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消杀管理制度

时间:2022-02-22 09:41:20 制度 我要投稿

疫情防控消杀管理制度(精选6篇)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人们运用到制度的场合不断增多,制度是要求成员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那么相关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疫情防控消杀管理制度(精选6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疫情防控消杀管理制度(精选6篇)

  疫情防控消杀管理制度 篇1

  为落实以乡村(含社区,下同)防控为主的综合防控措施,指导乡村科学有序地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及早发现病例,有效遏制疫情扩散和蔓延,减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对公众健康造成的危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监测方案》等相关文件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一、工作要求

  (一)党政牵头、乡村动员,实施网格化、地毯式管理,把各项防控措施落到实处。

  (二)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原则,做好乡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现、防控和应急处置工作。

  二、相关定义

  (一)乡村。本方案中“乡村”是指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所辖的村和社区。

  (二)乡村疫情划分

  1、乡村未发现病例。指在乡镇居民中,未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

  2、乡村出现病例或暴发疫情。

  乡村出现病例,是指在乡村居民中,出现1例确诊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尚未出现续发病例。

  暴发疫情是指14天内在小范围(如一个家庭、一个工地、一栋楼同一单元等)发现2例及以上确诊病例,病例间可能存在因密切接触导致的人际传播或因共同暴露感染的可能性。

  3、乡村传播疫情。指在乡村居民中,14天内出现2例及以上感染来源不清楚的散发病例,或暴发疫情起数较多且规模较大,呈持续传播态势。

  (三)疫点、疫区的划分

  1、疫点。如果乡村出现病例或暴发疫情,将病例可能污染的范围确定为疫点。原则上,病人发病前3天至隔离治疗前所到过的场所,病人停留时间超过1小时、空间较小且通风不良的场所,应列为疫点进行管理。疫点一般以一个或若干个住户、一个或若干个办公室、列车或汽车车厢、同一航班、同一病区、同一栋楼等为单位。

  2、疫区。如果出现了乡村传播疫情,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相关规定将该社区确定为疫区。

  (四)密切接触者与病例发病后有如下接触情形之一,但未采取有效防护者:

  1、与病例共同居住、学习、工作,或其他有密切接触的人员,如与病例近距离工作或共用同一教室或与病例在同一所房屋中生活;

  2、诊疗、护理、探视病例的医护人员、家属或其他与病例有类似近距离接触的人员,如直接治疗及护理病例、到病例所在的密闭环境中探视病人或停留,病例同病室的其他患者及其陪护人员;

  3、与病例乘坐同一交通工具并有近距离接触人员,包括在交通工具上照料护理过病人的人员,该病人的同行人员(家人、同事、朋友等),经调查评估后发现有可能近距离接触病人的其他乘客和乘务人员;

  4、现场调查人员调查后经评估认为符合其他与密切接触者接触的人员。

  三、乡村防控策略及措施

  (一)乡村未发现病例实施“外防输入”的策略,具体措施包括组织动员、健康教育、信息告知、疫区返回人员管理、环境卫生治理、物资准备等。

  1、组织动员:

  乡村要建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组织体系,以街道(乡镇)和社区(村)干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家庭医生为主,鼓励居民和志愿者参与,组成专兼职结合的工作队伍,实施网格化、地毯式管理,责任落实到人,对社区(村)、楼栋(自然村)、家庭进行全覆盖,落实防控措施。

  2、健康教育:

  充分利用多种手段,有针对性地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知识宣传,积极倡导讲卫生、除陋习,摒弃乱扔、乱吐等不文明行为,营造“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我的健康我做主”的良好氛围。使群众充分了解健康知识,掌握防护要点,养成手卫生、多通风、保持清洁的良好习惯,减少出行,避免参加集会、聚会,乘坐公共交通或前往人群密集场所时做好防护,戴口罩,避免接触动物(尤其是野生动物)、禽类或其粪便。

  3、信息告知:

  向公众发布就诊信息,出现呼吸道症状无发热者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就诊,发热患者到发热门诊就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到定点医院就诊。每日发布本地及本社区疫情信息,提示出行、旅行风险。

  4、疫区返回人员管理:

