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共设备管理制度

时间:2024-01-10 10:47:30 赛赛 制度

公司公共设备管理制度(精选21篇)

  在现在社会,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是维护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们做事的底线要求。你所接触过的制度都是什么样子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公司公共设备管理制度(精选21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公司公共设备管理制度(精选21篇)

  公司公共设备管理制度 1

  一、目的:

  为彻底做好公司内部公共区域的环境卫生,营造一个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和氛围,塑造清洁、整齐的厂容厂貌,特制定此管理条例。

  二、适应范围:

  公司全体干部员工。

  三、公共场所环境卫生的要求和标准:

  1、本规定中公共场所是指集团内公共通道、篮球场、羽毛球场、停车场等公共区域。

  2、公共场所环境卫生的要求:

  a、地面无垃圾、污垢、积水、落叶、水果皮、烟蒂等;

  b、墙面无污垢、脏物,保持洁净。

  c、绿化带要求定时修剪,保持水分充足,并随时清扫残枝落叶。

  3、清洁要求和标准:

  a、清洁工须每日将公共场所清扫一遍,有污垢处需要冲洗一遍。但必须保证每周冲洗两遍。

  b、清洁工要保证绿化植物的泥土水分充足,定时修剪枝叶,及时清除杂草、枯叶、垃圾等。

  c、对于公共区域卫生的清扫,清洁工需在上班时间前一个半小时做好清扫,保证所有清扫工作、垃圾处理工作在上班前完毕;下班前再清扫一遍,须日扫日清。

  d、对于花草,清洁工要定期(每周两次,周三、周六)培土、整理。

  4、其他管理规定:

  a、集团所有干部员工必须将垃圾(纸屑、烟头、果皮等)放入指定的垃圾桶,不得随地乱扔。

  b、集团所有干部员工不得在墙壁上乱涂乱画。

  c、集团所有干部员工不得损害、折伤公司的`一草一木。

  d、严禁携带有包装、有瓜果皮、纸屑的食品进入公司内部。

  e、对违反公司环境卫生管理规定者,一经发现、举报或查处,将在公司保安的监督下,强制按要求义务清扫指定区域的卫生。

  f、对于举报违反环境卫生管理规定者,公司为其举报者保密并奖励10元/人·次。

  g、对于员工在工作或搬运过程中不慎洒落在地面的纸屑、包装盒、泡沫、垃圾等,清洁工和保安员有权可以要求当事员工将地面清扫干净;如果员工拒绝或态度恶劣,可立即向人力资源中心报告,由人力资源中心将按照本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h、清洁工必须要按照规定和要求给予清扫公司内部所有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保安员要坚守岗位工作职责,对环境卫生的监督管理并要勇于值勤。

  5、本管理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原有环境卫生管理规定与本规定有异的,以本管理规定为准。

  6、本管理规定归属集团人力资源中心解释。

  7、对本规定在执行过程中的意见、建议,各部门可统一汇总转交人力资源中心,由人力资源中心统一修改,未修改前按原规定执行。

  公司公共设备管理制度 2

  1、按顺序擦净面盆、水龙头、台面、镜面、并擦亮金属镀件。

  2、用清洁剂清洁马桶及便池。

  3、擦座厕内的门、窗、隔档、瓷砖墙面。

  4、拖净地面、保持无水渍、无脏印。

  5、喷洒适量空气清新剂、保持室内空气清新,无异味。

  6、检查皂液器、自动烘手器等设备的完好状况。

  公司公共设备管理制度 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公共场所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应当遵守有关卫生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相关的卫生标准、规范,开展公共场所卫生知识宣传,预防传染病和保障公众健康,为顾客提供良好的卫生环境。

  第三条国家卫生计生委主管全国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国境口岸及出入境交通工具的卫生监督管理工作由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铁路部门所属的卫生主管部门负责对管辖范围内的车站、等候室、铁路客车以及主要为本系统职工服务的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需要,建立健全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队伍和公共场所卫生监测体系,制定公共场所卫生监督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五条鼓励和支持公共场所行业组织开展行业自律教育,引导公共场所经营者依法经营,推动行业诚信建设,宣传、普及公共场所卫生知识。

  第六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违反本细则的行为,有权举报。接到举报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及时调查处理,并按照规定予以答复。

  第二章卫生管理

  第七条公共场所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是其经营场所卫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设立卫生管理部门或者配备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具体负责本公共场所的卫生工作,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制度和卫生管理档案。

  第八条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档案应当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一)卫生管理部门、人员设置情况及卫生管理制度;

  (二)空气、微小气候(湿度、温度、风速)、水质、采光、照明、噪声的检测情况;

  (三)顾客用品用具的清洗、消毒、更换及检测情况;

