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惩制度

时间:2024-10-21 09:55:30 诗琳 制度 我要投稿

奖惩制度(通用21篇)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制度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制度是一种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奖惩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奖惩制度(通用21篇)

  奖惩制度 1

  (1)工作努力、业务纯熟,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任务。

  (2)品行端正,恪尽职守,积极负责,不断改进工作,业绩突出。

  (3)执行公司规章制度,有出色或超常表现。

  (4)热心服务,有显著善行佳话,堪为全体员工楷模。

  (5)检举违规或损害企业利益的`行为。

  (6)发现职责以外的故障,予以上报或妥善处理。

  (7)对经营业务或管理制度提出有效的合理化建议,得到采纳实施,并取得重大成果和显著成绩。

  (8)节约资金,节俭费用,事迹突出。

  (9)能出色的完成各项任务。

  (10)针对管理创新及合理化建议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奖励级数。

  (11)其他对企业或社会有益的行为,具有事实证明。

  奖惩制度 2

  第一条

  为了加强企业管理,教育员工遵守国家法规和政令,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以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维护正常工作程序,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的制订原则是:

  1.有章可依,有章必依,违章必分,有奖有惩,奖惩严明,赏罚有度;

  2.精神鼓励与物质鼓励相结合,教育与惩罚相结合。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及下属各公司。

  第四条

  本制度由公司行政部负责贯彻并督察实施情况。

  第五条

  本公司员工的'奖励分为“奖金”、“记大功”、“记功”、“嘉奖。

  (一)员工有下情况之一者,可用于“奖金”或“记大功”

  1.对主办业务有重大革新,提出具体方案,经实行确有成效者。

  2.办理重要业务成绩特优或有特殊成绩者。

  3.适时消灭意外事件,或重大变故,使公司免遭严重损害者。

  4.在恶劣环境下,冒着生命危险尽力职守者。

  5.对于舞弊或有危害公司权益的事情,能事先揭发、制止者。

  6.研究改善生产设备,有特殊功效者。

  (二)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于“记功”

  1.对于主办业务有重大拓展或改革具有实效者。

  2.执行临时紧急任务能依限完成者。

  3.协且(一)项1至3款人员完成任务确有贡献者。

  4.利有废料有较大成果者。

  (三)员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予“嘉奖”

  1.品行优良、技术超群、工作认真、恪尽职守者。

  2.领导有方,使业务工作拓展有相当成效者。

  3.预防机械发生故障或抢修工程命名生产不致中断者。

  4.品行端正,遵守规章、指导,堪为全体员工楷模者。

  5.节省物料,有显著成绩者。

  (四)其他对本公司或公众有利益的行为具有事实证明者,亦予以奖励。

  第六条

  员工奖励,以嘉奖3次等于记功1次,记功3次等于记大功1次。

  第七条

  本公司员工的惩处分为“免职或解雇”、“降级”、“记大过”、“记过”、“警告”。

  (一)员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以“免职或解雇”处分

  1.假借职权,营私舞弊者。

  2.盗窃公司财物,或挪用公款,或故意毁损公物者。

  3.携带违禁品进人工作场所者。

  4.在工作场所聚赌或斗殴者。

  5.不服从主管的指挥调遣,且有威胁行为者。

  6.利用工作时间,擅自在外兼职者。

  7.逾期仍移交不清者。

  8.泄漏公司机密,捏造谣言或酿成意外灾害,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9.品行不端,严重损及公司信誉者。

