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企业生产管理制度

时间:2024-04-02 10:40:09 龙城 制度 我要投稿

化工企业生产管理制度(精选18篇)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制度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制度是国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体化,是人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拟定制度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化工企业生产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化工企业生产管理制度(精选18篇)

  化工企业生产管理制度 1

  为了规范本公司安全生产的变更管理,消除或减少由于变更而引起的潜在事故隐患,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过程中工艺技术、设备设施及管理等永久性或暂时性的变化。

  1、管理职责

  1.1、变更申请人负责提出书面变更申请经部门负责人确认;

  1.2、分管经理负责归口部门的变更审核;

  1.3、总经理负责变更的审批;

  1.4、分管副经理负责对变更情况进行验收。

  2、变更分类

  2.1、工艺技术变更

  2.1.1、生产主要原料变更

  2.1.2、工艺流程和主要生产条件的'重大变更

  2.1.3、工艺设备的改进和变更

  2.1.4、操作规程的重大变更

  2.1.5、工艺参数的变更

  2.1.6、公用工程的水、电、气等的变更

  2.2、设备设施变更

  2.2.1、设备设施的更新改造

  2.2.2、安全设施的变更

  2.2.3、更换与原设备不同的设备和配件

  2.2.4、设备的材料变更

  2.2.5、临时的电气设备变更

  2.2.6、监控、测量仪表的变更

  2.2.7、设备运行程序软件的变更

  2.3、管理变更

  2.3.1、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变更

  2.3.2、公司人员的变更

  2.3.3、机构的重大变更

  2.3.4、管理职责的变更

  2.3.5、安全标准化管理的变更等

  3、工作程序

  3.1、变更申请人提出书面变更申请,说明变更的具体情况及相关依据,并对变更存在的风险情况进行分析,变更申请部门负责人签字认可。

  3.2、变更申请部门负责人将变更报告送交分管副经理审核。

  3.3、分管副经理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

  3.4、变更审批后,变更申请部门人员进行变更的实施。

  3.5、变更实施前,实施部门要对变更的实际过程进行风险分析,制定相应的措施后,实施变更。

  3.6、分管副经理负责对变更的的实施结果进行检查验收。

  化工企业生产管理制度 2

  1、总则

  1.1、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规范生产作业行为,控制和防止事故发生,保障职工的生命和车间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及上级的要求和安全生产工作需要,结合我公司生产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1.2、“三违”行为,指的是在生产、工作过程中对人的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简称。

  1.3、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车间、部门,以及各车间、部门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范围内生产作业行为。

  2、“三违”的范围

  2.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违章作业行为:

  2.1.1、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冒险作业或不听他人劝阻而冒险作业的;

  2.1.2、擅自变更操作程序而未采取安全措施的;

  2.1.3、对领导者正确指令拒不执行或私自变更而冒险作业的;

  2.1.4、违反有关规定,私自拆除安全防护装置的;

  2.1.5、习惯性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

  2.1.6、未按个人规定穿戴、使用劳保用品的;

  2.1.7、违反人们正常工作秩序和习惯的。

  2.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违章指挥行为:

  2.2.1、违反安全法律法规、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规定而强令工人冒险作业的;

  2.2.2、施工、作业场所不完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但又未采取安全措施而下令施工或作业的;

  2.2.3、工程项目未经开工前的安全验收而下令施工或作业的;

  2.2.4、不采纳安全员或施工人员的正确意见而下令施工蛮干的;

  2.2.5、作业人员未经过安全教育或培训便指令上岗作业的;

  2.2.6、不按规定给操作人员发放个人劳保用品而强令工人作业的;

  2.2.7、不懂得机械设备工作原理或技术方法而下令蛮干的;

  2.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2.3.1、上班之前饮酒的;

  2.3.2、工作期间私自离岗、睡觉、干私活的;

  2.3.3、工作期间打闹、斗殴的;

  2.3.4、生产场所不允许穿拖鞋、赤脚、赤膊、敞衣、戴头巾、围巾而违反规定的。

  3、反“三违”的管理

  3.1、公司安全办公室领导全公司的反“三违”工作,负责反“三违”的宣传、教育工作,并重点加强对车间、部门负责人“三违”行为监督检查与处罚,对因“三违”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公司按有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

  3.2、公司各车间、部门负责人负责组织领导本车间、部门反“三违”工作,在布置、检查安全工作时,把反“三违”作为一项必不可少的内容进行布置、检查,并对此负责。

  3.3、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在工作中发现“三违”行为,情节较轻且未造成后果的应及时予以处理,情节较重或已造成后果的',应提出处理意见报公司研究处理。

  3.4、各级专兼职安全员应认真履行职责,及时纠正生产作业中的“三违”行为,并按本办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处罚结果应上报安全管理办公室。对未履行职责,隐瞒不报或没有处罚的,一经发现,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3.5、对“三违”行为,任何人都有权制止、纠正,“三违”行为人不得为此而对指正人打击报复或进行人身攻击。

  4、特别规定

  4.1、生产作业人员未经过安全教育、培训,不熟悉工作环境和操作规程而发生违章作业行为,不予处罚。但车间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应承担相应责任,接受相应处罚。

  4.2、生产作业现场出现集体违章现象,相关负责人负管理责任,接受相应处罚,其他人不予处罚。对负责人的处罚,没有造成后果的,按照本规定第十五、十六条执行;造成后果的,按第十七条执行。

  4.3、操作者在工作时违反本办法第四条的规定,负责人在现场未制止的,除行为人受处罚外,负责人负违章责任,接受相应处罚。本条适用于专兼职安全员。

  5、“三违”行为的处罚

  5.1、行为人第一次违反本办法第四、五、六条规定,情节轻微,尚未造成后果的,车间、部门领导或安全员可以给予行为人口头警告和罚款10元;第二次罚款30元;第三次罚款50元。

  5.2、行为人第一次违反本办法第四、五、六条规定,虽未造成后果,但出现事故苗头,车间、部门负责人或安全员可以给予行为人30元处罚;一年内出现第二次,给予行为人100元的经济处罚。

  5.3、由于“三违”行为造成伤害自己或他人的后果,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元以下,按10%罚款;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元(含1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按5%罚款(最低罚款额不少于100元);造成较大损失或严重后果的,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处理意见。

  6、奖励

  6.1、反“三违”成绩突出,班组年度内无违章、无事故的,在年度评先评优时优先考虑。

  6.2、个人因制止违章行为而避免事故发生的,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根据情节予以奖励,在授予荣誉称号时优先考虑。

  7、附则

  7.1、本规定若与上级有关规定相抵触,以上级规定为准。

  7.2、本规定解释权属公司安全管理办公室。

  7.3、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化工企业生产管理制度 3

  一、总则

  1.1生产部是安全检查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厂安全检查管理工作。

  1.2车间安全生产工作由车间安全员负责监督、检查。

  二、检查方式、组织方法和检查内容

  2.1公司级安全检查,由生产部组织安全人员、技术人员和设备管理人员进行检查,每周检查一次。检查需填写《安全检查整改记录》。

  2.2班组级安全检查,由班组长组织本班工人在各自工作范围内,按时按点进行巡回检查,并严格履行交接班制度。

  2.3日常安全检查以查违章、查隐患、查管理为主要内容。

  2.4季节性安全检查

  2.4.1春季安全检查,以防雷、防静电、防倒塌、防跑、冒、滴、漏及防火为重点检查内容;

  2.4.2夏季安全检查,以防汛、防暑、防爆、防人身伤害为重点检查内容;

  2.4.3秋季安全检查,以防火、防爆、防冻、保温为重点检查内容;

  2.4.4冬季安全检查,以防火、防爆、防冻、防滑、防毒为重点检查内容;

  2.4.5季节性安全检查由生产部组织技术人员、安全员进行检查。

  2.5专业性安全检查:

  2.5.1检查防火、防爆、用火管理及消防设施;