  (四)卫生设施的使用、维护、检查情况;

  (五)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清洗、消毒情况;

  (六)安排从业人员健康检查情况和培训考核情况;

  (七)公共卫生用品进货索证管理情况;

  (八)公共场所危害健康事故应急预案或者方案;

  (九)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求记录的其他情况。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档案应当有专人管理,分类记录,至少保存两年。

  第九条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建立卫生培训制度,组织从业人员学习相关卫生法律知识和公共场所卫生知识,并进行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不得安排上岗。

  第十条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组织从业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从业人员在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

  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疾病的人员,治愈前不得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

  第十一条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保持公共场所空气流通,室内空气质量应当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

  公共场所采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应当符合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相关卫生规范和规定的要求。

  第十二条公共场所经营者提供给顾客使用的生活饮用水应当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要求。游泳场(馆)和公共浴室水质应当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

  第十三条公共场所的'采光照明、噪声应当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

  公共场所应当尽量采用自然光。自然采光不足的,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配置与其经营场所规模相适应的照明设施。

  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采取措施降低噪声。

  第十四条公共场所经营者提供给顾客使用的用品用具应当保证卫生安全,可以反复使用的用品用具应当一客一换,按照有关卫生标准和要求清洗、消毒、保洁。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用品用具。

  第十五条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根据经营规模、项目设置清洗、消毒、保洁、盥洗等设施设备和公共卫生间。

  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建立卫生设施设备维护制度,定期检查卫生设施设备,确保其正常运行,不得擅自拆除、改造或者挪作他用。公共场所设置的卫生间,应当有单独通风排气设施,保持清洁无异味。

  第十六条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配备安全、有效的预防控制蚊、蝇、蟑螂、鼠和其他病媒生物的设施设备及废弃物存放专用设施设备,并保证相关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及时清运废弃物。

  第十七条公共场所的选址、设计、装修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公共场所室内装饰装修期间不得营业。进行局部装饰装修的,经营者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保证营业的非装饰装修区域室内空气质量合格。

  第十八条室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设置醒目的禁止吸烟警语和标志。

  室外公共场所设置的吸烟区不得位于行人必经的通道上。

  公共场所不得设置自动售烟机。

  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开展吸烟危害健康的宣传,并配备专(兼)职人员对吸烟者进行劝阻。

  第十九条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按照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对公共场所的空气、微小气候、水质、采光、照明、噪声、顾客用品用具等进行卫生检测,检测每年不得少于一次;检测结果不符合卫生标准、规范要求的应当及时整改。

  公共场所经营者不具备检测能力的,可以委托检测。

  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在醒目位置如实公示检测结果,并对其卫生检测的真实性负责,依法依规承担相应后果。

  第二十条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制定公共场所危害健康事故应急预案或者方案,定期检查公共场所各项卫生制度、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危害公众健康的隐患。

  第二十一条公共场所发生危害健康事故的,经营者应当立即处置,防止危害扩大,并及时向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报告。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危害健康事故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公司公共设备管理制度 4

  第一条为了保障人民身体健康,保护公共环境,减少吸烟造成的危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下列公共场所禁止吸烟:

  (一)影剧院、歌舞厅、音乐厅、录像放映厅、游艺厅(室);

  (二)会议厅(室)、礼堂;

  (三)图书馆、档案馆、科技管、博物馆、展览馆、文化馆等室内活动场所;

  (四)托儿所、幼儿园;

  (五)中小学的教室、寝室、活动室,其他各类学校的室内教学、活动场所;

  (六)商店、书店、邮电业、金融业的营业(交易)厅;

  (七)医疗机构的挂号区、候诊区、诊疗区和病房区;

  (八)电梯间和公共交通工具内,汽车站、海港客运站的候车(船)厅、售票厅;

  (九)市人民政府确定其他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的管理单位,有条件的可以设立吸烟室(区)。

  第三条市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主管部门,负责本规定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宣传、教育、文化、新闻等部门应当开展吸烟有害健康和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宣传教育。

  第四条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可以在本单位内部确定出本规定以外的禁止吸烟的场所。鼓励创建无吸烟先进单位。

  第五条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管理单位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制定本单位禁止吸烟的制度和措施;

  (二)在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设置统一的禁止吸烟标志;

  (三)在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不得设置吸烟器具和附有烟草广告的.标志。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的管理单位应当配备检查人员。

  第六条在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公民有权要求吸烟者停止吸烟;有权要求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的管理单位履行本规定的职责;有权向卫生行政管理部门举报违反规定的行为。

  第七条检查人员对在本单位范围内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吸烟者,应当予以制止,并可处以十元罚款。检查人员对吸烟者做出行政处罚决定时,应当向当事人出示由市人民政府统一印制的执法身份证件,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当场交付当事人。

