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铺财务管理制度

时间:2022-11-10 10:09:45 制度 我要投稿

店铺财务管理制度(精选8篇)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制度一经制定颁布,就对某一岗位上的或从事某一项工作的人员有约束作用,是他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那么相关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店铺财务管理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店铺财务管理制度(精选8篇)

  店铺财务管理制度 篇1

  为了规范店铺财务运作,确保公司财产物资安全、规避资金、财产损失等风险,现对相关业务流程规范如下:

  一、盘点规定:

  1、盘点方法:定期、不定期、全盘、抽盘等

  (1)不定期抽查盘点:指由财务部组织不定期的对店铺各库区及卖场的库存商品进行抽盘或全面盘点。

  (2)定期盘点:是根据每日或每周营业完成后进行的盘点,定期盘点要求进行的是全面盘点。

  2、盘点前的准备工作:

  (1)清点所有货品数量,与电脑库存数据初步核对;

  (2)核对货品标签与货品(货品印记)是否相符;

  (3)将各类票据进行分门别类的整理与清点;

  (4)更新电脑数据库;

  (5)准备盘点所用的计量器具及各类销售票据;

  (6)由盘点总负责人指定人员参加盘点,盘点期间暂停进、退货;

  (7)避开销售高峰期(周末、双休日,节假日)。

  3、盘点操作流程:

  (1)由专门指定人员对柜台珠宝首饰进行盘点,盘点时按珠宝首饰商品分类、品名、编号、单价、数量进行逐一核对,用扫描枪将标签条码逐个扫入盘点系统,确认系统内货品图片与实货相符;

  (2)全部扫描后查询盘点差异,核对实盘数量及货品是否与数据库相符;

  (3)根据柜台实物盘点情况,电脑自动生成盘点结果报审表,打印并由全体盘点人员签字确认,分送会计、商品等有关部门。(日盘、周盘由店铺主管组织销售人员进行;由销售人员按实盘数量如实填写盘点表,店铺主管或主管要指定专人负责监盘,盘点完成后,双方和主管要在盘点表上签名确认)。

  4、盘点结果处理:

  每次盘点完成后将制成盘点表,由相关盘点人员及监盘人、店铺主管签名确认,盘点表要先与店铺台账核对确定是否存在差异,如有差异要立刻找出差异原因并分析。

  正确无误的盘点表将上交财务部,由财务部相关人员负责核对账实是否相符,如有差异,要及时跟进和找出差异原因。

  对于盘亏的物品,要落实到相关责任人,要对责任人和店长等相关人员进行考核。

  为了实时对店铺的现有库存进行监控,要求店铺每天要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销售日报表至财务部(具体看格式),由财务部相关人员核对库存商品是否正确,从账面上对商品进行监控,如确有必要,财务部将派出专人至店铺进行突击或通知盘点形式进行实地盘点,以确保账实相符。

  二、店铺的现金及备用金管理规定:

  1、店铺营业款(碎银)和备用金必须分开管理,营业款(碎银)不得挪作备用金使用,一经发现,将对相关责任人罚款?元。当天的营业额与碎银分别独立存放,当天营业款现金由店长清点审核独立上锁存放,第二天店长自己取出存款;如店长休息,营业款由组长锁好存放,直至存钱人员(店长/销售主任)在同事见证下,开锁复核。要求在有监控摄像头下复核。

  2、店铺备用金的金额按店铺面积大小、商场经营模式(专卖店/商场租赁柜台)决定。商场租赁柜台500元/月;专卖店面积小于50㎡的1000元/月,专卖店面积大于50㎡小于100㎡的1500/月。

  3、备用金应用于日常店铺开支及低值易耗品等购买,购买物品需要保留凭证及票据,并每两个礼拜按既定报销流程到财务部报销一次。

  4、备用金由店长保管,和费用票据单独存放于保险箱内。

  5、各店铺要对备用金的领用、报账等情况进行登记,合理领用备用金,登记本上要求有日期,用途、收入、支出、报账日期或是返还日期等事项,要求经领人和批准人签名。备用金报账后的余额要及时进行返纳,返纳要求在事项完成后三天内办理完毕(如有特殊情况应先与店铺主管沟通,可以推迟二天办理),备用金登记本要求专人登记保管(具体格式如附表)。每天营业终了店铺要把当天的备用金情况上报财务人员,上报内容包括:上日余额,本日支出(详细说明支出内容),本日收入(列明收入内容),本日余额。

  6、店铺营业款(碎银)必须锁入保险箱,第二天当班人员上班后应及时清点并确认是否与台账相符。

  7、原则上店铺的每日库存现金金额不得超过3000元(除碎银、备用金外),超出规定金额必须在当日下午四点前,由店长或主管如数存入公司为店铺开设的指定银行账户中,并保留存款回执以备核查;店长或主管外出存款时必须在其他员工见证下,在存款签出本上登记、签名。

  8、公司及店铺任何人员都不得挪用店铺钱款,店铺需使用备用金支付日常开支的,100元以下有店长批复,超过100元不满200元的由主管批复,200元以上需经经理同意后方可开支,店铺备用金要设置专门登记本(登记本相关规定按第二条规定执行)。未经规定的程序请示同意,擅自挪用营业款者做贪污或盗窃公款处理,除追回赃款外,按公司财务制度管理有关规定执行处罚,数额较大、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收银规定:

  1、日常工作中要求熟练使用收银机和POS系统,收银时要坚持唱收、唱验、唱找、唱付;仔细检查货币真伪,用视觉和触感检查货币真伪并用验钞机正反两面复验;如违反操作规则,误收假钞的,由责任人承担,无法分清责任人的由当班人员集体承担;

  2、在使用POS机刷卡收银时,应严格按照流程操作,要求顾客输入密码、签名确认,并保管好刷卡单据,于每月规定日期将POS机刷卡交易单与销售小票、销售报表一起交给公司财务部;由公司财务定期与POS机刷卡银行进行对账,以保证转账情况的真实性;

  3、在发生POS机交易成功与否难以确认的情况时,不得发出商品或退还现金给顾客,应及时与银行联系,查实并确认POS机交易实际情况后,做具体处理。违反操作流程,造成损失的,一律由责任人承担损失;

  4、营业结束时,营业员按销售凭证第二联进行统计汇总,记录当日销售总金额(与财务对账办法详见财务管理规定)。

  5、清点当日销售货款和POS机交易小票,是否与销售总额相符,现金和票据,是否与店铺台账相符,此过程一人清点,店长/组长复核,核对完毕后由两人在柜组台账上同时签字确认。

  店铺财务管理制度 篇2

  一、现金管理

  1、每店可以持500元备用金,作为日常经营所需。

  2、经营活动中产生的现金流入必须及时入帐,并于当天下班前由店长存入指定帐户,当天存入有困难的,次日早上十时之前存入指定帐户。(新店开业时,由公司财务收款直至新店人员配备齐全。)

  3、不得坐支现金,特殊原因需坐支的,需销售总监,财务,总经理审批。

  3、次月3日向财务报送现金及刷卡汇总表。

  4、次月3日以书面形式报送商场对帐明细表及开具税票数。

  6、销售小票必须按公司要求开具,需做到以下几点:

  (1)销售货品的货号必须齐。不可书写简码。不可省略货号。

  (2)销售货品的`尺码、颜色、吊牌价必须准确无误。

  (3)销售折扣必须清楚注明。

  4)退换货时,必须注明具体购买时间及销售小票号,以备公司财务核对。

  (5)特价商品一律加盖公司“特价商品一经售出恕不退换”章。

  (6)六折以下的货品不能享受折上折。

  (7)次月3日前需将上月销售小票全部交由财务核对存档。

  (8)违反以上几点均视为销售小票不规范。

  二、库存管理

  1、收到总公司运来的货物,收货人员,店长必须签字确认。销售货物给客户,开具销售单,销售员,收银必须签字。月未对本店商品进行盘点,编制盘点报告。次月3日前报送财务。

  2、每月登记好商品明细帐,次月3日前向财务报送商品进销存报表。

  三、票据管理

  1、所有空白票据到财务部领用,登记。从商场自购的发票先到公司财务进行登记,才能使用。否则财务有权进行惩罚。

  2、销售小票采用以旧换取新制度。票据须按顺序开具,保全完整。如有作废,收回所有联页,附在存根联后,注明作废字样。

  3、票据填写须真实,完整,清楚。不得涂改。

  四、固定资产管理

  1、所有固定资产登记入册,填写固定资产清单,注明相关保管人。

  2、固定资产定期盘点,做好盘点报告。

  3、次月3日前向财务发送固定资产清单。盘点报告于盘点发生后的3日内报送财务。

  五、费用报销

  费用报销按公司按公司费用报销制度执行。报销单据应说明事项,经手人签字、部门主管、总经理审批意见。

  六、考核

  1、各月报表未提供的的,每份扣20元。

  2、现金未及时缴存的扣10元,坐支现金扣50元。

  3、票据开具不规范扣10元,遗失每份扣20元,撕毁附单每份50元。

  4、销售过程中出现的计算失误,所有损失由导购全额承担。

  5、报送数据不实,扣10元。数据严重失实的扣50元。

  6、店长、相关当事人负同等责任。

  以上规定自颁发日期起严格执行。

  店铺财务管理制度 篇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为了保障门店现金的安全,规范门店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门店。

  第二章门店现金收入

  第三条门店的现金销售收入由店长保管并在当日将收入全数存入指定银行,特殊情况可在次日中午12点前存入。

  第四条如销售员收进假钞,则由责任销售员进行相应的损失赔偿,如店长未找到责任销售员,则由店长自行承担相应的损失,并通知财务。

  第三章门店费用管理

  第五条办公用品采购:按需求每月16日前,由门店店长提交书面申请给门店经理审核确认,门店经理在20号前汇总各门店需求,报人力资源中心统一采购。

  第六条固定资产或小型设备采购:由店长向门店经理书面申请,人力资源中心审核总经理审批后,由人力资源中心统一采购或安排调度。

  第七条固话、物业水电费:每月账单出来后,由门店店长填写《用款申请单》附固话、物业水电费账单,提交门店经理审核,门店经理将审核后的单据交人力资源中心进行审批报账处理。