  乡村要发布告示,要求从疫区返回人员应立即到所在村支部或乡村进行登记,并到本地卫生院或村医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体检,每天两次体检,同时主动自行隔离14天。所有疫区返乡的出现发热呼吸道症状者,及时就近就医排查,根据要求居家隔离或到政府指定地点或医院隔离;其密切接触者应也立即居家自我隔离或到当地指定地点隔离。隔离期间请与本地医务人员或疾控中心保持联系,以便跟踪观察。

  5、环境卫生治理:

  乡村开展以环境整治为主、药物消杀为辅的病媒生物综合防制,对居民小区、垃圾中转站、建筑工地等重点场所进行卫生清理,处理垃圾污物,消除鼠、蟑、蚊、蝇等病媒生物孳生环境。及时组织开展全面的病媒生物防制与消杀,有效降低病媒生物密度。

  6、物资准备:

  乡村和家庭备置必需的防控物品和物资,如体温计、口罩、消毒用品等。

  (二)乡村出现病例或暴发疫情采取“内防扩散、外防输出”的策略,具体包括上述6项措施,以及密切接触者管理、加强消毒。

  7、密切接触者管理:

  充分发挥乡村两级预防保健医生、家庭签约医生、乡村干部等网格管理员的作用,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开展排查并实施居家或集中医学观察,有条件的应明确集中观察场所。每日随访密切接触者的健康状况,指导观察对象更加灵敏的监测自身情况的变化,并随时做好记录。做好病人的隔离控制和转送定点医院等准备工作。

  8、消毒:

  乡村要协助疾控机构,做好病例家庭、楼栋单元、单位办公室、会议室等疫点的消毒,以及公共场所清洁消毒。

  (三)乡村传播疫情采取“内防蔓延、外防输出”的策略,具体包括上述8项措施,以及疫区封锁、限制人员聚集等2项措施。

  9、疫区封锁:

  对划为疫区的乡村,必要时可采取疫区封锁措施,限制人员进出,临时征用房屋、交通工具等。

  10、限制人员聚集:

  乡村内限制或停止集市、集会等人群聚集的活动,关闭公共浴池、温泉、影院、网吧、KTV、商场等公共场所。必要时停工、停业、停课。

  疫情防控消杀管理制度 篇2

  为指导我省农村科学有序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有效防控全省疫情扩散和蔓延,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结合我省农村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总体要求

  根据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分类指导、分区施策要求,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的原则,实施群防群治、联防联控,网格化、地毯式管理,最广泛动员广大农村群众自我防护,最坚决防止疫情输入、蔓延、输出,最严格落实综合防控措施,最果断处置疫情,最有效控制疾病传播,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人民战争。

  二、地区分类

  参照省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疫情防控专家组(团队)根据疫情所进行的风险等级评估结果,将我省农村地区分为:高风险、较高风险、中风险、较低风险、低风险5类地区。

  截至2月12日,全省129个县(市、区)中,有高风险县(市、区)15个,较高风险县(市、区)17个,中风险县(市、区)41个,较低风险县(市、区)27个,低风险县(市、区)29个。随着疫情发展,各县(市、区)相关风险等级将作动态调整。

  三、工作要求

  严格按照外防输入、内防扩散疫情防控要求和实行分类管理、精准施策的原则,开展农村新冠肺炎防控工作。

  (一)低风险及较低风险农村地区,实施外防输入的策略,采取以下措施:

  1、做好排查工作。乡镇(街道)干部要下沉到村委会及村民小组,定责定岗。在乡镇(街道)的领导下,村委会牵头成立由村委会干部、片警、村卫生人员等组成的农村防控工作组,形成乡镇(街道)、村委会和村民小组三道防线,鼓励村民和志愿者参与,组成专兼职结合的工作队伍,实施网格化、地毯式摸排湖北省等疫情高发地区人员往来情况,对村委会、村小组、家庭进行全覆盖,及时发现防控隐患线索,并向乡镇(街道)报告。

  2、及时告知信息。村委会要发布告示,要求从疫情高发地区返回人员立即到所在村小组进行登记,如实填报、核对《个人健康申报表》或通过云南省疫情防控个人健康申报系统微信小程序扫码登记。个人做好体温检测和自我健康状况监测,出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向公众发布就诊信息,每日发布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防控信息,提示出行、旅行风险。