  10.仿效上级主管人签字,盗用印信者或擅用公司名义者。

  11.连续旷工3天或全年旷工达7日以上者

  12.记大过达2次者。

  (二)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降级”、“记大过”处分

  1.直属主管对所属人员明知舞弊有据,而予以隐瞒庇护或不为举报者。

  2.故意浪费公司财物或办事疏忽使公司受损者。

  3.违抗命令,或有威胁侮辱主管的行为情节较轻者。

  4.泄漏机密或虚报事实者。

  5.品行不端有损公司信誉者。

  6.在物料仓库或危险场所违背禁令,或吸烟引火者。

  7.在工作场所男女嬉戏,有妨害风化行为者。

  8.全年旷工达对日以上者。

  (三)员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以予“记过”处分

  1.疏忽过失致公物损坏者。

  2.未经准许,擅自带外人入厂参观者。

  3.工作不力,屡劝不改者。

  4.在工作场所酗酒滋事,影响秩序者。

  5.在工作场所制造私人物件者。

  6.顶替签到或打卡者(本人及顶替者)。

  (四)员工具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警告”处分

  1.遇非常事变,故意规避者。

  2.在工作场所内喧哗或口角,不服管教者。

  3.办事不力,于工作时间内偷闲怠眠者。

  4.浪费物料者。

  5.办公时间,私自外出者。

  6.科长级以上人员,月份内迟到、早退次数累计7次(含7次)以上者。

  (五)其他违反本公司各规章,应于惩戒事项顶者,应分别予以惩处

  第八条

  员工之惩处,警告3次等于记过二次,记过3次等于记大过1次,累计记大过2次,应予免职或解雇。

  第九条

  员工的奖惩,应叙明事实以书面通知本人并摘录事由公布众知。

  第十条

  本章所称嘉奖与警告、记功与记过、记大功与记大过可以相互抵消。

  第十一条

  本公司为求对员工考核、调迁、奖惩公平起见,可设置员工考评审议委员会。其组织规程另定。

  奖惩制度 3

  1、不能主动向宾客提供问候服务的,每次扣 5 元;如能得到宾客书面表扬的,奖励 10 元。

  2、当班期间擅自脱离岗位,未做交接的,每次扣 20 元。

  3、夜班期间打瞌睡,睡觉的,每次扣 10—20 元。

  4、当班期间看报纸,聊天等从事非工作事情的,每次扣 10 元

  5、当班期间休息时不在指定位置而回宿舍的(有事情得到批准后除外) ,每次扣 5—10 元。

  6、当班期间在酒店公共区域抽烟的,每次扣 5 元,并警告。

  7、没有按时控制空调,灯光,背景音乐等,三次以上扣 10 元。

  8、没有给进出车辆发放停车证的(特殊情况除外) ,每次扣 5 元。

  9、停车证和停车场车辆有差异的,每次扣 5 元。

  10、 寄存行李没有客人签名的,每次扣 10 元。

  11、 没有在当班期间按时按路线巡楼的,每次扣 5 元。

  12、 索要客人小费的,每次扣小费额的两倍,并警告处分。

  13、 雨伞等需要交接物品数目核实缺少时,按原价赔偿。

  14、 前台已提前通知叫车,但保安没有按时叫的(特殊情况除外) ,每次扣 5 元,造成严 重后果的另行处理。

  15、 对机房等重要场所没有定时安全检查,造成严重后果的另行处理。

  16、 住宿的员工应遵守宿舍制度按时回宿舍就寝,维护宿舍卫生,对破坏宿舍卫生环境及 秩序的视情况进行警告或罚款。

  17、 员工内部未经允许私自换班,顶班的.,每次扣 10 元。

  18、 每周培训,例会未出席者(请假得批准者除外) ,每次扣 10 元。

  19、 因服务质量问题而造成客人投诉的,将扣 20——50的绩效奖,造成严重后果的,将 扣 50——100的绩效奖。

  20、 每次业务知识考试不合格的员工,每次扣 30 元,连续 3 次不合格的,将作辞退处理。

  21、 每个月月底评选一名优秀员工,奖励 100—200 元。注:扣除的钱作为保安部活动经费用于奖励工作表现较好的员工或组织活动用。

  奖惩制度 4

  第一节总则

  第1条为严明纪律,奖励先进,处罚落后,调动员工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益和经济效益,物制订本制度。

  第2条对员工的奖惩实行以精神鼓励和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

  第3条本制度适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4条董事会监察委员会和公司监察部负责监督本制度的贯彻实施。

  第5条本制度适用于未注明条款的其他各项规章制度。

  第二节奖励

  第6条本公司设立好下奖励方法:

  1.大会表扬;

  2.奖金奖励;

  3.晋升提级。

  第7条对下列表现之一的员工,应当给予奖励:

  1.遵纪守法,执行公司规章制度,思想进步,文明礼貌,团结互助,事迹突出;

  2.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全年无出现事故;

  3.完成计划指标,经济效益良好;

  4.积极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采纳;

  5.全年无缺勤,积极做好本职工作;

  6.维护公司利益,为公司争得荣誉,防止或挽救事故与经济损失有功;

  7.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

  8.节约资金,节俭费用,事突出;

  9.领导有方,带领员工良好完成各项任务;

  10.坚持自学,不断提高业务水平,任职期内取得中专以上文凭或获得其他专业证书;

  11.其他对公司作出贡献,董事会或总经理变为应当给予奖励的。

  员工有上述表现符合《晋升制度》规定的,给予晋升提级。

  第8条奖励程序如下:

  1.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单位提名;

  2.监察委员会或监察部会同劳动人事部审核;

  3.董事会或总经理批准。其中,属董事会聘任的员工,其获奖由监察委员会审核,董事会批准;属总经理聘任的员工,其获奖由监察部审核,总经理批准。

  第三节处罚

  第9条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经批评教育不改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扣除一定时期的奖金、扣除部分工资、警告、记过、降级、辞退、开除等处分:

  1.违反国家法规、法律、政策和公司规章制度,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2.违反劳动法规,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没完成生产任务或工作任务的;

  3.不服从工作安排和调动、指挥,或无理取闹,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的;

  4.拒不执行董事会决议及总经理、经理或部门领导决定的,干扰工作的;

  5.工作不负责,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

  6.玩忽职守,违章操作或违章指挥,造成事故或经济损失的;

  7.滥用 职权,违反财经纪律,挥霍浪费公司资财,损公肥私,造成经济损失的;

  8.财务人员不坚持财经制度,丧失原则,造成经济损失的;

  9.盗窃、敲诈勒索、赌博、流氓、斗殴,尚未达到刑事处分的;

  10.挑动是非,破坏团结,损害他人名誉或领导威信,影响恶劣的;

  11.泄露公司秘密,把公司客户介绍给他人或向客索取回扣、介绍费的`

  12.散布谣言,损害公司声誉或影响股价稳定的;

  13.利用职权对员工打击报复或包庇员工违法乱纪行为的;

  14.有其他违章违纪行为,董事会或总经理应予以处罚的。

  员工有上述行为,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提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第10条员工有上述行为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责任人除按上条规定承担应负的责任外,按以下规定赔偿公司损失:

  1.造成经济损失5万元以下(含5万元),责任人赔偿10%-50%;

  2.造成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的,由监察部或监察委员会报总经理或董事会决定责任人应赔偿的金额。

  第11条各企业领导发现本企业员工犯有本《制度》第三百九十三条规定的行为时,应及时向监察部或监察委员会报告;员工也可向上述部门检举、揭发任何人的违纪违章行为,要求处理。

  第12条监察部或监察委员会接到报告、检举、揭发,应即报经总经理或董事会批准后进行调查处理。

  调查完毕,监察部或监察委员会提出《处理意见书》呈报总经理或董事会批准,交有关部门执行并通知受分人。

  第13条给予员工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应当慎重决定。必须弄清事实,取得证据,经过一定会议讨论,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并允许受处分人进行申辩。

  第14条调查、审批员工处分的时间,从证实员工犯错误之日起,开除处分不得超过2个月,其他处分不得超过1个月。

  第15条对员工进行处分,应书面通知本人,并记入档案。

  第16条员工对处分决定不服的,允许按监察制度规定提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允许向上级主管机关申诉。

  第17条受处分的员工,在处罚事项未了结之前,不得调离公司(公司宣布辞退、开除的除外)。

  第18条受处分的员工,能改正错误,积极工作,在1年内弥补经济损失或完成利润指标的,经所在单位提议或本人要求,监察部或监察委员会审核后呈报总经理或董事会批准,可酌情减轻或免除处分。