  第八条员工个人手机费:统一在工资中提供话费补贴,不再由财务充值。

  第九条饮水费:桶装水要求批量购买,尽量降低成本,费用在门店备用金中支出。

  第十条维修费:由店长提出申请,门店经理审批,报人力资源中心,大宗维修需由人力资源中心经办处理,小件维修由门店经理审核裁决,向人力资源中心报账并申请维修费用。第十一条茶叶采购:按固定月份由店长向门店经理提交茶叶配置申请,门店经理汇总至人力资源中心,由人力资源中心统一采购。

  第四章门店备用金管理

  第十二条门店备用金为1000元,由门店经理申请,财务拨款。备用金使用范围:非月结快递费、门店配货调货物流费、胶带、汽泡纸等包装材料费、饮水费等以及经门店经理同意不方便由财务支付的其他款项。

  第十三条每笔备用金支出必须在后台提交原始单据照片做为依据,并备注每一项费用明细,没有特殊情况未上传原始凭证的视为未发生款项,财务有权删除该笔费用。

  第十四条需补足备用金时,由店长填写《用款申请单》并粘贴好已支付相关费用的票据,寄给门店经理审核,经财务审批后由出纳打款补足备用金,不可坐支门店现金收入。

  第十五条严禁将门店现金收入及备用金用于其它用途。员工不得利用门店现金擅自采购商品、用于私人事务,一经发现,公司将立即辞退相关责任人,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五章附则

  第十六条门店不得坐支现金收入,现金收入与备用金分开,现金收入必须全数存入公司指定银行账户。

  第十七条门店经理的出差备用金只能用于支付出差费用,不得用于支付门店相关费用,门店相关费用只能由门店备用金支付或门店申请财务支付。

  第十八条门店需在次月3日前将本月的发生的会计资料(刷卡单、合同等)统一交到财务部进行复审与保管。

  第十九条本制度由财务部修订,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店铺财务管理制度 篇4

  一、资金管理制度

  1、现金管理

  1.1、现金科目设两个子目---货款户和费用户,具体核算见第二章。

  1.2、出纳应保证库存现金的日清日结,月末应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整表,以保证银行日记账账实相符。货款现金必须送存银行,不准坐支。

  1.3、库存现金定额核定为5000元,如有多余费用现金应该及时送存银行,保证现金安全。

  1.4、会计应定期、不定期对库存现金进行监盘,每月至少监盘三次,编制“库存现金盘点表”;审核出纳编制的“银行余额调整表”,对未达事项进行落实。

  2、银行存款管理

  2.1、门店资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的原则。各门店必须开设收支两个银行账户,即货款户和费用户;账户资料交股份公司财务部备案。货款账户只收不支,所有货款回笼到该账户;费用账户用于门店的各项费用、税金等支出结算。

  2.2、新开账户。门店不得随意开设银行账户,若因业务需要而必须开设新的银行账户,需报告股份公司财务部同意。银行账户要及时进行清理,对于用途不大的银行账户要及时消户,并报股份公司财务部备案。

  2.3、回款。对于销售回款要及时汇入总部银行账户,门店的货款账户余额达到2万元时,或货款停留达一周以上,必须即时汇入股份公司总部指定账户,每月25号前必须把所有货款账户的余额汇入总部账户。

  2.4、费用账户。门店的费用开支等所需资金由股份公司财务部根据月度预算下拨至各分公司的支出账户,具体办法详见《费用管理制度》。

  3、借支制度。公司人员借支应该根据需要核定额度,填写借支单,由财务经理和门店经理审批。上一笔借支未清账,不得再次借支。公司员工出差借时需附经审批后的《出差申报单》。

  4、关于严禁非授权人员向经销商(客户)收(借)取“钱、物”的规定为防范风险,防止经济纠纷,现就关于禁止分公司员工到经销商(客户)处借款、借货事宜规定如下:

  1、股份公司严厉禁止门店任何人员到公司的任何经销商(客户)处借款、借货;禁止业务人员为任何经销商(客户)带款、带货。

  2、门店财务经理要负责给与分公司有往来关系的每一个经销商法人发一份书面函件(一式二份并盖公司财务章,由分公司总经理签发,经销商法人签章确认后,分公司财务部回收一份存档备查,经销商自留一份),明确股份公司严禁业务员到经销商(客户)处借款、借货及其他任何经手钱、物的事情。

  二、往来账管理制度

  1、应收账款的管理

  为了进一步规范销售,减少经营风险,保证公司的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在减少呆账、坏账,对门店应收账款的管理作出如下的规定:

  1.1公司的产品销售规定是:“现款现货、款到发货”的原则,所以原则上门店月末不允许有应收货款余额。

  1.2各门店原则上不允许赊销,对确需赊销的,应先向股份公司财务部提出书面报告,报告中必须要说明出现应收账款单位的资信状况(包括其经营资格、资信状况及经营能力等)并有分公司总经理、财务经理签署意见,报告经股份公司财务部、销售总监、总经理审批,且该应收账款的期限不能超过一个月。对应收账款超过一个月的单位,分公司必须及时书面报告股份公司财务部并采取措施,并指定专人负责解决。

  1.3有应收账款的分公司财务经理每月应编报“应收账款账龄分析明细表”对分公司的对外应收账款作详细的分析,不得只报余额不作账龄分析。每月末都必须与经销商对账,并获得经销假商签字、盖章的确认书。

  1.4门店不得以“应收账款”来调节销售额,任何虚增虚减“应收账款”发生额、人为提高或降低销售业绩的做法,均属做假的账的违规行为,一经查出将按违反财经纪律从严处理分公司总经理和财务经理,分公司必须要加强对应收账款的管理,坚决杜绝呆、坏账的发生,特别是分公司财务经理,绝不能做假的账,否则,股份公司将追究当事人的经济责任,直至免职。

  2、内部往来管理

  内部往来科目核算分公司与股份公司货款、费用等经济业务往来的结算,各门店之间不能有任何往来挂账。

  2.1、本科目按单位设置明细科目:

  2.1.1当收到大连分公司开具的税票时,按税票上的价款借记“库存商品”,按税票上的税额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按税票总额贷记“内部往来”。当分公司把货款划回股份公司总部时,借记“内部往来”,贷记“银行存款—货款户”。

  2.1.2股份公司拨付给各门店费用时,分公司借记“银行存款—费用户”,贷记本科目。

  2.2、为了保证股份公司与大连分公司、各门店的往来账项清楚准确,有据可查,所有往来账项均需使用有编号的一式三联的《转账通知单》,《转账通知单》由经济业务发生的单位填写,并送交双方同时入账。内部往来业务必须每月核对,根据总公司的对账单编制一式两份的《内部往来调节表》,双方各执一份存档备查,调节项目只允许是时间差的调节,并要及时查明原因给予调整。

  三、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品管理制度

  1、会计政策:固定资产的入账原则及折旧政策详见会计政策部分;低值易耗品的会计政策详见会计政策部分。

  2、管理部门:门店的固定资产由分公司财务部统一管理。固定资产取得后,即由财务部门依其类别及会计科目予以分类编号并贴粘标签;低值易耗品由仓库保管。

  3、移交:对于固定资产应按所列使用部门详细列清册办理移交。低值易耗品的领用按照库存商品出库程序审批后领用。

  5、盘点:门店固定资产应由财务部门会同使用部门每年盘点一次。另外应该于每季度就固定资产的项目中根据登记卡册,每一类别至少抽点十项,盘点后应填造“盘点表“一式三份注明盈亏原因,一份自存,一份报分公司总经理,一份送股份公司总部财务部门。财务部门对于盘盈或盘亏除应专门说明原因报股份公司总部财务部,根据盘盈盘亏原因做出相应处理。

  6、购置审批程序及相关手续:门店无权购置任何固定资产,若需购置,必须向股份公司财务部在月度预算中列出预算,并专项报告,经股份公司总经理和相关权力部门批准后购置。低值易耗品在月度预算中申请,在物料消耗中列支。

  7、保险:根据固定资产的使用要求办理财产保险。

  8、费用承担:固定资产折旧及其他使用费由分公司承担。

  四、发票管理制度

  为加强各销售公司购、销货发票的管理,制订本制度。

  1、对外销售开具发票的规定

  1.1、各门店根据税法等有关规定,由分公司财务经理或会计专人办理发票的领购、开具和保管业务。

  1.2、发票上的客户名称,要依据客户在税务部门注册登记单位全称为准,不得写错别字,不得写单位简称;客户为自然人的,要如实填写姓名。

  1.3、已开具的发票,须有经办人按发票全部联次一次性签字,经办人是客户的,还需注明客户的身份证号码,然后由业务员签字确认,或附该客户的单位介绍信,随同发票记账联交财务部门办理入账或归档管理。

  1.4、发票由业务员亲自送达的,须向对方索取签收证明,并有收到人签字和单位盖章,该证明要及时送交公司财务部门,附发票记账联后入账。

  1.5、所有对外出具的发票,均得经办人在发票登记簿上签字登记。

  1.6、凡是已实现销售,客户未索取发票的,必须开具普通发票附于记账凭证后,并计提销项税,客户联单独由会计保管,并在发票登记簿登记。

  1.7、对于赊销的,除经特殊审批外,欠款未收回前,不能将发票出具给客户。

  2、对外开具增值税发票的规定

  对外开具增值税发票除严格按照以上规定执行外,还要遵守以下规定:

  2.1、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具对象仅限于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的公司,对一般纳税人以外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2、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单位,须提供该单位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提供在税务机关备案的单位电话号码,开户银行名称和银行账号。

  2.3、公司具体经办业务员依据财务开具的收款收据,或对方的收货单据,或收回的普通发票等,按税务登记证上的单位名称,编制开票申请单(开票申请单附后),要做到字迹清楚,项目齐全,计算准确;由对方的具体经办人员来办的,应由来人签字并填写其身份证号码,公司业务人员签字确认后,送公司经理审批,然后由财务经理审批,审核无误后的开票申请单才能开票,开票申请单和发票记账联一同作为记账凭证附件。

  2.4、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一定要具体经办人员全部联次一次性签字,不得遗漏。

  2.5、开票申请单要附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账联入账。

  2.6、对于增值税发票上的记载事项有变动的,客户要及时提供变更证明,以利业务结算;变更证明要即及时作附件入账或归档管理。

  2.7、退货发票的处理:对于批准的退货,将已开具给客户的兰字销售发票联及抵扣联(购货方未作账务处理或原未交给客户的发票联及抵扣联)或购货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销售退回及折让证明单》(购货方已作账务处理),粘附在红字发票存根联后,作为开具红字发票的依据,并按照退回单据开具相应的红字发票(附红字记账联外,其他联次均不得撕下),编制通用记账凭证,并在红字发票存根联注明原兰字发票及红字发票的记账联存放地点。