  3、开展健康教育。村委会要通过村宣传栏、一封信、悬挂标语、微信公众号、微信群等多种形式,采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将疾病防治核心信息传达到每一个家庭、每一个人;督促家庭多开窗通风,每天不少于2—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加强日常清洁和消毒,减少家庭聚会;督促个人做到出门戴口罩、不握手、勤洗手、少聚集、少窜门、少聚餐、不信谣、不传谣。不组织公众聚集活动,要求白事从简、红事推迟,督促公共场所进行清洁、消毒和通风,避免交叉感染。

  4、加强分类管理。对返(来)村人员进行分类管控,入网、入格、入家庭。建立下传机制,由乡镇(街道)政府将收到的湖北省等疫情高发地区返(来)村人员名单下传村委会。村委会收到本村前14日内离开湖北地区或者有过湖北地区人员接触史的返(来)村人员信息(或自查发现此类人员)后,要监督此类人员接受集中医学观察,不得外出,并为其提供基本生活保障,确保落实到人、登记在册、村委会管理、上门观察。建立上传机制,对出现发热、气促、干咳等症状者,村委会要及时报告乡镇(街道),由乡镇(街道)报告县(市、区)卫生健康部门,迅速安排就诊。村委会要督促其他疫情高发地区返(来)村人员主动自行隔离14天,外出时佩戴口罩;一旦出现发热,伴乏力、干咳等症状,督促其到就近医疗机构发热门诊排查。

  5、加强环境治理。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大环境卫生整治力度,严格对农村人群聚集的公共场所进行清洁、消毒和通风,改善环境卫生状况,特别要加强对农贸市场的环境整治和非法贩卖野生动物的监管,把环境卫生整治措施落实到每个村委会、每个村民小组、每个家庭。村委会组织开展以环境整治为主、药物消杀为辅的病媒生物综合防制,对村民小组、垃圾中转站、建筑工地等重点场所进行卫生清理,处理垃圾污物;及时组织开展全面的病媒生物防制与消杀,有效降低病媒生物密度。

  (二)中风险农村地区,当农村居民中出现1例确诊病例时,采取内防扩散、外防输出的策略,在上述5项措施的基础上,落实以下措施:

  1、严格密接管理。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要加强与村委会的配合,规范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科学判定密切接触者。县(市、区)政府要指定隔离点,对所有确诊患者、疑似患者的密切接触者开展集中隔离。

  2、加强清洁消毒。村委会要协助做好病例家庭、楼栋单元、单位办公室、会议室等疫点的消毒,并在疾控机构的指导下做好公共场所清洁消毒。居民出入时要佩戴口罩,村委会要做到监督提醒。

  3、取消自发组织的群体性集会活动,停办庙会、集市等公众活动。

  (三)高风险及较高风险农村地区,当农村居民中14天内出现2例及以上感染来源不清楚的散发病例,或暴发疫情起数较多且规模较大,呈持续传播态势时,要采取内防蔓延、外防输出的策略,在上述8项措施的基础上,落实以下措施:

  1、实行区域封锁,采取有效封锁措施,限制人员进出,可临时征用房屋、交通工具等。

  2、限制人员聚集。限制或停止农村内集市、集会等人群聚集的活动,关闭当地公共场所,必要时停工、停业、停课。

  四、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党建引领,构建联防联控的工作格局。明确县(市、区)、乡镇(街道)、村委会的责任,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工作组织体系。切实加强对村委会防控工作的领导,进一步落实干部联系村委会制度,强化村委会包小组、包片、包户工作,责任到人、联系到户,确保各项防控措施得到切实落实。发挥农村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加强联防联控,严防死守、不留死角,构筑群防群治抵御疫情的严密防线。

  (二)关爱困难群众。妥善解决确诊患者、疑似病例以及隔离家庭的困难,做好帮扶工作。对农村孤寡老人、无人照看的残疾人,及时安排专人照顾日常生活。同时,对因受防控影响、不能返回就业岗位的贫困人口,及时做好帮扶工作。

  (三)强化督促检查。各级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及公安、民政、卫生健康等部门,要强化对农村疫情防控工作的督促检查,对不落实防控工作或防控工作落实不到位的乡镇(街道)、村委会,进行责任倒查,视情节严肃追责。