  第八条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的管理单位违反本规定第六条规定的,由卫生行政管理部门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对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对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的管理单位进行处罚,应当按照国家行政处罚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罚款收入应当按照国家行政处罚的有关规定上交财政。

  第十条当事人对卫生行政管理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按照《行政复议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诉讼。当事人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起诉又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十一条对拒绝、阻碍检查人员依法执行公务,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二条检查人员应当严格履行职责,依法进行管理,对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三条各镇、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公司公共设备管理制度 5

  卫生间管理是企业管理水平和员工礼貌素质的`综合体现,为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创造一个干净、卫生的生活环境,特制订本制度:

  一、公司男、女宿舍楼卫生间管理由专人负责,其它区域卫生间管理由所在单位职责人负责。

  二、卫生间务必保证设施完好,标志醒目,上下水道畅通,无跑、冒、滴、漏现象,如有损坏要及时维修。

  三、定时打扫,全天保洁,通风良好,做到各种设施干净无污垢,地面无积水、无痰迹、无异味、无蝇蛆和烟头。

  四、卫生洁具做到清洁,无水迹、无浮尘、无头发、无锈斑、无异味,墙面四角持续干燥,无蛛网,地面无脚印、无杂物。

  五、便后及时冲洗,做到手纸入篓,当天清理,便池内严禁丢弃报纸和杂物,以免造成管道堵塞。

  六、卫生间墙壁上严禁乱写乱画,对故意损坏卫生设施者,将根据情节轻重罚款。

  公司公共设备管理制度 6

  为减少吸烟造成的危害,保障身体健康,创造良好的公共场所卫生环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中医院实际,制定本管理制度:

  1.本制度适用于通化县中医院范围内的所有公共场所的控制吸烟监督管理活动,活动遵循加强引导、限定场所、专人负责、严格管理的原则。

  2.所有公共区域禁止吸烟,设置明显的.禁止吸烟标识。

  3.中医院所有范围内任何人员不准抽游烟。

  4.不在中医院禁止吸烟场所或者区域内设置吸烟器具;不在中医院院内设置附有烟草广告的标识和物品。

  5.设立控烟监督员,对在院内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吸烟的行为予以制止,内部员工有此类行为且拒不改正的,可予以罚款五十元的处罚。

  6.所有员工需对患者及家属做好禁烟、控烟的劝导和解释工作,在工作范围内不提供吸烟器具。

  本管理制度自20xx年3月1日起施行

  公司公共设备管理制度 7

  一、公共区域管理范围:

  办公楼楼道地面、窗台、玻璃;洗手间、楼梯;厂区路面,以及垃圾桶的清理,公共卫生区域代表着集团公司的`形象,所以做好公共区域清洁和维护有着特别重要的意义。

  二、每日清洁项目

  工作内容:

  (1)办公楼门及旁门的擦拭,楼道开关、灯饰保持干净没有手印;

  (2)办公区域楼道的清洁维护,窗台的清洁;楼梯及扶手每天清理一次,做到地面无异物,扶手无污垢;

  (3)公共卫生间卫生:便池、洗手盆、水池、隔断板、做到无污垢、无异味、镜面光亮,物品摆放整齐,洗手间无异味。洗手液每天及时补充,乳液瓶外表干净;洗手间标示牌清洁不积尘;

  (4)垃圾桶做到随时清理;

  (5)公共浴室内垃圾及时清理,地面保持干净,物品摆放整齐;

  (6)厂区公共卫生区域保持干净无垃圾,路面清洁,厂区垃圾桶及时清倒;

  (7)办公楼花盆及时清理落叶,适时浇水。

  (8)餐厅地面、餐桌、窗台、垃圾及时清理。

  公司公共设备管理制度 8

  一、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培训合格证必须齐全有效,做到亮证经营。

  二、要保持环境整洁、美观,地面无污垢和垃圾。

  三、必须设有消毒间和消毒设施,所设容器要标记明显。

  四、被套、枕套(巾)、床单等卧具要一客一换,常住客床上用品至少一周一换,用后必须清洗和消毒。

  五、公用茶具应每日清洗消毒。茶具表面必须光洁、无油渍、无水渍、无异味。

  六、客房内卫生间的洗脸池、浴盆、座便器应每日清洗消毒。清洁洗脸池、浴盆、座便器专用的`工具应三格分设,分别存放,标记明显。

  七、无卫生间的客房,每个床位应配备有不同的脸盆和脚盆各一个。脸盆、脚盆和拖鞋要做到一客一换,用后必须清洗和消毒。

  八、公共卫生间要做到每日清扫、消毒,并保持无积水,无蚊蝇,无异味,无水垢、污垢。

  九、要有防蝇、蚊、蟑螂和防鼠害的设施,并经常检查设施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改进。