  3、接受发票的管理规定

  3.1、接受发票要严格按照国家关于《违反发票管理的处罚》的条款进行审核。

  3.2、接受的发票要依实际交易的金额为准,票面要整洁,项目填写齐全,字迹清楚,盖章清晰,手续齐备,计算准确,并与所附的其他资料相符。

  3.3、交易合同或协议的单位名称要与关于该单位的往来款项的单位名称,及提供发票的单位名称相一致;如果名称等记载事项发生变更,对方一定要提供变更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作附件入账或存档备查。

  3.4、对于接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除参照以上规定审核外,应先到税务机关及时办理认证手续,然后再办理业务结算手续;

  3.5、接受发票要根据业务的性质和实际情况索取具有抵扣作用的发票,以降低成本、费用;对无法提供具有抵扣作用的发票或无资格提供该类发票的单位,可以让其提供无抵扣作用的发票,但要以扣除税额后的金额结算。

  3.6、业务人员取得符合抵扣条件的增值税发票后,应及时办理实物入库、票据入账手续,不得拖延,暂时无法完成货物品质鉴定的,可先办理入库、入账手续,但须通知财务部门暂不作为付款依据。

  3.7、运输行业专用发票。列支装卸运输费必须取得“运输行业专用发票”,“运输行业专用发票”是指铁路、民用航空、公路和水上运输单位开具的货票,以及从事货物运输的各类运输单位开具的套印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的货票。货物代理业的发票和定额发票不予抵扣。合规的运输发票,按照结算金额的7%的抵扣率计算进项税额(或根据税务局要求进行调整),随同运费支付的装卸费、保险费等杂费不得计算扣除进项税额。

  3.8、无法按规定取得合法发票的,应向当地税务局要求代替开发票,并征询当地税局抵扣应当具备的条件,全项详细填写。

  4、违反公司发票管理规定的处罚对于已开具的发票未按规定程序操作的,将对经销公司有关直接责任人处以100-200元的罚款;违反规定触犯刑法的,后果自负;违反规定接受或开具发票造成公司少抵或多缴税款的,或者因接受或开具发票造成往来结算损失的,直接责任人要负赔偿责任。

  五、存货管理制度

  1、分公司要货申请

  1.1分公司的库存管理应坚持“库存合理、加快周转”的原则,尽可能降低库存风险。

  1.2分公司在要货时须根据销售计划,结合实际需求,合理安排订货次数及数量,在合理库存内保证销售的需要。

  1.3根据上述要求,分公司计划员要填好《要货申请表》,《要货申请表》经分公司财务经理审核、分公司总经理审批,并通过传真给大连分公司销售部,经销售部和财务部审核无误后,办理发货程序。

  2、存货入库流程。首先由申请人填写入库申请单,入库单至少有下列内容:

  产品品种货位号数量()单价金额(元)备注

  申请人持填写好的入库单,填写好由检验员(或库管员)检验后签字,并由库管员核实入库数量登记。入库单至少一式四份,第一联、存根,第二联、库房留存,第三联、财务核算,第四联、申请人留存。入库时要求严把质量关,做好各项记录,以备查用。财务部门根据入库单财务核算联和其他相关单据入账。

  3、存货出库流程。存货出库的方式主要有3种:客户自提、委托发货和公司送货。第一种:客户自提。是客户自己派人或派车来公司的库房来提货;第二种:委托发货;第三种:公司派自己的货车,给客户送货。无论采用哪种出货的方式,都要填写出库单。出库单(或销售单)至少有下列内容:发货单位、发货时间、出库品种、出库数量、金额、出库方式选择、结算方式、提货人签字、成品库主管签字。如下表:

  发货单位:出库日期

  产品品种产品数量金额备注

  出库方式选择

  1、客户自提

  2、委托发货

  3、公司送货

  运费结算方式

  1、公司代垫运费

  2、货到付款

  出库单(或销售单)也是一式四份:第一联,存根;第二联,成品库留存;第三联,财务核算;第四联,提单,提货人留存。提货的车到达仓库后,出示出库单据在库房人员协调下,按指定的货位、品种、数量搬运货物装到车上。保管人员做好出库质量管理,严防破损,做好数量记录,核实品种、数量和提单。

  4、存货盘点。分公司财务部每月底要协同库管员对库存商品进行一次盘点,对于盘盈、盘亏、毁损等要查明原因,上报股份公司财务部进行相应处理。

  六、门店财务人员管理制度

  1、下属各门店的财务人员在人事关系上属于股份公司总部,任何部门无权聘用和解聘财务人员。下属各门店财务负责人由股份公司总部财务审计部经理提名,报股份公司总经理批准后聘任或解聘。

  2、下属各门店核定财务人员的工资福利等相关待遇由股份公司总部财务审计部统一管理和发放;财务人员为门店办公或出差等而发生的费用由各门店承担;财务人员的培训及其他相关费用由股份公司总部承担。

  3、下属各门店的财务人员必须严格执行股份公司的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在业务上接受股份公司总部财务审计部的指导;总部财务审计部对其财务活动进行定期审计和不定期专项核查,对于违反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的,公司总部将对其作出相应处理,对于违返国家法律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4、下属各门店的财务人员必须协助所在公司领导搞好经营管理,及时提供真实、有效的财务信息,积极为分公司领导的经营决策出谋划策。

  5、下属各门店财务负责人定期向总部财务审计部述职,在日常财务管理工作中要不断创新,提高公司财务管理水平,鼓励多提合理化建议。

  6、股份公司总部将定期对财务人员进行考核,以此作为年终奖金和工资标准的考评依据。

  七、岗位职责

  分公司财务岗位责任制是一种管理制度,现关于分公司每个财务工作人员的职责、任务、权限、完成任务的标准作出明确的规定,根据分公司财务人员履行岗位职责的优劣作为对财务人员的晋升、奖惩依据。

  1、分公司财务经理的岗位职责

  1.1在股份公司财务部的领导下,严格遵守财经纪律与股份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要随时检查各项制度在分公司的执行情况,发现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给予制止,并及时书面报告股份公司财务部.

  1.2审核分公司的会计原始凭证是否符合会计工作规范的要求,是否符合国家的税务、会计法规及股份公司的有关规定,对不合理、不合法、不合规的原始凭证拒绝受理,并且退回经办人,坚持“收支两条线”的原则。

  1.3审核上报股份公司的财务资料,确保上报资料的真实性、规范性和准确性。编制分公司经营费用的预算,并就经营费用预算的执行差异进行分析,然后报分公司总经理及股份公司财务部。

  1.4复核记账凭证、登记总账、核对明细账、编制会计报表、编写财务分析报告,按股份公司的要求审核分公司的会计报表,并在限期内寄回股份公司财务部。

  1.5严格审核分公司物料收发凭证,坚持“现款现货、款到发货”的原则,对分公司的实物(包括库存商品、物料、固定资产等)与货币资金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盘点,并核对账实是否相符。

  1.6在坚持股份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的前提下,积极地配合门店总理推动分公司销售业务的提升,做好分公司总经理的参谋。

  1.7做好分公司的物流、资金流的安全保障措施,确保分布在分公司内、外的财产安全与完整。

  1.8妥善保管、归档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协调好与当地税务部门的关系。

  1.9按股份公司的规定管好、用好分公司的印章,并做好分公司签订的所有合同的审核、备案工作。

  1.10协调好分公司的财务岗位工作,并组织好分公司财务每月的工作小结会,总结分公司财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书面上报股份公司财务部。根据财务内控制度,安排好分公司节假、双休日财务人员的值班,坚持服务与监督并重的原则。

  1.11按时完成股份公司财务部交付的其他临时性工作,同时以身作则组织与带好分公司财务队伍,将分公司财务工作做好。

  2、分公司会计的岗位职责

  2.1按照国家会计法规制度和股份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编制记账凭证、登记会计明细账(不包括现金日记账与银行日记账)和结账、对账,做到账务处理手续完备、数字准确、账目清楚,对不合法的原始凭证应拒绝编制记账凭证并及时报告分公司财务经理。

  2.2登记好有关备查账簿;定期和不定期对账,使账账、账实相符。

  2.3与库管员共同验收分公司物料入库,并填制入库凭证。

  2.4根据有关资料编制会计报表的附表。

  2.5月初装订分公司上月的记账凭证、物料收发凭证并归档(财务资料归档管理)。

  2.6负责税务申报及税控系统的维护。

  2.7按时完成分公司财务经理交付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3、分公司出纳的岗位职责

  3.1严格、认真执行国务院关于现金管理的制度。

  3.2严格执行库存现金的限额,超过部分必须及时送存银行,不坐支货款,不能白条抵押现金,坚持货款现金与费用现金分管的原则。必须是坚持“收支两条线”的原则。

  3.3严格执行支票管理制度,使用支票必须经分公司总经理、财务经理两人签同意后方可开出。出纳员办理每一笔收付款业务的依据,必须根据会计(财务经理)编制的,并经审核无误的凭证。

  3.4建立、建全现金、银行存款的各种账目,出纳员每办理一笔收付款业务前,必须坚持复核每一笔收付款凭证所反映的经济内容和金额,对不完整、不合法的凭证应拒绝付款,并及时向分公司财务经理或股份公司财务审计部反映。

  3.5月末分公司银行存款余额与银行对账单核对,要及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使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上的余额相符。对未达账款要及时查询,并督促有关人员及时处理。

  3.6为了确保安全,分公司向银行提取或存入现金时,应由分公司财务经理配备人员同行,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同时保险柜密码严格保密,钥匙要妥善保管不得丢失,不得交给他人。

  3.7不得将出纳工作随意交代他人代管,如确有原因离岗时,必须由分公司财务经理指派他人代管,而且交接手续双方必须清楚。

  3.8出纳员使用的各种印章,如支票印鉴、“现金收讫”、“现金付讫”、“银行收讫”、“银行付讫”等都要妥善保管。为了分清责任,支票印鉴必须坚持分管的原则。任何时侯都不能一个人保管和使用支票的.所有印鉴。

