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时间:2024-04-03 12:49:56 炜亮 制度 我要投稿

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通用11篇)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人们运用到制度的场合不断增多,制度是要求成员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拟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通用11篇)

  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1

  为规范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培训,保障公众餐饮安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包括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从事餐饮服务工作。

  二、按照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制订的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计划,组织学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标准、加工操作规程和其他食品安全知识,加强诚信守法经营和职业道德教育。

  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每年接受不少于40小时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集中培训。

  四、培训方式采取集中讲授和自学相结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待考试合格后再上岗。

  五、建立餐饮服务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2

  一、食堂从业人员由学校聘用并按合同规定的条款进行严格管理;

  二、食堂从业人员必须具备下述两项条件方可上岗:按规定参加由主管部门组织的`卫生培训,领取培训合格证,每年定期参加健康检查,领取健康证。

  三、食堂从业人员必须政治思想好,心理素质好,有健康的身体,责任心强、服务态度好。

  四、食堂从业人员一旦患上传染性疾病(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成渗性皮肤病等)不得从事伙食堂食品加工和销售工作。

  五、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应做四勤: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六、从业人员不能穿拖鞋上岗,不能戴首饰上岗。

  七、从业人员要服从学校卫生管理员的卫生工作及服务态度方面的监督。

  八、食堂从业人员花名册报送学校备案,若有人员变更,要及时通知学校管理部门。

  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3

  一、餐饮服务单位应建立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档案。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二、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简称“五病”)等其它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三、经健康检查检出患有“五病”的,要立即调离其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岗位,禁忌症患者及时调离率100%,并详细填写调离记录。

  四、餐饮服务单位应每天进行晨检工作,详细填写从业人员晨检登记表,如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应立即调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排除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五、从业人员上岗时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专间操作人员还应戴手套、口罩),头发不外露,不涂指甲油,不佩带饰物。应勤洗手、勤剪指甲、勤理发、勤换洗工作衣帽。

  六、从业人员个人衣物及私人物品不得带入食品处理区。

  七、从业人员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或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应按规范清洗、消毒双手。

  八、从业人员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及做其他影响食品安全的行为。不直接抓取直接入口食品或用加工工具直接尝味。不在食品处理区内吸烟、吃东西、随地吐痰。

  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4

  为规范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浙江省食品经营许可实施细则(实行)》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凡在本单位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所有餐饮工作人员【包括采购员、库管员、厨师(学徒工)、洗碗工、洗菜工、传菜人员、售菜人员、服务员及食品安全管理员等】均应遵守本管理制度。

  二、新参加或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应经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餐饮从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接受临时检查。

  三、凡患有痢疾、伤寒、甲型和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将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五、食品安全管理员要及时对在本单位餐饮从业人员进行登记造册,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组织从业人员每年定期到指定查体机构进行健康检查。

  六、食品安全管理员和部门经理要随时掌握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并对其健康证明进行定期检查。

  七、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应随身佩带(携带)或交主管部门统一保存,以备检查。

  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5

  一、从业人员、管理人员必须掌握有关食品卫生的基本要求。具有一定的食品卫生知识和食品卫生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

  二、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堂从业人员必须先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上岗位操作。

  三、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从业人员出现咳嗽、腹泻、发热、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五、从业人员必须具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并且做到:

  (1)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接触直接入中食品之前应冼手消毒;

  (2)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

  (3)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

  (4)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

  六、有关部门负责从业人员的卫生知识培训工作。

  七、从业人员必须进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将考核结果计入从业人员个人档案,作为晋升工资资,表彰先进的依据之一。

  八、负责培训的部门要建立完整的培训档案。

  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6

  为了规范餐厅用餐管理,保证用餐秩序,共同营造一个温馨、卫生、整洁的用餐环境,特制订如下规定:

  1.员工餐厅每天为上班员工免费福利工作餐三餐。

  即:早:7:30-8:00午:12:00-13:00晚:6:00-7:00.