  2.5.2检查安全设施、人身安全、劳动保护器具、通风、除尘、噪声等;

  2.5.3检查防爆、防触电、防雷、防静电接地、防雷接地等;

  2.5.4检查锅炉、压力容器、各种气瓶、特殊工种及用具等;

  2.5.5检查设备、仪表、安全联锁、报警仪器、安全状况;

  2.5.6检查工艺操作、跑、冒、滴、漏、堵、串等;

  2.5.7检查设备开停工等安全状况;

  2.5.8检查文明生产、环境卫生等;

  2.5.9专业性安全检查由生产部组织技术人员、安全员和车间主要领导进行联合大检查,每月检查一次。

  2.6节假日安全检查

  2.6.1重要节假日(如:元旦、春节、五一、十一等)前,为保证节假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应进行安全检查;

  2.6.2节假日安全检查由生产部组织技术人员、安全员进行自查并做好记录;

  2.7不定期安全检查

  2.7.1新、改、扩建装臵运行、试运、投产验收检查,装臵开停工前、检修后检查,临时性专业检查及生产出现问题必须进行安全检查。

  2.7.2各级安全检查,必须认真做好记录。

  2.7.3对查出的隐患应逐项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按车间、班组两级管理逐项落实整改措施,能整改的立即整改,不得拖延;

  2.7.4对检查出的隐患进行登记,落实整改措施,做到"三定"(即:定措施、定负责人、定完成日期),"两不交"(即:班组能整改的不交到车间、车间能整改的不交公司);

  2.7.5检查出的隐患必须及时整改。如限于物质或技术条件暂不能解决的,必须采取并落实风险消减措施,然后定出计划,按期解决。厂里无力解决的,及时向公司主管部门写书面报告,申请安排解决;

  2.7.6凡查出的.重大隐患,在未彻底整改前,各有关部门、各车间应采取有效的风险消减措施并由生产部监督执行;

  2.7.7暂时不能整改的项目,除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外,应分别列入技术措施、安全措施和检修计划限期解决;

  2.7.8对未按期整改的隐患,实行《隐患整改通知单》办法,由安全管理人员填写,经生产办签发,由车间负责人签收并在规定时间内负责处理完毕,《隐患整改通知单》应存档检查;

  2.7.9各类专业性检查、季节性检查和节假日检查,其检查结果和整改情况必须认真保存备案;

  2.7.10凡查出的各类隐患,因没及时整改而造成事故,要追究车间安全负责人的责任。

  三、隐患整改

  3.1事故隐患范围

  3.1.1危及安全生产的不安全因素;

  3.1.2导致事故发生或扩大的生产设施、安全设施隐患; 3.1.3可能造成职业病、职业中毒的劳动环境。

  3.2事故隐患治理项目的管理、实施、验收

  3.2.1事故隐患治理项目实行分级管理,生产部需建立治理完成情况和效果考核验收等管理档案,并负责日常的隐患治理项目的监督检查及备案工作;

  3.2.2对各类事故隐患的整改要做到"四定"(定整改方案、定资金来源、定项目负责人、定整改期限),"两不推"(班组能解决的不推给车间,车间能解决的不推给公司);

  3.2.3对一时不能整改的事故隐患,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加强监护;

  3.2.4安全主管领导须对事故隐患的整改负首要责任,技术负责人应对事故隐患整改方案的可行性、合理性负责。

  3.3各部门及车间负责对所管辖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治理项目进行全面的组织实施,按计划完成,并做好治理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

  3.4治理项目竣工验收

  3.4.1已竣工的隐患治理项目经试运转基本正常后的2个月内,报请公司安全质量环保部,进行组织考核、验收,提出竣工验收报告,填写竣工验收表,建立竣工档案;

  3.4.2项目验收合格后,由车间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组织操作人员学习,转入正常维护管理。

  3.5车间要高度重视事故隐患的管理工作,落实责任。安全生产检查小组依据发现事故隐患的难易程度,隐患危险性,发生事故的后果程度及事故隐患处理情况等内容,进行综合评定,对发现重要事故隐患的有功人员进行不同程度的奖励,同时对不认真进行事故隐患整改而酿成事故的,要依据有关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罚。

  四、附则

  4.1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相关规定不一致时,按上级规定执行。

  4.2本制度由生产部负责解释。

  4.3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化工企业生产管理制度 4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关于“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的规定,为贯彻落实国家各项安全法规、制度和标准,保护国家财产,保证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促进化学工业的发展,特制订本制度。

  第2条 凡化工企业(包括化学矿山、化工机械、化工基建施工单位)均应严格遵守本制度。

  第3条 企业应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为各项工作创造安全卫生的劳动条件,实现安全、文明生产。

  第4条 企业要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全面加强安全管理、安全技术和安全教育工作,防止事故的发生。

  第5条 企业除贯彻、执行本制度外,还必须同时严格执行国家和各部委的各有关安全法规、制度和标准。

  第二章 安全生产职责

  第一节 基本原则

  第6条 企业安全工作实行各级行政首长负责制。

  第7条 企业的各级领导人员和职能部门,应在各自的工作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负责,同时向各自的行政首长负责。

  第8条 安全生产人人有责,企业的每个职工必须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做到各有职守,各负其责。

  第二节 各级人员安全职责

  第9条 厂长(经理)安全职责

  1 厂长(经理)是企业的安全负责人,对本企业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各项生产法规、制度和标准。

  2 重视职工的劳动条件和企业的安全、工业卫生状况,重视女工的劳动保护工作。

  3 批准、发布本企业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长远规划。

  4 经常深入现场了解掌握安全生产情况,组织开展安全技术研究工作,推广先进的安全技术和管理方法,审定重大灾害事故的预防和处理方案。

  5 建立健全安全组织和机构,根据实际情况,按企业职工总数的千分之二至千分之五的比例,配备、充实安全专业人员,提高专业人员的素质,稳定完全专业队伍。

  6 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及时研究和解决有关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审核引进技术(设备)和开发新产品中的重要安全技术问题。

  7 组织全厂性安全教育与考核工作。

  8 坚持“五同时”原则,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时候,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9 企业内实行的各级承包,以及与外单位的各项承包合同中,都必须有安全技术指标、安全管理要求和安全职责等条款,并认真考核。

  10 厂长(经理)不在时,由代理者负责。

  11 副厂长(副经理)在厂长(经理)指定的工作范围内对安全生产负责。

  第10条 总工程师(或技术总负责人)安全职责

  1 在厂长(经理)的领导下,对本企业的安全技术工作全面负责。

  2 组织制定、修订和审定本企业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术规程,组织编制完全技术措施计划、方案及安全技术长远规划。

  3 协助厂长组织安全技术研究工作,负责解决疑难或重大安全技术问题,推广和采用先进的安全技术和安全防护装置。

  4 组织制订审批安全教育计划,参加对干部的安全教育和考核工作。

  5 审批重大工艺处理、检修、施工安全技术方案,审查引进技术(设备)和开发新产品中的安全技术问题。

  6 审批特殊动火证,参加重大事故的技术分析工作。

  7 副总工程师(或专业技术负责人)在总工程师领导下,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技术工作负责。

  第11条 车间主任安全职责

  1车间主任是车间的安全负责人,对车间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认真贯彻执行各项安全生产法规、制度和标准。

  2 拟订、修订车间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编制车间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3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等安全活动,总结交流安全生产经验。

  4 组织落实车间级安全教育,并督促检查班组级安全教育。

  5 组织职工进行安全思想和安全技术教育,定期进行考核。签发新上岗独立作业人员的安全作业证。

  6 组织车间级定期、不定期安全检查,确保设备、安全装置、防护设施处于完好状态。发现隐患及时组织整改,车间无力整改的要采取临时安全措施,及时向厂部书面报告。7 组织或参加车间各类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并按规定及时上报。

