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院财务管理制度

时间:2024-05-22 13:40:24 夏杰 制度 我要投稿

养老院财务管理制度(精选11篇)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制度对人们来说越来越重要,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这些规则蕴含着社会的价值,其运行表彰着一个社会的秩序。那么拟定制度真的很难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养老院财务管理制度(精选11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养老院财务管理制度(精选11篇)

  养老院财务管理制度 1

  1、严格按照有关财务规定建立健全会计账簿,最好配有兼职会计。县财政负担的供养经费和自费人员寄养经费、个人或集体捐赠和资助的款物及使用等一切经费收支都必须入账,做到日清月清、账款相符、账目清楚。

  2、经费报销要有原始凭证,采购货物要有专人验收,报销凭证由经办人、验收人、院长签字后方可入账,不符合手续的凭证不得入账。

  3、坚持财务公开,自觉接受院内供养老人和有关部门的检查监督,做到收支账目每季公布一次,食堂帐目每月公布一次。

  4、及时申领经费,保证供养经费按时、足额到位。

  5、严肃遵守财经纪律,敬老院任何经费严禁私人借用,不得以任何理由挪用。

  6、建立健全固定资产账目,购置和制作的各类生活设施,要如实登记入账。坚持一年一次的.固定资产清查,填表造册存档,并上报县民政局,确保敬老院的财产完整。

  7、集中保管闲置固定资产,落实专人管理,防止流失。

  8、按实际需要有计划地购置日常生活用品,确保入院入住老人生活。

  养老院财务管理制度 2

  为进一步加强敬老院财务管理,规范财务收支行为,确保资金安全,保障敬老院正常运行,经镇政府研究,制定《石板镇敬老院财务管理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一、核算办法。

  敬老院财务适用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独立核算,专账管理。

  二、岗位设置。

  敬老院财务管理纳入政府统一管理,由会核中心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的会计工作人员代理做帐,设会计1名,出纳1名,会计和出纳不能兼任,会计和出纳不能由财务审核人员兼任。

  三、资产管理。

  建立资产台帐,落实专人负责台账登记,专人保管实物。管理人员变动要有移交手续,防止资产流失。敬老院每年要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台账与实物进行核对,清查盘点要有记录,敬老院管理人员要签字确认。

  四、账户管理。

  敬老院开设银行帐户,预留印鉴分开保管,不得放置一个人保管。

  五、收入管理。

  敬老院各项收入必须存入账户,不得座收座支,不得私自存入个人帐户。敬老院收入包括:财政补助收入,捐赠收入,副业收入(养猪种菜等),其他收入(利息收入等)。

  六、支出管理。

  支取敬老院帐户资金支付各项开支,先填报支出审批单,要有由经办人,副院长或院长签字(副院长或院长为出纳时不能做审签人),报分管领导审核,再报镇长审批,方可支取。敬老院支出包括:生活费支出、管理费用支出,生产支出、专项支出、设备购置支出、修缮房屋和其他支出等。各项支出应真实、准确,具有合法、规范的票据,严格执行规定的开支范围及标准,不得擅自扩大和提高。敬老院各项支出票据由院长一支笔审签,必须要有经办人签字。

  七、备用金管理。

  敬老院建立支出“备用金”制度,“备用金”额度不超过500元,由民政办负责监管。

  八、日常管理

  (一)日常管理要求

  1、日常生活费,实行定点采购,每天填制采购支出明细单,经办人、证明人、副院长或院长(副院长或院长为经办人时不能做审签人签字)签字。

  2、敬老院内的进货实行送货上门或两人一起进货的方式办理,并填制进货明细帐单,由专管人员建立进货明细账。

  3、敬老院建立入住人员登记卡,及时核对入住人员信息,按规定申报调整补助标准,不得重复申报享受补助。死亡人员应及时申报核销,一个季度内取消政策补助。凡外出一个季度以上的入住人员,敬老院应申报调整补助标准。

  (二)管理支出范围及标准

  1、办公用品,主要指笔墨纸张茶叶等,由民政办统一购置、配发。

  2、水电费,按照厉行节约的原则,据实报销。

  3、差旅费,镇内出差不予报销差旅费,因公到城区办事,每次定额报销50元差旅费,特殊情况外出确需租车的,先请示镇长,经镇长审签同意后方可租车。凭租车正式发票据实报销。