  疫情防控消杀管理制度 篇3

  一、企业做好准备工作

  (一)进行企业复工备案登记

  企业有复工意愿的,必须严格按照省市相关规定提出复工的申请备案,审验批准后方可复工。

  (二)成立防控领导小组

  按照法人负责和“谁用工、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各企业对本企业疫情防控负主体责任,成立由企业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制定疫情防控和复工方案,包括领导体系、责任分工、排查制度、日常管控、后勤保障、应急处置等内容,每项工作必须明确专人负责。

  (三)制订应急处置措施

  制订应对员工发烧、乏力、干咳或呼吸困难等症状的应急处置措施,有条件的企业要配备有独立通风系统的隔离房间以及防疫应急车辆。要与附近的医院建立沟通,确保突发情况能及时送医就诊和住院治疗。

  (四)备齐疫情防控物资

  复工前要做好充足的消杀物资准备,包括口罩、护目镜、手套、防护服、红外体温计、杀菌洗手液、消毒液、消杀喷雾器等。

  (五)提前对人员聚集场所进行消毒防护

  复工前,安排人员对工作场所、作业场地、食堂、员工宿舍等人员聚集场所进行消毒防护及环境清洁,落实专门疫情防控管控人员、设立企业测温点及临时隔离室。员工进入工作场所前必先进行健康检查,相关信息必须登记在册。

  (六)加强复产安全管控

  加强节后复产安全管控,做好重要设备复产方案,排查事故风险,及时消除隐患。

  二、督促员工做好返程及上下班防护

  (一)进行人员核准

  企业通过电话联系等方式,提前掌握返岗返工人员情况,提前做好疫情重点区域人员的疏导劝返工作,对14天内有湖北等重点区域旅行史、生活史、与当地人接触史或与其他区域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一律劝其暂时不要返岗。

  (二)指导工人做好返程防护

  对于返岗员工,倡导员工错峰返程,分批、有序出行。需全程佩戴口罩,乘坐火车、公交、地铁时,可以用携带的消毒用品(比如消毒液、消毒湿巾),对扶手、座椅等身体能够接触到的地方进行清洁消毒处理。减少接触公共场所的公共物品和部位;从公共场所返回,用洗手液或肥皂流水洗手,或者使用含酒精成分的免洗洗手液。

  (三)优化上下班方式

  提倡员工上下班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减少交叉感染,优选步行、骑行或乘坐私家车、班车上下班。如必须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务必全程佩戴口罩,途中尽量减少接触公共场所的公共物品,抵达公司或居住地后第一时间用肥皂或含酒精的洗手液洗手。下班后不参加聚会和集体活动,不去影院、商场等人群密集场所。

  三、严格人员管控

  (一)严格执行员工排摸、登记,做好人员隔离及医学观察工作

  严格执行员工摸排、登记,按照“一人一档”做好建档筛查工作。对于来自重点地区不能劝返的员工必须严格执行集中隔离14天的要求;隔离期结束后,如无感染症状,采集咽拭子标本检测阴性后,方可正常上班。从其他地区返岗的员工必须严格执行居家隔离14天的要求,如无感染症状,方可正常上班。一旦发现员工有发热、咳嗽等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立即报告并督促其到就近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同时做好信息上报和随访。

  (二)加强消毒、安保人员防疫

  大厅接待、门岗检查等对外部接触人员,需注意自身防护安全,佩戴一次性用品包括口罩、手套、帽子、隔离衣,防止交叉感染,并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消毒。

  (三)严格执行出入人员体温检测制度

  企业应在单位入口设置体温监测点,严格执行出入人员体温检测制度,体温正常方可进入工作,一旦发现可疑症状,立即指导其就诊。

  (四)严格落实员工戴口罩上岗工作制度

  确保员工防护到位,严格落实职工戴口罩上岗工作制度,职工开展协作工作、公共作业场所必须佩戴口罩。员工应佩戴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在存在化学毒物或粉尘的作业场所作业时,员工应根据接触浓度佩戴相应的防毒、防尘口罩或面罩。

  (五)建立员工病假记录制度

  员工每天开展健康监测,出现发热、咳嗽、乏力或腹泻等呼吸道症状,应劝其尽早到附近发热门诊就诊。

  (六)严把企业工作区域入口关

  做好来访车辆和人员询问、登记,对来自疫情高发地区或接待过疫情高发地区人员尚不满14天的,禁止其入内;对其他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并进行相关信息确认后方可入内。