  8 建立、健全安全、防火组织,领导并支持车间和班组安全员的工作。

  9 副主任(值班主任、值班长)在主任指定的工作范围内对安全生产负责。

  第12条 工段长安全职责

  1 组织工段职工学习、贯彻执行厂和车间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2 组织班组(工段)级安全教育,主持对新上岗人员的安全技术考核。并填写安全作业证。

  3 搞好本工段安全生产准备工作,组织安全装置和设施的检查和维护保养工作,保证齐全完好。

  4 组织或参加一般事故的调查,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5 搞好本工段的安全生产竞赛,维护本工段的正常生产秩序。

  第13条 班级长安全职责

  1 组织职工学习、贯彻执行厂和车间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2 组织班组级安全教育。

  3 定期组织安全活动,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到班前讲安全,班中检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

  4 检查岗位工艺指标及各项安全制度执行情况,做好设备和安全设施的巡回检查及维护保养工作,并做好记录。

  5 严格劳动纪律,不违章指挥,有权制止一切违章作业,监督检查本辖区非化工工种作业人员的作业,维护正常生产秩序。

  6 负责本岗位防护器具、安全装置和消防器材的日常管理工作,使之完好。

  7 发现隐患要及时解决,作好记录,不能解决的要上报领导,同时采取控制措施,发生事故要立即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及时报告。

  第14条 车间安全员职责

  1 车间安全员在业务上受安全技术部门领导,并在车间主任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

  2 贯彻有关安全生产法规、制度和标准,并检查执行情况;参与拟订、修订车间安全技术规程和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3 协助车间主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方案,并督促实施。

  4 制订车间安全活动计划,并检查执行情况。

  5 对班组安全员进行业务指导,协助车间主任搞好职工安全思想、安全技术教育和考核工作。

  6 参与车间新建、改建、扩建工程设计和设备改造以及工艺条件变动方案的审查工作。

  7 深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对不听劝阻者,有权停止其工作,并报请领导处理。

  8 负责车间安全装置、防护器具、消防器材的管理工作。

  9 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上报,参与事故调查和分析。

  10 车间工艺员、设备员、保管员等在车间主任指定的工作范围内,对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第15条 班组安全员职责

  1 协助班组长开展各项安全活动,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建议。

  2 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发现违章作业有权制止,并及时报告。

  3 监督检查班组人员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器具和消防器材。

  第16条 工人安全职责

  1 参加安全活动、学习安全技术知识,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 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接班前必须认真检查本岗位的设备和安全设施是否齐全完好。

  3 精心操作,严格执行工艺规程,遵守纪律,记录清晰、真实、整洁。

  4 按时巡回检查、准确分析、判断和处理生产过程中的异常情况。

  5 认真维护保养设备,发现缺陷及时消除,并做好记录,保持作业场所清洁。

  6 正确使用、妥善保管各种劳动防护用品、器具和防护器村、消防器材。

  7 不违章作业,并劝阻或制止他人违章作业,对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同时,及时向领导报告。

  第三节 各职能部门安全职责

  第17条 科研(包括新产品开发)部门安全职责

  1 研究和开发新产品,必须先作出安全评价,提出安全措施,采用(引进)新技术,必须首先审核技术的安全可靠性。

  2 负责安排安全技术、工业卫生的科研工作,组织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疑难问题。

  3 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小试转中试,中试转工业生产的安全技术条件,制订安全技术规程。

  4 提供原料、产品(中间产品)的物化性质及安全防护方法。

  第18条 设计部门安全职责

  1 执行生产建设项目“三同时”的规定,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设计,设计的项目不留隐患。(凡是新建、扩建、改建的工矿企业和革新、挖潜改造的工程项目,都必须有保证安全生产和消除有毒有害物质危害的设施。这些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不得削减。)

  2 设计项目均要有《职业安全卫生专篇》,生产设备的安全卫生设计按《生产设备卫生设计总则》(GB5083-)执行,电气设备设计按《电气设备安全设计导则》(GB4064-)执行。

  3 对引进的新工艺、新设备进行安全可靠性审核。

  4 参加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

  第19条 生产计划部门安全职责

  1 制订长远发展规划应包括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以及改善劳动条件的项目。

  2 对所需要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在计划安排时,应保证资金,一经列项,则不准挪作它用。

  3 协助生产技术部门做好生产(工艺)事故的调查、统计、上报,参加其它重大事故的调查。

  第20条 生产技术(含生产调度)部门安全职责

  1 组织编制或修订生产工艺规程、操作规程、岗位操作法,参与安全技术规程的修订。

  2 在进行生产技术的革新和挖潜改造时,要同时解决隐患,保证安全。

  3 遇到生产中的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危险紧急情况,先处理后报告,严禁违章指挥。

  4 负责生产(工艺)事故的调查、统计、上报,制定事故防范措施。

  第21条 安全技术部门安全职责

  1 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法规、制度和标准,协助厂长组织推动安全管理工作,研究和推广现代安全管理方法和技术。

  2 组织制订或修订、审查安全技术规程、安全管理制度和职工劳动防护用品标准,并监督检查。

  3 组织编制、汇总、审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督促有关部门按期执行。

  4 组织对职工进行安全思想、安全管理和安全技术的教育。协同劳资、教育部门,定期组织安全考核。

  5 参加全厂性安全大检查,监督、检查隐患的整改工作。

  6 负责对锅炉、压力容器、气瓶的安全监察工作,参加安全装置的校验监督,建立好台帐。

  7 负责动火审批及其管理工作。

  8 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及新产品的设计审核、竣工验收及试运转工作。

  9 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职业病防治等工业卫生工作。

  10 经常进行现场检查,指导基层安全工作,发现违章有权制止,不听劝阻者,可令其停止工作,并立即通知有关领导。

  11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

  12 综合分析研究安全生产中的突出问题,及时向领导或有关部门提出改进意见。

  13 负责伤亡事故的调查、统计、上报和建档工作,参加各类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工伤鉴定工作。

  第22条 防火(保卫)部门安全职责

  1 负责企业内的爆炸品、起爆器材、放射性物品等的保卫和要害岗位、厂内交通、消防的管理工作。

  2 经常进行防火宣传教育,负责专业和义务消防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工作,定期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防火检查和演习。

  3 编制或修订企业的防火制度,并监督贯彻、执行。

  4 负责明火采暖(动火)等工作的审批;参加建筑设计防火的审核验收工作。

  5 负责消防器材计划、配备和维护管理工作。

  6 组织火灾的扑救;负责火灾事故、破坏事故和厂内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统计上报工作。

  第23条 设备动力部门安全职责

  1 负责对设备动力装置及工业建筑物、构筑物的安全管理。

  2 负责组织对工业建筑物、构筑物、起重机械、锅炉、压力容器、高压管件、气瓶、热力管网和安全装置的定期检测、检验、校验工作。

  3 制订或审定有关设备制造、改造方案和组织编制大、中修项目的安全措施计划,并确保实施。

  4 在计划和布置检修任务时,同时计划和布置安全措施。

  5 组织按时实现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隐患整改措施。

  6 负责设备事故调查、统计、上报,参加有关重大事故的处理。

  第24条 质量检验部门安全职责

  1 组织制订(修订)并监督执行分析(化验)系统的安全技术规程和专业操作规程。

  2 负责各种化工原料、生产中间体和产品的质量分析,提供准确的分析数据,把好质量关。

  3 负责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参加其它事故有关数据的分析和测定。

  第25条 基建部门安全职责

  1 组织编制或审查基建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使其符合安全、消防和卫生要求。

  2 在签订施工合同时,要对承包施工的单位进行资格认定,并订立施工安全协议或有关条款。

  3 组织对外来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入厂安全教育和施工前的安全交底工作。

  4 按季节特点组织开展现场安全检查,监督施工人员遵守国家《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和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各项制度。

  化工企业生产管理制度 5

  一、总则

  目的是为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管理,规范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作业,保障安全生产,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我公司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和在我公司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作业人员包括:电工、司炉工、化验工、化工操作工、其他相关作业人员等工种,以下统称为特种作业人员。