  奖惩制度 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从机制上加大反违章力度,杜绝人身伤亡事故和人员责任事故的发生,依据公司《关于印发淮南供电公司电力生产反违章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电安工作[20xx]228号)通知精神,结合输电运检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违章行为是指违反安全工作规程、制度和上级安全文件规定的行为。对于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即“三违”),应严肃查处。查处违章,应坚持思想教育与行政经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

  第三条本规定依照“有章必依、违章必究”,同时坚持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思想教育与行政惩戒相结合的原则,以《淮南供电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奖惩实施细则》(淮供人资[2008]234号)和《输电运检经济责任制考核实施办法》为准则,重点在于对安全工作中做出成绩的给予表扬,对各类违章现象进行考核记分,经济责任处罚按《输电运检经济责任制考核实施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输电运检所属各班组。凡从事与输电运行、检修、带电作业、车辆驾驶工作过程中发生的有关突出贡献、违章行为均属本规定奖励、考核范围。

  第五条运维检修部(输电运检)每年根据各班组完成年度安全目标情况,依据《输电运检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及责任书考核办法》(试行)给予考核,对安全生产中作出突出贡献者,按照本办法给予奖励。

  第二章表彰和奖励

  第六条为了激发班组和个人在工作中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班组及运维检修部(输电运检)的管理工作,保障运维检修部(输电运检)各班组在各项工作和竞赛中取得较好的成绩,运维检修部(输电运检)对做出一定工作的班组或个人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七条在日常工作及各类比赛中,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1、发现重大缺陷的人员:员工发现重大缺陷,经研究符合奖励条件的,在《输电运检情况通报》中通报表扬并奖励50~10元,特别重大的缺陷报公司给予奖励。但对因班组或个人职责范围内的没有及时发现处理等原因的缺陷不在奖励范围。

  2、代表运维检修部(输电运检)在公司组织的各类竞赛中(指运行或检修技术竞赛、演讲比赛、知识竞赛等)获得前三名者(含团体),运维检修部(输电运检)可视上级奖励情况再给予适当的奖励。

  3、通讯报道(稿件)质量较高,在公司网页、上级刊物报纸上发表的,依据标准发放稿费。

  第八条其他不符合以上条款但成绩突出者,经运维检修部

  第三章事故处罚及违章记分管理办法

  第十条发生下列事故者,按上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1、发生致残性重伤、主设备严重损坏、大面积停电(未构成重大事故)者;

  2、发生恶性电气误操作事故者[带负荷拉(合)隔离开关,带电挂接地线(合接地刀闸)、带接地线(接地刀闸)合断路器(隔离开关)];

  3、发生一般误操作事故者;

  4、发生触电死亡未遂事故者;

  5、发生其他人员责任事故者。

  第十一条反违章工作本着“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的原则,各班组应认真排查各生产、管理环节中的违章行为,从管理、作业人员、装置等方面深层次分析违章致因,制订相应的对策措施,减少违章的发生。

  第十二条违章行为是指违反安全工作规程、制度和上级安全文件规定的行为。记分标准按本办法执行。电运检)研究决定后,比照上述规定进行奖励。

  第十三条凡发现工作现场有违章现象,除对违章者按规定标准记分、扣款以外,还应结合《输电运检经济责任制考核实施办法》对违章者所在班组进行经济考核。

  第十四条对违章行为实行“违章记分”制度,记分采用10分制,以一个年度为累计单位,次年结零。当年度有违章记分记录者,作为岗位考核、调整的一项考核内容。当违章记分累计至一定值后,根据违章程度对违章者按照上级规定采取试岗、离岗培训和内部待岗进行处罚。

  第十五条运维检修部(输电运检)管理人员及运行、检修班组长在生产现场监督检查指导工作时,若发现生产现场职工有严重违章现象未能及时制止者,或隐瞒不报、弄虚作假者,必须双倍记分并在运维检修部(输电运检)安全例会中说清楚。

  第十六条为增强反违章的氛围,运维检修部(输电运检)对各班组的违章记分及处罚情况,在当月《输电运检情况通报》中予以公布。

  第十七条班组应做好自查自纠,生产现场安全互保。对由班组成员及时发现并纠正且未造成后果的违章行为,可以自行处理,但应上报运维检修部(输电运检)。

  第十八条运维检修部(输电运检)对发现并制止违章行为,从而避免了人身伤亡和人员责任事故的人员给予奖励。

  第四章试岗、离岗、内部待岗标准

  第十九条违章记分:对违章行为累计记分且未达“试岗”及以上的违章人员,运维检修部(输电运检)进行批评、通报和扣除奖金。对已违章记分者,再次发生同类情况的重复性违章,应加倍记分。

  第二十条试岗:违章记分累计达6分,试岗3个月。试岗期间仍在原岗位工作,但奖金按50%发放。到规定期限,经考试、考核合格后奖金恢复到100%发放,记分结零。在试岗期间,如再次发生违章的,给予“离岗培训”处罚。

  第二十一条离岗培训:违章记分累计达8分,离岗培训3个月。离岗期间暂离原工作岗位,安排学习、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回原岗位“试岗”。试岗期不少于3个月,到期再经考核合格恢复原岗位工作,记分结零。离岗培训期间,扣除全部奖金。在试岗期间,如再次发生违章的,将直接给予“内部待岗”处罚;

  第二十二条内部待岗:违章记分累计达10分及以上,或违章次数多、违章程度严重和性质恶劣者,内部待岗1年。期满后可根据本班组的岗位空缺情况,竞聘上岗。待岗期间只发给生活费,生活费标准不低于淮南市政府公布的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第二十三条若违章者在本岗位累计有2次处罚(如试岗和离岗培训)之后,再发生违章行为的`,则提高一级处罚。

  第二十四条因违章发生恶性电气误操作事故和一般误操作、触电死亡未遂事故及由于违章造成致残性重伤或设备严重损坏、大范围停电(未构成重大事故)等,分别按《淮南供电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奖惩实施细则(试行)》、《淮南供电公司员工红线制度》执行。