  2.打饭时,必须遵守秩序自觉排队,服从食堂人员管理;不得争先恐后,不得敲盆喧哗等不文明行为。

  3.员工自备餐具,可根据自己的饭量打饭,严禁剩饭和倒饭,以造成不必要的浪费。

  4.用餐时不得把菜渣、骨头、纸巾等乱丢乱扔,若有掉落在地板上的应及时清理干净,餐后收拾在本人的餐具内,倒在规定的垃圾桶内,并将餐具洗净放入消毒柜中,摆放整齐。

  5.爱护公物文明就餐,不得在餐厅争执哄闹,大声喧哗;非餐厅工作人员不得随便进入厨房。

  6.就餐人员不许把饭菜端回宿舍或车间用餐,更不许把公共餐具拿出食堂或宿舍占为己有。

  7.餐厅内不准抽烟,随地吐痰,做到文明用餐。

  8.如有违反以上规定者,厂部有权给予处理,发现一次罚款50元,罚款从当月工资中扣除,情节严重者,屡教不改者,给予通报批评或除名处理。

  员工宿舍规章制度

  宿舍是企业对员工的一种关怀,一种福利。有一个清洁整齐的居住环境,是对居住员工的身心健康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当你劳累的一天想彻底放松的时候,回到宿舍有一种回到家的`感觉。所以说,为了强化管理,为员工创造一个干净整洁、秩序井然的生活环境,使员工宿舍制度化,规范化,特制订本条例:

  1.凡在宿舍住宿员工,须在公司登记后,方可入住。

  2.员工宿舍房间及床位由厂部统一管理,员工未经批准不得私自调换房间及床位。

  3.员工不准私自带外来人员进入宿舍,如有外来客人亲戚必须住宿,须在厂部登记后,方可留宿;擅自留宿者将罚款100元。

  4.爱护宿舍内卫生及公共区域卫生,及公共设施,如宿舍内公共物品丢失、损坏,一律照价赔偿。

  5.宿舍内严禁随地吐痰、涂鸦、嬉戏、打闹、大声喧哗以及影响他人休息学习的行为,一经发现,罚款50元。

  6.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宿舍内禁止存放贵重物品及现金,宿舍钥匙不得转借他人,出门时应注意关灯,锁门。

  7.宿舍内严禁乱拉乱接电源线,一经发现予以没收并罚款200元。

  8.严禁在宿舍内赌博,吸毒,存放易燃,易爆,易腐蚀物品。

  9.严禁睡卧在床上吸烟和酗酒闹事,非上班员工必须在23点之前回宿舍,23:30熄灯就寝。

  10.各宿舍内排值日表,轮流负责宿舍的日常卫生管理工作及日常事务监督工作。

  11.员工应主动打扫室内卫生,整理个人内务及卫生,将被褥叠放整齐,物品摆放整齐,对长期不叠被褥的员工,管理员有权上报厂部,将被褥收回,取消该员工的住宿资格。

  12.宿舍内员工要互相团结,严禁员工间恶意诋毁、诽谤他人,更不得相互间议论与公司不利的语言及事物。

  13.严禁男女员工串宿舍,发现后将严厉处罚。

  14.住宿员工离厂时,须来厂部办理交接手续,交钥匙(未交钥匙者罚款100元),未办理者,按领用公共物资全额赔付。

  以上条例望住宿员工自觉遵守!