  三、规定内容

  3、1特种作业人员在独立上岗作业前,必须按照国家关于《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进行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技术理论学习和实际操作训练。经有资质的专业培训机构培训与考核合格后,持有相关行政管理机构核发的有效操作证件方能上岗作业。

  3、2特种作业人员应熟知本岗位及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严格按照相关规程进行操作。

  3、3特种作业人员作业前须对设备及周围环境进行检查,清除周围影响安全作业的物品,严禁设备没有停稳进行维护、检修、焊接、清扫等违章行为。焊工作业(含明火作业)时必须对周围的设备、设施、物品进行安全保护或隔离,严格遵守厂内用电、动火审批程序。

  3、4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用具,严禁使用有缺陷的防护用品用具。

  3、5安装、检修、维护等作业时必须严格遵守安全作业技术规程,作业结束后必须清理现场残留物,防止遗留事故隐患,因作业疏忽或违章操作而造成安全事故的,视情节按照有关规章制度追究责任人责任,或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3、6特种作业人员在操作期间,发觉视力障碍,反应迟缓,体力不支,血压上升等身体不适等有危及安全作业的情况时,应立即停止作业,任何人不得强行命令或指挥其进行作业。

  3、7特种作业人员在工具缺陷、作业环境不良的生产作业环境,且无可靠防护用品和无可靠防范措施情况下,有权拒绝作业。

  3、8各车间应加强规范化管理,对特种作业人员生产作业过程中出现的'违章行为,及时进行纠正和教育。

  3、9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员有权对违章从事特种作业工作的行为进行制止和处理。

  3、10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发证和复审

  3、10、1需要增加使用特种作业人员时,以书面报告经总经理批准后,报公司人力资源部核准后,由相关部门组织招聘或培训和考核。

  3、10、2特种作业人员在培训期间安排其参加脱产培训,受培训人员必须按时参加学习,参加考核。

  3、11健全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档案,不得随意变动特种作业人员的岗位。如遇作业者本人不适合该工作岗位或本单位因生产实际需要变动,必须事先报告公司人力资源部和安全管理部门同意,方可变动。

  3、12特种作业人员到期复审和新增特种作业人员的初审,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和安全环保部负责组织提醒,组织相关人员到相关部门进行培训。

  3、13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件到期需要继续复审的,应当至少提前二个月将复审人员名单提供给公司人力资源部和安全环保部。

  3、14生产部对我厂特种作业人员的生产作业活动进行安全监督和指导,对特种作业人员资料档案进行备份。

  3、15外来人员在我厂从事特种作业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当遵守本规定,生产部应将本规定落实到外来作业人员或单位,确保安全作业。

  四、附则

  4、1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相关规定不一致时,按上级规定执行。

  4、2本制度由生产部负责解释。

  4、3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化工企业生产管理制度 6

  1目的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规范安全检查的形式、内容,及时发现隐患、有效预防事故,消除事故隐患和安全死角,逐步实现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安全管理,特制定此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各种安全检查的管理。

  3职责

  3.1安全科负责安全检查的组织工作;

  3.2各职能部门及生产车间负责协调配合;

  3.3安全科负责安全检查工作的汇总、通报;

  3.4安全科负责纠正、预防措施的跟踪执行。

  4具体内容

  4.1安全检查的形式:巡回检查、例行检查、专项检查、综合检查。

  4.2巡回检查指生产车间内部的自检自查,由各生产车间负责人组织。

  4.2.1各车间安全员根据检查内容制定安全检查表,检查表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识别并纠正不当的可能导致伤害的作业环境;

  (2)识别并纠正不当的可能导致伤害的行为;

  (3)识别不安全的'设备、设施与工具;

  (4)识别员工对个体防护用品依从情况;

  (5)识别人机功效的需求;

  (6)识别纠正和预防行动的效力。

  4.2.2各生产班组及岗位员工必须每班对生产现场的作业环境和生产条件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

  4.2.3安全员对检查出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及时通知有关岗位整改。

  4.2.4对重大不安全因素和行为立即报告公司安全科并采取防范措施。

  4.2.5安全科对重大不安全因素和行为的整改意见及时反馈给提交报告的部门。

  4.2.6安全员将整改行动和进度及时通报员工。

  4.3安全科负责组织例行检查。由公司主管安全的领导带队,安全检查组成员由安全科、生产技术部、劳资科、生产车间等相关部门组成。

  4.3.1检查内容包括:

  (1)为实施标准化系统所提供的组织保障情况;

  (2)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3)安全检查与纠正措施的执行情况;

  (4)员工参与标准化系统活动情况;

  (5)应急响应的准备与演练情况;

  (6)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的遵守情况;

  (7)员工的安全行为状况。

  4.3.2例行检查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并将检查结果及整改情况进行通报。

  4.3.3对重大不安全因素和行为立即报告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并采取防范措施。

  4.3.4安全生产委员会对重大不安全因素和行为的整改意见及时反馈给安全科。

  4.3.5有关部门将整改行动及进度传达给受影响的员工。

  4.4有关职能部门负责组织专项检查。

  4.4.1各车间负责以下专项安全检查:生产设施设备检查、供电系统检查、供排水系统检查、紧急通讯系统检查;

  化工企业生产管理制度 7

  第一节、安全作业证

  第1条、安全作业证是职工独立作业的资格凭证,其发放范围限于企业直接从事独立作业的所有作业人员。

  第2条、安全作业证发给经过教育培训或学徒期满后,有一定的生产理论知识,具备安全操作技能,(技术复杂的化工岗位工人,必须经所在工段(车间)转岗学习并经考试合格)能独立从事某项生产活动的职工。

  第3条、特种作业人员,除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外,还必须取得本企业的安全作业证。

  第二节、考核内容和办法

  第1条、发放安全作业证应考核以下内容:

  1.化工作业人员应考核本岗位的工艺规程、岗位操作法和有关安全技术、工业卫生知识、操作技能和事故处理、以及紧急救护能力。

  2.通用工种(包括机、电、仪等维修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应考核本工种应掌握的.安全作业技能和与之有关的安全理论知识。

  第2条、安全作业证由车间组织考核填写成绩,经车间主任签字,报厂安技科核发。

  第三节、使用管理

  第1条、安全作业证是职工上岗作业的证件,凡是独立直接从事生产作业活动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第2条、安全作业证应记载安全教育的考核成绩、安全工作奖罚情况。

  第3条、安全技术部门每月至少对安全作业证抽查一次,车间应随时检查。

  第4条、持证者必须每年接受至少一次安全考核,成绩记入安全作业证内,考试不合格者,允许补考一次,凡补考不合格者,应收回其安全作业证,取消独立作业资格,除对其进行教育提高外,还应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

  化工企业生产管理制度 8

  1、奖励

  对认真执行上级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公司各项安全生产制度、防止事故发生和职业病危害作出贡献的车间、部门、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适当奖励:

  1.1、对安全生产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用并有明显效果者;

  1.2、制止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避免事故发生者;

  1.3、及时发现或消除事故隐患,避免重大事故发生者;

  1.4、抢险救灾有功者;

  1.5、积极参加公司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活动,被评为先进车间、部门、班组和个人;

  1.6、被省、市、局、公司安全生产先进个人者;

  1.7、对消防、安全工作作出特殊贡献者。

  安全生产先进部门、车间、个人由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评选,报公司总经理审核、批准。年终总结会时,由公司根据标准给予一定的'现金和物质奖励。

  2、处罚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当给予处罚:

  2.1、事故责任者;

  2.2、违章指挥或强令职工冒险作业导致事故发生者;

  2.3、违章违纪,情节严重,性质恶劣者;

  2.4、破坏或伪造事故现场、隐瞒或谎报事故者;

  2.5、事故发生后,不采取措施,导致事故扩大或重复事故发生者;

  2.6、对坚持原则,认真维护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人员打击报复者;