  4、物资采购费,500元以下由民政办报分管领导核定;500元以上民政办报分管领导审核,报镇主要领导审批后,安排采购。

  5、小型维修,先预算,报民政办同意,再报分管领导核实,镇长审批后安排实施。

  6、固定资产添置,由民政办报分管领导审核,报镇长审批后购置。

  7、管理人员工资发放,敬老院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工资标准按上级规定标准执行,按月支付报账;未经上级批准,敬老院不得以任何名义、项目列支奖金、福利和招待费支出。

  8、院民零花钱每人每月30元,按月发放,院民零花钱的发放要造花名册,由经办人和副院长、院长签字。

  9、节假日为院民发放物品,先报计划,由镇主要领导同意后实行。

  (三)生产性支出范围及要求

  1、购买种子、肥料、农药等,实行定点采购,专人经手,专人保管,据实报账。

  2、养猪的饲料采购,实行定点采购,每次采购须取得发票或填制采购支出明细单,经办人、证明人、副院长和院长签字。

  九、专项支出管理。

  上级拨入专项资金、社会各界和个人捐赠的指定用途的款项,按资金要求,先报计划,经分管领导审核,报镇主要领导审批后,安排使用,做到专款专用

  十、 账务管理。

  建立健全敬老院出纳和银行账,每月报镇会核中心做账,做到账实、账表、账账相符,数据真实、准确。报表经会计审核签字后一式两份,报镇主要领导,作为敬老院每月公开公示的'依据。

  十一、加强监督。

  加强敬老院内部财务监督工作,实行钱与账分管、账与物分管、物与钱分管、审批与经办分管的内部控制制度。成立敬老院财务监督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财政所所长为副组长,副院长、院长、会核中心为成员的财务监督小组,对财务收支情况实施有效监督。同时,敬老院建立伙食公示制度,每天逐项公布伙食支出情况,每月对院民公布一次财务状况,提升敬老院财务管理的透明度。

  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养老院财务管理制度 3

  一、严格执行并遵守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财会人员必须做到以身作则、奉公守法,对违法乱纪行为,及时向上级汇报。

  二、五保供养经费必须专款专用,专账管理,严禁挪用公款,严禁以任何名义、任何理由将公款借给或变相借给个人。

  三、认真编制年度经费预算和每月用款计划,严格执行财务预算,合理使用专项资金。

  四、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所有开支均需院长审批,院长在财务开支审批中,要严格按照财经纪律办事,重大支出需院务委员会集体讨论,并报上级批准。

  五、根据财务收支状况设置财务账目、科目。对五保供养统筹经费、接收的捐赠款(物)、地方财政拨款、院办经济、自费人员寄养经费、利息收入等,必须做到收支账目清楚,账款(物)相符,日清月结。所有单据、凭证和账目要做到规范、齐全、完备、清楚。

  六、严格按照财政预算集中支付要求程序报账。所有业务支出必须由经手人、证明人签字,法人代表审批,手续不全一律不予报销。

  七、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支出凭证(除老人生活费开支发票外)必须符合国家规定,严禁以白条抵充库存现金,收入的现金要及时准确存入银行专户,不得出现坐支现象。

  八、对固定资产、各类库存物资,要逐项逐件造册登记,建账立档,定期清点;发放要有清单,做到有据可查。

  九、坚持财务公开,执行收支两条线,定期向院民公布财务收支情况,加强财务监督。

  十、财务人员工作变动时,账据必须列入移交。

  养老院财务管理制度 4

  为切实加强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严格收支两条线管理,依法依规办事,经研究,特制定本制度。

  一、局财会人员为本系统财务主办,凡本系统内发生的票据领取、核发、回收、保管及局机关财务发生的业务均由局财会人员负责。

  二、经费开支实行“先报告、后批准、再开支”的制度。各股室的开支,必须先由各股室负责人报告局分管财务领导,经批准后方可开支。大额开支,须由局财会人员造预算,经局长同意后方可开支。凡未经批准的,其开支费用由经办人自负。局财会人员必须凭批准的预算报告单和审批的发票给予报销。

  三、严格报帐手续。报销票据,必须是税务部门监制的发票或财政部门监制的收款收据,各股室的开支必须由经手人签名,并注明用途,由局财会人员审核签字,经局分管财务领导签批报销。所有支出,必须确有其事,确有其数,及时报帐,当月结算。局财会人员要认真审核报销凭证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对无经手人签名和未经局分管财务领导签批的票据,有权拒绝报销入帐,严禁白条报销入帐。凡违反规定,局财会人员擅自付款报销入帐的,从其工资中扣除报销金额,并扣除年度工作奖。