  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7

  第一节、餐厅日常工作制度

  1、遵守工作纪律,按时上下班,做到不迟到、不早退。

  2、按规定着装,保持良好形象。

  3、工作中不准嬉笑打闹,不准聊天、干私活、吃零食、看电视、打手机。

  4、不准与顾客发生纠纷。

  5、工作中做到“3轻”(动作轻、说话轻、走路轻)、“4勤”(眼勤、嘴勤、手勤、腿勤)。

  6、工作中按规定用餐,不准吃、拿出售的.成品。

  7、休事假或公休要提前请假,按服务区执行。

  8、爱护设施、设备,人为损坏,照价赔偿。

  9、落实例会制度,对工作进行讲评。

  第二节、餐具卫生管理制度

  1、餐具经消毒后必须存放在保洁柜内。

  2、员工不准私自使用餐厅各种餐具。

  3、保洁柜内不得存放个人餐具和物品。

  4、餐具要干净、卫生,无手印、水迹、菜渍、灰尘。

  5、经常检查餐具的完好状况,对残损餐具要及时更换。

  第三节、餐厅个人卫生管理制度

  1、服务人员必须有本人健康证,持证上岗。

  2、按规定着装,工作服必须干净,无污渍。

  3、工作时不许戴首饰和各种饰品。

  4、工作前按要求洗手,始终保持手部清洁。

  5、不准在食品区或客人面前打喷嚏、抠鼻子等。

  6、上班前不准吃异味食品,不准喝含酒精饮料。

  第四节、餐厅设施设备保养制度

  1、餐厅的设施、设备按规定要求定期进行保养。

  2、保温台每班要及时加水,避免干烧情况发生。

  3、定时清洗空调虑网。

  4、调整保温台温度要轻扭开关,避免用力太猛,造成损坏。

  5、保温台换水要先关电源,后放水,再清除污垢。

  6、对设施、设备出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餐厅主管。

  第五节后厨日常工作制度

  1、检查工具、用具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汇报。

  2、按岗位要求规范操作,保证质量。

  3、爱护公物,不吃、拿后厨食物及原料。

  4、值班期间保管好后厨物品,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后厨。

  5、落实各项安全防范制度,确保后厨的设施、设备食品原料的安全。

  6、遵守工作纪律,有事提前一天请假。

  7、落实例会制度,对工作进行讲评。

  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8

  一、目的

  为提高日顺酒店卫生管理工作质量,向顾客提供清新、整洁、卫生的消费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二、内容

  1、卫生管理包括个人卫生管理、物品及设备卫生管理和食品卫生管理三个方面。

  2、每一级人员都对各自工作区域的卫生负有保持清洁、进行清理的责任。管理人员对下级的卫生工作负有管理连带责任。

  3、专业卫生清理部门和人员对所负责的区域和工作项目进行专业化清洁与管理。主要指公共卫生清洁,餐饮部膳食部管事、厨房及厨师、医疗部门及其人员。

  4、个人卫生管理标准:

  (1)员工仪容仪表和个人卫生。

  (2)掌握必要的卫生知识。

  (3)身体、心理健康,须持《健康证》上岗。

  5、食品卫生管理标准参见《关于酒店食品卫生的管理规定》。

  6、物品及设备卫生管理标准:保持物品及设备表面平整、光亮、无异味、无损坏、无抹痕,摆放整齐有序。

  7、卫生检查按照员工自检、班组检查、部门检查、职能部门检查的四级检查制度,采用常规检查、专项检查、暗查、暗访的方式进行。对检查出的问题,按照标准追究责任和进行处罚。