  十、对旅客废弃的衣物要进行登记,统—销毁。

  十一、店内自备水源或二次供水,其水质应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规范》,二次供水蓄水池要有卫生防护措施,容器内壁涂料应符合输水管材卫生要求,做到定期清洗消毒。

  公司公共设备管理制度 9

  1、主要领导负责,建立卫生管理网络,配备卫生管理人员,建立好各项卫生台帐。

  2、严格贯彻《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持有效“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经营,卫生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3、积极配合卫生监督部门开展监督和监测工作。

  4、从业人员(包括临时工)每年进行健康体检,凡患有病毒性肝炎、伤寒、痢疾、活动性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及其它有碍公共场所疾病者,及时调离。未能取得健康证者不得上岗工作。

  5、从业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卫生知识和操作技能培训。新上岗人员未经体检和取得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不得上岗工作。

  6、建立卫生宣传制度,加强卫生宣传,提高从业人员的'卫生意识和法制观念。

  7、建立公用物品的消毒、换洗制度。公用物品的消毒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实行上客一换一消毒。消毒换洗台帐齐全。

  8、建立公共场所危害健康事故报告制度。发生事故按照要求及时向卫生防疫站报告。

  9、定期检查、考核、评比。

  公司公共设备管理制度 10

  1、公共场所从业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健康检查,领取“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证明”后方能上岗工作。

  2、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公共卫生的疾病,治愈前不得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

  3、旅店业、餐厅、咖啡厅、酒吧、茶座、娱乐场所、公共浴室、理发店、美容店、游泳场(馆)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从业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其余场所从业人员每两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

  4、公共场所内经营食品的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按《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进行。

  5、公共场所从业人员上岗前必须接受卫生知识培训,学习有关卫生法律法规,基本卫生知识和基本卫生操作技能等,熟悉并严格执行本岗位的各项卫生操作规程和有关卫生要求。

  6、公共场所从业人员上岗后每两年进行一次卫生知识复训。

  7、健康检查项目按卫生部“预防性体检管理办法”进行,“健康证明”均不得涂改、转让、倒卖、伪造。

  8、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必须讲究个人卫生。

  9、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建立从业人员卫生档案,有连续二年应检与应培训人员、已检与已培训人员和已领健康证、培训证人员名单;有卫生监督部门通知的不合格人员名单及其去向记录。

  公司公共设备管理制度 11

  为加强本单位布草的管理,预防和控制传染病传播,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及《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必须设立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专用布草间,有清洁专用保洁设施,并且标志明显。

  二、配备足够数量的被罩、床单、枕套、枕巾等物品,有利于正常周转使用和严格清洗消毒。布草数量与床位数之比达到3:1。

  三、客人使用被罩、床单、枕套、枕巾等物品后,必须严格清洗,采取热力消毒或其它方法进行严格消毒。本店无清洗消毒条件的.必须与有资质的洗涤公司签订洗涤协议,确保洗涤消毒效果。

  四、经清洗消毒被罩、床单、枕套、枕巾等物品,进入布草间过程中包装严密,确保不被污染。进入布草间后经检验合格放入清洁的保洁柜内进行保洁。枕巾、面巾、浴巾、脚巾、床单、被套等在保洁橱内应分类存放,且有标记。

  五、保洁时间较长的被罩、床单、枕套、枕巾等物品,必须再次进行清洗消毒后,方可供客人使用。

  六、清洗消毒的被罩、床单、枕套、枕巾等物品,必须做好清洗消毒记录,保证一客一用一消毒。

  七、布草间实行专人管理,建立出入登记制度,先进先出。并做好布草间日常卫生保洁,不得存放其它物品或有杂物。

  八、打扫房间时,干净布草存放在工作车的布草专柜内,布草专柜需有门密闭。

  九、配备专用脏棉织品收集容器,收集容器应有明显标识,易于清洗。收集容器应密闭加盖。脏棉织品收集容器不得放在布草间内。

  公司公共设备管理制度 12

  为了加强我公司机械设备(包括应急救援设备和器材)的日常管理和使用,使我公司的设备管理水平上一新台阶,作到合理装备、择优选购、正确使用、精心维护、科学检测、适时更新,经公司研究决定制定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一、本规定所指的机械设备,是指:手持电动工具、木工机具等施工机械和应急救援设备及器材。

  二、职责权限:各项目经理负责对施工现场的施工机械设备使用管理和监督检查。

  三、监督检查及考核:

  1、各项目经理对自己施工现场使用的机械设备,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对发现使用不合格产品或安全性能不能满足施工安全需要的设备,必须立即停止使用,并清除出施工现场。