  四、办公用品的购置,严格按照县政府采购中心要求实行统一采购分发。由各股室申报计划,局办公室汇总登记,报经局分管财务领导同意后统一办理和分发。日常必需办公用品分别在上半年和下半年统一办理发放一次,做到实物支付有登记,库存保管有帐目。因重大基础性业务工作确需另行购置的,必须报经局分管财务领导批准后方可办理,不得私自购置。凡未经批准的,其开支费用由经办人自负。

  五、加强文印管理。各股室、中心的日常文印,应凭局办公室开具的文印通知单在指定地点进行,由办公室核算费用,文印经办人签字认可,作为文印点结帐凭证;需铅(胶)印的文件、材料、表格等由各股室、中心提供样品,报经局分管财务领导后,统一安排印制。否则,不予结算费用。因工作需要,订购各类工作学习资料也须到办公室登记报局分管财务领导同意后,统一订购。

  六、机关干职出差住勤费按县规定标准。住宿费原则上按国家文件规定执行。出差补助:出省每天8元,出县每天4元,下乡每天2.40元。出差期间因游览或非工作需要的费用自理。出差住勤费报销,限返回后6日内填单办理,逾期不予审批。报销单必须先由本人签名,经局会计审核签字,尔后由局分管财务领导审批报销。

  七、严格控制招待费开支。来人来客招待,坚持“先报告、后批准、再招待”的规定。严禁同城吃请,做到招待从简,开支节减,按规定招待。凡省市和外县单位来人来客必须报经局分管财务领导或局长。需局里接待的,由办公室负责事务工作的人员接待安排,按规定发放用膳通知单,招待用餐;本县乡(镇)和基层国土所来人联系工作,原则上不予招待,确需用餐的,由负责事务工作人员发餐券,统一安排工作餐。来人来客招待费报销,一律凭局发放用膳单(餐券)和相应的餐费结算单及发票按规定审核审批签付。凡未经批准先斩后奏和无局用膳通知单(餐券)或擅自超标准招待的',其招待费用由接待者自负,本局一律不予报销。

  八、严格收支两条线管理。严禁违反法律法规擅自设立罚款、收费项目、提高征收标准及乱收费、乱罚款,严禁无票据收费,收费一律按县审定的项目和标准进行,任何人不得随意更改。要严格按照《鄱阳县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和其它纳入财政管理的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严格收支两条线管理,实行“单位开票、银行收款”的统一管理方式。对个别零星分散、频繁或收费程序复杂的、行政性管理较强,需现场执罚执收,并向个人收取的罚款及收费项目,经财政部门批准,可由执罚执收人员直接收取,但必须双人或多人上岗收取,且必须向当事人开具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票据。收款后由执罚执收人员按规定及时将所收费款缴入财政专户。不准违规收费、留用坐支,禁止帐外设帐、私设“小金库”和公款私存。对违反规定的,按照国务院关于《违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行政处分暂行规定》处理。

  九、加强票据管理。执罚执收要严格按规定统一使用财政部门印制的罚没票据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禁止使用自制票据或其他票据收缴罚款和行政事业性收费,不得使用白条收款。票据由局会计按县财政规定实行管理、编号、发放、回收,并加盖财务专用章。领取票据者必须签字,妥善保管,不得转借他人或丢失,如因转借、丢失票据而造成不良后果的,要追究其责任。开具票据应一人一张,不准多人共开,不准拆本使用,不得自行扩大或改变专用票据的使用范围,不准涂改、挖补、撕毁票据,填错的票据应加盖作废戳记,并将各联完整保存备查。对违反票据管理规定的,按《违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行政处分暂行规定》和《江西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十、实行帐物分开管理。做到帐物、帐款相符,按月核对,及时做好现金收支结算,按规定记帐、算帐、报帐。凡属规定收费发放的工本、资料、表格,保管人员必须凭局会计的收费票据予以发放,并做好发放登记、统计,以便定期清库、结算。

  十一、加强现金、支票管理。财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财务制度和现金支票管理制度。库存现金不得超过有关规定限额,防止丢失、被盗事故;单位现金不得以个人名义存入银行或信用社,不得随意转借他人或自己挪用,一经发现,除追缴款外,处罚当事人一个月的工资,并按规定予以处理。