  第二十五条违章者离岗培训的内容应包括: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能培训、专业技能培训、职业道德教育和劳动纪律教育等,并到有关班组跟班学习。

  第五章违章记分标准(每个环节分别考核)

  第二十六条违章处罚记分标准

  1、现场操作前未做危险点分析或未根据危险点分析做好安全措施,记操作人、监护人、工作负责人(4分)。

  2、巡视高压设备擅自登塔或不符合安规规定的,记违章者(4分)。

  3、工作结束后,工作人员未认真检查设备状态,就回报调度工作终结,记工作负责人、汇报人(4分)。

  4、不汇报上级,擅自变更作业方式,记违章者、值班负责人(4分)。

  5、无特殊原因在检修中不按作业指导书操作,或操作漏项未构成事故,记操作人、工作监护人(3分)。

  6、挂拆地线中不按照作业指导书及安规操作,记操作人、工作监护人(3分)。

  7、工作许可人、工作负责人未共同到现场交待安全措施就许可工作或未共同到现场检查验收就办理工作终结手续,临时性工作及事故抢修未按规定做好安全措施即许可工作,记工作许可人、工作负责人(3分)。

  8、未准备好操作安全用具就进行操作、操作中未正确使用安全用具或未穿戴个人安全防护服饰的,记违章者(2分)。

  9、应发现而未及时发现、汇报影响设备安全运行缺陷的,记责任人(2分)。

  10、受理、执行不合格的工作票、操作票、命令票及许可工作,记违章者(1分)。

  11、不按规定巡视检查设备或巡视检查设备不到位,记设备巡视检查责任人(1分)。

  12、工作负责人擅自离开工作现场或离开工作现场未指定临时负责人,记工作负责人(4分)。

  13、作业人员误登杆塔或其他电气设备、误入带电间隔、误动设备未造成后果者,记(4分):

  14、工作负责人现场措施交底不清,记工作负责人(4分);

  15、作业人员未在工作票确认栏签名确认工作负责人所做的措施交底的,记工作负责人、作业人员(4分);

  16、现场作业前不进行预先危险分析、未按危险分析采取预控措施或现场不执行危险点分析及预控措施,记工作负责人、执行人(4分)。

  17、工作现场打闹、嬉闹者,记违章人(4分)。

  18、现场作业擅自拆除、挪动、变更现场安全措施,记工作负责人、直接实施人(3分)。

  19、高处作业无保护移位、依座在高空平台栏杆上、在高空无栏杆的构架上直立行走,记违章人、工作监护人(3分)。

  20、工作结束后,设备未恢复到检修前的状态即办理工作终结手续,记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3分)。

  21、作业中使用不合格工器具、或未穿戴个人安全防护服饰的,记违章人、工作负责人(3分)。

  22、生产现场外包工程施工人员,从事危险复杂的工作应设而又未设监护人或无人监护,记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3分)。

  23、在带电设备周围使用钢卷尺、皮卷尺和线尺进行测量工作,记违章人、工作监护人(2分)。

  24、工作现场私拉乱接工作电源,记违章人、工作负责人(2分)。

  25、外出工作应携带的安全工器具未携带者、工作准备不充分,延误工作时间者,记工作负责人(2分)。

  26、进入生产现场(设备区)不正确佩带安全帽,女同志辫子未盘在帽内、穿裙子、高跟鞋,着背心、短裤、拖鞋的,记违章人、工作负责人(值班负责人)(2分)。

  27、未经许可非单独巡视人员擅自进入设备区、高压室、集控室,记违章人(1分)。

  28、消防器材挪作他用、未定期进行检查及其他违反消防器材管理规定的,记违章人(1分)。

  29、拆除孔、洞、沟盖板、栏杆、隔离层、电缆封堵不设明显警示标志,工作结束后也未及时恢复,记违章人、工作负责人(1分)。

  30、工作结束后,不清理工作现场,不记录检修试验结果,不办理工作票终结手续,记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1分)。

  31、擅自将公司车辆交由不具资格的人员驾驶,记驾驶员、违章人(4分);

  32、无驾驶证擅自驾驶公司车辆者,记驾驶人(4分);

  33、运行值班人员酒后接班或在值班期间饮酒者、车辆驾驶人员酒后驾车,记责任人(4分)。

  34、未经公司审核不具备准驾资格的人员驾驶公司车辆,记运维检修部(输电运检)分管领导、本车驾驶员、违章人(2分)。

  35、驾驶员在车辆高速行驶中使用手机,记驾驶员(2分);

  36、行车中未按规定系好安全带,记违章人、驾驶员(1分)。

  37、发生交通违章,记驾驶员。(等同交警扣分值)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本规定若有与上级文件相抵触,以上级文件规定为准。其他未尽事宜参照上级文件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第二十九条本规定解释权属输电运检。

  奖惩制度 6

  为更好地促进学生养成教育落实,形成良好的班风学风校风,使学校各项工作有序、有效推进,切实教育学生从行动上做到"感恩祖国、回报社会",本班现拟定班级常规考评制度,实行奖惩制度,每人100分,奖扣结合,扣完为止。20xx年9月1日开始试行。

  一、加分方面

  1、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按时到校上课或者值日的,课间不追逐打闹的,不大声喧哗的,每周加2分;

  2、尊敬老师,与同学友好相处,讲文明礼貌,不打架,不说粗言烂语的,每周加2分;

  3、劳动积极肯干,按时做好值日工作的,爱护劳动工具并能在值日之后将工具摆放好的,每周加2分;

  4、班干部工作积极主动,工作认真负责,班级、小组管理有声有色,每周加2分;每个学期班委成员加10分,科代表加7分,小组长加5分(如有身兼数职者,取最高分);

  5、乐于助人,拾金不昧每次加2分;

  6、积极主动帮助学习有困难的同学,耐心辅导同学的学习,每次加2分;

  7、上课认真听讲,按时完成作业及各学科的背诵,得到老师表扬和鼓励的,每周加3分。单元测试优秀的,每人每次的加2分,第一、二、三名的,分别加6分、5分,4分;