  2、对违反本制度相关规定的各项目部,公司将视情节轻重作出相应的经济处罚。

  四、设备的安装和拆除:

  1、大型机械设备安装拆除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及相应的资质人员进行;

  2、依据工程特点和要求制定相应的专项施工方案及技术措施,并审批手续完备;

  3、施工起重机械设备完毕后要进行检查验收工作;

  4、以上各项工作必须要进行记录。

  五、设备使用保管:

  1、保管员每天上下班前要检查库房、库区周围是否有不安全因素存在,如有异常应采取必要措施,并及时向项目经理和保卫部门汇报;

  2、在禁止烟火的地段和库区内严禁明火和吸烟;

  3、对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氧气瓶等压力容器),设立专门的库房存放,不得倒置,严格支领制度,消除不安全因素的存在。

  4、保证库区内消防设备完整有效,不许随意挪用,对在库区内不安全作业的行为任何人有权制止。

  5、库房内的物资按品种、规格、型号、产地整洁有许存放,并作好标识。

  6、使用氧气、乙炔等容器瓶时,轻拿轻放,避免猛烈撞击。

  六、设备验收和检测:进入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必须经过专业人员的检测,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作好验收和检测记录。

  七、设备定期保养和维修:

  1、机械设备必须按照使用说明书定期进行保养,未经保养或保养不合格的不准使用

  2、使用过程中,要勤检查、勤保养,勤维护,消除各种不安全因素。

  3、作好维修保养记录。

  八、设备改造和报废:

  1、机械设备改造必须经过专业技术人员论证后进行。

  2、对超过使用年限的机械设备,必须报废,不准再进行改造使用。不准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机械设备。

  公司公共设备管理制度 13

  1、凡本公司和分公司各部门租赁建筑材料设备适用本。

  2、公司所属的固定资产的建筑机械、钢管、模板、加工机械及焊接设备、垂直运输机械、水平运输机械等均属于建材公司的'租赁范围。

  3、建材公司对设备机械拥有租赁权,产材属公司所有,项目部门、分公司等对建筑材料设备具备有偿使用权,对主要设备对外租赁须经主管经理审批报总经理审批后方可对外出租。

  4、所有费用按国家规定的折旧费、维修费、大修费等内容考虑,设备的利用率及管理费用开支等按一定的综合费率比。

  5、各建筑项目在开工前(或需用前)15天提出设备需用计划,报建材公司准备,并签定租赁合同,否则建材公司不得供租(特殊情况除外)。

  6、建筑周转设备材料租赁期间,设备由各租用单位自行管理和保养,建材公司负责监督、巡查。若发生遗失,或违章使用,据情节轻重按设备原值或净值进行罚款或赔偿。回收退库后的设备由建材租赁公司统一管理。

  7、建材租赁公司基地负责现场设备的经常危险和退库后的正常保养,并向各租赁单位提供完好的设备,周到服务。实行供应、保养、维修一条龙服务。

  8、各租用单位和建材租赁公司应督促工作人员自觉遵守设备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维护保养及检查制度。

  9、租用单位应尽量保持设备完整,损坏了的设备可交回原件,进行维修或者更换新件,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10、承租方租赁建筑周转设备材料后,有权使用设备,但未经建材租赁公司同意,不可外租给第三者单位或个人,如有违规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公司公共设备管理制度 14

  为了加强设备安全管理,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防止设备事故的发生,提高生产技术装备水平和经济效益,保证安全生产和设备正常运行,依据国家有设备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制订本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一、设备的规划、选购

  1、设备的规划与选购的类型要符合安全生产的需要。

  2、选购的`设备应有完整的技术资料和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

  3、特种设备的选购,设备必须是持有(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建议检疫局)生产许可证和安全认可证的厂家产品。

  4、进口设备应当备有设备维修技术资料和必要的维修配件。

  5、对新设备认真验收、调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二、建立设备管理档案

  1、对新购设备及调入设备及时建立档案。

  2、建立相应的设备安全操作、使用、维护规程和岗位责任。

  3、收集整理所有相关资料,保证设备技术档案的完整和准确。

  4、特种设备执行注册登记制度,取得验收检验报告和安全检验合格证后方可使用。

  三、设备的安全使用和维修

  1、设备必须严格按照使用说明和安装技术规程的要求进行安装、调试后使用。

  2、使用操作人员必须经过相应的安全技术培训。

  3、特种设备必须经过有关部门的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使用操作。

  4、严格执行以岗位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常规检查、维修保养等安全使用和运营的管理制度。