  3.9加强有价证券的管理,有价证券必须存放在保险柜中并设立备查账,保护有价证券安全、完整不受损(要转回股份公司的必须及时办理手续转回)。

  3.10出纳人员不能兼任会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收入费用、债权债务的账簿登记工作。

  3.11按时完成分公司财务经理交付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注:门店未设会计岗位的,由财务经理兼任会计工作岗位。

  八、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1、为加强会计档案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本公司的会计档案包括: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税务申报资料、会计报告、审计报告、验资报告、资产评估报告、财务管理制度以及与经营管理有关的其它重要文件,如合同、章程等各种会计资料。

  3、会计档案的保存。

  财务部应有专人负责保存会计档案,定期将财务部归档的会计资料,整理装订后按顺序立卷登记。

  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为永久保存和定期保存两类,具体和保管年限详见本制度第七条。

  会计档案应当在会计机构内部指定专人保管。出纳人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

  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需要销毁时,由会计档案管理人员提出销毁意见,经部门经理审查,股份公司财务部批准,并报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后执行。由会计档案管理人员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销毁时应由股份公司财务审计部有关人员共同参加,并在销毁单上签名或盖章。

  4、会计档案的借用。

  财务人员因工作需要查阅会计档案时,必须按规定顺序及时归还原处,若要查阅入库档案,必须办理有关借用手续。

  公司内各单位若因公需要查阅会计档案时,必须经本单位领导批准证明,经财务经理同意,方能由档案管理人员接待查阅。

  外单位人员因公需要查阅会计档案时,应持有单位介绍信,经财务经理同意后,方能由档案管理人员接待查阅,并由档案管理人员详细登记查阅会计档人的工作单位、查阅日期、会计档案名称及查阅理由。会计档案一般不得带出室外,如有特殊情况,需带出室外复印时,必须经财务部经理批准,并限期归还。

  5、由于会计人员的变动或会计机构的改变等,会计档案需要转交时,须办理交接手续,并由监交人、移交人、接收人签字或盖章。

  6、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总部、分公司、下属全资及控股公司。

  7、会计档案保管期限

  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

  (一)会计凭证类:

  (1)、原始凭证、记帐凭证汇总凭证15年

  (2)、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和银行对账单5年

  (二)会计帐簿类:

  (1)、日记帐15年其中: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帐25年

  (2)、明细帐、总帐、辅助帐15年

  (3)、固定资产报废清理后固定资产卡片及清单保管5年

  (三)会计报表类:

  (1)、主要财务指标报表(包括文字分析)3年

  (2)、月、季度会计报表(包括文字分析)5年

  (3)、年度会计报表(包括文字分析)永久

  (四)其他类:

  (1)、会计档案保管清册及销毁清册永久

  (2)、财务成本计划3年

  (3)、主要财务会计文件、合同、协议永久

  九、附则

  1、本制度从二零零三年开始执行。

  2、本制度解释权属股份公司财务审计部。

  店铺财务管理制度 篇5

  (一)为加强直营店的财务工作,发挥财务在直营店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保证直营店资产安全完整。

  (二)直营店财务人员要加强业务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技能,保守秘密,忠于职守,做好本职工作。

  (三)直营店设立会计岗位,负责管理餐厅现金。

  (四)直营店财务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公司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

  2、按公司规定做好财务核算,及时向公司财务汇报工作;

  (五)对直营店的各种财务会计资料,如:收银单,销售日报表,销售周报表,交款凭证,帐簿,缴纳凭证,重要的经济合同等合计资料,应及时收集归类,入帐或归档。未经公司批准,不得销毁。

  (六)财务人员工作调动或因故离职,必须与接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离职。

  (七)会计工作职责

  1、每日定时上缴与去当地指定银行存款

  2、每周统计员工工时上缴店经理审核

  3、每周统计餐厅所发生费用上报公司

  4、对每日的营业额负责任

  5、建立并保留餐厅营运状况记录表

  6、核算当月餐厅人员薪资

  7、.控制好各项费用的增加,合理正规使用餐厅零用金

  (八)日常会计工作执行事项

  1、公司物流可配送或申领的物品购买一律不做报销;

  2、开铺当班经理一次性统计当日所需购买的营运物料,尽量做到同一种物料一次性/一张单会计做控制把关;

  3、分析日常不正常的单据费用报销如原本3天报销1瓶煤气,现两天报销2瓶煤气会计报销做分析控制,店长审核;

  4、日常购买零星物料单据:请注明单位,数量,单价,否不做报销;

  5、日常交通费报销:报销金额与票面值要相符或者票面值高于报销额,但要背面要注明实报是多少金额电脑车票报销的日期,行程与实际要相符,否则给报销;

  6、属正常交通费报销,只按公交车车费报销;日常餐厅管理不当所产生的寄货车费一律不做报销;

  7、餐厅日常20元以内的单项维修费用店长审核报销;餐厅日常20元以上的单项维修费用申报公司营运部,否则不报;餐厅日常的维修费用需签呈上报审批的,单据在报销时必须附;部本部审批的签呈一同贴上,方可报销;

  8、餐厅会计有责任保全餐厅备用金的完整,任何人不得且无权利在备用金柜或保险柜内借取现金;

  9、餐厅会计每日必须审核各当班经理所购入的单据是否合理,若出现不合理的单据,会计当事人有权退回给其购买人,若是不能报销的单据,其购买人必须填回其相应的金额给会计;

  10、周报销:会计在做周报销时,必须在每周的星期天当天做完,保证在周二早上将报销单据送到总部,否则逾期不能报销的单据由餐厅店长和会计自行负责;

  11、店长有责任审核单据时做到任一单据的完整性,并且签名,及签上日期;

  12、餐厅会计有责任做到每日单据一审核,每周单据一报销,以便达到会计报销的准确性;

  13、餐厅会计在每月25日当天必须做到单据一报销,并且在次日早上12:00前将报销单及汇款单交至总部出纳处;

  14、会计有责任做到工时每日一小计及输入电脑做统计,每周一统计及分析,以便做到工时工资的合理控制;

  15、会计有责任做到工时的真实性,及任一管理组出勤天数的真实性来核算工资。

  店铺财务管理制度 篇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资金的内部控制和管理,降低筹资用资成本,防范经营和财务风险,确保公司资金规范、安全、高效运作,实现公司资产和股东资金收益最大化的目标,根据国家有关财务管理法规制度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公司及公司所属单位,包括公司所属部门、直属机构、服务维修站。

  第二章现金管理制度

  第三条、为了加强公司现金管理,建立健全现金收付制度,严格执行现金结算纪律,对现金管理作如下规定。

  第四条、现金使用范围:

  1、员工工资、奖金、津贴及劳保福利费用;

  2、出差人员差旅费;

  3、采购办公用品、零星备件或其他零星开支;

  4、业务活动的零星支出备用金;

  5、确需现金支付并经总经理书面同意的其他开支。

  第五条、现金收付原则:

  1、收付现金必须根据规定的合法凭证办理;没有按照第四章《财务审批制度》审批签章的,出纳不予付款。

  2、因公外出或购买物品,需借用现金时,按照第五章“员工借款管理制度”的规定办理。

  3、出纳不得擅自将公司现金借给他人或其他单位,不准谎报用途,套取现金、不准利用银行账户代其他单位或个人存入或支取现金,不准将公司收入的现金以个人名义存入银行(董事长和总经理共同书面许可除外),不准保留帐外公款。

  4、出纳不准白条顶款,不准垫支挪用公司资金。

  第六条、现金收入和支出:

  1、不论何种来源收入的现金,原则上应于当日全部送存银行。

  2、支付现金,应该从备用金中支付或从银行存款提取,公司任何员工不得以收入直接支付各项开支,严禁坐支现金。

  3、公司任何员工不得以任何借口或理由截留公司的现金收入,在取得现金收入后应及时上缴财务。

  4、支付现金在1-5万元的,经办人必须提前一个工作日通知财务部门;5-10万元的,经办人必须提前3个工作日通知财务部门;10万元以上的,必须提前5个工作日通知财务部门;事先未通知的,财务部门有权拒绝办理付款业务(公司紧急、重大的非日常事项例外)。

  第七条、现金报销时间规定:

  1、购买物品借用现金应在购货验收入库后2个工作日内报销。

  2、出差人员所借现金必须在出差返回后5个工作日内报销。

  3、如不按时还清借款又不向财务部书面说明原因的,财务部有权直接从借款人的工资中扣除。

  第八条、库存现金的保管:

  1、库存现金限额原则上以满足公司2天日常零星开支为标准,禁止超过限额备用金。

  2、出纳办理现金出纳业务,必须做到按日清理,按月结账,及时登记现金日记账,结出库存现金账面余额,并与库存现金实地盘点数核对相符。

  3、出纳人员必须每日核对库存现金,保持账款相符,如发生长短款问题要及时向财务负责人汇报,查明原因后按照总经理审批签章后的书面处理意见进行处理,不得擅自将长短款项相互补抵。

  4、财务负责人每月末必须定期对库存现金情况进行清查盘点﹙每月不定期对库存现金进行盘点,每月不得少于壹次﹚。重点放在账款是否相符、有无白条抵库、有无私借公款、有无挪用公款、有无帐外资金等违法违纪行为。

  5、现金保管要有安全措施,存放现金要用保险柜,保险柜钥匙要由出纳专人保管。

  第九条、处罚:

  1、对违反本制度照成公司损失的,视其情节严重,结予处罚,并保留以法律手段追究当事人责任的权利。

  2、凡超出规定范围、限额使用现金,用不符合制度的凭证冲抵库存现金,未经批准坐支现金,私存小金库,编造用途套取现金,公款私存,截留收入,逾期报销的,除给有关人员处罚外,分别给予违纪金额20%的罚款。

  第三章银行存款管理制度

  第十条、公司发生的一切收付款项,除第二章规定的可用现金支付外,都必须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

  第十一条、银行预留印鉴分别由付款出纳和财务负责人分别保管。

  第十二条、为随时掌握银行的收支和结存情况,合理组织货币资金的收入,按各开户银行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进行序时核算。

  第十三条、出纳应定期到各开户银行收取银行结算凭证。对所有的银行结算凭证,财务负责人必须进行严格审核,以防止和杜绝挪用、贪污等违法犯罪行为发生,并每月末核对银行存款余额。

  第四章财务审批制度

  第十四条、资金支付审批权限:

  1、单笔支出金额在500元以下,由部门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分管副总、总经理审核签字后支付,全月通过本方式的支出累计不得超过5000元。