  三、考核

  1、物品、设施设备要求表面平整、光亮、无异味、无损坏、无抹痕,摆放整齐有序,否则根据情节的严重程度和造成的影响给予处罚。

  (1)毛絮、浮灰、水渍、纸屑等轻微卫生问题,每处给予0.1—0.5元的处罚。

  (2)积灰、污渍、油渍、较大杂物、毛发、皱褶等卫生问题,每处给予0.5—2元的处罚。

  (3)污垢、有异物、裂痕、损坏、摆放不整齐、错位、脱落或物品缺少、有异味等环境卫生问题,每处给予2—5元的处罚。

  2、凡属周期性卫生清理工作,因到期没有清理形成卫生死角的,给予1元分处罚,由此影响到客人的消费或由客人提出的,酌情给予责任部门警告或责任人过失处分。

  3、在个人卫生和食品卫生方面违反规定的',按照酒店相关制度进行处罚。

  四、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宾馆、旅店业卫生制度

  1、宾馆、旅店要保持周围环境整洁、美观,地面无果皮、痰迹和垃圾。

  2、必须设有消毒间或消毒设施,并要有健全的卫生制度。

  3、被套、枕套(巾)、床单等卧具要一客一换。

  4、公用茶具应每日清洗消毒。茶具表面必须光洁、无油渍、无水渍、无异味。

  5、客房内卫生间的洗漱池、浴盆应每日清洗消毒。无卫生间的客房,每个床位应配备有不同标记的脸盆和脚盆各一个。脸盆、脚盆和拖鞋要做到一客一换,用后必须清洗和消毒。

  6、宾馆、旅店业的公共卫生间要做到每日清扫、消毒、并保持无积水、无蚊蝇、无异味。

  7、各类宾馆、旅店业要有防蝇、蚊、蟑螂和防鼠害的设施,并经常检查设施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改进。

  8、对旅客废弃的衣物要进行登记,统一销毁。

  9、店内自备水源和二次供水水质应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二次供水蓄水池要符合输水管材卫生要求,做到定期清洗消毒。

  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9

  车辆、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一、所有营运车辆必须自觉做好出车前、收车后的检查、维护保养工作,公司应配有专职检验人员,并做好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严防“病”车上路和机件事故的发生。

  二、车辆的日常维护、一级保养和二级保养,公司和安全部门每月应编制车辆保养计划,严禁车辆带“病”行驶及拖保、漏保运行。

  三、所有参加维修的车辆都要由专职检验人员进行检查、试车,在出具竣工维修合格证后方可参加运行。

  四、提高车辆保修质量,建立车辆技术性能、维护保养情况档案。为断提高车辆维修人员的工作责任感和技术水平,以杜绝行车机件事故的发生。

  驾驶员操作规程

  造成交通事故的原因主要由人、车、道路和环境四个基本要素组成,而人是控制交通事故的关键因素,驾驶员的影响起着决定性的作用,为此要求驾驶员必须按正确的操作规程操作。

  一、出车前

  1、应检查车辆技术状况是否良好,车辆证件是否齐备,随车设施是否完好有效,保证能随时接受出车任务。

  2、保持车况整洁完好。

  3、发车前确认无不安全因素方可起步发动。

  二、运输

  1、运输途中应根据道路交通状况控制车速,禁止超速和强行超车、会车。

  2、长途运输应配备两名驾驶员轮流驾驶,不得因疲劳驾驶影响行车安全。

  3、运输过程中如发生事故时,应立即向当地公安部门和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报告,并应看护好车辆、货物,共同配合采取一切可能的警示、救援措施。

  三、验收

  货物运输到达目的地,将货物交收货单位验收后,取得收货凭证交还托运单位。

  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加强普运从业人员的安全知识教育和业务知识培训是增强普运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提高普运从业人员整体素质,适应道路运输管理要求的长效机制。

  一、公司安全科负责从业人员的年度安全知识教育和业务知识培训。安全科经理负责公司货运车辆从业人员参加安全教育和业务培训的落实工作。

  二、安全科应根据车辆管理形式的变化适时调整安全教育、培训方法。即可采取集中办班或分片组织学习,也可采取从业人员签收学习资料、出版报、发短信等多种灵活方式开展有效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三、教育与培训内容:以普通货物运输的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普通货物有关专业知识为主。以形势政策和企业管理的需要自选内容为辅等。

  四、每年度对从业人员开展的安全教育、培训内容资料,参加好安全教育、培训人员名单及考核情况要求存档备查。

  五、对无故不参加安全教育、培训的从业人员要予以严厉批评并参加补救实培。

  六、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参加上级主管部门组织安排的安全学习和培训。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一、企业负责人、负有安全责任的有关部门(科室)和人员对企业内部安全生产要开展定期与不定期的检查,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督察整改效果,确保安全。企业安全检查每月不得少于一次。