  四、加强公共区域防护

  (一)每日对公共区域进行全面消杀

  每日开始工作前,安排人员对门厅、通道、会议室、电梯、楼梯、卫生间、更衣室等公共区域进行消毒,尽量使用喷雾消毒,并做好消毒记录。对高频接触的物体表面,如电梯间按钮区、扶手、会议室的`话筒、桌面等,可用含有效氯250mg/L—500mg/L的含氯消毒剂进行喷洒或擦拭,每日至少1次,可根据人流量等实际情况适当增加消毒频次。个人办公工位区域内,对办公桌椅、电脑等每日进行消毒清洗作业,保持工位整洁干净。

  (二)空调系统定期消毒,加强工作场所通风,保持空气流通

  定期对空调系统进行消毒,办公区域空调温度建议控制在18—20度。建议加大过滤网更换频率,每2小时对所有空调滤网、热回收机组滤网、空调机房地漏等区域用酒精消毒一次。2—4小时开窗通风一次,每次20—30分钟。

  (三)大幅精简现场集中开会和集体活动

  大幅精简大型会议、集中培训、大型活动和大型外部接待等人员聚集活动。对于必须的会议,应控制会议规模、会议时间,保持会场通风,参会人员应佩戴口罩,进入会议室前洗手消毒,会议时保持间隔,尽量不使用公共杯具。会后用0、5%的84消毒液抹擦物体表面及地面。

  (四)规范垃圾处理,进一步加强垃圾的分类管理

  规范垃圾处理,及时收集并清运,加强垃圾桶等垃圾容器清洁,定期消毒处理。放置废弃口罩专用箱,安排专门保洁人员对废弃口罩专用箱及周边进行清洗、消毒。

  五、完善后勤管理

  (一)加大防疫知识宣传

  利用企业宣传栏、公告栏、微信群、企业网站等途径开展多种形式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和呼吸道传染疾病防治知识健康宣教,使员工充分了解健康知识,掌握防护要点,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早控制。

  (二)进行员工心理干预

  密切关注员工心理健康,一旦发现苗头问题,及时安排企业医务人员或专业心理干预专家开展心理健康干预和辅导,消除和减少疫情带来的感染恐慌和心理伤害,避免极端事件发生。

  (三)加强对餐饮、安保、保洁、驾驶等服务及人员的管理

  服务人员每日进行体温测量,近期去过湖北,或者与病患接触人员禁止从事食堂服务。食堂采购人员或供货人员须佩戴口罩和手套,避免直接手触肉禽类生鲜材料,摘手套后及时洗手消毒。安保人员须佩戴口罩工作,认真询问和登记外来人员状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四)强化食堂管理,提倡用餐分时段分餐制

  强化食堂管理,确认食堂的安全卫生。设立公共洗手消毒设施,供就餐人员餐前餐后洗手消毒。用餐尽量采用分餐制,避免人员密集,餐具用品须高温消毒。对于采取外送餐食、外部定点就餐的单位,应加强对供应商食品卫生、疫情防控等方面的管控。

  (五)加强卫生间等重点部位的管理

  每2小时进行一次消毒清洗作业,中午高峰期,每30分钟进行一次。所有洗手台保证足量的肥皂或洗手液,张贴正确洗手方法,提供流水洗手,引导员工正确的洗手。

  六、有效应对疑似症状者出现

  1、及时联系当地疾控中心请求指导处理

  出现发热、乏力、干咳等疑似症状者,企业应建议其立即就医并及时上报当地疾控中心,协助其开展相关调查处置工作。

  2、隔离有密切接触的员工

  做好办公场所及感染员工污染表面的消毒工作,并咨询疾控中心,是否隔离与其有密切接触的相关人员。

  疫情防控消杀管理制度 篇4

  一、严格落实复工复产防疫准备措施

  建立复工复产报告制度。疫情防控期间,企业要制定复工复产工作方案,主要包括复工复产时间、返岗人员数量和来源、生产计划、原料采购和产品销售地、物流运输,以及疫情防控措施等内容,报当地县级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健全企业疫情防控工作体系。复工复产企业要建立主要负责人负总责的疫情防控工作机制,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具体措施,落实人员责任,建立全环节、全流程疫情防控台账,形成从企业管理层到车间班组、一线职工“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疫情防控全员责任体系。