  2.7、其它各种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造成严重后果者;

  2.8、对提出的整改意见有条件整改而拖延整改的责任人;

  2.9、擅自挪用消防器材、损坏消防器材者。

  处罚由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提出,报公司总经理审核、批准。处罚分为行政处罚、经济处罚和违法犯罪三种:

  2.9.1、行政处罚根据危害程度和损失大小,责任大小可处以警告、辞退警告、降职、降级、留用查看、辞退、开除。

  2.9.2、经济处罚分罚款、赔偿经济损失、降低工资、扣除奖金等。

  2.9.3、性质特别严重、情节恶劣,触犯刑律者,追究法律责任。

  化工企业生产管理制度 9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事业的发展,根据《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生产职责的基本原则

  1、公司安全工作实行各级行政首长负责制。

  2、公司的各级领导人和职能部门,应在各自的工作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负责,同时向各自的行政首长负责。

  3、安全生产人人有责,谁主管、谁负责,公司的每个员工必须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做到各有职守,各负其责。

  二、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安全生产责任制

  1、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是公司安全管理的最高权力机构,对公司的安全生产起决策作用,公司内部重大安全活动等须经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决定。

  2、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和政策,执行劳动保护方针、法规,确保本公司安全生产条件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秩序。

  3、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管理体系。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组织公司级安全生产检查。重要安全事项决定等。

  4、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和安排落实安全生产工作。

  5、研究决定在实现公司安全生产目标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6、重要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及重大项目的计划、研讨与决策。

  7、重大安全生产投入的申请、研讨与决策。

  8、决定重大安全事故隐患的整改落实。

  9、重大安全责任的考核。奖励正确的安全行为,惩罚错误的不安全行为。

  10、听取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情况,对内部重伤以上的工伤事故及道路交通责任死亡事故作出事故责任处理决定。

  11、研究决定公司内部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方面的奖惩,审查安全经费的使用情况。

  三、岗位安全生产职责

  (一)总经理安全职责

  负责组织实施公司会议决议,负责组织贯彻落实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政令、决策、意见;对公司工作全面负责。掌握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有关规定,并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分管部门设备部、财务部、企管部、安全部。

  1、总经理是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主持安全生产的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关于安全生产的决议,对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中纳入安全工作;

  2、负责建立、健全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3、严格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定;

  4、批准和发布公司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工作的长远规划;

  5、负责组织、制定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工作,并按计划适时组织演练;

  6、督促副总经理做好分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组织召开经理办公会议,研究并解决重大的安全工作事宜,审核引进技术和开发新产品中的重大安全技术问题;

  7、建立健全安全机构和组织,配备、充实安全管理专业人员;

  8、经常深入现场了解掌握安全生产情况,听取员工对安全生产的'意见和建议,组织开展安全技术研究工作,推广先进的安全技术和管理方法;

  9、重视员工劳动条件的改善和公司的安全、卫生状况;

  10、密切关注安全、健康和环境问题,积极推行“责任关怀”计划,不断提高员工对推行“责任关怀”的认知;

  11、主持召开安委会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对公司无力解决的重大隐患,按规定权限向上级有关部门提出报告;

  12、保证公司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13、组织对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落实事故的“四不放过”原则,(对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制定出事故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未受到处罚不放过),发生重大事故直接向上级报告;

  14、按照安全职责,每年制定总经理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并在具体工作中逐项

  化工企业生产管理制度 10

  1、目的:为加强对生产设施的安全管理,提高生产设施运行的安全性和可靠性,确保设施安全、稳定、长期满负荷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内的生产设施。

  3、职责:生产部为本制度的具体落实部门,安全环境管理委员会为日常监督部门。

  4、生产设施安全管理内容:生产设施安全管理工作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必须坚持生产全过程的系统管理方式;坚持不断更新改造,提高安全技术水平的原则;能及时有效地消除生产设施运行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确保公司财产和人身安全。

  4.1生产设施选购

  4.1.1必须坚持“安全高于一切”的生产设施选购原则,要求做到生产设施运行中,在能保证自身安全的同时,确保操作工和环境的安全。

  4.1.2生产设施管理人员应根据本企业生产特点、工艺要求广泛搜集信息(包括:国际、国内本行业的生产技术水平,生产设施安全可靠程度、价格、售后服务等),经过论证提出初步意见报总经理批准实施。

  4.1.3安装、调试、验收、建立档案等。

  4.2生产设施使用前的管理工作

  4.2.1生产部门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开停车方案、设备停修吹扫方案。

  4.2.2生产部门制定生产设施维护保养计划,设备定期检查和考核记录。

  4.2.3安全环境管理委员会负责监督安装安全防护装置。

  4.2.4生产部工务负责员工培训。内容包括生产设施原理、结构、操作方法、安全注意事项、维护保养知识等。经考核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4.2.5特种设备的操作人员应持有有效的操作资格证书,否则不准上岗。

  4.3生产设施使用中的管理工作

  4.3.1严格执行本制度,由生产部工务人员负责检查落实。

  4.3.2生产设施操作工人须每天对自己所使用的机器做好日常保养工作。生产过程中生产设施发生故障应及时给予排除。

  4.3.3为了便于操作工日常维护保养,由生产设施管理人员确定生产设施“点检”位置和技术要求,由生产设施管理人员负责检查实施。

  4.3.4预检预修,是确保生产设施正常运转,避免发生事故的有效措施。生产设施管理人员根据生产设施零件的使用寿命,预先制定出安全检修周期和检修内容,落实专人负责实施。将生产设施故障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生产设施从本质上的安全性。

  4.4生产设施维护保养制度

  4.4.1生产设施运行与维护坚持“生产设施专人负责,共同管理”的原则精心养护,保证生产设施安全,负责人调离,立即配备新人。

  4.4.2操作人员要做好以下工作:

  1)自觉爱护生产设施,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得违章操作。

  2)管线、阀门做到不渗不漏。

  3)做好生产设施经常性的润滑、紧固、防腐等工作。

  4)生产设施要定期更换,强制保养,保持技朮状况良好。

  5)按照《机器设备管理程序》做好生产设施的运行、维护、养护记录。

  6)保持生产设施清洁,场所窗明地净,环境卫生好

  4.4.3品质保证部门要建立特种设备台帐和档案,包括原始资料和检维修资料、检测资料,按照国家规定定期进行检测且证件齐全。

  4.5生产设施检查制度

  4.5.1生产部生产设施维修人员,每两周对生产设施进行检查一次,并将检查结果记录在《机器设备定期保养计划及实施记录表》上。

  4.5.2每半年由使用部门组织维修人员,根据生产需要和生产设施实际运转状况,制定生产设施大修计划。备大修前必须制定修理工时,停歇时间,材料消耗,清洗用油及维修费用。

  4.6生产设施更新改造及报废的管理工作

  4.6.1生产设施报废的基本原则按公司《机器设备管理程序》及相关规定进行。

  4.6.2生产设施报废手续按公司《机器设备管理程序》及相关规定进行。

  4.6.3生产设施改造的`基本要求

  1)采取新技术、新材料、新的零部件就可以提高生产设施的综合安全技术水平,经济上也是合算的。

  2)生产设施改造要持谨慎负责的态度,不能轻易蛮干,必须按照申请、论证、批准的基本程序运行。

  4.6.3严格执行生产设施管理过程中的记录制度

  建立生产设施技术管理档案,记载生产设施一生全过程的状态。按照生产设施选购,生产设施维护保养、检修、更新改造、报废处理等程序运行。每个环节的责任人都要填写规定的管理表格或图表,负责人和主管领导签名确认,存盘保存。

  化工企业生产管理制度 11

  1、目的

  规范本公司安全生产的变更管理,消除或减少由于变更而引起的潜在事故隐患。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过程中工艺技术、设备设施及管理等永久性或暂时性的变化。

