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试验设备管理制度

时间:2022-03-29 08:31:50 制度 我要投稿

电气试验设备管理制度(精选5篇)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制度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制度是维护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们做事的底线要求。到底应如何拟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电气试验设备管理制度(精选5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电气试验设备管理制度(精选5篇)

  电气试验设备管理制度1

  一、认真执行煤矿“三大规程”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指令、规定和要求。做好电气设备的安装、检修工作,对所分管的电气设备的合理安全运行负责。

  二、认真做好电气设备的检修、安装工作,严格按规程施工,保证质量,保证台台设备符合完好标准。

  三、自觉管好、维护好分管设备和供电线路,做到设备安装使用二台成片、三台成线,电缆吊挂符合电缆管理规定。

  四、承包范围内的电气设备完好率达到90%以上,小型电气合格率达95%以上,消灭失爆。

  五、井下供电做到“三无”、“四有”、“二齐”、“三全”、“三坚持”。

  六、加强采掘电气设备管理,做到安装拆除,有记载,维护、运行有记录,供电线路、设备有图表,三大保护有资料、记录,合理准确。

  七、定期检查、校验、测定有关技术数据,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杜绝“三违”。

  八、重大检修、安装工程必须有专项设计和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并经审批、传达后方可工作。

  九、按时完成生产任务,坚持增产节约、降低材料、电力消耗,认真做好拆除、回收、修旧利废工作。

  十、杜绝“三违”。积极参加安全学习和业务技术培训,提高自我保安能力和业务水平,消灭重大电气事故和人身伤亡事故。

  电气试验设备管理制度2

  为加强煤矿电气试验工作,规范电气试验的管理,保障煤矿电气设备安全运行,特制定杨村煤矿电气试验管理制度。

  1.电气试验组负责电气设备规程规定的绝缘性能试验、盘用仪表试验及继电保护试验,参加大型设备的技术测定,负责全矿高压电气设备、高压电缆的电气试验工作(需要外委试验的除外)。

  2.电气试验室每年应编制切实可行的电气试验计划,并报矿主管部门审批方可负责执行。

  3.电气试验人员必须有电工基础理论知识,对矿试验的各种电气设备必须熟悉其结构、性能、基本原理和使用维护常识,有较强的责任心。

  4.对计划外的试验,试验前2天应由委托单位向机电科提出申请,待申请批准后方可试验。对无试验申请者,一律不予试验(紧急情况除外)。

  5.所有6kV及电气设备,未经试验合格,严禁投入运行,否则机电科有权做出处罚。

  6.对于正常运行中的电气设备可根据日常使用单位的意见做定期的调整和试验,试验结果上报机电科。

  7.严格按照原煤炭部制定的《煤矿电气试验规程》执行。对于各种试验要详细填写试验报告,主要设备要建立健全试验资料和档案,并交机电科存档。

  电气试验设备管理制度3

  1、使用单位要制定带式输送机的月度检修计划并按照计划严格执行。

  2、使用单位配备足够的检修人员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检修,检修后检修人员要按照要求认真填写检修记录。

  3、机电科管理人员及区队长每周对胶带机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胶带机检修人员每天应对设备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维护,胶带机司机班中应对所操作维护的设备进行不少于两次的巡回检查。

  4、设备操作维护人员应对机电设备的'完好情况、保护使用情况、安全设施使用情况等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处理不了的及时汇报。

  5、胶带输送机开关整定值应严格按照机电科给定设计执行,检修维护人员每天应检查一次保护使用情况,严禁私自改动保护整定值。

  6、胶带输送机开关的保护齐全完善,设置规范,严禁甩保护或保护装置失灵未处理好而强行开机运行。

  7、带式输送机必须配备具有堆煤、防跑偏、防打滑、温度、烟雾报警等功能的综合保护装置。每班交接班时进行检查试验,保证各保护装置完好齐全、动作灵敏可靠。保护装置的检查试验和校验要有详细记录。