  严格返岗人员疫情核查。企业要建立返岗职工“花名册”,实行健康状况“一人一档”管理,详细掌握每名职工及家庭成员健康状况和春节假期出行信息,全面排查是否接触外省及重点疫区人员等情况。对于从外地返萍及与确诊和疑似感染者有接触的职工,严格执行隔离观察措施,待确认健康后方可返岗。要釆取错峰返岗措施,非关键岗位人员可延后返岗。

  做好防护物资和人员配备。企业要根据防疫需要,为职工配备口罩等防护物品和洗手液、消毒液等消杀用品。要设置留观室,做好突发情况应对准备。

  全面开展企业消毒。企业复工复产前,要对企业内生产、生活、办公区域进行全面环境卫生清理,特别是对人员密集场所、重点设施设备等要进行彻底消杀,保持良好通风,防止病毒传播蔓延,确保不留死角、不漏盲区。

  二、全面加强生产期间疫情防控工作

  实行企业封闭管理。企业要减少进出通道,落实24小时人员值守,对进出人员、车辆严格检查检测,做好信息登记,严禁无关入员进入企业。要减少一般商务洽谈、人员来访等活动,积极利用现代信息手段开展商务交流。

  严密职工健康监测。建立职工体温日检制度,在生产区、办公区、宿舍区等点位设置检测点,严格职工体温检测,对体温异常的职工及时采取留观措施并上报。职工上下班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企业通勤车辆要提前做好防疫消毒,乘坐人员须佩戴口罩并测量体温。

  加强环境卫生和就餐管理。企业要对相关场所每天至少消毒一次,重点区域增加消毒频次;加强公共区域通风换气,保持空气流通;加强就餐卫生管理,保证食材安全、餐具卫生,采取提供盒饭、分时段供餐、分散就餐等方式,减少人员聚集。

  落实岗位防疫措施。严格落实个人防护措施,工作期间全程佩戴口罩,做到勤洗手、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废弃口罩等防疫物品统一回收、集中处理。规范岗位工作秩序,合理安排轮岗排班,采取“小班制”模式,减少单班在岗人数,暂停不必要的会议,取消所有聚会,做到人员少流动、不聚集、不串岗。

  强化物流车辆管理。外来货运车辆进入企业前,要进行登记并消毒处理,驾乘人员须佩戴口罩并检测体温,减少与企业人员的直接接触,货物送达后尽快驶离企业。对运输物资视情进行消毒处理。加强驾乘人员管理,保持车辆内外清洁,及时对驾驶室等接触部位进行消杀。

  妥善做好突发疫情应急处置。企业要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建立统一指挥、快速响应机制,落实应急值守、情况报告、物资调配、力量调动等措施。对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的职工,立即送医疗机构就诊治疗。

  落实职工个人防护责任。企业要与职工逐一签订岗位防疫承诺书,遵守相关防疫规定,如实报告个人情况,主动接受健康检测,自觉配合做好消毒、治疗、调查和隔离等应急处置措施。要通过多种形式加强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教育,提高职工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

  疫情防控消杀管理制度 篇5

  随着寒假结束,即将迎来开学返校人员密集流动、聚集,根据《青海省学校开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的要求,为做好全市中小学疫情防控工作,规范有序推进复学,结合西宁市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主要任务

  (一)精准施策,抓好开学疫情防控准备工作。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真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制定方案、定岗定责、健康监测、疫情报告、人员管控、环境整治、通风消毒、健康宣教、心理疏导、物资准备等各项疫情防控工作和可能发生的疫情应急处置工作,真正做到应急处置有案可循,有规可依,处置科学,应对高效,有效保障开学后教育教学秩序稳定和师生健康。

  各级各类学校要建立和完善疫情报告制度、晨午检和因病缺课登记制度、复课查验制度、健康体检制度、清洁消毒管理制度等六项制度,制定应急预案,完善应急机制,做到一地一策、一校一案,责任到位,分工到人。摸清师生假期外出行动轨迹和身体状况,掌握师生返校时间、乘坐交通工具等有关情况。实行复学人员健康通行卡制度,为师生入校提供便利。所有从省外返回的教职员工和学生,落实严格的居家隔离,期间一旦发现异常应立即报告,隔离期满后方可返校。各级各类学校要依据《西宁市学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工作指引》开展预防性消毒,做好口罩、消毒液等相关防护物资的准备,设置相对独立的临时隔离等候区,以备人员出现发热等症状时立即进行临时隔离。