  2、编制依据《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

  3、职责

  3.1变更申请人负责填写《安全生产变更申请表》。

  3.2各部门负责归口部门的变更审核。

  3.3总经理负责变更的审批。

  3.4变更的审核部门负责对变更情况进行验收。

  4、工作程序

  4.1变更分类

  4.1.1工艺技术变更包括以下内容:

  1)原料介质变更;

  2)工艺流程及操作条件的重大变更;

  3)工艺设备的改进和变更;

  4)操作规程的变更;

  5)工艺参数的变更;

  6)公用工程的水、电、气、风的变更等。

  4.1.2设备设施变更包括以内容:

  1)设备设施的更新改造;

  2)安全设施的变更;

  3)更换与原设备不同的设备或配件;

  4)设备材料代用变更;

  5)临时的电气设备变更等;

  6)监控、测量仪表的变更;

  7)计算机及其软件的'变更。

  4.1.3管理变更包括以下内容:

  1) 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变化;

  2)人员的变更;

  3)管理机构的较大变更;

  4)管理职责的变更;

  5)安全标准化管理的变更等。

  4.2变更申请人填写《安全生产变更申请表》,说明变更及其技术依据,并对变更的风险情况进行分析,变更申请部门领导签字认可。

  4.3申请变更部门将《安全生产变更申请表》报至管理部,管理部负责人对变更的情况进行审核。

  4.4申请变更部门将《安全生产变更申请表》报至总经理,进行变更审批。

  4.5变更审批后,变更申请部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变更的实施。

  4.6变更实施前,变更的实施部门对变更实施过程进行风险分析,制定控制措施后实施变更。

  4.7变更审核部门对变更的实施结果进行验收。

  5、相关制度《风险评价程序》。

  6、相关记录

  6.1变更申请表。

  6.2变更验收表。

  化工企业生产管理制度 12

  1 、 目的与范围

  1.1、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管生产的同时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增强事故的预防和预控能力,避免工伤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规定了安全生产“五同时”(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的方法和内容。

  1.3、 本制度适用于厂内所有单位。

  2、职责

  2.1、 行政部是安全生产“五同时”的监督部门,负责制定安全生产“五同时”的管理办法,检查督促相关部门执行安全生产“五同时”的管理规定,考核相关部门执行安全生产“五同时”的情况。

  2.2、 生产调度部负责在组织生产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五同时”的管理规定。

  2.3、 经营计划部负责在编制计划、目标诊断和年度考核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五同时”的管理规定。

  2.4、 各车间负责在本部门生产经营活动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五同时”的管理规定。

  3、经营计划中的安全管理

  3.1、 企业长远规划中应有安全健康的内容。

  3.1.1、长远规划是本企业在一个时期内改革发展、生产经营的总框架。在编制企业长远规划中,应依据企业现状,由行政部制定职业安全健康的目标指标、措施等内容,纳入总体规划中。

  3.1.2、规划针对性强,有配套的'措施、检查、考核办法,每年应有诊断总结。规划中的目标指标要科学合理,尽可能量化,且有认证分析的支撑材料。

  3.2、 企业年度工作计划中应有安全健康的内容。

  3.2.1、企业年度工作计划中,应建立完整的安全健康目标、指标考核体系,以及具体的管理措施和安全技术改造措施,确保目标指标的实现。年度工作计划应有规范的文本资料。

  3.2.2、年度安全健康目标、指标应由行政部分解到各职能部门、车间,各职能部门、车间也应建立相应的措施和对策,确保计划落在实处。同时,每季度各职能部门、车间应有阶段分析或目标诊断。

  3.3、 年度安全健康目标、指标应纳入经济责任考核中,由行政部依据各职能部门、车间目标、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兑现。

  4、生产组织中的安全管理

  4.1、 企业在组织生产,安排任务中要坚持“安全第一”,在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要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

  4.2、 生产调度部在组织生产时,应同时考虑安全问题,对作业条件进行安全认证。

  4.3、 厂内每周的生产调度会,由行政部分析安全状态,针对生产经营工作,提出安全注意事项和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各车间的生产协调会,由车间主任分析安全状态,针对生产经营工作,提出安全注意事项和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4.4、 凡工艺、材料发生变化,由技术部提出相应措施和对策,行政部组织相关单位进行安全条件认证,经认证合格后,方能组织生产。

  4.5、 各科室、车间在本部门组织生产经营活动时,应同时进行安全条件认证,制定安全防范措施,确认无误后方可组织实施。

  5、检修工作中安全管理

  5.1、 维修部在组织停产检修前应将检修计划报行政部,以便行政部在进行现场检查时有重点的进行抽查。

  5.2、 停产检修工作开始前,各责任部门应当召开检修保养工作会,强调安全注意事项,落实检修保养的安全措施。

  5.3、所有的检修项目要有安全负责人,负责监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安全工作。

  5.4、 检修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安全规章制度,穿戴好劳保用品,按规定办理“危险作业审批”“停送电审批”“动火审批”“临时用电审批”等手续,悬挂安全警示标志。

  5.5、 多人配合检修项目要有一人负责总体指挥,避免因多人指挥配合不当而发生事故。

  5.6、 检修保养时,设备的安全装置应当一并进行保养和检修。检修保养时应当采取安全措施(如:必要时可以切断电源、气源等)防止设备误动作。

  5.7、 检修保养验收时,安全装置保养、安全整改的完成情况与设备保养检修验收一同进行。

  6、考核

  对因忽视安全生产,不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五同时”规定,按考核规定执行。

  化工企业生产管理制度 13

  1、生产设备、设施设计与制造的安全保障

  1.1、生产设备、设施应有配套的安全设备或安全警示装置,凡可产生危险、有害因素较大的场所、部位,都应设置相应的安全防护装置。如设备的可动零部件是否设置有相应的安全防护装置,凡人员易触及的可动零部件,应尽可能封闭或隔离。对于操作人员在设备运行时可能触及的可动零部件,必须配置必要的安全防护装置。对于运行中可能超过极限位置的生产设备或零部件,应配置可靠的'限位装置。

  1.2、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或行业安全标准要求。

  2、安全设备、设施使用、维护、检测的安全保障

  对安全设备、设施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维护、保养、检测应当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进行签字。

  2.1、设备安装的安全要求

  设备安装好后,应逐项检查设备的安全状态及性能是否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检查的安全项目包括静态和动态两方面,静态检查项目在设备不运行的条件下进行,如设备表面安全性,安全防护距离等;动态检查项目在设备运行的条件下进行,如控制系统安全性能、可动部件安全防护性能、安全防护装置的工作性能和可靠性、设备运行中灰尘的产生情况等。

  2.2、设备使用、维护保养的安全要求

  设备使用应建立设备使用保养责任制,制定安全操作规程,以确保设备的安全正常运行。

  2.3、设备安全检测的要求

  安全检测是了解设备运行状况,预测设备运行变化趋势的有效手段,其根本目的是避免安全设备故障或事故发生,保证生产安全。

  2.4、设备的报废与淘汰

  建立对设备的报废与淘汰制度,禁止使用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与设备。

  2.5、建立设备安全档案

  设备的档案管理是设备管理的基础性工作,它为公司设备安全管理提供信息、资料和数据,通过对档案信息资料的整理、分析,可以了解设备的运行状态,为设备安全检查、检测、故障诊断、隐患整改等提供可靠的、科学的依据。

  化工企业生产管理制度 14

  一、总则

  1.1本制度适用于设备检维修作业的安全管理。规定了作业过程中安全管理的基本内容和要求。

  1.2生产部是设备检维修作业的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施工作业的安全管理工作。

  二、具体内容和要求

  2.1认真做好装臵停工检修的准备工作,成立临时检修领导小组,组织机构中必须设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对检修全过程的安全工作进行安排、检查、验收。车间检修现场必须有兼职安全员负责现场作业安全。

