1在本岗位价格执行权限内,执行人在购销单据上签字确认即可。

  5.2对于超出权限,需要逐级请示。即业务员向部门负责人请示;超权限时部门负责人向总经理请示,并在购销单据上签字认可。

  5.3对于特殊情况,低于产品基础价格销售货物,高于市场订价采购原材料,必须有书面的请示,说明事由,通过财务总监审核、总经理审批后再执行。

  5.1财务部门主要负责对采购价格和销售价格执行情况的审核和追踪。

  5.2财务部门有权查阅采购、销售合同条款,对违反本程序的行为有监督权和反映权。

  6 解释与修订

  本程序解释权和修订权归公司价格领导小组。

  公司价格管理制度 篇5

  为规范商品价格管理,确保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依据政府的有关规定,结合酒店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本酒店销售的商品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及省、市、县价格主管部门的物价政策,合理销售商品,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二、对购进、调入的商品要分类、分区上架销售,并摆放整齐,没有标签及时打印并对照商品位置摆放。

  三、酒店执行政府物价部门的管理规定,实行当地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酒店自主相结合的定价方法。

  四、对进入酒店销售的所有商品,其名称、产品、规格、价格予以打印标签,各类收费标准及商品价格均需按照国家计委发布的《关于商品价格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执行。

  五、实行价格检查制度是酒店接受政府物价管理部门和客人的监督以及对所属经营部门进行价格管理的一项有效的手段。

  公司价格管理制度 篇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石油销售公司(以下简称hb公司或公司)化工产品销售价格的管理,规范销售价格的制定、调整、执行程序,创造更好的经济效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hb公司所有对外销售的化工产品销售价格的制定、调整、执行与监督管理。

  第三条公司化工产品价格制定和调整的基本原则是科学定价、严格执行、公开透明、运行高效。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公司价格管理领导小组(以下简称价格领导小组)是公司产品价格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价格领导小组成员由公司领导班子成员、销售部、市场信息部、物流管理部、财务部、综合办公室等部门的负责人、业务人员组成。其主要职责为:

  (一)贯彻落实上级单位价格管理委员会的价格方针、政策;

  (二)研究并审批制定公司价格管理办法;

  (三)研究并审批制定权限内产品的调价方案及价格策略;

  (四)向上级单位提交化工产品销售价格管理机制和价格调整方案建议;

  (五)处理公司内部在价格执行方面的违规、违纪行为。

  第五条价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场信息部,办公室主任由市场信息部部长担任,负责主持价格管理领导小组的日常管理工作。价格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如下:

  (一)拟定公司价格管理办法;

  (二)提出销售价格及政策的调整建议,提交价格领导小组审议;

  (三)组织召开价格领导小组会议;

  (四)整理价格领导小组会议纪要,做好会议成果的成员签字工作;

  (五)将价格领导小组会议确定的价格方案及时下达相关部门、单位,并监督执行;

  (六)按规定向产品经销公司化工品销售部备案价格管理相关资料;

  (七)做好销售价格、政策资料的汇总、归档及保管工作。

  第六条价格管理领导小组中各部门的主要职责:

  (一)销售部的主要职责为:根据市场行情、客户需求状况等信息,提交价格调整建议至公司价格管理领导小组。

  (二)市场信息部的主要职责为:化工产品市场价格政策、价格信息的收集和调研;在产品经销公司限定的价格浮动范围内,拟定产品价格策略、调价方案,并拟定浮动范围外的价格调整建议;完善化工产品的价格制定机制,探索建立适应于化工产品销售市场的.价格制定模式,在不同的市场形势条件下应用与当时市场形势相适应的定价模式。

  (三)财务部的主要职责为:从纳税筹划、经济效益的角度为价格的制定与调整提供相应的建议。

  (四)综合办公室的主要职责为:协助会议的召开,并协助做好会议记录及收发文等工作。监督价格制定的全过程,防范违法违纪事件。从公司整体发展、绩效实现等角度对价格的制定与调整提供相关意见,同时审核价格制定与调整的合法和合规性。