  (二)强化管理,持续做好疫情监测等各项防控工作。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坚持关口前移,与教育部门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和沟通机制,主动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全面加强师生健康管理,坚决把好返校前的摸排关、入学当天的检测关和正常开课期间的日常监测关,如发现异常情况,做到立刻报告,并配合做好密切接触者管理和消毒等工作,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坚决维护校园秩序稳定,牢牢守住校园疫情防控的底线,确保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各级各类学校要建立教职员工及学生健康管理台账,实行封闭式管理,减少校内人员的集聚和交流,取消大型会议、集会、比赛等活动。对学生宿舍实行专人负责制,保持学生公寓及公共区域清洁,定期消毒通风,同时做好记录。对学生宿舍出入口应安排人员查验学生信息,控制进出人流。加强师生自我管理,落实教职员工及学生手卫生措施,落实食堂安全卫生要求。做好学校图书馆、教室等各类场所的卫生管理,加强通风换气。利用云视频等多种形式,及时开展教职员工及学生新冠肺炎防护知识和技能的宣传和宣讲,提升学生和教职员工自我防护和防病意识,培养良好的卫生习惯。同时,广泛开展校园爱国卫生运动,保持校园的环境整洁。设置废弃口罩收集桶,校内各类厕所应有专人清扫、保洁、消杀。

  (三)科学有序,及时应对可能出现的疫情。各级卫生健康部门组建由流行病学调查、实验室检测、专业消杀、医疗救治、传染病执法监督等业务骨干组成的开学期间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指导组,一旦发生疫情,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在当地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指导、配合开展疫情应急处置,做到及时、科学、精准,严防疫情扩散。

  各级各类学校在入学时及正常开课期间,如发现有被认定的密切接触者、诊断为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或出现发热等异常情况的,应立即报告当地教育局、疾控中心,并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在当地卫生健康部门的指导下,采取以下措施:一是传染源管理方面,教职员工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应当立即上报负责人,并及时去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医。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学生如出现可疑症状后,应立即转至临时隔离室,及时联系当地疾控机构进行调查和指导落实防疫措施,并协助开展有关调查处置工作。对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疑似、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人员,按规定进行隔离治疗,并配合开展密切接触者排查。病例一旦排除,应按要求解除有关管控措施。二是校内疫情控制方面,按照规定要求对划为疫点的场所设置醒目的警戒线。在辖区疾控机构的指导下完成疫点终末消毒工作,增加预防性消毒的频次。及时向师生通报情况,并做好思想稳定工作,防止产生恐慌情绪。三是停课措施方面,出现病例的班级要立即停课,同班、同宿舍同学及在该教室上课的老师均列为密切接触者进行管理,并根据病例活动情况搜索其他可能的密切接触者。校内出现无流行病学关联的病例,建议采取全校停课的措施,停课期间师生应居家或留在宿舍,尽量减少外出。停课期间,学校应指定专人做好与学生的联系,发现学生出现发热、呼吸道感染症状,应及时向当地教育局、疾控机构报告。

  (四)加强指导,全面落实落细各项防控措施。各级卫生健康部门,严格按照要求,为每所学校派驻2名医务人员。市级卫生健康部门负责组建城区内市属中学、职业学校及民办中学疫情防控专业指导员队伍。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县级卫生健康部门负责组建本县域内中小学、职业学校、民办中学及大中专疫情防控专业指导员队伍。区级卫生健康部门负责组建地区内小学、大中专院校疫情防控专业指导员队伍。指导员队伍经市县(区)级疾控中心培训后,对开学复课的所有学校落实六项制度、师生健康管理等进行指导。市、县(区)级卫生健康部门及教育部门联合组成疫情防控巡回指导检查组,督促各学校规范有序开展防控工作,做到指导检查全覆盖,不漏一校一园,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五)统筹兼顾,切实抓好各项常见传染病防控工作。各级卫生健康部门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要及时做好提醒和预警工作,同步落实流感、水痘等其它春季常见呼吸道传染病防控措施,有效防控疫情的发生和蔓延。同时,要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常见传染病防控和儿童青少年近视、肥胖等常见病的监测与干预工作,进一步采取针对性措施,有效防控新冠肺炎疫情输入,防止水痘等聚集性疫情发生,引导学生形成自主自律的健康生活方式,全方位保障学生身体健康。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卫生健康部门和教育部门要加强调度指挥,统筹推进各项工作任务。各级各类学校、各派驻机构要制定实施方案,开展宣传、指导、培训等工作。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派驻机构要按照当地卫生健康部门安排,根据责任区域,负责本单位承担的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制定防控计划,排出时间表,明确责任人,严密责任链条,织密责任网络,稳步推进任务落实。