  二、做好检查记录存档工作,发现隐患要及时整改,一时不能整改的要制定整改措施。指定专人负责,同时要做好隐患登记台帐和相关资料存档工作。做到有检查、有结果。

  三、企业要做到出车前后对车辆技术状况、标志标识、应急防护设备、车辆、从业人员有关证件进行检查,同时要求驾驶员要做好运输途中的安全检查。

  安全例会制度

  一、企业安全生产例会每季不得少于一次,特殊情况随时召开,参加人员,安全科经理及安全科全体成员,所有从业人员。

  二、定期与不定期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三、企业每季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内容:结合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对发生的交通事故案例进行认真分析,找出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教育从业人员,吸取教训,增强安全意识。分析安全形势,解决存在问题。

  四、参加例会人员实行签到制,不得缺席,未到者按照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处罚。确因特殊情况不能至会者,应在会后前来公司拿取会议资料。

  五、做好相关记录和资料存档工作。安全生产例会记录内容包括:会议时间、会议地点、参加人员、参加人员签名、未到人员及缺席原因、会议内容等。

  从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普运从业人员的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所有从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不得无证驾驶、从业资格证必须按时进行年检。

  第二条:公安安全科对从业人员要求每季学习一次,传达有关部门文件及主管部门的指示,宣传交通法规,总结交流行车安全经验。

  第三条:从业人员应按时按规定对车辆进行定期定点二组维护保养。并做好车辆行驶里程记录及车辆主要配件更换记录。

  第四条:车辆随时配备有效的消防设备,各种出车所需证件齐全有效。

  第五条:及时参加公安和运管部门的车辆年审年检检测。如检测有问题,要及时处理。

  法人岗位责任制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规范,掌握本企业安全生产动态,定期研究安全工作,对本企业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

  二、领导编制和实施本企业中、长期整体规划及年度、特殊时期安全工作实施计划。建立健全和完善本企业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奖惩办法。

  三、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保证体系,保证安全技措经费的落实。

  四、领导并支持安全管理人员或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

  五、在事故调查组的指导下,领导、组织本企业有关部门或人员,做好特大、重大伤亡事故调查处理的具体工作,监督防范措施的制定和落实,预防事故重复发生。

  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安全生产是关系到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做好安全工作的关键。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强化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安全生产,制定本制度。

  一、实行“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督”的安全生产体制,遵循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到各负其责。

  二、加强安全生产的管理工作,把安全工作切实纳入公司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公司从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业务操作规程、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安全例会制度,车辆、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三、设立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公司总经理是安全生产和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和工作负责全面组织领导,管理责任,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必须亲自过问,协调解决;主管安全生产和工作的副经理担任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对安全生产和工作负具体的领导责任,公司各责任人对各自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

  四、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公司全体员工都必须在自己岗位上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五、层层签订安全责任状,落实责任。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即纵向到公司各部门、职工,横向到每个从业人员。

  六、公司要应当安排专项的安全经费,用于安全检查、安全宣传教育、安全例会,事故预防以及配备安全工作装备等开支。

  七、公司应设置安全生产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的人员应相对稳定,责任心强,并具有一定文化水平,一定的专业知识和安全生产管理经验,能运用专业知识的规章制度,开展安全生产工作。

  事故处理紧急预案

  运输是货物流通必不可少的手段和途径,在运输过程中必须有高度责任感和安全意识,事故一旦发生,可采取有效的方案尽可能减低事故发生的损失,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方针

  保证道路普通货物运输安全是安全机构、部门、组织领导人驾驶员责无旁贷的责任,要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难与共,避免重、特大事故发生,重要的还是要从预防抓起,坚决做到以预防为主,防范于未然。

  二、基本措施

  1、建立公司交通事故应急指挥中心:公司安全科

  2、建立公司交通事故处理应急小组:

  组 长:xxx

  副组长:xxx

  组 员:xxx

  职责:接受指挥中心的各项指令,下达启动处置事故应急预案命令,组织指挥处置行动,组织调集人员、交通工具,并听从上级部门的指挥,检查监督突发事件的调查及善后处理工作。

  3、抓好硬件管理:每车必备灭火器、消防桶、铁锹等专用器材。

  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10

  1、从业人员必须每年一次健康检查,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并且每年复查一次。上岗期若患不宜从事食品工作病症者,要立即停职接受治疗,直到经健康检查合格方可再回原岗位从业。

  2、所有从业人员上岗前必须接受食品卫生专项知识培训,熟悉相关专业要求。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强烈的责任心。

  3、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坚持做到“四勤、四不、四要”:

  “四勤”:勤洗手勤洗澡,勤理发剪指甲;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服、帽。

  “四不”:不将非食品加工制作用品和个人生活用品带入操作场所;工作时不得赤脚、穿拖鞋、背心;不留长指甲、不涂染指甲、不戴饰物;不在工作期间吸烟饮酒。

  “四要”:上班时要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加工制作食品和配餐操作时要戴口罩;直接入口食品要用专用工具拿取;收费和拿取食物时操作程序要分开。

  4、在操作间内必须穿戴整齐干净的工作服、工作帽,并把头发固定置于帽内。临时离开工作间必须脱下工作衣帽,进入工作间再重新更衣、换鞋、洗手、消毒。

  5、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接触不洁物后,均要用肥皂及流水洗手并消毒。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前洗手并消毒。不得有面对食品说话、打喷嚏、咳嗽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行为。

  6、加工直接入口的食品和分装食品、售菜时应戴口罩,销售食品时不能用手拿取直接入口的无包装食品,必须备有清洁卫生的包装纸或食品袋。收银人员不得直接接触食品。

  7、患有皮炎及痢疾、肝病等传染性疾病,不得上岗操作。

  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11

  (一)目的和范围

  为加强劳保用品的管理,更好保护职工的安全与健康,特制定本规定。

  (二)基本原则

  1、为防止各种职业危害和外伤而发给员工使用的各种用品统称为劳动保护用品。各种劳动用品是保护矿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的一项辅助措施,应与生产福利待遇分开。

  2、各种劳保用品是根据各工种的劳动特点和条件而相应确定。凡属于保护职工安全与健康的必须按规定发放。

  3、各种劳保用品发放标准依照枣矿集团职业病防治条例规定,结合我矿实际,根据生产操作条件而制定。随着操作条件的改变而调整。

  4、凡上岗操作的职工必须按标准配备防护用品,并按规定配戴使用。

  (三)职责

  1、经营管理部工资负责劳保用品的发放标准的制定。

  2、安监处负责监督检查劳保用品管理制度贯彻和劳保用品的使用情况。

  (四)管理办法

  1、劳保用品发放标准原则上每年审核调整一次,确保发放标准符合实际要求。

  2、根据需要按不同工种、不同劳动条件发放劳保用品,并设置台帐。

  3、劳保用品的发放标准一经批准后,全体矿工原则上不得额外领取劳保用品。如有领用的,按劳保用品的`实际价格,由领用人承担。特殊情况,必须持有生产技术部领导批准的领料单才能领用。

  4、劳保用品的发放必须严格按发放标准进行发放。

  5、设有专职人员管理,每次发放完劳保用品后,必须在劳保用品登记簿上作好发放台帐,以备核查。

  6、发放给职工个人的劳保用品,职工在生产操作过程中必须按要求正确配备使用。

  7、对于特种劳保用品(如防尘面具,防尘口罩,安全带,安全帽等)各使用部门需放在劳保用品专用柜,要指定专人保管,经常检查消毒,以保证能随时安全使用。

  8、严格执行上级政策和发放标准,不得人为扩大发放范围和擅自提高发放标准。特殊作业工种的防护用品要严格按照《特种劳动保护用品监督检查管理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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