  8、在学校、文化园地发表文章,每人每次加1分;

  9、参加演出、演讲、歌唱和各级体育比赛等比赛,每个参加者加0.5分,团体赛凡参加者每人加1分;代表班级参加学校组织的.学科竞赛活动获得校一二三等奖,每人次加3、2、1分;

  10、在班级布置、班级卫生及班级黑板报等学杂事情中做出贡献的,每人每次加1.5分。

  二、扣分方面

  1、迟到、早退、中途离开、无故缺勤、旷课(迟到10 分钟以上)的分别扣除1分、1分、1分、2分、2分及罚扫一周,请短事假的扣除0.5分;放学不回家,乱吃零食的,扣2分;

  2、迟交、忘带、作业未做及抄作业,每人每次扣3分,作业质量完成不好,每人每次扣2分及罚扫1天,组长未做好自己份内的事情,每人每次扣1分;

  3、顶撞老师导致课堂教学中止及做错事而不听纪律委员正确劝导的,每人每次扣5分及罚扫一周;

  4、单元测试及期中期末考试不及格的,每人每次扣3分;

  5、在校内穿拖鞋、背心,男生留长发,女生佩带首饰涂指甲油等,每次扣1分及罚扫一周;

  6、破坏或毁坏班级与学校公物,除按原价赔偿外,每次视情节轻重扣1~3分(尤其是多媒体教具、墙壁、瓷砖和玻璃等);

  7、上下楼梯推挤打闹,做操不认真及上体育课乱爬上爬下等,每人每次扣2分及罚扫一周;未戴红领巾的,每人每次扣1分;

  8、同学间发生口角甚至打架者,每人每次扣

  4分及罚扫一周,劝架者加4分;

  9、教室及包干区卫生没打扫或未打扫干净及打扫工具未摆放整齐的,分别每人每次扣2分、2分、1分及罚扫一周,不讲卫生,随地吐痰及乱丢瓜皮果屑的,每人每次扣1分及罚扫一周;

  10、到营业性网吧、游戏机室等禁止未成年人进入的娱乐场所玩耍的,每人每次扣50分、罚扫一个月并通知家长。

  三、附则

  每位同学都有100分,若被扣至60分以下,取消其班级评选各级先进资格,考评小组由正副班长及班主任组成,做好日常核实赏罚并做好记录。未尽事宜,将根据《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细则》另行处理。本条例自公布之日实施,本条例最终解释权归班主任。

  奖惩制度 7

  一、目的

  为促进各项质量管理制度的执行,提高全体员工的质量意识,明确质量责任,保证质量体系的有效运行,从而不断的提高产品质量,达到“零缺陷、零返工、零次品”的质量工作目标,努力做到德乐公司企业的追求“精益求精,致力于制造完美的产品”。

  二、范围

  1 、适用于公司内所有产品质量(包括公司质量活动的服务质量、过程质量)及质量管理体系运作的管理

  2、适用于公司内所有与质量活动相关的部门和人员。

  三、评比办法:

  1、本质量管理办法采用评分制,每道工序基准(合格)分值为(台时x质量分值)。工序完成后由品管负责检查各尺寸情况后,增加或减少相应的分值。

  2、加工品质分为优等品、合格品、不合格品、报废品四个等级。

  (1)优等品:零件个尺寸均在所标公差范围之内,并且一次交检合格的,质量分值为2分。

  (2)合格品:非重要尺寸小范围超差,在不影响使用并用户没有提出异议的。(生产工序完成后没有按规定自检,由品管指出要求整改,整改后达到优等品等级的`只能归为合格品)。1分

  (3)不合格品:尺寸超差,但经过补救之后还能继续交付使用的产品0分。

  (4)报废品:尺寸严重超差,并且无法补救或用户退回或拒绝接收的产品扣除50分。

  3、每月、年评出质量生产优秀员工:

  (1)每月合格率为100%并且台时、得分最高者为月优秀员工。

  (2)半年度评选是以半年内得分最高,且不合格品数量在一件以下者为半年优秀员工。

  (3)年评选是以本年度得分最高者,且不合格品数量在二件以下者为年优秀员工。

  (4)对于报废品事故责任人,除相应的扣分惩罚外还要按报废品价值的1%进行罚款。罚款纳入质量奖励基金。对于不合格品事故除相应的扣分惩罚外视情节严重程度、事故等级(是否属于低级失误)以及多次出现相同质量事故者予以相应的罚款。

  四、细则

  生产单位:

  1、工序进行前首先对上道工序进行互检,如进行本工序加工,就默认上道工序为合格品。如因漏检、错检等导致产品出现质量事故,由自己承担。检查出问题及时向品管或上一级汇报。

  2、工序进行中出现质量隐患及时停止该工序,并向有关部门汇报。对于及时发现质量隐患而避免重大事故发生的人员、综合考虑避免损失的大小,是否职责范围给予奖励相应加分。

  3、工序完成后应把工艺流程卡及时回传品管部门进行检验,由品管部门鉴定此工序的质量等级并由操作者本人签字确认。

  4、工序进行中发生质量事故必须立即停止本工序。第一时间向品管或上一级部门汇报,禁止私自更改工艺,私自处理。对于私自处理者扣10分

  5、对于设备操作不当而造成设备及工件损坏的,视严重程度给予相应的扣分处罚。

  6、对于设备、工具、工装出现问题而出现质量事故,操作者不担负相应责任。但是操作者发现设备、工具、工装等出现问题应马上停止工作,向生产主管领导汇报,对于因操作失误而引起质量事故的,应对本事故负全部责任。

  7、积极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经采纳在产品质量提高、操作便捷、消耗降低方面有成效的,给予相应的积分奖励。

  8、发现公司产品存在设计、工艺、标准、图纸有缺陷的,经技术部确认之后增加相应分值。

  9、对质量意识淡薄,对要求整改纠正时态度恶劣或拒绝签字的扣5分。

  五、质量奖惩的实施:

  1、每月、半年、年终对质量生产优秀员工奖励,由公司每年拿出相应资金成立质量奖励专项基金。对已优秀员工以奖金形式发放。对于罚款将进入质量奖励专项基金。

  2、基准分值评判由品管部负责,品管部负责统计各员工积分。对于因报废、不合格而产生的处罚由品管部负责调查处理。

  3、月初由品管部做出上月质量报告,在质量、技术部门审议后做出奖励或处罚决定。经总经理批准后现场公布。并报财务部门纳入当月工资计算。

  4、受奖罚人员思想沟通由责任人直接主管部门负责。责任人应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签字接受奖罚。不服裁决的在接到通知2日内可向总经理进行申诉。

  5、本规定解释权归公司生产部,由品管部执行落实。未尽事宜或特殊情况的处理由总经理裁定。

  奖惩制度 8

  第一条:对学生进行奖励和惩罚都必须注重教育效果,公正合理,使人信服又得到学生群体的支持。

  第二条:对德、智、体全面发展或某一方面有突出成绩,为学校、社会、国家做好事或有一定贡献的'学生,学校给予适当的奖励。成绩突出者可报上一级有关部门进行表彰奖励。奖励可分为口头表扬,发奖状或奖品等。学校根据有关规定,定期评选各种学生奖励,以激励学生进步。学校鼓励学生自拟奖励名称,自主申报奖励。

  第三条:凡学生受到校级(包括校级)以上部门奖励,记入学生学籍表。并将有关事迹及奖励材料存入档案。

  第四条:对违反纪律或犯有错误的学生,应耐心批评教育、疏导,帮助他们改正错误。一般不轻易处分,对极少确实有严重错误或者经常违反“学生守则”、违法乱纪,而又屡教不改的学生,酌情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等处分。

  第五条:对学生给予处分前,要召开由校长,教导主行,班主任,大队辅导员,家长,学生本人及相关人员参加的联席会议,研究通过处分等级及家校配合的教育方法。

  第六条:对学生给予处分或撤销处分需经以上联席会讨论通过,校长批准,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第七条:学生在受处分一年内确实改正了错误,进步显著,可撤销处分。

  第八条:凡给予学生记大过以上,其处分决定一式两份,分别存入学生档案和学校文书档案,并在学校公布。撤销处分应注明何时撤消处分,并记入档案。

  奖惩制度 9

  为提高我部教师的业务水平,促进教学的顺利开展,督促、激励教师积极向上和自我约束的工作作风,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特对我部教师制定基础科学部教师奖惩制度。

  奖励制度:

  1、对积极参加政治学习,做到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且教学效果优秀者,每学期评2—3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积极参加学院、教学部组织的各项活动,工作业绩突出者,给予表彰和奖励。

  3、为了鼓励教研室教师进行课程建设,我部对于在课程建设方面取得成绩的.教师和教研室将给予适当的奖励。

  4、对获国家、省、市级有关教学成果的教师上报学院,同时给予表彰和奖励。

  5、对认真备课、主动积极地开展教学、科研活动且教案书写工整清晰细致、教学效果优秀者,给予表彰和奖励。

  6、青年教师讲课竞赛奖励制度,我部不定期进行35岁以下青年教师讲课竞赛活动,对于在活动中表现突出的青年教师,设立奖项以资鼓励,评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基础科学部将给予不同程度的物质奖励。一等奖获得者将被推荐到全校的讲课大赛中去。

  惩罚制度:

  1、对无故不参加学校、部教学会议和政治学习一次者批评教育,多次者大会检讨、并取消学年评优资格。

  2、上课迟到或提前下课累计多次者,其本人在教学部大会检讨、并取消学年评优资格。

  3、无故出现误课者,取消学年评优资格和罚款,并上报学校教务处,通报批评。

  4、对不维护教师形象,不积极和配合教研部工作、屡教不改的教师,上报学校,并建议给予相应的处分。

  奖惩制度 10

  奖励:

  1、 以两日为单位,如果同学们在两日内表现良好,则可享受每周一、三、五下午的观看动画的机会。表现差者则需马上回家,不得观看动画。

  2、 以一周为单位,由各小组长负责监督,每日评出背诵小能手、最佳作业奖,每日评选出5名同学,由教师进行盖章证明,如一周后集得6个章可发表扬信一封。

  3、 以一周为单位,由实习老师负责监督,每日评出当日表现优秀及进步的同学,每日评选出5名同学,由教师进行盖章证明,如一周后集得6个章可发表扬信一封。

  4、 以一个月为单位,如有学生集满4封感谢信,则可获得有实习老师准备的`神秘大奖一份。

  惩罚:

  1、 以两日为单位,如果同学们在两日内表现极差,则不可享受每周一、三、五下午的观看动画的机会。放学需马上回家,不得观看动画。

  2、 以一日为单位,如在当天表现极差,则罚搞卫生一天。连续三天表现极差,则罚搞卫生1周。连续一周表现极差,则下周同学们都不得与其说话,否则将接受惩罚。

  奖惩制度 11

  为更好的控制医院感染,提高医务人员预防与控制医院感染工作的`积极性,实现医院感染工作过程监控,提升我院感染预防与控制工作的质量,经感染管理委员会研究决定,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主要为各临床科室监控小组,尤以监控医师与护士为侧重。