  十二、严格借款手续。日常办公事和因公出差需要借款的,可预先借款,但必须出具借条,经局分管财务领导或局长批准后方可借款;出差人员须在回局后6天内报销结帐,凡未结清的,每月从本人工资中扣除,直至还清欠款为止。私事一般不得借用公款,特殊情况确需借款者,必须出具借条,注明用途和归还时间,经局分管财务领导或局长签批后方可借款,其借款数一般不得超过本人一个月的工资额,并及时归还。凡不按时归还的,则停发借款人工资,情节严重者,视为挪用公款予以处理。

  养老院财务管理制度 5

  在校长的领导下,与各职能部门紧密配合,于学期初认真做好学校财经收支顶算。并根据预算情况,制定本年度切实可行的《财经管理细则》。与相关部门群策群力,有指导性的帮助辖区学校制定有关财经管理和使用方面的制度。杜绝盲目的随意性的'开支,如先开支后立项;实际开支与报批发票名称不符等。要最大限度地压缩开支,要将有限的资金合理地应用。尽最大努力改善教育教学基础设施。控制包车费和生活招待费。

  本年度继续借鉴以往成功经验,组织成立教职工超过半数以上的学校理财小组,实行民主理财。

  严格票据审批制度,规范票据的审批手续。成立专门的财务公开办公室,定期张榜公示帐目收支情况。

  开支管理细则:

  一、物品购买

  学校购买物品,由总务处统一管理。购物前总务处列清单,经校长审核同意后,按《寿县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财务管理的暂行规定》购买。教师教学所需的资料和设备,由教导处列清单,经校长审核同意后,派专人购买。

  二、开支数额

  学校实行民主理财,支持开支集体研究,一支笔审批原则。开支款500元以内,由各部门审定;500元—3000元,由中心校校长审定;3000元以上,由中心校校长召集中心校民主理财小组研究审定。

  三、招待规定

  从严控制来客执行。各校要严格按县局有关文件精神执行。每餐都要向县局监察室汇报备案。

  四、出差规定

  校长出差,由办公室审核;班子成员出差,由校长审核;教职工出差,由分管领导审核。未经审核批准,任何人出差不予补助。出差补助标准:

  ①到城关,车费限报30元(含打的),生活费每天25元;住宿费40元以内(午休减半)。

  ②出县办事,每天补助100元。其他按国家相关规定补助。

  五、用车制度

  县内镇外,100—140元;出县,140—300元。车费报批要附用车税务发票。

  六、发票报批

  需要报批的发票,一律使用税务发票。特殊情况如杂工补助,在200元以内,在上级审核能过关的情况下,才能报批,发票报批前,要注清经办人、验收或证明人、审核和用途手续,才能报批。

  养老院财务管理制度 6

  为进一步规范本矿基建财务管理制度,保证基建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和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在财经方面的统计、政策、法律、法规制度和财务制度。

  二、基本建设资金要专户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

  1、按要求依据投资计划申请开设基本建设资金账户(账套);

  2、按照基本建设项目设置建设资金专账,核算每一个项目的建设成本和交付使用资产情况;

  3、按规定设置独立的财务管理机构或指定专人负责财务工作并保持人员的相对稳定,财务人员应具有会计从业资格;

  4、严格按批复的'建设内容、建设规模使用基建资金。严格执行各项费用的开支标准和范围,防止挪用、挤占国家资金。

  三、合理使用基本建设经费

  1、严格监督基建资金的使用情况,对资金来源、投资使用和资金完成的三个阶段,认真做好日常的会计核算、记账、报账工作。必须做到手续完备、内容充实、数字真实准确、账目清楚、按期报账;

  2、严格履行会计手续,基建资金必须按程序签批后方能使用;

  3、基建财务人员必须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保护国家基建资金的完整与安全;

  4、按照国家财务制度的规定,认真编制凭证及月报、季报、年终计算,做到报表及时、数字真实、内容完整、实事求是;

  5、认真审核原始凭证,对违反财经制度,不真实和不符合基建开支范围与标准的票据一律拒绝报账。

  养老院财务管理制度 7

  一、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任务

  1、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国家、团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2、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学校预算,并对预算过程进行控制管理和结算;合理配置学校资源,努力节俭开支,加强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建立健全学校内部管理制度;如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对学校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监督;按规范做好账目、单据、报表等工作,并理解上级相关部门的财务检查。