  2、单笔支出金额在500元以上,由部门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分管副总、总经理和董事长审批签字后支付。

  3、需由董事长签字的款项支付,未能及时由董事长签字但确需立即支付的款项,财务负责人应电话请示董事长得到肯定答复后予以支付;待董事长回公司后由财务负责人立即完善签字手续。

  第十五条、员工借款按照第五章规定办理。

  第五章员工借款管理制度

  第十六条、为了加强员工借款管理,减少资金占用,更好的服务于公司经营活动,对员工借款作如下规定。

  第十七条、员工借款范围及审批:

  1、公司员工因公出差、零星采购、工程周转金及处理其他零星支付业务,根据需要可借用现金。

  2、公司员工借支现金需要填写“借款单”,经部门负责人批准,财务负责人审核后,报总经理签批。现金借支5000元以上,需要提前1个工作日通知财务部。

  3、临时工、试用期员工和学徒工不能借支现金,有出差任务时,由同行人员借支现金。

  4、未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股东,不得以股东名义在公司借支现金。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股东借款限额按照总经理级别执行;超过限额的借款,按照公司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上浮2个百分点加收利息;且借款期限不得超过一个会计年度。

  5、现金借款人应亲自到财务部门支取现金并在现金支付凭证上签字,除经董事长书面同意外不得委托他人代理借款事项。

  6、财务部工作人员不得接受他人委托以委托人名义向公司借款。

  第十八条、员工借款额度:

  1、员工借支现金前必须预计合理的借支额度,部门负责人应进行额度的审核,超出合理范围的员工借款,财务部门不予借支。

  2、公司员工由于个人或家庭原因,由所在部门负责人或一名公司中层以上管理人员担保,提出借款申请(注明还款计划)并经总经理和董事长审批签字后,可在公司借支不超过在公司任职期间﹙超过一年的按照一年计算﹚工资总额30%的借款。

  3、对不同级别的员工设置最高借款限额,未还借款超过限额时,财务部门有权拒绝再次向其借款。

  4、员工借款额度表:

  第十九条、禁止白条抵现,对于符合规定的员工借款,财务部要及时进行账务处理。

  第二十条、员工报销的款项应首先用于偿还借款。有工作任务需要支出现金时,需再次履行借款审批手续,财务部门不得直接支付现金。

  第二十一条、工程周转金借款,实行“前账不清,后款不借”原则。报销还款时,必须取得合法的票据,按照规定程序报销。

  第二十二条、财务部要严格控制员工借款,准确掌握员工现金借支、报销和还款的情况,及时清理借支。

  第二十三条、员工借款原则上次月发放工资时扣回。特殊情况的,需由借款人提出还款申请经总经理和董事长审批签字后交由财务计划扣款。

  第二十四条、出现无法收回借款情形时,由部门负责人﹙或担保人﹚承担还款义务。由财务部工作失误造成无法收回借款的,由财务经办人和财务负责人共同承担还款义务,总经理承担领导责任。

  第二十五条、员工借款时填写的借款单据,由财务部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员工归还借款或报销费用冲抵借款时不退还原借款单据,根据借款员工的需要,财务部门可出具收款收据或款项结清证明。

  第二十六条、为客户代理上户及购买保险的,可由上户专员根据计算的上户保险费用提出借款申请(不受上述借款额度的限制),经审批权限审批后到财务部门办理借款手续;办完上户手续后立即到财务部门办理核销手续;发放工资前未办理核销手续的,财务部门有权拒绝发放该员工工资直到完结核销手续为止。

  第六章存货管理制度

  第二十七条、本制度所述存货包括但不限于商品车、装饰材料、维修备件、维修工具、工程物资、购进尚未使用的办公用品设备等。

  第二十八条、公司所有存货的进出均须采用电算化系统办理出、入库手续,并实行严格的审批制度。商品车出入库手续必须由销售经理审批。

  第二十九条、库存商品车由商品车库管登记管理,该库管为商品车库房管理人。服务站库房保管为除商品车之外其他存货的库房管理人。

  第三十条、存货采购与入库:

  1、商品车采购由公司统一安排,商品车到货后由相应的库房管理人办理入库手续。

  2、非商品车存货由总经理或董事长指定人员采购,购入后由采购员办理入库手续。

  3、急用物料的采购,购入后应由保管验货并由相关人员开具《出库单》后方能使用。

  4、存货入库(包括商品车调拨入库)时,须填写财务部门指定格式的《入库单》,一式三联。由购买人、保管、相关部门经理共同签字确认。购买人以签字后的《入库单》财务联连同合法的购买凭证交由财务部门结算;手续单据不齐,财务部门有权拒绝办理。

  5、零星办公用品的采购,采取购入后凭合法购买凭证经审批制度规定的审批流程后予以报销。

  第三十一条、存货日常保管:

  1、库房钥匙和商品车钥匙由库房管理人专人保管。

  2、未经库房管理人同意,除董事长、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外任何人不得私自进入库房,违者每次罚款100元。

  3、非商品车存货保管与保养:

  ﹙1﹚根据库存物料的性能和特点进行合理储存和保管,做到保质、保量、保安全。

  ﹙2﹚合理摆放:对不同的品种、规格、质量的物料都应分开,按照电脑系统的统一编号(金蝶系统的备件编码按照“库房号.货架号.第几层+四位顺序号”的方式编码;SGM的备件按照“库房号.货架号.第几层+四位顺序号”的方式进行仓位管理)存放,以便发货。

  ﹙3﹚物料摆放要整齐,怕潮湿物品要上盖下垫,注意防火、防潮、防湿,所有材料要采用“编码+名称”的方式标识,搞好库区环境卫生,经常保持清洁。

  ﹙4﹚对机械设备、配件定期进行涂油或密封处理,避免因油脂干脱造成性能受到影响。

  4、商品车存货的保管与保养由4S展厅另行规定。

  第三十二条、销售与出库:

  1、商品车的销售出库:

  ﹙1﹚由4S展厅提交订车单并由装饰部门开具注明有车架号码及装饰项目的《精品装饰销售出库单》(一式三联)后,交由库房进行领料出库(库房留存第三联)进行车载装饰。

  ﹙2﹚装饰部门完成所需装饰项目在《精品装饰销售出库单》(一式两联)上签字并交由4S展厅验收签字后,将财务联(第一联)取出留存汇总后交由财务计算装饰工资。

  ﹙3﹚销售人员交车时,根据财务部盖有“财务审核准予交车”字样的《商品车交车单》和《精品装饰销售出库单》(第二联)交由商品车库管确认无误再由客户签字认可后进行商品车出库,商品车库管应留存盖有“财务审核准予交车”字样的《商品车交车单》和《精品装饰销售出库单》(第二联)汇总后交由财务部门存档。

  2、服务站销售出库:

  ﹙1﹚SGM管理系统内的材料,根据SGM提供的材料管理系统的流程和规范要求进行备件出库手续;

  ﹙2﹚采用金蝶系统管理的材料,根据金蝶系统的流程和规范要求进行物料出库手续;

  3、内部领料出库:

  ﹙1﹚公司内部耗用物料经部门经理审核同意后可由使用人到库房办理内部领料出库。

  ﹙2﹚库房保管根据部门经理审核同意后的用料计划开具《领料出库单》(一式三联),由领料人和保管签字后予以发货。

  ﹙3﹚签字后的《领料出库单》(一式三联),存根联由保管留存,红联交领料人所在部门留存,财务联月底汇总后由保管上交财务核算。

  ﹙4﹚内部领料按照进货价格计算,计入领料部门成本进行绩效考核。

  第三十三条、存货清查与盘点:

  1、财务部门应会同库房管理人于每月末应对各库房存货进行实地清查盘点。

  2、实地盘点结束后,由盘点人员在盘点表上签字,对于账实不符的情况,应查明原因,并编写盘点报告向董事长和总经理汇报。

  3、发生的存货盘亏由库房管理人按照进价赔偿。

  第七章费用报销制度

  第三十四条、业务招待费报销规定:

  1、各部门因工作需要接待客户时,应事先电话请示总经理批准,并在业务招待费报销前补填申请并提交总经理审批。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由部门负责人以上管理人员提出接待申请:

  ﹙1﹚公司经营业务中的重要客人;

  ﹙2﹚公司上级主管部门的相关负责人;

  ﹙3﹚其他经董事长或总经理认可的外部合作单位关系人员。

  3、严格业务招待费事前审批制度,确保一次一报,一次一单。

  4、业务招待费的报销,应严格按照实际招待对象如实填写费用报销单,并附合法票据由按照财务审批制度规定签字后予以报销。

  5、业务招待费的处理,按照“谁的客户谁承担费用”的原则计入各部门成本进行绩效考核。

  第三十五条、通讯费补贴规定:

  1、通讯费补贴标准:根据员工在公司报备的号码,每月电话费补贴标准为:

  2、享受公司通讯费报销的人员,电话要求24小时开机,经公司发现月累计关机3次以上,对当月通讯费不予报销。

  3、员工转岗时,通讯费在到新岗的次月按新岗报销标准执行;员工辞职、调动离开公司时,从次月停止报销通讯费。

  4、公司报销的通讯费按照员工所属部门,计入各部门成本费用并计算绩效考核。

  第三十六条、交通费报销规定:

  1、公司各部门配备的业务用车辆,公司负担车辆的修理、保养、保险、税费等,车辆的用油原则上采用定额报销的办法,报销标准为:

  2、总经理特别指派任务的油费不计入上述报销标准,除此以外超过上述标准的油费报销于次月在车辆使用责任人的工资中据实扣除。

  3、车辆使用责任人的确定:

  ﹙1﹚4S展厅试乘试驾车:4S展厅销售经理;

  ﹙2﹚售后服务站施救车:售后服务站站长;

  ﹙3﹚行政部公务用车:行政部部长;

  ﹙4﹚财务部公务用车:财务部部长;

  ﹙5﹚其他用车责任人:由总经理指定。

  4、公司员工因办理公司业务造成公司车辆损坏的,赔偿相应损失金额的50%。公司员工因私人事务造成公司车辆损坏的,按照损失全额赔偿。赔偿的款项直接从当月工资中扣除,金额重大经总经理、董事长书面同意的可以按月在工资中陆续扣除。