  二、考核细化,每季度汇总向各科反馈结果,年终进行全年考核汇总。

  三、功能科室考核与设备科、药事办的索证检查结果将以书面形式通报相关科室并呈送相关领导处。

  四、坚持质量持续改进的方式,每季度感染管理科必须提出改进措施。

  五、根据考核资料年终的汇总结果,评出感染监控优秀科室三名,同时评出优秀感染监控医师与护师各三名。

  六、优秀科室第一名奖励2000元,第二名1500元,第三名1000元。优秀监控医师、护师各三个等级为第一名奖励800元,第二名奖励600元,第三名400元。

  七、对于得分未到各自总分一半的予以全院通报批评。

  八、各科考核由感染管理科具体实施。

  奖惩制度 12

  一、严肃考勤,认真记录。迟到早退扣0.2分,旷课一节扣2-5分,有课事假每天扣1-2分。

  二、兢兢业业工作,严谨治学。缺漏一节教案扣0.5-1分,缺一次作业扣0.2-0.5分,各类作业缺批一次扣0.2-0.5分,改后错扣0.5-1分。

  三、缺各项计划、记录一次扣3-5分,缺集体活动一次扣1-3分,缺学习心得笔记,听评课记录卡,试卷小结分析,扣1-2分。

  四、衣服不整,粗言秽语,体罚学生等扣0.5-2分,吞侵公物、挪贪款费扣5-10分。

  五、素质教育综合评估中测评后三名,扣10-30分,连续两年后三名扣30-50分,学校连续二年后三名,校长免职,班子改组。

  六、替堂带课,每节奖4-6分,此项资金全学期不得超60分。单项活动、学科测评,片占名次奖5、10、15分,镇占名次奖10、20、30分,县占名次奖40、50、60分。

  七、教学经验论文奖,县级10、20、30分,市级20、30、40分,省级60分(教育行政部门的有效)。

  八、镇、县、市优质课教师分别奖10分、20分、30分。

  九、镇、县、市优秀先进工作者奖50分、60分、100分。

  奖惩制度 13

  为了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试行)》,结合本校有关管理制度的落实,特制定本制度如下:

  一、炊事员不穿戴工作衣、帽者,当场口头批评,责令其马上改正,否则不予上岗。

  二、违反工作制度及未完成任务者,视情节轻重一次性扣除奖金不低于10元,下岗一天作旷工处理,第三次违反者解聘。

  三、餐具消毒如未达到标准,内部抽查或防疫站食品监察抽查不合格,扣当月奖200元。

  四、留样、消毒未做好的扣10元,灭蝇灯、水、电、气未关好一次扣5元,沙门未关好按人头扣,每人1元,落实到人扣5元。

  五、食品出现变质或未熟透即供应情况,当事人扣10-50元。

  六、库房保管人员未规范分类堆放,离地离墙等有关规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试行)》有关规定的',扣除当月奖金。

  七、凡食堂工作人员留长发,留胡须,留长指甲,工作中抽烟,衣帽脏上岗者,令其下岗一天作旷工处理。

  八、凡违反本校各项规定制度不服管理处罚者,一律解除合同。

  九、学校每周卫生大检查一次,凡每次食堂卫生得满分者,学校期末给予一次奖励。

  十、凡工作任务完成出色者,每学期无事故发生者,学校期末给予一次奖励。

  奖惩制度 14

  一、检查层次

  1、由公司领导负责,职业卫生领导小组参加,每季进行一次。

  2、职业卫生专(兼)职管理人员每月一次

  3、车间负责人,对本车间作业范围内,每周检查一次。

  二、检查内容:

  1、各职能部门、生产车间执行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情况;

  2、生产车间现场检查。生产车间的总体卫生状况,生产车间警示标识,防护设施运行情况,应急救援设施、通讯报警装置运行情况,工人个人防护用品使用情况,工人操作规程执行情况,工人规章制度执行情况。

  三、落实隐患整改。

  在检查中如发现存在问题,必须及时加以记录。如属硬件设施问题,向当事车间负责人指出,能马上改正的立即改正,其余问题在当天内向公司领导层汇报,公司须在xxx天内作出整改意见。如属工人违规操作,应当场向当事工人指出,向其宣传违规操作的'后果,要求其立即改正。

  四、奖惩措施

  发现问题如属首次,则给予警告,经荏后仍未改正的,在给相关当事人警告的同时,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公司员工按规范操作,一年内未发生任何安全生产事故,能为本车间、本公司职工起模范带头作用,公司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奖惩制度 15

  一、学校对安全监督管理先进工作者应实行奖惩。

  二、年初制订年度安全目标,完善各项安全监督管理细则,报请校安全领导小组审定后组织实施。

  三、安全目标要层层分解,逐级签定目标责任书,并切实将目标落实到每个年级、每名职工。对 班主任 实行月考核、月奖惩制度。

  四、学校根据每月考核结果,给予有关人员一定金额奖励。

  五、学校管理层安全管理目标考核,采用年终考评结算兑现的办法,按年初签订的安全目标责任书进行奖惩。

  六、学校对举报安全事故隐患属实者,予以奖励。

  七、奖惩标准由学校根据自身情况制定。

  八、安全监督管理台帐制度

  (一)保卫(科)要建立学校安全监督管理台帐。

  (二)台帐主要包括:

  1、值班记录;

  2、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台帐;

  3、危险物品安全监督管理台帐;

  4、重点部位安全监督管理台帐;

  5、安全防范设施、器材安全监督管理台帐;

  6、特殊工种人员管理台帐;

  7、安全工作例会台帐;

  8、安全资金投入管理台帐。

  奖惩制度 16

  为了严肃厂纪厂规,确保生产正常运作,特制定本管理制度,所有车间成员均须遵守。

  1、上班时按要求穿戴好工作服、工作帽、工作牌,不允许短裤、赤背或衣帽不整,进出生产车间必须立即随手关门,工作服不得穿出厂区,违者罚款10元。

  2、职工应按时上班,迟到、早退或旷工按公司《考勤管理制度》处理。

  3、各级工作人员上班时间不得随意离岗、串岗,因事短时间离岗时必须经上级批准并安排熟悉本岗位的人员接替并已做好交接工作,方可离开,违者每次罚款10元。

  4、不得在车间工作时与车间管理人员争吵,或与其它职工相互打骂、吵闹,违者一次罚款30元,并作检查。态度不好或一月内累计三次者予以解雇。

  5、酒后上班闹事和影响工作者,罚款50元,写检查。态度不好或一个月累计两次予以解雇。

  6、车间内严禁吸烟,违者每次罚款30元。造成危害者,追究其经济、行政及刑事责任。

  7、完不成当日生产任务的工序或班组不能下班,直到完成。晚上加班者不记夜班费,完不成任务强走者每次罚款30元。

  8、生产时严禁带小孩或无关外人进入车间,违者对相关当事人罚款30元。

  奖惩制度 17

  为了创造良好得无烟环境,培养学生健康的行为与习惯,保障广大师生身心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1、认真学习和贯彻关于禁烟的规定,在校园内做好禁烟的宣传工作。 学校的教室、实验室、图书馆、阅览室、电脑室、会议室、教学区域等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并设有醒目的禁烟标志。