  (三)强化奖惩问责。疫情防控期间,市卫生健康部门和教育部门联合组成巡回检查指导组,开展巡回指导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要求落地见效。对派驻人员责任落实不到位的,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派驻机构相关责任。

  疫情防控消杀管理制度 篇6

  为了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要求,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切实做好我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学生管理工作,保障学校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打赢疫情防控战,特制定防控疫情期间学生管理方案,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一、加强学生思想教育工作,创新活动形式,传播正能量

  1、加强疫情防控教育。利用微信平台、学院官某某,宣传普及疫情防控知识和防控要求;利用“学习强国”app等软件,使学生及时了解疫情防控动态。

  2、加强诚信教育。利用微信平台、学校官某某或各班开展线上班会,向学生宣传有关因瞒报产生严重后果的案例,加强学生的诚信教育。

  3、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开展“【抗击疫情众志成城】活动;开展“我与父母共看红色电影”温情活动,传递正能量。

  4、加强珍爱生命教育、感恩教育、规则教育。利用微信平台及管网,定期推送相关内容;开展珍爱生命、感恩等系列线上活动,培养学生的感恩心、责任心等。

  二、做好疫情动态排查和信息统计上报

  1、实行疫情“打卡”签到制度。各班班主任每天通过班级群要求学生认真如实报告个人身体健康情况,再由班主任汇总,做好学生的健康监测。

  2、建立健康台账。学生每日的健康情况需登记备案,如发现发热、咳嗽等症状,要第一时间上报。

  三、强化学生心理疏导,保持积极乐观的心态

  1、发布心理健康服务热线。在疫情期间,若学生出现难以排解的负面情绪,可及时寻求学校心理健康服务。

  2、发布相关文章。利用微信平台推送有关如何排解自身忧虑、如何与父母相处等文章,帮助学生进行自我疏导,保持积极乐观。

  3、及时沟通。发挥学校心理健康信息员作用,若发现有心理问题的学生,要及时上报并与其进行沟通,了解原因,及时疏导,给予正确的指引。

  4、开设网络“树洞”。利用网络开设“树洞”,以匿名的形式宣泄自己的情感,排解自身焦虑。

  四、培养学生自我管理能力,提高个人素质

  1、制定时间计划表。每位同学根据自身情况制定时间计划表,合理规划时间,调整作息,做到劳逸结合。

  2、班级实行“打卡”任务。以班级为单位,每位同学每日上传自己学习、锻炼、做家务等照片,以此形式进行打卡。

  3、开展文化活动,提高学生的文学素养。学生每日抄写、背诵诗词,并在班级群上传。

  五、加强网络舆情监督

  严格管理学生网络信息,不得转发散布谣言。

  六、学校大门管理

  一、自7月3日起,校园实行封闭式管理。

  二、开学前师生不得提前返校。如有工作需要确需返校的教职工一律凭有效证件(健康码。行程码等)进入校园,进校前必须进行体温检测,体温超37、3℃不得进校。

  三、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校,凡需入校办理有关业务的外来人员,须事先联系好学校有关部门,并经有关联系部门确认、出示健康码、行程码、履行登记手续、测温、全程佩戴口罩方可进入校园。

  四、驾车进入校园的教职工,车上乘员均须出示健康码、行程码,如有校外人员随行的,应出示健康码、行程码并履行登记手续、测温、佩戴口罩方可进入。

  五、一切外来无关车辆、出租车、网约车、共享单车等一律禁止进入校园。

  六、加强宿舍楼门管理,全体学生在学校确定的开学时间前不得提前返校入住。

  七、与疫情低中去过或接触过去过的人)的师生,需自觉居家医学观察14天,不要外出、不要到校。做核酸检测并上报学校。

  八、各部门在接此通知后,请立即向全体师生员工进行传达,要求大家自觉遵守相关管理规定。有特殊情况可联系校园110报警指挥中心。

  九、以上措施,如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并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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