  二、财务管理体制

  1、学校财务管理体制是:“统一领导,集中管理”,财务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

  2、学校财务处为学校的单一财务机构,在校长领导下,统一管理学校的各项财务工作,学校设财务主管1名,财务人员若干名。

  3、学校财务处应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以及学校实际情景,明确分工并制定人员岗位职责,每学期对财务人员的岗位职责的履行情景进行必要的考核。

  三、预算及收入管理

  1、学校预算的依据是事业发展计划和任务编制的年度财务收入计划。学校财务处应在每年的`一月前按有关规定编制好下上年度的财务结算和本年度的财务预算。

  2、编制预算必须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收入预算坚持进取稳妥原则,支出预算坚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勤俭节俭的原则。

  3、学校收费实行一费制。爱德分校的收费按有关文件执行。

  四、支出管理

  1、支出是根据学校为发展事业和开展教育教学、科研及其它活动发生的各项耗费和损失。

  2、学校支出包括:

  ⑴事业支出。事业支出的主要资料包括:基本工资、补助工资、其它工资、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障费、公务费、业务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和其它费用。

  ⑵专项资金支出。学校从有关部门取得的有指定项目和用途的专项资金,必须按项目使用,不得挪作他用。项目完成后并理解有关部门的检查和验收。

  3、学校支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规定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国家没有统一规定的由财务处结合学校情景制定有关规定和开支标准,并报校长室审批。

  五、资产管理

  1、资产是学校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等。

  2、流动资产是指能够在一年以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现金、各种存款、应收及暂付款、借出款、存货等。存货是指学校在开展教育教学、科研及其它活动过程中耗用而存储的资产,包括各类材料、消耗性物资、低值易耗品等。

  3、固定资产是指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坚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到达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质,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4、固定资产分类:学校固定资产一般为六类:房屋和建筑物、专用设备、一般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其它固定资产。

  5、学校财务处应配合装备服务中心,结合学校具体情景,制定存货、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六、财务监督和检查

  1、财务监督是贯彻国家财经法规以及财务规章制度,维护财经纪律的保证。对违反财经法规的支出,财务处有权拒绝,同时报告领导处理。

  2、财务监督包括事前监督、事中监督和事后监督三种形式。财务处对不一样的经济活动实行不一样的监督形式。

  3、学校财务处主管有权且必须组织专业人员对学校的会计工作进行审计(包括行政、工会、食堂、基建等),并进行有效的经济核算。

  4、学校财务处应理解上级有关部门的财务监督和审计。

  七、财务报告和财务分析

  1、财务报告是指反映学校必须时期财务状况和事业发展成果的总结性书面文件。财务处应以月报的形式向校长室和财政部门供给财务报告。而各条线必须定期以月报的形式向财务处供给财务报告。

  2、财务处要定期编制财务分析报告。财务分析的主要资料包括学校事业发展和预算执行、资产使用管理、收入、支出及财务管理情景、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善措施等。

  八、财务处应根据上述管理制度进一步细化,制定出有关配套的规章制度,构成科学规范的财务运行模式。

  九、以上管理制度的解释权属校长室,该制度将在实践中不断完善。

  养老院财务管理制度 8

  1、坚持开源节流,勤俭办院的方针,遵守各项财务制度和物价政策。

  2、财会人员要以身作则,奉公守法,分工明确,做到钱、账、物分管。

  3、做好每年的预算编制,合理组织收入,严格控制支出,实行财务计划管理。

  4、医院收费使用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收费专用票据。

  5、严格遵守支出审批制度,一切费用支出必须按规定权限进行审批后方可办理。

  6、每日收入的现金要按时缴存银行,不准坐支。库存现金不得超过规定标准。

  7、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等要按会计制度办理并妥善保管。

  8、积极配合各科室搞好科室核算和固定物资盘查工作。

  9、监督药房药品进销存管理工作。

  10、加强各项保险工作的管理,做好各往来单位医疗款结算工作。

  养老院财务管理制度 9

  1、财务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执行有关财政法规,坚持原则,秉公办理,每年要合理编制学校预算,达到收支预算平衡。

  2、严格经费收入管理,依法组织收入。各项收费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范围和标准,并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法票据。收入全部纳入学校预算,统一管理。