  8、驱动装置外露部分、滚筒等转动部位必须有完好的防护罩或防护栏,储带仓架全长段安装有整齐美观的防护网,每班检查一次其完好情况。

  9、经常检查清扫器的磨损状况,确保清扫器有足够的宽度、长度和接触面。

  10、胶带接头要保持完整、牢靠。每班都要做认真检查,发现刮坏、拉叉、皮带扣脱落的接头应及时修补,严重影响安全运行时必须割除并重新做接头。

  11、根据巷道变化情况,检修人员要及时调整胶带机安装情况,保证机身及中间架结构完整无严重变形,连接可靠,螺栓紧固,平直稳固,坡度变化处中间架过渡平缓;巷道底板不平整不能保证中间架水平时,H架支腿只能采用可调节支腿,或采用木墩较方正的物体支垫牢稳,不得用多层木板、煤块、碴块支垫。

  电气试验设备管理制度4

  第一条:设备停用时间超过一个月,应进行检查或试验后方可重新投运,以便及时发现设备存在的问题,保证安全运行,站(所)的运行设备,备用设备及自动投切回路等均应执行定期的预防性试验和切换制度。

  第二条:所有设备均应根据四项监督和反事故措施的要求,定期进行预防性试验,和完成反措任务,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

  第三条:备用变压器,一般每月应对控制、保护回路传动一次,并将变压器投入运行,接带负荷至少四小时。

  第四条:运行中的断路器退出运行,每次都应对控制保护回路进行传动检查,以保证重新投运能可靠工作。处于备用的断路器每季至少投切一次,投入时间不应少于一小时,如有条件带负荷时,应接带负荷,控制回路,保护回路传动周期一般为一季一次。

  第五条:备用母线(包括旁母)每月应充电一次,隔离开关特别是室外的半年进行一次操作,锁每月至少打开一次。公用保护及自动装置如遇母线停电机会,须进行检查或传动试验。凡属保护传动均应对可能联动的其他开关的保护,制定防误跳运行开关的措施。

  第六条:变电站同一级电压并列运行的母线上装有两台变互感器时,且有一组处于备用,则每三个月应对备用电压互感器及二次回路进行一次切换,切换过程中应防止继电保护误动作。

  第七条:站设备用电源切换应定期进行至少每月一次,事故照明检查每天一次。

  第八条:强油循环冷却器,高频通道,故障录波器及所用胶卷,通讯通道装置等现场运行中应明确规定,定期进行切换试验。

  第九条:属调度管辖的设备,由调度下令执行。

  电气试验设备管理制度5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设备更新费的使用管理,使设备更新费的使用具有科学性、合理性、计划性、经济性,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总部设备管理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涉及的设备更新是指用于恢复、维持已有生产能力或功能为目的的而对无修复价值、国家已明令淘汰和已不能满足目前使用要求的现有设备进行的更新,即采用新设备替代技术性能落后、安全状况和经济效益差的原有设备。不包括为提高装置生产能力或其它原因而进行的技术改造。

  第三条在设备更新改造过程中应增加技术含量,贯彻“科技是第一生产力”的精神,经过更新的设备应当比原设备有高的安全可靠度、便于操作、便于维修,有较高的技术经济性能,能耗低,效益高,有更好的适应生产需要的性能,维修费用低,污染少。

  第四条设备更新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和与公司实际情况紧密结合的原则。根据公司的财力、物力、技术能力和生产安排等状况合理安排设备更新,不能盲目追求高、大、精、新。凡能够通过局部改造达到提高安全可靠度和技术经济性能而在费用上又合理的应进行局部改造,不安排更新。即使设备整体更新,也应尽量利用原有厂房、吊车、基础、配套设施等,以节约费用。

  第五条设备更新必须严格执行计划管理,即公司按照总部设备更新投资安排确定设备更新项目,各二级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公司批复项目组织设备更新项目实施。设备更新费必须专用,不准挪做它用和随意变更项目。