  2.2停工检修应做到五定。即定检修方案、定检修人员、定安全措施、定检修质量、定检修制度(规定)。

  2.3装臵停工后,按停工方案和工艺要求切断进、出装臵的'物料,易燃易爆气体的排空,要缓慢进行,放空管线末端必须采取防火措施。

  2.4对盛装可燃性物料的设备,容器及管道应按规定进行彻底的清洗及蒸气吹扫氮气臵换,使其内部不含有余气,并用仪器测试指标合格后方可作业。

  2.5在吹扫过程中,装臵附近禁止动火。

  2.6严格禁止装臵停车后就使用压缩空气直接吹扫带油品管线和容器,以防止爆炸起火。

  2.7在停工检修中,罐、塔、管线、容器等设备如有易燃易爆物质时,其出入口或设备系统连接处所加的盲板处应挂“有物料注意防火”警告牌。

  2.8检修中的用火规定

  2.8.1施工现场严禁吸烟。

  2.8.2施工动火必须严格执行(工业动火管理规定)。

  2.8.3禁止使用汽油或易挥发的溶剂洗刷零件及工服。

  2.9装臵检修作业人员必须戴安全帽,高空作业必须系安全带。

  2.10严禁交叉作业,特殊情况必须交叉作业时,应采取保护措施,否则不许作业。

  2.11高空作业使用电焊时,下方不得有易燃易爆物品,电焊机电源要独立设置电闸,焊机二次线路及外壳必须接地良好,焊条的夹钳必须绝缘良好。在潮湿地点电焊作业时,必须采取绝缘措施。

  2.12使用气焊时,气焊作业施焊点与乙炔瓶和氧气瓶的安全距离不小于五米,氧气瓶和乙炔瓶的安全距离不小于五米,搬运气瓶时要轻拿轻放,气瓶上的防护胶圈、防护罩要保证完好,搬运氧气瓶的手套上不得沾有油污

  2.13装臵检修期间的临时用电,均应按有关临时电源使用标准,认真架设,达到使用要求,手持电动工具要配备漏电保护器,并定期进行检查保证完好。工作前要检查电源、线路是否绝缘良好,如有漏电现象一定要请专职电工进行修理。不得私自维修。在进行电气修理时,要设专人监护。

  2.14装臵上拆卸的设备及螺丝等部件,要妥善保管,特别是塔、架上严禁堆放零部件,以防落地伤人。

  2.15保证装臵检修现场消防设备、器材齐全、完好,严禁将拆卸的物品堆至路边,保持消防通道畅通。

  2.16检修过程中如有改动,要绘出图纸,并做好记录和备案工作。以免装臵运行时发生事故。

  2.17在清洗油罐(容器)时如要进入,必须先用仪器测试有毒气体的含量不超过国家标准后方可进入,并加装送、排风安全设施。

  2.18在装臵、管线清洗排污时,要规范管理,装臵检修中的带油污的废弃物要放进指定的垃圾箱,然后进行统一处理。

  2.19加强厂区内行驶的机动车辆,特别是外部施工队伍四轮车的安全管理,要加强检查,确认车辆性能良好,严禁超速行驶,进入生产区必须挂灭火装臵。

  2.20任何施工人员不准随意挪用消防设施及器材,2.21对外来施工维修队伍必须严格执行安全规定。

  2.22检修期间要严格遵守上述安全管理规定,如发现违章操作,除处罚当事人还要处罚车间领导。对外部违章施工人员也要进行经济处罚。

  三、附则

  3.1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相关规定不一致时,按上级规定执行。

  3.2本制度由生产部负责解释。

  3.3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化工企业生产管理制度 15

  1、目的

  本制度确定了本公司适用于其生产活动和其它应遵守的安全责任要求,规定了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沟通、培训、评审修订与考核等方面,确保本公司各级领导干部、各个部门、各类人员,在其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安全生产层层负责,确保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

  2、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本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沟通、培训、评审修订与考核。

  3、职责

  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及其相关人员负责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沟通、培训、评审与绩效测量的相关事项。

  4、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

  4.1 安全生产责任制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起草后交公司安全第一责任人审阅。

  4.2 公司安全第一责任人审阅后提出修改意见。

  4.3 安全管理部门修改后下发相关至各级领导干部、各个部门、各类人员。

  5、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沟通

  5.1 安全管理部门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及时下发相关至各级领导干部、各个部门、各类人员并征求意见。

  5.2 安全管理部门将征求的意见汇总后反馈给公司安全第一责任人。

  5.3 公司安全第一责任人组织领导干部、各个部门、各类人员代表召开安全生产责任制修订会。

  5.4 安全管理部门根据修订会结果对安全生产责任制定稿。

  6、培训

  6.1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解释。

  6.2 安全管理部门应定期组织领导干部、各个部门、各类人员对其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学习。

  6.3 每次培训学习应有学习记录。

  7、评审

  7.1安全生产责任制评审小组由分管安全的副总及安全管理部门、生产部门等部门组成。

  7.2安全生产责任制评审小组对已制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评审。

  7.3经评审通过安全生产责任制,从上至下层层互相签字实施。

  7.4根据评审情况,对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是否具有可操作性进行修订,每年一次。

  8、考核

  8.1每年底对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执行情况进行考核;

  8.2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由安全管理部门根据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

  8.3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结果报公司安全第一责任人认可,年终奖惩兑现。

  化工企业生产管理制度 16

  一、总则

  为了提高化工企业的安全生产水平,制定本《安全标准化管理文件》。

  二、标准化管理组织架构

  1、设立标准化管理部门,负责化工企业的标准化管理工作。

  2、在生产车间设置标准化管理岗位,加强标准化管理工作的落实。

  3、成立标准化管理领导小组,制订出具体的.标准化管理目标和计划。

  三、标准化管理流程

  1、标准化管理的流程包括:制定、实施、监督和改进。

  2、制定阶段:制定标准化管理标准和检测规范。

  3、实施阶段:将标准化管理标准和检测规范落实到化工生产过程中。

  4、监督阶段:对落实标准化管理标准和检测规范的过程进行监督。

  5、改进阶段:根据监督结果,制定改进方案并执行。

  四、标准化管理的具体措施

  1、建立标准化管理档案,对标准化管理的过程、计划、检查、评估等进行记录。

  2、制定标准化管理标准和检测规范,按照标准进行生产操作,并定期进行检测。

  3、提高员工标准化管理意识,进行标准化管理培训。

  4、根据监督结果,总结经验,制定改进措施,提高标准化管理水平。

  五、标准化管理评估

  1、设立内部评估和外部评估体系,对标准化管理水平进行评估。

  2、收集评估结果,制定改进计划,并定期进行跟踪检查。

  3、通过评估,提高标准化管理水平,从而保障化工生产的安全。

  六、附则

  1、本管理制度自审批后执行。

  2、本管理制度的修改或补充,需经公司领导小组审批通过后实施。

  3、未尽事宜,可根据需要进行补充规定。

  化工企业生产管理制度 17

  一、总则

  1.为了加强公司的日常生产管理,强化生产值班管理机制,落实值班人员的工作职责,解决生产中的突发事件,保障公司正常的生产秩序,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生产值班由生产技术部统一管理,主要负责值班人员的安排与调配,并负责各值班记录的检查,值班人员的考勤等,保障生产的正常运行。

  3.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生产值班人员。

  二、值班模式及人员组成

  1.值班时间

  值班时间为:周一至周五:19:00——次日8:00

  周末、节假日:全天24小时

  2.值班分为公司、分厂和电钳工值班。公司值班人员主要有:总经理,生产副总,生产技术部部长及部长助理,质检处负责人;分厂值班主要有:各分厂、车间主要负责人;岗位值班主要是指电工和钳工值班。

  公司可以根据管理需要,安排1名公司领导人员、1名分厂或车间以及若干名电工、钳工人员值班。特殊情况下按公司文件执行。

  3.公司领导值班由公司生产技术部负责安排,生产系统人员由各分厂负责安排。

  三、值班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1.公司值班领导的职责

  1)负责公司生产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

  2)负责处理公司的紧急事件;