  第三章 价格的制定

  第一节 价格制定原则

  第七条公司在产品经销公司规定的销售指导价的基础上,根据市场情况,坚持当期效益最大化原则,确定产品的实际销售价格。

  第八条公司在上级单位给予的价格浮动范围、政策范围内,根据市场情况确定产品的实际对外销售价格。超过上级单位给予的价格浮动范围、政策范围时,经公司价格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后提交上级单位进行审查。

  第二节 价格决策程序

  第九条公司权限范围内销售价格制定程序:

  (一)市场信息部信息管理岗收集汇总华中、华南区域市场价格与竞争者的价格信息,编制价格分析报告,预测化工产品市场未来价格走势。

  (二)客户经理可根据市场行情、客户需求状况等信息,提出价格调整建议,提交至市场信息部信息管理岗。

  (三)市场信息部信息管理岗根据客户经理提交的价格调整建议,并结合收集的化工品价格走势、客户需求量走势、化工品采购价、化工品配置量、库存量、产品市场占有率等信息,拟订化工品价格调整建议书提交部门经理初步审查。拟订的化工品价格调整建议书需写明拟调价的化工品品名、调整后的价格以及条件原因。

  (四)市场信息部经理根据价格分析报告、市场信息和企业自身条件等因素,审查价格调整建议。经初步审核同意后由市场信息部组织召开价格领导小组会议集体商讨决策。

  价格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应负责做好价格管理领导小组研究、决策的前期准备工作,组织相关专业部门或人员进行调查论证,提供有关方面的资料:1、调研报告,应当包括现行价格存在的问题,市场价格情况,调价的原因和依据;2、具体调价方案。

  (五)价格领导小组会议由总经理主持,各委员集体商讨拟订的销售价格调整建议是否合理。价格调整建议需经价格领导小组成员集体签字后方可生效。

  除紧急情况外,价格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至少提前一个工作日,将相关资料发送给价格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并负责通知会议主题、时间、地点。

  (六)价格领导小组办公室整理会议纪要,并以价格文件形式统一下发至相关部门执行。

  第十条公司涉及价格管理的以下资料,需要以文件形成二十四小时内报产品经销公司价格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一)价格管理领导小组成员组成及变动文件;

  (二)出台的相关价格管理办法;

  (三)权限内重大销售价格调整文件及价格会议后形成的会议纪要。

  第三节 议事规则

  第十一条价格管理领导小组会议按需召开。会议由组长主持,组长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其他成员主持。

  第十二条组长或价格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可以提议召开会议。会议须有2/3以上成员出席(包括委托方)方可举行。成员应亲自出席会议,成员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可书面委托其他成员代为出席,委托书中应当载明授权发表的建议或意见。

  第十三条每一名成员有一票的表决权;会议做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成员的过半数通过。

  第十四条价格管理领导小组会议原则上以实体会议方式召开;必要时,也可通过通讯方式召开。

  第十五条价格管理领导小组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协商结果或审核意见必须遵循有关法律、法规、章程及本办法的规定。

  第十六条价格管理领导小组会议应当有书面审议意见或会议纪要,出席会议的成员应当在审议意见或会议纪要上签字;审议意见或会议纪要由价格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保存。

  第十七条如有必要,价格管理领导小组可邀请与价格管理相关的有关人员列席价格管理领导小组会议。

  第十八条出席会议的成员和列席人员均对会议所议价格方案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泄露有关信息。

  第四章 价格的执行与监督

  第十九条各部门应严格按公司价格领导小组制定或调整后的销售价格执行,客户经理应及时通知客户化工品销售价格。

  第二十条公司价格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指导各部门对销售价格的执行情况,及时对价格执行中的错误予以指出更正,对价格管理中的问题,及时提报价格管理领导小组,讨论确定调整方案。

  第二十一条公司建立价格后评估制度,对重大价格、营销策略的调整进行事前预估、事中跟踪、事后评估。对重大价格、营销策略实施结果以市场份额、价格到位率、社会及经济效益、客户开发与维护、新增销量、库存风险等项目进行综合评估,总结经验、指导下一步销售和价格策略的制定。

  第二十二条公司市场信息部需建立完整的价格管理档案,所有价格文件、价格调整建议、会议纪要、价格调整表等相关资料,统一编号存档备查,由专人管理。

  第二十三条价格文件为商业机密,实行限部门、限个人、限量下发,相关人员要妥善保管、存档,不得泄露。

  第五章 奖励与惩罚

  第二十四条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给予相关人员奖励:

  (一)市场价格信息了解及时,向公司建议后带来明显经济效益的;

  (二)严格履行职责,成效显著的;

  (三)举报违反本办法的有关规定,经查证属实,并避免了公司重大经济损失的。

  第二十五条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属于违规行为,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给予相关人员惩罚:

  (一)越权擅自制定和调整化工产品价格;

  (二)未在规定时间调整价格;

  (三)实际销售价格与同期价格文件不符;

  (四)价格建议中故意虚报、瞒报市场信息;

  (五)上级行使价格干预后,不及时纠正;

  (六)泄露价格方面的材料、文件、信息及其他价格违规行为。

  第二十六条对违规行为,将视情节的严重程度,对违纪部门或违纪个人予以行政和经济处罚,造成严重损失或情节严重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由价格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产品经销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公司价格管理制度 篇7

  前 言

  依据《金荣企业集团营销管理制度》相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金荣企业集团房地产项目所售物业科学定价,在物业销售中价格制定及执行有序进行,本着“四个掌控”原则,即掌控市场、掌控客户、掌控政策、掌控销售,谋求项目开发在品牌树立、团队建设、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等方面取得最佳效果,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市场调研

  第一条 市场调研的组织

  1、由营销策划中心负责项目营销部组织销售人员每月进行该区域、版块楼盘市场调研,每月提交一份市场调研报告。

  2、时间要求:调研报告始于项目营销部成立当月,止于项目清盘。

  第二条 市场调查的内容

  1、市场宏观方面:了解国家及当地房地产变化情况,区域市场开发量、销售量、市场价格变化、销售率和销售周期等。

  2、竞争对手方面,楼盘规模、开发商背景、项目定位、卖点、装修标准、建筑风格、销售价格、销售周期、销售率、营销思路和手段、广告及推广情况、工程进度等。

  3、消费者方面:客户分布、购买动机、客户关注的重点。

  第三条 市场调研报告送阅

  1、项目营销部按报告内容要求,每月提交该项目市场调研报告,交营销策划中心进行汇总。

  2、由营销策划中心根据市场调研报告内容进行抽查调研内容的真实性后,汇编后上报集团公司。

  3、每月房地产市场调研报告交项目总经理、营销副总、分管副总裁、集团总裁,市调调研资料一律不得外传。

  第二章 价格制定方法

  第四条 价格定义:本办法中价格是指所售楼盘同业态开盘销售均价。

  第五条 定价原则:客观性、真实性、时效性。

  第六条 定价方法:

  1、市场定价法

  根据当前市场行情、区域楼盘销售价格、类同项目销售价格,针对本项目的特点,综合考虑市场与客户预期,制定出销售价格。

  2、成本导向法

  根据项目的开发成本,依据行业平均成本利润率,制定出销售价格。

  3、投资回报法

  根据项目年资金平均占用额,按照公司规定的房地产项目资金回报率,制定出销售价格。

  4、集合竞标法

  通过销售代理公司集合竞价,制定出项目销售价格。

  5、加权平衡法

  综合上述方法,给予各定价法权数,制定出物业的销售价格。

  计算公式如下:

  p = (∑wimi)= (w1*1 + w2*2 + + wn*n)

  其中: p为加权平均法价格,wi为权数,w1+w2+…wn = 1;