  5、针对设备的使用性质制定交接班制度。分班轮换使用或集体使用的设备,由当班负责人全面负责,专人使用的设备由使用者全面负责设备的使用安全。

  6、大型精密设备要严格实行定人、定机的管理办法。

  7、对特种设备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持证上岗。

  8、设备的使用人员,负责设备的日常检查和保养,并做好日常的检查保养记录。

  9、制定设备安全技术性能定期检验制度,根据设备的安全性能和技术参数,对设备定期检验,确保设备运行过程的安全。

  四、设备安全事故及设备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

  1、设备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设备损坏和设备事故,根据设备损坏程度,设备事故分为:

  ⑴一般设备安全事故:零部件损坏,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元以下。

  ⑵重大设备安全事故:设备受损严重,直接经济损失在5001元至50000元

  ⑶特大设备安全事故:导致设备报废或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0元以上。

  2、设备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

  ⑴一般设备安全事故发生后,操作使用人员应立即向所在单位负责人报告,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责任。

  ⑵重大、特大设备事故发生后,操作人员应立即采取保护现场的措施并报告公司负责人及有关职能部门,公司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事故原因,查清事故责任。

  ⑶对各类设备安全事故,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调查及时报告,严肃处理。

  ⑷对玩忽职守,违章指挥,违反设备安全管理规定造成设备安全事故的领导,管理人员和直接责任者,根据情节轻重、责任大小,分别给予处分或经济处罚,构成犯罪的交由执法机关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设备报废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对国家或行业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机生产安全的设备或不能满足安全生产要求的设备实行淘汰制度。

  2、积极推荐先进的新设备、新材料。

  公司公共设备管理制度 15

  第一条本规程旨在确定本公司的设施等维修计划及维修手续。

  第二条本规程中的维修是指土地、建筑物、构筑物、车辆、搬运工具和备品的增设、改造和更新。

  第三条维修工作的责任人为制造部长、总务部长和技术部长。

  第四条责任人负责制订所属设施等的维修计划,并根据第六条规定的手续,依据维修计划和预算,组织实施维修业务。

  第五条总务科负责协助责任人,组织、协调所属设施等的.维修工作。

  第六条财务科负责协助责任人,编制综合维修预算,检查执行预算情况。

  第七条维修计划制订程序

  1.责任人在进行维修前,应向技术部长提交维修计划。

  2.技术部长确认有必要,请示公司主管后,作出具体的指示。

  3.技术部长从技术的角度对维修计划的内容进行审查后,提出全公司的综合设备投资计划,交财务部长审查。

  4.财务部长依据该计划,编制资金计划。

  5.设备投资计划和资金计划均由总经理裁定,董事会审议。

  6.技术部长将决定的设备投资计划,通知责任人和相关部门。

  第八条维修实施计划的编制与实施

  1.责任人接到技术部长的通知后,组织讨论具体的维修工程方案,并制订出详细的实施计划,提交给技术部长和财务部长后,组织实施。

  2.紧急性的维修工程,不需要办理上列手续,直接由责任人与技术部长协商后,组织实施。

  3.当责任人制订的详细实施计划的内容、期限和预算,与设备投资计划有显着差别时,应按第七条所列程序,修订设备投资计划。

  第九条设备投资计划的变更

  1.维修实施后,如维修内容、期限、预算等需要作重要变更,或需追加预算时,责任人与技术部长协商后,应提交工程变更或追加预算申请。

  2.技术部长应从技术角度对上述申请作出审查后,编制设备计划修正案,提交财务部长审查。

  3.设备计划和资金计划的修正案最终由总经理裁决,董事会审议。

  第十条维修实施状况报告

  责任人应及时向技术部长、财务部长和总务部长提交维修进展和预算执行情况报告。

  第十一条公司职工住宅和集体宿舍的维修规程,另行制订。

  第十二条本规程的实施细则由负责维修计划实施管理的公司主管和财务主管制订。

  第十三条本规程自×××年×月×日起实施。

  公司公共设备管理制度 16

  一、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特种设备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特种设备的安全使用。

  二、本厂购买。使用的.特种设备,必须贴合国家或行业规定的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主管部门登记。

  三、对在用的特种设备要进行经常性的日常维护和保养,车间或班组至少每月要进行一次检查,或按国家和行业有关的时间规定,进行维护保养。检查。做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发现异常情景,应当及时处理或上报厂部。

  四、未经定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五、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发现异常情景,必须及时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六、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或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的应当予以报废,并向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销。

  七、特种设备的维护。保养。安装。改造。维护。操作必须由有资质的单位或有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进行。

  八、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其它不安全因素,应立即向现场安全管理人员报告。

  九、本厂设备管理部门要建立特种设备技术档案,资料包括:特种设备的产品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证明书等文件及安全技术资料的设备的定期检验和自查记录;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公司公共设备管理制度 17