  5、公司车辆外出由各车辆使用责任人负责或指定人员进行登记,车辆使用过程中的违章罚款等由车辆使用责任人自行承担。

  6、因公外出办事,本城范围内原则上应乘坐公交车,经总经理同意的可以乘坐出租车;本城范围外原则上应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乘坐飞机的应事前经总经理或董事长书面同意),禁止自行驾车外出办事(总经理或董事长同意的除外);事后凭合法票据据实报销。

  第三十七条、因公出差费用报销及补贴规定:

  1、公司各部门员工因公出差,应事前书面报备行政部,确定出差时间和地点。

  2、出差过程中发生的交通费用按照本章“交通费报销规定”的规定报销;

  3、出差过程中发生的住宿费报销标准为:

  4、出差过程中发生的业务招待费按照本章“业务招待费报销规定”的规定报销;

  5、出差过程中发生的伙食费,采用定额补贴的方法予以补贴,补贴标准为:

  6、公司员工参加SGM指定培训,SGM规定了食宿标准的,按照SGM标准据实报销。

  第三十八条、职工活动费报销规定:

  1、各部门组织职工集体活动,应事前书面申请经董事长、总经理审批签字后方可执行。未事先审批的,一律不予报销。

  2、各部门按照规定组织职工集体活动后,以合法票据附签字后的申请单据实报销。

  3、经董事长、总经理签字同意的职工活动经费计入公司福利费用,不计入各部门成本费用绩效考核。

  第三十九条、佣金支付规定:

  1、公司员工在经营业务活动中,不得私自向对方索取有损公司利益的现金、礼品回扣,一经发现就地免职,公司保留以法律手段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的权利。

  2、公司往来单位及人员招待公司员工,被招待人必须事前到公司行政部门报备,未报备者一经发现给予当月应付工资总额50%的罚款。

  3、公司需对外支付的货币佣金,必须先由经办人填写申请单,经部门负责人、财务负责人、总经理、董事长审批签字后由出纳支付,并及时入账。

  4、公司需对外支付的非货币佣金,由经办人填写申请,经部门负责人、财务负责人、总经理、董事长审批签字交由财务部存档后由财务部出具统一的非货币佣金支付证明。

  5、公司员工未违反上述规定直接截留资金用于支付佣金的,一经发现就地免职,公司保留以法律手段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的权利。

  6、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支付的佣金,一律纳入各部门成本费用并计算绩效考核。

  第四十条、其他费用报销规定:财务部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另行提出报销方案,经总经理、董事长审批后予以实施。

  第八章印鉴管理制度

  第四十一条、为规范财务印章的管理,加强风险防范,保障公司合法权益,实现印章管理的制度化和规范化,特制定本制度。

  第四十二条、财务印章指经过合法程序刻制的财务专用章、法人代表章(银行印鉴)、发票专用章、刻有公司名称的收讫、付讫业务章、内部审核专用章等。

  第四十三条、原有印章发生破损或公司名称变更等原因需要注销旧印章并刻制新印章的,由财务负责人按刻章程序提出申请,经终极权限人批准后刻章。重新刻制的印章文字字体应有异于原印章,以资区别。

  第四十四条、原有印章发生遗失或被抢、被盗时,应采取书面形式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同时刊登遗失公告,并于公告声明生效时财务管理处依据上述程序申请财务印章的刻制、注销和备案手续。

  第四十五条、财务印章的使用范围:

  1、财务印章应严格按照本制度的规定,依据公司经营活动的实际需要,经过审批权限人的批准结果使用,不得滥用财务印章。

  2、财务印鉴(财务专用章、法人代表章、财务负责人章)用于办理有关的银行业务,如:银行开户与销户、背书银行票据、银行贷款的借据单、开办网上银行业务等范围内使用。但银行对账单、工资发放清单等确需加盖财务专用章的经济事项,应通过公司印章使用审批流程,方能使用。

  3、发票专用章用于公司经营业务需要开据的发票。

  4、财务专用章用于以收据收回员工各类的欠款、关联公司往来款等。

  5、刻有公司名称的收讫、付讫章用于各类的收、付款业务。

  6、内部审核专用章用于内部审核流程财务鉴定业务。

  第四十六条、财务印章的保管与使用管理规定:

  1、财务印鉴实行分开保管的原则:法人代表章由董事长指定人员保管,财务负责人保管财务专用章,其余印章的保管人员由财务负责人和总经理共同授权。

  2、当财务印章保管人员因出差、休假等情况临时离岗时,应填写《财务印章保管授权移交表》由财务负责人和总经理共同指定临时印章(含印鉴)保管员,在前一天提前做好临时性交接工作。

  3、财务印章临时保管员在保管印章期间与财务印章保管人员负有同等责任;财务印章保管员回到岗位后立即做好交接工作。

  4、确因工作需要携带财务印章外出使用的,应填写《财务印章外出使用申请表》,经财务负责人审核批准后,由部门的两名人员分别携带,监督使用。使用完后须及时将印章归还保管人。印章外带期间严禁使用于审批范围之外的经济业务,如发现违规行为,则追究印章外带使用人的责任。

  5、财务印鉴的使用必须按照印鉴使用权限由使用人在《财务印章保管使用登记表》上登记后方能使用。

  6、银行预留印鉴至少包括“财务专用章、法人代表章、出纳章”;银行预留印鉴卡由财务负责人专人保管。

  第九章票据管理制度

  第四十七条、为规范公司单据管理,防范财务风险,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流程,制定本制度。

  第四十八条、本制度所指票据包括但不限于“各类发票、收款收据、收款证明”等。

  第四十九条、财务负责人为公司票据管理直接责任人,负责登记票据的领用、核销、存根联保管工作。

  第五十条、收据的领用:

  1、财务负责人应设置票据领用登记表,发放票据时必须登记领用日期、数量、起止号码等,应由领用人签字。

  2、出纳为收款收据和收款证明的唯一领用人,负责领用票据的管理和开具工作。

  3、各主办会计为各类发票的领用人,负责领用发票的管理和开具工作。

  4、票据领用人在领用新的票据前,应到财务负责人处进行原领用票据的核销工作,未办理核销之前不得领用新的票据。

  第五十一条、票据的使用:

  1、各种票据应当按照规定的要求顺序、联次开具。

  2、各种票据只能按照规定的范围进行使用,不得转借,转让,跳号,拆本使用,不得开具空白票据(未明确金额小写的票据)。

  3、票据填开错误时禁止涂改,一律作废重开;作废的单据必须联次齐全完整。

  第五十二条、收据客户联回收规定:

  1、因销售商品车开具的收款收据在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增值税发票前由财务部门商品车销售会计负责回收,单据不齐的财务部门有权拒绝开具发票。

  2、因维修车辆开具的收款收据在开具维修发票前由财务部门售后会计负责回收,单据不齐的财务部门有权拒绝开具发票。

  3、因客户原因遗失单据的,由客户本人填写遗失单据说明书,主办会计根据经销售代表或售后接待、部门负责人、财务负责人签字后的单据遗失说明书办理财务手续。

  第十章商品车交车流程

  第五十三条、商品车销售、交车票据传递流程图:

  第五十四条、商品车销售、交车票据传递流程说明:

  1、销售顾问持规范的销售合同和客户结算清单到收款出纳处办理交款手续,收款出纳根据本月的销售政策审核合同后办理收款结算。

  2、收款结算交付定金、首付款、车辆全款时必须由销售顾问开具四联收款收据(必须在收据上注明清楚车架号),由收款出纳进行审核并确认签字。(第一联:存根;第二联:记账;第三联:收据,加盖公司财务章;第四联:收银,附在客户结算清单上)。

  3、收款结算交付评审费、续保保证金时必须由销售顾问填写付款说明(附在客户结算清单上)和三联收款收据。(第一联:存根;第二联:收据,加盖公司财务章,用于退还客户续保保证金的依据;第三联:记账)。

  4、客户结算清单所有款项结清后,由销售顾问开具开票通单,由销售顾问、收款出纳、销售经理、客户确认并签字后到财务部办理开票手续。

  5、商品车销售负责会计审核合同,合同审核无误且收齐客户收据后在交车单的财务确认栏上加盖财务准予放车章并开具发票。

  6、销售顾问开具发票后,须将客户信息卡、客户身份证复印件、发票联复印件、合格证复印件、新车检查记录表、保养手册黄联、交车检验表、交车单复印件,GMAC车还须车辆登记证复印件交客服部,交车单原件交财务部留存(有节能补贴的,还需提交“客户与车辆上户名称一致的银行卡卡号和客户身份证在同一纸上”的复印件)。

  7、销售顾问到商品车库房管理员处办理出库手续后到收款出纳处办理车辆放行手续,收款出纳回收完整的“销售合同、结算清单、收据收银联”等单据后开具车辆放行条。

  8、保安根据车辆放行条放车后回收车辆放行条,汇总后月末将车辆放行条交财务计算提成。

  第五十五条、退定金和多余车款:

  1、客户交纳的定金除下列情形外一律不予退还:

  ﹙1﹚GMAC被拒;

  ﹙2﹚车展定车;

  ﹙3﹚订购车辆缺货;

  ﹙4﹚订购车辆质量问题;

  ﹙5﹚总经理书面同意的其他情况。

  2、退定金和多余车款时,由销售顾问填写请款单,经销售经理、财务负责人、总经理审核签字予以退款;退款时付款出纳必须回收原签订的销售合同和由公司开具的收款收据。

  第十一章维修车辆交车流程

  第五十六条、维修车辆票据传递流程图:

  第五十七条、维修车辆票据传递流程说明:

  1、售后接待根据客户需求填写车辆预检表并按照“SGM车辆、非SGM车辆”的分类分别录入电脑系统,车辆预检表必须经客户签字认可。

  2、 SGM车辆按照SGM通用的规定进行单据填开和材料出库。

  3、非SGM车辆由各维修工组根据前台接待开具的金蝶结算单(一式四联:存根联,财务联,领料联,客户联)领料联到备件库房领料出库。

  4、维修工组将车辆维修完毕后统一将钥匙交至售后前台接待处,收款出纳根据前台接待打印的“结算单”收款(无收款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后开具维修车辆放行条(放行条内容必须注明车主姓名和维修结算单号)。

  5、 SGM的结算单应注明结算方式“小修、大修、常规保养、免费首保、三包索赔、事故现金、事故代赔”:

  ﹙1﹚“小修、大修、常规保养、事故现金”由收款出纳收款后将结算单据(结算单据包括但不限于“结算单的财务联、维修工单财务联、维修发料单财务联”)交与主办会计核算;