  *i为各定价法价格系数。

  第三章 定价流程

  第七条 价格的确定按申报单位 分管副总 总裁 董事会流程进行。

  第八条 申报单位为营销策划中心。

  第九条价格确定分预报价和开盘价二个阶段,预报价在vip卡认购前

  一周确定,开盘价在开盘前一天最终确定,开盘价申报时同时申报价格优惠原则。

  第十条 申报时间为项目启动vip卡认购前一个月,集团营销策划中心在预报价发布后,要依据vip卡认购情况及市场变化情况,在开盘前一周再次申报开盘价格上报。

  第十一条 申报内容根据价格制定方法,在详细的市场调研、工程管理中心提供的成本分析、财务管理中心提供的资金和税赋资料基础上,以此为定价依据,做出定价申报报告。

  第十二条 价格确定,以集团总裁正式签署的文件为准。

  第四章 单元价格确定

  第十三条 单元价格是指按建筑物产权分割单元的价格。

  第十四条 制定依据是依照均价结合朝向、楼层、面积、景观、户型因素得出的系数形成单元价格。

  第十五条 单元定价的申报单位为集团营销策划中心。

  第十六条 单元定价申报时间为开盘前一周与开盘价格优惠原则汇总一并上报。

  第十七条 单元定价确定由申报单位报集团分管副总核批后,报集团总裁批准。

  第五章 价格调整

  第十八条 价格调整依据是:根据营销计划,按分期推盘、期中销售策略,按照开盘引爆、前低后高的原则,统一调价;或因市场发生变化,随时调整售价。

  第十九条 调价申报由营销策划中心按上述时段在推出调价前三天上报集团分管副总,报请集团总裁核准后执行。

  第六章 价格执行

  第二十条 经集团总裁审批的价格,项目部营销人员须严格执行,项目营销副总负责落实。

  第二十一条 在销售过程中,营销员只能根据公司制订的优惠原则进行业务谈判,对不能满足客户需求的客户必须逐级上交谈判情况,任何售楼员不得越级申请折扣优惠幅度。特殊客户由营销副总上报总裁批准优惠幅度后执行,其他人不得擅自受理、批准折扣优惠。

  第二十二条 在正常销售情况下,置业顾问在跟客户沟通中,无权私自给客户折扣,为了达到签约的目的,以书面报告、电话请示或者口头请示案场营销经理,营销经理可以在原价的基础上下浮1个点;营销副总请示集团分管领导后可以在购房单价下浮2个点,下浮2个点的由营销副总负责审批;超过3个点的由营销副总上报集团总裁,经总裁审批后或者经过电话请示集团总裁后方可执行。

  第二十三条 做好报审报批及折扣审批的书面工作,报审材料归档以备后查,严格执行公司制定的楼盘销售价格,杜绝鼓动客户找公司领导打折的现象。

  第二十四条 换房客户需向营销部递交书面申请书,经营销经理、营销副总同意后,方可换房。换房后的销售价格以营销部当天公布的销售价格为准。

  第二十五条 更改付款方式客户,需向营销部递交书面申请书,经营销经理、营销副总同意后,方可更改。成交价按重新选择的付款方式作相应的调整。

  第七章 价格管理

  第二十六条 营销的成功,一线营销人员的作用至关重要。营销策划中心及项目营销部必须把打造一支素质优良、品德高尚的营销团队作为重要工作来抓,以保证公司既定的营销计划和价格得到有效执行。

  第八章 反馈与检讨

  第二十七条 项目营销部负责价格执行工作,并进行价格执行情况的实时反馈。

  第二十八条 在预报价、开盘价发布后,由营销策划中心组织项目营销部及时收集市场和客户反映情况,监督落实价格执行情况;按销售节点反馈、总结、检讨价格方案执行情况,为下一步价格调整和加强销售力度提供决策依据。

  第二十九条 由营销策划中心负责,按销售期出具价格方案和执行情况评估报告,报分管副总审批后,交总裁审阅。

  公司价格管理制度 篇8

  XX区发改委(物价局)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深化价格改革会议精神,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全面推进价格放、管、服,简政放权职能转变。在加快建立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引导资源配置、结构优化调整、工作效率提高、开展“双随机”抽查市场价格监管等方面大胆探索创新。

  一、推进收费管理方式改革。

  20xx年全面取消《收费许可证》制度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年审制度。通过区政府站、物价局网站以及各相关部门网站对外公布实施,进一步提高了收费工作透明度,对收费目录清单实行动态化管理,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取消《收费许可证》和收费年审后已经完成了2 次收费年度报告,从年度报告情况看,实施收费目录清单管理后,既大大提高了收费管理效能,又强化了各单位对收费工作重视。目前委(局)正逐步探索实行年度收费报告制度,对收费单位的收费政策及执行情况跟踪 ,进一步强化对收费管理的事中、事后监管。

  二、涉企收费清单制度成效逐步显现。

  通过取消、冻结、暂停、缓征、免征涉企收费等措施,切实减轻了企业负担,降低了企业生产成本,对新常态下支持企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加强涉企清单动态管理。