  3、严格履行审批、报销手续,学校财务工作在学校校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学校的一切经费是在校长的一支笔审批签字下进行支出。因此,凡没有校长审批签字同意报销的一律不予报销。

  4、学校购物报销时,购物人必须先将物资交保管人验收签字填写入库清单,由校长签字同意后方可报销,否则不予报销。

  5、财会人员要加强学习,熟练掌握有关政策法规。要定期向领导汇报财务开支情况和资金结存情况。

  6、会计每月必须将现金与帐目核对清楚。发现问题要及时查找,必须保证现金与帐目相符。

  7、会计不得私自将现金借与他人,购买物资须要借款时,必须先填好借条,经校长签字审批后方可借出,外出丢款由个人承担。

  8、会计要妥善保管好单据、帐簿、报表等有关资料。

  养老院财务管理制度 10

  一、财务管理体制

  1、学校的财务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管理”的体制,财务活动在校长的领导下由部门统一管理。

  2、财务人员的工作权限、职责及奖罚,必须按《会计法》执行。

  二、收费管理

  1、学校的收费必须合规合法,严格执行“一费制”,实行收费公示制度,推行校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2、一律使用财政部门印制的收费票据,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

  3、学生的课本资料,必须按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范围征订,非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指定订购的资料,财会人员有权拒绝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查处。

  三、现金管理

  1、每学期开学初,学校总务应及时将收的费用如数上缴,防止不安全事故发生,不执行规定造成损失者,追究财务人员的责任。

  2、学校的资金是保证教育教学工作正常运转的,一律不准外借或挪作他用,否则,必将严肃处理。

  3、任何人不能以学校的名义替社会上的集体或个人担保,向银行或私人贷款,以免引起纠纷。

  四、收支管理

  1、坚持“量入为出,统筹兼顾,保证重点,收支平衡”的原则,要做好每学期的经费收支预算。

  2、学校的收费和专项收费必须实行收支两条线。

  3、学校上缴的费用,应按数依期向上级教育部门上缴。

  4、重大财务收支应集体决策,并要把决策的内容同原始凭证一起装订保管。

  五、帐务的管理

  1、学校的财务人员应按国家规定的.记帐方法日清月结,做到帐单相符,帐表相符,帐帐相符。

  2、报销的票据必须合规合法,学校的各项开支要有税务部门的正式发票,不合规合法的票据不予报销,不能我行我素使用不合法票据,票据的装订要整齐划一。

  3、帐务核算必须坚持民主公开的原则,参加核算的人员必须人人签名,以示负责。

  4、财务人员调离,必须做好资料交接手续,移交、接收、监交应多方参与。

  六、财务监督

  1、学校每学期帐务在校务公开栏里张贴,自觉接受教职员工的监督。

  2、学校的帐目,须接受并服从财政、教育、审计、纪检、监察、物价等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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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强化公司财务管理,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合理控制费用支出,规范公司的会计核算工作和财务报销行为,使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和可控性,发挥财务在公司生产经营管理中的作用,以保障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凡涉及公司日常物资(包括零星材料、辅助材料、设备配件、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办公用具、工具等)采购、税费支出、日常办公费用、招待费用、差旅费用支出项目的报销均按此制度要求执行。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基本制度及流程

  第一条、借款及预付款管理规定

  (一)借款是指公司员工因公务需要的临时性借款;预付款是指因公司业务需要,需预先支付的购买材料、货物及各项需要预先支付的'款项。

  (二)借款管理规定

  1、出差借款:出差人员经相关负责人同意后按借款审批流程和审批权限办理借款,出差返回后及时办理报销还款手续。

  2、日常物资采购借款:凡涉及公司日常物资采购借款,业务经办人员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按借款审批流程和审批权限办理借款;公司日常零星物资采购单项业务超过500元以上的支出原则上需以银行转账支付,不得用现金支付。

  3、其他临时借款:凡涉及公司费用性其他支出项目(如日常办公费用、招待费用、车辆费用等),业务经办人员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按借款审批流程和审批权限办理借款;业务经办人员在业务办理完毕后应及时报帐,除周转金外其他借款原则上在结清前帐后方可办理借款。

  (三)预付款管理规定

  各项工程预付款:凡涉及公司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工具等)建设、安装、维修等需要支付预付款,由业务经办人员依据合同规定的付款方式及金额按审批程序批准后办理付款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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