  ﹙2﹚“免费首保、三包索赔”的结算单据由售后前台统一整理后于每日下班前上交财务进行核算;“免费首保、三包索赔”方式结算的单据须经索赔员签字,否则财务不予受理。

  ﹙3﹚“事故代培”方式结算的结算单据必须附有保险公司定损单,由售后前台统一整理后于每日下班前上交财务进行核算,否则财务不予受理。

  6、非SGM的结算单应注明结算方式“小修、大修、常规保养、事故现金、事故代赔、应收挂账”:

  ﹙1﹚“小修、大修、常规保养、事故现金”由收款出纳收款后将结算单据交与主办会计核算;

  ﹙2﹚“事故代培”方式结算的结算单据必须附有保险公司定损单,由售后前台统一整理后于每日下班前上交财务进行核算,否则财务不予受理。

  ﹙3﹚零星“应收挂账”方式结算的单据,必须按照第四章“财务审批权限”的规定办理签字手续后交由出纳开具出门条,未经审批的零星“应收挂账”方式的结算单据出纳有权拒绝开具出门条。

  ﹙4﹚对于长期合作单位“应收挂账”方式结算的单据,可由服务站站长提出申请,经总经理和董事长签字后的申请表报备财务部门后,可以不针对每单进行签字审核,出纳可直接开具出门条。

  7、服务站的维修服务收费原则上按照定价销售,不予折让。特殊情况的,由服务站站长提出申请经总经理审核(折让金额超过¥1000.00的须经董事长审核)签字并报备财务后可允许折让。未经审批私自折让的,财务部门除向直接责任人追收折让金额外再对直接责任人处以违纪金额两倍的罚款,维修站站长处以¥100元/次的罚款。

  8、收款出纳结算手续办理完毕后开具车辆放行条给车主,保安人员回收放行条后放行维修车辆,保安人员回收的车辆放行条汇总后月末上交财务计算提成。

  9、预收维修款的由收款出纳开具三联收款收据,客户联交客户,记账联交会计核算,待维修结算时差额多退少补并收回客户联。

  第十二章招标管理制度

  第五十八条、为规范公司物料采购和服务外包,降低成本费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制定本制度。

  第五十九条、适用范围:

  1、工程修建项目;

  2、全年累计采购金额超过壹万元的项目;

  3、全年累计支付服务费用超过五千元的项目;

  4、其他总经理或董事长认为应该招标的项目。

  第六十条、招标方式和权限:

  1、由各使用部门负责人书面提出采购计划及外包服务计划(计划中明确各项目要求);

  2、由采购专员或行政部负责组织竞标单位及相关资料报送使用部门、财务部、总经办、董事办;

  3、由采购专员或行政部负责人、使用部门负责人、财务部负责人、总经理负责选择中标单位书面上报董事长批准;

  4、经董事长批准的中标单位必须和公司签订书面合作合同(需中标单位交纳保证金的应到财务部门交纳保证金)报备财务部门,财务部门根据合同规定条款安排付款。

  第十三章附则

  第六十一条、公司及所属各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要严格按照本办法执行,若有违反,一经发现,公司有权追究和查处相关负责部门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违规责任。

  第六十二条、本办法由总经理负责解释。根据公司经营发展情况,财务部可提出本办法的修订草案,报经公司总经理、董事长批准后可修订本办法。

  第六十三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店铺财务管理制度 篇7

  第1条 为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工作,促进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提高公司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财务管理法规制度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 公司会计核算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

  第3条 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和方法:

  (一)筹集资金和有效使用资金,监督资金正常运行,维护资金安全,努力提高公司经济效益。

  (二)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认真做好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

  (三)加强财务核算的管理,以提高会计资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四)监督企业财产的购建、保管和使用,配合综合管理部定期进行财产清查。

  (五)按期编制各类会计报表和财务说明书,做好分析、考核工作。

  第四条 财务管理是公司经营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对财务管理工作负有组织、实施、检查的责任,财会人员要认真执行《会计法》,坚决按财务制度办事,并严守公司秘密。

  第5条 现金的管理:严格执行人民银行颁布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根据本公司实际需要,合理核实现金的库存限额,超出限额部分要及时送存银行。

  第6条 银行存款的管理:加强对银行帐户及其他帐户的保密工作,非因业务需要不准外泄,银行帐户印签实行分管、并用制,不得一人统一保管使用。严禁在任何空白合同上加盖银行帐户印签。

  第7条 应收帐款的管理:对应收帐款,每季末做一次帐龄和清收情况的分析,并报有关领导和分管业务部门,督促业务部门积极催收,避免形成坏帐。

  第8条 其他应收款的管理:应按户分页记帐,要严格个人借款审批程式,借款的审批程式是:借款人→部门负责人→财务负责人→总经理。借用现金,必须用於现金结算范围内的各种费用专案的支付。

  第9条 公司在业务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与业务有关的支出,按规定计入成本费用。成本费用是管理公司经济效益的重要内容。控制好成本费用,对堵塞管理漏洞、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具有重要作用。

  第10条 成本费用开支范围包括:利息支出、营业费用、其他营业支出等。

  (一)利息支出:指支付以负债形式筹集的资金成本支出。

  (二)营业费用包括:职工工资、职工福利费、医药费、修管理费、通讯费、交通费、招待费、差旅费、车辆使用费、报刊费、会议费、办公费 ,管理费。

  (三)管理费用包括:物业管理费、水电费、职工工作餐费、取暖降温费、全勤奖励费等其他费用

  第11条 加强原始凭证管理,做到制度化、规范化。原始凭证是企业发生的每项经营活动不可缺少的书面证明,是会计记录的主要依据。

  第12条 企业应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记帐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填制凭证的日期、凭证编号、经济业务摘要、会计科目、金额、所附原始凭证张数、填制凭证人员,复核人员、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盖章。收款和付款记帐凭证还应当由出纳人员签名或盖章。

  第13条 健全会计核算,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和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帐簿。会计核算应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保证会计指标的口径一致,相互可比和会计处理方法前后相一致。

  第14条 做好会计审核工作,经办财会人员应认真审核每项业务的合法性、真实性、手续完整性和资料的准确性。编制会计凭证、报表时应经专人复核,重大事项应由财务负责人复核。

  第15条 会计人员根据不同的帐务内容采用定期对会计帐簿记录的有关数位与库存实物、货币资金、有价证券、往来单位或个人等进行相互核对,保证帐证相符、帐实相符、帐表相符。

  第16条 加强对费用的总额控制,严格制定各项费用的开支标准和审批许可权,财务人员应认真审核有关支出凭证,未经领导签字或审批手续不全的,不予报销,对违反有关制度规定的行为应及时向领导反映。

  第17条 企业各项成本费用由财务管理中心负责管理和核算,费用支出的管理实行预算控制,财务管理中心要定期进行成本费用检查、分析、制定降低成本的措施。

  第18条 公司营业利润=营业收入 营业税金及附加 营业支出

  利润总额=营业利润+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支出

  第19条 财务报表分月报和年报,月报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年度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营业费用明细表、利润分配表。

  第20条 建立会计档案,包括对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都应建立档案,妥善保管。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保管和销毁。

  第21条 会计人员因工作变动或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必须有监交人负责监交,交接人员及监交人员应分别在交接清单上签字后,移交人员方可调离或离职。

  店铺财务管理制度 篇8

  为了加强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统一所有人员的报销程序及规定,提高财务管理水平,现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员工的自用款借支标准

  1、员工因有特殊情况支取自用款的,由借款人本人签字申请,由店负责人审签后,报区域负责人审签,自用款支出标准不得超过工资三分之一,每月只准许支取一次,伍佰元内由区域负责人审核,超过伍佰元区域负责人以邮件形式报公司总负责人审批,审批通过将邮件发于区域负责会计,区域负责会计第一时间审核,审核无误后通知出纳打款。

  2、超过3000以上的支取必须提前一天通知财务备款。

  二、备用金使用标准

  1、前台如因特殊情况需要使用备用金购买物品,备用金使用必须有正规发票或收据,100元内由店负责人及区域负责人审签后,由财务收账时审核报销,没有负责人审批的单据一律不予报销,超过100元以上必须报财务部门核对,财务部报公司负责人审批,审批通过后才予以报销。

  2、采购人员备用金必须使用于公司采购物品,不得用于自己自用,所有备用金财务会根据报账情况随时抽查,如发现备用金核对不上由采购人员立即补齐。当天超过3000以上的支出必须提前通知财务备款。

  3、因特殊情况公司人员需要支取备用金购买物品的,申请人以自用款的形式申请支取,购买物品后,一个工作日内需报财务冲账,确实有特殊原因无法核销的,必须提前通知财务,超过3天的转为个人借款从工资中扣回。

  4、员工借款的借据,出纳须将借据附于原始凭证上,将单据交于负责会计做账,有费用单据必须附在原始凭证上。

  三、日常费用报销制度及流程

  日常费用主要包括运营费用、管理费用、办公费、低值易耗品及备品备件、业务招待费、培训费、资料费等。

  (一)报销人必须取得相应的合法票据,原则上必须有正规发票,特殊原因无法提供发票的,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盖有填制单位的公章;

  从个人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有填制人员的签名和电话;

  对外开出的原始凭证,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其中办理收款业务的要加盖本单位财务专用单。

  (二)填写报销单应注意:报销费用是否在计划内,报销标准是否在标准内,与公司业务无关的个人消费、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严格按单据要求项目认真填写,注明附件张数;

  金额大小写须完全一致(不得涂改);

  简述费用内容或事由。

  (三)审批程序标准:报销人整理报销单据并填写对应费用报销单→须办理申请或出入库手续的应附批准后的申请单或出入库单→店负责人审核签字→区域负责人审核签字→公司总负责人审批→财务部会计审核→出纳报销。

  (四)采购报销流程:

  采购根据各店申购单采购物品,申购单、入库单及商品购买凭证一同粘贴于费用报销单,三者缺一不可,入库单必须有当店负责人签收,商品购买单据必须由正规购买单据,入库单及购买单据不符合标准的一律不予报销。

  (五)采购报销制度:

  采购需要报销的单据正常运营支出的由会计主管审批,非运营正常支出的由财务负责人审批,所采购的物品不能高于市场正常价格,高于市场价格的由采购人员自行补偿差价,因采购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处公司会以差价的百倍价格处罚。