  确保清单内的收费项目只减不增,所有收费事项合法、合规、合理,切实把涉企收费清单纳入行政权力平台运行和监管。

  四、实行收费目录清单制度和收费公示制度。

  在网络、媒体等平台公布涉企收费清单、涉企经营性服务收费项目录等,发放《涉企收费政策宣传资料》,督促各单位在收费场所及站及时公布、动态调整收费政策。

  五、认真开展涉企收费清单制度执行情况专项检查。

  倾听企业对涉企收费清单制度的意见和建议。确保收费事中事后监管工作落实到位。对清单之外擅自设立收费项目等行为严肃查处。

  六、清理规范政府定价管理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

  按照深化“放管服”改革的要求,下发了发改办﹝2017﹞40号《关于清理规范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的通知 》全面梳理《安徽省定价目录》内各项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进一步减少包括中介服务在内的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已明确取消的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服务事项,其收费不得实行政府定价管理,取消不合理收费项目,放开已经具备竞争条件的定价项目,降低部分保留项目的收费标准。

  七、20xx工作思路。

  20xx我委(局)将重点从四方面继续深化价格、收费管理制度改革 :一是明确简政放权的目标任务,凡上级放开价格一律实行市场化运作。二是坚持问题导向,针对社会反响大、群众意见集中的价格问题积极稳妥推进改革。三是加强统筹协调,加大部门间配合,着力解决不衔接、不配套、落实不到位价格问题。四是全面履行价格职能,承接好上级下放权力清单、完善监管与提供服务相结合,运用大数据、信息化手段为企业和群众主动推送价格服务,努力打造服务型机关。

  公司价格管理制度 篇9

  为整顿、规范价格和收费秩序,实现许可合法、政策透明、价格及收费行为规范、社会负担减轻的目标,按照河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东市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政办发〔20xx〕79号)文件要求,决定自20xx年起在全区全面实行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 、实行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的范围。

  凡河东区行政区域内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执行的收费和《河东省定价目录》中涉及的价格和收费项目都必须实行公示。

  二、价格和收费公示的主要内容和方式。

  各单位向社会公示的主要内容包括:项目名称、收费标准(价格)、收费(定价)依据、征收范围、计费(价)单位、监制单位、投诉电话等(具体格式见附件3)。特殊行业也可在此基础上根据行业特点设计适合本行业需要的样式,但公示内容不能删减。公示可采取设立公示栏、公示牌、价目表(册)或电子屏、电子触摸屏等方式。公示栏(含公示牌、电子屏、电子触摸屏等,下同)的设立要以看得见、说得清、留得住为原则,做到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合法、标示醒目、字迹清晰,长期固定设置在收费场所或社区等方便群众阅读又不易损坏的地方。

  三 、价格和收费公示工作的职责分工。

  价格和收费公示工作由区物价管理中心和各收费单位齐抓共管。收费单位的主要职责是:对本单位现有收费(价格)项目进行全面清理,并按附件3规定格式将公示内容制成小样,填写《河东区价格和收费公示审核表》,将审核表和小样一并报送区物价管理中心审核;审核合格后,按要求制作并设置公示栏。遇有政策调整或公示栏受损等情况,要及时对公示栏进行维修、更新。区物价管理中心的主要职责是:对公示内容进行审核;对公示栏进行监制;对公示单位的公示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 、实行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的时间步骤。

  20xx年我区价格和收费公示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7月下旬至8月上旬为宣传发动和审核清理阶段,主要是对现有价格、收费项目进行全面清理,确保公示的内容与收费许可证或有关文件规定相一致,严禁将各种越权定价、超标准收费、自立项目等乱收费行为通过公示合法化。清理后的公示内容要及时报送区物价管理中心审核。区物价管理中心在审核中,行政事业性收费要严格按照市政府第23号令公布的《20xx年河东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规定向社会公示,凡属于在河东市范围内降低的涉企收费标准,按《20xx年河东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注明的新标准公示。8月中旬至9月为全面公示阶段,各公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示本单位的价格、收费项目及其标准等。10月为检查验收和总结阶段。

