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考试管理制度

时间:2022-07-14 02:38:11 制度 我要投稿

学校考试管理制度

  在现实社会中,我们都跟制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制度是各种行政法规、章程、制度、公约的总称。制度到底怎么拟定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学校考试管理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学校考试管理制度

  学校考试管理制度1

  一、班级考风正,没有学生抄袭现象和作弊现象。

  二、考前彻底搞卫生,做到地面净,桌堂净,黑板净。桌椅摆放整齐、四周没有与考试有关的内容。

  三、教师监考必须认真负责,监考时不接打手机、看报刊杂志、要关注学生、监考中途不离开教室。除一年级以外其他年级教师不读题。对于卷面不清晰的.内容可以读一读或写在黑板上。

  四、学校组织的考试一律实行不同年级交叉评卷形式。教学管理人员深入检查指导。批卷时,班主任不允许到自己的班级学生卷面上查看,甚至任意改学生考试成绩。评卷教师必须严格按照评分标准进行评分,统计成绩要准确无误。教导处要组织复查试卷。

  五、阶段考试、期中、期末考试教师要将成绩在教案前填写完整。成绩单汇总填写齐全,考试后2天内写好质量分析。及时上交教导处。

  六、注意考核的全面性,除了学校定期考试外,必须注意平时了解,包括课堂提问,发言情况,完成作业情况。

  七、命题应突出教学重点,难易适度(基础50%,中档题30%,综合拔高题20%)重视能力发展,要体现出按不同程度学生分层次命题,要注重考察学生的综合能力。

  八、监考人员必须按规定要求学生,考试前检查桌面、桌堂,避免学生放进与考试有关的资料,考试中发现舞弊现象应及时制止。

  学校考试管理制度2

  一.考试安排

  1.期中考试一般定在学期第十周,期末考试一般定在学期第十九周或第二十周进行。

  2.修课、活动课提前两周随堂考试外,其它学科都按教导处考试课表进行,科目考试时间一般为90分钟,如语文考作文,可增到120分钟。

  3.搞突然袭击,期中考试由教研组规定随堂复习时间;期末考试,由教导处提前一周安排复习课表。各班都要进行考前思想教育。

  4.评卷、总结,一般在三周内完成。即第一周考试,第二周评卷、质量分析,第三周教研组和学校总结。

  二.命题

  1.由各备课组商量命题,经教导处主任审阅后,可用。

  2.难易程度按教学大纲要求,并结合教学实际面向全体学生的中等水平偏下,其中反映教材双基内容的占60%,运用能力的占20%,综合的占20%。不出偏、怪题。期末考试题命题内容,期中后的占70%,期中前的占30%。

  3.文字力求准确简练,防止出现错别字或语句不通顺的现象。命题之后,要拟出考题的标准答案和评定方法,评定时一定要客观公正。

  4.保密,有意漏题的要严肃处理。

  三.监考

  1.考场设监考两人,分别在考场前后认真监考。在监考中不准吸烟、会客,擅离考场。

  2.人员在考前,应向学生宣布有关注意事项,督促学生把书籍、笔记等物放在讲台前。

  3.职尽责地维护考场纪律,监考教师不许看书、评卷或做其它工作,发现学生违纪时,一定按规定严肃处理,并报告给教务处。

  4.人员不得向学生解答试题,考卷不清楚时,可念题目或由主考、科任教师统一解答。

  5.时间一到,要按时收发试卷,并清点试卷数目,核准后将试卷交给教务处统一装订。

  四.评卷

  1.工作是考核教学质量的重要环节,必须严肃认真地、一丝不苟地、实事求是地做好。

  2.人以上的备课小组,实行一人一题,专人专题的`评卷办法,评卷开始,要统一评分标准和标准答案,不得擅自改变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

  3.一律用红钢笔水。记分应分记在题分、总分指定的位置。对评卷中出现的疑难问题,教研组要统一研究解决。

  4.要准确,登分要细致,保证做到不错不漏,要制止弄虚作假等不正之风。

  5.教育学生,培养良好习惯,对考试违纪、卷面很乱的学生,应按各科评分标准严格扣分。

  6.要统一发表,试卷要认真保管,防止丢失、污损或随意涂改。

  五.考试后的试卷分析

  1.分析标准首先指出命题范围内容,并分析内容是否符合教学大纲要求,是否紧扣教材和结合实际。

  2.的鉴别能力指数:依据优等学生和差等学生正确率之差计算出每题的鉴别能力指数,通常以+60左右为宜来提出对试题难易的看法。

  3.的难度值:依据学生每题的平均分数和各题满分数计算各题的难度值、其看法应与2一致。

  4.频数分布曲线:试卷分析中依据学生成绩分组绘出频数分布曲线,按正态、正偏态、负偏态、平峰、高峰、双峰的意义提高对试题梯度、层次、区分度的看法。

  5.的效度和信度:试题的效度是考试正确性的重要指标,它能标明是否正确测出学生实际能力的程度。试题的信度是指测验考试的可靠性:均以接近于为好。

  综合以上几方面的数据,提出教者的分析意见。对试题总的看法,构成试卷分析的第一部分。

  六.答卷存在的问题分析

  这部分内容对于教师来说是至关重要的。要通过学生试卷的实际找出以下问题:

  1.学生对所考察内容“知识点”掌握的情况。

  2.学生对所考察内容答题规范化程度。

  3.学生对所考察内容“综合运用分析问题”的能力。

  4.分析学生试卷中典型错误范例,找出出现错误的原因,找出教学中尚待解决的问题(包括教师教学和学生学习的两个方面),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

  5.班主任、年级长在期中、期末考试后都要写出质量分析报告。

  6.质量分析以班级为单位,由班主任负责组织,以任课教师所在班为单位进行质量分析。

  学校考试管理制度3

  为了进一步规范学校的各项教学规章制度,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规范各类考试程序,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严肃考风,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反映学生在校期间对所学知识的理解、掌握和运用程度,学校研究决定对考试规则与纪律、成绩管理、补考、监考人员职责、巡考人员职责规定如下。

  一、考试规则与考试纪律

  (一)考试形式

  1、学生学业成绩的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主要是根据课程的特点和考虑学生的合理负担,按教学计划的安排执行。考试课除平时成绩考核(一般不少于三次)外,在该课程结束后或学期末,集中一段时间复习和考试。考查课只进行平时成绩考核,不得在学期末及考试周之前二周内集中测验或变相考试。

  2、考试形式可根据课程的特点和需要,采用笔试、口试和操作考试三种。笔试又可分为闭卷考试和开卷考试,凡要进行开卷考试的,应由教研室报教务处批准,方可实行。

  3、开展了一体化教学的课程要建立以技能操作和产出作品为主、以基础知识和理论概念为辅的考试考评模式。

  4、理论性较强的课程要建立以基础知识和理论概念为主、以知识运用、应用成果为辅的考试考评模式。

  (二)考试时间

  1、期末考试时间一般在按校历的最后一周进行,补考为下一学期的开学的第一个月内进行。考试时间为100分钟,实训课程、艺术专业课程或其它课程考试时间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三)考试命题要求与管理

  1、考试命题一般由各教研室负责实施,根据课程教学大纲或课程基本要求进行,应认真研究、恰当掌握试题的难易程度和份量。试卷要考虑基本题、水平题、难度题的比例结构(一般是6:3:1)。尽量做到命题科学化,以客观题(如判断题、填空题、选择题等正确答案只有一个的题目)和主观题(如计算题、问答题、论述题等)有机配合为宜。

  2、考试内容的范围,原则上是该课程本学期的全部内容,包括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基本技能的掌握和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考试命题以大纲为准绳,覆盖面一般要求在该学期授课内容的70%以上,试卷得分点不少于20个,并要求分布合理、难度适中、区分度强、题量适中。

  3、考试试题、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有试题库的,按试题库的标准办理。无试题库的,须经教研室主任审核,于考试前两周送教务处批准后,由教务处统一管理。教务处将收到的试卷做好登记,负责抽卷、印刷、配卷、封存、分发、回收和保存工作。

  4、全校性增加期中考试,由各个教研室自行组织,每个专业要有3份试卷或考试方案,备考时先送教务处抽取并由教务处准备,考前到教务处取考,考试时由教研室安排非任课老师监考。考前一个星期以教研室为单位提前向教务处上报备考方案,考试时教务处安排人员巡考。

  5、全校性增加期间的2个段考,由各个教研组自行组织,分别于期初与期中之间,以及期中与期末之间,可以组织卷面考始,可以是项目任务考核,也可以是单元目标任务大型作业。但考试要有严肃性,项目任务考核要现场完成,如是单元目标任务大型作业则题目要广泛,不能统一题目。考试时由教研室安排非任课老师监考,考前一个星期以教研室为单位提前向教务处上报备考方案,考试时教务处安排人员巡考。

  (四)考试规则及管理

  1、参加期末考试的学生携带学生证提前10分钟进入考场,考试开始半个钟后不得参加进入考场。考生不得在开考半个钟内交卷。

  2、监考人员认真填写考场记录,对考试过程中出现的情况应如实登记报教务处研究处理。

  3、监考教师有权制止无关人员进入考场,原则上该考试科程授课教师和班主任不得进入考场。

  4、任课教师不安排监考自己所授课程的考试,辅导员不安排监考本班学生的考试。

  5、教务处负责考试日期、考场和监考人员的统一安排。并连同考试纪律、考场规则于考试前一周公布及做好试卷资格的审查工作。凡一学期内,对某门课程累计缺课三分之一时间者,或欠交某课程规定作业三分之一者(以次数计,包括实验报告),不得参加该课程的期末考试。

  6、考试前试题必须专人妥善保管,复制的和用过的蜡纸,以及印废的试卷等要及时销毁,对已确定的试卷内容要严格保密,在辅导学生复习过程中,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学生透露或暗示题意,否则,按教学事故处理。