  1、负责公司的设备管理工作,贯彻执行“预防为主,维护保养和计划抢修”并重的方针,不断提高设备的完好率、利用率,降低设备事故频率和修理成本。

  2、负责建立公司的生产设施(设备、工业性厂房等)台帐、技术资料、图纸档案。做好设备的管、用、调拨、封存、报废、统计和事故处理及理赔工作。

  3、负责制定公司的设备大中修计划、更新改造的年度和中长远发展规划以及备品备件计划,并组织实施。

  4、定期召开设备例会,组织设备维护保养的检查评比,开展以“整齐、清洁、润滑”为中心的“红旗设备”活动。

  5、配合有关部门对职工进行技术教育、技术考核工作,指导工人“三好四全”,严格制止一切违章作业和超负荷作业。

  6、负责制订完善公司设备管理和维修的各项规章制度、规程,组织对各分厂设备管理,经济技术指标检查考核,确保主要生产设备完好。

  7、建立健全设备档案,做好设备固定资产的.管理和新投产设备试车验收。负责备品备件的加工、购置、管理及图纸资料的保管。

  8、确定主要设备的维修周期,编制设备年度、季度大中修计划和更新改造计划并组织实施。

  9、负责公司电力电气设备的安全经济运行调度、管理及大中修更新改造。

  10、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设备,提高产品质量,降低生产成本,减轻劳动强度,改善作业环境。

  11、负责全公司 压力容器、行车、电力变压器等特种设备的预防性试验、年检和校验工作,并负责公司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

  12、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公司公共设备管理制度 18

  为确保公司设备设施处于良好状态,保证设备设施安全良好运行,维护生产秩序,保证设备设施维修费用处于最低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1 设备管理职责

  1.1 研发部、质检部、生产部等部门负责根据产品工艺与品质的要求组织公司领导、其他相关人员策划设备能力,提出设备能力需求,选定设备型号。

  1.2 采供部负责组织相关人员确认、订立设备合同,以及付款申请工作。

  1.3 设备部负责组织设备验收、安装、调试等前期工作。

  1.4设备部负责组织编制公司设备台帐、设备档案、设备资料登记表、设备使用与维护规程等管理文件。

  1.5 生产部负责组织设备正式投入使用前的能力验收工作。

  1.6 生产部负责设备的使用与使用中的日常保养、异常报修工作、设备的安全使用。

  1.7 设备部负责组织设备的维护、一级保养、二级保养、抢修等工作。

  1.8 机修部负责定期组织对使用中的设备能力进行评估。

  1.9 设备部负责设备的`安全管理。

  2 设备资料管理

  2.1设备基本资料的建立

  2.1.1 新添置设备到厂后,设备部组织设备使用单位、采购部等相关部门验收,按照采购合同、设备厂家随机清单等资料清点设备及配件、工具等,并检查设备表面状况,验收完成后,设备部收集所有验收资料,建立《设备资料登记表》。

  2.1.2安装、调试完毕后,设备部依照设备说明书等资料补充《设备资料登记表》,并将有关说明书、图纸等资料归入设备档案管理。

  2.1.3 设备如发生改善、更换等异动情形时,主导单位应依实际异动状况提报修正资料进入设备档案。

  2.1.4 设备档案内容应包括:

  设备重要部位

  安装及试车状况

  备品明细

  完好标准

  润滑标准

  设备故障原因分析及对策方案、历次重要变更等。

  2.2设备完好标准的制订

  设备安装试车完成后,设备部应依据设备图纸特性、维护保养说明、操作状况等资料,编制该设备的检查项目、检查方法、要求与判定标准、检查周期、检查人员等项目,形成《设备完好标准表》。

  公司公共设备管理制度 19

  1、小区内强、弱电设备检查维护工作,由工程部强电负责人主持维修电工进行,对设备的检查工作应认真、细致,发现设备故障隐患及时报告上级,尽快组织处理,确保设备正常运转;

  2、强、弱电设备设施如室内中监控主机及配电箱;室外配电柜;强弱电管井;强弱电竖井等,应每月进行巡视、检查,并进行记录;

  3、公共区域的照明电源箱及照明灯具应每周进行巡视检查,并应做好记录;

  4、强、弱电设备检查发现的问题,由强电负责人填写维修任务单,布置维修工作按安全措施,提出维修技术标准,指派技术工人进行维修;

  5、强、弱电设备须停电检修时,强电负责人应填写停电通知单,影响正常使用的应由工程部经理审批,客务部办理客户联络手续后,方可进行停电检修工作;

  6、强、弱电设备计划维修工作,由强电专业主管按维修计划,安排维修,执行维修任务单程序;

  7、强、弱电设备急修项目,执行“内部维修单”,由当班维修电工进行,接到“内部维修单”后15分钟内赶到现场,迅速排除故障,并将维修情况记录在“工作日志”本上,如不能排除故障,须停机检修时,报工程部主管、经理组织力量抢修。