  价格和收费公示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意义重大。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把公示工作作为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一项重要内容抓紧抓好。区政府成立领导小组(见附件1),设立价格和收费公示工作办公室。各收费单位要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使整个工作有组织,有部署,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扎扎实实做好贯彻落实工作。宣传部门要采取各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力争使公示工作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附件:

  1、河东区价格和收费公示工作领导小组

  2、河东区价格和收费公示审核表(略)

  3、×××收费公示栏(略)

  公司价格管理制度 篇10

  为了加强收费管理,特制定《价格管理奖惩制度》,各科室严格按照规定执行。

  一、严格执行收费标准,规范记费手续,记费单必须按照项目填写完整,不得涂改,不得擅自立项或改变项目名称。收费员发现不按规定填写者,有权拒绝收费。物价员在检查中发现不按规定填写的,每发现一次按《职工奖惩条例》有关规定执行。

  二、医嘱记录,检查报告单等资料都必须与收费项目一致。如发现不相符,造成费用漏收或少收的,每发现一次按《职工奖惩条例》有关规定执行。

  三、收费员收费错误,错收金额,有收费员赔偿。

  四、病人投诉,所在科室应做好解释工作,如处理不妥,造成病人向院办投诉的,经核实确有收错费用的,查实后扣当事人一个月奖金,并且按《职工奖惩条例》有关规定执行。

  五、凡新增医疗收费项目必须及时上报财务科,经物价局批准后方可执行,违者按《职工奖惩条例》有关规定执行。

  六、专职物价员要每天对病区的收费情况进行检查。对科室存在的问题,汇总后反馈给科室,以便及时纠正。

  公司价格管理制度 篇11

  为加强医疗服务价格管理,规范收费行为,强化管理意识,维护广大患者的利益,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发生下列行为的,列入责任追究制度的范围。

  1、自定服务项目或自定价格标准;

  2、擅自提高医疗服务价格标准;

  3、重复收费、无医嘱收费;

  4、超医嘱规定的内容、范围和时间收费;

  5、同一服务项目分解为若干项目收费;

  6、超越“除外内容”规定的范围;

  7、药品和医用材料不按规定作价;

  8、可重复使用的医用材料按一次性材料收费;

  9、属自主选择的服务和相关医疗用品未征得患者同意收费;

  10、擅自提前或推迟执行有关医药价格政策;

  11、不向患者提供住院医疗服务价格明细清单。

  二、责任追究程序

  患者对医院收费异议的,尽可能在科室内给予解答,若科内不予解决可向医院办公室投诉,医院受理患者投诉后,应认真进行自查,并将自查情况于10天内向患者反馈;根据自查,属医院违反医疗服务价格管理的,应与患者进行协商解决,并根据本制度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责任追究办法

  1、病人出院结账时,科室应对照病人医嘱进行认真审核,未进行审核或审核不认真,而造成的多收、少收、漏收,将按照差错金额的150%扣除责任科室的收入。

  2、科室不予解决而反映到院办公室,经查实按查金额的200%在科室绩效工资中扣除,如病人反映到上级有关部门,经查实按查金额的500%在科室绩效工资中扣除。

  3、凡属收费人员工作责任心、业务能力等因素,以及自作主张而产生的医疗收费违规行为,属收费人员个人的违规行为。违规收费行为经认定,应立即纠正并全额退回多收金额,收费人员在一年内,多次发生违规收费行为,或同一违规收费行为被查处后再次发生的,应给予扣罚奖金。

  公司价格管理制度 篇12

  为规范商品价格管理,确保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依据政府的有关规定,结合酒店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本酒店销售的商品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及省、市、县价格主管部门的物价政策,合理销售商品,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二、对购进、调入的商品要分类、分区上架销售,并摆放整齐,没有标签及时打印并对照商品位置摆放。

  三、酒店执行政府物价部门的管理规定,实行当地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酒店自主相结合的定价方法。

  四、对进入酒店销售的所有商品,其名称、产品、规格、价格予以打印标签,各类收费标准及商品价格均需按照国家计委发布的《关于商品价格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执行。

  五、实行价格检查制度是酒店接受政府物价管理部门和客人的监督以及对所属经营部门进行价格管理的一项有效的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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