  第六条本制度不完善之处,以公司有关投资管理制度及规定为准。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七条公司设备管理部是设备更新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编制、审核并向公司发展规划部提出年度设备更新计划建议,同时上报总部相关事业部设备管理部门;按照总部批复的年度设备更新投资计划统一安排,组织落实公司各单位的设备更新项目实施,并检查考核。

  第八条公司发展规划部负责汇总、上报公司年度设备更新投资计划建议,并上报投资计划进度完成情况。

  第九条公司财务部依据总部批准的公司年度设备更新投资计划,负责筹措资金,确保及时到位,专款专用,按照财务及固定资产管理程序做好相关工作,并及时反馈资金使用情况。

  第十条公司物资装备部负责设备更新项目的采购,并协助设备管理部门做好资金使用控制工作。

  第十一条各二级单位负责编制本单位的设备更新计划编制与上报工作,严格按照公司批复计划负责具体项目实施,做好质量、进度、投资控制。

  第三章 设备更新原则

  第十二条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设备可进行更新:

  (一)使用年限已满,丧失使用效能,无修复价值的;

  (二)因生产条件改变,已丧失原有使用价值的;

  (三)使用年限未满,但缺乏配件无法修复使用的;

  (四)固定资产毁损,无修复使用价值的;

  (五)经论证,大修理后技术性能仍不能满足生产要求的;

  (六)大修理后,虽能恢复精度和技术性能,但更新更经济合理的;

  (七)因技术落后淘汰的;

  (八)经国家技术质量监督部门、环保部门鉴定,不符合安全环保要求且修复后也无法达到要求的;

  (九)机动车辆符合国家有关报废规定的;

  (十)其它符合更新要求的。

  第四章 设备更新管理

  第十三条除国家明令淘汰的设备更新外,各二级单位要以设备运行、缺陷、故障、检修记录和设备档案为依据,建立设备更新项目储备库,及时根据设备运行状况进行调整。

  第十四条按照投资管理有关规定和程序,各单位要在每年7月底前组织编制完成本单位下一年度设备更新计划。

  第十五条在上报本单位设备更新计划前,各二级单位必须组织项目论证,必要时可组织本单位各相关部门专家参加,要做好设备初步选型和询价工作,并按照轻重缓急排序,

  第十六条20万元及以上的设备更新项目计划,在上报的同时应附设备更新项目建议书。对于技术复杂、项目前期准备时间长的项目,各单位可在项目批复前组织完成技术谈判、项目设计工作,一并上报。对于准备在公司首次应用的新技术、新设备,各单位应充分组织调研和论证,确保安全可靠。

  第十七条公司设备管理部依据各单位上报的年度设备更新计划,逐项组织系统内专家论证和审核,并在8月底前形成公司下一年度的设备更新计划,按照要求上报总部。

  第十八条公司设备管理部按照总部批复的设备更新投资计划批复,下达公司年度设备更新计划,各相关单位负责实施,确保按计划完成。

  第十九条物资装备部按照公司下达的设备更新计划,按照有关物资采购管理程序的要求,组织设备采购,设备更新选型方案必须征得设备管理部门同意,并严格按照计划投资安排,超计划投资采购项目必须经公司设备管理部同意。财务部门按照公司设备更新计划,做好更新资产的入账和资产交付工作,并做好统计,在入账前应由设备管理部门确认。

  第二十条各项目单位和物资

【电气试验设备管理制度(精选5篇)】相关文章:

电气设备质量管理制度(精选10篇)03-28

电气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精选6篇)03-22

工厂电气设备管理制度(通用10篇)03-28

电气工程电气技术的发展探析08-10

【精选】电气专业实习日记3篇02-21

材料管理制度(精选)03-17

营销管理制度(精选)03-17

部门管理制度(精选)03-17

精选合同管理制度11-17

电气简历封面1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