  8、设备维修完毕后,应经过必须的.电气实验和设备试运转,确认无误后,方可投入正式运转;

  9、对故障检修后电气设备,应增加巡视检查次数,并考核运行的技术性能,填写巡视检查记录。

  公司公共设备管理制度 20

  为保证设备经常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确保设备安全、稳定运行,提高设备的完好率、利用率,延长设备使用寿命,降低设备运行和维修成本,结合各类设备使用说明书中的相关规定,根据我公司设备的使用情况,对机械设备维修管理制规定如下:

  1、各车间实行设备维修保养专人负责制,对每台设备进行责任划分,并根据实际情况列出详细的设备维修保养责任人员分工表。

  2、操作人员要精心维修,正确使用设备,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各项操作参数应符合设备要求,启动前认真准备,启动中反复检查,停车后妥善处理,运行中搞好调整,认真执行操作指标,不准超温、超压、超速、超负荷运行。

  3、巡回检查设备要随身携带必要的工具,如扳手、听针、抹布等。掌握本工段内动、静密封点分布情况,及时堵漏。消除设备的脏、缺、锈,设备完好率不低于98%.

  4、各车间维修保养人员要熟悉所分管设备的润滑情况和所需的油质油量要求。不同牌号的油要用专门的油桶加油,不准多种牌号的油共用同一个油桶。

  5、巡回检查人员要检查设备油箱的油位及油质,随时加注或更换润滑油,经常保持油箱达到规定的油位。车间检修人员每季度一次检查设备技术状况和油箱洁净情况,将发现问题填写在《设备技术台帐》中,及时修理改进。

  6、质检科要定期对重要设备的润滑油进行化验,不合格的要及时通知车间进行过滤或更换。更换后的废油按我公司有关废油回收制度进行处理。

  7、各车间检修人员对所分管的设备每天早晨7:30-8:00时间进行巡检,主动向操作人员了解设备运行状况,及时处理设备隐患和故障;操作人员要每小时对本工段的设备巡检一次,将发现的`设备缺陷及时汇报班长并填写《设备缺陷通知单》,如果发现重大的设备隐患及时汇报车间相关领导,紧急情况果断处理。

  8、设备维修保养坚持以“清洁、润滑、调整、紧固、防腐”为主要内容,严格按照附页各车间《设备维修保养项目一览表》中规定的周期及检查保养项目进行,不允许车间内出现只使用不保养或只维修不保养的情况。

  9、特殊情况不能定期进行维修保养的,需车间提出申请,经机械动力科专工批准后方可延期,但不得超过规定保养间隔期的一半。

  10、机械设备的保养要保证质量,不得漏保或不保,对于长期不运行或停用设备,也要按规定进行清洁、防腐、防潮等。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各车间建立健全相关记录台帐,机械动力科每周检查一次,对不认真执行本制度的车间每项给予50-100元的罚款。

  公司公共设备管理制度 21

  一、设备故障处理

  1)物业如发生重大设备事故,现场人员马上切断电源,爱护事故现场,工程部人员或运用部门应马上通知工程部、物业部及项目经理。工程部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人员必需快速赶赴现场,分析检查故障的缘由,实行坚决应急措施。

  2)项目经理、工程经理、保安部经理查看后,依据现场状况确定立即修复或关闭有关设备进行抢修。

  3)找出缘由后,工程经理和主管工程师须马上组织工程部人员进行抢修、解除故障、复原正常运行,汇报项目经理。

  4)主管工程师写出一份书面报告,说明发生故障的缘由,提出预防措施和再次发生故障的处理预案,报工程经理,抄报项目经理。

  5)假如故障是由于操作人员违反规程造成的责任事故,由主管工程师依据状况对责任者提出处理看法,报工程经理审批后赐予惩罚,并通知人事部备案;假如状况较严峻,须要免除责任者,需报人事部和项目经理批准。

  二、运行事故分析

  1)不须要停止运行进行修理的事故,称一般事故,由工程师调查与分析缘由,提出修理看法和责任事故缘由,吸取教训,记录在案,并汇报工程经理。

  2)设备因非正常缘由,造成物业停电、停水、停冷、停梯及消防系统等设备故障等影响物业正常营业,造成恶劣影响的'均属重大事故,应马上上报工程部和保安部(影响治安时)。应由工程部组织人员紧急抢修和协作有关主管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对重大事故应在没有查清晰,肇事者和员工没有受到教化和没有实行有效防范措施以前,决不放过。事故处理结果应上报项目经理批示。对事故隐瞒不报或拖延上报的部门与个人,应追究行政和经济、直至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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