  (六)市场价格调查制度:

  公司有质检部门对于报销的费用进行不定期抽查,如有发现私自加差价,差价金额的百倍返还公司,与供货商串通损害公司利益的,除承担相应的损失外,公司还会对于本人追究法律责任。

  (七)报销须有本人亲自报销,不得代为报销,报销金额直接汇入当事人银行卡内(采购人员除外)

  (八)网络采购报销制度:

  以网络形式进行采购的,采购的物品质量必须达标,采购价格不得高于市场零售价格,先付款的由采购人以自用款形式从财务支取先行垫付,申请金额须和采购物品价格相符合,由财务主管审批,审批通过后由出纳汇款。

  (九)店内运营及工程支出需要汇款的,必须汇于供货方和当事人,任何公司员工不得代收款,不得用其他人卡号代收款。

  (十)费用标准:

  1、招待费:为了规范招待费的支出,大额招待费应事前征得总经理的同意。

  2、培训费:为了便于公司根据需要统筹安排,各部门及各店培训需求应及时报送区域负责人。区域负责人根据实际需要编制培训计划报总负责人审批。

  3、资料费:在保证满足需要的前提下,尽量节约成本,注意资源共享。各店在购买资料前必须填写申购单,如有互调尽量相互传阅。

  (十一)报销5000元以上需提前一天通知财务部以便备款。

  四、其它费用报销制度及流程。

  (一)费用标准:

  其它费用报销包含考察费,油费,差旅费等其它费用;

  (二)费用标准的补充说明:

  1、住宿费报销时必须提供住宿发票,实际发生额未达到住宿标准金额,不予补偿;超出住宿标准部分由员工自行承担。

  2、考察市场产生的费用符合正常报销标准的由当事人申请,报公司总负责人审批,审批通过后,报出纳支取;

  3、伙食标准实行实报实销,原则上必须开具发票,无法出示发票的必须有正规收据;

  4、宴请客户需由公司总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报销招待费,未经许可的招待一律不报销。

  5、出差时由对方接待单位提供餐饮、住宿及交通工具等将不予报销相关费用。

  五、采购及出入库流程

  1、各店当天申购的物品,在凌晨6点前发公司管理群,超过6点申购的由店负责人自行承担(特殊应急物品除外),申购单必须由各店经理申购,入库必须由当店负责人接收入库,所有采购物品填写入库单时必须由购买物品凭证,原则上必须有正规发票,如因特殊原因无开具发票的,必须提供正规购买单据(出售方盖公章或填票人签名和电话),如不见发票或正规收据的一律不准许入库,接收人员不按规定执行的,经核实会有接收人承担费用。

  2、采购对于各店申请购买的日常物品,必须在当天12点前交于各店,当天12点前无法申购的必须第时一间通知店负责人或申购人,因采购人员12点前没有完成正常采购的,对运营造成损失的,采购物品的费用由采购人员承担,财务开自用款单据,特殊应急物品除外。

  3、采购的物品如不达标的各店有权拒收,第一时间回复采购,更换或者退货,不接收的物品不准许写入库单,如已入库且入库单交于采购的一律视为验收合格,验收后,因商品不达标造成的问题由接收人直接承担;

  4、如申购人员申购的物品,采购如实购买的,申购人无正当理由不接收的,采购人员直接于财务对接,申购物品的金额由申购人个人承担,财务开申购人的自用款单据补偿。

  5、出入库制度:各店需要调货的第一时间联系采购调货,需要调出的店开出库单,由店内负责人审签,需要调入的店开入库单由负责人审签,出库单和入库单必须同时交于财务,财务予以出库,因采购人员未经店负责人准许直接调货的,由采购本人承担出库物品费用,出入库单据不全,财务给予出入库的,由财务人员承担对各店造成的损失。

  6、仓库管理制度:各店申购的物品采购第一时间检查仓库库存,或者调查其它库存,如因仓库内有物品采购另行购买的,商品购买费用由采购承担,由财务审核开自用补偿。

  六、员工用车标准制度

  1、因工作需要员工申请公车的,经车辆管理人员同意后领取钥匙,不符合用车标准的一律禁止私自动用公车,不符合正常法律规定驾驶车辆的人员一律禁止用车(无驾驶证,酒后驾驶),用车期间造成的一切违章由本人承担一切费用及扣分。

  2、员工因公需要用车可根据公司相关规定申请公司派车,在没有车的情况下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后可以乘坐出租车;车费应保存相应车票报销,由各店负责人及区域负责人审签,报财务审核报销。

  七、工薪福利及相关费用规定

  (一)人员配置标准:详见人员配置表,如有变动公司总部会以书面形式通知。

  (注,人员交接期为7天,超过7天须由书面形式报公司第一负责人审批,无特殊申请造成人员重叠由店负责人承担主责任,区域负责人承担连带责任)

  (二)工资发放标准:详见公司发放标准书面规定,如有变动公司总部会以书面形式通知。

  (三)工资核对流程:

  (1)技师工资财务于每月3号前及18号前发于各店及各区域负责人核对,核对无误后由本人签字,于每月5号及20号回传财务存档,签字确认的工资财务不在进行二次核对;

  (2)如有奖金发放人员由区域负责人向公司负责人申请,审批后交于财务核对,核对无误后,由出纳打款;

  (3)点钟核对于每月3号前财务发于店及区域负责人核对,由本人签字确认,核对无误后于4号下午回传财务,5号由店负责人申请,区域负责人审批,审批通过交于财务支取,离职人员奖励须由财务汇款给本人,签字确认后财务不在给予核算第二次;

  (4)各店如有申请临时性奖金福利,须由书面形式或已邮件形式向公司总负责人审批,审批通过的书面方案须交于财务存档,邮件形式须发于负责会计,会计通知出纳,由出纳汇款(符合现金支取的可以发放现金);

  (5)所有工资发放财务部通过银行汇款发放本人银行卡;无员工入职信息,无身份证复印件,无工资卡号的,财务一律不打款,如有特殊原因需要支取现金的,需要区域负责人申请交财务部审核。

  (6)员工工资必须由本人签字确认,特殊情况员工无法本人签字确认的,可以出书面申请交财务部审核,原因属实的可以由他人代签。

  (7)临时工资支付流程同工资支付流程。

  (四)工资核算标准

  (1)后勤工资核算标准

  后勤工资按照考勤机为准核对出勤,如因出现特殊原因考勤机无法使用的,参考店内点名手工考勤;有特殊情况未打卡的,3次内以书面形式报区域经理审批,每月超过3次以上的须报公司总负责人审批。

  (2)技师工资核对,财务按照营业单核算工资,当天的工资在第二天由技师本人核对,如有核对不上的由店内负责人第一时间通知负责会计,3天内不核对不通知会计的按照财务正常核算确定工资。

  (3)各店岗位工资按照各岗位薪资待遇制定,如有特殊原因需要变动的须书面形式由公司总负责人审批,审批通过交于财务存档。

  (五)绩效标准:各岗位涉及绩效分红的,须按照正常绩效标准执行,详细见绩效提成表;如有另行更改会有书面形式通知。

  (六)福利发放标准:

  (1)员工伙食标准,每人每天5元原材料标准,不包含主食,每月入职不满15天不算当月就餐人数,超过15天按月计算;

  (2)节日福利标准:公司对于员工在每年的中秋和春节会发放福利礼品,在公司享受福利后,不满3个月期间离职的,福利费用从本人工资内扣除;

  (3)其他福利费费用由各店经理申请,报区域经理审核,由公司负责人审批,审批通过由区域负责人报负责会计,会计报出纳支取;

  (4)后勤工装及住宿用品符合公司正常标准的,在公司入职满3个月公司予以报销。

  (七)假期标准:参照公司假期标准,如有变动公司会以书面形式通知。

  (八)优惠活动标准:各店所有优惠活动以书面形式由店负责人申请,所有活动费用须提前上报财务核算成本,由区域负责人汇报公司总负责人审批,审批通过交财务存档。

  (九)打折标准:前台人员严格按照前台收银正常标准执行,不得私自打折,不得私自冲调账更改房价,如有因特殊原因需要折扣的必须由书面形式申请,正常填写打折报表,由当店及区域负责人审批;财务会不定时抽查,如有发现前台人员私自操作,由当班负责人承担补偿,涉及金额过大必须由公司总负责人审批。

  (十)财务收账流程:财务不定时抽查各店前台账目,不定时去各店前台收取营业额,各班正常填写交接班报表。

  八、报销时间的具体规定

  为了协调公司对内、对外的业务工作安排,方便员工费用报销,财务部将报销时间具体安排如下:

  1、财务报销:公司财务部每周一为财务报销日。若当月的最后一个报销日在该月的28日以后,为了便于财务部集中时间月末结账,该报销日停止财务报销。

  2、如有特殊原因急需报销的费用,需有区域负责人以邮件形式报公司总负责人审批,公司总负责人以邮件回复区域负责人确认,确认后由区域负责人发送给区域会计,由会计打印制作凭证,由财务出纳打款。

  九、费用返还标准

  1、工资返还标准:员工不按正常规定离职,工资暂存不予发放的,须入职公司满3个月考察期后予以发放;

  2、点钟罚款返还标准:员工因个人原因无法达到公司点钟考核标准的,会有相应罚款暂存公司,点钟考核标准达标后,会返还前一个月的罚款,罚款返还按季度考核,如3个月均未达标,3个月同时扣除;(此项20xx年1月实行)

  3、旷工罚款返还标准:所有旷工罚款金额暂存,根据旷工天数定考察天数,旷工1天考察1个月,旷工天数增加则考察月数增加,以此类推,如在考察期间无错误,则在次月月底返还暂存罚款,对于小错误罚款调整为不罚取现金,以乐捐的方式购买物品供大家享用;

  十、财务收账流程及标准:

  财务不定时对各店前台进行账目及商品进行抽查核对,前台应严格按照正常交接班流程交接,财务收账时如当班人员账目不对,出现的差额由当班人员承担,出现账和商品缺少的并列入质检考核。

  十一、附则

  (一)标准制度适用于各店全体员工;

  (二)公司财务标准制度属前期标准整合,如有汇总不全面会有书面形式另行附加;

  (三)公司所有流程及变更标准必须出具书面申请,财务收到后会予以变更;

  (四)本制度经公司各管理层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并由董事长签字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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