  3)负责对岗位存在的问题进行抽查;

  4)负责值班期间公司的安全保障和治安管理工作;

  5)负责监督公司的生产情况,主要包括:机器设备运转情况、岗位员工值班情况、员工劳动纪律情况;

  6)负责认真填写值班记录;

  7)负责处理好值班期间公司紧急情况下的车辆使用;

  8)公司交办的其它事务。

  2.公司值班领导的权力

  1)处理公司突发事件的权力;

  2)监督公司生产运行情况的权力;

  3)紧急情况下调用公司车辆及其它物资的权力;

  4)公司赋予的其它权力。

  3.分厂值班的职责

  1)负责生产运转情况的协调、管理、监督,协调值班期间分厂内部生产方面的各项工作,处理好生产、安全等方面出现的异常情况(如临时停工、临时抢修、抢险、火警等)。遇有重大问题,及时请示公司领导;

  2)负责巡查各生产系统的运行情况,及时作好相关记录;

  3)负责做好生产现场的安全管理;

  4)负责处理生产现场的突发事件,值班期间发生安全、生产质量以及设备等事故,负责及时到现场组织有关人员处理,并负责及时向公司领导报告。

  5)负责查岗,重点检查劳动纪律、着装情况、设备状况、工艺纪律和巡检制度执行情况等。如发现生产、设备、安全等重大问题,及时汇报并协助处理;

  6)负责做好值班期间的值班记录,对值班期间发生的问题及时处理,并将处理结果详细记录在案;

  7)负责监督员工的考勤管理;

  8)负责认真检查员工的工作完成情况,并记录考核;

  9)公司领导交办的其它事务。

  4.分厂值班领导的权力

  1)在发生紧急情况时,有召集部(室)、车间主要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现场处理的权力;

  2)有直接安排员工的工作的权力;

  3)有对突发事件先进行处理后汇报的权力;

  4)有管理和监督员工考勤及劳动纪律的权力;

  5)有对不服从管理的'员工作提出处理意见的权力;

  6)公司赋予的其它权力。

  5.电、钳工值班的职责

  1)负责设备的巡检和维护工作,并及时做好相关记录;

  2)发现岗位员工违章作业或不按要求对设备进行保养的行为予以制止和向值班经理或相关领导汇报;

  3)发生设备故障及时参与处理;

  4)负责对现场安全隐患进行检查和处臵;

  5)公司领交办的其它事务。

  6.电、钳工值班的权力

  1)有对岗位生产工人违章作业、不按要求对各设备进行保养的行为予以制止的权力;

  2)有对发现违章作业行为向值班经理或相关领导汇报的权力;

  3)有对发生设备故障立及进行排除的权力;

  4)公司赋予的其它权力。

  四、值班规定

  1.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各分厂、部室、车间管理人员仍然是各分厂、部室、车间生产、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负责人,负责各分厂、部室、车间的生产、质量、安全的日常管理工作。

  2.每天下午下班之前,各分厂、部室、车间应将当天晚上值班工作中的要求和注意事项写于交班记录上,并与当天值班领导或值班经理沟通。各值班领导和值班经理应认真阅读交班记录,如遇不清楚的,应及时询问。

  3.值班期间,各值班人员应遵守公司相关纪律,穿戴好工作服和其它劳动保护用品。

  4.在值班期间,各分厂、部室、车间员工的作息时间由各分厂、部室、车间管理人员安排(包括员工的换班、换休和加班等),若上班人员有变化的,应提前通知值班经理。

  5.值班人员应认真填写好值班记录,对生产设备运行情况以及在生产运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都必须记录清楚、详细。在巡检中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方式和处理时间、处理人等都应有详细的记录,各值班记录应妥善保管,以存档备查。

  6.值班经理在值班期间,有权直接安排其它员工的工作,遇到岗位操作或其它技术上的问题,应先询问中控人员或其它专业人员,不得违章指挥。对不服从管理的员工,有权提出处理意见。

  7.值班人员实行值班签到制度,所有值班人员,包括电钳工、铲车司机必须到调度监控室进行签到,签到时间公司另行规定,以公司规定为准。

  8.值班领导或值班经理,在自己值班期间,应认真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管理好员工的劳动纪律、安生、设备运行情况等。对发现的“三违”人员要及时根据公司相关制度提出处罚意见。值班期间经公司领导检查发现员工有违纪行为的,值班经理负连带考核责任。考核违纪责任人的50%。

  9.公司实行值班巡查制度,公司值班领导,要求每4小时对生产厂区巡检一次,值班经理及其它岗位值班人员,每2小时对生产厂区巡查一次,并将巡检情况记录在案,在记录本上确认签字。

  10.不值班的管理人员、车间主任、电钳工、其它相关人员,手机应保持24小时开机,以便联系工作,不得出现无人接听或关机等情况。

  11.值班人员应按照规定时间在指定场所连续执行任务,不得中途停歇或随意外出,并须在本公司所指定的地方食宿;值班人员因病和其它原因不能值班的,应先行请假或请其它员工代为值班,请假或请其它员工代为值班的,并按规定履行相关审批手续,出差时亦同,代为值班者应负一切责任。

  五、考核

  1.值班人员违反规定的按以下情况予以考核:

  1)不按规定时间值班或值班期间擅自外出或离岗的,按公司《劳动纪律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处罚;

  2)值班人员未按规定到调度值班室签到的,罚款20元;

  3)值班人员未对生产厂区进行巡检的,罚款50元;

  4)值班人员未填写值班记录或填写不认真的,罚款50元;

  5)管理人员疏忽大意,未安全人员值班,导致无人值班的,罚款100元;

  6)值班人员对厂区巡检不认真,应发现的问题或隐患未及时发现的,罚款100元;

  7)值班人员或不值班的管理人员、车间主任、电、钳工、司机或其它相关人员,手机关机,无法联系工作的,罚款50元;连续两次出现的,罚款100元或取消3个月的电话费补助(享受电话费补助的);

  8)值班人员不进行工作交接的,罚款50元;

  9)值班经理在值班期间,遇到岗位操作或其它技术上的问题,不询问其它专业人员,进行违章指挥的,罚款500元。

  10)值班记录保管不完善,造成记录损坏或丢失的,罚款50元/本;

  11)值班人员对员工的违纪行为不过问、不制止、不纠正、不处罚的,罚款50元。

  2.在值班期间,工作表现突出,或遇紧急情况处理及时、方法妥当,公司根据情况给予奖励。

  六、附则

  本制度经批准公布之日起执行。由生产技术部管理、监督执行。

  化工企业生产管理制度 18

  一、整合目的

  为了提高化工企业的安全生产水平和标准化管理水平,实施安全生产管理与安全标准化管理的整合。

  二、整合方式

  1、安全生产管理和安全标准化管理在组织架构方面进行整合,设立统一管理部门和岗位。

  2、安全生产管理和安全标准化管理在流程方面进行整合,形成统一的`管理流程,即:预防、识别、评估、管控、应对、制定、实施、监督和改进。

  3、在管理措施方面进行整合,建立安全生产和标准化管理的联动机制,做到同步落实。

  4、在评估方面进行整合,建立基于安全生产和标准化管理的评估指标体系和评估方法。

  三、整合实施的具体措施

  1、制定安全生产和标准化管理的整合实施方案。

  2、建立安全生产和标准化管理的联络机制和工作协调机制。

  3、制定统一的安全生产和标准化管理体系文件,包括管理标准、检查规范和操作规程等。

  4、加强员工培训,提高安全生产和标准化管理的意识和技能。

  5、开展内部评估和外部评估,并制定相关的改进计划。

  四、整合实施的评估

  通过内部评估和外部评估,评估整合实施的效果,并根据评估结果制定相关的改进措施。

  五、结论

  整合安全生产管理和安全标准化管理,有利于提高化工企业的安全生产水平和标准化管理水平,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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