  7、考试评卷要做到客观、公正、严格和及时。凡有两人以上同教一门课程或相近课程的,应对题目分工评阅(即流水改卷),避免松严不一。

  8、每次考试或测验的成绩都要在全班张贴公布,并在学校的网上师生交互平台的'班级栏目上公示。

  二、成绩管理有关规定

  1、各科任课教师、教务处、学生处均须对学生成绩认真管理。

  2、无论考试与考查或补考,学生的各科课成绩评定后,由任课教师在考试结束三天之内录入学生成绩管理系统。

  3、考试课程采用百分制计分法。考查成绩采用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四级计分法,各级的分数段是:优秀(85分以上,含85分)、良好(75至小于85分)、及格(60至小于75分)、不及格(小于60分)。

  4、所有考试科目课程的成绩由如下组成:期末考试占50%,期中考试占20%,2个段考各占10%,平时测验和作业成绩占10%。所有课程成绩必须造表统计,要有原始成绩记录。每个课程的所有考试、考核、考查、测验、作业,以及试卷、成绩等等都必须完整备查,教务处在每学期的教务大检查时要重点检查。

  5、考查课程的学期总评成绩根据学生平时上课、完成作业、课堂讨论(提问)、实验、测验等平时考核成绩进行综合评定。因此,考查课的平时各种考核,每学期不得少于三个。

  6、一学期内欠交某课程规定作业三分之一的学生,该课程总评为零分,并注明“缺作业”字样。在规定补考时间前补齐作业,经任课教师核实,报教务处批准方可补考,否则不给补考。

  7、一学期内,对某门课程累计缺课三分之一时间的学生,该课程总评为零分并注明“缺课”字样。如有正当理由,经任课教师核实,报教务处批准后方可补考,否则不予补考。

  8、在进行成绩评定及录入时,任课老师应认真核对,做到准确无误。

  9、一经确定,任何人不得随意修改成绩,如学生有质疑,为确保成绩的准确、严肃、公平与公正,任课教师、阅卷教师、辅导员、教务处人员一起核查试卷。

  10、旷考、违反考场规则、考试舞弊及协同舞弊的学生,该课程以零分计。情况严重的给予相关行政处分。

  三、补考和重修

  1、教务处提前把需要补考的学生名单公布,辅导员认真核对并把情况反馈教务处,以便统一安排考试。同课程、同考核范围的不同情况补考可合并安排。补考有下列种不同情况:

  (1)学期正常补考:对学期考核成绩不及格或因请假缺考学生的补考;

  (2)毕业前最后一学期安排的一次清考:因缺考或舞弊但有悔改表现者、重修未及格者参加清考考试。

  2、重修

  (1)必修课程补考仍不及格的学生,需重修,凡按规定必须重修的学生,在接到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办理重修手续,逾期不予办理。具体程序为:教务处下达重修通知,并出具《课程重修通知单》给学生,学生凭《课程重修通知单》随下一年级学生学习。重修学生需正常参加课程学习,按要求完成平时作业。

  (2)重修课程必须按规定交纳重修费(申请免听者不予减免);重修费按照每个学分100元收取,并由校财务处统一收缴。

  3、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正常补考。补考前,由教务处核实补考名单及课程,提前向任课教师和学生公布。

  (1)擅自缺考或考试舞弊及协同舞弊者;

  (2)在校期间同一门课程已补考两次者;

  (3)被注明“缺课”或“缺作业”得零分,补考前未经审核和批准者。

  4、补考在第二个学期初,重修安排在第二学年初,补考和重修日程由教务处公布。

  5、考查课用笔试进行补考的,由任课教师出试题一套(连同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于学期最后一周内送教务处长批准后使用。

  6、补考考场条件应与考试要求相同,参加补考的学生应带学生证进入考场,以便监考人员检查。

  7、补考试卷由任课教师评阅,在补考后两天内评出成绩,报送教务处。经准假缺考而补考的学生,可按正常考试成绩参加总评成绩登记,因其他原因补考的成绩,要注明“补考”字样,作为学期最终成绩。

  8、课程设计、大型作业成绩不及格,除毕业学期以外,可在新学期开学前重做,开学后补交,其成绩作为补考成绩,由任课教师于开学第一周内报教务处。

  9、每学年的年初补考完成后,累积有2门以上课程不及格的要在全校范围内公告公示,并同时在网上师生交互平台公示,列明不及格的科目和成绩。

  10、每年清考完毕确定未能按时拿到毕业证书的要在全校及网上平台公告公示,列明原因(清考后3门不及格或未能取得相应的技能证书)。

  11、实习不及格或准假未参加实习者,应在学习年限内安排在假期补回,如条件不许可,可在参加工作后一年内由学校委托所在单位进行,经考核合格后,报教务处分别对原实习不及格者按“补考”字样登记,对曾准假未参加实习者按实习成绩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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