  2、任课教师严禁在教室内吸烟。 教学区域内,任何场所均为无烟区,不放置烟具,不相互敬烟。抽查中如发现教职工违反上述规定扣10元/次。

  3、教职工不得在校园内的公共活动场所吸烟。校园内禁止游烟,禁止乱丢烟蒂。抽查中如发现教职工违反上述规定扣20元/次。

  4、学校设立吸烟室,凡吸烟者均到吸烟室吸烟,经教育不改者,给予相应的处罚。抽查中如发现教职工违反上述规定扣10元/次。

  5、充分利用橱窗、黑板报、校园网等各种宣传工具宣传吸烟的`危害。

  6、开展“世界无烟日”宣传活动,鼓励和帮助吸烟者放弃香烟,选择健康的生活方式。 人人遵守禁烟制度,争创无烟学校。

  奖惩制度 18

  为进一步提高校本教研的效益,营造校本教研校本培训的氛围,鼓励教师积极参与校本教研和校本培训活动,特制定本奖惩制度:

  1、学校鼓励教师参加校本教研、校本培训活动,对积极参与校本教研校本培训活动的教师在教师教学常规考核中予以加分;在教师年度考核中予以加分;在师德规范考核中予以加分。

  2、根据活动开展范围大小决定加分分值,分校级、联校级、市级及其以上不同档次,分别加不同分数。

  3、对积极参与校本教研、校本培训活动的教师,在骨干教师、模范教师时予以优先。

  4、对积极参与校本教研、校本培训活动的教师在职称评定时予以优先。

  5、对学校开展校本教研、校本培训活动有贡献的和个人,学校将给予奖励。

  6、对无故不参加校本教研、校本培训活动的教师在各项考核中,采用一票否决制。

  7、建立校本教研、校本培训考核与评估机制,将校本教研、校本培训工作纳入学校考核评估的范畴,纳入到各村小的'目标管理中。教师参训的情况与教师评优、评先挂钩,做到培训、考核、使用相结合;对校本教研、校本培训工作中的先进学校、先进学年组及先进个人每学年表彰一次。

  奖惩制度 19

  1、学校领导和教师了解国家语言文字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规范标准。师生员工有语言文字规范意识,积极争创语言文字先进集体和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集体获得市级以上先进称号荣誉的,学校给予物质奖励。

  2、重视教师语言文字基本功训练,请普通话优秀的教师为教师辅导。

  3、各办公室结合工会争创文明组室活动,教职员工应把普通话作为学校工作语言,在教育教学、集体活动中自觉使用普通话和规范汉字,教师备课及板书、宣传材料文字应书写规范,作为争创文明组室评比的条件之一。

  4、教师和行政人员普通话水平应全面达标。将普通话达标纳入教师职务晋级、聘任、评优评先的基本内容和条件,按规定实行教师持普通话等级证书上岗制度。

  5、将“讲普通话,写规范字”纳入学生行为规范的基本要求,作学期评选文明班级的.考核内容之一。

  6、学校积极组织学生参与学校内外的各级“推普”活动,教师指导学生参与比赛获奖,在学期教师奖励中给予物质奖励。

  奖惩制度 20

  根据我中心控烟工作制度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中心职工应自觉遵守中心控烟工作制度。

  自觉戒烟,劝诫他人,不抽烟是每个医务人员应尽的义务。

  二、惩罚的具体方式:

  1、本中心医务人员在吸烟区穿工作服或佩戴胸卡吸烟(或者虽未穿工作服或佩戴胸卡,但在非吸烟区吸烟),首次罚款100元,以后每发现一次扣罚当事人500元,且与其年终考核挂钩。

  2、控烟办工作人员或控烟责任人违反上述规定的,按第1条标准处罚。

  3、非本中心工作人员违反上述规定的,由责任人进行劝告并制止,严重者可清离中心。

  4、在责任区发现烟蒂、烟具(或巡查人员对抽烟行为不予制止)的,对相关人员提出批评,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予以整改。

  三、对控烟工作取得成就的,按以下方式进行奖励:

  1、对成功戒烟的医务人员,由科室提出申请,经控烟办公室审核,报控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中心给予一定金额的.奖励,并在中心内进行宣传。

  2、对控烟工作做得出色的科室,定期给予全中心公开表扬,并在年终给予一定控烟奖励。

  3、对控烟办工作人员或控烟责任人,能积极履行职责的,中心给予一定金额的奖励。

  四、此规定从下发之日起执行。

  奖惩制度 21

  1、凡在校本教研活动中,主动积极,资料积累充足,教学效果提高明显的科任教师,予以表扬,并记入教师专业发展档案。

  2、承担课题的'骨干人员,就本组课题研究方面,每学期有一定质量的总结或在县级以上刊物发表论文,每学期奖励40元。每学年按时结题,并有较高质量的教研论文,市级课题结题奖励200元,县级结题奖励100元,课题组负责人市级奖励200元,县级奖励100元。同时结合其教学成绩可推荐这镇级骨干教师,和县级教学能手或县级骨干教师的优秀人选。

  3、教研组在校本教研工作中成绩突出,成果明显,按照教研组考核实施办法,可评为优秀教研组,教研组长评为优秀教研组长,按考核实施办法予以奖励,并记入教师专业发展档案。

  4、凡今后在评优树模等方面,课题研究没有成果或没有论文将降低一个档次入选。

  5、在日常教研活动中参与不积极,笔记资料等不齐全,达不到教研常规要求的,不评选,不评先进,并记入教师专业发展档案。

  本制度自20xx年2月起执行,执行过程中有什么问题可及时向教导处和校长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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